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嫂讼其叔用意立继夺业判 南宋 · 邓运管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二五、《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八
瓯宁县寡妇张氏论叔范遇争立继夺业事。
看详诸处断由,见得范通一有子四人,长曰熙甫,次二曰子敬(即监税。),次三曰遇(即达甫。),次四曰述即善甫。)
熙甫已娶妻生子,未几,夫妻与子俱亡,以理言之,当为立继。
在法,立继由族长,为其皆无亲人也。
若父母存,当由父母之命。
当熙甫死时,其父母俱存,皆无立继之意,非不爱其子也,盖谓蕞尔田业,分与见存三子,则其力均,立一孙为熙甫后,则一房独分之业已割其半矣,割其一半,使二子分受之,则三子中立有厚薄之分,此通一之本意也。
故宁均与三子,而以熙甫私置之田为烝尝田,使三房轮收,以奉其祭祀。
三房之子皆其犹子,虽不立嗣,而祭祀不绝矣。
绍定二年十月,立砧基簿,簿首言长男熙甫既亡,不愿分产,其存日将妻妆奁置到田业等,拨充烝尝。
簿尾系通一、母陈氏着押,兄弟同签,是有父命明矣。
砧基文书,皆已印押讫。
熙甫死已一十五年,而春秋祭祀无缺者,以所立范熙甫十五年烝尝田在故也。
为三子者,遵父之命,轮年时祀,则范氏之鬼不馁矣。
夫何范遇者,独于父母亡,分业八年之后,兄子敬亦亡,遂抑逼其弟善甫、侄馀庆签押立继文字,以己子文孙为熙甫后,此岂诚念其兄之未立后哉,不过欲夺其一兄一弟已分之业尔。
提举司判,送县结绝申上,谓若立文孙,则已分之业,又釐而为四,一则不出父母之命,二则难以强兄弟之从,辞理明甚。
签厅忽略不看,乃谓无父母之命,今照范善甫范馀庆等约,以文孙为熙甫后。
谓烝尝田不以与文孙,恐违背父母之美意,则割削兄弟之产,以与文孙,独不伤父母之本意乎?
此于理不通,特眩惑于继绝之美名耳
今参考断由,范遇系曾经徒断之人,不孝于其父与母,不敬于其姊与兄,又不友其弟,每操刃赶杀,持杖殴打,傍人救者,至遭其折齿。
又其甚者,乘其兄子敬之死,突入其室,将嫂拖打,赶散工作人,不许入殓,勒取钱三百贯,米数百石。
又抑逼其弟与侄,为此私约。
于嫂张氏既论之后,旋计会县,印押除附公据,又经丞厅改正户帐。
文约不正,何可照用。
况其用意甚恶,佥厅官合用诛心之法。
逼胁而盟,谓之要盟,要尽与釐正则可,乃谓既已堕其计中,虽悔何及。
容奸若此,则弱之肉,强之食,人之类不能自立于天地之间矣!
愚见谓熙甫既有烝尝田,自不乏祀,若于产业已分之后,骤立一人为嗣,则从前父母所立砧基支书,皆不足为据,必将尽取田业分过。
八年之久,田业岂无变易,一兄一弟岂肯俛首听从割产,以益文孙,必将扰乱一家,愈增仇怨,词诉纷然,何由了绝。
非惟遂凶人吞并之谋,抑且无益死者,反有害于生者矣。
不若各照砧基支书管业,追毁文约公据,庶几一家得以安迹。
如必欲立继,则范遇设计吞并,其子文孙亦不当立。
欲帖县照应。
奉都运检详姚立斋判:照所拟行。
欲立继,难动其已分之业,只当就烝尝田内,于无碍房分中推立。
范遇既如此凶暴,用意吞谋,其子却不可立。
帖县照应。
策问(三三) 南宋 · 林光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五五、《艾轩先生文集》卷四
问:黄帝以无为而百胜,尧舜不战而屈人兵,三王之治天下也,有甲兵之备,而无战斗之患,此春秋、战国以来,所为戎首之谈者,往往以是为藉口也。
兵法论次,凡十有三篇,文约而用周,绪远而意诣,正如老氏所可诵者,特五千言耳。
然而褒衣博带以儒名者,其于兵家一卷之书,有昧昧然终其身而不知之也。
虽有所不必知,至于仁义节制,施之一国而达之天下者,恶得为无益于知乎?
