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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修熙河缘边堡寨奏 北宋 · 游师雄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五、《宋史》卷三三二《游师雄传》
兰州距贼一舍,通远不百里,非有重山复岭之阻。
宜于定西、通渭之间建汝遮、纳迷、结珠三栅,及护耕七堡,以固藩篱,此无穷之利也。
论弃地非便奏元祐五年六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东都事略》卷九九、《宋史》卷三五五《上官均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二、光绪《甘肃新通志》卷八六
臣窃闻《春秋传》曰:「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
是知先王之治天下,其待中国与四夷,其道固异。
何则?
夷狄天性桀骜,恃远负险,中国弱则先叛,强则后服,专以恩养,则倔强难制,其势使然也。
臣切观自陛下临御以来,惩前日边臣拓地邀赏之弊,而大臣采宋璟不赏边功之说,务以息兵养民为事,德意可谓至渥矣。
然自朝廷纳西夏贡,使赍册报弊,复与岁赐,恩礼不为不厚,而戎人骄恣傲然,无柔服之意,遣使请地,邀求无已。
乃知非恩之不至,待之不重,其弊在于姑息之太过耳。
臣闻威过则怨,恩过则骄。
怨则怀必死之心,骄则有无厌之求。
昔先王之御夷狄,知威之不可独立,故假惠以济威;
知惠之不可独行,故须威以行惠。
然后夷狄且怀且畏,无怨望轻侮之心。
今戎人之情,骄傲已见,大臣务以息兵省事为意,前日遽弃沿边四寨,以塞其请,而戎心无厌,邀请益甚,不知大臣为陛下计将与之乎?
将拒之乎?
与之则地日蹙而威日削,适足以增其骄淩之气,终不使之屈慑柔服以听命令。
汉晁错明于边事,尝曰:「来而不能困,使得气去,后未易服也」。
又况遗以土地以骄其气乎。
臣闻兵以诛骄暴,骄暴去则无所用兵;
政以治事,事息则无所用政。
骄暴未去而遽寝兵,事未治而欲事无,是为畏事茍安之计,其极必至于用兵多事,劳弊内外而后已。
昔汉因循以成七国之祸,唐厌兵以成藩镇之彊,此前事已然之验也。
戎夷之情,臣虽不能知,边陲之事,臣虽未尝习,然士大夫自塞徼守官罢归京师者访闻非一,皆如臣言。
又以古验今,戎夷之情,宜不相远。
故臣敢为陛下反覆陈之。
臣愿陛下诏敕大臣,虚怀访问塞上罢官与知边事之臣,参伍稽考,当得其实,则羌人万里之情可以坐见矣。
臣闻练兵、选将、积粟三者,禦边之急务;
厚赏重禄,劝士之要术
元祐初,朝廷尝敕边郡为五年之蓄,不知今日之积其数几何?
不可以不预计也。
夫犯彊敌、冒白刃,士卒不顾死者,利厚赏也。
前日薄首级之赏,务以息邀功之士,而不知非厚赏不足以使众,此不可以不讲也。
伏望陛下诏谕大臣,简略细务,留意安边大计,却羌戎无厌之求,讲练兵、选将、积粟、厚赏之术。
遣知边事、可信之臣按察塞徼,以详守禦得失之实,储蓄卒伍之数。
明诫边吏以朝廷之意:羌戎柔服则治兵积谷以备之,桀骜侵轶则邀击前后以挫之。
退不得畏缩以骄其气,进不得兴兵以费吾财。
张大天威,赫然示不可侵犯之意,则士气日奋,戎心日消,四夷无侵陵之患,中国有泰山之安矣。
夫先患而谋则有馀,后事而计则无及。
此天下大计,惟陛下留神,早加详择。
〔贴黄〕臣窃闻西夏见今所争兰州塞地皆控扼戎马要路,若茍欲目前无事,全不计较,轻以付与,中外之议深恐戎人捣虚长驱,熙河数郡孤立难守,为害非细。
臣窃意大臣之计,务欲安静无事,故曲从其意。
若异时戎心无厌,继欲请熙河故地,不知何词以拒之?
臣访问沿边得替官员,皆以为戎狄之情骄则愈横。
今以旁塞要地付与,徒自去其藩捍,长戎人彊悍之势,如傅虎以翼、借寇以兵,不唯无益,适足为患。
为今之计,不如治兵、积谷、选将、厚赏,画地而守,勿与尺寸,使戎人晓然知朝廷之意、中国之彊,不敢轻犯。
愿陛下询访执政大臣,今以塞地与之,不知果能使西夏怀惠,无异日之患否?
不可必则是徒失险沮威,为久远之累。
如夏人以故地疆界为言,则边将盍答以灵州亦朝廷故土,若还灵州,中国亦当偿以故土。
如此亦足以折其无厌之请。
兹边陲安危之计,尤在博访审虑,庶无后悔。
〔贴黄〕臣愚所言,非欲兴兵生事,盖西戎骄倨,请求无厌,若不讲饬边备,折其贪冒之意,其势必至侵犯塞郡,劳师费财,困弊中国。
伏乞陛下诏谕大臣,早为之计,以消未然之患。
范忠宣公行状(上) 北宋 · 李之仪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二七
公讳纯仁字尧夫
幼警悟,五岁知读书,八岁从群儿戏,能以其所授书为之讲说,正席环侍,剖析有理,文正奇之。
十一遭楚国丧,哀毁如成人。
文正仕渐显,一时知名士多所延揖,如孙复石介胡旦李觏辈,率命公从之游。
乃博通群书,为文无有长语,切于语事。
文正曰:「是必能世吾家」。
文正恩,起太常寺太祝
皇祐元年进士及第,知常州武进县,辞不行,改许州长葛辞。
文正曰:「彼远固有名,此才数舍尔,何辞焉」?
公曰:「本不欲去亲侧,远近非所恤也」。
文正薨,家贫无归,借官屋以居,仅芘风雨。
长兄早得心疾,不省事,门内几百口,公实主之。
人不堪其忧,而上下无一言之异。
服除,始就仕。
贾昌朝大名,辟公掌安抚司机宜文字。
公曰:「方北道多事时,彼将以我为助,义不当免,其如吾兄相与为命何」!
人固彊之,曰:「偕行何妨耶」?
公曰:「兄之疾一作,则数人不能制。
未论官守,不得专在侧,此去隔大河,万一中流疾作,则我必与之俱溺矣」。
再辞,遂已。
宋庠荐公堪馆职,召试学士院,公以兄疾辞。
再召,又辞,卒不赴。
著作佐郎汝州襄城县
民不知蚕,公曰:「是可缓耶」?
乃课民种,后纺织比他郡为多。
既去,思公不已,至名其地为著作林。
签书许州观察判官事。
会昌朝守许,事无巨细,待公而后决。
知开封府贾黯辟公知襄邑县
凡隶官屋舍,无一椽不更,而民不知劳。
县有牧地,卫士岁牧马,率纵之,坏民田,前此莫之禁。
或诉于公,即捕而杖之。
主校抗声曰:「令敢尔耶」?
遽白其事,诏劾公甚急,公曰:「卫士非令所当杖,然民吾子也,又兵实资田以养,安忍坐视其抑哉」?
亟自列以上,寻报免。
令遂兼领牧地,盖自公始。
天久不雨,下将艰食,公命贾贩者辍他货,一意积粟,而告之曰:「异时之出,吾当为尔宰」。
果如其计,赖以全活者甚众,利及旁境。
大兴学校,号舍饮食,毕自区处,来学者益盛。
比自公湖外归,邑人夹道焚香罗拜,逆挽公舟,唯恐其过之速也,距公去四十馀年矣。
河南东路转运判官,召为殿中侍御史,未拜,迁侍御史知制诰
钱公辅缴词头,责滁州团练使,公言:「此其职事也,言虽有过,情则无他。
陛下近诏求直言,而侍臣未闻有所献,得非以公辅为戒耶」?
又言:「自公辅贬谪以来,朝廷除授宁免失当?
臣下不敢言,亏损圣德,无甚于此」。
京师大水,公请诏侍从官各上封事,指陈时政阙失,馀官依次转对如故事。
又乞罢秋宴,以承天戒。
时更定江淮荆湖福建路盐法,公请并依两浙法减价,并下三司别定私贩之令。
又言日近杂学士待制修撰太冗,宜立定员数。
又乞为颍王东阳郡择保傅。
又言岁上辛祀天南郊,致斋日当圣寿节,乞上寿不用乐,以明克己奉天之意。
有诏两制依典礼议濮安懿王称号,封册已定,而政府议不同,复有诏权罢。
公谓同列曰:「此大事也,不可不辩,盖将有甚者焉」。
乃上疏曰:「陛下昨受仁宗诏命,亲许为仁宗之子,至于封爵,悉用皇子故事。
以至纂承大统,天下以陛下为仁宗之子,与前代入继之主,事体不同,愿以大公断之」。
特降诏旨恭依两制所定。
相次果议尊濮王为皇,夫人为后,公又疏曰:「仁宗当盛年,立陛下为子,皇太后不避六宫之怨,力赞先帝,保育陛下,是皆欲陛下继统承祧,一意大业。
不期陛下率然建为此议,上则违先帝之意,中则伤太后之心,下则失天下之望」。
又奏:「欧阳脩首开邪说,妄引经据,以枉道悦人主,以近利负先帝,请寘于理」。
累上章未报,公遂缴纳告身,居家待罪。
皇太后俄出手书,申追尊殊号之议,寻降敕命奉行。
公言:「此事始因中书之谋,陛下谦慎未行。
太后曾下手书,切责政府,因此权罢。
始末不同,天下将何以取信?
此必权臣欲为非常之事,假母后之命以行其志,或乃出于逼胁。
愿察臣言,凡系濮王典礼,陛下自可择而行之,何必以母后为说」?
既而促公供职,公言:「太后与政府大臣并受先帝顾托,言犹在耳,永昭陵土犹未乾,岂遂忘而弗顾」?
再有旨起公,公言:「臣不能早悟陛下,罪益深重,岂可复居言路?
臣之心有死无二」。
中书劄子督迫公出,公乃录前后未降出凡九章回申,又申御史台,殊号之议遂止
公犹未已,乃出公通判安州,移知蕲州,改京西提点刑狱
未到,移陕西
未到,权陕西转运副使
未到,权京西转运使,复移陕西
召对,神宗问公曰:「卿在陕西久,必精练边事,城郭甲兵粮储如何」?
公对曰:「城郭粗完,甲兵粗修,粮储粗备」。
上愕然曰:「卿才如此,朕所倚赖,而职事皆言『粗』,何也」?
公曰:「粗者未精之辞,然如是足矣。
臣愿陛下无留意边事。
陛下若留意边事,则边臣观望,要功生事,结衅夷狄,残害生灵,耗竭财用,縻费赏爵。
不唯目前之害,又将贻他时意外之忧,愿陛下深留圣虑」。
公又奏:「王安石变更法度,物议沸腾,人心不宁。
《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
愿陛下图不见之怨」。
上曰:「何谓不见之怨」?
公曰:「牧所谓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者,此不见之怨也」。
上曰:「卿才如此,善论事宜,为朕条陈古今治乱,可以为鉴戒者以闻」。
公遂作《尚书解》以进:「皆文武之事也,治天下无以易此,愿陛下深究而行之」。
尚书兵部员外郎起居舍人同知谏院,公辞不允。
边帅种谔坐擅兴,谪湖外,俄除秦州都监
公言:「朝廷既许夏人纳款,及谓取绥州非本意,今便令处边任,不唯致夷狄疑阻,亦无以戒励沿边生事之臣」。
又乞催促赍夏国封册诏书,使人进发,所贵朝廷恩数速达异国,而疆埸早得宁静
集贤院、同脩起居注
公五上章辞,不允,乃促公受敕。
公既不获免,益思所以为报。
公尝谓人主之势既重,而又堂陛阻绝,非开广聪明,则下情无由周察。
顷虽有言,止缘一时之事,事过即已。
今须推而行之,以防壅蔽。
乃上疏言:「两府之下则有侍从官,实古九卿之职,是宜朝夕论思,同国休戚。
今则只将主判司存便为己之职事,宠亚四辅,报同庶僚。
人情既习因循,朝廷不知考核,或有时政得失,唯能退有后言,处之不惭,仅同胡越。
愿降诏督责,凡朝廷阙失,并须论列」。
其所上章疏,付政府诠定,量加赏罚。
时上新即位,躬亲庶政,公言:「尽心所务,督察细事者,有司之职;
经国阜民,选贤任官者,宰相之职;
容载如天地,广大如江河,巍巍荡荡,无得而名者,王者之德。
愿陛下潜晦颐养,择相而任,广听纳,察迩言,使愚智效力,上下尽心,自然端拱垂衣,太平可致」。
又言:「近日御前拣退年老将校,皆是久历艰辛,累岁戍边守之人。
既因对御选择,将来殿前马步军司便为永例,此军政也,不可不察。
望于其间取稍堪部率者,改隶已次军分,以示人主隐恤知难之意」。
秦州孙永以守边失策,诏以李师中为代,公言:「帅臣尤须久任,方能练习事。
若屡更则难责其效,而又百事从而变易,兵民无不烦扰。
兼永忠谨镇静师中任术躁动,不若责后效,依旧在任」。
又请用庆历中故事,增置谏官,以广言路。
又请重定县考课之法,以防滥奏。
神宗切于求治,臣下多自疏远召对,延访得失。
公言:「小人之言,闻之似可采,行之必有累。
盖其知小忘大,贪近昧远,急于奋身,不思害国,愿加深察」。
又言:「走马承受妄有论奏,动摇帅臣,过索承奉,其言不可轻信」。
又请宣谕执政,如有妄奏边事及曾惹引生事之人,不得与边任。
又请委监司体量走马承受,不得于条约外妄陈边事及言人长短。
其所入文字,乞降出公行。
京东转运使陈汝羲进羡财,及以官绵折还和买绢价,荆湖北路孔延之进纳入官,本户不充则令三四户共买一官。
公请重行贬谪,以戒聚敛辱国之臣。
富弼再相,辄辞疾,家居谢客,屡诏不起。
公言:「起布衣,仁宗擢为宰相,先帝暨陛下倚为旧德,四方士民以为贤臣。
当自任天下之重,而尽陈其所欲为。
而乃恤己深于恤物,忧疾过于忧邦,致主处身,向背失宜。
与先臣最厚,臣待罪谏垣,不敢通私谒,以致忠告。
愿陛下宣示此奏,使弼循省,以供厥职」。
又奏:「唐则天以僭窃之政,务求多士,以收人心,广臣下,举荐兼人,亦得自举。
选任虽冗,然犹多得人材。
姚崇宋璟相继时出,开元之治,实有赖焉。
愿诏内外之臣各举所知,以备选任」。
御史中丞吕诲以言事降黜,公言:「,正人也,愿留之左右,以劝忠良」。
又奏:「臣前此面奉德音,令臣具陕西利害,今列十事以进。
一、于邠宁二州移置帅事。
二、择帅府通判,令兼经略判官,专董粮草。
三、罢监牧,以其田为营田
四、委帅臣监司裁省冗占官兵
五、新城中武艺人于近里州差使,候有警急,旋行勾抽。
六、沿边次边乡村酒场,月课不满二万贯者,并停闭城寨酒课,不务增羡。
七、通解盐茶马于转运司
八、依秦汉军功爵级置散官牙校名品,募人入粟,以实边备。
九、沿边置榷场,以并杂货博易,仍通入解盐额。
十、陕、解、虢、绛四州,岁差夫采斫黄河梢木,并以官钱收买」。
神宗一日谓公曰:「取士之法不均,行之虽久,不能无遗才」。
命公条其利害,公曰:「祖宗以进士一科为盛,公卿以降,多此涂出。
然所举之业,东南、川陕之士最工。
礼部只合西北而考之,故东南、川陕多得而西北少。
设欲明示区别,不无寄贯巧伪之弊。
愿诏郡邑严养士之法,每下诏责长吏学官取本贯及曾入学满二百日有行者,于解额中分三分之一送至礼部,则别为特举一科,只试论经义,明记路分,考校优,立所取之数,至御前赐第亦如之。
若是则均矣」。
又乞诏政府台省馆阁经筵监司并数路参取,无拘有无出身。
著作佐郎章辟光请岐王出居外第,公言:「亲王居外,自有故事,岂容小臣辄生间言?
