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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去新法之病民伤国者疏元丰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一
月日,资政殿学士太中大夫上柱国臣光谨昧死再拜上疏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臣窃见先帝聪明睿智,励精求治,思用贤辅,以致太平,委而任之,言行计从,人莫能间。
周成王之任周公齐桓公之任管仲燕昭王之任乐毅蜀先主之任诸葛亮,殆不能及。
斯不世出之英主,旷千载而难逢者也。
不幸所委之人,于人情物理多不通晓,不足以仰副圣志。
又足己自是,谓古今之人皆莫己知,不知择祖宗之令典,合天下之嘉谋,以启迪清衷,佐佑鸿业,而多以己意轻改旧章,谓之新法。
其人意所欲为,人主不能夺,天下莫能移。
与之同者,援引登青云;
与之同者,摈斥沉沟壑。
专欲遂其很心,不顾国家大体。
人之常情,谁不爱富贵而畏刑祸?
于是缙绅大夫,望风承流,竞献策画,务为奇巧,舍是取非,兴害除利。
名为爱民,其实病民;
名为益国,其实伤国。
作青苗、免役、市易、赊贷等法,以聚歛相尚,以苛刻相驱。
生此厉阶,迄今为梗。
又有边鄙之臣,行险徼幸,大言面欺,轻动干戈,妄扰蛮夷。
夫兵者国之大事,废兴存亡于是乎在。
而其人茍营一身之官赏,不顾百姓之死亡、国家之利病,轻虑浅谋,发于造次,御军无法,仅同儿戏。
深入敌境,坐守孤城,粮运既竭,狼狈奔溃。
筑寨极边,功犹未毕,轻敌不备,阖城涂地。
使兵夫数十万,暴骸于旷野,资仗巨亿,弃捐于异域。
又有生事之臣,欲乘时干进,建议置保甲、户马、保马,以资武备;
变茶、盐、铁冶等法,增家业、侵街、商税等钱,以供军须。
遂使九土之民,失业困穷,如在汤火。
此皆群臣躁于进取,惑误先帝,使利归于身,怨归于上,非先帝之本志也。
先帝大恩,常思报效。
向在朝廷之时,屡言新法非便,触忤权贵,冒犯众怒,争辨非一。
先帝怜其孤忠,不以为罪,仍蒙宠擢,寘之枢廷。
臣以所言未行,力辞不受。
臣非恶富贵而好贫贱,正欲感寤先帝,知臣为国不为身,庶几采纳狂瞽,使百姓获安,基图永固而已。
既又自乞冗官,退伏闾里。
虽身处于外,区区之心,晨夕寤寐,何尝不在先帝之左右。
所以不敢自赴阙廷如此之久者,亦犹辞枢廷之志也。
熙宁七年,历时不雨,先帝遇灾而惧,深自刻责,诞布诏书,广开言路。
臣当是时,不胜踊跃,极有开陈。
而建议之臣,知所立之法不合众心,天下之人必尽指其非,恐先帝觉寤,而己受误国之罪,伏欺罔之刑,乃劝先帝继下诏书,言「新法已行,必不可动」。
臣之所言,正为新法,若新法不动,臣尚何言?
自是闭口不敢复预朝廷论议,十有一年矣。
然每睹生民之愁怨,忧社稷之阽危,于中夜之间,一念及此,未尝不失声拊心也。
之志,犹望先帝一赐召对,访以外事,得吐心极言,退就斧钺,死无所恨。
不意上天降祸,先帝升遐,臣之寸诚,无由披露,郁抑愤懑,自谓终天。
及奔丧至京,乃蒙太皇太后陛下特降中使,访以得失。
是臣积年之志,一朝获伸,感激悲涕,不知所从。
顾天下事务至多,臣思虑未熟,不敢轻有条对。
但乞下诏使吏民皆得实封上言,庶几民间疾苦,无不闻达。
既而闻有旨罢修城役夫,撤诇逻之卒,止御前造作。
京城之人,已自欢跃。
及臣归西京之后,继闻斥退近习之无状者,戒饬有司奉法失当过为烦扰者,罢物货专埸及民所养户马,又宽保马年限。
四方之人,无不鼓舞。
圣德传布,一日千里,颂叹之声,如出一口,溢于四表。
乃知太皇太后陛下深居禁闼,皇帝陛下虽富于春秋,天下之事,靡不周知,民间众情,久在圣度。
四海群生可谓幸甚。
凡臣所欲言者,陛下略已行之。
稽慢之罪,实负万死。
夫为政在顺民心,茍民之所欲者与之,所恶者去之,如决水于高原之上以注川谷,无不行者。
茍或不然,如逆阪走丸,虽竭力以进之,其复走而下,可必也。
今新法之弊,天下之人无贵贱愚智皆知之。
是以陛下微有所改,而远近皆相贺也。
然尚有病民伤国有害无益者,如保甲、免役钱、将官三事,皆当今之急务,釐革所宜先者。
臣今别具状奏闻,伏愿决自圣志,早赐施行。
议者必曰:「孔子称孟庄子之孝,其它可能也;
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又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彼谓无害于民,无损于国者,不必以己意遽改之耳。
必若病民伤国,岂可坐视而不改哉?
《易》曰:「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蛊者,事有蛊弊而治之也。
干父之蛊,迹似相违,意则在于承继其业,成父之美也。
又曰:「裕父之蛊,往见吝」。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裕者,饶益之名也。
若不忍违异,益父之过,往而不返,未为得宜也。
汉文帝除肉刑,斩右趾者弃市,笞五百者多死。
景帝元年即改之,笞者始得全。
武帝作盐铁、榷酤、均输等法,天下困弊,盗贼群起,昭帝用贤良文学之议而罢之,后世称明。
唐代宗宦官公求赂遗,置客省拘滞四方之人,德宗立未三月,悉禁止罢遣之,时人望致太平。
德宗晚年有宫市,五坊小儿暴横为民患,盐铁月进羡馀顺宗即位皆罢之,中外大悦。
是皆改父之政而当者,人谁非之哉?
况先帝之志,本欲求治,而群下干进者,竞以私意纷更祖宗旧法,致天下籍籍如此,皆群臣之罪,非先帝之过也。
为今之计,莫若择新法之便民益国者存之,病民伤国者悉去之。
使天下晓然,知朝廷子爱黎庶之心,吏之苛刻者,必变而为忠厚;
民之离怨者,必变而为亲誉。
德业光荣,福祚无穷,岂不盛哉!
夫天子之孝,在于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亲。
傥措置如此,欢心孰大焉,事亲孰备焉?
不然,今幅员之内,所在嗷嗷,有倒垂之急,延颈倾耳,以俟改法,庶得苏息。
若朝廷不以为意,日复一日,万一遇数千里之蝗旱,公私匮竭,无以相救,失业之民蜂起为盗,安知无奸雄乘之而动?
则国家有累卵之危。
申屠刚曰:「未至豫言,固常为虚;
及其已至,又无所及」。
朝廷当此之际,解兆民倒垂之急,救国家累卵之危,岂暇必俟三年然后改之哉!
况今军国之事,太皇太后陛下权同行处分,是乃母改子之政,非子改父之道也,何惮而不为哉!
惟圣明裁察,臣光昧死再拜上疏(《司马公文集》卷四六。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五,《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七,《赵宋五太后临朝事略》元丰八年,《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一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六,《续资治通鉴》卷七八,《司马温公年谱》卷七。)
乞罢免役状元丰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五、《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一、《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上五
右,臣窃以百姓出力以供在上之役,盖自古及今,未之或改。
熙宁中执政者以为百姓惟苦差役破产,不惮增税,乃请据家赀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
按因差役破产者,惟乡户衙前有之,自馀散从、承符、弓手、手力、耆户长、壮丁,未闻破产者。
其乡户衙前所以破产者,盖由山野愚戆之人,不能干事,及主管官物,或因水火损败,或谓上下侵欺,是致欠折,备偿不足,有破产者。
至于长名衙前,久在公庭,句当精熟,每经重难差遣,积累分数,别得优轻场务酬奖,往往致富,何破产之有?
夫差役出于民,钱亦出于民,今使民出钱雇役,何异割鼻饲口,朝三暮四,于民何所利哉!
又向者役人皆上等户为之,其下户、单丁、女户及品官、僧道,本来无役,今更使之一槩输钱,则是赋歛愈重,非所以宽之也。
故自行免役法以来,富室得自宽,而贫者穷困日甚,殆非所以抑兼并,哀茕独,均赋役也。
监司守令之不仁者,于雇役人之外多取羡馀,或一县至数万贯,以冀恩赏,规进取,不顾为民世世之患。
又国家旧制,所以必青苗户充役人者,为其有庄田家属,有罪难以逃亡,故颇自重惜。
今雇浮浪之人充役,常日恣为不法,一旦事发,单身窜匿,何处州县不可投名?
又农家所有,不过谷、帛与力,自古赋役,无出三者。
自行新法以来,青苗、免役及赋歛,多责见钱。
钱非私家所铸,要须贸易外求。
丰岁谷贱,已自伤农,况迫于期限,不得半价,尽粜所收,未能充数,家之糇粮,不暇更留。
若值凶年,则又无谷可粜,人人卖田,无往可售,遂至杀牛卖肉,伐鬻薪,来年生计,不敢复议。
此农民所以重困也。
又钱者,流通之物,故谓之泉布
比年以来,物价愈贱,而闾阎益困。
所以然者,钱皆聚于官中,民间乏钱,货重物轻,借使有人鬻薪籴米,米价虽贱,薪价亦贱故也。
臣愚以为宜悉罢免役钱,其州县诸色役人,并依旧制,委本县令佐揭簿定,替见雇役人。
衙前先召募人投充长名,召募不足,然后乡村人户。
每经历重难差遣,依旧以优轻埸务充酬奖。
所有见在免役钱,拨充州县常平本钱,以户口为率,常存三年之蓄,有馀则归转运司
凡免役之法,纵富强应役之人,征贫弱不役之户,利于富者,不利于贫者。
及今耳目相接,犹可复旧;
若更年深,富者安之,民不可复差役矣。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按:《司马公文集》卷四七。又见《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五之二五(第七册第六一六九页)、食货六六之二四(第七册第六二二九页)。
议钱(上)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曾子固集》卷一○
夫制世御俗非一谋可尽也,便民益国非一术可该也。
是以圣人在上,随轻重而御之。
民所重则御之以轻,民所轻则御之以重。
有刀布之法,有币帛之制。
刀布者,货之流也;
币帛者,货之源也。
流非源不蓄,源非流不行。
二者循环,迭相为救,此圣人有国御天下之大柄也。
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王
文王已前,德之盛者也,故其道虽立,而其迹不传。
逮乎武王建祚,师望佐业,外则通三币之货,内则制九府之常,或名之刀或名之布或名之泉
刀者取其利也,布者取其散也,泉者取其流也。
流则天下之用足,散则天下之财阜,利则天下之民和
民和而后廉取兴,财阜而后礼义浃,用足然后德化被。
管子用之,所以辅桓公而成开塞之术也。
周景变之,所以隳祖构而忘小大之法也。
缘此而下,废兴不常。
西汉以来,其制屡易,陈七福者有焉,述操柄者有焉,锡铜山者有焉,废五铢者有焉,创鹿币者有焉,三官者有焉。
晋宋而后,俗化渐薄,上先其制,下成其私,有风飘水浮之轻,有线环赤郭之异。
名千品,莫可胜述。
远近流俗,益用苦之。
李唐受命,尽扫其辙,文之以年纪,创之以事宜,规模小大,最为折衷,天下得以从其便,人主得以操其权,较之古先,诚得其术。
我国家刬去伪乱,袭有唐休烈,鼓铸有常职,辇运有常数,盗滥有常禁,出纳有常经,稽其本末,可谓详矣。
然比岁以来,邦用颇乏。
于民也,有困穷耗费之苦;
于国也,无丰盈羡给之馀。
议者纷起,莫从其便。
或曰:宜铸为大钱,以加千百之直。
或曰:宜兼造铁制,以同闽蜀之法。
大可以益国,小可以便民。
行于一时,足见其利。
铸为迂远之谈,茍简之谋也,非所谓利于经人也。
夫久为大钱,则民失其用,用失其用则众易其业,易其业则困匮生而奸滥起矣。
兼造铁则国重其禁,重其禁则俗违其便,违其便则抵冒作而刑辟烦矣。
且今之刀布有四患焉:蓄而不行,一患也;
盗铸日积,二患也;
于用甚轻,三患也;
岁铸不给,四患也。
夫伐山取谷鼓铸,而泉有不行者,兼并聚之也;
法令峻烈,甚于水火,而民或盗铸者,薄利诱之也;
大小之法,与前无异,而用之甚轻者,异物害之也;
宝货之路出于羡馀,而岁铸不给者,浮费夺之也。
为今之策,不若去四患而立四利。
何谓四利?
塞兼并一也,严法令二也,禁异物三也,节浮费四也。
四利既立,四患可除。
当今之宜,莫便于此。
故推诚保德崇仁戴功臣观文殿学士特进太子少师致仕上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四千三百户食实封一千二百户赠太子太师欧阳公行状 北宋 · 吴充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九八、《欧阳文忠公集》附录卷一
曾祖郴,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
祖偃,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尚书令
父观,皇任泰州军事判官,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尚书令追封郑国公
本贯吉州永丰县明德乡,年六十六。
欧阳氏之先本出于夏禹之苗裔,少康封其庶子会稽以奉祀。
历夏、商、周,以世相传。
越王勾践,传五世。
至王无疆为楚威王所灭,诸子皆受封于楚,而无疆之子蹄封于欧馀山之阳,是为欧阳亭侯,子孙遂以为氏。
后稍北徙青之千乘、冀之渤海
千乘之显者曰生,字和伯,以经为汉博士,所谓欧阳尚书者是也。
渤海之显者曰建,字坚石,所谓「渤海赫赫,欧阳坚石」者是也。
询、通父子显于唐。
自通三世,生琮,为吉州刺史
又八世,生万,为吉州安福
后世或居安福,或居庐陵
安福之六世孙即公曾祖也。
生八男:曰仪者,中南唐进士第,父母皆在,乡里荣之,命其乡曰儒林,里曰欧,坊曰具庆。
皇祖而下,始居吉水
至和中,析吉水永丰,今为永丰人矣。
曾祖仕南唐,为武昌检校右散骑常侍御史大夫
性孝友,乡里称之,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
曾祖妣刘氏追封楚国太夫人
皇祖少以文学称,献所为文,南唐召试,为南京街院判官
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尚书令
祖妣李氏,累封吴国太夫人
皇考少孤力学,咸平中进士及第
天性仁孝,居官决狱,主于平恕哀矜。
终于泰州军事判官,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尚书令追封郑国公
妣郑氏,累封韩国太夫人
皇考之捐馆舍,公才四岁,太夫人守节自誓,而教公以读书为文。
及公成人,太夫人自力衣食,不以家事累公,使专务为学。
及见公之身名偕显,而夫人寿考康宁,为善之报,岂虚也哉!
公讳修,字永叔天圣中进士甲科,补西京留守推官
王文康公荐,召试,迁镇南军节度掌书记馆阁校勘
以书责谏官不论事,谏官以闻,谪峡州夷陵县
光化军乾德,改武成军节度判官
范文正公经略陕西,辟掌书记,辞不就。
俄迁太子中允馆阁校勘
方修礼书,命权同知太常礼院,辞不受。
预修《崇文总目》,成,改集贤校理,遂知太常礼院
请补外,通判滑州
召以为太常丞知谏院赐绯衣银鱼。
未几,同修起居注
阅月,拜右正言知制诰,赐三品服。
出使河东,还,改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按察使
左迁知制诰、知滁州,改起居舍人、知扬州,徙知颍州
龙图阁直学士,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历尚书礼部、吏部郎中
韩国太夫人忧,服除,判吏部流内铨,入翰林学士,加史馆修撰勾当三班院
请郡,改侍读学士、知蔡州
留不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权知礼部贡举
右谏议大夫判尚书礼部,又判秘阁秘书省
侍读,辞不受。
同修玉牒,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
给事中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改群牧使
《唐书》成,拜礼部侍郎,兼侍读学士
嘉祐五年,以本官为枢密副使
明年闰八月参知政事,兼译经润文。
户部吏部侍郎,皆参大政
进拜左丞,出为观文殿学士刑部尚书、知亳州
熙宁初,迁兵部尚书、知青州京东东路安抚使
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
太原府河东路经略安抚监牧使,兼并、代、泽、潞、麟、府、岚、石路兵马都总管
三辞不受,徙知蔡州
熙宁四年六月,以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致仕,阶特进,勋上柱国食邑四千三百户,食实封一千二百户。
明年闰七月二十三日,薨于汝阴之私第。
天子闻之震悼,为之一日不视垂拱朝。
太子太师,恤孤治赙,皆从加等。
公为人刚正,质直闳廓,未尝屑屑于事。
见义敢为,患害在前,直往不顾,用是数至困逐。
及复振起,终不改其操,真豪杰之士哉!