周人寓兵于农,而有六乡六遂,与夫诸侯牧之法,沟洫田莱或不同,而寰内较之列国,又或异其于寓兵多寡,何如也?
齐之内政,裂其国而为三军,约以司马穰苴之法,是其长短各有所合,而管子谓「吾如是,可以速得意于天下」,又何也?
后周、隋、唐以来,府兵一事为甚密,未几一变而为彍骑,下至五代,又一变而为黥面涅手之制。
府兵之法坏,且将数百年而不可复,法之多变,其利害相去又如何也?
且夫有文事者必有武备,今日所以谨边钥、饬军政,有得夫五帝三王以天下为度而不如是汲汲焉者。
帷幄之筹,樽俎之画,非所敢知,所可知者,惟竿牍已陈之迹耳。
试道其所以然者,勿谓军旅之事未之学也。
题般若心经疏连珠记乾道元年 南宋 · 释慧诜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七○
《心经疏》者,乃唐贤首国师于译场中应郑公之请而作也。
文约,其旨微,故述钞之家尤为难能。
慧因华严法师,独明幽趣,颖迈常谭,每苦旧章颇乖疏意。
一日,俯从众请,爰出新记,名曰《连珠》。
盖取诸祖遗训以为指南,经论格言而作程式,钩索深隐,诒厥方来。
俾令慧炬相然,则其功岂不懋矣。
时皇宋乾道龙集乙酉中秋既望沙门慧诜题。
按:《般若心经略疏连珠记》下,大正藏本。(曾枣庄校点)。
事类赋序绍兴十六年夏 宋 · 边惇德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八一、《事类赋》卷首、类书读
淳化中博士吴淑进《事类赋》百篇于朝,太宗嘉其精赡,因命注释之,擢为水曹郎
今观其书,骈四俪六,文约事备,经史百家、传记方外之说,靡所不有,其视李峤单题诗、丁晋公《青衿集》,用功盖万万矣。
岁月寖久,世罕其传。
提举荥阳郑公将命东浙,莅事未几,百废具举。
暇日裒集群书,晓析涵咏,以为退食之娱。
因以所藏《事类赋》善本俾镂版,以备士夫章句检讨之益,且俾惇德著其述作之始于右。
惇德切观四声之作起于齐、梁,而盛于隋、唐,今遂以为取士之阶。
其协辞比事,法度纤密,足以抑天下豪杰之气。
至于源流派别,凡有补于对偶声韵者,岂可靳而不传。
虽淑之书用意浩博,将以贻惠来今,然非郑公则不能广其说,使学者有所观览云。
绍兴丙寅仲夏廿三日右迪功郎、特差监潭州南岳庙边惇德谨序。
物业垂尽卖人故作交加判 宋 · 人境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三九、《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五
窃见退败人家,物业垂尽,每于交易立契之时,多用奸谋,规图昏赖,虽系至亲,不暇顾恤。
或浓淡其墨迹,或异同其笔画,或隐匿其产数,或变易其土名,或漏落差舛其步亩四至,凡此等类,未易殚述。
其得业之人,或亦相信大过,失于点检。
及至兴讼,一时官司又但知有怜贫扶弱之说,不复契勘其真非真是,致定夺不当,词诉不绝,公私被扰,利害非轻。
今来莫世明亲生三子:如篪、如埙、如江。
昨于存日,将户下物作三分均分,立关书三本,父知号外,兄弟三人互相签押,收执为照,是时即无如山名字参错其间。
外有买人黄大丘、丘峒等处田地及桑本、大绢等物,关书内亦声说,自后许作三分,均分与如埙、如篪、如江管佃,不得妄有纷争,未尝有如山名字干预其数。
其莫如江于嘉定七年白竹垌田立契,卖与王巡检户下行之,印契管业,已经两载。
今年八月,却据莫如山经使、府论诉,莫如江卖过己分卑幼物业。
准台判送下,速与追人究勘审实,从公理断,申。
当职拖照案祖,得见莫如江当来卖田契内,明言系自己受关,分拨到父世明物业,又明言不是瞒昧尊卑,仍与亲房外人即无交加,如有一切不明,并系出产人自管理直。
其契照分明如此,莫如山何故妄状陈论?
