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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滨遗老传下1106年9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九、《栾城后集》卷一二、《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永乐大典》卷二三九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还朝,为御史中丞
命由中出宰相以下不悦
所荐御史率以近格不用
元祐初革新庶政,至是五年矣,一时人心已定
元丰旧党分布中外,多起邪说,以摇撼在位
吕微仲中书侍郎刘莘老二人尤畏之,皆持两端自全计。
建言引用其党,以平旧怨,谓之调亭
宣仁后不决
于延和面论其非,退复再劄子论之,其一曰:「臣近面论君子小人不可并处朝廷,窃观圣意,似不以臣言为非者。
天威咫尺言词迫遽,有所不尽
退伏思念若使邪正并进,皆得预闻国事,此治乱之几,而朝廷所以安危者也。
臣误蒙圣恩典司邦宪,臣而不言谁当救其失者?
复稽古今,考之圣贤格言莫不亲近君子斥远小人,则人主尊荣国家安乐
疏外君子进任小人,则人主忧辱国家危殆
此理之必然,非一人私言也。
其于《周易》,所论尤详。
皆以君子在内小人在外天地常理小人在内君子在外阴阳逆节
一阳在下,其卦为《复》。
二阳在下,其卦为《临》。
阳虽未盛,而居中得地圣人知其有可进之道。
一阴在下,其卦为《姤》。
二阴在下,其卦为《复》。
阴虽未壮,而圣人知其有可畏之渐。
若夫天地之正,得阴阳之和者,惟《泰》而已
《泰》之为象,三阳在内三阴在外
君子既得其位,可以有为小人奠居于外,安而无怨。
圣人名之曰《泰》。
泰之言安也,言惟此可以安也
方泰之时,若君子能保其位,外安小人,使无失其所则天安未有艾也。
惟恐君子得位因势陵暴小人,使之在外不安,则势将必至反覆
故《泰》之九三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窃惟圣人之戒深切详尽所以诲人者至矣。
独未闻以小人在外,忧其不悦而引之于内,以自遗患者也。
故臣前所劄子,亦以谓小人决不可任腹心至于守四方奔走庶务,各随所长无所偏废
宠禄恩赐彼此如一无一可指,如此而已
若遂引而寘之于内,是犹畏盗贼欲得财而导之于寝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开之以坰牧天下无此理也。
君子小人势同冰炭同处必争。
一争之后小人必胜君子必败
何者
小人贪利忍耻,击之难去;
君子洁身重义知道不行必先引退
古语曰:『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
盖谓此矣。
先帝聪明圣智之资,疾颓靡之俗,将以纲纪四方追迹三代
今观其设意本非汉、唐君所髣髴也,而一时臣佐不能将顺圣德造作诸法,率皆民所不悦
二圣临御,因民所愿,取而更之,上下忻慰
当此之际,先朝用事之臣皆布列于朝,自知上逆天意,下失民心,徬徨踧踖,若无所措。
朝廷不加斥逐,其势亦自不能复留矣。
尚赖二圣慈仁不加谴责,而宥之于外,盖已厚矣。
今者政令已孚,事势大定,而议者惑于浮说,乃欲招而纳之,与之共事欲以调停其党。
臣谓此人若返,岂肯徒然而已哉?
