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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执政1264年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四三、《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二○ 创作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莆田
八十老翁,恳求谢事;
二三执政,启拟曰俞。
佚半生扰攘之劳,由一元亭毒之妙。
窃以景仁告老,为新法之纷更;
永叔归田,以后生之描画。
皆缘龃龉,始决退休。
如某者本乾道故家,忝端平朝士,中罹毁鬲,晚际休嘉。
受圣君贤相之异知,谏行言听;
与诸老先生而并进,志合道同。
了无纤芥之嫌,实迫桑榆之景。
欲润色则江淹之才已尽,持议论则师丹之性多忘。
自觉癃残,难贪华近。
力辞曳履,依然疾疢之乘衰;
独有挂冠,或可须臾而无死。
虽玉座照知其恳款,亦黄扉委曲以开陈。
兹盖伏遇某官主多士之齐盟,寿本朝之元气。
昔陪成周太常伯,尝尾英躔;
今念元和一渔翁,曲全晚节。
许刊官簿,进直宝储。
某敢不忏悔昨非,研寻旧学?
膏肓泉石,敢自附于幽人;
临履渊冰,庶知免夫小子。
濮议答问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八、《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二一
或问:「罢议之诏有权罢之文。
议者谓权罢者,有待之言也。
盖朝廷迫于皇太后,不得已而罢,故云权罢者,欲俟皇太后千秋万岁后,复议追崇耳。
朝廷之意果如是乎」?
答曰:「此厚诬之一事也。
使朝廷果有此意,手诏虽无『权』字,他日别议追崇,何施不可,何必先露此意示人!
是时台谏方吹毛求疵,以指为朝廷过失,若君臣果有此意,亦当深谋密计,岂肯明著诏令,以资言者之口」?
问者曰:「然则何故云权罢」?
答曰:「事体自当如此尔。
追崇以彰圣君之孝而示天下也,本无中罢之理,今不得已而罢,当为迤逦之辞,故云权罢集议,更令礼官徐求典礼者,乃体当如此。
此事人所易知,而吕诲等欲恐迫人主,故厚诬以有待之说也。
先帝每语及此事,则不胜其愤,仰天而叹曰:『天鉴在上,岂有此心』」?
或问:「皇太后既已责中书不当议称皇考,而手书复有称皇、称后等事,议者谓韩琦交结高居简,惑乱皇太后,请降手书,其称亲、称皇、称后,皆非皇太后本意,果若是乎」?
答曰:「手书非皇太后本意,事出禁中,非外人所得知也。
若云因韩琦使高居简请降手书,则又厚诬也。
何以明之?
若手书是韩琦所请,既降出便合奉行,岂敢却有沮难,又请上别降手诏也。
以此而言,但见韩琦沮止手书称皇、称后二事,不见请降手书也」。
问者又曰:「然则出于上意乎」?
答曰:「亦非也。
若出于上意,亦当先谕中书商议,安得绝无一言及之?
又若上意果有所主,而中书虽欲不奉行,犹须再三论列,方可回圣意,岂有韩琦一言,上即从之,略无难色?
以此知上意不主也」。
问者又曰:「然则,称皇、称后,是哀、桓之事,中书以为非而不奉行者也。
吕诲表乃云『致主之谋,不耻哀、桓之乱制』者,何谓也」?
答曰:「此所以为厚诬也。
且称亲、置园寝及称皇考,皆是汉宣、光故事,吕诲等指以为哀、桓之乱制,乃是指鹿为马尔。
以此见其诬罔,何所不至也。
据《汉书》,师丹上疏云:『定陶恭皇谥号既已前定,义不可复改』。
据此,则恭王称皇,乃师丹许以为是者,故云不可复改尔。
昨国家于濮王固自不议称皇,就使称皇,亦是师丹所许者也」。
问者曰:「若此,则师丹当时与汉争论何事」?
答曰:「董宏欲去定陶国号而止称恭皇,及欲立庙京师尔。
此二事是师丹所争也。
恭皇之号,常系于定陶,则自是于诸侯国称皇尔,与汉不相干也。
若止称恭皇而不系以国,则有进干汉统之渐。
又立庙京师,则乱汉宗
师丹不得不争也。
濮王既不称皇而立庙止在濮园,事无差僭,而吕诲等动以师丹自比,不知朝廷有何过举,等果争论何事也」?
问者曰:「诲等所论者称亲也,称亲果是乎」?
答曰:「称亲是矣,此乃汉宣故事也。
谨按宣帝之父曰史皇孙
初,丞相蔡义议称亲,谥曰悼,裁置奉邑而已。
其后魏相始改亲称皇考,而立庙京师
至哀帝时议毁汉庙不合礼经者,于是毁悼皇考庙在京师者。
是时丞相平晏等百馀人议:曰亲,谥曰悼,裁置奉邑,皆应经义。
由是言之,立庙京师则毁,称亲、置奉邑则自合经义也。
所谓应经义者,即《仪礼》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是也。
亲者,父母之称也」。
问者曰:「京师庙既毁,而又毁奉明园者,何也」?
答曰:「汉制,宗室诸侯王皆有园,悼皇考自合置园,初名奉明园,置奉邑三百家可矣。
其后增为一千六百家,而改奉明园为县,则僭天子之制矣,故议毁之也。
今国家追崇濮王,其礼数三而已:称亲一也,置园二也,立庙三也。
称亲则汉儒所谓应经义者也,置园则汉宗室诸侯王之制也,立庙则一品家庙之制也。
如汉诸王在本国,今濮国虚名,无立庙处,故即园而立庙尔。
其依经合古,可以为万世法也」。
问者曰:「汉儒既以称亲为应经义,又以两统贰父为非者,何谓也?
岂其议自相矛楯乎」?
