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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话序 宋 · 王铚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九二、《皕宋楼藏书志》卷一一八 创作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颍州西湖
先君子少居汝阴乡里,而游学四方,学文于欧阳文忠公,而授经于王荆公、王深父、常夷父;既仕,从滕元发、郑毅夫论作赋与四六,其学皆极先民之渊蕴。铚每侍教诲,常语以为文、为诗赋之法,且言赋之兴远矣。唐天宝十二载,始诏举人策问外试诗赋各一首,自此八韵律赋始盛。其后作者如陆宣公、裴晋公、吕温、李程犹未能极工。逮至晚唐,薛逢、宋言及吴融出于场屋,然后曲尽其妙。然但山川草木、雪风花月,或以古之故实为景题赋,于人物情态为无馀地;若夫礼乐、刑政、典章、文物之体,略未备也。国朝名辈犹杂五代衰陋之气,似未能革。至二宋兄弟,始以雄才奥学,一变山川草木、人情物态,归于礼乐刑政、典章文物,发为朝廷气象,其规模闳达深远矣。继以滕、郑、吴处厚、刘辉,工致纤悉备具,发露天地之8藏,造化殆无馀巧。其檃栝声律,至此可谓诗赋之集大成者。亦繇仁宗之世太平閒暇,天下安静之久,故文章与时高下。盖自唐天宝远讫于天圣,盛于景祐、皇祐,溢于嘉祐、治平之间,师友渊源,讲贯磨砻,口传心授,至是始克大成就者,盖四百年于斯矣,岂易得哉!岂一人一日之力哉!岂徒此也,凡学道学文渊源,从来皆然也。世所谓笺题表启号为四六者,皆诗赋之苗裔也,故诗赋盛则刀笔盛,而其衰亦然。铚类次先子所谓诗赋法度与前辈话言,附家集之末。又以铚所闻于交游间四六话事实,私自记焉。其诗话、文话、赋话各别见云。老成虽远,典刑尚存,此学者所当凭心而致力也。且以昔闻于先子者为之序,欲自知为文之难,不敢苟且于学问而已,匪欲誇诸人也。宣和四年七月庚申日,汝阴王铚序。
按:《四六话》卷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靖州太守吴君顺之墓志铭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七三、《省斋文稿》卷三一 创作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公讳顺之,字伯思,其先建安人。曾祖太常丞方,天圣中与兄正肃公育及京俱以文章称,同年登进士第,欧阳文忠公所谓吴氏兄弟名闻天下者也。正肃以才猷议论被遇仁宗,入参大政,出殿藩辅,而弟正宪公充又以嘉谋直道相裕陵,遂为宋大家。惟奉常位不满德,累赠金紫光禄大夫。正肃既从其皇考葬郑州,正宪亦葬开封,于是建安之吴多占籍北方,而公为雒阳人也。曾祖母陇西郡夫人李氏。祖安行,左朝议大夫。祖母恭人陈氏。父似,耀州三原县丞,累赠右银青光禄大夫。母武陵郡夫人程氏。公初以祖荫补太庙斋郎,政和二年为将仕郎、凤州河池县尉,历监楚州在城清酒务,用举者升从政郎、宿州刑曹。掾吏误入民死罪,公谳正之,改宣义郎、知醴州武功县。未赴,徙宿州司士曹事。钦宗登极,转宣教郎,赐服朱银。靖康初,添差徽猷阁待制宋㬇为江淮发运使,辟公干办公事。俄省员罢,迁通直郎。建炎覃恩,转奉议郎,选知福州侯官县。中原方拿兵,盗亦起剑、建间,军需急甚,公应办如无事时。转运判官鲁詹等列荐于朝,进承议郎以宠之。州岁赋荔枝扰民,又公帑取物无艺,公曰:「邑困矣,愿少裁其数」。守帅不乐,公遽请祠,得主管江州太平观。绍兴诏书求人材,前宰相李公纲、汪公伯彦皆荐公,擢知海州,改连州。