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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大圭宋末元初 1227 — 1275
春秋论(一) 宋末元初 · 吕大圭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三九、《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一九○、《春秋五论》(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春秋》之作何为乎?
曰:《春秋》者,扶天理而遏人欲之书也。
春秋》,鲁史尔,圣人从而修之,则其所谓扶天理而遏人欲者何在?
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而绥猷之责,则后实任之。
尧舜禹汤文武达而在上,所以植立人极,维持世道,使太极之体常运而不息,天地生生之理常发达而不少壅者,为其能明天理以正人心也。
周辙东,王政息,政教失,风俗坏,修道之教不立,而天命之性、率性之道,几若与之俱泯泯昧昧而不存者,君臣之不明也,上下之分不辨也,夷夏之辨未明也,长幼之序未正也,义利之无别也,真伪之溷淆也,诸侯僭天子、大夫僭诸侯,而世莫知其非也。
臣弑君,子弑父,强并弱,下篡上,而世莫知其乱也。
其所施为,尽反王制,而失人道之正,而世莫知其不然也。
孔子虽圣不得位,则绥猷修道之责,谁实尸之?
然而不忍绝也,于是以其明天理、正人心之责而自任焉。
六经之书皆所以垂世教也,而《春秋》一书尤为深切,故曰「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载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鲁史之所书,圣人亦书之,其事未尝与鲁史异也,而其义则异矣。
鲁史所书,其于君臣之义、上下之分或未辨也,而吾圣人则一正之以君臣之义、上下之分。
内外之辨有未明者吾明之,长幼之序有未正者吾正之,义利之无别也吾别之,真伪之溷淆也吾明之,其大要则主于扶天理于将萌,遏人欲于方炽而已,此正人心之也。
故曰: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惩荆舒,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孔子成《春秋》不过空言尔,而其功配于大禹周公,则岂非以其正人心之功尤大于放龙蛇、驱虎豹之功乎?
故曰《春秋》,天子之事也。
何者?
性之动始于恻隐而终于是非,恻隐发于吾心,而是非公乎天下。
世之盛也。
天理素明,人心素正,则天下之人以是非为荣辱;
世之衰也,天理不明,人心不正,则天下之人以荣辱为是非。
世之所谓乱臣贼子,恣睢跌荡,纵人欲以灭天理者,岂其悉无是非之心哉?
故虽肆意所为,莫之或制,而其心实未尝不知其非。
而恶夫人之议己,此其一发未亡之天理,不足以胜其浸淫日滋之人欲,是以迷而不复,为而不厌,而其所谓自知其非者终自若也。
则其心未尝不欲紊乱天下之是非,以托己于莫我议之地。
既上幸无明君为之正王法以定其罪,而又幸世教不明,人心不正,习熟见闻以为当然,曾莫有议其非者,则为乱臣贼子者,又何其幸之又幸邪!
是故唐虞三代之上,天理素明,人心素正,是非善恶之论素定,则人之为不善者,有不待刑罚加之,刀锯临之,而自然若无所托足于天地间者。
世衰道微,天理不明,人心不正,是非善恶之论几于倒置,然后乱臣贼子始得以自容于天地之间,而不特在于礼乐征伐之无所出而已也。
孔子之作《春秋》也,要亦明是非之理,以诏天下与来世而已。
是非者,人心之公理,而圣人因而明之,则固自有犁然当乎人心者。
彼乱臣贼子闻之,固将不惧于身而惧于心,不惧于明而惧于暗,不惧于刀锯斧钺之临而惧于倏然自省之顷,不惧于人欲浸淫日滋之际,而惧于天理一发未亡之时,此其扶天理、遏人欲之功顾不大矣乎?
孟子断然以为有一治之效,盖具有见乎此矣!
使先王之纪纲法度既已荡然不存,天子之礼乐征伐既已不能自制,其所恃以仅不泯者,独有人心是非之公理耳。
而又颠倒错乱,贸贸不明,则王极果何恃以立,人道果何恃而存乎?