答曰:「两议皆是,不相矛楯也。
其初称亲而置邑也,止在下国,与汉朝不相干,故不违经义也。
及其后立庙于京师,与汉祖宗并立。
至元帝时议毁亲尽之庙,时昭帝既以亲未尽不毁,悼皇考亦以亲未尽不毁,是则悼皇考与汉祖宗并为世数,此为两统贰父也。
元帝既上承昭、宣,而又承悼皇考为世,所谓违离祖统者,其议皆是也。
使悼皇考庙在奉明园,而不与汉朝宗庙相干,岂有两统贰父之说乎」?
问者曰:「父有贰乎」?
答曰:「何止贰也!
父之别有五,母之别有八,皆见于经与礼。
而父之别曰父也、所生父也、所后父也、同居继父也、不同居继父也。
不同居继父者,父死而母再适人,子从而暂寓其家,后去而异居矣,犹以暂寓其家之恩,终身谓其人为父。
而所生父者,天性之亲也,反不得谓之父,是可谓不知轻重者也」。
问者曰:「父母之名,果不可改乎」?
对曰:「能深嫉为后者尊其父母,莫如魏明帝也。
明帝之诏曰:『有谓考为皇、称妣为后者,大臣共诛之』。
然则,称皇与后,是其所禁,而考妣之名虽明帝不能易也。
明帝之不能易,是不可改也」。
问者曰:「所生、所后父之名,徒见于礼文,而今世未尝用也。
今公卿士大夫至于庶人之家养子为后者,皆以所生父为伯叔久矣。
一旦欲用古礼而违世异俗,其能使众论不諠乎」?
答曰:「礼之废失久矣。
始于闾阎鄙俚之人不知礼者坏之,而士族之家因习见,遂以成风。
然国家之典礼则具存也。
今士大夫峨冠束带,立于朝廷,号为儒学之臣,为天子议礼,乃欲不遵祖宗之典礼(谓《开宝通礼》、《五服年月》等书。),而徇闾阎鄙俚之弊事,此非臣某之所敢知也。
使臣以此得罪,臣固无惭而不悔也,况所谓以养子所生为伯叔父者,今但行于私家尔。
有司之议礼议律,则未尝不遵典礼也。
方礼官议以濮王为皇伯也,是时王子融卒。
初,故王曾之无子也,以其兄子融之子绎为后。
子融之死也,礼官议绎服所生父齐衰期而心丧三年。
夫以子融为所生父,是典礼也;
濮王为伯,是闾阎之所称也。
两议并发于一时,而为臣下议则用典礼,为天子议则用闾阎,其任情颠倒有如此,而人莫与之辨也」。
问者曰:「或谓所生父之名出于《丧服记》,止可为议服而言,其他不可称也,果若是乎」?
答曰:「律言所养父杀其所生父,听其子告者,又岂因议服而言乎」?
问者曰:「礼有明文,而世不用者,何也」?
答曰:「圣人以立后为公,不畏人知,故不讳;
不讳,则其子必有所生父母也。
小人不知礼,以养子为私,畏人知之,故讳其自有父母,欲一心以为我生之子,故惟恐讳之不密也。
尝试论之曰:古之不幸无子,而以其同宗之子为后者,圣人许之,著之礼经而不讳也。
而后世闾阎鄙俚之人则讳之,讳之则不胜其欺与伪也。
故其茍偷窃取婴孩襁褓之子,讳其父母而自欺,以为我生之子,曰不如此则不得其一志尽爱于我,而其心必二也。
而为其子者,亦自讳其所生而绝其天性之亲,反视以为叔伯父,以此欺其九族,而乱其人鬼亲疏之序。
凡物生而有知,未有不爱其父母者,使是子也能忍而真绝其天性欤,禽兽之不若也;
使其不忍而外阳绝之,是大伪也。
夫闾阎鄙俚之人之虑于事者亦已深矣,然而茍窃欺伪不可以为法者,小人之事也。
惟圣人则不然,以为人道莫大于继绝,此万世之通制而天下之至公也,何必讳哉!
所谓子者,未有不由父母而生者也,故为人后者,必有所生之父,此理之自然也。
其简易明白,不茍不窃,不欺不伪,可以为通制而公行者,圣人之法也。
又以谓为人后者所承重,故加其服以斩,而所生之亲恩有屈于,故降其服以期。
服可降,父母之名不可讳,故著于经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自三代以来,有天下国家者,莫不用之」。
问者曰:「以濮王称亲,则于仁宗之意如何」?
答曰:「大哉,仁宗皇帝之至圣至明也!
知立后为公,不畏人知而不讳也。
故明诏天下曰,是濮安懿王之子也。
然则,濮安懿王者为所生父可知矣。
仁宗先告于天下矣,所谓简易明白,不茍不窃,不欺不伪者,圣人之法也」。
问者曰:「议者以谓恭爱之心分施于彼,则不得专一于此也(此两制议称皇伯议状之文也。)
如是,则恭爱可专施于一而不分施于二也。
使上之待濮王也,既不施恭又不施爱,是以行路之人待其所生也,不亦过乎」?
答曰:「行路之人,遇其乡闾之长者与有德者,则必竦然有肃恭之容;
遇其交游故旧久不相见者,则必忻然有驩爱之语。
今遇其所生,而既不施恭,又不施爱,是不如行路之人也。
忍为斯言者,谁乎?
君子之为言也,度可行于己,然后可责于人。
今斯人也偶不为人后耳,使其自度为人后,而能以不恭不爱待其父母,则能忍而为此言也」。
问者曰:「为人后而不绝其所生之恩者,施于臣民可矣。
施于国家,而有宗庙社稷之重,则将干乎正统,奈何」?
答曰:「濮园之称亲立庙,今二岁矣,而与宗庙朝廷了不相关也。
其于正统有何所干乎?
于此足以见言者之诬罔也,复何疑乎」!
