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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沆南宋 1159 — 1237
西山 南宋 · 蔡沆
五言律诗 押词韵第七部
闻道西山胜,今朝始见山。
鹤鸣双剑动,龙喷紫霄寒。
人去台空古,墨灰沼未乾。
紫阳招不作,登眺共谁看。
自咏二首 其一 南宋 · 蔡沆
五言律诗 押庚韵
青春不可再,白发两三茎。
得句非诗史,为文学雅成。
愁多凭酒散,老至逐人行。
开卷无相似,长吁负此生。
其二
五言律诗 押真韵
一病观书歇,终朝药饵亲。
焚香葆静性,咬菜适清神。
落燕巢低屋,饥乌噪近人。
觅仙难换骨,贫瘦得吾真。
闲游 南宋 · 蔡沆
五言律诗 押鱼韵
缓步荒郊外,杖藜看耨锄。
蓑衣蒙短褐,野饭摘残蔬。
雨过苗花湿,云深草树疏。
敲门无犬吠,何处觅樵渔。
夜行舟 南宋 · 蔡沆
五言律诗 押词韵第十一部
霞晚临江岸,云深不见星。
鸟栖沙篆暗,山远暮钟鸣。
燃火移村色,号风晚度声。
船窗迷漏鼓,独立向天明(以上《蔡氏九儒书》卷四《复斋集》)
春日即事二首 其一 南宋 · 蔡沆
七言律诗 押真韵
人生何事最为亲,不看春容不识真。
岸柳细摇多意思,野花初破足精神。
精神识后施为别,意思到时言语新。
为报同侪须急赏,莫教春去始伤春。
其二
七言律诗 押青韵
楼上从容晓日明,春风随意动郊坰。
定知有象根冲漠,未信至精惟杳冥。
万化淳时春蔼蔼,一元亨处雨零零。
忘言共倚栏干曲,绿满周原水满汀。
登高 南宋 · 蔡沆
七言律诗 押侵韵
九日登高庙阁阴,山间犬吠白云深。
清秋空谷寒侵夜,绕屋幽林翠满岑。
佳景随开陶令兴,雅怀犹负远公心。
年来名利都抛却,唯有游观到处寻。
白鹿洞 南宋 · 蔡沆
七言律诗 押侵韵
古洞云封山正阴,攀藤负石此登临。
双峰削剑雄中外,五老当头壮古今。
入室颙瞻先圣像,登台惭愧昔时心。
十年梦寐今方见,终老生涯只处寻。
龙池瀑布泉 南宋 · 蔡沆
七言律诗 押尤韵
一上巍峰独枕流,匡山爽气为君收。
泉飞直下三千丈,池喷奔分数百州。
净练银河辉映阁,烟凝碧树吐成楼。
先师巨笔悬崖石,文物风光度几秋。
春秋五论序 南宋 · 蔡沆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五八、复斋公集、见《经义考》卷一八九
庆元丁巳春,先君谪舂陵,以《易》授兄渊,以《皇极》命弟沉,著承乎《春秋》。
切惟麟经一书,乃先圣孔夫子之亲笔,圣人体道经世之志存焉。
虽假托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权,使乱臣贼子禁制之而不得肆其欲,然褒贬公平,是非的实,善恶暴白,而万世之名分于是乎定,非若他经可以训诂通也。
自左氏、公、谷以来,传注者无虑百家,往往辞舛意讹,迄无定说,而圣人之宏纲大旨郁而不畅,致使荆公目之为断烂,经筵不以进讲,考官不以取士,谓非圣经。
以众谬所晦,而安石无独见之明耶?
武夷胡先生研穷编辑,着而成书,正以扶三纲、叙九法、尊王贱霸、内外夷,而圣人精微之旨,已阐扬于当世矣,岂浅见薄识所能彷佛其万一哉!
但其中于赗仲子、纳郜鼎,皆为私欲所胜,有以致之。
又如彼此一事,彼以为是,此以为非;
前后一人,前以为褒,后以为贬;
或以爵号,或以日月,或书侯、书子、书名、书字、书人、书州、书国,前氏后名,是非褒贬殆有不同,纷纷聚散,各立一偏之见。
若此者不得不推求其大端,研究其的实,作此《五论》,以辩正之,使后世学者之读麟经,晓然知《春秋》大义所在,而是非曲直有不可掩者,以继先人之绪耳,岂敢妄有所议,以取僭踰之罪云。
春秋五论(一) 南宋 · 蔡沆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五八、复斋公集
或问:《春秋》之作何为乎?
曰:《春秋》者,扶天理、遏人欲之书也。
春秋》,鲁史尔,圣人从而修之,则其所谓扶天理、遏人欲者何在?
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而绥猷之责,后实任之。
尧、舜、禹、汤、文、武达而在上,所以植立人极,维持世道,使太极之体常运而不息,天地生生之理常发达而不可壅者,为其能明天理以正人心也。
周辙东,王迹熄,政教失,风俗坏,天命之性、率性之道、修道之教不立,几若与之俱泯灭而不存焉。
君臣之不明也,上下之分不辩也,义利之无别也,真伪之溷淆也,诸侯僭天子,大夫僭诸侯,世莫知其非也。
臣弑君,子弑父,强并弱,下篡上,而世莫知其乱也。
其所为之事尽反王制而失人道之正,世莫知其不然也,孰能拨乱而振起之!
幸而孔子至圣,不得其位,心虽切于救世,而绥猷之责不在,何补于世之治乱耶!
若六经之书,《易》以阴阳,《诗》以理性情,《书》以道政事,《礼》以谨节文,《乐》以宣和畅,《春秋》尤以谨严为先,以为载之空言,不若见诸行事之深切著明。
故鲁史之所书,圣人亦书之,其事则同,其义则异。
鲁史书其君臣之义或未明也,而吾圣人则明之以君臣之义;
鲁史书其上下之分或未正也,而吾圣人则正之以上下之分;
兄弟之伦未立,长幼之序不存,而吾圣人则正之存之,以至辩别是非,予夺可否,使大义不至于溷淆也。
其大要则主于扶天理于将微,遏人欲于已肆,故曰: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膺戎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或者谓《春秋》不过空言尔,而其功配于抑洪水、膺戎狄,岂非以作《春秋》之心,尤有大于放龙蛇、驱虎豹之功者乎?
