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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诸州军筵会迎送并从简约奏庆历七年十月九日 北宋 · 贾昌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二八(第七册第六五○九页)
河北诸州军及总管司等,争饰厨传以待使客,肴馔果实皆求多品,以相誇尚。
盖承平日久,积习成风,稍加裁损,遂兴谤议,为守将者不得不然。
永静军收买公用羊夌剩取数目,偶因发擿,遂至彰露。
其如诸处州县似此者多,衙前公人亡家破产、市肆商贾亏本失业者,不可胜数。
欲乞应河北州军有公使钱,除管领军校接待信使不得辄有减刻外,其馀筵会迎送,并从简约。
不得令衙前公人远诣诸处求买珍异之物,所买诸般公用物色,并须依准市价,不得亏损百姓。
乞许诸色人进纳秆草等第与恩泽奏庆历七年十一月一日 北宋 · 贾昌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三五(第四册第三六一六页)
澶、真、德、博、沧、大名通利永静八州军,阙少修河物料。
乞许诸色人进纳秆草,等第与恩泽:杂秆每束湿重五十斤,一万五千束,与本州助教
二万束,与司马;
二万五千束,与长史
三万束,与别驾
四万束,与太庙斋郎
四万五千束,与试衔、同学究出身;
五万束,与簿、尉借职
六万束,与奉职
秆草每束湿重一十五斤,二万束,与摄助教
三万束,与州助教
四万束,与司马;
五万束,与长史
六万束,与别驾
七万五千束,与太庙斋郎
八万五千束,与试衔,同学究出身;
九万五千束,与簿、尉借职
上漯川横垄商胡河图奏庆历八年十二月庚辰 北宋 · 贾昌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五、《宋会要辑稿》方域一四之一七(第八册第七五五四页)、《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四七
夏禹导河过覃怀,至大坯,酾为二渠,一即贝邱西南,《河渠书》称北过洚水至于大陆者是也。
一即漯川,史说经东武阳,由千乘入海者是也。
河自平原以北播为九道,齐桓公塞其八,而并归徒骇。
汉武帝时,决瓠子,久为梁、楚患,后卒塞之,筑宫其上,名曰宣房,复旧迹。
至王莽时,贝邱西南渠遂竭,九河尽灭,独用漯川。
而历代徙决不常,然不越郓、濮之北,魏、博之东。
即今澶、滑大河,历北京朝城,由蒲台入海者,、汉千载之遗功也。
国朝以来,开封大名、怀、滑、澶、郓、濮、棣、齐之境,河屡决。
天禧三年四年夏连决,天台山傍尤甚。
凡九载,乃塞之。
天圣六年,又败王楚。
景祐初,溃于横垄,遂塞王楚。
于是河独从横垄出,至平原,分金、赤、游三河,经棣、滨之北入海。
近岁海口壅阏,淖不可浚。
是以去年河败德、博间者凡二十一。
今夏溃于商胡,经北都之东,至于武城,遂贯御河,历冀、瀛二州之域,抵乾宁军,南达于海。
今横垄故水,止存三分,金、赤、游河,皆已堙塞,惟出壅京口以东,大污民田,乃至于海。
自古河决为害,莫甚于此。
朝廷以朔方根本之地,禦备契丹,取财用以馈军师者,惟沧、棣、滨、齐最厚。
自横垄决,财利耗半,商胡之败,十失其八九。
况国家恃此大河,内固京都,外限敌马。
祖宗以来,留意河防,条禁严切者以此。
今乃旁流散出,甚有可涉之处,臣窃谓朝廷未之思也。
如或思之,则不可不救其弊。
臣愚窃谓救之之术,莫若东复故道,尽塞诸口。
按横垄以东至郓、濮间,堤埽具在,宜加完葺。
其堙浅之处,可以时发近县夫,开导至郓州东界。
其南悉沿邱麓,高不能决。
此皆平原旷野无所隘束,自古不为防岸以达于海,此历世之长利也。
谨绘漯川、横垄、商胡三河为一图上进,惟陛下留省。
赴迩英殿讲乾卦奏皇祐四年九月 北宋 · 贾昌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三、《宋史》卷二八五《贾昌朝传》、《宋史全文》卷九
《乾》之上九称「亢龙有悔」,悔者凶灾之萌,爻在亢极,必有凶灾。
