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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诏问河北熙宁三年1070年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六、《韩魏公集》卷一九、《韩魏王家传》卷八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此见陛下临御以来,忧边求治,日谨一日,居安虑危,思患预防之深意也,天下幸甚!
然臣窃谓国家自景德岁与狄人讲和,边鄙无事,而于禦备之计,未尝不以河朔为急。
至于守臣将吏,亦皆尽一时之选;
其在任者,唯以练士卒、利器械、修城垒、治楼橹为职业,往往曲生新意,自衒能绩,以求胜取名者多矣。
积此六十馀年,治葺之功,可谓坚固犀利,数倍景德之前矣。
去年秋,偶以地震、水灾颓圮处,多赖朝廷究心,随已复故。
唯是霸州信安军数处,以功料稍大,经冬息役。
今则兵力已集,土场尽出,不三数月间,亦见成就。
臣窃谓平时守备,与用兵禦贼,急缓之势,固有不同,盖平时守备则当为之有渐,使不劳而易集。
况兵法曰「百楼不攻」,今河朔诸城待敌之具,何止百楼哉!
而朝旨令十分营葺外,更以三分木植,为之准备,是过计也。
且贼至城下,则城内公私所有一木一石,皆可为城守之用,较之三分之备,不亦多乎?
夫以平时守备,而为用兵禦贼之计,臣恐财用先屈,而民力不胜其敝矣。
臣愿朝廷加意选择一路守臣将官,若寖得其人,则不在日加约束,月降号令,自然备预之事,益以修举也。
诏旨谓「畜马虽众而未精」者,臣睹近年朝廷讲求马政,最为首务,河南河北分置牧使,以总治牧事。
又各有干当公事官三数员,更出巡视,编降新制,条目甚多。
臣愿朝廷责以岁年,则可见其效。
诏旨谓「堤防决坏,沟洫湮废」者,自去秋黄河决溢,恩、深等州悉被水患,朝廷累遣近臣,与都水监官员经度,已于二股河进约,分减大河之势,西治生堤,以防漫溢。
臣亦尝以众议未一,辄有论列,已蒙朝廷遣司马光等集议条奏,事已施行。
若得向去大河水势均调,于今来春,自可再图其便。
诏旨谓「赋歛不节,徭役无时,民力困于累年,军储匮于列郡」,此见陛下轸及一道生灵罹此重困,思欲慰安抚养,俾尽适再生之路,甚大幸也。
臣窃见本路今夏蚕尽登,流庸渐复,此乃上天垂鉴陛下旰昃忧民之心。
乘此之时,臣固愿陛下深思邦本之重,责臣与诸路守帅专务宽恤,凡守禦之事悉令渐为之备,无得烦劳,使其疮痏日安,生业加厚。
纵遇边陲有警,不得已而取之,则民力可胜而乐输于公上矣。
矧狄人大势少衰,固惜盟好,制胜之道,亦当先料敌情,不可亟自纷更,翻令虏所窥测。
至若军政之弛张,则朝廷方下教阅新法,诸路皆谨于奉行。
将吏之能否,则臣常加体访,茍有不职,即当具迹状以闻,不敢懈也。
出入之险易,则河朔地皆平坦,别无障塞,虽有溏泊之阻,而盛冬冰合,或可平度
又定、保州广信安肃军等处,皆旁接西山,川口平阔,是从来北虏大兵出入之地,不可遮限。
当用兵之际,或先据险要,或设奇邀击,此皆系临时将略,不可预言。
守禦之利害,则臣前论颇详,不敢烦述。
虽然,臣仰膺圣谕丁宁如此,谨当力疾自勉,夙夜究访,管见或有所得,容臣继以条上,不敢遽然塞命,妄进瞽言,以误陛下倚任询采之意。
无任兢惶待罪之至。
答诏问北边事宜熙宁六年二月1073年2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六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臣伏蒙圣慈特差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干当内东门司裴昱赍赐臣手诏,以「朝廷通好北虏八十年,近岁以来生事弥甚。
代北之地,素有定封,而辄开衅端,妄来诉理。
比敕官吏,同加按行,虽图籍甚明,而诡辞不伏。
今横使复至,意在必得,朕以祖宗盟好之重,固将优容。
虏情无厌,势恐未已,万一不测,何以待之?
古人大政,必询故老。
卿夙怀忠义,历相三朝,虽尔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
其所以待遇之要,禦备之方,密具以闻」。
臣晚年多病,心力耗殚,日欲再乞残骸,保此颓暮。
不意陛下以北虏生事,深思预防,计及孤愚,曲有询逮,敢不勉竭衰残,以塞圣问?
臣窃以契丹与中国抗者,盖一百七十馀年矣。
石晋割地,并有汉疆,外兼诸戎,益自骄大,在祖宗朝屡尝南牧,极事凶暴。
当是时,岂不欲悉天下之力,必与虏角哉?
终以爱惜生灵,屈就和好,疆埸有所兴作,深以张皇引惹为戒,以是七十年间,二边之民各安生业,至于老死不知兵革战斗之事,至仁大惠,不可加也。
臣观近年以来,朝廷举事则似不以大敌为恤。
虏人素以久强之势,于我未尝少下,一旦见形生疑,必谓我有图复燕南之意。
虽虏主孱而佞佛,岂无强梁宗属,与夫谋臣策士,引先发制人之说,造此衅端?
故屡遣横使,以争理地界为名,观我应之之实如何耳。
所以致虏之疑者,臣试陈其大略:高丽臣属契丹,于朝廷久绝朝贡,向浙路遣人招谕而来。
高丽小邦,岂能当契丹之盛?
来与不来,国家无所损益,而契丹知之,谓朝廷将以图我,此契丹之疑也。
秦州古渭之西,吐蕃部族散居山野,不相君长,耕牧自足,未尝为边鄙之患。
向闻强取其地,建熙河一路,杀其老少以数万计,所费不赀。
河州或云地属董毡,即契丹婿也,既恐辟地未已,岂不往诉?
契丹闻之,当谓行将及我,此又契丹之疑也。
北边地近西山,势渐高仰,不可为塘泊之处。
向闻差官领兵,遍植榆,冀其成长,以制虏骑。
然兴于界首,无不知者。
昔庆历嫚书所谓「创立堤防,障塞要路」,无以异矣。
然此岂足恃以为固哉?
但使契丹之疑也。
河朔义勇民兵,置之岁久,耳目已熟,将校甚整,教习亦精。
而忽创团保甲,一道纷然。
义勇旧人,十去其七,或拨入保甲,或放而归农,得增数之虚名,破可用之成法,此又徒使契丹之疑也。
自虏人辨理疆界,河朔沿边与近里州郡,一例差官检计,修筑城垒,开淘壕堑,冀、北京役者尤众,敌楼战棚之类,悉加换葺,增置防城之具,率令备足,逐处兵甲器械,累次差官检视,排垛张盘,前后非一。
又诸处创都作院,颁降新样,广谋造作,澶州等处创为战车,此皆众目所睹,谍者易窥。
且虏人未有动作,彼无秋毫之损,而我已费财殚力,先自困弊,此又徒使契丹之疑也。
近复置立河北三十七将,各专军政,州县不得关防。
雄州地控极边,亦设将屯兵。
随军衣物,有令兵士自办者,有令本营增置者,有令官造给付者,以至预籍上户车马骡驴,准备随行,明作出征次第,不可盖掩,此又深使契丹之疑也。
夫北虏素为敌国,设施如此,则积疑生事,不得不然,亦其善自为谋者也。
今横使再至,初示偃蹇,以探朝廷。
况代北与雄州素有定界,若优容而与之,恐虏情无厌,浸淫不已,诚如圣诏所谕,固不可与。
或因其不许,虏遂持此以为己直,纵未大举,势必渐扰诸边,卒隳盟好,盖有因缘而致此者。
乃烦明诏访以待遇备禦之要,自顾老朽,夙夜思之,其将何策,上助圣算?