万一岐王闻之,不安其处,则伤陛下友爱。
防微杜渐,不可不察」。
三司判官张靖陕西转运使薛向博买盐马不实事,诏就劾,而已前知矣,兑换藏匿,唯意所任。
至,而欺罔之迹已不可得,反坐谪,发运使
公上疏极论:「赏罚之失,致天下疑。
陛下责君子太重,奖小人太深。
许风闻言事即坐左迁,违法罔上骤加进用。
在陕七八年,一旦体量,不能尽见虚实。
责君子太重则忠臣难立,奖小人太深则奸邪易滋。
微臣耻枉尺直寻,陛下不可启宠纳侮。
望追还二人之命,以正赏罚」。
又言:「陛下但爱向小有才,可备驱使,其诈佞不足深虑。
此臣所以竭力陈论,死而后已。
兼臣在陕西,亲见其奸,不独坏法,民实被害。
上有大臣主张,下有小人鼓誉。
众虽深疾,在陛下无由得闻。
今又被旨体量之人遽先坐谪,而小人奖用益深,复使均输六路,则必增其奸计巧于前日。
且复人人以为戒,谁复有言?
是纵裴延龄之诈妄,极皇甫镈之诛求,为朝廷敛怨害民,使陛下财聚人散」。
又言:「臣曾奉德音,欲脩先王助补之政。
今乃效桑羊均输之法,而使小人为之,必将剖割生灵,敛怨基祸。
盖是中书不合差除,致累陛下圣德」。
章十馀上,展转详尽,其意欲人主之必听也。
是时王安石初秉政,置三司条例司,兴青苗、役法,分遣专使诣诸路搜抉遗利,将尽变祖宗法度,同己者进,异己者逐。
富弼赵抃唐介日交论于上前,或以疾辞,或以事去,或以至发疽而死。
司马光吕诲范镇章疏论辨,每进对亦必极口指陈,中外纷然。
公曰:「君子信而后谏,未信以为谤己,姑取必于听纳而已。
逆耳之言可遽效耶?
不若驯至于深切,则庶能售」。
以故公自陕西召对,因事以及安石者,无一疏不反复开晓。
至论薛向均输,则渐至于深切。
于是上疏言:「臣自到谏垣,方见陛下进用王安石,与士大夫相庆,以谓儒者得用,必赞陛下行三代之政,脩己安人之务。
安石台官,天子耳目,将使警察百辟,以防侥倖。
今琦等一言柄臣,便蒙降黜。
况在廷大半趋附,陛下更以法令驱之,使畏大臣,则其势将无不至。
然而道远者理当驯致,事大者不可速成。
人材不可以急求,积弊不可以顿革。
所以景帝削七国之地而晁错戮,东汉疾横议而党锢兴。
宋襄公急于求霸而致丧师,唐文宗急于除奸而训注祸作。
帝王之图治,必显仁藏用,人材以长育而成,功德以积累而大。
通其变使人不倦,神其化使人不知,无为而天下自安矣」。
又疏:「六路均输为害,借《周官》赊敛理市之法,谓可以夺,兼并百物,其实乃商贾贱买贵卖渔夺之术。
久之不免抑配民间,邀求羡息,罔上毒下,有伤盛德。
盖上率下以俭,上化下以勤。
上下勤俭,则自然公私有馀矣。
愿速诏罢之」。
公以数言事未见听,因见上自陈曰:「臣言可用,愿加采纳。
臣言不可用,愿罢臣言职,重行贬窜」。
上曰:「官家留卿,不可求去」。
公曰:「臣为言事官,言不信于陛下,虽圣恩隆厚,臣愈难当」。
遂居家待罪,上察公不可彊,乃罢公谏职,移公管勾国子监
公求去愈坚,执政密遣人谓公曰:「议除知制诰,可出视事」。
公曰:「斯言何为至哉?
得用过于得美官,如不用,万钟非所愿也」。
又再乞早赐责降,不从。
公言多激切,神宗每优容,而所上章疏未尝降出,左右近臣亦不得而知,盖防执政之或闻也。
而公每宣乞付中书枢密院施行。
至是公尽录前后章疏申中书安石见之怒甚,携以告上曰:「范某狂妄如此,不可不重贬」。
上曰:「范某无罪」。
安石争不已,上久之乃曰:「与一善地」。
遂以公知河中府
盖方用安石,故屈公,令少避也。
未几,移成都府路转运使
安石憾不能释。
而谓新法行之民间多不便,公盖尽论,仍戒州县不得遽行以待报。
安石愈怒,命其客李元瑜提举常平官,且伺察公,将遂害之。
钩索捃摭,无所不尽,卒亦无所得。
公竟坐谢景初李杲卿游宴事,为失觉察,降知和州,移邢州
未到,进龙图阁,权环庆路经略安抚使、知庆州
因入觐,神宗见公,喜曰:「卿父在庆有威名,卿今继之,可谓世职也」。
公谢曰:「臣不肖,何足继先臣」!
又问曰:「卿兵法必精」。
公对曰:「臣儒家,未尝学兵」。
上曰:「卿久随侍在陕西,必熟边事」。
公对曰:「先臣守边时臣尚幼,不复记忆。
且今日事体恐不同」。
公察上意,欲攘夷狄,开边境,徐对曰:「臣不才,陛下若使缮城垒,爱养百姓,不敢辞。
开拓侵攘,愿别谋才帅」。
因坚辞。
上曰:「卿才何所不能,但不肯为朕悉心尔」。
公对曰:「臣子之于君父,杀身且不避,岂有不尽心之理?
但陛下所问,悉非臣所长,不敢上欺」。
公又辞,上曰:「不可」。
明日上谓韩绛曰:「范某论边事一何疏耶」?
退而问公,公即以对上之语语
叹曰:「非我所及也」。
上之谋,公、适与闻,故及之。
庆大饥,道殣相枕籍。
公到,遽发常平米赈贷。
僚属愿请而后行,以避不用赦原之令。
公曰:「报到则无及矣,当独任其责,何复累君等耶」?
民遂苏复
敛殣为聚冢,已而惧无以继,忽蓬结实延袤原野,类而甘,食之可饱,境内以足。
前此民谣曰:「饭来即饱」。
方公命下,民相告曰:「范果来矣」。
至是民德其祥,仍收所馀以实仓廪,益市耕牛谷种,分贷垦殖殆遍。
雨旸随祷而应,岁大熟。
或谤公赈发过多,全活不实。
朝廷遣使按视,皆曰:「公实活我,其忍累公」?
乃相与兼昼夜输还,使到已无所负。
其穷核至发冢数骨,卒无所中。
公知环州种古执属羌为盗,奏流南方,过庆辄声冤。
公以属吏果非盗,乘间讼,公为挟情变狱。
朝廷遣御史制勘狱急而情不可得,反诬告,然朝廷终不舍公。
鄜延吕惠卿密奏公擅回宥州牒,坐是落职,知信阳军
方公召对,合四州之民无虑数万,遮道涕泣,挽公马,不得前。
皆曰:「公擅回宥州牒而反坐狱,我生不如死」。
至是有自投于河者。
又有小儿数十号哭,以诗送公,西州至今传诵。
齐州,或谓公齐俗凶悍,轻为盗劫屠贩,治不峻急不能戢。
公曰:「我宽乃性也,矫以猛则不能久,适取玩尔」。
狱至不能容,公问其然,则皆不当系,不敢出。
公曰:「不出奈何」?
曰:「出则官所病也」。
公曰:「终如是安乎」?
曰:「姑待其瘐,用以除民害」。
公曰:「是岂天理耶」?
尽呼出立庭下,而令曰:「尔等害民紊官,莫不欲尔为瘐者。
茍能自新,我将生尔」。
皆叩头如令,后犯法者至减常岁之半,而狱几空。
以连丧子,请宫祠,诏以公管勾西京留司御史台,再知河中府
保甲教阅甚严,非老弱不得在家。
诸路专置官提举,督责按劾,耸动天下。
公曰:「妨农无甚于此」。
三上疏请辍其力,以应岁事之急。
俟其隙,计日补之。
遂乞计一岁应教之日,并就閒月馀日,令并归业,请著为令。
又乞选武艺精熟人材可观者,以次选用,其颓堕者刺充军。
录事参军宋儋年暴卒,公疑其非命。
即遣子弟家人与后事,微得其遇毒,乃下吏,果如之。
其谋琐细,悉如公所料。
直龙图阁,帅庆。
哲宗即位宣仁圣烈皇后权同听政,诏中外实封言事
公上疏,请凡在官,各陈本职事及所经历利害,无间远近;
仍设科条,须随事具因革,亦可因之以识其人。
时边事未宁,绝西夏岁赐之物,方议还其所赐,或以谓夏国困弱不足虑。
公乃录光武《报臧宫马武诏书》上之,又引孟子「以大事小,可以保天下」之语为据,并谓邈川首领温溪心所言夏国大旱无苗、难集人马为不足信,务欲休兵息民。
已而,夏人入贡极恭顺,然每顿市物过平日之数,谓恭顺为悔过,市物多为于我无疑间。
公言:「恭顺非本情,多市物似不为频来计。
恐于分画地界之际,阻兵胁盟,愿戒边臣益加严备」。
天章阁待制,以兼侍讲召,道拜给事中,辞不允。
公以谓:「人君当正心诚意,以仁为体,使邪僻浮薄之说无自而入。
然后发号施令,为宗庙社稷之福,岂务章通句解,以资口舌之辨哉」?
公每进讲,必反复开陈,期于人君可行而后已。
于是司马光初相,将尽改熙宁元丰以来法度,公闻而叹曰:「先帝励精求治,十九年间,寤寐三代之君,如旦暮相与䌷绎。
但大臣用心太过,希合者不计可行与否,趋风迎意,私致先帝寤寐之求,旦暮之遇,转而之他。
今特去其太甚者可矣。
又须徐徐经理,乃为得计」。
一时与同者,多指公为好名。
公闻而叹曰:「是又一王安石矣」。
又曰:「差役一事尤不可暴,当择人付之,使之施行,以审利害,方可去取。
然而不独此也,贤者在位,能者在职,法度无不便者」。
既见光,即以所上役书稿示公,公曰:「方欲有请也」。
力陈不售,又作书告曰:「此法熟议缓行则不扰,急行则疏略而扰。
委非其人,其扰滋甚。
公忍以扰,重毒吾民耶?
大不类公所举,或已奏难回,则可先行一路,以观其究竟」。
不从,而持之益坚,公曰:「不从容尚有说,遽尔以益坚之请,是使人不得言尔。
不言,人孰不能,亦可以赞公茍取容悦者。
若果尔,何如少年合介甫以速富?
安用彊颜于此,以媚公求合哉?
公未可以我心至诚,便为民受其赐也,不胜忧惧」。
又欲进士得朝臣保任,乃许应举。
公曰:「不可,此议已行,人不我同,则虚劳思虑,而失宰相体;
若遂从,则众人莫如公者。
正人退,而谄谀得乘其间。
不独乘间,且将增饰以迎公意。
推此以往,何所不至」?
既而都堂召公计事,退而上言曰:「三省枢密院召臣议边事,臣已随问略对矣。
欲降诏,则臣对以解仇释怨,罢兵息民;
欲审察敌情,措置事机,则臣对以专委帅臣
欲弃地,则臣对以不可徒然便可与换易,陷蕃兵民。
此安危所系,而执政所异同。
计陛下深居九重,不易裁决。
愿赐对上前,使得详尽」。
上寻遣中使赐御膳及实封劄子问公曰:「夏人自升遐,累遣使入朝,外虽恭顺,中则未测。
向日所得城寨,守之弃之,何者可久」?
公对曰:「今闻夏人将到,请择押伴臣僚,使与推诚语,论圣政好生恶杀、舍己从人之德,以索其语。
如其意在得地,则以换易谂之;
如无说,则以此事付延州赵卨俟。
其押生口至界上,乃迁入城寨居人,勾集虏到生口人,与地相交还。
然后罢兵息民,以图无前之利。
臣所以乞责之臣下者,虑其言不婉顺,有亏国体尔」。
又奏乞依嘉祐敕,重定案问举首之法。
又奏:「四方谳请大辟案,见依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诏书。
臣窃校之,降诏以后,比旧断死者无虑数倍。
罪疑惟轻,宁失不经。
得失甚明,望委执政必决于上,而降除误奏之罪,则可无冤滥」。
吏部尚书,公再辞,未报,俄拜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
有旨:诰命更不由门下省,径付外行下。
时夏人在廷,上欲公遂任此责,而公与司马光联亲,虑引嫌有言,稍稽入院也。
公既辞,又指此为嫌,不允。
公知上意所托,乃力陈前议,而同列或难之,持久不下。
公偶移赐告,遂上疏具三策以献。
以地易人,一也;
兰州定西城,二也;
并塞门吴堡义合二砦与之,三也。
又乞还地之外,每送到一汉人,支绢十疋,以诱其利心,而人尽可得。
章惇得罪去,父年九十岁,议与一便郡,已行矣,而言者遽止之。
帘中宣谕三省,今后不得如此,似形责戒。
公言:「置往咎而念其亲,与夫从谏不惑,皆陛下甚盛之德。
然戒约之言,君臣之间,不免形迹。
二三大臣多是老于患难,进之犹恐不及,若更退之,不免顾避,自防翻怨,无所裨益,而偷合茍容之人进矣。
又闻宣谕:『假令私家尊长有所怒,卑幼岂容宽解』?
臣愚以为不然。
人主之量如天地,岂得更有喜怒好恶?
臣恐佞人谗间,以惑聪明」。
乃引唐魏徵太宗语:君臣一体,若有形迹,邦之兴丧,未可知也。
公自以不次被遇,尤思所以为报事。
虽非所与,必亦竭尽启沃。
邓州邓绾扬州,言者指旧事,论斥甚急,公于帘前极论以为非,退又上疏言:「已经先朝责降,今来因人易地,岂可再有所贬」?
三上章,反复开陈,期于必省。
又言:「臣曾蒙差知襄州,因奏罢。
今日之言,盖上惜朝廷事体,下以安人情反侧。
尚恐进呈之际有所移易,不免再三冒渎」。
上遣中使密赐批语,以谓:「当时希合者众,若人人而责,则事无穷已,似非安静之道。
欲作一诏书,谕以更不行遣,当各安职业,令改过自新。
如何?
卿更具可否奏入」。
公奏:「臣伏读批旨,不胜感叹,望只以此意付词臣润色,以成训诰之美」。
学士院试馆职人苏轼草策题,言者论其引用不当,公言:「乃临文周虑不至,本非有罪,而闻言者不已。
臣深恐万一施行,则相与论辨纷纭,不免上烦处画。
望召言者,谕以朝廷置谏官,盖欲补阙失,辨邪正。
人臣小过,本无邪心,不须深论。
若其引咎求去,则云朝廷不欲以小事轻去言者」。
司议太皇太后册礼,依明肃皇后故事,御文德殿受。
公乞不用此例,又言:「近日以久无雨,上心焦劳,群下利病宽恤殆遍。
独禁军教阅主兵之官牵于赏罚,不复究察,颇闻嗟怨,有伤和气。
望诏有司,并依祖宗故事,各量人力为石斗,察其偷墯而不系赏罚,则自然相济」。
公在枢密,以进退人材,盖大臣之事,而地参丞弼,乃不得与闻,遂因旱上疏言:「古者多因菑异求访直言,所以宣导人情,以防壅蔽。
陛下即位之初,所得应诏章疏,其中必有可采。
愿选官置局,随宜行下」。
公奏:「尚书六曹,诸路监司,多执文害事,以致冤无所诉,亦宜取索元案看详,求访边防利害,军民疾苦,务从宽恤」。
韩维有旨与外任,公言:「论议赏罚,直前尽心,未闻别有大过。
遽然罢去,必有人谮毁,致误陛下。
任贤不终,失进退大臣之节,乞追寝前命」。
按:《范忠宣公集》卷一八至一九。
乞罢右仆射韩缜劄子元祐元年闰二月六日上殿)1086年闰2月6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二、《栾城集》卷三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见陛下采听群言,罢左仆射蔡确,中外释然,具知朝廷清明,邪正曲直,不可复欺。
右仆射韩缜独端然据位,略无动意,众情疑惑。
臣忝备谏官,不敢默已。
谨按韩缜才质凡鄙,性气粗暴,文学政事,举无寸长。
比之蔡确,远所不及。
陛下圣明,必无贤之理。
特以先帝新弃天下,未欲从外别擢宰相,不免循例以次迁补。
今已逾年,即位改元,政令一新。
既已罢去,而任遇如故,是以众议纷纷,未肯弭服。
臣闻韩缜家法不正,虽其父子不能相安。
涖官猛暴,至以酣酗鞭杀指使。
过恶虽著,而无与国事,臣不敢一一烦言。
至如奉使契丹地界,举祖宗山河七百馀里以资敌国,坐使中华之俗陷没戎狄,虏得乘高以瞰并、代。
朝廷虽有劲兵良将,无所复施。
其后擢为枢密使,职在安边。
西戎无衅,用兵深入。
至使诸将败衄,前后丧师数十万众。
天下疲弊,帑廪空竭。
虽得兰州及安疆、米脂五寨地,而厉阶一生,至今为梗。
存之则耗蠹中国,为祸日深;
弃之则戎人不请,无缘强与。
遂使朝廷皇皇,议论经年,不知所出,而曾无计以救前失。
二罪,虽伏斧质以谢天下,不为过也。
而况备位宰相以来,怙势作威,任情不法;
群下汹汹,侧目畏之。
宗道宗古之亲侄,任在中书,职当进拟,并引二侄,同升列卿
台官弹奏,始自举觉,各与降等差遣
朝廷知其不可信任,遂令三省自此同书进拟。
之兄绛移守北京,知父子无同领帅权之理,而乞以其子宗师同管安抚司公事,知转运判官以按察,已而乞以所亲信人杜纯为之。
坏法乱纪,莫斯为甚。
缜公行私意,废法徇兄,以行其言。
父子同领大权,古无此事。
东晋之衰,司马道子与其子元显共执国政。
自非季世,安有此例?
