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库
用孟博寄孟坚韵 宋 · 李光
七言律诗 押尤韵 创作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
汝到家时解我忧,归来何处遇中秋。
梦游沧海休回首,路入浯(原作梧,据院本改)滩稳泛舟。
屋里琴书无汝爱,宅边松菊为吾留。
朋游若问南方事,莫说琼州胜越州。
元发弟六十五侄远寄貂蝉笔样孟博有诗因次韵 宋 · 李光
七言绝句 押尤韵 创作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
十年惯使鸡翎笔,一束貂蝉愧暗投。
待我明窗草玄罢,论功应合便封侯(自注:仆解《易》已毕。)。
谪居古藤病起禁鸡猪不食与儿子攻苦食淡久之颇觉安健吕居仁书来传道家胎息之术因作食粥诗示孟博并寄德应侍郎 宋 · 李光
押词韵第十五部 创作地点:广西梧州市藤县
晨起一瓯粥,香粳粲如玉。
稀稠要得所,进火宁过熟。
空肠(院本作腹)得软暖,和气自渗漉。
过午一瓯粥,瓶罍有馀粟。
淡薄资姜盐,腥秽谢鱼肉。
岭南气候恶,永日值三伏。
外强几中乾,那受外物触。
两餐莫过饱,二粥可接续。
故人尺书至,教我禦瘴毒。
燕坐朝黄庭,妙理端可瞩。
神车御气马,昼夜更往复。
久久当自佳,根深柯叶绿。
寄语陈太丘,人生真易足。
醉饱厌腥膻,忽认海南叔。
送孟博二首 其一 宋 · 李光
押词韵第二部 创作地点:广西梧州市藤县
我昔在闾里,燕居处中堂。
儿女满眼前,嬉戏罗酒浆。
威命忽临门,一物不得将。
回顾堂中人,独汝在我傍。
舟行有蛟螭,夜宿畏虎狼。
岂无平生交,鄙远多遁藏。
古藤底处所,败驿无垣墙。
急雨挟风雷,漏水夜没床。
竹屋闻号呼,老兵冻欲僵。
郡僚谁复顾,独见李与黄(自注:李申之,黄元功。)。
时时馈一脔,稍稍葺两廊。
生意春欲回,倒景照屋梁。
散步得幽径,读书有明窗。
仆夫浣我衣,邻娃缝汝裳。
晨庖鲈脍美,密室沉水香。
文字可消忧,探索易老庄。
我唱汝辄和,不知岁月长。
葛洪隐岣嵝,苍梧真帝乡。
汝归固不恶,淹泊庸何伤。
作诗送汝行,示汝鸿雁行。
送孟博二首 其二 宋 · 李光
押词韵第十六部 创作地点:广西梧州市藤县
我少事远游,出门如野鹤。
藩篱脱鸡群,乘风纵寥廓。
一往四十年,平地起山岳。
世缘真梦幻,电过不可捉。
南来几万里,顾笑恍如昨。
昔如云释峤,今若龟脱壳。
朅来容江上,风物喜淳朴。
岂无乡土恋,浮念起即觉。
汝归暂欢颜,所念路悠邈。
朝行避烟瘴,夜宿傍城郭。
剩誇鱼米贱,勿说风土恶。
嚬送与笑迎,但可付一噱。
毕良史进春秋正辞并通例特改右承务郎制 南宋 · 张扩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九六、《东窗集》卷一三
敕具官某:朕惟麟经之作,垂法万世,言微而指远,文约而义详。由汉以来,诸儒纷纷,各开户牖,横生戈矛,其失圣人之意多矣。唐文宗谓穿凿之学,徒为异同,岂不信哉?今观尔所上《正辞》、《通例》之书,议论精深,发明过半,有嘉好古,宜被异恩。俾从更秩之荣,式示右文之劝。
藤州道上 宋 · 李孟博
七言绝句 押尤韵
道上何尝识故侯,解鞍聊发小迟留。
莫向漳江更南望,四十八驿是藤州(《舆地纪胜》卷一○九《广南西路·藤州》 《舆地纪胜》:李泰发谪藤州,过婺,憩于城北之观音寺。婺,泰发之旧治也。孟博有诗云云。)。
策问 其三十三 南宋 · 林光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五五、《艾轩先生文集》卷四