必将戕害正人,渐复旧事,以快私忿
人臣被祸不足言,臣所惜者,祖宗朝廷也。
盖自熙宁以来小人执柄二十年矣。
建立党与布满中外一旦失势晞觊者多。
是以创造语言动摇贵近,胁之以祸,诱之以利,何所不至
臣虽未闻其言,而概可料矣。
闻者若又不加审察,遽以为然,岂不过甚矣哉
臣闻管仲治齐,夺伯氏骈邑三百,饭蔬食没齿怨言
诸葛亮治蜀,废廖立李严为民,徙之边远,久而不召
死,二人垂泣思亮
骈、立三人者,皆齐、蜀之贵臣也,所以能戮其贵臣,而使之无怨者,非有他也,赏罚必公,举措必当。
国人皆知所与之非私而所夺之非怨,故虽仇雠莫不心耳
今臣窃观朝廷用舍施设之间,其不合人心者尚不为少,彼既中怀不悦,则其不服固宜
今乃直欲招而纳之,以其隙,臣未见可也
《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陛下诚以异同反覆为忧,惟当久任才性忠良识虑明审之士,但得四五人常在要地,虽未及皋陶伊尹,而不仁之人知自远矣。
陛下断自圣心不为流言所惑,毋使小人一进,后有噬脐之悔,则天幸甚
臣既待罪执法,若见用人之失,理无不言,言之不从,理不徒止。
如此,则异同之迹益复著明,不若陛下早发英断,使彼此泯然无迹可见为善也」。
奏入,宣仁后宰执帘前读之,仍谕之曰:「苏辙疑吾君臣兼用邪正,其言极中理」。
诸公相从和之
自此参用邪正之说衰矣。
复奏曰:「圣人之德,莫如至诚
至诚之功,存于不息
有能推至诚之心,而加之以不息之久,则天地可动,金石可移。
况于斯人,谁则不服?
臣伏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随时弛张改革弊事,因民所恶,屏去小人
天下本无异心群党自作浮议
近者德音一发众心涣然
正直有依,人知所向
二圣不移此意,则天谁敢不然
卫多君子而乱不生,汉用汲黯而叛者寝。
茍存至诚不息之意,自是太平久之功。
此实社稷之福,天下之幸也。
然臣以谓昔所柄任,其徒实繁,布列中外,岂免窥伺
朝廷施设必当,则此辈觊望自消。
田鼢为相,所为贪鄙,则窦婴灌夫睥睨宫禁
诸葛亮治蜀行法廉平,则廖立李严流徙边郡终身无怨。
此则保国宁人要术自古圣贤之所共由者也。
臣窃见方今天下虽未大治,而祖宗纲纪具在州郡民物粗安
若大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则人心自定
虽有异党,谁不归心
向者异同反覆之心,盖亦不足虑矣,但患朝廷举事类不审详
曩者黄河北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凿,欲导之使东。
下就高,汩五行之理。
陛下遣官按视,知不可为,犹或固执不从
经今累岁,回河虽罢,减水尚存,遂使河朔生灵财力俱困。
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顺,朝廷招来之厚,惟恐失之。
熙河将吏创筑二堡,以侵其膏腴
议纳醇忠,以夺其节钺
未可觊,争已先形。
朝廷虽知其非,终不明白处置
若遂养成边衅关陕岂复安居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者也。
昔嘉祐以前,乡差衙前民间常有破产之患。
熙宁以后出卖坊场,以雇衙前民间不复知有衙前之苦。
元祐之初,务于复旧一例复差官收坊场之钱,民出衙前之费。
四方惊顾众议沸腾
寻知不可,旋又复雇。
雇法有所未尽,但当随事修完,而去年之秋,复行差法
虽存雇法,先许得差
州县官吏利在起动人户,以差为便。
差法一行即时差足,雇法虽在,谁复肯行?
臣顷奉使契丹河北官吏为臣言:「岂朝廷欲将卖坊场钱别作支费耶?
不然何故惜此钱而不用,竭民力供官」?
此声四驰,为损非细
又,熙宁雇役之法,三等人户并出役钱
上户家产高强出钱无艺
下户不充役,亦遣出钱
故此二等人户不免恣怨。
至于中等,昔既已差役,今又出钱不多,雇法之行,最为其便。
及元祐罢行雇法,上下二等忻跃可知,唯是中等,则反为害
臣请且借畿内为比,则其馀可知矣。
畿县中等之家,例出役钱三贯,若经十年,为钱三十贯而已
差法既行,诸县手力,最为轻役;
农民在官日使百钱,最为轻费。
一岁之用,已为三十六贯。
二年役满,为费七十馀贯
罢役而归,宽乡得闲三年狭乡不及一岁
以此较之,则差役五年之费,倍于雇役十年
赋役所出,多在中等
如此安得民间不以今法为害,而熙宁为利乎?
