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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浚将作少监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三二、《元丰类稿》卷二一、《曾文定公集》卷二
敕具官某:缮修兴造、程工督作之任,不可不属之其人。
位视九卿,礼秩甚宠,正名之始,考择惟慎
尔以材选,往贰厥官,尚其祗承,以允收拔
可。
前知涪州乐温县钟浚秘书省著作佐郎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一六、《苏魏公文集》卷三三
敕具官某:考课之法,不行久矣,吏之能否,何以甄明?
前诏有司,复修旧典。
而尔之治状,实应新书,迁佐秘丘,俾偕荣路。
惟尔词科之秀,历仕有年,膺兹渥恩,必能勉懋,以副朝廷责实之意也。
可。
〔附录〕日记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八三
元祐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以孟秋享致斋本省。
是日早,延和奏事毕,留身请补外。
谕以不可,哀祈切至,再拜而退,投表于通进司
随有旨东府,不许般出。
明日,从上自景灵宫还,至端门即入,即返辔而南,寓泊曹民园听命。
八月一日癸巳再表,批不允。
近当阎安自曹园押入,随班奏事毕,少留再恳,谕劳再三,未有可旨。
退再入劄子上焉。
是日有旨,诸处毋接外章奏。
五日五鼓封还所奏,陈衍押入,见于本省后堂,见奏垂拱。
六日奏事已,少留面对(《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六小注引。)
/元祐五年八月戊戌吾之求去也,岂苟然耶?
吾出于寒远,被擢四年矣,实过其分。
于国既无显劳,而妨贤路,宜知止。
此一可去也。
元祐政事,更首尾者零落无几。
独吾与微仲在,馀者后至,远者才一年尔。
虽不见其大异,然不得谓之趣向同也。
或漠然两可,或深藏其意为不可测,或以异意阴入其害,公肆诋諆。
挚近因中司一章论政有云:「愿戒大臣共敦此义,勿谓不预改更之事,遂怀同异之心」。
于是所后至者皆不乐,不乐则意不得不生矣。
故政论不一,阴相向背为朋,而吕相亦自都司吏额事后于吾有疑心。
夫共政事者六人而有异志,同利害者才二人而有疑心,则岂独孤立之不易,实国事之有病也!
古人有安国之志、全身之智者多引避之。
此可去二也。
去年六月范尧夫罢后,至此阙右揆
安厚卿丁忧,近又孙和父薧,吾位遂在众人上。
议者或以递见及,势岂得安?
此三可去也。
闻外籍籍以吾于庙议有不合而去,又谓见微比数留身,有所惧而去,皆非也。
又以谓久阙不补,恚而求去,此无知之言也。
士大夫喜吾此举者亦不一云(《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六。)
/元祐五年九月癸未先是,中旨召(裴)纶及(胡)竞为言事官,辅臣面奏候召到审察。
纶至一诣都堂,其人亦清修之士,惟苏颂略识之,遂以纶为监察。
既而言者交章论列,以谓人主用人固善,但此二人何缘达于上听?
恐歧径一开,不胜其弊。
乞明降荐者章奏,以公选授。
而纶亦恳辞,故罢之。
终不谕以荐者。
竞尝为瀛州学士,罪恶有状,因并谕曰:「竞到别与差遣」。
外议推求其论,为说不一。
或曰纶前通判蔡州有子在其部,犯法将败,纶力庇全之,故密荐。
又曰纶居许,与诸韩善近,宗师多延誉于士大夫,而致之于傅尧俞,故尧俞密启。
或又云维所荐也。
竞则多谓陈衍荐之,盖尝承受高阳,与竞同时,又雅相厚也。
初云韩忠彦刘安世所荐,皆高阳同官尔。
问二人皆不然(《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八。)
/元祐五年十月丁酉右司员外郎王古秘阁校理太府少卿太府卿李杲卿卫尉卿卫尉卿刘忱太府卿太府少卿程博闻为司农少卿司农少卿廉正臣滑州
吕大防刘挚杲卿老而怠于事,素赖博闻,古既非强明,又不勤敏,而太府刘忱虽老犹精审,故易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
/元祐五年十月乙卯初,命元发王安礼对易,韩川封还元发词头,以为病不可为帅。
过都门二十日不敢求觐,其病无疑。
元发磊落有气节,往往不为在事者所喜,故挤逐流落几二十年,方稍被眷奖,有所任之。
而老矣,苦脚疾,他无甚病,然其志未能无所望。
既摧颓不能支,又为后生辈指点,议者疑其邑邑以死也,亦可哀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小注引。)
/元祐五年十月乙未韩宗道刑部侍郎宝文阁待制吕大防实主之。
初莫晓其故,昨撰除目后疑其然,因博询,乃知宗道有求于傅尧俞,小封干大防,故忽发,谓众人猝猝不能可否也。
苏颂亦韩姻,为此委屈者,独谩挚及许将耳。
宗道正侍郎才三月,挚因晚集,以宗道事问大防曰:「何故除外任」?
大防曰:「外面难得可移之人,宗道已多时」。
挚曰:「宗道虽久,乃是权侍郎,改为正侍郎及今方百馀日」。
大防愕曰:「是,是,然终须作待制,只是差早尔」。
挚曰:「不然,只凭观之不为过,若比众人则太优。
陆佃正侍郎五年,才得待制颍州
梁焘两为谏议大夫,又为中丞,又为权尚书,请郡,止得待制郑州
天下公议亦可畏,不知外人如何说此差除也」!
大防默然久之。
逾月,宗道仍旧故官。
大防畏公议,因事改前过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
/元祐五年十一月甲子先是,许将以台章居家待罪,内降自辨劄子云:「臣初与众议不合,进呈日亦言不可,退而进拟,亦不敢签书,即非变本议。
今既招人言,乞行罢黜」。
是月初四日甲子进呈台章及劄子。
吕大防叙差除利一事云:「许将元无论,止曾言恐超资,密院再检有例,遂上。
若一人未同,岂可以进呈?
止是迎合反覆,临时观望,却非有倾夺之意」。
谕曰:「记得上来时将曾言不可,料亦无他」。
大防又言:「臣等疏拙,承人乏而已,其为无补,实皆知罪。
然亦不至作奸,众人议论不同,乃是相济」。
刘挚因曰:「古人以为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
若人人相顺从,却不是好事。
但得各有公心,虽小有不同,而公言之,是乃同归于善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引。)」。
渠阳奏捷(《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引。)
/元祐五年十一月戊子二十八日,辅臣晚集,议陈安民事。
是日早,中书出一奏状,欲差安民河北东西府界沿河与州县同括民间冒佃河滩地土,使出租。
众已签圆,刘挚留状白众曰:「此一事大扰,须三二年未可竟,徒为州乡耆河埽因缘之利,数十州百姓有惊骚出钱之患」。
吕大防曰:「此顷年亦曾为之。
漕司今以两河岁计不足,须当取此,以助其费」。
曰:「括田取租,固未敢言不可,但恐遣使不便。
不若下转运司令州县先出榜,令河旁之民凡冒佃河田者,使具数自首,释其罪,据顷亩自令起租,严立限罚。
若限满即差官同河埽司检按,重立骚民受贿条法。
如此亦须年岁可见次第。
今朝廷专遣使临之,其弊不可胜言」。
大防曰:「甚好!