臣闻事未及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
臣昔曾言散青苗钱不便事,而言者辄肆厚诬,非陛下之明,几及大戮。
自此新法之下,虽其间有未协人情者,实避嫌疑,不敢更有论列。
今亲被诏问,事系国家安危,言及而隐,是大不忠,罪不容诛矣。
臣尝切计,始为陛下谋者,必曰自祖宗以来,纪纲法度,率多因循茍简,非变之不可也。
治国之本,当先有富彊之术,聚财积谷,寓兵于民,则可以鞭笞四夷,尽复唐之故疆,然后制作礼乐,以文太平。
故始散青苗钱,使民出利,所得之利复以为本,但务多取,岁增本钱,无有定数。
又为免役之法,自上等以至下户,皆令次第出钱,募人应役。
从来上户轮当衙前重难,故其间时有破败者。
今上户一岁出钱不过三十馀缗,安然无事,而令下户素无役者岁岁出钱,此则损下户而益上户,虽百端补救,终无善法。
又役钱之内,每岁更纳宽剩钱,以备他用,此谓富国之术也。
且农民送纳夏秋税赋,一年两次纳不前者始有科校之刑。
今纳青苗与役钱,已是加赋,有过限者,亦依二税法科校,则是一户一岁之中,常负六次科校,民不胜骇矣。
稍遇水旱,则逋负官钱,流移失业,是已著见,孰敢言者?
又内外置市易务,尽笼天下商旅之货,官自取利,主者以得利为功,圭刀必取,小商细民,遂无所措手。
加以新制日下,更改无常,州县官吏茫然不能详记,稍有违者,坐以徒刑,虽经赦降去官,不得原免。
监司督责,以刻为明,簿法之苛,过于告缗
故州县之间,官吏惴惴然,日茍一日,皆以得罪为幸。
夫农者,国之本也;
商者,能为国致财者也;
官吏者,助朝廷之教化者也。
今农者则怨于畎亩,商者则叹于道路,官吏则所在不安其职,恐陛下不能尽知也。
夫欲攘捍四夷,以兴太平,而先使邦本困摇,众心离怨,振古以来,未闻能就此功者也。
此则陛下始谋者之大误也。
陛下有之聪明,知其所误,能改不吝,圣人之大德也。
又今好进之人,不顾国家之利害,但谓边事将作,富贵可图,献策以干陛下者,必云虏势已衰,特外示骄慢耳。
以陛下神圣文武,若择将臣,领大兵,深入虏境,则幽蓟之地,一举可复。
此又未之思也。
河朔累岁灾伤,民力大乏;
沿边、次边州郡,刍粮不充;
新选将官,例皆粗勇;
保甲新点,未经训练。
若驱重兵顿于坚城之下,粮道不给,虏人四向来援,腹背受敌,欲退不可,其将奈何?
太宗时曹彬米信名德宿将,犹以致岐沟之败也。
臣愚今为陛下计,谓宜遣使往报,优致礼币,开示大信,达以至诚,具言朝廷向来兴作,乃修备之常,与北朝通好之久,自古所无,岂有他意?
恐为谍者所误耳。
且疆土素定,当如旧界,请命边吏退近者侵占之地,不可持此造端,欲隳祖宗累世之好,永笃信约,两绝嫌疑。
望陛下将契丹所疑之事,如将官之类,因而罢去,以释虏疑。
万一听伏,则可迁延岁月,陛下益养民爱力,选贤任能,疏远奸谀,进用忠鲠,使天下悦服,边备日修,塞下有馀,帑中有羡财,俟虏果有衰乱之形,然后一振威武,恢复旧疆,快忠义不平之心,雪祖宗累朝之愤,陛下功德赫然,如日照耀无穷矣。
如其不伏,决欲背约,则河北诸州深沟高垒,足以自守。
虏人果来入寇,所在之兵可以伺便驱逐,大将持重,以全取胜。
自此彼来我往,一胜一负,兵家之常,不可前料,即未知何时复遂休息也。
至于清野之法,则难尽行,仓卒之际,不可率一境之民,比户将牛马糇粮尽入城郭。
盖至时或有往保山塞者,或有挈家渡河者,或有留人看守庄舍者,或有就近入居城郭者。
当使人得自便,方保安全,固不可按图先定,必令城郭而居,虽有严令,必不从也。
在祖宗朝,屡经北虏之扰,乡民避寇,率亦如此,愿朝廷不须一一处置。
历事三朝,十年辅相,宦已极品,归荣故乡,万事无不足者。
年将七十,宿疹在身,每思告老而去,庶全始终。
此缘圣问之及,因敢一贡荩言,非嫉善也,非求进也,用是只以自信。
今天下之人,渐不敢以直言为献,臣实不忍负累朝眷遇之恩,犹觊愚瞽,一悟圣心,为社稷之盛福。
惟陛下加察,赐以不疑,非独老臣幸甚,天下幸甚(《韩魏公集》卷一九。又见《韩魏王家传》卷一○,《邵氏闻见录》卷四,《少微通鉴续编节要》卷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二,《皇朝文鉴》卷四四,《东都事略》卷一二三,《太平治迹统类》卷一六,《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三七,《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一,《宋史》卷三一二《韩琦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二七,《右编》卷二六,《宋元通鉴》卷三五,《经济类编》卷七○,《续资治通鉴》卷七○。)
创:原无,据《邵氏闻见录》补。
乞罢青苗及诸路提举官熙宁三年二月1070年2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六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制置三司条例司奏,今欲将常平广惠仓见在斛斗,遇贵量减市价出粜,就贱量增市价收籴,仍以见钱依陕西青苗钱例,取人户情愿预行支给,令随税送纳。
斛斗内有愿请本色斛斗,或纳时价贵,愿纳见钱者,皆许从便,务在优民。
如遇灾伤,亦许于次熟日送纳。
若此行之,非唯足以待凶荒之患,又民既受贷,则于田作之时不虑阙食。
盖人困乏常在新陈不接之际,兼并之家乘其急以邀倍息。
今通一路之有无,贵发贱歛,以广蓄积,平物价,皆以为民,而公家无以利其入,是亦先王散惠兴利而抑民豪夺之意也。
仍乞且于京东淮南河北三路先行此法,俟成次第,即令诸路依此施行。
奉敕依奏。
续准敕节文,常平广惠仓见钱许依陕西出俵青苗钱例,每于夏秋未熟以前,约逐处收成时酌中物价,立定预支每斗价例,出晓示召人。
情愿请领者,十户为一保,即不拘户等高下;
不愿请领者,不得抑配。
若客户愿请,即与主户合保。
若约度物数支与乡村人户有剩,即亦许准上法支俵与坊郭有物力抵当人户。
如纳时斛斗价贵,愿纳见钱者,亦听,仍相度量减时价送纳。
夏料于正月三十日以前、秋料于五月三十日以前支俵。
又准转运常平广惠仓司牒,支俵青苗价钱,每十户以上结成一保,须第三等以上有物力人充甲头
第五等并客户,每户不得过一贯五百文;
第四等每户不得过三贯文;
第三等,每户不得过六贯文;
第二等,每户不得过十贯文;
第一等,每户不得过十五贯文。
如所支钱外,更有剩数,其第三等以上人户委本县量度物力,于今来所定钱数外,更添数支给。
若更有剩钱,如坊郭人户实有自己物业可充抵当、愿借请官钱者,仍五家以上结为一保,依乡村青苗例支借,不得过抵当物业所值价钱之半。
其逐县不得避免逐时出纳之烦,致令诸色人扇摇人户,却称不愿请领。
仰逐县官吏用心晓告人户,如不愿请领,即具结罪文状入马递申赴当司,以凭选差清强官往彼晓谕。
人户如却愿请领,其本县干系人必定别作行遣。
如事理稍重,必具事由申奏。
应夏秋收成,合纳所请过价钱斛斗,如物价稍贵,愿纳见钱者,当议于市价上减扑钱数,仍比附元请价钱,十分不得过三分。
假令二户请过钱一贯文,如送纳见钱,即不得过一贯三百文。
臣窃以国之颁号令,立法制,必信其言,而使民受实惠,则四方观听,孰不欣服?