故曰:《春秋》,天子之事也。
是以人心之动始于恻隐而终于是非,恻隐发于吾心,而是非公乎天下。
世之盛也,天理素明,人心素正,则天下之人以是非为荣辱;
世之衰也,天理不明,人心不正,则天下之人以荣辱为是非。
所谓乱臣贼子恣睢荡跌,放人欲以灭天理者,岂其悉无是非之心哉!
故虽肆意所为,莫之或制,而其心实未尝不知其非,而恶夫人之议己,此其一发未亡之天理,不足以胜其浸淫日滋之人欲,是以迷而不复,为而不厌,而其所谓自知其非者终自若也,则其心未尝不欲变乱天下之是非,以托己于莫我议之地,既上幸无明君之正法以定其罪,而又幸世教不明,人心不正,习熟见闻以为当然,曾莫有议其非者,则为乱臣贼子者又何幸以逃其罪耶!
故唐虞三代之上,天理素明,人心素正,是非善恶之论素定,则人为不善者有不待刀锯临、刑罚加,自几若无托身于天地间矣。
时至春秋,周室大乱而世衰,圣王不作而道微,天理不明,人心不正,是非善恶之论几于废置,然后乱臣贼子始得以自容其奸,不特礼乐法度之拘而已也。
孔子作《春秋》也,要亦明是非之理,以诏天下与来世也。
是以人心之公理,圣人因而明之,所谓笔则笔、削则削,乱臣贼子闻之,固将不惧于身,而惧天下后世之议,不惧刀锯斧钺之临,而惧倏然有能正其罪者,以人欲日滋之际,而惧天理一发未忘之时。
孔子作《春秋》之功,顾不大乎!
孟子断然以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使先王之纪纲法度超然复振于世,而人心天理之尚存。
不然,颠倒错乱,贸贸不明,三极果何恃而立乎!
孔子作《春秋》所以有功于万世也。
与自世儒不明乎孟子之说,以《春秋》之作乃赏善罚恶之书,所谓天子之事者,谓其能制赏罚之权而已。
夫谓天子之事止于制赏罚之权,而绥猷修道之责乃不暇问,则是刘汉以后之天子,而非唐虞三代之天子矣。
为是说者不惟不知《春秋》,抑亦不知所谓天子之事也。
彼徒见《春秋》一书或书名,或书字,或书人,或书爵,或书氏,或不书氏,于是为之说曰:书字、书爵、书氏者,褒之也;
其书人、书名、不书氏者,贬之也。
褒之,故予之;
贬之,故夺之。
予之,所以代天子之赏;
夺之,所以代天子之罚。
赏罚之权,天王不能自执,而圣人执之也。
所谓章有德、讨有罪,圣人以自任也。
夫《春秋》,鲁史也;
夫子,匹夫也。
鲁国而欲僭天王之权,以匹夫而欲操天王之柄,借曰道之所在,独不曰位之所不可得乎!
夫子本恶天下诸侯之僭天子,大夫之僭诸侯,下之僭上,卑之僭尊,于是作《春秋》,正名分,而己自蹈之,将何以律天下之不法者!
圣人宜不如是也。
盖是非人心之公,不以有位、无位而去取之也。
故夫子得以鲁史明是非赏罚也。
天王之柄非得以自执也,得以假鲁史以寓是非赏罚之也。
赏罚之,人心之公所在,而岂位之所在乎!
或曰:夫子之为是也,非以鲁之重信义、崇礼教,可以变而至道也,是以托诸鲁史,以寓赏罚之权也。
故其赏之也,非曰吾赏之,鲁赏之也;
其罚之也,非曰吾罚之,鲁罚之也。
鲁,周公之后,圣人之祚嗣之。
以是非赏罚之权而予之于鲁,鲁亦不敢肆意而任之,则鲁乃周公之后,故予之也。
周公之后而行周公之典礼,以周公之典礼而欲行之诸侯、大夫,或者其庶几乎!
此圣人意也。
圣人以匹夫之微,不得擅天王之赏罚;
鲁以诸侯之国,其可以擅天王之赏罚乎?
鲁不可以擅天王之赏罚,夫子乃推而予之,则是夫子为其实,鲁独受其名,吾知夫子必不敢以自僭也。
大抵学者之患,往往在于尊圣人太过,而不明乎义理之当然,意欲尊圣人,而实非所以尊之也。
夫子告颜渊以四代之制不见诸用,而寓其说于《春秋》,此皆一切谬妄之论,其大要皆主于以礼乐赏罚之权为圣人自私之具矣。
夫子之所以告颜氏者,亦谓其得志行道则当如是,岂有德无位而修当时之史,乃遽正之以四代之制乎?
夫子,鲁人也,所修者鲁史;
其时,周也,所用者尊时王之制,此则圣人之大法也。
谓其修《春秋》之时,窃礼乐赏罚之权以自任,变时王之法,兼四代之制,不几于诬圣人乎!
学以知道为本,学不知道,妄相传袭,害义伤教,于是为甚。
后之观《春秋》者,必知夫子未尝以礼乐赏罚之权自任,而后可以破诸儒之说;
诸儒之说破,而后吾夫子之所以修《春秋》者可知矣。
孟子所谓「天子之事」者,从可识矣,庸非后世所当法乎!