待别议行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
/元祐五年十二月乙未高丽旧通朝贡,真宗初尝遣使来,自言苦于北寇诛求,愿臣属天朝,绝辽好,请王师援助。
于是,朝廷方与辽和,不受其语。
遂去,自是不至。
熙宁初罗拯将漕福建,因贾舶寄意招来之。
于是时,神宗有鞭挞戎狄之志,喜其说。
即以制置副使,经理其事。
已而入朝奉贡,朝廷待遇之礼、赐予之数皆非常等,恩旨亲渥,至于次韵和其诗。
在馆问劳无虚日,多出禁苑珍异赐之,沿路供顿极于华盛,两浙淮南州郡为之骚然。
每至州县或镇砦,皆豫差诸色行户,各以其物赍负迎于界首,日随之,以待其所卖买,出境乃已。
及鞍马什物等皆用鲜美者,被科之家旋作绣画,或求于四方。
人多失业,至于逃遁,或有就死者。
盖朝旨严切而引伴皆用中人,是以如此。
元丰八年使者回,到今复至。
朝廷用知杭州苏轼御史中丞苏辙之请,痛加裁省,及定其程限,自入界不两日到阙下。
问引伴官向縡、赵希鲁,沿路扰费十去六七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二。)
/元祐五年十二月甲辰初,台谏之击许将也,均独以谓不可用细故退大臣,乞明正是非。
罢,均言益不已。
于是苏辙孙升岑象求等皆劾均以为朋奸。
第一章言均三事:一谓范育不可罢,二留刘挚,三救许将
既而章继不止,然其后章止论救将事,不及其他。
均亦连章劾不为朝廷辨事之是非,补人主聪明,专以私意阴受大臣密谕,结为朋党,表里排陷,乞正其罪。
会兴龙节假放,两曹得以从容各罄所言以相诋,章皆下三省。
均以目录前后章申都堂,至是进呈。
宸意閒暇,两无所向。
吕大防禀测之。
谕曰:「均难重任」。
大防曰:「自来言官以事去有三四等。
知州知军通判,已甚得监当」。
谕曰:「与合入差遣,不要亏他」。
馀并无言,遂可广德之拟。
因出笏奏曰:「臣昨八月中请外任者,本以窃禄岁久,无补朝廷,心不自安,故乞一郡。
殊不闻均奏留臣也。
臣等进退,料必出于宸衷,岂由臣下议论。
兼台谏留执政,亦合避嫌,疑诚不知体。
又均福建人,臣与之非故旧,亦非乡里,止曾于台中同官。
昨均留臣,臣实不得而知,更望照察」。
笑谕曰:「侍郎有何事要去?
昨是太皇官家留住侍郎,均亦不曾有文字」。
大防曰:「刘挚昨求去,并无事。
今为苏辙言上官均文字内说及曾留刘挚,要奏知也」。
谓均为王氏学,有文采,性介洁,守道甚笃。
元丰八年在台,爱其前为御史相州狱,守节得罪,故复举之。
后以张舜民事罢,今年六月复为殿中,至今三黜,皆与义无嫌。
傥止论大臣去留,宜明辨是非,不可轻以人言进退,以厉臣节、塞朋党,如此则为有补。
不然当指邪恶事状,直言而去,为是惜也。
区区以留为言,故理不胜矣。
大抵将之去,外论半是半非,虽各系其党,盖不无由来也。
又尝语大防,以为人有可取者:博记问,气劲,见不平必开口,不畏强禦,亦其所长。
大防谓潜心怀二,立党偏见,亦可恶者不少也。
均孤立于盛党间,可怜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二引。)
/元祐五年十二月辛卯朔,中大夫尚书右丞许将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定州
先是,十一月丙子殿中侍御史上官均、监察御史徐君平进对,挚谓韩忠彦曰:「闻君平有章,皆为许将声冤,谓中司不当摇大臣」。
忠彦曰:「自言亦若此,然止称,不及君平」。
挚曰:「前此闻杨康国刘唐老傅尧俞辨诉,台谏官与大臣为地,前未之有。
殆出于近世,非公道也。
党与根株,其奈何」?
挚自谓于用言未尝不恳恳于诸公,天实知之。
既而吕大防亦为挚言声冤事,如挚所闻。
又曰:「常疑人分别南北似非理。
今观之,岂不可骇」!
君平江南人
尝从王安石学,苏辙举为御史
昨闻语于人,颇愠寻常多召君平岑象求议事,彼不知君平异趣,故不疑尔。
今日之对,必有异论。
盖自邓温伯来,梁焘等去,近又召彭汝砺,至今言路复有君平辈。
挚每以告大防,而大防顾疑挚分别南北,此深可虑也。
秦观准敕书御史台碑,适自彼来,为挚言:闻均等对,以许将细故不可动。
又言君平无异志,虽与同对,必不助其语。
又言孙升前对,谕语甚温,但颇然许将争利一事。
云若非言,几误此事也。
及是踰半月矣,乃有内降付三省,云许将近累上表,乞除外任。
资政殿转官知定州
翼日十二月二日以内降进呈。
谕曰:「许将自昨来事后,言者章疏攻弹不已,今令补外,然别无事」。
吕大防奏曰:「近时外补少迁官者,今转官拜职,又得帅府重地,圣恩优厚,臣子之幸」。
又谕曰:「昨来韩枢密傅侍郎事过后便定夺,更无人言。
独有右丞被言文字甚多,不可如此也」。
挚私谓所争利一事诚细故,未足以为去留。
自初入以来,人望不快,昨宣押之后,论者不可止。
上既以利一事为将之是,故言者置其事,止以人物不可在政路为说。
是以天意,顾公议不能主之也。
人不素修,欲信于士大夫,其可得哉!
性敏惠,明见事理,而所趋甚异。
喜圆机,薄节行,持「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之论。
好「宁我负人、无人负我」之事。
此其大失也。
措之于政事,岂非为害?
此人情所以欲去之尔。
前日陈衍至大府第,必以此询决之。
忤物不一,孤立亦可怜。
是日范纯礼都堂,谓挚曰:「继者当用邓温伯」。
又曰八座当用范百禄,补鳌当用范祖禹,补掖当用彭汝砺
又谓将之去非是。
挚与纯礼雅善,故于挚无隐。
然昔者议论不如是之私,今听其言,不敢以为当。
傅尧俞多为其所惑,皆类此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二。)
/元祐五年十二月戊申校书郎晁补之通判扬州
初议除目,吕大防欲以杜纯侍御史孙升起居郎
刘挚曰:「向以无科第及朋事诸韩,自南床中司所劾,罢去为相州
今如何复除此官?
兄弟与今中司兄弟不相与,恐成纷纷。
孙升,不知彼文学何如」?
大防曰:「然以其久于此矣!
自与公同时在台,当少迁。
若以文行,则谁不为之?
待更熟论」。
大防欲用者,盖范纯礼所属。
者,自许将之去,傅尧俞纯礼之党数数延誉邓温伯,冀引补其阙,患升之在言路,故先欲动以待之。
前与梁焘辈力论温伯,故朋党架造如此。
已而纯礼都堂,语王汾不当直为真侍郎彭汝砺尝为中书舍人,反为权摄。
告以王尝除谏大夫馆阁二三十年矣。
彭谪籍,新复集撰,两月即召来,料须有渐也。
又云杜常粗俗,不宜典礼乐。
王钦臣不乐为大蓬,是欲他日除真侍郎尔。
故先以立例也。
纯礼平日恬默,不意其开口如此。
有所偏系故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三。)
/元祐五年十二月甲寅是日,诏以向宗良邢州
初,密院拟差高士敦。
士敦益路钤辖罢,合入此差遣
告命已至,进邸累日。
宗良二十二日入表陈乞此州。
昨日降出,今进呈,太皇太后谕曰:「依宗良所乞」。
即奏曰:「已差人多日」。
又谕曰:「差下甚人」?
奏以实。
谕曰:「为太后曾言,且与」。
宗良复表曰:「自来已差人,无陈乞冲替之例。
欲与宗良别选一州与邢相若者」。
谕曰:「邢只谕宗良,却别寻一州差与士敦,兼士敦不须忙也」。
退依宣谕,以士敦知泾州
圣意深远,刻己避嫌多类此。
宗良孱騃,不足当此任。
宰执所以屡执不与者,恐其害民也。
成就上德,始遂其请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三引。)
/元祐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渠阳旧属溪猺。
熙宁元丰间取其地,自是蛮酋岁出侵扰。
元祐三年,议者争言欲弃其地。
朝廷重其事,故废诚州为军,馀岁废有差。
而侵齧出没犹不已,乃以知荆南唐义问转运使,专措置之,驻于黔阳县
选人余卞,前为澧州推官,上书请废其地与蛮,以息边患。
至是义问辟以为勾当官
二人意主于弃地,朝廷固亦久以是为议,但今方其跳梁为患,宜先有所痛惩艾,然后许之。
于是发京西将兵并土兵殆万众,益以黔南兵丁,给钱二十万缗,责以讨扑。
自十月后兵数进,焚荡庐屋禾仓等,夺其兵械甚多。
但以溪洞地险,有林箐岩穴之阻,官军不可以深入,多隔溪水林薄相射,其杀伤甚众,而不能得其级。
故八战皆胜,级才得二百馀。
朝廷不欲专责以级,盖数级以为功,惧其反害平民。
从来将兵者欲多级者,数杀良民老小,或运粮人夫,斩其首。
议者所痛叹久矣!
