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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六十九卷目录

 丧葬部汇考三十三
皇清〈崇德三则 顺治七则〉

礼仪典第六十九卷

丧葬部汇考三十三

皇清

崇德六年
《大清会典》:崇德六年九月,
东关雎宫宸妃薨。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主、和
硕妃以下、副都统命妇以上,俱齐集陈设仪仗。奉移时,

上亲临送。齐集王以下、佐领以上、公主、王妃以下、副
都统命妇以上,送至坟院奉安毕,

上跪,奠酒三爵,王以下各随跪,三叩头。
上还宫,众皆退。
初祭礼

上亲临,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副
都统命妇以上,齐赴。

上跪,奠酒。王以下各官随跪,三𨙫头。精奇尼哈番以
上,各奠酒一次。读祭文时,王以下各官俱跪。读毕,兴,不叩头。

上还宫,众皆退。
满月致祭礼

上亲临,王以下大臣等,齐赴,奠酒行礼。
大祭礼

上亲临,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副
都统命妇以上,齐赴,陈设祭品毕,王、贝勒以下各官排立。宣读谥号册文,王以下众官皆跪。宣毕,

上奠酒,王以下众官跪,三叩头。内大臣以上、外藩王、
贝勒以下、朝鲜国世子,各奠酒一次。

上还宫,众皆退。
朝鲜国王遣官行祭礼:是日,守陵官于殿内设香烛案,礼部官于仪仗末东西设案,陈礼物,两黄旗大臣在阶下,两翼排班。来使亦在阶下东西排立,内院大臣捧祭文进殿,殿内女官焚香,来使赴甬道前,跪,众大臣在东西两旁跪。读满祭文毕,女官奠酒一杯,众一叩头。次读汉祭文毕,女官奠酒一杯,众一叩头。次读蒙古祭文毕,女官奠酒一杯,众一叩头。众大臣俱立,举哀。来使行三跪九叩头礼。众大臣止哀,各散。
二次满月致祭礼

上亲临,两黄旗大臣齐赴奠酒行礼。与初满月同。
又行大祭礼

皇上及
皇后亲临,贝勒以下、佐领以上、副都统命妇以上,齐
赴,

上行二跪奠酒礼,众皆随跪六叩头。外藩王、朝鲜国
世子、两黄旗大臣,各奠酒一次。

上还宫,众皆散。
崇德八年

太宗文皇帝大丧仪
《大清会典》:崇德八年八月初九日
大行皇帝崩。是日,卤簿全设,内外亲王以下、佐领以上、
朝鲜国世子及和硕妃以下、佐领命妇以上,俱成服。
王以下、奉国将军以上、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奉国将军淑人以上,齐集
清宁宫前,诣

大行皇帝几筵。上香,跪,献酒三爵,兴,举哀。都统、尚书以
下官员齐集
崇政殿前,命妇等齐集
大清门外,各按旗排立,举哀。
次日,奉移

大行皇帝梓宫,作乐,奉安
崇政殿,设几筵,乐止。王以下各官,每日入临二次,
上香,供馔,献酒三爵,三叩头,兴,举哀。凡三日止。第四日,诸王、贝勒、贝子、公及妃等,各回府斋宿。部院官员各在衙门斋宿,闲散官员在
笃恭殿前斋宿。凡十八日止,各回。
诸王以下各官,不祈祷,不报祭,不筵宴。凡百日止。庶民人等凡十八日止。禁屠宰,凡十三日止。其外省官民人等,以
诏到日,摘冠缨,成服。各官于本衙门齐集,每晨夕
上香,三跪九叩头,兴,举哀,凡三日止。至二十七
日,除服。
一,行初祭礼,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佐领命妇以上,齐集致祭。
一,行大祭礼,卤簿全设,读文,致祭。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及官员命妇,齐集,行礼,与初祭同。一,行满月致祭礼,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及官员命妇,齐集行礼,与初祭同。
九月,恭奉