奸氓邓礼聚众剽掠湖广,久之就降,号义丁,礼仍统之,常桀以肆,官吏无敢究切。公取尤暴戾者磔于市,馀帖帖畏服。连故多坑冶,旁郡上供银率取给焉。岁久负繁,民破产莫能充。公力请蠲其半。免符下,吏民抃跃,绘像以祠。秩满,主管台州崇道观。寻知汀州,境素多盗,戍兵骄不可倚,公择郡卒千馀昼夜阅习,未几皆可用,盗以不作。郊恩赐三品服,于是自承议郎积功次,五迁至右朝散大夫,去为邵武军,遂以右朝请大夫再知汀州。未上,复主管崇道观。起知复州,移靖州。州本夷境,一语不酬辄白刃相向,谓之仇杀,甚则合党群起,谓之结斗款。异时守皆武臣,文法阔略。公初以文臣临之,下车语寮属曰:「蛮夷荒忽,不威制则玩,不静治则扰」。乃大修城池,集禁卒,教以挽强。徐召其酋长戒曰:「安尔巢穴,毋犯省地,犯且诛尔」。亦命守城寨吏:「彼不生乱,毋扰彼矣」。先是数十年间有崖头蛮数相仇杀,畏公威不敢动。羁縻州有相率请输丁米如近地猺人,且岁时贡献于朝者。或谓是可通蜀道,宜纳之。公笑曰:「守边莫如安静,吾老矣,岂纷纭以求进哉」!期年,公知疆埸既宁,则增辟学舍,以道艺进诸生,即城东葺社稷坛,凡可以化其民者未尝鄙夷之,风俗浸美矣。代还,卜居筠州。隆兴元年八月甲戌以疾卒,享年七十有六。是岁十月乙酉,葬于隆兴府新建县洪崖乡招贤村之原。公生名家,通经力学,早自植立,性极孝友。朝议公疾,躬治药饵,不斯须去左右。逮其卒,欲以适孙解官行服,仲父礼却之。公曰:「祖丧从厚,不亦可乎」?自言河南府,竟如刘辉故事。后当任子,推以与侄若侄孙。平居待人,一以宽恕。及在官,遇事则果敢能断,省讼牒,决疑狱,吏服其精敏,然声色未尝厉也。持己尤廉洁,公家财无丝发妄用,善钩校隐欺,故所至不加赋而用足。历守数郡,虽无赫赫名,去必见思。在仕途久,年除次补,不务速化,一其初终,有誉无瑕,可谓难也已。初配宜人陈氏,翰林学士绎之孙,前五十七年卒。再娶宜人雷氏,国初名臣德骧之后,前十年卒,至是合葬招贤。二子:蔼,右文林郎;蔚,右从事郎,皆好学有吏能。一女,适右从政郎梁敞。孙男二人:千乘、千秋,俱将仕郎。女二人:长适右迪功郎朱时中,次未行。昔我亡姑实归文林君,故来请铭,乃为铭曰:
猗与吴公,圜外而方中,强其志而巽其容。人径而逢,己缓而从。不阨于穷,不极于通。以卒其功,以寿其躬。猗与吴公,可谓有终。
答李敬子(燔)余国秀(宋杰)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七
燔气质躁迫,每于先生强探力取之戒、积渐涵泳之训玩味用功,但临事时终觉为害。今只靠定视听言动,常于此四事上著力,又以义理融液之,颇觉得力。然终是病根常在。
不须如此做伎俩,但才觉时便克将去,莫更计较功效迟速也。后段放此。
燔窃谓颜子「四勿」,今人非不欲如此,只为不知其孰为礼,孰为非礼。颜子所以才闻「克复」之语便知请问其目,才闻「四勿」之语便承当去,虽是资质绝人,亦必是素于博文约礼上用功。今之学者且先以博约为先,而「四勿」之戒随其所知施之应酬,渐渐望其贴近,庶有实效。
既知如此,何不用力?然博文约礼亦非二事,而异时之深纯亦不外乎今日之勉强也。
燔窃妄谓性之者多由内以达诸外,而自不废夫在外之功;反之者多资外以养乎内,而始有契夫内之理。如颜子之「四勿」,曾子之「三省」,与夫博文约礼、动容正颜之事,皆资外养内之事也。今之学者唯当悉意于此。
勿之省之亦由内,要之内外不是判然两件事也。
燔窃谓先生教人,只是欲人持敬致知,克己以复其性,其间条目却自多端。
自做功夫看,即自见得,不须如此泛问也。
燔谓《敬斋箴》后面似少从容意思,欲先生更著数语,使学者遵守,庶几无持之太甚,转不安乐之弊。
前已言之矣。
燔祖妣捐弃,朋友以刘辉嫡孙承重事见告,遂申州以请于朝,续准报许。后见范蜀公亦尝论及,乃知辉非苟然者。而舜弼始终以为此事只当从众。今事已无及,但朋友间不幸而值此,不知当如何?
