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孝论 其九 德报章第九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一
养不足以报父母,而圣人以德报之;
德不足以达父母,而圣人以道达之。
道也者,非世之所谓道也,妙神明,出死生,圣人之至道者也。
德也者,非世之所谓德也,备万善,被幽被明,圣人之至德者也。
儒不曰乎:「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
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
曰:「君子之所谓孝也,国人称愿然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谓孝也已」。
虽然,盖意同而义异也。
夫天下之报恩者,吾圣人可谓至报恩者也;
天下之为孝者,吾圣人可谓纯孝者也。
经曰:「不如以三尊之教度其一世二亲」。
《书》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不其然哉!
不其然哉!
吾从圣人之后,而其德不修,其道不明,吾徒负父母,而愧于圣人也夫!
其十 孝略章第十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一
善天下,道为大;
显其亲,德为优。
告则不得其道德,不告则得道而成德。
是故圣人辄遁于山林,逮其以道而返也,德被乎上下,而天下称之曰:「有子若此」!
尊其父母曰:「大圣人之父母也」!
圣人可谓略始而图终,善行权也。
古之君子有所为而如此者,吴泰伯其人也。
必大志可以张大义,必大洁可以持大正。
圣人推胜德于人天,显至正于九向,故圣人之法不顾乎世嗣。
古之君子有所为而如此者,伯夷叔齐其人也。
道固尊于人,故道虽在子而父母可以拜之,《冠义》近之矣。
《礼》曰:「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见于母,母拜之」。
俗固本于真,其真已修,则虽僧可以与王侯抗礼也,而武事近之矣。
《礼》曰:「介者不拜,为其拜而蓌拜也」。
不拜,重节也;
母拜,重礼也。
礼节而先王犹重之,大道乌不重乎?
俗曰:「圣人无父」。
固哉,小人之好毁也,彼䀮然而岂见圣人为孝之深渺也哉!
其十一 孝行章第十一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一
道纪事其母也,母游必以身之。
或与之助,而道纪必曰:「吾母非君母也,其形骸之累,乃吾事也,乌可以劳君邪」?
是可谓笃于亲也。
慧能始鬻薪以养其母,将从师,患无以为母储,殆欲为佣以取资。
及还,而其母已殂,慨不得以道见之,遂寺其家以善之,终亦归死于是也,故曰「叶落归根」。
能公,至人也,岂测其异德,犹示人而不忘其本也。
道丕会其世之乱,乃负母逃于华阴山中,丐食以为养。
父死于事,而往求其遗骸。
既至,而乱骨不辨,道丕即祝之,遽有髑髅跃至其前,盖其父之骸也。
道丕可谓全孝也。
智藏,古僧之劲直者也,事师恭于事父,师没则心丧三年也。
常超事师中礼,及其没也,奉之如存,故燕人美其孝悌焉。
故律制,佛子必减其衣盂之资以养父母也。
然此诸公不遗其亲,于圣人之意得之矣。
智藏、常超谨于奉师,盖亦合于其起教之大戒者也,可法也矣。
其十二 孝章第十二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一
父母之丧亦哀,缞绖则非其所宜,以僧服大布可也。
凡处必与俗之子异位,过敛则以时往其家,送葬或扶或导。
三年必心丧静居,修我法赞父母之冥。
过丧期,唯父母忌日、孟秋之既望,必营斋讲诵如兰盆法。
是可谓孝之终也。
昔者天竺之古皇先生,居父之丧则肃容立其丧之前,如以心丧而略其哭踊也,大圣人也夫!
及其送之,或舁或导,大圣人也夫!
目犍连丧母,哭之恸,致馈于鬼神。
目犍连亦圣人也,尚不能泯情,吾徒其欲无情邪?
故佛子在父母之丧,哀慕可如目犍连也,心丧可酌大圣人也。
居师之丧,必如丧其父母,而十师之丧期则有隆杀也。
唯禀法得戒之师,心丧三年可也。
法云在父母之忧,哀慕殊甚,饮食不入口累日,法云,古之高僧也。
慧约殆至人乎,其父母垂死与诀,皆号泣,若不能自存。
然丧制哭泣,虽我教略之,盖欲其泯爱恶而趣清净也。
茍爱恶未忘,游心于物,临丧而弗哀,亦人之安忍也。
故泥洹之时,其众抚膺大叫而血现,若波罗奢华,盖其不忍也。
律宗曰:「不展哀苦者,亦道俗之同耻也」。
吾徒临丧可不哀乎?
镡津文集》卷三。
坛经赞(称经者,自后人尊其法,而非六祖之意也。今从其旧,不敢改易,亦可谓经,则论在其本经下卷之末。)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一、《镡津文集》卷三
赞者,告也,发经而溥告也。
《坛经》者,至人之所以宣其心也。
何心邪?
佛所传之妙心也。
大哉心乎!
资始变化而清净常若,凡然圣然,幽然显然,无所处而不自得之。
圣言乎明,凡言乎昧。
昧也者变也,明也者复也。
变复虽殊,而妙心一也。
始,释迦文佛以是而传之大龟氏,大龟氏相传之三十三世者传诸大鉴六祖谥号大鉴禅师。),大鉴传之而益传也。
说之者抑亦多端,固有名同而实异者也,固有义多而心一者也。
曰血肉心者,曰缘虑心者,曰集起心者,曰坚实心者,若心所之心益多也,是所谓名同而实异者也。
曰真如心者,曰生灭心者,曰烦恼心者,曰菩提心者,修多罗其类此者殆不可胜数,是所谓义多而心一者也。
义有觉义,有不觉义,心有真心,有妄心,皆所以别其正心也,方《坛经》之所谓心者,亦义之觉义、心之实心也。
昔者圣人之将隐也,乃命乎龟氏教外以传法之要,意其人滞迹而忘返,因欲后世者提本而正末也。
故《涅槃》曰:「我有无上正法,悉已付嘱摩诃迦叶矣」。
天之道存乎易,地之道存乎简,圣人之道存乎要。
要也者,至妙之谓也。
圣人之道,以要则为法界门之枢机,为无量义之所会,为大乘之椎轮。
《法华》岂不曰:「当知是妙法,诸佛之秘要」。
《华严》岂不曰:「以少方便,疾成菩提」。
要乎其于圣人之道利而大矣哉!
是故《坛经》之宗,尊其心要也。
心乎,若明若冥,若空若灵,若寂若惺。
有物乎?
