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巽岩先生墓刻 南宋 · 李壁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八七、《永乐大典》卷一○四二一
公讳字仁甫一字子真
其先宗室右武卫大将军偲,武氏之祸,窜眉丹棱,子孙因家焉,距公十有七世矣。
大王讳夔
王考讳夙,赠奉直大夫
考讳中,左朝奉大夫,赠宣奉大夫
硕人史氏。
公生于政和五年四月丙辰
绍兴七年进士第,调华阳县主簿
嘉州军事推官,未赴。
丁宣奉忧,服除,调雅州军事推官,改宣教郎、知双流县
四川制置司干办公事,知荣州,除潼川府路转运判官
丁太硕人忧,服除,召赴行在,入尚书兵部郎中
以触宣奉讳,改行员外郎国史院编修官,转礼部员外郎,迁秘书少监、兼实录院检讨官权起居舍人起居郎直显谟阁荆湖北路转运副使
秘书少监,赴阙供职,改直宝文阁主管潼川府路安抚司公事、知泸州、召赴行在,升秘阁脩撰、江南西路转运副使
召赴行在,除秘书监、兼权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
权尚书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侍讲
礼部侍郎,兼工部侍郎
御史论公子垕发策不当,黜,并出公常德府
逾年,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天子初行明堂礼,推恩首建议者,加敷文阁待制,寻除知遂宁府
召赴行在,拜敷文阁直学士提举佑神观、兼侍讲、同修国史
三上章请老,除敷文阁学士致仕。
淳熙十一年二月五日薨于行在所,享年七十。
累官至通奉大夫,爵丹棱县开国伯
遗奏上闻,天子哀其忠,赠光禄大夫,特命临安府营办葬事,又出内帑金帛赐其家,寻敕滨江漕臣护其丧归葬
明年七月二十八日,葬于丹棱县龙鹄山巽岩之阳。
公娶同邑杨氏,封硕人
子十三人:男曰谦;
曰垕,奉议郎秘书省著作郎
曰𡉙,前知成都府郫县事;
曰塾,承务郎
曰垡;
曰壁,承奉郎,前主管尚书工部架阁文字;
曰𡌴,承务郎
女曰均,适朝奉郎、新知果州曹执同;
曰埙,适朝奉郎、前知普州祖庆
曰坛,适迪功郎汉州州学教授任阜;
曰典,适河东进士薛纯颖;
曰增,适从政郎荣州州学教授张伸;
曰堪,适迪功郎凤州两当县主簿勾龙宗愈。
谦、垕、塾、垡、典及颖皆先公殁,阜后公一年亦亡。
孙男七人:曰镗,曰钖,曰銶,曰锵,曰鋂,曰镳。
孙女二人:曰真,曰从。
高亮杰特,硕大刚毅,人望之凛然,而内甚夷旷。
其学洞究古今,会道约理,晦明巨细,交贯旁达。
其临事如衡陈权设,圭不可欺,四方学者宗仰敬畏,终莫测所至。
其在朝廷,正色侃侃,守经据古,务以格君心、存旧章、畏天变、爱民力、裁恩倖、峻风节为言,不择祸福利害,以为趋舍避就,挺立不挠,邪枉惮焉。
其任外服,纲张目举,仁行威振,强暴者戢,柔懦者立,贪沓者化,兴利除弊,率为后法。
方公少年,遭王国多难,慨然有志驰驱,值权臣力主和议,务以术消阏天下忠义敢为之气,公窃愤之,终其世不与通,陆沉远方凡三十年,始登天朝。
时宰附会,规挑兵端,公又力争之,以为自治未至,何以谋人?
至摈居外,犹恳恳弗已。
晚再侍帷幄,察时论浸弛,虑成玩愒晏安之渐,则劝上以无怠初志,益懋远图。
迹公所学,考功素论,则公之盛心何如也!
然严气正性,不肯纤芥徇时,以故屹屹难合,迄大不施。
独为天子所尊礼,至称之曰「有国之师表」也,洎将用公,而公亡矣。
呜呼!
用舍污隆之数,实关诸天,岂人力哉!
诸孤不令,何足以识公大致!
念葬日薄矣,较德瑑辞,厥艰其人,敬忍死泣血,先用温文正公法,书世次官簿终始,以掩诸幽。
其论次之详,则见诸家传云。
言经界不正十害奏绍兴十二年十一月 南宋 · 李椿年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一、《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一三一页
臣闻孟子曰:「仁政必自经界始」。
井田之法坏而兼并之弊生,其来远矣。
况兵火之后,文籍散亡,户口租税,虽版曹尚无所稽考,况于州县乎?
豪民猾吏,因缘为奸,机巧多端,情伪万状,以有为无,以彊吞弱。
有田者未必有税,有税者未必有田。
富者日以兼并,贫者日以困弱,皆由经界之不正耳。
夫经界之正不正,其利害有十:人户侵耕冒佃,不纳租税,立赏召诉则起告讦之风,差官括责则有搔扰之弊,其害一也。
经界既正,则不待根括陈告而公私分矣,岂不为利乎?
买产之家,产去税存,终身穷困,推割不得,其害二也。
经界既正,则不待推割而税随产去矣,岂不为利乎?
衙前专副及买扑坊场之人,计会官司,虚供抵当,及乎少欠官钱,拘收在官,有名无寔,其害三也。
经界既正,则多寡有无,不得而欺矣,岂不为利乎?
乡司走弄二税,姓名数目,所系于籍者,翻覆皆由其手,其害四也。
经界既正,则民有定产,产有定税,税有定籍,虽欲走弄,不可得矣,岂不为利乎?
诡名挟佃,逃亡死绝,官司催科,责办户长,破家竭产,不足以偿,遂致差役之时,多方避免,有力者举户产以隐寄,无力者挈妻子而遁逃,有经一二年而产不能定者,其害五也。
经界既正,则据产催税,无陪填之患而乐为之役矣,岂不为利乎?
兵火以来,税籍不足以取信于民,每遇农务暇閒之时,以税讼者虽一小县,日不下千数,追呼搔扰,无有穷尽,其害六也。
经界既正,则据田纳税而无所争矣,岂不为利乎?
州县倚阁二税,往往以为人户逃死。
人虽逃死,产岂不存?
名为倚阁,寔自理取,或以市恩,或以入己,欺罔上下,其害七也。
经界既正,则州县无所用其奸,则常赋得矣,岂不为利乎?
州县常赋之额,既为人所欺隐,岁计不足,于是揍额之籴,浙西州军岁不下数十万斛,举浙东之岁入不足以偿其价,而民犹以为苦,其害八也。
经界既正,则正额自足,而公私无费矣,岂不为利乎?
州县之籍既因兵火焚失,往往令民自陈寔数而籍之,良善畏法者尽而供,狡猾豪彊者百不供一,不均之弊,有不可胜言者,其害九也。
经界既正,则均无贫也,岂不为利乎?
州县有不耕之田,皆为豪猾嫁税于其上,田少税多,计其耕之所得,不足以输其税,故不敢耕也。
比年以来,虽减价出卖,人无肯售者,亦以税重耳,其害十也。
经界既正,则税有所归,而人皆愿耕而争买矣,岂不为利乎?
臣昨因出使浙西,采访得平江岁入七十万斛,著在石刻。
今按其籍,虽有三十九万斛,实入才二十万斛耳,其馀皆以为逃亡灾伤倚阁,询之土人,颇得其情,其欺隐也。
臣尝闻于朝廷,有按图覈之请,其事之行,始于吴江知县石公辄已尽复得所倚阁之数外,又得一万亩,盖按图而得之者也。
以此知臣前所请不为妄而可行明矣。
臣愚欲望陛下断而行之,将吴江已行之验施之一郡,一郡理然后施之一路,一路理然后施之天下。
行之以渐而迟以岁月,则经界正而陛下之仁政行乎天下矣,天下幸甚。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之三六(第五册第四八九七页)。又见同书食货七○之一二四(第七册第六四三二页)。
皇叔保康军节度使师禹食邑实封制 南宋 · 卫泾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一七、《后乐集》卷三
门下:朕采冬官之遗制,饬秋飨之上仪。
念王者之行明堂,既达馨香之荐;
若天子而谓叔父,当隆亲睦之恩。
矧陪显相之劳,与觌熙成之佑,肆颁褒綍,用涣徽章。
具官某色裕而气和,体庄而资粹。
父子袭璇源之系,不陨其名;
弟兄联棣萼之芳,则笃其庆。
眷礼优于三圣,宠光华于一门。
孜孜殚信厚之诚,亹亹迪中和之行。
建旄外屏,有华秉钺之瞻;
诏禄内祠,罙谨祝釐之奉。
属严禋之备举,鬯精意以潜通,克竣祼献之容,亶自肃雍之助。
加爰田而奠食,衍井赋以陪腴。
于戏!