伏详元降敕语,务在优民,不使兼并之家乘其急以邀倍息,皆以为民,而公家无以利其入,谓合先王散惠兴利、抑民豪夺之意也。
今乃乡村自第一等而下,皆立借钱贯佰,其第三等以上人户更许添数支纳,坊郭人户有自己物业可充抵当、愿借请官钱,依青苗例支借,不得过抵当物业价值之半。
乡村上三等并坊郭有物业人户,乃从来兼并之家也,今皆多得借钱,每借一贯令纳一贯三百文,则是官放息钱也,与元敕抑兼并、济困乏之意绝相违戾,欲民信服,不可得也。
又乡村每保须第三等以上有力人充甲头,虽云不得抑勒,而上等之户既有物力,必不愿请。
官吏既防保内近下贫户不能送纳,岂免差充甲头,以备代陪也?
复峻责逐县,如人户不愿请领,即令结罪申报。
若选官晓谕却有愿请者,则干系人别作行遣,或具申奏。
官吏惧提举司势可升黜,又防选官晓谕之时,岂无贫下浮浪愿请之人?
苟免捃拾,则其势须行散配。
且贫下人户见官中散钱,谁不愿请?
然本户夏秋各有税赋,又有预买及转运司和买两色䌷绢,积年倚阁借贷钱粮、种钱之类,名目甚多。
今添纳此一重出利青苗钱,愚民一时借请则甚易,至纳时则甚难也。
故自敕下以来,一路州县上下惶惑,皆谓若不抑散,上户不愿请领,只据近下等第与无业客户愿请者支俵,则实难催纳,将来必有行刑督索及勒干系书手、典押、耆户长、同保人等均陪之患。
大凡兼并所放息钱,虽取利稍厚,缘有逋欠,官中不许受理,往往旧债未偿其半,早以续得贷钱。
兼并者既有资本,故能使相因岁月,渐而取之。
今官贷青苗钱则不然,须是夏秋随税送纳。
如人户灾伤及五分以上,方许次科催还。
若连两科灾伤,则必官无本钱接续支俵,而官本因而寖有失陷也。
其害明白如此,更有缘此烦费虚扰之事,不敢具述。
兼去岁河朔丰熟,常平仓所籴白米,每斗不过七十五文至八十五文省以来,自前年分少有似此价贱之时。
若乘时收歛,遇向去价贵出粜,不唯合于古制,而无失陷之弊,兼民实被惠,亦足收其羡赢。
诸仓方有籴入,而提举司亟令住止,盖尽要散充青苗钱,指望三分之利,而遂收为己功。
县邑小官,敢不奉行,岂暇更恤贻民久远之患哉?
诸路所行事体,必料大率如此。
朝廷若谓陕西尝放青苗钱,官有所得,而民以为便,此乃转运司因军储有阙,遇自冬涉春雨雪及时,麦苗滋盛,决见成熟,行于一时则可也。
今乃差官置司,为每岁春夏常行之法,而取利三分,又岂陕西权宜之比也?
兼元敕明言且于京东淮南河北三路先行此法,俟成次第,即令诸路依此施行。
今此三路自睹新制,州县方忧不能奉行,而遽于诸路遍差提举官员,以至西川、广南亦皆置使
伏惟陛下自临御以来,夙夜忧劳,励精求治,况承祖宗百年仁政之后,民浸德泽,唯知宽恤,而未尝过扰。
若但躬行节俭,以先天下,常节浮费,渐汰冗食,自然国用不乏,何必使兴利之臣纷纷四出,以致远近之疑哉?
臣职当安抚,日闻一路官吏所论,皆云散钱不便。
转运司明知侵挠利权,不可经久,尚皆不敢陈说,而小臣畏罪,孰敢言者?
臣若顾避形迹,从而默默,大惧有误陛下委寄之重。
欲望圣慈矜臣愚直,更赐博访,若臣言不妄,即乞尽罢诸路提举之官,只委逐路提点刑狱臣僚依常平旧法施行,以安众心,天下幸甚(《韩魏公集》卷二○。又见《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之一九。第五册第四八五五页)
《韩魏王家传》卷八,《皇朝文鉴》卷四四,《东都事略》卷六九,《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一,《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二,《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六三,《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宋史》卷一七六《食货志》上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宋元通鉴》卷三二,《经济类编》卷三六,《宋史纪事本末》卷三七,《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一四八,《续资治通鉴》卷六七)。
青:原无,据右引补。
延州事宜疏熙宁二年1069年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七、《韩魏公集》卷二一、《韩魏王家传》卷七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比蒙陛下累次宣谕以延州事宜,欲令臣西去。
忠义感激,岂敢拒违圣意?
然再思之,昨王陶斥臣强臣跋扈,又谓六卿分晋、三家弱鲁之事,人臣岂可当此?
今乃以陕西五路兵柄付臣,虽自顾无它虑,复有效语以相倾者,臣诛族奚惮,恐于国事有害。
愿更熟虑,未行间,尚可改议。
又论罢青苗疏熙宁三年三月1070年3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七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臣近以河北路差官置司,春夏放青苗钱与乡村坊郭人户,明取三分之利,每保须要第三等以上有物力人充甲头,督促峻责,逐县支俵,有伤国体。
一路官吏,上下皆知不便,而以制置条例司是大臣主领,但人人腹非,而不敢公言。
臣被顾三朝,而又职当安抚,实不忍雷同默默,遂详陈利害本末,乞更加博访。
若臣言不妄,即乞尽罢诸路提举之官,只委逐路提点刑狱臣僚依常平旧法施行。
所冀陛下洒然开悟,亟赐更改,使天下歌舞圣明,不为盛德之累。
老臣献忠之心,岂有它也?
