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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俗论 北宋末 · 周紫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五、《太仓稊米集》卷四六
天下之治乱,风俗之美恶,未有不出于上之所化。
化之以正,犹惧其有所不从。
未有化之以不正,而天下自治者也。
明王以孝理天下,以躬行化之,以谓愚者犹有所未喻,顽者不可以遽革,于是又为赏罚以劝沮之。
故孝于家者,表其宅里而爵之于朝。
一有不孝,则屏徙远乡而刑之于市。
于是而犹有不孝者,况短丧而不禁,匿服而不罪,又命群臣使不终丧,是率天下而为不孝也。
天下之俗几何而不秦乎?
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自公卿达于庶人,虽贵贱之势异,而哀戚之情则同。
今文武殊称而丧服异制,岂理也哉?
或曰:「圣人随宜以制法,权时而济事。
至于兵戎之急,有须其人而用之者,乌可殉人情之细而废国家之大事乎」?
曰:是不然也。
《春秋》书:「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崤」。
杜预谓:「晋人背丧用兵,故通以贱者告」。
初文公薨而未葬,襄公凶服以从戎,晋于是始墨其后,遂因以为俗焉。
《春秋》书之,盖记礼之所由变也。
夫一日纵敌,数世之患。
晋伐秦师,于是为急,襄公权以大义而国遂丧,于礼可不慎乎?
昔者子夏问于孔子曰:「三年之丧卒哭,金革之事无避也者,礼欤」?
孔子曰:「夏后氏之丧,既殡而致事。
商人既葬而致事。
故曰君子不夺人之亲,亦不可夺亲也。
吾闻诸老聃曰:『昔者鲁公伯禽,有谓为之也』。
今以三年之丧从其利者,吾弗知也」。
由是观之,虽兵戎之急有须其人而用之者,圣人之所不为也。
唐高祖刬亡隋之弊俗,敦三代之高风,诏文武官终丧,可谓善矣。
太宗不能终父之志,贞观六年侯君集起复,八年长孙无忌起复,十六年房玄龄起复,二十二年褚遂良起复,而高祖之制遂不复行。
岂非是四五人者得之则治,失之则乱;
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欤?
是治乱安危有系于此,不得不尔也。
就使若是,为人君者犹不当夺人之情而强之政,况不然乎?
太宗以聪明睿智之资而隆太平极治之业,可谓一时之英主矣。
其夺丧以用人,则至于再至于三而不已。
然则终唐之世,风俗之醇所以终有愧三代之盛者,以其不求正俗之本也欤?
稗官论 北宋末 · 周紫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五、《太仓稊米集》卷四六
古之人君喜闻直言,故其求言之路广,惟恐一微言之不闻也。
后世人君恶闻直言,故其拒谏之刑峻,惟恐一言之上达也。
直言日闻于前,则谄谀之论不得入,此天下所以获治安之福。
直言不得闻,则谄谀之论日以浸润,国因以乱而不可救。
二者利害相悬不啻如天地,而人主有不察焉。
殊不知古者庙堂之上,君臣之间,相与赓歌以戒荒淫,必在于治安无事之际。
当是之时,在廷有敢谏之臣,出纳有喉舌之司,而群言无或蔽于上矣。
犹以为未也,则又徇众庶之论,考刍荛之言,以裨吾之听焉。
然而上下殊位,贵贱异势,畏威者或不敢言,卑贱者或不得言,则又未必尽得天下之言也。
于是设敢谏之鼓,立诽谤之木以使之言焉。
犹以为未也,则又命国史作诗以明得失,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而设采诗之官以察民之情,则其求言之路可谓广矣。
此三代之盛,虽瞽矇犹得于箴规,虽百工之贱犹得执艺事以谏,况公卿大夫、忠臣义士之贤者乎!
余尝博采六艺百家之书,以谓圣王求言之术殆尽于此矣。
其后读《西汉书》,见班固叙:「小说者,皆谓出于稗官」。
说者谓:「稗,米之细碎者,而稗官以采摭细碎为职」。
班固曰:「街谈巷语,道听涂说,亦缀而不忘」。
「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论也」。
乃知贤君广求言之路委曲如此,唯恐一言之或遗也。
前世求之如是其详,尚恐不得闻,况末世杀忠臣以钳天下之口,设监谤以禁天下使不得言者乎?