此固《春秋》一书所以有功于万世也。
自世儒不明乎孟子之说,遂以《春秋》之作乃圣人赏善罚恶之书,而所谓天子之事者,谓其能制赏罚之权而已。
夫谓天子之事止于制赏罚之权,而绥猷修道之责乃不暇问,则是刘汉以后之天子,而非唐虞三代之天子矣。
为是说者不惟不知《春秋》,抑亦不知所谓天子之事也。
彼徒见夫《春秋》一书,或书名,或书字,或书人,或书爵,或不书氏,或书氏,于是为之说曰,其书字、书爵、书氏者褒之也,其书名、书人、不书氏者贬之也。
褒之故予之,贬之故夺之。
予之,所以代天子之赏;
夺之,所以代天子之罚。
赏罚之权,天王不能自执,而圣人执之,所谓章有德、讨有罪者,圣人固以自任也。
《春秋》鲁史也,夫子匹夫也,以鲁国而欲以僭天王之权,以匹夫而欲以操天王之柄,借曰道之所在,独不曰位之所不可得乎?
夫子本恶天下诸侯之僭天子,大夫之僭诸侯,下之僭上,卑之僭尊,为是作《春秋》以正名分而已,自蹈之将何以律天下?
圣人宜不如是也。
盖是非者,人心之公,不以有位无位而皆得以言,故夫子得以因鲁史以明是非。
赏罚者,天王之柄,非得其位则不敢专也,故夫子不得不假鲁史以寓赏罚。
是非也,赏罚位也,夫子者道之所在,而岂位之所在乎?
或曰:夫子之为是也,非以私诸己也,夫子以鲁有可以变而至道之质,是以托诸鲁以律天下之君大夫。
其赏之也,非曰吾赏之也,鲁赏之也;
其罚之也,非曰吾罚之也,鲁罚之也。
鲁,周公之后而圣人之祚嗣也,赏罚之权,天子不能以自执,推而予之于鲁,鲁亦不能以自有,推而本之于周。
周之典礼,周公之为也,以周公之后而行周公之典礼,而律天下之君大夫,或者其庶几乎!
此圣人之意也。
且夫夫子,匹夫也,固不得以擅天王之赏罚。
鲁,诸侯之国也,独可以擅天王之赏罚乎?
鲁不可以擅天王赏罚之权,而夫子乃因推而予之,则是夫子为其实,而鲁独受其名,夫子不敢以自僭,而乃使鲁僭之,圣人尤不如是也。
大抵学者之失,往往在于尊圣人太过,而不明乎义理之当然。
于是过为之论,意欲尊夫子而实背之。
或谓兼三代之制,其意以为夏时商辂周冕韶乐,圣人之所以告颜渊者,不见诸用而寓其说于《春秋》,此皆一切缪妄之论,其大要皆主于以礼乐赏罚之权,为圣人自私之具尔。
夫四代礼乐,孔子之所以告颜渊者,亦谓其得志行道则当如是尔,岂有无其位而修当时之史,乃遽正之以四代礼乐之制乎?
夫子鲁人也,故所脩者鲁史;
其时周也,故所用者时王之制
此则圣人之大法也。
谓其于修《春秋》之时而窃礼乐赏罚之权以自任,变时王之法,兼三代之制,不几于诬圣人乎?
