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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之南宋 1134 — 1190
洞庭湖 南宋 · 刘清之
七言律诗 押词韵第十一部
天孙岁晚会湘灵,倒泻银河洞庭
上下天光唯一白,中间山色不多青。
荆潭万里收尘滓,宇宙连宵失晦明。
莫道人间少仙境,诗魂酒魄一时醒清曾燠江西诗徵》卷一五)
朱晦庵 南宋 · 刘清之
五言绝句 押元韵
谁云两州牧,择笏望辕门。
渠亦髭须好,公今德义尊宋章定《名贤氏族言行类稿》卷二六。《名贤氏族言行类稿》:章才邵晚岁闲居,时与晦公朱先生游。荆州之行,晦翁饯之诗曰:“雄藩荆楚地,自古国西门。客有筹边略,人知幕府尊。”刘清之和云云。)
游洪阳洞 其一 南宋 · 刘清之
七言绝句 押先韵
朝来拔脚尘埃底,共访人间小有天
唤醒几年朱墨梦,胸中丘壑故依然。
其二
七言绝句 押尤韵
稚川仙去忆浮丘,携客岩前问旧游。
怀古临风一杯酒,荻花枫叶不胜秋明严嵩正德《袁州府志》卷一二)
洞霄宫 南宋 · 刘清之
青山锁断红尘路,石柱干霄藏洞府。
老蛟据窟不可窥,千古流泉替渠舞。
真墟容我辄跻攀,心旷方知白日閒。
飞仙一去忽已远,坐对松梢云往还宋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七五)
鹧鸪天 子寿 南宋 · 刘清之
 押先韵
柳色青青罩翠烟。
花光灼灼映临川
欲知窈窕呈祥日,恰近清明淑景天。

浮瑞霭,庆真仙。
不须男女祝椿年
异时早约西王母,剩折蟠桃荐寿筵。
青玉案 子寿 南宋 · 刘清之
 押词韵第八部
江南十月春风早。
见枝上、梅英小。
爱日初升清雾晓。
绣筵中启,星图高挂,膝下斑衣绕。

今年献寿多欢笑。
弄玉新将二雏好。
此曲尊前何所祷。
十分康乐,十分强健,一树椿老。
南宋 · 刘清之
 押尤韵
愁非为宋玉,亦不因莫愁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八四《京西南路·郢州》)
请广览兼听疏淳熙二年五月 南宋 · 刘清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九、《宋史》卷四三七《刘清之传》
民困兵骄,大臣退托,小臣苟媮。
愿陛下广览兼听,并谋合智,清明安定,提要挈纲而力行之。
古今未有俗不可变、弊不可革者,变而通之,亦在陛下方寸之间耳。
常州拟奏事略淳熙五年十二月 南宋 · 刘清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九、《宋名臣言行录》外集卷一四、《宋元通鉴》卷八六
今日之俗,惟知得而忘义。
诏令一下,仕者曰:「增秩乎」?
士曰:「免举乎」?
兵曰:「受赏乎」?
民曰:「蠲租乎」?
有是则欣然奉承,否则虽有良法美意,利国而便人,谓之空文,视之无如也。
盖为治之道,有政有教,理也义也,人心所同。
谓今世明于理义者为难其人,不亦诬乎!