稗官之设不知起于何代,汉之唐林请省置吏,公卿大夫至都官稗官各减十三,则疑此官自是而废矣。
呜呼,先王设官分职可谓详矣。
其微至于采荼,驱龟黾之事犹掌以官。
后世省官罢员有不可废如稗官者,犹以为不急而去之,殊不知其官减而职废,天下之言日以壅塞,而忠臣谠议寝不得闻,则是其所省者微而其为害也大矣。
夫雷霆之所击莫不摧折,万钧之所压无不糜灭。
人主之威甚于雷霆,而镇服之势重于万钧,言者岂得不畏其摧折糜灭之患哉?
又况门廷之间远于万里,非设官而授之职,俾旁求而博采之,犹恐不闻,况废而不设乎?
之建此议,可谓不思之甚也。
五德论 北宋末 · 周紫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五、《太仓稊米集》卷四六
五行之理相为尅胜,在阴阳有自然之义,其为说虽圣人有不得而易也。
不幸遭五经残灭之馀,圣人不作,九流并起,阴阳灾异之学一炽,而诸儒各以臆说更相附会,至使其事若可信而有足疑者。
此固不可以无辨说者。
黄帝得土德,黄能、地螾见;
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
商得金德,银自山溢;
周得火德,有赤乌之符。
此为若可信者。
班固乃以共工氏以水德同于木火,与秦同运,非其次序,故皆不永。
说之陋,夫人而得鄙之矣。
秦以熊罴之力,虎狼之心,蚕食诸侯,并吞六国。
宫室燕游之奉不足以厌其侈心,又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靡不毕至。
民之劳弊有不能胜,亡可蹻足待也。
高祖以义取天下。
秦王子婴降于轵道汉王属吏宝器妇女无所取,还军灞上,以待诸侯,与秦民约法三章,民无不归心者,其兴也可谓有德矣。
然则汉以德兴,秦以暴灭。
天之予夺,契若符玺。
使秦不以水德王,天下何害于亡?
汉不以火德王,天下何害于兴?
议者乃以赤帝斩白帝,受命之符则既已得天统矣。
然汉之初兴,庶事草创,叔孙通略定礼仪而正朔服色亦未遑暇。
汉文帝时鲁人公孙臣上书,言汉当土德。
丞相张苍明于律历,乃以汉水德。
明年黄龙见成纪文帝乃拜臣为博士,诏诸儒改服色,而贾谊献策亦以汉当土德。
至孝武时,虽倪宽之通经,司马迁博洽,犹循公孙、贾谊之说,不复有所改易。
刘向父子以谓帝出乎震,故包牺氏始受木德,其后以母传子,终而复始,自神农、黄帝,下历唐虞三代,而汉得火焉。
诸儒之说何其纷纷耶?
夫以汉之一代所以王者三,或以为水,或以为火,或以为土。
彼盖有所托而言,然亦有未足然者。
三代之王,取受命之符于始兴之帝。
黄龙见于文帝时,安得以为土德?
公孙臣之说为非也。
自包牺氏以五德相传,则秦以水德,汉安得复以水乎?
张苍之说为非也。
以土制水,于五行序为是。
高祖始兴,神母夜号,著赤帝之符,则汉当以火而不以土,无可疑者。
贾谊司马迁之说为非也。
得木,商得金,周得火,在三代无以母传子之序。
周以火,秦以水,汉复以火,在秦汉无周而复始之义。
刘向父子之说为非也。
夫以贾谊司马迁张苍刘向之徒,其博闻洽识皆千年之士也,而谓其说卒无可取,盖亦不可。
要之,后世灾异之学出于臆说,苟稽诸圣而无考焉,虽略之可。
乃若秦汉之所以存亡,其理较然易知者,且详言之以为后世戒,则亦乌乎而不可哉!
