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正文
仁寿县太君吴氏墓志铭嘉祐八年十月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九、《元丰类稿》卷四五、《曾文定公集》卷一五、《曾子固集》卷二九、《文章正宗》续集卷一○、《王荆公年谱考略》卷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仁寿县太君抚州金溪吴氏,尚书都官员外郎、赠尚书刑部侍郎抚州临川王公讳益之夫人,卫尉寺丞讳用之之妇,年六十有六,嘉祐八年八月辛巳卒于京师十月乙酉葬于江宁府之蒋山。
夫人好学强记,老而不倦,其取舍是非,有人所不能及者。
然好问自下,于事未尝有所专也。
其平生养舅姑甚孝。
侍郎七子,而少子五人,吴氏出也。
然夫人之爱其长子,甚于少子,曰:「吾爱之甚于吾子,然后家人爱之能不异于吾子也」。
故其子孙已壮大,有不知为异母者。
居久之,二长子前死,夫人已老矣,每遇其嫠妇异甚,而身为字其孤儿,忘其力之惫也。
其处内外亲疏之际,一主于恩,有谗讪踞骂己者,数困苦,常置之,不以动声色,亦未尝有所含怒于后也。
有以穷归己者,急或分衣食,不为秋毫计惜,以其故至不能自给,然亦未尝不自若也。
其嫁三从之孤女如己女,而待长子之母族如己族,盖笃行如此,而天性之所有也。
其自奉养,未尝择衣食。
其视世俗之好,无足累心者。
方其隐约穷匮之时,朝廷尝选用其子,坚让至于数十,或谓可强起之,夫人曰:「此非吾所以教子也」。
卒不强之。
及处显矣,其子尝有归志,而以不足于养为忧。
夫人曰:「吾岂不安于命哉?
安于命者,非有待于外也」。
其子为知制诰,故事,其母得封郡太君,夫人不许言,故卒不及封。
此夫人之德见于行事之迹,而余以通家,故熟于耳目者也。
夫人之考讳畋,畋之配黄氏,两人者皆有善行,乡里称之。
而黄氏兼喜阴阳数术学,故夫人亦通于其说。
七子者,曰安仁安道、安石、安国、安世、安礼、安上
安仁宣州司户参军,安石尚书工部郎中知制诰,安世太平州当涂县主簿,安礼大名府莘县主簿,馀未仕也。
女三人,长适尚书虞部员外郎沙县张奎,次适前衢州西安县令、天长朱明之,次适扬州沈季长
孙男九人,曰雱、敷、旁、瓬、𣃚、防、斿、旂、放。
孙女九人,长适解州安邑县主簿公翊,次许嫁太庙斋郎吴安持,馀尚幼。
铭曰:
嗟若人兮,洵好善兮。
始终一德,仁七子兮。
遗弃细故,笃九族兮。
脱珥推食,光惠施兮。
以义易利,能无累兮。
纵心委命,志弥邵兮。
谓宜百岁,奄忽逝兮。
风有《采蘋》,经所首兮。
原念美实,辑此辞兮。
庶几德音,与古对兮。
乞罢修河责吴安持等奏元祐四年九月 北宋 · 傅尧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二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二
臣伏睹都水使者吴安持李伟等决大名第三铺口,欲因涨水,回大河于孙村口,使还故道。
暴集薪刍,屡差夫力,傍河之民,殆不堪命,讫无成绩,虚费不可赀计。
若知不可而强为,是贪赏欺天,若果可为而不效,是不虔败事。
欺天败事,未尝议刑,奸险之人既无所惩艾,故今又欲兴作大役,数十倍于前日。
假托神怪,侮惑朝廷,先为谬悠之谈,而不肯任责。
是国家将倾半天下之力,吴安持等,以侥倖于万分之一。
茍不成功,生灵何罪,决为此者,岂朝廷之福?
乞重责安持等以戒将来。
夫事以议从,策由众定。
今众人之论不然者多,新除水官亦复异议。
欲望圣慈且罢修河司安众心,少休民力,详观大河之变,果有大害,徐复议之,询谋佥同,庶无后悔。
奏弹吴安持李伟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一、《范忠宣公奏议》卷下、《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六
臣伏睹都水使者吴安持李伟等决大名第三铺口,欲因涨水回大河入孙村口,使还故道。
暴集薪刍,屡差夫力,倚河之民,殆不堪命,讫无成绩,虚费不可赀计。
若知不可而强为,是贪赏欺天;
若果可为而不效,是不虔败事。
欺天败事,未尝议刑,奸憸之人,既无所惩艾,故今又欲兴作大役,数十倍于前日。
假托是朝廷赏罚之失,实系消长安危,事理甚明,不蒙听纳。
臣若偷安茍且,徇俗好名,则必谓此事已曾力言,自是朝廷不听,足以聊塞责任,遂可窃位保身,何必违忤君亲,以取摈逐之辱?
盖以人臣之罪,莫大于容养小人,下使侵刻生民,上使亏损圣政。
况臣谬居谏列,职当指佞嫉邪,又以连任陕西,亲见安持奸迹。
今若言而茍止,则是轻职爱身,不惟非臣素心,陛下亦何所赖。
是以区区不已,上黩睿聪。
伏望更将臣前后所陈,反复详究。
如臣言非诬罔,则陛下何惜施行,不惟使奸吏悛心,亦可正朝廷纲纪。
如或谓人材难得,须当委任小人,而臣欲遂己言,务随流俗,不思体国,意在嫉能,则臣之不忠,罪亦难恕,岂可尚叨任使,犹处谏垣
虽蒙圣恩含容,于臣何施颜面?
