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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定父子生离服制 其一 东晋 · 贺循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八
二亲生离,吉凶未分,服丧则凶事未据,从吉则疑于不存,心忧居素,盖出人情,非官制所裁也。
右丞蔡谟则《奔丧礼》,有除丧而后归,则未有奔除服之文也。
宜申明告下。
若直据东关之事,非圣人所行,恐不足以释疑也(《通典》九十八)
上表引疾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臣先有瘤生在腰上,十数年初无患苦,忽自溃(《御览》七百四十引蔡谟表)
五兵尚书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八座之任,非贤莫居,前后所用,资名有常。
孔愉诸葛恢并以清节令才,少著名望。
御史中丞,臣尚为司徒长史
会稽太守,臣为尚书郎
丹阳,臣守小郡。
名辈不同,阶级殊悬。
今猥以轻鄙,超伦逾等,上乱圣朝鱼贯之序,下违群士准平之论。
岂唯微臣其亡之诫,实招圣政惟尘之累。
左长史一超而侍帷幄,再登而厕纳言,中兴已来,上德之举所未尝有。
臣何人斯,而猥当之!
是以叩心自忖,三省愚身,与其苟进以秽清涂,宁受违命狷固之罪(《晋书·蔡谟传》,又《御览》二百十二引《晋中兴书》。)
谏攻寿阳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寿阳城小而固。
自寿阳至琅邪,城壁相望,其间远者裁百馀里,一城见攻,众城必救。
且王师在路五十馀日,刘仕一军早已入淮,又遣数部北取坚壁,大军未至,声息久闻。
而贼之邮驿,一日千里,河北之骑足以来赴,非唯邻城相救而已。
夫以白起韩信项籍之勇,犹发梁焚舟,背水而阵。
今欲停船水渚,引兵造城,前对坚敌,顾临归路,此兵法之所诫也。
若进攻未拔,胡骑卒至,惧桓子不知所为,而舟中之指可掬。
今征军五千,皆王都精锐之众,又光为左卫,远近闻之,名为殿中之军,宜令所向有征无战。
而顿之坚城之下,胜之不武,不胜为笑。
今以国之上驷击寇之下邑,得之则利薄而不足损敌,失之则害重而足以益寇,惧非策之长者。
臣愚以为闻寇而致讨,贼退而振旅,于事无失。
不胜管见,谨冒陈闻(《晋书·蔡谟传》。时左卫将军陈光上疏请伐胡,诏令攻寿阳上疏。)
谏断酬功疏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先已许鉴,今不宜断。
且鉴所上者皆积年勋效,百战之馀,亦不可不报(《晋书·蔡谟传》。先是,郤鉴上部下有勋劳者凡一百八十人,帝皆酬其功。未卒而鉴薨,断不复与。上疏。)
侍中司徒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伏自惟省,昔阶谬恩,蒙忝非据,尸素累积,而光宠更崇;
谤读弥兴而荣进复加,上亏圣朝栋隆之举,下增微臣覆餗之衅。
惶惧战灼,寄颜无所。
乞垂天鉴,回恩改谬,以允群望(《晋书·蔡谟传》)
谢拜光禄大夫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臣以顽薄,昔忝殊宠,尸素累纪,加违慢诏命,当肆市朝。
幸蒙宽宥,不悟天施,复加光饰,非臣陨越所能上报。
臣寝疾未损,不任诣阙,不胜仰感圣恩,谨遣拜章(《晋书·蔡谟传》)
父母乖离议 其一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甲父为散骑侍郎,在军覆,奔成皋、病亡。
一子相随,殡葬如礼。
甲先与母、弟避地江南,闻丧行服,三年而除。
道险未得奔墓,而其弟成婚。
或谓服可除,不宜以婚者。
以为凶哀之制除,则吉乐之事行矣。
且男女之会,礼之所急。
故小功卒哭,可以娶妻;
三年之丧,吉祭而复寝。
鲁文于祥月而纳币,晋文未葬丧而纳室。
《春秋左氏传》曰:“妇,养姑者也”。
又曰:“娶元妃以奉粢盛”。
由此言娶妻者,所为义大矣,所奉事重矣。
又夫冠者,加己之服耳。
非若婚娶有事亲、奉宗庙、继嗣之事,而冠有金石之乐,婚则三日不举。
金石之乐,孰若不举之戚?
