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家庙祀典部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二百五十四卷目录
家庙祀典部汇考四
宋二〈理宗绍定一则 景定一则 朱文公家礼附 大宗小宗图一〉
元〈英宗至治一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世宗嘉靖一则〉
皇清〈崇德一则 顺治二则〉
宋二〈理宗绍定一则 景定一则 朱文公家礼附 大宗小宗图一〉
元〈英宗至治一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世宗嘉靖一则〉
皇清〈崇德一则 顺治二则〉
礼仪典第二百五十四卷
家庙祀典部汇考四
宋二
理宗绍定六年十二月戊寅,史宅之缴纳赐第,诏给赐本家,仍奉家庙。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景定三年,赐贾似道家庙祭器。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三年正月庚午,赐贾似道第宅于集芳园,给缗钱百万,就建家庙。 按《礼志》:景定三年,诏丞相贾似道赐家庙,命临安守、漕营度,礼官讨论赐祭器,并如仪。〈按宋一代家庙祭礼止此附朱文公家礼于后〉
《朱文公家礼》:四时祭司马温公曰:《王制》: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注:祭以首时,荐以仲月。 高氏曰:何休曰:有牲曰祭,无牲曰荐。大夫牲用羔,士牲特豚,庶人无常牲。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豚,稻以雁。取其新物相宜。凡庶羞不踰牲,若祭以羊,则不以牛为羞也。今人鲜用牲,惟设庶羞而已。
补注:继高祖宗子则祭,高祖以下,考妣继曾祖。
宗子则祭曾祖以下。考妣继祖宗子,则祭考妣二位而已。
时祭,用仲月前旬卜日。
孟春下旬之首,择仲月三旬各一日,或丁,或亥。主人盛服立于祠堂中门外,西向。兄弟立于主人之南,少退北上。子孙立于主人之后,重行,西向北上。置桌子于主人之前,设香炉、香盒、珓,及盘于其上。主人搢笏,焚香,薰珓,而命以上旬之日曰:某将以来月某日,诹此岁事,适其祖考尚飨。即以珓掷于盘,以一俯一仰为吉,不吉更卜中旬之日。又不吉,则不复卜,而直用下旬之日。既得日,祝开中门,主人以下北向立,如朔望之位,皆再拜。主人升,焚香,再拜。祝执辞,跪于主人之左,读曰:孝孙某将以来月某日,祗荐岁事于祖考,卜既得吉,敢告。用下旬日,则不言卜既得吉。主人再拜,降,复位,与在位者皆再拜。祝阖门,主人以下复西向位。执事者立于门西,皆东面北上。祝立于主人之右,命执事者曰:孝孙某,将以来月某日,祗荐岁事于祖考。有司具修执事者,应曰:诺。乃退。
司马温公曰:孟诜家祭仪,用二至二分,然今仕宦者职业既繁,但时至事暇,可以祭,则卜筮,亦不必亥日及分至也。若不暇卜日,则止依孟仪,用分至于事亦便也。 问:旧常收得先生一本祭仪,时祭皆用卜日。今闻却用二至二分祭,是如何。朱子曰:卜日无定,虑有不虔。司马温公云:只用分至,亦可。
前期三日,斋戒。
前期三日,主人率众丈夫,致斋于外。主妇率众妇女,致斋于内。沐浴更衣,饮酒,不得致乱。食肉不得茹晕。不吊丧,不听乐。凡凶秽之事,皆不得预。司马温公曰:主妇,主人之妻也。礼,舅没则姑老不与于祭。主人、主妇必使长男、长妇为之。若或自欲与祭,则特位于主妇之前,参神毕,升立于酒壶之北,监视礼仪。或老疾,不能久立,则休于他所,俟受胙复来,受胙,辞神而已。
前一日,设位陈器。
主人帅众丈夫深衣,及执事洒扫正寝,洗拭椅卓,务令蠲洁。设高祖考妣位于堂西北壁下,南向。考西妣东,各用一椅一卓而合之。曾祖考妣、祖考妣、考妣以次而东,皆如高祖之位。世各为位,不属祔位,皆于东序,西向北上。或两序相向,其尊者居西。妻以下,则于阶下,设香案于堂中,置香炉、香盒于其上,束茅聚沙于香案前,及逐位前。地上设酒架于东阶上,别置卓子于其东,设酒注一酹,酒盏一,盘一,受胙盘一,匕一,巾一,茶盒、茶筅、茶盏、托盐楪、醋瓶于其上,火炉、汤瓶、香匙、火著于西阶上,别置卓子于其西,设祝版于其上,设盥盆帨巾各二于阼阶下之东,其西者有台架,又设陈馔大床于其东。 补注:按本注,设位之次,愚未敢以为然。盖神主在四龛中,则以西为上。先高祖考妣,次曾祖考妣,次祖考妣,次考妣,以东西分昭穆也。至于大祭祀,出主在堂,或于正寝,惟高祖考在西,高祖妣在东,南向。其馀曾祖考,祖考与考,皆西旁东向。曾祖妣,祖妣与妣,皆东旁西向。而祔祭神主,高祖兄弟
