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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论(上 景祐四年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一、《欧阳文忠公集》卷一八、《圣宋文选》卷一、《续文章正宗》卷一、《八代文钞》第二六册、《文编》卷二七、《文章辨体汇选》卷四○四、《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一九九
事有不幸出于久远而传乎二说,则奚从?
曰:从其一之可信者。
然则安知可信者而从之?
曰:从其人而信之可也。
众人之说如彼,君子之说如此,则舍众人而从君子。
君子博学而多闻矣,然其传不能无失也。
君子之说如彼,圣人之说如此,则舍君子而从圣人。
此举世之人皆知其然,而学《春秋》者独异乎是。
孔子,圣人也,万世取信,一人而已。
公羊高谷梁赤、左氏三子者,博学而多闻矣,其传不能无失者也。
孔子之于经,三子之于传,有所不同,则学者宁舍经而从传,不信孔子而信三子,甚哉其惑也!
经于鲁隐公之事,书曰「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其卒也,书曰「公薨」,孔子始终谓之公。
三子者曰:「非公也,是摄也」。
学者不从孔子谓之「公」,而从三子谓之「摄」。
其于晋灵公之事,孔子书曰:「赵盾弑其君夷皋」。
三子者曰:「非赵盾也,是赵穿也」。
学者不从孔子信为赵盾,而从三子信为赵穿
其于许悼公之事,孔子书曰「许世子止弑其君」。
三子者曰:「非弑之也,病死而止不尝药耳」。
学者不从孔子信为弑君,而从三子信为不尝药。
其舍经而从传者何哉?
经简而直,传新而奇,简直无悦耳之言,而新奇多可喜之论,是以学者乐闻而易惑也。
予非敢曰不惑,然信于孔子而笃者也。
经之所书,予所信也;
经所不言,予不知也。
难者曰:「子之言有激而云尔。
夫三子者,皆学乎圣人,而传所以述经也。
经文隐而意深,三子者从而发之,故经有不言,传得而详尔,非为二说也」。
予曰:「经所不书,三子者何从而知其然也」?
曰:「推其前后而知之,且其有所传而得也。
国君必即位,而隐不书即位,此传得知其摄也。
弑君者不复见经,而复见经,此传得知弑君非也。
君弑贼不讨,则不书葬,而许悼公书葬,此传得知世子止之,非实弑也。
经文隐矣,传曲而畅之。
学者以谓三子之说,圣人之深意也,是以从之耳,非谓舍孔子而信三子也」。
予曰:「然则妄意圣人而惑学者,三子之过而已。
使学者必信乎三子,予不能夺也。
使其惟是之求,则予不得不为之辨」。
春秋论(下)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一、《欧阳文忠公集》卷一八、《圣宋文选》卷一、《文章轨范》卷二、《续文章正宗》卷一、《文章类选》卷一一、《名世文宗》卷二○、《文章辨体汇选》卷四○四、《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一九九
弑逆,大恶也,其为罪也莫赎,其于人也不容,其在法也无赦。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况举大法而加大恶乎?
既辄加之,又辄赦之,则自侮其法而人不畏。
《春秋》用法,不如是之轻易也。
三子说《春秋》书赵盾以不讨贼,故加之大恶,既而以非实弑,则又复见于经,以明之无罪,是辄加之而辄赦之尔。
为无弑心乎,其可轻以大恶加之?
不讨贼,情可责而宜加之乎,则其后顽然未尝讨贼。
既不改过以自赎,何为遽赦,使同无罪之人?
其于进退皆不可,此非《春秋》意也。
赵穿弑君,大恶也。
不讨贼,不能为君复雠,而失刑于下。
二者轻重,不较可知。
就使为可责,然穿焉得免也?
