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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成公编皇朝文鉴始末 宋 · 吕乔年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四○、《皇朝文鉴》卷首、《爱日精庐藏书志》卷三五、《皕宋楼藏书志》卷一一三
淳熙丁酉孝宗因观《文海》,下临安府,今委教官校正毕刊行。
其年冬十一月翰林学士周公必大夜直奏事,语次及之。
因奏曰:「此书乃近时江佃类编,殊无伦理。
书坊刊行可耳,今降旨校正刻板,事体则重,恐难传后。
莫若委馆阁别加诠次,以成一代之书」。
上大以为然。
一日,参知政事王公淮、李公彦颖奏事,上顾两参,道周公前语,俾举其人。
李公首以著作佐郎郑鉴为对,上默然,顾王公曰:「如何」?
对:「以臣愚见,非秘书郎吕祖谦不可」。
上以首肯之,曰:「卿可即宣谕朕意,且令专取有益治道者」。
王公退如上旨,召太史宣谕。
太史承命不辞,即关秘书集库所藏,及因昔所记忆,访求于外。
所得文集凡八百家,搜检编集,手不停披,至次年十月书乃克成。
未及上而属疾。
上闻之,一日因王公奏事,问曰:「闻吕某得末疾,朕固忧其太肥。
向令其编《文海》,今已成否」?
王公对曰:「吕某虽病,此书编类极精,缮写将毕,方欲缴进,适值有疾,故未果」。
上甚喜,曰:「朕欲见诸臣奏议,庶有益于治道。
卿可谕令进来」。
王公即使其从具宣圣谕,久之乃以其书缴申三省投进。
书既奏御,上复谕辅臣曰:「朕尝观其奏议,甚有益治道,当与恩数。
又闻其因此成病,朕当从内府厚锡之」。
已而降旨:「吕某编类《文海》,采摭精详,与除直秘阁」。
又宣赐银绢三百疋两。
中书舍人陈骙再上缴章,上皆留中不行,寻罢去。
既而赐名《皇朝文》,且令周公必大为之序,下国子监板行。
有媢者密奏云:「《文》所取之诗,多言田里疾苦之事,是乃借旧作以刺今。
又所载章疏,皆指祖宗过举,尤非所宜」。
于是上亦以为邹浩《谏立刘后疏》语讦,别命他官有所修定,而锓板之议遂寝太史之取邹公谏疏非他,昔邹公抗疏之后即遭远贬,其后还朝,徽宗劳苦之,且问谏草何在,邹公失于缴奏,同辈曰:「祸在此矣。」既而国论复变,蔡京令人伪撰邹公谏草,言既鄙俚,加以狂讦,腾播中外,流闻禁中,徽宗果怒,降诏有「奸人造言」之语。邹公遂再贬,太史得其初疏,故特载之。)
太史以病归里,深知前日纷纷之由,遂绝口不道《文鉴》事,门人亦不敢请。
故其去取之意,世罕知者。
周益公既被旨作序,序成书来以封示太史太史一读,命子弟藏之。
盖其编次之曲折,益公亦未必知也。
今间得于传闻,以为太史尝云:「国初文人尚少,故所取稍宽。
仁庙以后,文士辈出,故所取稍严。
如欧阳公、司马公、苏内翰黄门诸公之文,俱自成一家,以文传世,今姑择其尤者,以备篇帙。
或其人有闻于时,而其文不为后进所诵习,如李公择、孙莘老、李泰伯之类,亦搜求其文,以存其姓氏,使不湮没。
或其尝仕于朝,不为清议所予,而其文自亦有可观,如吕惠卿之类,亦取其不悖于理者,而不以人废言。
又尝谓本朝文士,比之唐人,正少韩退之、杜子美。
柳子厚、李太白则可与追逐者,如周美成汴都赋》亦未能侈国家之盛,止是别无作者,不得已而取之。
若断自渡江以前,盖以其年之已远,议论之已定,而无去取之嫌也」。
其大略若此。
太史既病,南轩以书与晦翁,以为编次《文》无补治道,何益后学?
晦翁晚岁尝语学者,以为「此书编次篇篇有意。
每卷卷首必取一大文字作压卷,如赋则取《五凤楼赋》之类。
其所载奏议,皆系一代政治之大节,祖宗二百年规模与后来中变之意思,尽在其间。
读者着眼便见,盖非《经济录》之比也(《经济录》,赵公丞相编次。赵丞相谓《文》所取之略,故复编次此书。)」。
南轩未见其成书,而朱公则尝深观之耶?
临江刘公清之又以为此即删《诗》定《书》,官使众材之意,盖亦善观此书者。
故备列之,以俟知者相与审订焉。
从子乔年谨书。
奏乞察小人邪妄之言状元祐八年十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四、《净德集》卷五、《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一、一○一、《东都事略》卷九四《吕陶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七、《宋元学案补遗》卷九九、《续资治通鉴》卷八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察谓人君深居九重,尊高如天,虽有圣智,亦未能周知天下之事,必以纳谏为先。
既能纳谏,则臣子可尽下情,以陈治乱之要。
今陛下听政之初,臣备位侍从,朝廷之事,得以论思,敢竭愚鄙,少报万分之一,愿陛下特加省览。
臣伏以太皇太后保佑圣躬,于今九年,垂帘听政,天下安治。
一旦弃四海之养,凡在臣庶,痛心泣血,无所逮及。
方其得疾之初,陛下忧形玉色,躬侍药食,衣不解带。
告于天地社稷,祷于宗庙山川,薄刑赦罪,释逋轻赋,凡可以祈福禳灾之事讲求备至。
及其疾势大渐,则召高族子弟入于禁中,丁宁抚慰,有安心免忧之言。
既以大殓,内侍有需索酒食者,礼部臣僚谓方当哀毁,不可为闾阎鄙俚之事,恐累圣德。
陛下即从批奏,遂罢其请。
继有手诏,称扬太皇太后临朝累年,抑损外戚,未尝假借,无以报称盛德,议于高族子弟推恩。
又虑诸处应奉山陵过有劳费,遂令降诏有司,并须遵依遗诏指挥
远近臣子,闻此等事,无不感叹,皆谓太皇太后于陛下有天地之功,于社稷有万世之力。
陛下深知本末,尊而报之,一言一事,不敢违戾太皇太后之意。
上合天心,足以享万寿;
下副人望,足以保四海。
宗社幸甚,天下幸甚。
然臣于此时,以无可疑而为疑,以不必言而为言,则其罪不胜诛矣。
所恃者,陛下仁而好谏,明而察物,必能赦臣私忧过计之罪尔。
盖自太皇太后垂帘以来,屏黜凶邪,裁抑侥倖,横恩滥赏,一切革去,小人之心,不无怨憾。
万一或有奸邪不正之言,上惑圣听,谓太皇太后斥旧臣更改政事,今日陛下既亲万几,则某人宜复用,某事宜复行。
此乃治乱之端,安危之机,君子小人消长之兆,在陛下察与不察也,辨与不辨也。
陛下察其是非,辨其邪正,使非不敢胜是,邪不能害正,则君子进,小人退,天下治而安矣。
元祐之初,臣任台官,尝因奏事帘前,恭闻德音宣谕云:「朝廷政事,若果于民有害,即当更改。
其他不系利害者,亦不须改」。
每改一事,必说与太后,恐外人不知。
臣深思此语,则太皇太后凡有更改,固非出于私意,盖不得已而后改也。
至如章惇悖慢无礼,吕惠卿奸回害物,蔡确谤毁大不敬,李定不持母丧,张诚一盗父墓中物,宋用臣掊歛过当,李宪、王中正邀功生边事,皆是积恶已盈,罪不容诛。
若败露于先帝之朝,必须不免窜逐;
若暴扬于陛下之手,亦合正以典刑。
以此而言,则太皇太后所改之事,皆欲生民之便;
所逐之臣,尽是天下之恶,岂可以为非乎!