则祔于高祖左右,亦南向。曾祖考,祖考与考兄弟,则祔于曾祖考,祖考与考上下,皆东向。其妣祔于高祖妣左右,亦南向。祔则曾祖妣,祖妣与妣上下皆西向。卑幼男女祔位,则在两序,以上下分昭穆也。至于子孙叙立,惟宗子在东,宗妇在西,北向。其馀男在宗子之右,女在宗妇之左,皆北向。先太伯叔祖,次伯叔祖,次兄弟,在宗子宗妇之前。次子侄,次执事,在宗子宗妇之后。以前后分昭穆也。盖继高宗子,则为高庙,故高祖考妣得居正位者,当在侧而祔祭者,亦世为一列。当祔正位者,亦正位。当祔侧位者,亦侧位。如天子、诸侯太庙祫祭,惟太祖东向,其馀在南北牖下,亦南北向。此自然之理也。张子虽一人数娶,犹不妨东方虚其位,以应北方之数。其世次则复对西方之配也。又按本注,束茅聚沙在香案前地下,所以降神酹酒及逐位前,地上所以初献祭酒也。
省牲,涤器,具馔。
主人帅众丈夫深衣,省牲,莅杀。主妇帅众妇女背子涤濯祭器,洁釜鼎,具祭馔。每位果六品,蔬菜及脯醢各三品,肉鱼馒首糕各一盘,羹饭各一碗,肝各一串,肉各二串,务令精洁。未祭之前,勿令人先食,及为猫犬虫鼠所污。
朱子尝书戒子塾曰:吾不孝,为先公弃捐,不及供养事。先妣四十年,然心无识知,所以承颜顺色,甚有乖戾。至今思之,尝以为终天之痛,无以自赎。惟有岁时享祀,致其谨洁,犹是可著力处。汝辈及新妇等,切宜谨戒。凡祭肉脔割之馀,及皮毛之属,皆当存,之勿令残秽亵慢,以重吾不孝。
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
主人以下深衣及执事者,但诣祭所,盥手,设果楪于逐位卓子南端,蔬菜脯醢相间,次之设盏盘醋楪于北端,盏西楪东,匙著居中。设元酒及酒各一瓶于架上,元酒其日取井花水充,在酒之西。炽炭于炉,实水于瓶。主妇背子炊煖祭馔,皆令极热,以盒盛出,置东阶下大床上。
质明,奉主就位。
主人以下,各盛服,盥手,帨手,诣祠堂前。众丈夫叙立如告日之仪。主妇西阶下,北向立。主人有母,则特位于主妇之前。诸伯叔母、诸姑继之嫂及弟妇姊妹,在主妇之左。其长于主母主妇者,皆少进。子孙妇女内执事者,在主妇之后,重行,皆北向东上,立定。主人升自阼阶,搢笏,焚香,出笏,告曰:孝孙某,今以仲春之月,有事于高祖考某官府君,高祖妣某封某氏,曾祖考某官府君,曾祖妣某封某氏,祖考某官府君,祖妣某封某氏,考某官府君,妣某封某氏,以某亲某官府君,某亲某封某氏,祔食。敢请神主出就正寝,恭伸奠献。告辞,仲夏秋冬,各随其时。祖考有无官爵封谥,皆如题主之文。祔食,谓旁亲无后者,及早逝先亡者。无即不言。告讫,搢笏,敛椟,正位、祔位各置一笥,各以执事者一人捧之。主人出笏前导,主妇从后卑幼在后,至正寝,置于西阶卓子上。主人搢笏,启椟,奉诸考神主出就位。主妇盥帨,升,奉诸妣神主,亦如之。其祔位,则子弟一人奉之。既毕,主人以下皆降,复位。
参神,
主人以下叙立,如祠堂之仪。立定,再拜。若尊长老疾者,休于他所。
司马温公曰:古之祭者,不知神之所在,故灌用郁鬯臭,阴达于渊泉,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墙屋。所以广求神也。今此礼既难行于士民之家,故但焚香、酹酒以代之。
降神,
主人升,搢笏,焚香,出笏,少退,立。执事者一人,开酒,取巾,拭瓶口,实酒于注,一人取东阶卓子上盘盏,立于主人之左,一人执注,立于主人之右。主人搢笏,跪,奉盘盏者亦跪,进盘盏。主人受之,执注者亦跪,斟酒于盏。主人左手执盘,右手执盏,灌于茅沙,以盘盏授执事者,出笏,俯伏,兴,再拜,降,复位。问:既奠之酒,何以置之。程子曰:古者灌以降神,故以茅缩酌,谓求神于阴阳有无之间。故酒必灌于地。若谓奠酒,则安置在此。今人以浇在地上,甚非也。既献,则彻去,可也。 张子曰:奠酒,奠安置也。若言奠挚、奠枕是也。谓注之于地,非也。 朱子曰:酹酒有两说,一用郁鬯灌地以降神,则惟天子诸侯有之。一是祭酒,盖古者饮食必祭,今以鬼神自不能祭,故代之祭也。今人虽存其礼,而失其义,不可不知。 问:酹酒是小倾,是尽倾。曰:降神是尽倾。杨氏复曰:此四条降神酹酒,是尽倾。三献奠酒,不当倾之于地。《家礼》初献取高祖妣盏祭之茅上者,代神祭也。礼祭器少倾于地,祭食于豆间,皆代神祭也。
进馔,主人升,主妇从之。执事者,一人以盘奉鱼肉,一人以盘奉米面食,一人以盘奉羹饭,从升,至高祖位前。主人搢笏,奉肉,奠于盘盏之南。主妇奉面食,奠于肉西。主人奉鱼,奠于醋楪之南。主妇奉米食,奠于鱼东。主人奉羹,奠于醋楪之东。主妇奉饭,奠于盘盏之西。主人出笏,以次设诸正位,使诸子弟妇女设祔位,皆毕。主人以下皆降,复位。
初献,