唯望早行黜责,以惩戒百官。
再论回河疏元祐八年正月 北宋 · 范百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五之一七(第八册第七五六八页)、《宋代蜀文辑存》卷二二
元祐四年正月二十八日降敕罢回河,后来臣僚回河之意终不肯已,然而大河亦终不可回,二圣洞照河事,亦终不可惑。
且如元祐四年秋北京南沙河直堤第七铺决,水却北还河,臣见朝廷别无施行,将为无足忧者。
近因外都水丞将到河图,方见画样,上件决口乃与大河一般。
寻行取会,据外丞司申:打量到决口见阔六里零二百八十五步,决口水势正注北京横签堤。
据如此,口地广阔,若将来秋夏泛涨,签堤禦捍不定,北京岂不寒心?
水官恬然曾不顾恤,但务掩蔽,止欲朝廷不知此意,岂得稳便?
吴安持等方日生巧计壅遏北流,前后多端,致大河渐有填淤之害,浸坏禹迹之旧,岂不深可惜哉!
若此流湮塞而东注,足以吞纳全河,别无疏虞,有何不可?
止缘东流故道积淤岁久,今其高仰出于屋之上,河槽又狭,而缺破处多,安持等都不以此为忧,唯欲侥倖万一,不顾危亡,殊可怪骇。
安持近已三次有状乞替,欲乞出自宸断,别选水官充代,非特保全安持等,实免久隳水政,别致害事。
〔贴黄〕臣自问得直堤决口的实后,累于都堂会议,及见行取会水官,将来涨水,其决口合如何措置,免致北京疏虞。
乞蠲放免行钱奏熙宁六年十二月 北宋 · 盛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吴安持请民输钱免行,都提举市易吕嘉问被诏,与府司官详定利害。
嘉问过为苛察,牢取微利。
虽稍排定,所费之外,掊歛过多。
乞应免行钱,更加均定,惟给行人常费之外,其馀中下户并与蠲放。
李仲欲废清汴奏绍圣四年五月 北宋 · 曾布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八
李仲欲废清当时若非臣在河阳,清汴几废。
以开御河,遂复用臣。
窃以为用人当如此,凡可以吏事驱策之人,何可责以名节?
陛下尝宣谕,以谓不可以一言废人,臣尝称诵德音,以为不可易之论。
等附丽之人,何足深责?
当时只以王岩叟经过,语以但建此议。
朝廷必行,遂决然。
只以数句语言,便欲废清
当时吴安持都水,臣既令通判往再相度,得不可废,遂以申都水
都水乃责问河阳云:「二者之言,孰为是非」?
臣遂申都水云:「通判之言允当」。
事方寝。
前日因贾种民来白清事,臣尝及之。
种民亦能笑云:「都水不敢决可否,乃责河阳」。
乞移改吴安持差遣元丰八年四月 北宋 · 蔡确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四
安持向在京寺,尝奏论臣弟硕事,坐上书不实,得罪先帝,用臣奏免勒停,与近郡监当。
虽累经宥赦,而差遣未尝移改。
安持吏干实长,乞委之繁难,俾得自效。
乞追寝李琮朱彦博相州虔州元祐四年十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四
臣窃以《春秋》之义,必诛首恶;
而朝廷之罚,要在惩奸。
恭惟熙宁之政,务欲兴废补弊,出于仁民爱物。
而小人侥倖,一时贪功冒赏,竞为苛刻,肆行己见。
故罔上坏法为市易者,吕嘉问吴安持为之倡;
锻鍊傅会为大理者,崔台符杨汲为之首。
以至吴居厚吕孝廉肆剽剥于京东
贾青王子京极椎埋于福建
蹇周辅朱彦博配百万之盐于江西,则父子不保;
李琮增无名之税于江东、淮、浙,则老稚流离。
吕公雅霍翔促保马之期限,沈希颜范峋裒岁课之羡溢。
四方之人,侵削肌骨,破散室家,愁怨之声盈满内外,伤天地至和之气,累仁圣好生之德,言之可为痛心。
此数人者,天资残忍,视民如草芥,实为首恶。
陛下临御以来,相继黜削,轻重不同,然不足以谢天下。
其间虽有革面以自文饰其过,稍冀哀怜,譬如蛇虺方在蛰伏,假息窃视,幸其有间,复肆毒螫矣。
今数路被害之民,疮痍未瘳,而李琮朱彦博一除相州,一除虔州,皆大藩名郡。
如此,何以惩奸窒恶,成圣朝仁厚之化乎!
何正臣官为侍从,以傅会治狱,一饶州不可得;
李琮朱彦博,纵未欲放弃閒地,即乞且除一小郡,以慰四方被害之民。
伏望圣慈详察,特行追寝,则天下幸甚!
