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渊明归去来辞1106年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古文集成》卷七一、《古今合璧事类备要》续集卷四七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归去来兮,人生之乐无如归。
舍躯命而不保,兹明哲之所悲。
悼前言于既往,舌驷马兮焉追。
持孤愿以取戮,丛一身之百非。
心耿耿兮如醉,泪浪浪兮沾衣。
情犬马兮恩厚,命蝼蚁兮力微。
乃瞻帝阙,梦驰心奔。
俯步驽蹇,曾嘶君门。
筋力已竭,皮骨空存。
烟不染突,酒离空尊。
纵伤戚之盈抱,遣饥渴而违颜。
先众馁而独饱,非素怀之所安。
偶只影而南骛,度桂岭之遥关。
赖皇明之独照,迈曦娥而监观(逸句二。)
稽白刃于槁颈,察忠精之枅枅。
归去来兮,息心猿之外游。
觅波镜而不得,奚泡像之可求。
听自他之可幻,寂闲忙之两忧。
吾既知之矣,又将以告乎朋俦。
事海无际,身如轻舟。
转动以倾日,狐终尽而首丘。
金百死而不化,水万折而东流。
审物性之莫夺,戒馀习之未休。
已矣乎!
岫云舒卷各有时。
出者自出,留者自留,谁能比迹而同之?
华胥非一途,游寝不可期。
谅饥穰之莫易,聊致力于耘耔。
子牟之昨梦,继《天保》而成诗。
虽死生之事大矣,安之若命复何疑?
上哲宗论绍述劄子(绍圣)1100年4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宋史》卷三四五《陈瓘传》、陈了翁年谱、《历代名臣奏议》卷六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禹皆以「若稽古」为训。
「若」者顺而行之,「稽」者考其当否。
必使合于民情,所以成帝王之治。
天子之孝与士大夫之孝不同。
徽宗绍述元符三年四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九、《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五、《宋史全文》卷一四、陈了翁年谱、《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四一
臣切惟天下万事,而人主所当问者一事而已,用人是也。
之法,试而后用,是以九年然后见伯鲧之罪,历试然后知大舜之圣。
不试而用,其失多矣。
陛下欲开言路,首还邹浩,取其有既往之善,可谓得已试之材,允合人心,无可正救。
而闻御史中丞安惇尚缘往事论罪恶,欲寝已成之命,自明前举之当。
其说以谓先朝之事,且当遵承;
国是所系,不可轻改。
臣请以祖宗故事明其不然。
昔唐介之忤仁庙也,内指贵妃,外诋宰相,窜于岭表,昭示天下。
是则邹浩尽忠之言,何异于唐介
先帝一时之怒,何异于仁祖
仁祖有日新之意,久而变通,是以还介于一年之内。
先帝有日新之意,未及改命,而弃天下于数月之间。
爱君之人,念此伤痛,光续前绪,正在今日。
岂有事事不改而可以谓之善继,天下皆非而可以执为国是乎?
国家一继一述,皆本于孝。
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
以太平之久,自三代乃至汉唐,皆不及焉。
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孰大于此?
若夫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则是孟庄子之所谓孝耳,战战兢兢,何足为天子道哉?
陛下居武王继述之位,而执法之臣扬孟庄子不改之说。
曲徇其请,则臣下享因循之利;
从公议,则圣主被愆忘之讥。
非上误朝,一以私意,风宪之职,当如是乎?
然则邹浩既来,安惇可去矣。
虽圣度宽容,姑尔含贷,而明示好恶,亦不可缓。
黜幽之典,宜自安始。
伏望即降指挥,以警列位,天下幸甚。
论国是奏元符三年四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九、《皇朝文鉴》卷六一、《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五、陈了翁年谱、《经济类编》卷二八
安惇奏浩是先朝所弃,不当复用,国是所系,不可轻改。
臣切惟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古之圣王,以百姓之心为心,故朝廷所谓是非者,乃天下之公是非也。
是以国是之说,其文不载于二《典》,其事不出于三代,唯楚庄王之所以问孙叔敖者,乃战国一时之事,非之法也。
然其言「夏桀商纣不定国是,而以合其取舍者为是,不合其取舍者为非」,则是孙叔敖之意亦不敢以取舍之私害天下之公是非也。
若取舍简择,一以私意,合我者是,异我者非,此楚庄王所不取也,岂圣时之所宜用哉?
所有国是故事一件,谨录奏闻。
论求言之诏未及旧弼奏元符三年四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九、《皇朝文鉴》卷六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二○○、《经济类编》卷二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窃睹陛下近因日食,诏许中外臣民实封言事,天下之忠言必自此而进矣。
然而求言之诏普逮于臣民,而乞言之礼未加于黄耇。
窃虑耆德故老,久去朝廷,或在谪籍,或已得谢,忠于徇国,意欲有言。
泛然应诏则非旧弼之体,密贡封事则有强聒之嫌,若非圣问俯及,隆谦示敬,则黄耇之言或不乐告。
是以周家忠厚,尊事黄耇,秦穆改过,复询黄发,《诗》、《书》所载,圣主之所宜行也。
愿因侧身惧变之时,明示养老乞言之礼,必有嘉谟,来助初政。
格王正事,无先于此。
伏望陛下上禀慈闱,议而行之,天下幸甚。
再乞黜安惇元符三年四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五、陈了翁年谱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邹浩尽忠之言以爱君忧国为心,先帝一时之怒无终绝言者之意。
风宪,理当助,默而坐视,愧责已多,况如前日之所为者乎!
极天下公议所非以为国是,极人臣不改之孝以为善述,昔以误朝,今以非上,原情定罪,安可已乎!
