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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陈主饯送启 隋 · 魏澹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
敬奉弘慈,曲垂饯送(《隋书·潘徽传》。)
启用敬字议 隋 · 魏澹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
《曲礼》注曰:「礼主于敬」。
《诗》曰:「维桑与梓,必恭敬止」。
《孝经》曰:「宗庙致敬」。
又云:「不敬其亲,谓之悖礼」。
孔子敬天之怒,成汤圣敬日跻。
宗庙极重,上天极高,父极尊,君极贵,四者咸同一敬,五经未有异文,不知以敬为轻,竟何所据(《隋书·潘徽传》,魏澹,陈人使接对之。将反命,为启于陈主曰:「敬奉弘慈,曲垂饯送。」以为「伏奉」为重,「敬奉」为轻,却其启而不奏。立议。)
魏澹敬字议 隋 · 潘徽
 出处:全隋文卷十四
向所论敬字,本不全以为轻,但施用处殊,义成通别。
《礼》主于敬,此是通言,犹如男子「冠而字之」,注云「成人敬其名也」。
《春秋》有冀缺,夫妻亦云「相敬」。
既于子则有敬名之义,在夫亦有敬妻之说,此可复并谓极重乎?
至若「〔敬〕谢诸公」,固非尊地,「公子敬爱」,止施宾友,「敬问」、「敬报」,弥见雷同,「敬听」、「敬酬」,何关贵隔!
当知敬之为义,虽是不轻,但敬之于语,则有时混漫。
今云「敬奉」,所以成疑。
聊举一隅,未为深据(《隋书·潘徽传》,隋遣魏澹聘陈,为启于陈主曰:「敬奉弘慈,曲垂饯送。」以「伏奉」为重,「敬奉」为轻,却其启而不奏。立议,难之云云。不能对,遂从而改焉。)
韵纂序 隋 · 潘徽
 出处:全隋文卷十四
文字之来尚矣。
初则羲皇出震,观象纬以法天,次则史颉佐轩,察蹄迹而取地。
于是八卦爰始,爻文斯作,绳用既息,坟籍生焉。
生如龙策授河,龟威出洛,绿绨白检,述勋、华之运,金绳玉字,表殷、夏之符,衔甲示于姬坛,吐卷徵于孔室,莫不理包远迩,迹会幽明,仰协神功,俯照人事。
其制作也如彼,其祥瑞也如此,故能宣流万代,正名百物,为生民之耳目,作后王之模范,颂美形容,垂芬篆素。
暨大隋之受命也,追踪三、五,并曜参辰,外振武功,内修文德。
飞英声而勒嵩、岱,彰太定而铭钟鼎,春干秋羽,盛礼乐于胶庠,省俗观风,采歌谣于唐、卫。
秦王殿下,降灵霄极,禀秀天机,质润圭璋,文兼黼黻。
楚诗早习,颇属怀于言志,沛《易》先通,每留神于索隐。
尊儒好古,三雍之对已遒,博物多能,百家之工弥洽。
遨游必名教,渔猎唯图史。
加以降情引汲,择善刍微,筑馆招贤,攀枝伫异。
连城于井里,贲束帛于丘园,薄枝无遗,片言便赏。
所以人加脂粉,物竞琢磨,俱报梁,各施鸣吠。
于时岁次鹑火,月躔夷则,骖驾务隙,灵光意静。
前临竹沼,却倚桂岩,泉石莹仁智之心,烟霞发文彩之致,宾僚雾集,教义风靡。
乃讨论群艺,商略众书,以为小学之家,尤多舛杂,虽复周礼、汉律,务在贯通,而巧说邪辞,递生同异。
且文讹篆隶,音谬楚、夏,《三苍》《急就》之流,微存章句,《说文》《字林》之属,唯别体形。
至于寻声推韵,良为疑混,酌古会今,未臻功要。
末有李登《声类》,吕静《韵集》,始判清浊,才分宫羽,而全无引据,过伤浅局,诗赋所须,卒难为用。
遂躬纡睿旨,摽摘是非,撮举宏纲,裁断篇部。
总会旧辙,创立新意,声别相从,即随注释
详之诂训,证以经史,备包《骚》《雅》,博牵子集,汗简云毕,题为《韵纂》,凡三十卷,勒成一家。
方可藏彼名山,副诸石室,见群玉之为浅,鄙悬金之不定。
爰命末学,制其都序。
徽业术已寡,思理弥殚,心若死灰,文惭生气。
