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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卞元符三年四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宋史全文》卷一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窃谓朝廷之事,当行者不可犹豫,未行者不可漏泄。
当行而犹豫,谓之不断;
未行而漏泄,谓之不密。
意外不测之变常生于此,古人既往之事可考而知也。
陛下改用大臣,明示好恶,前日之所谓国是者,陛下既察其非矣。
章惇以社稷自任,蔡卞以经义教之,当此之时,共忧国事,必不以二圣之所行为是也。
彼皆以王安石自比,固宜以进退为心。
则安坐而不动,则备礼而求去,其于上圣之所行,能无正救之心乎?
皇太后不宰之功发于至慈,陛下无已之报方在舜心。
天佑命之,俾我元嗣慈孝之治实冠前古,我家之庆不求而至。
此内外之所以欢欣,而和气之所以充溢也。
然而天道难谌,事当儆戒。
等立其私说,变礼名实,为国政之害者,其大有三:一则以继述神考为名,违其就者谓之不孝,而实有负诬之心。
二则以厚于先帝为名,违其说者谓之至薄,而实有轻欺之意。
三则假经义之糟粕,窃安石之绪馀,依语而行,蔽惑上下。
违其说者,谓之非圣人,加人以至恶之名,陷人以难名之罪。
谋发于蔡卞之心,事成于章惇之手,胁持上下,果断必行。
此二人者,外示睽间,而心手相资,无事则相忘,有急则相应,自然必致之理也。
十四日密章所论,深思熟虑,然后敢发,在陛下断之而巳。
犹豫不决,理必生事。
又况今日所行之命,已有可密而不密者矣。
机既不密,又不时断,执中无权,必有后悔。
所以念难谌之道,而儆无虞之时者,其可忽乎!
愿陛下上禀慈闱,熟议而速断之也。
臣愚不胜惓惓爱君之心。
再论章惇劄子元符三年五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古人有言曰:「虑善以动,动惟厥时,时至不行,反受其殃」。
此忠臣之所当行,而明主之所宜虑也。
章惇罪恶既大,陛下不复听信,犹在相位,岂所宜哉?
尝求去,而陛下不许,此固足以彰圣人宽大之德,然而疑则不用,用则勿疑,乃圣主任臣之法,疑而用之,实为不可。
陛下之所以未从其请者,不过以先帝山陵在近,不欲以使事改付他人而已。
若审如此,所谓执一而废百也。
祖宗故事,山陵命使,必以先朝宰相。
是以丁谓既去,则改命冯拯王圭既死,而蔡确代之。
拯之,皆是旧相。
当时若无旧相,亦须改命他人,执一守株,非所以权大事也。
今自惇之外,先朝旧相未致仕者,更有一人,范纯仁是也。
虽以奸党得罪,而天下皆以为贤;
虽有目疾,而其心不盲。
陛下若举而相之,可以收天下之心。
昔先帝起于谪籍之中,欲用纯仁,自有此例。
纯仁以疾不来,则是去就在纯仁者也。
擢任辅相,事出独断,自唐以来,虽见任宰相,不得预闻。
臣以孤外之踪,遽敢及此者,臣非敢荐纯仁也,为陛下思所以去惇之策,无出于此也。
臣请缕缕言之。
盖自绍圣以来,蔡卞造作奸言,假托经义,负诬神考,轻欺先帝,唱为国是,以行其私。
凡惇之所行为天下之害者,其谋皆发于
干纪紊政,其事不一。
然原其乖背之始,则不过妄论继述两字而已。
用孟庄子之小孝,违武王之大孝,务以恶名,胁持上下。
二圣已察其欺伪,而等不悛,持此益固。
论夫妇之终始,语兄弟之厚薄,阴谋密计,何所不至。
当此之时,陛下若斥逐章惇,而不以宰相山陵使,彼必以谓陛下不厚于泰陵矣,然则未可以斥逐也。
今其请去,则不可不从也。
永泰陵使不可以他人为也,然必先朝宰相为之,然后可也。
设使未肯求退,则在陛下似亦难处。
自请,则不过许之而已矣,何所疑哉?
然而欲命先朝宰相以代山陵使,则舍范纯仁其谁乎?
陛下若相纯仁,则可以慰天下思贤之心,可以示二圣用平之意,可使有罪之人必无反侧,则是一举而众美具也。
出命之日,永泰使事权付先朝执政,以待纯仁之来。
纯仁不来,则权付之人,自可行矣。
非是不使旧相,盖由旧相辞免,则次官将命,于理为顺。
又况纯仁目疾,自不妨陛下他日别命宜相之人也。
臣愚不避小嫌,竭忠尽虑,若蒙省察,速使去左右,则忘身徇国之人始敢安枕而卧矣。
时不可失,机不可玩,愿陛下深念而决行之也。
天下之故,反覆无常,当以人事辅成天意。
古人既往之迹可證可验,非臣笔端所可具述。
臣不胜拳拳爱君之心,惟陛下赦其僭易,采其所言,断而行之,天下幸甚。
〔贴黄〕臣十一日子云:「祔庙以前,且当明辨邪正;
躬揽以后,乃可大明黜陟」。
诚恐等未去之时,机事不密,为害不细。
伏望陛下用臣前章,且以职名出于外,然后合集众智,共议典刑,缓而不迫,举事必当。
先朝宰相苏颂致仕,命为中太一宫使
纯仁若以疾不来,则此例似可行也。
若得纯仁居京,则有事可以访问,养老乞言,无大于此,何必过示优假,如司空重事之类,使其处此而不安乎?
范纯仁乃臣妻党之亲,臣虽未识纯仁之面,而今日之言,不能无嫌,臣不敢以小嫌而废公议也。
论瑶华不当遽复何大正不当遽赏奏元符三年五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皇朝文鉴》卷六一、《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二十二日奏禀职事,因论朝廷之议未及瑶华,而先赏何大正等,失于太遽。
盖以当时诏旨以谓「内禀两宫,外咨宰辅」,宰辅之意,人所共喻,两宫之训,外人不知。
但闻秘狱初兴,推鞫嫔御,狱词既具,遂及中宫
朝廷皆以为当行其事,遂告于天地。
国威所胁,谁敢出言?