史断一 其一 唐文宗宗女二人 北宋末 · 周紫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四
昔老颜叔子独处于室,邻之嫠妇人亦独处于室。
夜暴风雨至而室坏,妇人趋而至,叔子纳之,束屋而照之,放乎旦。
鲁有男子独处于室,邻之嫠妇又独处于室。
夜暴风雨至而室坏,妇人趋而托之,男子闭户不纳。
妇人曰:「子何不柳下惠」?
男子曰:「柳下惠则可,吾固不可」。
古人处嫌疑之地如此,犹未免于谤,至于无兄而得盗嫂之名,况以天子之尊,匿女子于深宫之中,蹈纳履之嫌,乖束屋之义,下惠之风不著,而衽席床笫之疑易污,此魏谟所以未免于言也。
文宗之谏而出之,固善矣,又从而为之言曰:「备洒扫于内,非曰声妓。
宗女之幼,不为渔猎」。
此欺天下之言也。
御史中丞李孝本宗室子弟,坐李训事诛死,二女没入宫,而魏谟以谓宗姓不育,宠幸为累,伤治本,速秽嫌,则文宗固不免于谤,而曰「备洒扫之职,恤宗女之幼」,非欺天下而何?
唐室帷箔之恶世世不修,自是其家风如此。
太宗元吉而纳其妃,又欲立以为后,赖魏徵之言而止。
宗连杀三子,又纳寿王之妃而宠嬖之,书之简策尤不可读,况可言乎?
以二帝之事言之,文宗犹未可以深责也。
其二 褚遂良对飞雉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四
唐太宗时,有飞雉集宫中,上以问褚遂良
遂良对以秦文公之事。
太宗以谓人固不可无学。
鸿嘉中博士行大射礼,有飞雉集于堂陛间,已而又集于诸府间,已而又集于未央宫承明殿。
当时左右大臣无能言者,独车骑将军王音能言之。
其后成帝遣人问:「得无人为之乎」?
对曰:「安得亡国之言?
天尚不能感悟陛下,臣子何望」?
张禹相成帝无状,朱云欲断其首,几至杀身。
庭辱师傅,帝怒若此,况亲斥其主乎?
王凤用事,权倾天下,王章以忠直刺,为所杀。
当时灾异数见,群下莫敢言,而能言之,可谓汉比干矣。
野鸟入室,安得为祥?
遂良不以高宗肜日之事告太宗,而反以为瑞,亦焉用多学为哉?
遂良可谓王音之罪人矣。
其三 太宗得秘谶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四
太宗得秘谶,言唐中弱,有女主代王,以问李淳风,曰:「其兆既成,已在宫中,又四十年而王。
王而夷唐,子孙且尽」。
帝欲求杀之,淳风以谓「天命不可去」而止。
明皇时有郑相如者,师事郑虔,曰:「开元尽三十年当改元,十五年天下乱,贼臣僭位,公当污为官」。
念其言,终不附贼。
唐之大变,惟武后之篡,禄山之反,而二事皆已肇于数十年前。
使太宗、明皇不闻是说则可,其或闻之,当思修德弭变,以治易乱。
苟为不然,则惑于符谶前定之言,且得以为之辞,一抵于乱而曰:「是有数焉,非我罪也」。
则我生不有命在天,所以开人主自宽之路也。
由是知符谶荒唐之说,人主所不当信,史亦当削而不书。
汉光武即位之二十年,群臣上言宜封禅泰山光武诏:「若郡县遣使上寿,盛称虚美,必髡令屯田」。
可谓聪明谦厚之主矣。
中元间,因读《河图会昌符》,遂有封禅意,竟伸玉牒之仪,于是醴泉赤草之奏纷然,而群臣遂有宜令太史撰集之请。
光武之英睿沉勇,举无过事,殆无毫发不满群议,而桓谭以不喜谶流亡,郑兴以逊辞仅免,贾逵能附会文致,最先贵显。
范晔之论,以谓:「世主以此论学,悲哉」!
乃知图谶之说其能眩惑主听,非特昏庸之君,虽贤若世祖者其失犹且如此也,可不戒哉!