义问奏捷亦略足以申威灵。
其酋曰杨晟秀既逃遁,藏于飞山
故近日官军围其巢,今穷迫,与其族数十人作状请命。
义问连上之,朝廷遂欲息民竟其事,故议如义问所画如此。
其间奏请,疑不能无小谩,然包之以就大计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三。)
/元祐六年正月己巳,命翰林学士侍读范百禄权知贡举天章阁待制吏部侍郎侍读顾临国子司业侍讲孔武仲权知贡举
执政聚议,始欲用侍御史孙升同知
挚谓无旧比,乃止。
挚意谓邓温伯必进补许将阙,其党疑必论列,故谋以此五十日拘之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正月甲申是日,吕大防移疾。
太皇太后陈衍尚书省,问刘挚人材可进用者,具以六七人对,苏辙王岩叟在焉。
又询大防第,不知大防所对为何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正月丙戌龙图阁学士、知杭州苏轼吏部尚书
先是,太皇太后两谕执政,令除此官。
时以弟辙初入台,又杭方灾伤,故徐徐至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正月丁亥,诏安礼资政殿学士,仍知舒州。)挚谓安礼非纯正之士,然忼慷有大节。
在神宗朝为左丞,数数敢论事,不小屈于王、蔡,一时翕然推重。
但其人治己不肃,性淫侈,又喜宠小人,此其不至者。
其才高甚,世之悠悠者未可轻议也。
或云傅尧愈惑于范纯礼辈所教,锐欲痛黜之。
苏颂韩忠彦不知,又佐其说。
吕大防无他意,处心稍平,故止降小郡,不置劾。
或谓曰:「不知了得否」?
意欲扬此声以掩纷纷。
竞坐唐老康国言,再落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二月庚寅是日经筵吴安诗、侍讲冯京初赴侍读
宰臣执政读官毕,起诣御前奏事,申叙所讲所读之事有未尽或可以因古讽今者,从所请也。
前此尝已面奏欲如此,盖执政数年间未尝闻上德音。
上渊嘿谦靖,同听之间未肯出语可否。
唯于经筵可以讲学问之事,庶有闻也。
今日所申论,乃仁宗宰执以内降事,令中书密院执政守条诏,明有法者不得更取旨。
讲官讲《孟子》不为管、晏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五。)
/元祐六年正月辛卯前月二十四日有所问,挚对以元祐以来政事虽有更张,臣僚虽有进退,皆天下公议、顺人心者。
若异时之是与非固不能保,然自有公论也。
今不若引用正人,布在近列,以辅佐主上,维持善政,如此而已。
若用小人在左右,则异同纷纷,何待后日也?
因以数人可保者附奏。
而辙、岩叟与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五小注引。)
/元祐六年二月丁巳是日,辅臣对于延和殿,同问两宫圣安。
候奏事已,密院退,苏辙面奏云:「臣闻谏官论臣不已,昨日又闻备录奏状申三省。
臣望轻德薄,不可以任执政
臣欲乞一外任」。
谕曰:「言官之言皆不当。
切勿轻入文字」。
并进呈徐君平状云:「言事无状,乞赐黜逐」。
谕曰:「与一外任。
杨康国亦与外任」。
再奏言决不敢贪恋恩赐,取辱天下,今日更不入省。
退留身论事。
挚先与大防议同留及节议康国所备录事六状,大要与初状同意,谓刚很自任,曾论众执政,不可使之共政,恐怀疑相倾。
傅尧俞韩忠彦办理断案事,尧俞不直,而劾二人,有二章,又因及挚辈。
此盖言者常事,遂以为雠,非也。
又言曾受张方平赠遗,今乃举王巩,报其私恩。
又言不合弹王觌朱光庭
不合乞弃智固、胜如二堡,欲表里赵卨
又云辙他日必为王安石之乱法度、引奸邪。
又云决去留,不可谋于宰执
盖其间恐有曾误陛下谓可任者,有以嫌疑自处者,有怀利心不肯忤陛下用之意者,今须出于宸断。
大概如此。
内论二堡及王、朱事,众议以为得之,他皆无理。
困于流离,方平爱其才,有所资助,此天下之义也。
岂可以为货取也?
之所取,非若方平者,亦不可受也。
此论鄙哉!
具以其事奏之,喻以为然。
挚又奏:「果曾言及臣等,今便以为雠,臣等虽浅陋,未至如此。
王安石,此则事不相类。
康国云恐众执政畏避强,相引而去,天下之事,又不可知。
亦无此理」。
谕曰:「与一平平外任」。
再奏曰:「康国之论虽过,而其心亦忠谅。
愿少宽容,只与一在京差遣
徐君平亦待移动,皆罢言路也」。
俞之
因从容论议人物,愿常以邪正为心,辨察其心。
又因辅导圣志,叩以宫中进学如何。
皇帝答曰:「见读《孟子》、《论语」》。
又说及《稽古录》,再曰:「已降出」。
从来未尝闻上德音,今闻是三语也。
太皇太后又说魏徵长孙无忌事。
久之,乃退。
密院上殿,挚谕王岩叟使略谢上保全之意。
盖已许罢君平
隔门上马,众勉之曰:「且只入文字,不须居家」。
否曰:「适已奏知」。
遂出。
先是,挚过都省左仆射吕大防不至,大防为挚言欲间日入,就当笔日故也。
挚以为若如此,则两揆于都省遂无聚议,恐未安。
兼门下事简,三日一留亦无害,况旧例已如此。
是日挚过都省大防亦至,盖觉前所云就当笔日始入为未安也。
大抵都省不可阙宰相,又不可不集也。
行官制后,左相日日入省,以门下无事耳。
右揆间日留,中书自有法,以中书事繁也。
元祐元年司马光作相,画旨小事听左右丞批判,并词状亦归二厅,宰相可以精意于大事。
至三年四月大防范纯仁拜相,遂以光之请为一时指挥,事无巨细,并讼诉一归左右仆射
收权则可,谓之是,则挚不知也。
今自上马,伏几案纷纷落笔,惟虞不能毕,至五六鼓已逼,上厅览词状,遂聚厅矣。
中书密院不如此也。
徐当议复光之制(《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五。)
/元祐六年三月辛酉是日,尚书右丞苏辙押入随班奏事已,留身久之,又遣中使阎安押入省。
杨康国刘唐老皆罢言职为尚书郎
论者皆欲分别是非,以正黜陟。
此诚为国之要务,所以服天下。
然有不可为者,以朝廷进退大臣不当用一二人言罢。
若遂谓言者不当而黜之乎?
则二人之言非尽为失。
外议一词,率以二人为是矣。
以二人为是遂罢大臣乎?
则所指之事未足以为大臣重轻,而于国体未便。
兼亦可否在宸衷,开陈之际,不能无嫌,故止于两平。
既以全上恩进任大臣之礼,又以保二人养忠直之气。
难哉!
难哉!
中书舍人郑雍申三省,禀康国当作何词?
吕大防批云:「作平词」。
挚谓大防曰:「东台又何如」?
