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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震南宋 1213 — 1280
戊辰轮对劄子(一 咸淳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九、《黄氏日钞》卷六九、《四续古文奇赏》卷七
臣一介底僚,获当轮对,此正祖宗立法,使微臣皆得尽言,为圣子神孙博尽下情之地。
臣虽至愚,何敢不思报称!
顾臣朴陋,语言不知决择,惟陛下深念祖宗立法之意,视此其事,勿以臣言为不识忌讳,特加垂听焉。
臣闻人主当常存天下万世之虑,不当徒徇目前一时之安。
如以目前一时而论,则陛下之所值,何其可喜之多也!
如以天下万世而论,则陛下之所值,何其可忧之甚也?
臣愚不敢泛引,姑以至近之事为證。
先皇帝在御四十一年,以言天灾,则旱灾荐臻,江涛震撼,国都几无以奠枕。
以言人情,则殿旅澒洞,郡卒相挺,赤子所在而弄兵。
以言狄患,则残金之虚喝未已,降寇之反噬已至,鞑复以自古所无之暴,飘忽南下,极而至于投鞭断江。
凡其变故,几无宁岁,玉食不甘,兢兢度日。
至今思之,犹使人发立神竦。
而自陛下践阼,于今五年,天时常顺,人心粗定,三边亦无大警。
陛下自视,孰与先皇帝?
乃幸而所值若此,此所谓可喜之多者也。
然此正不可以为喜者也。
千金之子,继有世业,犹当深思盛衰之变,以力图保守之策。
陛下今日所值之时,果何如时也?
太祖太宗普天所覆之天下,至南渡仅有其半。
高宗南渡之天下,至端平以后,所能实有而籍焉者,又几止于半之半。
而又缘此民日以穷,兵日以弱,财日以匮,士大夫日以无耻。
民穷之极,至于浙右内地,亦多私相杀夺,一旦溃裂,何以救药?
兵弱之极,至于所在尺籍,多是閒民冒请,脱有缓急,何所倚仗?
则匮乏之极,至于州县,皆已焦竭,大农犹苦乏支,骎骎至于坏烂,不可收拾。
至若士大夫又多狃于流俗,渐变初心,既欲享好官之实,又欲保好人之名,兼跨彼此之两间,自以和平为得计,而不知几成西汉之风矣。
苏轼有言:「平居既无犯颜敢谏之士,临难必无捐躯徇义之人」。
风俗至此,最为可悲。
其馀贪饕小夫,则又在所不足论者也。
夫以境土日蹙如此,而凡所维持之具又日坏如此,陛下试思如此不已,患将安极?
此所谓可忧之甚者也。
向使陛下践阼之初,即如先皇帝早历艰难,则思其难以图其易,正自未必非福。
奈何承甚可忧之势,乃有适可喜之幸?
践阼五年以来,无一动变色之虑,居则惟见湖山歌舞之已久,宫居服食之便安,而凡京襄淮蜀之荒残,中原河北之狐兔,未必关于念虑也。
出则惟见仪卫法物之塞途,帘帏粉饰之夹道,而凡驱逐出巷之啼号,穷僻在野之愁叹,皆不接于见闻也。
臣恐陛下真以目前一时为可安,遂至于忘天下万世之虑矣。
陛下圣性高明,圣学日新,前古兴亡,洞在心目,臣亦何敢遽谓陛下因其安而忘其虑?
盖亦窃有所疑也。
自昔人主之能保天下者,其要有四。
上祗天命,下畏民碞,外忧敌国,而首以人言为脉络。
凡其实有祗畏忧虞之心,未有不验于屈己受言之际。
先皇帝备经艰难,而终保治安者,亦以当时之人言动及危亡,不惟不以为忤,又能恻怛而听信之尔。
顷者一再言官之出台,本未必非迁除之常也,而或者已妄意其论谏不合。
一二轮对官之敷奏,本未见有婴拂之迹也,而或者已相戒其无及时事。
夫事之有无,既非臣之所得知,言之臆度,亦岂臣之所敢信。
及宗阳宫之建,本一细事耳,言者固未为知体,陛下乃果一切不之听。
陛下独不思之,宫之建否其事小,而言路之通塞其事大耶!
使国家之事或有大于此者,亦将侵寻自用,附人言于不足恤而可耶?
国家唯以公议为元气,人主唯以纳谏为盛德。
陛下春秋方富,外间早有难于受谏之疑,关系异日,夫岂小故?
使陛下而真有祗畏忧虞之心,当不若此。
此臣窃意因目前一时之安,遂至于忘天下万世之虑者也。
且臣转观近事,已非昨比。
虽目前亦未可遽以为安,而甚矣幸之不可以常得也。
陛下所幸者天时之常顺,而近者霖潦连月,江浙多浸,既虽开霁,终不调适,则岁事可忧矣。
所幸者人心之粗定,而近者京城咫尺,群愚啸聚,既虽捕戮,不过威胜,则民情难保矣。
所幸者三边之无大警,而近者重庆西蜀一线之脉,既燬于火;
光州金刚台淮西襟要之口,又燬于火。
况其造舟运粮,忽又闻于诸阃之探报,则虏情愈不可测矣。
夫此三者,岂容并见?
设不幸年谷果荒,饥民群扰,而又外寇乘之,国将何以为国?
而今则皆有其兆矣。
陛下及此,安得不超然览,耸然惧,自畏目前之安,而深为天下万世之虑耶?
陛下而真为天下万世之虑,亦岂他有甚高难行之说,不过于民之穷、兵之弱、财之匮、士大夫之无耻四者亟加之意而已。
民之穷虽已极,陛下真以天下万世为虑,而亟救之,则民可使立苏。
何也?
民困于椎剥尔。
陛下断断自今,视内藏、封桩、左帑为一家,那朝廷之财,补大农之阙,而凡积欠虚数无艺煎迫之苦一洗之,乃择贤守令,再整州县,则困于椎剥者立苏矣。
否则,大农不得已,迫州县以应宣限,州县亦不得已,刻百姓以办纲解,虽日颁宽恤之诏,祇堕空谈,谁能为陛下恤其民者?
陛下之民益穷,而天下日趋于坏矣。
如之何而不早自虑也?
兵之弱虽已极,陛下真以天下万世为虑,而亟治之,则兵可使立强。
何也?
兵惰于閒散尔。
陛下断断自今,饬内外军将训练无虚日,所养必所用,所用必所养,而凡邸第占破、市井买名之弊尽绝之,仍诏台谏官常切觉察,则惰于閒散者立强矣。
否则,管军者惟事驱役营运,而带甲军贫不聊生;
典郡者惟事刺卖名粮,而厢禁军大半游手。
虽特出招募之令,反成虚费,谁能为陛下练其兵者?
陛下之兵益弱,而天下日趋于坏矣。
如之何而不早自虑也?
财之匮已极,陛下真以天下万世为虑而亟撙节之,则财可使立裕。
何也?
财耗于冗费尔。
陛下断断自今,内而宫掖,近而宦寺,燕饮非泛之犒赐,佛老无益之祷祠,军员占借之贴支,吏禄寄名之预请,人人而覈之,事事而节之。
极而至如养军,最为国家巨费,又能不于其多而于其精。
乃总一岁之入,酌为一岁之用,则耗于冗费者亦且立裕矣。
否则,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其入愈多,其出愈不赀,纵他求理财之策,不过适以自戕其根本,谁复为陛下忧及后患者?
陛下之财益匮,而天下日趋于坏矣。
如之何而不早自虑也?