问:黄帝以无为而百胜,尧舜不战而屈人兵,三王之治天下也,有甲兵之备,而无战斗之患,此春秋、战国以来,所为戎首之谈者,往往以是为藉口也。兵法论次,凡十有三篇,文约而用周,绪远而意诣,正如老氏所可诵者,特五千言耳。然而褒衣博带以儒名者,其于兵家一卷之书,有昧昧然终其身而不知之也。虽有所不必知,至于仁义节制,施之一国而达之天下者,恶得为无益于知乎?周人寓兵于农,而有六乡六遂,与夫诸侯井牧之法,沟洫田莱或不同,而寰内较之列国,又或异其于寓兵多寡,何如也?齐之内政,裂其国而为三军,约以司马穰苴之法,是其长短各有所合,而管子谓「吾如是,可以速得意于天下」,又何也?后周、隋、唐以来,府兵一事为甚密,未几一变而为彍骑,下至五代,又一变而为黥面涅手之制。府兵之法坏,且将数百年而不可复,法之多变,其利害相去又如何也?且夫有文事者必有武备,今日所以谨边钥、饬军政,有得夫五帝三王以天下为度而不如是汲汲焉者。帷幄之筹,樽俎之画,非所敢知,所可知者,惟竿牍已陈之迹耳。试道其所以然者,勿谓军旅之事未之学也。
事类赋序(绍兴十六年夏) 宋 · 边惇德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八一、《事类赋》卷首、类书读
淳化中,博士吴淑进《事类赋》百篇于朝,太宗嘉其精赡,因命注释之,擢为水曹郎。今观其书,骈四俪六,文约事备,经史百家、传记方外之说,靡所不有,其视李峤单题诗、丁晋公《青衿集》,用功盖万万矣。岁月寖久,世罕其传。提举荥阳郑公将命东浙,莅事未几,百废具举。暇日裒集群书,晓析涵咏,以为退食之娱。因以所藏《事类赋》善本俾镂版,以备士夫章句检讨之益,且俾惇德著其述作之始于右。惇德切观四声之作起于齐、梁,而盛于隋、唐,今遂以为取士之阶。其协辞比事,法度纤密,足以抑天下豪杰之气。至于源流派别,凡有补于对偶声韵者,岂可靳而不传。虽淑之书用意浩博,将以贻惠来今,然非郑公则不能广其说,使学者有所观览云。绍兴丙寅仲夏廿三日,右迪功郎、特差监潭州南岳庙边惇德谨序。
物业垂尽卖人故作交加判 宋 · 人境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三九、《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五
窃见退败人家,物业垂尽,每于交易立契之时,多用奸谋,规图昏赖,虽系至亲,不暇顾恤。或浓淡其墨迹,或异同其笔画,或隐匿其产数,或变易其土名,或漏落差舛其步亩四至,凡此等类,未易殚述。其得业之人,或亦相信大过,失于点检。及至兴讼,一时官司又但知有怜贫扶弱之说,不复契勘其真非真是,致定夺不当,词诉不绝,公私被扰,利害非轻。今来莫世明亲生三子:如篪、如埙、如江。昨于存日,将户下物作三分均分,立关书三本,父知号外,兄弟三人互相签押,收执为照,是时即无如山名字参错其间。外有买人黄大丘、丘竹峒等处田地及桑本、大绢等物,关书内亦声说,自后许作三分,均分与如埙、如篪、如江管佃,不得妄有纷争,未尝有如山名字干预其数。其莫如江于嘉定七年将白竹垌田立契,卖与王巡检户下行之,印契管业,已经两载。今年八月,却据莫如山经使、府论诉,莫如江卖过己分卑幼物业。准台判送下,速与追人究勘审实,从公理断,申。当职拖照案祖,得见莫如江当来卖田契内,明言系自己受关,分拨到父世明物业,又明言不是瞒昧尊卑,仍与亲房外人即无交加,如有一切不明,并系出产人自管理直。其契照分明如此,莫如山何故妄状陈论?止缘上件契照之末,有莫如山知押数字,遂执此以为兴讼之端。然据莫如江款词内声说,昨来交易之日,托相识周祐代作莫如山名字批押。且人之交易,不能亲书契字,而令人代书者,盖有之矣。至于着押,最关利害,岂容他人代书也哉?今其莫如山本非有分之人,莫如江自卖己业,乃使周祐代书押字,则是莫如江立契之初,亦既包藏祸心久矣!