伏望检会前奏,早赐施行。
章惇劄子元符三年四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
臣闻道合则从,不合则去,非特君子保身之义,是亦人臣事君之礼。
义所以明可否,礼所以别嫌疑,见可则行,有嫌则避,此大臣之所当知也。
臣伏见左仆射章惇独宰政柄,首尾八年,迷国误朝,罪不可掩,天下怨怒,丛归一身。
自陛下临御以来,海内之人欲甘心于者如猬毛而起,赖圣度包容,爱惜事体,故虽求去,而圣恩不许。
臣窃以谓惇之求去是也,陛下之不许非也。
先皇帝奄弃天下,海内讴歌,归于有德。
皇太后顺自然之叙,合天下之公,倚成于天,躬定大策。
于此时,意语乖倒。
陛下以天地之量,置其言于度外,益加礼貌,如恐不及。
自古人君宽仁大度,未有如陛下今日者也。
然而处可嫌之地,持不合之意,察其愧谬,无以自容,故先帝之陵土未复,而欲委使事而去也。
泰陵命使,朝廷之大典;
送往慎终,臣子之厚意。
泰陵岂不欲致其厚哉?
势不可留,知难而去。
考之公议,可许无疑。
但令使事不乏,则朝廷之大典举矣。
然则惇之去留,国体所系,臣愿陛下速发德音,允其所请。
蔡卞元符三年四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宋史全文》卷一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窃谓朝廷之事,当行者不可犹豫,未行者不可漏泄。
当行而犹豫,谓之不断;
未行而漏泄,谓之不密。
意外不测之变常生于此,古人既往之事可考而知也。
陛下改用大臣,明示好恶,前日之所谓国是者,陛下既察其非矣。
章惇以社稷自任,蔡卞以经义教之,当此之时,共忧国事,必不以二圣之所行为是也。
彼皆以王安石自比,固宜以进退为心。
则安坐而不动,则备礼而求去,其于上圣之所行,能无正救之心乎?
皇太后不宰之功发于至慈,陛下无已之报方在舜心。
天佑命之,俾我元嗣慈孝之治实冠前古,我家之庆不求而至。
此内外之所以欢欣,而和气之所以充溢也。
然而天道难谌,事当儆戒。
等立其私说,变礼名实,为国政之害者,其大有三:一则以继述神考为名,违其就者谓之不孝,而实有负诬之心。
二则以厚于先帝为名,违其说者谓之至薄,而实有轻欺之意。
三则假经义之糟粕,窃安石之绪馀,依语而行,蔽惑上下。
违其说者,谓之非圣人,加人以至恶之名,陷人以难名之罪。
谋发于蔡卞之心,事成于章惇之手,胁持上下,果断必行。
此二人者,外示睽间,而心手相资,无事则相忘,有急则相应,自然必致之理也。
十四日密章所论,深思熟虑,然后敢发,在陛下断之而巳。
犹豫不决,理必生事。
又况今日所行之命,已有可密而不密者矣。
机既不密,又不时断,执中无权,必有后悔。
所以念难谌之道,而儆无虞之时者,其可忽乎!
愿陛下上禀慈闱,熟议而速断之也。
臣愚不胜惓惓爱君之心。
再论章惇劄子元符三年五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古人有言曰:「虑善以动,动惟厥时,时至不行,反受其殃」。
此忠臣之所当行,而明主之所宜虑也。
章惇罪恶既大,陛下不复听信,犹在相位,岂所宜哉?
尝求去,而陛下不许,此固足以彰圣人宽大之德,然而疑则不用,用则勿疑,乃圣主任臣之法,疑而用之,实为不可。
陛下之所以未从其请者,不过以先帝山陵在近,不欲以使事改付他人而已。
若审如此,所谓执一而废百也。
祖宗故事,山陵命使,必以先朝宰相。
是以丁谓既去,则改命冯拯王圭既死,而蔡确代之。
拯之,皆是旧相。
当时若无旧相,亦须改命他人,执一守株,非所以权大事也。
今自惇之外,先朝旧相未致仕者,更有一人,范纯仁是也。
虽以奸党得罪,而天下皆以为贤;
虽有目疾,而其心不盲。
陛下若举而相之,可以收天下之心。
昔先帝起于谪籍之中,欲用纯仁,自有此例。
纯仁以疾不来,则是去就在纯仁者也。
擢任辅相,事出独断,自唐以来,虽见任宰相,不得预闻。
臣以孤外之踪,遽敢及此者,臣非敢荐纯仁也,为陛下思所以去惇之策,无出于此也。
臣请缕缕言之。
盖自绍圣以来,蔡卞造作奸言,假托经义,负诬神考,轻欺先帝,唱为国是,以行其私。
凡惇之所行为天下之害者,其谋皆发于
干纪紊政,其事不一。
然原其乖背之始,则不过妄论继述两字而已。
用孟庄子之小孝,违武王之大孝,务以恶名,胁持上下。
二圣已察其欺伪,而等不悛,持此益固。
论夫妇之终始,语兄弟之厚薄,阴谋密计,何所不至。
当此之时,陛下若斥逐章惇,而不以宰相山陵使,彼必以谓陛下不厚于泰陵矣,然则未可以斥逐也。
今其请去,则不可不从也。
永泰陵使不可以他人为也,然必先朝宰相为之,然后可也。
设使未肯求退,则在陛下似亦难处。
自请,则不过许之而已矣,何所疑哉?
然而欲命先朝宰相以代山陵使,则舍范纯仁其谁乎?