今日当精择百官,求其明于义理者以为监司,为学官,为守令,为将帅,则风俗知义,上下一心。
陛下又与大臣端本清源,所以仪刑万邦者,不出于他,而举出于理义,将以绍复大业,斯无难矣。
请修复炎帝祠宇淳熙十四年 南宋 · 刘清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九、《文献通考》卷一○三
史载炎帝陵长沙茶陵,今衡州茶陵县是也。
陵庙皆在康乐乡白鹿源,距县百里而祠宇废。
祖宗时,给近陵七户守视,禁其樵牧,宜复建庙给陵户。
用人四要疏 南宋 · 刘清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九、《宋史》卷四三七《刘清之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四六
一曰辨贤否。
谓道义之臣,大者可当经纶,小者可为仪刑;
功名之士,大者可使临政,小者可使立事。
至于专谋富贵利达而已者下也。
二曰正名实。
今百有司职守不明,非旷其官,则失之侵偪。
愿诏史官考究设官之本意,各指其合主何事,制旨亲定,载之命书,依开宝中差诸州通判故事,使人人晓然知之而行赏罚焉。
三曰使材能。
谓军旅必武臣,钱谷必能吏,必临之以忠信不欺之士,使两人者皆得以效其所长。
四曰听换授。
谓文武之官不可用违其才,然不当许之自列,宜令文武臣四品以上,各以性行材略及文武艺,每岁互举堪充左右选者一人,于合入资格外,稍与优奖。
致同年友人书 南宋 · 刘清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九、《宋史》卷四三七《刘清之传》
所谓赢资者,皆州县侵刻于民,法所当禁。
纵有赢资,是所谓羡馀也,献之自下而诏止之,今则止而求之,乃自上焉。
不夺不餍,其弊有不可胜言者。
侍郎自请于朝,姑归贰卿之班,主大农经费,以佐国家。
如此,则士孰不愿出侍郎之门?
不然,某诚不敢玷侍郎知人之鉴。
朱熹 其一 南宋 · 刘清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九、《宋名臣言行录》外集卷一四
王承告其子毗:「学之所入者浅,体之所安者深。
闲习礼学,不如式瞻仪刑;
讽诵文辞,不如亲音旨」。
某读此,未尝不慨然太息也。
学之于人切矣,宜乎父子之间见其至情,丁宁而不敢忽也。
始某读《论语》,得元祐以来诸老先生说,以为世徒有此书耳。
他日有告以今时二三君子之所在者,于时坐不安席,遂欲起而从之。
已而不能,则有三焉:体弱不能徒行,贫无仆马,不可以远适,一也;
位卑身贱,有在上者,则不可扳而求之,二也;
世道之衰,屈身于势利者不怪,一从学士真儒考德而问业,则曰是好各者,三也(云云。)
二三君子不幸已死,则无可言者;
幸而执事者在此,有可见之便,其又奚说?
愿见盖十五六年矣。
语曰:「经师易遇,人师难遭」。
愿以素丝之质附近朱蓝,伏惟诲之。
其二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九、《宋名臣言行录》外集卷一四
某少壮不务学力,长大懒拙,于义理少所开明,又独立无朋。
夙夜兢兢,而学未加进,临事接物,亦多龃龉。
非时异事殊,某未之学耳。
其三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九、《宋名臣言行录》外集卷一四
「此学」二字,向来愚见只说学之为学,无与为对。
言「此学」,则是吾亦自招彼学,而与之抗耳,故不必言「此学」。
若世人不肯明言此学者,乃要与外边鹘突临时向背耳,尚何云学哉!
河南穆先生文集跋淳熙十四年七月 南宋 · 刘清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九、《善本书室藏书志》卷二六、《爱日精庐藏书志》卷三○、《皕宋楼藏书志》卷七三、《静嘉堂秘籍志》卷三三
世不知古文,己独为之,是儒之特立者也,吾见三人矣。
董生当秦灭学之后,明孔氏之术,道曾子之言,其文甚近古也。
虽同时若严助枚皋谓应义理,子长、相如博辨无极,亦自为其文而已,未始识董生之用心。