若父是祖之嫡长子,己是父之嫡长子,即合承重无疑。如其不然,则前日之举为过于厚,亦不必以为悔也。朋友之问,则但当以礼律告之,不可使人从己之误也。当言循理守法,不当言从众。
燔尝疑伊川平日断不肯与人作墓志,不知其意何在。至太中及明道,又却用之。而其叔父侄女之类,亦复自作,何也?
伊川先生初无断不作志之说,疑以不能甚工于文,又或未必得其事实,故少作耳。集中亦有叔父墓志者,施之于家,可无前二者之虑也。
燔家中旧有祖产,今欲禀家叔诸房,各以人口多少备办经用,储之堂前,以为久远团栾之计。然众志难谐,未有所处。
诸位各办岁计,其力不能办者如之何?此须熟虑,博访其宜,不可草草也。
燔免丧之后,亲戚朋友劝以赴部,以病不能行。或以为教官可以请祠,燔欲姑守前志,且为养病读书计。
未知不仕之意有何义理,只可自以大义裁之,不须问人,亦非它人所能决也。若无正定义理,则为贫而仕,古人有之,不须如此前郤也。
燔尝谓欲君德之美,当重保傅之选;欲士风之美,当正教取之法;欲吏道之良,当久其任;欲民俗厚,当兴礼乐;欲彊甲兵,当仿寓兵之意;欲足财用,当急农桑之务。
大概是如此。然须更读书穷理,博观古今圣贤所处之方,始有实用,不为空言也。
燔谓后世人才不振,士风不美,在于科举之法。然使便用明道宾兴之论,伊川看详之制,则今之任学校者皆由科举而出,亦岂能遽变而至道哉?
明道所言,始终本末次序甚明,伊川立法,姑以为之兆耳。然欲变今而从古,亦不过从此规模以渐为之。其初不能不费力矫揉,久之成熟,则自然丕变矣。
燔谓释老之学所以舛谬,只缘不能致知,但据偏见直情径行,所以与吾道背驰。使其能求通于圣人,则其所至岂小小哉。又尝求二氏之学所以盛衰之故,释氏主于心,缘其就根本上用力,故久而愈炽;老氏主于身,缘其所执亦浅狭,故久而微削。
且熟观义理,久之自然精密,未须如此桩定死法也。
燔外家司姓,外祖早世,外曾祖复子一戴姓者。戴死无子,只一女,舅氏为之服三年丧,且合葬祖茔,祠之家庙。屡禀之舅氏,迁戴氏葬之它所,改外祖合葬外(不是)祖母之侧,除戴氏之享,使其女主之。量分产业,使之备礼。事今虽未行,而朋旧多以为然。续又思之/(云云。)初说甚善,然「亦有」一句未是,以《河广》之义推之可见。「又思」以下,则又过矣。不共戴天,谓父母见杀而其人不死者耳,移之于此,似非其伦。若果如此,则《礼经》何为而制服邪?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则为之制礼以处其子,而母不得与其祭焉,其贬之亦明矣。
燔见朋友间多有增亲年以希恩霈者,且悔之,又恐兄弟间有坚欲陈乞者。燔以为不若作一状子刺破,乞备申省部照会,方为坚决。
兄弟若欲陈乞,但委曲为陈不可诬亲以欺其君之意足矣,何必作此痕迹邪?