李伟吴安持元祐五年三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九
李伟吴安持自去岁兴回河之议,二人相与诬罔朝廷。
安持诡谲多奸,既已诳惑大臣,不肯同任其责,万一侥倖,其成则欲享其利,败事则将归之建议者。
遂令李伟去年八月独奏,陈大河要切利害,其略云:「今来大河已是分流,即更不消开淘。
因昨来一决之后,东流自是顺快,渲刷渐成港道,见今已为二股,约夺大河三分以来。
今若得夫二万,于九月便兴工,至十月寒冻时已毕,因而引导河势,岂止为二股通行而已,亦将遂为回夺大河之计。
今来既因擗拶东流,修全锯牙,当迤逦增进一埽,取一埽之利,比至来年春夏之交,遂可全复故道」。
又云:「窃观今日两岸增进马头锯牙,其沙河堤水口自已通快,显有全回之势。
惟有都水使者吴安持晓夕讲究,见得上件利害灼然。
安持遣臣暂付尚书省禀议,伏望早赐宸断,即赐复置修河司,其官属诸般事件,并依昨来已降条例施行。
所贵司存既正,凡百悉有条理,可以乘时建立大事」。
李伟吴安持协比为此奸言,朝廷遂以为信,并依所奏施行。
今日考其所奏之言;
无一验者,而枉费财用民力,已不可胜数,远近为之骚然。
上赖祖宗社稷之灵,圣听睿断之果,照察奸言,一切放罢,不然,患害有不可言者。
臣访闻都水使者吴安持未罢河役之日,既见其议渐伸,圣听已察,物论喧然,而安持知其奸言败露,端坐都城,不往役所提举,乃于朝班中扬言云:「有司止是奉行朝旨而已」。
乃知向日独令李伟建议奏请,阴持奸谋,不肯同任其责明矣。
盖小人怀邪,不顾朝廷利害,不恤国家费用,不爱生灵性命,止在窃取名器,凭藉事权,以为私谋。
如前日罔上坏法为市易,冒窃恩赏,虽其父命,且不听从,遗患公私,至今未已。
欲其忘身徇国,何可得也!
有臣如此,将安用之?
臣愚以为大河之议,未有万全之画,朝廷岂免北顾之忧?
则宜选择谙知河事、久曾经历、公忠诚实有守之人,以为水官,使之经营讲究,庶几有补于今日。
吴安持李伟利口轻儇,欺罔奏陈,传播中外,奸言显露,罪恶难掩。
伏乞早赐指挥罢黜,以协天下公议。
仍乞罢修河司,候有定议,别听朝旨,中外幸甚!
〔贴黄〕安持提举市易,以不堪物货于畿县委官置场赊卖,务欲抑配与人,遂奏请乞举改官六人
于是选人争为诱胁,违法抑配,公私被害。
提举修河司又依前奏请改官六人,造作事势,以为诱胁,公论莫不怪骇。
况上件指挥止是白劄子,不曾降敕吏部,亦不关御史台
〔又贴黄〕吏部见待次改官者,已及二百人,来者未已。
旧制合举改官之数,犹当裁减。
都水使者乃复举人改官,显属无名。
而又吴安持昨奏请,本以北京二股河口即日水势东流顺快,乞举选人改官,张大事权,以为诱胁。
今来「东流」之言既已欺罔,则改官指挥自合追改。
〔又贴黄〕前日上下蔽塞,朝士大夫莫不以言回河为讳。
今日圣朝既察奸言,公论方出。
议者以谓万一闭塞北流,未论河北生灵之患,而天台鱼池埽必定汎决,直注京都。
虽诛夷建议之人,将何及矣!
访闻去秋涨水未落,增进马头锯牙之时,天台以增埽,人皆危之。
〔又贴黄〕吴安持扬言于朝中,止有光禄卿范纯礼与闻。
安持本与李伟协比欺罔,及至败露,乃归之朝廷,闻者莫不切齿。
论回河利害奏元祐五年五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二
臣窃以昔人谓「谋从众,则合天心」。
自古及今,未有人谋不同,而天应之者也。
今回河之役,论者纷然,是非不一,乃以「顺复」为符应,臣实疑之。
且大河本因涨水冲溢,遂决梁村口,纳水以入孙村故道。
大河之势未分,而东流之口已淤矣。
河势因上流进约,遂著沙堤;
直堤既决,壅蓄涨流;
若签堤不可捍,则北都遂危;
又开顺水堤两口,以舒其急。
虽涨流初泄其势,由孙村而东,然霜降水落之后,孙村之口果自东流乎?
此未见「顺复」之理明矣。
茍以「顺复」为符应,以示必行回河之议,则人将无敢言者。
而愚臣区区,切以为未见万全之画也。
何则?
竭四海之力,委万人之命,损不可赀之费,以幸万有一成之功,固已危矣,又况论者之不一也?
方今天下无事,内外晏然,而遽兴大役,以扰民耗国,既不佥谐人谋,而乃假托天意。
其始顺流则推之于天,其终败事将归之于神,而人不任其责矣。
此愚臣所以为疑,而中外之所甚忧也。
伏望圣慈更加审察,博采群臣,佥谐众议,或下尚书省集议,或再选公忠不倚之臣,与安抚、转运、提刑司案视,同共保明利害,待万全而举之,则天下幸甚!