陛下若相纯仁,则可以慰天下思贤之心,可以示二圣用平之意,可使有罪之人必无反侧,则是一举而众美具也。
出命之日,永泰使事权付先朝执政,以待纯仁之来。
纯仁不来,则权付之人,自可行矣。
非是不使旧相,盖由旧相辞免,则次官将命,于理为顺。
又况纯仁目疾,自不妨陛下他日别命宜相之人也。
臣愚不避小嫌,竭忠尽虑,若蒙省察,速使去左右,则忘身徇国之人始敢安枕而卧矣。
时不可失,机不可玩,愿陛下深念而决行之也。
天下之故,反覆无常,当以人事辅成天意。
古人既往之迹可證可验,非臣笔端所可具述。
臣不胜拳拳爱君之心,惟陛下赦其僭易,采其所言,断而行之,天下幸甚。
〔贴黄〕臣十一日子云:「祔庙以前,且当明辨邪正;
躬揽以后,乃可大明黜陟」。
诚恐等未去之时,机事不密,为害不细。
伏望陛下用臣前章,且以职名出于外,然后合集众智,共议典刑,缓而不迫,举事必当。
先朝宰相苏颂致仕,命为中太一宫使
纯仁若以疾不来,则此例似可行也。
若得纯仁居京,则有事可以访问,养老乞言,无大于此,何必过示优假,如司空重事之类,使其处此而不安乎?
范纯仁乃臣妻党之亲,臣虽未识纯仁之面,而今日之言,不能无嫌,臣不敢以小嫌而废公议也。
论瑶华不当遽复何大正不当遽赏奏元符三年五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皇朝文鉴》卷六一、《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二十二日奏禀职事,因论朝廷之议未及瑶华,而先赏何大正等,失于太遽。
盖以当时诏旨以谓「内禀两宫,外咨宰辅」,宰辅之意,人所共喻,两宫之训,外人不知。
但闻秘狱初兴,推鞫嫔御,狱词既具,遂及中宫
朝廷皆以为当行其事,遂告于天地。
国威所胁,谁敢出言?
至于今日,言路既开,是以大正之徒敢陈既往之事,意虽可取,言亦无难。
况闻大正所陈,其事不一,请复瑶华者乃其所言之一事而已。
然而外议詾詾,溢语相传,皆以谓陛下之所以赏大正者,将欲复瑶华故也。
当时预议执政,即今皆在朝廷,忧废者之复兴,恐身祸之莫测,虽知圣度之宽大,亦虑言者之沸腾。
使其各有惧心,盖由恩及大正
臣故曰赏之遽也。
虽然,前日之事,以母仪之动静,而定是非于狱辞,兹固非所以习天下而尊堂陛也。
又况当时推劾事由,郝随按牍虽存,岂足尽据?
设有冤抑,理合辨明。
然而训果出于两宫,则先帝当时不得不从;
事既干于泰陵,则陛下今日安可轻改?
假使昔者两宫无坚确之命,先帝有尝悔之心,大正疏远,何由得知?
然则朝廷莫大之政,国家难处之事,未可以卒然而议也。
臣愿陛下先思昔者所以致此之因,然后罪之赦之,皆得其宜矣。
臣谓致此之因,生于元祐之说也。
以继述神考为说,以雠毁宣仁为心,其于元祐之事,譬如刈草,欲除其根。
瑶华乃宣仁之所厚,又于先帝本无间隙。
万一瑶华有预政之时,则元祐之事未必不复。
是以任事之臣过于久远之虑,若刈草而去其根,则孟氏安得而不废乎?
知经术者独谋于心,宰政柄者独行于手,心手相应,实同一体。
方其造谋之时,自谓密矣,而见微之士原始知终。
彼患失安位之人不能正救,虽有可罪,然而《春秋》之法,专责造意之人而已。
臣愿陛下考往验今,询谋于众,或采刍荛之论,或乞黄耇之言,议之既熟,乃发威断。
大明诛意之法,则首恶者惧;
曲示含垢之恩,则获免者众。
如此,则事体无伤,谪罚不广。
耿育宣布所起之言可示于天下,仁祖专责范讽之意可法于今日。
天下静扰,系此一事,愿陛下上禀慈闱,详择施行,天下幸甚。
乞留龚夬元符三年五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五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先甲三日易,后甲三日难」。
谏而不早,足以取名,而于事无益。
忠臣之义,但求有益而不顾取名。
臣今日先事之言,为欲有益于朝廷也。
臣伏闻殿中侍御史龚夬言翰林学士承旨蔡京告讦周穜等语言事,乞罢黜,而朝廷谓无过,不以之所言为信。
既不得其言,难以复在言职,虽朝廷未加斥逐,理当求去。
尚未去而臣已言及,此其所以为先事之言也。
盖言事之官,乃朝廷耳目之所寄也,耳目不通,则有蒙蔽之患。
故自祖宗以来,奖励言官,屈意听纳,养其劲气,不使小挫,非重其人,所以重朝廷之耳目也。
自绍圣以来,七年之间,五逐言者。
初逐常安民,次逐孙谔,次逐董敦逸,次逐陈次升,次逐邹浩
此五人者,皆与蔡京所见不同。
虽其间或以他罪被逐,而之所恶则无不去者。
之言,又将罢去,则是两朝言官前后六人无不为而去也。
陛下以圣德嗣位,上法祖宗,内禀慈训,数月之间,德泽广被,内外安静,人情欢悦,此千载之一时也。
今若缘此一事又去言官,臣恐后之言者人人不已。
可惜安静之势忽成纷纷,其于初服岂能无累?
若待临事而谏,孰若先言之有益也?