止缘上件契照之末,有莫如山知押数字,遂执此以为兴讼之端。
然据莫如江款词内声说,昨来交易之日,托相识周祐代作莫如山名字批押
且人之交易,不能亲书契字,而令人代书者,盖有之矣。
至于着押,最关利害,岂容他人代书也哉?
今其莫如山本非有分之人,莫如江自卖己业,乃使周祐代书押字,则是莫如江立契之初,亦既包藏祸心久矣!
王行之与莫如江本系表亲,平时相信,固不逆其诈,而莫如江亦自以诡计得行为喜。
殊不知交易有争,官司定夺,止凭契约。
昨来莫如江卖田契内,具载系是己业,与内外人无交加,分明如此,其父莫世明亲手分析关书,具载与如埙、如篪、如江三分管佃,即无如山名字,分明又如此。
至于莫如山妄状论诉,其莫如江款词供吐,却与元立契照及关书文约具载一切相反。
及再将前案研穷参对,莫如山初词称,奉母亲令,众兄将户下田地分拨四分,续又称系父世明存日处分田地,前后异同,全不相照应。
况其录白干照,即非经官印押文字,官司何以信凭?
显见是莫如江计合莫如山,符同作套,妄状论扰王行之,意在昏赖欺骗,彰彰明甚。
官司岂可视契照关约为文具,而听其妄状,论扰善民,以启昏赖欺骗之风也哉?
今照条科坐,莫如江及莫如山各勘杖一百,其已卖之田,仰得业人王行之照元契管佃,更取自台旨施行。
徐德操春秋解序1219年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七二、《水心文集》卷一二、《文献通考》经籍考一○、《经义考》卷一八八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水心村
昔余为潮州铭,言其学博而要,文约而费。
诸子又自列铭旁曰:「《春秋解》十二卷、《书社问答》二卷、《礼经疑难》一卷、《诗文》、《崇孝同参录》,并藏于家」。
余颇疑之而未克见。
后二十六年,始见所谓《春秋解》者,良悔前铭称美未极,且怪诸子不早示余也。
盖笺传之学,惟《春秋》为难工。
经,理也;
史,事也。
《春秋》名经而实史也,专于经则理虚而无證,专于史则事碍而不通,所以难也。
年时闰朔,禘郊庙制,理之纲条不专于史也;
济西河曲、丘甲田赋,事之枝叶不专于经也。
薛伯卒,经无预,然杞、滕、邾、莒之兴废固明也;
诡诸卒,史无预,然戊寅、甲子之先后固察也。
潮州此类,皆卓而信,明而笃矣。
至于授霸者之权,彼与此夺;
录夷狄之变,先略后详;
诸侯群诛,大夫众贬,凡《春秋》始终统纪所系,自公、谷以来,画为义例,名分字别,族贵人微,其能本末相顾,隐显协中,如潮州殆鲜焉。
然则理之熟,故经而非虚;
事之类,故史而非碍欤!
古人以教其国,而使人知其深于是书者欤!
虽然《诗》、《书》、《礼》所以纪尧、舜、三代之盛,而《春秋》衰世之竭泽也,示不泯绝而已。
或者遂谓一字一义皆圣人之用,则余未敢从也。
孔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
又曰:「管仲之器,小哉」!
夫有齐桓,无晋文夷吾为小,是《春秋》不命霸也。
又曰:「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得而称焉;
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
盖其节目疏远如此,则苛文密例而辨人之荣辱于毫釐者非欤?
余恨不及潮州而正也,因私附于后。
徐德操墓志铭1193年1月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九九、《水心文集》卷一四、《黄氏日钞》卷六八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
公姓徐氏,讳定字德操泉州晋江人
曾祖冘,祖逢。
父泽,赠朝议大夫
朝议少孤,母刘夫人挈之从吕氏,因以所从为姓五十年,公不知其徐氏子也。
朝议且死,以告,曰:「即有立,毋忘吾宗」!