学者学不知道,妄相传袭,其为伤教害义,于是为甚。
后之观《春秋》者,必知夫子未尝以礼乐赏罚之权自任,而后可以破诸儒之说。
诸儒之说既破,而后吾夫子所以修《春秋》之旨,与夫孟子所谓天子之事者,皆可以得而知之矣。
春秋论(二) 宋末元初 · 吕大圭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三九、春秋五论
六经之不明,诸儒穿凿害之也,而《春秋》为尤甚。
《春秋》穿凿之患,其原起于三传,而后之诸儒又从而羽翼之,横生意见,巧出义理。
有一事而或以为褒,或以为贬,彼此互相矛盾者矣;
有事同而前以为袖,后以为贬,前后自相牴牾者矣。
纷纷聚讼,而圣人之意益以不明。
然其大端不过有二:一曰以日月为袖贬之说,二曰以名称爵号为褒贬之说
彼徒见夫盟一也,而有日者,有不日者。
奔宜书日也,而或书时;
入宜书日也,而或书月。
若是其不同也,于是有以日月为袖贬之说。
又见夫国君一也,而或书子,或书侯,或书伯。
外裔一也,而或书州,或书国,或书人,或一人而前氏后名,又若是其异也,于是有以名称爵号为褒贬之说
愚请有以折之。
蔑之盟不日,则曰其盟渝之也;
柯之盟不日,则曰信之也。
将以渝之者为是乎,信之者为是乎?
桓之盟不日,而葵丘之盟则日之,或曰危之也,或曰美之也,将以危之者为是乎,美之者为是乎?
子益师卒不日,左氏曰公不与小敛也,然公孙敖卒于外而公在内,叔孙婼卒于内而公在外,公不与小敛也明矣,又何以书日乎?
《公羊》曰:公子益师,远也。
然公子彄亦远矣,又何以书日乎?
《谷梁》曰:不日,恶也。
然公子牙、季孙意如亦恶矣,又何以书日乎?
葬必书月日,而有不书月日者,则曰不及时而日,渴葬也;
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
过时而日,隐之也;
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
当时而不日,正也;
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
然过时而日,直指齐桓公而言,当是时公子争国,危之隐也可也。
卫穆公、宋文公无齐桓之贤,无争国之患,过时而日,有何可隐之乎?
宋穆公之日葬又有何危乎?
凡此者皆疑误而难通者也,孰谓《春秋》必以日月为褒贬乎?
至于来归仲子之赗,而宰书名,则曰贬之也,使荣叔归成风之含赗,而王不书天,亦曰贬之也。
岂归仲子之赗,罪在冢宰,而不在天王乎?
归成风之含赗,咎在天王,而不在荣叔乎?
《春秋》书王,本以正名分,而夫子乃自贬王而去其天,则将以是为正名分,可乎?
谷伯、邓侯称名,说者曰朝弑逆之人,故贬之。
滕子、杞侯独非朝弑逆之人乎?
滕、薜来朝称侯,说者曰滕、薜微国也,以其先朝隐公,故褒之。
朝隐有何可褒而褒之乎?
若以隐为始受命之君,则尤缪妄之甚者也。
或曰滕本侯爵也。
朝弑逆之人,贬而称子,朝桓可贬也。
终春秋之世不复称侯,岂皆以朝桓之故而贬之乎?
或曰为时王所黜也,夫使时王而能升黜诸侯之爵,则是礼乐赏罚之权,天王能自执矣,安得为春秋之世乎?
先书荆,继书楚,已而书楚子,说者曰渐进之也。
夫楚本鬻熊之后,《春秋》以其僭王肆暴而遂黜之,且既列南荒,圣人作经,本以辨内外之分,而顾乃进楚而退中国乎?
若此之类,不可以一二数,要有疑误而难通者也,孰谓《春秋》以名称爵号为褒贬乎
大抵《春秋》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
事成于日者书日,事成于月者书月,事成于时者书时。
故凡朝觐、蒐狩、城筑、作毁,凡如此者,皆以时成者也。
会、遇、平、如、来、至、侵、伐、围、取、救、次、迁、成、袭、奔、叛、执、放、水、旱、雨、雹、冰、雪、彗孛、螽螟,凡如此者,或以月成,或以日成也,崩、薨、卒、弑、葬,郊庙之祭,盟、狩、败、入、灭、获,日食星变、山崩、地震、水灾,凡如此者,皆以日成也。
其或宜月而不月,宜日而不日者,皆史失之也。
假如某事当书月,而鲁史但书其时;
某事当书日,而鲁史但书其月,圣人安得虚增甲子乎?
