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正文
请勘阎士良庆历四年1044年盛夏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见许州通判太常博士张士安奏,准敕赴蔡州制勘驻泊都监阎士良知州陈述古互相奏论,兼准敕连陈述古状。
据官员人吏僧尼等首,阎士良强买骡马牛羊,及乞取钱物,共七十五状;
并据士良述古私役兵士,恣横不公事。
其出榜召到陈首阎士良八十七状,不敢一例根勘,已送本州及申奏者。
窃缘阎士良陈述古互论不法事件至多,所出榜召到陈首阎士良八十七状,亦合画时行遣,不合却送本州,显属避事。
欲乞特降指挥,令本勘官将所召到陈首士良八十七状,疾速理勘,一就结案。
兼访闻一行干连人数不少,炎酷方炽,缧系颇久,罪非本犯,情实可悯。
且干连人等,应系照證,各有归著。
如该杖罪已下之人,亦乞令本处一面先次决遣疏放,盛暑之际,免淹刑禁。
陈襄召试馆职 北宋 · 富弼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
秘书丞、知孟州河阳县陈襄
右件官,行纯有守,才敏而通,经术该深,文艺典雅,顷居乡党,号称师模。
虽从吏以甚勤,其向学而益笃。
至于县道之冗,亦务己志之行。
为臣属官,备稔其能迹,其人堪于文馆儒官中任使。
近者窃见授敕就移知彭州濛阳县,虽于常格,例合入川,其如美才,可惜远去。
臣今保举,欲望圣慈召试三馆职事,或差充崇文院检讨,观其施设,必有耸劝。
闽人,与臣非亲戚故旧,在朝亦无骨肉食禄。
如擢用后犯入己赃,甘当同罪,不如举状,甘伏朝典。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按:《古灵集》卷二五,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乞罢重任劄子(二) 北宋 · 文彦博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二、《文潞公文集》卷三三
臣以非才,久尘重任,衰老疲鑓,力不胜任。
惟极至诚,上干宸造,必祈矜悯,俯赐俞从。
虽更多言,无易此恳。
岂敢喋喋,徒烦圣听。
切见知河阳陈述古到任已久,臣虽愚短,愿假符守,犹冀勉驽,粗宽西顾。
臣无任。
端明殿学士蔡公墓志铭1068年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六、《欧阳文忠公集》卷三五、《续文章正宗》卷七、《黄氏日抄》卷六一、《蔡福州外纪》卷四、《文编》卷六一、《文章辨体汇选》卷七○五、道光《重纂福建通志》卷七三、《西湖志》卷一三 创作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
公讳襄,字君谟兴化军仙游人也。
天圣八年,举进士甲科,为漳州军事判官西京留守推官,改著作佐郎馆阁校勘
庆历三年,以秘书丞集贤校理知谏院,兼修起居注
是时天下无事,士大夫弛于久安,一日元昊叛,师久无功。
天子慨然厌兵,思正百度以修太平,既已排群议,进退二三大臣,又诏增置谏官四员,使拾遗补阙,所以遇之甚宠。
公以材名在选中。
遇事感激,无所回避,权倖畏歛,不敢挠法干政,而上得益与大臣图议。
明年,屡下诏书,劝农桑,兴学校,革弊修废,而天下悚然,知上之求治矣。
于此之时,言事之臣无日不进见,而公之补益为尤多。
四年,以右正言直史馆,出知福州,以便亲,遂为福建路转运使
复古五塘以溉田,民以为利,为公立生祠于塘侧。
又奏减闽人五代时丁口税之半。
丁父忧,服除,判三司盐铁勾院,复修起居注
参知政事唐公介,时为御史,以直言忤旨,贬春州别驾,廷臣无敢言者。
公独论其忠,人皆危之,而上悟意解,唐公得改英州,遂复召用。
皇祐四年,迁起居舍人知制诰,兼判流内铨
御史吕景初吴中复马遵坐论梁丞相适罢台职,除他官,公封还辞头,不草制。
其后屡有除授非当者,必皆封还之,而上遇公益厚,曰:「有子如此,其母之贤可知」。
命特赐冠帔以宠之。
至和元年,迁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
三年,以枢密直学士泉州,徙知福州
未几,复知泉州
公为政精明,而世闽人,知其风俗。
至则礼其士之贤者,以劝学兴善,而变民之故,除其甚害。
往时闽人多好学,而专用赋以应科举,公得先生周希孟,以经术传授,学者常至数百人,公为亲至学舍执经讲问,为诸生率。
延见处士陈烈,尊以师礼,而陈襄郑穆方以德行著称乡里,公皆折节下之。
闽俗重凶事,其奉浮图,会宾客,以尽力丰侈为孝,否则深自愧恨,为乡里羞,而奸民、游手、无赖子,幸而贪饮食,利钱财,来者无限极,往往至数百千人。
至有亲亡秘不举哭,必破产办具,而后敢发丧者。
有力者乘其急时,贱买其田宅,而贫者立券举责,终身困不能偿。
公曰:「弊有大于此邪」!
