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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行金水地不妨,忌枭丙申有根。行入子丑辰巳申酉运俱称意,丙甲午寅运不吉,戊己日如用次,则从木论官杀 清行吉,
乃富贵用金水,忌甲丙寅午戌岁运轻,则耗非重则危殆。

己临卯位透官星木火重,逢事业成顺,得南方人富贵 ……杀宜独见不宜,混杂要身强用吉为贵。庚生正月财旺,杀生透杀只宜杀不宜,再见官星无壬癸戊己并,见日主旺运 行吉,
地可言功名若身坐子午遇,丙透又逢丁位无,戊己壬癸运行子戌午方为咎,若多遇合冲劫财多身弱秀,而不实又怕 ……如逢巳酉丑时利,庚申南地走木火功名比劫嫌财官入格,命少有。
癸酉癸丑癸,巳此三日,生遇庚申时宜火朮方 行吉,
怕比肩。

癸日多财春夏间,若成弃命福,难攀干头官煞来相混,犹事驱驰不解闲。
癸日生春夏遇财多,乃弃
运气通。
甲日时逢壬申,倒食暗鬼相侵。生逢身旺,主昌荣身弱,性情不定。雁侣六亲少力,谋为自立自成,运 行吉。
地显声名运弱,平常之命。
六甲日酉时断。
六甲日生时癸酉,暗官明印未希奇。柱中有火无刑破,元命胎生贵
月,木不南奔,又见金砍伐,宜夭折也。行东北运则否。

水冷金寒,兼拱北身世浮沉。
金水伤官只宜东南运 行吉。
甲春乙秋偏宜官煞重叠。
甲生春木,旺赖金斲,削方成器,乙生秋,或化或煞,皆吉。是以宜多煞,假若甲
笑靥下,乾位起于西北角,乃天门也。黄宜求官得横财。白主远出。黑欲行不仁之事及忧病,碧主阴人被凌辱,远 行吉。
紫宜称心。青大患官符缺陷,多忧苦兄弟弱。
冀州在坎中下,唇正北。紫进财与奴婢及生良马。青主加官,小人
火入水乡,末得镇星复喜。
若火加水上为发用,而中末有土,则不凶矣。

贵人顺行凶,将少降祸殃。天乙逆 行吉,
将聊施恩惠。
天乙贵人,顺则凡事顺,逆则凡事逆。顺贵虽凶,将降祸,必轻。逆贵虽吉,将赐福,不重。
为天梁,主万里飞腾,故阳日为逃亡,阴日为伏匿,总无踪迹可寻也。凡传遇寅卯,未子乘贵阴合,为天地独通出 行吉。
贵人临卯酉,分前后为励德,庶人吝而君子亨通。
视干支,阴神如立贵人前,是小人恃势,当绌。阳神如立
,不行。反吟,已行,复还。马在用传,行速。三六合,主迟。 出行,要与日上相宜方,若克日凶日干见金,西 行吉。
见木,宜东,以日为陆,辰为水,看其上神将生合,吉凶刑冲,生合年命决之。投宿,日为行客,辰为旅店,彼此
闻风而清耳,倾见日之归心。试拂蓍以贞筮,遇交泰之吉林。
之推闻梁人返国,故有奔齐之心。以丙子岁旦筮东 行吉
不,遇《泰》之《坎》,乃喜曰:天地交泰而更习,坎重险,行而不失其信,此吉卦也,但恨小往大来耳。后遂吉
无服。此尊祖敬宗,家无二主之意,先王制作精微不苟。盖如此金华。应氏曰:祭吉礼也。丧凶事也,凶服不可以 行吉。
礼子无绝母之理,而为父后,则有祭祀之责。以宗庙为重,故宁夺母慈,而不敢废祖父之祀。然出妇既得罪于宗庙
,人神丧恃,幽显同切,想宗庙之灵,亦辍歆祀。脱行飨荐,恐乖冥旨。仰思成训,倍增痛绝。岂忍身袭衮冕,亲 行吉
事。高闾对曰:古者郊天,越绋行事,宗庙之重,次于郊祀。今山陵已毕,不可久废庙飨。高祖曰:祭祀之典,事 ……丕曰:臣与尉元,历事五帝,虽衰老无识,敢奏所闻。自圣世以来,大讳之后三月,必须迎神于西,攘恶于北,具 行吉
礼。自皇始以来,未之或易。高祖曰:太尉国老,言先朝旧事,诚如所陈。但聪明正直,惟德是依。若能以道,不召自至。苟失仁义,虽请弗来。大祸三月,而备 行吉
礼,深在难忍。纵即吉之后,犹所不行,况数旬之中,而有此理。恐是先朝万得之一失,未可以为常式。朕在不言
到黎阳,为子整与谭结婚。
臣松之案:绍死至此,过周五月耳。谭虽出后其伯,不为绍服三年,而于再期之内以 行吉
礼,悖矣。魏武或以权宜与之约言;今云结婚,未必便以此年成礼。