燔因与朋友论及冒贯赴试事,以为岂可不攻。独国秀以为不须攻,幸一言以定众志。
不知要如何攻?若只经官陈状,乞泛行约束,即不妨。若指名告示,聚众殴击,则非所宜矣。
燔窃谓明德新民不是自己一切事都做了后,方去新民,随所及所值而为之耳。
两语有病。
至善乃万理尽明,各造其极,然后为至。
至善是自然底道理,如此说不得。
「至善」,如尧舜文王之为圣,汤武之为征伐,周公之为臣,孔子之为师,伊尹之为志,颜子之为学。又谓至善在己,则为天命之性;在事,则为率性之道;推之天下,则为修道之教,此圣人之事也。若学者,则就教上寻求向上去,到得极处,皆只一般,元无加损。
说得未是,亦不须如此闲说。
「知止能得」,燔尝谓洞然无蔽之谓知,确然有实之谓得,明则诚矣。
近之,但语未莹。
知善之明也,得身之诚也。
近之。
「虑」谓知之尤精而心思所值无不周悉。
是。
燔谓知止则志不惑乱而有定向,志定则此心无扰而静,心静则此身无适而不安。心静身安则用自利,事物之来,不特能即事见理,又能先事为防。如「后甲三日」、「后庚三日」之云,其于事之终始先后、已至未然皆无遗鉴,皆无失举矣。如是而后为得其所止,则可以谓之诚有是善而诚极是矣。
此段得之。
燔谓「知」则知其所当然,「虑」则并极其未然。
知是闲时知得,虑是到手后须要处置得是。
燔谓「知止」有明而未诚处,「得止」则一一皆诚矣。到得至诚田地上面,更有变化不测在。
未须如此闲思想。看文字且理会当处义理,渐觉意味深长乃佳,如此支离,不济事也。
燔谓《大学》之意当持敬以养其所知之本,格物以广其所知之端,使吾心虚明洞彻,举无不烛,则是非当否各以呈露,而至善所在自不容有所蔽矣。周舜㢸以谓知止者,非万理并皆昭彻然后谓之知止,一事便有一理,即其所知而求得其所止。所谓能得者,非是动容周旋各当其则,一事得其所止,如仁敬孝慈之类,皆为至善。若必以动容周旋当则言之,则将使学者没世穷年无复可以知止而得其所止矣。
经之所言是学之等级,然知有浅深,得有大小,存乎其人,难以一概论也。
物有本末(云云。),燔谓先后之中更有轻重,本末之先后重,始终之先后轻。
不须如此分别,枉费心思,道理又不如此,无益而有害也。
燔谓注文于「明明德于天下者」之下,似少自己推之之意。
经文次序已自详悉,何用更说?
《或问》于明明德于天下处,只言诚意正心脩身,而不及致知,又益以亲亲长长而不及齐家治国平天下,愿闻其指。
致知所以明之,亲亲长长即齐家之大者。
平天下之事,盖新民之极功,则用益广而法宜益详。今考传文,则皆感发维持之意,而不及乎它,似未免乎略。
平天下章以絜矩推之而详言同货利、公好恶之事,其法可谓详矣,何谓略耶?
《大学》传九章「其家不可教」,窃疑「可」字当为「能」字。
彼之不可教,即我之不能教也。可之与能,彼此之词也。若作家不能教,则不词矣。
传之九章,大率皆躬行之事,而未及乎为政,八章亦然。
成教于国,则政事之施在其中矣。但须以躬行为本,故特详之,本末轻重固自不同也。
宋杰尝于「亲爱而辟」上用功,如兄之子,常欲爱之如己子,每以第五伦为鉴。但爱己子之心终重于爱兄之子。
「常欲」二字即十起之心也。须见得天理发见之本然,则所处厚薄虽有差等,而不害其理之一矣。
燔近于家间区处一二事,便觉上下睽隔,情意寖薄。欲遂置而不问,则诸事不整。不知且只于身上自理会,莫屑屑问它如何?
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宋杰尝观传文论脩身在正其心,尝每用力自克,亦颇得力。而敬子不以为然,以谓若论是当,须还是喜怒中节乃可。然宋杰今日之所谓得力者,乃是随意之所便者以致力,而实未深察夫不能自已者也。
正心之功若自知至意诚中来,则不须如此安排而自无不正矣。未到此地,则亦随力随分省察持守可也,不须如此计较。且向格物处用功,乃为知所先后耳。
燔谓喜怒忧惧之气心实帅之,帅稍动摇,气不听命,则必有是四者之累。学者固当逐件上用功,然非先正其帅,亦未见其为全功也。
如此则与此传文意全然背戾矣。试更推之,如何?
诚意谨其发,正心存其体。又曰诚意者,实所发于我而我命之,心正则不问寂感而本体常在。
两条说意诚皆未安。
宋杰尝观传之六章注文释自欺谨独处皆以物欲为言,《或问》则兼气禀言之,似为全备。
此等处不须疑,语意自合有详略处也。
宋杰窃谓动于物欲而假善以自欺,易识而易治;杂于气禀而为善之不切,难识而难治。欲得精察气禀之为害而克治之,当以何道?