民之日穷,兵之日弱,财之日匮,三者臣皆察察言之,已有所不忍。
士大夫者皆天民之秀,天之所生以遗陛下,臣亦何忍敢以无耻为言?
诚以国之所与立者以士大夫,士大夫所能为国之与立者以气节。
使气节消靡而为和平,则贤者几成无益于人国,此乃世道命脉之所系,社稷安危之所关,非但如贪饕小夫,可杀可辱,不过一时一事之失而已也。
臣首愿陛下恢张圣听,表厉直言,以洗濯其晶明之质,以养成其刚大之气,使视人间之富贵如浮云,而以天下之利害为切己,社稷灵长,终必赖此。
次愿陛下精择刚方有识之士,专任铨曹甄别之权,以博采当今之誉望,以破去吏文之缠绕,使廉能得以吐气,而贪鄙无所容奸,功庸显著,将必由此。
又愿陛下预于三岁科举之前,申严祖宗科举之法,以明白区处灯后之纳卷,以刚决痛戢游手之挠群,使真才不因从容达旦而兼人,富民不以雷同假手而倖得,则仕进各于其正,又必权舆于此。
他若京学生岁补太学不过十一人,又不过分取三岁一补之元额,顾乃尽率天下而路使太半陷为流落不肖之归。
汉人有言:「士修于家,坏于天子之庭」。
今世之士未及修于家,而陛下之法先已坏之矣。
此亦士习根本之所系也。
人才虽有次第先后之殊,陛下皆当致其涵养作成之力。
否则士大夫之风俗既坏,天下事岂不愈趋于坏而甚可虑也哉!
臣所以告陛下毋以目前一时为安,而深以天下万世为虑,其所当虑而行之者虽不止此,大要恐亦不出于此。
陛下于此行之果力,使民之穷者立苏,兵之弱者立强,财之匮者立裕,士大夫亦一变而复其本然之天,以为陛下恳恳切切,相与维持,则天时之已顺者斯可望其常顺,人心之粗定者斯可保其愈定,三边之无大警者斯可捍禦,使不至于有警。
盖其所可虑者知所虑,则于所可安者斯真可安尔。
臣狂虑辄发,罪当万死,惟陛下矜察其至意,明诏二三大臣,择其可行者亟虑而图之,臣虽获罪,万万无悔。
取进止。
戊辰轮对劄子(二)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九、《黄氏日钞》卷六九
臣尝窃谓理学至本朝而后大明,至先皇帝而后心契先儒朱熹大中至正之说,至皇帝陛下而后力究先皇帝心传面命之旨。
凡阴阳造化之源,性命心情之别,儒生学士,皓首穷经而未能举其要者,陛下一一剖析曲当,领会无遗,真足以上继尧、舜、禹、汤、文、武之传矣。
然此其讲明也,非其施行也。
自昔帝王之学,始于格物致知者,正将推而极之于治国平天下尔。
陛下上继尧、舜、禹、汤、文、武之学,而未能远复尧、舜、禹、汤、文、武之治者,独何欤?
其世变之难遽返欤?
抑亦有害之者而然欤?
夫天下之说,有真有伪,有正有邪。
邪者未能洞照,则正者非实得;
伪者未能尽绝,则真者未精粹。
臣请为陛下别白而言之。
夫自有天地,而凡流行于其间者无非实理。
自圣人出而辅赞天地,而凡推行于其间者无非实用。
天地所赋之性我有之,人亦有之。
我是以顺而导之,以能化草木鹿豕之群为仁义礼乐之懿,是之谓教。
天地所生之物我资之,人亦资之。
我是以财而成之,以能变茹毛饮血之俗为宫居衣食之安,是之谓政。
二帝三王躬践其精粹,以淑天下,其见之纪载者是之谓《书》。
先圣孔子条列其本末,以诏后世,其见之传授者,是之谓《大学》。
先皇帝之所面命者面命乎此,陛下之所力求者力求乎此,皆不待臣言而知,惟愿陛下静思深考,其间果尝有一事之诡异否,果尝有一字之空言否,人主果能外此而一日以有立否。
此其所谓正者也,此其所谓真者也。
自昔圣人几千年相续,而得以成此,亦已盛矣,亦已盛矣,岂复有毫釐之未尽,尚待于他求哉!
夫何世变如轮,无暂停息,成之极即坏之渐,治之馀即乱之初。
时则有饱食煖衣,无所用心,而不知衣食之所自来者,遂至于忘吾圣人之恩,出而肆其胸臆,创为邪伪。
其初不过戏剧,其后信为事实,其发仅类讹言,其末卒至流祸。
身被圣人之教而得其安,乃曰不必教也;
身赖圣人之政而得其食,乃曰不必政也。
心者人之所能与天地参,二帝三王之治天下,先圣孔子述二帝三王之治以诏后世,皆本此心。
而彼乃曰心不可有,当禁灭之如死灰,而谓二帝三王之治、先圣孔子之说皆皇降而帝之后,衰末之事也。
被其所以力排正大之说,不过欲自售其邪伪之说,而不知初无此事,亦无此理也。
老子本一隐士,死于中国,秦失尝往而吊之,其事载于庄周之书甚明也。
邪伪者乃诬老子度关西去,留《道德》五千言
陛下试观尝有此事否也?
甚至黄帝本上古圣人,葬于桥山,汉武帝尝过而祭之,其事载于司马迁之史,可覆也。
邪伪者并诬黄帝乘龙上天,名之为道家始祖。
陛下试观尝有此事否也?
其源不过如此,其后附之为神怪者益不足辩。
是天下本无所谓道教也,邪伪者架空也。
佛本西域国主之子,厌世俗而求寂灭,刻苦深山,老病以死,本无他异也。
中国邪伪之流,乃缘之而谬为译书,诬佛为有丈六金身,备极豪侈,至谓能使盗贼小人之嘱我者皆可转而生天。
陛下试思果有此理否也?
下至达磨,本佛氏破戒之徒,惮检律而肆无籍,尝入中国,不遇故去,亦无他说也。
中国邪伪之流,又缘之而谬称教列别传,诬达磨为能三芦东渡,只履西归,而肆为幻妄,坏佛本说,至谓淫坊酒肆,无非道场。
陛下试思果有此理否也?
其源不过如此,其后假之而肆兼并者益不足道。
是天下本无所谓佛教也,邪伪者架空也。
惟其本无是教,而皆邪伪者为之也,故其传虽历千载之久,而其说终无一毫之验。
汉武帝之未尝长生,如梁武帝之莫能延祚,滔滔皆是,不胜举也。
人惟生长习熟于其中,信服既深,致远成泥,愈不验,信愈笃。
如祷晴而益雨,祷雨而益晴,则讳之而不言。
及晴久而自雨,雨久而自晴,即贪之以为功。
大凡天人之感通,止由至诚之一念,岂有他术哉!
此其事之至显而易见者,犹且甘于自欺若此,其馀乞福眇茫、祈祐将来者益无可證。
是天下真未尝有道教,道亦初未尝立教;
真未尝有佛教,佛亦初未尝立教。
皆起于邪伪者架空,而讹以传讹,愈降愈下,竟不计源始之何如也。
厥今流弊之极,弃父母而为之者半天下,竭膏血而奉之者遍天下。
有家者弊于此而不可以为家,有国者弊于此而不可以为国,举世为此纷纷,不知正因何事?
陛下试又于此静思深考,其间果有一事之非诡异否?
果有一字之非空言否?
