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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法界观序 北宋 · 吕惠卿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一
佛无心外法,则天下之物,无非心也。
心体廓然,是真法界,故周遍含容而无所殊,则物胡为而不然哉?
此一尘所以具一法界,而大千经卷所以破尘而现也。
夫惟众生情沦于断常,而不知心体之无寄;
见著于一异,而不知事相之无体。
以故不得其门而入,而念念生灭,相续不断,乃至轮回异趣,往而不返,甚可哀也。
唐有大菩萨曰杜顺,深达是相,而哀众生之迷也,故著为观法,栋去情解以显法体,镕融事理以会无二,使观物物莫非真空者,则交参摄入,自在无碍,此真入事严法界之门也。
惠卿闻道十有馀年矣,损之又损之,以求正念,而未之契也。
及得是观,如其说而修之,乃真知天下之物,无非心者,而吾心相不可得也。
故横心之所念而无能念、可念,横口之所言而无能言、可言,则吾安往而不知哉?
呜呼,昔人有以杜顺文殊师利菩萨者,真不虚也。
若人者是真世间之眼也,吾不敢以其说独善,辄以所证为之解释。
有诚吾言而修之者,华藏之游,吾愿与之同之。
温陵吕惠卿序。
按:《圆宗文类》卷二二,续藏经第二编第八套第五册。
宋故朝奉大夫天章阁待制真定府路安抚使兼马步军都总管知成德军府事兼管内劝农使护军彭城县开国伯食邑七百户赐紫金鱼袋刘公墓志铭(并序元祐元年 北宋 · 吕惠卿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一
元祐元年闰二月辛卯朝奉大夫天章阁待制真定府路安抚使马步都总管知成德军府事、彭城伯刘公薨,享年六十有四。
讣闻,天子嗟悼,命有司赙赠如礼。
其孤倬等,护公丧以归。
卜以明年正月丙辰,葬公于吉州永新县思贤乡遗直里先茔之右。
先期属朝奉郎王伯虎状公行,欲来请铭。
扬州,倬卒。
其弟俣以公行状并倬手疏来请曰:「先公之没,伯氏倬欲以铭累左右。
而伯氏重不幸。
俣不敢废,辄以疏请,唯执事哀怜之」。
惠卿尝与公游,季谅卿又为公甥,方悼公之不克大施,重厚孤倬之遗意,而俣实申之,其敢以衰疾而文之不足以久公为辞乎?
按:江西省博物馆藏拓片。
祈晴文元祐元年 北宋 · 吕惠卿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一
维元祐元年月日,具官吕惠卿谨以酒醴之奠,敢昭祭于灵济王惠卿昨以罪戾,被责建安,蒙恩迁徙宣城,携挈家族,出于神之境。
道遇霖雨,大惧仆焉之疲困,是用有祈于神,诚心潜通,阴云廓散,雨止涝乾,行色用济。
匪神之助,其谁能之?
辄具薄奠,以答嘉贶,惟神其鉴之。
尚飨!
按:《祠山事要指掌集》卷一○,明刻本。又见同书卷六。
偈六首 其三 北宋 · 释净端
 押先韵
章公好学仙,吕公好坐禅。
徐六喻檐板,各自见一边(《禅林僧宝传》:时吕太尉吉甫亦留丹阳,三人者日过从。吉甫诵禅定功德诸般若中第一,曰:“惠卿修之十年。子厚独称锻可忘忧,嵇康得仙竞作剑解。”端说偈云云。)
叶西涧丞相 宋 · 王所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八九、《三台文献录》卷一六
呜呼!
圣贤通塞,莫不有时,时不我与,位亦奚施?
如丘轲之不遇,信唐虞之难再;
或共鲧之得肆,纵皋夔其曷支?
惟公三朝魁弼,众正表仪,斯文之准,帝者之师。
及物则桑麻谷粟,用世则权衡蓍龟。
王沂公之留,而亦有吕文穆嫌间之虑;
以司马公之学,而亦有吕吉甫反覆之疑;
以富韩公之寿,而亦有还政以后色之忧、气之𤵛;
以王魏公之福,而亦有临终不满,僧其发,缁其衣。
然则四名相之德有馀而心不足者,迄我炎录,岂不兼有而五之?
呜呼!