周礼致太平论五十一篇 其十一 国用第四 北宋 · 李觏
 出处:全宋文卷九○一、《直讲李先生文集》卷六
言井田之善者,皆以均则无贫,各自足也。
此知其一,未知其二。
必也,人无遗力,地无遗利,一手一足无不耕,一步一亩无不稼,谷出多而民用富,民用富而邦财丰者乎!
大司徒「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
不易之地,家百亩;
一易之地,家二百亩;
再易之地,家三百亩」。
不易之地,岁种之,地美,故家百亩;
一易之地,休一岁乃复种,地薄,故家二百亩;
再易之地,休二岁乃复种,故家三百亩。
遂人「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
上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五十亩,馀夫亦如之;
中地,夫一廛田百亩,莱百亩,馀夫亦如之;
下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二百亩,馀夫亦如之」。
莱,谓休不耕者。
户计一夫一妇而赋之田,其一户有数口者,馀夫亦受此田也。
载师「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
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
宅田,致仕者之家所受田也。
士田,仕者亦受田。
贾田,在市贾人其家所受田也。
官田,庶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也。
牛田,牧田,畜牧者之家所受田也。
若馀夫、致仕者、仕者、贾人、庶人在官者、畜牧者之家,皆受田,则是人无不耕。
无不耕,则力岂有遗哉?
一易再易,莱皆颁之,则是地无不稼;
无不稼,则利岂有遗哉!
自阡陌之制行,兼并之祸起,贫者欲耕而或无地,富者有地而或乏人,野夫有作惰游,况邑居乎?
沃壤犹为芜秽,况瘠土乎?
饥馑所以不支,贡赋所以日削。
孟子曰「仁政必自经界始」,师丹言「宜略为限」,不可不察也。
谢致仕表元丰四年六月 北宋 · 元绛
 出处:全宋文卷九二八、《皇朝文鉴》卷六七
四载披诚,蕲还于朝组;
九重垂听,申锡于诏函。
储宫之备官,遂家林之佚老。
伏念臣衣缨衰绪,樗栎下材。
再龀而孤,仅能构思;
未冠而仕,始务代耕。
懵儒术之逢原,狃吏文之宿业,历官二世,服劳四方。
蒙上圣之误知,自东州而即召,擢寘词禁,进处冬官
浸膺选众之求,窃贰赞元之任。
近藩出守,遇潜邸之建旄;
别殿追还,复露门之奉席。
遽周岁律,屡对威颜。
自惟癃朽之馀,每循止足之戒,深辞圭绂,冀就田庐。
臷齿孤鸣,空怀疲恋,槁骸如在,正欲全归。
仰烦睿训之慈,终窃愚衷之守。
不图宠眷,加进荣阶,存东宫保养之官,仍西清严近之职。
效华封之祝圣,伫见多男;
商皓之通宾,愿护太子
恩隆山岳,感浃肺肝。
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大道曲全,至仁博施。
师丹之垂老,久已宣勤;
卫绾之无他,居常远耻。
越推渥涣,获保初终。
诧里俗而有辉,顾师言而至愧。
冥鸿虽远,正依天宇之函容;
时藿未彫,尚傃日华之明润。
逢辰知幸,之死不忘。
杂诗 其四 清末民国初 · 沈曾植
五言律诗 押寒韵 出处:海日楼诗卷九
塞向朔风寒,斜阳瘦不欢。
长愁剧冯衍,善忘是师丹
语阱骄须避,天刑作未完。
右军辞世帖,留待米家看。
黄石斋先生 明末清初 · 张溥
五言律诗 押寒韵 出处:御选明诗卷六十五
坠羽惊霜早,谁云蜀道难。
孤云自起止,旅雁失平安。
万卷为行李,千秋仗史官
汉朝方议礼,不屈有师丹
乞正宰执怀邪诖误之罪奏治平三年正月七日 北宋 · 吕诲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七、《宋名臣奏议》卷八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五、《邵氏闻见后录》卷一六、《记纂渊海》卷五七
臣等闻豺狼当路,击逐宜先;
奸邪在朝,弹劾敢后?
伏见参知政事欧阳修,首开邪议,妄引经證,以枉道悦人主,以近利负先帝。
欲累濮王以不正之号,将陷陛下于过举之讥。
朝论骇闻,天下失望。
政典之所不赦,人臣之所其弃。
哀威之失,既难施于圣朝;
褒犹之奸,固莫逃于公论。
属吏议,以安众意。
至如宰臣韩琦,初不深虑,固欲饰非,傅会其辞,诖误上听。
以至儒臣辑议礼院,讲求经义甚明,佥言无屈,自知已失,曾不开陈。
大臣事君,讵当如是?
曾公亮及赵槩备位政府,受国厚恩,茍且依违,未尝辨正,此而不责,谁执其咎?
臣等地居言职,势不敢嘿。
请尚方之剑,虽古人所难;
举有国之刑,况典章犹在?
伏请致于理及正等之罪,以谢中外。
且议既不一,理难并立。
师丹之说行,则董宏坐其罪;
董宏之论胜,则师丹废于家。
臣等及,岂可俱进?
言不足用,愿从窜谪。
上不辜陛下之任使,下不废朝廷之职业。
臣等之志,足矣!
再论宰执怀邪之罪奏治平三年正月 北宋 · 吕诲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七、《宋名臣奏议》卷八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
臣等近列状奏弹参知政事欧阳修,首启邪议,加濮王非正之号,称引无据,阿谀不忠,乞下有司,议正其罪。
宰相韩琦等不当饰非遂过,宜加显责。
至今未蒙施行。
窃以自古人君之御天下,未尝不以人心为本,得之则中才可以免危乱,失之则贤智不能保治安。
故曰民犹水也,可以载舟,可以覆舟。
人心之得失,可不谨哉?