赖陛下圣明,抽回指挥
若其不然,遂为四方口实。
臣又窃观言事之官,每有论奏事,阴怀忮恨。
不拘久近,或罢其言职,或因事责降,必报而后已。
先帝朝翟思台官,言枢府,令所辖边将买马亏价,自群牧司迁官,盗取公使家事不还,先帝隐忍不行。
翟思近以司业作诗失韵,非有大过,而逐思止知军差遣
相,台官黄降平生过恶,不堪大用。
陛下业已用,未欲即罢。
畏其复言,除降国子司业
虽似迁擢,实夺其言事之权。
是以群臣震慑,不敢牾
臣知今日言,异日必报臣。
然自念起于迁逐之馀,误蒙圣恩收拔至此,不敢上负朝廷,下辜公议。
是以为国排奸,有死无二。
惟陛下裁察,取进止。
乞令户部役法所会议状元祐元年四月十三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四、《栾城集》卷三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五、《群书考索》后集卷六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伏见闰二月十五日圣旨节文,详定役法所奏:诸路衙前,先以坊场、河渡钱,依见今合用人雇募,不足方许揭簿定差。
臣窃听中外之议,以谓此法颇为稳便。
盖见今诸路每年所入坊场、河渡钱,共计四百二十馀万贯,而每岁所费衙前支酬及召募押纲钱共计一百五十馀万贯,所费止用所入三分之一。
纵使坊场、河渡价钱别行裁减,不过比见今三分减一。
则是所费亦不过所入之半,而免却民间衙前最重之役。
其为利民,不言可见。
续准闰二月二十七日圣旨节文,详定役法所状:再详雇募二字,切虑诸路承用疑惑,将谓依旧用钱雇募充役,欲乞改雇字为招字。
众谓此法既不以钱雇人,空行招募,必是招募不行,要须一例差拨。
未委每年所得坊场、河渡钱四百二十馀万贯,除支酬衙前重难及雇募押纲钱外,其馀欲将何处支用?
又熙宁以前诸路衙前,多有长名人数,只如西川全系长名,故衙前一役不及乡户。
淮南两浙长名太半以上,其馀路分长名亦不减半。
今坊场既已拘收入官,必无人愿充长名,则应系衙前并是乡户,虽号为招募,而上户利于免役,方肯投名,与差无异。
上等人户既充免役衙前,则以次人户须充以次色役。
如此则下户充役,多如熙宁以前。
方今人户久为苗役所困,物力比熙宁以前贫富相远,而差役之法比旧特重,此众议所以未服也。
然臣窃闻西边熙、等州及安疆、米脂等寨每年费用约计三百六七十万贯。
此钱大半出于苗役宽剩。
今苗役既罢,故议者欲指坊场、河渡钱以供其费,致使衙前须至并差乡户。
臣谓朝廷养民备边,虽有内外之别,而其实一家之事耳。
若备边之费实未有准拟,则坊场等钱存以待之,亦不得已之计也。
今边防之计,详定役法所必未能周知其详,而暗指坊场等钱以备其费,则其养民之计亦已疏矣。
臣欲乞朝廷密切指挥户部与详定役法官会议,先计上件新置城寨岁费几何,若干系西川茶钱,若干系经制司钱,若干系阙额禁军钱,若干系内藏库钱,似此诸般科名外,尚有不足数目若干。
若此数目不至绝多,臣乞计其所阙三年之数,于元丰库崇政殿库钱内桩出。
访闻此库钱物山积,本先帝所蓄以备边事。
今于此支用,正合先帝本意。
臣访闻兰州等处,道里崄远,决为难守。
朝廷见议弃捐以安中国,三年之后边境已定,即非久远不绝之费。
所用钱数虽多,亦有限量。
其坊场、河渡等钱,即别不支用,即乞依闰二月十五日圣旨指挥,雇募衙前施行。
若朝廷重惜二库钱物,未欲专行支给,即乞将坊场、河渡等钱,除雇募衙前等外,量将剩数添助边费。
所贵养民备边,两不失所。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朝廷方议息民,不宜为边费夺坊场钱,专差衙前,以困民力。
臣窃见诸路州县累年积下青苗息钱及免役宽剩钱,数目不少,亦可以助西边新置城寨三二年之费。
所贵留得坊场钱雇募衙前,令民间无重役之患,则朝廷恩德及民深矣。
兰州等地状元祐元年六月二十八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五、《栾城集》卷三九、《宋名臣奏议》卷一三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二、《右编》卷二三、《宋代蜀文辑存》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窃见先帝因夏国内乱,用兵攻讨,于熙河路增置兰州,于鄜延路增置安疆、米脂等五寨。
议者讲求利害,久而不决。
其一曰:兰州五寨所在崄远,馈运不便,若竭力固守,坐困中国。
羌人得以养勇,窥伺间隙。
要之久远,不得不弃。
危而后弃,不如方今无事举而与之,犹足以示国恩惠。
其二曰:此地皆西边要害,朝廷用兵费财,仅而得之。
聚兵积粟,为金汤之固。
兰州下临黄河,当西戎咽喉之地。
土多衍沃,略置堡障,可以招募弓箭手,为耕战之备。
自开拓以来,平治径路,皆通行大兵。
若举而弃之,熙河必有昼闭之警,所谓借寇兵,资盗粮,其势必为后患。
此二议者,臣闻之久矣。
然以戎背畔,虽屡有信使,而未修臣职。
未请侵地,则弃守之议朝廷无因自发。
今闻遣使来贺登极,归未出境而使者复至,讲和请地必在兹举。
虽庙堂议论已得详熟,而小臣忧国不能嘿已。
辄尝覈实其事,以为前件弃守之议,皆非妄言,然而朝廷当决从一议。
欲决此议,当论时之可否,理之曲直,算之多寡。
诚使三者得失皆见于前,则弃守之议,可以一言而决也。
何谓时之可否?
方今皇帝陛下富于春秋,谅闇不言,恭默思道
太皇太后陛下览政帘帏之中,举天下事属之辅相。
当此之时,安靖则有馀,举动则不足。
利在绥抚,不利征伐。
今若固守不与,西戎必至于争。
甲兵一起,呼吸生变。
缓急之际,何所咨决?
陕西河东两路,比遭用兵之厄,民力困匮,疮痍未复,一闻兵事,无不狼顾。
若使外患不解,内变必相因而起。
此所谓时可弃而不可守,一也。
何谓理之曲直?
西戎近岁于朝廷本无大罪,虽梁氏废放其子,而夷狄外臣本不须治以中国之法。
先朝必欲吊伐,但诛其罪人,存立孤弱,则虽犬羊之群,犹将伏以听命。
今乃割其土地,作为城池,以自封殖。
虽吾中国之人,犹知其为利而不知其义也。
曲直之辨,不言可见。
盖古之论兵者,以直为壮,以曲为老。
仁祖之世,元昊叛命,连年入寇,边臣失律,败亡相继。
然而四方士民裹粮奔命,唯恐在后,虽捐骨中野,不以为怨。
兵民竞劝,边守卒固。
而中国徐亦自定,无土崩之势。
何者?
知曲在元昊,而用兵之祸,朝廷之所不得已也。
顷自出师西讨,虽一胜一负,而计其所亡失,未若康定宝元之多也。
然而边人愤怨,天下咨嗟。
土崩之忧,企足可待。
何者?
知曲在朝廷,非不得已之兵也。
今若固守侵地,惜而不与,负不直之谤,而使关右子弟肝脑涂地,臣恐边人自此有怨叛之志。
此所谓理弃而不可守,二也。
何谓算之多寡?
弃守之议,朝廷若举而行之,其势必有幸有不幸。
然臣今所论,于守则言其幸,于弃则言其不幸,以效利害之实。
今夫固守兰州,增筑堡寨,招置土兵。
方其未成,而西戎不顺,求助北虏,并出为寇。
屯戍日益,飞挽不继,贼兵乘胜,师丧国蹙。
兰州不守,熙河危急,此守之不幸者也。
割弃兰州,专守熙河,仓庾有素,兵马有备,戎人怀惠,不复作过。
此弃之幸者也。
二者臣皆不复言,何者?
利害不待言而决也。
若夫固守兰州,增筑堡寨,招置土兵,且耕且战。
西戎怀怨,未能忘争,时出虏略,胜负相半。
耕者不安,馈运难继,耗蠹中国,民不得休息。
此守之幸者也。
割弃兰州,专守熙河
西戎兰州之坚城,道熙河之夷路,我师不利,复以秦、凤为境,修完废垒,复置烽候。
人力既劳,费亦不小,此守之不幸者也。
夫守之虽幸,然兵难一交,仇怨不解,屯兵馈粮,无有休日。
熙河因此物价翔贵。
见今守而不战,岁费已三百馀万贯矣。
战若不止,戍兵必倍,粮草衣赐,随亦增广。
民力不支,则土崩之祸或不可测也。
弃之虽不幸,然所弃本界外无用之地。
秦、凤之间,兵民习熟,近而易守,转输所至,如枕席之上。
比之熙、,难易十倍。
有守边之劳,而无腹心之患,与平日无异也。
夫以守之幸,较弃之不幸,利害如此,而况守未必幸,而弃未必不幸乎?
且朝廷以天地之量,赦其罪恶,归其侵疆,复其岁赐,通其和市。
虽豺狼野心,能不愧耻?
纵使酋豪内怀不顺,而国恩深厚,无以激怒其民。
臣料一二年间,其势必未能举动。
万一不然,而使中国之士,知朝廷弃已得之地,含垢为民,西戎背恩,彼曲我直。
人怀此心,勇气自倍,以攻则取,以守则固。
天地且犹顺之,而况于人乎?
故臣愿朝廷决计弃此,然后慎择名将,以守熙河
厚养属国,多置弓箭手。
于熙、往还要路,为一大城,度可屯二三千人,以塞其入寇之道。
于秦、凤以来多置番休之兵,以为熙河缓急救应之备。
明敕将佐,缮完守备,常若寇至。
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至,庶几可以无后患也。
臣自闻西使复来,谨采众议,以三事参较利害,反覆详究,理无可疑。
是以辄献狂言,惟陛下裁择,幸甚。
〔贴黄〕臣窃见二圣临御,除去烦苛。
天下之民想见太平之风,今西戎已有向化之渐。
若朝廷靳惜兰州等处,坚守不与,激令背畔,使边兵不解,百费复兴,则自前苛政,缘将复用。
太平之期不可复望,深可痛惜。
伏乞陛下与二三大臣详议其事,以天下安危为念,勿争尺寸之利,以失大计,则社稷之幸也。
臣窃闻议者或谓若弃兰州,则熙河必不可守;
熙河不守,则西蕃之马无由复至,而戎必为蜀道之梗。
臣谓此皆劫持朝廷欲必守兰州之说,而非国之至计也。
臣闻熙河属国,彊族甚多,朝廷养之极厚,必不愿为西戎所有。
帅臣能以恩信结之,统之以戍兵,贴之以弓箭手,又于熙、要路控以坚城,恐西戎未易窥伺,而西蕃之马何遽不至乎?
至于蜀道之虞,自非秦、凤、阶、成等处荡然无城池兵马之备,则西戎岂敢轻为此计?
臣谓此说亦空言而已。
臣又闻说者谓韩缜昔与北朝商量河东地界,举七百里之地以畀之。
近者台谏以此劾由此罢相。
故今朝廷议欲以兰州等处复与西戎,无敢主其议者。
臣谓兰州等处与河东地界不可同日而语。
河东地界,国之要地,祖宗相传,谁敢失坠?
举而与人,非臣子之义。
至于兰州等处本西戎旧地,得之有费无益。
先帝讨其罪而取之?
陛下赦其罪而归之,理无不可,不得以河东地界为比也。
再论兰州等地状元祐元年七月七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五、《栾城集》卷三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二、《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近于六月二十八日奏以西使入界,恐必有讲和请地之议。
乞因此时举兰州及安疆、米脂五寨地弃而与之,安边息民,为社稷之计。
见今西使已到,窃闻执政大臣弃守之论尚未坚决。
臣窃见皇帝陛下登极以来,夏国虽屡遣使,而疆埸之事初不自言。
度其狡心,盖知朝廷厌兵,是以确然不请,欲使此议发自朝廷,得以为重。
朝廷深觉其意,忍而不与,情得势穷,始来请命。
今若又不许,遣其来使徒手而归,一失此机,必为后悔。
彼若点集兵马,屯聚境上,许之则畏兵而与,不复为恩;
不许则边衅一开,祸难无已。
间不容发,正在此时,不可失也。
臣又闻昔日取兰州五寨地,本非先帝圣意。
先帝始议取灵武内臣李宪畏懦不敢前去,遂以兵取兰州
先帝始议取横山帅臣沈括种谔之徒不能遵奉圣略,遂以兵取五寨。
此二者皆由将吏不职,意欲邀功免罪,而先帝之意本则不然。
其后元丰六年夏国遣使请罪。
先帝嘉其恭顺,为敕边吏,禁止侵掠。
既又遣使谢恩,请复疆土,先帝仍为指挥保安军宥州议立疆界。
因循未定,而先帝奄弃万国,遂以至今。
由此言之,兰州五寨,取之则非先帝本心,弃之则出先帝遗意。
今议者不深究本末,妄立坚守之议,苟避弃地之名,不度民力,不为国计,其意止欲私己自便,非社稷之利也。
臣又闻议者或谓弃守皆不免用兵,弃则用兵必迟,守则用兵必速,迟速之间,利害不远,若遂以地与之,恐非得计。
臣闻圣人应变之机,正在迟速之际。
但使事变稍缓,则吾得算已多。
昔汉文、景之世,吴王濞内怀不轨,称病不朝,积财养士,谋乱天下。
文帝专务含养,置而不问,加赐几杖,恩礼日隆。
虽包藏祸心,而仁泽浸渍,终不能发。
景帝晁错之谋,欲因其有罪,削其郡县。
以为削之亦反,不削亦反;
削之则反疾而祸小,不削则反迟而祸大。
削书一下,七国尽反。
至使景帝发天下之兵,遣三十六将,仅而破之。
议者若不究利害之浅深,较祸福之轻重,则文帝隐忍不决,近于柔仁;
景帝刚断必行,近于强毅。
然而如文帝之计,祸发既迟,可以徐为备禦
稍经岁月,变故自生,以渐制之,势无不可。
虽有十,亦何能为?
景帝之计,祸发既速,未及旋踵,已至交兵。
锋刃既接,胜负难保,社稷之命,决于一日。
虽食晁错之肉,何益于事?
今者,欲弃之策与文帝同,而欲守之谋与景帝类。
臣乞宣谕执政,欲弃者理直而祸缓,欲守者理曲而祸速。
曲直迟速孰为利害?