大行皇帝梓宫诣
昭陵。先于
梓宫前告祭,奠酒三爵,卤簿全设,作乐前行。公主、王
妃等俱在城门,迤北排,候

梓宫至,跪,举哀。候过,随行。都统、尚书以下、佐领以上
及佐领命妇以上、并外藩喀尔喀、鄂尔多斯、土默特、索伦萨、哈尔察等,分翼按旗排立,候

梓宫至,跪,举哀。候过,随行,送至
陵上,俟安设毕,行安神礼,读文,致祭。是日,亲王以下、
佐领以上、和硕妃以下、佐领命妇以上,俱除服。一,

皇后等除服,行致祭礼。亲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
主、和硕妃以下、副都统命妇以上,齐集,读文行礼。
一,朝鲜国王遣官进表,呈送龙烛祭品等物,致祭。
一,行常祭礼,内大臣侍卫前往行礼。
一,行百日致祭礼,亲王以下、参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副都统命妇以上,齐集,致祭,行礼。
一,行岁暮致祭礼,卤簿全设,亲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固山夫人以上,齐集,致祭,行礼。
一,行清明致祭礼,卤簿全设,亲王以下、参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县主以上、齐集,致祭,行礼。
一,行期年致祭礼,亲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奉国将军淑人、都统、尚书命妇以上,齐集,读文致祭,行礼。是日,奉移

梓宫升化。
一,行拣殓礼,亲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县主、奉国将军淑人、都统、尚书命妇以上,于殿阶酉旁齐集,

皇后公主等诣升化处,举哀,恭行拣殓,奉安
神案,上、
皇后跪,奠酒三爵,内大臣辅国将军,捧
宝位,由中阶升至殿内,奉安正中位。上举哀毕,随将宝位周围盖砌,恭献祭品,奠酒,行礼毕,俱退。
崇德 年

《大清会典》:崇德间,定和硕亲王丧闻,
上辍朝三日,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造坟匠役,由工部拨给。
多罗郡王丧闻,

上辍朝二日,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造坟匠役,由工部拨给。
多罗贝勒丧闻,

上辍朝一日,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造坟匠役,由工部拨给。
固山贝子丧闻,

上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
镇国公、辅国公丧闻,

上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
镇国将军丧闻,

上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
辅国将军丧闻,

上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
奉国将军丧闻,

上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
凡闲散宗室等王、贝勒、贝子婚娶之子卒,
遣礼部官致祭。
和硕亲王妃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郡王妃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贝勒夫人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贝子夫人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固伦公主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和硕公主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郡主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县主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郡君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县君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外藩蒙古王以下丧闻,

