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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璧明 1549 —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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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璧(1549年—1626年)字子良四川成都府内江县人,民籍。
十二月二十五日生,行三。
父亲早亡,四岁时由母亲刘氏启蒙读书。
治《春秋》,由县学附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六十七名举人,年二十六岁中式万历五年丁丑科会试第一百三十九名,第二甲第四十四名进士
选授南京刑部广东司主事,出冤狱石应鳌、赵光于死罪,历官南京刑部郎中十一年三月升云南临沆道佥事
十四年丁内艰,坐前任刑部时折狱无徇同摄郎心,贬陕西同州知州
二十年擢升户部陕西司署郎中员外郎,延绥、宁夏管粮,以其管理兵饷,节省至四十馀万,二十四年四月准升五品京堂八月南京尚宝司卿二十六年七月陕西巡按于永清弹劾,免官回籍听勘。
二十八年二月奏辩,引疾乞休,奉旨准以原职致仕。
万历四十五年仍起复原官,署太常禄、鸿胪三寺,摄翰林院国子监应天府事。
四十七年九月起升应天府府丞天启元年(1621年)正月通政使司右通政,再升应天府府尹次年党人议起,乞休归。
五年十月南京通政使致仕。
天启六年卒,享年七十八。
崇祯元年(1628年)南京工部右侍郎
崔景荣明 1557 —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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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景荣(1557年—1631年)字自强号振峰直隶大名府长垣县人,民籍。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顺天府乡试第六十一名。
万历十一年(1583年)联捷会试第二百七十三名,第三甲第二十二名进士
山西平阳府推官十六年三月擢授四川道试御史十七年巡按陕西甘肃二十七年正月复除河南道御史巡按四川,以平播州功,三十三年太仆寺少卿三十八年五月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
任内申威信,省市费,边陲安定
四十一年六月四品考满,升右副都御史十一月录斩获银定诸酋功,加升兵部右侍郎,寻以叙平虏功,升左侍郎
四十三年五月赴任京城,署掌本兵印信,并管理戎政事务。
四十六年四月因病回籍。
四十七年九月起升兵部左侍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军务兼理粮饷,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兵部尚书天启元年(1621年)十月太子太保次年离职。
四年十一月起复吏部尚书,因忤魏忠贤五年七月六疏乞休,九月以东林党被削籍为民。
崇祯改元,复官。
崇祯四年(1630年)卒。
陈所学明末清初 1559 —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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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所学(1559年—1640年)字正甫号志寰晚号松石居士湖广承天府沔阳州景陵县人,民籍。
己卯湖广乡试第六十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一百六名,登二甲第三十八名进士
历任刑部主事工部虞衡司,典试云南,司榷杭州二十三年徽州府知府二十六年山西按察司提学副使二十九年二月右参政分守冀北道,三十三年十月加升右布政使,照旧管事,寻调福建按察使三十四年十一月右布政使三十八年正月巡抚陈子贞弹劾,以不及调简,调任陕西右布政使四十年七月福建右布政使四十三年六月升浙江左布政使四十四年十二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四十七年九月南京户部右侍郎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天启元年二月以病乞休。
天启三年(1623年)三月户部左侍郎,署部事,五年三月疏请罢归,命加户尚书致仕。
年八十卒,遗命勿请祭葬。
所著有《松石园》、《鸿濛馆》诸集。
李起元明 1559 —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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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起元(1559年—1629年)字惺原号瞻予直隶顺德府南和县人,民籍。
壬午乡试一百十七名,万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三百四十二名,登三甲第一百二十二名进士
都察院观政,授原武县知县十八年汲县二十一年擢升户部主事次年父丧守制。
二十五年复除原职,历官山东布政司参议二十七年十一月陕西按察司副使三十一年四月升本省右参政历官陕西右布政使
三十八年闰三月复除湖广右布政使四十年五月河南左布政使四十二年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四十四年七月起复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四十七年九月考满,命复职,加升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熹宗即位三边总督天启二年(1622年)十月右都御史兵部左侍郎,三年闰十月南京户部尚书十二月以军功加太子太保五年二月改任户部尚书,多次上疏乞休,六年闰六月许致仕归,十一月太子太傅
崇祯二年(1629年)八月卒。
张我续明 15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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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我续(1560年—?