无物乎?
谓之一物,固弥于万物;
谓之万物,固统于一物。
一物犹万物也,万物犹一物也,此谓可思议也。
及其不可思也,不可议也,天下谓之玄解,谓之神会,谓之绝待,谓之默体,谓之冥通。
一皆离之遣之,遣之又遣,亦乌能至之微?
其果然独得,与夫至人之相似者,孰能谅乎?
推而广之,则无往不可也;
探而裁之,则无所不当也。
施于證性,则所见至亲;
施于修心,则所诣至正;
施于崇德辩惑,则真妄易显;
施于出世,则佛道速成;
施于救世,则尘劳易歇。
此《坛经》之宗,所以旁行天下而不厌。
彼谓「即心即佛」,浅者何其不知量也!
以折锥探地而浅地,以屋漏窥天而小天,岂天地之然邪?
然百家者,虽茍胜之,弗如也,而至人通而贯之,合乎群经,断可见矣。
至人变而通之,非预名字,不可测也。
故其显说之,有伦有义;
密说之,无首无尾。
天机利者得其深,天机钝者得其浅。
可拟乎?
可议乎?
不得已况之,则圆顿教也,最上乘也,如来之清净禅也,菩萨藏之正宗也。
论者谓之玄学,不亦详乎!
天下谓之宗门,不亦宜乎!
《坛经》曰「定慧为本」者,趣道之始也。
定也者静也,惠也者明也,明以观之,静以安之。
安其心可以体心也,观其道可以语道也。
一行三昧」者,法界一相之谓也,谓万善虽殊,皆正于一行者也。
「无相为体」者,尊大戒也;
「无念为宗」者,尊大定也;
「无住为本」者,尊大慧也。
夫戒定慧者,三乘之达道也;
夫妙心者,戒定慧之大资也。
以一妙心而统乎三法,故曰大也。
「无相戒」者,戒其必正觉也。
「四弘愿」者,愿度,度苦也;
愿断,断集也;
愿学,学道也;
愿成,成寂灭也。
灭无所灭,故无所不断也;
道无所道,故无所不度也。
「无相忏」者,忏非所忏也。
「三归戒」者,归其一也,一也者,三宝之所以出也。
说「摩诃般若」者,谓其心之至中也。
般若也者,圣人之方便也,圣人之大智也,固能寂之、明之、权之、实之。
天下以其寂可以泯众恶也,天下以其明可以集众善也,天下以其权可以大有为也,天下以其实可以大无为也。
至矣哉,般若也!
圣人之道,非夫般若不明也、不成也;
天下之务,非夫般若不宜也、不当也。
至人之为,以般若振,不亦远乎!
「我法为上上根人说」者,宜之也。
轻物重用则不胜,大方小授则过也。
「从来默传分付」者,密说之谓也。
密也者,非不言而闇證也,真而密之也。
「不解此法而辄谤毁,谓百劫千生断佛种性」者,防天下亡其心也。
伟乎《坛经》之作也!
其本正,其迹效,其因真,其果不谬。
前圣也,后圣也,如此起之,如此示之,如此复之,浩然沛乎,若大川之注也,若虚空之通也,若日月之明也,若形影之无碍也,若鸿渐之有序也。
妙而得之之谓本,推而用之之谓迹,以其非始者始之之谓因,以其非成者成之之谓果。
果不异乎因,谓之正果也;
因不异乎果,谓之正因也;
迹必顾乎本,谓之大用也;
本必顾乎迹,谓之大乘也。
乘也者,圣人之喻道也;
用也者,圣人之起教也。
夫圣人之道,莫至乎心;
圣人之教,莫至乎修;
调神入道,莫至乎一相止观;
轨善成德,莫至乎一行三昧
资一切戒,莫至乎无相;
正一切定,莫至乎无念;
通一切智,莫至乎无住;
生善灭恶,莫至乎无相戒;
笃道推德,莫至乎四弘愿;
善观过,莫至乎无相忏;
正所趣,莫至乎三归戒;
正大体,裁大用,莫至乎大般若;
发大信,务大道,莫至乎大志;
天下之穷理尽性,莫至乎默传;
欲心无过,莫善乎不谤。
定慧为始,道之基也;
一行三昧,德之端也;
无念之宗,解脱之谓也;
无住之本,般若之谓也;
无相之体,法身之谓也;
无相戒,戒之最也;
四弘愿,愿之极也;
无相忏,忏之至也;
三归戒,真所归也;
摩诃智慧,圣凡之大范也;
为上上根人说,直说也;
默传,传之至也;
戒谤,戒之当也。
夫妙心者,非修所成也,非證所明也,本成也,本明也。
以迷明者复明,所以證也;
以背成者复成,所以修也。
以非修而修之,故曰正修也;
以非明而明之,故曰正證也。
至人暗然不见其威仪,而成德为行蔼如也;
至人颓然若无所持,而道显于天下也。
盖以正修而修之也,以正證而證之也。
于此乃曰罔修罔證,罔因罔果,穿凿丛脞,竞为其说,缪乎至人之意焉。
噫!
放戒定慧而必趋乎混茫之空,则吾末如之何也。
甚乎,含识溺心而浮识,识与业相乘,循诸向而未始息也。
象之形之,人与物偕生,纷然乎天地之间,可胜数邪?
得其形于人者,固万万之一耳,人而能觉,几其鲜矣。
圣人怀此,虽以多义发之,而天下犹有所不明者也;
圣人救此,虽以多方治之,而天下犹有所不醒者也。
贤者以智乱,不肖者以愚壅,平平之人以无记悯。
及其感物而发,喜之怒之,哀之乐之,益蔽者万端,暧然若夜行而不知所至。
其承于圣人之言,则计之博之,若蒙雾而望远,谓有也,谓无也,谓非有也,谓非无也,谓亦有也,谓亦无也,以不见而却蔽,固终身而不得其审焉。
海所以在水也,鱼龙死生在海而不见乎水;
道所以在心也,其人终日说道而不见乎心,悲夫!
心固微妙幽远,难明难凑,其如此也矣!