臣愿陛下察所言忠于为国,特回睿听,曲赐允从。
庶使敢言之士意向朝廷,蒙蔽之风自此衰息。
伏望陛下上禀慈闱,议其可否。
小臣狂妄,冒犯天威,陛下矜赦,幸甚。
〔贴黄〕臣近曾面奏,为蔡卞是臣之举主,而臣言其罪,虽于公议无愧,而私议未安。
臣之自劾求去,固有日矣。
今所言者,非自为也,非为也,为朝廷耳目之官耳。
伏望圣慈特赐矜察。
乞别行删修绍圣神宗实录奏元符三年五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闻王安石《日录》七十馀卷,具载熙宁中奏对议论之语。
此乃人臣私录之书,非朝廷之典册也。
自绍圣再修《神宗实录》,史官请以此书降付史院,凡日历、时政记及《神宗御集》之所不载者,往往专据此书,追议刑赏。
夺宗庙之美以归故臣,建掌书之官以修私史,考之往古,并无此例。
唐武宗时宰相李德裕郑亚之徒改修《宪宗实录》,增损笔削,专美其父。
其后宣宗即位,追念宪考,不能平也,故大中三年九月制曰:「委国史于爱婿之手,宠秘文于弱子之身。
擅敢改张,罔有畏忌。
夺他人之懿绩,为私门之令猷」。
于是德裕郑亚皆从贬窜。
盖以国史、实录皆欲显扬宗庙之美,非人臣之所得私也。
神考之信任安石,虽成汤之于伊尹,不过如此。
安石密赞之言,强谏之语,何必尽宣于外,然后见君臣相得之盛乎?
昔者周公之训曰:「尔有嘉谋嘉猷,则入告尔后于内,尔乃顺之于外」。
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
安石《日录》所载嘉谋嘉猷,既入告而发于命令,则斯谋斯猷皆神考之德也,岂可以继志述事为名而专绍人世之美乎?
伏惟陛下若稽如,继述如武王,弃斥人臣不改之小孝,光神考日新之圣绪,忍使裕陵之美,皆为私史所攘?
改而正之,理不可缓。
所有绍圣《神宗实录》,愿诏史臣别行删修,以成一代不刊之典(《国朝诸臣奏议》卷六○。又见《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九,《玉海》卷四八,《宋史全文》卷一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六。)
史官」原作「之书」,据《长编纪事本末》、《历代名臣奏议》改。
再论蔡卞元符三年五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蔡卞痛斥流俗,力主国是,以不仕元祐为高节,以不习诗赋为贤士。
自谓身之出处可以追配安石
陛下建皇极之道,推旷荡之恩,好平恶偏,去彼取此,察流俗之可宥,知国是之当审,所以善述神考之政,而增光先帝之绪者,之所是,与此不合。
道合则从,不合则去,此人臣之大节,而安石之所以为贤也。
持不合之意,处宜去之时,迟回固位,复何所待?
安石进退,似不如此。
愿以臣章示,自为去就。
又论蔡卞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宋宰辅编年录》卷一七
臣近具劄子言:「尚书左丞蔡卞持不合之意,处宜去之时,迟徊顾位,复何所待?
愿以臣章示,使自为去就」。
未蒙施行。
续具奏状言:「先帝嗣位之初,事有更改,大臣之预议论者,皆笑其阿随,疾其奸罔。
至于太学之士尝习诗赋者,皆薄之,目为元祐进士,为其徇时而改所习也。
今陛下继志述事,光续前烈,好平恶偏,弃彼取此,凡之所谓是者浸已更改,亦幡然而从,不复固执。
此与元祐阿随之臣殆无以异。
躬不自厚,用违其言;
动静失时,因累国体。
臣之所论,安可已乎?
乞并臣前章,皆以示」。
未蒙施行。
续又具劄子言:「安石自任,俯视侪辈。
朝廷诛赏系其爱憎,人材废兴唯所取舍。
矜其执守,坚若金石。
时异事变,则随而不执,默据高位,恬不知动。
伏望圣慈特降睿旨,检会前件劄子奏状,允臣所请,皆以付,使自为去就」。
未蒙施行。
续又具奏状言:「臣恭惟哲宗皇帝神考有为之艰,惩元祐纷更之速,笃于继述,一于委任。
七年之间,专用一相,虚心注意,可谓至矣。
误朝迷国,罪在臣下。
而议论之人,推考往事,不知先帝圣意所起,詾詾之言,或干陵庙。
爱君之士,追痛不已,愤疾章惇,欲正其罪。
臣谓宰相,既专且久,怨怒所丛,咎责固大,此天下之所共喻也。
然而迹易明,心难见。
用《春秋》责意之法,则难见之罪,安所逃乎!
盖自绍圣以来,以经术自任,以安石自比,托继述于诏令,寓好恶于刑赏。
痛斥流俗,则至于诛绝言路;
深嫉元祐,则至于雠毁宣仁
体之大者,唯此二事,末流之祸,不可胜言。
凡惇之所行,其谋皆发于,立为成说,胁持上下,自谓出于安石,孰敢不信。
名曰国是,孰敢不从?