〔贴黄〕李伟吴安持等,议者谓未尝令结伏罪状,委得不至败事,故敢轻肆狂图。
愚臣以谓事之可否,由朝廷主行,茍不谨于谋始,虽杀轻獧小臣,何补于国哉!
治河宜博采众议奏元祐五年五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二
臣窃以河朔州县,为国肘腋,朝廷所宜加惠。
而大河为患者,累年于兹矣,不可不为之救治也。
然自兴回河之役,议者纷然,是非不一。
盖言其可回而有利者少,指其不可回而为害者多,此愚臣所以为疑,而尝力言之矣。
恭惟圣听,亦不能无疑也。
古者有大疑,则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
自古及今,未有众谋不同,而能成大事者也。
今回河之役可谓大事矣,然朝廷所信者,李伟吴安持二人尔。
使安持皆忠信厚重之君子,犹恐其有偏蔽之患,况二人利口轻獧、见利忘义!
吴居厚兴铁冶于京东,残民伤国者,伟之谋也;
市易之罔上坏法,害及公私者,安持之力也。
河北转运使谢卿材诚实有守,河东都转运使范子奇精敏喜功,卿材子奇既当付委之重,亲见利害之实,岂敢固违朝廷旨意,而与二人者异论乎?
彼必审所择矣。
臣闻自卿材子奇,因异议而罢,一路官吏,吞声屏息,无复敢言。
不独河北官吏如此,今朝廷士大夫莫不以言回河为讳。
岂有谋大利、兴大役,而固执一偏,涂众人之耳目,蔽塞其议论,以幸万一之成,甚可怪也。
古人言: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
又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水壅而溃伤人必多。
民庶之言且不可壅,况士大夫之议论乎?
伏望圣慈特降指挥,应曾经历河事臣僚,并令实封,详具大河经久利害,诣实闻奏。
又诏河北州县臣庶,应有谙知大河利害,并许实封,于所在官司投进。
然后朝廷博采众议,审择可否,选委忠实审练、通达世务一二近臣,与本路安抚、转运、提刑司同共相度保明,待万全而举之,则庶几有成也。
伏望少留圣听,则天下幸甚!
李伟元祐五年十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
臣窃以爵赏所以录有功,刑罚所以诛有罪。
无功而受赏,则臣下不知劝;
有罪而不罚,则奸恶无以惩:此国家之大患也。
谨案宣德郎李伟,狂妄怀邪,欺罔误国,既独奏二股回河之议,有乘时建立大事之言。
内挟文彦博之势权,外假吴安持之游说,大臣为之摇动,朝廷如是听从。
力役既兴,公私被害,既不能通行二股,况可以全复大河!
李伟奸言既行,内外士大夫莫不以言回河为讳,有识之士为之叹息。
自非二圣独断,照见欺罔,权罢修河,则其患害何可胜言也!
近日都大修河司既罢,则李伟欺罔之罪益明。
今来朝廷不独不行李伟之罚,而又授李伟外监丞之命。
如此则是无功受赏,有罪不罚,臣窃恐非二圣明赏罚、励臣工之意也。
伏乞圣慈详察李伟欺罔之罪,早赐罢黜,以厌服中外之心。
〔贴黄〕李伟为知已有四月五日指挥李伟差遣,候过涨水取旨,惟恐一旦放罢,是以日夜经营,造作故道减水之功,诳惑朝廷也。
复乞罢放李伟元祐五年十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
臣近论李伟轻儇小人,前后欺罔,乞行放罢专付北外监丞司管勾故道。
窃闻李伟遂就除权北外监丞提举东流,孙迥提举北流,如此,则河事兴役不息,河北生灵困敝,无有休息矣,臣深为朝廷惜之。
今东流故道,止是欲分减夏秋涨水。
果若故道可以通行,则一北外监丞孙迥管勾足矣,不知何以需待李伟乃能照管也!
臣窃闻奸臣诳惑朝廷,以今岁涨水、北流无患者,以东流分减之功也。
殊不知自来专以回河为议,其北流堤防全不修筑。
昨自去秋后来,朝廷稍知大河决不可回,遂专令郑佑照管北流,故堤防稍稍完葺,所以今秋涨水,不为北流之患。
朝廷若将东流枉费物料、工力,一并修治北流,向著地分处堤防高阔坚实,则无深冀之患矣。
今年涨水,东则北京危急,几不可保;
南则鱼池垫塌,人皆寒心者,良由闭断三河,置截河堤马头与止水锯牙,壅过涨水。
北流不决,又擗刺大河一向直注东岸,此北京、鱼池所以几决也。
吴安持李伟止以分减涨水有功,以诳惑朝廷,而不论北京、鱼池之危,几至不保,而所费物料、工夫,倍于修固北流堤防之费也。
伏望二圣照察愚臣之言,放罢李伟专责北外监丞官司,庶几河事渐有休息之期,以绝河北生灵困弊无穷之患。
〔贴黄〕近都水使者与本路监司相度回奏云:「臣等今奉朝命,只是相度逐官所陈恐大河生淤、有妨分流,合如上项事理所是。
将来河势次第,更有合措置事,自当从有司施行」。
臣虽至愚,窃详所奏,若本路监司见得李伟措置有十全无患之计,则不当于奏状内声说「河势次第,更有合措置事,自当从有司施行」也。
且知利害,莫如本路监司,犹不保明李伟措置,而朝廷乃笃信李伟如此,深可惜也。
伏望二圣照察鱼池危急之际,南向京城,行道之人为之寒心。
北京横堤之外,渺如江海。
若当时风不止,雨不息,则必至疏虞。
北都有力之家,多已迁移,而独以仓库、兵防,委之试险。
今论者犹以李伟分减北流涨水之功上惑,岂不过哉?