是《春秋》不以日月为例也。
《春秋》据事直书,而善恶自见,名称爵号从其名称爵号,而是非善恶则系乎其文,非书名者皆贬,而书字者皆褒也。
假令某与某在所褒,而旧史但著其名;
某与某在所贬,而旧史只著其字,则圣人将奔走列国以求其名与字,而后著之于经乎?
是《春秋》不以名称爵号为褒贬也
若夫因其所书月日之前后而知其是非,因其名称爵号之异同而知其事实,则固有之矣,非圣人因以是为褒贬也。
有如庄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夏筑台于薛,秋筑台于秦,三十二年春城小谷,则有以见才阅三时,而大工屡兴也。
宣十五年秋螽冬蝝生,则有以见连历二时,而灾害荐作也。
庄八年春,师次于郎:夏,师及齐,师围郕;
秋,师还,则有以见阅三时而劳兵于外也。
若此之类,盖于书时见之。
桓二年秋七月,杞侯来朝,九月入杞,则有以见来朝方阅一月,而遽兴兵以入之也。
昭七年三月,公如楚,九月,公至自楚,则有以见其朝夷狄之国,阅七月之久,而劳于行也。
僖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则有以见其阅九月而后雨也。
若此之类,盖于书月见之。
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则有以见八日之间而再见天变也。
辛未取郜,辛巳取防,则有以见旬日之间而取其二邑。
壬申御廪灾,乙亥尝,则有以见其尝于灾馀之为不敬。
己丑葬敬嬴,庚寅而克葬,则有以见明日乃葬之为无备。
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孙良夫盟,则有以见鲁人之先晋而后卫
己未同盟于鸡泽戊寅及陈,袁侨盟,则有以见晋人之先盟诸侯而后盟大夫
若此之类,盖于书日见之。
然以是谓圣人以日月之书不书寓褒贬,则误矣。
若夫名称爵号之异同,则有以事之大小,而其辞因之以详略者,亦有前日而后月者,有蒙上文而杀其辞者,固难以一例尽。
而时变之升降,世道之盛衰,亦有因之以见者。
楚一也,始书荆,再书楚,已而书楚子。
吴一也,始书吴,再书人,已而书吴子。
于以见吴楚之浸盛矣。
鲁翚柔、郑宛詹,始也大夫犹不氏,于后则大夫无有不氏者。
段、陈陀、卫州吁,始也皆名之,于后则虽弑君之贼亦有书氏者,于以见大夫之浸强矣。
始也曹、大夫,于后则曹、皆有大夫,于以见小国之大夫皆为政矣。
始也吴楚君大夫皆书人,于后则吴楚之臣亦书名,于以见荆蛮之大夫皆往来于中国矣。
诸侯在丧称子,有书子而预会预伐者,于以见居丧而会伐之为非礼也。
杞,公爵也而书伯,滕,侯爵也而书子,于以见其不用周爵,而以国之大小为强弱也。
会于曹,蔡先卫,伐郑则卫先蔡,于以见当时诸侯皆以目前之利害,而不复用周班也。
幽之盟,男先伯,淮之会,男先侯,戚之会,子先伯,萧鱼之会,世子长于小国之君,于以见伯者为政,皆以私意为轻重,而无复礼文也。
垂陇之盟,内之则公孙敖会诸侯,召陵侵楚之师,外之则齐国夏会伯主,于以见大夫敌于诸侯,而莫知其非也。
凡此者莫非名称从其名称,爵号从其爵号,而是非善恶乃因之而见之,初非圣人特以是为袖贬也。
学者必欲于名称爵号之间而求圣人褒贬之意,则窒碍而不通矣。
于其不通也而强为之说,则务为新巧,何所不至,甚非圣人明白正大之心尔。
学者之观《春秋》,必先破《春秋》以日月为例之说,与夫以名称爵号为褒贬之说,而后《春秋》之旨可得而论矣。
春秋论(三) 宋末元初 · 吕大圭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三九、春秋五论、《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一九○
或曰:子谓《春秋》不以日月名称爵号为褒贬,则信然矣。
若是则《春秋》所书皆据旧史尔,所谓门人高弟不能赞一辞者,其义安在?