至于今日,言路既开,是以大正之徒敢陈既往之事,意虽可取,言亦无难。
况闻大正所陈,其事不一,请复瑶华者乃其所言之一事而已。
然而外议詾詾,溢语相传,皆以谓陛下之所以赏大正者,将欲复瑶华故也。
当时预议执政,即今皆在朝廷,忧废者之复兴,恐身祸之莫测,虽知圣度之宽大,亦虑言者之沸腾。
使其各有惧心,盖由恩及大正
臣故曰赏之遽也。
虽然,前日之事,以母仪之动静,而定是非于狱辞,兹固非所以习天下而尊堂陛也。
又况当时推劾事由,郝随按牍虽存,岂足尽据?
设有冤抑,理合辨明。
然而训果出于两宫,则先帝当时不得不从;
事既干于泰陵,则陛下今日安可轻改?
假使昔者两宫无坚确之命,先帝有尝悔之心,大正疏远,何由得知?
然则朝廷莫大之政,国家难处之事,未可以卒然而议也。
臣愿陛下先思昔者所以致此之因,然后罪之赦之,皆得其宜矣。
臣谓致此之因,生于元祐之说也。
以继述神考为说,以雠毁宣仁为心,其于元祐之事,譬如刈草,欲除其根。
瑶华乃宣仁之所厚,又于先帝本无间隙。
万一瑶华有预政之时,则元祐之事未必不复。
是以任事之臣过于久远之虑,若刈草而去其根,则孟氏安得而不废乎?
知经术者独谋于心,宰政柄者独行于手,心手相应,实同一体。
方其造谋之时,自谓密矣,而见微之士原始知终。
彼患失安位之人不能正救,虽有可罪,然而《春秋》之法,专责造意之人而已。
臣愿陛下考往验今,询谋于众,或采刍荛之论,或乞黄耇之言,议之既熟,乃发威断。
大明诛意之法,则首恶者惧;
曲示含垢之恩,则获免者众。
如此,则事体无伤,谪罚不广。
耿育宣布所起之言可示于天下,仁祖专责范讽之意可法于今日。
天下静扰,系此一事,愿陛下上禀慈闱,详择施行,天下幸甚。
乞留龚夬元符三年五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五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先甲三日易,后甲三日难」。
谏而不早,足以取名,而于事无益。
忠臣之义,但求有益而不顾取名。
臣今日先事之言,为欲有益于朝廷也。
臣伏闻殿中侍御史龚夬言翰林学士承旨蔡京告讦周穜等语言事,乞罢黜,而朝廷谓无过,不以之所言为信。
既不得其言,难以复在言职,虽朝廷未加斥逐,理当求去。
尚未去而臣已言及,此其所以为先事之言也。
盖言事之官,乃朝廷耳目之所寄也,耳目不通,则有蒙蔽之患。
故自祖宗以来,奖励言官,屈意听纳,养其劲气,不使小挫,非重其人,所以重朝廷之耳目也。
自绍圣以来,七年之间,五逐言者。
初逐常安民,次逐孙谔,次逐董敦逸,次逐陈次升,次逐邹浩
此五人者,皆与蔡京所见不同。
虽其间或以他罪被逐,而之所恶则无不去者。
之言,又将罢去,则是两朝言官前后六人无不为而去也。
陛下以圣德嗣位,上法祖宗,内禀慈训,数月之间,德泽广被,内外安静,人情欢悦,此千载之一时也。
今若缘此一事又去言官,臣恐后之言者人人不已。
可惜安静之势忽成纷纷,其于初服岂能无累?
若待临事而谏,孰若先言之有益也?
臣愿陛下察所言忠于为国,特回睿听,曲赐允从。
庶使敢言之士意向朝廷,蒙蔽之风自此衰息。
伏望陛下上禀慈闱,议其可否。
小臣狂妄,冒犯天威,陛下矜赦,幸甚。
〔贴黄〕臣近曾面奏,为蔡卞是臣之举主,而臣言其罪,虽于公议无愧,而私议未安。
臣之自劾求去,固有日矣。
今所言者,非自为也,非为也,为朝廷耳目之官耳。
伏望圣慈特赐矜察。
乞别行删修绍圣神宗实录奏元符三年五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闻王安石《日录》七十馀卷,具载熙宁中奏对议论之语。
此乃人臣私录之书,非朝廷之典册也。
自绍圣再修《神宗实录》,史官请以此书降付史院,凡日历、时政记及《神宗御集》之所不载者,往往专据此书,追议刑赏。
夺宗庙之美以归故臣,建掌书之官以修私史,考之往古,并无此例。
唐武宗时宰相李德裕郑亚之徒改修《宪宗实录》,增损笔削,专美其父。
其后宣宗即位,追念宪考,不能平也,故大中三年九月制曰:「委国史于爱婿之手,宠秘文于弱子之身。
擅敢改张,罔有畏忌。
夺他人之懿绩,为私门之令猷」。
于是德裕郑亚皆从贬窜。
盖以国史、实录皆欲显扬宗庙之美,非人臣之所得私也。
神考之信任安石,虽成汤之于伊尹,不过如此。
安石密赞之言,强谏之语,何必尽宣于外,然后见君臣相得之盛乎?
昔者周公之训曰:「尔有嘉谋嘉猷,则入告尔后于内,尔乃顺之于外」。
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
安石《日录》所载嘉谋嘉猷,既入告而发于命令,则斯谋斯猷皆神考之德也,岂可以继志述事为名而专绍人世之美乎?
伏惟陛下若稽如,继述如武王,弃斥人臣不改之小孝,光神考日新之圣绪,忍使裕陵之美,皆为私史所攘?