居三朝,数十年间,以文章道德为一世学者宗师。
接人待物,诚信乐易,不为表襮。
诸生进者,与之抗声极谈,简直明辨。
至于贵显,终始如一,见者莫不爱服。
而天资高远,常人自不能与之合,公待之一也。
有所称荐,姑取其一善,后或毁公于朝,遇其人或其家厄且困,必力振之,曰:「吾行己不以喜怒私也」。
于经术务究大本,其所发明,简易明白。
其论《诗》曰:「察其美刺,知其善恶,以为劝戒,所谓圣人之志者,本也。
因其失传而妄自为之说者,经师之末也。
今夫学者得其本而通其末,斯善矣。
得其本而不通其末,阙其所疑,可也」。
不求异于诸儒,尝曰:「先儒于经不能无失,而所得固多矣。
尽其说而理有不通,然后得以论正。
予非好为异论也」。
其于《诗》、《易》多所发明,为《诗本义》,所改正百馀篇,其馀则曰:「毛、郑之说是矣,复何云乎」?
公幼孤,家贫无资,太夫人以画地,教以字书。
稍长,从闾里借书读,或手抄之,抄未毕而成诵。
公之举进士,学者方为时文,号四六
公就视之,曰:「此不足为」。
然切于养,勉为之,而人亦不能及。
故屡试有司皆第一,名声籍甚。
景祐中,与尹师鲁偕为古学。
已而有诏,戒天下学者为文使近古,学者尽为古文。
独公古文既行,世以为模范。
两汉后五六百年,有韩愈
之后又数百年,而公继出。
李翱皇甫湜柳宗元之徒,不足多也。
盖公之文备众体,变化开阖,因物命意,各极其工。
其得意处,虽退之未能过。
笔札精劲,自成一家,当世士大夫有得数十字,皆藏以为宝。
生平以奖进人材为己任,一时贤士大夫虽潜晦不为人知者,必延誉慰荐,极其力而后已。
后进之士,一为公所称,遂为闻人。
笃于朋友,尹师鲁梅圣俞孙明复皆贫甚,既卒,公力为经纪其家,表其孤于朝,悉录以官。
他尝所与厚者,未尝遗也。
公既书责谏官以申范文正,坐谪夷陵,而尹洙余靖亦连贬。
蔡君谟为《四贤诗》,世传之。
及范公之使陕西,辟公偕往,朝廷从之。
时天下久无事,一旦西陲用兵,士之负材能者皆欲因时有所施设。
而范公望临一时,好贤下士,故士之乐从者众。
公独叹曰:「吾初论范公事,岂以为己利哉?
同其退,不同其进可也」。
卒辞焉。
庆历初,公方登朝,数论天下事,为策以揣敌情及指陈利害甚众。
既而有诏百官上封事,公又上疏言三弊五事,力陈当时之所宜忧者。
仁宗谏官员,首预其选。
是时西师久,京东西盗贼群起,中外骚然。
仁宗既进退大臣,欲遂改更诸事,公感激恩遇,知无不言。
范文正公杜正献公、今司徒韩公、司空富公皆辅政,公屡请召对咨访,责以所为。
既而仁宗降手诏、出六条,虚心以待。
后遂下诏劝农、兴学校,多所更革。
小人不悦,一时知名士见谓为党人矣。
公为《朋党议》以进,见集中。
温成后方有宠,公言前世女宠之戒,请加裁损。
燕王薨,议者以国用不足,请待丰年以葬。
公言:「士大夫家有所待而侈,不如及时薄葬,况天子叔邪?
且非所以示四方也」。
卒从公议。
澧州柿木成文,有「太平之道」字。
公言:「今四海骚然,未见太平之象。
太平之道,其意可推。
古帝王致之皆有道,得道则太平,失道则危乱。
今见其失,未见其得。
愿陛下忧勤万务,渐期致理。
其瑞木请不宣示于外」。
淮南转运使吕绍宁到任,进羡馀钱十万贯,公请拒而不受,以防刻剥。
陕西用兵之后,河东困弊,刍粮不足,言者请废麟州,或请移于合河津,或请废五寨。
公既使河外,为四议以较麟州利害,请移兵就食于濒河清塞堡,缓急不失应援,而平时可省馈运,麟州得不废。
又建言:忻、代、岢、岚火山四州军沿边有禁地,弃而不耕,人户私籴北界斛斗入中以为边储。
今若耕之,每年可得数百万石以实边。
朝廷从之,大为河东之利。
自西事后,河东歛重而民贫,道路嗟怨。
公奏罢数十事以宽民力。
公自河东还,会保州兵叛,遂出为河北都转运使
保州卒既降,大将李昭亮私纳妇女,通判冯博文等窃效之。
公发其奸,下博文狱。
昭亮惶恐,立出之。
保州之变,河北兵骄,小不如意,即谋为乱,人情务在姑息。
公乞假将帅权,事从镇重,以销未萌,河北卒无事。
保塞之胁从者二千馀人,分隶河北宣抚使恐复生变,欲以便宜悉诛之。
权知成德军,遇之于内黄
宣抚使夜半屏人以告公,公曰:「祸莫大于杀降。
保州叛卒,朝廷许以不死,今戮之矣。
此曹本以胁从,故得脱。
奈何一旦杀无辜二千人,且非朝旨。
若诸郡不肯从,缓之必生变,是趣其为乱也。
且某至镇州,必不从命」。
遂止。
公在河北,奏置御河催纲司通粮运,边州赖之。
都作院于磁、相二州,以缮戎器。
仁宗公厚,尝论及当世人材,目公曰:「如欧阳某者,岂易得哉」!
常欲大用而未果。
及使河北,陛辞日,上面谕曰:「无为久居计,有事言来」。
公对以:「谏官得风闻,今在外,使事有指,越职罪也,况不得其实邪」?
上曰:「有事第以闻,勿以中外为辞」。
及党论大起,公极言请加明辨,势益危。
初,公妹适张龟正。
龟正无子,有女,非欧出也。
妹既嫠,无所归,以孤女偕来。
及笄,以嫁宗人晟。
张氏后以他事下狱,小人欲并中公,乃捃张氏资产事。
穷治久之,卒无有,犹贬滁上
公丁太夫人忧,既免丧,入见,仁宗恻然怪公发白,问在外几年,今年几何,恩意甚至,命判流内铨
小人恐公且复用,伪为公《奏乞汰内臣疏》,传之中外,宦者人人切齿。
内官杨永德阴以言中公,出知同州,而外议不平,论救者众。
上寻开悟,故冯翊之命卒不行。
公在侍从八年,多所闿益。
初,河决澶渊陈恭公为相,欲塞商胡,开横垄故道。
公言功大,恐不可成,徒劳人。
未几,陈罢去,新宰相复用李仲昌议,欲开六塔河
公言六塔不能吞伏,且复决。
再争之,不得。
既而果然,滨、棣、德、博数千里大被其害,仲昌等得罪流贬。
至和初,公奉使契丹契丹使其贵臣惕隐及北宰相萧知足等来押宴,曰:「非常例也,以公名重,故尔」。
其为外夷所畏如此。
公在翰林仁宗一日乘间见御閤春帖子,读而爱之。
左右曰,学士欧阳某之辞也,乃悉取宫中帖阅之。
见其篇篇有意,叹曰:「举笔不忘规谏,真侍从之臣也」。
学士院进文字,必曰何人当直,至公之笔,必详览之,每加叹赏。
嘉祐初,公知贡举
时举者为文以新奇相尚,文体大坏。
公深革其弊,前以怪僻在高第者黜之几尽,务求平澹典要。
士人初怨怒骂讥,中稍信服,已而文格遂变而复正者,公之力也。
公之尹京,承包孝肃公之后。
包以威严为治,公一切循理,不事风采。
或以为言,公曰:「人材性各有短长,今舍所长,彊其所短,以徇俗求誉,我不能也」。
至宠贵犯禁令,又求茍免者,必寘于法,虽诏命有所不从,且请加本罪二等。
至今行之,由公奏请也。
公在枢密,与今侍中曾鲁公悉力振举纪纲,革去宿弊,考天下兵数及三路屯戍多少、地理远近,更为图籍之法,边防久阙屯守者大加蒐补。
数月之间,机务浸理。
尝因嘉祐水灾,凡再上疏,请选立皇子,以固天下根本,言甚激切。
及在政府,遂与诸公协定大议。
而先帝力辞宗正之命,进曰:「宗室不领职事,忽有此除,天下皆知陛下将储以为嗣,不若遂正其名。
且判宗正寺,诰敕付閤门,得以不受。
今立为皇子,止消一诏书,事定矣」。
仁宗以为然,遂下诏。
及先帝初年,未亲政事,慈寿垂帘。
公与诸公往来两宫,镇抚内外,而危言密议,忠力为多。
至先帝亲御万机,内外肃然。
每诸公聚议,事有未可,公未尝不力诤。
台谏官政事堂论事,往往面折其短。
英宗尝面称公曰:「性直不避众怨」。
尝称故相王沂公之言曰:「恩欲归己,怨使谁当」?
且曰:「贫贱常思富贵,富贵必履危机,此古人之所叹也。
惟不思而得,既得而不患失之者,其庶几乎」!
彭思永蒋之奇等以飞语污公,公杜门请付有司治之。
上连诏诘问所从来,二人辞穷,悉逐之,上亲遣中贵人手诏慰安。
公遂称疾,力解机务。
自嘉祐以后,朝廷务惜名器,而进人之路稍狭。
公屡建言:「馆阁育材之地,材既难得,而又难知,则当博采而多畜之,时冀一得于其间,则杰然出为名臣矣。
馀亦不失为佳士也」。
遂诏二府各举五人。
其后中选者往往在清近,朝廷稍收其用矣。
京师百司所行兵民、官吏、财用之类,皆无总数,中书一有行移,则下有司纂集。
公因暇日,尽以中书所当知者集为总目。
上有所问,宰相以总目为对。
公以祀假家居,上遣中贵人就中书閤取而阅之。
连典剧郡,以镇静为本,不求赫赫名,举大体而已,民便安之,滁、扬二州生为之立祠。
在亳,年甫六十,表致仕者六,不从。
至蔡而请益坚,卒不能夺公志。
其勇退如此。
公平生于物少所好,独好收畜古文图书,集三代以来金石铭刻为一千卷,以校正史传百家讹缪之说为多。
晚年自号六一居士,曰:「吾《集古录》一千卷,藏书一万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吾老于其间,是为六一」。
自为传以刻石。
尝被诏撰《唐书·纪》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
又自撰《五代史》七十四卷。
其为纪,一用《春秋》法。
于唐《礼乐志》,明前世礼乐之本出于一,而后世礼乐为空名。
《五行志》不书事应,尽破汉儒菑异附会之说,其论著类此。
《五代史》辞约而事备,及正前史之失为多。
公之薨,上命学士为诏,求书于其家,方缮写进御。
尝著《易童子问》七卷、《诗本义》十四卷、《居士集》五十卷、《归荣集》一卷、《外制集》三卷、《内制集》八卷、《奏议集》十八卷、《四六集》三卷、《集古录跋尾》十卷、杂著述十九卷,诸子集以为《家书总目》八卷。
其遗逸不录者尚数百篇,别为编集,而未及成。
公初娶胥氏,翰林学士、赠吏部侍郎偃之女。
继室杨氏,集贤院学士谏议大夫大雅之女。
今夫人薛氏,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赠太尉简肃公奎之女,累封仁寿郡夫人
男八人,女三人。
长女师,蚤卒。
次发,光禄寺丞
次女,蚤卒。
次奕,光禄寺丞
次棐,大理评事
次某,蚤卒。
次辩,光禄寺丞
次三男,皆蚤卒。
次女,封乐寿县君,蚤卒。
孙男四人,曰逊,曰宪,曰恕,曰愬,皆以公恩试秘书省校书郎
孙女六人,皆幼。
将以熙宁八年九月二十六日葬公于开封府新郑县旌贤乡之原,谨状。
熙宁六年七月日,枢密副使正奉大夫、行右谏义大夫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吴充状。
太府少卿王子渊可权京西转运使北外都水丞公事张景先京东转运判官 北宋 · 刘攽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八五、《彭城集》卷一九
陪京之地,东西三道,连城百十,生齿钜万,而民俗有齐鲁楚郑之别,物产兼桑麻鱼稻之殊,赋税之入,多寡不类。
有司总其经费,均其移用,俭无蹇乏,富或羡馀,则不孤委寄而称良使者矣。
尔等皆以干力,久更器使,是用并假传车,各当一路。
其亦悉心徇公,以集课最。
夫东人经水潦饥馑之害,必厚其粒食;
西方有萑苻追捕之馀,宜绝其蘖肄。
钦哉惟时,毋忝休命。
言助役之法奏熙宁四年七月1071年7月 北宋 · 杨绘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六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五之五(第七册第六一五九页)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非不知助役之法乃陛下悯差役之不均,欲平一之,使民宅于大均之域。
或有羡馀,即以待水旱之岁。
然闻干其任者,唯务歛之多而行之峻,致天下不尽晓朝廷之意,将以为率其剩者而官取之也。
两浙提点刑狱王庭老提举常平张靓两浙一路役钱至七十万止,有一户出三百千,民皆谓供一岁役钱之外,剩数几半。
司农寺未即从,然民间咸谓庭老必赏之以本路或邻路监司必以馆戢或监正,此必因取数之多而谤议兴也。
乞裁损行下,必安民心。
奏乞罢均输熙宁二年七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九、《范忠宣公奏议》卷上、《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九
臣伏睹近降敕命,委江淮发运司行均输之法。
此盖制置条例之臣,不务远图,欲希近效,略取《周礼》赊敛之制,理市之法,而谓可以平均百物,抑夺兼并,以求陛下之信。
其实用桑羊商贾之术,将笼诸路杂货,买贱卖贵,渔夺商人毫末之利,以开人主侈大之心,甚非三代务本养民之意也。
臣闻《传》称先王之化民曰:「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
先之以恭逊,而民不争;
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
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
今使贪鄙之吏,多引其类,习商贾之态,以市道诱民,固异先王陈德义、示好恶之意,而欲民之兴廉知禁,不可得已。
成汤不殖货利,孔子罕言利,孟轲亦曰「何必曰利」,圣贤非以财利为不可用也,盖恶其诱导民心,以滋贪欲之风耳。
夫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焉。
《诗》曰:「尔之教矣,民胥效矣」。
茍国家得末利而败风俗,非治世之道也。
王者治民,惟在务农桑,禁游惰,开衣食之源,节无用之费,上率下以俭,下化上以勤,上下勤俭,则自然公私有馀矣。
今耕桑之人不劝,衣食之源不广,朝廷不先节俭,百姓率多游惰,不务生财之道,乃使小人扇好利之风,而欲国家财用富足,是犹缘木求鱼也,不独伤教无益之如此,而又将有害之大者焉。
夫百姓者,陛下之赤子也,教养之道,不可不至。
抚之以仁,则孝爱生;
导之以利,则争夺起。
则其所施之法,所任之人,安得不谨哉!
执政不明,引用小人,使争利柄,而其人素有贪饕之行,屡为欺罔之奸,必将以羡馀悦朝廷,以贿赂结权倖。
加以人民贫弱,官吏承风,君门九重,朝廷万里,有掊尅之患而不得诉,有疮痍之苦而不得伸,怨愤一兴,何所不至!
陛下虽有子惠黎元之意,天下何由而信之哉?
伏望陛下思圣人之训,黜霸者之术,以农桑为衣食之本,以殖货为败俗之端,特降诏旨,追改前敕。
以近者东南郡县多被水灾,其均输未得施行,则必中外生民,咸仰盛德。
若谓已行之命,不可遽止,则乞先罢薛向,但委逐路监司,只用常平旧法,凡物之贱者,贵价以敛之,物之贵者,贱价以发之,无令抑配人民,务求羡息,亦足以均平物价,沮抑兼并,又何必过为更张,以伤大德哉!