公愤泣,终丧,与二弟来行在,约不取科名勿止。
及公仕为宣教郎,而二弟皆擢进士第矣,始以其本末自言,复姓徐氏。
公解褐,授秀州崇德县,母丧不行。
处州吉州教授知邵武军邵武县干办福建路转运司公事,通判太平州,知潮州
还,奏事谒病,主管武夷山冲祐观。
绍熙二年九月丙戌卒,年七十四,官朝散大夫
邵武,危与守争辨,数轧其不义,几得罪。
在太平之岁,实淳熙八年火星犯南斗,公以历占之曰:「此岁饥而民流,当自南而趋北也。
郡扼江、淮之冲,可不备乎」!
始未信,流民果大至。
当涂、采石之间,叠饿骈疫,暴露汹汹,守不知所为,尽以委公。
公设次卧起,造屋数百,行食散药,须舟不时,济者皆归焉,毕渡不失一人。
宣州妖民胡木匠,居麻姑山,诱聚数千人。
守适罢去,两通判争摄事不协,事莫理。
盗乘间将犯城,缚巡检一人,贯其耳以徇,人情恐惧。
转运使命公摄宣州,公单车驰入境,令曰:「汝等粥糜苦不饱,谩相从尔,非为乱也。
能自首者无罪,与之」。
众咸从令。
胡木匠以半夜望西北有青云起,唶谓其徒曰:「吉人之祥哉!
城不可冀也」。
已而卒败,胡木匠亦幻以逃,不获。
潮之土豪吴亮者,当沈师寇汀州,官军合闽、广之人不能捕,实诱以出,有司抑其赏不奏。
公为之叹息,看待过意,月与飧钱甚多。
会汀、赣山寇复动,稍稍及潮,公议讨之。
贼闻之曰:「是官能用吴亮者,奈何」?
因相与散去。
公安重俭节,不以词色娱人,不以意气凭物。
学博而要,文约而费。
居閒教授学者至数百,依经训而言,无心通臆畅之说;
仕宦平进,不求出常调,据法义以治,无刑名货利之功,有所惨怛,若己好乐,不可销释
有所执论,发于坚毅,不可悗夺也。
公既有以自守,不媚于世,世亦无能用公者。
虽然,世之操纵方圆,雕琢技能,梳栉缴绕以赴绳墨,磨错椎钝以就锋锐,死往生来,不能绝也。
使其有益于道之治乱而贬性劳力以为之,犹曰可耳;
均之无益,而彼富贵之几何,终磨灭以尽,则与其毁阙而进,不如成全而退,动而得于人之多,不如静而失于己之少也。
公其知之矣!
宜人鲍氏,永嘉人也,故公宅永嘉
四子:玚,迪功郎汀州司户
赅,早卒;
玑,当受公致仕恩;
瑄,贺今皇帝即位补将仕郎
进士陈度迪功郎徽州黟县张炳进士万与权,三女子之婿也。
绍熙四年正月壬申,葬公孝义乡何奥村。
诸子使瑄来请铭。
余闻公在家时,惟以朔望日谒郡守,他官府旷岁不到,殊不识其处,参坐语未尝及公事也。
今玚等所论叙信笃,固终始不懈其德矣。
可无铭!
铭曰:
不秏其内,以盈其外;
不亏其性,以益其命。
尚不厚其生,岂其死而荣!
乌乎徐公此其称!
窑户杨三十四等论谢知府宅强买砖瓦判(一)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四、《勉斋先生黄文肃公集》卷三九
窑户十七人经县陈词,论谢知府宅非理吊缚抑勒,白要砖瓦事。
本县追到干人邹彦、王明供对,两词各不从实供招,遂各散禁。
今以两词供答参详。
据干人赍到文约,并称所买砖瓦皆是大砖大瓦,则所供价例乃窑户之说为是。
干人初供以为小砖小瓦,则与元立文约不同。
此乃是低价抑勒之验,窑户所以不得已而哀号于县庭也。
小民以烧砖瓦为业,不过日求升合以活其妻孥,惟恐人之不售也。
所售愈多,则得利愈厚,岂有甘心饥饿而不求售者哉?
寄居之家所还价直与民户等,彼亦何苦不求售?