敛时五福,用锡庶民,敢专乡神示之贶;
岂无他人,莫如同姓,宜首均家国之休。
勉迪前猷,永绥令誉。
可依前皇叔、保康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天水郡开国侯,加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二百户,主者施行。
青城山诸观功德记 唐末至五代 · 杜光庭
 出处:全唐文卷九百三十二
真诰云。
大天之内。
有十大洞天。
中有日月伏根三辰之精。
光照洞中。
明并二景。
皆金城玉阙。
真仙所都。
青城即第五宝山九室之天也。
宁君居之。
黄帝乘飙车。
受龙蹻之道。
拜君为五岳丈人。
司掌偫岳。
辙迹坛址。
于今尚存。
岳神于绝岩之上。
六时洒水。
以代晷漏。
西极总真王君。
又领万仙。
镇兹洞府。
自然神灯。
照烛林壑。
值雨增焰。
因风散化。
其峭壁复崖。
矗如雉堞。
赩若飘霞。
谓之赤石城。
亦名为天国
同体异称。
盖一山耳。
昔汉祚陵迟。
人鬼交杂。
鼓氛吹毒。
代杀生灵。
太上命正一真人三天张君。
自渠亭鹤鸣。
顿驾兹岭。
行明威之法。
清涤林泽。
折冲万里。
鬼城鬼市。
刻石为天地日月羊马台三师坛。
命魔幢以誓鬼神。
各司昼夜。
丹笔画山
青崖中断。
笔迹在焉。
经图攸载。
绝顶曰上清宫
首冠诸峰。
秀出云表。
傍有天池。
旱潦如一。
下曰接龙桥
石梁悬架。
信灵仙之窟宅也。
常道观顷为僧所夺。
开元十二年甲子
特敕移归山内。
旧所御碑存焉。
诏赐丈人真仪。
以祠宇为观。
是日仙云成盖。
甘泉泫空。
洎天宝西巡。
望山祷醮。
卿云散郁。
灵蛇效祥。
中和辛丑岁
僖宗驻跸成都
封希夷嘉号。
驿骑降止。
龙吟涧中。
寻以灵应
謺申斋荐。
神钟自响。
仙炬遍山。
肉角金蛇。
具于坛上。
枯棕再茂。
六干重生。
符瑞骈罗。
咸编青史。
景福元年壬子
址峰之上。
石逆泉飞。
危殿岿然。
当流不坏。
自此一派。
隆冬弗衰。
注于中厨。
无烦汲引。
非造化至神。
孰能与于此也。
山中有丈人常道威仪洞天诸观。
岁祀绵远。
颓毁者多。
前宰博陵崔正规渤海吴廷休。
并加缮饰。
将复旧基。
旋属辇辂省方。
部邑供亿。
不遑缔葺。
渐至斁隳。
虽芝检奔驰。
星车旁午。
十年之内。
无所增修。
癸丑岁
县令南郡莫公廷乂。
奉敕常醮。
躬行奠礼。
阅其胜异。
痛此榛芜。
不率私财。
不侵公用。
二年注意。
两观鼎新
福地山祠。
各设其位。
刻石为像。
用图永年
观其虹缭回廊。
翚飞广殿。
缀乌兔。
色笼烟霞。
云栋风窗。
金碧交映。
虬檐鸯溜。
丹翠相辉。
俱斥淫奢。
克全大壮。
复命赐紫大德张素卿
九江五岳之主。
十山四渎之神。
妙极丹青。
弥加焕丽。
或周天展醮。
或黄箓开坛。
报国为时。
惟严与敬。
固可以会真灵而福邦国也。
又老君观宸容暴露。
栋宇倾摧。
示懋厥功。
创为兴置。
夫自然之化。
无为之风。
宏之者至人也。
勤之者上士也。
勤宏不怠。
惟公得之。
相国司徒王公安抚副使张公。
佥以青城处二江上游。
为一川剧县
赋舆殷会。
水陆兼资。
非能政全才。
难膺慎择。
飞上章奏。
而授于公。
既至。
则恤孤茕。
抚嫠弱。
惩奸宄。
戢豪强。
冤讼平。
逋窜服。
彰善瘅恶。
徇公灭私。
期月而人称公理
亦犹卓茂在密仲由为蒲之化也。
剽燔之馀。
廨宇未立。
经始营创。
惟新其谋。
工以子来。
用以农隙。
曾不越月。
巨绩告周。
大厦森沈。
虚庭宏敞。
不踰制以僭上。
不媟卑以偪下。
非务矜后。
允执厥中。
亦犹叔孙一日必葺之志也。
县临大江
岁有水患。
漂泛昏垫。
常人苦之。
公遐眺波心。
揆诸水脉。
截为堰。
移江趣东。
数载之中。
无复浸溢。
亦犹金堤竹落之防也。
常年渠埭。
修必后时。
拥耒将耕。
尚俟培筑。
公方授矩。
甫腊罢功。
元正大田。
潏流□注家有积谷。
境无惰农。
亦犹任延垦田龚遂佩犊之劝也。
列邑租赋。
此县居多。
菽麦炭之征。
粮帛刍薪之税。
事无虚月。
纳不旷旬。
每岁所徵。
半为逋欠。
虽捶扑交至。
靡能济之。
公严令其下。
始自局吏。
后及居人。
常限未终。
先期已毕。
禁束胥属。
不入乡闾。
里有歌民。
门绝喧鹊。
至于遐乡远部。
细户贫民。
必设法代输。
不施槚楚。
时相国师九陇摩垒逾年。
飞挽刍粮。
轮楫相望。
督发泉货。
络绎道途。
办无后期。
动必成集。
亦犹公沙穆神明之政也。
辟荒招户。
政务所先。
谳狱祥刑。
国章斯重。
公怀人以德。
决狱以情。
襁负胥来。
尽垦将芜之地。
幽冤坐雪。
再生就戮之魂。
亦犹郑浑诱民虞经审法也。
温恭待士。
南北如归。
谦敬下宾。
吐握不倦。
由是轻车高盖。
争趋义风。
芰服鹑衣。
共奔仁惠。
亦犹郑元之门孔融之席也。
夫功德者。
在道则功及幽明。
德兼覆育。
在儒则功捍大患。
德禦大灾。
公修于道则如彼。
行于政则如此。
功德盛矣广矣。
加以廉洁明达
立事立功。
瑞麦两歧。
则抑而不顾。
嘉禾盈亩。
则蔽而不言。
方之于今。
罕侔全德。
必俟回翔云路。
步武明庭。
下福烝黎。
上赞昌运。
岂止银章朱绂百里一同而已哉。
光庭早熟馨芳。
初窥崇葺。
辄书事实。
非敢谀词。
乾宁二年乙卯九月二十日癸酉
杜光庭记。
次韵寄史彦明 宋末元初 · 牟巘
七言律诗 押支韵
等閒看尽弁衡毗,旁郡聊从捧(周本作颁奉)檄驰。
候管乍披新定志,邮筒忽见故人诗。
君方清绝行明镜,我正摧颓据槁枝。
为喜䌽衣还膝下,柈趁得颂花时。
进策 后晋 · 何光乂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五十
窃见诸处边郡小县。多是山乡。
虽旧有敕。正官满时不许差摄充替。
无那远地。多越明规。
摄官既己到来。见任岂敢违拒。
况闻所差摄者。大半是本州府使长临时与旋署虚衔。
强替见任正授官员。其最不可者。
颇有当年之内。或两度三度替移。
来者须逆。去者须送。
配从门内。率自乡中。
悉是权行。诚非本分。
如斯得倖。岂肯力官。
非惟紊公。当且害物。
自今后伏乞特行明敕。显自新朝。
其边郡县官。仰节度刺史
或有见任因事停罢。即许差曾入仕者权令抚绥。
仍又须候正官到官。不可以摄替摄官
或经半载。或过一年。
如能志远脂膏。道著清白。
招添得户口。徵督得赋租。
百里传声。偫黎咸惠。
众状举请。即仰奏闻。
特乞大朝。便行真命。
如此则皇王恩远。赤子幸深。
免被烦苛。渐期苏息。
第二策 后晋 · 何光乂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五十
窃见诸道选人。合格下解。
不出十月。立定三旬。
此则常程。向来旧制。
却是或有因解样所误。式例稍亏。
字内点画参差。印处高下讹舛。
便乃駮犯。致有艰难。
其如有七年八年选期。千里万里途路。
羁穷取士。辛苦到京。
若粟错不容。乃滞塞无计。
自今后伏乞特行明敕。显布新规。
黄衣选人。只验出身文书。
己有前任者。据考牒及解繇历子。
转年得尽合格。不许便与判行。
小小不赐駮犯。则天下感时事易。
圣主恩宽。不使吏徒得行奸计者。
观经融心解(并序 大中祥符七年九月1014年九月初九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一旦学者稽首而言曰:「十六观法,解脱之要津也。
闻之有岁,究之粗勤,观道未明,造修安寄。
敢请开决,庶为准绳」。
予曰:「疏释显然,夫何惑矣。
傥有所壅,试为通之」。
方随问而伸,徵文以證。
往复既数,旨趣稍彰。
恐来者未闻,故录之以示,庶因此解,融诸滞心者也。
时皇宋大中祥符七年岁在甲寅重阳日自叙。
学者问曰:《观无量寿佛经》十六观法,于今家托事等三种观门,为属何耶?
答曰:既非借于事义立观立境,不名托事;
又非撮乎法相入心成观,何关附法?
韦提特请正受之门,善逝直谈修證之法,虽托彼依彼,正皆了唯色唯心。
以法界身入心想,故约行明矣。
又问曰:虽是约行,而初观落日,中想佛身,后论三辈,为只想依正事境而成观行,为即照三谛理耶?
人共疑之,愿为判。
答曰:佛意虽显,经语难知,须假四依,示其修法。
何者?
一经旨趣,搜在首题。
故疏云,观虽十六,言佛便周。
既以一心三观释观,一体三身解佛,诸法实相为经正体。
修心妙观,显四净土为宗;
能除五逆,即生九品为用。
方等大乘圆顿为教相,五重既尔,岂可以唯想事境消经文耶?
荆溪云:「首题既尔,题下别释,理非容易」。
又《不二门》云「览别为总,符文可知」。
是则题与经文总别相显,不可辄异。
故知十六皆圆三观也。
又问曰:韦提希被恶子幽禁,遂哀请世尊示无忧恼处。
至光照诸土地,摄在金台,而云不乐馀方,志求极乐。
况疏文总叙乐邦苦域,金宝泥沙。
据此等文,唯在同居明矣。
何故专据三观四土之说耶?
答曰:教之欲兴,何莫由于近事而渐耶?
韦提虽欲舍兹秽土,求生净邦,而佛示观法,舍秽必尽,显净无遗。
如月盖为免舍离果报之病,故请观音及乎宣咒,乃能消伏三毒之根,具足五眼之果。
诸教兴由,其例多尔。
故修一心三观,求生净土者,即以三惑为秽土之因,以三谛为净土之果。
故别惑尽,则寂光净究竟三谛也。
此惑未尽,则实报净分證三谛也。
通惑尽,则方便净相似三谛也。
此惑存,则同居净观行三谛也。
非此谛观,安令四土皆净?
尚非实报之秽,岂止同居之净?
荆溪云,见思未破,故安乐行是同居净土行之气分也。
故疏云,此经以修心妙观为宗,实相为体。
若不尔者,宗非显体之宗,体非宗家之体。
此如儒家训子衣食之方,即令读书干禄,则富贵俱至,岂令耕稼商贾耶?
得此譬意,今经可解。
又问曰:若能圆修三观,深趣妙理,何不只在娑婆直出生死,岂须舍此求彼?
又自修三观,何名净土之行?
答曰:此经虽观深理,以缘极乐依正为境,修乎三观,则异于直观三道等观。
是故得名净土之行。
若不尔者,四种三昧如何分别?
又为此土浊重,十信方出苦轮,彼土境胜,九品悉皆不退,故令托彼胜境修观。
纵理未显,见爱俱存,舍报必生无退转处。
如此,争不舍此求彼?
故《起信论》云,初学大乘,其心怯弱。
以住娑婆不常值佛,惧谓信心有退失者,当知如来有胜方便,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求生彼土。
若观彼佛真如法身,毕定得生,住正定故。
既惧此土阙缘信退,求生彼土,而令观于彼佛真如法身,自非一心三观,将何观之?
今家以三观释经,与马鸣之意更无少异。
故《十疑论》明往生正行,令想弥陀法身报身光明相好及七宝庄严妙乐等。
而云备如十六观经,常行念佛三昧。
故知往生之行正在三观想彼三身。
今缘彼佛修三观者,净土之行深观妙理。
舍此求彼,初心不退,其义皆成也。
又问曰:十六观中,既无推理之语;
疏文随释,不示三观之言。
是则三观释名,四土显体,乃是开乎圆解,而已至于历境修
且只想于事境,托乎系念,生彼乐邦,既获阿鞞,何患不至寂光实报?
一家制立,岂出乎解行二门?
答曰:理解释题,事行消,未之可也。
何则?
题标佛,经说兼馀,主伴正依,具有十六,恐谓异辙。
故先示云,举正报以收依果,言化主则包徒众。
经既从要而明,疏乃就总而说。
讲者必须以总贯别,修者仍须以理融事,方得名实相称,宗体无违。
傥解行有差,总别相反,则题非此经之名,非此名所召。
世之述作若也背题,则不应式,况圣教乎?
若谓无文,则成诬罔也。
故经云,诸佛法界身入众生心想中。
是故心想佛时,是心即是三十二相,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疏作感应道交释,解入相应释。
若无初释,则佛;
若无次释,则生佛体殊。
二释相成,是今观法。
疏云,佛法界体,无所不遍。
念佛三昧,解入相应。
故云入心想中,自非一心三止三昧,安与法界而论应入?
是心作佛者,明即心变,全性成修。
是心是佛者,心外无佛,佛外无心。
此令行者随观一境,皆知心变,全体是心。
既全是心,心岂见心。
如指不自触,刀不自伤。
故《般舟》云:「我所念者,即见心作佛,心自见心」。
乃至云:「心者不知心,心者不见心。
心有想则痴,无想则泥洹」。
《止观》约此而立中观,中观若立,任运即三也。
《般舟》此文与今经广略少殊,其旨不别。
如来本恐著相佛不成妙宗,故于真像之前,示乎体,令依此法而佛身。
傥不依此法,岂独不成妙观,抑亦不发胜相。
智者得经妙旨,乃于首题预明体。
令将此入十六门,则相相圆融,心心寂灭。
故第九佛想疏,目为真法
真纵对像,法如何消?
与《法华》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云何异耶?
须知小乘法身,义同生身;
大乘生身,义同法身。
释迦牟尼名毗卢遮那,八万相海,宁非法身。
况非目击,但是观成。
经文自云「佛法界身,入心想中」,又云「是心是佛」。
岂可局在应身之身,有想之想耶?
故韦提闻已,顿入分真;
侍女听之,便阶相似。
圆观境,安得当机證入如此?
以结益验,观法可知。
又问曰:上据是心是佛,此乃约佛,论中云何诸门界论三观?
愿闻委说,以息群疑。
答曰:若于初心即修中观,必能双照,任运成三。
一观既然,诸门皆尔。
盖圆人本信诸法圆融,今托胜缘想乎诸相,即知诸相四性不生,法体本空,心境叵得(一。)
虽知叵得,不碍缘生,全性起修,念之即见(二。)
起是性起,空是性空。
性非二边,能所亦绝,唯心唯色,待对斯忘(三。)
故《止观》判《般舟》之文,心佛叵得为空,梦事宛然为假。
心不见心为中,说则三相历然,修则一念备矣。
经示诸相,而令谛观,圆人修之,非此不谛。
故知十六莫不皆三,而此三观虽居一念,今观依正各有功能。
何者?