臣职叨言路,义切爱君,知而不敢不言,言之不敢不尽,惟望圣慈留神纳听,不独微臣幸甚,实天下幸甚!
奏乞罢榷名山等三处广德泽亦不阙备边之费状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三、《净德集》卷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八
臣伏见朝廷察知蜀中茶法贻害数路,生灵受弊之深,特遣使者按视本末,意欲更张,与民休息。
黄廉遍诣诸郡及山场等处,寻究弊端,尽见其实,累具奏列,皆有条绪,蜀茶之害,十去七八。
疲民延颈,日望弛禁,过于饥渴之待饮食。
而朝廷尚迟迟未决者,盖为边费巨万,仰给于,虑或缺用,不敢遽然予夺。
臣愚以为持此说者,知其一未知其二也。
陆师闵增岁课为百万贯,而又献羡馀百万贯者,岂皆茶息哉?
盖勇为屠侩之事,扼民之喉,刮剔骨髓,攘夺百货,公为贩易,其极至于典米豆、鬻物货,惟增厚利,以欺朝廷尔,今日陛下忍为此事乎?
恭惟陛下深仁博爱,惠养万物,惟恐一夫或失其所,必不忍为此也。
既不忍为师闵之事,则禁可以尽废,利不可以过取,虽黄廉之说,犹未能尽副朝廷之意焉。
故臣愿少变其议,广陛下之德泽,以慰人望,至于边备,又岂敢阙而不计哉?
黄廉所以欲榷名山、油麻坝、洋州三处者,犹利榷买之贱,觊出息之多尔。
然诸场不榷,而此独榷,则民有幸不幸;
榷法犹在,则严刑滥赏随而复作。
譬如治病不去根本,未可以言愈也。
为今之计,莫若稍高三处之直,如郡县和籴米谷、民间交易之类,就彼和买,及其起纲运致,比于榷法,须费一倍(名山一驮,榷买载脚至秦州,不满十贯,而卖三十贯以来或四十贯。今既和买,须添原价并脚钱,约及二十贯以来,至出卖已有一倍之利。)
每岁约以五万驮应副熙河,仍设秦凤泾原两路卖之禁,并如黄廉之请,则自可得一万贯,以助边计,以行博马法,亦不阙少,又何必独榷三处,以贻斯民之忧乎?
其他诸路所入素薄,宜一切舍之,以与商旅,庶为招来之渐也。
又况蜀茶岁约三千万斤元丰七年二千九百一十四万七千斤,八年二千九百五十四万八千斤。),除和买五百万斤入熙河外,尚有二千五百万斤,皆属商贩流转。
三千里之内,所谓住税、翻税、过税者,亦可得五十万贯(旧例住税每斤六文,客人买出,翻税每斤六文,两项可得二十五万贯。所过场务,远者十处,近者三两处,再远者四五处,过税每斤收二文,五场共计十文,又可得二十五万贯。熙宁七年兴元府一处收茶税七百馀万斤,计钱四万二千馀贯。以此推之,其数必有。)
自榷法之行,有牙税、脚息、头子、笼索等钱,皆为无名之敛,今既解去罗网,一切不问,第以一贯之,纳长引钱百文,则人情简便,必亦乐输,又有十馀万贯(川茶贵者每斤三百,贱者三二十文,今总计为五十文,凡二千五百万斤,计一百二十五万贯,乃得长引钱十二万五千贯。)
仍于六十馀万贯中,三分损一,以为未必皆然之数,则四十万贯乃有其实,而商诸货之税,复在此外,总计其数,则边防之费,粗可足用。
三郡之,不必禁榷,利害愈明矣。
〔贴黄〕臣今所奏,皆据其实,盖于民不扰而有百四十万贯之利,以助边计。
伏乞圣慈,采纳施行。
王广渊和买抑配取息奏熙宁三年正月 北宋 · 李常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四、《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
臣近闻京东转运使王广渊,以陈汝义所进羡馀钱五十万贯,随和买绢钱俵散,今却令每贯纳见钱一贯五百,于常税折科放买之外,又取此二十五万贯。
大凡挟转运使之势,临郡县以鞭笞,强百姓出息钱,虽倍称犹可。
虽然,此而不惩,臣恐奸利小人,交以掊克为事,不思穷阎败室,日益困穷,陛下德政不复下浃,而祸乱起矣。
今中下之户,有田不过二顷,二顷之收,不过百斛。
数口之家,一岁之食过半,而输租粪田、吉凶疾病之费,悉资于谷粟。
今又强之使出钱,钱非农夫所常有者,不以易,则卖田土而得之,或夺其食,或废其生生之业,如此而望民俗安堵,寇贼不作,难矣!
窃闻御史程颢已尝言,乞付有司施行。
复河说元祐三年 北宋 · 徐积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一七、《节孝集》卷二八、同治《淮安艺文志》卷二、《淮郡文献志》卷一九 创作地点:江苏省淮安市
河为中国之忧久矣。
古之时,洪水泛滥于中国,而河之害为甚。
故禹于河,其力最劳,其功最大。
故导河自河关、历龙门华阴、底柱、洛、汭,至于大伾,又离二渠以杀其溢。
其一出贝丘西南,其一漯川是也。
过济水至于大陆,乃播为九河,以分其势。
导之北行,至于海滨,然后合而为一,谓之逆河,注之于海。
夫地势坤,倾于东北者也。
河出于昆崙,经于中国,注于渤海,是其势所从来者高矣。
顾其势湍急猛悍如此,行之地中则可,行之地上,则是返水之性,张水之势,而肆其暴者也。
从而为堤防堙塞之计,则筑垣而居水者也,徒迫限其势而激其怒尔。
故禹导河必于山足高地,或凿山,或穿地,使水行其中。
乘高地而入于海,因高山以为之势,因大地以为之防,因渤海以为之壑。
其所以顺水之性、制水之势,其道何如?
其道万世之道也。
其法何如?
其法万世之法也。
故决溢之患息,而中国之忧去。
功施乎三代,而无不赖其利矣。
此非圣人之知乎?
谨案禹之治水疏河浚川,未尝有堤防堙塞之义,故鲧治而绩用不成。
班固谓禹堙洪水,岂不谬哉!
按堤防堙塞,盖起于战国
战国之时,不仁者茍于利己,壅防众川,而遗害邻国,故齐与赵、魏以河为境,赵、魏滨山,齐地卑下,齐乃筑堤去河二十五里。
又诸侯之国引河溉田,茍简一时之利,而禹之故道浸徙不复。
汉兴三十馀年,乃有河决之患。
至武帝元光中,河决于瓠子,南注钜野,通于淮、泗,数塞数坏。
当此之时,去古未远,承文、景之盛,求九河之道,复先王之法,岂不易哉!
乃以二十年之忧,二十年之劳,卒为堤防堙塞之计而已。
虽复其渠,终不免决溢之患。
遂令随其地势东渐于海,使水行地上,而堤防竟作,遗害后世矣。
呜呼,堤塞者何为乎哉!
上塞则下决矣,南塞则北决矣,今日塞明日复决矣,今年塞明年复决矣。
此岂水之性也哉?
其势使然也。
今滨河郡县岁治堤,其费不下万计。
及其大决,则所残无数;
其小决,亦不免伤人禾稼,坏人屋庐,杀人性命。
故戍卒闻戍河之命,必与其家聚哭,及其行,则父母妻子送之于道路,以为生死之诀。
岂不痛哉!
战国时堤防皆去国数十里,以两堤相去则是不下五十里。
其水势尚得往还,而不至迫隘,不至大暴。
今之堤防近者数百步,远者不过数里,故其势迫隘不得息决矣。
长河之滨,浩然之事,积斗筲之土,以为禦捍之具,是何异于捧土而塞尾闾,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
为今之计,莫若遵先王之法,求索九河故道而穿之。
命通古今贤知之士,不以爵位高下而典领之,命善计强干之臣以佐其事,召募天下通知水利及疏河浚川吏民之能者,以充其使令。
乃过钜鹿,由平原渤海,行视故道,计其道里,与其年月,商其功徒,与其财费,计定然后举事。
此功一成,万世无患矣。
难者将曰:「财费,不便」。
蒙对曰:复故道亦费,不复故道亦费,复故道其费大而有限,不复故道其费少而无穷。
与其就无穷之费,孰若就有限之费哉!
与其就万世无穷之害,孰若就万世无穷之利哉!
亦可以道而图之尔。
唐肃宗之初,安史之乱,两京、河东河朔,其用兵一切之费,尽出于江淮
然而江淮之积,常有羡馀,而民亡怨嗟者,用得其人尔。
今天下西有巴蜀之饶,南有江淮之富,中有帑藏之积。
诚能任使得其人,明于利害而不为苛细者使领其事,又使得自举其类而佐之,则事无不济矣。
难者将曰:「民力不便」。
蒙将对曰:今滨河郡邑,苦于水患甚于疾病。
若闻朝廷兴利除害如此,孰不手舞足蹈而乐闻其事哉!
所谓佚道使民,虽劳无怨者也。
诚朝廷能设法,将有以偿其所劳,示信于民,民孰不从而信之?
禹非不爱其民也,然而以地之形势,必须掘九河,爱民者孰大于是?
诚朝廷爱民之意深,可先命温恭谨厚、有古人之道者,使行郡邑,就其父老,明其利害而告之,且慰安其意。
然后人人相告以朝廷爱民之本意也。
难者将曰:「当水之冲,必徙其民,不便」。
蒙将对曰:朝廷当设法资其所徙之民。
其间伤民之田庐,朝廷当设法以偿之。
又乾数郡河地,必得美田且不下数十万顷,亦足以偿其民矣。
民得无水患,其始既得所资,其卒又得美田,则所苦于民者,迁徙之劳尔。
商之时,自汤至于盘庚,凡五迁其都,民之劳又有甚于此矣。
故圣人将有所为,不以小害妨大利,不以一时妨万世。
故将益之,不能无损之。
然而所损者小,而所益者大也。
商鞅小人,坏先王之法,行暴君之政,以毒天下之民,而遗害万世。
当时之人,孰不苦其法,沮其事哉!
然而卒能行之者,以其必行之也。
而况居天下之广居,履天下之正位,复先王之故法,兴天下之大利,去万世之大害,有何不可哉!
然而必行之,则必行矣。
是故《蛊》之义贵乎刚,刚者必行之道也。
幸今天下无兵革之劳,无刑戮之暴,内无强臣擅命,外无方镇之患。
比于汉唐,犹为无事;
至于晋、宋、齐、梁、魏之间,何足数哉!
故蒙尝以为:今之天下虽未可以视古,亦可谓之小康,不惟复九河而已也。
尽复先王之制,尽复先王之政,尽革历代之弊,正在此时也。
如其不足,不能复其九,复其六七亦可也。
黄河之势,亦可分其十六七;
黄河之患,亦可去其十六七;
戍河之卒,亦可去其十六七;
治堤之费,亦可去其十六七。
大禹之后,治河之中策者也。
水之性,性于下者也。
治水,水之道也。
《诗》不云乎:「不愆不忘,率由旧章」。
孟子》亦曰:「为政而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
「为政而因先王之道,智之事云耳」。
呜呼,九河者不可不复也!
论役奏熙宁四年五月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五、《忠肃集》卷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三、《宋史》卷三四○《刘挚传》
臣伏见近日有畿县百姓数百人就宰相居第,告助役新法不便,及诣开封府出头,又赴御史台陈诉,称系东明税户,今来令出钱助役。
名系贫户,生业微薄,每年赋税并诸色官债,已是供输不前,难于更出助役钱数。
及称提点司升起逐户等第,已蒙晓示起纳期限。
数百人往来街市,京师喧然。
臣窃以畿甸者,天下根本之地。
常宜安辑之而爱养其财力,使有丰佚閒暇之乐。
故可与为善而不可与为非义,所以重都下根本之势。
昨者团结保甲,是时西边用兵,令一出,民间惊骚,至今忧惑而未宁。
今又作法使人均出缗钱,非时升立户等,期会急迫,所以人情惶骇,无所赴愬。
恐非所以强干重内、爱人宽役之意,实由有司未能奉宣陛下大均之意以立法度,乃为此等纷扰。
臣伏愿先降指挥,告示逐县,今来新法,未得施行,别听朝旨,以安众心。
然后乞根究昨来承准是何条制辄有升降户等?
及如何出榜依理施行所在役法?
臣愚欲望陛下深求民情,博采中外之论,再行讲求其要。
不至重敛动众而可以经久者,而后行之。
系民休戚,此最大事。
惟陛下谨虑而审取之,天下幸甚。
〔贴黄〕臣闻王廷老张靓两浙差役合用钱数增起一倍,科在民间。
本路人情,嗟怨不安。
今来府界又敢擅升户等,此等皆是妄意朝廷,欲以羡馀为功。
臣窃虑诸路亦有似此擅升等第,多配役钱去处。
乞速降指挥,严为约束。
自志 其六 北宋 · 沈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九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
先此,陕西盐利亡其大半,未有以救其弊。
括言其为盐之蠹者,其说有四:其一,民足于盐,岁不过三十五万囊,为钱二百一十馀万缗而已。
是时乃出钞三百五十万缗,盐有常费而出钞无艺,此钞之所以轻也。
实用之外,可益二十万缗,以备水火败失。
以二百万缗为岁常,无得加焉,钞自无低昂。
其二,池盐旧分东、西路,西盐下东盐之价囊千钱,欲胜塞外之奸盐,卒不可止,而徒抑西盐之价,以倾东盐之利,西盐日流于东路,而东盐益不售,守疆之吏,不能禁也。
括请合东、西之价为一,而省画疆之吏、兵数百。
其三,出钞委之解盐司,外司常持损益之柄,不计三司之有无,钞轻则又出度支钱以歛滞钞,故中都之藏日虚,而盐之出者岁溢。
括请外司惟谨其出纳,而制钞之本归之三司
其四,制诸司之鬻盐者同为一价,无得低昂以兼商人之利,则岁售有常,而畜钞可以无弊,而滞钱藏于民者出矣。
法虽已具,而钞之藏于民未有术以歛之,于是闭池无出盐,而以时价收宿钞。
贷钱八十馀万缗于少府,以歛滞钞,而公私之钞悉上矣。
是时钞为钱二千五百,滞钞既上,则为钱六千,囊有三千五百之羡,藏钞者过幸。
于是发五使分籍公私之盐,囊输钱三千,然后得贷,民得羡馀价五百,而歛钞之贷不失一钱,而盐利复贯。
度支岁籴河北边粟三百万缗,悉为东南盐钞,而榷货务日入钞之利万缗以为常,是时才得千馀缗。
括以其原生于法出于多孔,省寺群有司或借盐钞而阴用以易百货,称贷入息,自制高下之价。
民趋一切之利,而度支之钞益轻。
诸道转运司得用田庐券契质盐,人不持一钱,搏手以取万钧之盐,岂复赖度支之钞?
又四方上太府钱募民入资,太府执券以受钱于外州,以省转送之费。
此虽为利,而不知民乐应募,而钞盐不售。
盐所以生财利,出于海而无穷,不售则为朽壤。
钱虽未入太府,而藏于外州,其实皆在也,独费将送而已。
闭便钱之路,而专以售盐为利者,不知民食盐有常,而为钞岁蔓,则陕西折估之弊,复移于东南。
是二法欲相权,当以售盐为望,而以便钱调其盈虚,不可以一术御也。
三孔既塞,而榷货万缗之入,不踰月而复。
上时相书 其四 北宋 · 陈舜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三六、《都官集》卷一○
某居东海之滨,一日获邸吏之报,伏审执事进位元辅,其比肩并命者,又皆为天下所望之人。
某方食匕落,不知起舞于坐。
吁嗟!
圣天子求治如此之至,登用贤辅如此之当,盖自汉唐以来,命相之盛,未见今日比也。
某且思天下󲦤绅先生、岩穴逸处,洗耳更化,拭目以观太平,又岂一二其人而已哉!
惟是区区孤生,念昔旅食京师,日闻都人卿士风议执事柄用以来施设之略,有若未能厌足人望者,尝不识忌讳,誊写众说,置之主谒。
伏蒙执事远取圣人吐握之义,不间狂夫侧陋之言,接以上客之礼,赐之更仆之论,开陈虚怀,亲指时事,则某知执事育德待时,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自有先后,与夫进锐退速、轻为去就者,不同日而语矣。
从是以还,引领一方,日待德教之下,则有若裁任子之令,革贡举之法,焕然亦足以动天下之望矣。
而某又窃忧者,治世不易得,君臣之相遇甚难,恐执事有待之之心而时不偶,怀切磨之术而功不就。
万一及此,当世之人犹或不见执事有为之迹,谁复能信执事愿治之心哉?