上遣官致祭。
顺治三年
《大清会典》:顺治三年,颁《大清律》于天下,丧服之制,最
为详备。又列图于律,至今遵行。
斩衰三年,
子为父母子之妻同。
子为继母,谓父之后妻,子之妻同。
子为慈母,谓母卒,父命他妾养己者,子之妻同。子为养母,谓自幼过房与人者,子之妻同。庶子为嫡母,为所生母,庶子之妻同。
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为人后者之妻同。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在室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承重,高曾祖承重,同父亡嫡孙。为祖承重,服若父祖。俱亡,为高曾祖后者同。妻为夫,妾为家长者同。
齐衰杖期,
嫡子众子为庶母,谓父妾,有子者,嫡子众子之妻同。
子为嫁母,谓亲生母,父卒改嫁者。
子为出母,谓亲生母,父在而被出者。
夫为妻,父母在,不杖。
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
齐衰不杖期,
祖为嫡孙。
父母为嫡长子及众子。
父母为嫡长子之妻。
父母为女在室者。
父母为子为人后者。
继母为长子众子。
父卒,继母改嫁而己从之者,为改嫁继母。侄为伯叔父母父之亲兄弟,及父亲兄弟之妻。为己之亲兄弟。
为己之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孙为祖父母,孙女在室出嫁同。
女出嫁为父母。
为人后者,为其本生父母。
女在室及虽适人而无夫与子者,为其兄弟姊。妹及侄与侄女在室者。
女适人,为兄弟之为父后者。
妇人为夫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妾为家长之父母。
妾为家长之正妻。
妾为家长之长子、众子与其所生子。
为同居继父,两无大功以上亲者。
齐衰五月,
为曾祖父母女,虽适人,不降。
齐衰三月,
为高祖父母女,虽适人,不降。
为继父先曾同居,今不同居者,自来不曾同居者,无服。
为同居继父,两有大功以上亲者。
大功九月,
祖为众孙及孙女在室者。
祖母为嫡孙众孙。
父母为众子妇及女之已嫁者。
伯叔父母为侄妇及侄女之已嫁者,谓兄弟子之妻兄弟之女。
为人后者,为其兄弟及姑姊妹之在室者。既为人后,于本生亲属服,皆降一等。
夫为人后,其妻为夫本生父母。
为己之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谓伯叔父母之子女。
为姑及姊妹之已嫁者。
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
女出嫁为本宗伯叔父母。
女出嫁为本宗兄弟及兄弟之子。
女出嫁为本宗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室者。妻为夫之祖父母。
妻为夫之伯叔父母。
小功五月,
为伯叔祖父母,谓祖之亲兄弟。
为同堂伯叔父母,谓父之堂兄弟。
为同堂姊妹之嫁者。
为再从兄弟及再从姊妹在室者。
为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为从祖姑在室者,即祖之亲姊妹。
为堂姑之在室者,即父之同堂姊妹。
为兄弟之妻。
祖为嫡孙之妇。
为兄弟之孙及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为外祖父母,即母之父母。
为母之兄弟,即母舅及母之姊妹,即姨母。为姊妺之子,即外甥。
为人后者,为其姑及姊妹之已嫁者。
妇为夫兄弟之孙,即侄孙及夫兄弟之孙女在室者,即侄孙女。
妇为夫之姑及夫之姊妹,在室出嫁同。
妇为夫之兄弟及夫兄弟之妻。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子及夫同堂兄弟之女在室者。
女出嫁为本宗堂兄弟及堂姊妹之在室者。缌麻三月,
祖为众孙妇。
曾祖父母为曾孙,元孙同。
祖母为嫡孙众孙妇。
为乳母,谓父妾乳哺者。
为族曾祖父母,即曾祖兄弟及曾祖兄弟之妻。为族伯叔祖父母,即祖同堂兄弟及同堂兄弟妻。
为族伯叔父母,即父再从兄弟及再从兄弟之妻。
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者,即同高祖者为三从兄弟姊妹。
为族曾祖姑在室者,即曾祖之姊妹。
为族姑在室者,即父之再从姊妹。
为兄弟之曾孙及兄弟之曾孙女在室者,即曾侄孙女,嫁无服。
为兄弟之孙女出嫁者。
为同堂兄弟之孙及同堂兄弟之孙女在室者。女嫁,无服。
为再从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即同曾祖者。为从祖姑,即祖之亲姊妹及堂姑,即父之堂姊妹及己之再从姊妹出嫁者。
为同堂姊妹之女出嫁者。
为姑之子,即父姊妹之子。
为舅之子,即母兄弟之子。
为两姨兄弟即母姊妹之子。
为妻之父母。
为婿。
为外孙及外孙女,即女之子女。
为兄弟孙之妻,即侄孙妇。
为同堂兄弟之子妻,即堂侄妇。
为同堂兄弟之妻。
妇为夫高曾祖父母。
妇为夫之伯叔祖父母及夫之从祖姑在室者。妇为夫之伯叔父母及夫之堂姑在室者夫之堂姑,即夫之伯叔祖父母所生。
妇为夫之同堂兄弟及同堂兄弟之妻。
妇为夫之同堂姊妹,在室出嫁同。
妇为夫再从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女出嫁者。
妇为夫同堂兄弟子之妻,即堂侄妇。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孙及孙女在室者。
妇为夫兄弟孙之妻即,侄孙妇。
妇为夫兄弟之孙女出嫁者。
妇为夫兄弟之曾孙,即曾侄孙及曾孙女。女出嫁为本宗伯叔祖父母及从祖姑之在室者。
女出嫁为本宗再从伯叔父母及堂姑已嫁者。女出嫁为本宗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顺治六年