其四 周昌赵王如意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四
高皇帝赵王如意周昌,而使为之相,其筹之甚熟,其委之甚重。
非昌之鲠亮刚介,高帝当不以是付之。
高帝之诚意恳到,则亦不能受其所托也。
盖父子之爱,君臣之义,情动于中而义形于色,其势然也。
高帝崩,惠帝少,吕氏戚姬之衅作,必欲杀赵王而后已。
于是时不念高帝付托之意而为之深虑乎?
然则为计当如之何?
必抗危言、极正论,免冠顿首,伏地涴血,力陈母子大义,使之知天地之道,祸福之理。
彼虽女子之不孙,幸而一悟其非,则自怨自解而危难遂平
王既不死,亦能全,此上策也。
不能为此计焉,得为无过哉?
始,太后使人召使者三反而不往,亦已壮矣。
太后怒,又使人召之,则当为之辞曰:「高皇帝赵王属臣,今太后欲杀赵王而召臣,臣为赵王相,义不当往。
万一臣既往,而王畏祸且自尽,则责在臣。
臣焉敢舍王而为自全之计乎」?
不能为此辞,使太后胁而往,固已失策,然尚有可及焉。
及见太后太后骂曰:「汝岂不知我之怨戚氏乎」?
当为之辞曰:「高帝赵王属臣。
太后欲杀赵王而召臣,臣舍王而来,是臣不忠,请先杀我以明臣节。
臣死后,幸赦王,使臣不羞高帝于地下足矣。
如是则是臣能死节于其主,而太后不失慈母之名也。
太后裁之」。
又不能为此辞,使太后卒召王而鸩之,则昌之罪不可逃矣。
高帝安刘氏者以为全。
至于属赵王周昌,固尝断以己意,以谓昌之可以保王于百年之后矣,而卒失之,何邪?
岂亦生死之数自有定分,非人力之所能为欤?
抑亦吕氏之暴甚于乳虎,群臣畏之而不敢言欤?
以为非人力之所能为,则未尝有一言而赵王死。
以谓畏太后而不敢言,则为人臣者固不当畏死而自全也。
然则昌之罪为不可逃,抑又明矣。
其五 韦见素杨国忠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四
唐明皇使杨国忠物色朝臣以为宰相韦见素以雅饬见知于国忠,遂白于上,由是得用。
安禄山素怀反侧,至是请以汉将三十二人愿易蕃将,反状益明。
见素屡以为言,议者犹以为非先知,可谓失言矣。
禄山未反而见素知其必反,朝臣不言而见素倡言之,得不谓之先知乎?
见素禄山之将叛,不得不言。
言而不听,惟有一去耳而不去,此其所以可罪也。
作史者乃从而贬之,曰:「见素禄山之反而不言其所以反,是助国忠以败王室也」。
意若责见素以不言禄山之所以反者以国忠也,而不以此告明皇使斥而去之。
易蕃将,见素言之国忠国忠不应。
已而又言之明皇明皇不纳。
察其心盖非助国忠者。
禄山之所以反,以明皇之昏惑,国忠之奸邪而已。
然其宠任之固有如山岳,决非一言可得而回,欲怒螳螂之臂而摇之,往即碎耳,何补于唐哉?
见素计,独有一去为策最高而不为,是可惜也。
见素用不由于正而得宰相,言不行于朝而享厚禄,在贤者为可羞,为见素计,则当去。
作史者不责见素以此,而责其非先知,可谓失言者矣。
其六 魏主不杀高允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四
崔浩既撰魏史,刊石衢路,议者以为暴扬国恶。
魏主大怒,召高允问曰:「书皆所为乎」?
对以「臣与共为之,而臣多于」。
帝顾谓太子曰:「直哉!
此人宜除其罪,馀皆就戮」。
夷五族者至百有馀人。
初,辽东公翟黑子有宠于帝,奉使并州,受布千疋。
事发,黑子谋于曰:「主上问我,当以实告?
唯当讳之」?
曰:「公帷幄宠臣,有罪首实,庶几见原,不可重为欺罔也」。
已而黑子入见帝,不以实对,帝怒杀之。
呜呼!
自为之谋及为人谋,未尝敢为一毫欺,虽鼎镬在前,不为少变,卒能脱命虎狼之口,宠冠一时,名垂万世,可谓贤矣。
孔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
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
者可谓无负于孔子之言也。
后世之士身在朝廷而行为欺罔,岂特得罪于名教而已哉!