不谓执事知天降大任之心将至,期其道有时,而果一效于今日矣。
然某闻秦人苦冘豫之疾者凡二十年,瞽医庸术日踵其门,不惟无愈,而又害之者多矣。
乡邻之人有过而告者曰:「是必用卢医、扁鹊而后愈也」。
然而秦人未尝信,日瘠月痼,而无所愈,卒命夫二人者。
乡邻皆喜,秦人独忧也,曰:「秦国之技止此耳,从是而治,吾之病其革矣」。
噫,今日之事,无异于是。
天下之病,岂独冘豫而已耶?
其与执事比肩并用之人,则若医之有卢、扁也。
天下之贤,固不过执事二人者,是以天下虽喜,识者以为忧,何则?
夫疗久疾之人,不能为勿药之喜,必有针砭之神,攻灼之毒,瞑眩之苦,然后固一元之气,瀹五脏之烦,生六府之和,强筋力而丰肤革尔。
今有百年之敝,岂能为循迹之治?
必有非常之事业,不次之进退,大有为之更张,然后立天下之本,销当世之冗,下生民之休,畅威灵而跻富庶尔。
执事出素韫,见鸿业,取百年之敝,图一世之救,则朝廷跻三代之康强,生民享二帝之寿考,在此举也。
使执事复为循迹之治,袭蹈前人之为,不过维持而居,保完以退。
天下之望,过执事而无所属;
天子之信,后今日而不可再。
然则视四海之疮溃,成一世之膏肓,亦此举也。
某又视汉唐以来,当天下之忧责者,未有若执事之重也。
古人不以位为乐而以位为忧,不谓是乎?
其所谓针砭之神者何也?
伏以执事道贯圣贤,学该古今,知天下之责不可逃,待天下之任必将至,夫岂止怀庸庸之谋,持断断之技而已乎?
是必有经济之雅,施之小大而有宜;
谋猷之深,取之左右而不竭。
伏惟执事断之以必行,发之以至神,此所谓非常之事业,犹秦医之有针砭也。
某所谓攻灼之毒者何也?
窃以方今综覈之理废,贤不肖混淆,大官大职,涉级而至,未尝待勋劳,徒食虚廪,纷然无所为;
求而使之,又患材不足,此天下之至敝也。
伏惟执事知人之贤,虽草茅尘泥,必器于华显;
察人之不善,虽黻冕朱紫,必废于冗散。
然则士多向善,官有称职,此所谓不次之进退,犹秦医之有攻灼也。
某所谓瞑眩之苦何也?
窃以众人难与谋始,易以乐成
子产,古之贤大夫也,为政一年,舆人欲杀之,三年而民咏歌之。
夫君子之幸,小人之辜,善人之利,不善人之害,此谤之所由起也。
况今与上金石,时则机会,伏惟执事奋不顾之节,无可夺之义,茍利于国,不利为身,未信于人,先信于天,然则何利之不兴?
何弊之不革?
此所谓大有为之更张,犹秦医之有瞑眩也。
某所谓固一元之气何也?
窃以人非元气不生,国无本不固。
贾谊可谓知国体者,其言曰:「太子者天下之本,本正则天下正」。
故古者天子国君即位,政教未修,礼乐未讲,君臣相与为建立之议尝如此之早也。
至于教习其善,犹恐不豫,乌有垂策一世而不之及,大臣畏避而无所陈,为国远虑,凛然寒心也?
且天下者,太祖太宗之天下,相与揖逊而得也。
伏惟执事博纳谠论,推明天心,以重宗庙,消祸于未然,垂裕于万世。
此所谓立天下之本,犹秦医之为疾,必固一元之气也。
某所谓瀹五脏之烦何也?
窃以方今蚍蜉之卒,无虑百万众,其仰食于县,岁率五千万。
犬马之臣,无虑三万人,其受禄于县,岁率亦百五十万。
天下之财,取之毛发而积之丘山,岁之入未能过亿也,而官兵之冗食其大半,其馀郊宫之奉、夷狄之好,尚未足以支也。
古者三年耕必馀一年之蓄,国无三年之蓄曰不足。
今也以岁养岁,犹或不给,故太仓之,不支比年,都内之钱,未闻亿数。
不幸重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为国计者甚可惧也。
伏惟执事严教习,以汰无用之兵;
釐任进,以澄不职之吏。
使通收三岁之冗食,而馀一年之经费,行之九年,国家其庶乎有备矣。
此所谓销当世之冗,犹秦医之为疾,必瀹五脏之烦也。
某所谓六腑之和何也?
窃以方今土田之赋,关市山海之利,取于民悉矣。
朝廷剥刻之吏,以羡馀为有功,郡县校征科之劳,以残忍为称职。
天下有禁外之禁,小人犯法,无有完肤;
天下有赋外之赋,民饥寒,不能廑免。
吁,可谓穷矣!
伏惟执事名田以宽大半之赋,节用以通天下之禁。
藉使未及,绝禁外之私条,使其手足有所措;
断赋外之窃歛,遗之衣食之毫毛。
此所谓下生民之休,犹秦医之为疾,必六腑之和也。
某所谓强筋力而丰肤革何也?
窃以朝廷以兵强战胜为筋力,以家给人足为肤革。
方今敌国外侮,取厌于贿,可谓强乎?
民困穷,流转而死,可谓丰乎?
伏惟执事勉其所未至,革其所欲革,更其所当更,自然中国日强,敌人畏我如天地,生民日阜,礼乐备而廉逊兴。
此所谓畅威灵而跻富庶也,犹秦医之为疾,强筋力而丰肤革也。
此数者,盖天下之大务,兴复之急先。
执事得君得时得共政,举而施之,如饥之命饷,渴之索饮,犹恐为晚也。
若夫补完万事之缺,更易一世之故,至纤至悉,岂可胜纪。
伏惟执事开閤以待天下之士,下朝清晏,博收群策,夜思日行,太平之功乃可致也。
呜呼,古者治世常少,乱世常多,不以圣贤之人,材与时不相偶乎?
古者有其材无其时,仲尼是也;
有其时无其材,房、杜是也。
天生执事以辅吾宋,天启吾君以贤执事,得圣人不得之时,至房、杜不至之学,可谓盛矣。
执事勿谓天未厌乱,天之与此时,足以信矣;
勿谓上未腹心,上之付是任,可谓坚矣。
执事极所以为之则不违天,竭所以报之则不负吾君。
执事忘其身则身安,不顾其家则家荣。
时乎时乎不再来,惟执事图之。
其愚贱无所能,天下之事以尝求而知之,虽然,不知其可行耶?
今当执事之大任,以尝进瞽说于前,而不得默已于后,敢尽布之,惟执事择焉。
使言而无补,尚知其心之拳拳;
万一有所得,执事不以人废之,乃所幸不为狂言,诚无望于自利也。
干冒台重,鈇锧之戮,亦惟哀矜。
不宣。
某再拜。
户部侍郎致仕彭公行状熙宁四年1071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六、《河南程氏文集》卷四、同治《庐陵县志》卷五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濮阳市
公讳思永,字季长
其先京兆人,唐之中世有为吉州刺史者,因家焉,今为庐陵人
尚书治经术,以能诗名于世,慷慨有大节,仕不得志,未老以东宫官退居临湘,公其次子也。
公性淳粹明重,材质瑰秀。
孩提时即异于常儿,未尝为戏弄之事,数岁已自知为学。
尚书每抚其背曰:「兴吾家者,必是儿也」。
未冠,居尚书丧,以孝闻。
家贫无以葬,昼夜号泣,营治岁终,卒能襄事,扶丧数千里归庐陵,知者无不咨叹。
终丧,益自奋励力学,有文称。
天圣五年,举进士擢第,授南康军判官
计臣言其材,遂监泰州角斜盐场
当路益知其贤,交荐之。
秩满,迁大理寺丞,监洪州盐务,移知广州南海县
以母丧去职。
服除,知洪州分宁县。
二邑素号难治,前令比以罪去,民化公之诚,相戒以毋犯法,至于无讼。
既又通判睦州
会海水大上,夜败台州城,郡人多死。
监司择良吏往抚之,公遂行。
将至,吏民皆号诉于道。
公悉心救养,不惮劳苦,至忘寝食。
尽葬溺死者,为文以祭之。
问疾苦,赈饥乏,去盗贼,抚羸弱。
其始至也,城无完舍,公周行相视,为之规画,朝夕暴露,未尝憩息。
民贫不能营葺者,命工伐木以助之。
数月而公私之舍毕复,人安其居。
公视故城庳坏,仅有髣髴,思为远图,召寮属而谓之曰:「郡濒海而无城,此水所以为害也。
当与诸君图之」。
程役劝功,民忘其劳,城成,遂为永利
天子嘉之,锡书奖异。
后去台还睦,二州之民,喜跃啼恋者交于道。
未几,就移知潮州
潮民岁苦修堤之役,吏缘为奸,贫者尤被其害。
公为之法,役均而费省,民大悦。
代还,知常州
时为都官员外郎,寻召为侍御史
极论内降授官赏之弊,以谓斜封非公朝之事仁宗深然之。
皇祐祀明堂前一日,有传赦语,百官皆得迁秩者。
公方从驾宿景灵宫,亟上言,不宜滥恩,以益侥倖。
既肆赦,果然。
张尧佐以妃族进,王守忠以亲侍帷幄被宠。
参知政事阙员,尧佐朝暮待命,守忠亦求为节度使,物议欢动。
公帅同列言之,皆曰宜待命行。
公曰:「宜以先事得罪,命出而不可救,则为朝廷失矣」。
遂独抗疏极言,至曰:「陛下行此覃恩,无意孤寒,独为尧佐守忠故取悦众人耳」。
且言妃族秉政,内臣用事,皆非国家之福。
疏入,仁宗震怒,人皆为公危之。
公曰:「茍二人之命不行,虽赴鼎镬无恨」。
于是御史中丞郭劝谏官吴奎,皆为上言其忠,当蒙听纳,不宜加罪。
仁宗怒解,而尧佐守忠之望遂格。
公犹以汎恩罢台职,以司封员外郎出守宣州
前守以赃败,郡政隳弛,岁复大歉。
公至,修纪纲、抚凋瘵,奏发官庾以活饥莩,卒无流亡。
体量安抚使上公治状,为诸路之最。
侬智高连陷州郡,岭表用兵,饷馈仰于荆、湖
北路转运使,至部,奏黜守令之残暴疲懦者各一人,而八州知
下溪蛮酋彭仕羲恃险而骄,将帅群蛮为乱,先移文骂辰州守将,将不能制,请公诛之。
公行部至辰,仕羲畏公,即遣亲信持书迎谒,礼甚谨。
公推诚待之,谕以祸福,皆悚惧感服,请自悛革,边患遂息。
大农以利诱诸路使以羡馀为献。
公曰:「裒民取赏,吾不忍为」。
遂无所献。
南寇平,公以劳进工部郎中,召为度支判官,升刑部
岁馀,出为益州路转运使
直史馆,赐三品服。
入辞,仁宗谕之曰:「益部远方,以卿安抚,吾无忧矣」。
,会成都阙守,诏公权领府事。
前政多务姑息,寖失法度,至有吏盗官钱千缗,付狱已三岁,犹纵其出入自若者。
公命穷治之,一日而狱具。
人以交子贸易,皆藏于腰间,盗善以小刃取之于稠人中如己物,民病苦之。
公得其状,即捕获一人,使疏其党类,得十馀辈,悉黥隶诸军,盗者遂绝。
二罪而人知畏法,乃大治。
岁有中贵人祠峨嵋,常留成都中数十日,诛取珍货奇玩,例至数百万钱,一出于民间。
公命三省其二,使者恨怒而去,公不之顾。
任中迁兵部郎中,召还为户部副使
岁馀,以天章阁待制陕西都转运使
河朔谋帅,以公镇高阳,仍进秩谏议大夫
英宗嗣位,恩升给事中
时狃于承平,治兵者鲜明纪律,而三关为甚。
公为帅,方重严正,犯者颇以军法从事,骄兵大戢。
河北旧以桑麻为产籍之高下,民惧,不敢艺植,故益贫。
公奏更其法,自是丝绩之利,岁岁增益。
在镇二年,边圉帖宁,人民浃和。
公恶边臣之邀功启事者,屡加裁正,遂与大臣持议不合。
由是以病请解兵任,求为江南官,徙知江宁府
潮与江宁旧多火灾,迄公去未尝作,人以为德政之感。
金陵岁馀,复召权御史中丞
时追崇濮园大号,复有称亲之议。
谏官御史以典礼未正,相继论列者六七人,皆以罪去。
公始拜中司,力陈其不可,且请召还言事者。
上未之察,更为疏极论其事,言益切至。
英宗深加听纳,事几施行,而大臣持之甚力,故不果。
公因求解宪职,以章言者五,进见而面陈者,多至不记。
英宗不豫,公方忧惧,不复自言。
今天子践祚,正拜御史中丞,请裁损山陵用度,务从俭约,以称先志,上嘉纳之。
御史蒋之奇奏发大臣阴事,其说盖盛于都下,而之奇欲扳公为助,乃曰「公尝言之」。
公亦谓帷箔之私,非外人所知,诚难究诘,然亦有以取之,故谤言一兴,而人以为信。
且其首为濮园议,违典礼以犯众怒,不宜更在政府
执政之奇所论,冥昧不可质,迫公言其所从来。
三问而公奏益急,且曰:「风闻者以广聪明也。
今必问其所从来,因而罪之,则后无闻矣。
宁甘重谪,不敢废国家开言路之法」。
因极陈大臣朋党专恣,非朝廷计。
翌日,降授给事中,知黄州,道徙太平州
郊祀推恩,复工部侍郎,知亳州
未满岁,移扬州
熙宁三年,上书告老,迁户部侍郎,致仕。
朝廷怜之,故诏辞甚美,所以宠耀其终始焉。
公晚乐历阳风土,遂徙居之。
将归,十一月金陵二十六日,以疾终,享年七十有一。
金陵之人奔走供事,往来哭于道路,其得人心如此。
公任官四十五年,累阶至某,勋某,爵某,食邑若干。
公精慎,长于政事。
遇繁剧,他人若不可堪,而公处之裕然,故世称有大体、精吏治者,必归之公。
其事业磊落,见于时者为不少矣,然其德性之美,心术之醇,世尤尊之,盖资禀有过于人者也。
故其仁厚诚恕,出于自然。
年八九岁时,尚书岳州从事,公晨起将就学舍,得金钗于门外,公默坐其处,以伺访者。
有一吏徘徊久之,问故,果坠钗者也。
公诘其状,验之信,则出付之。
吏谢以数百金,公笑不受曰:「我若欲之,取钗不过于数百金邪」?