朝廷之法,官户六色役钱只得支雇役人不及三年处州役而不及县役宽剩役钱只得通融邻路邻州,而不及邻县。
人户出钱雇人充役者,只得自雇,而官不为雇。
如此之类,条目不便非一
天下皆思雇役而厌差役,今五年矣。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术者也。
臣以闻见浅狭不能尽知当今得失
四事不去,如臣等辈犹知其非,而况心怀异同、志在反覆、幸国之失有以藉口者乎?
臣恐如此四事,彼已默识于心,多造谤议待时而发,以摇撼众听矣。
伏乞宣谕宰执,事有失当,改之勿疑;
法或未完修之无倦
民心既得,则异议自消。
陛下端拱以享承平大臣逡巡安富贵。
内蒙福,上下所同,岂不休哉」?
大臣怙权耻过,终莫肯改。
比辙为执政三省又奏李清臣吏部尚书
给事中范祖禹封还诏书进呈不允祖禹执奏如初
左正言姚勔亦言不当
三省复除蒲宗孟兵部尚书,辙谓诸公:「且候邦直命下,然后议此,如何」?
不应
帘前微仲奏:「诸部久阙尚书见在人皆资浅,未可用。
不可阙官,须至用前执政」。
上有黾俛从之之意。
辙奏:「前日李清臣给谏纷然,争之未定
今又用宗孟,恐不便」。
宣仁后曰:「奈阙官何」?
辙曰:「尚书阙官已数年,何尝阙事
今日用此二人,正与去年邓温伯无异
三人者,非有大恶
但昔与王圭蔡确并进意思今日圣政不合
见今尚书共阙四人,若并用似此四人,使互进党类气势一合非独等耐不得,亦恐朝廷难耐何矣!
朝廷只贵安静如此用人台谏安得不言
臣恐自此闹矣」!
宣仁后曰:「信然不如且静」。
诸公遂卷除目持下。
又奏:「臣去年初作中丞,首论此事,圣意似以臣言为然
未及一年备位于此,若遂不言,实恐陛下怪臣前后异同」。
上曰:「然」。
乃退。
六年诏除尚书右丞
上言:「臣幼与兄轼同受业先臣
薄祐早孤,凡臣宦学皆兄所成就
今臣蒙恩与闻国政,而兄适亦召还,本除吏部尚书,复以臣故,改翰林承旨,臣之私意尤不遑安
况兄轼文学政事皆出臣上,臣不敢慕古人举不避亲,只乞寝臣新命,得与兄同备从官竭力图报,亦未必无补也」。
不听
踰年,迁门下侍郎
吕微仲刘莘老左右相
微仲直而闇,莘老曲意事之。
大事皆决于微仲,惟进退士大夫莘老阴窃其柄,微仲不悟也。
辙居其间,迹危甚。
莘老昔为中司台中旧僚多为之用,前后非意见攻,宣仁后觉之。
莘老既以罪去,微仲知辙无他有相安之意。
然其为人如故天下事不能大有所正,至今愧之。
是时争议大者有二:其一西边事,其二黄河事
初,夏人来贺登极相继求和,且议地界
朝廷许之。
本约地界已定然后付以岁赐
久之,议不决
明年,人多保忠以兵袭泾原杀掠弓箭手数千人而去。
朝廷隐忍不问,即遣使往赐策命
夏人受礼倨慢,以地界为词,不复入谢,且再犯泾原
四年,乃复来贺坤成,且议地界
朝廷急于招纳,疆议未定,先以岁赐予之。
寻觉不便,乃于疆事多方侵求不守定约
熙河将佐范育种谊等又背约侵筑质孤、胜二堡
夏人随即平荡
等又欲以兵纳赵醇忠,又擅招蕃部千馀人朝廷却而不受西边骚然
力言其非,乞罢,更择老将以守熙河
宣仁后以为是,而大臣主之。
面奏:「此辈大臣亲旧不忍坏其资任,虽其同列,亦不敢异议
陛下独不见黄河事乎?