改而正之,理不可缓。
所有绍圣《神宗实录》,愿诏史臣别行删修,以成一代不刊之典(《国朝诸臣奏议》卷六○。又见《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九,《玉海》卷四八,《宋史全文》卷一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六。)
史官」原作「之书」,据《长编纪事本末》、《历代名臣奏议》改。
再论蔡卞元符三年五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蔡卞痛斥流俗,力主国是,以不仕元祐为高节,以不习诗赋为贤士。
自谓身之出处可以追配安石
陛下建皇极之道,推旷荡之恩,好平恶偏,去彼取此,察流俗之可宥,知国是之当审,所以善述神考之政,而增光先帝之绪者,之所是,与此不合。
道合则从,不合则去,此人臣之大节,而安石之所以为贤也。
持不合之意,处宜去之时,迟回固位,复何所待?
安石进退,似不如此。
愿以臣章示,自为去就。
又论蔡卞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宋宰辅编年录》卷一七
臣近具劄子言:「尚书左丞蔡卞持不合之意,处宜去之时,迟徊顾位,复何所待?
愿以臣章示,使自为去就」。
未蒙施行。
续具奏状言:「先帝嗣位之初,事有更改,大臣之预议论者,皆笑其阿随,疾其奸罔。
至于太学之士尝习诗赋者,皆薄之,目为元祐进士,为其徇时而改所习也。
今陛下继志述事,光续前烈,好平恶偏,弃彼取此,凡之所谓是者浸已更改,亦幡然而从,不复固执。
此与元祐阿随之臣殆无以异。
躬不自厚,用违其言;
动静失时,因累国体。
臣之所论,安可已乎?
乞并臣前章,皆以示」。
未蒙施行。
续又具劄子言:「安石自任,俯视侪辈。
朝廷诛赏系其爱憎,人材废兴唯所取舍。
矜其执守,坚若金石。
时异事变,则随而不执,默据高位,恬不知动。
伏望圣慈特降睿旨,检会前件劄子奏状,允臣所请,皆以付,使自为去就」。
未蒙施行。
续又具奏状言:「臣恭惟哲宗皇帝神考有为之艰,惩元祐纷更之速,笃于继述,一于委任。
七年之间,专用一相,虚心注意,可谓至矣。
误朝迷国,罪在臣下。
而议论之人,推考往事,不知先帝圣意所起,詾詾之言,或干陵庙。
爱君之士,追痛不已,愤疾章惇,欲正其罪。
臣谓宰相,既专且久,怨怒所丛,咎责固大,此天下之所共喻也。
然而迹易明,心难见。
用《春秋》责意之法,则难见之罪,安所逃乎!
盖自绍圣以来,以经术自任,以安石自比,托继述于诏令,寓好恶于刑赏。
痛斥流俗,则至于诛绝言路;
深嫉元祐,则至于雠毁宣仁
体之大者,唯此二事,末流之祸,不可胜言。
凡惇之所行,其谋皆发于,立为成说,胁持上下,自谓出于安石,孰敢不信。
名曰国是,孰敢不从?
虽强梁,在其术内,奉行其说,唯恐不及,见卖而不知,受绐而不悔,势穷力极,而尚未改也。
昔者王安石尝谓神考曰:『流俗权重,则天下之人归流俗;
陛下权重,则天下之人归陛下』。
神考用其说者,所以收天下之权也。
熙宁之末安石去位,神考操驭臣之柄,不间彼此,用人惟己,立贤无方,熙宁流俗,稍复收召。
当此之时,四海之士皆洗心而自新,愿受知于君父,是以天下之权常在神考
然则流俗之所以为流俗者,神考既赦其往愆而不复罪矣,亦何心,追咎不已,违神考日新之绪,胶熙宁趣变之迹。
守此意者谓之守正,立此说者谓之特立,非其类者指为邦朋,议其失者指为邦诬。
于是用其所谓守正特立之士,去其所谓邦朋邦诬之人,合乎此者我所谓是,不合乎此者我所谓非。
总其所谓是,名之曰国是;
总其所谓非,名之曰流俗。
是以天下之士,以流俗见恶者十有六七。
既恶其人,因废其言,持平者谓之两可,献忠者谓之诽谤。
遂使天下之士钳口结舌,朝廷之所见闻者不过三数人耳。
人人畏祸,谁复敢语!
自去年邹浩既贬,御史所劾,巧于诏旨之外,文致深罪,近自侍臣,远及寒士,流离窜斥,朝野震伤。
以言为讳,至于如是,安惇之罪,人所切齿。
然而见微之士寻考根源,则痛斥流俗,本出于,及其末流,势自如此。
然则邹浩之贬,有自来矣。
故《春秋》责意之法不可以不明也。
宣仁圣烈皇后有大功德于天下,哲宗皇帝尝语近臣曰:「宣仁,妇人之也」。
崇报之心,岂有极乎!
然以失职之臣,不加将顺,恨奸党之得用,愤流俗之见与,章疏密补之言请降于外,理诉自私之语深摘其过。
设负冤抑,亦不得伸;
意或忠嘉,亦坐重谴。
凡元祐之所行,必扫荡而后已,如刈草而去其根焉,则宣仁所厚如瑶华者,安得而不废乎?
奉行其事,虽在等,然而见微之士寻考根源,则深嫉元祐,本出于,及其末流,势自如此。
然则瑶华之废,有自来矣。
故《春秋》责意之法,不可以不明也。
以经术自任,以安石自比,而误朝迷国,乃至如此!
祸根罪首,实出其心,公议沸腾,罪不可掩。
陛下以天地之度,无所不容,优假大臣,务在体貌,于进退,礼当如何?
而乃用违其言,恬不知动。
是以臣之前章,姑请示,欲以观其去就,屡渎天听,未赐允从。
圣德宽大,非臣浅陋所能窥测,然臣之职事,义不可已。
乞以臣章,降付三省」。
未蒙施行。
臣窃惟痛斥流俗,而至于诛绝言路,深嫉元祐,而至于雠毁宣仁
唱此说,立为国是,胁持上下,逆天违人。
致使海内有詾詾之言,我家有难处之事。
若谓所行皆当,亦宜固守不移,今复安位,随而不执。
大臣如此,尚可与之谋国事乎?