今准都进奏院牒,却蒙制置司以臣言皆为不当,条件疏驳,乞申敕诸路,及直令进奏官张士程指挥本院,将晓谕中书劄子颁行天下。
臣详制置司疏驳事件,即将臣元奏要切之语多从删去,唯举其大概,用偏辞曲为沮难,及引《周礼》国服为息之说,文其谬妄,上以欺罔圣听,下以愚弄天下之人,将使无复敢言其非者。
臣不胜痛愤,须至再有辩列。
欲望圣慈特纾亲览,然后降付中书枢密看详,送御史台集百官定议。
如臣所言不当,即甘从窜殛;
若是制置司处置乖方,天下必受其弊,即乞依臣前奏,尽罢诸路提举官,只委提点刑狱臣僚依常平旧法施行,以慰众心。
一、臣前奏以元降敕语务在优民,不使兼并之家乘其急以邀倍息,而公家无以利其入。
今乃乡村自第一等而下,皆立借钱贯百,其第三等以上人户更添数支给,坊郭人户有自己物业可充抵当、愿借请官钱者,依青苗例支借,不得过抵当物业价直之半。
且乡村上三等并坊郭有物业人户,乃从来兼并之家也,今皆多得借钱,每得一贯令纳一贯三百文,则是官放息钱也,与元敕「抑兼并、济困乏」之意,绝相违戾。
制置条例司疏驳云:「言者以谓元降敕命云『公家无所利其入』,今河北提举官乃令取息三分,是与元敕绝相违戾,失信于百姓。
本司今按《周礼》泉府之官,民之贷者取息有至二十而五,国之财用取具焉。
常平新法预俵青苗价钱,但约熟时酌中物价;
若熟时物贵,即许量减市价纳钱,即是未定合纳实数。
河北提举官则约束州县,若情愿纳钱,不得过三分。
至于京西陕西路提举官,则大抵约束不得过二分而已。
此盖为量减时价指挥未有约定实数,恐遇纳时斛斗价例倍贵,州县量减钱数不多,却致亏损百姓,所以有此约束,即非法外擅为侵刻也。
就诸路提举所纳,惟河北所约分数最多,然云不过三分之息,定取三分之息。
若物价低平,即有合纳本色,不收其息;
或只收一二分息之时,多少相补,比《周礼》贷民取息立定分数,已不为多。
近降指挥,又令诸路预俵价钱,若遇物价极贵,亦不得过二分,即比《周礼》所取尤少」者。
臣窃以既立太平之法,必无剥民取利之理,但汉儒以去圣之远,解释或有异同耳。
按《周礼》:「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价买之物揭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各从其抵」。
郑众释云:「书其价,揭著其物也。
不时买者,谓急求者也。
抵,故价也」。
臣谓周制,民有货在市而无人买,或有积滞而妨用者,则官以时价买之,书其物价以示民,若有急求者,则以官元买价与之,此所谓王道也。
经又云:「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
郑众释云:「赊,贳也。
以祭祀、丧纪,故从官贳买物」。
唐贾公彦疏云:「赊与民不取利也」。
经又云:「凡民之贷,与其有司辨之,以国服为之息」。
郑众释云:「贷者,谓从官借本贾也,故有息,使民弗利,以其所贾之国所出为息也」。
此所谓王道也。
郑康成释云:「以其于国服事之税为息也。
于国事受园廛之田而贷万泉者,则期出息五百」。
臣谓《周礼》园廛二十而税一,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惟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
漆林,自然而生,非人力所作,故税重。
康成乃约此法,谓从官贷钱若受园廛之地,贷万钱者出息五百。
公彦因而疏解,谓「近郊十一者,万钱期出息一千;
远郊二十而三者,万钱期出息一千五百;
甸稍县都之民,万钱期出息二千」。
臣谓如此则须漆林之户取贷,方出息二千五百也。
然当时未必如此。
今放青苗钱,凡春贷十千,半年之内使令纳利二千;
再放十千,至年终又令纳利二千,则是贷万钱不问远近之地,岁令出息四千也。
《周礼》至远之地止出息二千,今青苗取利尚过《周礼》一倍,则制置司所言「比《周礼》贷民取息,立定分数已不为多」,亦是欺罔圣听,自谓天下之人皆不能辨也。
且今古异制,贵于便时,《周礼》所载有不可施于今者,其事非一。
若谓「泉府」一职今可施行,则上言以官钱买在市不售及民间积滞之货,候民急求则依元买价与之,民有祭祀、丧纪,就官中借物,限旬日、三月还官,而不取其利。
制置司何不将此周公太平已试之法,尽申明而行?
岂可独举注疏贷钱取息之利事,以诋天下之公言哉?
郑康成又注云:「王莽时,贷以治产业者,但计赢所得受息,无过岁什一」。
公彦疏解云:「王莽时虽计本多少为定,及其催科,惟所赢多少。
假令万泉岁赢万泉,催一千;
赢五千,催五百。
馀皆据利催什一」。
臣谓王莽时官贷本万钱,岁终赢得万钱,只令纳一千;
若所赢钱更少,则纳息更薄。
比今于青苗钱取利,尤为宽少。
王莽之后,上自两汉,下及有唐,更不闻有贷钱取利之法。
制置司之主,不以二帝三王之道上裨圣政,而贷钱取利,更过王莽之时,此天下不得不指以为非,而老臣不可以不辩也。
况今天下田税已重,固非《周礼》什一之法,则又随亩更有农具、牛皮、盐钱、曲钱、鞋钱之类,凡十馀名件,谓之杂钱,每遇夏秋起纳官中,更将䌷绢斛斗低估价例,令民将此杂钱折纳。
又,每岁将官盐散与人户,谓之蚕盐,令民折纳绢帛,更有预买、转运司和买两色䌷绢。
如此之类,不可悉举,皆《周礼》田税什一之外加歛之物,取利已厚,伤农已深,柰何更引《周礼》国服为息之说,谓放青苗钱取利,乃周公太平已试之法?
此则诬污圣典,蔽惑睿明,老臣得不太息而恸哭也!
又,制置司提举官束州县,纳钱不得过三分、二分。
盖为量减时价指挥未有约定实数,恐遇纳时斛斗价例倍贵,州县量减钱数不多,却致亏损百姓。
若物价低平,即合纳本色,不收其息」。
臣亦谓此论之不实也。
缘小麦最为不耐停蓄之物,自来常平仓不籴,盖恐积留损坏。
今岁诸路雨雪及时,二麦有望,价必贱,提举官必不肯令人户送纳本色。
盖纳下本色,则无由变转。
若于转运司兑换价钱,则诸处军粮支绝少,必难兑换。
既难兑换,则占压本钱,下次却无钱散与人户。
臣以此知制置司提举官本无令人户送纳斛斗之意,故开此许纳见钱一门,将来只令言人户情愿送纳本色,则人户须至粜纳钱,岂不殃害百姓?
惟陛下早悟臣言。
一、制置司云:「言者以谓三等户及城郭有物力户,即从来兼并之家,今乃立定贯百,许之贷借,即非抵兼并之意。
又,河北提举官,每保须要上三等户一名,即上等人户,必不愿请。
官吏既防贫户不能送纳,岂免差充甲头,以备代陪?
又,河北提举官乃峻责州县,如人不愿请领,即结罪申报。
若选官晓谕,人户却情愿请领,即当别作行遣。
若选官晓谕,茍免捃拾,岂无贫下浮浪愿请之人,或须行散配?
本司今按:乡村上三等及城郭有物业户内,亦有阙乏之人,就人取债,岂皆是兼并之家?
今贷贫民有馀,则以俵此等人户,免令就私家取一倍之息,乃是元敕抑兼并之意。
河北提举官每保须要上三等户一名者,盖为关防浮浪之人请去,将来难为催纳。
若有上等户肯与同保,即非浮浪之人,自不须忧难为催纳;
若无上三等户肯与同保,即自依准提举官公文,不许支俵,何须更行散配?
若谓上三等必不肯请领,须是差作甲头,即自是抑勒,有违前法。
况今年开封诸县已经俵散,甚有上三等户情愿请领,即非官吏抑勒。
以近验远,事理可知。
至于提举司约束官吏,如无人情愿请领,即结罪申报,别选官晓谕,乃只是关防因循避事坏法之人,即非迫胁官吏,须令抑配百姓。
提举官急于功利,讽令州县抑配与人,即诸路各有安抚、转运、提刑,其为朝廷委任,皆在提举之上。
若有州县官员故欲隳坏新法,曲徇提举官抑勒百姓,自当纠举,依法施行,并具事状闻奏。
岂宜以官吏违法之故,遂欲废法」?
臣窃以乡村上三等及城郭有物业人户,非臣独知是从来兼并之家,此天下之人共知也。
制置司以为不是兼并之家者,只要多散青苗钱与之,而得利亦多也。
其如元降敕意,本务拯济困乏,却将钱散与此等人户,则天下明知朝廷专以取利为意,实伤国体。
制置司若谓《周官》有贷民之法,取之以道,于理无嫌,则今兼并之家例开质库,置课场;
若恐取民倍息,以伤贫细,则所在皆可官自开置,以抑兼并。
然自前世以来,恶其太近衰削,不忍为之。
今青苗钱一事,无近于此乎?