加己之事,孰若奉亲之重?
今讥其婚而许其冠,斯何义也?
不亦乖乎(《通典》九十八)
父母乖离议 其二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或疑甲省墓稽留者。
以为奔墓者,虽孝子罔极之情,然实无益之事,非亡身之所也。
故《礼》,奔丧不以夜行,避危害也。
中州丧乱,道路险绝,坟墓跌发,名家人士皆有之,而无一人致身者,盖以路险体弱,有危亡之忧,非孝子之道故也。
而曾无讥责,何至甲独云不可乎!
且甲寻已致身,非如不赴之人也。
茔兆平安,非如毁发之难也。
又是时甲母病笃,营医药而不可违阙侍养,投身危险,必贻老母忧勤哉!
昔郑有尉止之乱,子西、子产父死于朝。
子西不儆而先赴,见讥于典籍;
子产成列而后出,见善于《春秋》:此经典之明义(《通典》九十八)
敕作佛象颂议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佛者,夷狄之俗,非经典之制。
先帝量同天地,多才多艺,聊因临时而画此象,至于雅好佛道,所未承闻也。
盗贼奔突,王都隳败,而此堂块然独存,斯诚神灵保祚之徵,然未是大晋盛德之形容,歌颂之所先也。
人臣睹物兴义,私作赋颂可也。
今欲发王命,敕史官,上称先帝好佛之志,下为夷狄作一象之颂,于义有疑焉(《晋书·蔡谟传》,彭城王纮上言:“乐贤堂有先帝手画佛象,经历寇难而此堂犹存,宜敕作颂。”帝下其议,议。)
征西将军庾亮移镇石城议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时有否泰,道有屈伸。
暴逆之寇虽终灭亡,然当其强盛,皆屈而避之。
是以高祖受黜于巴汉,忍辱于平城也。
若争强于鸿门,则亡不终日。
萧何曰“百战百败,不死何待”也。
原始要终,归于大济而已。
岂与当亡之寇争迟速之间哉!
夫惟鸿门之不争,故垓下莫能与之争。
文王身圮于羑里,故道泰于牧野;
句践见屈于会稽,故威申于强吴。
今日之事,亦由此矣。
贼假息之命垂尽,而豺狼之力尚强,宜抗威以待时。
或曰:“抗威待时,时已可矣”。
愚以为时之可否在贼之强弱,贼之强弱,在季龙之能否。
季龙之能否,可得而言矣。
自勒初起,则季龙为爪牙,百战百胜,遂定中国,境土所据,同于魏世。
及勒死之日,将相内外欲诛季龙
季龙独起于众异之中,杀嗣主,诛宠臣。
内难既定,千里远出,一攻而拔金墉,再战而斩石生,禽彭彪,杀石聪,灭敦权,还据根本,内外并定,四方镇守,不失尺土。
详察此事,岂能乎,将不能也?
假令不能者为之,其将济乎,将不济也?
贼前攻襄阳而不能拔,诚有之矣。
不信百战之效,而执一攻之验,弃多从少,于理安乎?
譬若射者,百发而不一中,可谓之拙乎?
且不拔襄阳者,非季龙身也。
桓平北,守边之将耳。
贼前攻之,争疆场耳。
得之为善,不得则止,非其所急也。
今征西之往,则异于是。
何者?
重镇也,名贤也,中国之人所闻而归心也。
今而西度,实有席卷河南之势,贼所大惧,岂与桓宣同哉!
季龙必率其精兵,身来距争。
若欲与战,战何如石生?
若欲城守,守何如金墉?