臣职在谏省,忝司耳目,凡今日之所极论,皆曩时之所亲见,为国寒心,非一日也。
虽圣德宽大,容贷如天,而渠魁胁从,亦当区辨,岂可并恕而俱释乎?
伏望圣慈采恤公议,速示威断,以警列位。
再言蔡卞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
臣尝谓绍圣大臣负诬神考,轻欺先帝,皆托于继述之说。
而唱此说者,尚书左丞蔡卞也。
傅会经义,变乱名实,以继述神考为名,以纂绍安石为主。
谓熙宁所弃之士,皆是流俗;
神考不能知人,后复收用,致使老奸之类,共成元祐之恶。
故于元祐之事,如刈草然,然锄其根,然后王氏之志得尽行矣。
此其所以立说之本意也。
计画安排,自有次叙,不动声色,而其事皆行,则以章惇愚闇,在其术内而不知故也。
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则负诬轻欺之迹皆可见矣。
元丰之时,与王震之徒皆自小官骤见超擢,被遇之恩可谓厚矣,所以报神考者宜如何哉!
元祐之初,国政大改,于此时身为侍从,若使不忘神考,亦当略吐一言。
坐视纷更,曾无献替,周旋数郡,安佚八年。
至先帝躬揽之初,乃政事必更之日,复𥙿陵之大美,合天下之至公,千载难逢之会,在此时也。
乃乘时射利,先植其私,薄神考而厚安石,欺先帝而罔天下。
元丰旧臣有如此者,不谓之负神考乎?
臣窃观神考有为之初,王安石吕惠卿相与谋国,共进人材,非安石之所与,朝廷不用也,非惠卿之所取,安石不荐也。
此两人者,食息虽异,其心则同,发乎议论,如出一口。
及夫事久变生,情移虑改,胶漆之友,化为仇雠,一门之士,分为两党,国论为之詾詾。
神考厌其纷纷,安石一退于钟山,不复收召,惠卿宣力于外郡,绝迹庙堂。
二人一例见疏,两党未尝偏弃。
威福既归于公上,名器不假于私门。
当此之时,四海之士无彼无此,孰亲孰疏,皆洗心而自新,愿受知于君父。
之初进,适在此时。
神考自擢而试之,非必私厚于安石
何琬之事观之,安石有过,尚不假借,若有罪,岂以安石之婿而不敢治乎?
神考之所以服天下者公平如此,后嗣之所当述也。
欲自媒其身,敢为欺蔽,安石际会遭逢之美挟之而备论,神考抑扬始终之意掩之而不言。
惠卿之所以负安石者讲之详矣,神考之所以沮安石者当论之乎?
孔子曰:「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
盖虽圣人不免有过,虽小人未必无善,不以爱憎之私而变善恶之公者,孔子之心也。
神考之与孔子岂异哉?
之自立爱憎,诳惑士类,其所爱也,虽恶必取,其所憎也,虽善必弃。
爱憎阴循于安石,取舍显违于神考
而其所以上罔先帝而下欺天下者,皆以为神考之心也,不谓之诬神考乎?
神考之志欲远继三代,神考之事欲永利生民。
十九年之间,念念缉熙,日日变通。
至于元丰之末,而天下之事异于熙宁者多矣。
虽当时奉法之臣时有误谬,而圣人救弊之意本欲日新。
先帝继述之初,但以宽平为务,为不道,力沮圣谟。
安石过时之说,改神考日新之绪。
神考之所以膏润斯民者,皆以为安石之泽也;
神考之所以作新多士者,皆以为安石之教也。
立私门之所好以为国是,夺宗庙之大美以归私史。
其意以谓深得安石道者唯我一人,可以为先帝不召之臣者亦莫如我。
同我者是,异我者非。
其所是也,谓之国是;
其所非也,谓之流俗。
所陈于先帝之前者,其道如此。
不敬其君,可谓甚矣,不谓之轻先帝乎?
神考有言曰:「朕惟君子多识前言往行,故能刚健笃实,光辉日新」。
大哉圣考之训,后嗣之所宜法也。
盖古之圣贤,非止一人,前言往行,贵乎多识,岂当独识一安石而已乎?
自绍圣以来,王氏之好恶达于天下,公家之名器用于私门,以臣改君,下变上守。
托继述于诏令,嫁怨怒于同列,以平论为两可,以稽古为俗学,以直词为诽谤,以深计为妖言。
作于其心,害我国政。
自谓经义之大旨他人莫晓,《日录》之本意唯我独知。
而所以告乎先帝者,以为继述之道不得不然,不谓之欺先帝乎?
凡此四者,其事皆托于继述,其说皆唱于蔡卞
上动天变,下失人心。
恭惟陛下继神考之志,述哲宗之事,奉先追远,不敢少懈。
而大臣之中,负诬轻欺有如者,赦而不治,不足为宽。
伏望议正典刑,以厌公议。
六论蔡卞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
臣近者五具奏状、劄子,为言蔡卞事,皆未蒙施行。
迷国不道,以私灭公,知有王安石,不知有神考
阴谋密计,迹不可见,而国家大患皆生于
神考在位十九年,凡润泽生民之事,皆掠为安石之美。
其理乖倒,不可以训示天下,然而所行之事,皆以继述神考为名,故天下之人无敢议者。
且如元祐章疏,皆是当日臣僚纳忠之言,以私意讽谕,请降于外,取舍简择,专任己见,以言为罪,公然行遣,以戒天下敢言之士。
遂使进言之人,所入文字惟乞留中,不敢深说。
此岂一朝一夕之患乎?
初,元丰得罪之人,元祐许其理诉,所以通冤抑而尽下情也。
进状之人各求辨雪,既是词讼之粗语,岂有先王之法言?