朝端之光明俊伟,阃外之威鬯恩熙,为非不效,知非不为。
奈何咸淳之该辅,彼已太阿之倒持。
方渐莽而卓,我乃欲吕而欲伊。
川既楫而䲡怒,岁欲霖而魃痴。
所谓立商皇于枭獍之侧,专刀匕于沉痼之危。
此时此际,已而已而
使公当日得行其志,决未有今日。
抑开辟以来所未有之变,合于此而创见,东南数百万之生聚合于此而烂糜耶?
天生一代之耆硕,固将办千载之伟事,而使其遂至于此,某所以恨不醢似道之肉,而鞭似道之尸。
呜呼已已!
引年之谢累百,于道之归,公不出此,事未可知。
然则保身之哲,见机之勇,白璧一规而表里无瑕,精金百炼而始终不亏。
此殆学力之真积,抑亦天意之所私。
不然,源之避,海舟之维,何里衮之独宴,娄公之独夷。
公之一心最白,公之年已耆。
儒泽之在海宇者百世而不泯,德业之在史碣者虽百变而不移。
当防意书屏之岁,忽空中甲马之驰。
其人其齿,若步而随。
邦之既殄,天不憖遗。
今其已矣,屋乌其谁?
某自怜寒苦,最辱盼知。
梯万山而一恸,洁鸡黍之古仪。
非但哭吾私,繄为天下哭;
非但哭公之不可复见,哭公不得赋康节平时之诗。
呜呼哀哉!
蔡确(五 元祐四年五月 北宋 · 梁焘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七
风闻蔡确责授光禄卿分司南京者。
窃以怨望谤讟,包藏祸心,按状明白,臣累具论列,乞正典刑。
今制罚未当,考之公议,殊不厌伏。
臣窃见元祐初资政殿大学士吕惠卿以蠹国害民责建宁军节度使副,建州安置。
惠卿坐残刻敛怨,不副先朝任遇,未如之睥睨两宫,无臣子敬顺之礼。
惠卿所犯不过于而得贬如此之重,为恶万倍于惠卿而得贬如此之轻,是敢行法于惠卿而不敢行法于也。
法者,天下之公而朝廷之平也,一有高下而亏失大信,何以安善良、戢奸慝、齐一中外之心哉?
得出万死,蒙更生,两宫厚恩,已踰天地,若更与正卿分司,居之近地,崇长凶戾,恐由此始。
然则公义见屈,国典遂坏,天威不行矣,臣实惧之。
伏望圣明省察,特出宸断施行。
邓温伯元祐四年九月 北宋 · 梁焘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三
温伯操履回邪,初依王安石,以掾属为之肘腋;
后结吕惠卿,以谏官为之鹰犬。
迎合惠卿报怨之意,力挤安石亲党;
安石复用之势,还攻惠卿过恶。
吴充秉政而方用事,故自媚于而茍合;
蔡确擅权而贪天功,故阴济其恶而忘君。
盖其性柔佞不力,贪竞无耻,但知附托,巧于进取,忍欺二圣之聪明,甘为强臣之役使。
出入朋党,自怀反覆,责之臣节,无忠信可观,乃以宅权衡之地,窃为陛下惜之。
温伯顷撰蔡确麻词,妄称有定策功,不可不惩。
吕惠卿不当除资政殿学士延州熙宁十年三月 北宋 · 蔡承禧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
臣自熙宁八年四月莅职,是时已闻参知政事吕惠卿兄弟布满朝廷,崇立私党。
所喜者虽无状,而被荐若曾旼、李定、徐禧之类是也;
所怒者虽无罪,而加黜若冯京、刘载、时孝孙、孙鳌抃之类是也。
加以阿蔽所亲,攀援无罪之人,以当罪罚。
惠卿之亲方希益有罪,而妄引朱温其,遂两罚金之类是也。
又颐指章惇等奏举其弟,如此之类,言之不能万一。
而臣独尝愤闷,力与明辨。
蒙陛下赫然罢黜,犹以给事中使守藩郡。
惠卿太子中允,不四五年至政府,不图报效,而所为乃尔;
又频为俚言,妄渎天听。
然臣之所论,以为惠卿之罪不在于强借钱买田,而罪在于为大臣强横,紊朝廷法制。
秀州置狱,偶尔网漏,今宠以殿职,付之边任,则后之为恶者何以惩沮?