即下令禁止。
至于巫觋主病、蛊毒杀人之类,皆痛断绝之,然后择民之聪明者教以医药,使治疾病。
其子弟有不率教令者,条其事,作五戒以教谕之。
久之,人大便。
公既去,人相率诣州,请为公立德政碑,吏以法不许谢,即退而以公善政私刻于石,曰:「俾我民不忘公之德」。
嘉祐五年,召拜翰林学士、权三司使
三司开封世称省、府,为难治而易以毁誉,居者不由以迁则由以败,而败者十常四五。
公居之,皆有能名。
其治京师,谈笑无留事,尤喜破奸隐,吏不能欺。
至商财利,则较天下盈虚出入,量力以制用,必使下完而上给。
下暨百司因习蠹弊,切磨刬剔,久之,簿书纤悉、纪纲条目皆可法。
七年季秋,大享明堂,后数月,仁宗崩,英宗即位,数大赏赉,及作永昭陵,皆猝办于县经费外。
公应烦,愈閒暇若有馀,而人不知劳。
遂拜三司使,居二岁,以母老,求知杭州,即拜端明殿学士以往。
三年,徙南京留守,未行,丁母夫人忧。
明年八月某日,以疾卒于家,享年五十有六。
蔡氏之谱,自从事中郎克以来,世有显闻,其后中衰,隐德不仕。
公年十八,以农家子举进士,为开封第一,名动京师
后官于闽,典方州领使一路,二亲尚皆无恙。
人瞻望咨嗟,不荣公之贵,而荣其父母。
母夫人尤有寿,年九十馀,饮食起居康彊如少者。
岁时为寿,母子鬓发皆皤然,而命服金紫,煌煌如也。
至今闽人之为子者,必以夫人祝其亲;
为父母者,必以公教其子也。
公于朋友重信义,闻其丧则不御酒肉,为位以哭,尽哀乃止。
尝会饮会灵东园,坐客有射矢误伤人者,客遽指为公矢,京师喧然。
事既闻,上以问公,公即再拜愧谢,终不自辩,退亦未尝以语人。
公为文章,清遒粹美,有文集若干卷。
工于书画,颇自惜,不妄为人书,故其残章断稿,人悉珍藏。
仁宗尤爱称之,御制《元舅陇西王碑》文,诏公书之。
其后命学士撰《温成皇后碑》文,又敕公书,则辞不肯书,曰:「此待诏职也」。
公累官至礼部侍郎,既卒,翰林学士王圭等十馀人列言公贤,其亡可惜。
天子新即位,未及识公,而闻其名久也,为之恻然,特赠吏部侍郎,官其子旻为秘书省正字,孙传及弟之子均,皆守将作监主簿,而优以赙恤。
以旻尚幼,命守吏助给其丧事。
曾祖讳显皇,不仕。
祖讳恭,赠工部员外郎
父讳琇,赠刑部侍郎
母夫人卢氏,长安郡太君
夫人葛氏,永嘉郡
子男三人:曰匀,将作监主簿,曰旬,大理评事,皆先公卒;
幼子,旻也。
女三人,一适著作佐郎谢仲规,二尚幼。
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于莆田县某乡将军山
铭曰:
谁谓闽远,而多奇产。
产非物宝,惟士之贤。
嶷嶷蔡公,其人杰然。
奋躬当朝,谠言正色。
出入左右,弥缝补益。
间归于闽,有政在人。
食不畏蛊,丧不忧贫。
疾者有医,学者有师。
问谁使然,孰不公思?