不即言凶而言悔者,以悔有可凶可吉之义;
若修德则免悔而获吉,故但言悔。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者,圣人用刚健之德,乃可决万务。
当天下久盛,柔不可以济,然亢而过刚,又不能久。
惟圣人外以刚健决事,内以谦恭应物,不敢自矜为天下首,乃获吉也。
请析四十二县为京畿皇祐五年十二月 北宋 · 贾昌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五、《宋史》卷二八五《贾昌朝传》
汉、唐都雍,置辅郡,内翼京师
国朝都汴,而近京诸郡皆属他道,制度不称王畿
请析京东曹州京西之陈、许、郑、滑州开封府总四十二县为京畿
军主都虞候等退斥者请止差闲慢路分奏至和元年三月乙亥 北宋 · 贾昌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六
自来军主、都虞候并厢军都指挥使,近年退斥者多差为河北路部署、钤辖
其人既无迁陟之望,惟务侵渔士卒,缓急必误边事。
请自今止差闲慢路分。
大名府权许客人入便斛斗奏至和元年十一月四日 北宋 · 贾昌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九之二○(第六册第五四九八页)
勘会昨支给内帑钱帛八十万,下河北都转运司,分诸州军趁时收籴军粮。
大名府收籴夏麦外,钱数全少,乞大名府权许客人入便斛斗三五十万,准备缓急支遣。
乞令诸州军趁丰稔入便斛斗奏至和元年十一月五日 北宋 · 贾昌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九之二○(第六册第五四九八页)
勘会河北沿边诸州军入便斛斗,乞下都转运司,趁此丰稔令逐州军依数入便。
京师僧寺招纳弟子当取乡贯保任奏嘉祐四年三月 北宋 · 贾昌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九
京师僧寺多招纳亡赖游民为弟子,或藏匿亡命奸人。
自今乞皆取乡贯保任,方听收纳。
与夏公帖 其一 北宋 · 贾昌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
向者略披英表,企渴之至,旦暮不忘。
某此者获解近司,出守辅郡,并陪宠数,但切愧怀。
远辱诲言,更深铭
秋凉,冀为国自重。
早还廊庙,天下之幸。
况惟衰拙,永托芘休。
按:《圣宋名贤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六三,傅增湘校补本。
其二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
昨者愚息处人至,领所贶缄牍,仰企意爱之厚。
切惟改镇巨藩,道涂契阔,动止休裕,甚慰詹望之诚。
某两守北都,恳求僻郡,乃有召命,还冠枢幄
衰拙辞逊不获,勉力待罪。
夙荷知奖,遂容忝冒。
夏暑,伏冀为国自重。
按:《圣宋名贤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六三,傅增湘校补本。
群经音辨序 北宋 · 贾昌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六艺之一录》卷二四四、《经义考》卷二四二、《宋元学案补遗》卷九八、《小学考》卷四七、《皕宋楼藏书志》卷一二
臣闻古之人三年而通一艺,三十而五经立,盖资性敏悟、材智特出者焉。
臣自蒙恩先朝,承乏庠序,逮今入侍内阁,凡二十年,年踰不惑,裁能涉猎五经之文,于五经之道固未有所立。
尝患近世字书摩灭,惟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备载诸家音训。
先儒之学,传授异同,大抵古字不繁,率多假借,故一字之文,音诂殊别者众,当为辨析。
每讲一经,随而录之。
因取天禧以来巾橐所志,编成七卷,凡五门,号《群经音辨》。
一曰辨字同音异。
凡经典有一字数用者,咸类以篆文,释以经据。
