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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处士陈抟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三、全宋文卷一一、《旧五代史》卷一一九《周世宗纪》、《全唐文》卷八六三
陈抟:朕以汝高谢人寰,栖心物外,养太浩自然之气,应少微处士之星,既不屈于王侯,遂高隐于岩壑,乐我中和之化,庆乎下武之期。
而能远涉山涂,暂来城阙,浃旬延遇,弘益居多。
白云暂驻于帝乡,好爵难縻于达士。
昔唐尧之至圣,有为外臣,朕虽寡薄,庶遵前鉴。
恐山中所阙,已令华州刺史每事供须。
乍反故山,履兹春序,缅怀高尚,当适所宜,故兹抚问,想宜知悉。
周恭帝禅位诏建隆元年正月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二十六、全宋文卷一一、《旧五代史》卷一二○《周恭帝纪》、《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一、《宋史记》卷一
天生蒸民,树之司牧,二帝推公而禅位,三王乘时以革命,其极一也。
予末小子,遭家不造,人心已去,国命有归。
咨尔归德军节度使殿前都点检赵匡胤禀上圣之姿,有神武之略,佐我高祖,格于皇天,逮事世宗,功存纳麓,东征西怨,厥绩懋焉。
天地鬼神,享于有德,讴谣狱讼,附于至仁。
应天顺民,法,如释重负,予其作宾。
呜呼钦哉,祗畏天命!
太祖登极赦文建隆元年正月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宋朝事实》卷二、《皇朝文鉴》卷三二、《宋大诏令集》卷一、《宋会要辑稿》礼五四之一(第二册第一五七二页)、《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二、《渊鉴类函》卷四六、《宋四六选》卷一
门下:朕以五运推移,上帝于焉眷命;
三灵改卜,王者所以膺图。
朕起自侧微,备尝艰险。
当周邦草昧,从二帝以徂征;
虞舜陟方,翊嗣君而纂位。
但罄一心而事上,敢期百姓之与能?
属以敌国侵疆,边民罹苦,朕长驱禁旅,往靖边尘。
鼓旗才出于国门,将校共推于天命。
迫回京阙,欣戴眇躬。
幼主以历数有归,寻行禅让。
兆庶不可以无主,万几不可以旷时。
勉徇群心,以登大宝。
昔汤武革命,发大号以顺人;
唐汉开基,因始封而建国
宜国号大宋,改周显德七年建隆元年
乘时抚运,既协于歌谣;
及物推恩,宜周于华夏。
可大赦天下。
正月五日昧爽以前,天下罪人所犯罪,已结正、未结正,已发觉、未发觉,罪无轻重,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
应贬降、责授及勒停官等,并与恩泽;
诸配徒役男子女人等,并放逐便。
其内外马步兵士,各与等第优给。
诸军内有请分料钱者,特与加等第添给。
中外见任、前任职官,并与加恩。
文武升朝官、内诸司使副使、禁军都指挥使以上,及诸道行军司马节度副使、藩方马步军都指挥使,应父母妻未有官及未曾叙封者,并与恩泽;
亡父母未曾封赠者,并与封赠。
诸处逃亡军都限赦到百日内,仰于所在陈首,并与放罪,依旧军分收管;
如出百日不来自首者,复罪如初。
念彼愚民,或行奸盗,属兹解网,咸许自新。
诸军有草寇处,仰所在州府及巡检使臣晓谕招唤。
若愿在军食粮者,并与衣粮;
如愿归农者,亦听取便。
于戏!