圣人既隐,天下百世虽以书传,而莫得其明验。
故《坛经》之宗举,乃直示其心,而天下方知即正乎性命也。
若排云雾而顿见太清,若登泰山而所视廓如也。
王氏以方乎世书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
斯言近之矣。
《涅槃》曰「始从鹿野苑,终至跋提河,中间五十年,未曾说一字」者,示法非文字也,防以文字而求其所谓也。
曰「依法不依人」者,以法真而人假也。
曰「依义不依语」者,以义实而语假也。
曰「依智而不依识」者,以智至而识妄也。
曰「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者,以了义经尽理也。
而菩萨所谓「即是宣说《大涅槃》」者,谓自说与经同也。
圣人所谓「四人出世(即四依也。),护持正法,应当證知」者,应当證知,故至人推本以正其末也。
自说与经同,故至人说经如经也。
依义、依了义经,故至人显说而合义也,合经也。
依法、依智,故至人密说变之通之而不茍滞也。
示法非文字,故至人之宗尚乎默传也。
圣人如春,淘淘而发之也;
至人如秋,濯濯而成之也。
圣人命之,而至人效之也。
至人固圣人之门之奇德殊勋者也。
夫至人者,始起于微,自谓不识世俗文字,及其成至也,方一席之说而显道救世,与乎大圣人之云为者若合符契也。
固其玄德上智,生而知之,将自表其法而示其不识乎。
死殆四百年,法流四海而不息,帝王者、圣贤者更三十世,求其道而益敬,非至乎大圣人之所至,天且厌之久矣,乌能若此也!
予固岂尽其道,幸蚊虻饮海,亦预其味,敢稽首布之以遗后学者也。
真谛无圣论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一、《镡津文集》卷三
真谛者何?
极妙绝待之谓也。
圣人者何?
神智有为之谓也。
有为则以言乎权,绝待则以诣乎实。
实之所以全心而泯迹,权之所以摄末而趋本。
然则真谛也者,岂容拟议于其间哉,聊试寓言,以明其蕴耳。
夫真谛者,群生之元心也,众圣之实际也。
如也,非如也,非非如也。
隐群心而不昧,现圣智而不曜,神明不能测,巧历不能穷。
故《般若》曰:「第一真谛,无成无得」。
言其体而存之,则清净空廓,圣凡泯然;
言其照而用之,则弥纶万有,鼓舞群动。
然则体而存之,若其本乎;
照而用之,似其末乎。
当其心冥于至本也,默乎清净而绝圣弃智,是亦宜尔。
所谓第一义谛,廓然空寂,无有圣人,孰为缪乎!
而秦人以为太甚径庭,不近人情。
若无圣人,而知无者谁欤?
是亦未谕其微旨也。
若夫凡圣知觉者,真谛之影响,妄心之攀缘耳。
存乎影响,即凝滞于名数;
以乎攀缘,则眩惑于分别。
是则非圣而圣,而圣人所以大圣;
无知而知,其真知所以遍知。
昔人有问于昔人曰:「云何是第一义谛」?
应曰:「廓然无圣」。
问者或曰:「对朕者谁」?
应曰:「不识」。
然斯人也,非昧圣而固不识也,盖不欲人以形言而求乎真谛者也。
而问人不悟,乃复云云,刻舟求剑,远亦远矣。
以指标月,其指所以在月;
以言谕道,其言所以在道。
顾言而不顾其道,非知道也;
视指而不视其月,非识月也。
所以至人常妙悟于言象之表,而独得于形骸之外。
净名默尔,而文殊称善。
空生以无说而说,天帝以无闻而闻,其不然乎!
皇极论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二、《镡津文集》卷四
天下同之之谓大公,天下中正之谓皇极。
中正所以同万物之心也,非中正所以离万物之心也。
离之则天下乱也,同之则天下治也。
善为天下者,必先持皇极而致大公也;
不善为天下者,必先放皇极而废大公也。
是故古之圣人推皇极于人君者,非他也,欲其治天下也;
教皇极于人民者,非他也,欲其天下治也。
朝廷国家者,天下之大体也;
富贵崇高者,天下之大势也。
持之得其道则体势强,持之失其道则体势弱。
道也者,非他道也,皇极之道也。
周之文、武,戡削祸乱,恢大王业,富贵崇高,而父子相继,卜世之多也,卜年之永也,虽往古来今未有其过之者也。
其功德声名,昭然赫然,光播于无极,所谓持之得其道者也。
及乎夷、平、庄、敬,下堂而致礼诸侯,东迁而苟避戎狄,列国强横而不能制,富贵崇高而不能尊,岌岌乎将坠其先王之鸿业也,所谓持之失其道者也。
呜呼!
数口之家,五亩之产,而匹夫匹妇尸之。
其为人至愚也,其为治至细也,及其操中正而临之,故家人亲之,邻里慕之。
其家道之隆,尚可能累世以传于子孙,况乎备天下之大体,乘天下之大势,有可致之资,有易为之势,用皇极而举之,孰有不从而服之?
岂不摩肩蹑足而归之?
《诗》曰:「淑人君子,正是国人。
正是国人,胡不万年」?
其斯之谓也。
或曰:「皇极何道也」?
曰:「天道也,地道也,人道也,贯三才而一之」。
曰:「何谓也」?
曰:「天道不中正,则日月星辰不明,风雨霜雪不时,五行错缪,万物不生。
地道不中正,则山岳丘陵其崩,江河淮渎其凝,草木百实不成,城隍屋庐皆倾。
人道不中正,则性情相乱,内作狂妄,外作祸害,自则伤其生,他则伤其人也。
故虽天之高明广大,微皇极孰为天乎?
虽地之博厚无疆,微皇极孰为地乎?
虽人得秀气而灵于万物,微皇极孰为人乎?
故皇极非圣人为之也,盖天地素有之理也,故人失皇极,而天地之变从之。
圣人者,先吾人而得皇极也,故因而推之以教乎其人也。
伊尹曰:『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
圣人者,其先觉之谓也。
故圣人之所以谨于皇极者,其汲汲之于为人也,其忧天下之甚也。
何哉?
舜禹之后,其世益薄,嚚嚚㗚㗚。
人孰无过?
小者过于其家,大者过于其国,又大者过于其天下。
皇极于是振之,乃始推行于九畴,武王得之,以造周之天下。
天下既大且久也,所以五福六极者系一身之皇极也,休徵咎徵者系一国一天下之皇极也,皇极其可离乎?
吁!