朱光庭也。
大防曰:「已有嫌迹,恐不敢作」。
光庭昨为辙所弹,故云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四日,忌前假。
假日班朝延和,不奏事,以今日进呈《神宗实录》。
进《神宗实录》,再坐,宰执同观。
先立班宣名,奏万福。
宰执面东少立,俟修撰、编修官、起居谢毕,同升殿。
三省、密院右阶,修撰官赵元考、范纯夫、黄鲁直右阶升立定。
取第一册置帘前案上,左相读数行,两殿举哭。
上勉太母曰:「天寒恐饮冷气,且止哭听读」。
读四板,宣谕曰:「可止,只进入」。
众下殿,提举以下告谢,移班,礼毕退立。
挚同馀执政别班告谢曰:「伏蒙圣慈以编修院进《神宗实录》,先召臣等,使观览,不任云云。
移班如之。
宣赐,挚独升右阶毕退,右相独奏事。
再升,不久下,自再坐,立班前行。
仆射左右自皆分立如故,后行间班,然止移右省侍郎为左班首。
密院不过,何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小注引。)
/元祐六年三月丙子太中大夫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大防特授正议大夫
《实录》成,大防当迁通议大夫,其祖讳通执政同进呈,请超迁之。
大防固辞,不许。
先是一日,延和奏事毕,大防面奏:「近臣有劄子乞罢《实录》提举官推恩,决望允从。
窃闻有旨中书具推恩例,伏乞用近例许免」。
奏讫先退。
右仆射刘挚两省以例进呈:《真宗实录》并正史成,提举并转官。
后来《仁宗》、《英宗实录》并两朝正史成,提举韩琦曾公亮王圭并辞之,但赐器币有差。
又增一子六品服。
谕以大防官尚卑,可勿听辞。
今晚可锁院
奏:「兼《神宗实录》功绩甚大,实宜增秩。
大防当迁通议大夫,通字犯其祖讳,理当避。
官制以前祖宗比例,首相多是超转。
今可改两官,为左正议大夫,不可过」。
又谕曰:「避讳自来如何」?
对曰:「若百执事则寄理官资,候再磨勘日转两官。
大防首相,恐难用此」。
谕曰:「甚善」。
又奏宰臣转官须宣召学士面授旨,难拟熟状,容中书具转官及加恩等事奏入,乞留中,作中旨施行。
可之。
退如所奏具状进入。
草制者,中书舍人直学士院韩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丁丑中书舍人韩川言:「新除陆佃龙图阁直学士
为人污下,无以慰天下之望」。
诏命词行下。
先是,黄庭坚除命下中书,川并封还。
是日,吕大防不入,川过都省禀议,刘挚谕以侍从十馀年,昨乞外任,自当加职。
是时,方以言者有所及,故降旨候《实录》成不转官,加职。
今书成,行前旨尔。
言者所指,后制狱根究,无罪也。
川晓然而去。
庭坚方议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壬午,御集英殿,赐进士诸科马涓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假承务郎文学总六百有二人。
阆中人也。
宗室八人,子漪自第四甲升第二甲,馀递升一甲。
宗室自英宗增置教官及讲课之法,神宗又广出官之制,人竞为学,今遂与寒畯群校进退。
苏颂有孙象,先在三甲,王岩叟有子摭,在四甲,二人并诸宗室,皆下殿谢。
故事,两制以上方谢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乙酉是日,辅臣奏事,太皇太后谕以贾易能言事,可除侍御史
佥谓圣明知臣每如此,可喜也。
杨康国初除磁州,既而韩忠彦吕大防曰:「康国磁州太甚,比唐老绛州殊不类」。
挚本亦谓康国此除不平,然唐老有主之者,故挚不欲摘之。
今早漏舍,但略云:「磁州动著见任并已除,共两人」。
大防曰:「不奈何」。
挚即默默。
盖深惜事体,不欲有异。
至是因忠彦语,即好言曰:「诚是。
诚是。
康国久在言路,今自左司谏吏部郎中磁州,比唐老右正言半年改兵部员外郎即得绛州差不同。
莫改一州与绛比者足矣」。
大防欣然曰:「甚好」。
遂改卫州
康国自言:「昔官于卫,死亡者五。
愿换相或怀」。
因以相授之。
挚谓康国辞卫可也,惜乎其指名以有求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四月四日除目,密院王崇拯管军,同进画可。
密院又以曹诵雄州李谅代州邢佐臣保州
既集都堂,得批旨,四除并未得行。
别进呈,崇拯习熟人事,善奉过往,以得名誉。
佐臣有将才,然耋衰已甚。
出入潞公、魏公鲁公门下甚熟,年七十馀。
端愿,予昔曾谕以险薄。
四月六日进除目,密院以前日批旨并具可以管军人姓名脚色敷奏,皆不若崇拯
谕曰:「崇拯有何劳能?
闻说止是熟事,且须选有功劳之人」。
密院请用曹诵
谕曰:「不可!
何不止召刘舜卿入来供职」?
左相微仲同对曰:「难得人为代。
泾原边面最重,恐未可辍舜卿」。
谕曰:「向来范纯粹庆州任满,皆言辍郡不得。
今召为侍郎,何故却便那得?
舜卿若来,可除范子奇代之」。
众愕曰:「此人虽有功,然边帅恐不更历。
万一误事」!
谕曰:「太皇自用此人,不累卿等」。
又曰:「邢佐臣衰老无能,只见提辍差遣,会个甚事?
只是能取奉人说话。
为甚不与致仕」?
师朴曰:「见亦有文字乞致仕,今来难为因除差遣却令致仕」。
谕曰:「教他致仕」。
挚曰:「候见本人状,别进呈」。
左相曰:「管军事亦候初入日再取旨也」。
崇拯佐臣,挚皆不识。
以所闻考之,皆如宣谕。
近日见密院数拟佐臣及杜师益差遣
佐臣无故换横行为大名路,方辞免未受,又除保州
杜师益自京东将官州钤,又改路钤,又除邢州
所至无半年者,外人亦颇云云,乃知所谕必有闻也。
《诗》曰:「高高在上」,「日监在兹」,可不敬惧乎!
自向日许冲元事时,挚累谓诸公以舜卿可召还宿卫,选一儒将帅平凉
左相不谓然。
今见宣谕,虽心知其是,犹退曰:「舜卿恐不可辍也」。
范五之召,后来闻出于小凤,及范三之祝,众人不知之。
四月七日都堂微仲议欲寝舜卿之召,则一切俱不动矣。
军职亦未阙事。
挚曰:「上或问以军职不阙,则前日何故拟崇拯
如此则是见有子奇之举而寝。
恐未安也」!
微仲曰:「且如此耳!
若不可,则以章楶帅渭,子奇帅庆」。
师朴曰:「之除庆,人犹以为不胜任。
渭则可乎」?
挚曰:「蔡京、蒋子奇皆可帅渭。
谢二亦可」。
微仲彦霖子由皆曰:「恐招言语。
子奇皆不可以代三人」。
挚曰:「然则竞如何」?
微仲曰:「不得已,则子奇径帅渭耳」。
挚曰:「其如公望何」?
四月八日延和奏事,得寝舜卿之召。
谕曰:「子奇可作帅否」?
对曰:「可!