「每保须要上三等户一名者,盖关防浮浪之人请去,难为催纳」,此则抑勒之势,不假臣言而自明矣。
又云「若谓上三等人户必不肯请领,须至差作甲头,即自是抑勒,有违前法」,此又殊不察事势人情,有不得已而为之者。
且青苗之法,内有大臣力主,事在必行;
外有专差之官,惟以散多为职办。
州县官吏往往变抑勒而为情愿者,盖事势不得不惧,而人情不得不从也。
监司之官,其于事势人情,亦何异此?
九重高远,岂得尽知?
唯陛下早赐辨察。
一、制置司云:「言者以谓躬行节俭,常节浮费,自然国用不乏,何必使兴利之臣四出,以致使远近之疑。
本司今按:先王之政,未尝不以食货为始,张官置吏,大抵多为农事也。
近世以来,农人尤为困苦。
若朝廷但有徭役加之,初无岁时补助之法,自京畿陂防沟洫,多有不治,乃至都城侧近,绵地数百里,弃为污莱,父子夫妇,流离失业。
四方遐僻,不可周知。
一方水旱,则饿死者相枕藉,而流移者填道路。
如前岁河北一饥,不免漕江淮之米以救之。
然于人之流亡饿殍,未有补也。
至于非泛用度,或不免就等第人户强借钱物,百姓典卖田产物业,以供暴令,此亦可谓国用之失。
至于差役,困苦农民,使之失职,则士大夫之所共见,不待论说而后可知。
故陛下即位诏书,丁宁以务农、理财、免人役为政事之急诫,方今宜忧,为在此也。
今置提举常平广惠仓官兼管干农田水利差役事者,凡以为此而已,固非使之朘削百姓,以佐人主私费,亦岂得谓之兴利之臣,而以为致远近之疑」?
臣详制置司言提举常平仓官员不是兴利,今既明举贷钱取利之法,谓取之以道,于理无嫌,则非兴利而何?
至于东南所差均输之官,亦皆兴利之臣也。
西川四路乡村,民多大姓,每一姓所有客户,动是三五百家,自来衣食贷借,仰以为生。
今若差官置司,更以青苗钱与之,则客于主户处从来借贷既不可免,又须出此一重官中利息。
其它大姓,则固不愿请领苗钱。
广南东西路,土旷人稀,水乡之俗,粗足生计,今亦置官司贷钱取利。
故于远民,尤为不便,岂得不谓之以致远近之疑也?
国家幅员至广,一方之有水旱,时所不免,然朝廷未尝不假贷粮种,尽救荒之政以济恤之,故得饥馑者复苏,流离者复安。
自祖宗以来,可谓仁政充洽矣,而未尝曾就等第人户处强借钱物。
唯是英宗皇帝及陛下即位之初,天下各有优赏,朝廷自京师应副未及,间有三两路州军曾于坊郭富民处权暂支借者,然亦即时辇还。
制置司指为「暴令」,以颁布天下,是唯知主张青苗之法,而不顾毁讟之甚,诚可骇也!
唯陛下早赐省察。
一、制置司云:「言者以为坊郭人户既无青苗,不可贷借。
本司今按常平旧法,亦粜与坊郭之人。
今若俵散农民有馀,仍不许坊郭之人贷借,是令常平有滞积馀藏,而坊郭之人独不被赈救乏绝之恩也。
《周礼》设贷民之法,即无都邑鄙野之限。
今新法乃约《周礼》太平已试之法,即非专用陕西青苗条贯也」。
臣详制置司此说尤为不实。
盖自来常平仓遇岁年不稔、物价稍高、合减元价出粜之时,其乡村则逐处多下诸县取逐乡近下等第户姓名,印给关子,令收执赴仓,每户粜与三石,或两石以来;
所是坊郭,则每日○细粜与浮居人户,每口五升,或一㪷以来。
故民受实惠,甚济饥乏,即未曾坊郭有物业人户,乃来○粜常平仓斛斗者。
此盖制置司以青苗为名,欲剩借钱与坊郭有物业之人,以望得利之多,假称《周礼》太平已试之法,以谓无都邑鄙野之限,以文其曲说,惟陛下深详其妄。
一、臣近准真定府路安抚使司公文,称:准河北都转运常平广惠仓司真定府,准制置条例司劄子,据河北都转运常平广惠仓司状,准朝旨于内藏库支到山东绢二十万疋,充常平本钱,寻分擘与诸州县出卖,必是破贷不了。
欲将绢分作两等,上等每疋作一贯三百五十文省,次等每疋作一贯三百文省,召人户情愿依青苗见钱法请领。
仰更切相度,如依减定价例,委是人户情愿,即依所申施行。
如坊郭人户情愿请领者,亦听。
常平司差帖殿侍康承丙称,自京般来绢二十万疋,唯有真定府未曾差人赴恩州请般。
帖康承丙疾速往真定府管下县分,遍行催促,火急和雇脚乘,赴恩州请般,趁时支俵。
勘会真定府恩州支下绢三万疋,虽未般到,缘系准备充秋科青苗价钱,即不阙钱支用。
若更差使臣下州府县分催促支散,及取索文字,深属张皇搔扰。
牒臣本司请照会者。
臣遂备录闻奏,庶朝廷见其为害之深,乞察臣前奏散青苗钱不便事理,早赐施行。
却准中书劄子,奉圣旨,康承丙元系皮公弼等乞差充差使干当,兼累降指挥,令提刑司常切觉察,所散青苗钱,召人情愿,不得抑勒。
或有抑配俵散,便令止绝,当职官员具姓名闻奏。
劄与臣知者。
臣勘会转运司昨将山东绢配卖与诸州军坊郭等第人户,每一疋估钱一贯五百三十文至一贯六百文以来,限半年纳钱,尚犹近下等第人户有破卖家财,方能贴陪送纳了当者。
常平提举官山东绢二十万疋,上等者作一贯三百五十文,每一贯利二分,每疋已是一贯六百五十文省;
下等者每疋作一贯三百文,并利亦是一贯六百文省,并随税只是百馀日省限纳足,与转运司配卖与坊郭人户价例全不相远,即于农民岂不为害?
更差使臣督迫支俵,公文内动是火急之言,则州县小官唯是应命,茍免过咎,将抑配以为情愿,何处更可辨明?
制置三司条例司虽大臣主领,然终是定夺之所。
今将绢二十万疋直行指挥,许散与乡村人户,依青苗法纳钱,及令坊郭人户愿请者亦听,则自来未见有定夺之司,事不关中书枢密院,不奉圣旨,直可施行者。
如此,则是中书外又有一中书也。
中书凡事亦须进呈,或候画可,方敢施行,未尝直便处分。
唯陛下察其专也如此,则在外守职臣僚,其谁敢不禀从?
