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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第一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二、《镡津文集》卷四
或曰:《中庸》与《礼记》疑若异焉
夫礼者,所以等差而纪制度也;
中庸》者,乃正乎性命之说而已,与诸《礼》经不亦异乎?
从而辨之曰:子岂不知夫中庸乎?
中庸者,盖礼之极,而仁义之原也。
礼、乐刑、政仁、义、智、信,其八者,一于中庸者也。
人失于中,性接于物,而喜怒哀惧爱恶生焉,嗜欲发焉。
圣人者,惧其天理将灭而人伦不纪也,故为礼、乐刑、政以节其喜怒哀惧爱恶嗜欲也,为之仁、义、智、信以广其教道也。
为之礼也,有上下内外,使喜者不得茍亲,怒者不得茍疏。
为之乐也,有雅正平和之音以接其气,使喜与嗜欲不得淫泆
为之刑也,有诛罚迁责,使怒而发恶不得相凌
为之政也,有赏有罚,使哀者得告,惧者有劝。
为之仁也,教其宽厚容物
为之义也,教其作事适宜
为之智也,教其疏通知变
为之信也,教其发言不欺
礼、乐刑、政者,天下大节也;
仁、义、智、信者,天下大教也。
情之发不踰其节,行之修不失其教,则中庸之道庶几乎
中庸者,立人之道也。
是故君子有为也,将有行也,必修中庸然后举也。
饮食可绝也,富贵崇高之势可让也,而中庸不可去也。
其诚其心者,其修其身者,其正其家者,其治其国者,其明德天下者,舍中庸何以为也!
亡国灭身之人,其必忘中庸故也。
书曰:「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其此之谓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