人莫不举衡石以正金之轻重,引绳墨以正木之曲直;
及其所以为身也,为天下国家也,而不知举皇极而正之。
是圣贤豪杰之智,反出乎匠氏百工之下。
孟子曰:『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夫古之人君,其有为也,举皇极而行之,故不迟疑,不犹豫,不稽于神,不裁于人。
虽尧以天下与其人,而天下之人不以非其亲而怨尧;
虽禹以天下及其子,而天下之人不以私其亲而怨禹。
汤一征自始,而天下信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
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而天下亦不以劳其征伐而怨于汤,盖与天下公也。
舜以匹夫而受人天下,周公以天下封其同姓者五十馀国,而舜、周公未尝以私己而疑乎天下,而天下亦以舜、周公公于天下也。
周有乱臣十人而其国治,有亿兆夷人而其国亡,何哉?
用得中正,故不必多也;
用不中正,虽多奚益」?
曰:「何谓用得中正」?
曰:「大才授大事,小才授小事。
堪大事者不可以小失弃之,宜小事者不可以大成托之。
《诗》曰:『山有,隰有苓。
云谁之思,西方美人。
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
思周之用人大小得其宜也。
赏罚黜陟者,君人之大权也;
号令刑法者,君人之大教也。
教不中正,则其民疑;
权不中正,则其势欺」。
曰:「何谓权与教之中正也」?
曰:「赏者所以进公也,不以茍爱而加厚;
罚者所以抑私也,不以茍恶而增重。
黜者所以惩其过,不以贵贱二其法;
陟者所以陟其道,不以毁誉考其人。
号令者,所以定民,不可轻出而屡改;
刑法者,所以约民,不可多作而大谨。
多作大谨,则人烦而无恩;
轻出屡改,则人惑而无准。
以毁誉考其人,则爱恶者得以肆其言;
以贵贱二其法,则高明者得以恃其势。
以茍恶而增重,则失在不仁;
以茍爱而加厚,则失在非礼。
礼者,皇极之容也;
乐者,皇极之声也;
制度者,皇极之器也。
不举其器,则井田差,赋税乱,车服宫室上僭下偪;
不振其声,则人神不和,风俗流荡;
不昭其容,则尊卑无别,上下相缪。
夫皇极者,不为古而有,不为今而无,不为而长,不为、幽、厉而消,唯在其行之者也。
行之至,所以为帝为王;
行之末至,所以为五霸,为诸侯;
绝而不行,所以为亡国。
得者为圣,履者为贤,弃而不学者,其为小人哉」!
或曰:「秦汉其于皇极至之乎」?
曰:「秦亡其国,虽不论,而皇极断可识矣。
汉之于皇极,观其书则一一可辨,概而语之,亦未之至,其在王霸之间也」。
或者以为然矣。
中庸解第一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二、《镡津文集》卷四
或曰:《中庸》与《礼记》疑若异焉。
夫礼者,所以序等差而纪制度也;
《中庸》者,乃正乎性命之说而已,与诸《礼》经不亦异乎?
叟从而辨之曰:子岂不知夫中庸乎?
夫中庸者,盖礼之极,而仁义之原也。
礼、乐、刑、政,仁、义、智、信,其八者,一于中庸者也。
人失于中,性接于物,而喜怒哀惧爱恶生焉,嗜欲发焉。
有圣人者,惧其天理将灭而人伦不纪也,故为之礼、乐、刑、政以节其喜怒哀惧爱恶嗜欲也,为之仁、义、智、信以广其教道也。
为之礼也,有上下内外,使喜者不得茍亲,怒者不得茍疏。
为之乐也,有雅正平和之音以接其气,使喜与嗜欲者不得淫泆。
为之刑也,有诛罚迁责,使怒而发恶者不得相凌。
为之政也,有赏有罚,使哀者得告,惧者有劝。
为之仁也,教其宽厚而容物。
为之义也,教其作事必适宜。
为之智也,教其疏通而知变。
为之信也,教其发言而不欺。
故礼、乐、刑、政者,天下之大节也;
仁、义、智、信者,天下之大教也。
情之发不踰其节,行之修不失其教,则中庸之道庶几乎。
夫中庸者,立人之道也。
是故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必修中庸,然后举也。
饮食可绝也,富贵崇高之势可让也,而中庸不可去也。
其诚其心者,其修其身者,其正其家者,其治其国者,其明德于天下者,舍中庸其何以为也!
亡国灭身之人,其必忘中庸故也。
书曰:「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其此之谓乎!
中庸解第二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二、《镡津文集》卷四
或问曰:「所谓礼、乐、刑、政,天下之大节也;
仁、义、智、信,天下之大教也。
情之作不踰其节,行之修不失其教,则中庸之道庶几乎。
仆也冥然,未达其意,子复为我言之」。
叟曰:孺子有志哉,可闻道也!
夫教也者,所以推于人也;
节也者,所以制于情也。
仁、义、智、信举,则人伦有其纪也;
礼、乐、刑、政修,则人情得其所也。
人不暴其生,人之生理得也;
情不乱其性,人之性理正也。
则中庸之道存焉。
故喜怒哀乐、爱恶嗜欲,其牵人以丧中庸者也;
仁、义、智、信、礼、乐、刑、政,其导人以返中庸者也。
故曰:仁、义、智、信、礼、乐、刑、政,其八者,一于中庸者也。
夫中庸也者,不为也,不器也,明于日月而不可睹也,幽于鬼神而不可测也。
唯君子也,故能以中庸全;
唯小人也,故能以中庸变。
全之者为善,则无所不至也;
变之者为不善,则亦无所不至也。
书曰:「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
是圣人岂不欲人之终始于中庸而慎其变也?
舜以之为人君,而后世称其圣;
颜回以之为人臣,而后世称其贤;
武王周公以之为人子,而后世称其孝。
中庸者,岂妄乎哉!
噫!
后世之为人君者,为人臣者,为人之子孙者,而后世不称,非他也,中庸之不修故也。
中庸解第三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二、《镡津文集》卷四
或问:「《洪范》曰:『皇建其有极』,说者云『大立其有中者也』。
斯则与子所谓中庸之道异乎?
同邪」?
曰:「与夫皇极大同而小异也。
同者,以其同趋乎治体也;
异者,以其异乎教道也。
皇极,教也;
中庸,道也。
道也者,出万物也,入万物也,故以道为中也。
其《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
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致中和,天地位焉』。
此不亦出入万物乎?
教也者,正万物,直万物也,故以教为中也。
其《洪范》曰:『无偏无陂,遵王之义。
无有作好,遵王之道。
无有作恶,遵王之路。
无偏无党,王道荡荡。
无党无偏,王道平平。
无反无侧,王道正直。
会其有极,归其有极』。
此不亦正直万物乎?