伏愿二圣照察李伟轻儇小人,贪冒无耻。
往年吴居厚诛剥东京百姓,与有力焉。
今在廷岂无谙知河事、老成练习之人如李伟
而必须用一狂妄后生者,盖李伟凭恃权势,众皆为地。
今若不罢李伟,则河事兴作不息,河北生灵困弊无有休已。
伏望二圣以河北生灵为念,出自圣意,放罢李伟吴安持
再乞罢放李伟元祐五年十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
李伟去年八月奏陈大河要切利害云:「今来大河已是分流,即更不消开淘。
因昨来一决之后,东流自是顺快,渲刷渐成港道,今已为两股,约夺大河三分已来。
今只得夫二万,于九月便兴工,至十月寒冻时已为毕,因而引导河势,岂止为二股通行而已,将遂为回夺大河之计。
今来既因擗刷东流,修葺锯牙,当迤次增进一埽,取一埽之利。
比至来年春夏之交,遂可复全故道。
乞复置修河司,司存既正,凡百悉有条理,可以乘时建立大事」。
朝廷遂以为信,并依所奏施行。
后来耗费国家财用民力,不可胜计,远近骚然,河北生灵,为之困弊。
其二股通行,已即淤淀;
故道全复,显为欺罔。
上赖二圣察见狂妄,遂罢修河司
然建议之人,一切不问,李伟犹以照管故道为名,依旧存留在任。
李伟系合入知县之人,既饰奸言以欺罔朝廷,冒窃任使,请给之类并依外监丞
既侥倖如此,惟恐一旦罢任,日夜营求兴作河事,不顾朝廷利害,不恤国家费用,不爱生灵性命,专为身谋。
臣伏闻近日李伟又奏请大河若不于口地稍加措置,虑致断绝,即东流遂成淤淀。
朝廷遂令都水使者吴安持前去,与本路监司相度。
吴安持等相度回奏,仍云「纵未保入冬常流次第,亦未至大段淤淀」。
岂有任事之臣相度利害,奏上之言全无一定?
且既「未保入冬常流」,则淤淀必矣,岂当云「未至大段」?
此乃吴安持李伟二奸臣,为来春复兴二渠之役张本也,臣愚深为朝廷痛惜之。
且故道河埽,自有北外监丞管勾李伟若不多端擘画,兴工动众,则何能久于其任?
日夜营求作河事,以诳惑朝廷。
臣愚以谓若不放罢李伟,则河北生灵困弊,无有休息之期。
仰惟二圣圣明,无远不察,无幽不烛。
北京去天咫尺,二圣必能察回河二股不可为。
李伟去年八月所奏大河利害,通行二股,全复故道,曾经圣览,从后无一可信,照验甚明,二圣必能烛李伟之欺罔。
伏望圣慈以河北生灵为念,出自圣断,放罢李伟
其照管故道,自付外监丞司管勾,以绝河北生灵困弊无穷之患。
〔贴黄〕李伟去年八月奏陈通行二股,夺大河三分,春夏之交全复故道,皆是欺罔,然依旧存留在任。
则万一来春果又兴二渠之役,困弊公私,彼将何顾惜也。
愿二圣深察臣言,早赐放罢。
又,李伟轻儇小人,贪冒无耻,往年吴居厚诛剥东京百姓,与有力焉。
今在廷岂无谙知河事、老成练习之人如李伟,而必须用一狂妄后生者,盖李伟凭恃权势,众皆为地。
今若不罢李伟,则河事必兴,工作不息,河北生灵困弊无有休已矣。
伏望二圣以河北生灵为念,出自圣意,放罢李伟
又,昨来回河之役,阚村、阳邵、樊河门至今闭断,并置立暑字坊截河堤,并止水锯牙马头依旧存留。
近又于内黄第一埽第三铺荒字号坊内修槐花村小堰一道。
大河水势,一向直注北京东岸
日近涨水流溢,北京签堤危急,几至冲决。
上赖二圣德感天地,风止雨息,不然,北京岂复可保!