岂有身备大臣,与国同体,希合上意,内营己私,移过于人君,失望于天下?
为臣之恶,莫重于斯。
伏惟陛下绍膺大统,称尊御极,生育之恩,礼宜追厚。
然当俟先帝祥禫之既毕,陛下德泽之已行,然后讲求典礼,褒崇本亲。
博识古今,精习文史,明知师丹之议为正,董宏之论为邪,利诱其衷,神夺其鉴,废三年不改之义,忘有死无二之忠。
仁宗虞主始祔,陵土未乾,而遽开越礼之言,欲遵衰世之迹。
致陛下外失四海臣庶之心,内违左右卿士之议。
原修之罪,安得而赦?
陛下自临御以来,厉精为治,遇灾而惧,则有周宣之风;
至诚感神,则蹈虞舜之德。
至如徽称所加,却而不受,皆前代难行之节。
治朝可纪之政,推而行之,和气可致。
然而中外人情嚣然不安者,良由邪说震惊,大义未定。
今不正濮王之礼,则无以慰群心;
不罪首恶之臣,则无以清朝政。
伏望圣慈早出臣等前后章奏付外施行。
范亦颜论追尊濮安懿王是非议 北宋 · 王圭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五二、《华阳集》卷四五
臣伏奉圣旨,看详范亦颜文字,断其是非以闻者。
臣谨上议曰:窃以两统而二父,不可以正天地之大伦也。
先皇帝终丧三年,始诏群臣博求追尊濮安懿王故事,而群臣据《仪礼·丧服》。
先皇帝虽怀本生之爱,而迫天下大义,卒用群臣议,建园庙于永安,令王之子岁时主其祭祀而不易其始封之国,此岂不安于礼乎?
亦颜言:「陛下擢前论事者吕诲等,是暴先帝之过举,而自取美名,其于子道岂小缺哉」?
臣观先帝初未尝有追尊濮王名号之意,方仁宗丧未除,宰相已有请于朝,其后等争言不可,用定陶共皇故事而绌之。
天下皆罪在宰相,而知非先帝初意也。
夫先帝所未尝用,今知其材而用之;
先帝尝所用,后或得罪而去之,是皆以为不孝乎?
亦颜之奸言,欲以摇惑陛下之听也。
亦颜又言:「舜、禹皆受禅,舜不郊其父而禹郊之;
汤、武皆受命,汤不追王三世而武王追王之。
伊尹、周公皆摄政,太甲不以天子礼乐赐伊尹,而成王周公赐之」。
臣以谓舜、禹之受禅,汤、武之受命,伊尹、周公之摄政,岂有继承统序之事如先帝之时?
此非所引也。
亦颜又言:「言者只知汉而不知三代,只知师丹而不知《中庸」》。
臣以谓言者之据援《仪礼》,三代之礼也。
《中庸》曰非天子不得议礼,是天子可得而议也。
然《仪礼》之变,须反经而合诸道。
两统而二父,则不可以议也。
此非所引也。
亦颜之所引,固不足以论其是非也。
伏惟皇帝陛下天纵聪明,博通古今,知仁宗所以托先帝之重,推而上则祖宗之大统,名不可以贰也,推而下则子子孙孙万世相承,德不可以忘也。
亦颜之言,虽知不足以惑圣聪,然中外已皆闻之,诚恐茍有附其说者,则天下议论又将沸腾而不可止。
其言先帝被辱无穷,陛下之缺子道,皆大不道,愿正其罪而诛之。
臣谨议。
君肃仲公绍开先诸子饮舍弟惟仁宅赠歌者 明 · 黎民表
七言绝句 押真韵
故园杯酒肯辞频,今夜云间月色新。
不信清歌能醉客,莺花曾见五陵春。
论不当罢集议乞别降诏以王圭等议为定奏治平二年六月 北宋 · 赵瞻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五、《国朝诸臣奏议》卷八九、《宋史》卷三四一《赵瞻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二八二
臣伏见比下两制儒臣会议濮安懿王称亲。
仁宗皇帝早年鞠养陛下于宫掖,遂于往岁下明诏,以陛下为皇子,嗣承顾命,柩前即位。
故用为人后者为子之义,特重大宗,典礼甚明,则濮王仁宗之兄,于陛下尊行为伯,昭然无疑。
而议者复称礼拜所生所养,犹有父母之文,以为论难。
明知礼无两父贰斩之义,乃取文辞一字,以乱正典。
且如文有去妇出母,去已非妇,出不为母,不书其名,将何以考?
又称汉宣、光武追尊父为皇考,且孰不知宣与光武远继祖世,不为昭、元之子,妄传为义,诖误圣朝。
汉董宏阿附丁傅,开发邪议;
师丹守正,终折僭号。
魏明帝敕戒公卿,则曰:「敢为佞邪,导谀时君,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
今夫为臣而自为董宏之行,复待陛下不以魏明之贤,上负先帝,下背所学,诡引文辞,讽为诏意,遂下三省台官集议,朝廷正士莫不发愤,欲建正论。
今且复颁手诏,以为论议不一,权罢此会,仍俾有司博求典故。
臣愚闻命,窃谓未允。
且众议未上,安知不一?
国家议事,本择佥谋,委一有司,孰若多士?
典章沿革,莫不讲闻,今云博求,岂复如此?
盖由邪说直塞群言,不思据经,自欲作古,存著未定之意,沮格前议之端。
中外欢惊,指名有在,趋向如此,心迹可察。
伏乞陛下昭示不一之议,廷诘立异之党,如彼于礼经为是,即可施行。
或臣与前议为非,请从诛窜。
况国之策命,不当因循,朝之缙绅,岂乏学问?