心境叵得故染可观净,不碍缘生故想成相起,唯色唯心故当处显现。
人疑三观妨想依正,今谓三观能显依正。
三观稍稍进,依正转转明,于一心中,互资互发。
又复应知一心三观修有多门。
若直于三道显理,此如一行。
若托观佛显理,此如《般舟》等。
若兼持咒显理,如《方等》等。
若兼诵经显理,如《法华》等。
若于数息显理,如请观音。
若于善恶无记显理,如历事觉意。
今之三观非直于三道显理,乃缘净土依正而修。
虽缘于事,非散善恶及以无记,故知虽同全理起事,须分违顺。
违理之事照令泯绝,顺理之事观令成就。
今之依正,是佛妙用,与圆观相应。
未成,则随假想而进,故落日、坚冰也。
此观若著,则以实法为缘,故观地树、佛身等也。
故知用一心三观,则依正易
非一心三观,依正难显。
又问:法界入心,是心是佛,为妙观体,识者不疑。
其如经文居像首,此下诸既有体式,可即具三。
此前诸门,佛既未示,以何为凭,各修三观?
答曰:佛鉴常机示法,前却其意难测。
得经深趣,莫若四依。
既以三观三身释乎总目,而云十六言佛便周,岂可行人不遵此说?
若其未解,当询达人,慎勿抑经就情,以愚难智。
况一家制立,其例盖多,如《般舟》三观之文,普贤六根之忏,并是定中见圣,始示其门。
而智者教人,皆须预习,方入道场。
何不疑之,而独责此?
况一家正受,味禅之外,六妙已上,无不具于无漏之想,岂《方等》顿教念佛三昧纯观事耶?
愿勿谤经,掇无间业。
又问曰:据义徵文,分明若是,其如修者,何以措心?
既历正历依,若大若小,境相委曲,一一须
傥照真如,必须绝念,空有俱泯,境双消。
相则违真,照理则乖事。
既难并虑,必也无归。
愿示用心,永为修法。
答曰:虽分事理,同在一念。
既匪两端,何须并虑?
故知身土不离真如,能于初心不二而照。
唯圆顿教,前三不能。
故《华严》云,娑竭龙王注车轴雨,唯海能受,非馀地堪。
《般舟》三昧、四八相,一一识知,复于此时而修三观。
荆溪师立身相为境,空等为
今问,为待身相观成,方修三观?
为复境俱时而修?
若待观成者,傥九十日相境未现,则三观靡施,安成圆行?
若入道场,即修三观,验知观相,不碍照真。
况复一家,立兹圆行。
不独三观,须论十乘。
身要行旋,口仍称诵。
三业俱运,九旬不休。
三昧可成,诸佛同现。
故不可以局情自碍,必须以怀造修。
然非我圆宗,他莫能会。
只如三观,体虽无二,义且相违。
空则一相不存,假则诸法皆立,中则性离二边。
别人初心虽信中道,不能即,要须析体。
空观成后,必历多劫,遍学诸门,二观均平,方修中观。
圆人发轸,即于一心顿三谛。
故《仁王般若》云:「有无本自二,譬如牛二角。
照解见无二,二谛常不即」。
又云:「于谛常自二,于解常自一」。
自非先了性具诸法融妙而,孰能始心超彼积行,今之依正,体本难思,妙观观之,自然符契。
那将染碍事想断灭之真为疑难耶?
应知禅那翻为静虑,即寂照之异名也。
既寂中有照,圆人修之,岂照顽境而不照当处妙耶?
又此观法既类《般舟》,须论三力,谓佛威力、三昧力、行者本功德力。
不可以己之情想议乎难思圣法也。
又问曰:观法若然,谁堪修證?
如其不修,何由生彼?
是则往生路绝,徒仰当机,于今何益?
答曰:人之根性,皆由宿熏。
成熟不时,对至能发。
己尚难测,他安可评?
须信能修,不专佛世,仍知昧旨,岂独今人?
韦提请宣,本为来世,佛知有益,故使流通尔。
自放逸不修,勿罔能修之者。
然今论妙观,是经本宗,须就上根,克论正行,故如上说也。
若论此经力用,则何机不摄,何行不收。
傥有一未能圆照,且随事相,历境而,以此系心,岂不生彼。
故小乘行法,五八律仪。
孝养所亲,世间慈善,临终回向,皆得往生。
以至破戒毁经、十恶五逆,临终十念,亦得往生。
故知但于此经尽力修行,一念随喜,皆趣念佛之海,尽归灵觉之源。
如此摄物不遗、除恶至极者,皆由经诠圆观,理极渊源。
故使力用难思,与拔无际,安以滞想,局此深经。
当遵智者之言,以会如来之意。
而今而后,念兹在兹。
于一念心,显四净土。
于是学者积疑,既尽得之于心,惟愿奉行,兼示来者焉。
对阐义钞辨三用一十九问(并序 天禧元年十月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二
孤山法师,吾宗之先觉者也,著《阐义钞》解《请观音疏》,于中发明消伏三用义亦详矣。
而于一家教观大旨,尚复差忒。
予切陋之,于是设问一十九章,徵问是否,俾诸学者于兹法义不为异端所惑云。
天禧纪元十月一日四明知礼叙。
一问:约事、约行二种毒害,为理性本具,随缘发现耶?
为理本无,因迷始有耶?
因迷始有,非今圆义。
本具随缘,能随之体非性恶耶?
二问:据何显文,约何了义,理性毒害非性恶耶?
三问:理性毒害是无明耶?
非无明耶?
若谓是者,则与约行全同;
若谓非者,又非性恶。
五住之外,别有体耶?
四问:行毒、理毒,若无别相,何故疏家特分三用耶?
五问:《钞》云:「修一心三观,破五住惑,即约行消伏毒害」。
至释理毒,何故复云「今观诸法唯心,染体悉净,即神咒治理性之毒」?
此之二解,能治、所治,约行、约理,在修、在性,异相如何?
六问:《钞》释无碍无染云:「法性之与无明遍造诸法,名之为
故即有事中之毒及约行之毒也」。
作此解者,无染全属事行毒害明矣。
那释理性毒害,复指此耶?
理若不具毒害,性恶法门,至果永断耶?
三毒化事,作意方有耶?
七问:《钞》中特陈理毒非性恶者,为显思议耶?
为显不思议耶?
若谓思议,非今所论。
若不思议,一体三用,那忽永殊,毒害之义,唯属事行,理性本无耶?
八问:《钞》释理毒,何以都不陈理之相,便云「今观诸法唯心,染体悉净,即神咒治理毒也」?
此语为释理性所消伏耶?
为解理性能消伏耶?
若解所消理毒,为指染体耶,为指染用耶?
若指染用,必是五住自属约行矣。
若指染体,又非性恶。
一家所谈性恶法门,拟指何物耶?
九问:《钞》曰:「或谓性恶是理毒者,毒义虽成,消义全阙。
若无消义,安称用耶」?
诘曰:一家圆谈,若许理毒即性恶义,那得复云「消义全阙」?
若尔,荆溪何故云,忽都未闻性恶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耶?
然不知理毒即性恶者,何异都不闻耶?
纵许理毒为性恶,已那又责云「消义全阙」?
此乃虽闻而不解矣。
荆溪之意,唯恐不闻性恶则无性德之行,今何返此耶?
如斯述作,莫成坏己宗途否?
莫成翳人眼目否?
若谓不然,恭请三复斯文,探赜大旨,细为答释。
十问:《钞》指约行,是约智断。
智即能断,断即所断。
五住断处,名消行毒,谓异理毒者。
诘曰:智即能断,断即所断,更无别体,即指五住,对能断智,名行消耶?
断若无体,此即灭无之断,为此所断,自有常体。
指修即性为所断惑,名行消耶?
断若无体,此即灭无之断,与小何殊?
断若有体,行毒消处还具理性之毒否?
若非理毒,指何为体而论圆断耶?
应指别清净真如耶?
众生因心但有修恶无性恶耶?
十一问:理性若无消伏义者,约教行理,别释此题,教行名经。
有消伏义,约理名经,必可全废耶?
若可废者,何名别释题中理经耶?
若不可废,那忽简云「毒虽成,消全阙」耶?
十二问:理性消伏,为约修明?
为约性辨?
若约修者,不出约行消伏。
若约理性,理自消伏。
那云「今观诸法,唯心染体」等耶?
今观之言,修耶?
性耶?
十三问:理消伏义,《钞》自简云:「是则惑性相待,非关智断」。
今诘曰:理消伏义既云非关约行智断,为指理境非关智断耶?
为约迷事非关智断耶?
为据性德之行非关智断耶?
为并约四义非关智断耶?
十四:理性若无消伏义者,约行消伏都非性起耶?
若然,大师那云:「今原性德种子,若悲心智慧庄严,显出真身,皆了因为种子。
若慈心福德庄严,显出应身,皆缘因为种子」。
今文约行消非悲智庄严耶?
约行伏义非慈福庄严耶?
若无本性种子,如何显示约行圆修耶?
十五问:《钞》云「惑性相待,非关智断,名消理毒」者,为约本净不染五住名理消耶?
为用观智照理忘惑名理消耶?
若云本净不染,都未涉修者,那云「今观诸法唯心,染体悉,名治理毒」耶?
若云惑性相待,推惑即性,名消理毒者,此即约行推捡入空,显是修成,何谓约理?
荆溪那云理则性德缘了?
那云本自二空即性德义耶?
十六问:若云毒虽成,消全阙者,今家应不合云,原乎因果根本,即是性德缘了。
此之性德,本自有之,非适今也。
性德了因非理消耶?
性德缘因非伏义耶?
十七问:若云惑性相待,非关智断,行消者,此则修性理殊,智断体别,大师那云:「始则起自了因,终则菩提大智。
始则起自缘因,终则涅槃断德」。
如何特陈惑性相待,名理消毒,非关约行智断耶?
性德了因非智体耶?
性德缘因非断体耶?
十八问:《钞》云「惑性相待,名消理毒」者,此对惑之性为修德境耶?
性德境耶?
若云修境,则约所起对理自具,而为研覈成消伏义,亦但属修约行明矣。
若云性境,法性自尔,非作所成。
此性对惑,名消理毒者,能对性既云消全阙,应取但中之理为能对性耶?
应取清净真如为能对性耶?
十九问:《钞》云:「或谓性恶是理毒者,毒虽成,消全阙。
若有,应破性恶者」。
诘曰:若尔,《辅行》那云:「又此理具,变为修具,二修具,无非理具」。
令识修具,全是理具。
乃达理具,即空即中。
此之理具,既即空中,亦莫破性恶法门耶?
大师云「修德相貌,在性德中」,此亦断性恶耶?
理具空中举修德相貌,岂非今约理消伏义乎?
予谓若凭《钞》语,一家所宣性德法门,都成无用,圆修智行,俱成有作。
何哉?
以谓理具诸行应破性恶法门,故若言性恶理毒消全阙,则显同缘了始有,奈何修德非圆融耶?
夫如是,则修性之说倾矣,圆顿之道废矣。
述作裨赞宗乘,那忽特违大义也?
偶念江上秋 其一 元末明初 · 李穑
七言绝句 押阳韵 出处:牧隐诗藁卷之十九
白鹭秋江如坠霜,水中红树带斜阳。
舟人自讶行明镜,我向风尘空断肠。
郊祀明堂祫享之宜议绍兴四年 宋 · 陈与义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五、《文献通考》卷七四
臣切考国家大祀天子躬行者,有南郊,有明堂,有祫祭,有恭谢。
古者为郊之制,在国之南五十里,盖谓国都之南也。
陛下驻跸于此,非建都之地,置设坛壝,固无其所。
建炎戍申举是礼于维扬者,是时以火德嗣兴,大统复集,即位之初,不可以不见帝,以礼从权,非必袭用。
而况卤簿仪物,渡江散尽,疆陲戎事,岁晚多虞,则南郊之礼在今日固不敢轻议者也。
国步未定之际,奉安庙祏,权在永嘉,既已累年,若欲移徙,以便亲祠,惧失在天神灵之意,则祫祭之礼在今日实不可行者也。
陛下躬履多虞,严恭寅畏,方与万姓请命于天,用实而去文,有祈而无报,则恭谢之礼在今日不可行者也。
󲦤绅儒生又有为柴望之说者,以谓虽祖宗未之或行,而今日可以肇修。
臣尝考之,其说本于《书》之《尧典》,本为巡狩之用,而周室行之于《时迈》告祭之诗;
其说详于孔颖达之疏,指为封禅之事,而光武用之,著于泰山刻石之文。
陛下遭时艰,故遵养东南,修政理戎,俟天悔祸,举兹大礼,惟务于忱,岂可托巡狩告至以有辞乎?