若欲阻沔,沔何如大江
苏峻何如季龙
凡此数者,宜详校之。
愚谓石生猛将,关中精兵,今征西之战不能胜也。
金墉险固,刘曜十万所不能拔,今征西之守不能胜也。
又是时兖州洛阳关中皆举兵击季龙
今此三处反为其用,方之于前,倍半之觉也。
若石生不能敌其半,而征西欲当其倍,愚所疑也。
苏峻之强,不及季龙沔水之险,不及大江
大江不能御苏峻,而以沔水季龙,又所疑也。
祖士稚在谯,佃于城北,虑贼来攻,因以为资,故豫安军屯,以御其外。
谷将熟,贼果至。
丁夫战于外,老弱获于内,多持炬火,急则烧谷而走。
如此数年,竟不得其利。
是时贼唯据沔北,方之于今,四分之一耳。
士稚不能捍其一,而征西欲御其四,又所疑也。
或云:“贼若多来,则必无粮”。
然致粮之难,莫过崤函。
季龙昔涉此险,深入敌国,平关中而后还。
今至襄阳,路既无险,又行其国内,自相供给,方之于前,难易百倍。
前已经至难,而谓今不能济其易,又所疑也。
然此所论,但说征西既至之后耳,尚未论道路之虏也。
自沔以西,水急岸高,鱼贯溯流,首尾百里。
若贼无宋襄之义,及我未阵而击之,将如之何?
王士与贼,水陆异势,便习不同。
寇若送死,虽开江延敌,以一当千,犹吞之有馀,宜诱而致之,以保万全。
弃江远进,以我所短击彼所长,惧非庙胜之算(《晋书·蔡谟传》。庾亮石勒新死,欲移镇石城,为灭贼之渐,事下公卿,议。)
皇后每年拜陵议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古者皇后庙见而已,不拜陵也(《晋书·蔡谟传》)
刘劭日蚀不废朝议康帝建元元年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邵论灾消异伏,又以梓慎裨灶犹有错失,太史上言,亦不必审,其理诚然也。
而云圣人垂制,不为变异豫废朝礼,此则谬矣。
灾祥之发,所以谴告人君,王者之所重诫,故素服废乐,退避正寝,百官降物,用币伐鼓,躬亲而救之。
夫敬戒之事,与其疑而废之,宁慎而行之。
孔子老聃助葬于巷党,以丧不见星而行,故日蚀而止柩,曰安知其不见星也。
史官言当蚀,亦安知其不蚀乎?
夫子、老聃先行见星之防,而逆废日蚀之戒,是弃圣贤之成规也。
鲁桓公壬申有灾,而以乙亥尝祭,《春秋》讥之。
灾事既过,犹追惧未已,故废宗庙之祭,况闻天眚将至,行庆乐之会,于礼乖矣。
《礼记》所云诸侯入门不得终礼者,谓日官不豫言,诸侯既入,见蚀乃知耳。
非先闻当蚀而朝会不废也。
引此文,可谓失其义旨。
刘劭所执者《礼记》也,夫子、老聃巷党之事,亦《礼记》所言,复违而反之,进退无据,然荀令所善,汉朝所从,遂使此言至今见称,莫知其误矣,后来君子将拟以为式,故正之云尔(《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一,《通典》七十八。建元元年太史上元日合朔,朝士复疑应却会与否,庾冰辅政,写刘劭议以示八座,蔡谟著议非之云云。)
答刘氏问 其一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刘氏问蔡谟云:“时人祠有板,板为用当主,为是神坐之榜题”?
答,“今代有祠板木,乃始礼之奉庙主也。
主亦有题,今板书名号,亦是题主之意。
安昌公荀氏祠,制神板,皆正长尺一寸,博四寸五分,厚五寸八分,大书‘某祖考某封之神座’,‘夫人某氏之神座’。
以下皆然,书讫,蜡油炙令入理,刮拭之(《通典》四十八)”。
答刘氏问 其二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刘氏问蔡谟曰:“非小宗及一家之嫡,分张不在一处,得立庙不”?