望早赐辨察,使事归政府,庶于国体为便。
按:《韩魏公集》卷二一。又见《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之二五。第五册第四八五八页《韩魏王家传》卷九,《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二(题作《上神宗条例司画一申明青苗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三、六八,《宋史》卷一七六《食货志》上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
乞选近臣速至河所合议河防奏熙宁二年三月1069年3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九、《宋史》卷九一《河渠志》一、《宋史新编》卷二四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今岁兵夫数少,而金堤两埽,修上下约甚急,深进马头,欲夺大河。
缘二股及嫩滩旧阔千一百步,是以可容涨水。
今截去八百步有馀,则将束大河于二百馀步之间。
下流既壅,上流蹙遏湍怒,又无兵夫修护堤岸,其冲决必矣。
况自德至沧,皆二股下流,既无堤防,必侵民田。
设若河门束狭,不能容纳涨水,上下约随流而脱,则二股与北流为一,其患愈大。
又恩、深州所创生堤,其东则大河西来,其西则西山诸水东注,腹背受水,两难捍禦。
望选近臣速至河所,与在外官合议。
不宜减河役奏熙宁二年八月1069年8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九、《宋史》卷九一《河渠志》一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事有缓急,工有后先。
今御河漕运通驶,未至有害,不宜减大河之役。
河北州军义勇准备教阅奏熙宁二年九月1069年9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九、《宋会要辑稿》兵二之三(第七册第六七七三页)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河北州军义勇,自灾伤后来教阅久废。
今夏秋田苗有望,乞令依旧各自置弓弩,于县厅侧近置库架阁,准备教阅。
河朔诸州不宜差夫服河役奏熙宁三年正月1070年1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九、《宋史》卷九五《河渠志》五、《北河纪》卷七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河朔屡经灾伤,虽得去年夏秋一稔,疮痍未复。
而六州之人奔走河役,远者十一二程,近者不下七八程,比常岁劳费过倍。
兼镇、赵两州,旧以次边,未尝差夫,一旦调发,人心不安。
又于寒食后入役,比满一月,正妨农务。
乞贷米粟赈济怀州灾民奏熙宁四年三月1071年3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怀州灾伤最甚,自下户阙食,近申转运司贷以米粟,已下诸县支给,而提举常平仓司指挥罢给,止令转运司以省仓米赈贷。
乞独当河防重责奏熙宁四年八月1071年8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六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大河泛溢,金、魏居冲,非通判而下所预。
乞独当重责。
北京再任加恩告敕并支赐申状1071年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九、《安阳集》卷三六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近蒙降到敕告一道,改授永兴军节度使、判大名府,令再任,并递中承领得支赐中书劄子一道,寻并牒送大名府左藏库寄纳,具劄子辞免。
今月六日,蒙赐诏书,已允所乞,并别降到敕一道令再任,已祗受讫者。
右,具如前,所有上件加恩敕告,并支赐中书劄子各一道,令差随行使臣奉职世昌中书投纳,谨具状申中书门下,谨录状上。
韩氏参用古今家祭式序熙宁三年十月1070年10月15日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五三、《安阳集》卷二二、民国《安阳县志》卷二六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自唐末至于五代,兵革相仍,礼乐废缺。
故公卿大夫之家,岁时祠飨,皆因循便俗,不能以近古制。
国家运祚隆赫,承平有年,旷绝之典,无所不讲。
庆历初元,始诏文武官并许依旧式创立家庙。
事下礼官裁处,而迄今不闻定议。
某自主祭以来,恪谨时荐,罄极诚悫,而常患夏秋之祭,阙而不备,从俗之事,未有折中。
因得秘阁所有御史郑正则《祠享仪》、御史孟诜《家祭礼》、殿中御史范传式《寝堂时享仪》、汝南周元阳《祭录》、京兆武功贾氏顼《家荐仪》,金吾卫仓曹参军徐闰《家祭仪》、检校散骑常侍孙日用《仲享仪》凡七家,研详累月,粗究大方。
于是采前说之可行,酌今俗之难废者,以人情断之,成十三篇,名曰《韩氏参用古今家祭式》。
郑御史以年六十三,久疾羸顿,遂著《祠享仪》以示后。
而某年之与病,与郑适同,遂感而为此,将使子孙奉而行之,非敢传于外也。
若其岁时之享,以新仪从事,虽甚疲老,敢不自力。
他日朝廷颁下家祭礼,自当谨遵定制云。
时熙宁庚戌岁十月十五日北京望宸阁序。
新修太尉嵇公庙记熙宁三年八月1070年8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五四、《安阳集》卷二一、嘉靖《彰德府志》卷四、雍正《河南通志》卷四八、乾隆《彰德府志》卷二四、乾隆《汤阴县志》卷三、《金石萃编》卷一三七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嵇公庙
夫以忠事君,人臣之常分也。
然遭大变,临大节,或心无所主,为祸福所动,以苟一时之生,而贻万世之戮者多矣!
若其鼎镬在前,锋刃加己,能挺然知义之所在,分固当尔。
轻其命若鸿毛然,卒死而不顾者,几何人哉!
侍中、赠太尉忠穆嵇公,则其人也。
惠帝昏弱,诸王肆乱,各萌僭夺,以相屠害。
故帝之北征也,公驰赴行在,力当国难。
成都王颖以兵犯乘舆,卫从奔散,独公端冕侍侧,以身捍帝,至血溅御衣而殒。
呜呼!
公之知义明分,可谓处得其死而不为难也。
故其大忠伟节,赫然与日争光,崒然与山岳争高。
天地知不可穷,而公之名亦不可穷矣!
宜乎百世之下,有国家者钦遗风,想馀烈,置祠奉祀,永永而不绝也。
相之荡阴,即公死难之地,其庙在焉。
前之为邑者,不知追显忠义,为政所先,因循不葺,底于大坏。
今令张君楙至,则首拜祠下,睹其隳敝之甚,惊而叹曰:「兹不职之大者也」!
亟举公事迹,与夫朝廷崇祀之意谕于邑民,民皆欣然愿共力以完之。
令乃宽与之约,听自营办。
不数月而祠宇一新。
于是民益知夫大贤之忠于国者,虽死于不幸,后世必载祀典,严庙貌,奉事尊仰之如此,皆思勉而为善。
自一邑而推一郡,繇一郡而推诸四方,则其为劝也,岂小补哉!
庙完,具书来告,以余尝两守乡邦,愿志本末。
噫!
忠义之心,人皆有之,但勉而不力,执之不固,遂不至于古人。
余亦勉而执之者,跂忠穆之风,尤寤寐以自激。
文虽甚陋,恶敢吝而不书。
时熙宁三年八月十五日,具位韩某记并书。
唐太子太师司空郑国魏公1072年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五五、《安阳集》卷二三、《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八七、《清源文献》卷六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唐相郑国魏公,魏之曲城人也。
以命世之才,逢不世出之主,专以仁义之道,切磨规谏,欲俾厥后坐肩唐虞。
谓守文之难,过于创业。
帝用其说,不三四年遂兴太平,较其大功,不下房、杜。
大名之学有乡贤堂,盖以故丞相文正王公、忠悯寇公尚书忠定张公侍郎王公、崇仪柳公,皆文武钜贤,出吾里中,图其仪形而尊祀之,以起生徒之志,诚盛事也。
然唐距本朝为最近,若郑公之德业闳大,超然独出,得不为乡贤之冠乎?
其可遗哉?
余求得其像,建堂于宣圣殿之北,乡贤堂之南,以完其美。
成覸曰:「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
今夫学者既得良师友,朝夕讲习开益,以进其善;
又观所图吾里之贤者隆名伟迹,卓然不泯之如此,岂不思曰彼能之,吾反不能哉?
亦在乎勉之而已!
系而为之赞曰:
猗唐魏公,相于太宗
谏勇,切磨上聪。
术则仁义,道惟大中。
我后,我躬。
遭会真主,言行计从。
引金自况,谓公良工。
以公喻鉴,焕乎吉凶。
君如是圣,臣如是忠。
宜不期月,亟治成功。
高视三代,谁其比隆。
惟魏之学,乡贤是崇。
图祀者五,惟德之丰。
公实生魏,群贤之雄。
尊近遗远,教斯未充。
吾得公像,载敞儒宫。
义一为劝,礼增有容。
学者来视,以严以恭。
高山景行,众发其蒙。
有美魏都,大河注东。
如公之名,滔滔不穷。
尚书比部员外郎崔君墓志铭1072年3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五八、《安阳集》卷四九、《永乐大典》卷二七四四、乾隆《新郑县志》卷二五、民国《鄢陵县志》卷二七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崔君象之,有道君子也。
余妻虽象之之姊,然其相友也以贤,而不以亲。
今之云亡,其子振孙等以墓有铭,哀号驰诉,属余以辞。
余固知象之者,其可不铭?