愿敕建议之者,使与臣等对辨,邪正一定,以慰天下之望。
谦宣招饮赏牡丹有诗次韵庚申 清末至民国 · 陈衍
七言律诗 押寒韵 出处:石遗室诗集卷第十
安排种菜作园官,奈此三弓地不宽。
有约未能来涑水,善忘几欲等师丹
灯前倍觉花光艳,醉后端宜笋脯餐。
回首宣南屡题咏,更何新句把君看。
陈立法委员念慈 现当代 · 成惕轩
对联
真趣寄濠濮之间,老去师丹,浑忘近事;
直声动淮淝以下,上希孝肃,犹见遗风。
注:《楚望楼联语笺注(娄希安)》:陈念慈待考
濠濮之间:濠:濠水,在今安徽凤阳县东北。濮:濮水,源出河南封丘县,流入山东境内。《庄子》记有庄子与惠子同游濠梁之上和庄子垂钓濮水的事。可参考“濠濮间想”,"濠濮间想"谓逍遥闲居、清淡无为的思绪。出自《世说新语》中东晋简文帝华林园“濠濮间想”的故事:“会心处不必在远,翳然林水,便自有濠濮间想也”。
老去师丹,浑忘近事:典出“老去事多忘,公莫笑师丹。”(刘克庄《水调歌头·八月上浣解印别同官席上赋》)师丹(?-5年)字仲公西汉琅邪东武(今山东诸城)人,西汉大臣、政治家。《汉书·卷八十六·何武王师丹传第五十六》:丹老人,忘其前语,后从公卿议。
淮淝:淮水淝水的合称。疑切家乡。
孝肃包拯谥号孝肃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
笺:民国倪星垣倪瑞西联:
笑我师丹常忘事;
羡君张籍不盲心。
上皇帝乞辨忠邪书元符三年 北宋 · 崔鶠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七九、《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七五、《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六、《东都事略》卷一○五、《少微通鉴续编节要》卷八、《宋史》卷三五六《崔鶠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五六、三○四、《宋元通鉴》卷四六、《经世八编》卷一二五、《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八
臣闻谏争之道不激切不足以起人主意,激切则近讪谤。
夫以人臣而有讪谤之名,此谗邪之论所以易乘而世主所以不悟,天下所以卷舌吞声,以言为戒也。
臣尝读史,见汉桓帝以灾异数见,博求直言,及刘儒上书,则不能容。
又观曹鸾讼党人而被诛,李少良元载而见戮,未尝不掩卷兴嗟,矫然有山林不返之意。
比闻国家以日食之异,诏求直言,蚍蜉区区,欲报万一,而诏有「言之失中,朕不加罪」,又曰「尚悉乃心,无悼后害」,则感极而继之以泣。
盖陛下披至情、廓圣度以来天下之言如此,而私秘所闻,不肯一吐,是天下臣子负陛下也。
伏读诏书曰:「凡朕躬之阙失,左右之忠邪,政令之臧否,风俗之美恶,朝廷之德泽有不下究,闾阎之疾苦有不上闻,咸听直言。
臣以谓方今政令烦苛而民不堪扰,风俗险薄而法不能胜。
德泽非不厚而施设不得其当,疾苦虽欲闻而询求不得其人。
此特未暇为陛下一二陈之。
而特以左右之忠邪为本,忠邪判,天下无馀事。
惟其有忠不能明,有邪不能去,则陛下之阙失莫大乎此。
贱臣于草莱,不识朝廷之士,特以陛下左右之人有指元祐之臣以为奸党者,此必邪人也。
侯览、曹节尝以党人之论藉口诛李膺、杜密,捕夏馥党魁,指范滂所用为范党,海内涂炭二十馀年,废锢诛徙者不可胜计,汉自此亡。
李宗闵、牛僧孺、李德裕各植党与,更相报怨,󲦤绅之祸不解者四十馀年,唐亦自是不复振。
以本朝社稷之灵,宗庙之福,而憸人乘间以党人为名,扫除天下善士,汉唐衰乱之祸,将复见于今日,甚可骇也。
夫毁誉者,天下之公论,臣切怪朝廷毁誉与天下大异。
故责授崖州司户参军司马光,陛下左右之人以为奸,而天下皆曰忠。
宰相章惇,陛下左右之人以为忠,而天下以为奸。
此何理也?
臣请略言奸人之迹,而陛下试以是观之。
夫乘时抵巇以盗富贵,探微揣端以固权宠,专营一己之私,不顾国家成败者,谓之奸可也。
变乱是非,倾移主意,怀道德者必加诬染,负高名者在剪除,谓之奸可也。
苞苴满门,私谒踵路,阴交不逞,密结禁庭,谓之奸可也。
以奇技淫巧荡上心,以倡优女色败君德,然后独操刑赏,自报恩雠者,谓之奸可也,蔽遮主听,排迮正人,微言者坐以刺讥,直谏者陷以指斥,以杜天下之言,以掩滔天之罪,谓之奸可也。
凡此,光有之乎?
有之乎?
皆惇之所有而光之所无也。
夫有其寔者名随之,无其寔者而与之名,天下其谁信之?
《传》曰:「谓狐为狸,则非特不知狐,又不知狸」。
是故以佞为忠,则必以忠为佞。
于是乎有缪赏滥罚,缪赏滥罚行而佞人徜徉矣。
如此为国不乱者,未之有也。
凡事四朝,以忠信长者闻于天下,危言正色,奋不顾身,虽古名臣无以远过。
而谓之奸,欺天下也,欺后世也。
夫一人可欺也,朝廷可欺也,天下后世不可欺也。
周勃木强敦厚,故属大事、安刘氏,非不可。
汲黯好直言,面折人短,故能寝淮南之言,辅少主守成,贲育不能夺。
由是言之,姑欲周旋奉事,便佞捷给,则人人皆可为公卿。
必期于利害安危之际,无负国家,非正人不可。
臣孤生晚辈,平生不识,而又已死,何所爱惜?