其王行之与莫如江本系表亲,平时相信,固不逆其诈,而莫如江亦自以诡计得行为喜。殊不知交易有争,官司定夺,止凭契约。昨来莫如江卖田契内,具载系是己业,与内外人无交加,分明如此,其父莫世明亲手分析关书,具载与如埙、如篪、如江三分管佃,即无如山名字,分明又如此。至于莫如山妄状论诉,其莫如江款词供吐,却与元立契照及关书文约具载一切相反。及再将前案研穷参对,莫如山初词称,奉母亲令,众兄将户下田地分拨四分,续又称系父世明存日处分田地,前后异同,全不相照应。况其录白干照,即非经官印押文字,官司何以信凭?显见是莫如江计合莫如山,符同作套,妄状论扰王行之,意在昏赖欺骗,彰彰明甚。官司岂可视契照关约为文具,而听其妄状,论扰善民,以启昏赖欺骗之风也哉?今照条科坐,莫如江及莫如山各勘杖一百,其已卖之田,仰得业人王行之照元契管佃,更取自台旨施行。
文约用韵请别作此留之并柬签判李丈 南宋 · 李流谦
平生心知我与君,馀子碌碌耳未闻。
相思辄命嵇吕驾,醉饮仍开孟公门。
山城牢落情易动,翻然便作思家梦。
笑言伏腊未一有,归办黄齑三百瓮。
君才何止吞四溟,新诗诵过牙生津。
猗那清庙复在眼,此作未许秦火焚。
吾家丈人似居易,落笔成章了无讳。
相从更作百篇诗,且尽中山千日醉。
文约既行复作此送之 南宋 · 李流谦
登山临水远送君,征鸿掠天不堪闻。
临岐握手惜此别,车已载脂仆在门。
骊歌未残心欲动,剪烛夜谈如昨梦。
茂林已扫山阴迹,地黄犹注床头瓮。
明朝咫尺隔沧溟,烟波渺渺迷羌津。
我亦归来念离索,孤坐手取柏子焚。
君绝畛畦我平易,肝胆相倾无复讳。
春风万斛撒金莲,迟君更作连宵醉。
宋文约有谒于邡江不遂而归复用韵见贻以此答之 南宋 · 李流谦
中山老颖初得君,姬姓之毛遂无闻。
疏封新赐管城爵,待诏尝趋金马门。
胡为得此色为动,引赴幽人春草梦。
新诗更许窥豹管,浅识当凭发醯瓮。
生平雅怀吞八溟,赤脚欲踏河汉津。
自惭不是虎头相,未能径取龙庭焚。
谈今说古吾所易,况值圣明初不讳。
快书礼乐三千言,白兽先赢一樽醉。
复斋记 南宋 · 吕祖谦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九○、《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四二
昔者圣人作《易》,以拟阴阳之变。消于上而息于下也,为卦曰《复》。复,反也,言阳之既往而来反也。夫大德敦化而川流不穷,岂假夫既消之气以为方息之资也哉?亦见其下于此而上于彼,而固以著其往来之象,录夫已弃之善而厉之也。亦曰不肆焉以骋于外,则本心全体即是而存固然之善,自有不能已耳。呜呼!圣人于卦之复,所以赞其可见天地之心,而又以为德之本,其以此欤?吾友黄君仲本以「复」名斋,而谒于予曰:「愿吾子之言而书于壁,而庶乎其有以自在而不忘也」。予不敢辞,而请其所以铭之之意。仲本则语曰:「吾之幼而学也,家翁授以程氏之书,读之其有不得其说者,则以告而请益焉,公曰:『思之』。又问,则曰:『反诸子之身以求焉可也』。自吾之得是言也,居处必共,执事必敬,其与人也必忠。如是而求之,三年而复有得也。然而存之也未熟,是以充之不固,往者不循,其本愿欲杂乎事物之间以求之,或乃反牵于外而益眩于内。今也溉扫于家庭之侧,揭以是名而日居之,盖将息其温凊定省之馀力,以从事于旧学乎。真积力久而于动静语嘿之间,有以一贯乎理而不为内外之分焉。然犹惧其怠而不能以自力,是以愿吾子之相之也」。谢曰:「仆之言未有以进于吾子,而吾子之赐于仆则已厚矣。且将铭诸心,移诸同志,以警夫空言外徇之弊,而岂敢有所爱于子哉!抑予闻之,古人之学博文约,以札明善,以诚身必物格而知至,而后有以诚意而正心焉,此夫子、曾、颜、子思、孟子所相授受而万世学者之准程也。仲本诚察于此,有以两进而交养焉,则夫道学之体用,圣贤之德业,不在仲本而安归乎」?愿书此言以记于壁,将因其过庭之际而就正焉,庶乎其有以自警也。淳熙丙申十月日,吕祖谦记。