主人升诣高祖位前,执事者一人,执酒注立于其右。冬月,即先煖之。主人搢笏,奉高祖考盘盏位前,东向立。执事者西向,斟酒于盏。主人奉之,奠于故处。次奉高祖妣盘盏,亦如之。出笏位前,北向立。执事者一人,奉高祖考妣盘盏立于主人之左右,主人搢笏,跪。执事者亦跪。主人受高祖考盘盏,左手取盏祭之茅上,以盘盏授执事者,反之故处,受高祖妣盘盏,亦如之。出笏,俛伏,兴,少退立。执事者炙肝于炉,以楪盛之。兄弟之长一人奉之,奠于高祖考妣前,匙著之南。祝取版立于主人之左,跪读曰:维年岁月朔日,子孝元孙某官某,敢昭告于高祖考某官府君,高祖妣某封某氏,气序流易,时维仲春,追感岁时,不胜永慕。敢以洁牲柔毛牲,用彘则曰刚鬣,粢盛醴齐,祗荐岁事,以某亲某官府君,某亲某封某氏,祔食尚飨。毕,兴。主人再拜,退,诣诸位。献祝如初。每逐位读祝毕,即兄弟众男之不为亚终献者,以次分诣本立所祔之位,酌献如仪位,不读祝,献毕,皆降,复位。执事者以他器彻酒及肝,置盏故处。曾祖前称孝曾孙,考前称孝子,改不胜永慕为昊天罔极。凡祔者,伯叔祖父祔于高祖,伯叔父祔于曾祖,兄弟祔于祖,子孙祔于考,馀皆放此。如本位无,即不言以某亲祔食。
杨氏复曰:司马公书仪,主人升自阼阶,诣酒注所,西向立。执事者一人,左手奉曾祖考酒盏,右手奉曾祖妣酒盏,一人奉祖考妣酒盏,一人奉考妣酒盏,皆如高祖考妣之次,就主人所。主人搢笏,执注,以次斟酒。执事者奉之,徐行,反置故处。主人出笏,诣曾祖考妣神座前,北向。执事者,一人奉曾祖考酒盏,立于主人之左。一人奉曾祖妣酒盏,立于主人之右。主人搢笏,跪,取曾祖考妣酒酹之,授执事者盏反故处,乃读祝。此其礼与《虞礼》同。《家礼》则主人升诣神位前,主人奉祖考妣盘盏,一人执注,立于其右,斟酒。此则与虞礼异。窃详《虞礼》神位惟一,时祭则神位多。《家礼》主人升诣神位前,奉盘盏位前,东向立,执事者斟酒,主人奉之,奠于故处。次奉祖妣盘盏亦如之。如此,则礼严而意专。若《书仪》,则时祭与虞祭同。主人诣酒注卓子前,执事者左右手奉两盘盏,则其礼不严。主人执注尽斟诸神位酒,则其意不专。此《家礼》所以不用《书仪》之礼,而又以义起也。
亚献,
主妇为之诸,妇女奉炙肉,及分献,如初献仪。但不读祝。
朱子曰:祭礼,主人作初献。未有主妇,则弟得为亚献,弟妇为终献。
终献,
兄弟之长,或长男,或亲宾为之。众子弟奉炙肉,及分献,如亚献仪。
侑食,
主人升,搢笏,执注,就斟诸位之酒,皆满,立于香案之东南。主妇升,扱匙饭中西柄,正著立于香案之西南,皆北向。再拜,降,复位。
阖门,
主人以下,皆出,祝阖门。无门处,即降帘可也。主人立于门东,西向,众丈夫在其后。主妇立于门西,东向,众妇女在其后。如有尊长,则少休于他所。此所谓厌也。
启门,
祝声三噫歆,乃启门。主人以下皆入,其尊长先休于他所者,亦入,就位。主人、主妇奉茶,分进于考妣之前。祔位,使诸子弟妇女进之。
受胙,
执事者,设席于香案前。主人就席北面,祝诣高祖考前,举酒盘盏,诣主人之右。主人跪,祝亦跪。主人搢笏,受盘盏,祭酒,啐酒。祝取匙并盘,抄取诸位之饭,各少许,奉以诣主人之左。嘏于主人曰:祖考命工祝,承致多福,于汝孝孙,来汝孝孙,使汝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永年,勿替引之。主人置酒于席前,出笏,俛伏,兴,再拜,搢笏,跪,受饭,尝之,实于左袂,挂袂于季指,取酒啐饮。执事者受盏,自右置注旁,受饭自左亦如之。主人执笏,俛伏,兴,立于东阶上,西向。祝立于西阶上,东向。告利成,降,复位,与在位
者皆再拜,主人不拜,降,复位。
辞神,
主人以下皆再拜。
纳主,
主人、主妇皆升,各奉主纳于椟,主人以笥敛椟,奉归祠堂,如来仪。
彻,
主妇还,监彻,酒之在盏,注他器中者,皆入于瓶,缄封之,所谓福酒。果蔬肉食,并传于燕器。主妇监涤祭器,而藏之。
馂,
是日,主人监分祭胙品,取少许置于盒,并酒,皆封之,遣仆执书归胙于亲友。遂设席男女异处,尊行自为一列,南面。自堂中东西分首,若止一人,则当中而坐,其馀以次相对,分东西向。尊者一人,先就坐,众男叙立世为一行,以东为上,皆再拜。子弟之长者一人,少进,立。执事者一人,执注,立于其右。一人执盘盏,立于其左。献者搢笏,跪,弟献则尊者起立,子侄则坐受注斟酒,反注受盏,祝曰:祀事既成,祖考嘉享。伏愿某亲备膺五福,保族宜家。授执盏者,置于尊者之前。长者出笏,尊长举酒毕,长者俛伏,兴,退,复位,与众男皆再拜。尊者命取注及长者之盏,置于前,自斟之,祝曰:祀事既成,五福之庆,与汝曹共之。命执事者以次就位,斟酒皆遍。长者进跪,受,饮。毕,俛伏,兴,退,立。众男进揖,退立,饮。长者与众男皆再拜。诸妇女献女尊长于内,如众男之仪,但不跪。既毕,乃就坐,荐肉食。诸妇女诣堂前,献男尊长寿,男尊长酢之如仪。众男诣中堂献女尊长寿,女尊长酢之如仪。乃就坐荐面食,内外执事者,各献内外尊长寿,如仪,而不酢。遂就斟在坐者遍,俟皆举,乃再拜,退,遂荐米食。然后泛行酒,间以祭馔。酒馔不足,则以他酒他馔益之。将罢,主人颁胙于外仆,主妇颁胙于内执事者,遍及微贱,其日皆尽受者,皆再拜。乃彻席。
凡祭,主于尽爱敬之诚而已。贫则称家之有无,疾则量筋力而行。财力可及者,自当如仪。
初祖,
惟继始祖之宗得祭。
冬至,祭始祖。