夫《中庸》之于《洪范》,其相为表里也。
犹人之有乎心焉,人而无心,则曷以形生哉?
心而无人,亦曷以施其思虑之为哉」?
问曰:「郑氏其解『天命之谓性』,云:『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
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智,土神则信』。
考夫郑氏之义,疑若天命生人,其性则从所感而有之也。
感乎木神,则仁性也;
感乎金、水、火、土之神,则义、礼、智、信之性也。
似非习而得之也,与子所谓仁、义、礼、智、信,其于性也必教而成之,不亦异乎?
幸闻其所以然」。
叟曰:「快哉子之问!
吾尝病郑氏之说不详,而未暇议之。
然郑氏者,岂能究乎性命之说耶?
夫所谓『天命之谓性』者,天命则天地之数也,性则性灵也。
盖谓人以天地之数而生,合之性灵者也。
性乃素有之理也;
情,感而有之也。
圣人以人之性皆有乎恩爱、感激、知别、思虑、徇从之情也,故以其教因而充之。
恩爱可以成人也,感激可以成义也,知别可以成礼也,思虑可以成智也,徇从可以成信也,孰有因感而得其性耶?
夫物之未形也,则性之与生俱无有也,孰为能感乎?
人之既生也,何待感神物而有其性乎?
彼金木水火土,其为物也无知,孰能谆谆而命其然乎?
怪哉,郑子之言也,亦不思之甚矣!
如其说,则圣人者何用教为」?
而或者默尔然之。
中庸解第四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二、《镡津文集》卷四
或曰:「吾尝闻人之性有上下,犹手足焉,不可移也。
孔子曰:『唯上智与下愚不移』。
韩子曰:『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下焉者恶焉而已矣』。
孟子曰:『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
而与子之谓性者,疑若无贤不肖也,无人之与畜也,混然为一,不辨其上下焉,而足可加于首,首可置于足,颠之倒之,岂见其不移者也?
子何以异于圣贤之说耶」?
叟曰:「吾虽与子终日云云,而子犹顽而不晓,将无可奈何乎!
子接吾语而不以心通,仍以事责我耶,我虽巧说,亦何以逃于多言之诛乎!
仲尼曰『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者,盖言人有才不才,其分定矣。
才而明者,其为上矣;
不才而昧者,其为下矣。
岂曰其性有上下哉?
故其先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而『上智与下愚不移』次之。
茍以性有上下而不移也,则饮食男女之性唯在于智者,而愚者不得有之;
如皆有之,则不可谓其性定于上下也。
韩子之言,其取乎仲尼所谓不移者也,不能远详其义,而辄以善恶定其上下者,岂诚然耶?
善恶,情也,性也。
情有善恶,而性无善恶者何也?
性静也,情动也。
善恶之形见于动者也。
孟子之言『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者,孟氏其指性之所欲也,宜其不同也。
吾之所言者性也,彼二子之所言者情也。
情则孰不异乎?
性则孰不同乎」?
或曰:「然则犬牛犹人也,众人犹圣贤也,何以见乎众人与圣贤耶」?
曰:「子诚不知也。
犬牛则犬牛矣,众人则众人矣,圣贤则圣贤矣。
夫犬牛所以为犬牛者,犬牛性而不别也。
众人之所以为众人者,众人灵而不明也。
贤人之所以为贤人者,贤人明而未诚也。
圣人之所以为圣人者,则圣人诚且明也。
夫诚也者,所谓大诚也,中庸之道也。
静与天地同其理,动与四时合其运。
是故圣人以之礼也,则君臣位焉,父子亲焉,兄弟悌焉,男女辨焉,老者有所养,少者有所教,壮者有所事,弱者有所安,婚娶丧葬则终始得其宜,天地万物莫不有其序。
以之乐也,朝廷穆穆,天下无忧,阴阳和也,风雨时也,凡有血气之属莫不昭苏,歌于郊社宗庙而鬼神来假。
以之刑也,则军旅狱讼理,而四夷八蛮畏其威,其民远罪而迁善。
以之政也,则贤者日进,佞者绝去,制度大举,声明文物可示于后世。
仁之则四海安,义之则万物宜,智之则事业举,信之则天下以实应。
圣人之以中庸作也如此」。
中庸解第五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二、《镡津文集》卷四
或者再拜而前曰:「至哉,吾子之言也!
而今而后,吾知夫中庸之为至也,天下之至道也,夫天地鬼神无以过也,吾人非中庸则何以生也。
敢问中庸可以学欤」?
曰:「是何谓欤,孰不可学也?
夫中庸也,非泯默而无用也。
故至顺则变,变则通矣。
节者所以制其变也,学者所以行其通也。
变而适义,所以为君子;
通而失教,所以为小人。
故言中庸者,正在乎学也」。
「然则何以学乎」?
曰:「学礼也,学乐也。
礼乐修,则中庸至矣。
礼者,所以正视听也,正举动也,正言语也,防嗜欲也。
乐者,所以宣噎郁也,和血气也。
视听不邪,举动不乱,言语不妄,嗜欲不作,思虑恬畅,血气和平,而中庸。
然后仁以安之,义以行之,智以通之,信以守之,而刑与政存乎其间矣」。
曰:「如古之人,其孰能中庸也?
而仆愿从其人焉」。
曰:「由书而观之,则舜也,孔子也,其次则颜子也,子思也。
武王周公,则谓其能以中庸孝也」。
或曰:「尧、文、武、周公,岂非圣人耶?
其上不至尧,而下不及、文、武、周公,何谓也」?
曰:「孔子不言,而吾岂敢议焉」?
曰:「孟轲学于子思,其能中庸乎」?
曰:「吾不知也」。
曰:「唐世李翱其能中庸乎」?
曰:「乎其效中庸者也,能则未闻也」。
曰:「子能中庸乎」?
曰:「吾之不肖,岂敢也,抑亦尝学于吾之道,以中庸几于吾道,故窃而言之,岂敢谓能中庸乎」?