恭惟陛下聪明圣智,出于天纵,是非邪正,进退可否,必已了然于心,岂待人言而后辨?
臣乃不避斧钺之谴,喋喋以告陛下者,亦婺妇不恤纬而忧宗周之意也。
夫婺妇以组织为事,惟经纬是恤,今乃不恤其纬,而以周亡为忧,固可怪矣。
愚者千虑,亦有一得,狂夫言之,明主择焉。
臣又闻昔者明肃太后称制之日,多以私恩遍及亲党,听断庶物,或涉过差。
及至仁宗皇帝亲政之初,臣下遂有希合上意,言其阙失。
仁宗察见情伪,降诏止绝,其略曰:「明肃太后夙承先顾,保佑冲人,勤约之风,化流四海。
或号令之所出,或听断之从宜,盖机务之实繁,虽旰昃而无暇。
赏善罚恶,惟命令之已行;
革故鼎新,非孝思之所至。
易月方临于庶政,虚怀觊纳于谠言。
其有罔识远图,靡循理体,达于闻听,姑务矜容。
多形琐碎之言,复有迎合之意。
宜申诫励,以警奸回。
应明肃太后垂帘日所行诏命,已经施行过诸般公事,更不得更辄上言」。
于是天下之人,皆谓仁宗深念社稷之功,能全子母之爱。
圣听广大,超越今古,载在史册,垂范后世,陛下所宜法而行之。
臣愚窃谓明肃太后之政,时有过阙,仁宗念其保护,尚降诏书,不容小人辄有议论。
而况太皇太后垂帘九年,所行之政,皆已便民,所逐之臣,各已当罪,无可拟议。
万一小人狂妄献言,岂可容哉!
岂可信哉!
愿陛下明示黜罚,杜塞其端,以副天下之望,以隆宗社之福。
请罢除曾肇起居舍人(一 元祐元年十一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一六
臣闻邪正必辨则国体尊,用舍至当则士论定。
百直而一枉,则枉可以害直;
百真而一伪,则伪可以乱真。
方肃纪纲,宜重名器。
臣伏见起居舍人曾肇操履偏诐,艺文浅浮。
吕惠卿用事时,兄布任要路,表里专纵,公为私徇,臣僚承迎风旨,荐学官
既进所业,中书为第一。
缘此朋比,遂除馆职
晚因张璪汲引,备位左司,会史职有阙,乃以次补。
且仕宦不历民政而领都司,学问不知本统而迁右司,固已不厌公议,无补盛朝,今仍擢居西掖,尤骇群听。
中书舍人之任,职清地峻,非他官可拟,外则典司诰命,以文章议论润色帝猷;
内则分押诸房,以智识才虑参决几政。
前世推重,谓之宰相判官,岂可因其序迁,辄尔虚授?
况小人之进,亦以汇征。
既忝冒此选,涉历贵权,则必援举其徒,布列要地,消长之变,安得不虑?
此时进用,疑邪径之忽开;
他日朋奸,恐横流之难遏。
伏愿陛下深防事始,早罢诏除,上以清侍从之涂,下以慰󲦤绅之望。
请罢除曾肇起居舍人(三 元祐元年十一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五
臣再三为陛下忖度,此事极有未安。
盖任人当否,实系治乱,正臣进则足以宁邦,邪士用则遂能害政,古今可监,理势必然。
自陛下继统以来,拔擢端良,用舍之际,务合至公,而小人馀党尚在,朝廷既未能尽力屏除,岂可使开端倖进?
防微杜渐,正在此时。
且肇之奸回,出于天禀,两端难信,其迹甚明。
吕惠卿用事之时,则朋比阿谀,竞为非义;
司马光当国之日,则矫为修饰,欲作善人。
推此而行,何所不至,陛下可保其不徇私乎?
执政可信其不行险乎?
既保而信之,则臣言殊不足取,罪在谴斥;
若犹未也,则中书舍人之职参议大政,不可辄委肇矣。
况肇之兄布长于变诈,济以强悍,冒据要地仅二十年,蠹国戕民,毒流天下,今虽出领藩镇,其心常有不平。
肇于其兄,岂能忘爱?