程子曰:此厥初生民之祖也。冬至一阳之始,故象其类而祭之。 补注丘氏曰:礼经别子法,乃三代封建诸侯之制。于今人家,不相合,以始迁,及初有封爵者为始祖。准古之别子。又以始祖之长子,准古继别之宗。虽非古制,其实则古人之意也。
前期三日,斋戒。
如时祭之仪。
前期一日,设位。
主人众丈夫深衣,帅执事者洒扫祠堂,涤濯器具,设神位于堂中间北壁下,设屏风于其后,食床于其前。 补注:设于墓,所以义推之。只恐当设初祖考一位而已,而妣不在其内。世远,在所略也。祭先祖亦然。
陈器,
设火炉于堂中,设炊烹之具于东阶下,盥东炙具在其南,束茅以下并同时祭。主妇众妇女背子,帅执事者,涤濯祭器,洁釜鼎,具果楪六,盘三,盂六,小盘三,盏盘,匙著各二,脂盘一,酒注酹酒盘盏一,受胙盘匙一。
按此本合用古祭器,今恐私家或不能办,且用今器以从简便。神位用蒲荐如草席,皆有缘,或用紫褥,皆长五尺,阔二尺有半。屏风如枕屏之制,足以围席三面,食床以版为面,长五尺,阔三尺馀,四围亦以版,高一尺二寸,二寸之下乃施版,皆黑漆。
具馔,
晡时,杀牲,主人亲割毛血为一盘,首心肝肺为一盘,脂杂以膏为一盘,皆腥之左胖,不用右胖。前足为三段,脊为三段,胁为三段,足为三段,近窍一节不用,凡十二体。饭米一秤,置于一盘,蔬果各六品,切肝一小盘,切肉一小盘。 补注本注:主人亲割毛血为一盘。《国语》曰:毛以示物,血以告杀,接诚拔取以献具,为齐敬也。韦氏注云:接诚于神也,接毛取血,献其备物也。齐,洁也。
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
主人深衣,帅执事者,设元酒瓶及酒瓶于架上,酒注酹酒盘盏,受胙盘匙各一,于东阶卓子上。祝版及脂盘于西阶卓子上,匙著各一于食床北端之东西,相去二尺五寸,盘盏各一于著西,果在食床南端,蔬在其北,毛血腥盘,切肝肉,皆陈于阶下馔床上,米实阶下炊具中,十二体实烹具中,以火爨而熟之,盘一,盂六,置馔床上。 补注:按家众叙立之仪,在小宗家之祭,四亲庙则男在主人之右,女
在主妇之左,世为一列,前为昭,而后为穆也。在大宗家之祭,始先祖则一世居左,二世居右,三世居左,四世居右,左为昭而右为穆也。而女不在内者,盖祭四亲庙,则四亲之子孙皆在,世近属亲,男女会于一堂,自不为嫌。若祭始祖、先祖,则自始祖先祖以下子孙皆在,世远属疏,又人数众多,故女不得在内列者,莫非自然之理也。
质明,盛服,就位。
如时祭仪。
降神,参神。
主人盥升,奉脂盘诣堂中炉前,跪告曰:孝孙某今以冬至,有事于始祖考始祖妣,敢请尊灵降居神位,恭伸奠献。遂燎脂于炉炭上,俛伏,兴,少退,立,再拜。执事者开酒,主人跪酹酒于茅上,如时祭之仪。刘氏璋曰:茅盘用磁匾盂,广一尺馀,或黑漆小盘,截茅八寸馀,作束,束以红立于盘内。
进馔,
主人升诣神位前,执事者奉毛血腥肉以进,主人受,设之于蔬北西上。执事者出熟肉,置于盘,奉以进,主人受,设之腥盘之东。执事者以盂二盛饭,盂二盛肉湆不和者,又以盂二盛肉湆以菜者,奉以进,主人受,设之,饭在盏西,太羹在盏东,铏羹在太羹东,皆降,复位。 补注本注:肉湆不和者,即太羹。肉湆以菜者,即铏羹也。
初献,
如时祭之仪。但主人既俛伏,兴,祝为炙肝加盐,实于小盘以从。祝词曰:维年岁月朔日,孝子孙姓名,敢昭告于初祖考初祖妣,今以仲冬,阳至之始,追惟报本,礼不敢忘,谨以洁牲柔毛粢盛醴齐,祗荐岁事尚飨。
亚献,
如时祭之仪,但众妇炙肉,加盐以从。
终献,
如时祭及上仪。
侑食,阖门,启门,受胙,辞神,彻馂。
并如时祭之仪。 补注:祭毕而馂,设大席于堂,东西二向,东向为昭,西向为穆,世为一席,各以齿而坐,所以会宗族而笃恩义也。
先祖,
继始祖、高祖之宗得祭,继始祖之宗,则自初祖而下,继高祖之宗,则自先祖而下。
立春,祭先祖。
程子曰:初祖以下,高祖以上之祖也。立春,生物之始,故象其类而祭之。 补注:大宗之家,其第二世以下祖亲,及小宗之家高祖亲,尽所谓先祖也。
前三日,斋戒。
如祭始祖之仪。
前一日,设位,陈器。
如祭初祖之仪。但设祖考神位于堂中之西,祖妣神位于堂中之东,蔬果楪各二,大盘六,小盘六。馀并同。
具馔,
如祭初祖之仪。但毛血为一盘,首心为一盘,肝肺为一盘,脂膏为一盘,切肝两小盘,切肉四小盘。馀并同。
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
如祭初祖之仪。但每位匙著各一,盘盏各二,置阶下,馔床上。馀并同。
质明,盛服,就位,降神,参神。
如祭始祖之仪。但告辞改始为先,馀并同。
进馔,
如祭初祖之仪。但先诣祖考位,瘗毛血,奉首心,前足上二节,脊三节,后足上一节。次诣祖妣位,奉肝肺,前足一节,胁三节,后足下一节。馀并同。
初献,
如祭初祖之仪。但献两位,各俛伏,兴。当中少立,兄弟炙肝两小盘,以从祝词改初为先,仲冬阳至为立春生物,馀并同。
亚献,
如祭初祖之仪。但从炙肉各二小盘。
终献,侑食,阖门,启门,受胙,辞神,彻馂。
并如祭初祖之仪。
季秋,祭祢,
继祢之宗以上,皆得祭。惟支子不祭。