曰:有《春秋》之达例,有圣人之特笔。
有日则书日,有月则书月,名称从其名称、爵号从其爵号,与夫盟则书盟,会则书会,卒则书卒,葬则书葬,战则书战,伐则书伐,弑则书弑,杀则书杀,一因其事实,而吾无加损焉,此达例也。
其或史之所无,而笔之以示义,史之所有,而削之以示戒者,此特笔也。
元年春正月,此史之旧文也。
加王焉,是圣人笔之也。
中国之诸侯,有葬吴楚君者矣,而吴楚之君不书葬,是圣人削之也。
晋侯召王见于传者之所载,而圣人书之曰狩,所以存天下之防。
宁殖出其君,名在诸侯之策,而圣人书之曰卫出奔,所以示人君之戒。
不但曰仲子而曰惠公仲子,不但曰成风而曰僖公成风,不曰陈黄而曰陈之弟黄,不曰卫絷而曰卫之兄絷,阳虎陪臣书之曰盗,吴楚僭号书之曰子,子纠不书齐而小白书齐,突不书郑而忽书郑,立晋而书卫人立,王子朝而书尹氏,凡此者皆圣人之特笔也。
故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盖用达例而无加损者,圣人之公心;
有特笔以明其是非者,圣人之精义。
达例所书,非必圣人而后能,虽门人高弟预之可也;
精义所在,岂门人高弟所能措其辞哉?
非圣人则不能与于此。
学者之观《春秋》必知孰为《春秋》之达例,孰为圣人之特笔,而后可观《春秋》矣。
抑愚尝深惟《春秋》之义,窃以为其大旨有三。
一曰明分义,二曰正名实,三曰著几微。
所谓明分义者何也?
每月书正以明正朔之所自出,王人虽微必序于诸之上,皆所以序君臣。
内齐而外楚,内晋而外吴,始书荆而后书楚,始书吴而后书子,皆所以别内外。
书陈黄、卫絷所以明兄弟之义,书晋申生、许止所以明父子之恩。
曹羁、郑忽,长幼之序也;
成风、仲子,嫡庶之别也。
凡此之类,皆所以明分义。
所谓正名实者何也?
《传》称隐为摄而圣人书之曰公,则非摄矣。
《传》称许止不尝药而圣人书之曰弑,则非不尝药矣。
卓之立未踰年而圣人正其名曰君,则里克之罪不能逃。
夷皋之弑既归狱于赵穿,而圣人书之曰盾,则赵盾之情不能掩。
齐无知陈佗踰年之君也,而书之曰杀,正讨贼之名也。
阳虎陪臣也,而书之曰盗,正贱者之罪也。
凡此之类,皆所以正名实。
所谓著几微者何也?
郑伯使宛来归祊,而圣人书之曰入,入者内弗受之辞也。
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明因狩而后也。
公自京师,遂会诸侯伐秦,明因会伐而如京师也。
公子结媵妇,遂及齐宋公盟,著公子结之专也。
公会齐、郑伯于中丘,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著公子翚之擅也。
葵丘之,宰周公与焉,已而书曰:「戊辰,诸侯盟于葵丘」。
明宰周公之不与盟也。
溴梁之,诸侯咸在,已而书曰:「戊寅大夫盟」。
大夫之自盟也。
凡此之类,皆所以著几微。
其他书法,盖亦不一而足,然其大旨亦不出于三者之外矣。
圣人之笔如化工,随物赋形,洪纤高下,各得其所,之意,常流行于其间。
虽其所纪事实不出于鲁史之旧,而其精神风采则异矣。
学者之观《春秋》,要必知有《春秋》之达例,则日月名称如后世诸学之穿凿者必不同也。
要必知有圣人之特笔,则夫分义之间,名实之辨,几微之际,有关于理义之大者,不可不深察也。
若曰《春秋》但约鲁史之文,使其文简事核而已,则夫人皆能之矣,何以为《春秋》!