有高其坟,有拱其木。
凡闽之人,过者必肃。
丞弼之任未得其人奏宝元元年二月1038年2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一、《韩魏公集》卷一四、《韩魏王家传》卷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七、《续资治通鉴》卷四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闻有虞至聪也,成汤至明也,其命相则犹咨于岳,选于众,不敢以独鉴自决于上,必佥而举之,始正其位,故得百工信其治,而不仁者远于朝。
未有众以为非才,上独谓可任,付以大柄,信其操执,而望万化可成,而众功尽美者也。
臣职在谏诤,志无回隐,自去秋迄今累上封奏,指言陛下丞弼之任未得其人,盖以宰臣王随登庸以来,众望不协,差除任性,偏躁伤体。
庙堂之上,不闻长才远略,仰益盛化;
徒有延纳僧道,信奉巫祝之癖,贻诮中外。
而自宿疹之作,几涉周星,安卧私家,备札求退。
方天地有大灾变,陛下责躬访道之际,不思抗章引避,而不朝君父,扶疾于中书视事,引擢亲旧,怡然自居。
暨物议沸腾,则简其拜礼,勉强入见。
面求假告,都无省愧之心;
固宠慢上,寡识不恭之咎,自古无有。
今闻所患再加,不能复诣中书养疾,陛下优遇之礼既已备矣,彼人贪禄窃位之计亦已穷矣。
其次则陈尧佐述古监左藏库,官不成资,未经三司保奏,而引界满酬奖之条,擢任三门白波发运使
程琳三司使日,曾定夺监左藏库吴守则虽界满出剩,而帐历凭由不能依限结绝,尚犹不应酬奖条敕,保明之官,已重置其罪。
以此较之,则述古之授,是为欺罔圣明。
参知政事韩亿,初乞男综为群牧判官,以降成命,却令男综不以资叙回让兄纲。
将朝廷要职,从便退换,如己家之物,紊乱纲纪,举朝非笑。
此二事,陛下若忽视而小之,因循不问,彼则曰「我营私若是,而上不之责也;
言事者疏我之罪,而上不之听矣」,则必愈任威福,公然为不善,更无畏忌矣。
石中立本以艺文,进居近署,兼领常局事,尚不能少有建明,但滑稽谈笑之誉,为人所称。
处于翰墨之司,固当其职;
若参决大政,则诚非所长。
又况仍岁以来,灾异间作,众星流陨,躔次不顺,河东地震,压覆至多,虽历代所书谴告之事,未有如斯之大也。
而又无积雪,春首霆震,寒燠之序,未甚均协。
考天戒之自,则燮理之任,正当其责。
而在上独使陛下引咎敷诏,询求谠言,继日临朝,孜孜正道;
在外则降敕天下,偏责刺举牧长之吏,各修其职。
政府之臣,则以为过不在己,泰然自处于之右。
臣僚欲广陛下之德,乞颁前诏于天下,而罢立其限,则皆抑而不从,盖臣事专而君道弱之明应也。
陛下用辅臣如此,不惟使四方观望,浸成弛慢之风;
必恐外夷闻之,亦有轻视中国之意。
如望天责可消,而福应自来,则又不可得也。
陛下傥以为退免大臣,其事至重,非下臣所宜轻议,孰若以祖宗八十年太平之业,坐付庸臣,恣其隳坏乎?
今下至闾里之人,犹能扬言而非之,投书而谤之,又况陛下置臣于言责之地,可知而不言哉?
臣是以不避斧锧,屡有论奏,乞从罢黜,以慰具瞻之望,于己非私也,于柄臣非有嫌隙也,所切者以陛下有之资,而为在位壅蔽,一思开发睿明,以济亨运,非他意也。
然虑陛下以臣过有诋讦,疑在离间,是故久而不行。
伏望出臣之疏,明示中书,委御史台朝堂集百官会议,正其是非。
如以为臣言不谬,则乞陛下公而行之。
若以为辅弼等前件行事于朝政无损,国家无害,只是臣发于狂妄,则诛戮贬窜之罪,臣无所逃。
矧遇陛下勤政答天,申明赏罚之,特望判其邪正,以塞群议,幸甚幸甚!