今免首罪为善人,使无辜者受大恶,此决知其不然也。
《春秋》之法,使为恶者不得幸免,疑似者有所辨明,所谓是非之公也。
据三子之说,初灵公欲杀走而免。
穿族也,遂弑。
不讨,其迹涉于与弑矣。
此疑似难明之事,圣人尤当求情责实以明白之。
使果有弑心乎,则自然罪在矣,不得曰为法受恶而称其贤也。
使果无弑心乎,则当为之辨明。
必先正穿之恶,使罪有所归,然后责纵贼,则穿之大恶不可幸而免,之疑似之迹获辨,而不讨之责亦不得辞。
如此,则是非善恶明矣。
今为恶者获免,而疑似之人陷于大恶,此决知其不然也。
若曰不讨贼,有幸弑之心,与自弑同,故宁舍穿而罪
此乃逆诈用情之吏矫激之为尔,非孔子忠恕、《春秋》以王道治人之法也。
孔子患旧史是非错乱而善恶不明,所以修《春秋》,就令旧史如此,其肯从而不正之乎?
其肯从而称美,又教人以越境逃恶乎?
此可知其缪传也。
问者曰:「然则夷皋孰弑之」?
曰:「孔子所书是矣,赵盾弑其君也。
今有一人焉,父病,躬进药而不尝。
又有一人焉,父病而不躬进药。
而二父皆死。
又有一人焉,操刃而杀其父。
使吏治之,是三人者,其罪同乎」?
曰:「虽庸吏犹知其不可同也。
躬药而不知尝者,有爱父之孝心而不习于礼,是可哀也,无罪之人尔。
不躬药者,诚不孝矣,虽无爱亲之心,然未有杀父之意,使善治狱者,犹当与操刃殊科。
况以躬药之孝,反与操刃同其罪乎?
此庸吏之不为也。
然则许世子止实不尝药,则孔子决不书曰弑君,孔子书为弑君,则止决非不尝药」。
难者曰:「圣人借止以垂教尔」。
对曰:「不然。
夫所谓借止垂教者,不过欲人之知尝药耳。
圣人一言明以告人,则万世法也,何必加孝子以大恶之名,而尝药之事卒不见于文,使后世但知止为弑君,而莫知药之当尝也。
教未可垂而已陷人于大恶矣,圣人垂教,不如是之迂也。
果曰责止,不如是之刻也」。
难者曰:「然则曷为复见于经?
许悼公曷为书葬」?
曰「弑君之臣不见经,此自三子说尔,果圣人法乎?
悼公之葬,且安知其不讨贼而书葬也?
自止以弑见经,后四年,吴败许师,又十有八年,当定公之四年,许男始见于经而不名。
许之书于经者略矣,止之事迹,下可得而知也」。
难者曰:「三子之说,非其臆出也,其得于所传如此。
然则所传者皆不可信乎」?
曰:「传闻何可尽信?
公羊、谷梁以尹氏卒为正卿,左氏以君氏卒为隐母,一以为男子,一以为妇人。
得于所传者盖如是,是可尽信乎」?
许太博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古灵先生文集》卷七、《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三、《宋元学案》卷五
某向者请见,得闻经义之益,继辱书见教,以赵盾许世子书弑之事,不必与谋,谓君弑而大臣不讨贼,子不尝药而父死,皆得为弑,不必实有弑心。
若与谋而书弑,无取于史法。
及示《感麟始隐论》,其间发挥圣人述作之意,以明隐公得失之迹详矣。
某观三传所载,赵盾许世子止事迹本末,大约相符,而无与弑之谋,此诚学者不宜妄有穿凿也。
然而义有未安,不能无疑。
孔子作《春秋》,君臣善恶得失之迹,莫不锱铢轻重,必一字以示褒贬之法。
或事同而情异,必变文而示义。
凡二百四十二年之内,书弑君者二十有五,其事异焉,则或称国或称人或称盗以别之
其事不异焉,则公子篡、大夫弑,皆称名以绝之。
之不讨贼,止之不尝药,亦同为弑,以史示法可也,奈何与夫正弑之贼一其书例可乎?