候有阙取旨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七。)」。
/元祐六年五月二日吕惠卿分司,自副使中散大夫光禄卿分司南京,许在外任便居住。
惠卿元祐元年九月谪官,明年中书一期检举法除分司,而言者不已,遂寝。
明年止移宣州居住。
及今又将三年,通仅五期矣。
刑部检举法散官用三期叙,本部欲自量移后理期,此非也。
故将上初,帘中也疑之,故起议论。
既许奏之,遂可。
已而晚得内降,舍人孙升奏封还之。
具坐元责词谓大奸,当废不当牵复。
若不欲终废,犹须依沈括例,七年后可议稍复。
四月吕惠卿刑部宣州后理三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八注文引。)
/元祐六年五月庚午,断任永焘狱。)永焘此狱淹延一年,永焘晓文法,于事精明。
向在吏额房得罪出省,继有讼其私事者,制狱并开封两处勘劾,经恩降外,有冒请食计钱绢八匹,以案问,得杖一百。
刑部检刺配例,既上,都省刑房问难,谓不问从案问本寺,遂改不作按问,从徒一年。
中书疑其前后不同,送刑部刑部如前断。
复上中书
三省聚议,以永焘固无足恤者,但前日吏额事,朝廷选委使主裁。
今缘众怨群挤欲杀之,意如前日伪书之事,而朝廷遂重其罪,正快群仇之私耳,有害政体。
为面陈其详,永焘从法寺元断,又恐无以平众情,则加以千里编管,馀皆未减,经恩者更不降特旨。
众议颇以为酌中。
永焘尝招权作威福,所裁者皆百司吏史,故取怨如此。
给事中留之一夕,明日遂行。
后六日内降御史安鼎言刑赏,乞改正赵思复回授恩泽与其子及任永焘徒罪。
批云:「宜依所奏」。
外封仍印「急速」等字。
挚寻具奏二事,内有合面禀节目
今去垂帘日远,俟二十二日进呈,谨先奏知。
右丞苏辙初不欲奏,便要别议,缘永焘十三日已决讫押行,难改正,须索面奏其详。
以简白,乃签书入。
及垂帘日进呈,焘改作徒刑,依律敕折杖法,小杖决馀罪十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八。)
/元祐六年六月七日除目,以范纯粹延安
吾尝白众:纯粹母老,方自外来,恐难便遣。
微仲彦霖皆谓边事熟,无若此人者。
及进呈,又以其亲老而病。
彦霖曰:「国事重,私计轻」。
众和曰:「然」。
遂可。
十二日范刑侍纯粹事来。
十七日集都堂纯粹至,范既以亲老而病,人子之心,安委以去?
辞帅甚哀。
昨日上前吾亦略为言其故,而吕相决欲其去。
吕相非有他意,特以右府主之固,右府亦特以王彦霖确不肯移,然大抵皆以纯粹习边事详且久耳。
此固国事也,不当以私议免。
然吾尝白二三公,以谓急难之事则可以一切断之,今幸平居无事,亦可以少伸臣子之情。
范母七十,风病八年,卧于床,止有一子,从来饮食起居赖以为命。
今使之离去,似非人情。
吕相曰:「适以鄜延要地,有边机之事未了,故须其人」。
吾曰:「所谓边事,是地界也。
地界之辨于本路者已了当,自来只有熙河地界,未必在延安
适议近已有指挥,今夏人遣使自诣熙河说话,则延安无所事矣」。
又曰:「陕西门户在延安,不独熙地界也」。
吾曰:「使纯粹死,则延安遂不差人乎」?
韩师朴亦曰:「诚是!
诚是!
使其丁忧,则又何如」?
吕相曰:「事至如此,则须别论也」。
吾于上前虽开陈其端,而不欲极力论之。
盖吾所主者,纯粹之私计;
彼所主者,为王事择人。
上之听其难易也。
吕相因请曰:「臣昔为陕西经略判官,而先臣病于家,蒙先帝遣中使按问。
今乞遣人问劳范母以遣其子之意,边事了即召归矣」。
帘中可之。
今日范至都堂,具道昨日宣谕之说。
吕相语之曰:「便归矣!
莫且勉为朝廷行」!
范恳甚切至。
既去,吕相曰:「莫须别商量」。
师朴欲以韩玉汝苏子由欲以范尧夫,吕相欲以苗授,又欲以刘舜卿
吾以班簿示吕相曰:「请于学士待制或前执政内选人」。
皆不可。
吾曰:「从官内外如林,岂无一人可帅者乎?
子奇钱协皆在陕西久,可择一人」。
吕相曰:「皆难保」。
彦霖曰:「纯粹遣不行,则他人若再辞,岂当强之」?
师朴曰:「不若且令纯粹去,严典一指挥」。
吕相曰:「范若免,须与宫观」。
师朴曰:「请谕如此。
来日且再遣之,更看上面如何」。
议事之难,大约如此。
十八日延和谕曰:「昨日遣人谕范母,至其家,果病不虚」。
二三公执前议,仍云:若坚辞,须当行遣,与一閒慢差遣
吾曰:「彼以亲疾面辞,亦须甘心」。
遂不允其乞,仍限五日朝辞。
都省微仲留门下,范纯粹来云:「见吕相已有回意,将诣右府(《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注文引。)」。
/元祐六年六月丙申以钱五万赙黄氏庭坚丁母忧
庭坚以《实录》成,当进秩。
请回授其母一郡太郡,勘当久之。
其母卧病累年,庭坚侍药极诚孝。
近闻增甚,吾为趣其所请状,又为择美名与之曰安康郡太君,冀以迎禧却咎。
八日敕下,是夜不起矣,实李公择之姊也。
可为叹恻!
将归葬于洪州分宁,家贫甚,夫人钟爱一女,嫁用三千缗,庭坚一切无违,坐是窭乏(《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注文引。)
元祐六年六月丙申)。(马)(朱)、绂、(张)庭坚太学高第。
涓状寝不及二子,庭坚尤有操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注文引。)
/元祐六年六月丙申巩奇俊有文词,然不就规检,喜立事功,往往犯分,躁于进取。
苏辙兄弟奖引之甚力,然好作论议夸诞,轻易臧否人物,其已可畏。
所喜所不喜别白轻重,无所顾忌,以是颇不容于人。
昔坐事窜南荒三年,安患难,一不戚于怀。
归来颜色和豫,气益刚实,此其过人甚远,不得谓无得于道也。
元祐初司马光甚悦之,以为宗正寺丞
意欲立功名,不免时复上书,又有犯分之举,公议恶之。
通判扬州,在任皎皎当事,府赖以治。
谢景温王安礼二守,皆相欢喜。
于是有少年之过,代还。
除知海州,不满意,有所干请。
吕大防爱其才,怜其有志,改与密州
言者交攻,乃下淮南考按。
转运使张修言有状,然不指其实迹,乃罢密州
时到官数月矣!
还京索寞,久之,用恩例乞得太平观
见议者既息,而巩意复有所萌,乃谋得中司特荐,又遍以干求,复除宿州
言者交攻之,再下本路考按。
林积意以为无事,而其言媕娿不坚决,劾者罔上,请再体量。
于是中书具坐谏官郑雍姚勔章疏,下淮东提点刑狱王桓按实。
巩曰是必欲取其有罪而后已,不可留矣。
乃去南京待官期。
挚与巩实连姻,言者攻巩不释,意有在也。
不然,此何等事,而至于如此哉!
元祐以来,以不谨被劾者前后非一,皆不体量,独巩如是,事可知矣!
宿州固未可保也,巩去未几,郑雍姚勔安鼎并乞罢巩宿州,三省议以为然。
苏辙欲候体量。
既进呈,吕大防曰:「已按其事,欲待其来,而言者又如此,更听圣裁」。
挚因进曰:「此一事首尾二年,而言者纷纷不已。
事至寻常,独以巩与臣连姻,所以外言疑臣主之。
然臣从来不曾与议,今莫若罢巩,以慰言者。
俟按见无罪,却还巩一郡,如此亦所以安巩也」。
从之。
挚季子迹实娶巩女云(《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
/元祐六年六月丙辰彦若有长子仁恕为许之阳翟,贪虐不法有状,提刑钟浚按发之,势甚暴。
彦若上书言:「臣往为谏官,尝劾王安礼
,实安礼党。
恐挟此报怨,狱有不平,愿移狱改推」。
内批「依奏」。
遂于邻路淮南差官,止于许州制勘。
狱成,录问官駮以为失重罪,法当再勘。
去年十月始制狱,于是已半年馀矣。
许州韩维奏曰:「此狱连逮三百数十人,今前勘可断者已决四十二人,馀人尚多。
方此盛暑,若依朝旨移于亳州置狱,即地远冒暑,淹系可矜!