春秋五论(二) 南宋 · 蔡沆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五八、复斋公集
或问:六经之说,诸儒穿凿害之也,而《春秋》为尤甚。
前公、谷、左氏,后之诸儒又从而羽翼之,横生意见,各立一说。
夫彼此一事,彼以为是,此以为非,彼此互相矛盾;
前后一人,前以为褒,后以为贬,前后自相牴牾。
然其大端不过有二:一以日月为褒贬,二以爵号为褒贬
以日月为褒贬之说,彼徒见夫盟一也,有日者,有月者,盟宜书日,而或书时,入宜书日,而或书月,若是其不同也。
以爵号为褒贬之说,又见夫国君一也,而或书子、书侯,或书名、书字,或书州、书国,书人一人,而前氏后名又若是其不同也。
愚请得而析之。
蔑之盟不日则曰其盟渝也,柯之盟不日则曰信之也,将以渝之者为是乎?
信之者为是乎?
柯之盟不日,而葵丘之盟则日书之,或曰危之也,或曰美之也,将以危之者为是乎?
美之者为是乎?
子益师卒不日,左氏曰公不与小敛也。
公孙敖卒于外,而公在内,叔孙婼卒于内,而公在外,其不与小敛明矣,又何以书日乎?
《公羊》曰:「公子益师不日,远也」。
然公子貙远矣,又何以日乎?
《谷梁》曰:「不日,恶也」。
然公子牙、公孙意如亦恶矣,又何以书日乎?
葬必书月日,而有不书月日者,则曰不及时日而得葬也。
不及时而不日,正也;
过时而日,危不得葬也。
然过时而日,直指齐桓公言。
当是时,诸公子争国,危之隐可也。
卫穆公、宋文公无齐桓公之才,无争国之患,过时而日,有何可隐之乎?
宋缪公之日葬,又何危乎?
凡此者,疑误而难通也,孰谓《春秋》必以日月为褒贬乎!
至于来归仲子之赗,而宰书名,则曰贬之也;
使荣叔归成风之含赙,而王不称天,亦曰贬之也。
岂归仲子之赗,罪在冢宰,而不在天王乎?
归成风之含赙,罪在天王,而不在荣叔乎?
《春秋》书王,本以正名分也,若归赗含赙而称王,将以为正名分,可乎?
谷伯、邓侯称名,说者以为朝弑君之贼而名之,滕子、纪侯独非朝弑逆之人乎?
滕、薛称爵,说者以为能修朝礼而与之朝,隐公有何可褒而褒之乎?
若以滕、薛称爵而与之朝,是亦谬妄之甚者也。
或曰:滕本侯爵也,朝弑君之贼而黜称子,以滕有可贬也。
终春秋之世不复侯,岂皆有可贬之罪而黜之乎?
或曰:为时王之所黜。
使时王而能黜诸侯,则纪纲法度之施,礼乐赏罚之权,天王能执之矣,安得谓《春秋》为天子之事乎?
荆书楚,已而书楚子,说者曰进夷狄也。
夫中国而夷狄,则夷狄之可也,夷狄而中国,则亦中国之乎?
圣人作经,本以辩夷夏之分,顾乃进夷狄而退中国乎?
若此之类,不可以一二数,要皆可疑而难通者也,孰谓《春秋》以名称爵号为褒贬乎
大抵《春秋》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事成于日者书日,事成于月者书月,事成于时者书时。
若夫水旱、雨雹、霜雪、日食、星变、山崩、地震、火灾、螽螟、彗孛之类,凡若此者皆以日成也。
其朝觐、蒐狩、会遇、平和、来至、侵伐、围取、迁戍、袭奔、城筑、作毁,凡若此者皆以月成也。
崩、薨、卒、葬、弑、逆、叛、放、败、入、灭、获、擒、斩,凡若此者皆以时成也。
或宜日而不日,宜月而不月,皆史之所载者失之也,假如其事当书月而鲁史但书时,其事当书日而鲁史但书月,则圣人安得虚增甲子乎!
是《春秋》不以日月为例也。
《春秋》据事直书,而善恶自见,名称、爵号从其名称、爵号,而是非善恶则系乎其文,非书名者皆贬,而书字者皆褒也。
某与某在所褒而旧史只着其名,某与某在所贬而旧史只着其字,则圣人之褒贬岂在求其名与字而笔之于经乎!
是《春秋》不以名字为褒贬也。
若夫因其所书日月之前后而知其是非,因其所书爵次之名字而知其优劣,则有之矣,非圣人故以是而为褒贬也。
庄公春筑台于郎,夏筑台于薛,秋又筑台于秦,是阅三时而土功屡兴,国政荒废也。
十五年秋螽蝝生而下民怨咨,是历二时而五谷不登,饥馑荐臻也。
庄公八年春,师次于郎;
,师及齐,师围郕;
,师始还也。
是阅三时之久,劳民动众,以伤匮财谷,邦国其不受害乎?
若此之类,盖于书时见之。
二年秋七月,杞侯来朝,九月入杞,见其于来朝之国,未几遂兴师以入之也,不以交邻为重,而以利欲为必,是以强大侵侮乎弱小也。
七年三月,公如楚,九月,公至自楚,见其朝夷狄之国,不能自强于政治,受制于人,阅七月之久,往来跋涉而劳于行也。
僖公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乃雨,见其阅年而后雨,则万物焦枯而饥馑交至,道殣相望也。
若此之类,盖于书月见之。
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其于八日之中,再见天变也。
辛未,取郜,辛巳,取防,于旬之日间而取二邑,以瘠人肥己,是其人欲一动,不明乎天理之可否,视诸王制百里之封,在所乎?
在所损乎?