春秋论(四) 宋末元初 · 吕大圭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三九、春秋五论、《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一九○
读《春秋》者,先明大义,其次观世变。
所谓世变者何也?
《春秋》之始,是世道之一变也。
《春秋》之终,是世道之一变也。
刘知几乃云:孔子述史始于尧典,终于获麟,盖书之终,春秋之始。
孔子述《书》至文侯之命而终者,文侯之命,平王之始年也。
隐公之初平王之末年也。
平王之始,不共戴天之雠未报,而其命文侯之辞曰:「汝多脩,捍我于艰」。
患已弭矣。
「用赉尔,鬯一㔽」。
功已报矣。
「其归视尔师,宁尔邦国」。
无复事矣。
即此一编而观之,已无兴复之望,然而圣人犹不忍绝也。
盖迟之四十九年,而无复一毫振起之意,圣人于是绝望矣。
由是而上则为西周,由是而下则为春秋,此独非世道一变之会乎?
此《春秋》之所以始也。
入春秋而楚始横,然犹时有胜负也。
盖至于获麟之前岁,而吴以被发文身之俗,偃然与晋侯为两伯矣。
入春秋而大夫强,然犹未至于窃位也。
盖至于获麟之岁,而齐陈常弑其君,齐自是为田氏矣。
则自季孙逐君之后,鲁国之政尽在三家,而鲁君如赘旒矣。
在晋则自赵鞅入绛之后,晋国之政尽在六卿,而赵籍、韩虔、魏斯为诸侯之渐已具矣。
向也南蛮之交于中国者,其大莫如楚,而今也以望国东方之鲁,而奔走于偏方下国之越,以求自安矣。
向也诸侯犹有伯,而今也伯主不竞,而诸侯之争城争地者,日以扰扰,而无一息宁矣。
故自获麟之前,其世变为春秋;
自获麟之后,其世变为战国,此又非世道一变之会乎?
是《春秋》之所终也。
然不特此也,合《春秋》一经观之,则有所谓隐、桓、庄、闵之《春秋》,有所谓僖、文、宣、成之《春秋》,有所谓襄、昭、定、哀之《春秋》。
伯主未盛之时,庄之十三年而会于北杏,二十七年而同盟于幽,于是合天下而听命于一邦矣。
合天下而听命于一邦,古无有也。
僖之元年而齐迁邢,三年城卫,四年伐楚,五年会世子,九年盟葵丘,而安中夏攘强暴之权皆在伯主矣。
伯主之未兴,诸侯无所统也,而天下犹知有王。
故隐、桓之《春秋》各书王。
伯主之既兴,诸侯有所统也,而天下始不知有王。
故僖文以后之《春秋》,其书王者极寡。
伯主之兴,固世道之一幸,而王迹之熄,独非世道之衰邪?