人生或如其说,不婚不嫁,不田不蚕,人之类灭已久,果能一日以有立否?
此其所谓邪者也,此其所谓伪者也。
陛下究心于先皇心传面命之学,以上继尧、舜、禹、汤、文、武相传之统,必了然于彼邪者、伪者之架空,而后能粹然于此正者、真者之切实。
于其正与真者快如沃心,则去其邪与伪者易于反掌,而致知格物之学真可达之治国平天下之效。
且又惟今之时则易然也。
何也?
前代之未能遽绝乎此者,以愚民自入陷诱,而流俗未易禁止也。
今民间不敢擅为僧道,必待朝廷度牒,此一机也,前代以来之所未有也。
本朝前此之未能住卖度牒者,以和籴于焉助本,而楮币赖之相资也。
今免籴既省造楮,度牒亦可住卖,此一机也,又本朝前此之所未有也。
住卖不过三十年,其徒皆已老死,免其指脱下可以富百姓,收其庄产上可以富军国,鼓铸其铜像、铜器又可使货泉流布天下。
然此犹以近效言也。
鳏寡孤独之类少,而奸盗之罪省,使人人得正其纲常;
凶愚吞并之根绝,而冤讦之狱稀,使人人得安于耕凿。
无忏罪之说以误民,而闾里之所好皆真善;
无花鼓之戏以诲淫,而丧葬之所行皆正礼
千有馀年邪伪架空、蔓延天下不可胜言之祸,不动声色销磨就尽,而使民俗得尽复唐虞三代之旧,如四塞之云雾净扫而再睹青天,如积年之蛆秽尽除而重添活水。
开辟以来之奇事,未有如此之大快者。
是陛下继尧、舜、禹、汤、文、武之学,真能使天下复见尧、舜、禹、汤、文、武之治,而恢辟之功反更视之有光也,岂不愈盛哉!
岂不愈盛哉!
惟陛下果断而力行之。
取进止。
申县乞放寄收人状开庆元年己未十一月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九、《黄氏日钞》卷七○
今月十八日,恭承府判东厅到司疏决,本司即无关𢈠,见监名件,具申府判使厅讫。
忽访闻前官任内,本县曾将严七七浮留在弓手赵青家,赵青见充本县狱子寄留人,元准本县称于本司无预。
某谓赵青既是本司弓手,弓手家留人,岂得言本司无预?
遂即唤上严七七取问因依。
据称住居九都,有田七亩,尽典在李奉使边,已据李奉使边称欠租,将上项典业作卖契折还,即无升合少欠,可以监还。
止因庄干赵杞欺诈不满,今年五月初七日追解在县,七月半间移寄尉司,经今八个月,不见天日。
元初同监三名,内詹百三、凌七五两名皆已冻饿身死,某惊惶哀痛。
因询问本司老卒,称从来监租在尉司者即无生还,为之泣下。
盖若监租合归本保,凡脱下尉司皆强干,以阴谋杀之耳,是尉司鬼门关也。
清平世界,台府鼎立,岂宜有此?
良可怪叹。
今严七七幸而迁延残命,得至今日,合在疏决之数。
以元系本县寄下,前日门子人吏等不敢作本司监留人申闻疏决官,未蒙决遣。
今谨将严七七一名回解本县,欲望台慈拖照所申因依,将严七七速赐区处疏放,俾于两人俱死之后,独得生还,感戴使县再生之恩,无有穷已。
申县解回续收人状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九、《黄氏日钞》卷七○
今月二十二日,伏准帖命押下陆五二监还章运使宅私租。
照得前政陈迪功任内,本县曾差本司弓手沈信监留李奉使佃户詹百二、凌七五,近皆相继身死。
亦因监索人户私租,遂至瘐死二人性命,本合将沈信解提刑使台依条断治,正以事关县道,方从轻就本司将沈信断罪勒逐讫。
今来陆五二事体正与前件事体一同,本司于理索法无干预。
属今隆冬,上司见差官疏决,于法于理,陆五二在本司皆不当祗领。
况兼引上本人见其尪羸冻饿,行亦就死,为干者不恤,为吏者不恤,为官者岂敢不恤?
谨具状将本人解回,欲乞台慈准照所申,将陆五二当厅引上,相视矜察,别作区处施行。
申府乞免躬亲扰民及理索状己未十二月洪发运任内)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九、《黄氏日钞》卷七○
照对某不才,试尉亦既踰月,愧无毫末可益百姓,而尉司循习旧弊,反为第一非法害民之具,为之毛发洒析。
久念申明,稍从更革,而人微位下,言之未必见从,积久弊深,怨者必将四起。
以故趑趄嗫嚅,不敢轻发。
既而重念时事方艰,朝廷妙柬贤监司,力行宽大,以救根本。
某若隐情惜己,终不以告,不惟负大府,是亦负国。
今何时也,忍不一言,而坐视流弊之毒民无已哉!
某闻尉取慰安之义,职在除奸以安良民。
顷自承平日久,奸豪玩法,睚眦微隙,必嘱县吏县尉捕所怨之家,以快其私,谓之躬亲。
县吏之利在尉躬亲,尉吏之利在尉躬亲,凡弓手人从之利,无一不在尉躬亲,甚至为尉亦有自利躬亲者。
独耆保日以扰,闾阎日以困,国家元气坐是日以耗,利在彼则害在此。
窃尝譬之,奸民猾吏渔猎者也,假尉为鹰犬、网罟,以鱼兔其民,而山泽焚竭矣,可不惜哉!
法严弓手下乡之禁,虑其扰民也。
今县催人户私租,率差弓手,是反授之以下乡扰民之柄。
人户理索,固官司所当与之主盟,然非尉职也。
祖宗立法,催官租止责耆保,今妄一人户诉催私租,反差巡尉,倒置甚矣。
况如府第强干,刻覈已甚,民怨入骨,岂堪尉司更助纣为虐,动以捕贼者捕其民,民亦如之何不胥而为贼?
独不见德清县顷岁降斗之事乎?
今非昔比,尤当谨微。
又有一等不仁之干,复将已断佃户就监,元捕尉司情愿不取其馀租,而囚之至死,以惧来者。
不知愚民无知,惟利目前,官府刑人于市,或枭首以徇,犯者尚且接踵,安有阴谋瘐死其人,而人不再犯者?
以故死者之肉未寒,而犯者之类相望。
自昔至今,不知其几,无一生还。
村民血属,类不忍其亲之以尺检,惟有责状一纸,即付浮屠家,荼毗一聚烟,而冤魂终万古莫雪矣。
某到官旬馀,即廉知其事,始甚讶前此历几任官无一施援手者,既而思良心易泯,俗类难除。
意者始见孰无恻隐之心,未几虞上司之督过,咎死者之自取,诿死坐之有定,良心渐消,俗虑为主,久则熟视而不之恤矣。
孟子见赤子匍匐入井之心有取于乍也。
某昨于乍见之顷,即申明本县,未死者解回,续至者不纳,已本县一一领略去讫。
推所自来,亦皆弓手理索,流弊遂至此极。
区区欲望台慈矜察,今后除尉司本职公事及上司差委外,自馀县尉不许躬亲,弓手不许下乡,官民户催私租不许经由尉司
遍牒所属照会备榜,本司遵守。
使尉司不为奸民猾吏日夜驱役,以害百姓,其于国家存恤畿甸根本,实非小补。
申提刑司乞免一路巡尉理索状庚申七月,孙宪任内)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九、《黄氏日钞》卷七○
照对本司职在巡警及催纲运,于人户理索法无相干。
某自到官,承准诸司及州县送下人户理索私租帖牒,日不下数四。
一帖牒动追数十家,甚至百五六十家。
自二月入务,及今六七月间,理索帖牒送下不已。
某谓平心而论,上户既不可欠朝廷之官赋,小民亦岂可欠上户之私租?