象之讳公孺后魏清河房七兵尚书休之后,今为开封鄢陵人
曾祖周度,仕,佐兖帅慕容彦超幕。
帅叛,以大义切责,遇害,赠秘书少监
汝砺,以父死节,补右班殿直,赠尚书兵部侍郎
父立,为世名臣,终尚书工部侍郎,赠礼部尚书
象之幼简重有高识,喜学,善属文。
始以父任补将作监主簿,耻在荫籍,欲自取进士第
既不利有司,慨然以篆刻之技不足为,遂益究览经史百家之言,至于浮屠老子之书,无不探考,得其渊妙,视富与贵,恬然不能少动其心也。
初监许州商税,丁尚书忧,服除,监许州合流镇商税,再监许州商税。
丁所生灵寿县太君严氏忧,服除,时丞相贾魏公镇许,荐知阳翟县事。
岁满,签书忠武军节度判官事。
三司奏,都大管勾许、汝州石塘等河催纲,累迁尚书比部员外郎
熙宁四年正月十七日,以疾卒,年五十八。
象之孝悌仁恕,出于天性,母夫人仁寿郡太君冉氏早亡,事尚书与严夫人,朝夕左右,承顺颜色,未尝少懈。
其居丧也,水浆不入口者累日。
及葬,虽盛寒必跣足负土,与庸者杂作。
终丧,始复荤茹。
兄弟皆盛年物故,孤遗满室,象之极力抚养,不忍去为远官,故仕宦专以庇族为意,不复计较资品高下。
居官治民,清约不扰,见有位者,必为陈国家大计,民之疾苦,与夫所知之贤者,冀以行其言而已,未尝自有也。
正人佳士,虽未识面,推向不已;
道或不合,虽大权重位,招之不往也。
庆历中仁宗皇帝励精图治,象之乃诣阙上书论十事。
其目曰培根本、教宗室、择守宰、求遗逸、资孝治、御英豪、轻赋歛、省冤滞、节浮费、严武备,凡数千言,引据深切,而亦不求人知。
亡后,诸子得其稿于楮中,于是人益知夫象之虽在小官,有爱君忧国之心,而自晦其德如此。
与人交,务尽诚信,以风谊自许。
有过失者,必毅然规正,无不畏而为善。
周人之急,厚自损刻,而不以为惠也。
从事许昌日,官吏断狱误引重比,同幕梁统者惧及于谴,则铨格为废人。
象之曰:「持议而误在我」。
遂请独当其罚,论者高君之义。
所居东北隅有亭曰葆光,尚书之所创也。
君常处其间,默坐终日,外无一物能婴其虑。
交游之至,则以文酒为乐,往往忘其鄙吝。
处士孔宁极尤相厚善,每一过从,则闭关谈道,率踰旬不忍别去。
素乐闲退,与相知为林泉之约,愿预者辄以籍记之,已而皆背去,其籍为空,象之笑而不怪焉。
象之亦为族属所累,未能如其素志,而天又不畀其寿,悲夫!
临终谓诸子曰:「吾神识无纤毫妄乱,来亦我来,去亦我去」。
此又见其达性命之深也。
其作诗尤工,人多赏其清丽。
夫人安福县程氏,某官某之女,柔顺而正,内治以修。
男二人:长曰振孙,大理寺丞
次曰保孙,试将作监主簿
象之教子严而有法,而皆能承训自饬,当嗣其庆云。
以某年三月二十一日,葬于郑州新郑县某乡尚书之兆次。
铭曰:
既孝于家,又忠于友,惟德之尊。
富贵纷丽,恬不可诱,惟道之存。
死生之际,乱则何有,达性之根。
人虽亡矣,名不朽矣,事著斯文。
尚书祠部郎中集贤校理致仕赵君墓志铭熙宁四年十一月1071年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五八、《安阳集》卷四九、《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三、《洛阳存古录》卷七、东都冢墓遗文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熙宁四年夏六月赵君子渊管勾西京留司御史台引年得谢,退处于修善坊之私第。
未几,病且逾月,度必不起,遽取笔自书,命其子咸以志文属余。
七月二十九日果卒。
咸亟遣人持其所书,号诉来请
余泣而视之,知子渊所以属余者,以友婿之分,又悉其平生操守施设,使书其实,足信于后世,此奚可辞?
子渊讳宗道开封封丘人
给事中、赠司空贺之子,赠左卫上将军正德之孙,赠左屯卫将军瑨之曾孙。
司空仁宗朝,更任显要,为时名臣。
子渊幼警拔自立,力学能文,屡举进士不利,始从父任补将作监主簿,监舒州盐酒税,汝州稻田务。
执政荐其材,召试学士院,得馆阁校勘,改集贤校理
累迁大理寺丞,主宗正寺簿通判河阳,以太子允同判登闻鼓院
丁司空忧,服除,同知太常礼院,出知宣州,改太常丞
子渊为政,知所先后。
下车首兴学校,招广生员,起市桥屋,取资以充其用,又选良师以讲劝之,人人乐于为善。
宣民素尚巫鬼,病者不医,以事祈禳。
子渊为择方书之验者,刻石示之。
复出公帑缗为药剂,以时拯救,民脱横夭,因变其俗。
泾邑豪刘氏殴死人,厚用赂,冀以死者缘他疾获免。
子渊察其奸,卒置于法,吏受赂者悉黥窜之,一郡肃然。
岁满,得郭辅之者求代。
始,辅之以所迓兵舟不如意,及至郡,会子渊居式假不能出,遂大忿恚。
子渊去,搜剔玼累,穷极纤悉,无所得,因摭疑似之事,缘饰以闻。
子渊不堪其诬,即奏辨之,朝廷为置司推究,事尽白。
犹以奏牍中一二语差,在律,以身事诉,止坐杖,法官深文,以诈不实论,夺一官,落职。
既而御史中丞鱼公周询极陈其冤,得复中允,监亳州酒税,物论犹不平。
继得今太子少师赵公槩暨两禁台宪官十数人交章荐雪,始还官与职。
知宗正丞事、兼判登闻鼓院,知滨州
会河决六塔,郡界有遥堤,监司欲决以酾其流,子渊执不可,虽督之愈急愈不夺,民赖以全。
又立保法检制奸盗,比户以安。
代归,为群牧判官,迁太常博士权开封府推官
嘉祐四年京西大饥,转运使请择列郡守以济灾馑,子渊被选知颍州
子渊于救荒之术,素已经虑,赈给存劳,无所不至,寇盗屏息,流庸以复。
权三司户部判官,出知晋州
时营奉永昭,方中诸郡皆严期赋民,物价翔而费益倍。
子渊独取帑中物,官自营致,使民徐偿之,境内寂然无所扰。
民既饱其德惠,相率走阙下请留。
朝廷知其能,就徙陕州
晋人号呼遮道子渊不得前,为驻留弥日,得间道驰去。
陕素以土厚,水脉深,不为井,唯橐山泉贯城中以资众用。
岁雨数坏堤,渠绝流,则民永定涧,既远且劳。
子渊曰:「今边州岩堡,往往皆井,此平地反不可耶」?
亟选匠者相庐巷便民之所,浚三十井,皆未数仞得美泉,民歌喜之未足,与甘棠同永其思也。
子渊博士四迁尚书祠部郎中,知蔡州
郡城北直门东西有二桥,跨汝水上,岸高峻,非得巨材不能立,数岁辄坏。
每一易,费民赀几万缗,俚谚目为「害民桥」。
子渊恤其久弊,思力去之,募工取确山石,先易其东者,众论嚣然难之。
子渊不听,至闻于朝,有诏问状。
子渊别白利害,保于必成,朝廷从之。
已而桥成,患绝,为利无穷。
子渊自年及从心,日思退去。
会秩满,恳求西台
既得请,须期岁馀,新第完美,日谈笑其间,无复以轩冕为意。
未踰时即还君事,方且放怀林泉,以造羲皇之域,而天啬遐福,遽夺之年,悲夫!
