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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臣僚薨谢不须本家请谥并令有司举行天圣六年二月 宋 · 王子融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宋会要辑稿》礼五八之二(第二册第一六一二页)、《宋史》卷一二四《礼》二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一、《续文献通考》卷一四四
谥者行之表也善行有善谥,恶行恶谥,盖闻谥知行以为劝戒
六典》:太常博士王公以下拟谥,皆迹其功德而为之褒贬
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佐吏行状申考功,下太常谥讫,申省拟定闻奏
近日臣僚薨卒,虽官品合该拟谥,其子弟自知父祖别无善状,虑定谥之际,斥其缪戾,皆不请谥。
窃以谥法自周公以来,垂为不刊之典,盖以彰善瘅恶激浊扬清,使其身殁之后是非较然,用为惩劝
今若任其迁避,则为恶者肆志不悛
欲乞今后凡有臣僚薨谢不必本家请谥,并令有司举行
如此,则隐慝无行之人,有所沮劝
若谓须佐吏行状申乞,方行拟谥,臣略观方册,别无明證。
春秋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谥于君,曰:「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
臣谓春秋之时,周德下衰,于是礼坏乐缺公叔之卒,有司不能明举旧典,故至将葬始请谥于君
周制太史小丧赐谥小史卿大夫之家赐谥读诔
以此知有司之职,自当行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