文皇后丧仪
《大清会典》:顺治六年四月十七日
皇太后崩,亲王以下、拜他喇布勒哈番以上、公主、和硕
妃以下、正黄、镶黄二旗拜他喇布勒哈番三等侍卫命妇以上、六旗阿达哈哈番命妇以上,各照翼齐集。王以下文武各官及王妃以下官员命妇,俱成服,官员摘冠缨,妇女去首饰。
凡初祭、大祭、常祭、月祭、百日等祭,一应礼仪,俱


文皇帝丧礼同。
顺治七年

《大清会典》:顺治七年二月,恭奉
灵位移送
昭陵,行加上
尊谥礼,行配祔
昭陵礼,行奉移礼,三次祭文,俱内院撰拟,前期,礼部官
送至安设

灵位处,置西旁黄案上。至祭日,设黄幄于殿外,大学
士捧册文置黄案,上恭上尊谥曰

孝端正敬仁懿庄敏辅天协圣文皇后。是日,
皇妃、公主、和硕妃以下、多罗夫人、县君、一品官命
妇以上、亲王以下、二品官以上,各分翼排列

灵位前,供献馔桌。
皇妃跪,奠酒三爵,众皆跪,三叩头。彻供物毕,大学
士捧册宣读,内院官捧祭文宣读,众皆跪。宣读毕,兴,捧送祭文焚毕,众皆散。
前期,礼部官捧入

太庙神位至内院,奉安黄案上。上香。内院大臣一跪三
叩头,恭写

尊谥于
神位,又于奉安
灵位殿西,搭盖黄幄于路之正中,内设黄案二。至移
送日早,大学士一员,于入

太庙神位案前,一跪三叩头,捧举
神位奉安黄亭内,一跪三叩头。内官舁亭前排吾杖
一对,至黄幄,停止。大学士一员诣亭前,一跪三叩头。捧

神位奉安幄内黄案上,上香,候
灵驾至,往送各官进奉安
灵位殿内,行奉移礼,奠酒三爵,捧
灵位奉安黄舆,启行至黄幄前,暂停。大学士一员,诣
幄内黄案前,一跪三叩头。兴,于

神位上点石青毕,一跪三叩头。兴,往送各官奉灵驾启行前,诣
昭陵,安设,致祭,行礼,与
文皇帝大丧仪同。
顺治九年

《大清会典》:顺治九年,题准和硕亲王丧闻,
上辍朝三日,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伯、都
统、尚书、精奇尼哈番以下、佐领、拜他喇布勒哈番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彩画,棺内衬五层,府属官员并护军校等官以上命妇,俱丧服。至大祭日,除服。

谕祭,二次祭文,内院撰给,遣礼部官捧至坟,其亲属
及府属官员俱于坟门外跪迎,候过,随入。读文,奠酒时,皆跪。礼毕,送

谕祭官于门外,望
阙谢
恩,行三跪九叩头礼。宗人府题请
钦赐封谥,内院撰给碑文,工部立碑建亭,给造葬价。
世子丧闻,

上辍朝二日,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伯、都
统、尚书、精奇尼哈番以下、参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其彩棺殓衬,府属官员及命妇丧服,除服,

谕祭,二次给碑文,及题请封谥,立碑,建亭,给造葬价
等项,俱与亲王同。〈惟牲醴品物造葬银两多寡不等以下同〉多罗郡王丧闻,

上辍朝二日,一应丧仪,俱与世子同。
多罗贝勒丧闻,

上辍朝一日,世子、郡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
伯、都统、尚书、精奇尼哈番以下、副都统、侍郎、本旗佐领以上、和硕公主、世子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其彩棺殓衬,府属官员及命妇丧服,除服,并