子渊性方重,不妄进止,外嶷嶷若不可犯,而内极乐易,即之益温。
与人交,笃于风谊,澹泊寡欲,至老无声色之惑。
为政详敏,得其纲要。
当事剧讼挐,他人虽劳精竭虑不能判者,子渊视若閒暇,处之无不中理。
笔札,长于诗弈,公退必引宾属以此为乐,其他不好也。
庆历中杜正献公范文正公与诸贤以忠义并进,天子方虚心仰成,诸公亦锐于为报,而俱知子渊之才,未及荐擢,为侥倖者所沮,相继罢去。
子渊义之所激,时上书开陈得失,当涂者闻而恶之,故辅之因得希合奇中。
事虽获辨,而淹回者十年,不得乘时奋其所长。
子渊亦明于义命,居常泰然,未尝少动其心也。
事二亲孝,执丧过毁,几不能生。
同宗五世族大,爱周内外,疏属孤无依者,必收鞠成人,为毕婚嫁
先茔在封丘,地颇卑下,会邻有葬者,穿地未及寻而泉已出,子渊视之大惊曰:「近岁京师雨水多,沮洳使然。
吾亲葬此,岂得安耶」?
于是专意改卜,卒得地于伊阙之府下村,遂迁祖考二世之丧以安厝之,决谋居洛,以便子孙之奉。
前后奏疏,论说时事,多见采纳。
如与皇族结亲,必取三代告身按验,以绝富民妄冒之弊;
经科增对大义;
弛茶禁通商;
流外官不为县令
编论政体书,资训鉴之益,皆自子渊发之。
子渊年七十三,娶崔氏,尚书工部侍郎立之女,封安平县君
事舅姑尽孝,睦宗族尽勤,柔懿之行,亲党称之,先子渊而亡。
五男:长曰随,将作监主簿
次未名,俱早世;
次鼎,太子中舍、知江阴军江阴县
次咸,大理寺丞
次济,太子中允权发遣淮南同提点刑狱公事
皆谨蹈门法,以材自奋。
而咸向任三司编修令式,恳请宰邑河南,以便亲养。
子渊疾,得朝夕省侍,奉遗语,干后事,罔不如素。
三女:长适尚书屯田员外郎张仲,次适尚书比部员外郎吕昌晖,次适赞善大夫德源
其年十一月五日,诸子举子渊之丧,葬于司空之兆次。
铭曰:
夫惟有才,始可言命。
吾蕴有馀,用焉弗罄。
系偶不偶,命也谁竞。
己或无有,奚取命證。
噫嘻子渊,其才孰肩。
畜不大发,匪命胡然。
少施郡治,功畴与先。
进平退勇,始终茂焉。
伊洛之间,地环胜势。
既安祖考,遂我素志。
今兹卜宅,又从而竁。
敦椁虽藏,令名不閟。
太常博士周君墓志铭熙宁五年正月1071年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五八、《安阳集》卷四九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太常博士周君,熙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以疾卒。
其子尚书屯田郎中革,号诉于余曰:「革尝从事幕府,而先君素游门下,今不幸弃孝养,将卜明年正月二十六日,葬于相州安阳县感化乡祖茔之次,得公一二言以铭其墓,存殁之荣也」。
余安得以辞?
君讳孝恭字宥之,其先真定府藁城人,四世祖徙于赵郡平棘,今为平棘人
文举,博学善推步,有人伦之识,以长子尚书比部郎中孝孙登朝,累赠卫尉卿,尝谓比部君他日当自取美宦。
君次子也,而曰:「汝虽不及禄仕,乃吾保家之主」。
后皆果然。
君幼聪警,尽得其父学,至于天文、地理、阴阳、谶纬之书,无不究习,臻其奥妙,而未尝辄言也。
累应明经,不中第,感父昔言,遂忘怀轩冕,以恬晦自高。
平居接高僧,从善友,相与研究内典,辨析精义。
于是禅宗、律学,焕然大通,持此为乐,终老不倦。
晚好道家之言,益自明悟。
天资仁恕,不害生物,每出衢路,见贫弱可怜者,必尽所有以济之。
而自处俭薄,虽资用不给,怡怡如也。
比部兄极于悌顺,与之治生业,营室居,不惮寒暑,卒能成就,推而不有,其后诸侄皆蒙赖焉。
与人言,务尽诚悫,义主规劝,闻者欣服之。
都官君奉养至孝,闻听所悉。
顷自河北监牧使提点本路刑狱公事,以职在巡按,时去庭闱,恳辞不就。
已而君得疾,衣不解带,朝夕省侍,访医药,事祈禳,无所不至,卒弗获验。
然享年八十有一,在人子之心,犹为不足,质于五福,几得其全,斯亦积善之效也。
君始以都官君登朝,援明堂恩,授大理评事
英庙登极,迁光禄寺丞
治平郊恩,改秘书省著作佐郎
今上即位,转太子中允
都官君恩赐五品服,又回授之。
两迁太常博士,皆以郊飨推恩也。
次子鼎未仕,一女适保州司理参军毛楷。
铭曰:
天相善人,宜乎得寿。
子极孝养,斯为有后。
节行之懿,孰传之久。
吾铭而藏,是谓不朽。
崔公孺比部熙宁四年1071年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六一、《安阳集》卷四四、嘉靖《鄢陵县志》卷八、民国《鄢陵县志》卷二七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维熙宁四年岁次辛亥,某月某日,具官某谨以清酌庶羞之奠,致祭于故崔君比部九哥之灵。
余初及冠,作婿君门。
君时妙年,德性已尊。
不事彫琢,归乎质浑。
博览经史,富于艺文。
耻在荫籍,思同后群。
射策不偶,遂遗世纷。
西竺大法,南京秘源。
旁逮庄、老,虚无之言。
沉酣贯穿,洞其本根。
顾视轩冕,淡如浮云。
勉而为吏,非志所存。
粗以庇族,仁风是敦。
间常诣我,情均弟昆。
酒会欢密,诗豪放奔。
时擿道奥,开聋破昏。
益我多矣,如莸附薰。
余视君为,期诸古人。
如何奄忽,遽罹大屯。
善良至此,天也宁论!
泣驰使指,奠酹一樽。
君乎来歆,惟灵者魂。
尚飨!
祭致政学士赵君子渊熙宁四年八月1071年8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六一、《安阳集》卷四四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维熙宁四年岁次辛亥八月癸丑朔某日,具官某谨遣三班奉职、随行指使张世昌,以清酌庶羞之奠,致祭于故致政学士赵君子渊之灵。
呜呼!
仆与君交,心照莫二。
论契之深,同门之婿。
明道初,禁林并试。
联陟道山,日亲高谊。
直则同舍,分则同气。
譬若骥騄,方驾平地。
欲骋千里,自当齐至。
如何迟速,半涂而异。
君知命者,未始较计。
嗟君之才,畜不大施。
历殿藩府,所在循吏。
晚求西台,亟谢君事。
惟洛之都,有完者第。
方期优游,遂我高志。
不虞安休,乃失颐卫。
使人远来,谕我疾势。
骇而驰医,往道勤意。
医才及门,而君已逝。
呜呼哀哉!
年踰七十,寿足为贵。
诸子宦达,实昌而炽
进扬令名,退绝纤累。
君之始终,可谓无愧。
而余悲者,义切亲懿。
声颜永绝,翰墨徒秘。
绋不亲执,奠不躬致。
临风长号,涕泗交坠。
惟凭一介,具此薄祭。
冥冥有知,为我来暨。
尚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