乞屏斥曾旼熙宁八年七月 北宋 · 蔡承禧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七
旼科场小生,略无声实,轻儇阴狡,依倚城社。
吕惠卿置在门下,又令编修令敕。
职为检讨,曾无论撰之补;
忽侮同列,动有呵叱之辱。
谬为刚狷,阴招权利。
臣初至京师,尝闻其人得为检讨,虑有异才;
及遇与语,其人才乃奴仆之下者。
顷尝登对,陛下之明,已悉其人,别无擢用。
臣欲乞下经义所并令敕所,检会曾旼检讨编修有何劳效,若无所备,乞下屏斥。
再乞罢吕惠卿殿职边任疏 北宋 · 蔡承禧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
臣尝论吕惠卿恣横不法,前疏固已详矣。
风闻或以为臣希王安石之旨,而弹击惠卿
且臣熙宁八年四月蒙恩充御史五月六月以后即论其兄弟,臣固不知惠卿兄弟何时失于安石邪?
计陛下必尝知之。
然臣之与安石议论不同者,故自不一。
沈起、李定、沈季长、徐禧之类,皆陛下知臣之不与安石同也。
使臣悦于躁进如惠卿之心,臣亦不至于希王安石之旨。
然臣顷者恃陛下必能知此,自不足辨。
今者伏闻惠卿才满岁即除资政殿学士、知延州,乃知陛下前岁之诏,而臣前日之疏,岂忘之邪?
臣始疑之。
而又有言者曰:岂乡者御史之言惠卿强借钱买田事不涉惠卿,而遂有此命乎?
此又可疑也。
且前岁之责诏与微臣之劄子,皆不及于秀州之事,何谓以此而除哉?
且臣之所言惠卿,祇以窃弄刑赏,崇立私党,不循法理。
大臣之罪,莫重于此,故陛下幸听而显逐之。
秀州之事,虽非臣所言,然事亦有可以情索者。
今张若济得枉法之死罪,而昔也何缘以出之乎?
惠卿通知外官,何敢若此?
臣略举此一事,足以知其狱之未尽。
然连岁禁系證逮为多,情实不忍,安敢重烦朝廷,故臣亦不再言之。
臣尝聆玉音,尝恨言事之臣不能如仁宗之时
奉承德音,悸越震恐,夙夕思所称塞,而刍荛之进,惟此一事,中外最为欢怿。
而臣未离宪府惠卿已进职边任,臣恐先朝未尝有此。
自斯以往,抱义戴忠之臣,有为朝廷击去强臣奸党,观此或亦有怠,而以臣为戒者。
伏望陛下特回睿图,奋发宸断,罢去惠卿之职任,与之闲地,使善良得安,奸恶有惧,天下幸甚。
否则,解臣御史职,以避惠卿之进,毋使󲦤绅以臣故,轻视风宪之官。
吕惠卿熙宁八年十月 北宋 · 蔡承禧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九
臣累言参知政事吕惠卿奸邪不法,威福赏刑,天下共愤。
顷在延和面陈其事,以为不可置之左右,寻蒙敕差监试
臣以措置试院,若少不经心,恐有败事,不暇外虑。
今考试始毕,遂得奏陈。
臣闻参宰之任,职于辅弼人主,以道揆天下。
万事得其理,则国家安而贤者进,即为至道之朝;
万事失其序,则朝廷危而不肖进,即为非道之世。
况朝有作福作威玩法之臣者乎!
况陛下之超然远览高视,此理不待臣言而后明也。
然臣之区区,职在于辨邪正、审贤不肖,奸臣在朝,臣安得燕燕朝夕之间,而不为天下言乎?
臣请陈惠卿奸状之尤著者。
臣前论升卿疏中备言惠卿之恶。
杭州监税刘载司农丞升卿使京东尝签其役法之不善者。
京东体量灾伤,以承例用关子散饥贫斛㪷,自是州县不奉其法止约百姓,却以不合散关子罪,自密院检详官谪之监税
司农勾当公事时孝孙、孙鳌抃皆指京东役法之不善,托以司农员冗,减二员勾当公事,遂斥孝孙、鳌抃。
后来不久,惠卿复增置司农勾当公事员额。
当其减员,乃惠卿力行私忿;
及其增也,又何谓哉?