革故鼎新,皇祚初膺于景命;
变家为国,鸿恩宜被于寰区。
赖将相公王,同心协力,共裨寡昧,以致隆平。
凡百军民,深体朕意。
请疏理狱讼瘗埋病亡奏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三、全宋文卷一一、《全唐文》卷八六三
臣任监察御史日,留台西京,窃见台司详断者,至于夫妇之间,小小争讼,动引支證,淹滞积时。
乃坊市死亡丧葬,又须台司判状;
奴婢病亡,又须检验。
人吏贪狡,因此邀求,动经旬时,不遂埋瘗。
是臣目击,常嫉弊讹者。
请禁伐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三、全宋文卷一一、《全唐文》卷八六三
窃以稼穑为生民之天,机杼乃丰财之本。
是以金根在御,王者用三推之仪;
鞠衣载陈,后妃有躬桑之礼。
则知自天子至于庶人,不可斯须忽于农桑也。
司马迁著书曰:「齐鲁之间千亩安邑千树,其人与千户侯等」。
伏见近年以来,所在百姓,皆伐为柴,忘终岁之远图,趋一日之小利。
既所司不禁,乃积习生常。
苟桑柘渐稀,则缯帛须阙,三数年内,国用必亏。
虽设法课人种,且无及也。
旧木已伐,新木未成,不知丝绵欲凭何出?
若以下民方困,不可禁之,傥砍伐一空,所在如是,岁或不稔,衣食尽忘,饥冻逼身,须为群盗。
图难于易,哲王令猷;
作事谋始,有国常务。
乞留眷览,询访辅臣。
欲望特下明敕,此后不得以为柴,官场亦不许受纳,州县城门不令放入,及不得囊私置卖,犯者请加重罪。
请郡牧不与卑冗官同班奏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三、全宋文卷一一、《全唐文》卷八六三
内外臣寮,正衙辞谢,内则诸司小吏宰相差肩,外则属郡末寮共元戎接武。
欲望宰臣使相,依旧押班,其郡牧藩侯、台省监长吏等,不得令部内本司卑冗官员同班辞谢。
请停废教习舞郎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三、全宋文卷一一、《全唐文》卷八六三
前任太常少卿,伏见本寺见管教坊二舞,本户州县尹民,若不尽免差徭,无缘投名鼓舞。
况正殿会朝已久停废,其见管人数等,每有沦亡,皆拟填补。
既不曾教习,但虚免差徭。
伏乞且议停废。
乞停常参官转对奏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宋史》卷二六九《陶谷传》
五日上章,曾非旧制;
百官叙对,且异昌言;
徒浼天聪,无益时政。
欲乞停转对,在朝群臣有所闻见,即许不时诣阙闻奏。
仪仗议建隆四年八月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宋会要辑稿》舆服一之一六(第二册第一七四九页)、《太常因革礼》卷二八、《宋史》卷一四五《仪卫志》三
按《礼》,大驾车辂三十六乘,今太仆寺见管只二十八乘。
内玉辂等二十五乘,本寺见修饰;
馀安车四乘,望车、辟恶车三乘,望亦令修饰;
所阙白鹭车一,革车一,属车六。
又令文旧有副车,近代停废,望并下有司修制。
金吾将军、左右十二卫将军引驾押仗,自来只著紫衣,今请依《开元礼》,各服本色绣袍,金吾以辟邪,左右卫以瑞马,骁卫彫虎,威卫以赤豹,武卫以瑞鹰,领军卫以白泽,监门卫以狮子,千牛卫以犀牛,六军以孔雀为文,并下所司修制。
又仪仗内所著五色画衣,既法五行,合依其序,望以五行相生之色为次,黑为先,青、赤、黄、白次之。
又仗中有具装人马甲,自来止以常铠甲给之,今请依式别造,用补坠典。
飨庙郊天行誓诫奏乾德元年八月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宋会要辑稿》礼二八之七○(第二册第一○五四页)、《太常因革礼》卷二九、《宋史》卷九九《礼志》二
飨庙、郊天两日行礼,从祀官前七日皆合于尚书省受誓戒。
自来一日之内受两处誓戒,有亏虔洁。
今用十一月十六日行郊礼,望依礼文,于八日先受从飨太庙誓戒,九日别受郊天誓戒,其日请放朝参。
许尚书书敕奏乾德二年正月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之六三(第三册第二三六三页)、《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一
自古辅相未尝虚位,唯唐太和中甘露事后,数日无宰相,当时仆射令狐楚等奉行制书。
尚书亦南省官,似可书敕。
请以太子三师为表首议乾德二年六月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宋会要辑稿》仪制七之一四(第二册第一九五六页)、《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
按唐制,上台、东宫并是廷臣,当时以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为正宰相
贞观末,带同中书门下三品者方为宰相
贞观中太子太师长孙无忌太子太傅房玄龄太子太保萧瑀并免师傅之任,许之,以萧瑀同中书门下三品,东宫三师之为重明矣。
马周中书令,兼左庶子
高宗显庆中中书令来济太子宾客崔敦礼太子少师
当时仆射为正宰相,犹居少师之下。
仆射既非宰臣,合在太子三师之下,理固不疑。
若以宫僚非廷臣,即宰相岂当兼领?