以私意讽谕,字字点检,一语不当,便加黜罚。
非独杜绝诉冤之士,亦以罗织无罪之人。
虽快意于一时,而深为朝廷之后患。
然其立说,以谓章疏之言,讥毁神考,理诉之事,形迹先朝,必须如此施行,方名继述之义。
既以此说胁持上下,于是人皆杜口,而恣其所行,左遮右防,不犯其手。
故臣前章以谓惇迹易明,心难见。
黜幽之典,必黜难见之罪;
《春秋》诛意之法,必罪造意之人。
陛下圣学高明,洞照今古,之所不赦,《春秋》之所必罪者,亦圣时之所宜行也。
之自比安石,似是而非,欺惑上下,人所切齿。
故臣之前章先论其所以似是而非者,然后因流俗、元祐之说以明其罪。
盖救其末流,不若先塞其源;
剪其枝叶,不若先锄其根。
之所以自托于安石者,蠹国害政之根源也,臣安敢舍此而论其末乎?
伏望检会前章,皆付三省特降指挥施行。
邢恕以反覆诡诈得罪先朝乞原情定罪状元符三年六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见龙图阁待制、新差知荆南府邢恕,昨者自谓亲闻司马光所说北齐宣训事,谓等有凶悖之意,遂以其语告于章惇,而范祖禹等缘此贬窜。
又以文及甫私书达于蔡确母明氏,谓刘挚梁焘王岩叟皆有奸谋,而等家族几至覆灭。
今朝廷赦宥等,尽复其官,矜恤之恩,遍及存没,则是前日之所行不为陛下之所信也。
尝以反覆诡诈得罪先朝,昔者抗疏自列之言今可考也。
之得罪于公议固亦久矣,今宠以华职,付以大藩,中外沸腾,不以为允。
伏望圣慈特降睿旨,原情定罪,以协公议。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论改正诉理事乞正看详官蹇序辰安惇典刑奏状元符三年六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七、《宋史》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周公作《立政》,戒成王曰:「其勿误于庶狱庶慎」。
盖虽成周之盛时,亦以误狱为戒。
神考熙宁诏曰:「狱讼非其情欤」?
盖恐天下治狱之吏有饰辞鍜鍊之失也。
周公之于庶狱戒其有误,神考之于狱讼虑失其情,先圣后圣,岂异意哉!
臣伏见元符三年六月十八日敕看详诉理所:「改正过元祐诉理之人,依元符元年六月二十五日指挥外,其后来接续奏降指挥更不施行。
其已施行者并依今来指挥」。
除言语不顺别作一项外,蒙改正者七百馀人,其所洗涤可谓众矣。
无罪者既蒙洗涤,则看详之官如蹇序辰安惇者安可以不加罪乎?
谨按奏曰:「凡得罪于元丰之间者,若特出睿断以劝沮天下,则人臣不当辄为理雪。
或经有司勘断,必是情法相当,上下方敢施行,未审当时有司如何理雪」。
臣窃谓鞠狱断罪而使情法相当,若非皋陶作士,不能如是。
周公之戒其有误,神考之虑其非情者,正恐情法不能相当故也。
今曰有司勘断必是情法相当,如此,则是元丰之时九州内外为有司者皆皋陶也,其为谄诳,不亦甚乎?
且元符有司即元丰有司也,去年邹浩之狱,在京及新州所连逮者凡数百人。
按法定罪,则为厚诬君父,其党为同恶相济;
若言其情,则为尽忠于朝,其党为厚于亲戚朋友。
其情如此,而用法如彼,可以谓之相当乎?
安惇官为执法,职在献替,尚且率其僚属共为诬谄,而乃谓元丰有司所勘断者能使人人情法相当,此可以欺天下乎?
又如司马光宣训之语,究治刘挚等事,或缘凶悖之意或以奸逆之谋,按法定罪,则几至赤族;
若论其情,则尽出诬罔。
然则元符大臣致人以罪,情法相违尚乃如此,而谓元丰有司能使情法相当,孰敢以为然乎?
如曰出于睿断以示劝沮,臣下不当辄为理雪,以理观之,亦未然也。
臣请以近事明之。
熙宁元丰旧例,开封府公事或情轻法重,或情重法轻,则贴例取旨,或封入请宝,临时轻重,皆出睿断。
自元祐以来,知开封府臣僚请改旧法,不复贴例,喜怒任情,高下其手。
请宝得旨之事虽经睿断,而故失出入实由开封
如此之类,若复申明改正,又何累圣人之劝沮乎?
又有司所勘公事,依例差官录问,有国以来未之改也。
绍圣四年正月以后,开封府所勘公事,一面画旨,直行奏断,更不录问。
衔冤之人或有枉横,既无覆审,何由自达?
虽缘本府取旨,事经睿断,而请不录问者实由有司。
如此之类,若复申明改正,又何累圣人之劝沮乎?
先帝知其然也,于是改此二法,请宝公事依旧贴例,而直行奏断者依旧录问。
自此而后,开封不敢越例而有请,罪人得因审覆而自诉。
方此二法未改之时,开封公事勘断有失,孰敢以为睿断之误乎?
盖人主变通之道,无所胶执,事有未便,改之而已。
昔虽未改,今亦当改。
此乃今昔相成之道,前作后述之理。
是以复行审问,再行贴例,则是哲宗之所自改也;
召还邹浩,叙复光、挚,则是先朝之所欲改,而今日之所当述也。
善继祖宗之绪,共述一家之美,亦何先后彼此之间乎?
以今视昔,则元丰应世之事,或因或改,皆圣人之迹耳。
迹不可泥,何独有司勘断之事而必欲保其无误哉?
为此说者,不过欲赞誉元丰,而自以为尽忠于神考耳。
神考盛德大业,高厚如天地,光明如日月,非凡愚讥赞所能加损;
况其所赞誉者元丰有司而已,岂不陋哉!
《传》曰「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武王之孝也;
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孟庄子之孝也。
若以孟庄子为法则,是元丰之事皆不可改,非特诉理而已。
若以武王善述为心,而不泥圣人已陈之迹,则改正看详诉理之事可谓合于公议矣。
蹇序辰安惇受大臣讽谕,意有所在,因谓诉理之事形迹先朝,必须如此施行,方名继述之义,遂使朝廷纷纷之事不已。
考之公议,合正典刑,伏望圣慈,特示威断。
论星变奏元符三年七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国朝诸臣奏议》卷四四、《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五、陈了翁年谱、《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闻众论,火星之行,颇失常度,历氐犯房,今乃在房心之间。
臣切考历代《天文志》,荧惑犯房,将相恶之。
若房心之间,则天子之明堂也。
臣虽不晓天文,然而房心两位,最为易见。
太史占知,有所隐避,不敢尽奏,臣不可以无言也。
臣伏闻仁祖之训曰:「国家虽无大异,亦当常自修警,况因谪见乎」?