一旦攀援而至,则必摅发素蕴,引类结徒,凶焰复炽,此不可不虑也。
然议者谓肇粗有浮文,素无显过,进升西掖,资地宜然。
臣愚窃谓此言出于茍媮之意,非为国深虑之说也。
夫中材之士,牵于世利,而过有隐显,害有浅深。
或一事之误,一节之阙,如邢恕之乖检审,满中行之附舒亶林希之结张璪,则人皆得而知之,指为显过。
若乃肇之包藏缘饰,善持两端,原始要终,大概邪险人皆不可得而知,非若一事一节之误阙而可指名者,其过虽不显,而为害则不可不察也。
伏愿陛下以阴长阳消为戒,以举直错枉为心,博采公言,收还新命,使小人无汇征之渐,则明主有极治之功。
论青苗奏熙宁三年三月 北宋 · 李常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四、《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之三(第五册第四八六二页)
臣闻《易》曰:「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繇伏羲以来,治天下者,未有不以仁守位,以财聚人、以义理财者也。
知非仁不可以守位,则凡法度之设、号令之施,苟不仁不可用矣。
知非财不可以聚民,则夫家之众、鳏寡之穷,食不足不可保矣。
知非义不可以理财,则租赋之入、歛散之方,失其宜不可行矣。
自设网罟,作耒耜,至牧田野,十一而税之,其为法必本于仁,其养民必厚于财,其理财必主于义,上下交足而治道成矣。
故《孟子》言:「为国必曰信仁贤,有礼义然后有政事,有政事则财用足」。
然则政事不佥谋于仁贤,不悉由于理义,则不可以行也。
理财用而不由仁与义,则上匮而下穷矣。
故古之人曰:「王人者将道利而布之上下者也」。
后世圣人不作,仁泽灭息,暴君污吏,知厚上而刻下,剥民以纵欲,赋歛已重,徭役已极,不思公上用财之道,日广以自节损,巧歛以求适志。
故自幽、厉以来,《诗》、《书》所载,莫不讥重赋、惩过取、主爱民以为言,不患其不能益上,而患其刻下也。
故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又曰:「财散则民聚,财聚则民散」。
冉求赋粟倍他日,则孔子欲鸣鼓而攻之,曰:「与其有聚歛之臣,宁有盗臣」。
昔者夏桀率遏众力,率割夏邑,后世言暴歛者,必稽之曰大桀小桀。
商纣厚赋税以实鹿台之财、盈钜桥之
周厉王荣夷公专天下之利,秦收太半之赋,竭天下之资,以奉其政。
其后汉桓、灵下至隋、唐,其恶政弊法,尚足道哉!
此皆法度号令不本于仁,租赋税歛不要于义,而不能散利保民,以取灭亡败乱之明效也。
臣实至愚,粗分义理,但知阜俗厚下,恤鳏寡、助乏绝为先王之道,不知罔民欺世、事刻剥、困生灵为治世之策。
而又愚昏不敏,不敢以非义逆诈。
初不谓王安石文学名世,行义得君,乃不本仁以出号令,考义以理财赋而佐陛下,为此病民歛怨之术。
诏命之始,尚谓其诚有意于恻怛斯民,稽古立法。
及其党援掊克,小人宣言,取利分数,方悟其略假先王之遗迹而志在聚歛。
臣始以朝廷好恶为忧,而直议其法必不可行。
既而小大惊疑,远近腾沸,日见其弊,人得非之。
方是之时,曾公亮、陈升之、赵抃皆位冠百寮,身辅大政,首主厥议,曾无执守,台谏官或以职事隔绝,或阴窃符同,而四海万里,蒙毒莫诉。
陛下不以臣为不才,寘之谏争之列,不识欲其雷同结舌,姑以备位耶?
抑亦使其竭诚毕虑,救正阙失也。
臣于安石,虽有故旧之义,茍怀私而不言,谁肯为朝廷言者?
安石不思诗人刺掊克所以歛怨,《易》象著益下所以民悦,与夫强恕改过、舍己从人之为君子之道,而日与其徒吕惠卿等阴筹窃计,欲文厥过,思以颊舌取胜公议,宁复以社稷安危为虑者!
切闻以正论者为同乎流俗,忧国者为震惊朕师,以百姓愁叹为出自兼并之言,以卿士佥论为生乎怨嫉之口,而又妄取经据,傅会其说。
谓周人国事之财用,取具于息钱,而不知泉府实受廛人之五布。
臣考之《周官》,凡周所以佐国用者有九赋,歛财贿有九贡,致邦国之用,又以九式均节之,太府以关市之赋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赋以待宾客,四郊之赋以待稍秣,家削之赋以待匪颁,邦甸之赋以待工事,邦县之赋以待币帛,邦都之赋以待祭祀,山泽之赋以待丧纪,币馀之赋以待赐予,而不言贷民之息待邦用者。
今曰周之国事取具息钱,亦已罔矣。
上以惑陛下之聪明,下以欺天下之耳目,而贻笑后世,可为痛悼,可为太息!
抑臣观《周礼》所以必贷民者,盖先王推至仁爱物回旋曲折之深意也。
所以使出息者,不使其幸得而惰于业也。
周人井牧其田野,其六乡使五家为比,则有比长
五比为闾,则有闾胥
四闾为族,则有族师
五族为党,则有党正;
五党为州,则有州长;
五州为乡,则有乡士大夫,六遂亦然。
其小大相临,上下相察,使相保爱,使相葬埋,匹夫匹妇,受田百亩,鳏寡孤独,复有常饩。
又十一而税之,宜无一人不足者矣。
唯死丧、疾病、冠昏之类,乃其不幸而不得济者,间有贫不能周于用,于是命泉府之官掌其祭祀,丧纪者有赊,而服田者有贷。
方是之时,民日被上之仁爱,上悉知民之有无,下如子之怙其父,上如父之育其子,乡遂闾井之间,不足而贷者,岁亦无几人。
呜呼!
先王之于民,回旋曲折之意,可谓尽矣。
此所谓保民若赤子,所谓无一夫不获者也。
孟子能具道平治时之事曰:「省耕以补不足,秋省歛以助不给」。
又称夏之谚曰:「吾王不游,吾何以休;
吾王不豫,吾何以助」?
又知补助之仁,不独周为然也。
今则不然,田无多少之限,民无贫富之常,吏不识其民,民不信其上。
租税之入,非贿赂不可输也;
催科之严,非鞭笞不能办也。
税歛重数,民畏公家,如鸟兽之避网罟;
政令不一,吏残其民,犹弋猎之待鸟兽。
离居散处,非有比闾族党之相伍也,非有胥长师正之相统也。
而又愚瞽顽嚣,不能远计,其贫下无赖,习为逋逃之人,知千百为群,十五为保,执一纸之券,而空手得钱,则不愿者亦寡矣。
及其出贿赂、赍粮食与市廛博易,妄用之外,实能持钱至其家而致力于畎亩之间者,亦无几矣。
迨其偿也,百亩之收,二税徭役之外,有支移、有折变、有配买、有和市、有贷粮、有本,今又出青苗之本利,至时不足则卖其衣食之资,又不足则卖牛具,又不足则卖田畴,又不足则卖妻孥。
或逃去乡井,或群起为盗贼矣。
此臣前日劄子所以言,虽一切取民便,不免使其易于得财,侈于妄费,不计后日输官之难,而临时迫蹙者也。
今取其愿,犹且如是,况希合小人与畏罪之吏、措置乖方者,其为患百十倍于是,与其贷于兼并者异也。
凡百姓所以贷于兼并者,盖皆其邻里近村之人。
其来贷也,诚皆穷乏饥饿,不得已者也。
茍可以适朝昏、备农事,则不往贷矣。
其贷与之家,亦皆日见其实为乏绝,素有诚信,真以赡妻孥资耕穫者也。
茍欲以侈口腹、事饮博为利,陷法之事,则不贷之矣。
以是观之,岁贷于人者,亦无几也。
然则青苗之法,适所以误妄费不思之穷民尔,今法言利之卒所以病之也。
昔者子产以乘舆济人于溱洧之上,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以其人人而悦之也。
今为法不免于人人而病之,可乎?