当时德音宣谕,至深至切,然非大臣意,至今不了
人君与人臣事不同人臣明见是非,而力所不加,须至且止。
人主于事不知则已,知而不得行,则事权去矣。
臣今言此,盖欲陛下收揽威柄,以正君臣之分而已
若专听其所为,不以渐制之,及其太甚,必加之罪,只如韩维专恣太甚范纯仁阿私太甚,皆不免逐去。
事至如此,岂朝廷美事
故臣之意,盖欲保全大臣,非欲害之也」。
宣仁后以为然,而不能用。
六年六月熙河夏人十万骑压通远军境上,挑掘所争崖巉杀人三日而退。
乞因其退军,未能复出,急移近里堡寨界上修筑乘利而往不须复守诚信
诸公会议都堂,辙谓微仲:「今欲议此事,当先定议:欲用兵耶,不用兵耶」?
微仲曰:「如合用兵,亦不得不用」。
辙曰:「凡欲用兵先论理之曲直
若不直,则兵决不当用。
朝廷顷与夏人量地界,欲用庆历旧例,以汉蕃见今住坐处当中为界,此理最为简直
夏人不从朝廷遂不固执
朝廷临事常患先易后难,此所谓先易者也。
既而许于所赐城寨绥州例以二十里为界,十里为堡铺,十里草地非所城寨,指谓延州塞门义合石州吴堡兰州诸城寨,通远军定西城。)
要约才定,朝廷又要两寨界首相望,侵系蕃地,一抹取直。
夏人黾俛见从。
要约未定朝廷又要蕃界更留草地十里,通前三十里。
夏人亦又见许。
凡此所谓后难者也。
今者又欲于定西城与陇诺堡相望一抹取直,所侵藩地,凡百十里
陇诺,祖宗旧疆,岂所谓非所城寨耶?
则不直,致寇之大者也。
今须欲不顾曲直一面用兵不知二圣谓何」?
莘老曰:「持不用兵之说虽美,然事有须用兵者,亦不可固执」。
辙曰:「相公必欲用兵,须道理十全敌人横来相加,势不得已然后可耳。
今吾不直如此,兵起之后兵连祸结,三五年不得休,将奈何」?
诸公乃许,不从熙河之计。
明日面奏之。
辙曰:「夏人引兵十万,直压熙河境上,不于他处作过,专于所争处杀人崖巉,此意可见此非西人之罪,皆朝廷不直之故」。
微仲曰:「朝廷指挥不至大段不直」。
辙曰:「熙河帅臣辄敢生事奏乞,不守诚信,乘夏人抽兵之际移筑堡寨
以为方今堡寨虽或可筑,马肥夏人能复引大兵来争此否」?
