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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成公皇朝文鉴始末 宋 · 吕乔年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四○、《皇朝文鉴》卷首、《爱日精庐藏书志》卷三五、《皕宋楼藏书志》卷一一三
淳熙丁酉孝宗因观《文海》,下临安府,今委教官校正刊行
其年冬十一月翰林学士周公必大夜直奏事语次及之。
因奏曰:「此书乃近时江佃类编,殊无伦理。
书坊刊行可耳,今降旨校正刻板事体则重,恐难传后。
莫若馆阁别加诠次,以成一代之书」。
上大以为然。
一日参知政事王公淮、李公彦奏事,上顾两参道周前语,俾举其人。
李公首以著作佐郎郑鉴为对,上默然,顾王公曰:「如何」?
对:「以臣愚见,非秘书郎吕祖谦不可」。
上以首肯之,曰:「卿可即宣谕朕意,且令专取有益道者」。
王公退如上旨,召太史宣谕
太史承命不辞,即关秘书集库所藏,及因昔所记忆访求于外。
所得文集凡八百家,搜检编集,手不停披,至次年十月书乃克成
未及上而属疾
上闻之,一日王公奏事,问曰:「闻吕某得末疾,朕固忧其太肥。
向令其编《文海》,今已成否」?
王公对曰:「吕某虽病,此书编类极精缮写将毕,方欲缴进适值有疾,故未果」。
上甚喜,曰:「朕欲见诸臣奏议庶有益于治道
卿可谕令进来」。
王公即使其从具宣圣谕,久之乃以其书缴申三省投进。
书既奏御上复辅臣曰:「朕尝观其奏议,甚有益治道,当与恩数
又闻其因此成病,朕当从内府厚锡之」。
已而降旨:「吕某编类文海》,采摭精详,与除直秘阁」。
宣赐银绢三百疋两。
中书舍人陈骙上缴章,上皆留中不行罢去
既而赐名皇朝》,且令周公必大为之序,下国子监板行
有媢者密奏云:「《文》所取之诗,多言田里疾苦之事,是乃借旧作刺今
又所载章疏,皆指祖宗过举,尤非所宜」。
于是上亦以为邹浩《谏立刘后疏》语讦,别命他官有所修定,而锓板之议遂寝太史之取邹公谏疏非他,昔邹公抗疏之后即遭远贬,其后还朝徽宗劳苦之,且问谏何在,邹公失于缴奏同辈曰:「祸在此矣。」既而国论复变,蔡京令伪撰邹公谏草,言既鄙俚加以狂讦,腾播中外流闻禁中徽宗果怒,降诏有「奸人造言」之语。邹公遂再贬,太史得其初疏,故特载之。)
太史以病归里深知前日纷纷之由,遂绝口不道《文鉴》事门人不敢请。
故其去取之意,世罕知者
周益公被旨作序,序成书来以封示太史太史一读,命子弟藏之
盖其编次曲折,益公亦未必知也。
今间得于传闻以为太史尝云:「国初文人尚少故所取稍宽。
仁庙以后文士辈出故所取稍严。
欧阳公、司马公、苏内翰黄门诸公之文,俱自成一家,以文传世,今姑择其尤者,以备篇帙
或其人有闻于时,而其文不为后进诵习,如李公择、孙莘老、李泰伯之类,亦搜求其文,以存其姓氏,使不湮没
或其尝仕于朝,不为清议所予,而其文自亦有可观,如吕惠卿之类,亦取其不悖于理者,而不以人废言
又尝谓本朝文士,比之唐人,正少韩退之、杜子美。
柳子厚李太白则可与追逐者,如周美成汴都赋》亦未能侈国家之盛,止是别无作者不得已而取之。
若断自渡江以前,盖以其年之已远,议论已定,而无去取之嫌也」。
大略若此
太史既病,南轩以书与晦翁以为编次《文无补治道,何益后学
晦翁晚岁尝语学者以为「此书编次篇篇有意
卷卷首必取一大文字作压卷,如赋则取《五凤楼赋》之类。
其所奏议,皆系一代政治大节祖宗二百年规模后来中变意思,尽在其间
读者着眼便见,盖非《经济录》之比也(《经济录》,赵公丞相编次赵丞相谓《文》所取之略,故复编次此书。)」。
南轩未见成书,而朱公则尝深观之耶?
临江刘公清之以为此即删《诗》定《书》,官使众材之意,盖亦善观此书者。
备列之,以俟知者相与审订焉。
从子乔年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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