考之经文可也。
燔居常好善恶恶,觉得直是分明。然或至自伤其和,而施之于人亦多彊猛固必,而无容养之意。夫好恶真切如此而病复随之者,何哉?
此等处自觉是病,便自治之,不须问人,亦非人所能预也。
康叔临(渊)以为一物格则一知至,燔谓所谓物格者,乃众理俱穷,相发互通,以至透彻,无复馀蕴,然后为格。若谓一物明一知进则可,一物格一知至则不可。
伊川先生曰:「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
叔临又谓《或问》所谓内外昭融,内谓理之在己者,外谓理之在物者。
内谓理之隐微处,外谓理之周遍处。
燔谓释氏不务格物,而但欲自知,故一意澄定而所见不周尽。吾儒静以养其所知之本,动以广其所知之端,两者互进,精密无遗,故所见周尽而有以全其天然自有之中。
大概近之,然亦未尽。
《或问》所谓诣其极而无馀,随所诣无不尽,燔谓诣其极犹渠成,随所诣犹水随渠至。
譬喻未精,然亦不须如此模写。
程先生说学者之知道,必如知虎者。燔谓不待势法迫驱而自不能已,无所为而乐于为之者,真知者也。然知而习,习而熟,又精思而后浸得其真,非一知即能洞彻也。
此亦以中人言之,前已略论之。
宋杰读书,遇晓不得处,即掉下再三读之。竟不晓,即置不复问,不知其病何在?
其病在是。
论古今人物而别其是非(宋杰)。
人之过恶,岂可轻论?但默观之而反诸己,或有未明,则密以资于师友而勿暴于外可也。
论天地之所以高深(燔)。
天之外无穷,而其中央空处有限。天左旋而星拱极,仰观可见。四游之说,则未可知。然历家之说乃以算数得之,非凿空而言也。若果有之,亦与左旋拱北之说不相妨。如虚空中一圆毬,自内而观之,其坐向不动而常左旋;自外而观之,则又一面四游,以薄四表而止也。
康节天地自相依附之说,燔以为此说与周子《太极图》、程子动静无端、阴阳无始之义一致,非历家所能窥测。
康节之言大体固如是矣,然历家之说亦须考之,方见其细密处。如《礼记·月令》疏及《晋·天文志》皆不可不读也(近见一书,名《天经》,只是近世人所作,然类集古今言天者极为该备,不知曾见之否?)。
鬼神之所以幽显,上蔡云:「动而不已,其神乎?滞而有迹,其鬼乎」?燔谓鬼虽为屈,久而必散,似无滞留于迹之理/(云云。)神显而鬼幽,上蔡滞而有迹之语诚如所论,其它大概亦是如此。然夫子所以答季路之问者,又所当思也。
《小学》注子事父母、孙事祖父母同。燔谓诸父诸母亲同服同,而不及之者,何哉?
诸父异宫,非可以遍诣而定省之。且若如此,则将不得专乎事父母矣,此爱敬之等差也。
程先生齐不容有思之说,燔尝以为齐其不齐,求与鬼神接,一意所祭之亲,乃所以致齐也。《祭义》之言似未为失,不知其意果如何?