诸人皆言:「今已不许之矣」。
辙曰:「臣欲诘责帅臣耳,若不诘责,或再有陈乞」。
诸人皆曰:「俟其再乞,诘责未晚」。
宣仁后曰:「边防生事,早与约束」。
诸人乃听。
已而兰州又以远探为名,深入西界,杀十馀人
辙曰:「边臣贪功生事不足以示威,徒足以败坏疆议,理须戒敕」。
不听
既又以防护打草为名,杀六七人生擒九人
微仲不便,欲送还生口,因奏其事。
辙曰:「边臣贪冒小胜,不顾大计,极害事
送还九人甚善,可遂戒敕边臣」。
微仲不欲,曰:「近日延安将副李仪深入陷没已责一行人足以为戒」。
辙曰:「李仪深入败事,被责。
兰州深入得功,若不戒敕将谓朝廷责其败事而喜其得功也」。
宣仁后曰:「然」。
乃加戒敕
七年夏人竟大入河东
朝廷乃议绝岁赐,禁和市,使沿边诸路为浅攻计,命熙河进筑定远城
夏人不能争。
未几,复大入环庆
复议使熙河进筑汝遮。
中书侍郎范子功不可
辙度其意:昔延安帅臣赵卨,范氏姻家也。
方议地界,以绥州二十里为例,议出于
熙河斥其不可,议久不决,而死,故子功持之。
辙谓之曰:「绥州旧例,施于延安可耳。
熙河远者或至七八十里,其不从宜矣。
方论国事亲旧得失不宜胸中也」。
众皆称善,而子功然不服。
西人乞和,议遂不成
未几右相苏子容以事去位子功以同省待罪
因遂其请,实以汝遮故也。
自为谏官,论黄河东流之害,及为执法最后三事:其一存东岸清丰口,其二存西岸披滩水口,其三除西岸激水锯牙
朝廷以付河北监司,惟以锯牙不可去。
辙于殿庐中与微仲论之,微仲曰:「无锯牙则水不东,水不东则北流,必有患」。
辙曰:「然北京百万生灵岁有决溺之忧,何以救之?
分水东入故道见今淤合者多矣,分水之利亦自不复能久。
若俟涨水已过,尽力修完北流堤防,使足胜涨水之暴,然后彻去锯牙,免北京危急,此实利也」。
莘老曰:「河北监司不如此言,奈何」?
辙曰:「公岂不外官多所观望耶」?
微仲曰:「河事至大难以臆断」。
辙曰:「彼此皆非目见,当以公议参之耳」。
及至上前二相皆以分水为便。
具奏前语,且曰:「必欲重慎,候涨水过,故道增淤,即并力修完北堤然后彻去锯牙庶几可也」。
近至都堂二相遽批圣语曰:「依都水监所定」。
辙语堂吏:「适所不然」。
莘老失措微仲不可,乃曰:「明日别议」。
卒改批「不得添展」乃已。
八年正月都水吴安持乞于北流软堰,定河流以免淤填
微仲在告,辙奏曰:「先帝河决大吴,导之北流,已得水性
堤防未完,每岁不免决溢,此本黄河常事耳。
是时北京之南,黄河西岸有阚村、樊村等三斗门,遇河水泛溢,即开此三门分水北行无人之地,至北京北,合入大河,故北京生聚无大危急
自数年来大臣创议回河。
水官王孝先吴安持等即塞此三门,贴筑西堤,又作锯牙马头约水向东,直过北京之上,故北京连年告急
约水既久,东流多于往岁
分流有利有害秋水泛涨,分入两流暂时且免决溢,此分水之利也。
河水重浊,缓则生淤,既分为二,不得不缓,故今日北流淤塞,此分水之害也。
将来涨水之后河流东、北,盖未可知
臣等昨于都堂吴安持安持亦言:『去年河水自东,今年安知河水不自北』?
宣仁后笑曰:『水官尚作此言,况他人乎』」?
又奏曰:「臣今但欲徐观夏秋河势所向水若东流,则北流不塞,自当淤断;
水若北流,则北河如旧自可容纳
似此处置安多危少,行之无疑。
若行崄徼倖万一成功,如水官之意,臣不敢从也。
乞令安持等结罪保明河流所向,及软堰既成有无填塞河道将来之患,然后遣使按行,具可否利害」。
后复笑曰:「若令结罪,必谓执政胁持之。
水官不保东、北,况使者暂往乎?