况今日之事,主上妙年,母后听断。
将帅吏士,恩情未接。
兵交之日,谁使效命?
若其羽书沓至,胜负纷然,临机决断,谁任其责?
惟乞圣慈以此反覆深虑,早赐裁断,无使西戎别致猖狂,坚守之议,皆不得其便,则天下幸甚。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乞罢熙河修质孤胜如等寨劄子1090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九、《栾城集》卷四三、《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四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见西夏轻狡,屡臣屡叛,为患莫测。
昨与延安商量地界,迁延不决。
舍归本国,招之不至。
边人之议,如谓地界自此不可复议,而坤成贺使亦当不至矣。
今者天诱其衷,使者既已及境,而地界复议如故。
方其未遽告绝,招怀之计犹可复施,此实中国之利也。
然臣恐朝廷忽而不虑,不于今日穷究端由,窒其衅隙。
必俟边患既起,而后图之,则无及矣。
臣闻熙河近日创修质孤、胜如二堡,侵夺夏人御庄良田。
又于兰州以北过河二十里议筑堡寨,以广斥候。
夏人因此猜贰,不受约束。
其怨毒边吏,不信朝廷,不言可见矣。
徒以岁赐至厚,和市至优,是以勉修臣节,其实非德我也。
使之稍有便利,岂肯帖然不作过哉?
何者?
中国既失大信,则夷狄不可复责故也。
臣窃惟朝廷之于西夏,弃捐金帛,割裂疆土,一无所爱者,累年于兹矣。
熙河帅臣与其将吏不原朝廷之心,徼求尺寸之利,妄觊功赏,以害国事,深可疾也。
顷年熙河筑西关城,声言次筑龛谷
鬼章疑惧,遂举大兵攻扰。
一路疮痍,至今未复。
今既城质孤、胜如,其势必及龛谷
夏人惊疑,正与鬼章事同。
由此言之,则曲在熙河,非夏人之罪也。
兰州之为患,所从来远矣。
昔先帝分遣诸将入界,李宪当取灵武,畏怯不敢深入,遂以此州塞责。
自是以来,筑城聚兵,完械积粟,劳费天下,动以千万为计,议者患之久矣。
好事之臣因此讲求遗利,以为金城本汉屯田旧地,田极膏腴,水可灌溉。
不患无食,患在不耕;
不患不耕,患无堡障。
凡西关、龛谷、质孤、胜如,与过河筑城,皆所以为堡障也。
从来熙河遣兵侵耕此地,皆为夏人所杀,况于筑堡,致寇无疑。
而朝廷恬不为怪,坐视边衅之启,深可惜也。
兰州不耕,信为遗利矣。
若使夏人背叛,则其为患比之不耕兰州,何翅百倍?
故臣以为朝廷当权利害之重轻,有所取舍。
兰州顷自边患稍息,物价渐平,比之用兵之时,何止三分之一?
若能忍此劳费,磨以岁月,徐观间隙,俟夏人微弱,决不敢争,乃议修筑。
如此施行,似为得策。
臣不知边臣何苦而为此匆匆也?
唐明皇欲取吐蕃石堡城陇右节度使王忠嗣名将也,以为顿兵坚城,费士数万,然后可图,恐所得不酬所失。
请厉兵马,待衅取之。
帝意不快,忠嗣由此得罪。
其后帝使哥舒翰攻拔之,虽开屯田,获军实,不为无补,而士卒死亡略尽,皆如忠嗣之言。
唐史以为深戒,此则今日之龟鉴也。
若朝廷不用臣言,臣料夏人久必复叛。
用兵之后,不免招来,其为劳耻,必甚今日。
敌人强梁则畏之,敌人柔伏则陵之,恐非大国之体也。
惟陛下留神省察。
取进止。
〔贴黄〕臣闻朝廷欲遣孙路以点检弓箭手为名,因商量熙河界至
臣观孙路昔在熙河李宪等造作边事,由此蒙朝廷擢用。
深恐狃习前事,不以夏人逆顺利害为心,而妄图兰州小利,以失国家大计。
伏乞明赐戒敕,若因界至生事,别致夏人失和,劳民蠹国,罪在不赦。
再论熙河边事劄子1090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栾城集》卷四三、《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以熙河帅臣范育与其将吏种谊种朴等妄兴边事,东侵夏国,西挑青唐,二难并起,衅故莫测,乞行责降,至今未蒙施行。
臣已别具论奏。
臣窃复思念熙河边衅,本由狂妄,觊幸功赏。
虽已去而犹在,新除帅臣叶康直又复人才凡下,以臣度之,必不免观望朝廷,为所使。
若不并行移降,则熙河之患猝未可知。
加以朝廷议论亦自不一,臣请详陈本末而陛下察之。
昔先帝始开熙河,本无兰州,初不为患。
李宪违命,创筑此城,因言若无兰州熙河决不可守。
自取兰州,又已十馀年。
今日欲筑质孤、胜如以侵夏国良田,遂言若无质孤、胜如,兰州亦不可守。
展转生事,类皆浮言。
盖以边防无事,将吏安闲,若不妄说事端,无以邀求爵赏,此则边人之常态,而自古之通患也。
今若试加诘问,理则自穷。
何者?
二寨广狭几何?
所屯兵甲多少?
夏人若以重兵掩袭,其势必难保全。
既克二城,乘胜以击兰州,则兰州之危何异昔日?
今朝廷不究其实,而轻用其言,以隳大信。
夏国若因此不顺,外修朝贡,以收赐予之利;
内实作过,以收卤获之功。
臣恐二寨所得地利,殊未足以偿此。
臣所谓质孤、胜如决不可城者,由此故也。
昔先帝绥御西蕃,董毡老而无子,赵醇忠其族子也。
先帝尝遣苗履多持金币以醇忠见之,是时圣意盖有在矣。
事既不遂,而董毡昏病,遂为阿里骨所杀。
阿里骨本董毡之家奴,先乱其家,次取其国。
董毡之臣如鬼章、温溪心等皆有不服之志,此实一时之机会也。
是时朝廷若因机投隙,遣将出兵,拥纳醇忠,则不世之功庶几可立。
而一时大臣不知出此,还以旄钺宠绥篡夺之臣,使得假中国爵命之重,以役属蕃部,臣主之势由此而坚。
然自是以来,颇亦外修臣节,未显背畔之迹。
而育等欲于此时复举前策,盖已疏矣。
昔曹公既克张鲁刘晔言于公曰:「公既举汉中人望风破胆,刘备得蜀日浅,人未恃也。
诚因其倾而压之,可传檄而定。
若小缓之,人既定,据崄守要,不可犯矣」。
公不从。
居七日,闻蜀中震动,公以问
曰:「今已小定,未可击也」。
夫机会一失,七日之间遂不可为。
今乃于数年之后追行前计,亦足以见其暗于事机,而不达兵势矣。
臣闻种谔昔在先朝,以轻脱诈诞,多败少成,常为先帝所薄。
今谊、朴为人,与无异,谊于顷岁偶以劲兵掩获鬼章,以此自负。
而西蕃惩于无,久作堤防,亦无可乘之势。
况育自到任,屡陈此计,咫尺蕃界,谁则不知?
臣谓兵果出境,必有不可知之忧矣。
兼闻近日擅招青唐蕃部数以千计。
纳之,则本无朝旨,未有住坐之处;
却之,则于彼为畔,必被屠戮之苦。
据此专擅,罪名不轻。
臣不晓朝廷曲加保庇,其意安在?
若不并行责降,臣恐朝廷之忧未有艾也。
借使阿里骨因此怨叛,结连夏人,同病相恤,更出盗边,羽书交驰,胜负未决。
当此之时,大臣相顾,不敢任责,而使圣君圣母忧劳于帷幄之中,虽食主议者之肉,复何益乎?
臣所谓阿里骨决不可取者,由此故也。
凡此二事,皆国家安危,边民性命所系,祸机之发,间不旋踵。
故臣愿陛下早发英断,黜此三人。
外则使异域知此狂谋,本非圣意,易以招怀;
内则使边臣知赏罚尚存,不敢妄作,此当今所宜速行者也。
然臣尚谓熙河遭此破坏,彼此相疑,却欲招纳,令就平帖,非得良帅,未易安也。
臣观叶康直之为人,深恐未足倚仗。
何者?
康直顷缘权贵所荐,节制秦凤
秦凤边面至狭,号为无事,而康直于前年无故展修甘谷城,致令夏国大兵压境。
兵役已集,康直恐惧,不敢兴功,妄以地冻请于朝廷。
役既不成,虏兵乃去。
既无将帅靖重之略,而当熙河摇动之,臣恐陛下西顾之忧未可弭也。
要须徙置它路,更命熟事老将以领熙河,仍特赐戒敕,使知朝廷怀柔远人,不求小利之意。
如此而边患庶几少息矣。
取进止。
〔贴黄〕叶康直顷岁差知秦州中书舍人曾肇谏议大夫鲜于侁皆言康直昨因兵兴,调发刍粮,一路骚然。
及令儿男掘取窖藏斛㪷货卖,及建言欲由泾原路入界,和雇车乘人夫,为知永兴军吕大防所奏,有违诏敕,先帝欲深寘于法。
康直素事李宪营救得免。
按其为人如此,今熙河方反侧未安,而付之此人,中外知其不可也。
种朴昔因永乐覆师之后,父谔权领延安之日,与其亲戚徐勋矫为谔奏,妄自保明劳效,仍邀取诸将赂遗,并奏其功。
先帝觉其奸诈,欲加极典,既而释之,并特降官落职停替。
谔因此忧恚发病至死。
狂妄如此,若不加贬责,臣恐熙河终未宁靖也。
三论熙河边事劄子元祐五年七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栾城集》卷四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论奏范育措置边事乖方,召还为户部侍郎,赏罚倒置,乞行责降,仍乞罢种谊种朴路差遣,更择熙河帅臣,使之怀柔异类,谨修边备。
虽蒙圣旨罢户部,而使还领熙河,其于边事,一皆如故。
臣方以为忧,旋闻质孤、胜如二寨,近日已为夏人出兵平荡。
臣本儒生,不习军旅,妄以人情揆度,以为熙河创于见非守把之地,修筑城寨,理既不直,必生边患。
言未绝口,而夏国之兵既已破城而归矣。
臣谨案二寨虽昔尝兴置,至元丰五年并已废罢,与啰兀、永乐等城无异。
今欲复行修筑,生事致寇,理在不疑。
熙河诸将意欲侵夺良田,收耕穫之利以守兰州,而不顾夏国争占之害。
计其所得,不补所亡,不待臣言,事已可验。
然臣窃谓夏国所遣坤成使臣适至京师,而国中遂敢举兵攻城,略无所忌者,意谓筑城之役曲在熙河,虽朝廷之重,亦必不敢无名苛留其使故也。
边计一失,遂为夷狄所侮,可胜叹哉!
如臣愚见,谓宜速择良帅,俾往绥靖一路。
至如聚粮添屯之类,亦必随事应副,以备不虞。
犹在本路,观其轻敌无谋,贪功希赏,必更妄起事端,以盖前失,关、陕之忧未可知也。
等欲纳赵醇忠,谋已宣露,为阿里骨所怨。
二难交至,可无虑乎?
李德裕议讨刘稹,同列有异议者,德裕请曰:「有如不利,臣请以死塞责」。
今中外皆谓守信固盟,中国之利。
若大臣有欲专任等不顾边患者,臣愿陛下以德裕之请要之。
若能如此,即用其计,事定之日,按行赏罚,则朝廷纲纪庶几尚在也。
取进止。
〔贴黄〕臣窃见朝廷久不明辨是非,必行赏罚,故群臣轻易造事。
去年议回黄河,所费兵夫物料不可胜计,功卒不成,而议者仍旧在职,略无责问。
臣下习见朝廷刑政如此,故敢轻造边衅。
臣乞陛下以河事为戒,与大臣熟议。
必令任责不辞,然后举事。
四论熙河边事劄子元祐五年七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一、《栾城集》卷四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论范育种谊等不可留在熙河,章三上矣,而朝廷不从。
臣亦言之不已,不审陛下亦尝察其故否?
臣初论措置边事失当,不合迁户部侍郎
朝廷既追寝成命,臣亦粗可以塞言责矣。
熙州兰州,皆非今日之命。
臣虽不言,于臣职事非有害也。
而臣再三干渎圣听,诚有说也。
方今太皇太后陛下听政于帷幄之中,皇帝陛下育德于恭默之后,欲以仁覆天下则有馀,欲以武服四夷则不足。
利在安靖,不利作为。
而大臣欲听等狂谋,以兴边事,使夏人由此失和,兵难不解。
当此之时,欲相率持羽檄决计于帘前,此臣所以寒心者一也。
元祐以来,朝廷怀柔夏人如恐不及,地界之议将成而绝者屡矣。
顷者朝命许以二十里为界,彼既忻然听从,而熙河幸其听从之间,于四十里之外修筑已废旧寨,夺其必争膏腴之地。
版筑未移,戎马即至,而二城不守矣。
今若不问枉直所在,兴忿恚之师,为必取之计,则关、陕兵祸,渐不可知。
若自知不直,虽不复争,而留等守之,一则夏国怀疑,终不信向;
二则狷愤,耻功不遂,妄造事端,以盖前失,患终不弭。
况复等既结阿里骨之怨,二隙交遘,势尤可虞。
此臣所以寒心者二也。
非此二事忧患迫切,等琐琐,臣肯屡以为言哉?
然臣所言于等三人,亦止是各移降差遣,及待制差缓数年而已,于其私计无多损也。
臣愚以谓方论国事,宜且先公后私,以全大计。
不胜区区孤忠忧国,再三干渎天听,甘俟斧钺。
取进止。
论前后处置夏国乖方劄子元祐五年八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一、《栾城集》卷四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二、《宋名臣奏议》卷一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前后四次论熙河处置边事乖方,乞移范育种谊差遣,至今未蒙施行。
然臣前所论止言见今措置之非,未及已往根本之失。
若默而不言,窃恐圣明尚有未瞩。
再三烦渎,罪合万死。
臣窃观朝廷前后指挥,方夏人猖狂,寇钞未已,则务行姑息,恐失其心;
及夏人恭顺,朝贡以时,则多方徼求,茍欲自利。
以此,凡所与夺,多失其宜。
何者?
元祐三年朝廷遣使往赐册命,而夏人公然桀傲,不遣谢使,再遣兵马蹂践泾原
朝廷方务遵养,不复诛讨。
四年始复遣使,奏乞以所赐四寨易塞门、兰州,朝廷虽不听其所乞,然即为改易前诏,不候分画地界,先以岁赐予之。
仍令穆衍以三省密院意旨开喻来使,及言所纳永乐陷没人口,既经隔岁月,或与原数不同,并许据数交割;
及所立界至,虽有自来远近体例,或山斜不等,不许边臣固执争占。
凡此三事,皆夏人奏请之所不及,而朝廷迎以与之者也。
鄜延路乞依夏人所请,用绥州旧例以二十里为界,十里之间量筑堡铺,十里之外并为荒闲,近黄河者仍以河为界。
朝廷一一听之。
臣窃见先朝分画绥州之日,界至远近,责令帅臣相度保明,往反审实,乃从其说。
今所画界首起鄜延经涉环庆泾原熙河四路,朝廷更不委逐路审覆,即以鄜延一路所见便利指喻夏人。
号令一布,无由复反,至今夏人执以为据。
此则臣所谓朝廷方夏人猖狂,寇钞未已,则务行姑息,恐失其心者也。
至于熙、所请,欲以兰州、黄河之北二十里为界,臣窃谓过河守把,势已艰难,侵占蕃地,理尤不可。
仰料朝旨,必不敢依。
唯所言定西、通西通渭等城外弓箭手耕种地,远者七八十里,近者三四十里,不可以二十里为界。
边臣虽为此说,然议者或谓兰州每遣弓箭手耕种此地,辄为夏人所杀。
若言已自耕者,则弓箭手必有名籍,所得租课岁入几何。
二说相违,理难遥度。
要须以此先与夏人商议,各从逐路之便,不可以二十里一概许之。
朝廷既失先事筹量,及号令已行,乃欲追悔。
先后皆失,遂生厉阶。
熙河帅臣与其将佐乃敢不候朝旨,于原请之外修胜如、质孤二寨。
二寨既于元丰五年废罢,具载《九域图志》。
见今无使臣兵马住坐,而妄谓夏人旧系守把,朝廷从而助之,以《九域图志》为差讹,以吏部见差管句二寨弓箭手路巡检使臣为守把。
臣谓茍以此诳惑中朝士人可耳,若欲以此塞夏人之口而伏其心,恐未可也。
此则臣所谓朝廷方夏人恭顺,朝贡以时,则多方徼求,茍欲自利者也。
然臣窃妄料朝廷之意,胜如、质孤二寨必难议再修,定西、通西通渭三寨二十里以上界至,亦无以取必于夏国
盖朝廷岁赐大利,既于无事之时空以与人;
及此缓急,无以为重,所谓差之毫釐,谬以千里者也。
然则地界之事,要必相持不决。
遇有朝贡,使介复来,秋冬之交,贼马肥健,时出寇掠
受侮夷狄,何时已耶?