谕祭二次,给碑文,及题请封谥,立碑,给造,葬价等项,
俱与亲王同。惟不建碑亭。
固山贝子丧闻,贝勒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伯、都统、尚书、精奇尼哈番、本旗参领、郎中以上、贝勒夫人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彩棺内衬三层,府属官员及命妇丧服、除服并

谕祭二次、给碑文及题请封谥、立碑、给造葬价等项,
俱与贝勒同。
镇国公、辅国公丧闻,贝子以下、奉恩将军以上、郡君贝子夫人以下、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其彩棺殓衬、府属官员及命
妇丧服、除服、

谕祭二次、给碑文及题请封谥、立碑、给造葬价等项,
俱与贝子同。
镇国将军丧闻,辅国公以下、奉恩将军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朱棺内衬一层,

赐祭二次,
谕祭文,内院撰给一次,遣礼部官捧至坟上,迎送谢恩如常仪,礼部具题候
旨,立碑,碑文,内院撰给,石碑,工部建立。应否与谥,宗
人府具题请

旨。
辅国将军丧闻,镇国将军以下、奉恩将军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朱棺内衬一层,

赐祭二次,
谕祭文,内院撰给,一次遣礼部官捧至坟上,迎送谢恩如常仪。礼部具题,候
旨立碑,碑文,内院撰给,石碑,本家自立。应否与谥,宗
人府具题请

旨。
奉国将军丧闻,辅国将军以下、奉恩将军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朱棺内衬一层,

赐祭二次。其
谕祭文,内院撰给。一次遣礼部官捧至坟上,迎送谢恩如常仪。
王、贝勒、贝子、公婚娶之子卒,不遣官致祭,许陈鞍马祭品,各照其父例。未婚娶幼子,不许造坟。閒散宗室卒,俱用朱棺内衬一层,陈鞍马致祭。凡葬期,亲王停丧本府,候坟院造完日,发引,期年而葬。郡王、贝勒停丧本府,五月发引,七月而葬。贝子以下、公以上,停丧本府,三月发引,五月而葬。其应会丧官员,必俟殓后方回家发引。致祭日,仍齐集。
和硕亲王妃丧闻,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彩棺内衬五层,府属官员并护军校等官以上命妇,俱丧服。大祭日,除服。

谕祭一次,祭文,内院撰给。遣礼部官捧至坟,其亲属
并府属官员俱于坟门外跪迎。候过,随入。读文,奠酒时,皆跪。礼毕,送

谕祭官于门外,望
阙谢
恩,行三跪九叩头礼。
和硕亲王侧妃、世子妃丧闻,世子郡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其彩棺殓衬、府属官员及命妇丧服、除服、

谕祭一次,与亲王妃同。〈惟牲醴品物多寡不等以下同〉
郡王妃丧闻,一应丧仪,俱与亲王侧妃同。郡王侧妃、贝勒夫人丧闻,世子郡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和硕公主、世子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其馀丧仪与世子侧妃同。贝勒侧夫人、贝子夫人丧闻,贝勒以下、奉恩将军以上、郡主、贝勒夫人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彩棺内衬三层。其馀丧仪与贝勒夫人同。
固山贝子侧夫人、镇国公夫人丧闻,贝子以下、奉恩将军以上、郡君贝子夫人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其馀丧仪,与贝子夫人同。
镇国公侧夫人、辅国公夫人丧闻,贝子以下、奉恩将军以上、贝子夫人、县君以下、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其馀丧仪,与贝子侧夫人同。辅国公侧夫人丧闻,辅国公以下、奉恩将军以上,俱会丧。其馀丧仪,与镇国公侧夫人同。固伦公主丧闻,一应丧仪,与亲王妃同。
和硕公主丧闻,一应丧仪,与世子妃同。
郡主一应丧仪,与郡王妃同。
县主一应丧仪,与贝勒夫人同。
郡君一应丧仪,与贝子夫人同。
县君一应丧仪,与镇国公夫人同。
乡君一应丧仪,与辅国公夫人同。
郡主额驸民公以下各官卒,陈设执事,朱棺内衬一层,行初祭、大祭礼,祭品各按品级,多寡不等。其父母及命妇未分家,子卒,一应祭礼,各照伊子、伊夫、伊父品级用。
庶人卒,朱棺内衬一层,行初祭、大祭礼。
顺治十年