姑别议之可也」。
二月微仲乃朝,辙具以前语谕之。
微仲口虽不伏,而意甚屈,曰:「软堰且令具功料申上,朝廷更行相度」。
辙曰:「如此终非究竟,必欲且尔,亦可」。
八日,辙方在式假三省得旨,批曰:「依水监所奏。
下手日,具功料取旨」。
辙以非商量本意,以劄子论之。
微仲即日在告
十二日,辙入对奏曰:「自去年十一月后来至今百日间耳,水官凡四次妄造事端摇撼朝廷
第一次安持十一月出行河,先乞一面措置河事
旧法马头不得增损
臣知安持意在添进马头。
指挥两河门外,许一面措置
安持奸意既露。
第二次乞于东流北添进五七埽緷
臣知安持意欲因此多进埽緷约令北流入东,即令转运司监视不得过所乞緷数。
安持奸意复露。
第三次即乞留河门百五十步。
臣知安持意在回河,改进马头之名为留河门,即不许
安持计穷
第四次即乞作软堰
安持四次擘画,皆回河意耳。
臣昨已令中书工房水监两事:其一,勘会北流元祐二年河门原阔几里?
逐年开排直至去年,只阔三百二十步,有何缘故
其二,勘会东流河门见阔几步?
每年涨水东出水面南北阔几里?
南面有无堤岸
北京顺水不没者几尺?
将来北流若果淤断,涨水东行,系合并北流多少分数
有无包畜不定
今两问犹未答,便即施行,实太草草」。
嗟叹久之,深以所言为然
二十四日,与微仲进呈微仲曰:「苏辙所议河事,今软堰已不可作无可施行」。
曰:「软堰本自可作
然臣本论吴安持百日之间四次妄造事端动摇朝听
若令依旧供职病根不去河朔被害无已」。
微仲曰:「水官弄泥弄水,别用好人不得所以且用安持」。
曰:「水官职事不轻,奈何小人主之?
《易》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未闻小人有可用之地也」。
此后是非终不能决。
宣仁晏驾
九年正月安持奏乞塞梁村口,缕张包口,开清丰口以东鸡爪河。
八日祈谷宿斋三省即令安持北京留守相度施行
微仲山陵使,行有日矣。
见之待漏,语及河事
微仲直视曰:「此大事不可不慎」。
曰:「诚然,公亦宜慎之」。
范尧夫右相,旧不直东流
告之曰:「当与微仲议定,乃令西去」。
尧夫曰:「命已下,奈何」?
曰:「事有理谁敢不从」?
于皇仪门外,再降指挥:使都水与本路安抚提转同议,可即施行,有异议亟以闻。
尧夫自外来,始意微仲比,及此大相信服
既而安抚许冲元乞候过涨水,因河所向,闭所不行口
尧夫奏乞令许将吴安持同议一面施行
曰:「河势难定,恐须令诸司共议,乃得其实」。
以为然。
既行,上特宣喻曰:「河事不小,可遣两制以上二人按行相度」。
尧夫曰:「河役已起,方议遣官,恐稽留役事」。
上曰:「但使议论得实,虽迟一年何损」?