又况志在于蓄积者乎?
今党蔽掊克,小人公言,利息纷如,而欲天下之吏,不希合而强民,臣不信也。
王广渊者,昔条例司,称以为公干才明之人也,前日使试义仓之法,乃至邀遮齐州输税之民,使先诣义仓,然后纳税,于是冒言民便其法。
臣恐天下官吏,上畏朝廷,下畏使者,或事希合,置二税而督青苗,然后以鞭笞督其租赋,蚩蚩之众,何以堪之?
臣恐不一再贷而天下溃矣。
古之人曰:「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犹鲜矣」。
孔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诗》曰:「民之多僻,无自立辟」。
又曰:「民之贪乱,宁为荼毒」。
方今税役苛重,百姓空匮,虽官廪有未充之忧,公帑有不足之虑,不思节用爱人,重本抑末,而欲矫诬以射利,譬犹割肤体以啖口腹,其不可明矣。
魏文侯租赋倍于常日,或有以贺者,文侯曰:「今户不加多而租赋岁倍,譬之反裘而负薪者,徒惜其毛而不知皮尽而毛无所附矣」。
此善谕也。
故《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又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
予临兆民,凛乎若朽索之御六马,可不畏哉」?
今陛下欲劝农、兴水利、省徭役、复常平,此先王不忍之心也。
而献议之臣,直以此扰扰蔽惑天听,茍有志于朝廷社稷者,莫不以为忧勤也。
《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
惠此中国,以绥四方」。
臣愿陛下诏天下悉罢青苗法,谨择转运使而久天下县令之任,俾诸路各上十数年之间为县而有绩状在民者,稍易今不才之令,而授所谓农田、水利、徭役、常平之法,使各讲求施设而宽假之,淹以岁月而考课其绩,则四海万里,无不被陛下之德泽者。
抑臣闻之,昔鲁欲用田赋,季孙使冉有访诸孔子孔子曰:「若欲行其法,则周公之典在,若茍而行之,又何访焉」?
臣之至愚,其惓惓之义,深冀陛下鉴观先哲之言,究察敝之俗,决以独断,罢于一朝,别讲治道,垂福黔首。
傥姑取其聚歛之意,茍而行之,则臣言为迂疏僻滞之甚者,而妄讥时政,擅废朝参,数违圣旨,罪衅大矣。
岂宜更使居位,早行窜逐,不胜幸甚。
王安石熙宁三年四月 北宋 · 李常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四、《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
臣闻《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臣自惟狂瞽,冒拂天威,固已数矣。
然其缕缕之诚,所以不已者,切服大《易》之义,知有犯无隐,不知其身之可保也。
然臣非不知朝夕蒙诛,不忍辄有伏藏不尽之意,为无穷之恨,请一二陈之,惟陛下裁择。
臣伏见陛下即位未几,起王安石于江湖之上,曾未数对,遂参机务。
方是之时,中外相庆,以为三代之隆,可以立俟也。
安石乃首建制置三司条例,天下之人,始议其身任大政而专有司之事,然善士犹或恕之,谓其先公家之所不足,将佐陛下以仁义理财赋,节俭先天下,交物以道,奉养以礼,重损浮费,图实廪庾,凡教化之事,犹有待也。
已而立均输之议,造青苗之法,天下之人,固已大骇,而善士犹未之深议,谓其志在便民,均一有无,远希先王,补耕助歛,以为于理无嫌。
及降诏取利,牵合经旨,谓周公资用于国服之息,利害已白而持之不改,虽善士不复以为是,直谓其诳惑朝廷,愚瞽海内,所以议论交起,不可抑止者。
其故何也?
义与利之为道异也。
始称仿古以行义,故君子犹或恕之;
终则不顾以嗜利,虽众人莫之与也。
及发七难以拒言者,其辞迂,其理僻,天下之人,益知其所存尽于此,不复有义理之实,徒欲文过求胜,岂以生灵存亡之命、社稷安危之机为计哉!
条例司于浮费无所节损,日造罔民之法;
均输官不能通天下之有无,百端以射利;
提举官奉青苗之令,纳民于困穷。
陛下固尝谓溥天沸腾,黎民骚扰矣。
夫政莫酷于剥民以无度,祸莫大于知过而不改。
古之所以亡国丧天下,未有不渐于此者。
噫!
今日之弊,岂难济哉?
改之而已。
昔者周公盖有过矣,孟子曰:「其为过也,人皆见之,及其更也,人皆仰之」。
孔子则自讼其过矣,曰:「丘也幸茍有过,人必知之」。
又曰:「过则勿惮改」。
又曰:「过而不改,是为过矣」。
安石不知虑此,陛下又从而不悟,何也?
臣亦略闻其所以遂非而不改者有三焉:不堪怨仇与士大夫之所讥议而不改,一也;
狭中自信,悦谄谀,恶诚直,遂不以为非而不改,二也;
凭依小人,日满其门,进退荣悴,系于事之兴废,竞为谄辞以悦之,忿言以怒之,使其持之益坚,期于必胜,不问义理之所在,因以不改,三也。
此三者,皆安石自为也;
所以受敝者,陛下之百姓也;
所以当虑者,陛下之社稷也。
此臣所以窃为陛下惑也。
陛下仁明睿智,早闻道要,未壮御宇,享祖宗久安之基。
视图按籍,恻然悼黔首之未乂;
延见卿士,慨然叹人才之不足。
方欲尽收天下之英俊,共讲平治之术,创为可继之业。
今乃相与守区区之弊法,又欲卿士大夫,阿意顺旨而奉行之,其不然者,从而窜逐之,非独安石负陛下任使之意,陛下亦负天下所以用安石之初心矣。
臣不知陛下甘其所以得利而力行之耶?
徒悦其顺适心意而恶违忤之耶?
抑曲徇安石而苟为之耶?
臣请陈此三者。
凡苛朘巧削之不可,臣前论列多矣,不待再讲而后明也。
今陛下深居九重,岂尽知百姓之困苦,谓其比户温饱,仓有馀,箧有馀帛,可以任权数而采取之耶?