徒以犬马识养,飞走怀仁,敢执颠沛之辞,遂操狂简之笔。
齐、鲁富经学,楚、郑多良士,西河之彦,幸不诮于索居,东里之才,请能加以润色(《隋书·潘徽传》,秦孝王俊遣撰集字书,名为《韵纂》,为序。)
旧本魏书目录叙 北宋 · 刘攽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二、《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三八五
《魏书》,十二纪,九十二列传、十志,凡一百一十四篇,旧分为一百三十卷,北齐尚书右仆射魏收撰。
初,史官邓渊崔浩高允皆作编年书,遗落时事,三不存一。
太和中李彪崔光始分纪、传、表、志之目。
宣武时邢峦撰《高祖起居注》,崔鸿王遵业补续,下逮明帝
其后,温子升作《庄帝纪》三卷,济阴王晖业撰《辨宗室录》三十卷。
魏末山伟以代人谄附元天穆尔朱世隆,与綦隽更主国书,二十馀年,事迹荡然,万不记一。
北齐文宣天保二年,诏魏收修魏史。
博访百家谱状,搜采遗轶,包举一代始终,颇为详悉。
收所取史官,本欲才不逮己,故房延祐、辛元植、眭仲让刁柔、裴昂之、高孝干皆不工纂述,其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论、前后二表、一启,咸出于
五年,表上之。
悉焚崔、李旧书。
党齐毁,褒贬肆情,时论以为不平。
文宣尚书省与诸家子孙诉讼者百馀人评论。
始亦辩答,后不能抗。
范阳卢斐顿丘李庶太原王松年,并坐谤史,受鞭配甲坊,有致死者。
众口沸腾,号为「秽史」。
仆射杨愔、高德正用事,皆为其家作传,二人深党助之,抑塞诉辞,不复重论,亦未颁行。
孝昭皇建中,命更加审覈。
请写二本,一送并省,一付邺下,欲传录者,听之。
群臣竞攻其失。
武成复敕更易刊正。
既以魏史招众怨咎,齐亡之岁,盗发其冢,弃骨于外。
隋文帝书不实,平绘《中兴书》叙事不伦,命魏澹颜之推辛德源更撰《魏书》九十二卷,以西魏为正,东魏为伪,义例简要,大矫绘之失,文帝善之。
炀帝书犹未尽善,更敕杨素潘徽褚亮欧阳询别修《魏书》。
未成而卒。
唐高祖武德五年,诏侍中陈叔达等十七人分撰后魏、北齐、周、隋、梁、陈六代史,历年不成。
太宗初,从秘书奏,罢修《魏书》,止撰《五代史》。
高宗时魏澹孙同州刺史克己续十志十五卷,魏之本系附焉。
《唐书·艺文志》又有张大素后魏书》一百卷、裴安时元魏书》三十卷,今皆不传。
称魏史者,惟以魏收书为主焉。
孔子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
三代文章,莫盛于周。
东周、秦、汉虽战争丧乱,前古遗风馀烈,流而未绝。
贤君忠臣蹈道之徒,功业行谊,彰灼显布。
高才秀士,词章论议,谏诤辩说,嘉谋奇策,皆可以惊听动俗,为后世轨范。
左丘明司马迁班固,以良史之才,博学善叙事,不虚美隐恶,故传之简牍,千馀年而不磨灭。
东汉、魏、晋,去圣人稍远,史官才益浅薄。
永兴失政,戎狄乱华,先王之泽扫地尽矣。
拓跋氏乘后燕之衰,蚕食并、冀,暴师喋血三十馀年,而中国略定。
其始也,公卿方镇皆故部落酋大,虽参用赵魏旧族,往往以猜忌夷灭。
爵而无禄,故吏多贪墨;
刑法峻急,故人相残贼;
不贵礼义,故士无风节;
货赂大行,故俗尚倾夺。
洛之后,稍用夏礼。
宣武柔弱,孝明冲幼,政刑弛缓,风俗媮恶,上下相蒙,纪纲大坏。
母后乱于内,群盗挠其外,祸始于六镇,衅成于尔朱,国分为二而亡矣。
虽享国百馀年,典章制度,内外风俗,大抵与刘、石、慕容、苻、姚略同。
道武太武暴戾甚于聪、虎,孝文之强不及苻坚
其文章儒学之流,既无足纪述,谋臣辩士将帅功名,又不可希望前世。