虽然,圣人笔削,辞约意微,至于区别善恶,义当自白,固不待人而后明。
果二子者止以忠孝不至,而责之以弑君之恶,亦当变文以略义,托事以见意,不得与夫州吁、宋督之类同为一法也。
幸而三传存焉耳,不幸而无三子之传,则与止遂为正弑之贼,不复能正矣。
将以责忠臣孝子之备,而反阱于大恶,安所谓万世法欤?
虽公羊谓复见于经,明非亲弑。
书葬许悼公,明君子之赦止。
窃谓不然。
之侵陈,其事合书,非以明
隐公之薨,桓三年复见公子翚逆女,岂为翚邪?
悼公葬,会鲁故也。
会葬则书,不会则不书,贼未讨不书葬,盖施于鲁国耳,亦非所以赦止。
某故谓、止之书弑,不止不讨贼、不尝药也,不识何如?
感麟之意,诸儒异论,某尝谓仲尼以「文王既没,文不在兹」,己虽无位,皇皇不已,思天下有王者作,庶几犹有用我者。
故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
盖有俟而言也。
夫麟亦王者之嘉瑞也,必有圣人而后出焉,今麟出而无圣人,故孔子伤之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
夫明王不兴,己又无位以行其道,故曰:「吾道穷矣」。
伤之至也。
麟之出,哀公之十四年后二年孔子卒,盖孔子之遇麟,时七十有馀岁矣。
天命既已终,吾道既已穷,斯其可以已夫,如是感麟而终焉。
某之所闻如此,茍为非是,愿赐开喻而质正焉。
张元德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四、《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二
尝读欧阳公论许世子止之事,未免疑之。
及读胡文定公传,未足以破其疑。
继而考之,《左氏》、《公羊》之传自明,但后人因《谷梁》不尝药之说,遂执此一句,以为止之罪,如此而已。
殊不考《左氏》曰:「许悼公疟,饮世子止之药卒」。
《公羊》曰:「止进药而药杀也」,此可以见悼公之死于药矣。
当时之事虽未有明文,而尝观近世治疟者以砒霜锻而饵之多愈,然不得法,不愈而反杀人者亦多矣。
悼公之死,必此类也。
不然,当时所进非必死之药,止偶不尝而已,则《公羊》何以谓之药杀,世子何为遽弃国而出奔?
孟子曰:「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
以刃与政,有以异乎」?
进药而药杀,可不谓之弑哉?
其所以异于商臣蔡般者,过与故之不同耳。
心虽不同,而《春秋》之文一施之者,以臣子之于君父不可过也。
如此观之,似足以正近世经传之失而破欧公之疑。
不识先生以为如何?
胡文定《通旨》中引曾吉父说,如律中合御药误不如本方,造御舟误不牢固之类,已有此意矣。
但考之于经,不见许止弃国出奔之事,不知果何谓也。
论春秋 南宋 · 杨简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二五、《慈湖先生遗书》卷九
《春秋》于鲁桓书「至」,至者,以礼至于庙也。
春秋之时,典礼大坏,时君能以礼至于庙者无几,史书之,圣人无敢削焉。
是,之也。
说者谓危之,凿矣,左氏近之矣,而亦未有以明其为道。
鲁桓天下之大恶也,何道之有?
盖百姓日用而不自知也。
圣人如天焉,无私好,无私恶。
鲁灭大恶,圣人已著其罪,所以明其非道,非私恶也。
至于一节,犹知遵礼之善,犹知有祖庙也。
虽其中心之藏未必果出于诚,而其事则礼也,圣人知所是也。
是者是道,非者非道。
《春秋》不以善掩恶,不以恶掩善,终不以桓公弥天之恶掩其毫毛之善,以善者道之所在,圣人不得不明之也。
《春秋》借二百四十二年之行事以明斯道,非为《春秋》之君臣设也,为万世设也。
《春秋》为明道而作,所以使天下后世知是者是道,非者非道。
而诸儒作传,不胜异说,或以为尊王贱霸,或以为谨华夷之辨,或以为正名分,或以为诛心。
凡此固《春秋》所有,然皆指其一端,大旨终不明白。
子曰:『吾志在春秋』。
于二百四十二年扰扰颠倒错乱中,而或因或作,是是非非,靡不曲当。
所是是道,所非非道,如四时之错行,如日月之代明,皆所以明彰大道。
古诸侯无私史。
《周官》小史掌邦国之志,《费誓》载《周书》,汉汝江沱之诗编诸二《南》。
自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三史作,而诸侯有私史矣。
孔子因之,道之变也。
《春秋左氏传》襄四年穆叔如晋一章,与《国语》大同小异,义不甚同。
《大戴记》与《家语·王言》等篇亦大同小异,义亦大殊。
以是知尽信书不如无书
书难尽信,于是甚明。
《春秋》人物多贤,而吴季子晋成鱄,其言某尤心敬焉。
季子请观周乐,使工为之歌,至歌《颂》,曰:「至矣哉!