程子曰:季秋,成物之始,亦象其类而祭之。
前一月下旬卜日。
如时祭之仪。惟告辞改孝孙为孝子,又改祖考妣为考妣。若母在,则止云考,而告于本龛前。馀并同。
前三日,斋戒。前一日,设位,陈器。
如时祭之仪。止于正寝合设两位于堂中,西上。香案以下并同。
具馔,如时祭之仪,二分。
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
如时祭之仪。
质明,盛服,诣祠堂,奉神主出,就正寝。
如时祭于正寝之仪。但告词云:孝子某,今以季秋成物之始,有事于考某官府君,妣某封某氏。
参神,降神,进馔,初献。
如时祭之仪。但祝词云:孝子某官某,敢昭告于考某官府君,妣某封某氏,今以季秋成物之始,感时追慕,昊天罔极。馀并同。
亚献,终献,侑食,阖门,启门,受胙,辞神,纳主,彻馂。
并如时祭之仪。
忌日前一日,斋戒。
如祭祢之仪。
设位,
如祭祢之仪。但止设一位。
陈器,
如祭祢之仪。
具馔。
如祭祢之馔,一分。 补注:如父之忌日,止设父一位。母之忌日,止设母一位。祖以上及旁亲忌日,皆然。
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
如祭祢之仪。
质明,主人以下变服。
祢则主人兄弟黪纱幞头,黪布衫,布裹角带。祖以上,则黪纱衫。旁亲则皂纱衫。主妇特髻去饰,白大衣,淡黄帔。馀人皆去华饰之服。
诣祠堂,奉神主出,就正寝。
如祭祢之仪。但告词云:今以某亲某官府君远讳之辰,敢请神主出,就正寝,恭伸追慕。馀并同。
参神,降神,进馔,初献。
如祭祢之仪。但祝词云:岁序迁易,讳日复临。追远感时,不胜永慕,考妣改不胜永慕为昊天罔极,旁亲云讳日复临,不胜感惨。若考妣,则祝兴,主人以下哭,尽哀。馀并同。
亚献,终献,侑食,阖门,启门。
并如祭祢之仪。但不受胙。
辞神,纳主,彻。
并如祭祢之仪,但不哭。
是日,不饮酒,不食肉,不听乐,黪布、素服、素带以居,夕寝于外。
补注:此所以不馂也。
大宗小宗图
刘氏垓孙曰:吕汲公家祭仪曰:古者,小宗有四,有继祢之宗,继祖之宗,继曾祖之宗,继高祖之宗。所以主祭祀而统族人。后世宗法既废,散无所统。祭祀之礼,家自行之。支子不能不祭,祭不必告于宗子。今宗法虽未易复,而宗子主祭之义,略可举行。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故今议家庙,虽因支子而立,亦宗子主其祭,而用其支子命数所得之礼,可合礼意。 先生曰:祭祀须是用宗子法,方不乱。不然,前面必有不可处置者。
父在,主祭子出仕宦,不得祭。父没,宗子主祭,庶
子出仕宦,祭时其礼亦合减杀,不得同宗子。 宗子只得立适,虽庶长立不得,若无适子,则亦立庶子。所谓世子之同母弟,世子是适,若世子死,则立世子之亲弟,亦是次适也。是庶子不得立也。 大宗法既立不得,亦当立小宗法祭。自高祖以下亲尽,则请出高祖,就伯叔位服未尽者,祭之。嫂则别处后其子私祭之。今世礼全乱了。
元
英宗至治 年,右丞相拜住立五庙。按《元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祭祀志》:大臣家庙,惟至治初右丞相拜住得立五庙,同堂异室,而牲器仪式未闻。
明
太祖洪武六年,定品官士庶家庙礼仪。按《明会典》:品官家庙,国初品官庙制未定,《大明集礼》权仿宋儒家礼祠堂之制,奉高、曾、祖、祢四世之主,亦以四仲之月祭之。又加腊日、忌日之祭,与夫岁时俗节之荐享。至若庶人得奉其祖父母、父母之祀,已有著令。而其时享于寝之礼,大概与品官略同。 祠堂制度,祠堂三间,外为中门,中门外为两阶,皆三级。东曰阼阶,西曰西阶。阶下随地广狭,以屋覆之,令可容家众叙立。又为遗书衣物祭器库,及神厨于其东,缭以周垣,别为外门,常加扃闭。祠堂之内,以近北一架为四龛,每龛内置一卓。高祖居西,曾祖次之,祖次之,父次之。神主皆藏于椟中,置于卓上。南面龛外,各垂小帘,帘外设香卓于堂中,置香炉香,合于其上。两阶之间,又设香卓,亦如之。若家贫地狭,则止为一间,不立厨库,而东西壁下置立两匮,西藏遗书衣物,东藏祭器,亦可。地狭,则于厅事之东,亦可。 时祭仪,节卜日,凡四时之祭,用仲月并于孟月下旬之首,择仲月三旬各一日,或丁,或亥。主祭盛服,率兄弟子孙立于祠堂阶下,北面。置卓子于主祭之前,设香炉香合杯珓于其上。主祭以下,皆再拜。讫,主祭焚香,薰珓,祝曰:某将以来月上旬某日,祗荐岁事于祖考。即以珓掷于地,以一俯一仰为吉。不吉,再卜中旬之日。又不吉,则不复卜,而直用下旬之日。既得日,乃复位,再拜而退。若腊日、忌日、俗节之荐享,则不必卜。 斋戒前期三日,主祭率众丈夫致斋于外,主妇率众妇女致斋于内。沐浴更衣,饮酒不得至乱,食肉不得茹荤,不吊丧,不听乐,凡凶秽之事,皆不得预。 陈设前一日,主祭帅子弟及执事,洒扫正寝,洗拭椅卓,务令蠲洁。设高祖考妣位于堂西北壁下,南向。考西妣东。各用一椅一卓而合之。