壬申,御廪灾,乙亥,尝又灾,见尝于天变无恐惧脩省之意,于灾沴之不敬也。
己丑,葬敬嬴,庚寅,乃克葬,延二日之久,见不能事亡如事存,葬礼之无备也。
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有以见鲁先晋而后卫也。
己未,同盟于鸡泽戊寅,及陈袁侨盟,见晋人先盟诸侯而后及大夫也。
若此之类,盖于书日见之,以是为圣人日月之书不书,寓乎褒贬则误也。
若夫名称、爵号之异同,政事之大小,辞目之详略,有蒙上文而杀其辞者,固难一二尽也。
时变之升降,世道之盛衰,亦有因之以见者。
楚,一也,始书荆,再书楚,已而书楚子;
,一也,始书人,再书吴,已而书吴子,于以见夷狄之势浸盛而难制。
鲁以大夫而会诸侯,大夫犹不氏于后,则大夫无有不氏者。
诸侯大夫而弑君者名之于后,虽弑君之贼亦有书氏者。
小国大夫皆以名与人也,曹、大夫,于后则曹、皆有大夫矣,此见大夫皆为政而犯分也。
始也吴、楚君、大夫皆书人,终也吴、楚君、大夫皆以爵、氏,以见夷狄之大夫皆往来于中国,而无夷之别矣。
列国诸侯之子皆称世子,而预会预伐者,于以见居丧而称子也。
入春秋以来,薛侯爵也,而书伯,滕,侯爵也,而书子,于以见诸侯之爵次皆以大小为差等,会于曹则蔡先卫,得其少长之序,而天秩不乱也。
蔡乃武王之所封,而伐乎郑,则卫先蔡,失乎名分之宜,而天叙无章也。
卫其成王之所封乎?
是爵次之先后,皆以目前强弱为崇卑,而不复用周制为品第也。
淮之会,许以男而先邢,是几微弗谨,而上下之位失。
戚之会,邾以子而先曹伯,是大小无序,而尊卑之次紊。
萧鱼之会,以世子而先邾莒之君,于以见霸者之为政,皆以私意为轻重,无复以礼文为仪则也。
垂龙之盟,内之则公孙敖会诸侯召陵侵楚之师,外之则齐桓主盟于中夏,于以见大夫敌于诸侯,而莫知其非也。
凡若此者,名称从其名称,爵号从其爵号,而是非善恶乃因之而见,初非圣人特以是为褒贬也。
学者必欲于名称爵号之间,而求非圣人褒贬之意,窒碍而不通矣。
泥于名数,务于新奇,恐非圣人明白正大之心尔。
学者之观《春秋》必先破《春秋》以日月为例之说,与夫以名称爵号为褒贬之说,而后《春秋》之旨可得而论矣。
春秋五论(三) 南宋 · 蔡沆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五八、复斋公集
或曰:子谓《春秋》不以日月、名称、爵号为褒贬,信然矣。
若是则《春秋》所书皆据旧史尔,门人高弟不能赞一辞,其义安在?
曰:有《春秋》之达例,有圣人之特笔。
有日则书日,有月则书月,名称从其名称,爵号从其爵号,与夫盟则书盟,会则书会,卒葬则书卒葬,战伐则书战伐,弑杀则书弑杀,一因鲁史旧文而书之焉,此达例也。
或史之所无而笔之以示义,或史之所有而削之以示戒,此特笔也。
「元年,春,王正月」,此史之所无也,而书「王」,是圣人笔之也。
中国之诸侯有葬楚君者,此史之所有也,不书「葬」,是圣人削之也。
晋侯召王,明见于传,则书曰「天王狩于河阳」,所以存天下之防,立万世君臣之大义也。
宁殖出其君,名在诸侯之策,则书曰「卫出奔」,所以示人君之戒,为后代臣民之龟鉴也。
不但曰仲子而曰「惠公仲子」,不但曰成风而曰「僖公成风」,不曰陈黄而曰「陈之弟黄」,不曰卫絷而曰「卫之兄絷」。
阳虎陪臣,书之曰「盗」;
吴、楚僭号,书曰「吴、楚」。
纠不称公子,小白书「齐」;
突不书郑,而忽书「郑」。
立晋而卫书「人」,立子朝而尹子书「氏」。
凡此皆圣人之特笔也。
故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盖用达例而无有加损,圣人之公心;
有特笔而明其是非,圣人之精义。
达例所书,非必圣人而后能,虽门人高弟预之可也;
精义所在,门人高弟岂能措其辞哉!
盖非圣人不能与也。
学者之观《春秋》,必知孰为《春秋》之达例,孰为圣人之特笔而后可观《春秋》矣。
沆尝推《春秋》之义,窃以为其大旨有三:一曰明分义,二曰正名实,三曰著几微。
所谓明分义者何也?
每月书正以明正朔之所自出;
王人虽微,必序诸侯之上,皆以正君臣之大分。
内齐而外楚,内晋而外吴,始书荆而后书楚,始书吴而后书子,皆所以别夷夏之大防
晋申生、许止,明父子之恩;
陈黄、卫絷,明兄弟之义。
曹羁、郑忽,长幼之序正;
成风、仲子,嫡庶之别植。
凡此之类,皆所以明分义也。
所谓正名实者何也?
《传》称隐为摄而圣人书之曰公,则非摄矣;
《传》称许止不尝药,圣人书之曰弑,则非不尝药矣。
卓之立未踰年,圣人正其名曰君,则里克之罪不能逃;
夷皋之弑归罪于穿,圣人书之曰盾,则赵盾之诛不能掩。
齐无知陈佗踰年而书之曰弑,正君臣之大分也;
阳虎陪臣,而书之曰盗,律讨贼之至公也。
凡此数者,皆所以正名实也。
所谓著几微者何也?
郑伯使宛来归祊,而继书入祊,著其不当受之辞;
宋人以郜鼎赂我,圣人书之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太庙,示其所可却之义也,今其不却、不辞者,欲心眩迷而天理晦蚀也。
天王狩于河阳壬申,以朝于王,所以明因狩而后朝王也。
公如京师,遂会宋公、卫、郑伯、曹、邾人、滕人伐秦,明如京师而后伐秦也。
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宋公盟,著其所以失己失人也。
隐公、齐、郑伯在中丘公子翚师会齐人、陈人伐宋公,子翚无君之心著矣。
葵丘之周公与焉,已而书曰「戊辰,诸侯盟于葵丘」,以周公与会而不与盟也。
虽然,诸侯咸集,无敢异志,齐桓尊周之义见矣。
邢丘,改命朝聘之数,怠其政而使大夫听命,曾不思邦交玉帛,非臣下所得专,晋悼乃不自为政,而委之大夫,是之谓倒持太阿而受之柄也。
及溴梁而大夫独盟,威福之权操于下,而君上失政,其萌宁不兆于邢丘乎!