又况柴望之祭不及祖宗,所用时日亦当有据,若一切损益之,则安用柴望之名哉?
然则柴望之礼在今日亦不可行者也。
臣窃惟明堂之礼有汉武帝汶上之制,绍兴元年实已行之,若再举而行,适宜于今事,无戾于古典。
或谓自维扬南郊之后,至于今日,再遇当郊之岁,不可以踰六年而不郊。
以臣考之,郊之疏数本无定制。
真宗景德二年祀南郊,至祥符七年而始祀东郊,则九年而后再郊矣。
仁宗皇帝皇祐五年祀南郊,嘉祐元年行恭谢礼,四年行祫祭礼,七年行明堂礼,则踰九年而不再郊矣。
踰六年而不郊,非所疑也。
或以周公严父之文为疑,则既有治平中司马光、吕诲之议,又有熙宁中祖宗之圣训与王安石之说,足以破万世之惑矣。
或以并配之礼为疑。
绍兴元年礼官之议,以谓皇祐之时四方无虞,万物盛多,是以明堂合祭天地,并配祖宗。
盖其说不尽,不能推明所以变礼之意,是以致众人之疑。
谨按皇祐诏书,其略曰:「国朝自祖宗以来,三岁一郊。
今祀明堂,正当三岁亲郊之期,而礼官所定配坐不及祖宗。
宜并配,以称朕恭事祖宗之意」。
太祖则周之后稷,当配祭于郊者也;
太宗则周之文王,当配祭于明堂者也。
郊当祭太祖,而以当郊之岁举明堂之礼,则不可以遗太祖而不祭。
稽之神理,本之人情,则皇祐诏书之本意,可以为万世不刊之典,岂特以四方无虞、万物盛多而举此哉!
并配之礼又非所疑也。
若乃神位仪物损益多寡之数,更合再加斟酌,以尽今日情文之宜。
大岯山铭 唐 · 李沛
 出处:全唐文卷五百十六
唐兴元末
下诏徵天下兵。
将大有事于淮西
迟速等衰。
于是焉在。
魏博节度使工部尚书御史大夫驸马都尉田公。
选百金之士。
马步五千。
悉甲而遣。
银青光禄大夫殿中监御史中丞苻公总之。
贞元元年春一月
毕会于大梁
久之未进。
其年冬十有一月
都统检校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怀德郡汴宋节度刘公申令诸军曰。
元凶李希烈
渴日为恶。
罔克若天。
流毒淮右。
以逆乱干神器。
以暴殄错天命。
罪浮于潴宫。
祸延于覆宗。
上以德柔之。
以仁绥之。
如豺如狼。
无革乃心。
盖不得已而至于用兵。
犹尚盘桓。
伺其閒亹。
然后肃将天威。
勖尔有众。
尔所不勖。
其于尔躬有罪。
公由是夙夜祗惧。
行明命。
长毂雷野。
高旗彗云。
先次于许之扶沟
压境而守。
示之以雄戟劲弩。
坚之以深沟高垒。
俾穷号蹙乏。
追悔靡及。
负芒刺于背。
生战慄于股。
常耸外虞。
不遑内事。
二年夏四月
因蹙生变。
霜刃窃发。
身分蔡下。
首悬藁街。
浃辰之閒。
天下如镜。
同文共规。
华夷一贯。
虽虞格有苗。
轩庭涿鹿
王者之师。
有征无战。
不是过也。
五月
有诏会大梁
洪班爵赏。
劳以还师。
肴酒淮海。
金帛山邱。
既醉而凯歌者。
动以万计。
享毕。
改乘辕北之。
信宿而济洪河。
屯大坯。
洗兵刷马。
示以无事。
卷旗虹藏。
卧鼓雷伏。
公喟然叹曰。
马援南征。
建标于桐柱。
窦宪北伐。
勒石于燕然
安敢厕于昔贤。
倍多轻于茂实。
顾谓沛曰。
此皇上之威德。
八座之丕绩。
无述可乎。
从军三年。
备睹戎事。
敢不如命。
刊石立铭。
如彼枭獍。
蠢尔包藏。
谓顺无益。
谓逆无伤。
据山裂壤。
窃号猖狂。
地所不载。
天其必亡。
皇赫斯怒。
诏下万方。
徵兵诸侯。
出师勤王。
殚我中司
翼尔鹰扬
朝渡孟津
夕次大梁
深沟淮右。
高垒颍阳
有征无战。
神诛鬼殛。
向化者人。
覆宗者贼。
宇宙混一。
车书同则。
振旅阗阗。
全军而还。
昔我往矣。
焚舟济河。
今我来思。
策勋铭山。
山形磅礡。
河流汹涌。
垂声无穷。
山河不动。
叙州弟文1231年 南宋 · 魏了翁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三二、《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九一、《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二 创作地点:重庆市重庆直辖县行政区划奉节县
呜呼!
昔在我大父,有子七人,以其一以后高氏。
自诸父即世,二家兄弟相依以生,今其仅存者高氏六千石,而魏氏之从唯予与汝。
予仕王朝,得罪南迁,汝贰成都,汝守简、守叙,行理之问,岁时不绝,知汝尽瘁民事,宣昭令犹,奋身戎行,绥靖王略,汝德日懋,予心亶宁。
上恩庞鸿,俾予以故官还里,汝数奏记予,问道所从出,讫于十月之望,手书尚历历也。
舣舟夔子,忽手凶问,长号永叹,几不能生。
呜呼,予将谁望矣乎!
汝之齿少于予,汝之自持其身则愈于予,而汝犹不可恃乎!
我祖父辛勤立家,呜呼,其自今谁与共守!
孤稚满室,自悼至壮,谁其字之而教诲之乎!
汝蚤有立志,绍闻畜德,学脩行明,仕于州县,忱谨肃括,所至称治,今而止于是乎!
是岂惟天祸我家,方时多故,匪才弗乂,而又弱一个,凡在善类,不汝衋伤乎!
道阻且脩,寇戎为梗,抚棺一恸,悠悠其何期乎!
衔哀矢词,间道驰使,以谂诸殡庙,傥赖我先灵,数旬之间得反其田里,则尚与其二三孤图所以送汝终事,凡汝欲为而未及者,予尚有辞于责乎!
呜呼哀哉,尚鉴兹乎!
尚飨兹乎!
邓州刺史厅壁记 中唐 · 苻载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八十九
国家自禄山犯德。
五兵勃起。
毒流天下。
于邓最剧。
是州也。
地宜政事。
与他郡不类。
故得详备而记之。
按天官书。
角亢之下为邓。
邓侯吾离之国也。
本楚地。
六国时属韩。
秦昭王三十五年取韩地。
南阳郡
既灭韩。
徙天下不轨之人而实之。
两汉间。
多封勋庸大臣外戚主家。
气高野旷。
地方千里。
控二都之浩穰。
道百越之繁会。
藩阃桐柏
陂池江汉
商于临汝
环我股臂。
故自前代至于我唐。
战争攘夺。
千载不息。
多为暴强者攻取之。
其望雄。
其俗豪斗。
伉健尚畋猎。
藏亡匿死。
横猾难制。
其有临之者。
疏致不中。
辄失声实。
天宝十五年春
鲁炅商州刺史御史中丞领是州牧
是年六月
二京陷于胡虏。
虏帅阿史那王立李节来寇我焉。
鲁接战。
大败之。
其明年春
逆将武珣复围我焉。
鲁培墉补卒。
坚峙自据。
正月至于八月不下。
他日绝食。
整旗犯出。
彼将乘病而困之。
反手与斗。
贼颇横溃。
因退保我城焉。
鲁屯居顺阳山谷中。
积数月。
肃宗皇帝升宝位于灵武
诏加御史大夫邓节度
我垒。
完葺如故。
至德初
寇雠灭定。
颍国公来瑱御史大夫鲁公之政。
先是有骁将李钊梁崇义者。
二人素齐名。
皆负威望。
会来朝京师
得授权柄。
崇义不欲出其下。
攘城纵迹。
因杀而并之。
代宗含垢务理。
未即显戮。
遂署为襄阳节度
是州隶焉。
崇义以受命之际。
状不明白。
蒙秽跋扈。
二十馀年。
谋叛。
无臣子道。
天子命淮西节度李希烈诛之。
希烈无妄生衅。
复以怒取。
使宿贼封有麟主张焉。
建中四年
希烈僭逆于梁。
诸侯之师。
四会
有麟亦婴城自守。
连攻不拔。
景寅岁。
皇帝厌乱。
淮西始定。
连帅陈仙奇裨将李季汶来讨之。
季汶雅有胆略。
以机擒敌。
以诚誓众。
遂枭有麟以闻。
是时天子尤宝邓为咽喉之地。
以为兵戎之后。
黎人破碎。
苟非贤哲。
不能生活。
乃诏尚书金部郎中王公绥而治之。
其始至也。
宣天子之恩泽。
使民沐浴之。
方伯之教令。
使民承受之。
然后以大诚受物。
以至信结物。
以元机运物。
以严禁肃物。
构坏竿为庐舍。
销遗镞为锄耜。
伐蒿莱为场圃。
掘腥秽为泉井。
交父子之欢。
正夫妇之伦。
仁化者。
如水赴壑。
首年而富。
中年而教。
季年而政成。
其籍版自四千户至于万三千户。
其藏屯自三千斛至数(一作四)万斛。
其馀饰传遽之舍。
作栖旅之馆。
储什器之用。
盖馀力也。
先是有奉天禦侮臣十数辈。
上多其功。
既侯王之。
复赐得公田五十万亩。
以我郡壤宽且腴。
将并力焉。
公以为邓在邦畿千里之内。
诡随授与。
则上以耗天子之地。
下以贻齐民之困。
坚秉古制。
不输尺土。
此又政之殊尤者也。
于戏。
民之生也。
如鸟兽然。
饥食渴饮。
难驯易骇。
名公端士
承时之平。
因俗之阜。
或以智力理之可也。
若移之于疮痏毒痡之后。
非德信积中。
和粹发外。
以诚被物。
如父爱子。
则何以臻于此。
夫人君在上。
百辟在下。
其欲正生人之性命。
敷大中之教化。
扶淫僭之风俗。
行明白之刑赏。
非有功者。
则不得操其柄焉。
刺史于他官为重。
汉制秩中二千石。
进贤
银印青绶。
隼旟龙节。
盖所以大其威而昭其德也。
今天下郡国。
仅四百馀所。
上忧黔首。
垂意于理。
有淳政被民者。
增秩赐金。
汉宣帝时
济济多士
作民父母。
遐迩一德。
同思于理。
则雍熙仁寿之化。
岂其远乎。
载寓游乐土。
闻公抚凋瘵之民也善。
故书宇下。
以贻为政。
或足文行佞。
亦无取焉。
贞元二年夏五月
郡公名氏品秩。
迁授雄剧。
年代寖远。
亦列叙其次。
使将来者览之。
端如贯珠也。
五年八月十五日记。
左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孙仅给事中馀如故制 北宋 · 夏竦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四、《文庄集》卷一
敕:国家覃庆汾脽,逮兹六稔。
庶官考绩,咸叙其劳。
眷乃侍臣,宜加宠异。
具官某瑰行明识,成于夙龄;
丽藻清规,冠我时彦。
而自谏垣引籍,仙殿兼荣。
于彼藩宣,奏课而连最;
审兹邦宪,处法以甚平。
绩用居多,岁月滋久。
俾擢居于琐闼,用特耸于朝荣。
往践厥官,更图来效。
可。
明堂赋1050年10月 北宋 · 范仲淹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七、《范文正公集》卷一、《皇朝文鉴》卷二、《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七六、《玉海》卷九六、《永乐大典》卷七二一四、《历代赋汇》卷七二、《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一七八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臣闻明堂者,天子布政之宫也。