《大清会典》:凡在京满洲、蒙古、汉军文官及在外汉军
文官丁忧,顺治十年,题准居丧一月,即出理事。仍私居,尽三年丧礼。
顺治十二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二年,题准下嫁外藩固伦公主丧
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内大臣侍卫及礼部理藩院官,捧至坟,其
额驸亲属率属员,离坟一里跪迎。候过,随入。读文,奠酒时,皆跪。礼毕,送

谕祭官于迎处,望
阙谢
恩,行三跪九叩头礼。
下嫁外藩和硕公主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侍卫及礼部理藩院官读文,致祭,如常仪。
下嫁外藩郡主丧闻,遣官读文,致祭,与和硕公主同。
下嫁外藩县主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礼部理藩院官读文,致祭,如常仪。
下嫁外藩郡君丧闻,遣礼部理藩院官致祭,无祭文。
下嫁外藩县君丧闻,遣官致祭,与郡君同。下嫁外藩乡君丧闻,遣官致祭,与县君同。外藩亲王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内大臣侍卫及礼部理藩院官,捧至坟,其
亲属率属员离坟一里跪迎。候过,随入。读文,奠酒时,皆跪。礼毕,送

谕祭官于迎处,望
阙谢
恩,行三跪九叩头礼。已下牲醴品物,多寡不同。
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侍卫及礼部理藩院官读文,奠酒,致祭如
常仪。
一等至四等台吉他布囊,及都统,功加达尔汉卒,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礼部理藩院官读文,奠酒,致祭,如常仪。
凡外藩亲王以下、公以上,著有勋劳者,建碑,优恤,增遣大臣侍卫,出自

上裁。
外藩亲王妃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侍卫及礼部理藩院官读文,致祭,如常仪。
郡王妃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礼部理藩院官读文,致祭,如常仪。
贝勒夫人、贝子夫人、公夫人丧闻,
遣礼部理藩院官致祭,无祭文。
外藩亲王妃以下,优加恤典,增遣大臣侍卫,出自

上裁。
顺治十八年

世祖章皇帝大丧仪:
《大清会典》: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
大行皇帝崩。是日,卤簿大驾全设,王以下文武各官、固
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宗女、佐领、三等侍卫命妇以上,俱成服,官员摘冠缨,妇女去首饰。
王、贝勒、贝子、公大臣等、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宗室公夫人以上,每日二次诣

大行皇帝几筵前,上香,供馔,跪,奠酒三爵,三叩头,立,举
哀。副都统以下在
乾清门外排立,每日二次举哀,命妇俱免齐集。在
京汉文官赴
景运门外齐集,武官赴
隆宗门外齐集,每日二次举哀,凡三日止。外藩进
贡官员,各给白布服,三日而除。汉文武候选候补等官,及监生吏典、僧道官,俱缟素,赴顺天府衙门,朝夕举哀,凡三日止。
第四日,王、贝勒、贝子、公等,公主、王妃等,各归本府斋宿。部院官员于各衙门斋宿,闲散官员于
午门外斋宿,共二十七日。
二七日后,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都统、内大臣、尚书、精奇尼哈番以上,每日一次,入宫前丹陛上排立,副都统、阿思哈尼哈番、侍郎、侍卫,每日一次入宫前丹墀下,排立于