盟宋之役,倡为弭兵之名,合诸侯而使晋楚交见,曾不思戎狄豺狼,非中国所可通,赵武乃徇其邪说,而与之交礼,是之谓自撤藩篱以媚夫盗也。
及于申而蛮夷望风,篡弑之贼无忌惮,而夷狄强横,其事岂不自夫有宋之盟来耶?
凡此之类,皆所以著几微也。
其他书法,不一而足,然其大者则不出于三者之外矣。
圣人之笔如化工,随物赋形,洪纤高下各得其所,而之意常流行于其间,虽其所纪事实不出于鲁史之旧,而其精神风采则异矣。
学者之观《春秋》,知有《春秋》之达例,则日月、名称如后世诸儒之穿凿者不用也;
知有圣人之特笔,则夫分义、名实、几微之辩,有关于义理之大原者,不可不深察也。
若曰《春秋》但约鲁史之文,使其文简事该,则夫人皆能之矣,何以为《春秋》乎!
春秋五论(四) 南宋 · 蔡沆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五九、复斋公集
读《春秋》者,先明大义,次观世变。
所谓世变者何也?
《春秋》之始,是世道之一变;
《春秋》之终,是世道之一变。
刘知几有云,孔子述史始于《尧典》,终于获麟,盖《书》之终,《春秋》之始。
孔子述《书》至《文侯之命》而终,文侯之命,平王之初年也。
隐公之初平王之末年也。
平王之始,申侯与犬戎其攻宗周而弑幽王
申侯者,王法必诛、不赦之贼,平王与其臣庶不共戴天之雠也。
平王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知其立己为有德,而不知其弑父为可怨,至使复雠讨贼之师,反为报施酬恩之举,则其忘亲逆理而得罪于天亦已甚矣。
其命文之辞曰:「汝多修整我干戈,捍我于艰,患已弭矣,用赉尔秬鬯一卤;
功已报矣,其归视师,宁尔邦国,无复事矣」。
即此一篇而观之,已无兴复之望,然其意尤有所望也。
盖迟四十九年之久,无复一发振起之意,圣人于刑赏之权,不复望于有周也决然矣。
由是而下,则为春秋之始,独非世道一变之会与!
王道衰微,霸不复振。
春秋之终,夷狄强横,然世犹有胜负也。
至于荆楚横衡,已为中国之害,甚至断发文身之俗,偃然与晋为两霸矣。
入春秋已来,诸侯大夫各有定位也,至获麟之岁,齐陈恒齐国之柄,而弑简公之兆已萌矣;
自季孙逐君之后,鲁国政柄尽在三家,而陪臣执国命之渐已著矣;
晋自赵鞅入国之后,晋国政权尽在六卿,则韩、赵、魏为诸侯之渐,不于是而见乎!
向也夷狄交于中国,莫有如楚之暴逆,厥后秉礼之鲁,奔走于偏方,下国之越,以求一朝之安,此夷狄强横之甚,而中国不能制也。
今伯主不竞,而诸侯之争城争地者干戈扰攘,而无一息之宁矣。
获麟之前,世变为春秋,获麟之后,世变为战国,庸非世道一变之会耶?
是《春秋》之所以终也。
然不特此也,合《春秋》一经而观之,有所谓隐、桓、庄、闵之《春秋》,有所谓僖、文、宣、成之《春秋》,有所谓襄、昭、定、哀之《春秋》。
霸主未盛之时也,庄之十三年会于二十七年而同盟于幽,于是合天下而听命于一邦也;
合天下而听命于一邦,古无有也。
僖之元年而齐迁邢,二年而城邢,四年而伐楚,五年而会王世子,九年盟于葵丘,安中夏、攘夷狄之权,皆在伯主之未兴,诸侯无所统,而天下犹知有王政。
故隐、桓之《春秋》多书王霸主之既兴,诸侯有所统,而天下始不知有天王,故僖、文以后之《春秋》书王极寡。
伯主之兴,固世道之一幸,而王迹之熄,独非世道之衰耶?
僖之十七年而小白卒,小白卒而楚始横,中国无伯十馀年。
二十八年,而有城濮之战,则中国之霸在齐桓者今得而归晋文矣;
晋襄继之,犹能嗣文公之业;
灵、成、景、厉不足以绍先绪;
悼公再霸而得郑、楚,尚庶几焉。
自是而后,晋伯不复振,至于晋平,能明义以驭夷,则区区一楚,将屏伏退听之不暇,安能逞其强如此之甚哉!
昭之元年于虢之会,中国分为、楚之从矣。
四年,楚灵大会于申,实用齐桓召陵之礼,举六王、二公之事,堂堂华夏之区,咸听命于夷狄矣。
十年,之盟,虽曰再主夏盟,而晋之德则不竞,天下之诸侯参盟见矣。
盟见而诸侯无主盟者,则天下无所统一也;
无所统一,则天下之无伯也;
无霸,则春秋终矣。
天下无王,《春秋》固已伤王迹之熄,天下无霸,此尤世道之大不幸。
其他如荆人来聘,夷狄之臣未有名氏也;
屈完来盟称字,著于经矣;
无骇侠卒,诸侯之大夫始而书名,未有书氏者,今则有生而氏者矣;
始也诸侯盟诸侯,于后则大夫盟诸侯矣;
始也诸侯自相盟,于后则大夫自相盟矣;
始也诸侯僭天子,今则大夫僭诸侯矣;
始也大夫窃诸侯之柄,于后则陪臣据大夫之邑矣。
合《春秋》一经观之,愈趍愈下,愈久愈薄。
逆之而上,则文、武、成、康之盛,可以接尧舜之传,所以昭文德也;
沿之而下,则七雄分裂,吞并于秦,不至于不止也,无以威不轨也。
后之作《通鉴》编年者托始韩、赵、魏之为诸侯,亦所以继《春秋》之后欤。
学《春秋》者既能先明大义以究道理之精微,又能历观时变以稽时事之得失,则《春秋》一经亦思过半矣!