如臣愚见,欲乞检会前奏,移降育、谊,置之他路;
别择名将,谨守大信,且修边备。
本路疆界之议,实非见今守把者可推以与之,以信前约。
其他则令推公心,具长久计,条列闻奏。
然后朝廷择而行之,则熙河尚可得而安也。
今臣观朝廷初无定议,方熙河边衅之作也,急召帅臣寘之户部
及臣言赏罚失当,则急复遣育还帅熙河
至如种朴,本与育、谊共造边隙,今乃移泾原,独留育、谊。
若以召育为是,则今遣之为非矣;
若以移为当,则独留育、谊为失矣。
政令如此,终安适从?
徒遣孙路穆衍之流,往彼相度。
朝廷大计,岂可取等之口?
万一败事,虽戮等,何补于国?
臣前上言「唐李德裕议讨刘稹,同列有异议者。
德裕请曰:『有如不利,臣请以死塞责』。
今中外皆谓守信固盟,中国之利。
若大臣有欲专任育等,不顾边患者,臣愿陛下以德裕之请要之。
若能如此,即用其计。
事定之后,案行赏罚」。
今臣言已竭,势不能回,不审陛下尝以臣前说要之否?
边事至重,安危未可知,唯陛下留神而已。
臣以孤忠,误蒙拔擢,不敢不尽所怀,以辜任使。
然触犯者众,死有馀责。
取进止。
论西边商量地界劄子元祐五年十二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三、《栾城集》卷四六、《宋名臣奏议》卷一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四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善为国者贵义而不尚功,敦信而不求利。
非不欲功利也,以为弃义与信,虽一快于目前,而岁月之后,其害将有不可胜言者矣。
晋文公围原,命三日之粮。
原不降,命去之。
谍出曰:「原将降矣」。
军吏曰:「请待之」。
公曰:「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
得原失信,何以庇民?
所亡滋多」。
退一舍而原降。
晋荀吴围鼓,鼓人或请以城叛。
弗许。
左右曰:「师徒不勤而可以获城,何故弗为」?
曰:「吾闻诸叔向:『好恶不愆,民知所适,事无不济』。
或以吾城叛,吾所甚恶也;
人以城来,吾独何好焉」?
使鼓人杀叛人而缮守备。
三月,鼓人请降,使其民见,曰:「犹有食色,姑修而城」。
军吏曰:「获城而弗取,勤民顿兵,何以事君」?
曰:「吾以事君也,获一邑而教民怠,将焉用邑」?
鼓人告食竭力尽而后取之,克鼓而反,不戮一人。
以世俗言之,此二人者可谓疏于事情而怠于功利矣。
然要其终,文公以霸天下,荀吴以强晋国,则信义之效,见于久远如此。
臣窃观朝廷之所以御西夏者,可谓异矣。
元祐三年,夏人既受册命,不肯入谢,再以大兵蹂践泾原,大臣畏之。
明年遣使,请以所许四寨易兰州、塞门,朝廷虽不许,而大臣务行姑息,不俟其请,而以岁赐等事许之。
一岁所赐,凡二十万,夏人仰之以为命。
虽以一岁之入,易兰州、塞门可也,而奈何与之?
盖自失岁赐以来,朝廷荡然无复可以要结夏人者。
然此既往之事,臣不复追咎矣。
顷者,夏人既得岁赐,始议地界,朝旨许以见今州城堡寨依绥德城例,以二十里为界,十里外量置堡铺,其馀十里为两不耕地。
约束既定,大臣中悔,又欲堡寨相照取直。
议犹未定,而熙河将佐范育种谊欲于见今城堡之外,更占质孤、胜如二堡。
大臣侥倖拓土之功,不以等为非,从而助之。
寻为夏人所破,所杀兵民皆不敢以实闻。
修城门,再被焚毁,其事至今未定。
然夏人迫于内患,不敢坚抗朝命,许以照直为界。
其言犹未绝口,而大臣又悔,欲于堡铺之外对留十里,通前共计三十里。
此命既出,有识之士以为失信太甚,非中原之体。
若使边臣稍知义理,必不忍自出反覆之言,以彰不信。
幸而夏人终以内患未解,不欲违拒,黾俛见从。
十里之地,得之不足为强,失之不足为弱。
虽小人以为得计,而君子谓之失策。
何者?
要约未定,今岁已添屯重兵,前后十将有馀。
十将之众,凡五万人。
使五万人西食贵粟,其费已不赀;
而夏人顺否,又未可必。
虽复暂顺,要之久远,不信朝廷,为患何所不至?
然此亦既往之事,臣复何言哉?
臣之所忧,但恐大臣狃于小利,睥睨夏国便利田地,贪求不已。
访闻近遣穆衍与边臣计议,既欲取质孤、胜如一带良田凡数十里,又欲取秦凤路陇诺城与熙河路定西城照直地,仅一百里,规画极大,闻者惊愕。
若此谋复作,夏人不堪其忿,窃出作过。
我曲彼直,何以禦之?
且先朝用兵所得四寨,朝廷犹务息民,弃而不惜,况于其馀,何足计较?
在兵法有之曰:「有其有者安,贪人有者残」。
又曰:「利人土地货宝者谓之贪兵,兵贪者破」。
今之所为,正犯此禁。
臣窃怪大臣皆一时儒者,而背弃所学,贪求茍得,为国生事,一至于此。
外人皆言,前后计画,皆出种谊
本小人,安知大虑,而举朝廷以从之乎?
要之,不出数年,此患必见。
患至而后言,言虽易信,而已无及矣。
伏乞陛下以社稷生民为念,断之于心,止其妄作,则天下幸甚。
取进止。
〔贴黄〕添屯数目,臣见陕西转运使李南公(此贴黄在添屯十将处。),自元祐以来,朝廷不起边事。
凡自前边臣欺罔,杀略熟户,计级受赏,虏掠财物,私自润入,及边民幸于扰攘,买贱卖贵,如此等事,皆不得为。
故上下鼓唱,愿有边衅。
凡此皆奸人自作身计,非国之利也。
今胜如、质孤等处良田,实西边第一等膏腴,岂我独知以为利,而夏人不知耶?
彼知爱之,则不免于争。
争一起,则兵革不息。
此正堕边臣之奸计,而大臣不察,过矣。
臣访闻夏国柄臣梁乙逋者,内有篡国之心。
然其为人狡而多算,宽而得众。
方欲内安酋豪,外结朝廷,俟内外无患,然后徐篡取之。
所以朝廷近日商量地界,虽前后要求反覆,而乙逋一一听从。
盖见议地界止于二三十里之间,于彼国不深系利害故也。
今朝廷若见其易与,因而别有大段求索,使彼不能堪忍,或至忿争。
兵难一交,必非朝廷所愿,至此而后反欲求和,则所丧多矣。
颍滨遗老传上崇宁五年九月1099年闰9月8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八、《栾城后集》卷一二、《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永乐大典》卷二三九八 创作地点: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
颍滨遗老姓苏氏名辙字子由
父曰眉山先生,隐居不出,老而以文名天下,天下所谓老苏者也。
欧阳文忠公以文章独步当世,见先生而叹曰:「予阅文士多矣,独喜尹师鲁石守道,然意常有所未足。
今见君之文,予意足矣」!
先生既不用于世,有子,以所学授之曰:「是庶几能明吾学者」。
母成国太夫人程氏,亦好读书,明识过人,志节凛然。
每语其家人:「二子必不负吾志」。
年十九举进士,释褐。
二十三举直言,仁宗亲策之于廷。
时上春秋高,始倦于勤。
因所问,极言得失,曰:「陛下即位三十馀年矣,平居静虑,亦尝有忧于此乎?
无忧于此乎?
臣伏读制策,陛下既有忧惧之言矣,然臣愚不敏,窃意陛下有其言矣,未有其实也。
往者宝元庆历之间,西羌作难,陛下昼不安坐,夜不安席。
天下皆谓陛下忧惧小心如周文王
然自西方解兵,陛下弃置忧惧之心二十年矣。
古之圣人无事则深忧,有事则不惧。
夫无事而深忧者,所以为有事之不惧也。
今陛下无事则不忧,有事则大惧。
臣以为忧乐之节易矣!
臣疏远小臣,闻之道路,不知信否。
近岁以来,宫中贵姬至以千数,歌舞饮酒,优笑无度。
坐朝不闻咨谟,便殿无所顾问。
三代之衰,汉、唐之季,女宠之害,陛下亦知之矣。
久而不止,百蠹将由之而出。
内则蛊惑之所污,以伤和伐性;
外则私谒之所乱,以败政害事。
陛下无谓好色于内不害外事也。
今海内穷困,生民愁苦,而宫中好赐不为限极;
所欲则给,不问有无。
司会不敢争,大臣不敢谏,执契持敕,迅若兵火。
国家内有养士、养兵之费,外有北狄、西戎之奉,陛下又自为一阱,以耗其遗馀。
臣恐陛下以此得谤,而民心不归也」。
策入,自谓必见黜,然考官司马君实第以三等。
范景仁难之,蔡君谟曰:「吾三司使也,司会之言,吾愧之而不敢怨」。
胡武平以为不逊,力请黜之。
上不许,曰:「以直言召入,而以直弃之,天下谓我何」?
宰相不得已,寘之下第,除商州军事推官
知制诰王介甫意其右宰相专攻人主,比之谷永,不肯撰词。
宰相韩魏公哂曰:「此人策语,谓宰相不足用,欲得娄师德郝处俊而用之,尚以谷永疑之乎」?
知制诰沈文通亦考官也,知其不然,故文通当制,有爱君之言。
谏官杨乐道见上曰:「苏辙,臣所荐也。
陛下赦其狂直而收之,盛德之事也,乞宣付史馆」。
上悦从之。
是时先君被命修礼书,而兄子瞻签书凤翔判官,傍无侍子,乃奏乞养亲三年。
子瞻解还,始求为大名推官
逾年,先君捐馆舍。
及除丧,神宗嗣位,既三年矣,求治甚急。
以书言事,即日召对延和殿。
王介甫新得幸,以执政三司条例,上以为之属,不敢辞。
介甫急于财利而不知本,吕惠卿为之谋主,议事多牾。
一日,介甫出一卷书,曰:「此青苗法也,诸君熟议之,有不便以告,勿疑」。
他日,告之曰:「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之困,非为利也。
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
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非理费用,及其纳钱,富民不免违限。
如此则鞭箠必用,州县事不胜烦矣!
唐刘晏掌国计,未尝有所假贷。
有尤之者,曰:『使民侥倖得钱,非国之福;
使吏倚法督责,非民之便。
吾虽未尝假贷,而四方丰凶贵贱,知之未尝逾时。
有贱必籴,有贵必粜。
以此四方无甚贵甚贱之病,安用贷为』?
之所言,则汉常平法耳。
今此法见在而患不修,公诚有意于民,举而行之,刘晏之功可立俟也」。
介甫曰:「君言有理,当徐议行之。
后有异论,幸勿相外也」。
自此逾月不言青苗。
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召议事,广廉尝奏乞度僧牒数千道为本钱,行陕西漕司,私行青苗法,春散秋敛,与介甫意合,即请而施之河北
自此青苗法遂行于四方。
初,陈阳叔以枢密副使介甫共事,二人操术不同,介甫所唱,阳叔不深和也。
既召谢卿材侯叔献陈知俭王广廉王子韶程颢、庐秉、王汝翼等八人,欲遣之四方,搜访遗利。
中外传笑,知所遣必生事迎合,然莫敢言者。
求见阳叔,阳叔逆问:「君独来见,何也」?
对曰:「有疑,欲问公耳。
近日召八人者欲遣往诸路,不审公既知利害所在,事有名件,而使往案实之耶;
其亦未知其实,漫遣出外,网捕诸事也」?
阳叔曰:「君意谓如何」?
对曰:「昔嘉祐末,遣使宽恤诸路,事无所指,行者各务生事。
既还奏,例多难行,为天下笑。
今何以异此」?
阳叔曰:「吾昔奉敕看详宽恤等事,如范尧夫辈所请多中理」。
对曰:「今所遣如尧夫者有几」?
阳叔曰:「所遣果贤,将不肯行,君无过忧」。
对曰:「公诚知遣使之不便,而恃遣者之不行,何如」?
阳叔曰:「君姑退,得徐思之」。
后数日,阳叔召属官于密院,言曰:「上即位之初,命天下监司具本路利害以闻,至今未上。
今当遣使,宜得此以议。
可草一劄子,乞催之」。
惠卿觉非其党中意,不乐,漫具草,无益也。
知力不能救,以书抵介甫、阳叔,指陈其决不可者,且请补外,介甫大怒,将见加以罪。
阳叔止之,奏除河南推官
张文定淮阳,以学官见辟,从之三年,授齐州掌书记
复三年,改著作佐郎,复从文定签书南京判官
居二年,子瞻以诗得罪,从坐,谪监筠州盐酒税,五年不得调。
平生好读《诗》、《春秋》,病先儒多失其旨,欲更为之传。
老子》书与佛法大类,而世不知,亦欲为之注。
司马迁作《史记》,记五帝三代,不务推本《诗》、《书》、《春秋》,而以世俗杂说乱之,记战国事多断缺不完,欲更为古史。
功未及究,移知歙绩溪,始至而奉神宗遗制。
居半年,除秘书省校书郎
明年,至京师,除右司谏
宣仁后临朝,用司马君实吕晦叔等,欲革弊事。
旧相蔡确韩缜枢密使章惇皆在位,窥伺得失,中外忧之。
言曰:「先帝临御仅二十年,厉精政事,变更法度,将以力致太平,追复三代。
是以擢任臣庶,多自小臣致位公相
用人之速,近世无与比者。
究观圣意,本欲求贤自助,以利安生民,为社稷长久之计。
岂欲使左右大臣媮合茍容,出入唯唯,危而不持,颠而不扶,窃取利禄以养妻子而已哉?
然自法行以来,民力凋弊,海内愁怨。
先帝晚年寝疾弥留,照知前事之失,亲发德音,将洗心自新,以合天意,而此志不遂,奄弃万国。
天下闻之,知前日弊事,皆先帝之所欲改,思慕圣德,继之以泣。
是以皇帝践祚,圣母临政,奉承遗旨,罢导洛,废市易,损青苗,止助役,宽保甲,免买马,放修城池之役,复茶、盐、铁之旧,黜吴居厚吕孝廉宋用臣贾青王子京张诚一吕嘉问蹇周辅等。
命令所至,细民鼓舞相贺。
臣愚不知朝廷以为凡此谁之罪也?
上则大臣蔽塞聪明,逢君之恶;
下则小臣贪冒荣利,奔竞无耻。
二者均皆有罪,则大臣以任重责重,小臣以任轻责轻,虽三尺童子所共知也。
今朝廷既已罢黜小臣,至于大臣,则因而任之,将复使燮和阴阳,陶冶民物,臣窃惑矣。
窃惟朝廷之意,将以体貌大臣,待其愧耻自去,以全国体。
今确等自山陵以后,犹偃然在职,不肯引咎辞位以谢天下。
谨案确等受恩最深,任事最久,据位最尊,获罪最重,而有腼面目,曾不知愧。
确等诚以昔之所行为是耶,则今日安得不争?
以昔之所行为非耶,则昔日安得不言?
穷究其心,所以安而不去者,盖以为是皆先帝所为,而非吾过也。
夫为大臣,忘君徇己,不以身任罪戾,而归咎先帝,不忠不孝,宁有过此?