在国之阳,于巳之方。
广大乎天地之象,高明乎日月之章。
崇百王之大观,揭三宫之中央。
昭壮丽于神州,宣英茂于皇猷。
颁金玉之宏度,集人神之丕休。
故可祀先王以配上帝,坐天子而朝诸侯者也。
粤自苍牙开极,黄灵耀德,巢穴以革,栋宇以植,彻太古之弊,明大壮之则。
风雨攸止,宫室斯美。
将复崇高乎富贵之位,统和乎天人之理。
乃圣大造,明堂肇起。
明以清其居,堂以高而视。
壁廓焉而四达,殿岿焉而中峙。
礼以洁而俭,故表之以
教以清而流,故环之以水。
暨二帝之述焉,合五府而祭矣。
逮夫夏礼秩秩,奉以世室;
商祀穆穆,制以重屋。
神禹卑宫,阶以一尺之崇;
成汤受命,革以三尺之盛。
赫赫周堂,制度景彰。
七筵兮南北之广,九筵兮西东之长,堂并包于五室,室辨正于五方。
左青阳而总章,面明堂而背北堂
耽然太室,俨乎中黄。
都徽名之在南,取盛德之向阳。
或谓厥堂惟一,厥室惟九,辟阖其三十六户,疏达兮七十二牖。
亦规上而天覆,复矩下而坤厚。
近郊之宫,广而能受。
通天之宇,高而弗偶。
八方象其幅员,九陛参其前后。
桓桓焉听政之庙,应辰而周彰;
趪趪焉承天之柱,列宿而相望。
环林兮葱葱,圆海兮泱泱。
既方舟而经梁,复素饰其回墙。
陈位序以有严,议法象而必臧。
示邦域之景铄,期人神之乐康
左有辟雍,天子学宫。
坟籍浩以明备,文物森其会同。
奉三寿以勖天下之孝,设三乏以劝诸侯之风。
右有灵台,庶民子来。
若经始于神明,乃占候于昭回。
天之道也,惟默默以有象;
圣之心也,盖惕惕于无灾。
此三雍之大者,故百世以钦哉。
若夫约周之礼,禀之正,天子升青阳之位,体大德之生,彼相协谋,有司奉行。
庆赐必均,历象必明。
布农事于准直,习舞德于和平。
伯益之伐木,禁蚩尤之称兵。
惟仓廪兮赈天之穷,惟币帛兮礼邦之英。
无隐不彰,无潜不亨。
蒙荡荡之至仁,浸灏灏之醇精。
此明堂之也,万物为之荣。
又若炎以继天,羲以永日。
始于仲吕之管,复于清宫之律。
天子乃登诸明堂,暨夫太室。
盛乐以象德,致大雩以祈实。
升高明而有豫,定心气而无逸。
静百官之事,驱五谷之疾。
无索于关,无难于门。
止北伐之威,以助养于生生;
导南风之和,以饰喜于元元。
此明堂之也,万物为之繁。
尔乃象正火位,德王金行。
羽渐干以南向,谷万斯而西成。
天子乃居总章之奥,奏清商之声。
图有功而专任,诘不义而徂征。
脩法制以谨收藏之令,养衰老以恻摇落之情。
同我度量,平予权衡。
人社以崇,厚兆民报本之志;
神仓以秘,示万邦致孝之诚。
此明堂之也,天下为之清。
及夫虫介时分,虎威夕永。
诗人发其凉之咏,日官宾可爱之景。
天子乃北堂以居,南面而省。
锡饮蒸之庆,从祀寒之请。
于是戒门闾,备边境。
劳三农于休息,警百辟于恭靖
关市必易,宫室必整。
无用之器斯彻,无事之官必省。
饬国典以俟来岁之宜,讲武经以肃万邦之屏。
此明堂之也,天下为之静。
斯乃顺其时,与物咸宜,适其变,使民不倦者也。
稽夫宗祀之文,大享之辰,上仪乎皇皇,盛节兮彬彬。
比于郊也,我则取文之胜;
方其庙也,我则取质之纯。
损益其礼,尊严其亲。
五天之座,晔晔以陈;
五常之席,奕奕而伦。
惟太室之位,乃上帝之神。
作配者先王,从祀者五臣。
樽斝离离,玉币莘莘。
牲牢之举既遵于后,蔬果之荐复本于周人。
礼无不当,诚无不臻。
圣人于是出斋宫而肃肃,被法服而循循。
酌一献以从质,躬百拜而表寅。
司仪实相,乐正攸宾。
进俎豆之吉蠲,罗簨簴之轮囷。
六乐咸在,统美乎列皇;
八风相荡,同和乎大钧。
下舞上歌,蹈德咏仁。
非常之祭,骏及者万国;
莫大之孝,蚁怀者兆民。
于是神醉其德,人乐而极。
太史书于策,大夫颂于国。
颂曰:明堂崇之,明王祀之
礼以成之,乐以歌之。
光天之下,教以化之。
若夫元朔会同,群后对越。
穆穆乎舜门之辟,晰晰乎宣燎之发。
帝时待旦而久,求衣以先。
纡黄组,冠通天,建日月,服乾坤,佩干将,升青阳。
进山岳之圭,当云龙之轩。
正圣人之大宝,示天下之有尊。
巍巍焉负扆而立,济济焉辨色而入。
太常正其等衰,九宾序其名级。
中阶之前,三公屹然。
应门之外,九采察焉。
阼阶之东,诸侯以同。
西阶之西,诸伯以齐。
门东北面者子之位,门西东上者男之次。
东门之外,则有乐浪、蟠木九夷之国,西面而北上。
西门之外,则有蒙泛、大秦六戎之属,南上而东向。
南门之外,则有朱垠越裳八蛮之族,唯北是望。
北门之外,则有荤粥、幽陵五狄之种,唯东是尚。
于是兟兟旅进,锵锵肆觐。
向明者盖取诸《离》,观光者受之以《晋》。
君臣之位定,礼乐之道振
雅韶以奏,文铎以徇。
皆望云而就日,必歌尧而颂舜。
上和而下乐,金声而玉润。
况乎晨光赫曦,天颜弗违。
冕绂兮霞集,玉帛兮川归。
盛乎王庭之声明,焕乎天家之光辉。
若北辰之会众星,咸粲粲而在共;
如太阳之临多露,普湛湛而将晞。
莫不君三揖于上,臣载拜于下。
行典礼,扬风雅,访隽良,议穷寡。
人曷幽而覆盆,贤曷恻而遗野。
于以盛名器,于以休宗社。
署圣法于圆阙,驰神教于方夏。
皇哉耀今昔之荣观,至哉敷亿兆之纯嘏。
故曰,揖让而治天下者,明堂之谓也。
惜乎三代以还,智者间间。
诸儒靡协,议者喋喋。
而皆胶其增损,忘礼乐之大本;
泥于广狭,废皇王之大业。
使朝廷茫然有逾远之叹,惘然有中辍之议。
殊不知五帝非沿乐而兴,三王岂袭礼而至。
为明堂之道,不必尚其奥;
行明堂之义,不必尽其制。
适道者与权,忘象者得意。
大乐同天地之和,岂匏竹而已矣;
大礼同天地之节,岂豆笾之云尔。
汉魏之下,暨隋唐之际,堂或三五之上,道非三五之世,盖不取其厚而取其薄,不得其大而得其细。
享配之文,或然未分;
政教之烈,斯焉弗闻。
是则帝道不施,胡取乎总期
皇德不隆,胡取乎合宫
故夫明堂之设也,天子居之,日慎日思。
思之何也?
万微存乎消息。
慎之何也?
兆灵系之安危。
繇是惟克念以作圣,思尧舜之齐名。
惧巍巍之弗逮,乃孜孜于鸡鸣。
唯至平之休代,思阜财于吾民。
惧四维之有艰,尚疮痍而百辛。
故圣人之宝俭,弗下剥而上侈。
思寡费而薄索,民庶几于格耻。
惟下武之太宁,亦省躬于干戈。
取诸豫于四方,慨风云以长歌。
惟知人其古难,思济济乎贤者。
盖举一于皋陶,乃连茹于天下。
惟好生之至德,思与物而为
惧幽陋之靡及,常咨命于仁人。
惟及人之一德,始若晦而弥彰。
故三五之君子,腾茂实而无疆。
惟皇极之大范,思天下而与平。
惧万物之或差,持我心于诚衡。
然后见天下齐于无体,和于无声。
厖眉而寿,吾何仁之有;
含哺而嬉,吾何力之为。
但渊渊绵绵,无反无偏。
浸淳泽以咸若,乐鸿化于自然。
此明堂之道也,盖无得而称焉。
我国家凝粹百灵,荐馨三极,东升烟于岱首,西展琮于汾侧。
未正天神之府,以让皇人之德。
祖考来格,俟配天之仪;
诸侯入朝,思助祭之职。
岂上圣之谦而愚臣之惑也。
臣请考列辟之明术,塞处士之横议。
约其制,复其位。
俭不为其陋,奢不为其肆。
斟酌乎三五,拟议乎简易。
展宗祀之礼,正朝会之义。
广明堂之妙道,极真人之能事。
以至圣子神孙,亿千万期,登于斯,念于斯,受天之禧,与天下宜而已乎。
乞召杜衍等备明堂老更表1050年9月 北宋 · 范仲淹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范文正公集》卷一七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臣某言:伏睹朝廷行明堂宗祀之礼,诞告天下。
臣守在远方,不获荣观大庆,思有补益,辄兹狂易。
中谢。)臣闻《易》曰:「大观在上」。
言天下所观在国家之为也。
自古国家兴行风教,使天下观之,必先乎庙。
周人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所以示天下尊亲之道。
汉显宗永平二年春正月,祀光武于明堂;
其年冬十月,养三老五更辟雍
三老五更二千石禄养终厥身,前史纪之,为令王之盛节。
伏惟皇帝陛下稽古奉先行明堂大礼,尊奉三圣,配帝而飨,普天率土,咸知舞抃。
至于三老五更之典,最为盛德,宜可兼而行之。
如前两府老臣,惟太子太保杜衍太子少傅任布在焉。
直清忠荩,勤劳弼亮;
廉洁不渝,止足知退,皆可备三老五更之选。
傥朝廷以礼大数烦,难于并举,亦可召至,俾陪观大礼,及覃庆之际,特加恩奖,是亦兼行养老之典也。
臣又睹工部侍郎致仕郎简执节清素,处心雅尚,优游泉石,乐于吟咏。
今八十三岁,精明不衰,月俸之馀,不治生业,此则臣所目见之也。
而归老十馀年,不曾迁改,亦无锡赐
况天下似此近上老臣甚少,不难旌奖。
郎简则去京遥远,难行召命,可遥均三老五更之庆。
伏望圣慈,稽考旧章,特加恩礼。
自馀致仕官,亦乞朝廷别赐推恩,寔当尊亲之朝,兼行养老之典。
足以表大礼之盛,彰上圣之仁,兴天下之孝悌,光󲦤绅之耆旧。
史官书之,为陛下之至德晔晔于千古。
干冒天威,臣不任大愿战汗云云。
乞复七祀及功臣之祭奏绍兴四年六月 南宋 · 江端友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一九、《中兴礼书》卷四八
伏见绍兴元年明堂大礼前一日飨太庙,不祭七祀及功臣
今年九月行明堂大礼,已具申奏,乞依礼典,仍旧设祭,未蒙颁降指挥
窃以七祀虽神之小者,国朝以来,未尝废其祀;
功臣皆食祖宗有年,一旦斥弃之,非所以示报功褒劝劳能之义。
《五礼新仪》,七祀、功臣各用羊二,所费甚微。
有司但知惜费,不顾废礼以先王为民求福之义,臣窃恨之。
孔子曰「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正此之谓也。
谨按《三礼义宗》曰:「七祀者,为其有居处出入饮食之用,故祭之,以报其德。
若有疾病则求之,若有瘳损则报之」。
在礼岁当一祭,今三岁一祭,自疏矣。
《书》曰:「予其大飨于先王,尔祖其从与飨之,作福作灾」。
功臣皆贤者,岂有作灾之礼?
然圣人之言如此,盖有不可知者,所以圣人谨之重之。
《五行传》曰:「简,宗庙作灾,水不润下」。
宗庙岂肯作灾于人,盖人事不修,则灾祥自然应之也。
然则祀祭之于国家,所系甚大,岂可因循废弛也哉!