惠卿之罔上,反覆颠倒,任意自专也。
三司杂纳库自祖宗以来创置,本无不善。
惠卿王白检正官,其父颐监此库,不乐其职,请求惠卿,遂以颐知管城畿县,而废此一库。
后来朝廷以杂纳无之不可。
遂再行创置。
其王颐败坏管城一邑之事,彊横纵恣,上所知也。
夫为一人而即以官局擅废更置,此惠卿之弄权自恣也。
访闻惠卿妻弟方希觉初实未有考第选人,嘱请湖南察访章惇辟为勾当公事
是时邵州进士李锐深入溪洞,招到蛮酋田元猛。
章惇意在谄附,成就希觉恩泽,遂以李锐招元猛之功为方希觉之功,而转奉礼郎,其李锐几不沾赏。
比及日夕称诉,惧此事发觉,力相蔽护,始以为一簿尉
惠卿之朋比,窃弄国赏也。
惠卿之舅,监簿郑膺始寄居秀州华亭县,以惠卿之故,一路监司王庭老之辈皆卑下之,而招弄权势,不复可数,至夺盐亭户百姓之地以为田。
提刑卢秉挫其所为,仍发觉惠卿党人张若济奸赃公事,遂急移淮东,以张靓两浙路转运。
遂阴求罪,无有,即将所行盐法亏坏,欲成其过,而大失递年课额。
惠卿既喜,即以妹妻其弟规。
惠卿之朋比专权,坏失国家源利也。
朱温其大理少卿惠卿之妻弟方希益充详断,失入死罪,乃倚势妄称温其指挥,以脱己罪,又以惠卿之势逮引同官以为證。
断官李昭远惠卿乡人,惠卿与温卿、升卿同坐与食,以语骂昭远:「富贵爵禄尽由我家,你却不證方希益」!
昭远称:「无此,不敢虚引」。
自后不复与见,日求其过。
惠卿欺国,蔽亲鬻权也。
朱温其殊无纤过,又讽府司录朱炎令勘入朱温其之罪,无得,遂更不分首从,各罚铜十斤,而乃阴除方希益冲替之罪。
惠卿侮文罔上,坏陛下宪法也。
太学考诸州教授方通乃其妻亲,词艺平常,惠卿不复计其可否,即令升卿势胁李定之辈考为上等,以误朝廷,与之教授
惠卿之自专以崇亲党也。
朝廷已定之法,多所改更,不循义理,惟循己之一时喜怒。
如怒邓绾,即令张琥同提举台官,又令一司一务敕于外州定夺闻奏之类,皆不可以诘计。
惠卿之专己自用,不顾朝廷也。
弟和卿都无善状,才为阳曲,即讽章惇举为军器监丞,其举辞云「风力精强,所至必治」。
罔上如此,又迁京官。
军器监丞既为要任,当亦选其人,而乃以小子妄厕其间。
众官擘画有可取者,则欺罔以为己出;
至于措置乖方,则归之众人。
众皆畏祸,不敢与之较。
惠卿之挟邪私亲也。
惠卿丁忧之日,于两浙威使州县,语其亲党,言其将为宰相
与知华亭县张若济曲相附会,胁借民财,其数不少,以置田亩。
邓绾既言其奸赃,朝廷已差官体量,则惠卿自是罪人,当阖门待罪;
访闻乃乞勘御史中丞,又自乞令以事属张谔、徐禧。
惠卿之强横无上也。
身为都检正,受张若济请求,访闻遂将张若济枉法重罪,谕勘断官吏一切出除,止夺三官编管。
此又惠卿之窃弄威权,出入刑名,以坏陛下之法也。
惠卿身为大臣,固当守公以奉陛下之法。
其弟谅卿以无考第,请监金耀门。
不度法之可否,威使流内铨供脚色,以为于条可得,即出敕以授。
既而王安石点检,遂作谅卿自陈,连累流内铨官吏上簿,惠卿安然无愧。
此又见惠卿之怙强自恣,以私其亲也。
惠卿之父死于怀州,条制,大卿监死,无依倚者乃得恩泽,惠卿令其家陈请异姓,越在法制之外,此惠卿之贪以害法也。
朝廷提仓之官所系不轻,一路承禀,按察与监司无异,当用天下有吏干之人。
惠卿不以私故,则以私亲。
妻弟方沃庸谬,尝往河北点检军器郡守有陈其不善者,此众所闻,而陛下之所知也。
乃以为河北提举,又令方泽江西提举
惠卿曾判司农,岂不知江西役法已成,别无可更,为其恶江西转运李之纯、苏澥曾陈簿法不便,意欲移去,却令妻党作监司,捃摭其罪。