臣窃不忍千载之后书之简策,大臣既自处无过之地,则先帝独被恶名,此臣所以痛心疾首,当食不饱,至于涕泗之横流也。
陛下何不正其罪名,上以为先帝分谤,下以慰臣子之意。
今独以法绳治小臣,而置确等,大则无以显扬圣考之遗意,小则无以安反侧之心。
故臣窃谓大臣诚退,则小臣非建议造事之人,可一切不治,使得革面从君,竭力自效,以洗前恶。
伏乞出臣此章,宣示确等,使自处进退之分,臣虽万死不恨也」。
三人竟皆逐去,然卒不以其前后反覆归咎先帝罪之,世以为恨。
吕惠卿始谄事介甫,倡行虐政,以害天下。
其后势钧力抗,则倾陷介甫,甚于仇雠,世尤恶之。
惠卿自知罪大,乞宫观自便,不预贬窜。
辙具疏其奸,请加深谴。
乃以散官安置建州,天下韪之。
司马君实既以清德雅望专任朝政,然其为人不达吏事。
知雇役之害,欲复行差役,不知差雇之弊其实相半
讲之未详,而欲一旦复之,民始闻而喜,徐而疑惧,君实不信也。
王介甫以其私说为《诗》、《书》、《新义》,以考试天下士,学者病之。
君实改为新格,而势亦难行。
方议未定,辙言:「自罢差役,至今仅二十年,吏民皆未习惯。
况役法关涉众事,根牙磐错,行之徐缓,乃得审详。
若不穷究首尾,匆遽便行,恐既行之后,别生诸弊。
今州县役钱,例有积年宽剩,大约足支数年。
若且依旧雇役,尽今年而止,催督有司审议差役,趁今成法,来年役使乡户。
但使既行之后,无复人言,则进退皆便」。
又言:「进士来年秋试,日月无几,而议不时决,传闻四方,不免惶惑。
诗赋虽号小技,而比次声律,用功不浅。
至于治经,诵读讲解,尤不可轻易,要之来年皆未可施行。
欲乞先降指挥来年科场一切如旧;
惟经义兼取注疏及诸家议论,或出己见,不专用王氏学,仍罢律义。
令天下举人知有定论,一意为学,以待选试。
然后徐议元祐五年以后科举格式,未为晚也」。
众皆以为便,而君实始不悦矣。
是岁上将亲飨明堂,辙言曰:「三代常祀:一岁九祭天,再祭地,皆天子亲之。
故于其祭也,或祭昊天,或祭五天,或独祭一天,或祭皇地祇,或祭神州地祇,要于一岁而亲祀必遍。
降及近世,岁之常祀,皆有司摄事,三岁而后一亲祀。
亲祀之疏数,古今之变相远如此。
然则其礼之不同,盖亦其势然也。
谨按国朝旧典:冬至圜丘,必兼飨天地,从祀百神。
若其有故,不祀圜丘,别行他礼,或大雩于南郊,或大飨于明堂,或恭谢于大庆,皆用圜丘礼乐神位,其意以为皇帝不可以三年而不亲祀天地百神故也。
臣窃见皇祐明堂遵用此法,最为得礼。
自皇祐以后,凡祀明堂,或用郑氏说,独祀五天帝,或用王氏说,独祀昊天上帝。
虽于古学各有援据,而考之国朝之旧,则为失当。
盖儒者泥古而不知今,以天子每岁遍祀之仪,而议皇帝三年亲祀之礼,是以若此其疏也。
今者皇帝陛下对越天命,逾年即位,将以九月有事于明堂,义当并见天地,遍礼百神,躬荐诚心,以格灵贶。
臣恐有司不达礼意,以古非今,执王、郑偏说以乱本朝大典。
夫礼沿人情,人情所安,天意必顺。
今皇帝陛下始亲祠事,而天地百神无不咸秩,岂不俯合人情、仰符天意?
臣愚欲乞明诏礼官今秋明堂用皇祐明堂典礼,庶几精诚陟降,溥及上下」。
时大臣多牵于旧学,不达时变。
奏入,不报。
然辙以为周礼一岁遍祭天地,皆人主亲行,故郊丘有南北,礼乐有同异。
汉、唐以来,礼文日盛,费用日广,事与古异,故一岁遍祀不可复行。
唐明皇天宝初,始定三岁一亲郊,于致斋之日,先享太清宫,次享太庙,然后合祭天地,从祀百神。
所以然者,盖谓三年一次大礼,若又不遍,则于人情有所不安。
至于遍祭之礼,已自差官摄事,未尝少废。
此近世变礼,非复三代之旧,而议者欲以三代遗文参乱其间,失之远矣!
至七年,上将亲郊,辙备位政府,乃与诸公共伸前议,合祭天地,识者以为当。
初,神宗以夏国内乱,用兵攻讨。
熙河路增置兰州,于延安路增置安疆、米脂等五寨。
至此,夏国虽屡遣使,而未修职贡。
二年,夏始来贺登极,使还未出境,又遣使入界。
朝廷知其有请地之意,然大臣议弃守未决。
辙言曰:「顷者,西人虽至,而疆埸之事初不自言。
度其狡心,盖知朝廷厌兵,确然不请,欲使此议发自朝廷,得以为重。
朝廷深觉其意,忍而不予,情得势穷,始来请命。
今若又不许,使其来使徒手而归,一失此机,必为后悔。
彼若点集兵马,屯聚境上。
许之则畏兵而予,不复为恩;
不予则边衅一开,祸难无已。
间不容发,正在此时,不可失也。
今议者不深究利害,妄立坚守之议,苟避弃地之名,不度民力,不为国计,其意止欲私己自便,非社稷之计也。
臣又闻议者或谓弃守皆不免用兵,弃则用兵必迟,守则用兵必速,迟速之间,利害不远,若遂以地予之,恐非得计。
臣闻圣人应变之机,正在迟速之际,但使事变稍缓,则吾得算已多。
昔汉文、景之世,吴王濞内怀不轨,称病不朝,积财养兵,谋乱天下。
文帝专务含养,置而不问,加赐几杖,恩礼日隆。
虽包藏祸心,而仁泽浸渍,终不能发。
景帝晁错之谋,欲因其有罪,削其郡县。
以为削之亦反,不削亦反;
削之则反疾而祸小,不削则反迟而祸大。
削书一下,七国尽反。
至使景帝发天下兵,遣三十六将,仅而破之。
议者若不计利害之浅深,较祸福之轻重,则文帝隐忍不决,近于柔仁;
景帝刚断必行,近于强毅。
然而如文帝之计,祸发既迟,可以徐为备禦
稍经岁月,变故自生;
以渐制之,势无不可。
景帝之计,祸发既速,未及旋踵,已至交兵;
锋刃既接,胜负难保;
社稷之命,决于一日。
虽食晁错之肉,何益于事?
今者欲弃之策与文帝同,而欲守之计与景帝类,臣乞宣喻执政,欲弃者理直而祸缓,欲守者理曲而祸速。
曲直迟速,孰为利害?
况今日之事,主上妙年,母后听断,将帅吏士,恩情未接,兵交之日,谁使效命?
若其羽书沓至,胜负纷然,临机决断,谁任其责?
惟乞圣心以此反覆思虑,早赐裁断,无使西戎别致猖狂,弃守之议皆不得其便」。
于是朝廷许还五寨,夏人遂服。
辙寻迁起居郎,为中书舍人
时朝廷起文潞公于既老,以太师平章军国重事
初,元丰中河决大吴,先帝知故道不可复还,因导之北流,水性已顺,惟河道未深,堤防未立,岁有决隘之患,本非深害也。
至此,诸公皆未究悉河事,而潞公欲以河为重事中书侍郎吕微仲枢密副使安厚卿从而和之。
始谓河西北流入泊淀,久必淤浅,异日或从北界入海,则河朔无以禦狄。
故三人力主回河之计,诸公莫能夺。
吕晦叔时为中书相,辙间见问曰:「公自视智勇孰与先帝?
势力隆重能鼓舞天下孰与先帝」?
晦叔惊曰:「君何言欤」?
对曰:「河决而北,自先帝不能回,而诸公欲回之,是自谓智勇势力过先帝也。
且河决自元丰,导之北流亦自元丰,是非得失今日无所预。
诸公不因其旧而修其未完,乃欲取而回之,其为力也难,而其为责也重矣」!
晦叔唯唯,曰:「当与诸公筹之」。
既而回河之议纷纷而起,晦叔亦以病没。
辙迁户部侍郎,尝因转对,言曰:「财赋之原,出于四方,而委于中都
故善为国者,藏之于民,其次藏之州郡。
州郡有馀,则转运司常足;
转运司既足,则户部不困。
唐制:天下赋税,其一上供,其一送使,其一留州。
比之于今,上供之数可谓少矣。
然每有缓急,王命一出,舟车相衔,大事以济。
祖宗以来,法制虽殊,而诸道畜藏之计,犹极丰厚。
是以敛散及时,纵舍由己,利柄所在,所为必成。
自熙宁以来,言利之臣不知本末之术,欲求富国,而先困转运司
转运司既困,则上供不继;
上供不继,而户部亦惫矣。
两司既困,故内帑别藏虽积如丘山,而委为朽壤,无益于算。
故臣愿举近岁朝廷无名封桩之物,归之转运司
盖禁军阙额与差出衣粮,清汴水脚与外江纲船之类,一经擘画,例皆封桩。
夫阙额禁军,寻当以例物招置,而出军衣粮,罢此给彼,初无封桩之理。
至于清汴水脚虽减于旧,而洛口费用,实倍于前。
外江纲船虽不打造,而雇船运粮,其费特甚。
重复刻剥,何以能堪?
故臣谓诸如此比,当一切罢去。
况祖宗故事,未尝有此。
但有司固执近事,不肯除去。
惟陛下断而与之,则转运司利柄稍复,而户部亦有赖矣」。
朝廷重违近制,卒不能改。
寻又言:「臣谨以祖宗故事考今日本部所行,体例不同,利害相远,恐合随事措置,以塞弊原。
谨昧死具三弊以闻:其一曰分河渠案以为都水监,其二曰分胄案以为军器监,其三曰分修造案以为将作监
三监皆隶工部,则本部所专,其馀无几,出纳损益,制在他司。
顷者,司马光秉政,知其为害,尝使本部收揽诸司利权。
当时所收,不得其要,至今三案犹为他司所擅,深可惜也。
祖宗参酌古今之宜,建立三司,所领天下事几至大半,权任之重,非他司比。
推原其意,非以私三司也。
事权分则财利散,虽欲求富,其道无由。
盖国之有财,犹人之有饮食。
饮食之道,当使口司出纳,而腹制多寡,然后分布气血,以养百骸。
耳目得之以为明,手足赖之以为力。
若不专任口腹,而使手足耳目得分治之,则虽欲求一饱不可得矣,而况于安且寿乎!
户部之在朝廷,犹口腹也,而使他司分治其事,何以异此?
自数十年以来,群臣不明祖宗之意,每因一事不举,辄以三司旧职分建他司。
利权一分,用财无艺。
他司以办事为效,则不恤财之有无;
户部以给财为功,则不问事之当否。
彼此各营一职,其势不复相知。
虽使户部得才智之臣,终亦无益。
能否同病,府库卒空。
今不早救,后患必甚。
嘉祐中京师频岁大水,大臣始取河渠案置都水监
置监以来,比之旧案,所补何事?
而大不便者,河北外监丞侵夺转运司职事。
转运司之领河事也,郡之诸埽,埽之吏兵、储蓄,无事则分,有事则合。
水之所向,诸埽趋之,吏兵得以并功,储蓄得以并用。
故事作之日,无暴敛伤财之患;
事定之后,徐补其阙,两无所妨。
自有监丞,据法责成,缓急之际,诸埽不相为用,而转运司不胜其弊矣。
工部都水监户部之害一也。
先帝一新官制,并建六曹,随曹付事。
三司故事,多隶工曹,名虽近正,而实非利。
昔胄案所掌,今内为军器监而上隶工部,外为都作院而上隶提刑司
欲有兴作,户部不得与议。
访闻河北道近岁为羊浑脱动以千计。
浑脱之用,必军行乏水,过渡无船,然后须之。
而其为物,稍经岁月,必至蠹败。
朝廷无出兵之计,而有司营职,不顾利害,至使公私应副,亏财害物。
若专在转运司,必不至此。
工部都作院户部之害二也。
修造案掌百工之事,事有缓急,物有利害,皆得专之。
工部以办职为事,则缓急利害谁当议之?
朝廷近以箔场竹箔积久损烂,创令出卖,上下皆以为当。
指挥未几,复以诸处营造岁有料制,遂令般运堆积,以破出卖之计。
臣不知将作见工几何,一岁所用几何,取此积彼,未用之间,有无损败,而遂为此计。
本部虽知不便,而以工部之事,不敢复言。
工部将作监户部之害三也。
凡事之类此者多矣,臣不能遍举也。
故愿明诏有司,罢外水监丞,举河北河事及诸路都作院皆归转运司
至于都水军器、将作三监皆兼隶户部,使定其事之可否,裁其费之多少。
工部任其功之良苦,程其作之迟速。
茍可否多少在户部,则伤财害民,户部无所逃其责矣;
茍良苦迟速在工部,则败事乏用,工部无所辞其谴矣。
利出于一,而后天下贫富可责之户部矣」。
朝廷以为然,从之,惟都水监仍旧。
辙自为中书舍人,与范子功刘贡父同详定六曹条例。
子功吏部
元丰所定吏额,主者苟悦群吏,比旧额几数倍。
朝廷患之,命量事裁减,已再上再却矣。
子功奉使,辙兼领其事。
吏有白中孚者,进曰:「吏额不难定也。
昔之流内铨,今侍郎左选也。
事之烦剧,莫过此矣。
昔铨吏止十数,而今左选吏至数十。
事不加旧而用吏至数倍,何也?
昔无重法重禄,吏通赇赂,则不欲人多以分所得。
今行重法给重禄,赇赂比旧为少,则不忌人多,而幸于少事,此吏额多少之大情也。
旧法:日生事以难易分七等,重者至一分,轻者至一釐以下,积若干分而为一人。
今若取逐司两月事,定其分数,则吏额多少之限无所逃矣」。
辙以其言遍问属官,皆莫应。
李之仪对曰:「是诚可为也」。
即与之仪议之曰:「此群吏身计所系也。
若以分数为人数,必大有所损,将大致纷诉,虽朝廷亦将不能守」。
乃具以白宰执,请据实立额,俟吏之年满转出,或事故死亡者勿补,及额而止,不过十年,羡额当尽。
功虽稍缓,而见吏知非身患,不复怨矣。
诸公以为然,遂申尚书省,取诸司两月生事。
诸司吏皆疑惧,莫肯供。
再申,乞榜诸司,使知所立额,俟它日见阙不补,非法行之日即有减损也。
榜出,文字即具。
至是成书,以申三省。
左仆射吕微仲大喜,欲攘以为己功。
以问三省吏,皆莫晓。
诸司吏任永寿者,颇知其意。
微仲悦之,于尚书省创吏额房,使永寿与三省吏数人典之。
小人无远虑而急于功利,即背前约,以立额日裁损吏员,复以好恶改易诸吏局次(凡近下吏人,恶为上名所压者,即为拨出上名于他司;闲慢司分欲入要地者,即自寺监拨入省曹之类是也。)
凡奏上行下,皆微仲专之,不复经三省。
法出,中外汹汹,微仲既为御史所攻,永寿亦以恣横赃污,以徒罪刺配。
久之,微仲知众不伏,乃使左右司再加详定,略依本议行下。
子瞻翰林学士出知馀杭,朝廷即命辙代为学士
寻又兼权吏部尚书
未几奉使契丹
虏以其侍读学士王师儒馆伴。
师儒稍读书,能道先君及子瞻所为文,曰:「恨未见公全集」。
然亦能诵《服伏苓赋》等,虏中类相爱敬者。
颍滨遗老传下1106年9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九、《栾城后集》卷一二、《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永乐大典》卷二三九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还朝,为御史中丞
命由中出,宰相以下多不悦。
所荐御史率以近格不用。
元祐初革新庶政,至是五年矣,一时人心已定。
惟元丰旧党分布中外,多起邪说,以摇撼在位。
吕微仲中书侍郎刘莘老二人尤畏之,皆持两端为自全计。
遂建言欲引用其党,以平旧怨,谓之调亭。
宣仁后疑不决。
于延和面论其非,退复再以劄子论之,其一曰:「臣近面论君子小人不可并处朝廷,窃观圣意,似不以臣言为非者。
然天威咫尺,言词迫遽,有所不尽。
退伏思念,若使邪正并进,皆得预闻国事,此治乱之几,而朝廷所以安危者也。
臣误蒙圣恩,典司邦宪,臣而不言,谁当救其失者?