按:《圣宋名贤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一四六,清抄一百五十卷本。
醉经堂记 南宋 · 王炎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一一、《双溪集》卷四、《新安文献志》卷一三
士志学必志乎道。六经,载道之器也,圣人诏天下与后世者甚厚也,故志乎道者其学自经始。而今之学非古之学也,士方未得志,取圣人经伏而读之,盖心乎富贵利达也。师弟之所讨论、训诰之所解释,与夫出于新意者,例皆求诸其言而以为议论文章,升于乡,试于礼部,策于廷。幸而在选,众必指之曰是通经者也,而其人亦以是自居。吁!吾不知夫圣人作经,其果为后世求富贵利达者说欤?不然,则以言语求经,是守古人之糟粕也。必于言语之外索焉,然后为有得矣。古人之得志不泰,不得志不戚,盖进有以行是道,退则有以善其身,能于经有得者也。而今之富贵利达者未必能是,其穷而在下者未必不能是。以穷达论学术,君子不与也。吾里程君彦信隐居以自晦,故非亟于利达者。其人明白简易,不见圭角,不立町畦,以其行于身者率子弟,故其子弟多良。而又笃于学,储书于堂,榜之曰「醉经」,属记之以识其意。炎曰:是不可不记。尝闻圣人之经,其法简以严,其文约以典,故学焉而易知;其言渊而微,其味淡而不厌,故易知而难穷。习不熟,思之不精,切磋琢磨之不久,藏修游息之不诚,经之味无能涵泳啜哜也。予知程君之子弟于学者有本,故愿为之记,因并书其为学之方,以告其子弟,而于富贵利达在所不论。非禁其为彼而强其为此也,熟于经而有得于道,禄在其中矣。
题般若心经疏连珠记 南宋 · 释慧诜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七○
《心经疏》者,乃唐贤首国师于译场中应郑公之请而作也。其文约,其旨微,故述钞之家尤为难能。慧因华严法师,独明幽趣,颖迈常谭,每苦旧章颇乖疏意。一日,俯从众请,爰出新记,名曰《连珠》。盖取诸祖遗训以为指南,经论格言而作程式,钩索深隐,诒厥方来。俾令慧炬相然,则其功岂不懋矣。时皇宋乾道龙集乙酉中秋既望,沙门慧诜题。
按:《般若心经略疏连珠记》下,大正藏本。(曾枣庄校点)。
徐德操春秋解序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七二、《水心文集》卷一二、《文献通考》经籍考一○、《经义考》卷一八八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水心村
昔余为潮州铭,言其学博而要,文约而费。诸子又自列铭旁曰:「《春秋解》十二卷、《书社问答》二卷、《礼经疑难》一卷、《诗文》、《崇孝同参录》,并藏于家」。余颇疑之而未克见。后二十六年,始见所谓《春秋解》者,良悔前铭称美未极,且怪诸子不早示余也。盖笺传之学,惟《春秋》为难工。经,理也;史,事也。《春秋》名经而实史也,专于经则理虚而无證,专于史则事碍而不通,所以难也。年时闰朔,禘郊庙制,理之纲条不专于史也;济西河曲、丘甲田赋,事之枝叶不专于经也。薛伯卒,经无预,然杞、滕、邾、莒之兴废固明也;诡诸卒,史无预,然戊寅、甲子之先后固察也。观潮州此类,皆卓而信,明而笃矣。至于授霸者之权,彼与此夺;录夷狄之变,先略后详;诸侯群诛,大夫众贬,凡《春秋》始终统纪所系,自公、谷以来,画为义例,名分字别,族贵人微,其能本末相顾,隐显协中,如潮州殆鲜焉。然则理之熟,故经而非虚;事之类,故史而非碍欤!