〔贴黄〕心为宋之分野,火星乃天王之位,前星乃太子之位。
今幸未陵犯,臣先事而言者,亦冀有补而已。
自陛下即位以来,正阳之月,日有食之,肆赦求言,所以图消复也。
而星变继作,厥异甚大,安可以不思其故哉!
董仲舒曰:「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
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
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
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
陛下圣德日跻,切于至治,上法祖宗,内禀慈训,孜孜勉勉,不敢皇暇。
而日星之变,重有谴告,非天心仁爱之深,何以得此?
革否为泰,转灾为祥,在陛下一念之顷耳。
臣闻应天消变,不在文采,非祝禳之所能除也。
〔又贴黄〕齐有彗星,齐侯使祝禳之。
晏子曰:「无益也,祗取诬焉!
天道不谄,不贰其命,若之何禳之也!
且天之有彗,以除秽也;
君无秽德,又何禳焉!
若德之秽,禳之何损?
《诗》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
昭事上帝,聿怀多福。
厥德不回,以受方国』。
君无违德,方国将至,何患彗?
《诗》曰:『我无所监,夏后及商,用乱之故,民卒流亡』。
若德之尚乱,民将流亡,祝史之为,无能补也」。
公悦,乃止。
非末术之所去也。
宋景公仁人之言,而能使荧惑退舍者,非空言而已也。
根于诚心而发于言也。
〔又贴黄〕宋景公时荧惑在心。
公惧,召李子韦而问曰:「荧惑在心,何也」?
子韦曰:「天罚也。
宋分野曰心,祸当君身。
虽然,可移于相」。
公曰:「相所使治国也,而移焉,不祥」!
子韦曰:「可移于岁」。
公曰:「岁饥民饿必死,为人君,欲杀其民以自活,其谁以我为君乎」?
子韦还走,北面再拜曰:「臣敢贺君。
天之处高而听卑,君有仁人之言三,天必赏君。
今夕星必徙舍」。
是夕也,星三徙舍,如子韦言。
老子曰:「能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之王也」。
咸平元年二月,彗出营室北,真宗宰相曰:「其祥安在」?
吕端等言:「变在齐鲁之分」。
真宗曰:「朕以天下为忧,岂独一方耶」?
其年十月,遂用李沆宰相王旦参知政事
此二人者,天下之所谓贤也。
举天下之贤而用之,则可以解天下之忧。
真宗消变之术,如此而已。
臣愿陛下用真宗消变之术,察朝廷未正之事,勿牵众论,取其皆合人心,则合天心矣。
汉元之时,萧望之周堪张猛等,与石显、许、史之徒议论交战,邪正未决。
当此之时,有夏寒日青之变。
而许、史之徒,以为用事之咎。
于是势孤者危,有力者胜。
臣尝以谓天下大器也,譬如一舟。
舟平则安,舟偏则危。
自绍圣以来,宰舟之人,实右而虚左,舟势不平,几于倾覆。
观者胆落,亦已久矣。
自陛下即位以来,好平恶偏,损诸右而迁于左,十损一二,舟势尚偏。
臣愿陛下察用偏同济之人,采旁观胆落之语,广诹博访,而审其所以然也。
且星文之变,昭示天下,已数日矣。
京师阴雨,见之最晚,则是远方之所已知,而陛下有未知也。
幸而蒙蔽忽开,阴云披剥,垂象粲然,警示陛下,天心仁爱,可见于此。
传曰:「人之所欲,天必从之」。
决去奸佞,改用忠良,以合人心之所欲,天意得矣。
臣故曰:革否为泰,转灾为祥,在陛下一念之顷耳。
臣愚不知忌讳,惟陛下裁赦,幸甚。
〔又贴黄〕淳化二年荧惑犯房,其年宰相吕蒙正枢密使王晓参知政事王沔陈恕皆罢,而改用寇准等。
太宗以是年大旱,延近臣问时政得失。
枢密直学士寇准对曰:「天人之际,应如影响。
大旱之證,盖刑有所不平。
顷者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赃。
既伏诛,家且籍没;
参知政事沔之弟,止杖于私室,仍领濠州定远主簿
用法重轻如此,亢暵之咎,殆不虚发也。
太宗大悟,明日见切责之。
是岁擢枢密副使,徙同知枢密院事
今陛下左右之臣,在绍圣中负诬神考,雠毁宣仁,而不能奉承哲宗继述之意,同心合谋,非一人也。
愿陛下躬揽之初,速正其罪,且无使有侥倖茍免之人,则用法轻重不至于不平矣。
消弭天变,莫大乎此。
臣愿陛下以臣此语,深加意虑」。
〔又贴黄〕臣窃闻仁祖尝采前世灾异有应者,编次为十二卷,御制序引,名曰《洪范政鉴》。
遇有天变,则考其所因,以为修省之资。
今其书必在禁中,臣愿陛下法仁祖之夤畏,留意修省,以福天下。
乞遣使陕西河北河东京西奉行优恤德音奏状元符三年七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睹七月初八日德音,应河北京西路被水人户,如可以优恤事件,令安抚、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疾速条具奏闻。
臣窃谓朝廷恩宥遍及天下,唯此两路偏蒙优恤之惠者,以逐路有水灾故也。
陕西河东自用兵之后,加以凶歉,公私匮竭,人物凋弊,甚于水灾。
而德音优恤之文,不及陕西河东,臣窃以为不可。
至如条具优恤事件委之安抚、监司,此亦文具而已,朝廷实惠未必及民也。
盖安抚、监司被受德音,下于诸州,州达于县,备礼施行,循例报应,文移往复,动涉时月,迨于条具奏闻,而优恤之民已填沟壑久矣。
朝廷优恤之意非不急也,而州县行遣之叙悠悠如此,岂非文具而已乎?