又如张靓之比,欲坏陛下成法,以成就其亲。
方泽仍是违碍选人,自条例司荐为提举乃一二年。
惠卿之欺国家、私亲党也。
曾旼小子,能事惠卿之家兵卒孩稚,能谄媚惠卿,遂荐为侍从
陛下之明以为不可矣,又特荐之,今为常平提举
此又惠卿之不顾义理,姑欲以陛下差遣立私恩,以快己一日之志也。
陛下令撰《经义》,惠卿岂不知其弟升卿之不才,不可以当此,茍欲其弟夤缘以得美官,即令撰进。
其文之纰缪不可以言,臣有别疏论列。
惠卿之欺陛下,而以爵禄私其弟也。
臣既言之,而惠卿百端排毁,作为巧言,以罔圣听。
此又惠卿兄弟不顾义理之至甚也。
身为大臣,当身就义,使天下莫得以言。
既恣睢不轨,以致言事者上言,而诟谇亡节,则必躬携文字,诈为涕泣,恳陈不可,谬为恐惧,以欺上
退则张目大言,当拔擢某人,当削除某人,以威天下。
此又惠卿言动之间必欺陛下也。
王韶本与惠卿同年登科,不为惠卿便佞,而夙负学行,又以功业,为陛下擢为执政
拜命之日,往惠卿之家,乃问其挽强几何,射之能否,意以兵卒待之。
惠卿之恣纵凌忽同列也。
惠卿作两浙水利,攻郏亶之法,伪为温卿之名投进;
又作造簿手实之法,为和卿之名投进。
不度天下之可否,姑欲以此欺陛下,而进其子弟,此惠卿之奸邪欺蔽也。
顷者沈括两浙察访回,其所措置少异其说,则惠卿沮难诬毁,力欲黜除,赖陛下之圣明辨直。
而今又为两浙察访,恐发其在两浙奸贿之状,遂严为饮食之会,曲加喣喣,以络其欢心。
所嗤笑,士人莫不知之。
惠卿之奸邪翻覆也。
惠卿之所为,有滔天之恶,而无抑畏之心。
发口则欺君,执笔则玩法,秉心则立党结朋,移步则肆奸作伪。
朝廷之善事,使其朋类扬以为己出;
不善,则使其党与言为上意。
章惇、李、徐禧之徒皆为朋党,曾旼、刘泾、叶唐懿、周常、徐伸之徒又为奔走。
至有避权畏义之士,则指为庸为鄙,尽忠去邪之人,则以为害人害物;
贪利希附之者,则为贤为善。
更相推誉,彼可侍从,彼可监司,庸鄙便佞,繇此以进。
欲进之则虚增其善,欲退之则妄加其恶。
曰上与吉甫论某事,吉甫告上以某事,上起身以听吉甫之某言。
吉甫惠卿字也。
至于陛下之前,阳为恐畏卑惧,如不自胜。
间或肆诡辨以伺陛下之心,或为小亮以取陛下之信。
退而踸踔奋厉,有轻圣德之语,又奸恶之大者也。
臣闻尧舜之明大矣,至于未察四凶之象恭静言,则不害其使之居位;
及知其滔天庸违,则不害于流放窜殛。
道武,衰季之常主也,崔浩有平四方之功,一改国史,遂行显戮。
唐德宗,末世之庸主也。
窦申所至之家目为喜鹊,遂赐之死。
盖以为国史敢改,则他何所不可乎?
恩命敢以告人,而收为己私,至目之为喜鹊,则其他何所不至乎?
彼二主者固不足论,尚能毅然断割,以保天下;
况陛下睿谟英达,天下之远乎!
惠卿无涓埃之功,而恶逾崔浩、窦哉!
至如《经义》,陛下曾经御览,既出于中,有所不善,则当明有论列,若私自移易,则孰有不可改者乎?
就使其书未进,而易他人之说,以著己之谬言,则万事之欺蔽可见。
恩命刑罚皆出人主,若夫左右之臣私以相贵,而归德于己,窃荣其亲,布列中外之党,此而可窃,其大无不可者矣。
伏惟陛下睿眷,一赐勇断。
方泽不宜除江西提举常平熙宁八年八月 北宋 · 蔡承禧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七
泽才识庸下,缘吕惠卿妻党,以违碍选人,入条例司,未及三二年,不应便有此除。
泽为越州判司,有不可言之秽行,为人所诉,几欲成狱,本州庇覆得免,岂堪临长一路?