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偪,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
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季子非有道,安能为此言?
成鱄曰:「《诗》曰:『维此文王,帝度其心。
莫其德音,其德克明
克明克类,克长克君。
王此大国,比,比于文王』。
心能制义曰度,德正应和曰莫,照临四方曰明,勤施无私曰类,教诲不倦曰长,赏庆刑威曰君,慈和遍服曰顺,择善而从之曰比,经纬天地曰文」。
某甚有味乎应和之莫,照临之明,经纬天地之文也。
秦穆公欲立重耳穆公之心本善也,公子絷以利说之而移。
晋夷吾欲从兄于翟,夷吾之心本善也,冀芮以利说之而移。
兹利也,乃害也。
韩原之战,穆公几为韩简所止,徇絷之说,以至于此也。
夷吾虽以不正得国,身陷于恶,子不免戮,害孰甚焉!
汲古问:「《春秋》经有书『王正月』,有不书『王正月』,此是略阙文否」?
先生曰:「十一公之元年皆书『王正月』,惟桓公三年而后不书『王』,定公元年不书『正月』,而书『王三月」』。
汲古云:「未达其义」。
先生曰:「不书者,非脱阙也。
孔子削之也。
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即此类也。
盖《春秋》法甚严而亦甚宽。
鲁桓弑君,周王当诛之,至三年而王不能诛,始不书『王』。
鲁昭公之见逐于三家,薨于乾侯。
逐虽轻于弑,既七年矣,故定公元年不书『王正月』,明王不能正三家之罪而讨之」。
汲古见《庄子》云,仲尼曰:「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义也。
子之爱亲,命也;
臣之事君,义也。
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
事其君者,不择事而安之,忠之盛也」。
汲古谓:「忠孝名虽异,而实无异。
如以有二言之,恐非圣人语。
孔子曰:『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又曰:『以孝事君则忠』。
又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
庄子以一命一义而分忠孝,以为圣人语,诚难取信」。
先生曰:「忠孝一心,无惑于异论。
如周曰以无为首,又曰物不胜天久矣,是皆自纷纷于意虑之间,岂知乎孔子
曰「天下何思何虑」,又曰「汝神将守形,形乃长生」。
既谆谆言无物之妙,而又曰守形,陋矣,又自矛盾矣。
汲古问:「昭公十九年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以进药致祸,何《春秋》书弑其君?
《左氏》曰:『许悼公太子止之药,卒,太子奔晋,《书》曰弑其君』。
《公羊》曰:『曷为加弑?
讥子之道不尽也』。
《谷梁》曰:『弑,正卒也,正卒则止不弑也』。
何三《传》皆言止不弑君」?
先生曰:「礼,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如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
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
许止不慎不敬,轻果进药,致此大祸,虽奔而弃位,未踰年而卒,足明其心,而《春秋》犹加之以弑名者,所以明道也。
夫人心自善,自清明谨重,必不轻进其药于君亲。
惟其意动而昏,不敬不谨,故轻进药于君亲,而不免此祸。
许止虽未踰年而死,亦不足以赎弑君之罪者。
孔子不削,欲使后世深思力索,求免此罪,必至于复吾本有之道心,则静重敬谨,自备万善,自绝万过,自信其可以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