顽赖成风,固官司所当与之追理。
但理索自有司存。
若改之以属尉司,则过矣。
遂尝条上十不可之说,申明使司
大略谓祖宗立法,催官租止责耆保,今私租反差巡尉,轻重倒置,紊乱国法,一也。
尉司所以捕盗,租户自系良民。
今动以捕盗者捕其民,民亦如之何不胥而为盗?
几微当谨,二也。
府第庄干,多取赢馀,上谩主家,下虐租户,刻覈太甚,民怨入骨,往往结集拒捕。
顷岁德清县降斗之事,尝烦官兵
今非昔比,尤当预戒,三也。
强者既已拒捕,所捕不过至贫至弱之民,强干不予解县常例钱,阴嘱弓手筒锁其家,非狱之狱,冤苦无诉,四也。
弓手不许下乡,朝省屡有指挥,正虑其扰民尔。
今乃差催人户私租,是反借之以下乡扰民之柄,五也。
沿江制司新近行下抽回差出弓手,尽行阅习为兵,况可差令理索,万一觉察,咎当谁执?
六也。
应人户理索不直曰欠租,必曰占田,或诬以抢截墓木,买军需布衲被夺与凡劫盗之类,视官府所留意,随时影借为名,脱送尉司绐令追捕,迨其入手,方理欠租,惊惶惑众。
今何时也,而可有此?
七也。
尉之为义,本取慰安良民。
今反为强干猾吏嗾使毒民之具,使人发立汗下,八也。
朝廷属时多事,痛念畿甸前此被苛刻之苦,妙柬监司帅守,力行宽大,以救根本,独尉司理索一事,遍扰乡井,纷然如昨,使上之恩泽不下流,小民怨嗟,关系其重,九也。
尉司所防,风火不测。
今弓手四出,尽为人役。
万一有本职不测事,尉衙徒立,缓急谁仗,十也。
以上十说,皆系的切之害,未蒙施行间,续又亲见一项关系民命重事,今并由述以闻。
盖有一等凶毒之干,复将已断佃户仍押下元尉司,托名监租,而情愿不取其馀租,囚锁至死,借之立威,以惧来者。
不知愚民短见,惟计目前,名藩大阃,刑人于市,或枭首以徇,犯者尚且接踵,安有阴谋瘐死其人而人不再犯者?
以故死者之肉未寒,而筒者之类相望,自昔至今,不知其几,无一生还。
村民血属,类不忍其骨肉之检验,唯有责状一纸,即付浮屠家,荼毗一聚烟而冤魂终万古莫雪矣,岂不哀哉!
此事若非拔本塞源,将理索一事归还司存,使尉司不得毫发干预,则尉司之为强干鹰犬,为愚民陷阱,地久天长,冤痛何极!
区区欲望台慈矜察,备给板榜,下本司钉挂,永不许干预理索,以致囚死人命,遍牒诸司及本府、本县照会。
或访闻别处尉司,亦有似此等久弊,并乞一体施行。
申提刑司因理索囚死人命状壬戌六月,余宪新到)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九、《黄氏日钞》卷七○
照对某开庆元年十一月到任,首因根究本司循习久弊,受富室私嘱,擅自囚死人命事,申明本县,随时明白断遣,经今已两年七个月,并无关留。
千百年坑陷人命之地,幸而一旦夷塞。
近因某被差往江阴军催和籴米,六月十五日方回司,忽闻有顾四十等八名系本县吏人乐松、沈世等因富室顾宅诉邻近盗米干系事,乘间关在本司弓手家已过一月,一一饥饿垂死,遂行根问,只不曾经权尉取讨交管。
又八名称是一项盗米,而前后两状姓名月日并不参对,欲行唤上各人而问,则病已狼狈,不可搀扶入衙门矣。
某痛念人命至大,即时急急雇船,权行载去著家听候,并将关留弓手重决军杖五十讫。
某窃照朝廷张官置吏,正为百姓理断曲直。
前项顾四十等既被诉到官,即合根究情实,或断或锁,或无罪者疏放皆可也。
县吏乐松乃私以八人性命囚之一月,至于垂死,是直以阴谋杀之耳。
圣朝钦恤清台,起之小人,肆无忌惮,一至于此。
县吏乐松继将顾万六押至本司拘管,称系以刃伤人,断杖六十。
若果以刃伤人,罪何止杖六十者?
罪止杖六十,何至再行拘管?
拘管者是又前日阴囚之故智也。
此项除已押外,所合备录开庆元年到任初发觉从前囚死人命文状,并申使台,乞赐矜览,严行备榜,永永禁戢。
其于宣布圣恩,锄剔吏奸,救活人命,实非小补。
申提刑司乞将理索归本县状(同前)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九、《黄氏日钞》卷七○
照对理索事属县道,法也。
二月入务后,不许理索,法也。
尉司不预理索,弓手不许下乡,亦法也。
惟此邦风俗则全然无法。
某始尝申闻使台,所冀风俗稍革。
近因差出回司,乃知流弊复甚。
今者幸遇揽辔自天,澄清伊始,所合缴录元申使台文状,再述因依以闻。
始某到官,闻此境百姓,所在持仗拒捕。
及入佥厅,见所在申到杀伤公事,多因拒捕,甚切怪讶百姓之无知。
既而遂一询究,乃知激而成其拒捕者,皆理索之强干,本非平江百姓之得已也。
在法,十月初一日已后、正月三十日已前,皆知县受理田主词诉,取索佃户欠租之日。
近年县道并不曾唤上两词对定监还,却听强干脱差尉司用久例傍官行劫人名猊揭之船盛载军器,率五七十人为群以追之。
每一户被追,则一保被劫,生生之计,悉为一空。
既捕到解县,则断讫再押下尉司,托名监租,强干遂阴嘱承监弓手饥饿杀之,以立威乡落。
以故乡落之被追者但见百人往,不见一人还。
其所以群起而拒捕者,非拒捕也,为必死之性命争也。
追愈急则拒愈甚,拒愈甚则追愈暴,不独田主租户交相敌雠,而官司人户亦交相敌雠,善良怵而为奸邪,田里化而为盗贼,风俗大坏,关系非小。
惟有复还祖宗旧制,使县道依旧任责催理,则百姓可以服心,疽根可以预绝。
奈何为人之干者凶愚无知,但欲多破主家费用,方且越经上司,张皇词说,大肆追扰以趣之。
此某所以日夕忧念,为尉则力请上司以理索之职还县道;
华亭长洲等县则自任理索,一一唤上人户如期监还,不敢诿其责于尉司
而此境习俗既久,终不快意,情愿有田而不取其租,反又情愿使钱以贼害其人。
此殆未可以旦夕悟。
今某六月归自江阴,有干人王份者理索旧租凡十数,引差本司弓手,遍扰乡落。
此何时也,尚有此事,无法甚矣。
所合具申,乞赐台慈行下本县,收回元牒,自行依条区处,不许再下尉司
仍牒主管转运司照应今后应有理索,径自行下所属县道,不胜世道之幸!