郎中尊兄书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三希堂法帖》第九册、《石渠宝笈三编》八函三册、《临书法帖》卷三、《蔡襄书法史料集》第一三一页
启:近曾明仲陈襄处奉手教两通,伏审动静安康,门中各佳,喜慰喜慰!
虹县,以汴流斗涸,遂寓居馀四十日。
今已作陆计至宿州,然道途劳顿,不可胜言。
尚为说者云,渠水当有涯,计亦不出一二日,或有水,即假轻舟径来;
即无水,便就驿道,至都乃有期耳。
闽、吴大屏皆新除,想当磬留少时。
久处京尘,无乃有倦游之意耶?
路中诚可防虞,民饥鲜食,流移东方,然在处州县须假卫送。
老幼并平善
秋凉,伏惟爱重,不宣。
顿首,郎中尊兄足下。
谨空。
八月廿三日宿州
先生祠堂记 北宋 · 刘彝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四
元丰三年岁次庚申三月十有一日枢密直学士侍读陈公襄捐馆于京师,天子闻之震悼,遣使恤厥家而问其所乏,赙赠有加焉。
朝廷公相卿大夫莫不为国家惜其不大任也。
两禁近侍共临其殓,哭之尽哀。
凡十有八人列奏,称其道德之重,补维国家,莫非先王之法。
生平恩例,不奏子弟者三,其所奏者,皆先疏族,长子弱冠矣,未沾一命。
天子愈贤之,录其长子守秘书省正字,及其犹子、外孙皆命以官。
一日御迩英经筵,不见其侍读也,又嗟悯之,遣使锡赉,抚存其孤。
比葬于宜兴,又诏常州供应所阙。
公之生平,以道德教育天下英才为己任,故以学业出入其门者无虑千人,而齿于仕版,辅大政、亲近侍、列台阁、帅边防者有矣,守方州、使诸路、佐郡邑、宰人民者所至多焉。
莫不知以仁民为固国之本也,治己为临下之范也,学古为修身之资也,事亲为行道之始也。
官于四方而民受其赐者,皆公之所教也。
不止如是焉,自始达及终身,凡闻天下之贤有学行者、有吏能者、有道德者、有忠义者,其才可以进之于朝,以为民庇及具表则者,不必识其人也,必书其实以遗于所部使牧守或执政柄者,未登其贤而用不已也。
因之拔擢,致身于亨显而不知其出于公者众矣。
是以其亡,四方髦士及公卿大夫,识与不识,若丧其朋,咨嗟靡息焉。
公之于学,志在仿古,以治其性为本,事君以建其忠为业。
故虽燕居,必持厥志,谓暴其气者不可以入君子之德。
是以虽家人、臧获,生平未始见其不足之色。
始与乡人陈烈周希孟郑穆友善,同志于道。
比仕,则彝也又以经术政事更相琢磨,而锐于经纶天下大务。
尤能受尽言,乐闻己过,喜于为善。
夙夜弗忘者,《诗》与《易》也。
故其钩考皆得几微之蕴,传注所至,弗迨其藩篱矣。
乃能诚其言,信其行,所临之民莫不允之,仰以为范焉。
至于图形,或写其名位,置于屋壁,致诚以香烟,馀二三纪而愈笃者。
其仁洽于民盖如是,浦城尤甚焉。
度量渊广,长于包荒,乐于教民。
其职精于治体,其政先于变俗,其仁勤于济众,其交贵于谦光
故其出入中外裕裕然,弗以进退荣辱动其心焉。
每曰:「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吾徒之事也」。
其知谏知杂,言出至诚,详审有绪,不为激讦以求沃寤。
故虽讥病大臣,补救时政,上每嘉纳而多留中,人疑其必将大用也。
后进掀腾,躐公以进者众,乃能安其素守,不忘致君之志,竭劳庶职,益用勤瘁焉。
其与门人议论,则曰:「欲致君者,莫若得大贤进之为先焉;
经纶国事,欲致治如古者,莫若采智识高者用之为急也;