或曰:「仆虽不敏,请事斯语」。
再拜稽首而退。
论原一 其一 礼乐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三
礼,王道之始也;
乐,王道之终也。
非礼无以举行,非乐无以著成,故礼乐者,王道所以倚而生成者也。
礼者因人情而制中,王者因礼而为政,政乃因礼乐而明效。
人情莫不厚生,而礼教之养;
人情莫不弃死,而礼正之丧;
人情莫不有男女,而礼宜之匹;
人情莫不有亲疏,而礼适之义;
人情莫不用喜怒,而礼理之当;
人情莫不怀货利,而礼以之节。
夫礼举则情称物也,物得理则王政行也,王政行则其人乐而其气和也。
乐者,所以接人心而达和气也。
宫、商、角、徵、羽,五者乐之音也;
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者乐之器也。
音与器一主于乐也,音虽合变,非得于乐,则音而已矣。
是故王者待乐而纪其成政也。
圣人待乐以形其盛德也。
然则何代无乐与?
何代无礼与?
礼愈烦而政愈隳,乐愈举而时愈乱。
盖其所制者礼之仪也,非得其实也;
所作者乐之声也,非得其本也。
夫乐之本者在乎人和也,礼之实者在乎物当也。
有虞氏也,修五礼,故其治独至于无为,恩洽动植,而鸠鹊之巢可俯而观,乃《韶》作而凰凤来格。
孔子曰:「《韶》尽美矣,又尽善也」。
盖言修礼得礼之实也,作乐得乐之本也。
叔孙通制礼,事礼之仪者也;
杜夔修乐,举乐之文者也。
举文则宜其治之未臻也,事仪则宜乎其政之未淳也。
夫礼所以振王道也,乐所以完王德也。
故王者欲达其道而不极于礼,欲流其德而不至于乐,虽其至圣,无如之何也。
人君者,礼乐之所出者也;
人民者,礼乐之所适也。
所出不以诚,则所适以饰虚;
所出不以躬,则所适不相劝。
是故礼贵乎上行,乐贵乎下效也。
夫宗庙之礼,所以教孝也;
朝觐之礼,所以教忠也;
享燕之礼,所以教敬也;
酢酬之礼,所以教让也;
乡饮之礼,所以教序也;
讲教之礼,所以教养也;
军旅之礼,所以教和也;
婚娉之礼,所以教顺也;
斩衰哭泣之礼,所以教哀也。
夫教者,教于礼也;
礼者,会于政也。
政以发乐,乐以发音,音以发义。
故圣人治成而作乐也,因音以盛德也。
因宫音之沈重广大以示其圣,因商音之刚厉以示其断,因角音之和缓以示其仁,因徵音之劲急以示其智,因羽音之柔润以示其敬。
律吕正也,以示其阴阳和也;
八风四气顺也,以示其万物遂也。
犹恐人之未睹,故舞而象之,欲其见也;
恐人之未悉,故诗以言之,欲其知也。
感而化之,则移风易俗存乎是矣,是先王作乐之方者也。
其二 大政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三
大政,言其大公也。
大公之道在乎天,则君子不苟能也,小人不苟事也。
德裕君则君之,德裕臣则臣之,何必苟能?
得其生则生之,得其死则死之,何必苟争?
世无茍且,则法无所闲也;
人无争夺,则兵无所起也,之所以揖让治也。
大公者何?
推至诚而与天下同适也。
圣人大诚,故其所为则大公也。
诚以道,则以道传天下也;
诚以正,则以正用其人也。
诚为大,则范法乎天地也;
诚为小,则察微乎神妙也。
故能道成而不私其位也,政成而不有其功也,育万物而不显其仁也,周万物而不遗其智也。
故圣人大有为而无累也,大无为而化淳也。
诚也者,天道也;
公也者,人道也。
圣人修天道,而以正乎人道也。
诚者不见也,公者见也,由所见而审所不见,则圣人之道明矣。
尧命四正,其人称也,物所以遂其时焉,民所以得其死生焉。
舜命六官四岳十二牧,其人当也,故其政亦臻也,教亦显也。
尧有子曰朱,舜有子曰均,二子道不足以在位也,乃以天下之贤人也,故授之舜也,授之禹也。
盖以天下为公,而天下之人之民孰为有茍私而争也?
狄人未化,而圣人益德而怀诸。
故德者得其政也,政者发其诚也,诚者贵乎天地人物鬼神也。
是故圣人诚之,则五材四时罔不若也。
《易》曰:「中孚,豚鱼,吉」。
又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
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之政治所以简也,用人所以当也。
政简则无烦法也,用当则无妄官也。
示五刑所以持民之过失而不章也,修五礼所以正人之恭敬而不怠也。
政之大至,所以帝也;
治之大公,所以让也。
推帝于太上者,品治道而所以劝也;
归让于大德者,辨时宜而所以教也。
后政不至,谓之帝可乎?
治不公,谓之禅让可乎?
大公之化熄,而人甚茍私,智以计校欺,愚以气力争。
当是时也,以帝者化不可也,以帝者让亦不可也。
故曰,贼帝道者自秦始也,乱让德者自汉始也。
其三 至政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三
至政者,言其至义也。
天下以义举,则政有所伸也,邪有所抑也,善有所劝也,恶有所沮也。
爱恶是非,其事万端,有所决也。
夫权可以扶义,其权虽重必行也;
义可以行权,其义虽轻必举也。
权不以义会,甚之则终贼;
义不以权扶,失之则必乱。
故古之擅大政者必有其权也,操大柄者必济其政也。
汤、武运大权,其所以扶斯义也;
周昭徐偃亡大权,故斯义所以愆也。
义也者何?
域大中而与天下同适者也。
适之得其所,天下谓之有道也;
适之非其所,天下谓之无道也。
圣人建厥中,以正天下之所适也。
其世变而人甚苟私,大则私其国,次则私其家,小则私其身。
协义者少也,反义者多也。
而后圣惧其争且乱也,示有刑非茍暴也,亦有兵非茍杀也,欲驱人而趋其义者也。
在执者与人不义,众得以而去之;
与众不义,官得以而治之。
是故、文、武、周公,此五圣人者,谨大政,故不茍擅大权也;
行大权,故不茍让大位也。
征有扈也,放夏桀也,殛也,伐纣也,摄天下诛也,以家传天下而天下之人从而服之而不有怨也,盖其政至矣。
故逸诗曰:「棠棣之华,偏其反而。
岂不尔思,室是远而」。
《书》曰:「刑其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君子以是不亦慎政而重权乎。
迨其政之敝也,人因之而作势;
其权之敝也,人资之以为乱。
谓政者名在而实亡也,谓权者任枉而忘正也。
夷王下堂而交诸侯,可谓政之不足也;
隐公茍让千乘之国,可谓权之不足也。
齐桓公以伯自誇,可谓权之始邪也;
周平王以王自降,可谓政之始微也。
夫政之于权,犹量之有概也;
权之于政,犹衡之从石也。
得其人则正之也,非其人则欺之也。
故道也者,待人而隆也,孰曰时乎?