今若先二品而后一品,升后列而退前班,紊其等威,事恐非顺。
请以太子三师为表首。
选格议乾德二年七月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志》四
应拔萃判超及进士、《九经》判中者,并入初等职事,判下者依常选。
初入防禦团练军事推官军事判官者,并授将仕郎试校书郎
满三周年得资,即入留守两府节度推官军事判官,并授承奉郎试大理评事
又三周年得资,即入掌书记防禦团练判官,并授宣德郎试大理评事监察御史
满二年得资,即入留守两府节度、观察判官,并授朝散大夫试大理司直监察御史
满一周年,入同类职事、诸府少尹
又一周年,送名中书门下,仍各依官阶分四等。
已至两使判官以上,次任即入同类职事者,加检校官,或转宪衔
观察判官著绯十五年者,赐紫
每任以三周年为限,闰月不在其内。
每一周年,校成一考。
其常考,并依令录例,书「中」、「上」,如经殿罚,即降考一等,若校成殊考,南曹上其功绩,请行酬奖。
或考满未代,更一周年与成第四考,随府罢者不在赴集。
其奏授职事,书校考第,出给解由,并准新条,以备他年参选。
若两任以上不成资,但通计月日及二周年,许折一任成资,及敕替省员,则取本任解由赴上,不得即给以公凭,并非时赴集。
其自以事故不得资,停罢及违程不请告身,一任者二周年赴集,并两任加一周年,并三任者不在赴集限。
若今任有下考者,殿一年入同类官,如经恩得雪者免殿。
如罢任后出给解由,每违一季殿一年,违两季以上者殿二年。
丁忧服阕及非考满去任者,并同罢任。
如无解由或省校考牒,并殿一年。
或失坠文书而给得格式公验者,免殿降。
准格停及使阙人三周年赴集。
其特敕停任及削官人曾经徒、流不以官当者,并经恩后本职年限赴集,仍于刑部请雪牒。
如无员阙愿入州县官者,将一周年月俸比校,如有不同,即上下不过十贯者,听与注拟。
防、团判官以上入州县官,罢任后止理本职事年限赴集。
其诸府少尹考第,亦以三周年为限。
百官相见仪奏乾德二年九月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宋史》卷一一八《礼志》二一、《宋会要辑稿》仪制五之一(第二册第一九一六页)
省官除授、假使出入,并参宰相起居郎以下参同舍人
五品以上官,遇于涂,敛马侧立,须其过。
常侍以下遇三公三师尚书令,引避;
其值仆射,敛马侧立。
御史大夫中丞皆分路行。
起居郎以下避仆射,遇大夫,敛马侧立;
中丞,分路。
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并参三师三公、令、仆,郎中员外兼参左右丞、本行尚书侍郎及本辖左右司郎中、员外
御史大夫以下参三师三公尚书令中丞兼参大夫知杂事中丞三院御史兼参知杂及本院之长。
大夫尚书令以上,遇仆射,敛马侧立而避。
大夫尚书丞郎、两省官诸司三品以上、金吾大将军统军上将军,皆分路。
馀官遇中丞,悉引避。
知杂兼避中丞,遇左右丞敛马侧立,馀皆分路。
郎中少卿监大将军以下,皆避知杂
三院同行,如知杂之例。
少卿监并参本司长官,丞参少卿
诸司三品遇仆射于途,皆引避。
诸卫大将军参本卫上将军
东宫官参隔品。
凡参者若遇于途,皆避。