先儒称当作、当为者,皆谓字误,则所不取;
其读曰、读为、读如之类,则是借音,固当具载。
二曰辨字音清浊。
夫经典音深作深(式禁切。),音广作广(古旷切。),世或诮其儒者迂疏,彊为差别。
臣今所论,则固不然。
夫轻清为阳,阳主生物,形用未著,字音常轻。
重浊为阴,阴主成物,形用既著,字音乃重。
信禀自然,非所强别,以昔贤未尝著论,故后学罔或思之。
如衣施诸身曰衣(施既切。),冠加诸首曰冠(古乱切。),此因形而著用也;
物所藏曰藏(才浪切。),人所处曰处(尺据切。),此因用而著形也。
并参考经故,为之训说。
三曰辨彼此异音。
谓一字之中彼此相形,殊声见义。
如求于人曰假,与人曰假(音价。)
毁佗曰败(音拜。),自毁曰败。
触类而求其意趣。
四曰辨字音疑混。
如上上、时亮切,时掌切。)下下(胡贾切,胡嫁切。)之类,随声分义,相传已久,今用集录。
五曰辨字训得失。
如冰、凝同字,汜氾异音,学者昧之,遂相淆乱。
既本字法,爰及经义,从而敷畅,著于篇末。
此书断自《易》、《书》、《诗》《礼》三经、《春秋》三传,暨《孝经》、《论语》、《尔雅》。
凡字有出诸经笺传中者,先儒之说,沿经著义,既《释文》具载,今悉取焉。
凡字之首音虽显,而经传不载者,则依《说文》为解。
凡字之音义章灼者,则不复引据。
音辨之作,欲使学者知训故之言咸有所自,聊资稽古之论,少助同文之化。
谨上。
按:《群经音辨》卷首,粤雅堂丛书本。
范仲淹伯夷皇祐五年四月 北宋 · 贾昌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范文正公集补编》卷三
范希文好谈古贤人节义,老而弥笃,书此颂时年六十有三矣。
癸巳岁夏四月昌朝书。
按:《赵氏铁网珊瑚》卷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戒子孙 北宋 · 贾昌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戒子通录》卷六、《能改斋漫录》卷一四、《宋稗类钞》卷二三
今诲汝等:居家孝,事君忠,与人谦和,临下慈爱。
众中语涉朝政得失、人事短长,慎勿容易开口。
仕宦之法,清廉为最。
听讼务在详审,用法必求宽恕。
追呼决讯,不可不慎。
吾少时,见里巷中有一子弟,被官司呼召,證人詈语。
其家父母妻子,见吏持牒至门,涕泗不食,至暮放还乃已。
是知当官涖事,凡小小追讯,犹使人恐惧若此,况刑戮所加,一有滥谬,伤和气、损阴德莫甚焉。
传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此圣人深训,当书绅而志之。
吾见近世以苛剥为才,以守法奉公为不才;
以激讦为能,以寡辞慎重为不能。
遂使后生辈当官治事,必尚苛暴,开口发言,必高诋訾。
市怨贾祸,莫大于此。
用是得进者,则有之矣;
能善终其身、庆及其后者,未之闻也。
复有喜怒爱恶,专任己意。
爱之者变黑为白,又欲置之于青云;
恶之者以是为非,又欲挤之于沟壑。
遂使小人奔走结附,避毁就誉,或为朋援,或为鹰犬,茍得禄利,略无愧耻,吁,可骇哉!
吾愿汝等,不厕其间。
又见时人肆胸臆,事颊舌,举止轩昂,出绳检之外,而观其行实,往往无取。
大抵古人重厚朴直,乃能立功立事,享悠久之福。
其以轩昂而得者,累过积非,即成祸败。
是以君子居不欺乎暗屋,出不践乎邪径,外讷于言而内敏于行,然后身立而名著矣。
又见好奢侈者,服玩必华,饮食必珍。
非有高赀厚禄,则必巧为计画,规取货利,勉称其所欲。
一旦以贪污获罪,取终身之耻,其可救哉!
又见士人之家,叔侄昆弟,茍有过失,不务交相规正于内,而乃互为谤毁于外。
详究其因,止于争官职、竞货财而已。
夫以荣利之薄,而亡亲戚之厚,兹名教罪人也。
且士人所贵,节行为大。
轩冕失之,有时而复来;
节行失之,终身不可得矣。
戒之,谨之!
吾暇日未尝不以经籍道义教诲汝等,冀免斯咎。
吾年六十二,诸子若孙凡二十馀人矣,不觊汝等绍吾爵位,但能守素业,使门户不辱,吾之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