仁恕之妻子已病危笃,士人家尚尔,细民可知。
愿止就本州别推」。
吕大防与二三公议曰:「仁恕案内自盗赃无所駮,止可约此重断足矣」。
法寺刑部约法于都省
时六月三日也。
明日将上仁恕赃,至追两官,除名勒停,更不再勘。
敕下,言者交章,或谓仁恕断轻,失其大罪。
或谓前勘未经伏辨,异时可诉,须当再推。
或谓如不欲再兴狱,而押仁恕赴台取一审状。
其意大抵以挚与彦若婚姻家,事在嫌疑,故力论不已。
又皆通诋彦若为前不合妄乞移狱,是上书不实。
又云谓报雠是诬告,乞重行责。
挚闻诸公于上前说彦若以从官诚不宜辄上言,子有罪,听官司治之可也。
彦若父子之情迫切,而言止乞移推尔,谓为不实诬告,非也。
言者既不止,遂增仁恕陈州编管。
彦若三不允,而请宫观不已,至是乃有此命。
言者惟贾易杨畏安鼎,皆言仁恕恃亲党作过,意谓挚也。
此事挚首曾面奏,以亲嫌,恐招言者指,且文字不敢与闻,故终始不知其议。
每奏及此,先下殿(《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注文引。)
/元祐六年七月辛酉彦若四奏乞外祠,今得在京,疑其未敢安也。
是日内降□章,其间安鼎杨畏皆言彦若贾易乃别论常事。
前日易与对后,章不即下,人籍籍谓彦若因及挚。
今日方降出,则无所及挚。
又谓彦若笃学有纯德,若不能言,而中甚刚,然暗于世故,一切不治人事,与人少意,长厚君子人也。
仁恕事虽出于一时迫切妄作,要是父子之爱,难深责之。
而言者急攻不释,独以挚故耳。
作责词者极口诋之,殊非正言,无一人辨之者。
六月二十八日彦若先罢侍读,今又罢学士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一注文引。
论差除监司不当状元祐元年八月二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五、《栾城集》卷三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伏以天下之治,寄于守令。
守令之众,朝廷不能尽知,其要寄于监司
方今民力凋残,疲瘵未复;
见议差役,措置未定。
正宜使监司得人,以督察州县。
朝廷近日沙汰残刻之吏,多系提转等官。
民间承望此风,思见循吏。
然臣窃观近日所命,颇未得人。
博采公言,略见一二。
李之纪楚潜王公仪皆碌碌凡材,无善可名,不知何以获用。
至于馀人,又加以过恶。
孙路奴事李宪,贪冒无耻;
程高谄附贾青,借名贾珠;
钟浚天资邪崄,累作过犯;
张公庠为事刻薄,不近人情;
张璹久领市易,与牙侩杂进。
而皆擢自稠人之中,付以一道之政。
陛下诚欲尊重朝廷,爱惜民物,则如此辈人皆未可轻用也。
或言朝廷近令侍从以上博举监司,名姓既闻,率皆注籍。
每有员阙,执政不复慎选,一切揭簿定差。
是以贤愚并进,人物杂乱。
窃惟中外侍从,其徒实烦。
被诏举官,初无旌别。
承举即用,近于粗疏。
而欲待其不职,乃坐举者。
天下之广,监司得失,朝廷未必一一详知。
民独何辜,枉被涂炭?
自古用人,实无此比。
臣欲乞应自前所用监司,今执政更加审议。
其尤不可者,当与改差。
今后差除,须名迹著闻,公议共许,然后擢用。
庶几监司稍得良吏,不至害民,此最当今之急务也。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赵彦若(一 元祐六年六月 北宋 · 虞策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
臣伏见京西提刑钟浚昨按发许州阳翟县令仁恕酷虐贪赃,犯状甚明。
仁恕彦若身居侍从,其子凭藉,恣横犯法,而彦若乃更缘饰奸言,公肆欺罔,却指论钟浚王安礼报怨,欲以惑听乱法。
今朝廷以干连人众适当大暑,更不重勘,约法断遣,而仁恕犹得除名,赦下之日,公议甚喧,莫不喜朝廷悯恻干连人大暑系狱,特行断遣;
莫不忿彦若前言欺罔朝廷,归罪监司,欲示人以形势,动摇狱情,罪不可赦。
翰林学士赵彦若,伏望睿断特赐黜责,以昭示至公,厌服群议。
赵彦若(四 元祐六年六月 北宋 · 虞策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
臣近曾三次具状,弹奏翰林学士赵彦若为其子仁恕在官酷虐赃污,事发,辄缘饰巧言,欺罔朝廷,指论监司不实等事,乞特行黜责,至今未奉俞旨。
臣伏以风宪之职,是谓耳目。
耳则司闻,目则司见。
苟不闻其详,不见其实,则虽一言,诚不可妄加于人。
既闻其详,又见其实,言虽再三,不敢有所避也。
彦若诬罔之罪表里悉露,是以皦然,公义弗与,无所逃刑,有言责者其可乎?
且田里小人,不可责以行谊者也,纷然讼争于令长之庭,言茍不实,刑必随之。
彦若朝廷近臣,乃敢无所愧耻,凭弄权势,肆为欺诞,上书天子,快私忿怒,诬罔不实,轻犯典刑,此与田里小民所为何以异?
朝廷独置而不问,中外疑惑,不知厥繇。
若谓彦若以其子之故而上书为可恕邪,则是凡有子犯法者,父皆可得而欺君也。
若谓彦若止是虑钟浚挟情捃拾,为王安礼报怨为可恕邪,则是凡奸言巧辞,诬下罔上以挠法者,其人皆可得而无罪也。
臣谨按彦若之为人,外示淳厚,中实狡诈。
何则?
方其子初系狱,则上书讼监司挟情捃拾,为人报怨,此其意不惟以奸言巧辞营惑朝听,其实以形势敢争无惮示人,阴欲撼摇之。
彦若之狡计也。
及其子已除名,彦若自知罪不可逃,则又上书,并为自讼,以幸朝廷怜其知过,而或恕之。
彦若之狡计也。
反覆颠错如此,天下观听,其可欺邪!
纵朝廷置而不问,尚使危冠大廷,接武多士,入直玉堂,侍经上前,一切如故,彦若独何面目哉!
论思清切之地,师儒之臣而其人物如此,臣恐取笑四方,玷辱圣朝。
伏望陛下早赐指挥,检会台官前后封章,发震耀之断,正欺罔之诛,重行黜责,以惩奸倖,以正赏罚,以肃纪纲。
臣不胜惓惓之至。
钟浚元祐六年 北宋 · 赵彦若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三、《宋史翼》卷三
臣往为谏官,尝劾王安礼
安礼党,恐挟此报怨,愿移狱改推。
上神宗乞易一差遣元丰六年七月 北宋 · 宋彭年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七
臣昨点检西府蒲宗孟为修屋多役兵匠,初无朝旨。
御史台取问,事连少监钟浚等。
臣安可尚为僚属,乞易一差遣
赵彦若第一疏元祐六年六月 北宋 · 安鼎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
臣伏睹敕命节文,赵仁恕特不重勘除名勒停者。
窃以仁恕创造狱具木蒸饼、木驴、木挟、木架子、石匣、铁裹长枷,及暗添杖数决人,杀伤人命不少,又自盗官钱等罪,虽投窜遐荒,未足塞其责。
伏蒙圣慈以人众时暑,哀矜平民囚系之苦,特令约法断遣,此二圣至仁盛德,臣不胜庆幸。
虽然刑名未尽其罪,臣更不敢论列。
所有仁恕父现任翰林学士彦若,当仁恕就狱之初,曾奏朝廷:「恐钟浚挟情捃拾臣男,为王安礼报怨。
臣男即今第三任,有举主,无过犯,乞下别路差官勘鞫」。
朝廷因此令淮南路差官推治,得仁恕赃污酷虐之状是实,已论报讫。
赵彦若有诬告钟浚及奏书不实之罪,未见朝廷依法施行。
谨按彦若身为从官,朝廷倚以表民厉俗者也。
厥子犯法,不自克责,而迁怒尤人,欺惑君上,略无耻辱之意。
昔者石奋治家,子孙有失辄对案不食,其子因谢请改过,乃许之;
孟仁监鱼池,以鲊馈母,其母还之,曰:「汝不避嫌邪」?