公参之礼,列拜堂上,位高受参者答焉。
四赤县令初见尹,趋庭,受拜后升厅如客礼。
内客省使宰相枢密使以客礼,閤门使以上列拜,皆答,客省副使通事舍人诸司使枢密承旨不答焉。
枢密使副、宣徽使皆差降其礼,供奉官殿直教坊使副、辞令官、伎术官并趋庭,倨受。
诸司副使大使通事舍人閤门使防禦团练刺史谒本道节帅节度防禦团练副使谒本使,并具军容趋庭,延以客礼。
少尹幕府于本院长官悉拜。
防禦团练判官谒本道节帅,并趋庭。
上佐、州县官宰相枢密使及本属长官,并拜于庭(天长、雄武等军使宰相枢密亦如之。)
参本府宾幕官曹掾,县簿、尉参令,皆拜。
王府官见亲王如宾职见使长,府县官兼三馆职者见大尹同。
县令、六品以下未尝参官,见宰相枢密及本司长官,并拜阶上。
流外见流内品官,并趋庭。
诸司非相统摄,皆称移牒。
分路者不得笼街及占中道,依秩序以分左右。
遇于驿舍,非相统摄及名位县隔,先至者居之。
台省官当通官呵止者,旧式。
文武官不得假借呼称,以紊朝制。
当避路者,若被宣召及有所捕逐,许横度焉。
王右军书黄庭经跋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宝章待访录》(陶氏涉园影刻咸淳刊百川学海本)
换鹅经也。
甲戌九月十一日,百计取得此书详观,诚无唐盛时,是铦锋笔行书,虽恐非右军,诚尔。
界行有钟绍京书印,二字小印。
卷末真写「胎仙」二字,用「陈氏图书印」印之。
又有「钱氏忠孝之家」印纸,跋云:「山阴道士刘君以群鹅献右军,乞书《黄庭经》,此是也」。
逸少真书,此经与《乐毅论》、《太史箴》、《告誓文》、《累表》也;
兰亭》、《洛神》皆行书,其他并草书也。
草十行敌行书一字,行书十行敌真书一字耳
右军黄庭经续题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宝章待访录
此乃明州刺史李振景福中罢任过浚郊,遗光禄朱卿。
朱卿名友文,即梁祖之子,后封博王
王薨,予获于旧邸,时贞明庚辰秋也。
晋都梁苑,因重背之。
中书舍人陶谷记。
是日降麻,以京兆安彦威副都统
张仲荀抄高僧传序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金石萃编》卷一二四
浮图氏之教,其来久矣。
自昔金人入梦,白马来朝,像法聿兴,奇才间出。
僧会东下,吴俗从风;
罗什西来,秦人被化。
图澄驰名于赵国惠远传法于庐山
自迩已还,厥徒孔炽。
宏道白莲结社,求法者度雪岭以寻经。
至于浮杯飞锡之流,黄眼赤须之士,论堪挥麈,讲必雨花。
示现则吐脍成鱼,布施则投身饲虎。
戒珠月满,慧剑霜明,五蕴皆空,诸漏已尽。
去圣逾远,其道日彰,盛事芳踪,不可备载。
清河公,好古博雅君子也,以为桑门行迹,非在九流,一物不知,未能无耻。
乃遍阅兹传,至于载三,略彼浮华,撮其机要,分为十卷,以类相从。
予览而异之。
嘻,张公之才美,作事可法,得无旨乎?
孔氏以德行、政事、言语、文学为四科,升堂者而已。
达磨、宝志之辈,亦释门之领袖,甚有可观。
夫童子救蚁之仁,乃德行乎;
祖师传灯之要,乃政事乎;
道安「弥天」之论,乃言语乎;
汤休「碧云」之句,乃文学乎。
立其教则有殊,归其理则无异。
稽乎用意,岂徒为一书哉!