夫持文具以为优恤之政,而欲使被灾之民得复其所,兹固难矣。
又况天下诸道,三路为重,均有耗伤,而止恤其一,未可以为平也。
臣谓平恤诸路,莫如专遣两使,一往河北京西,一往陕西河东
治平熙宁故事,以安抚察访为名。
以陛下初政,作朝廷施惠之意,达于诸道。
民之饥馑流亡、愁苦疲怨之状,皆得以实入告。
帅臣监司而下,慰其劳苦,而劾其欺缪。
事有方急而宜缓,法有未便而当改者,皆得专达。
至于讲究边防,熟图利害,事或干于机密,而非诏之所能该者,皆令面禀圣训而奉行之。
如此,则根本之地均被德泽,人心感悦,可召和气,以广陛下前日所以特降德音之意。
谨录奏闻。
〔贴黄〕神考尝谓近臣曰:「昨来西师,兵夫死伤者不下二十万,有司失入死罪,其责不轻。
今无罪置数十万人于死,朝廷不得不任其咎」。
绍圣边事,兵夫死伤之数倍增于昔,今日朝廷安可以不任其咎?
虽频推恩惠,尚未足以慰陕西河东之民,岂可置此两路而独恤河北京西乎?
乞追究钟正甫迫害邹浩之罪奏元符三年七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五、陈了翁年谱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钟正甫顷为广东运判,亲往新州追摄本州羁管日前谏官邹浩,就狱根勘宾客往来馈遗等事,偶会大赦释免。
窃惟以言事得罪,于亲戚故旧往来赒恤之义,朝廷未尝有旨禁绝,而新州所劾与御史台罗织之狱万里相应,欲置于必死,其为忍酷,不已甚乎!
然议者以为造意为虐者非正甫也。
欲望令正甫供□所承受御史台文移如何指挥,本路如何奉承。
但考两处行遣次第,则造意为虐者得其人矣。
又论章惇元符三年七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宋宰辅编年录》卷一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人臣之功罪,不论则不明;
朝廷之威罚,不断则不行。
陛下临御以来,于群臣之功罪论之明矣,然于有罪之人未行诛罚者,所以顺太母之慈,而成坤德之静也。
今躬揽之初,当示威断,雷霆之击,宜自近始。
臣伏见左仆射章惇,罪恶显著,久稽天讨。
方哲宗大渐之时,太母定策之际,宰相,首发异议,一语乖倒,寻合诛殛。
陛下以天地之量,置其言于度外,勉加优礼,如待功臣,容德之大,古无有也。
独宰政柄,首尾七年,随其喜怒,恣作威福。
助尊私史,则至于薄神考
矜伐己功,则至于累宣仁
乐于用兵,大开边隙。
陕西之民愁矣,而进筑不已;
内府之财竭矣,而辇运不休。
忘祖宗积累之艰,轻朝廷根本之地。
谓人之怨怒为当尔,谓天之谴戒为偶然。
斥公论为流俗,以献忠为诽谤。
杀张天悦之徒以钳众口,广邹浩之狱以绝言路。
天下震骇,人多自危。
赖宗庙之灵,不廷不虞之变幸未发耳。
宗一于委任,何负于负哲宗,乃至于此!
虽阴谋密计,发于蔡卞,而力行果断,惇实主之。
用《春秋》诛意之法,则罪可也;
任扶危持颠之责,则非而谁?
然则为谋主,乃罪魁,歼厥渠魁,理不可赦。
仰恃容贷,谋脱身祸,自谓前日之事,皆禀命于哲宗,职当奉行,非罪也。
呜呼,罪不在,其在谁乎?
忍为此言,重可伤叹。
孔子曰:「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则民作忠」。
前日之事,献可替否,假有不售,忠臣之义犹当归过于己。
又况哲宗本意,不为已甚,故惇之所谋,多不见从。
臣请以二事验之,可以考其馀矣。
乃者宣训之说、究治之事,喧播中外,上干宣仁,高氏一门,几不获免。
主张保全,力沮其说者,以哲宗本意不为已甚故也。
元祐大臣初议诛灭,及其流窜,尚欲剿除,然而臣下之意竟不得行,梅岭以南犹有全活而北归者,以哲宗本意不为已甚故也。
今事出哲宗者,则托于密赞,而掠为己功;
己之所行,则托于禀命,而归之先烈。
所可痛心,孰大于是!
汉之匡衡成帝丞相石显用事,不能正救,乃于成帝既没之后,论不忠之罪,扬著成帝之失。
王尊劾,以为卑君尊臣,非所宜言。
天下后世,以尊为是。
哀帝之初,臣下谤议多及成帝,独议郎耿育以谓:「事不当时固争,防祸于未然,各随指阿从,以求容媚;
晏驾之后,尊号已定,万事已讫,乃追采不及之事,讦扬幽昧之过,此臣所深痛也」。
于往事,每有匡衡归过之心,而献言之人,未闻耿育深痛之议,其何以称陛下钦承继述之意乎?
臣每因奏事,屡奉德音,陛下语及哲宗,则圣颜惨动。
感戚之意,形于挽章。
笃于天伦,实出圣性。
厚天下之俗,正赖乎此。
然而犹充位,威断未行,故靡薄之风尚未消沮,而仁厚之化所以未孚于天下也。
宗庙之轻重,主威之强弱,皆系陛下所以处者如何而已,安危之机,不可不虑。
且陛下初去蔡卞,为其薄神考也;
次责邢恕,为其累宣仁也。
负哲宗,其恶尤大。
今若正此之罪,则君道永正,母道永尊,而继述之义永无愆矣。
伏望陛下躬揽之初,先正罪。
虽用祖宗之意不杀大臣,而流窜之刑亦有近例。
惟速示威断,以协公议,天下幸甚。
论修建景灵西宫劄子元符三年八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国朝诸臣奏议》卷八八、《文献通考》卷九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
臣伏睹近降圣旨,修建景灵西宫,拆移元丰库大理寺军器监仪鸾司等处以为地基,奉安神宗、哲宗神御。
极于尊崇,彰乎广大,此可以见陛下奉先之孝;
只移官舍,不动民居,又可以见陛下爱民之仁。
得斯民之欢心以事宗庙,此、文、武之用心也。
然而稽之礼意,有所不合;
考之人情,有所未便。
可得而议者有五事焉,臣不可以无言也。
夫国之神位,左宗庙,右社稷。
左,阳也,人道之所乡。
位宗庙于人道之所乡,则不死其亲之意也。
神考建原庙于左,盖取诸此。
今庙据社位,不合经旨,非神考之意。
此其可议者一也。
夫人之所居,必择吉地,故《诗》美卫文公能营宫室,而曰:「卜云其吉,终然允臧」。
推此心以事其先,则宗庙所居之地欲其允臧,可不择乎?