吏叹骇而去。
始就举时,贫无馀赀,惟持金钏数只,栖于旅舍。
同举者过之,众请出钏为玩。
客有坠其一于袖间者,公视之不言。
众莫知也,皆惊求之。
公曰:「数止此耳,非有失也」。
将去,袖钏者揖而举手,钏坠于地,众服公之量。
抚宗族有恩意,外姻孤女,收视之如己子,为择善士而嫁之。
守常一,不妄迁习。
与朋友交,尽信义,始卒无移改。
廉洁纯俭,本之天性。
居母丧,贫甚,乡人争馈之,皆谢去,风俗为之化。
后居显仕,自奉养不改其素。
平生无声色奇巧之玩。
其气宇高爽,议论清澹,而端庄恭谨,动必由礼,未尝有惰慢之色,戏侮之言,见者皆知畏重。
然襟度夷旷,不可澄挠,与人处,虽终岁莫见其喜怒之变。
遇事明白,不事襮饰,接人无贵贱高下,一以忠信,动无疑忌,即之温然,有大雅之德。
为政本仁惠,吏民爱之如父母,惟不喜矫情悦众,扬己取誉。
常曰:「牢宠之事,吾所不为」。
宪府,多所论奏,未尝以语人。
或疵其少言,惟谢之,终不自辨。
每谓人曰:「吾不为他学,但幼即学平心以待物耳」。
又尝教其子弟曰:「吾数岁时,冬处被中,则知思天下之寒者矣」。
盖源流如此,宜其仁恕之善,见于天下,自朝廷至于庶人,推其诚长者。
至其持守刚劲,不可毫发迁夺,喜善嫉恶,勇于断决,不为势利诱,不以威武移。
潮州州宅,旧传多怪,前后守臣无宁处者,公迄去,未尝问其有无。
其达理守正若此,凛乎其丈夫也。
历事三朝,人主信之。
公娶晏氏,故相元宪公之侄,而刑部侍郎讳容之子也,封延安郡君,有贤行,为宗党所尊。
二男:长曰卫,前赵州军事判官,孝谨和厚,以亲老不忍去左右,解官归侍者十年矣。
次曰衍,俊敏有高才,方举进士而卒。
五女子:长适知鄂州嘉鱼县胡从,次适宜李伯英,次即颢之室,又次适太常博士田祐,次适著作佐郎齐域,而归李氏、齐氏者皆早世。
孙四人:曰该,曰咨,并试将作监主簿,询、䜣尚幼。
孙女五人,俱未嫁。
公终之明年,嗣子将以某月某日,奉公之丧,葬于和州历阳县某乡某里某地。
前期,得公之官次行事于其家。
若公之道德,则颢所亲炙而知者,谨加编录,请求志于盛德君子,以图不朽。
谨状。
条奏役法疏熙宁四年七月 北宋 · 曾布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五
臣伏见言事官屡以近日所议差役新法不便,论议纷纭,上烦圣德。
臣承司农之乏,而又备官属于中书,凡御史之言,臣所预见。
考其所陈,皆失利害之实,非今日所以更张之意。
虽陛下睿智聪明,洞照其说,然流闻四方,使任事者选懦观望,不敢营职;
而怀贰沮善之人,将因此汹汹转相倡和,以疑天下之人矣。
在臣之职,固不敢畏避彊禦,俛默而不言也。
窃以朝廷议更差役之法,志于便民。
故虽遣使四方,询访利害,而旷月弥年,未有成法可以施之天下者,以为民事之重,经画之际,不可不谨也。
惟畿甸之事至近而易讲,而所遣之官,其论说措置,利害明白,多可行者。
及其成书,则付之司农,使共开封府提点司集议,已又榜之诸县,凡民所未便皆得自陈,此可谓详且尽矣。
臣观言者之言,皆臣所未喻,岂蔽于理而未之思乎?
抑其中有所徇,而其言不能无偏乎?
臣请一二陈之。
畿内上等人户尽罢昔日衙前之役,故今之所输钱,其费十减四五;
中等人户旧充弓手、手力、承符、户长之类,今使上等及坊郭、寺观、单丁、官户,皆出钱以助之,故其费十减六七;
下等人户尽除前日冗役,而专充壮丁,且不输一钱,故其费十减八九。
言者则或以谓朝廷受聚敛之谤,或以谓凌虐赤子,此臣所未喻也。
田里之人,困于徭役,使子弟习于游惰,罹于刑罚。
至于追呼劳扰,贿赂诛求,无有纪极。
今输钱免役,使之安生乐业,及所以劝其趋南亩也。
言者则以谓起庸钱则人无悦为农者,小则去为客户、商贾,大则去为盗贼,此臣所未喻也。
上户所减之费少,中下户所减之费多,言者则以谓上户以为幸,下户以为不幸,此臣所未喻也。
天下州县户口多少,徭役疏数,所在各异。
虽一乡村,差役轻重,亦有不同者。
然昔日第一等则槩充中等之役,虽贫富相辽,不能易也。
今量其物力,使等第输钱,逐等之中,又别为三等或五等,其为均平齐一,无以过此。
言者则以谓敛钱用等,则非法所能齐,所在各自为法,二三纷错,无所总统,此臣所未喻也。
昔之簿书,等第不均,不足凭用,故欲分命使者诸县,使加刊正,庶品量升降,皆得其平。
言者则以谓旧等不可信,今之品量,何以得其无失。
如此,则是天下之政,无可为者,此臣所未喻也。
提举司昨以诸县等第不实,故首立品量升降之法,方司农开封集议之时,盖不知已尝增减旧数。
然编敕三年一造簿书,所以升降等第。
今之品量增减,亦未为过;
又况方晓示人户,事有未便,皆与改正,则今之增减,亦未施行。
言者则以谓品量立等者,盖欲多敛雇钱,升补上等以足配钱之数。
至于祥符等县,以上等人户数多减充下等,乃独掩而不言,此臣所未喻也。
凡州县之役,无不可募人之理。
今投名衙前半天下,未尝不主管仓库、场务、纲运、官物,而承符、手力之类,旧法皆许雇人,行之久矣;
耆长、壮丁,以今所措置最为轻役,故但输差乡户,不复募人。
言者则以谓专副雇人,则失陷官物;
耆长雇人,则盗贼难止;
又以谓近边奸细之人应募,则焚烧仓库,或把守城门,此臣所未喻也。
役钱之输见钱与纳斛斗,皆取民便,为法如此,亦已周矣。
言者则以为纳见钱,则丝绵必贱;
以物代钱,则有退拣乞索之害,如此则当如何而可?
此臣所未喻也。
昔之徭役皆百姓所为,虽凶荒饥馑,未尝罢役;
今役钱必欲稍有羡馀,乃所以备凶年,为朝廷推恩蠲减之计,其馀又专以兴田利、增吏禄。
言者则以谓助钱非如赋税有倚阁减放之期,臣不知衙前、弓手、手力、承符之类,亦尝倚阁减放否?
此臣所未喻也。
朝廷诏令与司农奏请,未尝不戒天下官吏,以躬亲询访田里之人,务使人户今日输钱,轻于昔时应役,则为良法,固无毫发掊敛之意。
两浙一路,户二百四十馀万,率钱七十万缗而已;
畿内十六万,而率钱亦十六万缗。
两浙所输,盖半于畿内。
言者则以谓吏缘法意,广收大计。
然畿内募役之馀,亦无几矣。
两浙欲以羡馀徼幸,司农欲以出剩为功,此臣所未喻也。
贾蕃县令,固当奉行条诏。
差役之事有未便于民,法许其自陈,乃不肯受,使趋京师諠哗词诉,其意必有谓也。
诚令无所用心,亦可谓不职矣。
之不职不法,其状甚众,如团定保甲,昨差官体量,一县之中,所行皆不如当时之法;
又有笃疾贫民,应对无礼,既违法使之赎铜,又非理栲掠枷锢,其子四日而死;
至于借贷官钱,沽买村酒,残民犯法谁收尔者?
提点司见其有显过,因往治之。
而又库钱数少,酒课额亏,钩考其由,皆得其状,乃编敕所谓因事彰露;
或虽已去官,法所当劾者
言者则或以谓二府所选,必非不才;
或以谓虽有赃私,乞一切不问,此臣尤所未喻也。
大约御史之言,盖多此类。
之不恤民,不畏法,可谓明矣。
乃以谓赵子几务力行司农之政,不复顾陛下之法,与陛下之民。
司农之政,乃陛下之政;
司农子几,职当奉行而已。
使子几能力行陛下之政,岂不善哉!
乃欲舍而治子几,此尤可怪也。
至于差役之法,昨看详,奏请出榜施行,皆开封府司农被旨集议,此天下所知。
借使法有未善,而言者深论司农,未尝以一言及开封
又以谓司农自知所行,于理未安,若关与京尹,或致争执,有碍施行,所以公然不顾不报开封府
夫所行之法,乃京尹韩维等之所共议。
借使未尝共议,今所出榜,凡于民未便,听经所属官司。
开封府乃所属官司,可以受其辞诉,而不可以争执乎?
开封府于民事,何所不预?
民有所诉,斥而不受,此乃御史之所当言,而言未尝及也。
自非内怀邪诐之情,有所向背,则不当至此。
若此之类,皆有文可考,有迹可求;
而诞谩欺罔,曾不畏忌,况于是非晻昧难明之际哉!
陛下方有大有为之心,固将举直错诸枉,以示天下,而左右耳目之士,以利为害,以直为曲,以是为非,以有为无,臣恐有伤陛下之明,而害陛下之政也。
御史有言责者也,臣有官守者也。
御史之所论,臣之官守也;
御史以言责言,臣以官守言,此臣之区区所以事陛下之义,不敢不尽也。
愿陛下以臣所言,宣示中外,使有识之士,参考其是非。
今臣言有涉诬罔,则诛夷窜逐,臣所甘心;
陛下之法,亦不可贷,如言不妄,则陛下亦当察其情伪,而以大公至正之道处之,则天下之幸也。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五。又见《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上五,《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五之八。第七册第六一六○页
司马温公行状1086年闰2月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九二、《苏文忠公全集》卷一六、《皇朝文鉴》卷一三七、《名臣碑传琬琰集》卷五一、《容斋三笔》卷五、《文章正宗》续集卷四、《翰苑新书》前集卷六七、《秘笈新书》卷一二、《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五四、《性理群书句解》卷二二、《渊鉴类函》卷九七、雍正《山西通志》卷一八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曾祖政,赠太子太保
曾祖母薛氏,赠温国太夫人
祖炫,试秘书省校书郎,知耀州富平县事,赠太子太傅
祖母皇甫氏,赠温国太夫人
父池,尚书吏部郎中,充天章阁待制,赠太师追封温国公
母聂氏,赠温国太夫人
公讳光,字君实,其先河内人,晋安平献王孚之后。
王之裔孙征东大将军阳,始葬今陕州夏县涑水乡,子孙因家焉。
高祖、曾祖皆以五代衰乱不仕。
富平府君始举进士,没于县
皆以气节闻于乡里。
天章公以文学行义事真宗仁宗转运使御史知杂事三司副使,历知凤翔、河中、同、杭、虢、晋六州,以清直仁厚闻于天下,号称一时名臣。
公自儿童,凛然如成人。
七岁闻讲《左氏春秋》,大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义。
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
年十五,书无所不通。
文辞醇深,有西汉风。
天章公当任子,次及公,公推与二从兄,然后受补郊社斋郎,再奏,将作监主簿
年二十,举进士甲科
奉礼郎
天章公在杭,辞所迁官,求签书苏州判官事以便亲,许之。
未上,丁太夫人忧。
未除,丁天章公忧。
执丧累年,毁瘠如礼。
服除,签书武成军判官事,改大理评事,为国子直讲,迁本寺丞
故相庞籍名知人,始与天章公游,见公而奇之,及是为枢密副使,荐公召试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
中官允言死,诏以允言有军功,特给卤簿。
公言:「孔子不以名器假人,繁缨以朝,且犹不可,允言近习之臣,非有元勋大劳,而赠以三公之官,给以一品卤簿,其为繁缨,不亦大乎」?
故相夏竦卒,诏赐谥文正
公言:「谥之美者,极于文正何人,可以当此」!
书再上,改谥文庄
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
庞籍郓州,徙并州,皆辟公通判州事
公感知己,为尽力。
赵元昊始臣,河东贫甚,官苦贵籴,而民疲于远输。
麟州、窟野、河西多良田,皆故汉地,公私杂耕。
天圣中,始禁田河西者,虏乃得稍蚕食其地,俯窥麟州,为河东忧。
请公按视。
公为画五策:「宜因州中旧兵,益禁兵三千,厢兵五百,筑二堡河西,可使堡外三十里虏不敢田,则州西六十里无虏矣。
募民有能耕麟州闲田者,复其税役十五年,能耕窟野、河西者,长复之,耕者必众,官虽无所得,而籴自贱,可以渐纾河东之民」。
麟州,如公言。
兵官郭恩勇且狂,夜开城门,引千馀人渡河,载酒食,不为战备,遇敌死之。
议者归罪于,罢节度使青州
公守阙,三上书,乞独坐其事,不报。
初不以此望公,而公深以自咎。
既没,升堂拜其妻如母,抚其子如昆弟,时人两贤之。
太常博士祠部员外郎,直秘阁、判吏部南曹,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
交阯贡异兽,谓之麟。
公言:「真伪不可知。
使其真,非自然而至,不足为瑞,若伪,为远夷笑,愿厚赐其使而还其兽」。
因奏赋以讽。
度支员外郎,判句院。
修起居注,五辞而后受。
判礼部。
有司奏六月朔,日当食。
公言:「故事,食不满分,或京师不见皆贺。
臣以为日食四方见京师不见,天意人君为阴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独不知,其为灾当益甚,皆不当贺」。
诏从之。
后遂以为常。
起居舍人同知谏院
苏辙举直言策,入第四等,而考官以为不当收。
公言:「于同科四人中,言最切直,有爱君忧国之心,不可不收」。
宰相亦以为当黜,仁宗不许。
曰:「求直言,以直弃之,天下其谓朕何」!
公遂与谏官王陶同上疏:「愿为宗庙社稷自重,却罢燕饮,安养神气,后宫嫔御,进见有度,左右小臣,赐予有节,厚味腊毒,无益奉养者,皆不宜数御」。
上嘉纳之。
初,至和三年仁宗始不豫,国嗣未立,天下寒心而不敢言,惟谏官范镇首发其议,公时为并州通判,闻而继之,上疏言:「《礼》大宗无子,则小宗为之后。
为之后者,为之子也。
愿陛下择宗室贤者,使摄储贰,以待皇嗣之生,退居藩服
不然,则典宿卫,尹京邑,亦足以系天下之望」。
疏三上,其一留中,其二付中书
公又与书:「此大事,不言则已,言一出,岂可复反,愿公以死争之」。
于是言之益力。
及公为谏官,复上疏,且面言:「臣昔为并州通判,所上三章,愿陛下果断而力行之」。
仁宗简默不言,虽执政奏事,首肯而已。
闻公言,沈思久之,曰:「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
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
公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
上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
令公以所言付中书
公曰:「不可,愿陛下自以意喻宰相」。
是日,公复言江淮盐事,诣中书白之。
宰相韩琦问公,今日复何所言。
公默计此大事,不可不使知,思所以广上意者,即曰:「所言宗庙社稷大计也」。
喻意,不复言。
后十馀日,有旨令公御史里行陈洙同详定行户利害。
与公屏语曰:「日者大飨明堂,韩公摄太尉监祭
公从容谓,闻君与司马君实善,君实近建言立嗣事,恨不以所言送中书,欲发此议,无自发之,行户利害,非所以烦公也,欲公达此意耳」。
时嘉祐六年闰八月也。
至九月,公复上疏面言:「臣向者进说,陛下欣然无难,意谓即行矣,今寂无所闻,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子孙当千亿,何遽为此不祥之事,小人无远虑,特欲仓猝之际,援立其所厚善者耳。
唐自文宗以后,立嗣皆出于左右之意,至有称定策国老、门生天子者,此祸岂可胜言哉」!
上大感悟,曰:「送中书」。
公至中书,见等曰:「诸公不及今定议,异日夜半禁中出寸纸以某人为嗣,则天下莫敢违」。
等皆唯唯,曰:「敢不尽力」。
后月馀,诏英宗宗正寺,固辞不就职。
明年遂立为皇子
称疾不入。
公复上疏言:「凡人争丝毫之利,至相争夺,今皇子辞不赀之富,至三百馀日不受命,其贤于人远矣。
有识闻之,足以知陛下之圣,能为天下得人。
然臣闻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而行,使者受命不受辞,皇子不当辞避,使者不当徒反。
凡召皇子内臣皆乞责降,且以臣子大义责皇子,宜必入」。
英宗遂受命。
衮国公主下嫁李玮,以骄恣闻。
公上疏言:「太宗时姚坦为衮王翊善,有过必谏,左右教王诈疾。
踰月,太宗召王乳母,入问起居状。
母曰:『王无疾,以姚坦故,郁郁成疾耳』。
太宗怒曰:『王年少,不知为此,汝辈教之』。
杖乳母数十,召慰勉之。
齐国献穆大长公主太宗之子,真宗之妹,陛下之姑,而谦恭率礼,天下称其贤。
愿陛下教子以太宗为法,公主事夫以献穆为法」。
已而公主不安于李氏,诏出知卫州公主入居禁中,而母杨归其兄璋,散遣其家人。
公言:「陛下追念章懿太后,故使尚主,今乃母子离析,家事流落,陛下独无雨露之感,悽恻之心乎?