四海一家,皆陛下之赤子,而欲效管仲以千里之齐罔邻国之人耶?
又况术疏策陋,为之辄有后灾乎?
方今中下之户,农桑之所得,才足以输税者,往往皆是也。
岁恶不入,不食草根木皮者寡矣!
尚忍以巧歛之法而虐之乎?
今陛下甘其所以得利,臣姑以利言之。
凡百姓之有两税,犹人之有终身之病也。
夏税之输,常至九月十月
秋税之输,常至明年四五月。
秋税未绝,夏税又起催矣。
每催理不足,县令惧踰限之责,必强人吏代纳,然后以鞭笞追还之,非为令者懈慢不职,民贫不可以迫遽取办故也。
两税病民如是,青苗钱又可及时以歛之乎?
且十八路之广,一岁之间,必有三路罹虫蝗、水旱之灾者,则其逋亡倚阁失陷之数不为少也,又况不幸遭大饥馑,捐瘠流离,起为盗贼,所谓本利者,复何有哉!
假如一岁贷钱千万,为利才二百万,臣恐二百万之利,不足以偿失陷之数,尚可望其息钱以资国用耶?
且以利言之,不足以得利,较然甚著,矧悖义伤化,残民害物,歛怨召乱,不可一二道哉!
陛下虽甘其利而力行之,其无益可谓明矣。
今朝廷患财用之不足,未闻陛下以节俭先天下,而一宫殿之费,或以百万计,一宴游之费,或以数万计,而欲锱铢取于困穷之民,偏听独任,非顺适心意之言不取,又将悉诛而去之,是欲上下雷同,小大阿党,而无一言异者,陛下谓如此为朝廷之福耶?
非也。
孟子曰:「入无法家拂士则国常亡」。
又称文王之德者曰:「以谔谔昌」。
凡古之所谓众贤和于朝,与舜命九官,济济然和之至者,非雷同阿党,能顺适人主之心意之谓也。
齐景公梁丘据曰:「据与我和」。
晏子曰:「是同也,非和也」。
公曰:「和与同异乎」?
曰:「和如羹焉,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
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
古之君臣以献可替否为和,非雷同之谓也。
君臣之间,既不可雷同如此,卿士大夫,进则陈力就列,退则游从讲习,又可得而阿党哉!
周公之事召公,尝不悦矣;
孔子之举子路,尝愠见矣;
子夏之言子张,尝不取矣。
赵宣子韩厥军司马戮其仆,宣子以为可贺。
左雄周举尚书,举劾其罪,自以为知人。
吕公著、孙觉与王安石,皆平日相友善之人也,岂欲一旦遽相绝哉!
盖朝廷之事,不可以私好废公议,不得以枉道为阿党也。
是朝廷之所乐得,安石所当愿闻也。
前日孙觉之奉诏出按,非以其法为可行也,已而避免,岂有他哉!
直以为不俟往而知其法不可行也。
陛下原其心为有罪者耶?
吕公著陛下任为御史中丞矣,臣虽不知其言之详,然祸乱之机、危亡之渐,御史中丞且不得言,孰得而言者?
今摘其造辟之言以为罪,臣恐上下顾避,大小观望,交事钳默,陛下聪明不复广矣。
陛下虽罪孙觉为反覆,公著为诬,藩镇天下之人,皆谓陛下为其忤旨,又为其忤安石之意也。
傥陛下之意,皆不为前所陈二者,姑欲曲徇安石而茍行之,则复有大骇深忧者。
安石狭中自信,寖违义理,以必行为期,以取胜为事,无复以生灵之存亡、社稷之安危为念,凡异己者,必致之罪而挤去之;
同己者,无问能否而进擢之。
臣不知陛下负扆南面,传祖宗百年之业,而总四海九州之命,为其遂非角胜之资,以庆赏刑诛之柄,为其立朋报怨之具,深为陛下不取也。
近者司马光移书安石条例之司、常平之使曰:「可罢,则天下之人,咸被其泽」。
曰:「不可罢,则天下之人,咸被其害。
方今生民之忧乐、国家之安危,系安石之一言尔」。
诚如言,则是行与否,虽陛下不得专矣。
安石忽事而轻信,徒有忿克之心,因其性蔽而阴导之者,吕惠卿也。
安石喜怒好恶,事之用舍,唯惠卿之听,则是生民之忧乐、国家之安危,亦不独系于安石之一言,又系于惠卿矣。
呜呼!
古之陪臣执国命,政逮大夫者,岂异此也?
司马光固非狂悖不思,以出此言也。
陛下将不以为虑耶?
噫!
社稷,大宝也;
生灵,重事也。
盖不可忽易守也。
昔诗人伤周室之大坏,不过曰「曾是强禦,曾是掊克,曾是在位,曾是在服」。
陛下试察此四者,于今为少耶?
《诗》曰:「不自为政,卒劳百姓」。
又曰:「盗言孔甘,乱是用餤」。
臣愿陛下烛之以独智,断之以心术,博取舆论,曲循至理,纯取先王之道,改谋长世之策,无为盗言之孔甘,残弊百姓以阶乱,岂独臣之幸,社稷生灵之幸也。
孔子曰:「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盖言智者察于未萌,明者见于未形,不使无可奈何之悔,至大骇而后图之也。
臣鄙野之人,分甘贫贱,自去以来,四乞外任,不蒙俞允,误被责任,复不获避,自顾狂妄,讥讪为多。
今复发愤懑,悉肺腑愚直之诚,期死而后已。
设陛下终不以其言为然,愿惩任使之失,早赐窜戮,不胜幸甚。
胡宗愈吕惠卿劄子 北宋 · 沈遘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二五、《西溪文集》卷八
臣伏见光禄寺丞、监楚州粮料院胡宗愈,权永兴军节度掌书记、监杭州清酒务吕惠卿二人,并修身高材,好学不倦。
其议论文章,皆足以过人,又皆明习世务,可施有政,为朝廷之用。
伏望陛下特赐采择,毋使留滞,以厉士大夫之望。
后有不如所举,臣当连坐其罪。
取进止。
吕惠卿孙侔常秩 北宋 · 沈遘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二五、《西溪文集》卷八
臣伏见权永兴军节度掌书记、监杭州清酒务吕惠卿,学有操术,材剧器博。
试秘书省校书郎孙侔,志行刚烈,特达不群。
将作监主簿常秩,经明义修,安于穷贱。
凡此三人,皆当今士大夫之高选,举而用之,无所不宜,而臣之所知,亦无以过此。
伏乞朝廷采择任使。
后有不如所举,臣当连坐其罪。
乞鞫张若济赃罪奏熙宁八年九月 北宋 · 邓绾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三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八
若济先知华亭县参知政事吕惠卿及其诸弟与之密熟,托若济使县吏王利用借富民朱庠等六家钱四千馀缗,于部内置田,利用管勾催收租课等事,乞施行。
论劾章惇罪状疏熙宁八年十月 北宋 · 邓绾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三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九、《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七
臣伏见陛下近日断然罢黜吕惠卿,令按治其罪。
诏命一出,上自朝廷之卿士,下至闾巷之庶民,莫不鼓舞欢欣,称颂圣德。
虽四海之外,万世之下,孰不仰陛下威断之明!