所惜者,国家为奸邪报仇而负天下之谤耳。
至如狙诈险贼,臣不能尽知,可怪天下士大夫呼曰贼。
李栖筠御史大夫,天下尊之而不敢呼名,曰赞皇公侯。
仅一布衣之士,西河之人尊之而不敢名,呼曰侯君。
贵为宰相,人所具瞻,天下以名呼之,又指以为贼,何也?
辜负主恩,盗窃国柄,忠臣痛愤,义士不服,故贱而名之,又指其寔而名之以贼也。
且以一事中外所共知者言之。
指元祐之臣尽以为党而投之必死,独苏颂无恙。
固天下之贤者,然所逐皆等夷,以谓不预政事,则元祐时宰相,此何理也?
窃国柄也。
自陛下承天宝命,入绍大统,海内翘然,日跂新政
京师人曰「大,殃及子孙」,又曰「大,无地安身」。
章惇,小御史中丞安惇也。
夫百姓至愚而神,此言虽小,可以见天下之心也。
公议所在,借使陛下史臣不书,而天下之人必有书之者。
晋侯一国耳,六官之长皆用,民誉而无谤言,于是乎能霸。
陛下广有四海,选择一二臣顾反若此,臣恐伤天地之鉴,累日月之明,失天下之心,贻后世笑。
夫小人譬之毒蛇蝮蝎,其凶忍害人根于天性,随遇必发。
天下无事,国势安强,不过贼害忠良,破碎善类。
至缓急疑危之际,则必有反覆卖国之心,跋扈不测之变。
何以知之?
盖自古欲尽去正人者,非奸臣则逆子。
萧望之、张猛、苏建、京房、贾捐之者,石显也。
韩瑗、来济、褚遂良、长孙无忌、上官仪者,许敬宗也。
张九龄,诬王忠嗣,杀李适之者,李林甫也。
杜佑,陷李揆,杀颜真卿者,卢杞也。
孔融、杨脩、荀彧者,曹操也。
诛戮关中旧族者,董卓也。
尽去中朝名士者,粲也。
夫正人者,君之羽翼,奸贼患之,必剪其翼然后得志。
唯陛下前知诡计,密挫奸谋,力收骨鲠之臣,自为羽翼,其所以消灾变于无形,守太平于长久也。
宰相者,使百官各任其职者也。
比年以来,谏官不闻论得失,御史不闻劾奸邪,门下不闻封駮诏令,共持喑嘿,主事媕娿,非宰相使之而谁也?
李林甫以其罪大灭顶,恶极通天,则招天下邪人佞夫,布在言职,胁以祸福,无敢正言
由是窃相位十有九年,罪大恶盈而人主不知。
此可以为后车之戒也。
且以一事言之。
汉成帝欲立赵昭仪皇后太中大夫刘辅上书,以忠切得罪,而师丹、谷永、辛庆忌之徒交章请救。
夫以汉绪中衰,犹有清议主张争臣
顷者谏官邹浩以言事得罪先朝,左右大臣拱而观之,谏垣同列无一语者,又从而挤之去。
失左右大臣股肱心膂,而言官其耳目也,皆天下安危之所系,而一切奸谀若此,则陛下亦欲柬拔忠荩,图回太平,孰为陛下言之?
孰为陛下行之?
奸词互至,邪说沓进,陛下亦有尧舜之聪明不得行,朝进一人而后止,暮逐一佞而再收,是非纷纭,邪正参错,而天下之事败矣。
恭惟陛下躬睿圣之资,体温文之德,皇天眷睐,宗庙顾享,畀何神器。
今欲钦承上帝,慰答祖宗之灵,而国势若此,此臣所以为陛下虑也。
夫日者阳也,阳为君子。
食之者阴,为臣,为小人。
日有食之,臣侵君,小人胜君子也。
且四月正阳之月,阳极盛,阴极衰之时,而阴且侵阳,故其变为大。
其所以消复之道,臣不敢曲牵异说,旁取杂家,姑以经传所陈闻于陛下。
《十月之交》,日食之诗也,刺四国无政,不用其良。
上至卿士司徒,下至趣马师氏,咸非其人。
《左氏传》曰:「国无政,不用善,则自谪于日月之灾。
弭灾之道有三,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
唐臣宋璟曰:「日食脩德,使君子道长,小人道消,止女谒、放谗夫,所谓脩德也」。
此言播于《诗》,著于《传》,可以覆视。
惟陛下畏天威,听明命,独运乾纲,大明邪正,毋违经义,毋郁臣心,则天意解矣。
若夫伐鼓用币,素服彻乐而无修德善政之寔,则非所以应天也。
《传》曰「应天以寔不以文」,惟陛下至诚无忽。
论前代帝王追尊本亲及嗣王公袭封故事治平四年十月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二○
汉宣昭帝即位,诏议故皇太子号谥、园邑
有司奏请故皇太子谥曰戾史良娣曰戾夫人,置守冢三十家,园置长丞。
史皇孙谥曰悼,「亲」谓父也;
母曰悼后,比诸侯王,汉诸侯王母夫人皆曰后。
园置奉邑三百家。
后八岁,有司复请悼园宜称尊号曰皇考,立庙,因园为寝,以时荐享。
戾夫人曰戾后
皆益奉园民。
光武中兴,上承先帝。
建武二年以皇祖皇考墓为昌陵(后改曰章陵县。),置陵令守视(皇祖考不加尊称,皇考仍旧称南顿君。)
十九年,尊宣帝中宗
始祠昭帝、元于太庙(前此十一主皆纳高庙。)成帝、哀、平长安舂陵节侯四世以下于章陵节侯光武高祖。)
东晋元帝琅琊继统,即位之后,以父恭王无他子,立皇子裒为琅琊王,奉恭王祀。
其后王薨,琅琊皆更立王,终晋之世。
前代帝王自诸侯入奉大统,尊其本亲不失礼者,三帝也。
宣、光于其父祖,惟茔墓置园邑令丞,所以异于诸侯也。
而不加尊称,不封国邑,尊本恭亲之义也(不加尊称,尊正统也;不封国邑,子无爵父之义也。文虽不著,其义可推也。亦见于师丹议。)
其曰亲,曰皇祖,曰皇考者,有司之失也。
何以言之?