虽强梁,在其术内,奉行其说,唯恐不及,见卖而不知,受绐而不悔,势穷力极,而尚未改也。
昔者王安石尝谓神考曰:『流俗权重,则天下之人归流俗;
陛下权重,则天下之人归陛下』。
神考用其说者,所以收天下之权也。
熙宁之末安石去位,神考操驭臣之柄,不间彼此,用人惟己,立贤无方,熙宁流俗,稍复收召。
当此之时,四海之士皆洗心而自新,愿受知于君父,是以天下之权常在神考
然则流俗之所以为流俗者,神考既赦其往愆而不复罪矣,亦何心,追咎不已,违神考日新之绪,胶熙宁趣变之迹。
守此意者谓之守正,立此说者谓之特立,非其类者指为邦朋,议其失者指为邦诬。
于是用其所谓守正特立之士,去其所谓邦朋邦诬之人,合乎此者我所谓是,不合乎此者我所谓非。
总其所谓是,名之曰国是;
总其所谓非,名之曰流俗。
是以天下之士,以流俗见恶者十有六七。
既恶其人,因废其言,持平者谓之两可,献忠者谓之诽谤。
遂使天下之士钳口结舌,朝廷之所见闻者不过三数人耳。
人人畏祸,谁复敢语!
自去年邹浩既贬,御史所劾,巧于诏旨之外,文致深罪,近自侍臣,远及寒士,流离窜斥,朝野震伤。
以言为讳,至于如是,安惇之罪,人所切齿。
然而见微之士寻考根源,则痛斥流俗,本出于,及其末流,势自如此。
然则邹浩之贬,有自来矣。
故《春秋》责意之法不可以不明也。
宣仁圣烈皇后有大功德于天下,哲宗皇帝尝语近臣曰:「宣仁,妇人之也」。
崇报之心,岂有极乎!
然以失职之臣,不加将顺,恨奸党之得用,愤流俗之见与,章疏密补之言请降于外,理诉自私之语深摘其过。
设负冤抑,亦不得伸;
意或忠嘉,亦坐重谴。
凡元祐之所行,必扫荡而后已,如刈草而去其根焉,则宣仁所厚如瑶华者,安得而不废乎?
奉行其事,虽在等,然而见微之士寻考根源,则深嫉元祐,本出于,及其末流,势自如此。
然则瑶华之废,有自来矣。
故《春秋》责意之法,不可以不明也。
以经术自任,以安石自比,而误朝迷国,乃至如此!
祸根罪首,实出其心,公议沸腾,罪不可掩。
陛下以天地之度,无所不容,优假大臣,务在体貌,于进退,礼当如何?
而乃用违其言,恬不知动。
是以臣之前章,姑请示,欲以观其去就,屡渎天听,未赐允从。
圣德宽大,非臣浅陋所能窥测,然臣之职事,义不可已。
乞以臣章,降付三省」。
未蒙施行。
臣窃惟痛斥流俗,而至于诛绝言路,深嫉元祐,而至于雠毁宣仁
唱此说,立为国是,胁持上下,逆天违人。
致使海内有詾詾之言,我家有难处之事。
若谓所行皆当,亦宜固守不移,今复安位,随而不执。
大臣如此,尚可与之谋国事乎?
臣职在谏省,忝司耳目,凡今日之所极论,皆曩时之所亲见,为国寒心,非一日也。
虽圣德宽大,容贷如天,而渠魁胁从,亦当区辨,岂可并恕而俱释乎?
伏望圣慈采恤公议,速示威断,以警列位。
再言蔡卞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
臣尝谓绍圣大臣负诬神考,轻欺先帝,皆托于继述之说。
而唱此说者,尚书左丞蔡卞也。
傅会经义,变乱名实,以继述神考为名,以纂绍安石为主。
谓熙宁所弃之士,皆是流俗;
神考不能知人,后复收用,致使老奸之类,共成元祐之恶。
故于元祐之事,如刈草然,然锄其根,然后王氏之志得尽行矣。
此其所以立说之本意也。
计画安排,自有次叙,不动声色,而其事皆行,则以章惇愚闇,在其术内而不知故也。
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则负诬轻欺之迹皆可见矣。
元丰之时,与王震之徒皆自小官骤见超擢,被遇之恩可谓厚矣,所以报神考者宜如何哉!
元祐之初,国政大改,于此时身为侍从,若使不忘神考,亦当略吐一言。
坐视纷更,曾无献替,周旋数郡,安佚八年。
至先帝躬揽之初,乃政事必更之日,复𥙿陵之大美,合天下之至公,千载难逢之会,在此时也。
乃乘时射利,先植其私,薄神考而厚安石,欺先帝而罔天下。
元丰旧臣有如此者,不谓之负神考乎?
臣窃观神考有为之初,王安石吕惠卿相与谋国,共进人材,非安石之所与,朝廷不用也,非惠卿之所取,安石不荐也。
此两人者,食息虽异,其心则同,发乎议论,如出一口。
及夫事久变生,情移虑改,胶漆之友,化为仇雠,一门之士,分为两党,国论为之詾詾。
神考厌其纷纷,安石一退于钟山,不复收召,惠卿宣力于外郡,绝迹庙堂。
二人一例见疏,两党未尝偏弃。
威福既归于公上,名器不假于私门。
当此之时,四海之士无彼无此,孰亲孰疏,皆洗心而自新,愿受知于君父。
之初进,适在此时。
神考自擢而试之,非必私厚于安石
何琬之事观之,安石有过,尚不假借,若有罪,岂以安石之婿而不敢治乎?
神考之所以服天下者公平如此,后嗣之所当述也。
欲自媒其身,敢为欺蔽,安石际会遭逢之美挟之而备论,神考抑扬始终之意掩之而不言。
惠卿之所以负安石者讲之详矣,神考之所以沮安石者当论之乎?
孔子曰:「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
盖虽圣人不免有过,虽小人未必无善,不以爱憎之私而变善恶之公者,孔子之心也。
神考之与孔子岂异哉?