申转运司乞免行酒库受诬告害民状辛酉七月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黄氏日钞》卷七○
照对尉之为义,本取除奸以安民。
今之为尉反或滋奸以害民。
盖其去民最近,追逮必经其手,而弓手百十辈又皆无赖小人,非真能持弓挟矢防护境邑如朝廷始初置立之意。
不过纷纷乌合,傍官生事,以媒衣食。
故凡奸豪之欲快意于所怨者,必借之以为毒,如其于本司所见,其最甚者有三。
其一曰强干理索,就监租户于尉司,而阴杀之,以立威村落。
其二曰两辞互诉,必属差尉司躬亲追捕,以规破坏其家产。
其三曰闾里睚眦细故,必诬告私沽,买嘱酒库脱申上司,牒尉司寄追,以凿空张大其事。
凡皆害民之甚者,某到官骤见,为之发立汗下。
自念职在除奸,反为奸豪嗾使毒民之具,何以容身天地间?
于是首以理索利害申提刑司,蒙遍行一路,尉司不许理索;
复以躬亲利害申本府,又蒙矜察。
自此词追呼不复差躬亲,独酒库寄追一事,上关转运使台,官卑路远,至今未得以利害闻。
虽今福星照临,奸豪屏息,脱申之事比前顿少,而病根未除,朝夕在虑。
何幸明监司在上,言之必除根,敢因捧檄参台之便,百拜代一邑之民以告。
夫官各有司。
尉司有弓手,所以戢盗贼;
酒库有酒巡,所以戢私沽。
两不相及也。
果有私沽,酒巡自足捕之。
私沽非强盗比,正不待弓兵而后可捕也。
惟是吴门乡落奸诈成风,或富强吞并贫弱而不遂,或破落欺诈善良而不从,或甲家与乙家讼而借途假兵,或东邻与西邻恶而设詷求衅。
去州县既远涉,而證对又难。
独私沽事乃以官而治民,酒坊官又比近而易达,因而诬告习以为常。
上司但见其公申而不知其被诬,主管司但知有奉行而不暇于辨问。
及计置曹案脱差尉司,则巡船猊猲叉枪森列,洋洋然视为利源,谁暇复为之声冤矣。
哀哉!
斯民何辜罹此。
今年二月内有横金酒库官马提干申马千十一私沽,行下本司追捕甚急。
及行追问,所谓马提干即系土人马千十二,所追马千十一即系马千十二同祖亲堂兄。
兄弟争分,见讼在县,故妄申私沽,借威上司,以助阋墙。
由此观之,酒库官尚身自诬人,况脱诉于酒库以诬人者,可胜计哉!
兄弟间尚以私沽相诬,况冤仇之诬告者又可胜计哉!
故凡实有私沽者皆酒巡自捕,凡申上司差尉司捕者皆非私沽。
荡闾阎之生聚,坏乡邻之风俗,戕国家之元气,弊莫此甚,所宜痛革。
敢望台慈备榜本司,并牒帖主管司、酒库官遵守,使当此水灾,百姓不至重罹横扰,且绝久患,永苏民瘼,国脉幸甚!
按:独此申魏克愚不行。
申判府程丞相乞免再起化人亭状辛酉六月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黄氏日钞》卷七○、《南宋文录录》卷八
照对本司久例有行香寺曰通济,在城外西南隅可一里。
本寺久为焚人空亭约十间以网利,邪说谬见入溺人心,合城愚民悉为所诱,亲死肉未寒,即举而付之烈焰,杈棒碎拆,以燔以炙。
馀骸不化,则又举而投之深渊。
哀哉,斯人何辜,而遭此身后之大戮耶?
某久切痛心,每念革绝,人微位下,趑趄未发。
五月六日之夜,风雷骤至,独尽撤所谓焚人之亭而去之,其挟势罔俗自诡,视延圣寿之佛殿,则固岿然无恙也。
意者此亭秽气彰闻,冤魂共诉,皇天震怒,为绝此根。
明日,据寺僧发觉陈乞,为之备申大使府,盖亦幸此亭之坏耳。
案吏何人,敢受寺僧之嘱,欲为影傍,抄注张本,节节不住行下本司,勒令监造,急于星火。
某窃谓此亭为焚人之亲设也。
人之焚其亲,不孝之大者也,此亭其可再也哉!
敢以焚人不可之事百拜为大使府告。
某谨案古者小歛、大歛以至殡葬皆擗踊,谓迁其亲之尸而恸之也,况可得而火之耶?
举其尸而舁之火,天下惨虐之极,无复人道,虽蚩尤作五虐之法,商纣作炮烙之刑,皆戮之于生前,何至戮之于身后也?
展禽夏父弗忌必有殃,既葬,焚烟彻于上,或者天实灾之,未可知。
然谓之殃,则凶可知也。
司马子期欲焚麋之师,子西戒不可。
虽敌人之尸犹有所不忍也。
伍员以父之雠尝掘荆王之墓而鞭其尸,之倒行逆施极矣,然虽鞭之,犹未至焚之也。
卫人掘褚师定子焚之平庄之上,殆开辟以来所未有之怪事。
田单即墨之孤邑,当燕将下齐七十城之后,积五年思万死一生之计,以激其民之奋死,则袭用其毒,误燕人掘齐墓,烧死人。
齐人望之涕泣,怒十倍,而齐灭燕矣。
然则焚其人之尸,为人子孙者所痛愤而不自爱其身,故田单思之五年,出此诡计以误敌也。
人子以此奉其亲,何耶?
尉佗在汉,闻汉掘烧其先人冢,故叛。
陆贾明其不然乃服,与之要约,亦曰反则掘烧王先人冢耳。
举至不可闻之事以相恐,非忍为之也。
酷吏尹齐淮阳都尉,所诛甚多,及死,仇家欲烧其尸,尸亡去归葬,说者谓其尸飞去。
夫欲烧其尸,仇之极也;
欲烧之而尸亡,是死而有灵,犹知烧之可畏也。
广川王刘去淫虐不天,其姬昭信共杀幸姬王昭平、王地馀及从婢三人。
昭信病,梦昭平等,乃掘出尸,皆烧为灰,无道之极。
昭信旋亦诛死。
王莽作焚如之刑,焚陈良等,亦旋诛灭。
董卓毒乱天下,既诛,炷其腹为炬,不待尽烧,人已丑之矣。
东海王越乱晋,胡羯石勒棺焚其尸,曰:「乱天下者此人也,吾为天下报之,故焚其骨以告天地」。
夫越之恶固宜至此,亦夷狄之酷而忍为此也,其馀谁忍为之!
王敦叛逆,有司出其尸于瘗,焚其衣冠,斩之。
所焚犹衣冠耳。
苏峻以反诛,焚其骨;
杨玄感反隋,亦掘其父杨素冢而焚其骸骨。
惨虐之门既开,因以施之极恶之人,然非治世法也。
隋为仁寿宫,役夫死道,杨素焚之,上闻之不悦。
夫淫刑如隋,宜且不忍焚人,则痛莫甚于焚人者矣。
蒋玄晖渎乱宫闱朱全忠既杀而焚之,一死不足以尽其罪也。
然杀之者常刑,焚之者非法。
非法之虐且不可施之诛死之罪人,况可施之父母骨肉乎?
世之施此于父母骨肉者,复往往拾其遗烬而弃之水。
则宋诛太子劭、逆党王鹦鹉、严道育,既焚而扬灰于河之故智也,惨益甚矣。
而或乃以焚人为佛法。
然闻佛之说,戒火、自焚也。
今之焚者戒火耶?
烈焰以为火耶。
自焚耶?