伏乞追寝除命,送两浙转运司越州根究施行。
再劾吕惠卿方泽熙宁八年十二月 北宋 · 蔡承禧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一
大理寺丞方泽,当吕惠卿与郑膺连结张若济于秀州华亭县姓朱、姓汤人借钱买田之时,亦挟惠卿势借钱数百缗。
惠卿又以钱七百缗令姓王人贩纱罗,已纳千馀缗,而惠卿责索无厌,致自经死,孤遗二子养于家。
其人与是亲,缘此,惠卿于众亲中力为荐举,遂得为提举官,根究施行。
乞根勘吕惠卿党奏熙宁九年五月 北宋 · 蔡承禧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五
去岁中丞邓绾言,吕惠卿等以势胁借华亭县民汤伦等钱物,结张若济买田事;
臣言方泽秽行,以惠卿荐得提举官
朝廷差官体量。
所差官虽欲掩覆,而事皆有迹,然勘司皆不研究情实,致难论法。
若朝廷必以为本人悉已谪去,馀事不须勘鞫,此则惠卿兄弟等贪恶之迹尘秽天下,而犹处衣冠,或尚居密近使指,实无以沮劝四方也。
惠卿妹婿殿中丞郭附两浙转运司管勾公事,事皆干涉,乞先废罢,然后按劾;
或止责情,各行屏废,以肃众多。
吕惠卿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制1086年6月23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五三、《苏文忠公全集》卷三九、《东轩笔录》卷一四、《皇朝文鉴》卷四○、《石林燕语》卷一○、《容斋续笔》卷一二、《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一、《源流至论》前集卷二、《记纂渊海》卷五九、《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三七、《文章辨体》卷二三、《三续古文奇赏》卷六、《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四四、《八代四六全书》卷二、《四六法海》卷一、《宋四六选》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敕:元凶在位,民不奠居;
司寇失刑,士有异论。
稍正滔天之罪,永为垂世之规。
具官吕惠卿,以斗筲之才,挟穿窬之智。
谄事宰辅,同升庙堂。
乐祸而贪功,好兵而喜杀。
以聚敛为仁义,以法律为诗书。
首建青苗,次行助役,均输之政,自同商贾;
手实之祸,下及鸡豚。
茍可蠹国以害民,率皆攘臂而称首。
先皇帝求贤若不及,从善如转圜。
始以帝尧之心,姑试伯鲧;
终然孔子之圣,不信宰予
发其宿奸,谪之辅郡;
尚疑改过,稍畀重权。
复陈罔上之言,继有砀山之贬。
反覆教戒,恶心不悛;
躁轻矫诬,德音犹在。
始与知己,共为欺君。
喜则摩足以相欢,怒则反目以相噬。
连起大狱,发其私书。
党与交攻,几半天下。
奸赃狼藉,横被江东
至其复用之年,始倡西戎之隙。
妄出新意,变乱旧章。
力引狂生之谋,驯至永乐之祸。
兴言及此,流涕何追。
践祚之初,首发安边之诏。
号令,成汝诈谋。
不图涣汗之文,止为款贼之具。
迷国不道,从古罕闻。
尚宽两观之诛,薄示三危之窜。
国有常典,朕不敢私。
可。
缴进吴荀词头状1086年3月16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六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元祐元年三月十六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状奏:今月十六日,准吏房送到词头一道,朝散郎吴荀广东运判者。
右,臣闻孟子曰:「观远臣以其所主」。
近日朝廷进监司,全用举主。
吴荀者,名迹无闻,而举主三人,乃吕惠卿、杨汲、黄履。
履之为人,朝论不以正人待之;
惠卿、汲,穷奸积恶,不待臣言而知。
今乃擢其所举,使临按一道,臣实未晓其说。
所有告词,臣未敢撰。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缴进沈起词头状1086年3月22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六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元祐元年三月二十二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状奏:今月二十二日,准刑房送到词头一道,三省同奉圣旨,沈起与叙朝散郎监岳庙者。