春秋五论(五) 南宋 · 蔡沆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五九、复斋公集
学《春秋》者,舍三《传》无以考其成,而士有志者,类欲尽束三《传》,独抱遗经,岂非以其互相牴牾而不一其说乎!
窃常思之,《左氏》熟于事,而《公》、《谷》深于理。
盖左氏曾见国史,而公、榖乃经生也。
惟其曾见国史,故虽熟于事而理不明;
惟其出于经生所传,故虽深于理而事多谬妄;
二者合而观之可也。
《左氏》虽曰备事,而其间有不得其事之实;
《公》、《谷》虽曰言理,而其间有害于理之正;
此又学者不可不知也。
《左氏》每述一事,必究其事之所由,深于情伪,熟于时世,往往论其成败,而不论其是非,习于时世之情伪,而不明其义之所在。
周、郑交质而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宋宣立穆而曰「可谓知人矣」,鬻拳谏楚子临之以兵而曰「爱君之至也」,赵盾杀君,出不越境,返不讨贼,而曰「惜也,越境乃免」,此皆知其事而昧于理者尤多。
楚自得志汉东,骎骎然荐食于中国,齐桓既攘之,晋文又攘之,其功伟矣,此正孟子所谓彼善于此则有之矣,齐桓、晋文岂能骤举而攘之哉!
必先剪其手足,使无所助,而为犄角之势。
是故桓公将攘楚,必先有事于蔡;
文公将攘楚,必先有事于曹、卫,此事实也。
而左氏不达其故,于侵曹伐卫之书,则曰「重耳出奔,曹卫皆不礼焉」,推寻事由,毛举细故,而二公攘夷安夏之义不明,而功罔昭矣。
其他纪事往往类此。
然则《左氏》之纪事固不可废,而未可尽以为据也。
宗《左氏》者以为丘明受经于仲尼,所谓好恶与圣人同矣。
然《左氏》大旨多与经戾,安得以为好恶与圣人同乎!
孔子所谓「左丘明耻之,亦耻之」,乃窃比老彭之意,则其人当在孔子之前;
左氏传《春秋》,其事终于智伯,乃在孔子之后。
说者以为与圣人同者为左丘明,而传《春秋》者为左氏,盖有其证。
或以为六国时人,左史倚相之后,所以载虞不腊等语。
秦尝以十二月腊月,而《左氏》所述楚事极详,盖有无经之传,而未有无传之经,亦一证也。
若夫公、谷二氏固非亲受经者,其述事皆得之传闻,又未曾见国史,故其事多谬误,略其事而观其理,其间固有精粗之不同,然害于理者亦甚众,此欲致知者之所宜明白而深辩之也。
《公羊》论隐、桓之贵贱而曰子以母贵,妾母以子贵。
夫谓子以母贵可也,谓母以子贵,可乎?
推此言也,所以长后世妾母凌僭之失,未必非此言基之也。
《谷梁》论世子蒯聩之事则曰信父而辞王父,则是不尊王父也。
夫尊王父命不可,而曰信父可乎?
推此言也,所以启后世父子争夺之祸,将以此为藉口也。
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及后归于晋国,则是以臣而叛君也,而曰以地正国,可乎?
后之臣子有据邑以叛主君,称兵向阙,以诛君侧之恶人为辞者,未必不由此言阶之也。
公子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公羊》曰大夫受命不受辞,出境有可以安国家、利社稷则专之可也,后之人臣有生事于境外,私相交誓,而以其国白委者矣。
纪侯大去其国,圣人盖与之,则曰为襄公讳也。
襄公复九世之雠,《春秋》大之,后世盖有穷兵黩武而报复之无已者取法焉。
祭仲执而郑忽出,其罪在祭仲,《公羊》则曰祭仲贬损,反经之权,后世盖有废置其君如奕棋者矣,其视君臣之伦何如也!
圣人作经,本以明理也。
自传者学不知道,妄为之说,而是非易位,义利无别,其极于下之僭上,卑之凌尊,父子相夷,兄弟为仇,为臣而称兵以向阙,出境而矫诏以行事,国家易姓,而其大臣者反以盛德自居而不知愧矣。
君如武帝,臣如不疑,皆以《春秋》定国论,而不知其非,此其为害岂不甚于叙事失实之罪哉!
愚尝以《公》、《谷》、《左氏》三传要皆有失,而失之多者莫如《公羊》;
何、范、杜三家各自为说,而说之谬者莫如何休。
《公羊》之失既已略举其一二,而何休之谬为尤甚。
元年,王正月」,《公羊》不过曰「君之始年尔」,而何休则曰《春秋》记新王受命。
于鲁滕侯卒,公羊不过曰滕微国而侯不过嫌也,而何休则曰《春秋》主鲁,记隐公以为始受命于王,滕子先朝,故褒之。
黜周王鲁,《公羊》未有明文也,而何休乃倡之,其诬圣人也甚矣。
公羊曰母弟称弟,母兄称兄,则其言已有失矣,何休又为之说曰:「《春秋》变周之文,从商之质,明当亲厚乎兄弟也」。
使后世有亲厚于同母之兄弟,而薄于父之枝叶,非斯语坏之乎!
《公羊》曰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其言已有失矣,何休为之说曰:「嫡子有孙而死则立孙,明当立子以贵也,兄死而不立孙」。
使世有憾于质文之异,而紊嫡庶之分,昧立子之义,非斯语祸之乎!
释会戎之义,则曰夷狄之慕中国,来者勿拒,去者勿追也。
《春秋》之作,本以正夷狄也,来勿拒、去勿追,可乎?
释天王使来归之义,则曰王俱南面而治,有不绝臣之礼。
《春秋》之作,本以尊天王也,谓之有不绝臣之礼,可乎?