其有愧于多矣。
史断二 其一 颉利杀唐俭 北宋末 · 周紫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五
李靖提劲骑三千,由马邑趋恶阳岭,夜袭定襄,何其壮哉!
及颉利走保铁山,举国内附,服而舍之,可以柔怀矣。
天子遣唐俭抚慰,而乘其无备,俘十万之众,擒其子,杀其公主,于是斥地自阴山北至大漠焉。
之功可以夸示后世矣,无乃未免于过乎!
始颉利之降,太宗往迎,而矫制以兴兵,使中国有贪功之名,太宗获失信之罪,则未得为忠也。
唐俭受命以为使,辱命而杀之,则天下服;
无罪而陷之以死,则人将解体,独忍而杀之,则未得为仁也。
诛一唐俭固不足道,中国诛之,犹恐贻笑外夷,今使颉利而戮中国之使,则未得为智也。
且罪莫大于杀降,降而杀之,后孰示信?
颉利以禽兽之情犹知屈服以慕义,中国以礼义之地而反有杀降之罪,则未得为义也。
汉王韩信以击齐,而间遣郦生以说之。
欲止军而不行则未有命,欲乘锐而往则齐已服,此蒯通之说所以易摇也。
计,与其全郦生则不若杀郦生而获罪于高祖哉!
然则郦之死犹有说也。
乃若则不然。
颉利已亡,其势孤立,非若齐西楚之援,况太宗以迎之,非遣以击之也,岂可徇己而不恤之死哉!
韩信以藉口,此尤可罪。
在唐为一时名将,一举之失而众尤随之,其弊果安在哉?
曰贪而已矣。
其二 五星聚东井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五、《南宋文范》卷五九
高祖之元年十月霸上,是月五星聚东井
元魏时崔浩集诸家历,颇讥前史之失。
高允言于曰:「汉元年十月五星聚东井,此乃史官欲神其事,不复推之于理也。
案《星传》,太白辰星常附日而行,十月日在箕尾,昏没于中南,而东井方出于寅,此二星何得背日而行」?
浩初不之服,已而谓曰:「先所论者本不经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言。
五星乃以前三月聚东井,非十月也」。
高祖以宽仁之德易强暴之政,亦足以兴矣。
五星虽不聚于东井可也,使其果然,则因前三月聚东井而书之,何为而不可?
由是观之,卧有云气,行斩白蛇之类,史之诬于人盖已多矣。
其三 曹操孔融荀彧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五
曹操起兵以诛董卓为名。
二人者皆内忌贤德,杀人如刈麻苇。
诱降北地反者数百人,于坐中斩舌凿眼,或镬煮之,使偃转杯案间,坐客为之失箸,其忍有甚于屠矣。
既为太师,一日谓皇甫嵩曰:「义真服未乎」?
曰:「安知明公乃至于此」!
曰:「鸿鹄固有远志,但燕雀不知耳」!
曰:「昔与明公俱为燕雀,不意今日变为凤凰」。
之玩若戏小儿,而不杀,此可怪也哉!
曹公之恶祢正平也,既录为鼓吏,乃裸身而立,后以杖箠地,数骂太祖,辱有甚于市朝之挞,太祖不杀,犹使死于刘表之手,此亦可怪也哉!
始余疑二子之不杀,盖有说焉。
尝谓曰:「孤杀之无异雀鼠,顾此人素有虚名,今日杀之,将谓孤不能容」。
犹畏于物议也。
孔北海之高才,盖一时之胜士。
荀文若之通亮,又斯人之腹心也。
一言不中其意,则谈笑而杀之。
夫以而视,岂止有虚名而已,然犹有所不免,则岂畏于物议哉?
余固知二子之见杀,盖有谓而然也。
桓温尝谓孟嘉曰:「人不可无势,我乃能驾御卿」。
皆阴藏祸心以图不轨,惟恐人之不附己,不能尽笼天下之豪杰使唯己从,则无以肆其凶焰也。
既偃然不为其用,乃力沮九锡之议,非杀之无以快其愤,此二子之所以死也。
且死,则崔琰许攸娄圭郭嘉之徒,是所谓雀鼠也哉!