《祭义》之言大概然尔,伊川先生之言乃极至之论,须就事上验之,乃见其实。
程先生云,致知之要,当知至善之所在,如父止于慈,子止于孝之类。燔谓物之大旨各有精要,若泛求之,殆亦徒为纷纷,无所底止。
伊川先生所论格物功夫数条须通作一义看,方见互相发明处,如此一条,须与求其所以奉养温凊之法者通看也(《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二。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神异典卷四、学行典卷一一一。)。
吴门芹宫策问 其三 南宋 · 陈造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六一、《江湖长翁集》卷三三
问:业文非古也,至汉颇以是命官。尔后以文取士,立为定制,文而弊,古无是也。至东汉渐衰,极于晋、宋、齐、梁、陈、隋。唐初犹踵徐庾骈俪纤艳之病。韩、柳提衡而作,贞元、元和之文,乃无愧西汉。自武德、贞观以来,凡更三变,乃始近古,其难哉!后世之文,久则必弊,救弊必有其人。本朝继唐而治,士不业文而进,世且耻之,故科举取士,足以奔走天下英隽。名公钜儒,建立功名,多出于此。文乎文,其不关国体之衰盛,系士气之厚薄哉?国初之文,五代萎薾之气未除也,士君子思革其弊,穆修、柳开倡为古文,天下仿之,往往用意过当,聱牙僻涩,至不可读。欧阳公力去其弊,苏长公自科举出,亦尝为梅公言之。以二文忠之救弊,其视唐之韩、柳,难易如何?孰优而孰劣耶?今者文弊甚矣,识者厌之,至司文柄者建白于上,革其繁冗,禁其支离,无容妄意所见,以议祖宗,诚中一时之病。虽然,天下事弊于狃,尤病于惩。狃则纵,惩则激。以古文言之,韩、柳之下为樊宗师,为孙樵,又有下二子者焉,而文渐弊。穆、柳之意善矣,其后乃有刘辉辈,非欧、苏逆救其将然,其无乃欲救其弊而甚之耶?今日议臣之言不容复议,士苟不明其意,惩之太过,则繁冗或为窘缩,支离或为拘忌。祖宗之事,在人耳目不一,寘诸心,士不畏懦苟简,则且荣古虐今,是皆不可不预计者。伊欲不弊于狃,亦不病于惩,文弊尽去,如议者之见,而弊不生于虑外,何术而可?鉴已然而图未然,学者本务,其详言是,无以有司为私忧过计而少之。
已减放租不应抄估吏人赀产以偿其数判 南宋 · 叶提刑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二五、《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三
赣州嘉定十四年旱歉,比诸州最甚,而减放分数最少。台臣论列,有旨施行,今有减放未尽去处,优加宽恤。漕、仓两司节节行下,而本州竟不肯实减本年苗数,仅以十二、十三年十县残苗塞责,已非从实减放矣。其事既申朝廷,遍报诸司,榜示民户,乃复于守臣将离任之际,再责诸县举催,急于星火,此何理也?诸县催剥如故,惟信丰宁知县以抚字为心,不敢奉命。本州遂将县吏李仲等一十四家抄估赀产,以偿其数。本州适遇岁恶,视民秦越,略无救灾恤患之意,已失长民之职,其所施行,又自相背戾,上不有朝廷,下不有诸司,率意肆行,使吏民皆受其祸,虐政有甚于此者乎?且吏人犯枉法赃,或侵盗官物,则有估籍之条,未闻不催已蠲之租而可以抄籍者也。况数家非皆当行吏人,尤为滥及无辜。近制:抄估合申本司审覆。本州亦无一字关白,是国家法度行于天下,而独不行于赣一郡矣。但当时书拟、判行等官各已替去,不欲案劾。承吏刘辉、游文质各脊杖十五,配邻州,都吏程佾勘杖一百,勒罢。牒县将所估卖到家业钱,限一日发下原估官,给还买业之人,以原业归其主。其已估未卖者,并与给还。所有已蠲之租,诸县并不得再催。申朝廷,牒转运司,报诸县并照会,仍榜县市。
姚元泰墓志铭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二一、《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九 创作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莆田
君姚氏,所居江上介兴、福之间,籍占二郡。始名正夫,拔莆田解,开禧甲子易名元泰。福州首荐,考官真公德秀也。天下皆诵君赋。尤工策论,落笔千字,辨丽条达。累上春官,不第。今上登极,君当拜官,不就。卒,年五十有五。绍定庚寅正月乙酉,与配黄氏合葬新兴垄。二子:悦,早世;荣。一女,适李某。呜呼!先行后艺,古也;行艺兼取,汉也;遗行取艺,唐也。坏取士之法自唐始,然当其时,主司得求士,陆贽、权德舆是也;先达得荐士,陆修、韩愈是也;士得自荐,行卷是也。论定于平素,而一日之工拙不与焉。至本朝文法益密,主司不敢求,先达不敢荐,士不敢自荐,糊名焉,置棘焉。欧公欲绌刘辉而得刘辉,苏公欲取李廌而失李廌。二公皆文擅当世,眼高四海,而抑扬去取之际如此,然则君之屡摈于春官无怪也。君博通经子,疏义音训皆暗诵,入试用某事某事,出阅无一字差者。铭曰:
昔孟氏有天爵人爵之论。嗟君平生,所欠一第,若其天爵,岂不素贵!勉哉后人,嗣训勿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