臣愚欲乞将来飨庙,依典礼祭七祀,并以功臣配食祖宗。
抉膜书 北宋 · 释仁岳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
中秋既望四明山仁岳谨致书于钱塘梵天阇梨润公讲次:予,释氏中一疲钝之士也,幸以好学之志,造延庆门下,习山家教观,十有馀稔。
虽未能宣昭祖训,空洞佛理,而于一言一行,载闻载思,庶缘了之种不败亡也。
尝念荆溪绝笔所存,未释章句,诸师以文字申之,殊途异论,亦已久矣。
然而毛嫱、西子,非毁之而陋也;
嫫母、倭傀,非誉之而美也。
故述作之语、邪正之道,乃天下之公器。
茍非深识宗本,谬辩否臧,不能言而言之,俾躬自瘁。
近睹阇梨撰以《指瑕》投予所禀法师,盖拒《妙宗钞》文解十六观疏之义也。
建言虚诞,立理疏僻。
法师览之,喟然曰:「夫夏虫不可以语其冰,曲士不可以语其道,庄子之诫也。
谅彼未生圆宗名字之解,安可议其是非乎?
傥识者观之,孰不谓其起秽而自臭焉。
吾不欲报之矣」。
予因对曰:「虽智者不惑,奈何彼以狂悖之说诳诸新学。
茍不诋诃,往往连类执迷,流遁忘返,亦教门之弊也。
小子不敏,敢援笔以复之,令彼闻之足以自诫」。
师曰:「然,子可示之」。
予于是骤书数千言,致阇梨之右。
先引《妙宗》之义,次列《指瑕》之文,后一一解之,俾真伪两分也。
且《指瑕》所谓「《妙宗》犹良玉在掌,瑕彰于外,童子指之」;
今谓童子病眼之过,非良玉之咎。
故辄取《金錍》「抉膜」之语,用标其辞。
盖取一家教观之錍,抉阇梨心眼无明之膜,庶无罪焉。
《妙宗》明寂光有金宝华池等云:「经论中言寂光无相,乃是已尽染碍之相,非如太虚空无一物。
良由三惑,究竟清净;
则依正色心,究竟明显」。
《指瑕》曰:三土是事,寂光是理,如何理中说有色耶?
疏中四土净秽云,次第顿入,实报净秽;
分證究竟,寂光净秽。
且实报净秽岂非即理之事耶?
寂光净秽岂非即事之理耶?
岂地住已上有两依正色心耶?
乃至云若据《止观》并《妙玄》中明果报之义,妙觉正是究竟报身,居究竟报土。
此土是即理之事,则有金宝华池
寂光是究竟法身所居,是即事之理,则无金宝华池
《抉膜》曰:寂光是理者,非但中之理,乃具德之理也。
且疏文释常寂光云:「常即法身,寂即解脱,光即般若」。
既对三德,显是三谛。
三谛非理耶?
且三谛者,不出《中论》四句也。
因缘所生法,阴境也。
我说即是空,圆观阴入,三千俱空也。
亦名为假名圆观阴入,三千即假也。
亦名中道义圆观阴入,三千即中也。
《辅行》云:天竺注《中论》凡七十馀家,而青目最劣,尚云一荡三立。
三立者,即中立法也,即假立法也,因缘生法立法也。
即空者,荡法也。
荆溪云:尽理言之,四句俱立也。
青目最劣,尚云一荡三立,今师荆溪之义,安得寂光无相,抑同偏真耶?
既三谛对常寂光三,荆溪云立,今人云荡,师承何在耶?
苟如阇梨所见,则须分割三德,以对二土,合云法身般若属寂光,解脱属实报,以谓寂光但理,实报是事故也。
是则进不成圆,退不成别。
何者?
圆则三德无减,别则所證但中,况复别教横显三德,亦非但理。
如太虚空,唯有佛界之俗,简无九界之俗耳。
若寂光唯理,不得有事者,乃同小乘灰断之见,深可伤哉。
又云岂地住已上,有两依正色心等者,此盖不晓实报色心,祇是分显寂光色心耳。
但未究显带别惑故,故受实报之名。
安得妄执实报则有依正,寂光则无色心?
但诸文中凡言寂光中无相者,盖无三土染碍之相,非无十界清净之相。
又既许妙觉居究竟报土,则有金宝等事,而不知究竟报土正是寂光土耳。
故《净名疏》云:事理惑除,正报即得。
佛果清净,依报即得。
常寂光毕竟清净,此岂非以寂光身土是依正二报耶?
文义孱然,更何所惑。
况复妙觉之报,名大涅槃,涅槃既是三德,寂光亦是三德,岂非一体而异名乎!
应知诸文所说寂光身土,不出四义:一者单约理说,如《净名疏》明寂光是理,即极智所照之境。
既从所照之境为言,则三谛事理俱受理名也。
二者单约事说,如上文所引「佛果即正报,寂光即依报」。
此就始觉究竟显于本觉,则三谛事理俱受报名也。
三者或约事理双存,如《妙乐》释寂光四德云:「本有四德为所依,修德四德为能依。
能所并有能依之身,依于能所所依之土。
二义齐等,方是毗卢遮那身土之相(已上《妙乐》)
且本有四德,即上明所照之理也,修德四德即上明始觉究竟报义也。
既各言四德,则事理备矣。
又云能所并有能依之身,依于能所所依之土,岂可坏于依正色心耶?
四者或事理双亡,如《净名疏》云:「究竟寂光不生不生等,以由本觉对始觉立,始觉既极,本觉亦亡。
始本俱亡,妙绝无寄也」。
当知亡则一相不留,何但无依正之事,亦乃无空中之理。
存则诸法俱立,岂唯有金宝之净相,亦复有泥沙之秽相。
存亡一际,事理同时,故喻三点不纵不横,良由于此。
既懵斯旨,殊失圆宗,止合直述迷情,专求明喻,那忽用彼弗询之义,撰此无稽之言?
若此「指瑕」,盖病眼之甚矣。
今试开决,未知明乎?
《妙宗》云:「禀今宗者,若云心具,色等不具,同于《义例」》。
邪师谬立渐圆之见,望彼顿顿,天地相悬。
《指瑕》曰:禀今宗者,谁云色等不具耶?
盖凡言色具,即是心具。
何者?
色由心造,全体是心。
故知色具即是心具。
若言心外无情之色,独头自具三千者,既色心各具三千,岂非一念六千耶?
乃至云莫见彼彼三千之语,便作如此解乎?
应知彼彼之言,须就有情生佛辩之。
不二门》云:「三千果成,咸称常乐」。
未知顽色三千,几时果成常乐耶?
《止观》云:「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
既言无心而已,色香是无心否?
还可说有三千否?
若一草一木,独头自具三千,与《金錍》野客所迷何别?
《抉膜》曰:所言色具即心者,意谓摄色入心,方具诸法。
今问此心为理?
为事?
若云理者,且《金錍》释心乃随缘之事。
又《妙玄》判心法定在因耳。
若云事者,事何能具?
必须即理,方能具法。
故《止观》明一念心具十法界,乃是法性自尔,非造作所成也。
是则色之与心,若即事而理,皆具三千。
岂可心法即理则具,色法即理未论具,更须即心,方始具耶?
今试喻之。
如水之湿性(理也),或激扬为波(心也),或凝结为冰(色也)
岂可波处则具湿性,冰处不具,须即波故方具湿性耶?
当知色性遍乎心性,心性遍乎色性,彼彼互具,法法无差。
故《辅行》云:「非但心摄一切,亦乃一切摄心」。
又《金錍》云:「生佛依正,一念具足,一尘不亏」。
又《四念处》云:「离色无心,离心无色」。
乃至云若圆说者,亦应得云唯色、唯声、唯香、唯味、唯触,何但独得云唯识耶?
故知若约事理圆谈,则须趣举一尘一念皆具三千。
若约解行难易明之,则须剋就心法显具。
章安问云:「十界互相有为因,为果」?
答:「俱相有也。
而果隔难显,因通易知」。
又《四念处》引《大论》明难解空及易解空,例于唯识,具一切法,是易解义也。
故《大意》云色从心造,全体是心。
《金錍》「约有情心,遍立无情佛性」,皆就解行易而示之。
当须究理,不可迷名。
又《止观》正明修观之境,令观刹那一念即具三千,故言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
若执此文,谓色不具者,如禅境中明取著一念,不具三千,莫不有情亦不具耶?
又云若无情之色,独头自具三千者,既色心各具三千,岂非一念六千者,未审独头之言据何见斥?
且《妙宗》云:「又应了知法界圆融,不思议体。
举体作我一念之心,亦复举体作生作佛,作依作正,作根作境。
一念一尘,至一极微,无非法界,全体而作。
故趣举一法,即是圆融法界全分。
既全法界,有何一物不具诸法(上皆《妙宗》)」?
此等莫是独头色具一念六千之义否?
既言趣举一法即是圆融法界全分,则知心外无色,色外无心,唯色唯心之义明矣,又何得例同《金錍》野客所迷之义乎?
且野客但谓一草一木各一佛性,各自因果,则成色心互不相收。
《妙宗》既明一尘一念是法界全体,正同《金錍》生佛依正,一念具足,一尘不亏,何盲瞑之甚乎!
而又抑作一念六千,何太无端?
祇如《妙经疏》云「十二入各具千如,何不斥为一念一万二千耶」?
然其谈色不具,唯心方具,斯之弊源予知之矣。
盖由阇梨师祖立义,错认心法便是真如,故谈摄色入心,方具诸法。
于是讹风相扇,延及子孙。
今更示之,使邪正不滥。
奉先《示珠指》判生佛是所造,属事;
心法是能造,属理。
又云生佛是因果,心非因果。
又昭师作《五义书》云,《止观》引《华严》「心造诸如来,是非染非净心也」,此等岂非纯以理性为心法耶?
所以二师并谓色不具法,须摄入心,心方具法。
又谓纯谈法性,便是观心,故废《金光明玄义》观心之说。
后因予师数有议状,穷逐彼义,方知心法非真是妄。
故《问疑书》引《止》去尺就寸之文示之,彼昭师于《答疑书》中自甘伏,云「见示去尺就寸之文,盖予昨来有失检寻,致兹造次。
孔子云『法语之言,能无从乎?
改之为贵』。
今改之也」。
自后又见「色由心造,全体是心」等文,仍执外色不具诸法,摄归内心方能具法。
良由不晓解行难易,致斯封著耳。
又近世圆师扶树先见,凡诸释义,皆以色从心造,全体是心而为几杖,亦谓色不能具,即心方具,而注《十不二门》云:「若有情心具,则能随缘变造十界之事,草木既具,胡不起善作恶,造十界事?
救曰,各具是理,随缘是事,安得以事难理乎?
破曰,若尔众生之心则具二造,草木之性但有理造。
阙具既异,岂称理融?
是则草木之处有性无修,具理阙事,但因无果。
当知无情成佛之谈,刹尘俱说之旨,不轻唯礼众生之义,《涅槃》但明有情成佛之文。
一切皆失(上皆注文)」。
今恐圆师不许荆溪立义。
且《辅行》云:「从事则分情无情,从理则无情非情别」。
是故情具,无情亦具,岂非约事则不论具,约理则色心各具耶?
虽心为能造,色为所造,二皆属事。
若单就事论,何但所造不具,抑亦能造不具。
故《止观》明取著一念,不具三千,乃取非一非异一念,方具三千。
《辅行》释云:「若了妄念,无一异相,达此无相,具足三千」。
乃至云「若据理论,无非法界,亦何隔于取著妄情」。
此等皆显事即理,故具三千也。
是则能造所造,事则俱事,皆不论具,理则俱理,皆可论具。
安得谓一边具法,一边不具耶?
又岂谓心有事造,色无事造,便乖圆融之理乎?
况复外色非无能造分别之义,如《大经》琉璃光菩萨欲来此土,先放光明,非青现青。
文殊言:「此光者,即是智慧」。
大师引此,立有分别色。
若如圆师之见,祇合云光明是识,还成有分别识,则大师不合立有分别色也。
又如《观经》明水声演说苦空等法,又有光明化为百宝色鸟。
又《华严》有刹尘说法之文,岂不彰于有分别色,色能造心,色具于心,唯是一色耶?