子孙焚之耶。
佛者夷狄之法,今吾所处中国耶,夷狄耶,滔滔流俗,谁与易之?
有识者为之痛惋久矣。
今通济寺僧焚人之亲,以网人之利,伤风败俗,莫此为甚,天幸废之,何可兴之!
欲望钧慈矜生民之无知,念死者之何辜,备榜通济寺,风雷已坏之焚人亭,今后不许再行起置。
其于存念死生、转移风俗,实非小补。
申提刑司乞省免西尉壬戌汪提刑任内)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黄氏日钞》卷七○
照对本县部缺惟有一尉,初无东西尉之分。
昨因本府无以应副江湖丐谒之士,私立西尉称呼,使白帖凭空权摄。
白帖者又展转张大其私,白佔一两间民屋,私名曰官衙,结集十辈破落,私名曰弓手,擅开木朱记一颗,日夜生事扰民,私名曰文引。
去天咫尺,有此怪事,使本县人户一半不见天日,哀哉何辜!
淳祐七年七月,曾蒙本府禁绝,且申朝省照会。
不一二年,又为丐谒者经营嘱托,踵袭旧弊,扰民如前。
去年十二月内遂申前任判府王尚书,已蒙散遣其徒,将本县所管界分,照部缺尽令其正官一员管干讫。
王尚书既已解任,某亦替去有日,纷纷江湖,实繁有徒,将来必又有持阔匾称西尉以毒吾百姓者。
拔本塞源,必得明监司申白公朝,乞给省劄,勒之坚珉,庶州县得以杜丐谒,而百姓永永绝后灾。
申判府朱大参乞免再差权摄西尉壬戌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黄氏日钞》卷七○
照对扰民之事,莫大于白帖权摄。
权摄之弊,莫甚于无缺创员。
盖无正缺而差权官,则白帖奸人永同正任。
此其为患无有穷已。
巡尉之职,尤异他官,事无小大,必经其手。
若以无请受之假县尉,用无庸钱之假弓手,相与害民,弊当何若!
本县照部缺,自国初至本朝有一尉,二十年来本府无以应副江湖丐谒之徒,私自创名西尉,凭空白差权摄,公然与本司尽境并立,使本县管下百姓一半不见天日。
淳祐七年七月日,蒙本府禁戢,亦曾申朝省照会。
不一二年,踵旧弊以扰民者如昨。
知县不敢言,曰恐妨本府人情也;
本司不肯言,曰幸其分盗贼不测干系也。
身为亲民之官,缘情便私,坐视百姓之荼毒,不为一言,是诚何心哉!
去冬当饥荒之极,百姓被扰尤为可念。
十二月十三日,某遂申前政判府王尚书,即蒙散遣其徒,将本县界分照部缺尽令本司正官管干讫。
未几,王尚书解任,某亦自念替去有日,深虑将来又有以见缺为名,脱漏书劄,经营权摄者,遂于本年三月内再行申明提刑司,已蒙备申朝省讫。
今遇大参相公开藩之始,除弊恤民,罔不在初,所合具申照会。
华亭县嘉兴府辞修田塍状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黄氏日钞》卷七一、嘉庆《松江府志》卷一○
伏准使帖,备准省劄指挥,差官监修田岸,仰见为民恳切,纤悉预备之意。
下邑小吏,奉承唯谨,何敢容喙!
然有鄙见,若不申明,隐情惜己,自同寒蝉,岂惟负使府,是亦负朝命。
窃见本县管下围田尽在西乡,见今茫茫,尚成巨浸,未可施工。
向后水退,各有田主,自系己事,何待官司监督
纵使官吏到乡,不过于官河上经行一遭,取乡保责状一纸而去。
僻村小港,何缘遍及,坐守监视,恐无此理。
纵一处可监,其馀凡几乡几围,安得一一而监之?
古有田畯之官,固可往来阡陌,与民无间。
时异事殊,百姓畏官如虎,凡欲利之,适以害之。
今岁荒歉,被害最甚,诸司重叠差官检涝,诸乡劝分,撞场旁午,耆保以上迎接不暇,吏卒之扰,为官者两耳目尚检柅不及,或所差不得其人,则其为扰,朝廷又安得而知?
惟有省事,即是便民,除此以外,更无他说。
况田岸之事小,水利之事大。
田岸之事在民,在民者在官不必虑;
水利之事在官,在官者在民不得为。
必欲利民,使之蒙福,则莫若讲求水利之大者。
窃考本县图志,南北东西各有放水之处,东以蒲汇通大海,西以大盈浦通吴松江,南至通波塘直至极北亦通吴松江
华亭所以常熟道
自小人妄献利便,将泄水之池塞为沙田,朝廷不知,一时听信,安边所所得毫末,而华亭一县多被渰没,公私交病,所失甚多。
今若准旧开浚,则百姓自然利赖,其为修田岸也大矣。
如蒙申请,舍田岸之小而修水利之大,幸不胜甚!
或朝论已定,不可挽回,则乞止照坐下指挥,就本府自行差官,在本县不敢干预。
其说有六:州县皆守民社,不敢违法远出,一也。
县与郡官共事,则得相容芘,委涉妨嫌,二也。
赵知县恩出乡劝分,县事尽废,无以供发本府板帐苗米,几误军粮,今不可再,三也。
宪司差委,专令劝分,日夜趱趣,尚未全备,饥民嗷嗷满市,又日日亲自煮粥以救之,不可刻离,四也。
得合虚帐,欺罔朝廷,某虽死不敢,五也。
省劄止令各郡差官使判,亦不曾差委本县,而吏文行移,辄私添知县躬亲同往之语,是不关朝廷,不关使府,而吏笔辄得以行其权,为他日督责诛求张本,吏奸不可纵,六也。
如前之说,则倥申朝省,别议施行为上。
如后之说,则自行差官,不涉县道次之。
更有一说,虽平而实简,但镂榜晓谕围田人户,趁今农隙,作急发本修筑水坏之岸,以备将来差官点撞,则人户自然尽力,岂不简而易行!
华亭县申仓司乞米赈饥状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黄氏日钞》卷七一
照对本县元行劝分,止粜有钱籴米之家,应水坏庐舍荡析流离,死亡相枕者,全不曾念及。
某近准提刑司差来救荒,目击饿殍满途,县无粒米分文可以救之。
上户因劝分之初,减价太甚,粜数且不肯认,无缘可更创出名色,令其白出米斛赈救。
某一时作急,尽出己俸倡率煮粥,兼出下俚之计,效尤浮屠家,作疏头缘化,请学职以化士夫人家,请寺僧以化街坊市户,且揭榜通衢,救得一人是一人,救得一日是一日,不可过虑将来,自坏善心,以立视吾天民之死。
人心响应,见已夹截空寺,铺芦席稻草,分男女堂,止宿六七百人。
元初虽说救一日是一日,若救不到头,其实何补。
就食渐众,来日方长,凛然后忧,叫地号天,别无门路。
仰惟提举判府史吏部视饥由己,全活一路,华亭乡落贫民亦曾受惠赈米八千石,独此等流落饿夫不在本村,未沾颗粒。
敢沥危忱,仰干大造,乞赐那拨义仓米二百硕,分拨华亭兴圣、南禅两寺粥局,接续救活,且使人心感动,乐施者众,则继自今,凡活一命以上,皆上台之赐。
某无任激切俟命之至!