起予者商,不敢无述。
篆书千字文序乾德五年二月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金石萃编》卷一二四
在昔政弊结绳,变生画卦。
观科斗之取象,自鸟迹之椎轮。
六法陈而大篆兴,八体分而异端起。
因上下而指事,仰日月以象形。
理既会元,文亦随变。
崩云垂露,穷万化以通神;
凤舞龙骧,辟千门而企圣。
虽学徒甚众,而能者盖稀。
有僧梦瑛,荆楚之开士也。
本其乡党,青草连洞庭之波;
询其名位,紫稻惹田衣之色。
幼探内典,志在于法观;
旁通外学,行在于篆书。
尝以世之《千字》,言无二者,禅师智永,遗迹斯在,遂服膺肆业,自我作式。
易银钩为玉箸,代隶字以古文。
工随岁深,名因艺显。
聚弃笔以成冢,顾临池尽墨
史籀没而蔡邕作,阳冰死而梦瑛生,则代不乏贤,谅非虚语。
圣朝丁卯岁,瑛公来自咸镐,观光象魏,袖所业《千文》,惠然见贶。
且曰:「今太尉相国濮阳公,建节关中,表率西夏
挈瓶飞锡,时栖宾馆;
隐几函杖,屡亲讲席。
俾勒斯文,用传不朽」。
以谷三署交官,七朝掌诰,请陈事实,用纪碑阴。
抚弦虽昧于希声,搦管聊书于小序。
庶使陈仓猎碣,同瞻拂劫之衣;
汲冢筠编,不化焚书之火。
时仲春十日翰林学士承旨刑部尚书知制诰判吏部流内铨事陶谷东京序。
龙门重修白乐天影堂记广顺三年三月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三、全宋文卷一一、《全唐文》卷八六三
《祭法》曰:「法施于人则祀之」。
《洛书》曰:「王者之瑞则图之」。
世称白傅文行,比造化之功,盖后之学者,若群鸟之宗凤凰,百川之朝沧海也。
秉笔之士,由斯道而取位卿相者十七人焉,得不谓法施于人耶?
王者之瑞耶?
飨庙食、画云台可矣,矧山椒遗像乎!
陟彼高冈,慷慨前事。
凋宰树,萧瑟古埏之上;
伊注逝川,潺湲荒祠之下。
岁月未积,栋宇将坏。
考其由,中和初黎民经之而弗勤;
询其制,长兴末秦王修之而弗至。
人神玄感,属在兴运。
居守佐相太原武公,自许下之抚三川也,登鄂坂,望太室,且曰:「兹邑也,周公测景之地,土圭在焉。
吾当正厥躬,临甸民,以报天子」。
既下车,辟污莱以实仓廪,宽狱市以处豪猾。
繇是十一之税均,三千之条省。
暇日巡魏阙,过天街,又曰:「兹地也,成王定鼎之郊,王气犹属,吾当寻旧地,举坠典,以壮皇居」。
遂上法象纬以严端门,构鸿梁而跨洛水,繇是知拱辰之位肃,朝天之路通。
三载陟明,我无惭德。
广顺三祀,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予因芟除入洛,获谒拜上公
魏绛之庭,金石在列;
亚夫之户,棨戟生风。
初戢我以升降,视之礼也;
复接我以酒浆,观予志也。
始三揖而进,终百拜而退。
既予旋轸,相访政事,对曰:「河桥破虏之勋,有京观在;
滹水禦守之略,有金汤在。
虽三尺童子,尽能知之,予无可述」。
因以白公影堂为说。
公曰:「我武臣也,惟干戈是执,昧俎豆之事,幸为我序白氏政绩及修葺之义,俾后之闻者,足以劝为善而向令名,是吾志也。
虽百金不惜,矧土木乎」!
予曰:「彼白公,服则儒士也,位则文人也,当官隶事,烈有丈夫志。
祗于批逆鳞,刺权幸,塞左道,履平坦。
镇阳拒命也,指中人为制将,救日月之蚀,则战士心悦;
武相遇盗也,责京尹讨贼,犯雷霆之怒,则奸臣股慄。
杭州救旱,因农隙而积湖水;
龙门通崄,出家财而凿八滩。
著策数十篇,尽王佐之才;
有文七十卷,导平生之志。
向使得其位而且久,行其道而不疑,以宪宗之神武,可继文皇也;
元和之刑政,自同太宗也。
必当华夏宅心,上东封之书,蛮夷屈膝,纳稿街之贡,岂直擒吴定蜀,平一蔡州而已哉」!