臣以谓惠卿执政逾年,所立朋党不一,然与惠卿同恶相继,无如章惇
臣职在纠弹,曾论奏佻薄险轻,行迹丑秽,趣向奸邪;
亦略条徇私作过,欺君罔上,不忠之罪;
又复言父年八十,不肯归养,隳伤教义,不孝之恶。
且陛下官爵,而惠卿擅以相私。
只如才差往辰州,即举惠卿妻弟方希觉往军前妄冒功赏;
惠卿管军器监,即举妻弟供奉官张赴在本监勾当公事
三司,即商量废罢三省判,特置三主簿,内一员方希益乃惠卿妻之亲弟,一员陈朴升卿妻之亲兄。
又商量欲擢用和卿,则先荐王安石为例。
和卿之庸懦如此,而奏风力精强;
和卿初作尉二年,而奏称所至必治。
大抵欺谩君父,愚弄朝廷。
其于财利则止有内库司农寺借钱;
其于职事则长是中书刑房、上簿;
入省则终日谐亵,未尝请副使判官过厅;
出省则诸处奔驰,惟务寻内臣、富室酣饮。
臣前奏内言,熙宁七年十月内两次有劄子面奏,称盐钞四年折却八百万,乞借内库钱五百万,计尽一年,可以积剩得三四百万钱帛。
而今年却借司农寺钱三十万支料钱,则见去岁所言是欺妄。
再劾章惇罪状疏熙宁八年十月 北宋 · 邓绾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三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九、《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七
惇在省不奉朝旨专权给与李陟、陈敦夫等添给及侄章钺盗官钱帛,惇蔽盖百馀日,并不举觉。
及惇已移三司,越职违法,举吕和卿监丞等事,皆合改正,而至今未蒙施行。
缘惇人行污辱朝廷,与吕惠卿协力为奸,欺罔不一。
惠卿虽已黜逐,而尚留惇在朝廷,亦犹疗病四体,而止治其一边;
粪除一堂,而尚存秽污之半也。
伏以陛下不世出之英主,焦劳求治,既已累年,法度虽备,而朝廷未至尊荣,政化甚孚,而风俗未至惇厚,良以在朝侍从要近之臣,或非其人故也。
今正当除去秽慝,以尊荣朝廷,惩汰阴邪,而惇厚风俗;
岂可尚使善恶相与,杂处于朝廷?
夫朝廷者,天下本源,未有不清其源,而能洁其流者。
语云: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
朝廷正于上,则陛下之所欲为,不劳而成,圣德日隆矣。
乞速罢王庭老等三人差遣熙宁八年十月 北宋 · 邓绾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三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九
王庭老、张靓朋附吕惠卿,党庇赃吏,乞检会臣前奏,速罢三人差遣
章惇等疏熙宁八年十二月 北宋 · 邓绾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三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七
窃见章惇有举官私邪、奏功妄冒,吕升卿有进对面欺、肆为奸慝,以致李定、徐禧、沈季长之徒,皆有连朋结党,兼相庇护,对制不实之罪。
伏乞各废黜除削,仍乞按吕惠卿执政之日欺谩事迹,议法而流窜之。
乞重行屏窜吕惠卿熙宁九年六月 北宋 · 邓绾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三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六
吕惠卿罪恶之人,近因朝廷差官按治,抗章自列,尚敢凌蔑陛下股肱耳目之臣,乞赐重行屏窜。
乞朝廷依旧令吕惠卿建州居住奏元祐二年九月 北宋 · 胡宗愈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一
窃闻近有指挥建宁军节度副使建州居住吕惠卿,许于泰州居住。
窃听朝论,人心汹汹,为之不安。
惠卿操心贪险,为性凶邪,奸言足以鼓扇群小,险横足以胁持上下。
方其执政之时,引援凶人,布列中外,残党尚未衰息。
忽闻引置惠卿江淮之閒,群小莫不鼓舞相庆。
惠卿凶残忍诟,贪冒无厌,既得近地,必须日夜呼召党与,力肆营求,造作讹言,谋害朝政。
凶人渐长,其势可忧。
伏望朝廷依旧且令建州居住。
曾端伯 宋 · 孙觌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二九、《鸿庆居士文集》卷一二、《宾退录》卷六
某虽有门下一日之雅,而穷陋寡闻,不知官簿所在。
日者旌棨南来,传诣合淝,辄具书省候。
伏辱遣骑赐答,高辞妙墨,烂然累纸;
开阖三过,何贶如之!
具审即日初暑,台候万福。
某又蒙驰赐《百家新选》一集,发函开读,每得所未闻,则拊髀爵跃,读之惟恐尽也。
欧阳公《集古录》云:「物常聚于所好,而得于有力之强。
如好之无力,有力而不好,皆莫能致也」。
宋兴二百年,宗公巨儒,骚人墨客,专门名家,大篇短章,或脍炙士大夫之口,或沦废于兵火,几亡而仅存,蒐揽亦略尽矣。
而诗引所载,多者数百言,少者数十言。
其人出处大致,词格高下,盛德之士,高风绝尘,师表一世;
放臣逐客,兴微托远,属思千里,与夫山巉冢刻,方言地志,怪奇可喜之词,群嘲聚讪戏笑之谈,靡不毕载。
《集古录》又云:「惟世之所贪者,无欲于其中,然后能一其所好」。
岂不信矣!
夫某窃读诸引之后,其诗旧所见不复读,读未见者,每遇佳处,或一再读,或三复而不能休,不谓投老残年,获睹奇胜,幸甚过望,不可言也。
某学迂才下,为世畸人,区区小技,如腊鼠然,不可出郑国尺寸之地。
比读新著,而私意粗亦有合者。
秦少游云:「曾子固文章妙绝古今,而有韵者辄不工」。
此语一出,天下遂以为口实。
南丰作《李白引》,以谓闳肆瑰玮,非近世骚人所可及者,而连类引义,中法度者寡。
荆公屡称郭功父诗,而南丰不谓然,功父疑之,荆公曰:「岂非子固以谓功父天才超逸,更当约以古诗之法乎」?