何定云色唯理造,无事造耶?
又《四念处》云:「当知若识若色,皆是唯色」。
是则有情成佛,即无情成佛。
岂待刹尘受职,草木降魔,方是无情成佛耶?
况至果上,依中现正,正中现依,色具之义,还复明显。
但因中难解,故诸大乘及一家所谈,多从有情心法而示,非谓色法不能具也。
荆溪云一往且云因通,及以果隔等。
又则唯心之谈,他宗共有;
唯色之义,独擅今家。
固欲掩其异义而混其常谈,孰可忍耶?
又引不轻但礼众生之义,證于心具色不具者,何但无情不具,亦彰有情有具不具。
何者?
不轻但见四众礼拜,则应畜生等类皆无佛性,更堪哂之。
故知《妙宗》斥同邪师,信不诬矣。
阇梨既皆诡随圆师,作此指斥,故今聊尔引而申之。
无逐臭以同迷,当循涯而自省。
愿如厥师,闻去尺就寸之说,知其前非,改之为贵。
《妙宗》曰:若就净秽平等而谈,则以究竟苦域泥沙而为寂光,等。
《指瑕》曰:平等法性者,如如之理也。
尚无于净,岂有于秽耶?
智者云:「平等法界,尚无迷悟」。
悟尚自无,岂有于迷秽?
准此可见矣。
今试论之。
夫法界者,九界具佛界性,则全染性是净性,名为平等。
《金錍》云:「毗卢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佛界具九界性,则全净性为染性,名为平等」。
《金錍》云:「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以凡圣性等,故名平等」。
「一念」与「自心」,还是约性否?
如何都不谈性,便言究竟苦域泥沙而为寂光耶?
乃至云「欲以智者之言用为模范,未知可否」。
《抉膜》曰:若谓平等法界尚无迷悟,便将净秽准例亦无者,盖欲遗荡无法,空无一物,方为平等也。
且迷悟是一期逆顺之心,净秽是十界依正之体,虽云逆顺,终须两忘,岂例依正,亦须永灭。
荆溪云「三千果成,咸称常乐」,如何解耶?
深见阇梨殊无所识。
又引《金錍》之文證平等法界不得有事者,此讹言也。
文云「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此显净心具足地狱依正之相。
「毗卢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此显染心具足佛界依正之相。
如何认为如如之理,无事相耶?
又安得以凡下一念直作理性解之?
阇梨既谓毗卢身土纯是理性,又以凡念谓是理性,则成理性,不逾理性,还会荆溪之意乎?
又云《妙宗》都不谈性,便言究竟苦域泥沙为寂光者,且《妙宗》上文引《涅槃》常色、《仁王》法性五阴、《法华》世间相常住、《大品》色香中道,證于寂光有依正之相,岂非谈性之明文乎?
次文即云「若就舍秽取净,则苦域等判属三障,乐邦金宝,以为寂光」。
若净秽平等而谈,则以究竟苦域泥沙而为寂光。
此之二说,但顺悉檀,无不圆极
此等文意,岂不正以上来色香中道等为净秽平等而谈耶?
况若直云净秽平等,已是约理之谈,那言都不谈性?
岂待句句须著理性之字,方云谈性?
实如驽驹,鞭至骨髓,方著正道矣。
既全不识诸文寂光事理之说,又却云欲依智者之言,用为模范,未知可否。
今恐阇梨别是一家智者耳。
《妙宗》明六即之义云:「应知六即之义不专在佛。
一切假实,下至蛣蜣,地狱色心,皆须六即辩其初后,所谓理性蛣蜣,名字蛣蜣,乃至究竟蛣蜣。
今释教主故约佛也」。
《指瑕》曰:此乃将理同之义作事异之义解之,则全异一家所立六即之意。
且智者之意,正为诸大乘教圆谈法性,皆言一切诸法俱同一性,更无迷悟、高下、依正、自他、因果之别,虑彼圆修之人易生叨滥,故立六即之位简之,定不通于蛣蜣等也。
乃至云:理即在迷,故则有蛣蜣、地狱等名字。
在悟,则五即皆佛。
如何却于此五而立蛣蜣等名乎?
然妙觉无瞋,则任以蛣蜣畜生之名召之,未审皇臣贵人敢以此名召之否?
莫见《止观》云「圆观诸法,皆云六即」,故以圆意约一切法,悉用六即判位,所以使就蛣蜣等约六即判之?
今试消之。
言一切法用六即判位者,乃指三达五眼、十力四无所畏等也。
若约事理明之,须言理即性具十界,乃至妙觉性具十界,约性常同,约位有别。
又《止观》云,果隔难显,因通易知。
荆溪云「一一界果,各各具十,不相混滥」。
意亦祇言果性耳。
如何都不言性,而便直以畜生名于究竟妙觉乎?
《抉膜》曰:详乎其词虽烦,其理甚寡。
盖言理即之位,具有十界之性,则蛣蜣之事,从名字即至究竟位,但有十界之性,永无蛣蜣之事。
观此等文,其实蒙蔽,难以言也。
今用旷怀,强为开说,所冀阇梨,谤亦成种。
夫一家圆谈法性,须具三千三谛之法,则知十界依正,十界假名,始从理即,终至究竟,位位无减。
但约三道,即此三千,迷悟不同,染净有异,故分六位之别。
既以三千该乎六即,岂非畜生界蛣蜣依正、蛣蜣假名,通六即耶?
不可六即,位但即佛界而已。
又若谓后之五即唯存十界之性,而无九界之事者,是则名字乃至究竟,一时断灭,九界依正,九界假名。
荆溪云:三千无改,无明即明。
三千并常,俱体俱用,便为虚说也。
况复《涅槃》疏文显有蛣蜣之义,今备录之,仍为释出。
彼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而无现用,即无分佛。
初住初地能百界作佛,即少分佛。
二住二地已上是多分佛,妙觉是满分佛。
以是义故,一一法门皆有权实,本迹即此义也」。
问:「蛣蜣蝮虿,义复云何」?
答:「夫一善法,即有四分例,一恶法亦应如是。
未见名教,置而不论。
且就权者言之,小菩萨所作是无分,蝮虿初住初地所作是少分,乃至十地十住等所作是多分,如来所作是满分(上皆疏文。)」。
且初约佛义,明乎四分,岂非六即之义?
但数之盈缩耳。
次以善法例乎恶法,亦有四分,岂非蛣蜣蝮虿亦有六即之义?
言「未见名教,置而不论」者,意云若约恶法实行论之,非无四分,但未见经论而为显證,恐人难信,故且就权者言之。
然则权必引实,权既有于四分,实岂无于四分耶?
故知蛣蜣蝮虿四分之义,乃六即之诚證也。
且满分蝮虿与究竟蛣蜣何别?
莫是满分但有其性,而舞其事耶?
若尔,则合责章安云如何都不言性,而便直以蝮虿名于满分乎?
呜呼!
此疏若非章安之笔,亦遭阇梨所破也。
《妙宗》之义与章安之文宛尔相符,子何不信斯是圆家至极之说?
然其浅识,孰不非之。
譬夫猿狙之身,衣以周公之服,彼必龁啮挽裂而去之矣。
当知疏文正约事论四分蝮虿。
何则?
以小菩萨所作,但是神通所化,虽具十界圆融之性,未得十界圆融之事,故名无分也。
地住已上岂唯證于十界之性,亦复称性,现于十界之事,故立小分多分蝮虿之名。
至于妙觉究竟證于十界之性,究竟称性,现于十界之事,故立满分蝮虿之名。
倘如阇梨所解,祇合云妙觉名无分蝮虿,以谓妙觉但有十界之性,永无蛣蜣之事。
又云妙觉无瞋,则任以蛣蜣畜生之名召之,未审皇臣贵人敢以此名召之否,此聋俗之见也。
意谓若妙觉立蛣蜣之名,则须以蛣蜣之名召相好之身。
而不知妙觉之位,以蛣蜣之名召蛣蜣之身,良由妙觉所證三千之法皆即空中,皆即妙假,以妙假故,十界身土假名,一一圆融,相相常住。
又释《止观》圆观诸法,皆云六即,乃至三达五眼、十力四无所畏等者,既云圆观诸法。
岂祇三达五眼等耶?
况复彼文正明圆教一切法即理,故悉用六即判位,何独三达五眼等即理,九界五阴非即理耶?
又《止观》云:「凡圣皆具五阴,不可圣阴如凡阴」。
《辅行》释云:「终不可以佛界地狱界以为凡夫地狱也。
佛果已满,从事而说,已具十界。
初地初住,分具十界。
乃至凡夫,但是理具。
是则一一界果,各各具十,不相混滥(上皆《辅行》。)」。
此等皆是约于恶法,明六即之义也。
地狱界岂非恶法耶?
佛界地狱界岂非究竟恶法耶?
乃至凡夫地狱界岂非理即恶法耶?
又云「各各具十,不相混滥」,岂非简滥耶?
又云「佛果已满,从事而说,已具十界」,何故却云荆溪意亦祇言果性耶?
如斯欺诞,那堪青眼之所乎!
又谓如何都不言性,而便直以畜生名于究竟妙觉者。
且夫立名,本召于实。
阇梨既云理即性具十界,乃至妙觉性具十界,约性常同,约位有别,此正是以善例恶,俱遍六即,而不知性具十界俱是法界中道第一义谛,一一名实,皆通始终。
如佛法界,全迷之者名为理佛,始悟之时称名字佛,至终悟位号究竟佛。
何尝言性耶?
例于畜生法界,全迷之者名理畜生,始悟之时称名字畜生,至终悟位岂不号为究竟畜生
此乃《大经》第一义谛,有名有实义也。
荆溪据此立千假名,迷悟不改,深有以也。
故知若欲拨弃秽法,偏取法性净法以谈六即,几许误哉!
况又不了法性之义,以谓法性如如之理,不具于事。
若据六即之位验阇梨之解,实是理即,非名字即
何者?
荆溪云「若直闻真,不了三谛」。
此闻非即,不其然乎!
如此见知,奚为师匠?
今遇《抉膜》,应惭《指瑕》。
当须贵和氏之珍,休更执燕然之石。
集者曰:尝闻广智大师法智大师之说究竟蛣蜣者,约一人唯心说也。
读者思之。
《妙宗》曰:别教法身为惑所覆者,良由不知本觉之性具染恶德,乃至云但有法身本觉,随于染缘作上一切迷中之法,等。
《指瑕》曰:尊者专据《妙乐》真如在迷,能生九界,谓之法身随缘。
且此语荆溪自解云:「是故别人覆理无明,为九界因」。
宗师意云法身为无明所覆,乃是能覆,无明为九界因。
《楞伽》云:如来藏为善不善因。
若观荆溪之意,亦似不作随缘释之。
又如《妙玄》解别教心如工画师云无明心也,乃至云纵有多说,争负背大师,负背荆溪何耶?
《抉膜》曰:所引《妙乐》谓非法身随缘之义者,且文中显云真如在迷,能生九界,生非随缘耶?
而下文云「覆理无明,为九界因」者,盖明真如不能独力生于九界,须假无明和合,方有所为。
如何偏执一文,作无明生九界耶?
又下文云「别教从无住本,立一切法,能覆所覆,俱名无住」。
且所覆无住,立一切法,岂非真如随缘立一切法耶?
又引《楞伽》如来藏为善不善因,却云若观荆溪之意,亦似不作随缘释之。
未审此文如何是荆溪之意亦似不作随缘释耶?
况显然用理如来为善不善因,不可拗作无明为善不善因也,何得大无所知。
彼经具云「七识不流转,不作苦乐因。
如来藏为善不善因,能遍兴造一切趣生」。
此文是起信宗、立真如随缘之所据也。
今家别教,正用此文,安得不是真如随缘耶?
又引《妙玄》解别教心如工画师云无明心者,阇梨看读未广,祇见此文,而不见《止观》亦引此喻明别教心造之义。
《辅行》释云:「画师手如心性也」。
心性非真如耶?
况复今家明破别教,不得偏执无明生法,故《妙玄》明别教不思议生灭因缘中云:「诸论明心出一切法不同,或言阿梨耶是真识出一切法,或言阿梨是无明空门出一切法。
若定执性,实堕冥初生觉之过」。
阇梨既定执无明生法,岂非外道之见乎?