其四 朱虚侯欲立齐王为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五
诸吕之祸,刘氏之危甚于垒卵。
当是之时,首倡大义以扶奖王室者,刘章也。
及绐产、禄而夺之权,虽其势去已若孤豚,然犹未成禽也。
当是之时,首诛元恶以成一时之功者,亦也。
以谋言之为先,以功言之为大,则其报之宜如何哉?
然余于犹不能无恨焉,以其意在齐王也。
初,使齐王举而西,因欲立以为帝,是教其兄使叛也。
齐王魏勃召平,为书以告诸侯王,反状既明,幸而禄、产死,京师平,内畏,外恃灌婴,其计遂寝。
不者,祸将酷于吕氏矣。
议者以谓「欲使齐王举兵入援关中」,而不知其反也。
曰:代王于高皇帝为子,齐王高皇帝为孙,以尊卑之分则代王当立。
王仁贤闻于天下,齐王之善未有所称也,以贤不肖则代王亦当立。
王母家薄氏皆君子长者齐王母家驷氏皆虎而冠。
汉方以吕氏为戒,而复使驷氏得昌,是益其暴耳,以母氏之善恶则代王亦当立。
然则何为舍代王而欲立其兄乎?
此余于所以不能无恨也。
将相叶谋以公天下为心,卒迎代王而共立之,则汉之安危殆未可知。
夫以孝文孝恭逊出于天性,岂不知吕氏之祸者章之功为大,以齐王之故而犹有憾焉,何示天下之不广耶?
初,大臣与约,事成当尽以赵地王章,尽以梁地王其弟兴居。
孝文既立,遂黜其功。
自以失职,岁馀忧死,而兴居亦举兵以反。
呜呼,汉所以报章者亦云薄哉!
其五 魏主遇旱辍食三日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五
魏孝文以岁旱祷雨,至辍食三日。
群臣告以雨既沾足,请帝复膳如初,犹欲遣使视之然后肯食,且云:「如其不然,何以生为」?
闻者以谓贤主忧民如此,是大不然。
成汤遭七年之旱,尝以六事自责,周宣王遇灾而惧,侧身修行欲销去之,未闻其三日不食也。
盖阴阳闭纵之论,暴巫徙市之术,皆后儒自为之说,非古帝王修人事以应天变之道也。
由是知决久冤之狱,烹言利之臣而天乃大雨,皆人事尽而天意得,自然之符也。
魏主不知出此,乃欲不食以自毙,使变而可禳犹非其道,不然是当践其必死之言也。
为之臣者又不知以古圣贤之道告之,徒诳以既雨而已,其为不忠莫此之甚,一举而君臣之道两失。
呜呼,陋矣哉!
其六 周世宗江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五
五代之君如唐庄宗周世宗可谓有英武之略矣。
然内无平一海内之政,外无经略天下之才,故事业止于偏霸而不足称述。
世宗深患唐、晋以来吴、蜀、幽、并皆阻声教,未能混一,命近臣著开边之策。
比部王朴献议,以谓唐与我接境几二千里,其势易取也。
江南岭南、巴蜀可传檄而定,南方既定,则燕地必望风内附也。
世宗欣然纳之,于是始有平江南之志焉。
曾不旋踵,一举而得八州,再驾而平寿春,卒致唐主请以画江为界,而江北之地悉为吾囊中之物,其为盛烈岂不壮哉!
钟谟入贡,乃遣归告其主,以治城郭,缮甲兵,据守要害为子孙计。
议者以为江南未服则亲矢石,期以必克,既服则爱之如子,推诚尽言为之远虑。
其规模宏大岂得与庄宗同日语哉?
呜呼!
世宗之言则善矣,谓之规模宏大则吾不知也。
其七 卫青不杀苏建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五
卫青不用周霸之言以杀苏建卒蒙宥废为庶人。
议者以为贤。
余以为不然。
初,李广俱击匈奴广本前军,乃徙其军使东,因以失道,遂致丧师。
当是之时,罪在不在广也。
奚不状之天子以赦其过,而乃逼广使自杀乎?