乃遣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亮采视之
二人归,极以北流为便。
施行枢密签书刘仲冯旧例乞与河议
仲冯文潞公吴冲卿门下士也,其言纷然
吕、井之议遂格,而亦以罪见逐。
于是河流遂东,凡七年而后北流复通。
微仲之在陵下也,尧夫奏乞除执政,上即用李邦直中书侍郎邓圣求尚书右丞
三人久在外,不得志,遂以元丰激怒上意邦直尤力。
旧法母后之家,十年一奏门客
皇太妃之兄朱伯材门客徐州富人窦氏,尧夫无以裁之。
一日日中,请都堂邦直议之。
曰:「上始亲政皇太妃中事,当遍议之。
车服仪制已付礼部矣。
皇太后月费尚书省已奏乞依太皇太后矣。
皇太妃宜付户部议定
至于奏荐,亦当议。
有所予,付吏部可也
凡事有司,必以法裁处朝廷又酌其可否而后行,于体为便」。
明日,奏之。
上曰:「月费内中批出。
奏荐皇太后家减二年皇太妃十年」。
已定邦直独曰:「此可为后法,今姑予之可也」。
上从之。
邦直附会如此
廷策进士邦直策题,即为邪说扇惑群听
论之曰:「伏见御试策题历诋近岁行事,有欲复熙宁元丰故事之意,臣备位执政不敢不言
然臣窃料陛下本无此心,其必有人妄意陛下牵于父子之恩,不复深究是非远虑安危,故劝陛下复行此事。
所谓小人爱君取快一时,非忠臣爱君,以安社稷为悦者也。
臣窃观神宗皇帝天纵之才,行大有为之志,其所施设度越前古,盖有百世不可改者也。
臣请为陛下指陈其略。
先帝在位近二十年,而终身不受尊号
裁损宗室,恩止袒免,减朝廷无穷之费。
出卖坊场雇募衙前,免民间破家之患。
罢黜诸科诵数之学,训练诸将慵堕之兵。
寄禄之官,复六曹之旧,严重禄之法,禁交谒之私。
浅攻之策,以制西戎
六色之钱,以宽杂役
如此类,皆先帝睿算有利无害,而元祐以来上下奉行未尝失坠者也。
至于其他,事有失当,何世无之
父作之于前,子救之于后,前后相济,此则圣人之孝也。
汉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宫室财用匮竭于是盐铁榷酤均输之政。
民不堪命几至大乱
昭帝委任霍光罢去烦苛汉室乃定。
光武显宗,以察为明,以谶决事天下恐惧人怀不安
章帝即位深鉴其失,代之以宽。
恺弟之政,后世称焉。
及我本朝真宗皇帝右文偃革号称太平,群臣因其极盛天书之说。
章献明肃太后临御,览大臣之议,藏书梓宫,以泯其迹。
仁宗听政,亦绝口不言天下至今韪之。
英宗皇帝藩邸入继大臣过计,创濮庙之议,朝廷为之汹汹者数年。
先帝嗣位,或请复举其事,寝而不答,遂以安静
夫以汉昭、章之贤,与吾仁宗神宗之圣,岂其薄于孝敬而轻事变也哉
盖有不可不庙社重故也。
是以孙既孝敬之实,而父祖不失圣明之称。
此真明君之所务,不可流俗议也。
不胜区区,愿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轻事改易
若轻变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岁不用之人,人怀私忿,而以先帝为词,则大事去矣」。
奏入不报,再以劄子面论之,上不悦
李、邓从而媒檗之,乃以本官出知汝州
居数月,元丰诸人皆会于朝,再谪知袁州
未至,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
三年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
期年,或言方南行兄弟相遇中涂
至雷,赁富民屋以居,复移循州
今上即位大臣不悦徙居永州
皇子生后岳州已乃复旧官,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
有田在颍川,乃即居焉。
二年朝廷易相,复降朝请大夫,罢祠宫
凡居筠、雷、循七年,居许六年
杜门复理旧学于是《诗》、《春秋传》、《老子解》、《古史四书皆成。
尝抚卷而叹,自谓得圣贤遗意缮书藏之
顾谓诸子:「今世已矣,后有达者,必有取焉耳」。
家本眉山,贫不能归,遂筑室于许。
先君之葬在眉山之东,昔尝约祔于其廋,虽远不忍负也,以是诸子矣。
予居颍川六年岁在丙戌秋九月,阅箧中旧书,得平生所为,惜其久而忘之也,乃作《颍滨遗老传》,凡万馀言。
已而自笑曰:「此世间得失耳,何足以语达人哉」!
昔予年四十有二,始居高安,有一二衲僧游,听其言,知万法皆空,惟有此心不生不灭
以此富贵,处贫贱,二十馀年而心未尝动,然犹未睹夫实相也。
及读《楞严》以六求一,以一除六,至于一六兼忘,虽践诸相,皆无所碍。
油然而笑曰:「此岂实相也哉
夫一犹可忘,而况遗老传》乎?
虽取而焚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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