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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彦若(四 元祐六年六月 北宋 · 虞策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
臣近曾三次具状弹奏翰林学士赵彦若为其子仁恕在官酷虐赃污,事发,辄缘饰巧言欺罔朝廷指论监司不实等事,乞特行黜责至今未奉俞旨
臣伏风宪之职,是谓耳目
耳则司闻目则司见。
苟不闻其详,不见其实,则虽一言,诚不可妄加于人。
既闻其详,又见其实,言虽再三不敢有所避也。
彦若诬罔之罪表里悉露,是以皦然公义弗与无所逃刑有言责者其可乎?
且田小人不可责以行谊者也,纷然讼争令长之庭,言茍不实,刑必随之。
彦若朝廷近臣,乃敢无所愧耻,凭弄权势,肆为欺诞上书天子,快私忿怒,诬罔不实轻犯典刑,此与田里小民所为何以异?
朝廷置而不问中外疑惑不知厥繇。
若谓彦若以其子之故而上书为可恕邪,则是凡有子犯法者,父皆可得而欺君也。
若谓彦若止是钟浚挟情捃拾,为王安礼报怨为可恕邪,则是奸言巧辞,诬下罔上挠法者,其人皆可得而无罪也。
谨按彦若为人外示淳厚中实狡诈
何则
方其子初系狱,则上书监司挟情捃拾为人报怨,此其意不惟奸言巧辞营惑朝听其实形势敢争无惮示人,阴欲撼摇之。
彦若狡计也。
及其子已除名彦若自知不可逃,则又上书,并为自讼,以幸朝廷怜其知过而或恕之。
彦若狡计也。
反覆颠错如此天下观听,其可欺邪!
朝廷置而不问,尚使危冠大廷接武多士入直玉堂,侍经上前一切如故彦若独何面目哉!
论思清切之地,师儒之臣而其人物如此,臣恐取笑四方玷辱圣朝
伏望陛下早赐指挥检会台官前后封章,发震耀之断,正欺罔之诛,重行黜责,以惩奸倖,以正赏罚,以肃纪纲
不胜惓惓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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