曾祖考妣、祖考妣、考妣以次而东,皆如高祖之位,世各为位,不相连属。别设旁亲无后及卑幼先亡者,附食位于东西壁下。凡伯叔祖考妣、伯叔考妣、兄弟嫂、妻弟妇、子侄、子侄妇之属,皆右。男子左。妇女东西相向,以北为上。凡屋,不问何向,但以前为南后为北,左为东,右为西。设香案于堂中,置香垆香合于其上,束茅聚沙于香案前,及逐位前地上,设酒案于东阶上,别置卓于东,设酒注一,酹酒盏一,盐楪醋瓶于其上,火炉、汤瓶、香匙、火箸于西阶上。别置卓子于西,设祝版于其上。设盥盆帨巾各二于阼阶下之东,又设陈馔大床于东。 省馔前一日,主祭率众丈夫省牲,涖杀,主妇帅众妇女涤濯祭器,洁釜鼎,具祭馔,每位果六品,菜蔬及脯醢各三品,肉鱼馒头糕各一盘,羹饭各一碗,肝各一串,肉各一串,务令精洁。未祭之前,勿令人先食,及为猫犬虫鼠所污。 行事祭之日,质明,主祭以下,各具服。主祭者见居官,则唐帽束带。妇人曾受封者,则花钗翟衣。士人未为官者,则幅巾深衣。庶人则巾衫结绦,妇人则大袄长裙,首饰如制。主祭以下具服讫,盥手,帨巾,诣正寝神位前,设蔬果酒馔,设果楪于桌上南端,蔬果、脯醢相间。次之设盏柈醋楪于北端,盏西楪东,匙箸居中。设酒瓶于架上,炽炭于炉。主妇炊煖,祭馔皆令极热,以合盛出,置东阶下大床上。次诣祠堂前阶下序立。主祭位于东,兄弟以下位,于主祭之东,少退。子孙及外执事者,以次重行,列于主祭之后。主妇位在西,弟妇姊妹位于主妇之西,少退。女子子妇及内执事者,亦以次重行列于主妇之后,皆北向。有伯叔父母位次,并居主祭、主妇位稍前。主祭有母,则特位于主妇之前。叙立讫,主祭升自阼阶,焚香,告曰:孝孙某,今以仲春之月〈夏秋冬同〉,有事于显高祖考某官府君,显高祖妣某封某氏,显曾祖考某官府君,显曾祖妣某封某氏,显祖考某官府君,显祖妣某封某氏,显考某官府君,显妣某封某氏,以某亲某官府君,某亲某封某氏祔食,敢请神主出就正寝,恭申奠献。告讫,敛椟,正位,祔位各置一笥,各以执事者一人捧之。主祭前导,主妇以下皆从,正寝置于西阶卓子上。主祭启椟,奉诸考神主出就位。主妇奉诸妣神主就位。其祔位,则各用子弟一人奉之。既毕,主祭以下皆降,复位。 参神,主祭以下叙立如祠堂之仪,立定,俱拜。若尊长老疾者,则休于他所。 降神,主祭升诣香案前,焚香,少退,立。执事者,一人实酒于注,一人取东阶卓子上盘盏,立于主祭之左,一人执注立于主祭之右。主祭跪,捧盘盏者亦跪,进盘盏,主祭受之,执注者亦跪,斟酒于盏,主祭者左手执盘,右手执盏,灌于茅上,以盘盏授执事者,俯伏,兴,再拜,降,复位。 进馔,主祭升,主妇从之,执事者,一人以盘奉鱼肉,一人以盘奉米面食,一人以盘奉羹饭,从升至高祖位前。主祭奉肉奠于盘盏之南,主妇奉面食奠于肉西。主祭奉鱼奠于醋楪之南,主妇奉米食奠于鱼东。主祭奉羹奠于醋楪之东,主妇奉饭奠于盘盏之西。以次设诸正位,使诸子弟妇女各设祔位,皆毕,主祭以下皆降,复位。 酌献,主祭升诣高祖位前,执事者一人执酒注,立于其右。冬月即先煖之。主祭奉高祖考盘盏位前,东向立。执事者西向斟酒于盏。主祭奉之,奠于故处。次奉高祖妣盘盏亦如之。奠讫,位前,北向立。执事者二人,举高祖考妣盘盏,立于主祭之左右。主祭跪,执事者亦跪。主祭受高祖考盘盏,右手取盏,祭之茅上,以盘盏授执事者,反之故处。受高祖妣盘盏亦如之。俯伏,兴,少退,立。执事者,炙肝于炉,以楪盛之。兄弟之长一人奉之,奠于高祖考妣前,匙箸之南。祝取版,立于主祭之左,跪读曰:某年某月某朔某日,孝元孙某官某,敢昭告于显高祖考某官府君,显高祖妣某封某氏,气序流易,时维仲春,追感岁时,不胜永暮。敢以洁牲柔毛粢盛醴齐,祗荐岁事,以某亲某官府君,某亲某封某氏祔食尚享。毕,兴。主祭再拜,退,诣诸位,献祝如初。每逐位读祝毕,即兄弟众男之不为亚终献者,以次分诣本位所祔之位,酌献如仪,但不读祝。献毕,皆降复位。执事者以他器彻酒及肝,置盏于故处。曾祖前称孝曾孙,祖前称孝孙,考前称孝子,改不胜永暮为昊天罔极。凡祔者,伯叔祖父祔于高祖,伯叔父祔于曾祖,兄弟祔于祖,子孙祔于考,馀皆仿。此如本位无,即不言以某亲祔食,亚献则主妇为之,诸妇女奉炙肉,及分献如初献仪,但不读祝。终献则兄弟之长,或长男,或亲宾为之,众子弟奉炙肉,及分献,如亚献仪。 侑食,主祭升,执注就斟诸位之酒,皆满,立于香案之东南。主妇升,扱匙饭中西柄正箸,立于香案之西南,皆北向,再拜,降,复位。 阖门,主祭以下皆出,祝阖门。无门处,即降帘,可也。主祭立于门东,西向。众丈夫在其后。主妇立于门西,东向。众妇女在其后。如有尊长,则少休于他所。此所谓厌也。 启门,祝声三噫歆,乃启门。主祭以下皆入,其尊长先休于他所者,亦入,就位。主祭、主妇奉茶,分进于考妣之前,祔位使诸子弟妇女进之。 受胙,执事者设席于香案前,主祭就席北面,祝诣高祖考前,举酒盘盏,诣主祭之右。主祭跪,祝亦跪。主祭受盘盏,祭酒,啐酒。