右,臣伏见熙宁以来,王安石用事,始求边功,搆隙四夷。
王韶熙河进,章惇五溪用,熊本以泸夷奋,沈起、刘彝闻而效之,结怨交蛮,兵连祸结,死者数十万人,苏缄一家,坐受屠灭,至今二广创痍未复,先帝始欲戮此二人,以谢天下。
王安石等,曲加庇护,得全首领,已为至幸。
元丰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圣旨,沈起所犯深重,永不叙用,天下传诵,以为至当。
此乃先帝不刊之语,非今日陛下以即位之恩所得赦也。
沈起与彝,各负天下生灵数十万性命,虽废锢终身,犹未塞责。
近者只因稍用刘彝不自量,辄敢披诉,妄以罪衅并归于,攀援把持,期于必得。
臣谓安南之役,实造端,而继之。
法有首从。
吏干学术,犹有可取。
人材猥下,素行憸崄。
庆州兵叛,永兴,流言始闻,被甲乘城,惊动三辅,几致大变。
所至治状,人以为笑。
杭州日,措置尤为乖方,致灾伤之民,死倍他郡。
张靓等违法燕饮交私,靡所不至。
朝廷用,既不允公议,而况于,万无可赦之理。
今以一朝散郎监岳庙,诚不足计较,窃哀先帝至明至当不刊之语,轻就改易,诚不忍下笔草词,遂使四方群小,阴相庆幸,吕惠卿、沈括之流,亦有可起之渐,为害不细。
伏望圣明深念先帝永不叙用之诏,未可改易,而数十万人性命之冤,亦未可忽忘,明诏有司,今后有敢为等辈乞叙用者,坐之。
所有告词,臣未敢撰。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按:《七集·奏议集》「六日」作「四日」。
乞不给散青苗钱斛状1086年8月4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苏文忠公全集》卷二七、《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二○五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四、《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八、《容斋续笔》卷一二、《文献通考》卷二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九、《宋史纪事本末》卷一○、《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一四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元祐元年八月四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状奏:准中书录黄,先朝初散青苗,本为利民,故当时指挥,并取人户情愿,不得抑配。
自后因提举官速要见功,务求多散,讽胁州县,废格诏书,名为情愿,其实抑配。
或举县勾集;
排门抄劄;
亦有无赖子弟,谩昧尊长,钱不入家;
亦有他人冒名诈请,莫知为谁,及至追催,皆归本户。
朝廷深知其弊,故悉罢提举官,不复立额,考校访闻,人情安便。
昨于四月二十六日,有敕令给常平钱斛,限二月或正月,只为人户欲借请者及时得用。
又令半留仓库,半出给者,只为所给不得辄过此数。
至于取人户情愿,亦不得抑配,一遵先朝本意。
虑恐州县不晓朝廷本意,将为朝廷复欲多散青苗钱谷,广收利息,勾集抑配,督责严急,一如向日置提举官时。
八月二日,三省同奉圣旨,令诸路提点刑狱司告示州县,并须候人户自执状结保赴县乞请常平钱谷之时,方得勘会,依条支给,不得依前勾集抄劄,强行抑配。
仍仰提点刑狱常切觉察,如有官吏似此违法骚扰者,即时取勘施行。
提点刑狱不切觉察,委转运安抚司觉察闻奏,仍先次施行者。
右,臣伏见熙宁以来,行青苗、免役二法,至今二十馀年,法日益弊,民日益贫,刑日益烦,盗日益炽,田日益贱,谷帛日益轻,细数其害,有不可胜言者。
今廊庙大臣,皆异时痛心疾首,流涕太息,欲已其法而不可得者。
况二圣恭己,惟善是从,免役之法,已尽革去,而青苗一事,乃独因旧稍加损益,欲行紾臂徐徐月攘一鸡之道
如人服药,病日益增,体日益羸,饮食日益减,而终不言此药不可服,但损其分剂,变其汤,使而服之,可乎?
熙宁之法,本不许抑配,而其害至此,今虽复禁其抑配,其害故在也。
农民之家,量入为出,缩衣节口,虽贫亦足,若令分外得钱,则费用自广,何所不至。
况子弟欺谩父兄,人户冒名诈请,如诏书所云,似此之类,本非抑勒所致。
昔者州县并行仓法,而给纳之际,十费二三,今既罢仓法,不免乞取,则十费五六,必然之势也。
又官吏无状,于给散之际,必令酒务设鼓乐倡优,或关扑卖酒牌子,农民至有徒手而归者,但每散青苗,即酒课暴增,此臣所亲见而为流涕者也。
二十年间,因欠青苗至卖田宅雇妻女投水自缢者,不可胜数,朝廷忍复行之欤!