其四 赏罚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三
赏罚公,王道振也;
赏罚私,王道熄也。
圣王欲其道行,故理其公私也。
赏罚以正善恶,公也;
赏罚以资喜怒,私也。
公之所以同天下也,私之所以异天下也。
天下同之,其道不亦兴乎?
天下异之,其道不亦寝乎?
赏罚者,天下之大中也,宜与天下共之也。
王政者,所以正善恶也。
天下之善不可不赏也,天下之恶不可不罚也,赏罚中所以为政也。
赏也者近乎恩也,罚也者近乎威也。
孰有喜而不欲推其恩耶?
怒而不欲加其威耶?
故曰,非至公高明之人,不可授之以赏罚之权也。
传曰:「可与适道,未可与权」。
盖慎之至也。
《洪范》曰:「无有作好,遵王之道。
无有作恶,遵王之路」。
盖戒之深也。
周之季非无赏罚也,盖赏罚出其私也;
出于私,所以致天下之乱也。
以私赏则恩归乎私者也,以私罚则威在乎私者也。
威以驱众,众必随之;
恶以怀众,众必效之。
众人无常心,与利害而推移。
其利则茍附也,害则茍免也,择之正伪,其亦寡矣。
古人譬之牛马,唯娄委己者也,柔焉媚之,与众为之,不可沮也。
夫赏罚者,先王行道之大权也。
欲道之行,则不可俾赏罚之权须臾在私也。
小私以之,则渎是刑也;
大私以之,则渎是兵也。
渎兵则征伐出于诸侯自是始也,渎刑则政令出于大夫自是始也。
故春秋诸侯专征而《春秋》罪之,春秋诸侯专封而《春秋》罪之,盖不与其诸侯之赏罚也。
春秋之大夫专取而《春秋》罪之,春秋之大夫专与而《春秋》罪之,盖不与其大夫之赏罚也。
《春秋》者,所以示王者之赏罚也。
子曰:「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圣人冒罪而作《春秋》,所以惧后世之赏罚者也。
其五 教化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三
礼义者,教之所存也;
习尚者,化之所效也。
非所存则其教不至也,非所效则其化不正也。
是故善教者必持厥礼义也,慎化者必防其习尚也。
天下不可无教也,百姓不可不化也,为天下百姓上者,教化其可亡乎!
教化,风也;
民,飞物也。
风其高下,则物从之浮沉也。
圣人虑人之流恶而不返,故谨于教化者也。
夫教者生于官政也,化者成于民俗也。
礼义者示于朝廷国家,而见于天下也。
《诗》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君子所履,小人所视」。
其所生犹气脉也,所成犹四体也。
人欲豫其四体而不理其气脉者,未之有也。
所生者正,则所成者端也;
所视者修,则所见者治也。
是故古之在官政者,必先修礼义以正其己,而后推诸其人焉。
人之未从也,必自揣其教之未造邪,则加修以劝之;
又未之从也,此其淫风邪俗者也,始可以举法以惩其犯礼违义者也。
《汤诰》曰:「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
故诛一罪而人明,举一令而人从,此所谓教修于上而人化于下也。
后世则不尔也,不治所教,而欲其所化也,可乎?
政不正而责人违义,教不中而责人犯礼,是亦惑矣。
礼也者中也,义也者正也。
上不中正,而下必欺邪焉。
教化之感,盖其势之自然也,犹影响之从形声也。
谚曰:「形端影直,响顺声和」。
及其不直也,不顺也,责形声邪?
责影响邪?
是故君子入国,观其俗尚而后议其政治也。
其六 刑法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三
问曰:「在古法宽刑省,而民之过奸者庸寡,后世法谨刑繁,而民之过奸者满多,斯何故尔」?
曰:「古之以刑法者存其本,故民过者鲜也;
后之以刑法者存其末,故民过者多也」。
曰:「何谓本末乎」?
曰:「政教者其本也,刑法者其末也。
茍轻本而重末也,与夫洒油救焚,用之虽甚,而其焚愈炽,何由熄哉」?
或曰:「仆也故不识政教之所以为本者也,幸吾子尽言之」。
曰:「人之善恶岂其性之素尔,是物移之而然也。
故开之利则喜焉,推之害则怒焉。
自古圣人知其如是也,制田里以通其安所生养,致庠塾以导其为相孝悌。
泽梁交通,教其不相争利;
关讥市平,教其不相欺负;
十一之赋,教其效私奉公。
为之礼以节其哀乐之情,为之乐以正其遗风旧俗,号令以定其言,刑法以防其失。
不幸有一坐法当刑,而圣人犹求诸己,曰:『使民如此,盖朕教之未至,政之未修』。
而宽之不以刑为。
禹南狩至苍梧,视其市以罪杀人,泣而下车问之。
左右曰:『若罪人也,不顺而至然,君王何以伤之』?
禹曰:『之人皆以心为其心,今朕为君,而人自其心,是以痛之也』。
文王之时,有虞、芮两国争封而讼于文王文王词而释之。
既而曰:『政之不明,使其然也』。
而笃务政,虞、芮由是息讼。
夫人情孰不爱好而憎恶,贪生而惧伤?
苟同有以得安乐,其生得和同,其族类得遂性,人得美称,岂肯恝然不相从而为之也?