祝取匙并盘,抄取诸位之饭,各少许,奉以诣主祭之左,嘏于主祭曰:祖考命工祝,承致多福,于汝孝孙,使汝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永年,勿替引之。主祭置酒于席前,俯伏,兴,再拜,跪,受饭,尝之,实于左袂,挂袂于季指,取酒卒饮。执事者受盏,自古置注旁,受饭,亦如之。主祭俯伏,兴,立于东阶上,西向。祝立于西阶上,东向。告:利成。降,复位,与在位者皆再拜。主祭不拜。降,复位。 辞神,主祭者以下皆再拜。 纳主,主祭者与主妇皆升,各奉主纳于椟,主祭以笥敛椟,奉归祠堂,如来仪。 彻主,妇还监彻,酒之在盏,注他器中者,皆入于瓶,椷封之,所谓福酒。果蔬肉食,并传之燕器。主妇监涤祭器而藏之。 馂,是日,设席,男女异处,尊行自为一列,南面,自堂中东西分首。若止一人,则当中而坐,其馀以次相对,分东西向,就坐。行酒荐食,酒馔不足,则以他酒他馔益之。将罢,主祭颁胙于内外执事者,遍及微贱。其日,皆尽。按《续文献通考》:洪武六年春,诏定公侯以下家庙礼仪。时礼部官议奏云:凡公侯品官,别立祠三间于所居之东,以祀高曾祖考,并祔位如祠堂。未备奉主于中堂享祭,二品以上,羊二,豕二。五品以上,羊一,豕一。皆分四体熟而荐之。不能具牲者,设馔享之所用祭物,随官品第,称家有无。祭之前二日,主祭者闻于上,免朝参。凡祭,四仲之月,择吉日,或春分冬夏至,亦可。前期一日,主祭者致斋,执事洒扫,祭所陈设。如无亲监宰牲,是晚,主妇监造祭馔。是夕,主祭以下沐浴更衣,宿于外舍。明日,率祭者盥洗讫,诣祭堂,捧正位、祔位神主椟,各置于一盘,令亲子弟各一人,捧至祭所。主祭者开椟,捧各祖考神主。主妇开椟,捧各祖妣神主。以安奉于位。子弟捧祔食神主,置于东西壁。执事者,进馔。读祝者一人,就读祝位。赞礼以子弟亲族为之。陈设各神位讫,各就位。主祭在东,伯叔诸兄立于其前,稍西。诸亲立于其后。主妇在西,诸母立于其前,稍西。妇女立于其后。赞:拜。主祭、主妇以下皆拜。主祭者诣香案前,跪,三上香,奠酒于高祖考前。由曾祖而下,皆如之。执事者酌酒于祔位前,读祝,跪,读讫,赞:拜。主祭、主妇复位,与诸男妇皆再拜。亚献、终献亦如之。惟不读祝。每献,执事者于祔位奠酌酒,献毕,赞:拜。主祭、主妇以下复再拜。焚祝并纸钱于中庭。礼毕,主祭者安神主于椟如初。是日,设筵享祭馔,男女异席。馀胙分诸亲友及下执事。制曰:可。
世宗嘉靖十五年,夏言疏请:臣民得祀始祖。礼官复请祖庙,以五室、四室为率。从之。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十五年,夏言疏言:天下臣民,冬至日,得祀始祖。臣按宋儒程颐尝修《六礼大略》,家必有庙,庶人立影堂,庙必有主,月朔必荐新。时祭用仲月,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至朱熹纂集《家礼》,则以为始祖之祭,近于逼上,乃删去之。自是士庶家无复有祭始祖者。臣愚以为,三代而下,礼教衰,风俗敝,衣冠之族,尚亡报本,况匹庶乎。程颐谓是缘情而为权宜,以设教事,逆而意顺者也。故曰:人家能存得此等事,虽幼者,可使渐知礼仪也。且禘五年一举,其礼最大。此所谓冬至祭始祖者,乃一年一行,酌不过三,物不过鱼黍羊豕,随力所及,特时享常礼焉耳。礼不与禘同,朱熹以为僭而废之,亦过矣。迩者面奏前事,伏蒙圣谕人皆有所本之祖,情无不同。此礼当通于上下,惟礼乐名物不可僭拟,是为有嫌。奈何不令人各得报本追远耶。大哉皇言,至哉皇心。非以父母天下为王道者,不及此也。伏望皇上,诏令天下臣民,得如程子之议,冬至,祭厥初生民之始祖。立春,祭始祖以下,高祖以上之先祖。皆设两位于其席,但不许立庙,以踰分。庶皇上广锡类之孝,臣下无禘祫之嫌。愚夫愚妇,得尽追远报本之诚矣。上是之。又礼官疏,请自周以上,天子以至大夫士,各有祖庙。虽庶人亦各荐于寝。至秦灭学,斯礼乃失。天子之外,无敢有营私庙者。魏晋以降,始复庙制,许文武百官立家庙,以官品为所祀世次之差。然位至通贵,犹不营庙。至有官为立以愧之者,有至勤诏旨切责者,是岂独礼教衰废狃,故习常哉。亦由古今异仪,封爵殊制,事固有碍,而当时礼官,又详求典礼,制为定论,使人有依据。是以疑惮而不敢立耳。敢依仿古今,酌为中制,以俟采择。谨案三代时,有五庙,三庙,二庙,一庙之制者。以其有诸侯,有卿大夫,有上中下士之爵也。今官职既异,且无冢嫡世封之重,又无山川国邑之常。欲窃取古人之制而为之,所谓刻舟胶柱矣。汉为曹公立五庙,晋为安昌公立六庙,后魏为胡珍立五庙,至北齐以下,以从二品以上祀五代。五品以上祀三代,七品以上祀二代。或五庙,四庙,三庙,二庙,一庙,皆不可行。至宋程颐始约之,而归于四世,上自公卿,下及士庶,莫不皆然。其言曰:自天子至于庶人,五服皆自高祖。服既如此,则祭亦须如此。若止祭祢,是知母而不知父,非人道也。朱熹以为得祭祀本意,礼大夫有事,省于其君,于祫及其高祖,此可为立三庙,而祭其高祖之验。由是观之,则庙虽有多寡,而祭皆及四亲,则一也。