答曰:“子在他国,而庶子在家,则祭。
先儒说曰:‘有子孙在,不可以乏先祖之祀也’。
苟在他国,虽是宗子,犹不得立庙,况非嫡长乎(《通典》五十一)”!
范朗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范朗蔡谟曰:“甲有庶兄乙为人后,甲妹景已许嫁而未出。
今乙亡,如郑玄意已许嫁便降旁亲者,景今应为乙服小功,本是周亲,甲今于礼可得嫁景不”?
蔡答曰:“案《礼》‘大功之末,可以嫁子’,不言降服后有异也。
兄在大功,嫁降服小功之妹,犹父在大功,嫁小功之女也。
谓甲今嫁景,于礼无违犯”。
范难曰:“《礼》‘小功不税,降而小功则税之’。
又‘小功不易丧之练冠,而长殇中伤之小功则变三年之’。
又‘小功之末可以娶妻,而下殇之小功则不可’。
据此数事,则明降服正服,所施各异,今子同之,其礼何居”?
蔡答曰:“夫服有降有正,此礼之常也。
若其所施,必皆不同,则当举其一例,无为复说税与娶也。
今而然者,明其所施,有同有异,不可以一例举,故随事而言之也。
郑君以为下殇小功不可娶者,本齐缞之亲也。
案长殇大功亦齐缞亲,而礼但言下殇不可以娶,而不言长殇不可以嫁,明殇降之服,虽不可娶而可嫁也。
所以然者,阳唱阴和,男行女从。
和从者轻,唱行者重。
二者不同,故其制亦异也”。
范又难曰:“《礼》举轻以明重,下殇犹不可娶,况长殇大功何可以嫁,知礼所谓大功末者,唯正服大功末耳”。
蔡答曰:“下殇不可娶妻者,谓己身也。
吾言长殇可以嫁子者,谓女父也。
身自行之,于事为重;
但施于子,其理差轻。
然则下殇之不娶,未足以明长殇之不嫁也(《通典》六十。)”。
答或问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或问:“改葬服缌,今甲当迁葬,而先有兄丧在殡,为当何服?
答:‘亦应服缌。
礼,三年之丧既练,而遭缌麻之丧,则服其服往哭之。
凡丧相易,皆以重易轻。
至于此事,则以轻易重。
所以然者,临其丧故也。
卑者犹然,况至尊乎!
谓甲临葬,应改服缌麻(《通典》一百二)”’。
防墓论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学者疑此久矣。
王氏又以为不然王肃《圣证论》曰:“孔子少孤,不知其。”墓解曰:“圣人而不知其父死之与生,生不求养,死不奉祭,斯不然矣。”)以为圣人虽鉴照,至于训世言行,皆不圣之事也。
故咨四岳,访箕子,考蓍龟,每事问,皆其类也。
不知墓者,谓兆域之间耳。
防墓崩者,谓坟土耳。
言古不修墓者,谓本不崩,无所修,非崩而不修也。
今崩而后修,故讥焉。
此自讥崩,非讥修也。
夫子言此者,称古以责躬也(《通典》一百三)
请原王敦佐吏 东晋 · 温峤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
王敦刚愎不仁,忍行杀戮,亲任小人,疏远君子,朝廷所不能抑,骨肉所不能间。
处其朝者恒惧危亡,故人士结舌,道路以目,诚贤人君子道穷数尽,遵养时晦之辰也。
为大逆之日,拘录人士,自免无路,原其私心,岂遑晏处,如陆玩羊曼刘胤蔡谟郭璞常与臣言,备知之矣。
必其凶悖,自可罪人斯得;
如其枉入奸党,宜施之以宽。
加以等之诚,闻于圣听,当受同贼之责,实负其心。
陛下仁圣含弘,思求允中;
臣阶缘博纳,干非其事,诚在爱才,不忘忠益(《晋书·温峤传》)
石崇 西晋 · 裴楷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三
吾弟酒狂,海内足知。
足下饮以狂药,而反责之礼邪(《宋王回·蔡谟赞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