既责降,公主亦不得无罪」。
上感悟,诏公主降封沂国,待李氏恩礼不衰。
判检院权判国子监,除知制诰
力辞至八九,改授天章阁待制,兼侍讲,赐三品服,仍知谏院
上疏言:「经略安抚使便宜从事,出于兵兴权制,非永世法。
将相大臣典州者,多以贵倨自恃,凌忽转运使,使不得举职。
朝廷务省事,专行姑息之政。
至于胥史欢哗而逐御史中丞辇官悖慢而退宰相卫士凶逆而狱不穷奸,泽加于旧,军人詈三司使法官以为非犯阶级,于用法有疑。
其馀,一夫流言于道路,而为之变法推恩者多矣,皆陵迟之渐,不可以不正」。
充媛董氏薨,追赠婉仪,又赠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册礼,葬给卤簿。
公言:「董氏秩本微,病革之日,方拜充媛
古者妇人无谥,近制惟皇后有之。
卤簿本以赏军功,未尝施于妇人,惟唐平阳公主有举兵佐高祖定天下之功,乃得给,到韦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给鼓吹,非令典,不足法」。
时有司新定后宫封赠法,皇后与妃皆赠三代。
公言:「别嫌明微,妃不当与后同。
袁盎引却慎夫人坐,正为此耳。
天圣亲郊,太妃止赠二代,而况妃乎」!
嘉祐八年贡举。
仁宗崩,英宗以哀毁致疾,慈圣光献太后同听政。
公首上疏言:「章献明肃太后,保佑先帝进贤退奸,有大功于赵氏,特以亲用外戚小人,故负谤天下。
太后初摄大政,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纯如张知白,刚正如鲁宗道,质直如薛奎者,当信用之。
鄙猥如马季良、谗谄如罗崇勋者,当疏远之,则天下服」。
又上疏英宗,言:「汉宣帝昭帝后,终不追尊卫太子史皇孙
光武起布衣,得天下,自以为元帝后,亦不追尊钜鹿都尉南顿君,惟哀、安、桓、灵,皆自旁亲入继大统,追尊其父祖,天下非之,愿以为戒」。
时公所得仁宗遗赐珠、金,直百馀万,率同列三上章,言:「国有大忧,中外窘乏,不可专用乾兴故事,若遗赐不可辞,则宜许侍从以上进金钱,佐山陵费」。
不许。
公乃以所得珠为谏院公使钱,金以遗其舅氏,义不藏于家。
英宗疾既平,皇太后还政。
公上疏言:「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
其言切至,皆母子间人所难言者。
时有司立法,皇太后有所取用,有司奏覆,得御宝乃供。
公极论以为不可,当直下合同司移所属立供,如上所取,已乃具数奏太后,以防矫伪。
曹佾使相两府皆迁。
公言:「无功而得使相,陛下以慰母心耳。
两府皆迁,无名,若以还政为功,则宿卫将帅内侍小臣,必有觊望」。
已而都知任守忠等皆迁。
公复争之,因论:「守忠大奸,陛下为皇子,非守忠意,沮坏大策,离间百端,赖先帝不听。
及陛下嗣位,反覆革面,交搆两宫,国之大贼,人之巨蠹,乞斩于都市以谢天下」。
诏以守忠节度副使蕲州安置,天下快之。
时有诏陕西刺民兵号义勇,公上疏极论其害,云:「康定庆历间陕西民为乡弓手,已而刺为保捷指挥,民被其毒,兵终不可用,遇敌先北,正兵随之,每致崩溃。
县官知其坐食无用,汰遣归农,而惰游之人,不能复反南亩,彊者为盗,弱者转死,父老至今流涕也。
今义勇何以异此」!
章六上,不从。
乞罢谏官,不许。
王广渊除直集贤院
公言:「广渊奸邪不可近。
汉景帝太子,召上左右饮,卫绾独称疾不行,及即位,待有加。
周世宗澶渊张美三司吏,掌州之钱谷,世宗私有求假悉力应之,及即位,薄其为人,不用。
广渊仁宗之世,私自结于陛下,岂忠臣哉!
愿黜之以厉天下」。
执政建言濮安懿王德盛位隆,宜有尊礼,诏太常礼院两制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相顾不敢先,公独奋笔立议曰:「为之后者为之子,不敢复顾其私亲,今日所以崇奉濮安懿王,典礼宜一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高官大爵,极其尊荣」。
议成,即敕吏,以公手藁为案,至今存焉。
中外讻讻,御史吕诲傅尧俞范纯仁吕大防赵鼎赵瞻等皆争之,相继降黜。
公上疏乞留之,不可。
则乞与之皆贬。
初,西戎遣使致祭,而延州指使高宜押伴,傲其使者,侮其国主
使者诉于朝,公与吕诲乞加宜罪,不从。
明年西戎犯边,杀略吏士。
赵滋雄州,专以猛悍治边,公亦论其不可。
至是契丹之民,有捕鱼界河,伐白沟之南者。
朝廷以知雄州李中祐为不材,选将代之。
公言:「国家当戎狄附顺时,好与之计较末节,及其桀骜,又从而姑息之。
近者西戎之祸,生于高宜,北狄之隙,起于赵滋
朝廷方贤此二人,故边臣皆以生事为能。
今若选将代中祐,则来者必以为法,而以中祐为戒,渐不可长,宜敕边吏,疆埸细故,徐以文檄往反,若轻以矢刃相加者,坐之」。
京师大水,公上疏论三事,皆尽言无所隐讳。
龙图阁直学士判流内铨,改右谏议大夫,知治平四年贡举。
神宗即位,首擢公为翰林学士,公力辞,不许。
上面谕公:「古之君子,或学而不文,或文而不学,惟董仲舒扬雄兼之,卿有文学,何辞为」?
公曰:「臣不能为四六」。
上曰:「如两汉制诏可也」。
公曰:「本朝故事不可」。
上曰:「卿能举进士,取高等,而云不能四六,何也」?
公趋出,上遣内臣閤门,强公受告,拜而不受。
趣公入谢,曰:「上坐以待公」。
公入,至廷中。
以告置公怀中,不得已乃受。
遂为御史中丞
初,中丞王陶宰相不押常朝班为不臣,宰相不从,争之力,遂罢。
公既继之,言:「宰相押班,细故也,言之过。
爱礼存羊,则不可已。
自顷宰相权重,今陶复以言宰相罢,则中丞不可复为,臣愿宰相押班,然后就职」。
上曰:「可」。
既出知陈州,谢章诋宰相不已。
执政议再贬,公言:「诚可罪,然陛下欲广言路,屈己受,而宰相独不能容乎」?
乃已。
公上疏论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
治国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
其说甚备。
且曰:「臣昔为谏官,即以此六言献仁宗,其后以献英宗,今以献陛下,平生力学所得,尽在是矣」。
公在英宗时,与吕诲同论祖宗之制:「句当御药院常用供奉官以下,至内殿崇班,则出。
近岁居此位者,皆暗理官资,食其廪给,非祖宗本意。
又故事,年未五十,不得为内侍省押班,今除张茂则,止四十八,不可」。
至是,又言之。
因论高居简奸邪,乞加远窜。
章五上,上为尽罢寄资内臣居简亦补外。
未几,复留陈承礼、刘有方二人,公复争之。
又言:「近者王中正陕西,知泾州刘涣等谄事中正,而鄜延钤辖舜臣,违失其意。
已而等进擢,舜臣降黜,权归中正,谤归陛下。
是去一居简得一居简」。
上手诏问公所从知。
公曰:「臣得之宾客,非一人言,事之有无,惟陛下知之。
若无,臣不敢避妄言之罪。
万一有之,不可不察」。
诏用宫邸直省官郭昭选等四人为閤门祗候
公言:「国初草创,天步尚艰,故即位之始,必以左右旧人为腹心耳目,谓之随龙,非平日法也。
閤门祗候在文臣为馆职,岂可使厮役为之」。
英宗山陵,公为仪仗使,赐金五十两,银合三百两。
三上章辞,从之。
边吏上言:「西戎部将嵬名山,欲以横山之众,取谅祚以降」。
诏边臣招纳其众。
公上疏极论,以为:「名山之众,未必能制谅祚,幸而胜之,灭一谅祚生一谅祚,何利之有?
若其不胜,必引众归我,不知何以待之?
臣恐朝廷不独失信于谅祚,又将失信于名山矣。
若名山馀众尚多,还北不可,入南不受,穷无所归,必将突据边城以救其命,陛下独不见侯景之事乎」?
上不听,遣将种谔发兵迎之,取绥州,费六十万万。
西方用兵,盖自是始矣。
翰林侍读学士
登州有不成婚妇,谋杀其夫伤而不死者。
吏疑问即承,知州事许遵谳之。
有司当妇绞而诏贷之。
上议,准律,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妇当减三等,不当绞。
诏公与王安石议之,安石议。
公言:「谋杀犹故杀也,皆一事,不可分为二。
若谋为所因与杀为二,则故与杀亦可为二耶」?
宰相文彦博以下,皆附公议,然卒用安石言,至今天下非之。
权知审官院。
百官上尊号,公当答诏。
上疏言:「先帝亲郊不受尊号,天下莫不称颂,末年有建言者,国家与契丹有往来书信,彼有尊号而我独无,以为深耻,于是群臣复以非时上尊号。
汉文帝时单于自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不闻文帝复为大名以加之也。
愿陛下追用先帝本意,不受此名」。
上大悦,手诏答公:「非卿朕不闻此言,善为答词,使中外晓然,知朕至诚,非欺众邀名者」。
遂终身不复受尊号。
执政河朔灾伤,国用不足,乞今岁亲郊,两府不赐金帛,送学士院取旨。
公言:「两府所赐,以匹两计止二万,未足以救灾,宜自文臣两省武臣宗室刺史以上皆减半」。
公与学士王圭王安石同对。
公言:「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两府辞赐」。
安石曰:「常衮辞赐馔,时议以为自知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今之急务也」。
公曰:「辞禄,犹贤于持禄固位者。
国用不足,真急务,安石言非是」。
安石曰:「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
公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以尽民财,民穷为盗,非国之福」。
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上用足」。
公曰:「天下安有此理!
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
譬如雨泽,夏涝则秋旱。
不加赋而上用足,不过设法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
此乃洪羊欺汉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武帝不明耳。
至其末年,盗贼蜂起,几至于乱。
武帝不悔祸,昭帝不变法,则汉几亡」。
争议不已。
王圭进曰:「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司马光言是也。
然所费无几,恐伤国体,王安石言亦是。
惟明主裁择」。
上曰:「朕意与同。
然姑以不允答之」。
安石当制,遂引常衮事责两府两府亦不复辞。
史馆修撰
上问公可为谏官者,公荐吕诲天章阁待制知谏院
诏公与张茂则同相视二股河及土堤利害。
公用都水监丞宋昌言策,乞于二股之西置土堤,约水东流,若东流日深,北流自浅,新刍渐备,乃塞其北,放出御河、胡卢河下流,以纾,冀、深、瀛以西之患。
时议者多不同,公于上前,反覆论难,甚苦,卒从之。
后皆如公言,赐诏奖谕。
王安石始为政,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建为青苗、助役、水利、均输之政,置提举官四十馀员,行其法于天下,谓之新法。
公上疏,逆陈其利害,曰:「后当如是」。
行之十馀年,无一不如公言者。
天下传诵,以公为真宰相,虽田父野老,皆号公司马相公,而妇人孺子,知其为君实也。
迩英进读,至萧何曹参事
公曰:「参不变法,得守成之道
孝惠高后时,天下晏然,衣食滋殖」。
上曰:「汉守萧何之法,不变可乎」?
公曰:「何独汉也,使三代之君,常守、文、武之法,虽至今存可也。
武王克商,曰:『乃反商政,政由旧』。
然则虽周亦用商政也。
《书》曰:『无作聪明,乱旧章』。
汉武帝张汤言,取高帝法纷更之,盗贼半天下。
元帝宣帝之政,而汉始衰。
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变也」。
后数日,吕惠卿进讲。
因言:「先王之法,有一年而变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
五年一变者,巡狩考制度是也。
有三十年一变者,『刑法世轻世重』是也。
有百年不变者,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也。
前日言非是,其意以讽朝廷,且讥臣为条例司官耳」。
上问公:「惠卿言何如」?
公曰:「布法象魏。
布,旧法也,名为变
四孟月朔属民读法,为时变月变耶?
诸侯有变礼易乐者,王巡狩则诛之,王不自变也。
刑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平国用中典,是为世轻世重,非变也。
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
大坏而更造,非得良匠美材不成。
今二者皆无有,臣恐风雨之不庇也。
公卿侍从皆在此,愿陛下问之。
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两府侵其事,今为制置三司条例司也?
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
苟用例而已,则胥史足矣。
今为看详中书条例司也」?
惠卿不能对。
则诋公曰:「侍从不言,言而不从不去」?
公作而答曰:「是臣之罪也」。
上曰:「相与论是非耳,何至是」!
讲毕,赐坐户外。
将出,上命徙坐户内,左右皆避去。
上曰:「朝廷每更一事,举朝讻讻,也」?
王圭曰:「臣疏贱在阙门之外,朝廷之事不能尽知,借使之道路,又不知其虚实也」。
上曰:「闻则言之」。
公曰:「青苗出息,平民为之,尚能以蚕食下户,至饥寒流离,况县官法度之威乎」?
惠卿曰:「青苗法,愿取则与之,不愿不强也」。
公曰:「愚民知取债之利,不知还债之害,非独县官不强,富民亦不强也。
臣闻作法于凉,其弊犹贪,作法于贪,弊将若之何!
太宗河东,立和籴法,时米㪷十馀钱,草束八钱,民乐与官为市。
其后物贵而和籴不解,遂为河东世世患,臣恐异日之青苗,犹河东之和籴也」。
上曰:「陕西行之久矣,民不以为病」。
公曰:「臣陕西人也,见其病不见其利。
朝廷初不许也,而有司尚能以病民,况立法许之乎」?
上曰:「坐仓籴米何如」?
坐者皆起曰:「不便。
上已罢之,幸甚」。
上曰:「未罢也」。
公曰:「京师有七年之储,而钱常乏,若坐仓钱益乏,米益陈,柰何」?
惠卿曰:「坐仓得米百万斛,则省东南百万之漕,以其钱供京师,何患无钱」?
公曰:「东南钱荒而米狼戾,今不籴米而漕钱,弃其有馀,取其所无,农末皆病矣」。
侍讲吴申起曰:「言至论也」。
公曰:「此皆细事,不足烦人主,但当择人而任之。
有功则赏,有罪则罚,此则陛下职也」。
上曰:「然。
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
公趋出。
上曰:「卿得无以惠卿之言不乐乎」?
公曰:「不敢」。
韩琦上疏论青苗之害,上感悟,欲罢其法。
安石称疾求去。
会拜公枢密副使,公上章力辞,至六七。
曰:「上诚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遣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虽不用臣,臣受赐多矣。
不然,终不敢受命」。
上遣人谓公:「枢密,兵事也。
官各有职,不当以他事为词」。
公言:「臣未受命,则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
安石起视事,青苗法卒不罢,公亦卒不受命。
则以书喻安石,三往反,开喻苦至,犹幸安石之听而改也。
且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彼忠信之士,于公当路时,虽龃龉可憎,后必徐得其力,谄谀之人,于今诚有顺适之快,一旦失势,必有卖公以自售者」。
意谓吕惠卿
宾客,辄指言之曰:「覆王氏者,必惠卿也。
小人本以利合,势倾利移,何所不至」。
其后六年,而惠卿安石,上书告其罪,茍可以覆王氏者,靡不为也。
由是天下服公先知。
公求补外,上犹欲用公,公不可。
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
朝辞进对,犹乞免本路青苗、助役。
宣抚使下令,分义勇四番,欲以更戍边,选诸军骁勇,募闾里恶少为奇兵,调民为乾粮麨饭,虽内郡不被边,皆修城池楼橹如边郡,且遣兵就粮长安、河中、同,三辅骚然。
公上疏,极言:「方凶岁,公私困弊,不可举事,而永兴一路城池楼橹皆不急,乾粮麨饭昔尝造,后无用腐弃之,宣抚司令,臣皆未敢从。
若乏,军兴,臣坐之」。
于是一路独得免。
顷之,诏移知许州,不赴,遂乞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以归。
自是绝口不论事。
以祀明堂,加上柱国
至熙宁七年,上以天下旱、蝗,诏求直言。
公读诏泣下,欲默不忍,乃复陈六事
一青苗,二免役,三市易,四边事,五保甲,六水利,此尤病民者,宜先罢。
又以书责宰相吴充:「天子仁圣如此,而公不言,也」?