长洲县平江府乞添放水伤状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黄氏日钞》卷七一、《四续古文奇赏》卷一六
照对某恭准使命,木为劝分,既兼摄邑之名,并负催科之累。
一己之劳苦固非所惮,百姓之疾苦何忍不言。
然此财计所关,颇于大府有碍,踌躇屡日,冒昧一鸣,惟仁慈痛察。
今岁本县被水苗田先蒙朝廷全放,计苗一万二千七百馀硕,续准蠲放一分,计苗一千二百七十馀硕,则是其间一万一千馀硕之米已放而复催。
人户素恃朝廷仁厚,不信有此前后牴牾之事,见经转运司以上官司处处陈乞,以俟恩命之后还,虽朝省指挥区处至再,决无又改之理,而人心痴望,更不肯将颗粒就县道送纳,非不催逼,惟有喧诉,使县道官吏更无颜以对,无辞以答。
此事若以民情言之,被水去处委多全没,某屡行河港,实所亲见。
无苗而使纳苗,不惟事理不顺,亦使何所从出!
况检涝之官重叠旁午,自秋入冬,田里骚然,亦庶几涝伤上闻。
今日之扰我者,他日必有以大济我也。
今乃反使颗粒无收之地,白输价直倍贵之苗,前此检放,徒成虚扰,揆之人情,真有难强者。
若以官司事体言之,则仓库皆空,用度方阔,常年全收,犹且支遣不敷,今更放多,则郡计岂不愈见狼狈?
兼之军食、民食两事适并别无措置之方,惟苗税力出在众势,亦只得且令人户以荒熟处相补偃纳。
且已有放未为不恤,然而官司之苦,人户谁知?
人户之苦,官司当察。
使朝廷无续放一分之说,则元放之数,在州府安得不行?
况今浙方三郡之灾,犹幸平江为轻,惟本县渰没处稍多,向设不幸如安吉等郡管下全没,又将何所取苗?
今亦只得以民情郡计两权其宜,或于朝廷续放一分之外,更与览之一分,则民拜一分之赐。
自古恤灾之政,惟宽租减赋为先。
今虽适当郡计筑底,事动掣肘,尚且干无为有,煮粥散米,街市之民欢声雷动,况农民根本之事,又岂可不量与斟酌?
若曰朝廷止放一分,在州府不当擅自增放,则朝廷元曾尽放,扩广上恩,消弭民怨,此正为君牧民之责,非专擅也。
量减有恩,人必速纳,其视今来强迫而未应,正亦未为失利。
某人微位下,不敢僭越尽言,仰恃大府宽恤之仁,亲见人户号诉之苦,辄转以上闻。
无任俯伏俟命之至。
长洲县申修齐王尚言乞免再造帐册(并辛酉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黄氏日钞》卷七一、《四续古文奇赏》卷一六
昨晚恭准使牒,备奉省劄行下,令本县再分类造水伤帐册。
某照得此项本县近方造讫,书写装背半月而后办,所费凡三千七百馀贯,纳册之费不预焉。
公人无缘白赔,此钱无非出于被水乡民。
向也挠之,彼犹望其放苗也;
今苗既不放,官司复以此扰之,可乎?
纵使今来开申细名,即是向来混申细名,既不要放苗米,又不再散赈济,不知关防州县欺瞒,何事而多事若此?
一言以蔽之,不过上司公吏欲得纳帐册常例金耳。
先生清直之名闻天下,受知君相如此深厚,欲望点对回申,毋重为民困。
提刑司幕乞疏决余鳌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黄氏日钞》卷七一
误蒙收录,莫知报称,惟有忠告,或可少裨万分。
自今隆冬在即,囚系者众。
先生忧劳于其上,而小民不及知;
小民怨谤于其下,而先生不及闻。
为今之计,其策有三。
其一,先将平江府在城四狱、四厢及𢈠栅等处见收人有小节不圆及追證未备,并与决遣。
其二,监赃所欠不多及元监数少人并押发。
其三,前政词诉,今任不曾再词者,并与刷类倚阁。
行此三者,自然谤议立息,师言允穆矣。
某僭越万罪。
总所差踏江北三沙围田回幕申提刑司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黄氏日钞》卷七一
某近准总领所差踏常州江北三沙围田,十月二十一日至魏村,问统兵官赵喜龙借水哨马船渡江,就访军船事体。
乃知本寨元管五百人,见存止三百五十馀人;
元管大船二只,艚舡七只,平江府续拨防江船二十只,提刑司新拨水哨马船三十只,大小共五十九只,通大小每船以二十人乘驾,非千馀人不可。
今人数不及三分之一,舡多军少,舡必乾阁损坏,赵统领盖甚以为忧。
及既渡江,见淮民残少,动有骨肉不存之悲,问之则自淳祐元年二年七年九年宝祐六年五遭鞑兵,官司又岁岁清野,但遍令过江迁避,而自调遣把隘以来,民间无船,止有官司渡舡两只。
淮民老小辎重,自泰兴县界一带拥来,不可胜计,两舡搬载不及,急则两舡不复搬载。
每一沙觜数百为群,号哭水中,不死于水则死于鞑,以致田野萧然,皆坐无舡之故。
某闻之恻然。
因而窃伏思念,江南之兵方以多船为虑,江北之民乃以无舡为苦。
若以江南魏村寨轻小水哨马船五六只便于载人而不可为商贩他用者,责付江北制领乡官等人分管之,使之皆受本寨节制,遇急则以此舡搬载老小辎重而南,彼此军民委为两便。
但恐议者不亲见彼处事情,以为船留北岸,不无资寇之疑。
某请明其不然。
三沙北至淀水四百八十里,南至魏村江面仅十八里,每遇风尘之警,淮东制司率于月十日前预行清野,此时此船即与淮民顷刻而南矣。
资寇之疑,可保其万万无之。
利则有七。
淮民老小皆可生全,一也。
牛马衣粮不为盗资,二也。
头目人自济,乡民不乘急徼索,三也。
船只分管有人,不至风日晒损,四也。
江南寨兼管江北民兵,气势翕合,五也。
就用淮民乘船勠力防拒,不增粮而坐增兵,六也。
事定即载北归,无渡舡搬载牛马辎重之费,重为民困,七也。
兼之三沙扬州百八十里,鞭长不及马腹,故其地虽在江北,而实分属常州,与魏村等。
今以常用管下之军船,自常州管下之制领,救常州管下之民命,以共守常州管下之江防,人情事理,亦无所不顺。
区区欲望台慈劄下魏村忠节水军,将新近发下水哨马船三十只内拨六只差三沙统领范文巨、印彬各管两只,乡官唐文炜、卢茂各管一只。
虽拨六只,仍常以五只留南岸,止以一只留北岸,以解或者万一资寇之疑。
脱遇清野,即以此一船并取南岸五船早行搬载老小辎重归南,相与守江,庶几淮民均拜生全之造,军船获分管顾之忧,其于江防,亦非小补。
提举司差散本钱申乞省罢华亭分司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黄氏日钞》卷七一
照对某近准使牒,差往嘉兴府管下散还亭户盐本钱。
天涯海角细民平昔含冤茹苦不见天日之地,一一亲到。
因得访问亭场如昨,灶数无减,而盐课折陷,其弊安在,乃知皆自华亭分司苦楚推剥,致亭户逃亡。
始夫分司干官,祖宗法所无有也。
顷岁自留守马端明持庾节,闵亭户赴本司期限涉远,分遣干官一员以便民,日引月长,奸民黠吏不得逞于县道者,翕然视为渊薮。
偏方下邑,一介小官,赫然振监司之体,影附并缘,实繁有徒,民无所措手足,而国课无与乐办者矣。
请试以亲所见闻之实言之。
亭户本与官为市,有买而后有纳,不待明言,虽三尺孺子,知其决然不易者也。
自置分司,亭户一到,请不需常例钱者,窠局闻二十有二,细民无一敢向,惟上户名统催者领之。
支应需索之馀,所存无几,往往又以欠额抑令八十贯折纳盐一解,请钱亭户往往徒手而归,不知本司尝许其然否乎?