南丰论诗如此。
如《兵閒》一诗指徐德占,《论交》一诗指吕吉甫,又有「黄金颜扬」诸诗,皆卓然有济世之用,而世人便谓不能诗,某所以不喻其言也。
荆公《诗》:「人言直节生来瘦,自许高才老更刚」。
《雪诗》:「平治险秽非无德,润泽焦枯实有才」。
《送李璋下第》:「才如吾子何忧失,命属天公不可猜」。
世人传诵,然非佳句。
公诗至知制诰乃尽善,归蒋山乃造精绝,其后《再送李璋下第》、《和吴冲卿雪诗》,比少作如天渊相绝矣。
白公诗所谓辞达,大抵能道意之所欲言者。
苏、黄门诗已不逮,诸公北归后效白公体益不逮,惟四字诗最善。
张文潜晚年诗不逮前作,意谓亦效白公诗者。
公述潘邠老言:「文潜晚喜白公诗」。
信矣如所料也。
东坡论陶诗「精能之至,乃造平淡,如佛说蜜,中边皆甜。
若中与边皆枯淡,亦何用?
陶诗外枯而中腴,若淡而实美也」。
公谓徐师川晚年务造平淡,终不如少年精巧。
盖平淡不可为,水落石出,自见涯涘,非积学之至,不能到也。
吕居仁作《江西宗派》,既云宗派固有次第,陈无己本学杜子美,后受知于曾南丰,自言:「向来一瓣香,敬为曾南丰」。
非其派也。
靖康末,吕舜图作中宪居仁师川于宝梵佛舍,极口诟骂其翁于广座中,居仁俛首不敢出一语,故于《宗派》贬之于祖可、如壁之下,师川固当不平。
惠洪伪作鲁直《赠诗》云:「气爽绝类徐师川」。
师川喜以为是,不免与惠洪为类,此又不可晓者。
《冷斋夜话》载秀老一事,某在江西时,恶其狂诞无稽,坐客皆怃然,此僧中奴,固不以笞骂为辱。
东坡橄榄诗》云:「已输崖蜜十分甜」。
惠洪以崖蜜为樱桃
又有俗子假东坡名注杜诗,云「金城土酥静如练」为芦菔根者。
东坡《地黄诗》云:「崖蜜助甘冷,山姜发芳辛」。
制地黄法,当用与蜜,而用樱桃乎?
黄师是泗时,以酥酒遗东坡,答诗云:「关右土酥黄似酒,扬州云液却如酥」。
土酥芦菔根,乎?
公著论斥其妄,良有益于后人耳目也。
某每观其公叙诸诗,词句温丽,纪次详实,尊贤乐善,得诗人本意。
叹仰之馀,又见曾存之、晁无咎、廖明略诸公,已推重于幼学之初,而一时名胜,皆其俦匹,然后知公致力于诗文久矣。
曹元宠、米元晖,殆是子美诗中黄四娘者耶!
元宠诗殊有可观,若「都都平丈我,又待入红窗」,迥矣!
聊发千里一笑。
某自拜赐,凡六日,读尽所著五十九卷,与《拾遗诗话》一卷,而后修书拜送使者,尚当细读,别具记。
不宣。
吕惠卿元祐元年六月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九、《忠肃集》卷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九、《东都事略》卷八三、《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九
臣窃以国家之患,莫大于发政行令而人敢违;
人臣之罪,莫大于邀功罔上而为国生事。
记曰:「不从令者死于律,擅兴千人者诛」。
盖自古失御臣之道,使其淩上召乱,而后患有不胜言者,多必由此。
然则法令不可不严,而人主不可不察也。
臣伏睹去年三月六日陛下登极赦书节文:「应缘边州郡,仰长吏巡检使臣钤辖兵士及边上人户,不得侵扰外界,静守疆埸,勿令骚扰」。
命令既下,边境之上风尘顿息,蕃夷之情感服内面。
当此之时,知太原府吕惠卿辄于四月中旬被受赦敕之后,连遣部将折克行、訾虎相次以数万人入西界讨荡,所得首级,皆是浅边老弱,虚夸以为功,而官军人骑,死伤甚众。
未几西人复仇,以五月犯塞,疆臣战没,士卒陷亡。
臣以为劳师动众,奏功不实,以至构怨于,犹皆未足论也。
而其公违诏敕,擅出师徒,实无人臣之礼,则其罪不可以不治。
臣谨按惠卿遭遇暴起,初不以道,幸尝备位执政,不深惟大义报国,乃欲造非常之功,图再进用。
且边陲本自无事,又陛下新即位,衔恤慎始,故上循祖宗以来践阼故事,加惠边鄙,禁相侵扰,丁宁戒谕,所以体息军民,慰安夷夏。
诏号宣布,明若日月,可谓至恩盛德,人情孰不欣戴?
惠卿以前两府帅守之任,所宜与国家同休戚,将顺至意,以镇方面,乃敢用贪功倖进之志,为此乱阶。
夫违弃制诏,亏臣子之道。
其罪一也。
当陛下谅阴之中,谋动干戈。
其罪二也。
受神宗遗诏未逾月,而忘哀疚之情,觊倖功赏,为大不忠。
其罪三也。
致新天子命令失信于四夷。
其罪四也。
开外域之隙,至今警备未得安靖。
其罪五也。
惠卿,天下知其为奸人也。
方命擅兵,天下之大恶,臣恐防微杜渐,朝廷不当涵养而不虑也。
昔汉之王恢欲徼一时之倖于匈奴,故建马邑之役,孝武许之,是奉诏以从事也。
然终以谋出于,故下吏,不赦,使自杀。
冯奉世使外域,以便宜击莎车,立功万里,终以擅命不侯。
盖古之御人,兵法义如此。
惠卿则非如恢之请命也,又非如奉世之止于擅命也,被新诏后敕,禁约甚明,而废格不顾,是叛命者也。
方陛下嗣政之始,以威福信义怀宁天下之时,而第一命令,为强悍之臣叛违而不从,若朝廷无所诛诘,上下不敢谁何,臣知陛下异日有大政号,将不足以令天下而信四夷,奸臣之逆命,心轻国宪者,将接迹而动矣。
臣位中执法,职在纠治奸慝,伏请以臣章付外议,正惠卿罪状,考古之义,依律处分。
以伸大公之法,为奸雄之戒。
谨具弹劾以闻,伏候敕旨。
乞诛窜吕惠卿劄子元祐元年六月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
臣近者劾奏吕惠卿去年公违陛下即位赦文约束,于四月出兵侵讨西界,乞正典刑。
未蒙处分。
风闻或者之言,云惠卿曾奏禀。
臣以谓曾与不曾奏禀,固非臣之所能知。
然奏而出兵,不奏而出,皆是违废制诏,其罪一也。
借如赦后奏请,不过以虚为实,张皇边患,以取必于朝廷。
且是时,神宗皇帝新弃天下,梓宫在殡,而皇帝陛下、太皇太后陛下哀迷在疚。
此何时也,而惠卿忍不恤国家大故,乃敢违格诏旨,以谋动师旅为请,欲遂其贪功幸进之意,是岂复有臣子之道哉!