东京以后,历魏、晋五代,而文益衰。
昌黎公始知尊孔氏,贵王贱霸,大变而古,李翱皇甫湜从而和之,然其后亦无传焉。
唐衰,更五季,其弊又甚。
至我朝,乃或推孙、丁、杨、刘为文词之雄,是时穆参军伯长独不以为然,实始为古文,在尹师鲁苏子美、欧阳之先。
自尔以来,学者益以光大,非止求夫文之近于古而已。
盖异端既辟,则必以圣人为师;
不专注疏,则必以经旨为归。
学均为己,一变至道,溯其承传,爰有端绪云。
银关辟书,售与有力焉。
愚尝评穆参军之复古,以为不在董生、昌黎公之下。
永州州学教授宜春欧阳椿参军之文于其从孙化州使君淮,俾零陵乡贡进士张淡、吴伦校之,不鄙谓愚可记岁月。
深惟会友辅仁之义,有不得而辞者,辄书其后,大不自量。
淳熙丁未孟秋既望衡阳假守临江刘清之谨题。
按:《河南穆公集》卷末,四部丛刊初编本。
萍乡县学记淳熙十年九月 南宋 · 刘清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九、雍正《江西通志》卷一二四、乾隆《袁州府志》卷三二
袁之西南有县萍乡,山水淑清。
罗霄、杨岐,秀气所挺,硕儒鸿生。
县故有学,主簿袁采,勤力所营。
淳熙十年孙君逢吉治县有声。
始因其址,斥而新之,为屋百楹,礼殿居中,伦堂经阁,斋舍孔宏。
章甫缝掖,肄仪读书,讲劝有程,于焉游息,于焉寝食,以理性情。
学长文毅,告刘清之,俾记厥成。
惟昔三王,明夫人伦,以校序庠。
至于夫子,金声玉振,斯文用光
诏尔后人,克念作圣,罔念作狂。
念之伊何,知至物格,心正意诚。
本于修身,家齐国治,而天下平。
来者勉旃,弗齐于兹,勿已于行。
或曰太高,前辈犹病,末俗所惊。
曰譬夫匠,工有巧拙,规矩弗更。
抑亦如射,虽力不足,我鹄用张。
察尔学子,廛居野处,气习混并,幸而学焉,所习者辞,所愿者荣。
以为学者,若是而止,讵云知方?
今我何告,达道有五,亶不可轻。
思、孟既往,周、程未出,理宁遂亡?
寥寥千载,善为属续,岂无豪英?
尽伦无难,取其一节,依之奚伤。
请开其涂,父子之美,万石九卿
惟胜槩舍,洁清并著,交友之良。
伯鸾德耀,夫妇如宾,不矜而庄。
君臣之际,始终无猜,厥有孔明
椿曰津,白首孙弟,亦佳弟兄。
合斯五典,根心则同,谁独忽忘。
谓圣为迂,谓道为远,曷其弗详。
嗟惟学子,乃其夙夜,恭畏自将。
初观近躅,终归圣门,祗率典常。
迨其久之,行著习察,理明义精。
斟酌损益,权度在己,应酬无疆。
如或知尔,量而后人,不入而量。
否则淑身,燕及朋游,副时所望。
俾我孙君,与有令闻,百世之长。
我昔州民,欣诵光烈,具著古章。
是岁九月辛未记。
按:嘉庆《萍乡县志》卷一八,嘉庆十六年刻本。
烝湘岣嵝祠坛记 南宋 · 刘清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九
按《礼》,守土者得祭其境内之山川,而本州名山大川未立坛壝,水旱疾疫祷祀无所。
近者闵雨,虽望拜于北楼,惧未足以称祗事山川之意,报州学及议听官详议。
据州学教授鲍楙、州学正陈三业、衡阳县主簿石鼓山程洵、堂长周栋及生员所议:「今州郡,古之方国。
《礼》:诸侯祭山川在其境者。
夫山川之所有为神灵,以其气之所蒸为云为雨,可以润泽群物。
一得其正,则水旱疾疫,为民致祷,宜有其地,徒谒道释诸祠,于理未安。
惟岣嵝、烝、湘,此邦之名山大川,宜建坛致祷祠之实」。
又据军事判官王思勤军事推官赵公卤、录事参军允中耒阳县主簿司理参军陈元、司法参军朱滚、司户参军詹大椿等议:「《祭法》,山川能出云为风雨皆曰神。
天灾流行,国家代有,为民致祷,孰先于山?
今乔岳在望,而地属长沙,惟岣嵝名山,尚隶州境。
湘水至郡,与烝合流,三湘之号,斯谓烝、湘,实为此郡山川之望。
而城西北隅瞩岣嵝,东瞰烝、湘,幽静高爽,可严望祀」。
州司准敕,名山大川严洁致祭
又令山川为小祀;
令州县有水旱,长官以下分诣山川祈祷。
今从众议,于城西北隅建坛,望祀岣嵝、烝、湘,于理为允者。
右刻石坛,所以告后来,勿使淫祀得紊典常,以严山川大神之威灵。
按:嘉庆《衡阳县志》卷三八,嘉庆二十五年刻本。又见同治《衡阳县志》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