此非大河为北京患,乃李伟造成北京之患也。
北京获存者,出于天幸尔。
仍乞罢黜李伟元祐五年十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
臣累具奏论李伟回河欺罔,乞行罢黜,终未蒙朝廷施行,惓惓愚忠,不能自已。
臣向缘奏对,亲闻德音,谓河不可回。
则回河利害,二圣固已详知,不待臣言而后知也。
去年李伟奏闻圣断,谓大河已夺三分,显有全回之势,可以乘时建立大事。
霜降水落,则故道生尘。
然大臣犹主张李伟而未罢。
今春复兴减水之役,名为减水,实作回河,其止水锯牙马头、截河堤,皆回河之具也。
夏秋水涨之时,吴安持倡言于朝,谓大河已过,乘势可回,大臣并以为信。
今日水既伏槽,孙村口地又复生淤矣。
李伟吴安持二年欺罔无效,二圣固已尽见,不待臣言而后见也。
臣伏念陛下明知河不可回,而主议者不以为然;
陛下明见李伟等欺罔,而主议者不以为罪。
如此,则是大臣有所主,虽人主且不可易矣。
此愚臣所以不避冒渎,至于再三也。
伏望圣慈奋独断之威,正欺罔之罪,罢黜李伟,以厌服中外之心。
吴安持元祐六年正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伏见都水使者吴安持自肆己意,创立条法,直申都省
从来中书退送工部,见行下诸路,勘会有无违碍,未准朝廷颁行。
安持既以己意创立,未听指挥,乃擅将创立条内一项「文移场埽,于县镇用牒往还」,不候指挥,于去年三月内行外监丞司指挥诸场埽于所属县只用公牒往还。
致是河埽使臣缘此恣横,无所忌惮。
阳武埽于去年八月二十八日套垫,直至九月八日夜子时,方申危急。
本埽使过梢草二十六万,并不关申本县。
壕寨杨赟等偷盗官桩橛一百数十条,本场占护贼人,不肯发遣。
臣窃以河埽使臣壕寨自来欺蔽作过,偷谩官司物料,习以成风,若更不令州县统辖点检,则今后蠹害愈深,何由觉察。
臣谨案吴安持行市易之日,与吕嘉问王安石势力,创造条法,内则三司不敢正视,外则州县监司不得点检,内外欺蔽积久,遂至大坏,失陷官钱以百万计,害及公私,毒流天下,至今未已者,良由吕嘉问吴安持占蔽,内外官司不及点检所致也。
今日朝公明,不容小人为奸,而吴安持乃敢辄肆欺罔,创立条法,乱上下统辖之制,使奸人得自恣纵,而又不候朝旨,公然行下,干纪乱常,罪在不赦。
此而不诛,安用执法
伏望圣慈指挥,付有司推治吴安持不候朝旨、擅行条法之罪,重行典宪,以惩乱法之吏。
〔贴黄〕称:祖宗以来,内则台省按察百司,外则州县监司各相统辖,上下相维,万世不易之法。
吴安持既已申请场埽,县镇用牒,紊乱纪纲,而不候朝旨,专辄行下外监丞司施行。
则是吴安持自造法令,不由朝廷,专擅施行,紊乱国法,罪合诛戮。
安持李伟协比为奸,自元祐四年建议回河,经今三年,欺枉蔽惑,枉费财用民力,不可胜计,困弊一方,无毫发之效。
朝廷一切不问,依旧存留在任。
今又兴二渠之役,其名分减涨水,其实犹幸回河。
盖马头锯牙,见今有官收积物料,而梁村口地,即目尘生。
道路之人,皆知欺罔,独朝廷听信不疑。
方二圣在上,忠贤一心,大河咫尺灼然,吴安持乃敢欺罔如此。
愚臣前后奏论,而狂瞽之言不足以悟圣主,忠愤填臆,死有馀责。
伏望二圣留神省察,罢黜吴安持,则河事不作,生灵苏息,天下幸甚!
吴安持建议欺罔,不顾朝廷利害,不恤国家费用,不爱生灵性命,但欲凭藉事权,以为奸私。
今河上所差官,非权势亲旧,则是本家勾当之人。
今略举四人:内苗松年系户部侍郎苗时中之侄,见差收物料,却以驱磨为名,在京端闲请受。
刘守信、尹涣、张资三人,皆是吴安持勾当之人,内张资见欠市易官钱物二千馀贯
于法勒任差遣之人,安持违法抽差。
又欠熟药所官钱八百,有朝旨押付本府。
本监并不发遣,又与张资正行管勾
安持自出付身,不曾申取朝廷指挥
任情违法不公,乞一就根究施行。
〔贴黄〕安持既违法徇私,抽差本家勾当张资,后来又出给付身,令正管勾,避见点检。
违法关报吏部,称是不消申取朝廷指挥
安持肆意不法,乃敢如此。
吴安持司农少卿崔公度将作少监告词1087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一、《栾城集》卷二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敕具官某等:朕用人之广,实惟其材。
上自公卿之家,下迨山泽之隽,一有可任,不论其世。
以尔安持,贤相之子,所见者大。
历试烦剧,风力有馀。
以尔公度,奋自东南,文采自表。
用之诸寺,职业不废。
递加进擢,以慰勤劳。
或勉兴九农之功,或益修大匠之政。
朕将考察其实,以观成功。
可。
乞罢修河司劄子元祐五年二月十三日上)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九、《栾城集》卷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一
臣于去年尝再具劄子,论黄河涨水,于孙村出岸东流,本非东决。
吴安持李伟等附会大臣,欺罔朝听,欲因此塞断北流,东复故道。
差官调夫,于今年春首兴起大役,臣窃疾之。
是以不避烦渎,越职献言,以为河北生灵,连岁灾伤,不宜轻有举动。
乞陛下断之于心,力止其事。
是时大臣固执前议,天听高远,言不能回。
臣寻被命出使契丹,道过河北,见州县官吏,访以河事,皆以目相视,不敢正言
今年正月,还自虏中,所过吏民方举手相庆,皆言近有朝旨,罢回河大役。
命下之日,北京之人,驩呼鼓舞,以为二圣明见千里之外。
虽或巧为障蔽,而天日所照,卒无能为。
惟减水河役,迁延不止,耗蠹之事,十存四五。
民间窃议,意大臣业已为此,势难遽回。
既为圣鉴所临,要当迤逦尽罢。
今月六日,果蒙圣旨,以旱灾为名,权罢修黄河,候今秋取旨。
大臣覆奏,尽罢黄河东北流及诸河功役。
民方忧旱,皇皇之际,闻命踊跃,实圣恩。
然臣窃详圣旨,不谓减水河必不可开,而托名旱灾,曲全大臣,不欲明指其过。
而大臣复请遍罢诸河,以盖独罢减水之迹。
上下相蒙,体实未便。
何者?