飞将军之才气,下视卫青如庸奴耳。
既忌其能,又与之有眦睚之嫌,非杀之无以快其欲也。
既杀广,无以自盖其愆,乃独私以沽一时之名。
小人奸伪之状如此,武帝据厕而见之,岂不宜哉!
其八 公孙述谯玄不至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五
公孙述僭号陇蜀,闻阆中高士谯玄,以礼连聘不至,使人胁以毒药。
仰天而叹曰:「唐尧大圣,许由耻名。
周武至德,伯夷守饿。
保志全高,死亦何恨」。
遂受毒药,毅然不往。
者可谓忠矣。
子瑛泣血叩头愿输家赀千万以赎其死。
乃许之,得以免。
若瑛者可谓孝矣。
客曰:「之不臣不可谓不贤。
若瑛之于孝其犹未耶!
岂有父死人手不以身代其祸,独区区输其家赀而已,何哉」?
是不然也。
之僭据,于礼贤下士且方缪为恭敬,以隆虚名,未必有意于杀
瑛请输其家赀,适会其机,此所以免。
若一见而请以死,万一有不从,则将何以继?
徒使父子俱毙贼手耳。
瑛之意以谓请输以财而不从,然后继之死,盖亦未晚。
余以是知瑛之为孝也。
其九 蓬首救董祀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六、《太仓稊米集》卷六五
余读范蔚宗《烈女传》,以列于诸之后,盖尝疑之。
曹操问其家藏书,至于口诵四十馀篇,以至作二诗叙流落悲愁之态,有古作者之风,亦可爱矣。
然是非女子之所宜先,固不当以此预列女之数。
其夫董祀犯法当诛,乃蓬首诣请之,辞致慷慨有足观者。
以是为琰之奇节,则其前夫卫仲道亡,不幸而陷敌中,虽夷人胁以死,义不当事左贤王
事之十有二年,岂可谓不久?
又生二子,岂可谓无母子之爱?
夫死而适异域之君,不能继之以死,既事贤王,又并去二子而归中国,二者皆不得谓之烈女也。
或曰《春秋》责备于贤者,以妇人而能尔,亦足矣。
曰:此余所以正有责于也。
博闻强识,聪明而能文,其于立身大节有勿及知,则亦安取其文乎?
之载此以为后世女子之戒则可,若以其博学多才,且能救于垂死,足以为汉烈女,则吾不知也。
史断三 其一 王昭君不赂画工 北宋末 · 周紫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七、《太仓稊米集》卷六五
王昭君不赂画工,遂不得幸,卒使元帝毛延寿,非也。
元帝按图见昭君之陋,乃以配单于
及召见而美,始有悔心。
帝知其美,岂不能以一女子易之?
患在失信故也。
使帝果以失信为嫌,其始必不肯按召陋姬以贻单于之怒。
若以此取怒蛮君,其祸与失信孰为轻重?
吾知其说之非也。
或谓昭君貌极妍,在后宫五六年不得幸。
单于遣使朝贺,问:「欲以一女子赐单于,谁能行者」?
昭君乃越席请行。
帝见之惊,业已对使者遣之,不及免,至,单于果大悦。
盖士有抱负伟器,块然与俗士同群,岂能无怏怏不平之意?
女子以姿貌取悦于人,慧丽风流而少年,委置闺闼,不为当世所赏,其意当复如何?
孔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
昭君之请行,盖有以哉!
其二 朱建辟阳侯裞论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七、《太仓稊米集》卷六五
朱建以刻廉刚直自许,虽辟阳侯太后之势,欲交而不得,顾不贤哉!
及其母死,贫未有以发丧,陆贾说食其与之裞,卒与食其合,非特脱命垂死之中,又能使免诸吕之祸,其为力多矣。
何建之贤而自叛其志如此?
盖坐贫无以发丧也。
吾故知士非豪杰不回,易为贫富生死所夺,固不可以无养生丧死之具。
一为贫所移,遂不能完节于万世之下。
伤哉,贫也!
田叔既死,鲁人祠以百金,其子不受,曰:「义不伤先人」。
嗟乎!
使田叔之子,辟阳之金亦安得而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