为人父母,戒饬子孙,固当如是。
彦若不务出此而覆恶饰非,助为不善,以至共抵宪网,皆自取之也。
宜付吏议,以肃朝纲。
赵彦若第二疏元祐六年六月 北宋 · 安鼎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
臣近上章,乞依法施行赵彦若诬告钟浚书奏不实事,窃闻已降朝旨放罪,士论沸腾,未以为允。
臣职在言路,理难循嘿。
伏以昔之用刑,曰「宥过无大,刑故无小」。
言迷误过失,则虽大必宥;
故犯无忌,则虽小必刑也。
孔子亦曰赦小过。
彦若自蔽其子贪暴之恶,而诬奏监司,云挟情捃拾,为人报怨,遂致朝廷特起一狱,增延三百馀日,捕逮囚系,宁无冤烦?
是皆彦若一言之所致也。
原其情则非误,论其过则非小,当刑也而复宥之,不应径律。
借如因移推得仁恕事状果如彦若所言,其举发监司与前勘官吏,朝廷能置而不问耶?
臣知其必不能矣。
于彼不能容而此独释之,似非公朝之所为也。
故臣以谓茍贷彦若则有四失,请极言之。
一者启近臣诈妄之论也;
二者沮监司嫉恶之失也;
三者世家骄横,子弟无所累其心也;
四者示朝廷用法不平,急疏贱而缓贵近也。
彦若一徼倖而四失从之,其利害孰多焉?
伏望陛下暂割优礼之情,特为天下行法,纠虔不肃,警戒未然,所谓惩一劝百,刑期于无刑者也。
臣不胜愚直之至。
赵彦若第三疏元祐六年六月 北宋 · 安鼎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
臣近者再上封章,弹奏赵彦若诬告钟浚及上书不实等事罪,未蒙朝廷依法施行。
臣再详:诬人以罪,国有常刑,欺君不诚,人所共恶。
况居贵近之列,得无名教之责?
彦若厥子贪残,情状明白,不自愧耻,又从而蔽之,巧诋监司,诳惑君上,略无士君子之行,此而不惩,何以诫众?
臣又伏睹去岁冬温无冰,今春极寒,过而炎燠如大暑后。
推其咎徵,皆正当《洪范》舒缓之罚。
舒缓者,无功受赏,有罪不诛之谓也。
国家三数年来,赏惟务增,罚惟务减,恩浮威弛,上干阴阳,其报应已著而犹为此姑息之事,臣恐沴气浸深,别致祥异。
伏乞陛下早赐黜责彦若,以纠不肃。
仍深省天戒,善必赏,恶必罚,常留意于乾断也。
臣不胜愚直之至。
苏轼(二 元祐八年五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四、《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三
治天下者必先于正朝廷,正朝廷必先于破朋党。
自非明足以察微,公足以兼德,睿足以独断者,未有不为奸邪所蔽也。
当有唐之世,王叔文韦执谊柳宗元之徒结为朋党,渎乱纪纲,一时名士莫不归之,几坏天下。
宪宗刚明,立行斥逐,故小人不得以行其志。
文宗时牛僧孺李宗闵杨虞卿之徒更相傅会,上则蔽人君之耳目,下则擅朝廷之威柄。
文宗至临朝兴叹,然终不能去也。
宪宗之所以治,文宗之所以乱,可为治世之鉴戒矣。
不谓今日,亲见此弊。
臣近言礼部尚书苏轼,已历疏其所为矣。
窃见门下侍郎苏辙怀邪徇私,援引党与,怙势曲法,务与其兄相为肘腋,以紊乱朝政。
则外许人差遣而公荐之,则内为之应而引用之。
附会者立与进用,违忤者公行排斥。
上不畏国法,下不顾公义。
臣请疏其显然之迹。
吕陶交结至厚,昨者荐自代,遂除为起居舍人
近日中书舍人陈轩缘馆伴高丽人使请赐书籍事,之不附己也,遂公奏于朝,力加排诋,意欲使轩补外,乃迁中书舍人
词掖近臣乃陛下之侍从犹敢公然排斥不附己之人,而阴欲进其党与,其擅威福之罪大矣!
颍州日,赵令畤为本州签判与之往还甚密,每赴赵令畤筵会,则坐于堂上,入于卧内,惟两分而已。
其家妇女列侍左右,士论极以为丑。
乃公荐于朝,称其才美,访闻苏辙见议除令畤差遣,其肆欺罔之罪大矣!
国子司业赵挺之御史日,屡言不公事迹。
居礼部,统辖国子监日,务捃摭太学中事,凡所判状多不依学制,意欲沮抑挺之,使之补外。
访闻苏辙见议除挺之转运副使,以同列商议未合,故未敢进呈。
其挟私怨而忘公议,乃至于此!
太府寺丞文勋以篆字游于之门,初不以公正吏才称也,既援引,遂除为福建路转运判官
监司按察一路,寄委不轻,岂可以非才而授其职?
徇私情而弃国法,乃至于此!
冯如晦夔州路转运使日,按发公事不当,见系御史台推治。
未结绝间,以川人,遂除馆职,差知梓州
近断敕方下,如晦虽以法夺官,而差遣与职竟不动也,可谓循法用人乎?
其恣横乃至于此!
赵卨鄜延日,欲弃熙河而不敢献议,乃以书抵大臣
是时中丞,得其书,即为论列,赖谏官刘唐老疏其交通诬罔之迹,谋遂不行。
陛下虽不加罪,而亦略无愧耻,欺罔乃至于此!
前日臣尝言执政不务协和,凡欲行一事、除一差遣,商量累日,多不能合,甚者几于忿争,极伤国体。
欲进其党与,故众论不肯相从尔。
士大夫不顾节义,而竞相结托,以希进身者,由大臣倡率之也。
臣愚不知大臣之交结党与,其意何所为也。
方今侍从之间为其党者十有四五矣,省寺之间为其党者十有六七矣,馆阁之间为其党者十有八九矣,其馀阴相附会者不可一二言也。
尝自言,陛下称其兄弟孤立,以为必不疑也,是以敢交结党与而无所忌惮。
又其党言,陛下许大用,以为必见信也,是以士大夫莫不争趋其门,以图进取。
上下倡和,合为一党,牢不可破,浸淫日久,臣恐其权势愈甚,朋党愈多,则为国家之患良未已也,陛下可不深虑耶!
且人臣事君惟有忠尔,一言涉于欺罔,则终身不可以诚信委之。
王巩累数百言,陛下真以为可用也;
既而淮南提点刑狱钟浚根究王巩在任日秽恶狼藉,实迹具存,遂谪为监当,而亦怡然自若,略不引咎。
程之邵之表弟也,昨任夔州路转运判官,按知云安军孙拱事。
拱与之邵互论,见系推治,未见曲直,乃除之邵都大提举茶事。
且事在有司,当原情定罪,岂可以亲戚之故,乃骤移差遣,更获美迁?
且为人臣者不当有己,岂有兄之所喜则立加进用,兄之所怒则阴与排斥?
忘尽忠体国之诚,而用招权徇私之志,不加斥免,何以控御臣下?
至如之罪恶,其最大而不可容者,乃忘先帝保全之恩,忽陛下擢用之意,因行制诰,公肆刺讥。
以法论之,指斥乘舆,罪在不赦,而况指斥宗庙乎?
虽陛下仁圣,欲示兼容,然而之情理不顺,其如国法何?
其如公议何?
此固人神之所共恶也。
扬雄曰:「天地无不容也,不容于天地者,其惟不仁不义乎」。
陛下试考所为,可谓不仁不义者矣,是安可容耶?