僖之十七年而小白卒,小白卒而楚始横,中国无伯者十馀年。
二十八年而有城濮之战,于是中国之伯,昔之在齐桓者,今转而归晋文矣。
晋襄继之,犹能嗣文之业,灵成景厉,不足以继;
悼公再伯,而得郑驾楚,尚庶几焉。
自是而后,晋伯不竞,盖至于襄之廿七年,而宋之会,楚之从,交相见。
昭之元年,而虢之会,再读旧书,于是楚夷矣。
四年而楚灵大会于申,实用齐桓召陵之典,盖不预中国之事者十年。
平丘之盟,虽曰再主夏盟,而晋之会诸侯,由是止鄢陵,以后参盟见矣。
参盟见,而后诸侯无主盟者矣。
天下之有伯,非美事也。
天下之无伯,非细故也。
天下之无伯,而《春秋》终焉。
故观隐、桓、庄、闵之《春秋》,固已伤王迹之熄。
观襄、昭、定、哀之《春秋》,尤以伤伯业之衰,此特其大者耳。
其他如荆人来聘,荆蛮之臣始未有名字也,于后则名氏著于经矣。
无骇挟卒,诸侯之大夫,始未有书氏也,于后则有生而名氏著矣。
始也诸侯盟诸侯,于后则大夫盟诸侯矣。
始也诸侯自相盟,于后则大夫自相盟矣。
始也诸侯僭天子,于后则大夫僭诸侯矣。
始也大夫窃诸侯之柄,于后则陪臣据大夫之邑矣。
会《春秋》一经观之,大抵愈趋愈下,愈久愈薄,溯之而上,则文、武、成、康之盛,可以接尧舜之传。
沿之而下,则七雄分裂之极,不至于秦不止。
后之作编年通鉴者,托始于韩、赵、魏之为诸侯,其亦所以继《春秋》之后欤!
学《春秋》者,既能先明大义,以究理之精;
又能次观世变,以研事之实,《春秋》一经,亦思过半矣。
春秋论(五) 宋末元初 · 吕大圭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三九、春秋五论
学《春秋》者,舍三《传》无所考,而士之有志者,类欲尽束三《传》,独抱遗经,岂非以其互相牴牾,更相矛盾,而不一其说乎?
窃尝思之,《左氏》熟于事,而《公》、《谷》深于理。
盖左氏曾见国史,故虽熟于事而理不明。
《公》、《谷》出于经生所传,故虽深于理而事多缪。
二者合而观之可也。
然《左氏》虽曰备事,而其间有不得其事之实;
《公》、《谷》虽曰言理,而其间有害于理之正者,不可不知也。
盖《左氏》每述一事,必究其事之所由,深于情伪,熟于世故,往往论其成败,而不论其是非,习于时世之所趋,而不明乎大义之所在。
周郑交质,而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
宋宣公穆公,而曰「可谓知人矣」。
鬻拳强谏,楚子临之以兵,而谓鬻拳为爱君。
赵盾亡不越境,返不讨贼,而曰「惜也,越境乃免」。
此其皆不明理之故,而其叙事失实者尤多。
有如楚自得志汉东,骎骎荐食上国,齐桓出而攘之,晋文再攘之,其功伟矣,此孟子所谓彼善于此者。
然其所以攘楚者,岂能骤举而攘之哉?
必先剪其手足,破其党与,而后攘之易耳。
是故桓公将攘楚,必先有事于蔡。
晋文将攘楚,必先有事于曹、卫。
此事实也,而《左氏》不达其故,于侵蔡则曰为蔡姬故。
于侵曹伐卫,则曰为观浴与块故。
此其病在于推寻事由,毛举细故,而二公攘夷安夏之烈皆晦而不彰。
其他纪年往往类此。
然则《左氏》之纪事固不可废,而未可尽以为据也。
宗《左氏》者,以为丘明受经于仲尼,所谓好恶与圣人同者。
然《左氏》大旨多与经戾,安得以为好恶与圣人同乎?
孔子所谓「左丘明耻之,亦耻之」,乃窃比老彭之意,则其人当在孔子之前。
而左氏传《春秋》,其事终于智伯,乃在孔子之后。
说者以为与圣人同者为左丘明,而传《春秋》者为左氏,盖有證矣。
或以为六国时人,或以为左史倚相之后,盖以所载「虞不腊」等语,盖秦人以十二月腊月,而左氏所述楚事极详,盖有无经之传,而未有无传之经,亦一證也。
若夫公、谷二氏,固非亲受经者,其所述事多是采之传闻,又不曾见国史,故其事多谬误。
略其事而观其理,则其间固有精到者,而其害于理者亦甚众。
此尤致知者之所宜知,而深辨之也。
《公羊》论隐、桓之贵贱,而曰「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夫谓子以母贵可也,谓母以子贵可乎?