梓宫前,上香,供馔,跪奠酒三爵,三叩头,立,举哀。其馀
各官在
乾清门外,照翼排立,举哀。
王以下文武官员,不作乐,不嫁娶,凡百日。在京军民人等,摘冠缨,服缟素,二十七日而除。不嫁娶凡一月,不作乐凡百日,禁屠宰凡四十九日,不祈祷、不报祭凡二十七日。
未服除前,票本用蓝笔,各部院衙门文移用蓝印,各衙门本章于十五日之后进奏,用朱印。在京各寺观,自

大丧日始,各声钟三万杵。
初八日,颁

遗诏,自宫内捧出,至
乾清门外,礼部堂官跪接,由中道捧至
午门外,奉安层台,上张黄盖,满汉文武各官素服,
三跪九叩头。复跪,听宣

诏毕,立,举哀,又三跪九叩头。礼部官捧
诏置龙亭内,由中道出
大清门,至礼部,遣官颁行天下。
初九日

上即皇帝位,谕礼部恭上
皇考大行皇帝尊谥。
外省领兵王公大臣各官,

遗诏到日,俱摘冠缨,服缟素,跪候进至衙门内,安设
三跪九叩头。听宣

诏毕,立,举哀,又三跪九叩头,兴。官兵摘冠缨,三日至
第四日,照常供事。
直省文武各官,

诏到日,俱摘冠缨,服缟素,跪候进至衙门内,安设,三
跪九叩头。听宣

诏毕,立,举哀,又三跪九叩头。朝夕哭临,三日至二十
七日,除服。官员命妇亦服素服二十七日而除。军民人等及妻,服素服,十三日而除。不嫁娶凡一月,不作乐凡百日。督抚提镇及三司官俱免进香。
十九日,

梓宫前行常祭礼。是日黎明,王以下、满汉文武各官、
县君、奉恩将军淑人以下、民公、侯、伯、都统、内大臣、尚书、精奇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读祭文时,众皆跪。读毕,奠酒三爵。立,举哀。祭毕,读祭文。官捧至燎位,奠酒三爵。焚毕。众皆退。
二月初一日,行奉移

梓宫致祭礼。其读文,奠酒,行礼,与常祭同。
初二日,奉移

梓宫至景山
寿皇殿。是日,卤簿大驾全设。奉移时,奠酒三爵。经
过门桥,俱奠酒。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内大臣侍卫,在
乾清门外照翼排立,候

梓宫至,跪,举哀。候过,随行。觉罗民公侯伯以下、满汉
文武各官,在
东华门外照翼齐集,候

梓宫至,跪,举哀。候过,各按旗排列随行。将至景山时,
王以下、阿思哈尼哈番以上,先趋进殿门内。其馀文武各官,先趋至门外,照翼排立。公主、王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淑人以上、都统、内大臣、尚书、精奇尼哈番等命妇,在殿门内。副都统、侍郎命妇以下、佐领、三等侍卫命妇、宗室女以上,在门外,照翼排立。候

梓宫至,俱跪,举哀。候过,俟
梓宫奉安殿上毕,奠酒三爵,众皆散。〈每一奠酒一叩头后同〉
初三日,行初祭礼,卤簿大驾全设,于
寿皇殿前,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以下、四品官、三
等侍卫命妇以上,齐集,读祭文。众皆跪。读毕,奠酒三爵,众皆三叩头,立,举哀。祭毕,读祭文。官捧至燎位,奠酒三爵,焚毕,众皆退。是日,满二十七日,众皆除服。
次日常祭,止内大臣侍卫、礼部、工部官员,齐集致祭。
初七日,行满月致祭礼,王以下、镇国将军以上、民公侯伯以下、侍卫文武三品官以上、公主、王妃以下、镇国将军夫人、都统、内大臣、尚书、精奇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奠酒,行礼,致祭。
以后百日内,满月致祭,与初满月同。期年内,满月致祭,清明致祭,无祭文。其奠酒行礼,齐集,与初满月同。
三月恭上