言粗毕,公耸身长揖而言曰:「异乎昔之所闻。
若此则白公之才美,实辅相之英者,岂徒丈夫耶!
子其行矣,予果得修之」。
予归朝未再旬,邸吏捧公书相授,具报讫事。
谷乏口才,加之性懒,蟠桃拂汉,非尺箠可量,直以与公问答疏之如右,别刊贞珉。
泾州回山重修王母宫开宝二年 后周 · 陶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金石存》卷五、《宫观碑志》卷三三、《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五五五
《祭法》曰:「法施于人则祀之」。
辩方之为法制也,不亦大哉!
神有所职,足以垂训者,孰可阙焉?
按《尔雅》:「孤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
王母事迹,其来久矣,名载方册,理非语怪。
西周受命之四世,有君曰王满,享国五十载,乘八马,晏瑶池,捧王母之觞,乃歌《黄竹》。
西汉受命之四世,有君曰帝彻,享国亦五十载,期七夕会甘泉,降王母之驾,遂荐仙桃
穆之观西极也,濯马潼,饮鹊血,践巨蒐之国,乃升弇山,故汲冢有《穆天子传》。
汉武之祷灵境也,祀雍畤,幸朝那,立飞廉之馆,以望玄圃,故乐章有《上之回》曲。
呜呼!
湘灵鼓瑟虞舜二妃也,黄姑有星,天河织女也,或楚词所传,或巫咸所记,犹能编祀典,配严祠,箫鼓豆笾,豫四时之享,牺牲玉帛,陪百神之祭。
岂若王母为九光圣媛,统三清上真,佩分景之玉剑,纳去琼之凤舄。
八琅仙璈以节乐,九色辨麟而在驭。
啸咏则海神鼓舞,指顾则岳灵奔走。
辅五帝于金阙,校三官于绛河。
位冠上宫,福流下土。
则回中有王母之庙,非不经也。
年祀寖远,栋宇堕坏。
坛欹朽,蔽荆棘于荒庭;
井废禽亡,噪乌鸢于古堞。
物不终否,崇之在人。
太师清河公受脤建牙,三临安定,军功政事,纪在旂常。
是邦也,压泾水之上游,控西戎之右地。
土宜菽麦,俗习骑射。
抚之有道,则风能偃草;
驭之非理,则水亦覆舟。
中权失政,不可一日而处,矧三镇乎!
岁戊辰春二月,公介圭入觐,骏奔上都
天子设庭燎以延之,奏《肆夏》以宠之,临轩绝席以绥怀,大辂繁缨而锡命。
礼成三接,诏还旧镇。
公既旋所理,来谒灵庙,齐庄有感,肸蚃如答。
申命主者,鸠工缮修。
薙蔓草于庭除,封植嘉树;
易颓檐于廊庑,缔构宏材。
丹青尽饰于天姿,黼藻增严于羽帐。
云生画栋,如嗟西土之遥;
水阅长川,若讶东溟之浅。
容卫既肃,精诚在兹。
何须玉女投壶,望明星于太华;
瑶姬感梦,洒暮雨阳台
合徵幼妇之词,庶尽上真之美。
谷也学非博古,才不逮时,论恩谬冠于词臣,叙事敢踰于实录?
久直金銮之殿,视草无功;
强窥朱雀之窗,偷桃知愧。
谨为颂曰:
昆崙之墟,崦嵫之下,戴胜蓬发,虎豹为伍。
是耶非耶?
怪哉王母
丹台命驾,七夕为期。
云骈凤辇,剑佩光辉。
倩兮盼兮,穆若仙姿。
宅玄都兮如彼,降汉宫兮若是。
奚灵圣之多端,骇变化之神异。
考《山经》与《竹书》,故两留于前事。
山之巅兮水之湄、奠玉斝兮荐金徽。
白云○落归何处,黄竹摧残无一枝。
抚弇山之旧石,纪泾水之仙祠。
按:《陇右金石录》宋上,台湾文丰出版公司石刻史料新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