北流堤坊积岁不治。
近来南宫宗城等处决溢,皆由堤坊怯薄,夏秋水涨,势不能支。
水官吏窃幸其事,因以为回河减水之说。
既不依常理兴功贴筑,甚者又大计闭塞决口功料,以形比孙村回河之费。
意谓彼此费用相若,则孙村之役不为过当。
由此北流之患,漫不禁止。
臣昨过瀛、深、洺等州界,吏民皆言今年若不治堤,数州之民受害尤甚。
至于东流故道,地势积高,必不可复。
所闻减水河虽不开掘,每岁涨水必由此行,岁岁淤高,往事可验。
纵复开掘深广,河淤一上,势不复存。
于此施功,显是枉费国力。
而舍彼为此,欺罔可知。
然臣之所忧,非特在此。
何者?
河流之不可复东,若使上下诚有不知,误兴大役,虽伤财害民,为患不小,而事有过误,于君臣之间,逆顺之际,未为大不便也。
今者大臣之议,违众悖理,决不可为,而协力主张,胶固为一。
去岁所罢,今岁复行。
顺之者任用,违之者斥去,虽被圣旨,犹复迁就,以便其私。
陛下之言,上合天意,下合民心。
因水之性,功力易就,天语激切,中外闻者,或至泣下。
而大臣奉行,不得其半。
由此观之,则是大臣所欲,虽害物而必行;
陛下所为,虽利民而不听。
至于委曲回避,巧为之说,仅乃得行。
君权已夺,国势倒植。
臣所谓君臣之间,逆顺之际,大不便者,此事是也。
董仲舒有言:「尊其所闻,则高明矣。
行其所知,则光大矣」。
今陛下既得其所闻知,然未能尊而行之。
臣恐群臣顾望,有不为陛下用者矣。
故臣愿陛下有所不知,知之必行;
有所不行,行之必尽。
黄河既不可复回,则先罢修河司,只令河北转运司尽将一道兵功修贴北流堤岸。
吴安持李伟都水监差遣,正其欺罔之罪,使天下晓然知圣意所在。
如此施行,不独河事就绪,天下臣庶,自此不敢以虚诳欺朝廷,弊事庶几渐去矣。
臣待罪翰苑,身无言责,冒昧纳忠,讥诃贵近,罪合万死。
然念顷自初任知县,蒙二圣非次拔擢,首尾五年,叨在禁近。
恩德深重,群臣少比。
臣而不言,天下无敢言者矣。
斧钺之诛,所不敢避。
取进止。
〔贴黄〕访闻修河司承受内臣郑居简近为黄河故道不可复行,不敢虚占本职请受,乞先罢任,已蒙朝廷允许。
以此观之,显是修河司不消复存。
吴安持李伟尚自贪禄怙权,未即引去。
伏乞早赐罢免所有修河司见管职事,即乞依去年正月二十八日已降指挥,令河北转运司结绝。
访闻修河司妄举大役,略无所益,而费用钱粮物科,万数不少。
河北灾伤之后,极不易应副。
纵是封桩钱物,亦出自民力,深可痛惜。
臣欲乞委河北提转不干碍官,具前后所费用过数目结罪保明闻奏。
所贵朝廷上下具知蠹害之实,今后慎于兴作。
乞罢修河司劄子元祐五年九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二、《栾城集》卷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见大河北流,经今十年,已成河道
每年夏秋汎溢,孙村地形低下,涨水东出。
因此张问等辈,欺罔朝廷,建为回河之议。
自此北京灵怀鱼鳖之忧,日夜为迁徙之计。
监司守臣及敕遣使者,皆言其不便,朝廷亦知其难矣。
而去岁八月宣德郎李伟辄敢献言,欲闭塞北流,回复大河,力排众议,侥倖万一,私觊功赏
朝廷为之置修河司,调发民夫,刬刷役兵,差文武官吏收买梢芟,百废并举。
河北京东、西路公私为之骚动,万口一词,知其无成。
上赖陛下圣明,照知利害,然犹未能尽罢其役。
始令且开减水河,次因旱灾令权罢修河,放散夫役。
修河司依前不罢,李伟提举东流故道。
后因给事中范祖禹封还敕命,寻奉四月五日圣旨,李伟差遣候过涨水检举取旨。
臣访闻是时大臣面许陛下,俟求得一人可代者,即令罢去。
以欺君动众,害及数路,据法当即日诛窜以谢天下,今乃迁延至此。
况有前件圣旨,必非虚言,理当检举施行,以信大臣前说。
今涨水已退,而终不罢。
今月三日圣旨,止是依吴安持等所请,候霜降水落,从北丞司相度,将梁村口至孙村河身内妨碍处取豁壁掠,候冰冻消释,相地形顺便,随宜开导,深阔,酾为二渠。
臣详观安持等说,盖犹挟奸意,观望朝廷,欲徐为兴动大役之计,以固权利。
不然,但掠行开发口地,则北外丞司自可办事,自不须复存修河司及留李伟,使时进奸谋,以败大计也。