以是考之,则莫若官自三品以上为五庙,以下皆四庙。为五庙者,亦如唐制,五间九架,厦两旁,隔版为五室,中祔五世祖,旁四室,祔高曾祖,祢为四庙者,三间五架,中为一室,祔高曾,左右为二室祔祖祢。若当祀始祖先祖,则如朱熹所云,临祭时,作纸牌,祭讫,焚之。然三品以上,虽得为五庙,若上无应立庙之祖,不得为世祀不迁之祖,惟以第五世之祖,奉为五世,只名曰五世祖。必待世穷数尽,则以今之得立庙者,为世祀之祖,世祀而不迁焉。四品以下,无此祖也。惟四世递迁而已。至于牲牢俎豆等物,惟依官品而设,不得同也。盖古者于四亲之庙,有日祭、月祀、时享数疏之不同,今不可考。然而皆在祭中,不可缺废,则贵贱一也。是以因其知,而缺其不可知。是以厚于孝养,而不为过也。若夫庶人祭于寝,无可说矣。伏乞诏令天下,使小大士庶,皆得拟而为之。凡唐宋以来,一切三庙,二庙,一庙,四世,三世,二世,一世之制,繁杂破碎,多碍而少通者,一切除去之。以五室,四室为率,庶几三代之制,程朱之义,通融贯彻,并行不背矣。从之。
皇清
崇德元年《大清会典》:崇德元年,定宗室封王者,立家庙致祭。
顺治五年
《大清会典》:顺治五年,定宗室封王无嗣者,
太庙祔祭。有嗣者,令其子孙立家庙,致祭。
顺治十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年,定郡王以上,祀追封祖父于家
庙。贝勒以下,祀追封祖父于坟墓。
一,建庙,庄亲王立一庙,礼亲王、巽亲王、谦郡王共立一庙。肃亲王立一庙,饶馀郡王、端重亲王共立一庙。颖亲王、顺承郡王共立一庙。豫郡王立一庙,克勤郡王、衍禧郡王共立一庙。
一,祭期,定于正月、四月、七月、十月、岁暮日前期三日,斋戒,候
皇上祭
太庙,诸王陪祭礼毕,各回府致祭。凡有荐新品物,如太庙未献之先,不许家庙供献。
一,庙制,正殿五间,台基高二尺一寸。院内东厢房三间,贮祭品及祭献等项。西厢房三间,贮乐器。台基俱高一尺六寸。大门三间,台高一尺六寸。院内西旁门一座,院内东旁设焚帛炉一座,大门外西旁设宰牲房三间。其正殿厢房大门,俱五色彩,画花草,上用绿琉璃瓦。殿门墙外用红土,内用石灰,院墙用红土,绿瓦盖顶,帛炉亦用绿瓦。
一,牌位,高二尺,宽四寸,朱红色,上刻追封谥号,
墨书,设于红油漆龛,内设红片金帐幔。其庙中王位,以居中为尊,馀分列左右。如止一王,正设中间。
一,供品,每位前设红案一,铜香炉一,铜烛台二,铜花瓶二,供汤饭果品红案一,盛帛红漆匣一,供牲槽一,白磁爵六,银镶象箸二,双银匙二,香盒一,酒尊一,银壶一,银杓一,白色帛二端。无妃者,止用帛一。爵三,匙一,箸一双。献帛红案一,祭文案一。每王一位,用豕一,羊一,果品八盘,面饼四盘,饭二碗,汤二碗。所用乐器,与王府乐器同。一,致祭前三日,王及子弟护卫所属官员、执事人等,妃及随从妇女,俱各斋戒。前一日,备办祭品,宰牲。祭日,于神位前供祭品,大门两旁设鼓乐。毕,王率子弟护卫所属官员,俱朝服,从庙大门东旁门进,至庙东檐下,向西立。子弟在阶上,向西立。护卫及所属官员,在阶下,分班对立。执香盒人诣香案旁立。引礼人引王从庙左门进,至香案前立。子弟护卫所属官员,各依本位,向上排立。引礼人赞:跪。王跪。赞上香执香盒人跪,进香,王接柱香,拱举,上炉内,又三上块香。如左右有王位者,先诣左位,次至右位,次第上香毕,复位,立。引礼人赞:跪,叩,兴门。外作乐,王行二跪六叩头礼,兴。子弟护卫所属官员俱随行礼。毕,乐止。引礼人赞:奠帛,初献,乐作。执帛爵官捧帛爵在王左,跪。接帛爵官在王右,跪。引礼人赞:跪。王跪,受帛,拱举,授右接帛官。王又受爵,拱举,授右接爵官。王又受妃位前爵,拱举,授右接爵官。各官捧帛在前,爵在后,至位前,捧帛官跪,献,三叩头。捧爵官立献,各退,乐止。如两旁有王位,护卫捧帛酒分献。引礼人赞:兴。王兴。读祝人于祝文案前,一跪三叩头,捧祝文在案东立。引礼人赞:跪。王及子弟护卫所属官员,并读祝人皆跪。引礼人赞:读祝。读毕,读祝人捧祝文,送至中位前,跪献于帛匣内,三叩头,退。引礼人赞:叩,兴。王等俱行三叩头礼,兴。引礼人赞:亚献。乐作。献爵如初献仪,乐止。引礼人赞:终献。乐作,献爵如亚献仪,乐止。引礼人赞:跪,叩,兴。乐作。王率子弟护卫,及所属官员,行二跪六叩头礼,毕,兴,乐止。引礼人赞:捧祝帛诣燎炉前。乐作。捧祝帛官进前,一跪三叩头,各捧祝帛,兴。捧香官跪取香,置盒内,兴。王率子弟等俱退在西旁立,各官捧祝文在前,次帛,次香,俱从中道行,至炉前,焚祝帛。赞:礼毕。王等皆出,乐止。妃率随从妇女,俱朝服从西旁门入,由庙右门进,排立,行礼毕,彻祭物,回。如王有事,不得亲祭,令子弟代祭。如无子弟,令护卫代祭。其奠帛祭品,该王自行备办。引礼人于所属官员内选,充其祝文。内院撰给体式。又议准诸王皆在京师,离坟茔相近,随时亲诣致祭。其京城内,各立家庙致祭,俱令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