孔子曰「恶居下流而讪上者」,盖以其轻肆语言,不知忌惮,则无所不为,故恶之也。
陛下试观所为,稍失控御,则何所不至。
盖既敢讪谤,则是怀无上之心矣。
自古奸臣,未见此比。
惟其权势熏灼内外,故士大夫各怀顾望,不敢尽言。
严治赵彦若父子之罪奏元祐六年六月十七日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
臣闻赏善罚恶,帝王之操柄,天下所赖以治也。
惟大公无私,故能服人心,信天下。
有如高下重轻一失其平,则人主威令有所不得行,积而不已,至于失天下之心,是以明君敬畏而不敢忽也。
伏见阳翟县仁恕贪赃暴虐,近世未有,既倚其父为侍从要官,又托执政大臣夤缘姻娅,肆行不法,贼杀无辜,自盗官物,赃满数百贯,强娶部民女使,并夺财货。
语其贪则甚于寇贼,论其虐则酷如猛虎,使一邑良民嗷然受毒,几不聊生。
路监司依公按发,有司勘鞫,罪状明白。
其父彦若身为近臣,素无教子之义,知其所犯在于极典,乃为苟免之计,巧饰市井无耻之言,欺惑朝廷,指提刑钟浚为与王安礼报仇。
传之中外,人皆嗤鄙愤疾,怪其敢为诞谩,不顾义理如此之甚也。
既而上下徇情,行其诬奏,不待本州结绝,更令隔路差官别推。
世俗之情,动怀观望,故出脱仁恕自盗死罪,杀人重辟。
录问官驳其案节,台谏论其罪恶,未闻有所施行,遽罢移勘指挥,直使凭空约法,止于勒停而已。
变乱法令,欺诬上下,有加于此者乎?
仁恕惨毒污浊,禀受特异,凭藉势恶,轻侮朝廷,法外峻刑,公行黩货,实与犬狼同其质性。
彦若备数从官,获侍帷幄,有子如此,不思戒敕,至使播弃官刑,灭绝人理。
彦若偃然,略无惭惧之心,恣为谖诈之恶,谓天为可欺,上为可慢。
且欺天不道也,慢上不臣也,议罪定刑,在所不赦。
仁恕不抵严科,彦若不行远窜,臣恐人主威柄移于下,天下之人亦无所取信,其为祸患,岂可一一而数哉!
故曰「刑罚象天之震曜」,言非臣下得而干也。
今以一近臣之子而乱天下之法,何以厌息奸臣之横议,宣扬二圣大公无私之盛德耶?
〔贴黄〕仁恕非法造作铁枷、石匣、木蒸饼之类,皆今昔未有,怙威肆虐,如古跋扈之臣。
赃污夺攘,剧于劫盗。
前后统属监司畏其气势,莫敢指议,养成其恶,涂炭生灵。
今来提刑钟浚果遭彦若诬奏,未克自明。
臣恐此风浸长,奸宄不法之人无复顾忌,实乱天下之道也。
〔又贴黄〕仁恕非法行杖数,决杀平人郭德,今勘却仁恕不知。
自盗官钱,就筵会支散乐人弟子,今勘却作卖酒支破。
在任买卖剩利赃,今勘却作仁恕不知,令本妻一面承认。
兼风闻推勘院放令入禁干照人往阳翟县,以根检文字为名,传送狱情,令诸色符同供答,有至三五次往来本县者。
遂将仁恕入己赃钱作先在人吏私家收掌,逐家亦便承认。
以此观之,小人望风附会,公然出入重罪,不畏朝廷典刑,专务希合权贵。
臣欲乞直付御史台根治,或自朝廷选差强明官一员前去,许州置司勘鞫,庶尽情实,以示天下至公无私之政。
〔又贴黄〕彦若以学问备从官之列,实论思启沃之地,侍帷幄之严,乃讲读师儒之任,而内无教子之方,外失事君之义。
观其所发,凡鄙闇很,市井所不为,岂可更容尘厕清班,终何补于圣治邪?
伏望睿慈深鉴驭臣之柄,察其有不可赦之恶,出于独断,黜之散地,以风动四方。
天下幸甚。
〔又贴黄〕祖宗以来,命官犯赃罪,不以轻重,皆有特旨。
仁恕所犯,自当极典,乃更从轻,是必出于曲相隐庇之情,何其弃公议而贵私恩如此其至也?
伏乞圣慈深赐辨察。
再乞严治赵彦若父子之罪奏元祐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宋 · 贾易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
臣闻公义胜则天下治,公义废则天下乱,非独人事,实天道也。
窃惟仁圣之君垂拱于上,忠良之臣丞弼于下,至诚求治,恻怛爱民之意,虽格于天地,交于鬼神可也。
奈何蔽于小不忍之言,而乱天下之法,正使罚不惩恶而人皆轻犯,夫岂治天下之道乎?
以赵仁恕之贪虐残贼,彦若之诞谩欺罔,台谏论列,罪恶著明,终缘私恩,尚抑公议,人神共愤,物论沸腾。
臣请究陈其事,觊回天听,特正典刑。
仁恕阘冗下流,而敢慢侮国威,肆为不法,蔑绝人理。
贼杀无辜,则以平人巩辛勘作贼徒,令座木蒸饼,仍加吊絣,惨毒备至,死而复生,终致脊骨曲跌,脚纽筋急,永为残疾。
又暗加杖数,决杀王宗、郭德。
每遇决遣罪人,更用瓦片擦其疮,出血数升而后已。
残酷之状,不可胜计,闻者为之痛心疾首。
其攘窃赃污,则侵盗赃、赐赏、罚铜诸色官钱凡数百贯,事发之后,令其妻男烧毁草历。
又强取民家女使数十人,贱买红罗数十匹,却将贵价出卖,强勒等第人户出钱二百馀贯,买书箱,收在后厅。
用赃罚银打大酒升行用,致大量过官酒,计亏官钱二千馀贯
自馀公取自盗之赃,莫知其数。
监司略按,发本州结證,所招情罪,十未二三。
其父彦若明知所犯罪在极典,不自引咎,乃复侥倖苟免,顿忘君父之尊有不欺之大义,而巧饰诈辞,诬奏提刑钟浚,以为非理捃拾仁恕
盖其不肖之心,有所凭藉,故无忌惮如此。
亦既差官别勘,使干连数百人横道追扰,禁系经年,愁叹嗟呼,颇伤和气,实彦若为之。
臣尝论其不可赦之恶,乞行推鞫,究其实犯,然后议罪定刑,以示天下大公无私之政。
如闻仁恕止令陈州编管,乃更便于仁恕,曾何损哉?
彦若依前放罪,事出无名,中外喧传,益叹不平之甚也。
且如仁恕所犯,非死不足以谢无辜被害之人,设以圣朝宽恩,贷其残喘,犹当配流岭表,以戒不法小人。
彦若则黜于散地,使自省循,庶乎上下肃然,莫敢不情以事君父。
是谓罚当罪则奸邪止,亦所以信于天下也。
臣独不知陛下何疑而不行。
意者必有挟奸言为彦若之地者,独以为一眚谓不足掩其所长。
如臣考于士论,则谓彦若腐儒,素无他长,徒以区区记诵之学,冒切清显,用过其实,曾何小补,顾有违经贼义,罔上不忠之大恶,尚可忍哉?
是乃底里皆露,洞见肺肝,复何忠信仁义之有,又况刑赏之设,在乎劝沮善恶,帝王所以治天下之法。
故虽长孙无忌勋戚兼重,而不使阿容挠法,矧如彦若硁硁鄙夫,顾可屈挠治朝之正典,而累陛下无私之德乎?
伏望圣慈深鉴古今治乱之原,谨守祖宗太平之法,赫然独断,以畅公议。
〔贴黄〕彦若阘谬乖剌如此,亏损圣朝宠任之明已甚,加有欺天犯义之大恶,虽覆载并容,未行显戮,庸可久污论思清切之地乎?
使彦若血气心知不异于人,顾何施面目入侍帷幄,出入禁涂?
又况口谈先王仁义之言,而躬行市井谖诈之行,诚恐鬼神亦得而诛之也。
今若黜于散地,聊示薄责,是乃睿慈保全之也。
〔又贴黄〕仁恕所犯极典,今既灭裂,不加考究,必开异日辨诉以为冤抑。
推勘官孟易观望事势,出入人罪,公然市狱为奸,亦宜显罚。
然则,再行推鞫之请,未可废也。
如或以为干连人众,追呼骚扰,则明降指挥,所差官除阳翟县人吏与仁恕同情作过,及后来传道狱情改变事节之人外,其馀百姓等更不得勾追。
如合取问照證,只令就州县供状,封送勘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