三年春王三月己巳,日有食之,《公羊》不过曰「记异也」,何休则曰是后卫州吁弑其君完之变,诸侯初僭。
元年秋大水,公羊不过曰「记灾也」,何休则曰先是桓篡隐,与专易朝宿之地,阴逆怨气所致也。
凡地震、山崩、星电、雨雹、螽螟、彗孛之类,莫不推寻其致变之由,考验其为异之应,其不合者必强为之说。
《春秋》记灾异,而其说不书,曾若是琐碎磔裂乎!
若此之类,不一而足,此皆何休之妄也。
观夫三子之释《传》,惟范宁之过少,于《公》、《谷》之义,有未安者,辄曰「宁未详」,盖讥之也;
何休则曲为之说,适增《公羊》之过尔。
故曰范宁,《公》、《谷》之忠臣;
何休,《公羊》之罪人。
沆尝谓罪人者固难逃后世之公议,而忠臣之名固后学所当景仰而企及者也。
吁!
揖逊之高风既未泯于后世,去就之有礼又无忝于前哲,使世人而皆贤,则世济其美,又何不可追先圣之芳踪,而标准乎万世哉!
诚不敢僭言以断诸儒之是非,特辩正之,以开后学之迷惑,俾世之读麟经者,晓然知先圣夫子作《春秋》大义,在于抑邪说,正人心,扶三纲,植五常,内中国,外夷狄,尊三王之盛德,贱五霸之假借,以拯三极之道矣乎!
讲明敬义大旨篇 南宋 · 蔡沆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五九、复斋公集
闻之先师曰:「敬者一心之主宰,万事之根柢;
义者一心之裁制,万事之准则也」。
敬则涵养本原,天君常存;
义则裁度事宜,天则不乱;
全是二者,然后为体用之学。
苟无是敬以涵养之于先,无是义以体察之于后,方其平居,夜气不存,放心外驰,良心善性,昏于物欲,及其遇事,利害计较,是非颠倒,裁制无法,而醉生梦死皆是矣,尚何望其有正本澄源之道、开物成务之方,立天下之大本,制天下之要法哉!
故必阐明为学之要,使有体而可推之用,有用而不遗乎体,歛之退藏于密,放之弥满六合,其用无穷,皆实学也,舍敬义何以哉!
《坤》之「六二」,夫子释之曰:「直其正也,方其义也。
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
今析而言之,则内而立心必贵乎直,直则昭灵洞彻,不偏不倚,惟敬乃能直之
外而制事,必贵乎方,方则泛应曲当,各得其宜,惟义乃能方之。
今合而言之,敬虽主乎一心,而其体虚灵,则管摄乎万事之义,是义乃敬之流行也;
义虽形于万端,而其用微妙,实不外乎一心之敬,是敬乃义之根本也。
不然,昏昧杂扰,无以直内,而何以为方外之妙用;
偏狭固滞,无以方外,而何以尽直内之全体。
折之而知其异,合之而知其同,此内外交相养之道,有不可以偏废者。
自二句推之,必敬以直内而后能义以方外,上句为体,下句为用;
自四字推之,必敬也而后发之直,必义也而后止之方,是敬与义为体,直与方为用,而一句之间,又各自有体用也。
体用夹持,循环无穷,然后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和靖所谓「更无计较」者,其效固应尔也。
或者于敬以直内则疑吾夫子之言何以不谓之正而谓之敬,殊不知以敬易正者,正指卦德而言也,敬则不失正,指人心而言也。
正其体段,敬则有用力之要,正但指其地位,敬则有主一之功。
至于义以方外,则为告子义外之说,殊不知敬之持之初非二事,譬如一镜莹然者是敬,其能照妍丑者即是义,又为两足立定者是敬,其能行者即是义。
故程子曰,义形于外者,非在外也。
然则二者用力之地若何?
是说也,先师尝言之矣。
以《中庸》之戒谨恐惧为主敬之本,以《大学》之格物致知为集义之端。
学者知有主敬之本而存之于端庄静一之中,则主一无适,整齐严肃,其心收歛,不容一物,所以涵养于其静也无不至矣。
学者知有集义之端而穷之于学问思辩之际,则析之有以极其精而不乱,合之有以尽其大而无馀,所以体察于其动也无不周矣。
异时真积力久,岂惟敬义之说吾无间然,推而极之,至于《大学》之家齐、国治而天下平,《中庸》之天地位、万物育,何莫而不由期道也!
子思子曰「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此敬以直内,而喜怒哀乐无所偏倚,所以致乎中也;
「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此义以方外,而喜怒哀乐各中其节,所以致乎和也。
惟其如是,所以寂然不动,本体卓然,感而遂通,无所间断。
其寂者无时而不感,其通者无时而不寂,此敬义相涵,所以有得于太极一动一静之妙也。
明道曰,释氏于敬以直内则有之,于义以方外则未有之也。
和靖专于敬以直内,且谓伊川教人专令敬以直内,若用此理,则自不敢轻为,不敢妄作,不愧屋陋矣,少异明道之说。
是不然。
敬之一字,通贯动静,方其未发也,浑然是敬之体,及其既发也,则随事省察,而敬之用行焉,非其体之素立,则省察之功无自而施也。
有此敬即有此义,有此义即有此敬,体用相涵,非可岐而二之也。
释氏之学,所以异于吾儒者,有体而无用,然其体亦不同也。
吾观儒、释之异,吾儒心与理一,彼心与理二,彼其常惺惺,则坐禅入定,万理俱空,吾之常惺惺,则知止有定,万理俱灿,彼其常惺惺,则息缘无端,而归于寂灭,吾之常惺惺,则冲漠无朕,而大用流行。
明道惧学者不得于言,又从而释之曰,释氏之直内,要之其本亦不是。
此皆伊洛大儒发明之要旨,至先师之说而益明。
《敬斋箴》曰:「动静无违,表里交正」。
白鹿洞赋》曰:「明诚其两进,敬义其偕立」。
有志于学者加察也。
若夫讽诵肤浅之时文,掇拾尘腐之常语,至于涵养理义之大原,培植事业之实用,漫不加意,闻见既陋,气识益卑,乌在其为远大之业也!