古人以教其国,而使人知其深于是书者欤!虽然《诗》、《书》、《礼》所以纪尧、舜、三代之盛,而《春秋》衰世之竭泽也,示不泯绝而已。或者遂谓一字一义皆圣人之用,则余未敢从也。孔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又曰:「管仲之器,小哉」!夫有齐桓,无晋文,夷吾为小,是《春秋》不命霸也。又曰:「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得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盖其节目疏远如此,则苛文密例而辨人之荣辱于毫釐者非欤?余恨不及潮州而正也,因私附于后。
徐德操墓志铭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九九、《水心文集》卷一四、《黄氏日钞》卷六八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
公姓徐氏,讳定,字德操,泉州晋江人。曾祖冘,祖逢。父泽,赠朝议大夫。朝议少孤,母刘夫人挈之从吕氏,因以所从为姓五十年,公不知其徐氏子也。朝议且死,以告,曰:「即有立,毋忘吾宗」!公愤泣,终丧,与二弟来行在,约不取科名勿止。及公仕为宣教郎,而二弟皆擢进士第矣,始以其本末自言,复姓徐氏。公解褐,授秀州崇德县尉,母丧不行。历处州吉州教授,知邵武军邵武县,干办福建路转运司公事,通判太平州,知潮州。还,奏事谒病,主管武夷山冲祐观。绍熙二年九月丙戌卒,年七十四,官朝散大夫。在邵武,危与守争辨,数轧其不义,几得罪。在太平之岁,实淳熙八年,火星犯南斗,公以历占之曰:「此岁饥而民流,当自南而趋北也。郡扼江、淮之冲,可不备乎」!始未信,流民果大至。当涂、采石之间,叠饿骈疫,暴露汹汹,守不知所为,尽以委公。公设次卧起,造屋数百,行食散药,须舟不时,济者皆归焉,毕渡不失一人。宣州妖民胡木匠,居麻姑山,诱聚数千人。守适罢去,两通判争摄事不协,事莫理。盗乘间将犯城,缚巡检一人,贯其耳以徇,人情恐惧。转运使命公摄宣州,公单车驰入境,令曰:「汝等粥糜苦不饱,谩相从尔,非为乱也。能自首者无罪,与之粟」。众咸从令。胡木匠以半夜望西北有青云起,唶谓其徒曰:「吉人之祥哉!城不可冀也」。已而卒败,胡木匠亦幻以逃,不获。潮之土豪吴亮者,当沈师寇汀州,官军合闽、广之人不能捕,亮实诱以出,有司抑其赏不奏。公为之叹息,看待过意,月与飧钱甚多。会汀、赣山寇复动,稍稍及潮,公议讨之。贼闻之曰:「是官能用吴亮者,奈何」?因相与散去。公安重俭节,不以词色娱人,不以意气凭物。学博而要,文约而费。居閒教授学者至数百,依经训而言,无心通臆畅之说;仕宦平进,不求出常调,据法义以治,无刑名货利之功,有所惨怛,若己好乐,不可销释;有所执论,发于坚毅,不可悗夺也。公既有以自守,不媚于世,世亦无能用公者。虽然,世之操纵方圆,雕琢技能,梳栉缴绕以赴绳墨,磨错椎钝以就锋锐,死往生来,不能绝也。使其有益于道之治乱而贬性劳力以为之,犹曰可耳;均之无益,而彼富贵之几何,终磨灭以尽,则与其毁阙而进,不如成全而退,动而得于人之多,不如静而失于己之少也。公其知之矣!宜人鲍氏,永嘉人也,故公宅永嘉。四子:玚,迪功郎、汀州司户;赅,早卒;玑,当受公致仕恩;瑄,贺今皇帝即位补将仕郎。进士陈度,迪功郎、徽州黟县尉张炳,进士万与权,三女子之婿也。绍熙四年正月壬申,葬公孝义乡何奥村。诸子使瑄来请铭。余闻公在家时,惟以朔望日谒郡守,他官府旷岁不到,殊不识其处,参坐语未尝及公事也。今玚等所论叙信笃,固终始不懈其德矣。可无铭!铭曰:
不秏其内,以盈其外;不亏其性,以益其命。尚不厚其生,岂其死而荣!乌乎徐公此其称!