之自立爱憎,诳惑士类,其所爱也,虽恶必取,其所憎也,虽善必弃。
爱憎阴循于安石,取舍显违于神考
而其所以上罔先帝而下欺天下者,皆以为神考之心也,不谓之诬神考乎?
神考之志欲远继三代,神考之事欲永利生民。
十九年之间,念念缉熙,日日变通。
至于元丰之末,而天下之事异于熙宁者多矣。
虽当时奉法之臣时有误谬,而圣人救弊之意本欲日新。
先帝继述之初,但以宽平为务,为不道,力沮圣谟。
安石过时之说,改神考日新之绪。
神考之所以膏润斯民者,皆以为安石之泽也;
神考之所以作新多士者,皆以为安石之教也。
立私门之所好以为国是,夺宗庙之大美以归私史。
其意以谓深得安石道者唯我一人,可以为先帝不召之臣者亦莫如我。
同我者是,异我者非。
其所是也,谓之国是;
其所非也,谓之流俗。
所陈于先帝之前者,其道如此。
不敬其君,可谓甚矣,不谓之轻先帝乎?
神考有言曰:「朕惟君子多识前言往行,故能刚健笃实,光辉日新」。
大哉圣考之训,后嗣之所宜法也。
盖古之圣贤,非止一人,前言往行,贵乎多识,岂当独识一安石而已乎?
自绍圣以来,王氏之好恶达于天下,公家之名器用于私门,以臣改君,下变上守。
托继述于诏令,嫁怨怒于同列,以平论为两可,以稽古为俗学,以直词为诽谤,以深计为妖言。
作于其心,害我国政。
自谓经义之大旨他人莫晓,《日录》之本意唯我独知。
而所以告乎先帝者,以为继述之道不得不然,不谓之欺先帝乎?
凡此四者,其事皆托于继述,其说皆唱于蔡卞
上动天变,下失人心。
恭惟陛下继神考之志,述哲宗之事,奉先追远,不敢少懈。
而大臣之中,负诬轻欺有如者,赦而不治,不足为宽。
伏望议正典刑,以厌公议。
六论蔡卞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
臣近者五具奏状、劄子,为言蔡卞事,皆未蒙施行。
迷国不道,以私灭公,知有王安石,不知有神考
阴谋密计,迹不可见,而国家大患皆生于
神考在位十九年,凡润泽生民之事,皆掠为安石之美。
其理乖倒,不可以训示天下,然而所行之事,皆以继述神考为名,故天下之人无敢议者。
且如元祐章疏,皆是当日臣僚纳忠之言,以私意讽谕,请降于外,取舍简择,专任己见,以言为罪,公然行遣,以戒天下敢言之士。
遂使进言之人,所入文字惟乞留中,不敢深说。
此岂一朝一夕之患乎?
初,元丰得罪之人,元祐许其理诉,所以通冤抑而尽下情也。
进状之人各求辨雪,既是词讼之粗语,岂有先王之法言?
以私意讽谕,字字点检,一语不当,便加黜罚。
非独杜绝诉冤之士,亦以罗织无罪之人。
虽快意于一时,而深为朝廷之后患。
然其立说,以谓章疏之言,讥毁神考,理诉之事,形迹先朝,必须如此施行,方名继述之义。
既以此说胁持上下,于是人皆杜口,而恣其所行,左遮右防,不犯其手。
故臣前章以谓惇迹易明,心难见。
黜幽之典,必黜难见之罪;
《春秋》诛意之法,必罪造意之人。
陛下圣学高明,洞照今古,之所不赦,《春秋》之所必罪者,亦圣时之所宜行也。
之自比安石,似是而非,欺惑上下,人所切齿。
故臣之前章先论其所以似是而非者,然后因流俗、元祐之说以明其罪。
盖救其末流,不若先塞其源;
剪其枝叶,不若先锄其根。
之所以自托于安石者,蠹国害政之根源也,臣安敢舍此而论其末乎?
伏望检会前章,皆付三省特降指挥施行。
邢恕以反覆诡诈得罪先朝乞原情定罪状元符三年六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见龙图阁待制、新差知荆南府邢恕,昨者自谓亲闻司马光所说北齐宣训事,谓等有凶悖之意,遂以其语告于章惇,而范祖禹等缘此贬窜。
又以文及甫私书达于蔡确母明氏,谓刘挚梁焘王岩叟皆有奸谋,而等家族几至覆灭。
今朝廷赦宥等,尽复其官,矜恤之恩,遍及存没,则是前日之所行不为陛下之所信也。
尝以反覆诡诈得罪先朝,昔者抗疏自列之言今可考也。
之得罪于公议固亦久矣,今宠以华职,付以大藩,中外沸腾,不以为允。
伏望圣慈特降睿旨,原情定罪,以协公议。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论改正诉理事乞正看详官蹇序辰安惇典刑奏状元符三年六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七、《宋史》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周公作《立政》,戒成王曰:「其勿误于庶狱庶慎」。
盖虽成周之盛时,亦以误狱为戒。
神考熙宁诏曰:「狱讼非其情欤」?
盖恐天下治狱之吏有饰辞鍜鍊之失也。
周公之于庶狱戒其有误,神考之于狱讼虑失其情,先圣后圣,岂异意哉!
臣伏见元符三年六月十八日敕看详诉理所:「改正过元祐诉理之人,依元符元年六月二十五日指挥外,其后来接续奏降指挥更不施行。
其已施行者并依今来指挥」。
除言语不顺别作一项外,蒙改正者七百馀人,其所洗涤可谓众矣。
无罪者既蒙洗涤,则看详之官如蹇序辰安惇者安可以不加罪乎?