谨复稽之古今,考之圣贤之格言,莫不谓亲近君子、斥远小人,则人主尊荣,国家安乐。
疏外君子、进任小人,则人主忧辱,国家危殆。
此理之必然,非一人之私言也。
其于《周易》,所论尤详。
皆以君子在内、小人在外为天地之常理,小人在内、君子在外为阴阳之逆节。
故一阳在下,其卦为《复》。
二阳在下,其卦为《临》。
阳虽未盛,而居中得地,圣人知其有可进之道。
一阴在下,其卦为《姤》。
二阴在下,其卦为《复》。
阴虽未壮,而圣人知其有可畏之渐。
若夫居天地之正,得阴阳之和者,惟《泰》而已。
《泰》之为象,三阳在内,三阴在外。
君子既得其位,可以有为,小人奠居于外,安而无怨。
故圣人名之曰《泰》。
泰之言安也,言惟此可以久安也。
方泰之时,若君子能保其位,外安小人,使无失其所,则天之安未有艾也。
惟恐君子得位,因势陵暴小人,使之在外而不安,则势将必至于反覆。
故《泰》之九三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窃惟圣人之戒深切详尽,所以诲人者至矣。
独未闻以小人在外,忧其不悦而引之于内,以自遗患者也。
故臣前所上劄子,亦以谓小人虽决不可任以腹心,至于牧守四方,奔走庶务,各随所长,无所偏废。
宠禄恩赐,彼此如一,无一可指,如此而已。
若遂引而寘之于内,是犹畏盗贼之欲得财而导之于寝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开之以坰牧,天下无此理也。
且君子小人,势同冰炭,同处必争。
一争之后,小人必胜,君子必败。
何者?
小人贪利忍耻,击之难去;
君子洁身重义,知道之不行,必先引退。
故古语曰:『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
盖谓此矣。
先帝以聪明圣智之资,疾颓靡之俗,将以纲纪四方,追迹三代。
今观其设意,本非汉、唐之君所能髣髴也,而一时臣佐不能将顺圣德,造作诸法,率皆民所不悦。
及二圣临御,因民所愿,取而更之,上下忻慰。
当此之际,先朝用事之臣皆布列于朝,自知上逆天意,下失民心,徬徨踧踖,若无所措。
朝廷虽不加斥逐,其势亦自不能复留矣。
尚赖二圣慈仁,不加谴责,而宥之于外,盖已厚矣。
今者政令已孚,事势大定,而议者惑于浮说,乃欲招而纳之,与之共事,欲以此调停其党。
臣谓此人若返,岂肯徒然而已哉?
必将戕害正人,渐复旧事,以快私忿。
人臣被祸盖不足言,臣所惜者,祖宗朝廷也。
盖自熙宁以来,小人执柄二十年矣。
建立党与,布满中外,一旦失势,晞觊者多。
是以创造语言,动摇贵近,胁之以祸,诱之以利,何所不至?
臣虽未闻其言,而概可料矣。
闻者若又不加审察,遽以为然,岂不过甚矣哉?
臣闻管仲治齐,夺伯氏骈邑三百,饭蔬食,没齿无怨言。
诸葛亮治蜀,废廖立李严为民,徙之边远,久而不召。
死,二人皆垂泣思亮。
夫骈、立、三人者,皆齐、蜀之贵臣也,之所以能戮其贵臣,而使之无怨者,非有他也,赏罚必公,举措必当。
国人皆知所与之非私而所夺之非怨,故虽仇雠,莫不归心耳。
今臣窃观朝廷用舍施设之间,其不合人心者尚不为少,彼既中怀不悦,则其不服固宜。
今乃直欲招而纳之,以其隙,臣未见其可也。
《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陛下诚以异同反覆为忧,惟当久任才性忠良、识虑明审之士,但得四五人常在要地,虽未及皋陶伊尹,而不仁之人知自远矣。
惟陛下断自圣心,不为流言所惑,毋使小人一进,后有噬脐之悔,则天下幸甚。
臣既待罪执法,若见用人之失,理无不言,言之不从,理不徒止。
如此,则异同之迹益复著明,不若陛下早发英断,使彼此泯然无迹可见之为善也」。
奏入,宣仁后宰执于帘前读之,仍谕之曰:「苏辙疑吾君臣遂兼用邪正,其言极中理」。
诸公相从和之。
自此,参用邪正之说衰矣。
复奏曰:「圣人之德,莫如至诚。
至诚之功,存于不息。
有能推至诚之心,而加之以不息之久,则天地可动,金石可移。
况于斯人,谁则不服?
臣伏见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随时弛张,改革弊事,因民所恶,屏去小人。
天下本无异心,群党自作浮议。
近者德音一发,众心涣然。
正直有依,人知所向。
惟二圣不移此意,则天下谁敢不然?
卫多君子而乱不生,汉用汲黯而叛者寝。
茍存至诚不息之意,自是太平可久之功。
此实社稷之福,天下之幸也。
然臣以谓昔所柄任,其徒实繁,布列中外,岂免窥伺?
若朝廷施设必当,则此辈觊望自消。
田鼢为相,所为贪鄙,则窦婴灌夫睥睨宫禁;
诸葛亮治蜀,行法廉平,则廖立李严虽流徙边郡,终身无怨。
此则保国宁人之要术,自古圣贤之所共由者也。
臣窃见方今天下虽未大治,而祖宗纲纪具在,州郡民物粗安。
若大臣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则人心自定。
虽有异党,谁不归心?
向者异同反覆之心,盖亦不足虑矣,但患朝廷举事类不审详。
曩者黄河北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凿,欲导之使东。
移下就高,汩五行之理。
及陛下遣官按视,知不可为,犹或固执不从。
经今累岁,回河虽罢,减水尚存,遂使河朔生灵财力俱困。
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顺,朝廷招来之厚,惟恐失之。
熙河将吏创筑二堡,以侵其膏腴;
议纳醇忠,以夺其节钺
功未可觊,争已先形。
朝廷虽知其非,终不明白处置。
若遂养成边衅,关陕岂复安居?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者也。
昔嘉祐以前,乡差衙前,民间常有破产之患。
熙宁以后,出卖坊场,以雇衙前,民间不复知有衙前之苦。
元祐之初,务于复旧,一例复差,官收坊场之钱,民出衙前之费。
四方惊顾,众议沸腾。
寻知不可,旋又复雇。
雇法有所未尽,但当随事修完,而去年之秋,复行差法。
虽存雇法,先许得差。
州县官吏利在起动人户,以差为便。
差法一行,即时差足,雇法虽在,谁复肯行?
臣顷奉使契丹河北官吏皆为臣言:「岂朝廷欲将卖坊场钱别作支费耶?
不然何故惜此钱而不用,竭民力以供官」?
此声四驰,为损非细。
又,熙宁雇役之法,三等人户并出役钱。
上户以家产高强,出钱无艺;
下户昔不充役,亦遣出钱。
故此二等人户不免恣怨。
至于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钱不多,雇法之行,最为其便。
及元祐罢行雇法,上下二等忻跃可知,唯是中等,则反为害。
臣请且借畿内为比,则其馀可知矣。
畿县中等之家,例出役钱三贯,若经十年,为钱三十贯而已。
今差法既行,诸县手力,最为轻役;
农民在官,日使百钱,最为轻费。
然一岁之用,已为三十六贯。
二年役满,为费七十馀贯
罢役而归,宽乡得闲三年,狭乡不及一岁。
以此较之,则差役五年之费,倍于雇役十年。
赋役所出,多在中等。
如此,安得民间不以今法为害,而熙宁为利乎?
然朝廷之法,官户等六色役钱,只得支雇役人,不及三年,处州役而不及县役,宽剩役钱只得通融邻路邻州,而不及邻县。
人户愿出钱雇人充役者,只得自雇,而官不为雇。
如此之类,条目不便者非一。
故天下皆思雇役而厌差役,今五年矣。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者也。
臣以闻见浅狭,不能尽知当今得失。
然四事不去,如臣等辈犹知其非,而况于心怀异同、志在反覆、幸国之失有以藉口者乎?
臣恐如此四事,彼已默识于心,多造谤议,待时而发,以摇撼众听矣。
伏乞宣谕宰执,事有失当,改之勿疑;
法或未完,修之无倦。
茍民心既得,则异议自消。
陛下端拱以享承平,大臣逡巡以安富贵。
内蒙福,上下所同,岂不休哉」?
然大臣怙权耻过,终莫肯改。
比辙为执政,三省又奏除李清臣吏部尚书
给事中范祖禹封还诏书,进呈不允,祖禹执奏如初。
左正言姚勔亦言不当。
三省复除蒲宗孟兵部尚书,辙谓诸公:「且候邦直命下,然后议此,如何」?
皆不应。
及帘前,微仲奏:「诸部久阙尚书,见在人皆资浅,未可用。
又不可阙官,须至用前执政」。
上有黾俛从之之意。
辙奏:「前日除李清臣,给谏纷然,争之未定。
今又用宗孟,恐不便」。
宣仁后曰:「奈阙官何」?
辙曰:「尚书阙官已数年,何尝阙事?
今日用此二人,正与去年邓温伯无异。
此三人者,非有大恶。
但昔与王圭蔡确辈并进,意思与今日圣政不合。
见今尚书共阙四人,若并用似此四人,使互进党类,气势一合,非独臣等耐何不得,亦恐朝廷难耐何矣!
且朝廷只贵安静,如此用人,台谏安得不言?
臣恐自此闹矣」!
宣仁后曰:「信然,不如且静」。
诸公遂卷除目持下。
辙又奏:「臣去年初作中丞,首论此事,圣意似以臣言为然。
今未及一年,备位于此,若遂不言,实恐陛下怪臣前后异同」。
上曰:「然」。
乃退。
六年,诏除尚书右丞
辙上言:「臣幼与兄轼同受业先臣。
薄祐早孤,凡臣之宦学皆兄所成就。
今臣蒙恩与闻国政,而兄适亦召还,本除吏部尚书,复以臣故,改翰林承旨,臣之私意尤不遑安。
况兄轼文学政事皆出臣上,臣不敢远慕古人举不避亲,只乞寝臣新命,得与兄同备从官,竭力图报,亦未必无补也」。
不听。
踰年,迁门下侍郎
吕微仲刘莘老左右相
微仲直而闇,莘老曲意事之。
大事皆决于微仲,惟进退士大夫莘老阴窃其柄,微仲不悟也。
辙居其间,迹危甚。
莘老昔为中司,台中旧僚多为之用,前后非意见攻,宣仁后觉之。
莘老既以罪去,微仲知辙无他,有相安之意。
然其为人则如故,天下事卒不能大有所正,至今愧之。
盖是时所争议,大者有二:其一西边事,其二黄河事。
初,夏人来贺登极,相继求和,且议地界。
朝廷许之。
本约地界已定,然后付以岁赐。
久之,议不决。
明年,人多保忠以兵袭泾原,杀掠弓箭手数千人而去。
朝廷隐忍不问,即遣使往赐策命。
夏人受礼倨慢,以地界为词,不复入谢,且再犯泾原
四年,乃复来贺坤成,且议地界。
朝廷急于招纳,疆议未定,先以岁赐予之。
寻觉不便,乃于疆事多方侵求,不守定约。
熙河将佐范育种谊等又背约侵筑质孤、胜如二堡。
夏人随即平荡。
等又欲以兵纳赵醇忠,又擅招蕃部千馀人,朝廷却而不受,西边骚然。
辙力言其非,乞罢,更择老将以守熙河
宣仁后深以为是,而大臣主之。
辙面奏:「此辈皆大臣亲旧,不忍坏其资任,虽其同列,亦不敢异议。
陛下独不见黄河事乎?
当时德音宣谕,至深至切,然非大臣意,至今不了。
人君与人臣事体不同,人臣虽明见是非,而力所不加,须至且止。
人主于事不知则已,知而不得行,则事权去矣。
臣今言此,盖欲陛下收揽威柄,以正君臣之分而已。
若专听其所为,不以渐制之,及其太甚,必加之罪,只如韩维专恣太甚,范纯仁阿私太甚,皆不免逐去。
事至如此,岂朝廷美事?
故臣之意,盖欲保全大臣,非欲害之也」。
宣仁后极以为然,而不能用。
六年六月熙河奏夏人十万骑压通远军境上,挑掘所争崖巉,杀人,三日而退。
乞因其退军,未能复出,急移近里堡寨于界上修筑,乘利而往,不须复守诚信。
诸公会议都堂,辙谓微仲:「今欲议此事,当先定议:欲用兵耶,不用兵耶」?
微仲曰:「如合用兵,亦不得不用」。
辙曰:「凡欲用兵,先论理之曲直。
我若不直,则兵决不当用。
朝廷顷与夏人商量地界,欲用庆历旧例,以汉蕃见今住坐处当中为界,此理最为简直。
夏人不从,朝廷遂不固执。
盖朝廷临事常患先易后难,此所谓先易者也。
既而许于所赐城寨依绥州例以二十里为界,十里为堡铺,十里为草地(非所赐城寨,指谓延州、塞门、义合石州吴堡兰州诸城寨,通远军定西城。)
要约才定,朝廷又要于两寨界首相望,侵系蕃地,一抹取直。
夏人黾俛见从。
要约未定,朝廷又要蕃界更留草地十里,通前三十里。
夏人亦又见许。
凡此所谓后难者也。
今者又欲于定西城与陇诺堡相望,一抹取直,所侵藩地,凡百数十里。
陇诺,祖宗旧疆,岂所谓非所赐城寨耶?
此则不直,致寇之大者也。
今须欲不顾曲直,一面用兵,不知二圣谓何」?
莘老曰:「持不用兵之说虽美,然事有须用兵者,亦不可固执」。
辙曰:「相公必欲用兵,须道理十全,敌人横来相加,势不得已,然后可耳。
今吾不直如此,兵起之后,兵连祸结,三五年不得休,将奈何」?
诸公乃许,不从熙河之计。
明日,面奏之。
辙曰:「夏人引兵十万,直压熙河境上,不于他处作过,专于所争处杀人掘崖巉,此意可见此非西人之罪,皆朝廷不直之故」。
微仲曰:「朝廷指挥亦不至大段不直」。
辙曰:「熙河帅臣辄敢生事奏乞,不守诚信,乘夏人抽兵之际移筑堡寨。
臣以为方今堡寨虽或可筑,至秋深马肥,夏人能复引大兵来争此否」?
诸人皆言:「今已不许之矣」。
辙曰:「臣欲诘责帅臣耳,若不加诘责,或再有陈乞」。
诸人皆曰:「俟其再乞,诘责未晚」。
宣仁后曰:「边防忌生事,早与约束」。
诸人乃听。
已而兰州又以远探为名,深入西界,杀十馀人。
辙曰:「边臣贪功生事,不足以示威,徒足以败坏疆议,理须戒敕」。
不听。
既又以防护打草为名,杀六七人,生擒九人。
微仲知不便,欲送还生口,因奏其事。
辙曰:「边臣贪冒小胜,不顾大计,极害事。
今送还九人甚善,可遂戒敕边臣」。
微仲不欲,曰:「近日延安将副李仪等深入陷没,已责降一行人,足以为戒」。
辙曰:「李仪深入以败事,被责。
兰州深入得功,若不戒敕,将谓朝廷责其败事而喜其得功也」。
宣仁后曰:「然」。
乃加戒敕
然七年夏人竟大入河东
朝廷乃议绝岁赐,禁和市,使沿边诸路为浅攻计,命熙河进筑定远城
夏人不能争。
未几,复大入环庆
复议使熙河进筑汝遮。
中书侍郎范子功独不可。
辙度其意:昔延安帅臣赵卨,范氏姻家也。
方议地界,以绥州二十里为例,议出于
熙河斥其不可,议久不决,而死,故子功持之。
辙谓之曰:「绥州旧例,施于延安可耳。
熙河远者或至七八十里,其不从宜矣。
方论国事,亲旧得失不宜置胸中也」。
众皆称善,而子功倖然不服。
会西人乞和,议遂不成。
未几,右相苏子容以事去位,子功以同省待罪。
因遂其请,实以汝遮故也。
辙自为谏官,论黄河东流之害,及为执法,最后论三事:其一存东岸清丰口,其二存西岸披滩水口,其三除去西岸激水锯牙。
朝廷以付河北监司,惟以锯牙为不可去。
辙于殿庐中与微仲论之,微仲曰:「无锯牙则水不东,水不东则北流,必有患」。
辙曰:「然北京百万生灵,岁有决溺之忧,何以救之?