况时文与义理之学何殊哉?
《论语》、《孟子》,无非教人以存养省察之功;
大学》、《中庸》,无非教人以致知力行之实;
程、朱诸儒之议论,无非启其虚灵真静之体,经纶错综之用,小得之小有受用,大得之大有受用,岂但增益其器识而已!
愚谓为学之序,取《四书集注》潜心玩味,先《大学》、《论语》,次《孟子》、《中庸》,博取伊洛诸儒之言,《近思录》、《或问》、《精义》之书,参考而熟复之,体验而力行之,上中二旬,课之日,将所习摘为问目,互相切磋,至于所答之辞,不过以诸儒之论援引于前,以己见推明于后,末句仍以时文为课,如此则本末俱举,体用兼该,闻见卓伟,气质益宏,发而为文,意味深长,议论精确,他日任重道远,上足以续濂洛之正脉,次足以为当时之实用,远大之业,未易量也。
昔先师应试策,考官得之惊曰:「三篇皆欲为国家措置大事,他日非常人」。
其涵养器识,为何如哉!
推详复卦大要篇 南宋 · 蔡沆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五九、复斋公集
端平丙申冬至日,门徒有以至日闭关为问者,即讲明大意以示之。
以为一阳之复,乃学者迁善改过之几,在四时则为一元初发之仁,所谓「玄酒味方淡,太音声正希」者,此时也。
「寒威闭九野,阳德昭穷泉」者,此时也。
所谓「几微谅难忍,善端本绵延」者,此时也。
学者于此时,将观造化之复乎!
抑将体造化以求吾心之复乎!
程子曰:「一阳复于下,乃天地生物之心。
所谓静见天地之心,殊不知动之端,乃天地生物之心」。
先师亦曰:「积阴之下,一阳复生,天地生物之心几于灭息,至此复见。
在人则为静极而动,恶极而善,本心几息而复见之端也」。
又曰:「大和保合,善端无穷」。
非追夫已放之心而还之,录夫已弃之善而复之,亦曰不肆焉以骋于外,则本心全体,即此而存,固然之善,自不能已,学而反求诸心,于复之动,而求其至之端可也。
阳至于下,其始甚微,养以安静,然后能长。
圣人作《易》,教人以存养之道,必欲出入无疾,而养之勿害也,必欲朋来无咎,而养之有助也,必欲反复其道,而养之有渐也,必欲至日闭关,而养之以凝定之功,必欲复以自知,而养之于谨独之微,于复之静而养其至善之端。
复之初爻,一阳来复复之最先也。
验之于心,迁善之最速也。
近则复,远则不复,正则复,偏则不复,必如初之不远复元吉也,必如二之休复而为仁也,必如四之独复以从道也,必如五之敦复而自考也。
不为三之频复而厉水,不为上之迷复而凶也。
学者反求诸心,必尽乎复之义,而克其至善之全可也。
于寂然至善之中,而有一念之动,此动静之复也,吾察焉;
终日营营,与物并驰,恻隐羞恶之呈露,辞让是非之发见,此善恶之复也,吾察之焉。
程子谓元者物之始,则指元为复也;
周子谓利贞诚之复,则指利贞为复也;
吾皆察焉。
诸友于今日之复,一皆体圣贤之所谓复,则天地之造化亦复也。
尝论之,圣人无所谓复,希圣而下,方有所谓复,有阴而见阳之复,有恶而见善之复。
圣人之德,其动以天,盈虚消息,与时偕行,犹太极之妙于阴阳,诚之无为不丽于善恶,岂有复乎!
颜子至刚至明,去圣一间,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此不远复也。
诸子之日月至焉,则几于休复、独复、敦复、频复者矣。
夜气之复,萌蘖之生,不能保养,旦旦而伐,不足以存,又几于迷复。
学者亦惟学颜子之不远复,与夫克己以复乎礼而已。
哲人知几,诚之于思,此言知之复也;
志士励行,守之于为,此言行之复也。
善乎先师之言,曰「非至明不能察其几」,以四非字言,此知之复也;
「非至健不能致其决」,以四勿字言,此行之复也。
所以吃紧后学,已深切着明矣。
诸友于今日阳刚之复,亦惟反之吾身于四者之非,精以察之于四者之勿,勇以决之,日用之间,随事省察,才觉有非,即加克治,「毋不敬」以操存于未发之初,「思无邪」以戒谨于将发之际,知之愈明,则行之愈至,省察之功精,克治之力至,省察克治之行交尽,所谓「克己复礼,天下归仁」,日用之间,莫非天理之流行矣。
虽然,天理之微难明,人欲之私易炽,诚思一日存天理者几何,而汩没于利欲者已不可计,况夫讽诵肤浅之时文,掇拾尘腐之糟粕,圣贤蕴奥日微,义理玄妙日薄,贫贱富贵、得失利害之私,又交怵乎其外,求其至理之不微,不可得矣。
是必灼然有见夫天理人欲之界限,而自拔于利欲昏塞之中,然后礼可复而仁可存耳。
望诸友因此阳刚之复,体之于身,省察克治,以同归于一复也。
尝闻先师文公朱先生之言曰:「求仁者克去己私,以还天理,至于一旦欲净理纯,视天下无一物不在吾生物气象中矣」。
旨哉,斯言也!
复之初用乎!
然则学者欲学此不远复者,可不潜心熟察而详记之也!
周宣教 南宋 · 蔡沆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五九、《永乐大典》卷一四○四九
惟公厚德,克享富寿
康宁考终,五福咸备。
而子孙之孝诚,所以送终者,无不尽其至,则公之哀荣终始,可以无憾矣。
惟乡闾族姻,失所宗仰,后生小子,不复见宽厚长者之规摹,疾病困厄者,不复蒙所以拯救抚恤,与夫衔恩慕德者,其情皆有所不能自已,此其所以家悲人感,悽怆慕恋之不能忘也。
某辱在子侄,而以哀荒衰疾,不得与执绋之列,痛念不复得见老成,敢致薄奠,以寓永诀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