大行皇帝尊谥曰
体天隆运英睿钦文大德弘功至仁纯孝章皇帝,庙号世祖。
上率诸王文武各官,诣
梓宫前,奉安册宝,供果品,上香烛,献爵,读祝文,致祭,
行礼。
四月十七日,行百日致祭礼,王以下、奉国将军及各官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奉国将军淑人、都统、内大臣、尚书、精奇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读文,奠酒,行礼。祭毕,奉移

梓宫,奠酒三爵,众皆跪。候
梓宫过,随行,至升化处,排立,奠酒三爵。
是日,内阁大学士一员,进
观德殿内,于入

太庙神位前,上香,一跪三叩头。恭捧
神位。礼部官导至
寿皇殿门外,所设黄幄内,奉安黄案上。上香,一跪
三叩头。俟奉移

梓宫时,内阁满汉大学士各一员,俱朝服,盥手,诣神位香案前,一跪三叩头。于神字空点处,用石青填
题。毕,复一跪三叩头,奉安黄幄内,候

梓宫升化。王以下文武各官,赴
东华门外,照翼齐集。大学士诣

神位香案前,一跪三叩头。捧安䌽舆内,复一跪三叩
头。仪仗全列,校尉舁舆前行,内大臣侍卫随后。至
观德殿前,舆暂止。大学士一员进殿内,于入

奉先殿神位前,一跪三叩头。恭捧
神位安舆内,复一跪三叩头。校尉舁起,礼部官前导
随入

太庙神位舆后,由景山东门出。将至
东华门,齐集。王以下文武各官俱跪,候过,舆进东华门后,各退。内大臣侍卫等随至
景运门,退。内阁礼部官随舆,由
协和门外,至
景运门。

上素服奉迎于
景运门内,随舆后行。内府官员前导,至
乾清宫,舆止。

上先诣入
太庙神位舆前,行一跪三叩头礼。恭捧
神位奉安
乾清宫所设黄案上,行一跪三叩头礼。兴,又于入

奉先殿神位舆前,行一跪三叩头礼。恭捧
神位奉安入
太庙神位之右,行一跪三叩头礼。兴,次行安神礼。内府
官供果品,上香烛,献酒三爵。

上行三跪九叩头礼。嗣后,每日上香烛,俟钦天监择
吉,奉入

太庙
奉先殿。
四月二十一日,行拣殓致祭礼。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至大臣命妇,齐集,读文,奠酒,行礼,与百日致祭同。
奉安

宝位行致祭礼,与拣殓礼同。
百日后,满月致祭,止内大臣侍卫、礼部、工部堂官,齐集行礼。
建造

享殿、
地宫,选精识地理人等,内院、礼部、工部、都察院科道
官员率往会拟。
朝鲜国王遣官进香致祭,王以下、奉国将军、文武三品官侍卫以上,齐集,陈设祭品。鸣赞官赞:来使行礼,读文,致祭。捧祭文送焚毕,众皆散。五月初三日,行大祭礼,与初祭礼同。
次日,常祭,王以下、公以上、民公侯伯以下、都统、尚书、精奇尼哈番以上,齐集,致祭,与前常祭同。七月十五日,行秋季致祭礼,仪仗全设,王以下、公以上、民公以下、文武三品官以上、内大臣、都统、尚书、精奇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读文,奠酒,行礼,致祭。祭毕,读祭文,官捧送焚毕,众皆散。十二月,行除夕致祭礼,王以下、奉恩将军、文武四品官以上、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固山夫人以上,齐集,读文,奠酒,行礼,致祭。祭毕,读祭文,官捧送焚毕,众皆散。
题定,凡未有封号宫人,丧礼隆杀不等,俱由礼部行文该衙门备办。
题准奉差出征满洲蒙古汉军文官丁忧,以回京日为始,照十年例守制。在外汉军文官,其父母随任亡故,亦照十年定例。如在京亡故者,准其离任回京,以到日为始,守制六个月。满日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