父祖之尊,不容改更称谓。
但以上承大宗,不得复顾其私恩。
故服有除降,而名无异称。
《仪礼·丧服》传:齐衰期,为人后者,为其父母。
师丹议亦曰降其父母期。
所以云者,取其别于他亲,于义无嫌也。
今不曰父而曰亲,而于九族旁宗,尊卑无所别异,于义安乎?
不别加称谓,直曰史皇孙,则中外无嫌,尊卑之义自见也。
至若皇祖、皇考之称,是天子、诸侯、大夫、士奉祭祀之文。
《礼记·祭法》曰:「王立七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
郑康成云:「王、皇,皆君也;
显,明也;
祖,始也。
名先人以君明始者,所以尊本之意也」。
若是,则岂可称于群臣论议之间乎?
宣帝诏直曰「故皇太子」是也。
然则考与父岂有别乎?
《礼记》曰:「生曰父母,死曰考妣郭璞注《尔雅》不取此义,然则学者当从《礼记》为正。)
《白虎通》曰:「父,矩也,以度教子者也。
考,成也,言有成德也」。
《广雅》云:「母,牧也,言育养子也。
妣,媲也,匹于父也」。
曰教,曰养,亲之之辞也;
曰成德,曰匹父,尊之之辞也。
故《礼》有世父母、叔父母之文,而无世考妣、叔考妣之说。
此其所以别也。
宣、光之世,议者不能推本此意,以开导时主,使尽礼意,故曰有司之失也。
晋元帝虽越在江介,而能定其大义、不失统纪者,以当时诸儒若贺循辈非一,皆有礼学国爵,详正本末,不违越于先代,不致讥于后世,诚有由也。
先帝绍位之始,深惟其故。
追贲宗室诸王,独国爵濮安懿王无所加进,崇奉之礼,不过置园陵、立国庙而已。
此合乎宣、光尊本恭亲之美也。
初议称亲,后亦寝罢,特封王之子为濮公,使世世奉祀,以正其国统,此又德过于二帝,区区晋室不足以儗伦也(宣、光为皇祖南顿君立后,后世使群臣、郡国奉祀,此师丹所谓无主不正之礼是也。哀、安、桓尊其父祖为皇,而使王子孙奉祀,此失礼之大者也。其尊曰皇者,礼如天子。天子不敢臣之,高祖之太上皇是也。)
今使诸侯群臣奉祀,神不歆非类,皇岂得享之哉!
故三代所以尊王者后,待以不臣,得用其国之仪物、服色祀其先王者,为此也。
唐立孝敬皇帝奉天皇帝庙京师皆有司行事;
追尊让皇帝,以其子孙为嗣宁王,奉祀事,亦因循前代之失也。
今欲因改封故王,议追尊之礼,莫若增陵庙以奉园之户,加本国以嗣王之名,既合于古意,又不违先帝之本意也。
先帝不追尊仙游县,益见圣虑之深远也魏明帝诏曰:「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称引亡秦,惑误时朝。既尊共皇,立庙京都,又宠藩妾,使比长信。僭差无度,人神弗祐,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为戒。」是哀帝一失礼,取诮后来,本欲尊亲,反诒重毁。如是岂得为孝乎?东晋孝武帝太元中崇进所生母为太妃范宁亦曰:「子不得爵命其母,妃是太子妇,必也正名,方可称母。」)
今议尊崇,谓许其所生宗室子,援群臣封育母之例,请加封号。
朝廷以诞育先帝之故,优诏褒述,特进大国。
既缘宗室之请,则不失正礼
推以先帝私亲,则其他宗室不敢为比,亦可以成先帝之志也(或嫌爵母,则因濮国以为号可也。 《苏魏公文集》卷一七。又见《国朝诸臣奏议》卷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二。)
乙庵作诗戊午 清末至民国 · 陈衍
 押霁韵 出处:石遗室诗集卷第八
凡夕何所营,臼辰何所诣。
由旬几新罗,兀坐殊非计。
故人更爽垲,密迩慰羁滞。
欲温旧会合,再奋新接厉。
师丹虽善忘,蜍志非真毙。
微之虽不作,老刘固未逝。
谁云长庆集,绝笔无人替。
谁云题襟集,播掿无人继。
毋为人日篇,散帙始下涕。
雪车行嶒崚,霞绮亦流丽。
不归微乎微,黎侯方寓卫。
田制总序 南宋 · 唐仲友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一、《悦斋文钞》卷四
神农氏为耒耜以教天下,黄帝立井田之法,因以制兵。
陶唐以前,简策罕存,法制不可得而详矣。
舜命后稷播百谷,禹定九州,则三壤,赋中邦,弼成五服,甸服之赋,百里为差。
启战甘野,乃召六卿,田赋军法,大略可见。
商因于夏,更立助法,贡之用否,莫得而考。
周自封邰,世后稷以服事虞、夏;
公刘居豳,彻田为粮;
古公至岐下,乃疆乃理;
文王仁政,耕者九一。
然犹诸侯之制,商家之法。
周公致太平,经制大备,法兼夏、商,不可易矣。
中更厉王,纪纲文章大坏。
宣王召伯、韩侯疆理亩籍,至于蛮貊,方叔南征,其车三千,周道灿然复兴,而不耤、料民,寖以违古。
幽王荒废,不能修成王之业以奏禹功,诗人悲伤思古,《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所为刺也。