修史者言词质俚,取舍失衷,其文不直,其事不核,终篇累卷,皆官爵州郡名号,杂以冗委琐曲之事,览之厌而遗忘,学者陋而不习,故数百年间,其书亡逸不完者,无虑三十卷。
今各疏于逐篇之末。
然上继魏、晋,下传周、齐、隋、唐,百六十年废兴大略,不可阙也。
臣攽、臣恕、臣焘、臣祖禹,谨叙目录,昧死上。
按:《魏书》卷末,中华书局一九七四年版。
建炎中兴日历表绍兴四年四月 宋 · 汪伯彦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九、《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五
伯彦言:今年三月十二日,准尚书省劄子节文,备奉绍兴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圣旨,命臣以大元帅府事迹首尾省记编录,进御前呈乙夜之览,付之史官,纂成一代之典,传信后世。
有王者起,必先受命之符;
为天下君,宜首表年之事。
盖《春秋》之作,探一元之意;
黄帝以来,纪五德之传。
振古如斯,于今稽若。
伯彦诚惶诚恐顿首。
窃以艺祖创艰难之业,列圣守盈成之文,万邦惟怀,四方来贺。
垂令闻之不已,昭伟绩之无前。
缘朝奸变乱于旧章,而王政沦废乎小雅。
属大运百六之厄会,加小游泰一之临方。
二帝蒙北燕之尘,一张僭南楚之号。
赖二百年庞洪之泽,得亿兆人向往之心。
戴宋厥惟旧哉,归启孰能禦也。
恭惟皇帝陛下天地合德,孝悌通神。
奉使渠酋,而汉天子以尊;
建府朔方,而晋元帅称伯。
黄河合冻,发光武滹沱之祥;
红气流光,呈周室赤乌之瑞。
休嘉应有十数,讴歌来于万方。
就日望云,北面劝进者,乃至五六;
反袂拭目,西向退让者,不止再三。
末如之何,迫不得已。
建议定策,二三子何力之有焉;
应天顺人,大一统自今以始矣。
必有不刊之典,庶为罔极之传。
臣识昧几先,学唯荒落,鞭弭尽周旋之力,帷幄无裨补之功。
攀六龙之御天,首四蛇之入宇。
受恩莫大,负罪良多。
流落江湖,莫收魂魄;
俯仰宇宙,回想风云。
会逢明诏之颁,俾纪当时之实。
舐笔和墨,难摹日月之明;
拭目扬眉,莫睹乾坤之大。
惟是云为,德业与夫日月;
时年毕索,始终粗悉首尾。
唐虞二典,垂成盛代之书;
游夏一辞,或补阙文之史。
虽惭润色,弗近污诬。
祖述宪章,俟圣人之笔削;
铺张扬厉,唯国史之发挥。
臣编类成书,名曰《建炎中兴日历》,谨自缮写,分为五卷,随奏上进以闻。
伯彦诚惶诚恐、顿首谨言。
绍兴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观文殿学士左正议大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汪伯彦上表。
潘徽猷书 南宋 · 王炎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六、《双溪集》卷一
炎尝谓贵贱之际位貌有间,则其情意隔绝不通,此今世士大夫之公患也。
炎近者一再侍坐,仰见先生存心清明洞达,不乐人之徇己,而喜闻人之尽言,今之君子不能及也。
然炎获附于门墙之日犹浅,是以有所怀而未敢吐露。
先生受新命往镇海邦,炎也一官拘系于此,遥睇茵凭,繇是有云山修阻之间矣。
有所怀而一言之,兹其时也。
虽然,愚者言之,智者听焉,顾何所益,第曰犹愈于不言云尔。
炎之所欲言者,其一曰:治世者以人材为急,而荐举,取材之门也。
今之在上位,其为关升、改官,举主岁有定数。
剡削之际,不徇于私昵,不夺于权要,有如先生者,炎未之多见也,况望其于尺度绳墨之外,振淹滞、拔寒畯乎!
夫十步之内必有茂草,岂有一路之远,连城十数,而无一士可荐者?
近者留帅尚书之在蜀,赵帅侍郎之在闽,盖尝荐数士矣,谓闽蜀有才而他路皆无有,可乎?