是买盐不以本钱,惟事抑纳,使亭户逃亡,而盐课折陷者,分司也。
上户与下户均为齐民,彼所自有者本亦一灶耳。
官司以其事力可以济乏,材智可以服众,使之督办,谓之统催,亦必劝以恩礼,然后徇以法制,人情所在,始有乐为之用者。
近者分司吏卒视为奇货而渔猎之,系累其妻妾,破坏其家产,甚至有讯腿荆五十,而一荆取杖钱五贯者。
是一讯之顷,为费已二百五十千,他可类推矣。
某目见浦东场等处高堂峻宇毁拆垂尽,问之所雇本地轿夫,佥谓此皆旧日富家上户,苦于追捕,今虽麦粥亦多不给。
不知本司尝苦之至此否乎!
是斲丧根本,枝叶无所附丽。
使亭户逃亡而盐课折陷者分司也。
天下细民之苦,莫亭户为剧,岂止冬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而已哉!
夏日酷烈,人所必避,虽病夏畦者犹避以箬笠,独亭户反就之以为凉。
盖前盐灶舍火气炽盛,一出青天白日之下,即清凉也。
冬寒雨雪,官司优恤,凡居里巷者皆散钱米,独亭户反因之而重罪。
盖煮海为盐,全藉晴日,一至深冬冱寒之际,必缺额也。
推此以往,良苦可知。
原其得罪于官,亦不过以利源之所自出,犹象焚于牙耳。
是必优恤诱致,俾其乐业,乃可得盐。
况如某所经历下砂、青村、袁部、浦东等场,三数百里无禾黍、菜蔬、井泉,所食惟鹾水煮,不知人世生聚之乐,其苦尤甚,所宜痛恤。
分司厅已去之官,断杖乃日不下四百座,半岁之间,死于非命者七人。
不知本司尝罪之至此否乎?
是待民不以人道,惟事非法,使亭户逃亡,而盐课所陷者,分司也。
本司半月一比较,分司五日一比较。
本司牌匣之费闻近百千,分司牌匣之费过八百千。
五日一差狱子带家人数辈取亭户,每场七八百千,或至千贯,循环不已者,此分司所施于华亭管下四场者如此,本司无之也。
五日一差狱子,自书数十,引逼场官佥押,追捕锁缚亭户家妇女,取钱四十千则放押,至广陈镇百二十千乃放,更迭搔扰,此分司所施于海盐管下芦沥一场者如此,本司无之也。
曰补盐历,五日一批七十千;
曰巡盐历,亦五日一批七十千。
凡皆常程之费如此。
此外非泛横出,加以罪名,有费至万贯者,盖无一不出于亭户。
此其使亭户逃亡而盐课折陷皆分司为之,亦既太甚矣,况复以亭户之所已纳,分司反从而折陷之者,其事有二,又非本司之所及知也。
分司即本司一干官在外者耳,而体貌几与本司埒,三司六局、排军授事,无一不备。
酒至八人,扇吏六十人,又各有其徒名贴司者二十馀人,狱子十馀人,其徒号亲人者一百五十馀人,自司属至轿散番通近而五百人,合两买纳官、一支盐官、四厅在县共十馀人,人以十口之家计之,是十万指衣食于亭户。
故虽吏胥之文移日以繁,卒徒之隳突日以频,而所得犹不足以饱所欲。
遂于纳盐每斛一石五斗四升之外增盐二杴。
买纳官、支盐官及催吏又各处监临,诈言斛浅,更互喝令罚杴,杴率近一小斗。
此实亭户之所已纳,而官反归之于私,多搭发钞客白自折陷之者,一也。
每斛官给亭户本钱价十五贯,今亭户无盐折纳八十贯,亭户既已绝少,官司坐下最高年分数目额,既未尝不亏,则亦未尝不折纳,名曰抵当,没则官自买盐。
夫盐,出于亭户者也。
亭户无盐可纳而纳钱矣。
官司既取钱于亭户,将买盐于何人耶?
此不过以多量羡馀搪抵数目,而钱入官吏之手。
使官不拘纳此钱,而上户以此钱接济下民,亦何至无盐
此则亭户之所已纳,而官自折陷之者,二也。
增扻、折纳,本皆属支买场,然不与分司厅通同,则支买场不敢自为支买。
权轻人所易诉,庇以分司,则人之视分司即本司,无敢轻出一语。
故曰亭户逃亡而盐课折陷,皆分司之为也。
某不佞,窃谓必欲亭户之逃亡者复业,盐课之折陷者复旧,非省罢分司厅不可。
分司之创,直为利民也。
今反害民,理宜省罢,所不待言。
若曰无分司则追会远,某谓自华亭过长泖、淀湖,止一日水程,非远也。
分司五日一追,而就本司半月一较,虽远不易前日之近者乎!
若曰无分司则拘榷难,某谓诸场催到盐皆场官催吏自为之分司无毫发力也。
分司苦虐,而专责合场官吏,方将易催,安见其难者乎!
往岁未创分司,课额不妨登足;
自创分司,二十年间,课额反亏,无益有损,而不行省罢,弊将安极乎?
华亭之以干官分司,犹盐官之以知县提督也。
知县提督无补盐事。
淮东赵总领昨任本司提举日,已行省免,官吏民户无不称快。
分司之害如此,而可不以赵提举之省免提督者省之乎?
某属邑小吏,何敢僭越言本司重事
幸今圣化更新,轸念畿辅内地前此罹苛刻之苦,妙柬盐司,痛清宿弊,以救根本,而某乃首辱使令,傥隐情惜己,拘守文法,不以利害之大者告,岂惟负使令,是亦负国。
用是不避斧钺之诛,纤悉以闻。
敢望台慈特赐详览,事若可行,乞自使司敷奏朝廷,将晚创华亭茶盐分司径行省罢,并将买纳场文武两员省罢一员,止存留一员,许文武遍差。
仍自使司立定买纳场吏卒人数,给板榜文留去后,不许私自增添,本司常行觉察,违将官吏重行区处。
岂惟国课之幸,实国脉之幸!
某无任皇惧俟命之至。
华亭盐申乞散还贴袋盐钱状庚申春孙提举任)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一、《黄氏日钞》卷七一
照得此项旧系本司增收客钞,每袋四贯,贴买亭户盐二十斤,以润盐商。
官司既以见钱买盐,价直又与本钱无异,亭户谁敢不伏就买。
止缘事系晚创,本司率待盐到方以此钱令项分付纲稍,支还亭户。
纲稍以牛船盘费为说,兜收入己,不曾付还,以致官司虽支见钱,亭户不免白纳,含冤欲诉,想非一日。
今幸上司清明,每事务加优恤,亭户得以吐气,遂行执说,不肯付盐,事理晓然,无可疑者。
所合具申使台,行下诸场,照久例催发外,今若将贴袋钱同元数盐本钱并单攒算,顿还亭户,庶使纲稍不得兜匿,亭户自然乐输。
其馀盐监,并乞一体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