臣谓四月二十六日指挥,以散及一半为额,与熙宁之法,初无小异,而今月二日指挥,犹许人户情愿请领,未免于设法网民,使快一时非理之用,而不虑后日催纳之患,二者皆非良法,相去无几也。
今者已行常平粜籴之法,惠民之外,官亦稍利,如此足矣,何用二分之息,以贾无穷之怨。
或云:议者以为帑廪不足,欲假此法以赡边用。
臣不知此言虚实,若果有之,乃是小人之邪说,不可不察。
汉宣帝世,西羌反,议者欲使民入谷边郡以免罪。
萧望之以为古者藏于民,不足则取,有馀则与;
西边之役,虽户赋口敛以赡其乏,古之通议,民不以为非;
岂可遂开利路,以伤既成之化。
仁宗之世,西师不解盖十馀年,不行青苗,有何妨阙。
况二圣恭俭,清心省事,不求边功,数年之后,帑廪自溢,有何危急。
而以万乘君父之尊,负放债取利之谤,锥刀之末,所得几何,臣虽至愚,深为朝廷惜之。
欲乞特降指挥,青苗钱斛,今后更不给散,所有已请过钱斛,候丰熟日,分作五年十料随二税送纳。
或乞圣慈念其累岁出息已多,自第四等以下人户,并与放免。
庶使农民自此息肩,亦免后世有所讥议。
兼近日谪降吕惠卿告词云:「首建青苗,力行助役」。
若不尽去其法,必致奸臣有词,流传四方,所损不细。
所有上件录黄,臣未敢书名行下。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参定叶祖洽廷试策状(二)1087年10月22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一、《苏文忠公全集》卷二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元祐二年十月二十二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兼侍读苏轼状奏:右,臣近奉圣旨,参定叶祖洽所试策。
臣已与刘攽等定夺奏闻去讫
臣今看详元降臣寮上言有云:「凡在朝廷大臣,率多当时考试之官。
信有此语,安敢擢在第一」。
臣等今来定夺得叶祖洽显是学术浅暗,议论乖谬。
祖洽及第时,臣系编排官,据初考官吕惠卿等定祖洽为第三等中,合在甲科,覆考官宋敏求等定祖洽为第五等中,合是黜落。
臣曾具事由闻奏,乞行黜落。
兼据祖洽元试策卷子云「祖宗以来至于今,纪纲法度因循茍简而不举者,诚为不少」。
今来祖洽上章自辩,却减落上件言语,只云「祖宗已来至于今,纪纲制度,比之前古,亦有因循未举之处」。
显见祖洽心知「茍简」之语为不可,故行减落。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乞录用郑侠王斿1087年3月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苏文忠公全集》卷二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元祐二年三月□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苏轼状奏:右,臣闻国之兴衰,系于习俗,若风节不竞,则朝廷自卑,故古之贤君,必厉士气,当务求难合自重之士,以养成礼义廉耻之风。
臣等伏见英州别驾郑侠,向以小官触犯权要,冒死不顾以献直言。
秘阁校理王安国,以布衣为先皇帝所知,擢至馆阁,召对便殿,而兄安石为相,若少加附会,可立至富贵,而安国挺然不屈,不独纳忠于先帝,亦尝以苦言至计规戒其兄,竟坐与侠游从,同时被罪。
吕惠卿首兴大狱,邓绾、舒亶之徒,搆成其罪,必欲置此人于死,赖先帝仁圣,止加窜逐,曾未数年,逐惠卿而起安国
今来朝廷赦之罪,复其旧官,经今踰年,而终不赴吏部参选。
考其始终出处之大节,合于古之君子杀身成仁、难进易退之义,朝廷若不少加优异,则臣等恐浩然江湖,往而不返,若溘先朝露,则有识必为朝廷兴失士之叹。
至于安国,不幸短命,尤为忠臣义士之所哀惜。
臣等尝识其少子,敏而笃学,直而好义,颇有安国之风,养成其才,必有可用。
欲望圣慈召赴阙,并考察行实,与并赐录用,不独旌直臣于九泉之下,亦所以作士气于当代也。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