唐大理卿徐峤有言曰:「大理狱院,由来相传,杀气之盛,乌雀不敢栖」。
盖刑狱之地,必有杀气,人情所恶,古今皆然。
今乃择此以建庙宫,既非吉地,神必不安。
此其可议者二也。
西宫之地,虽云只移官舍,不动民居,而一寺、一库、一监、一司移于他处,却要地基,迁此就彼,彼亦有居民也,不知起遣几家而后可以建此?
被遣之民有所不愿,则失其欢心;
失其欢心,则非陛下爱民奉先之本意矣。
此其可议者三也。
昔者奉安祖宗、帝后神御散于寺观之内,神考合集诸殿会于一宫。
今乃离析一宫分为两处,岁时酌献,銮舆分诣,礼既繁矣,事神则难。
此其可议者四也。
《传》曰:「孝莫大于宁亲,宁亲莫大于宁神」。
显承殿奉安以来,一祖五宗,神灵协会。
神灵既安,何用迁徙?
宗庙至重,岂宜轻动?
动而宁之,不如勿动之宁也。
虽曲示隆报之心,而未尽宁神之理,此其可议者五也。
凡朝廷举动,茍合公论,则天下人情莫得而议。
一有可疑,则众说蜂起。
凡此五者,臣皆得之于公论而不敢不言者也。
宗庙之事,至重至大,陛下于宰相之请虽已恭依,然礼意、人情有所未安。
难以施行,何惮于改?
伏望圣慈特降睿旨,令三省别行详议,庶于宗庙大事无轻动之悔。
按:论修建景灵西宫二劄子《历代名臣奏议》作左正言任伯雨陈瓘同上。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续宋编年资治通鉴》、《文献通考》等书亦均作陈瓘上。
又言修建景灵西宫状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
臣近论修建景灵西宫有可议者五,已奉圣旨送三省、枢密院
今数日矣,未有定议。
臣谨按大中祥符五年圣祖临降,诏于大内之南、己丙之位,得祖庙之地,以建景灵宫
亦如天庙星在太微之东南也。
神考合集祖宗神御,会于天庙之次,所以契符天象,稽参经旨,述真宗之事,为后世之法。
今修建西宫,非神考绍述之意,宗庙至重,不宜轻举。
伏望圣慈诏谕大臣速行改议,无贻轻动之悔,天下幸甚。
〔贴黄〕大中祥符五年十二月,诏以圣祖临降,令修玉清昭应宫,使丁谓择地建宫,及令礼官考制度以闻。
是月,丁谓言:「得司天少监王熙元等状,按《晋天文志》云:张南有天庙十四星,乃帝王祖庙也。
大内法象太微,天庙星在太微
若建新宫,宜大内正南次东止丙方,上合天庙星位。
又按二《宅经》,大内阳宅新宫宜在正南次东己丙,上合阳宅福德方吉。
臣请以锡庆院、开封府两处地位建置,上符天象,旁合经术」。
遂诏以锡庆院建宫。
乞罢王师约枢密都承旨元符三年八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三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四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成王即政之初,群臣进戒之诗曰:「陟降厥士,日监在兹」。
盖言升黜人材,上合天意,然后可以慰天下之心。
初政之所宜谨,无大于此也。
臣伏见驸马都尉王师约,近除枢密院都承旨,非祖宗用人之法,违神考设官之意,臣不可以不论也。
本朝矫衰唐之弊,驸马都尉无有任权要者。
王贻永尚太宗郑国公主,一年而主薨,贻永即纳所赐第。
后三十年,乃历边任。
仁宗知其贤,擢任枢密
当此之时,贻永名为帝婿,实已疏外。
师约赐第犹存,而未历边任,岂可用贻永之例,而遽擢于枢密之地乎?
神考枢密院置都承旨,以文臣为之,副承旨以武臣为之,或参求外戚之可任者以充此选,然一文一,不相紊也。
今以师约据文臣之位,岂神考设官之意乎?
陛下远师,近法祖宗,四方万里,无不延颈举踵以观初令。
未拔寒俊,而遽以姻戚先之,岩穴之士,将何望焉!
三省、枢密院进拟如此,失天下之心矣。
愿陛下守祖宗用人之法,稽神考设官之意,罢师约新除,以允公议。
再乞罢王师约枢密都承旨元符三年八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三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四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十二日曾具奏状,言驸马都尉王师约枢密院都承旨,非祖宗用人之法,违神考设官之意,乞行寝罢,未蒙施行。
臣所当论,未可已也。
师约元丰中尝为神考之所试用,其人修谨寡过,士论亦颇与之。
然而臣之所言,非论师约之贤否,特以初政用人,不循旧章,未拔寒士,先擢姻戚,恐失岩穴之心,以为庙堂之累。
区区之忠,非立异也。
若蒙陛下采狂瞽之言,寝已行之命,则用众从善,实为两得。
伏望圣慈特降睿旨,罢师约新除,以全初政之美。
又论章惇元符三年八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
山陵使章惇奉使无状,以致哲宗皇帝大升舆陷泞不前,雾宿于野。
愿速降指挥,先次罢职事,免其朝见,别与差遣,以称陛下厚于泰陵之意,然后降出臣僚前后章疏,别议典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