元丰五年,公忽得语涩疾,自疑当中风,乃豫作遗表,大略如六事加详尽,感慨亲书,缄封置卧内,且死,当以授所善范纯仁范祖禹使上之。
凡居洛十五年,再任留司御史台,四任提举崇福宫
官制行,改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
神宗崩,公赴阙临,卫士见公入,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
民遮道呼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
所在数千人聚观之。
公惧,会放辞谢,遂径归洛。
太皇太后闻之,诘问主者,遣使劳公,问所当先者。
公言:「近岁士大夫以言为讳,闾阎愁苦于下,而上不知,明主忧勤于上,而下无所诉,此罪在群臣,而愚民无知,归怨先帝,宜下诏首开言路」。
从之。
下诏榜朝堂,而当时有不欲者,于诏语中设六事以禁切言者曰:「若阴有所怀,犯非其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观望朝廷之意以侥倖希进,下以眩惑流俗之情以干取虚誉,若此者,必罚无赦」。
太皇太后封诏草以问公
公曰:「此非求谏,乃拒谏也。
人臣惟不言,言则入六事矣」。
太府少卿宋彭年水部员外郎王谔应诏言事,有欲借此二人以惩天下者,皆以非职而言,赎铜三十斤。
公具论其情,且请改赐诏书,行之天下。
从之。
于是四方吏民,言新法不便者数千人。
公方草具所当行者,而太皇太后已有旨,散遣修京城役夫,罢减皇城内觇者,止御前工作,出近侍之无状者三十馀人,戒敕中外无敢苛刻暴敛,废导洛司物货场,及民所养户马宽保马限,皆从中出,大臣不与。
公上疏谢:「当今急务,陛下略已行之矣,小臣稽慢,罪当万死」。
诏除公知陈州,且过关入见,使者劳问,相望于道。
至则拜门下侍郎,公力辞,不许。
数赐手诏:「先帝新弃天下,天子冲幼,此何时,而君辞位耶」?
公不敢复望,以覃恩迁通议大夫
初,神宗皇帝以英伟绝人之资,励精求治,凛凛乎汉宣帝唐太宗之上矣。
宰相王安石用心过当,急于功利,小人得乘间而入,吕惠卿之流以此得志,后者慕之,争先相高,而天下病矣。
先帝明圣,独觉其非,出安石金陵,天下欣然,意法必变,虽安石亦自悔恨。
其去而复用也,欲稍自改,而惠卿之流,恐法变身危,持之不肯改。
然先帝终疑之,遂退安石八年不复召,而惠卿亦再逐不用。
元丰之末,天下多故,及二圣嗣位,民日夜引领以观新政,而进说者以为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欲稍损其甚者,毛举数事以塞人言。
公慨然争之曰:「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
安石惠卿等所建,为天下害,非先帝本意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犹恐不及。
汉文帝除肉刑,斩右趾者弃市,笞五百者多死。
景帝元年即改之。
武帝作盐铁、榷酤、均输等法。
昭帝罢之。
唐代宗宦官,公求赂遗,置客省拘滞四方之人。
德宗立未三月,罢之。
德宗晚年为宫市,五坊小儿暴横,盐铁使月进羡馀
顺宗即位,罢之。
当时悦服,后世称颂,未有或非之者也,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
众议乃定。
公以为:「治乱之机,在于用人,邪正一分,则消长之势自定。
每论事,必以人物为先,凡所进退,皆天下所谓当然者,然后朝廷清明,人主始得闻天下利害之实」。
遂罢保甲团教,依义勇法,岁一阅。
保马不复买,见在者还监牧给诸军。
废市易法,所储物皆鬻之,不取息,而民所欠钱皆除其息。
京东铸铁钱,河北江西福建、湖南盐及福建茶法,皆复其旧。
独川、陕,以边用,未即罢,遣使相视,去其甚者。
户部左右曹钱谷,皆领之尚书
凡昔之三司使事,有散隶五曹及寺监者,皆归户部,使尚书周知其数,量入以为出。
于是天下释然,曰:「此先帝本意也,非吾君之子,不能行吾君之意」。
时独免役、青苗、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也。
山陵毕,迁公正议大夫
公自以不与顾命,不敢当,诏不许。
元祐元年正月,公始得疾。
诏公与尚书左丞吕公著朝会,与执政异班再拜而已,免舞蹈。
公疾益甚,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
乃力疾上疏论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罢之,率用熙宁以前法。
有未便,州县监司节级以闻,为一路一州一县法。
诏即日行之。
又论西戎大略,以和戎为便,用兵为非。
时异议者甚众,公持之益坚。
其后太师文彦博议与公合,众不能夺。
又论将官之害,诏诸将兵皆隶州县,军政委守令通决之。
又乞废提举常平司,以其事归之转运使提点刑狱
公谓监司多新进少年,务为刻急,天下病之,乞自太中大夫待制以上,于郡守中举转运使提点刑狱,于通判中举转运判官
又以文学、德行、吏事、武略等为十科,以求天下遗才。
命文臣升朝以上,岁举经明行修一人,以为进士高选。
皆从之。
左仆射
疾稍间,将起视事,诏免朝觐,许以肩舆,三日一入都堂或门下尚书省
公不敢当,曰:「不见君,不可以视事」。
诏公肩舆到内东门子康扶入对小殿,且曰毋拜。
公惶恐入对延和殿,再拜。
遂罢青苗钱,专行常平粜籴法,以岁上中下熟为三等,谷贱及下等则增价籴,贵及上等则灭价粜,惟中等则否,及下等而不籴,及上等而不粜皆坐之。
时二圣恭俭慈孝,视民如伤,虚己以听公。
公知无不为,以身任天下之责。
数月复病,以九月丙辰朔,薨于西府,享年六十八。
太皇太后闻之恸,上亦感涕不已。
时方躬祀明堂,礼成不贺,二圣皆临其丧,哭之哀甚,辍视朝三日。
太师温国公,襚以一品礼服,赙银三千两,绢四千匹,赐龙脑水银以敛。
户部侍郎赵瞻入内,内侍省押班宗道护其丧,归葬夏县,官其亲族十人。
公忠信孝友,恭俭正直,出于天性。
自少及老,语未尝妄,其好学如饥渴之嗜饮食,于财利纷华,如恶恶臭,诚心自然,天下信之。
退居于洛,往来陕郊,陕洛间皆化其德,师其学,法其俭。
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之乎」!
博学无所不通,音乐、律历、天文、书数,皆极其妙。
晚节尤好礼,为冠婚丧祭法,适古今之宜。
不喜释、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
不事生产,买第洛中,仅庇风雨。
有田三顷,丧其夫人,质田以葬。
恶衣菲食,以终其身。
自以为遭遇圣明,言听计从,欲以身徇天下,躬亲庶务,不舍昼夜。
宾客见其体羸,曰:「诸葛孔明二十罚以上皆亲之,以此致疾,公不可以不戒」。
曰:「死生命也」。
为之益力。
病革,谆谆不复自觉,如梦中语,然皆朝廷天下事也。
既没,其家得遗奏八纸,上之,皆手札论当世要务。
京师民画其像,刻印鬻之,家置一本,饮食必祝焉。
四方皆遣人购之京师,时画工有致富者。
有《文集》八十卷,《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考异》三十卷,《历年图》七卷,《通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翰林词草》三卷,《注古文孝经》一卷,《易说》三卷,《注系辞》二卷,《注老子道德论》二卷,《集注太元经》八卷,《大学中庸义》一卷,《集注扬子》十三卷,《文中子传》一卷,《河外咨目》三卷,《书仪》八卷,《家范》四卷,《续诗话》一卷,《游山行记》十二卷,《医问》七篇。
其文如金玉谷帛药石也,必有适于用,无益之文,未尝一语及之。
初,公患历代史繁重,学者不能综,况于人主,遂约战国秦二世,如左氏体,为《通志》八卷以进。
英宗悦之,命公续其书,置局秘阁,以其素所贤者刘攽刘恕范祖禹为属官。
凡十九年而成,起周威烈王,讫五代,上下一千三百六十二载。
其是非疑似之间,皆有辩论,一事而数说者,必考合异同而归之,作《考异》以志之。
神宗尤重其书,以为贤于荀悦,亲为制叙,赐名《资治通鉴》,诏迩英读其书,赐颍邸旧书二千四百二卷。
书成,拜资政殿学士,赐金帛甚厚。
娶张氏,礼部尚书存之女,封清河郡君,先公卒,追封温国夫人
子三人,童、唐皆早亡,康今为秘书省校书郎
孙二人,、桓皆承务郎
历事四朝,皆为人主所敬。
神宗知公最深,公思有以报之,常摘孟子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谓吾君不能谓之贼」。
故虽议论违忤,而神宗识其意,待之愈厚。
及拜资政殿学士,盖有意复用公也。
夫复用公者,岂徒然哉,将必行其所言。
公亦识其意,故为政之日,自信而不疑
呜呼,若先帝可谓知人矣,其知之也深;
可谓不负所知矣,其报之也大。
轼从公游二十年,知公平生为详,故录其大者为行状。
其馀,非天下所以治乱安危者,皆不载,谨状。
乞下京东路除二税外权倚阁逋欠奏熙宁二年七月五日 宋 · 钱顗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三
陈汝羲京东转运使日,以羡馀贡奉为名。
官吏希望风旨,尚行暴歛。
去年劝诱粮斛入官,以备河北流民,而多不支散。
齐州科配义仓,取数太多。
曹、济州诸县,又令耆长代纳,民何以堪?
乞下京东路除二税外,权倚阁诸逋欠,以俟丰年。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二之二一(第七册第五九五九页)。又见同书食货五三之二○(第六册第五七二九页)。
发运司以粜籴米代诸路上供状元祐元年三月八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三、《栾城集》卷三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窃见近岁有司分掌利柄,更相侵渔,以自为功。
究其本末,其实皆朝廷财用。
而以此取彼,此虽有得,彼必有失。
其终均出于民,是以民日益病,无所告诉。
顷者发运司以钱一百万贯为粜籴之本,每岁于淮南侧近趁贱籴米。
而诸路转运司上供米至发运司者岁分三限,第一限自十二月至二月,第二限自三月至五月,第三限自六月八月
违限不至,则发运司以所籴米代之,而取直于转运司,几倍本路实价。
转运司米虽至,而出限一日,辄不得充数。
江湖诸路自来皆系出米地分,而难得见钱。
旧日官岁籴米,钱散于民,故农不大伤,无钱荒之弊。
发运司以所籴米代供,而责钱于诸路。
诸路米无所售,而敛钱以偿发运司,则钱日益荒,而农民最病,此东南之大患也。
访闻发运司所收厚利,别无所用,不过以为羡馀进奉,以固结恩宠。
方今陛下恭俭节用,食租衣税,专以利民,何取于此?
臣乞指挥发运司,今后诸道转运司出限不到米,依旧以发运司所籴米代发上京,而不得于诸道责取米价。
候诸道般到米,依数拨还。
据违限欠数,取勘转运司官吏。
要使上供不阙而无所取利,诸道得以及时收籴,钱有所泄,而农不甚病。
此利甚广,如朝廷以臣言为可用,伏乞下户部立法施行。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资政殿学士范公墓志铭绍圣元年七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五五、《范太史集》卷四四、《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二九
绍圣元年四月,诏以资政殿学士太中大夫、知河阳范公知河南府留守西都
既拜命,闰月壬申,以疾薨于河阳府居之正寝,年六十有五。
讣闻,上辍视朝一日,赙恤有加,以右银青光禄大夫告公第。
其年七月己酉,葬河南偃师县洛南乡土中村天池原。
范氏之先,本家长安,唐末避乱徙,为成都华阳人
公讳百禄,字子功
曾祖讳璲,赠太保
祖讳度。
太师
考讳锴,以卫尉寺丞致仕,赠太尉
曾祖妣张氏,祖妣李氏、庞氏,妣郭氏,追封嘉、唐、昌国太夫人
太尉五子,先公中大夫为长,公其季也。
少颖悟秀拔,力学不舍昼夜。
季父忠文公文章为一世所宗,太尉携公入京师忠文奇之,曰:「廊庙器也」!
年十六,游太学诸生少之,已而文词声名在千百人上,众乃惊服。
进士中第,释褐为应天府楚丘主簿
涡河役民夫数千人,公拊循爱养,不一月工毕。
县人德之,相与为佛事三日为公谢。
以荐者为怀州武德令。
丁太尉忧,服除,调绵州龙安,迁秘书省著作佐郎
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
治平中京师大水,制策降问,时执政方议尊濮安懿王,公对以:「《五行传》:简宗庙,废祭祀,则水不润下。
汉孝哀共王,而河南、颍川大水;
孝安尊德皇,而京师及郡国二十九大水;
孝桓尊崇皇,而六郡地裂,水涌井溢。
又曰:「大宗隆也,小宗杀也;
天地宗庙之祀重也,门内之私轻也。
宜杀而隆之,宜轻而重之,则不得于先王之礼;
不得于先王之礼,则不得于人心;
不得于人心,则不合于天意。
此变异之所从来也」。
又陈十二事以劝上德。
考官第策入三等,英宗亲览嘉叹,欲不次用之,为执政所恶,迁一官,以秘书丞彭州濛阳县
国朝制策,三等惟吴育苏轼及公,凡三人焉。
昌国忧,终丧,知开封府咸平县
御史中丞邓绾举公御史,召对,固辞,神宗从之,擢提点江南东路刑狱。
发运司应诏于江、池等州市木修金明池桥梁,郡县以户等科之,民以为患。
公奏曰:「陛下勤俭之德出于天纵,今有司乃以方土所无有而求市于民,恐官吏督责,或有不堪其求者矣」。
诏即罢之。
利州路
阆州两税外有新税,自唐僖宗优山南,免其税,移之阆中,由是山南轻而阆重。
公请免新税归山南。
利守用武臣,有周永懿者以赃虐败,公又言:「至道前文臣知利州,其后以右职兼监益、利兵,辖文、龙边界,令领郡政,名实两失。
乞选文臣知州,而武臣监路分兵,则名分正,事任一,皆如所请。
泸夷犯淯井,官军覆败,选部使者经画其事,徙公梓州路,加直集贤院
既而检正官熊本察访,专节制,使者听于军所。
罗个墓夷数千人穷蹙请命,禅将贾昌言贪功,欲屠之。
公谕以杀降之祸,未听,亟见,谓之曰:「活千人者子孙必封,彼以穷归我,而君将歼之乎」?
矍然,遣属官程之元持檄畀昌言,受其降。
召还,同知谏院
岁荒民流,公三上奏乞以清閒之燕召政府大臣,诘其所因,使各书以对所以劳徕安辑之策。
又言:「民方困苦,而定令未已,有手实告匿之法,有保甲给请之制。
臣谓治务有先后,理势有缓急。
今不先安民,而亟欲行法,前日之令固有未便,设复为此而至于扰,则周之馀黎,不殆乎靡有孑遗也哉?
乞以臣前后奏疏谕大臣,使讲求今日之急务,收还法令之未便者,以救将死之民」。
公在言路,不为讦激,明庭小事,有所不言,所言多天下大计。
上亦以是知之。
时郡县常平或不知发,或增价与民争籴,或自为闭籴之令。
河南开封诸邑不恤荒凶,而督累年逋负;
决河淤田,而平原沃壤反有浸灌之害,公悉以闻。
又论手实法曰:「造簿手实,告匿有赏,为是法者,欲民之均,推而行之,恐必不如法意,而至于骚动,比生民治乱之所系也。
》虽有手实之文,而未尝行,盖谓使人自占,理必不尽;
而明许告言,则家家有告讦,人人为仇怨,礼义廉耻,其可得乎?
设若役钱由此暂均,而使四维乖失,所损孰大」?
其后手实竟罢。
常平法行,郡县吏有诖误,辄以罪去。
公奏曰:「立法之始,既要之以谨严;
成物之终,宜济之以宽易。
请薄其罪,使得自新。
五路兵置三十七将,选拔或非其人,事任过重,且许辟召布衣为参谋
公上疏曰:「今大将未命,而已除将佐
有以勋荫恩泽用;
有以瘝败收;
有未尝历边任、经战阵;
有以故群盗得官,而才无闻;
有碌碌无他能,适以幸会;
有微功而迁官。
愿详覈其素若功,与夫举者当否之实,校其所长,参而伍之。
又列其甚无状者十有四人姓名以上,且曰:「付之新格,责以训练,给铜符以备差法,赐铠甲以宠军容,所在长吏不得而预。
然匪人十数,粗暴之才。
虽一夫之勇,但可为人指踪,而未可莅众也,况又委之辟使臣,许以察官吏?
小人处此,民有乖忤,识虑无取,纪律不明,五千之兵,何所不至?