),字胤祧号涵月直隶广平府邯郸县人,军籍。
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顺天乡试第十九名举人八年(1580年)联捷庚辰科会试第一百八十三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进士
嵩县知县,擢礼部主事,升郎中二十二年十月陕西按察司副使二十三年六月调任河南副使提督学政,升山西右参政二十六年十月丁父忧
三十二年四月起补山西河东道右参政三十三年七月调分守口北道三十五年六月山西按察使管参政事三十七年五月山西右布政使,改河南右布政使四十五年四月山西左布政使四十七年九月光禄寺卿四十八年八月明光宗即位,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提督军务
天启元年(1621年)十二月,升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四川贵州云南湖广广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驻札顺庆调度,铸给关防,仍赐尚方剑便宜行事,主持征讨奢安之乱。
三年(1623年)被弹劾去职,五年(1625年)正月以原官起用,因侵用饷银被东林党弹劾听勘,遂贿赂魏忠贤,七年(1627年)五月起升户部右侍郎八月以宁锦功加升都察院右都御史、照旧管事,又以大工加恩,改户部尚书,加太子太傅,照旧管事。
崇祯元年(1628年)七月山西道御史黄宗昌疏劾逆党遗奸五人户部尚书张我续通政使岳骏声工科右给事中潘士闻南京总督粮储侍郎吕图南广西道御史王珙张我续被削籍为民。
张延登明末清初 1566 —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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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延登(1566年—1641年)字济美号华东山东邹平人万历壬辰进士
崇祯时,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山东乡试举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联捷壬辰科三甲八十二名进士,授官河南内黄县知县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因嗣母刘恭人去世,丁忧去职。
服阕,起补河南上蔡县知县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河南乡同考官万历三十五年七月考选,万历三十六年(1610年)八月,擢为兵科给事中,因嗣父张一元去世未上任,服阕,万历四十年(1612年)八月复除吏科给事中巡视京营。
万历四十二年再丁生父张一亨忧归。
万历四十五年复除原官,万历四十六年七月编修林欲楫主考浙江乡试,十二月署掌吏科印信,料理察典。
万历四十七年九月武举同考试官,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正月因党争枚卜之事而上疏辞官归乡。
熹宗即位天启元年(1621年)三月以荐起官太仆寺少卿
二年三月大理寺左少卿四年太仆寺卿,天启五年(1625年)正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同年其父继室焦太孺人去世,返乡服丧。
天启七年(1627年)五月起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浙江,任内平定周三老之乱。
崇祯五年(1632年)入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后以病回籍调理。
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三月泰山
十二年再次起复,掌管南京都察院崇祯十四年五月卒,赠太子太保
弘光时追谥忠定
王三才明 1569 —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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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才(1569年1月12日—1621年)字学参号茂槐浙江绍兴府萧山县人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浙江乡试第二名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中式辛丑科会试第七十一名,二甲第三名进士
礼部主事,改工部虞衡司员外郎,洁己奉公,升礼部郎中三十六年(1608年)正月山西督学副使三十九年(1611年)八月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督粮储四十一年(1613年)七月江西按察使、徽池安兵备,加衔右布政使,仍摄道事,升山东左布政使,异绩旋著,入觐,以卓异第一,四十七年(1619年)九月应天府府尹
上疏捐俸助边,节冗费若干以裕国用。
天启元年(1621年),卒于官,赠南京工部右侍郎,赐祭,祀乡贤
吴亮嗣明 1572 —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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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嗣(1572年—1623年)字明仲号浮玉晚号讷存湖广广济(今湖北省武穴市)人。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进士
初为南充县三十四年丙午三十七年己酉两充四川乡试同考官
三十八年擢授兵科给事中四十三年八月典试江西四十六年四月巡视京营,四十七年二月会试同考试官九月武举同考试官。
当时万历怠政,不理政务,内阁只有朱赓一人,吏部没有“掌印”官,不能给牒,以致数千人在京中等待赴任,动弹不得。
吴亮嗣为人耿直,于万历末年的奏疏中说:“皇上每晚必饮,每饮必醉,每醉必怒。
酒醉之后,左右近侍一言稍违,即毙杖下。
天启元年(1621年)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中宪大夫
吴亮嗣是楚党领袖人物,与东林党人有怨。
天启三年(1623年),东林党人赵南星入主吏部吴亮嗣被弹劾。
天启三年(1623年)十二月卸任回籍,年底卒于家。
刘惟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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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惟忠(1584年—17世纪),字赤生号泰阶湖广荆州府石首县人
刘惟忠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举人次年(1607年)联捷丁未进士都察院观政次年获授丰润知县三十八年调任宝坻四十二年考选,四十七年(1619年)选授山东道御史九月奉敕巡按山西
天启三年河南道印,本年升太仆寺少卿天启五年他因弹劾魏忠贤被革职,正直名声震动朝野,后事不详。
彭际遇明末 15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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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际遇(1587年—?
),字观卿号紫岳广东广州府东莞县军籍。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广东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进士户部观政三十七年正月授行人,四月正使检讨钱象坤一起册封周府邵陵王朱朝塍选苏氏为妃。
四十年四月贵州主考四十二年考选,丁忧四十七年福建道御史九月陕西茶马,四十八年二月巡按陕西
天启三年巡视大工,本年升大理右寺丞四年右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