推此言也,所以长后世妾母陵僭之祸者,皆此言基之也。
《谷梁》论世子蒯聩之事,则曰「信父而辞王父,则是不尊王父也,其弗受,以尊王父也」。
夫尊王父可也,不受其父命可乎?
推此言也,所以启后世父子争夺之祸者,未必不以此言藉口也。
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赵鞅归于晋,公谷皆曰「其言归何,以地正国也」。
后之臣子有据邑以叛,而以逐君侧之小人为辞者矣。
公子结媵妇,遂盟,《公羊》曰「大夫受命不受辞,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则专之可也」。
后之人臣有事异域,而以安社稷、利国家自诿者矣。
祭仲执而郑忽出,其罪在祭仲也,而《公羊》则以为合于反经之权,后世盖有废置其君如奕棋者矣。
圣人作经,本以其理也,而传者学不知道,妄为之说,而是非易位,义利无别,其极于下之僭上,卑之陵尊,父子相夷,兄弟为雠,为大臣而称兵以向阙,出境外而矫制以行事,国家易姓,而为其大臣者反以盛德自居而无所愧,君如武帝,臣如隽不疑,皆以《春秋》定国论而不知其非也。
此其为害甚者,不由于叙事失实之过哉!
故尝以为三《传》要皆失实,而失之多者莫如《公羊》。
何、范、杜三家各自为说,而说之缪者莫如何休。
《公羊》之失既已略举其二,而何休之缪为尤甚。
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不过曰君之始年尔,何休则曰《春秋》纪新王受命于鲁。
滕侯卒不日,不过曰滕微国,而侯不嫌也,而休则曰《春秋》王鲁,托隐公以为始。
黜周王鲁,《公羊》未有明文也,而休乃唱之,其诬圣人也甚矣。
《公羊》曰:「母弟称弟,母兄称兄」。
此其言已有失矣,而休又从为之说曰:「《春秋》变周之文,从商之质,质家亲亲,明当亲厚于群公子也」。
使后世有亲厚于同母弟也,而薄于父之枝叶者,未必不由斯言启之。
《公羊》曰:「立子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此言固有据也,而何休乃为之说曰:「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
使后世有惑于质文之异,而嫡庶互争者,未必非斯语祸之。
释会戎之文则曰:「王者所不治也,录戎来者勿拒,去者勿追也」。
《春秋》之作本以正夫内外之分,乃谓之王者不治,可乎?
释天王使来归赗之义则曰:「王者据土与诸侯分职,俱南面而治,有不纯臣之义」。
《春秋》之作本以正君臣之分,乃谓有不纯臣之义,可乎?
三年春二月己巳日有食之,《公羊》不过曰「记异也」,而何休则曰:「是后卫州吁弑其君。
诸侯初僭」。
元年秋大水,《公羊》不过曰「记灾也」,而休则曰:先是,桓篡隐,与专易朝宿之地,阴逆与怨气所致。
而凡地震山崩,星雹雨雪,螽螟彗孛之类,莫不推寻其致变之由。
考验其为异之应,其不合者必强为之说。
《春秋》纪灾异,初不说其应,曾若是之琐碎磔裂乎?
若此之类,不一而足,凡皆休之妄也。
愚观三子之释传,惟范宁差少过。
其于《谷梁》之义,有未安者,辄曰「宁未详」,盖讥之也。
而何休则曲为之说,适以增《公羊》之过耳。
故曰范宁,《谷梁》之忠臣;
何休,《公羊》之罪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