虽夷貊之人,必不能如此之不变也。
斯古圣人之所以力推于教化者也。
故古之人鲜过者,善其俗者也,盖其政教之致也。
政教致,故无所用其刑法者矣。
君子不得已而用之,非专之也。
孔子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故曰『刑也者成也』,上古一切而成之者也。
刑不预章,故民不知法
民不知法,则无所生其讼端。
有虞氏知其后世益薄,惧吏巧法茍陈,故制五刑。
于其书曰:『流宥五刑,鞭作宫刑,朴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
后世其德益衰,而书其刑名不可胜数,刑愈繁而民愈恶,盖其本末倒持故也。
韩非、申子、商鞅辈,茍作惨酷之刑,秦人用之未终世,而其国灭亡不暇。
然若甫侯之刑、酂侯之法,以至公而持,尚可以救一世之敝,奈何又后之俗吏侥倖,文法从其心以浅深,刑罚从其情以轻重。
夫法者,先王所以务禁奸也,及其敝也为奸;
刑者,先王所以制沮暴也,及其敝也为暴。
特为暴,亦所以引人生暴;
特为奸,亦所以引人生奸。
是故君子之论刑法者,重其本而不重其末也」。
或曰:「子之言可谓迂矣,适时变也。
如子之论,宜古而宜于今也。
今之民滋恶,刑法不能治;
古之民尚淳,必教化而可劝。
茍尚以教化于今世,则狱犴益丰,而杀人者罔间」。
曰:「子诚通于时,而乃塞于道也。
谓时则古犹今也,谓道则善犹恶也。
古之民淳,盖得其道也;
今之民伪;
盖失其道也。
予患道德之不修,不患其民之不速化;
患政教之不臻,不患其民之不淳。
《诗》曰:『伐柯伐柯,其则不远』。
执斧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言道之不远,可修而至之也。
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
言政教化民之疾也。
汉文帝修县默,为之政务于宽厚,耻语人之过失,化行而世无告讦之俗。
张释之廷尉,欲其持法甚轻。
于是刑罚大省,岁卒断狱四百,天下有刑错之风。
唐太宗平世祸乱,欲以文治天下,引房乔杜如晦诸儒辅相,力兴王道,天下遂大治。
贞观四年,民家外户不闭,岭表行旅而不裹粮。
岁卒断狱不过三十人,肆之还家,而其人应期毕至。
当是时也,天下亦几乎刑错之风。
汉唐二世各接乎秦隋旧俗,其民也岂唯雅善乎,而其教治之如此也,岂非在其道而不在其时乎?
古语曰:『治天下顾其力行如何耳』」。
或人默然,再拜而去。
其七 公私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三
道者,导众也;
道者,自蹈也。
公私者,殊出而共趋也。
所谓共趋者,趋乎义也。
公不以义裁,则无以同天下;
私不以义处,则无以保厥躬。
义也者,二道之阛阓也,公私之所以翕张也。
是故君子言乎公则专乎公道也,言乎私则全乎私道也。
不叛公而资私,不效私而乱公,故率人而人从,守己而己得。
《诗》曰:「岂不怀归?
王事靡盬,我心伤悲」。
盖言其得公道也。
「王事靡盬,不能蓺稷黍」。
盖言其失私道也。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盖言其不以私而冒公也。
「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盖言其不以公而忘私也。
方周衰而私道强也,其诸侯也专征,其大夫也专政,厥礼乐祭祀也,颠倒不伦二百馀年,庬戎大乱而不沮。
《春秋》作,故正之公道。
逮乎秦氏,振试商君之法,而公道复强也。
天下困其赋,百姓毙其刑,秦不改世,寻亦亡矣。
然公道不必强也,私道不必弱也,正而已矣。
《王制》十一之赋,井田则八家九百亩,泽梁不禁,关讥不征,罪人不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此乃公私之钧也。
夫公私也者,存乎大也,则国家朝廷之谓公也,百姓编户之谓私也;
存乎小也,众人之谓公也,一身之谓私也。
茍得义焉,虽其小者亦可尊也;
茍不义焉,虽其大者亦可卑也。
汉之孝文,以千金而罢露台,可谓恤私也;
以一弄臣而沮法,可谓妨公也。
唐之太宗,方议太子,投刀,而曰:「拜之,尔舅与尔」。
可谓蔽公而耀私也。
蔺相如之不校廉颇,可谓尊公而卑私也。
管夷吾之三归反坫,可谓尊私而卑公也。
舅犯可谓始公也;
荀息可谓终公也;
王莽可谓蔑公也,蔑私也。
晁错请削,可谓茍公也;
平津示俭,可谓茍私也。
霍光以其宝不讨贼,可谓不纯公也;
公仪休袪其织,可谓纯公也。
曾子寇去而反武城,可谓不茍公也;
子路结缨而死,可谓不茍私也。
颜真卿以害其死,可谓不用私而屈公也;
东、夏、绮、角四生者,可谓以公而屈私也。
黔娄严君平,可谓安其私也;
鲁连段干木,可谓不以公而渝其私也。
乌呼!
公乎,私乎,大也,小也,其在物也,岂不昭昭乎,岂自昧而欺其中乎?
其八 论信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三
人道信为之端也。
人无信,虽道何以教乎!
道推信,所以行也;
信导道,所以达也。
君子务道,是故谨于信也。
君之信存乎政者,父之信在乎亲也,师友之信存乎法也。
政惑则民无所信也,亲欺则子无所信也,法失则宦学无所信也。
故善为政也,正号令而其民不敢违也;
善为亲者,正恩爱而其子不敢疑也;
善为法者,正学行而其徒不敢不敬也。
君子正信也,小人苟信也。
正信故久行而不违其道也,苟信故久与而必失其义也。
小人不信天命也,君子不信不义也。
不信天命,故妄求而多过也;
不信不义,故无妄而自裕也。
然则正小人之信,莫若发乎君子之道也;
奉君子之信,莫若免乎小人之过也。
甚乎,后世之无信也!
然非人之无信也,其所以为信者不足信故也。
表达路者堠书也,表人民者教令也。
堠书惑,则达路者所以迷南北也;
教令失,则人民者所以欺上下也。
汤、武者有教而天下禀也,有誓而天下从也,是亦其所表端也。
为后世者出令而自惑,行事而自欺,说道而自反。
若是,则是示无信于其民也。
于其子也,于其徒也,其为无信,不亦宜乎?
恐世失诚,所以谨信也;
恐世失信,汤、武所以诰誓也;
恐世失诰誓,《春秋》所以谨盟约也;
恐世失盟约,诸侯所以交质子也。
然盟愈谨而渝愈数,质愈重而乱愈甚。
故曰,诸侯苟信而非信,三王推信而招信,五帝怀信而大信。
大信,故不令而人自化也;
推信,故有令而人自从也;
无信,故虽令而人不敬也。
不令者其化诚也,有令者其教正也,虽令者其政乱也。
武王伐纣,八百诸侯不期而会于孟津武王以大义于天下,而天下不忍不从也。
唐太宗肆当刑之人以期,而其人应期皆至,太宗以大刑于天下,而天下不敢不服也。
可信而不信,不智也;
不可,不祥也。
可信,信诚也;
不可信,佞也。
佞,危之也;
信诚,安之也。
君子之,安危之所系,可不慎乎!
君子信人之言而不揣人之情也,小人揣人之情而不信人之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