以臣观之,修河司若不罢,若不去,河水终不得顺流,河朔生灵终不得安居。
伏乞指挥大臣速罢修河司,及检举前敕,流窜李伟,以正国法。
取进止。
〔贴黄〕臣观大河北流,北京在其东,军民仓库所在,河朔之都会也。
昔人远为涨溢之备,于其西岸开三河门,使涨水西流于空闲之地。
馆陶合入河身,故北京苦无大患。
今自李伟闭塞三河门,筑截河马头、指水锯牙,激水东向,仍于东岸第三、第四、第七铺开拨河道,恣令涨水灌注北京之上。
今岁八月涨水东流,几与北京签横堤平,南望㳽汎五十馀里。
是时北京中若雨不止,风不定,本京必致疏虞。
等申请皆没此目前实害,而探言北流深、瀛汎浸之害,以为不可不存东流,以分减水势。
据今年深、瀛等州堤防新复,未甚高厚,然皆不至决溢
若将来岁岁增筑,使与从前河堤相若,加以海口深快,涨水不得停留,纵有小溢,必不至深害,虽无东流,未为患也。
故臣以为等皆妄言,茍欲自便耳。
若不斥去,则邪说无穷,正论无由得伸,最河坊之巨蠹也。
论雇河夫不便劄子元祐五年六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三、《栾城集》卷四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窃闻祖宗旧制,河上夫役止有差法,原无雇法。
始自曹村之役夫,功至重远,及京东西淮南等路,道路既远,不可使民间一一亲行,故许民纳钱以充雇直。
事出非常,即非久法。
今自元祐三年,朝廷始变差夫旧制为雇夫新条,因曹村非常之例为诸路永久之法。
既已失之矣,而都水使者吴安持等因缘朝旨,造成弊政,令五百里以上不满七百里,每夫日纳钱二百五十文省;
七百里至一千里以上,每夫日纳钱三百文省。
团头倍之,甲头火长之类增三分之一。
仍限一月,过限倍纳。
是岁京东一路差夫一万六千馀人,为钱二十五万六千馀贯
由此民间见钱几至一空,差人般运累岁不绝,推之他路,概可见矣。
近因京东转运使范锷得替回,论其不便,安持方略变法,罢团头火长倍出夫钱。
工部知罚钱之苦,又乞立限至六月以前。
虽苛虐比旧稍减,然访之公议,终不为稳便。
何者?
朝廷本欲宽省民力,故许出钱雇夫。
若其钱足以充雇,则朝廷将复何求?
今河上雇夫日破二百而已(昨来京城雇夫每人日支一百二十文省,则河上日支二百,已为过厚。),虽欲稍增数目,为移用陪备等费,亦不当过有裒敛,以伤民财也。
故众议皆谓七百里以下与七百里以上人户,若系差夫,则一人效一人之力耳。
今乃利其远近,有费用多寡之殊,遂令远者多出五十以为宽剩,此岂朝廷恤民之意哉?
兼一夫出二百五十,亦已自过多。
如臣愚见,若于每夫日支二百文外,量出三十以备杂费,则据上件京东所差夫数,止约合出一十一万省,比本监所定五分之二耳。
王安石为免役之法,只缘多取宽剩,致令民间空匮,怨讟并作。
二圣临御,为之改法,今创痍犹未复也。
安持安石之党,昔日主行市易,多出官本,散与无根之人,虚桩息钱,以冒不次之赏。
虽略行追夺,而寻复任使。
盖从来习为聚敛之政,至今不改。
是以雇夫之法,名为爱民,而阴实剥下。
臣欲乞圣慈,特降指挥,应民间出雇夫钱不论远近,一例只出二百三十文省。
所贵易为出备,不至艰苦。
兼臣闻自来诸路计口率钱,百姓如遭兵火。
若用之河防之上,一无枉费,于理尚可也。
今取之良民之家,而付之河埽使臣壕寨之手。
费一称十,出没不可复知。
民独何负,而为此哉?
且今河埽梢桩之类,纳时数目不足,及私行盗窃,比之他司官物,最不齐整。
及其觉知欠少,或托以火烛,或因河流向著,一经卷归,大破数目。
虽有官司,无由稽考
今以免夫钱付之,类亦如此矣。
兼访闻河上人夫,亦自难得,名为和雇,实多抑配
臣今仍乞令河北转运、提刑司,同共相度如何处置关防所支雇夫钱,以免欺盗之弊,及乞体量所雇人夫有无抑配,具结罪保明闻奏,然后朝廷裁酌,从长施行。
取进止。
〔贴黄〕今岁修河夫人数不少,且以远近各半约之,仍据见行法远者每人一日多出五十文省,则其钱数亦必甚多。
若蒙圣恩便令裁减,则民间受赐不少,乞指挥速赐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