赦书明言:「静守疆埸,不得侵扰外界」。
乃陛下即位之始,欲以安静四夷,况边鄙本无一事,惠卿何至废敕而请之?
使陛下初临万国,命令反复,不能著信义于四夷,岂不重可叹哉!
惠卿奏请之时,朝廷不能爱惜命令,亟行诛责,既已失矣。
今来谏官、御史交章弹论,中外指议,罪状明白。
又以二三之言,灭裂宽贷,指事不原其心,议法不当其罪。
则何以救命令失信之患?
何以开外夷向化之心?
何以为天下奸雄擅兴者之戒?
伏望早赐睿断,按惠卿罪,重行诛窜。
〔贴黄〕使惠卿于赦后诚有奏请,即不知当时诏旨以何辞报之?
臣窃料朝廷必不于大丧哀戚中许其出兵侵讨外界,自废赦令也。
惠卿去年三月六日赦前旧曾承受指挥,使之侵讨。
三月六日赦书系是后赦,自合遵禀。
再乞诛窜吕惠卿劄子元祐元年六月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七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
臣等近者各劾奏吕惠卿罪,乞赐诛窜。
伏闻已有指挥,止于降官分司
窃恐谪不当其罪,国法不正,人情不厌,须至先事再有论列。
惠卿巨奸宿恶,暴于天下。
方陛下御极之始,忧恤深至,此岂勤兵远举之时?
况赦书丁宁,使之静守疆埸,无得侵扰外界。
惠卿无戴承陛下谨始息民之意,于神宗弃天下月馀内,兴师二万,深入羌境,屠杀老弱,希功倖进。
借曰曾有奏禀,已是废违赦敕,谋为擅兴;
借曰赦后朝廷曾有可报,亦是因其欺罔奏请。
惠卿终是兵首矣!
致陛下即位诏命失信义于四夷,则后日将何以令天下?
此臣等所以不得不言也。
惠卿弄兵作威既已无人臣之礼,则原心议罪,所宜合天下之公。
惠卿天资凶邪,勇为不义,怙势以殖产,造法以害民,引置奸险,倾害良善,兴起犴狱,以快私而报雠;
生事边境,以妄意而求合。
外则胁制州县,内则欺谩朝廷。
无毫发报国之忠,有桀骜无君之意。
臣等以其实迹,前已历言。
夫欲去恶草,不拔其本根而徒芟薙之,以平目前,则他日必有滋蔓之害;
欲除恶兽,不逐杀之,而徒置于圈槛,是使其养爪牙而积怨毒,一旦分裂而出,则噬人必矣。
惠卿官为中散大夫光禄卿,就而起之,何所不可!
异时复出,臣等知衣冠之祸、生灵之害有不可胜言矣!
非徒衣冠生灵,而其患必及于朝廷,此又臣等之所以区区而不能已也。
陛下比德天地,务在包覆,然人臣之过有大小,于其可赦而赦,则谓之恕。
若置巨蠹而不问,谓之养恶。
虞、舜,至仁也,若共、驩、苗、鲧不窜不殛,纵其恶于天下,何以循尧道而为至仁?
是以行之而无疑。
伏望稽考虞舜诛四凶之用心,据惠卿罪状,去邪勿疑,别赐诛窜,以安天下。
〔贴黄〕惠卿智谋险薄,天资嚚顽,又朋党布列中外,根芽盘固。
今来制命若不明指奸恶,以告天下,必须怙终饰非,腾起怨讼。
熙宁中挟势殖产,诏狱穷治,奸赃已露,一旦侥倖,使有过之弟并当其责,士大夫至今不平。
推其所为,不可不虞也!
〔又贴黄〕今降官分司,于惠卿都无所损,是徒撩之,使其中心怨憾益深,异日患祸益大,反不若不谪之为愈也。
乞常平钱物依熙宁以前旧法劄子元祐元年六月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七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
今年闰二月八日圣旨内一项:提举官累年积蓄桩作常平仓钱物,委提点刑狱主管,依旧常平法。
臣伏详常平财用既归提刑司,又言依旧法,则自是合依熙宁以前提刑司所行常平籴粜之法,事理分明。
续准四月二十八日敕命,因中书省检会,遂将前项制旨内「依旧常平法」指执以为青苗散敛取息之法,申明行下。
命令反覆,天下失望。
寻闻臣僚累有论奏其事利害,臣不复详言。
今来复睹吕惠卿责降制词,有「首建青苗」之语。
夫以建议者为罪,则是朝廷知青苗之不可为也。
苟知其不可为,又坐首议之罪矣,而独安然行之,此臣之所以未喻。
苟以此法诚有利于天下,则何故明以制诏,坐以为蠹国害民之罪哉?
自青苗之议行,而天下以聚敛疑圣旨者将二十年矣。
幸而有闰月八日指挥,行之未久,遽已移夺。
今又幸而有惠卿责词,此亦足以知圣主哀念疲民,未尝辄忘于怀,故因事辄见之。
诏令既明布天下,不可重敛,伏望深究利害,特降睿旨,常平钱物并依闰月八日敕旨,仍申明敕内旧常平为熙宁以前常平籴粜之法,以幸天下,以伸号令。
〔贴黄〕青苗之法可行,则难指以为建议之罪。
知建议者可罪,则青苗之法不当行。
二者不可并立也!
然二者之中,是非易见。
伏望速罢青苗之法。
以解天下之疑,慰万民之望。
〔又贴黄〕臣固知国用亦或有赖于此。
然往者常平旧法以时之丰荒,物之贵贱为籴粜之制,若典领得其人,出纳给贷尽其法,则非独补凶岁、平物价而已,至于公家之利未必减于青苗鞭朴之所得也!
〔又贴黄〕虽云不抑勒,召情愿。
然民间以旧欠所逼,每岁须至再请,势不得遂其情愿也。
陈相压,此民之所以困。
今若罢之,则民间旧欠亦须宽作料限送纳,所贵易于了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