谨按奏曰:「凡得罪于元丰之间者,若特出睿断以劝沮天下,则人臣不当辄为理雪。
或经有司勘断,必是情法相当,上下方敢施行,未审当时有司如何理雪」。
臣窃谓鞠狱断罪而使情法相当,若非皋陶作士,不能如是。
周公之戒其有误,神考之虑其非情者,正恐情法不能相当故也。
今曰有司勘断必是情法相当,如此,则是元丰之时九州内外为有司者皆皋陶也,其为谄诳,不亦甚乎?
且元符有司即元丰有司也,去年邹浩之狱,在京及新州所连逮者凡数百人。
按法定罪,则为厚诬君父,其党为同恶相济;
若言其情,则为尽忠于朝,其党为厚于亲戚朋友。
其情如此,而用法如彼,可以谓之相当乎?
安惇官为执法,职在献替,尚且率其僚属共为诬谄,而乃谓元丰有司所勘断者能使人人情法相当,此可以欺天下乎?
又如司马光宣训之语,究治刘挚等事,或缘凶悖之意或以奸逆之谋,按法定罪,则几至赤族;
若论其情,则尽出诬罔。
然则元符大臣致人以罪,情法相违尚乃如此,而谓元丰有司能使情法相当,孰敢以为然乎?
如曰出于睿断以示劝沮,臣下不当辄为理雪,以理观之,亦未然也。
臣请以近事明之。
熙宁元丰旧例,开封府公事或情轻法重,或情重法轻,则贴例取旨,或封入请宝,临时轻重,皆出睿断。
自元祐以来,知开封府臣僚请改旧法,不复贴例,喜怒任情,高下其手。
请宝得旨之事虽经睿断,而故失出入实由开封
如此之类,若复申明改正,又何累圣人之劝沮乎?
又有司所勘公事,依例差官录问,有国以来未之改也。
绍圣四年正月以后,开封府所勘公事,一面画旨,直行奏断,更不录问。
衔冤之人或有枉横,既无覆审,何由自达?
虽缘本府取旨,事经睿断,而请不录问者实由有司。
如此之类,若复申明改正,又何累圣人之劝沮乎?
先帝知其然也,于是改此二法,请宝公事依旧贴例,而直行奏断者依旧录问。
自此而后,开封不敢越例而有请,罪人得因审覆而自诉。
方此二法未改之时,开封公事勘断有失,孰敢以为睿断之误乎?
盖人主变通之道,无所胶执,事有未便,改之而已。
昔虽未改,今亦当改。
此乃今昔相成之道,前作后述之理。
是以复行审问,再行贴例,则是哲宗之所自改也;
召还邹浩,叙复光、挚,则是先朝之所欲改,而今日之所当述也。
善继祖宗之绪,共述一家之美,亦何先后彼此之间乎?
以今视昔,则元丰应世之事,或因或改,皆圣人之迹耳。
迹不可泥,何独有司勘断之事而必欲保其无误哉?
为此说者,不过欲赞誉元丰,而自以为尽忠于神考耳。
神考盛德大业,高厚如天地,光明如日月,非凡愚讥赞所能加损;
况其所赞誉者元丰有司而已,岂不陋哉!
《传》曰「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武王之孝也;
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孟庄子之孝也。
若以孟庄子为法则,是元丰之事皆不可改,非特诉理而已。
若以武王善述为心,而不泥圣人已陈之迹,则改正看详诉理之事可谓合于公议矣。
蹇序辰安惇受大臣讽谕,意有所在,因谓诉理之事形迹先朝,必须如此施行,方名继述之义,遂使朝廷纷纷之事不已。
考之公议,合正典刑,伏望圣慈,特示威断。
论星变奏元符三年七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国朝诸臣奏议》卷四四、《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五、陈了翁年谱、《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闻众论,火星之行,颇失常度,历氐犯房,今乃在房心之间。
臣切考历代《天文志》,荧惑犯房,将相恶之。
若房心之间,则天子之明堂也。
臣虽不晓天文,然而房心两位,最为易见。
太史占知,有所隐避,不敢尽奏,臣不可以无言也。
臣伏闻仁祖之训曰:「国家虽无大异,亦当常自修警,况因谪见乎」?
〔贴黄〕心为宋之分野,火星乃天王之位,前星乃太子之位。
今幸未陵犯,臣先事而言者,亦冀有补而已。
自陛下即位以来,正阳之月,日有食之,肆赦求言,所以图消复也。
而星变继作,厥异甚大,安可以不思其故哉!
董仲舒曰:「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
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
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
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
陛下圣德日跻,切于至治,上法祖宗,内禀慈训,孜孜勉勉,不敢皇暇。
而日星之变,重有谴告,非天心仁爱之深,何以得此?
革否为泰,转灾为祥,在陛下一念之顷耳。
臣闻应天消变,不在文采,非祝禳之所能除也。
〔又贴黄〕齐有彗星,齐侯使祝禳之。
晏子曰:「无益也,祗取诬焉!
天道不谄,不贰其命,若之何禳之也!
且天之有彗,以除秽也;
君无秽德,又何禳焉!
若德之秽,禳之何损?
《诗》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
昭事上帝,聿怀多福。
厥德不回,以受方国』。
君无违德,方国将至,何患彗?
《诗》曰:『我无所监,夏后及商,用乱之故,民卒流亡』。
若德之尚乱,民将流亡,祝史之为,无能补也」。
公悦,乃止。
非末术之所去也。
宋景公仁人之言,而能使荧惑退舍者,非空言而已也。
根于诚心而发于言也。
〔又贴黄〕宋景公时荧惑在心。
公惧,召李子韦而问曰:「荧惑在心,何也」?