乞依畿县旧制,将佐专部分教阅,馀即付之州县,而罢参谋
上善其言,皆见施行。
选人郑侠上书言事,语狂悖,付谏官、御史杂治。
公请对,奏曰:「连逮者众,或可宽宥。
愿谕治狱之臣,戒其延蔓」。
帝览奏,色厉曰:「詈朕」!
公对:「狂生,安足为陛下轻重?
以天地之造,诚能容贷,适足以增重圣德」。
帝改容嘉纳,诏趣具狱。
执政有忌公者,绌谏官班以沮之。
公奏曰:「国朝两省官不必正员,行其事则立其班,所以明分职、厉官守。
修起居注直舍人院则缀两省知谏院则绌而不与」。
诏如旧,执政愈不悦。
会公与御史治赵居狱,妖人李士宁尝以仁宗御制诗赠居母,有后族意,及许与刀,饰以龙。
方讯鞫,而宰相素与士宁厚善,御史徐禧言公锻鍊士宁罪。
公奏:「士宁荧惑愚妇狂童,以致不轨,当诛无赦。
纵出有罪,以媚大臣,不可以任风宪」。
朝廷以御史和杂、枢密承旨辨曲直,主者直,公坐落职、夺一官,监宿州酒税。
久之,上察其非罪,就除提点淮南东路刑狱,徙知唐州
官制行,为司门郎中,迁吏部
元丰七年,除起居郎
明年,召试,迁中书舍人
司马温公议复差役法,公谓温公曰:「熙宁初,某为咸平县,役法之行,罢开封牙前数百人,而民甚悦。
其后有司求羡馀,务刻剥,为法之害。
今第减出泉之数,以宽民力可也」。
温公不从。
及议郡县吏因差役受赇,从重法,加等配流,公押刑房,固执不可,且谓:「乡民被徭役,今日执事而受赇,明日罢役,复以财遗人。
既以重法惩之,将见当黥衣赭充塞道路矣」。
温公曰:「微公言,几为民害」。
遂已之,是年冬,使辽,接伴萧祐曰:「南朝皇帝何以乐」?
公曰:「崇高富贵,复何言哉」?
又曰:「打围飞放否」?
公曰:「无有也。
上日出视朝,近臣奏事,百官各以其职进。
已而御便殿,召儒臣讲读经史。
燕息则览中外章疏,以修政事。
此所以为乐也」。
叹服。
次会同馆说仪制,公为右番,国信使引左番,而不问皇帝圣躬。
公曰:「仪未尽也,何独问太皇太后而不及皇帝?
必正之乃可」。
馆伴梁援曰:「此万世法,不可改」。
公曰:「是岂可为法者耶」?
反覆诘问,敌屈而从之,遂两宣问。
使还,权刑部侍郎
有以强盗及故杀、斗杀情可矜者谳于朝,法官援例贷免,而温公谓宜论死。
公请间言之,温公曰:「强盗可悯也,杀人不死则法废矣」。
公以书辨之曰:「谓之杀人则可,制刑而谓之不疑、原情而谓之无可悯,则不可。
今予之死,则二杀之科自是无可疑与可悯者矣。
天下之狱岁以万计,如是而杀之,则死者不亦多乎」?
温公复书曰:「斗而救死,尚可贷也。
因田稼而杀人,牵牛蹊田,夺之牛且不可,况杀人乎?
介甫鹌鹑狱也」。
公又曰:「昔楚子灭陈而县之,申叔时恶其灭人之国而欲复之也,故有蹊田之譬,设有此讼,不过还之牛而息讼矣。
今也,初无杀之之心,非若利于得牛而有之也,遂寘之死,与还之牛岂不异乎?
恐遂为例,则差之毫釐,后将噬脐,其可得耶」?
温公不能夺,卒从之。
朝廷以公议狱持平,真拜刑部侍郎
先是,元丰八年冬,诏天下奏狱不当谳者案其罪。
有司重请谳,断刑峻密,至有枉情以合法者。
公奏曰:「熙宁之令,非疑虑与可悯而辄奏者免駮勘。
至元丰删去之。
去年诏书不得用例贷配,有不当即奏劾,自是官吏畏罪,不惮论杀」。
因以元丰六年元祐二年冬十月终死者、贷者之数以闻。
明年奏狱,门下省多駮正,当贷者皆欲杀。
公屡以告,不可;
退又与执政书论之,执政不从。
大理官亦以书勉公从执政意,公复书责之。
执政怒,言于上,有诏例在有司者收还中书,置检例官二人,使议去取,阅刑部大理所奏疑虑若可悯、情法轻重之状有异同,各以上。
公自以不得其官。
三奏乞外任,不许,上疏极论其事。
疏奏,悉如公请,既宥诸囚,而例复归刑部
自是中外奏谳无所避,如执政前所欲杀者皆得拟例从贷免。
逮今八年,其所活不可胜计矣。
吏部侍郎
右选官冗累,岁乃得调,既赴官,而宗室许占射,成资即罢去为筦库者,患之。
公奏请宗室员外置,不独恩厚公族,且使在官无非次替移之怨。
时患员多无以注,公检索诸路久阙员而州不以报者百馀所,亟补之,人情悦服。
外选所以便远官,久而有侥倖,公请用集注法,人皆以为宜。
领详定省寺敕令。
公患吏胥猥冗,议加澄汰,以白宰相
宰相遽欲废其半,公不可,曰:「失职者众,法必不行,莫若以渐销之。
自今犯法及死亡皆勿补,不数岁,所减过半矣」。
宰相不从,于是胥吏之去者怨讟嚣然,至有弃妻子,冻馁而死者。
吏额书成,赐金帛,公固辞,朝廷从之。
初,元丰四年,河决小吴。
元祐初水官请于北京之南开孙村口引河还故道。
宰相主之,朝论异同不决。
三年,命公与给事中赵君锡同行视。
公历东西二河,观地形,究利害,而东流高仰,北流顺下,河不可回。
中途即驰奏。
黎阳,阅旧牍,得神宗诏都水使者李立之曰:「河决小吴,东流故道已淤高,理不可塞。
宜勿复闭决口,俟见大河归纳,修立提防」。
公又以所得先帝诏书并陈之。
宰相多以回河为便,见公奏,不悦。
既还,尚书省以诏旨问利害,且谓大河东流为中国之险要,自大吴决由界河入海,既坏塘泺,又界河淤浅,则河必北流注敌界,失险阻之限。
公奏曰:「塘泺虽有限河之名,而无禦敌之实。
今之塘水,又异昔时,浅足以蹇裳而涉,深足以维舟而济。
塞冰坚,尤为坦途。
沧州等处,商胡之决,即已淤淀,今四十二年,迄无边陲之警,亦无人言以为深忧。
自回河之议起,首以此为辞,是欲动朝听、烦圣虑。
若谓河注敌中,失险阻之限,是大不然。
何者?
大吴初决,水未有归,犹不北去;
今河流八年矣,入海遄迅,界河益深,诚不宜过虑。
设有此,则中国据上游,北人岂不虑乘流而扰之乎?
自古匈奴入汉之路,朝那、萧关、云中、朔方、定襄雁门上郡太原右北平之类,无险而不入,岂塘泺界河之足限也哉」?
及进对,二圣以公之言然。
退诣政事堂,大臣曰:「河不北去,可必否」?
公曰:「累章论列,如之何不可」?
又十数日,而未有定议,公再上疏极陈其不可,且谓:「朝河决必塞,已塞复决,未尝复回于故道也。
今河行大岯之西,至于衡漳,北过洚水,至于大陆,趋徒骇,分注木门,由阎官道会独流口,入界河,东归于海,合禹之迹,前人欲为而不可得者也。
元丰以前,未有回河之论,八年以后,乃有横议,王孝先俞瑾辈缘旁以自进尔。
臣既案视,究见利害,而大臣廷议,踰月未决,臣窃惑之,况小吴之决,先帝神几睿断,不下堂而见万里之外,顺天地高卑之性,知百川脉络之理,明诏中出,藏在有司,大略以故道淤高,理不可复,更不修塞。
远近心服,人无异论。
今一孝先,乃敢妄议。
乞罢修河司,以省大费,正孝先之罪,以明典刑」。
疏入,即降付外。
诘朝,执政奏事,二圣谕以亟罢河役,诏下如公奏。
初,欲为是役,调夫费财,其用不赀,县官所不能给,科率调发,出于六路百馀州之民,欲以冀幸不可必成之功而成之,且有后灾。
公独抗权彊、绌众论,其事乃寝,以是为吏部久不迁。
五年三月,兼侍读
五月,除翰林学士
时初诏经筵官迩英讲读毕,留对,公首进言:「分别邪正,自古所难,唯察言观行,考其事实。
所谓正直之人,或天资亮直,或家世忠义,或有报国,或自立名节,所谓奸邪之人,或逢迎上意,或希合权贵,或性识颇僻,或冀望宠利。
凡此二端,其情非一,不可遍举」。
于是疏其条目,导人主以某事者为公正,某事者为奸邪,以类相反,凡二十条,愿留圣意。
推此事类,以观人情,则邪正可分,而聪明无惑矣,上深嘉纳。
公每进读,凡所以启迪人主,皆仁义之意,与夫前古治乱安危之迹。
其说以修身正心、任贤容谏、慎赏罚、重守长、劝农、安边恤民为要,皆见于章疏。
至于造膝面启,必反覆陈之。
岁旱,以仁宗宝训三事进,且请诏臣僚直言得失,罢五月朔视朝以避正殿,诏太官减膳以示贬损。
又曰:「因灾异求直言,仁祖圣谟也。
陛下即位之始,尝降诏求言。
逮今五六年,一日万几,四海九州之广,岂无一夫不获、一事失当?
形于人言,从而修之,下可以感人心,上可以消天变,可不务乎」?
高丽屡入贡,所在不无烦扰,公奏:「待之之礼,宜损于前。
俟其欲辞,勿复留止,且不遣报使,使天下晓然知陛下以安远为令德,不以来远崇虚名」。
元祐六年贡举,奏罢参详官。
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
始视事,留狱无虑千人,公审覈精敏,未及月,庭无留事。
凡为开封者多略细务,公独省民事如他州,日阅牒诉五百号。
未尽五月,盗贼畏,争讼息,狱无系者。
僚属请以圄空言,公曰:「千里之县,而无一人之狱,此上德所格,岂守臣之功耶」?
固请不听。
复召入翰林侍读,转对,援祖宗故事,幸国子监文宣王,召儒臣讲说,请上视学
从之。
七年六月,拜中书侍郎
既辅政,知无不为。
是岁郊祀,礼官议合祭,以《昊天有成命》为言。
公曰:「先帝定南北郊,辨天地之祀,此三代之礼也,奈何复欲合祭于圜丘乎?
《昊天有成命》乃祀天祭地,皆歌此诗,故曰:「郊祀天地」,亦如《噫嘻》春夏祈谷于上帝,岂春夏亦合为一祭也哉」?
三省、枢府凡八人,唯公独为是说,争论不已。
公曰:「非天子不议礼,诸公岂可轻变耶」?
久之,辩于上前,宰执皆言:范某之言,礼经也,然上始郊祀,宜并见天地,公乃已。
熙河范育累奏,鄂特凌古酷暴,且久病,族帐怨叛,愿降附。
乞招纳河南八族,开拓数千里之地,坐获数十万之众。
大臣欲从之,公力争,言于上曰:「中国纳夷狄之叛,理固不顺。
今鄂特凌古未有过,温锡沁辈叛否未可知,若发兵应援,先伐鄂特凌古,降者不能必,而无衅者先动矣」。
大臣曰:「外事不可隃度,姑使专之,而责其成功」。
公曰:「此虽汉武闻之,亦不为也」。
初,公在翰林范育请以赵纯忠节度青唐,伐鄂特凌古,如拒抗即讨之。
公奏曰:「彼自相残,以来求哀,当从而绥之,示我恩信,此守在西夷之道。
岂可遣人刺候,闻有离贰,遂选置蕃官而代之耶?
安得听顺而受代也?
臣恐边臣之功未必毫发,待启夏国唇齿之隙、狼子不伏之心」。
及是再请,公独不从。
其后八族竟无降者,而鄂特凌古恭顺如前日。
又奏进筑舒策纳、密结中、龙川三城,大臣韪其谋,枢府亦欲连书以上。
公曰:「此必争之地,我既城之,贼马时出,居民岂得安全?
后欲弃之,则城费已甚,必不可与,边祸何时而息?
况版筑之初,蕃寇冲突,胜败未可知耶」?
公于禦边不欲生事,上多开纳。
水官阴为回河之计,增提防,进緷埽,公固守前议,又奏曰:「水官壅遏北流,岁月既久,洪流湍迅,安得不激射奔赴东流?
而东流不能吞纳,为祸必转大」。
不数月,东流决清丰,复北入内黄,而德清军实被水患,如公言。
公罢政之明年,朝廷又命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亮采同案视,亦无以易公之议,距公初使凡八年。
右相苏公稽留除书,以言者罢,公曰:「同省也,责不可逭」。
苏公制下,即待罪,累章请补外,以资政殿学士河中府,徙知河阳河南,寝疾,薨。
士大夫知公者,莫不哭之恸。
公天资纯良,内刚外和,始筮仕,慨然有经济之意。
及在言职,历侍从,位廊庙,所言所行,必穷尽义理。
好贤乐善,以人才为急,闻一善,喜若己有。
性清约,好施与,自奉养如寒士,而亲戚族属之贫者,丧葬嫁娶必待而后具。
与人交,始终如一。
立朝有本末,要之至诚而已。
尝语人曰:「吾于朋友未尝为欺也。
况事君乎」?
平生不畏彊禦,故多忤权势,无左右之助。
及大用,数可否事,论议不少贬,以是不期岁而罢。
好学,终身不释卷。
经术尤长于《诗》。
文章精醇典丽,有古人气格。
所著《诗传》二十卷、《文集》五十卷、《内制集》五卷、《外制集》三卷、《奏议》十卷。
娶赵氏,屯田郎中、赠金紫光禄大夫宗古之女,追封蜀郡夫人
再娶宋氏,职方员外郎端平之女,追封蜀郡夫人
七子。
祖德,右宣德郎勾当京东下卸司
修,右承务郎勾当嵩山崇福宫
祖述,右承奉郎勾当西京粮料院羲,雄州军事推官知开封府祥符县
皆谨厚而文。
祖德、祖述屡荐试礼部,羲登进士第
祖和,右丞奉郎。
祖临、祖言未官,皆幼。
三女:长适邓州司法参军鲜于群,次未嫁。
孙男十三人:泽、湜、瀷、浃、测、洌、淢、渥、濈、涤、液、湒、激。
女十一人。
前葬,太学博士杜敏求状公行事,将上之太常史官,诸孤请铭诸圹中。
祖禹少受学于公,先公深友爱,常曰:「汝季父所为皆可法」。
上之视学祖禹与劝讲迩英
及公入侍,祖禹固避,不获命,父子先后读讲,或同进对,献纳左右。
公既辅政,祖禹继召为学士,恳避得请。
公出藩,上恩复申前命,与公同奉内朝凡五年。
及出守陕,将省公于洛,而薨。
讣至,何痛如之!
惟古之君子,论撰其前人之美,而铭之后世。
乃摭杜君之状,取其系朝廷大者,传信纪实,不溢不诬。
哭而铭曰:
惟我范氏,陶唐之裔。
蜀成都世显以儒。
公来造廷,英祖亲策。
言人所难,帝奖其直。
补衮职神考钦明。
蹇蹇匪躬,帝谅基诚。
置诸左史,以遗圣嗣。
赞书命,乃议祥刑。
于仁,必正于经。
河决而北,朔方其咨。
二圣命公,往视所宜。
行其无事,惟禹是师。
敷文禁林,入侍经幄
辨别忠邪,以裨圣学。
中书基命,考慎其人。
登贰宰司,帝属良臣。
公拜稽首,惟艰于兹。
在始慎微,庶终不隳。
事有可否,惟献替之。
秉义执德,匪石不移。
入辅出藩,四国其治。
天夺之年,不究厥位,有洛之南,实惟土中。
刻铭幽宫,以诏无穷。
司马光 其一 北宋 · 李戒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三三、《涑水记闻》卷一五、《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一、《宋朝事实类苑》卷七四
民苦重役,不苦重税,但闻有因役破产者,不闻因税破产也。
请增天下田税钱谷各十分之一,募人充役。
仍命役重轻为三等,上等月给钱千五百、谷二斛,中下等以是为差。
计雇役犹有羡馀,可助经费。
明公傥为言之于朝,幸而施行,公私不日皆富实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