尚闻公北,乃释平原还邺。东平吕旷、吕
县,编户一十四里。
兴化府疆域考
        《府志》兴化府疆域图缺本府
东出镇海门。由塘头东南 行吉
了莆禧,由塘头东行至平海卫,计九十七里。
西出永清门,至兴化县西辜岭平坡铺界永福县,计一百四十里。
,在期日之前也。因丧服而冠者,因著丧之成服而加丧冠也。此是孔子之言。曾子又问他日除丧之后不更改,易而 行吉
冠之礼乎。孔子答云:诸侯及大夫有幼弱未冠总角,从事至当冠之年。因朝天子,天子于大庙中赐冕服弁服,其受
宾,然后成礼。大功之末可以冠嫁其子者,以己大功之末,于子则小功服已过半,情降既殊,日算浸远,故子可以 行吉
事。至于己身,亲有功布重制,月数尚近,而便释亲重之服,行轻吉之礼,于此称情,无乃薄耶。且非礼正文,出 ……施轻吉于重末,行重吉于轻馀。重服不可以行重吉,故许其轻者;轻服可以通重吉,故因得行之。若大功之冠,则 行吉
冠之礼而反丧服。若服在齐衰,不得 行吉,
则因丧而冠之,冠礼贵及,不可踰时。而齐衰之服崇重,则大功之末差轻,轻则行以吉,重则因以凶也。
《小学
。〈疏〉释曰:申,重也。谓前纳采已后,每度重受主人之命也。今将成婚须及吉时,但吉凶不相干,若值凶不得 行吉
礼,故云惟是三族死生,不可亿度之事。若值死时,则不得娶。及今吉时,使某请吉日,以成昏礼也。郑知三族是
阳,为子整与谭结婚。〈注〉臣松之案:绍死至此,过周五月耳。谭虽出后其伯,不为绍服三年,而于再期之内以 行吉
礼,悖矣。魏武或以权宜与之约言;今云结婚,未必便以此年成礼。《魏氏春秋》:司空东莱王基当世大儒,岂不
礼志》:元帝姨广昌乡君丧,未葬,中丞熊远表云:案礼君于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恻隐之心未忍 行吉
事故也。被尚书符,冬至后二日小会。臣以为广昌乡君丧殡日,圣恩垂悼。礼,大夫死,废一时之祭。祭犹可废,
,人神丧恃,幽显同功,想宗庙之灵,亦辍歆祀。脱行飨荐,恐乖冥旨。仰思成训,倍增痛绝。岂忍身袭衮冕,亲 行吉
事。高闾对曰:古者郊天,越绋行事,宗庙之重,次于郊祀。今山陵已毕,不可久废庙飨。高祖曰:祭祀之典,事 ……丕曰:臣与尉元,历事五帝,虽衰老无识,敢奏所闻。自圣世以来,大讳之后三月,必须迎神于西,攘恶于北,具 行吉
礼。自皇始以来,未之或易。高祖曰:太尉国老,言先朝旧事,诚如所陈。但聪明正直,唯德是依。若能以道,不召自至。苟失仁义,虽请弗来。大祸三月,而备 行吉
礼,深在难忍。纵即吉之后,犹所不行,况数旬之中,而有此理。恐是先朝万得之一失,未可以为常式。朕在不言
郎以下。小祥之后,许朝请大夫以下。大祥之后,许中大夫以下。各借吉三日,其大中大夫以上,则并须禫祭然后 行吉
礼焉。官卑而差遗,职事高者从高,迁官者从新,贬官者从旧。如此则亦不悖于古,无害于今,庶乎其可行矣。或
日之前也。因丧服而冠者,因著丧之成服,而加丧冠也。此是孔子之言。曾子又问:他日除丧之后,不更改易,而 行吉
冠之礼乎。孔子答云:诸侯及大夫,有幼弱,未冠,总角,从事,至当冠之年,因朝天子,天子于太庙中赐冕,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