分水东入故道,见今淤合者多矣,分水之利亦自不复能久。
若俟涨水已过,尽力修完北流堤防,使足胜涨水之暴,然后彻去锯牙,免北京危急,此实利也」。
莘老曰:「河北监司不如此言,奈何」?
辙曰:「公岂不知外官多所观望耶」?
微仲曰:「河事至大,难以臆断」。
辙曰:「彼此皆非目见,当以公议参之耳」。
及至上前,二相皆以分水为便。
辙具奏前语,且曰:「必欲重慎,候涨水过,故道增淤,即并力修完北堤,然后彻去锯牙,庶几可也」。
近至都堂,二相遽批圣语曰:「依都水监所定」。
辙语堂吏:「适所奏不然」。
莘老失措,微仲知不可,乃曰:「明日别议」。
卒改批「不得添展」乃已。
八年正月都水吴安持乞于北流作软堰,定河流,以免淤填。
微仲在告,辙奏曰:「先帝因河决大吴,导之北流,已得水性。
惟堤防未完,每岁不免决溢,此本黄河常事耳。
是时北京之南,黄河西岸有阚村、樊村等三斗门,遇河水泛溢,即开此三门,分水北行于无人之地,至北京北,合入大河,故北京生聚无大危急。
自数年来,大臣创议回河。
水官王孝先吴安持等即塞此三门,贴筑西堤,又作锯牙马头,约水向东,直过北京之上,故北京连年告急。
然约水既久,东流遂多于往岁。
盖分流有利有害,秋水泛涨,分入两流,暂时且免决溢,此分水之利也。
河水重浊,缓则生淤,既分为二,不得不缓,故今日北流淤塞,此分水之害也。
然将来涨水之后,河流东、北,盖未可知。
臣等昨于都堂吴安持安持亦言:『去年河水自东,今年安知河水不自北』?
宣仁后笑曰:『水官尚作此言,况他人乎』」?
辙又奏曰:「臣今但欲徐观夏秋河势所向,水若东流,则北流不塞,自当淤断;
水若北流,则北河如旧,自可容纳。
似此处置,安多危少,行之无疑。
若行崄徼倖万一成功,如水官之意,臣不敢从也。
乞令安持等结罪保明河流所向,及软堰既成有无填塞河道致将来之患,然后遣使按行,具可否利害」。
后复笑曰:「若令结罪,必谓执政胁持之。
水官犹不保河东、北,况使者暂往乎?
姑别议之可也」。
二月微仲乃朝,辙具以前语谕之。
微仲口虽不伏,而意甚屈,曰:「软堰且令具功料申上,朝廷更行相度」。
辙曰:「如此终非究竟,必欲且尔,亦可」。
八日,辙方在式假,三省得旨,批曰:「依水监所奏。
下手日,具功料取旨」。
辙以非商量本意,以劄子论之。
微仲即日在告。
十二日,辙入对奏曰:「自去年十一月后来,至今百日间耳,水官凡四次妄造事端,摇撼朝廷。
第一次安持十一月出行河,先乞一面措置河事。
旧法:马头不得增损。
臣知安持意在添进马头。
指挥除两河门外,许一面措置。
安持奸意既露。
第二次乞于东流北添进五七埽緷。
臣知安持意欲因此多进埽緷约令北流入东,即令转运司监视,不得过所乞緷数。
安持奸意复露。
第三次即乞留河门百五十步。
臣知安持意在回河,改进马头之名为留河门,即不许。
安持计穷。
第四次即乞作软堰。
安持四次擘画,皆回河意耳。
臣昨已令中书工房问水监两事:其一,勘会北流元祐二年河门原阔几里?
逐年开排,直至去年,只阔三百二十步,有何缘故?
其二,勘会东流河门见阔几步?
每年涨水东出,水面南北阔几里?
南面有无堤岸?
北京顺水堤不没者几尺?
将来北流若果淤断,涨水东行,系合并北流多少分数?
有无包畜不定?
今两问犹未答,便即施行,实太草草」。
后嗟叹久之,深以所言为然。
二十四日,与微仲同进呈,微仲曰:「苏辙所议河事,今软堰已不可作,无可施行」。
曰:「软堰本自不可作。
然臣本论吴安持百日之间四次妄造事端,动摇朝听。
若令依旧供职,病根不去,河朔被害无已」。
微仲曰:「水官弄泥弄水,别用好人不得,所以且用安持」。
曰:「水官职事不轻,奈何以小人主之?
《易》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未闻小人有可用之地也」。
此后是非终不能决。
宣仁晏驾。
九年正月安持奏乞塞梁村口,缕张包口,开清丰口以东鸡爪河。
八日以祈谷宿斋三省,即令安持北京留守司相度施行。
微仲山陵使,行有日矣。
见之待漏,语及河事。
微仲直视曰:「此大事,不可不慎」。
曰:「诚然,公亦宜慎之」。
范尧夫右相,旧不直东流。
告之曰:「当与微仲议定,乃令西去」。
尧夫曰:「命已下,奈何」?
曰:「事有理,谁敢不从」?
议于皇仪门外,再降指挥:使都水与本路安抚提转同议,可即施行,有异议亟以闻。
尧夫自外来,始意微仲比,及此,大相信服。
既而安抚许冲元乞候过涨水,因河所向,闭所不行口。
尧夫奏乞令许将吴安持同议,一面施行。
曰:「河势难定,恐须令诸司共议,乃得其实」。
上以为然。
既行,上特宣喻曰:「河事不小,可遣两制以上二人,按行相度」。
尧夫曰:「河役已起,方议遣官,恐稽留役事」。
上曰:「但使议论得实,虽迟一年何损」?
乃遣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亮采往视之。
二人归,极以北流为便。
方施行,枢密签书刘仲冯援旧例,乞与河议。
仲冯文潞公吴冲卿门下士也,其言纷然。
吕、井之议遂格,而亦以罪见逐。
于是河流遂东,凡七年,而后北流复通。
微仲之在陵下也,尧夫奏乞除执政,上即用李邦直中书侍郎邓圣求尚书右丞
三人久在外,不得志,遂以元丰事激怒上意,邦直尤力。
旧法:母后之家,十年一奏门客。
皇太妃之兄朱伯材以门客奏徐州富人窦氏,尧夫无以裁之。
一日日中,请都堂邦直议之。
曰:「上始亲政,皇太妃閤中事,当遍议之。
车服仪制已付礼部矣。
皇太后月费,尚书省已奏乞依太皇太后矣。
皇太妃宜付户部议定。
至于奏荐,亦当议。
有所予,付吏部可也。
凡事付有司,必以法裁处,朝廷又酌其可否而后行,于体为便」。
明日,奏之。
上曰:「月费俟内中批出。
奏荐,皇太后家减二年,皇太妃十年」。
议已定,邦直独曰:「此可为后法,今姑予之可也」。
上从之。
邦直之附会类如此。
会廷策进士邦直撰策题,即为邪说以扇惑群听。
论之曰:「伏见御试策题历诋近岁行事,有欲复熙宁元丰故事之意,臣备位执政,不敢不言。
然臣窃料陛下本无此心,其必有人妄意陛下牵于父子之恩,不复深究是非,远虑安危,故劝陛下复行此事。
此所谓小人之爱君,取快于一时,非忠臣之爱君,以安社稷为悦者也。
臣窃观神宗皇帝以天纵之才,行大有为之志,其所施设,度越前古,盖有百世而不可改者也。
臣请为陛下指陈其略。
先帝在位近二十年,而终身不受尊号。
裁损宗室,恩止袒免,减朝廷无穷之费。
出卖坊场,雇募衙前,免民间破家之患。
罢黜诸科诵数之学,训练诸将慵堕之兵。
置寄禄之官,复六曹之旧,严重禄之法,禁交谒之私。
行浅攻之策,以制西戎
收六色之钱,以宽杂役
凡如此类,皆先帝之睿算,有利无害,而元祐以来,上下奉行,未尝失坠者也。
至于其他,事有失当,何世无之?
父作之于前,子救之于后,前后相济,此则圣人之孝也。
汉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宫室,财用匮竭,于是修盐铁、榷酤、均输之政。
民不堪命,几至大乱。
昭帝委任霍光,罢去烦苛,汉室乃定。
光武显宗,以察为明,以谶决事,天下恐惧,人怀不安。
章帝即位,深鉴其失,代之以宽。
恺弟之政,后世称焉。
及我本朝真宗皇帝右文偃革,号称太平,群臣因其极盛为天书之说。
章献明肃太后临御,览大臣之议,藏书梓宫,以泯其迹。
仁宗听政,亦绝口不言,天下至今韪之。
英宗皇帝自藩邸入继,大臣过计,创濮庙之议,朝廷为之汹汹者数年。
及先帝嗣位,或请复举其事,寝而不答,遂以安静。
夫以汉昭、章之贤,与吾仁宗神宗之圣,岂其薄于孝敬而轻事变易也哉?
盖有不可不以庙社为重故也。
是以子孙既获孝敬之实,而父祖不失圣明之称。
此真明君之所务,不可与流俗议也。
臣不胜区区,愿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轻事改易。
若轻变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岁不用之人,人怀私忿,而以先帝为词,则大事去矣」。
奏入不报,再以劄子面论之,上不悦。
李、邓从而媒檗之,乃以本官出知汝州
居数月,元丰诸人皆会于朝,再谪知袁州
未至,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
居三年,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
未期年,或言方南行,兄弟相遇中涂;
至雷,赁富民屋以居,复移循州
今上即位,大臣犹不悦,徙居永州
皇子生后徙岳州,已乃复旧官,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
有田在颍川,乃即居焉。
居二年,朝廷易相,复降授朝请大夫,罢祠宫。
凡居筠、雷、循七年,居许六年。
杜门复理旧学,于是《诗》、《春秋传》、《老子解》、《古史》四书皆成。
尝抚卷而叹,自谓得圣贤之遗意,缮书而藏之。
顾谓诸子:「今世已矣,后有达者,必有取焉耳」。
家本眉山,贫不能归,遂筑室于许。
先君之葬在眉山之东,昔尝约祔于其廋,虽远不忍负也,以是累诸子矣。
予居颍川六年,岁在丙戌秋九月,阅箧中旧书,得平生所为,惜其久而忘之也,乃作《颍滨遗老传》,凡万馀言。
已而自笑曰:「此世间得失耳,何足以语达人哉」!
昔予年四十有二,始居高安,有一二衲僧游,听其言,知万法皆空,惟有此心不生不灭。
以此居富贵,处贫贱,二十馀年而心未尝动,然犹未睹夫实相也。
及读《楞严》以六求一,以一除六,至于一六兼忘,虽践诸相,皆无所碍。
乃油然而笑曰:「此岂实相也哉?
夫一犹可忘,而况《遗老传》乎?
虽取而焚之,可也」。
乞诸路兵马会合并攻于泾原元丰五年六月 北宋 · 李宪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五、《宋会要辑稿》兵二八之二六(第八册第七二八二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一
昨诸路各以一道之师出界,兵势既分,贼以熟见虚实。
将来再举,须合诸道兵攻其必救,使之莫测。
若并兵一道,则有数者之利,如仍旧分路,则利悉为害。
为今之策,须于泾原会合并攻,自熙宁寨进置堡障,直抵鸣沙城,以为驻兵之地,如此则灵州不攻自拔,河外贼巢必可扑灭。
鸣沙城西扼灵州口,复据上游,北临大河,与灵武对垒。
臣观河南故地,惟兰会至灵州川原宽广,土脉膏腴。
兰州西使既已筑城,独灵州未下,然自兰会至天部,北入灵州,贼中畜积,悉经官军开发,所馀无几。
今若扼其川口,据其上游,并出锐兵讨杀,使不得耕穫,则灵州一带畜积既空,复无岁望,贼党离析,其为利一也。
自熙宁寨至鸣沙城约四百馀里,可置十馀堡,乘时进筑,则是天都以至会州悉在腹里,其间族落既有保护之势,必皆内附,其为利二也。
北与灵武对垒,直趋贼巢,复己不远,兼兴州素无城壁,候冬深河冻,审见贼形,即出兵于灵州侧,择据地利,诱致贼众,并力除荡,然后乘胜分兵北趋灵武,其为利三也。
臣观鄜延进攻,每至吉那,虽称克服,其实一到而已。
盖官军既去,贼党蹑踪住坐,与不讨定其实无异。
若未拔兴、灵,其环庆鄜延克服之地,虽亭障环列,烽堠棋布,亦难守禦
缘两处土多沙脉,古称旱海,不可种艺,修置城垒,须近里辇运
朝廷方恤民力罢困,如诸路并修堡寨,不惟财力愈殚,适更生患,以是计之,先于泾原进堡,可以困贼,其为利四也。
灵州以水溉田,四面泥潦,春夏不可进师,秋冬之交,地冻可行,又城坚有备,卒难攻拔。
臣以谓今图必破兴灵之策,先须计泾原钱帛、刍粟,河东鄜延环庆熙河四路扬声攻进,各选步兵一二万,骑兵六七千。
熙河更选骁勇蕃兵五六千以备,变号易服,出贼不意。
非其行营兵马,亦令逐路团结,常备出战,以为番休,及缓急声援。
其四路所选兵合泾原之师为十万,先自熙宁寨进攻,筑堡于没烟口以诱贼。
臣度夏贼以泾原环庆之师无功,必有轻侮之心,如兵分合击,决可荡平。
然后进至天都筑堡,接鸣沙城,候河东北渡以覆贼巢。
如此则可往来摺连,不须并起诸路夫役,粮道无抄掠之虞,其为利五也。
臣自至石门,观两路措置乖谬,必知无补,顾本司兵势,又难有攻,审度事机,须图再举,遂以目睹利害画为此策。
文墨不能尽陈,乞许臣赴阙面受成算,及悉言诸道进师之害。
乞更赐钱帛及厢军速至熙河元丰五年十一月 北宋 · 李宪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一
臣昨上复古渭州及易置通远军定西城、列置兰州堡障事。
盖缘熙河一路形势,全藉新复州城以为屏蔽,况所得之地,川原宽平,土性甚美,属羌数万,已就耕锄。
新招弓箭手五千,膏腴土田,占藉未遍,须增修城垒,使有土著之心,不惟地利可助边储,亦绝敌人规取旧物之计。
臣至熙州,钱粮殊未有备。
今且兴功于努扎、罗日、伽罗总三处。
努扎川西接定西城,北通胜如堡,东北扼石峡贼马来路。
其罗日、伽罗总两堡,东接兰州,北临黄河。
每岁河冻,须藉罗日等处控遏贼冲。
来岁,若不先筑努扎一带,次完兰州管下,必恐夏秋复寇定西。
日者本路经略司奏乞迁三岔堡,增展定西城
臣以为三岔地在掌握,虽费财力而不为用,其定西亦须俟努扎亭障既立,乃可乘势增展。
望特降指挥,更赐钱帛一二百万缗,及厢军万人,速至本路。
乞改定西城通远军以努扎为定西城元丰五年十一月 北宋 · 李宪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一
来春贼众未聚,筑努札堡,最为贼冲,城围须及千步,并接胜如堡,中间筑一通过小堡。
次展定西城兰州故址,然后筑巩心诸堡。
窃见通远军熙河秦凤四达之冲,人物稠穰,即古渭州,旧隶平凉县
乞改赐州名,以定西城通远军,以努扎为定西城
如此则折冲制胜之形成矣。
言般运粮草赴兰州事奏元丰六年二月 北宋 · 李宪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三
计置兰州粮十万,乞发保甲或公私橐驼般运,又虑妨春耕。
臣已修整纲舡,自洮河漕至吹龙寨,俟厢军摺运赴兰州
乞先展筑定西城元丰六年二月 北宋 · 李宪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三
定西城最扼贼冲,元系敌人设置监军之地,宪当先展筑,然后并力兰州
已遣洛苑使康识移兵与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