今至于合为朋曹,经官论诉,必是有甚不能平而后至此也。
今观其所议,收买砖瓦,窑户不肯卖,便至于经官陈词,差弓手邹全、保正温彦追出。
寄居之与民户初无统属,交关市易当取其情愿,岂有挟官司之号令逼勒而使之中卖之理?
至于立约,又不与之较物之厚薄小大与价之多寡,则异日结算以何为据?
是不复照平常人户交易之例,而自有一种门庭,庶几支还多寡惟吾之命是听也。
又先支每人钱米共约八贯,而欲使之入纳砖瓦万三千片,所纳未足,更不支钱。
一万三千砖瓦所直十七千,今乃只得钱八贯,而欲其纳足,窑户安得馀钱可以先为烧造砖瓦,纳足而后请钱耶?
小民之贫,朝不谋夕,今其立约乃如此,是但知吾之形势可以抑勒,而不知理有不可,则必不能免人户之论诉也。
今又以为元约一万三千,今只入五六千便作了足,即是现买现卖,本宅何不前期将钱借与各人?
世间交易未有不前期借钱以为定者,况所烧砖瓦非一人之力所能办,非一日之期所能成,必须作泥造坏,必须候乾燥,必须入窑烧变,必经隔旬月而后成。
今六月半得钱,七月半之后逐旋交纳,所入之价反多于所借之钱,岂得尚归罪于窑户耶?
干人之词尚欲惩治窑户之背约,所谓文约,岂窑户之所情愿?
追之以弓手保正,抑勒而使之着押耳。
官司二税,朝廷立为省限,形势之家尚有出违省限不肯输纳者,况于私家非理之文约,而可以责人之必不背约耶?
寄居、百姓贵贱不同,张官置吏难以偏徇。
邹彦、王明且免断,安广监邹彦出外,备已入砖瓦未还价钱还窑户。
所有窑户三名已搬到砖瓦,未曾交入,亦仰监邹彦照入具价钱呈。
王明一名且寄收,候还钱足日呈放。
两词各给断由。
窑户杨三十四等论谢知府宅强买砖瓦判(二)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四、《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九
谢知府宅干人赍到文约四纸,并称大砖大瓦,今状中却称是小样,显是诬赖。
六月十三日交去定钱,七月半逐旋入去砖瓦,今却称是经隔三月
形势之家欺凌乡民,率皆类此,难以施行,照已判再监。
文约四纸已粘入案,难以给还;
簿乙扇元是干人收掌,不应又行取索。
赖人砖瓦,欠人钱物,岂得以为无罪不应收禁?
私家却得将人打缚,官司不得禁人,豪强之状,即此可见。
李提刑特荐启 南宋 · 郑霖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六八、《翰苑新书》续集卷三○
无六出奇,何补三年之风宪
下一转语,增光九度之露章。
虽寒谷之暖难回,而春风之吹愈力。
但深感激,何计行藏。
窃谓选于众举,皋陶古之奇遇;
知其贤阨,下惠叔世之私心。
君子亦有党乎,贤者不能免也。
谁求龟助,遐想鹤鸣。
子不自言,吾几失之,蹉过觌面;
公等安在,相见晚矣,莫有为容。
抱膝长吟,寤言不寐。
如泽民之事,坡老追于既去;
茂叔之遇,清献审于重来。
安得躧履以接不疑,建台而先郭隗
此其越拘挛之见,所以立久大之勋。
幸亲逢之,喜可知矣。
如某者,志在行古,才不逮今。
固非矫矫以出尘,亦岂营营而求福。
中庸难守,深恐执一无权;
爵禄可辞,稍期明道正义。
两任终始,七年因循。
为所必为,止于当止。
泮水献馘,聊欲分忧;
宪属宣劳,未能逃旷。
操斧以候匠石之麾指,执鞭以随王良之后先。
所愿班师,亦因解戍。
苦无他技,知己者多;
敢饕天功,为力之有!