子韦曰:「天罚也。
宋分野曰心,祸当君身。
虽然,可移于相」。
公曰:「相所使治国也,而移焉,不祥」!
子韦曰:「可移于岁」。
公曰:「岁饥民饿必死,为人君,欲杀其民以自活,其谁以我为君乎」?
子韦还走,北面再拜曰:「臣敢贺君。
天之处高而听卑,君有仁人之言三,天必赏君。
今夕星必徙舍」。
是夕也,星三徙舍,如子韦言。
老子曰:「能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之王也」。
咸平元年二月,彗出营室北,真宗宰相曰:「其祥安在」?
吕端等言:「变在齐鲁之分」。
真宗曰:「朕以天下为忧,岂独一方耶」?
其年十月,遂用李沆宰相王旦参知政事
此二人者,天下之所谓贤也。
举天下之贤而用之,则可以解天下之忧。
真宗消变之术,如此而已。
臣愿陛下用真宗消变之术,察朝廷未正之事,勿牵众论,取其皆合人心,则合天心矣。
汉元之时,萧望之周堪张猛等,与石显、许、史之徒议论交战,邪正未决。
当此之时,有夏寒日青之变。
而许、史之徒,以为用事之咎。
于是势孤者危,有力者胜。
臣尝以谓天下大器也,譬如一舟。
舟平则安,舟偏则危。
自绍圣以来,宰舟之人,实右而虚左,舟势不平,几于倾覆。
观者胆落,亦已久矣。
自陛下即位以来,好平恶偏,损诸右而迁于左,十损一二,舟势尚偏。
臣愿陛下察用偏同济之人,采旁观胆落之语,广诹博访,而审其所以然也。
且星文之变,昭示天下,已数日矣。
京师阴雨,见之最晚,则是远方之所已知,而陛下有未知也。
幸而蒙蔽忽开,阴云披剥,垂象粲然,警示陛下,天心仁爱,可见于此。
传曰:「人之所欲,天必从之」。
决去奸佞,改用忠良,以合人心之所欲,天意得矣。
臣故曰:革否为泰,转灾为祥,在陛下一念之顷耳。
臣愚不知忌讳,惟陛下裁赦,幸甚。
〔又贴黄〕淳化二年荧惑犯房,其年宰相吕蒙正枢密使王晓参知政事王沔陈恕皆罢,而改用寇准等。
太宗以是年大旱,延近臣问时政得失。
枢密直学士寇准对曰:「天人之际,应如影响。
大旱之證,盖刑有所不平。
顷者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赃。
既伏诛,家且籍没;
参知政事沔之弟,止杖于私室,仍领濠州定远主簿
用法重轻如此,亢暵之咎,殆不虚发也。
太宗大悟,明日见切责之。
是岁擢枢密副使,徙同知枢密院事
今陛下左右之臣,在绍圣中负诬神考,雠毁宣仁,而不能奉承哲宗继述之意,同心合谋,非一人也。
愿陛下躬揽之初,速正其罪,且无使有侥倖茍免之人,则用法轻重不至于不平矣。
消弭天变,莫大乎此。
臣愿陛下以臣此语,深加意虑」。
〔又贴黄〕臣窃闻仁祖尝采前世灾异有应者,编次为十二卷,御制序引,名曰《洪范政鉴》。
遇有天变,则考其所因,以为修省之资。
今其书必在禁中,臣愿陛下法仁祖之夤畏,留意修省,以福天下。
乞遣使陕西河北河东京西奉行优恤德音奏状元符三年七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睹七月初八日德音,应河北京西路被水人户,如可以优恤事件,令安抚、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疾速条具奏闻。
臣窃谓朝廷恩宥遍及天下,唯此两路偏蒙优恤之惠者,以逐路有水灾故也。
陕西河东自用兵之后,加以凶歉,公私匮竭,人物凋弊,甚于水灾。
而德音优恤之文,不及陕西河东,臣窃以为不可。
至如条具优恤事件委之安抚、监司,此亦文具而已,朝廷实惠未必及民也。
盖安抚、监司被受德音,下于诸州,州达于县,备礼施行,循例报应,文移往复,动涉时月,迨于条具奏闻,而优恤之民已填沟壑久矣。
朝廷优恤之意非不急也,而州县行遣之叙悠悠如此,岂非文具而已乎?
夫持文具以为优恤之政,而欲使被灾之民得复其所,兹固难矣。
又况天下诸道,三路为重,均有耗伤,而止恤其一,未可以为平也。
臣谓平恤诸路,莫如专遣两使,一往河北京西,一往陕西河东
治平熙宁故事,以安抚察访为名。
以陛下初政,作朝廷施惠之意,达于诸道。
民之饥馑流亡、愁苦疲怨之状,皆得以实入告。
帅臣监司而下,慰其劳苦,而劾其欺缪。
事有方急而宜缓,法有未便而当改者,皆得专达。
至于讲究边防,熟图利害,事或干于机密,而非诏之所能该者,皆令面禀圣训而奉行之。
如此,则根本之地均被德泽,人心感悦,可召和气,以广陛下前日所以特降德音之意。
谨录奏闻。
〔贴黄〕神考尝谓近臣曰:「昨来西师,兵夫死伤者不下二十万,有司失入死罪,其责不轻。
今无罪置数十万人于死,朝廷不得不任其咎」。
绍圣边事,兵夫死伤之数倍增于昔,今日朝廷安可以不任其咎?
虽频推恩惠,尚未足以慰陕西河东之民,岂可置此两路而独恤河北京西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