平王东迁,王政不行,诸侯力征,变成法以济其私。
齐作内政,以趋功利。
鲁号秉礼之国,亦税亩、作丘甲、用田赋。
子产相郑,复修庐井,国人始欲杀之,后更颂其德,法坏难复如此;
其后又作丘赋,虿尾见讥。
爰田、州兵,晋法非古,楚蔿掩为赋,亦一时之兴废也。
战国并争,经界愈慢,典籍亦亡。
孟轲为齐、梁王言王政,皆谓迂阔,独滕文公问井地,言大略,卒以国小而逼,不克自振。
秦用商鞅,开阡陌,以招三晋之民,遂倾六国,教天下,先王法制无复存者。
汉兴,蒐求遗典,祗得《周礼》五篇,名儒宿学,尚未之见,或加诋訾,故董仲舒辈皆谓井田难猝行,欲限民田,以渐致之。
哀帝师丹之请,公卿议定,卒以权贵不便寝。
王莽妄意古制,令天下皆为王田,民用愁怨,虽勉强复故,世已大乱。
世祖止行检覆,迄东都不复更张。
三国、六朝,兵乱相寻,因循茍简而已。
元魏都洛,甸服萧条,庐井流亡,田赋淹滞,始因李安世之议,均给天下民田,时势人情,适当可变,非其智能优于往昔也。
齐周迄隋,大因小革。
唐朝损益,口分、世业,制度初立。
时久户滋,官吏偷惰,版籍寖以纷乱,天宝以降,经常之法,荡然不存矣。
五代日不暇给,周世宗读《均田图》,慨然怀古,享国日浅,大志不遂。
国朝历载三百,十圣相承,俱存不扰,远恢禹绩,以复周典,我则未暇。
又诸儒考论《周礼》,疑信大半,人学家师,古制益以暧昧。
周公制法,思兼三王,乡遂都鄙,为制不同,古文质略,举凡互见,当时官有典常,更相发明。
今惟一经,又缺《冬官》一篇,汉儒训释,矛盾横生,康成一家,自相牴牾者不可胜述。
今举古法,为纲领二篇,维以兼析,著后世法制之变,以便观览。
自汉以来复有屯田以赡军国,虽法异井牧,亦庶几农战并修之意,故并列于后。
怀计筹山通真馆纯一云峰高 元 · 张翥
七言律诗 押侵韵
彫年短发苦骎骎,只益孤怀叹惋深。
老比师丹浑忘事,死无钟子绝知音。
哀猿易下三声泪,独鹤长存万里心。
漫忆云峰凌羽士,故山无梦可相寻。
谢除户部侍郎 南宋 · 王与钧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七六、《永乐大典》卷七三○三
非涧阿之薖轴,误圣天子之招;
假笔橐之簪持,玷小司徒之选。
腼颜就次,流汗交兢。
中谢。)窃惟版使剧曹,夙典邦计;
贰卿亚旅,尤遴时髦。
迨元丰而正名,昉建炎而权侍。
东南民力竭矣,决不为头会箕敛之科;
钱谷岁入几何,奚其致贯朽粟陈之效。
当兹多垒,实藉通才。
伏念臣䠎𪘏书生,媻姗俗驾。
曩繇孤进,初乏脩名。
方鹓鸿满台阁之秋,荐更华辙;
如凫雁满江湖之数,频课外庸。
粤叨棘少于圜扉,复长莪官于璧水,冠柱史一星之列,陪讲师三昧之游。
遽啧烦言,理就荒之松菊;
犹轸圣度,颁趣觐之丝纶。
甫赐对于凝旒,俄催班于禁籞。
循墙莫避,蹐地靡遑。
兹盖恭遇皇帝陛下综覈治功,研精官使。
清心省事,不改恭俭以化民;
理财正辞,乐闻仁义而利国
念切直之师丹且老,知醇谨之卫绾无他,姑俾摄承,徐观试可
臣誓坚素守,力秉壮心。
操赢赀以制低昂,欣逢閒暇;
掌舆赋而问胜负,敢昧论思?
奏论执政尊崇濮王邪议治平三年正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七、《范忠宣公奏议》卷上、《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六
臣伏见执政首开邪议,妄引经證,以枉道悦人主,以近利负先帝,欲累濮王以不正之号,将陷陛下于过奉之议。
朝论骇闻,天下失望,政典之所不赦,人臣之所共弃!
臣地居言职,势不嘿全。
请尚方之剑,虽古人所难;
举有国之刑,典章犹在。
且议既不合,理难并立。
师丹之说行,则董宏坐其罪;
董宏之论胜,则师丹废于家。
臣等言不足用,愿从窜谪,上不辜陛下之任使,下不废朝廷之职业,臣等之志足矣。
窃以自古人君之御天下,末尝不以人心为本,得之则中才可以免危乱,失之则贤智不能保治安,故曰「民犹水也,可以载舟,可以覆舟」。
人心之得失,可不慎哉!
岂有身备大臣,与国同体,希合上意,内营己私?
移过于人君,失望于天下,为臣之恶,莫重于斯!
伏惟陛下绍膺大统,称尊御极,生育之恩,礼宜追厚,然当俟先帝祥禫之既毕,陛下德泽之已行,然后讲求典礼,褒从本亲。
仁宗虞主始祔,陵土未乾,而遽开越礼之言,欲遵衰世之迹,致陛下外失四海臣庶之心,内违左右卿士之议。
陛下自临御以来,厉精为治。
遇灾而惧,则有周宣之风;
至诚感神,则蹈虞舜之德。
至于徽称所加。
却而不受,皆前代难行之节,治朝可纪之政,推而行之,和气可致。
然而中外人情嚣然不安者,良由邪说震惊,大议未定,今不正濮王之礼,则无以慰群心;
不罪首恶之臣,则无以清朝政。
伏望圣慈早出臣前后章奏,付外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