未尝经营于分表,咸欲推挽于王前。
不谓十月之留,又独二天之庇。
亲提化笔,援出泥涂。
文约而义精,辞严而意切。
自量绵薄,曷称吹嘘。
兹者伏遇某官以儒谈兵,明刑弼教。
登车肃物,障百川而东之;
横槊赋诗,真一世之雄也。
运判花之手,乃扬破竹之威。
规模素定于胸中,方略昭示于掌上。
西贼尽平,不忧君父,可谓孤忠;
南方已定,从事中原,用苏众望。
方且折节下士,虚心使能,遂致匏虚,亦蒙菲采。
喜为李君御,宁无恋轩之情;
幸受叔皮知,勉报国之义。
信如日皦,当见岁寒。
倚当判 南宋 · 叶岩峰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八三、《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六
照得叶渭叟身故,其家以干人入状,讼宋天锡李与权脱骗交易钱。
所谓脱骗者,非果交易也。
李与权之子李正大状称,先父元抵当田亩。
所谓抵当者,非正典卖也。
此邑风俗,假借色物,以田为贽,必立二契,一作抵当,一作正典,时移事久,用其一而匿其一,遂执典契以认业。
殊不知抵当与典卖不同,岂无文约可据,情节可考邪?
李与权嘉定十一年,将田三十三亩典与叶渭叟,计价四百五十贯,有宋天锡为牙保。
以契观之,似若正典,其无抵当也。
大凡置产,不拘多少,决是移业易佃,况三十馀亩,关涉非轻,何不以干人收起田土,却以牙人天锡保抱租钱,已涉可疑。
何况宋天锡亦将自己田契一纸相添抵当,有叶渭叟亲批领云:宋天锡李与权为保借钱,将自契为当,候钱足检还。
可见原是抵当分明。
李与权因入三年租息,恐债负日重,于嘉定十三年冬还前项借钱,又有叶渭叟亲批领云:「宋天锡与李兄送还钱共三百贯足,执此为照」。
书押尤分晓。
较之原钱,今犹有未尽。
李正大称,续有古画雀图障一面,高大夫山水四大轴,唐雀内鹊四轴,潭帖、绛帖各一部,准还前项未尽之券。
虽无叶渭叟批领,据叶之干人供称,系庄干李喜收讫,可见还所借钱、会分明。
李与权入还钱、会之后,经今一十五年,已不管业,不收租矣。
抵当之说,偿还之约,委为可信。
向使李与权与叶渭叟尚皆无恙,必然了绝无争,何至留为子孙之灾。
奈何先后一年而殂,两家主者各皆亡没。
渭叟之寡妻当事,幼孙何知,必有主持门户者,往往检出此契,直欲认李正大之业。
殊不思抵当之产,昨已还钱,十五年间既无词诉,今方欲管业责租,不亦妄乎!
但有一说,原钱计四百五十贯,钱、会中半,李与权虽还三百贯足,揆之半钱,已为过数,若以馀钱入半会,方及三分之一,纵一图画、一法帖可以凑还,一欲价贱,一欲价贵,低昂不等,所以李有剩钱之语,叶不直钱之说,两争终不绝。
不若以图画、法帖取还其子李正大,仰自办原会未尽之数,还叶渭叟之家,使其借以钱、会,还以钱、会,尚何辞乎!
乞给榜晓示整复赁钱劄子 南宋 · 王宰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九二、《越中金石记》卷五
致尧等窃见越学较之他郡生员颇盛,土产最薄,所恃以供厨料者僦金而已。
止缘蠹弊日积,考之元额,十损七八,率是掠钱人与赁户转相买嘱,巧立名色,易见钱为旧,遂致二膳菲薄,殊失朝廷养士之意。
致尧等滥巾学职,锐图整复,申明学厅,乞从使府给榜,晓示赁户,照元约点还见钱。
得蒙府教诏使大著先生备申,重蒙大帅文大卿先生轸念学校,索上元砧基拖照,见得当来合同文约,委系点还见钱分明,给榜下学,晓示赁户,照元约还见钱。
由是宿弊顿革,支遣稍纾。
致尧等深虑日后复有乘间行私者,转移定式,若不勒诸坚珉,永远为照,无以杜绝奸心。
欲望台慈特从所乞施行。
干冒师严,下情不胜战慄之至。
右,谨具申呈。
九月日,学生、国子发解进士,充直学王宰劄子。
学生、乡贡两请进士,充直学尹经。
学生、乡贡免解进士,充学录丁应龙。
学生、乡贡免解进士,充学正刘致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