窑户杨三十四等论谢知府宅强买砖瓦判 其一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四、《勉斋先生黄文肃公集》卷三九
窑户十七人经县陈词,论谢知府宅非理吊缚抑勒,白要砖瓦事。本县追到干人邹彦、王明供对,两词各不从实供招,遂各散禁。今以两词供答参详。据干人赍到文约,并称所买砖瓦皆是大砖大瓦,则所供价例乃窑户之说为是。干人初供以为小砖小瓦,则与元立文约不同。此乃是低价抑勒之验,窑户所以不得已而哀号于县庭也。小民以烧砖瓦为业,不过日求升合以活其妻孥,惟恐人之不售也。所售愈多,则得利愈厚,岂有甘心饥饿而不求售者哉?寄居之家所还价直与民户等,彼亦何苦不求售?今至于合为朋曹,经官论诉,必是有甚不能平而后至此也。今观其所议,收买砖瓦,窑户不肯卖,便至于经官陈词,差弓手邹全、保正温彦追出。寄居之与民户初无统属,交关市易当取其情愿,岂有挟官司之号令逼勒而使之中卖之理?至于立约,又不与之较物之厚薄小大与价之多寡,则异日结算以何为据?是不复照平常人户交易之例,而自有一种门庭,庶几支还多寡惟吾之命是听也。又先支每人钱米共约八贯,而欲使之入纳砖瓦万三千片,所纳未足,更不支钱。一万三千砖瓦所直十七千,今乃只得钱八贯,而欲其纳足,窑户安得馀钱可以先为烧造砖瓦,纳足而后请钱耶?小民之贫,朝不谋夕,今其立约乃如此,是但知吾之形势可以抑勒,而不知理有不可,则必不能免人户之论诉也。今又以为元约一万三千,今只入五六千便作了足,即是现买现卖,本宅何不前期将钱借与各人?世间交易未有不前期借钱以为定者,况所烧砖瓦非一人之力所能办,非一日之期所能成,必须作泥造坏,必须候乾燥,必须入窑烧变,必经隔旬月而后成。今六月半得钱,七月半之后逐旋交纳,所入之价反多于所借之钱,岂得尚归罪于窑户耶?干人之词尚欲惩治窑户之背约,所谓文约,岂窑户之所情愿?追之以弓手保正,抑勒而使之着押耳。官司二税,朝廷立为省限,形势之家尚有出违省限不肯输纳者,况于私家非理之文约,而可以责人之必不背约耶?寄居、百姓贵贱不同,张官置吏难以偏徇。邹彦、王明且免断,安广监邹彦出外,备已入砖瓦未还价钱还窑户。所有窑户三名已搬到砖瓦,未曾交入,亦仰监邹彦照入具价钱呈。王明一名且寄收,候还钱足日呈放。两词各给断由。
窑户杨三十四等论谢知府宅强买砖瓦判 其二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四、《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九
谢知府宅干人赍到文约四纸,并称大砖大瓦,今状中却称是小样,显是诬赖。六月十三日交去定钱,七月半逐旋入去砖瓦,今却称是经隔三月。形势之家欺凌乡民,率皆类此,难以施行,照已判再监。文约四纸已粘入案,难以给还;簿乙扇元是干人收掌,不应又行取索。赖人砖瓦,欠人钱物,岂得以为无罪不应收禁?私家却得将人打缚,官司不得禁人,豪强之状,即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