士之名过其实、行负其言、自媒以进者,诚不足举,其有所挟者沈静自守,穷则独善其身,而达则有益于国,是不可不举也。
先生用心之公,耳目闻见之长,苟有才者,不患不知。
今日州县间善类消汩而不振,择其尤者振而起之,使之靡然风动,而作其功名之心,则将美才辈出,所补于公家不细矣。
其二曰:外任之重者大有会府,次有职司,皆得以按其属部之吏,所以禁贪浊、惩不职也。
昔汉部刺史以六条察州,五条以察二千石,而一条以察大姓强宗,墨绶以下不与焉,非固严于其大而略于其小也,以为大吏有所畏忌,则其小者不治而自肃也。
今外之台府与内之台谏均,则有所奏劾。
炎窃谓台谏不论贵近而论庶僚,台府不按郡守而按小吏,则人情不服而法不行。
炎昔在荆州,闻南轩先生之言曰:「帅四年,但按四郡守
微如簿尉,纵有奸赃,为害也小,不若先治其大者」。
此至论也。
郡守歛饬,则郡自郡丞、县自县宰以下,谁敢复肆为不善哉?
其三曰:天下之事公则平,私则偏。
狱讼之曲直多失其实者,起于典狱之吏之私也。
然彼岂能遽行其私哉,上之人喜自用其聪明,而先示其下以予夺可否之意;
下之人设为游辞,钩以上之微意,以上下其手而阴济其私,上所欲宽则出之,所欲重则入之。
躁者假是以求知,贪者假是以求利,而幽枉之情无告矣。
事既付之有司,此不以问,彼不以告,使之无所观望,平其心而推究焉;
案牍既备,情法既正,然后从而察之,平其心而予夺焉,则庶几乎曲直之各得其情也。
夫人之情不为利诱,不为害怵,惟卓然有守者能之,中庸之人鲜不有所移夺。
是故示人以予夺可否之意者,最决狱之大弊也。
其四曰:凡事无全利,立法者惟其害少而利多,则可以行之久远矣。
二广盐法,或官鬻,或商贩,其法屡变而不定。
近日许商贩而禁官鬻,其意非不善,其名非不美,然利归于商贾,不惟民食贵盐,而州县经费无所从出。
盖闻诸道路之言,谓广西州县之吏有累月不得俸给者。
夫千里宦游,深入瘴雨蛮烟之间,而其妻孥乃有号寒啼饥之患,若是而责以廉勤,其可哉?
朝廷近日下都省集议,盖亦知其法之未便矣。
广东煮海而广西贩鬻,其事势固相关也。
苟有便于民,有益于公家,从而议其因革之宜,毋徒曰此提转之职也,则惠之所及者远矣。
其五曰:才有短长,职有剧易,对移之法使之两易其职而各尽其才,此美意也。
今则反是,为牧守监司者怒一令则对移以一丞,怒一丞则对移以一簿尉,怒一簿尉则对移以一监当官
所使之对移者间有不曾识其面目,况能悉其材之短长乎!
所谓因材任职者,姑以行牧守监司喜怒之私而已矣。
辨其职之剧易,察其材之短长,而不参以己之喜怒之私焉,则法行而意存,人各尽其材,材各称其事,不患其有不举之职也。
夫炎之所言者书生之常谈,无高论也。
然使平平之说得以达于司听,先生受而不拒焉,士之闻风而起,愿自效于门下者必众矣。
九九之术,齐侯设庭燎之礼以待之者,用此意也。
干冒威严,不胜战慄。
宗忠简遗事序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七一、《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八
自古夷狄如苗、、昆夷、猃狁之类,不过蚊虻然,驱之足矣。
至春秋之吴、楚,稍如蛇豕,荐食中国,小者争霸,大者问鼎。
于斯时也,非一夷吾出而以身当之,举天下皆左衽矣。
厥后狄难莫惨于晋之永嘉夷甫劝勒称尊,茂弘定都江表,伯仁对泣新亭而已,惟越石士稚出而以身当之。
越石之言曰:「臣与二虏势不并立,聪、勒不枭,臣无归志」。
士稚之言曰:「祖逖不能澄清中原而复济者,有如大江」!