须知诸文顺悉檀意,或说如生法,或说无明生法,故《指要》立别教有随缘、有不随缘二义也。
茍欲不信《指要》及《妙宗》,争奈负背大师何?
负背荆溪何?
《妙宗》释体中云:以礼释体,礼别尊卑,意崇君父,今明经体,意尊法身,等。
《指瑕》曰:诸经释体,而何经不尊法身理体耶?
此通涂之意耳。
而不知在今经以礼释体用文之意,乃至今经部属方等,既通四教,唯取圆教贵极之体,异前三教臣子之体。
《抉膜》曰:若谓《妙宗》不简前三教经体,取圆教经体为贵极之义者,一何愚騃。
初文释体,是主质义中解除诸实相,馀皆魔事。
云别教已下至六道皆有心缘等相,魔能说之,悉名魔事。
次文解《大乘经》,以实相印为经正体云:若据释论,三藏对衍,通别二教,亦名实相印
今不取二,唯取圆实相印也。
又次文明体德中,以圆伊三点释法身之体。
此等既以简于三教,取于圆教法身之体。
当科又云「礼别尊卑,意崇君父,今明经体,意尊法身」。
又所尊法身,云乃是诸佛所师,万法朝会,体非修證,理绝言思,为贵极之体等。
岂非显是简别三教体,如臣子之卑贱;
尅取圆教法身之体,如君父之尊贵?
如何祇引片文,谓尊法身理体是通涂之意耶?
识者览之,孰不谓阇梨昏寐之言乎。
《妙宗》释宗体一异中云:讲兹疏者,唯想事境,三观靡施,正同次家邪倒无印,可伤之甚。
《指瑕》曰:此意岂非闇斥孤山法师《刊正记》中之说乎?
彼记云:十六皆事,达事即理。
三观一心,庶使往生,破惑證理。
岂便谓之邪倒耶?
乃至云尊者意谓如此广说观道,末代行者得其深意,便可即闻即修,不假讨寻《止观》矣。
孤山法师之意,意则不然。
欲使学者用首题中三观之义,于观观中达事即理,然后寻彼《止观》,使境观明彻,方便正修,四魔三障,无所不了。
《抉膜》曰:此一段文并是胸臆虚搆破词,且唯想事境,不用三观,乃斥馀人耳。
天台少白尝撰论文,立十六观但是假想事行,广破予师立理观之说。
《妙宗》恐人滥用,故通斥之。
那忽乱指为斥于孤山耶?
又云《妙宗》意谓广说观道,不假讨寻《止观》。
今问,《妙宗》何处令不假讨寻《止观》耶?
何诬誷之太深矣。
又云孤山之意,欲使学者于观观中达事即理,然后寻彼《止观》。
今问,《刊正记》中何处令寻彼《止观》,方便正修,四魔三障等耶?
此盖阇梨谄曲为意,阿党所宗,祇知求过于他人,不觉反愆于自己。
《妙宗》解实报净秽云:若约实證,此土唯有圆圣所居。
今从教道,约渐入人见其秽相,等。
《指瑕》曰:何以却将方便与实报对论耶?
应知实报土中俱取破无明人以论净秽耳。
乃至云若如尊者之解,应云方便中秽,实报中净,以约教道释故。
《抉膜》曰:阇梨乃谓教道唯在地前,不通登地,亦由未曾看读诸部教文,致兹谬破。
且《妙玄》引用地论教道之义,凡有二种。
行明教道,则在地前;
约说明教道,则通登地已上。
故《释签》云以四悉檀,说登地法,名为教道。
又云初地已上,仍存教道。
又《止观》明实报土中说别圆二教,对别圆两机。
《辅行》自问云:实报何须用别耶?
答约教道。
此等名义,乃是山家学者朝夕所谈,如何都不闻名,况解其义乎?
阇梨自云讨论执卷,将二纪之馀,以今验之,何讨论之深细乎?
安敢将此见解,捡《妙宗》之是非?
今既闻名,为愧色否?
《妙宗》云:此经本为韦提厌同居秽,求同居净,故谈妙观。
《指瑕》曰:且同居之名,正为凡夫生彼,未断烦恼,与圣共住,故曰同居。
且韦提闻经得忍,正是求实报之净,何贬为求同居之净耶?
比来赞经,而翻贬圣,恐不补过矣。
《抉膜》曰:今恐阇梨亦未曾看经疏之文,但道听涂说而已。
何哉?
经文本为韦提希被恶子幽闭,遂哀请世尊示无忧恼处。
至光照诸土,摄在金台,令韦提希见,乃是诸佛土。
虽复清净,皆有光明。
我今乐生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
疏云:「光照国土,令韦提希乐生安养」。
岂非求同居净之明文耶?
后为如来示其取土之法,观道圆妙,非但能取同居之净,亦复能取寂光之净,故得闻之,获无生忍。
何忽探取闻经得忍,请韦提希本求实报之净耶?
此语孟浪,不足可责。
《妙宗》引《义例》三种观心文竟,自问云:今十六观属何义耶?
乃至云如来特谈十六观行,修證之门,正当约行。
又问:《义例》三种皆是理观,今之十六,历依正事,何预三种耶?
答:托事附法,二种三观,有事有理,且置未论。
从行三观,以何义故,不得历事
既言从行,必四种行。
常坐一种纵直观理,馀三三昧,岂不兼事?
如《般舟》三观历念佛事,《方等》三观历持咒事,《法华》三观历诵经事,《请观音》三观历数息事,《觉意》三观历三性事。
若非从行,摄属何耶?
《般舟》初观千辐轮等,彼是从行。
今那独非?
况《义例》云唯于万境观一心,岂今依正不唯一心?
等。
《指瑕》曰:此乃将约行观心作附事说之,附事观心作约行说之。
且《义例》三种,摄尽一家。
所明理观,虽指王城四谛等,为事法二观之式。
诸文之中凡有法相、事相,便属二观收之。
且言《止观》约行者,正指不思议境一念三千,遍收诸法,备明十乘十境修发之相为约行耳。
及其文中凡有法相、事相,并用事法二观收之。
岂见《止观》是约行,便将其中事相、法相一时为约行耶?
又将数息三性、方等幡坛等,谓之唯于万境观一心等,而不知不思议境一念三千,既遍收依正,心外无法,唯一三千三谛不思议故。
故云唯于万境观于一心,此为约行见理。
何故将尊容道具等附事观理,而作约行释之耶?
乃至云何故将阴境中,唯于万境观一心却作尊容道具,历境表法,附事见理之义解耶?
《抉膜》曰:所言岂见《止观》是约行,便将其中事相、法相一时为约行者,且《妙宗》但以念佛持咒诵经等事谓之历事,何故却认作历幡坛尊容道具为历事耶?
斯盖全迷托事约行之相也。
今为指陈二观之相,令阇梨略知所以。
且托事观者,须谈事境之上,表法之义,故托彼事义,立境立观,方曰托事修观也。
且如王舍城,须以王表心,王舍五阴,城涅槃。
又如方等幡坛,以幡坛、以幡翻法界上迷,生动出之解,尊容道具,以二十四像表逆顺观十二因缘之智,香灯戒慧等,岂非借彼事义立境观耶?
如何却以念佛持咒事为托事观耶?
盖由阇梨见《义例》明托事观,后云即方等普贤之例,乃将两处之事一槩为托事观也。
而不晓方等持咒,普贤诵经,皆约行历事耳。
此正是阇梨将约行观作附事说之,何倒斥《妙宗》乎?
阇梨又谓约行观者,唯是观于内心三千,遍收诸法耳。
今问:未审止观阴境中,遍历五阴、十二入、十八界观之,及破法遍中,亦复历观阴界入法?
《般舟三昧》观佛身相,《四念处》观于外色,此等观法,三种之中为属何耶?
莫不谓是托事观耶?
若然,则如何是借彼事义法之相耶?
又莫是一时混沌,摄入内心,方是约行观耶?
若然,则《释签》立内外二境,《四念处》说内外两观,如何简别耶?
又莫是三种观法不收耶?
当知诸文不借事相表对观法,直约行门而谈观法者,皆约行摄也。
内外二观,莫不咸然,焉得局就内心为约行耶?
又将《义例》唯于万境观一心,亦局就内心解者,岂观外境便乖一心耶?
若然,则何故《辅行》释观外界入并心为境耶?
然其观心之说,岂唯阇梨不解,自奉先而降,以至孤山,其犹病诸。
何者?
如《刊正记》判十六观,的非《义例》三种所摄。
且《义例》自云:「夫三观者,义唯三种」。
则知一家所明三观,无不摄尽。
岂《观经疏》自是一家三观耶?
孤山指《观经》观佛相好同《般舟三昧》,是则《般舟三昧》亦非《义例》三种明矣。
荆溪立义,若为疏脱,应知《妙宗》判属约行,深契圆宗。
切须三复思量,不可一期戏论。
傥更奸诈,朋彼邪说,曲作道理,诽谤《妙宗》,譬如痴贼弃舍珍宝,檐负草木矣。
已上十段,始自寂光金宝之。
按:《法智遗编抉膜书》,续藏经第一编第九五套第四册。
乞明堂大礼增设道君皇帝祀位奏绍兴七年六月 南宋 · 傅崧卿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二○、《中兴礼书》卷四九、《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四
臣恭睹近降御札,以今年九月有事于明堂。
臣从礼官闻,以讨论施行次第,止欲依前后臣僚所请,明堂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祇,以太祖太宗配侑,兼祀百神。
复因吏部员外郎郑士彦建言,绍兴四年临安府行礼虽及百神,而星位未遍,愿申命讲求,汎设星位。
事下礼官,以谓傥依所乞增设内壝之外无名众星二百四十有四位,则用祭器、祭服,又行事官、赞引人等,数益加多,势难猝具,请须后行之。
曾未闻以近奉道君皇帝升侑上帝为请者。
臣窃唯明堂之礼,主于严父配天,周公之所行,孔子之所言,盖当万世奉以周旋而勿失者也。
历数汉唐行礼,异此则指以为非,循此行之则咸以为得礼之正。
唐显庆,以高宗配五天帝,而太宗配五人帝,降在侧座。
其说特承郑学之谬,谓周以文王配五帝于明堂之上,武王配五神于堂下,屈尊敌卑,议者以为非经本指。
至若汉永平之祀帝明堂,配以光武唐神龙则配以高宗永泰配以肃宗,元和配以顺宗,合于《礼经》,无得訾焉。
本朝皇祐中,创议明堂大享,合祭天地,而以祖宗并配,特出于权时之宜。
熙宁据经,首加釐正,乃推英宗专配上帝。
元祐之初,登用故老,熙丰故事,往往改从祖宗之旧,独明堂礼踵而行之,无所更易。
是以当时蒇事礼成,加恩大臣,中书舍人苏轼典司告命,行吕大防制则曰「有事总章,升侑神考」,韩维制则曰「于访落之初,躬总章之祀,追严列考,以侑上帝」。
盖终元祐三世,莫之有革,以及于宣和。
昨者陛下驻跸浙东,以时事方艰,未暇亲郊,重以道君皇帝远狩朔漠,合宫之礼,泥古有嫌,是以姑循皇祐旧典,仍以天地合祭,祖宗并配,盖亦出于权宜,非以为永制也。
今不幸道君皇帝讳问奄至,仙驭自沙漠遂陟而在天矣,而大享仍用绍兴元年、四年之所已行,止设正配四位,而不及道君皇帝,理实有未安者。
恭惟陛下申命自天,贵为天子,十有一年矣。
以道君之狩于北也,曾未获致以天下养于一朝夕之间,臣知圣心每痛愤而未尝忘也。
行明堂之礼,而有司又未以严配为请,岂理也哉?
意者以亲郊尚非其时,若专行严父之礼,则天地之祀疑于简阙。
或又谓丧三年不祭,唯天地社稷可以越绋而行事;
若专举严配,则有未当告祭之嫌,故迁就而为此。
必欲两尽为宜,即礼之权,寓礼之正,明诏有司于正配四位之外,增设道君皇帝一位于太祖皇帝之次,以配昊天上帝。
庶几圣孝礼经一举而兼得之,抑使六军万姓目睹陛下严恭道君皇帝如此,仰圣孝之无以加,人百其勇,争效智力,协济中兴之功,天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