故能以一残弊荆州与勒对垒,以三千衰队剪荆棘,立府县,使河南尽为晋土。
余读史至此,未尝不嘉其志气之壮,而惜其功业之不遂。
靖康之祸,略如永嘉,有张大女真可畏如虎如蛟者,有劝河北诸郡清野者,有止勤王之师者,有秉汗马牵牛之笔者,惟忠定李公忠简宗公忠献张公出而以身当之,而宗公之事尤难。
其领开封也,粘、斡虽去,尚屯兵河上,都人懔懔,莫有固志。
公至旬月,军民按堵,拊凋瘵以恩,驭豪猾以威,降胡溃卒,望风向附。
两河群盗百万,号公「宗爷」,愿效死力,山寨豪杰皆自备粮械,听公调发。
公因人心奋激,尅期北向,二十四疏请上回銮以系众心,「臣当躬冒矢石,为诸将先」,优诏嘉叹。
而有阴沮之者,公忧郁,疡生于背。
诸将问疾,公曰:「吾固无恙,若等能灭雠虏,吾死无恨」。
众皆泣。
属纩,犹呼「过河」者三,忠臣义士闻而痛之。
初,虏不敢越汴而南,以公在焉。
后使杜充代公,虏始越汴犯淮,大驾去淮幸浙,而中原遂幅裂矣。
余尝论之,忠定初相,擢公尹京,遣傅亮张所使两河,譬之于弈,止此两着,坏局可活矣。
于是忠定仅七十馀日策免,公赍志以殁,忠献亦不久于位,相十九年,名臣良将皆死其手。
乌乎,天也!
公与汪、黄皆霸府旧僚,二人方希世用事,公奏记大元帅,以近刚正、远柔邪为先,若阴讽之者。
又显斥之曰:「潜善闽人伯彦徽人,朝夕赞陛下南幸,弃河南北、京东西淮南陕西七路千百万生灵如粪壤草芥,不知二三大臣何故厚于贼虏、薄于国家如此」。
二人见之,滋怒。
初,大元师偕王云出使,非公守磁遮留帐殿,几堕虏计,汪、黄虽切齿于公而不能害,天子保全之也。
孔明论「先汉以亲贤臣而隆,后汉以亲小人而颓」,与公正邪之论合。
古之人有读乐毅而泣者,有读《出师表》而泪满襟者,余于公奏篇亦云。
公始辞吕参政惠卿辟书,中忤林灵素黜谪,晚稍见用,尹京时已六十九,明年而薨。
世治则不识真卿之面,国难则能抗越石、士稚之志,使夫子复生,必有微管之叹矣。
公《遗事》行世已久,今连帅宝谟王公镕,公外孙也,稍采摭旧闻以傅益之。
宝谟公衣绣授钺于闽,劾大吏,绳巨猾,歼逋寇,条约清明,令行禁止,有公之风。
业未分而私立契盗卖判 南宋 · 翁甫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八六、《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九
方文亮生三男,长彦德,次彦诚,前妻黄氏生,幼云老,妾李氏生。
彦诚已死,有男仲乙,云老年方二岁,家业尽系长男彦德主掌。
昨据彦德入状,论男仲乙非理赌博,盗卖田产。
及追到仲乙,详所供状,并考族长所画宗枝,乃知仲乙彦德之男也,实其侄也。
彦德称,曾抱养仲乙为子。
以侄为子,于理虽顺,但彦德已自立一男,名仲二仲乙亲父彦诚又无他子,岂应无故变乱宗枝,绝灭彦诚继嗣。
此皆是彦德起意并包,利取全业,指侄为儿,名不正,言不顺,此仲乙所以不伏,此非理破荡之由也。
胡元十、祝万五之徒乘间贪谋,啜诱仲乙赌博,输钱至七百馀贯,私立田契及生钱文约,今已索到白契三纸在官,验系仲乙等押字分明,仲乙固不容无罪,亦乃伯彦德有以激之。
契勘方文亮服尚未满,云老所生李氏尚存,合照淳祐七年敕令所看详到平江府师仁分法,拨田与李氏膳养,自馀田产物业,作三分均分,各自立户,庶几下合人情,上合法意,可以永远无所争竞。
所有仲乙违法典过三契,使仲乙果是彦德亲子,未有承分,则当用钱不追,业还主。
仲乙乃是彦诚之子,自有应分,若违法典卖,至自尊长觉发,而又不追钱得业,则卑幼之不肖者何所不可为,似反为不义之劝。
仲乙照条勘杖一百,追钱没官,未到人并方仲乙生钱文约,牒巡、尉司限三日追索。
又与希亮,伯彦,可珍乘舟。游至南浦而还。是时。希亮为安州宣慰使伯彦义州宣慰使。可珍为都司宣慰使 明 · 成伣
七言律诗 押真韵 出处:虚白堂诗集卷之十四
参商契阔已三春,今日相逢喜语新。
瞪目狂言惊满座,疗饥秀色有谁人。
画船吹弄昭华管宝鼎烹分丙穴鳞。
报答风光惟有饮,花飘万树半栖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