其讲求贤才,以永基祚,莫若兴起学校,教之经术,用其德行之为要也」。
故其初筮仕于浦城,则创学舍三百楹,躬自讲授,从之学者馀五百士。
仙居河阳之学,人虽不满百,而遂变其风俗。
常州之学闳大,可肩于湖。
人材辈出,世以其功比安定先生胡公焉。
公字述古,其先光州固始人
唐广明初,巢贼乱中原,豪杰乘之蜂起,善族往往避地遐远,故随王潮,寻仕于闽王审知,乃居福州
宋有天下,公之祖既仕为掾吏,卒于东川
有子五人,长曰则之,以儒术率诸弟,皆用学行名于乡闾。
遂迁宅于侯官县之西南百里,村曰古灵,耕且学。
而兄弟屡以贤能荐于春官
公考侍郎讳象,遂以五举入仕于闽王
公十有八岁丧其所怙。
二十有六始登进士第、主建州浦城簿,以文学政事称于当时,高卓拔乎伦类矣。
台州仙居,改佐著作,知河阳县,移知彭州濛阳县
司徒富郑公入相仁宗进贤惟急,首以文行诏公试秘阁校理判尚书祠部
两府奏立寺院,度僧道于坟庄者三四人,敕下祠部
公执奏,以为社稷万年公相无极,人人胥效,则尽天下之士归于僧道矣。
朝廷惑于两府之议,移公编校书籍,以遂其事焉。
出知常州,入为开封推官三司盐铁判官
使北虏还,知明州
未至,召修起居注知谏院管勾国子监御史知杂
有旨,候知制诰阙,与试,公疏曰:「陛下必以臣自内史过为台杂,乃是下迁,爰降德音,俾谕圣意,然非所以使臣以义者也。
谨当夙夜,上裨朝政,下葺台纲,震肃百僚,绳纠非法,不知鈇锧之在前矣。
所有试命,乞赐寝罢」。
判吏部流内铨,皆有所发,以革宿弊,天下称之。
未几,召试知制诰、公不就。
奏曰:「朝廷比以制置条例司更改常平新法,中外之议皆以为扰。
臣负忧责,不得不言,未能开悟圣心,蚤令寝罢,不职之罪,不知谴所。
其有召试,臣不敢当」。
旋罢知杂直舍人院、兼天章阁侍讲,复修起居注,皆辞,以为言事不职,不敢承命,仍乞外补。
御批其疏:「近除知制诰,卿以言事未遂,恳不受命,且求外补。
朕素慕卿经术行己,深惜远去,故特还旧职,庶几左右经席,渐磨道义,以释所愿闻。
今览来奏,尚欲固辞,岂不悉朕意欤?
今还卿来章,当亟就职」。
遂复修注判铨焉。
熙宁四年,乃知制诰直学士院
嘉谋嘉猷,入告于后,出称其德。
宠任方隆,而疾之者绳以他事,出知陈州
未几,移知杭州
再期,移应天府留守,未至,复知陈州
八年冬召赴阙,知通进银台司,迁尚书右司郎中、充枢密直学士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九年,兼侍读知审官院提举司天监
元丰元年,奉敕修郊庙奉祀礼文,兼判尚书省
二年十月仁宗慈圣光献皇后崩,公为山陵卤簿使。
于时一身总判十局,虽瘦病而不敢辞焉。
其创新规,惩宿弊,条析类举,皆中机要,而被受奉行者,莫不以为宜焉。
享年六十有四。
讣闻,上下朝野莫不惜其志业之隆,遇君之厚,而终于散地也。
世以浦城为难治者,数大族在焉,其仕于朝者累百,而姻娅在宦途者倍之,子弟为士为农,不知其数也。
挟权营私,虐其闾里,干请州郡,以迫县吏,使不能自存以立其政者,岁常有之。
公为主簿,集其弟子及庶民之好学者,教于县庠,使孝于其亲,顺于其昆,信于其乡,仁于其民。
由是,为其父兄者更相纠戒,不可以非礼干吾簿焉。
时有近禁大臣扶护亲丧还闽,衢州以南,所过邑皆召民丁七百送其行李。
浦城,公曰:「农时方作,虽王命尚不可夺之,矧以为私耶」?
乃令僦赁,以役其境。
仙居之俗,不知学之可为也,公率其子弟躬为讲教,至有父为吏于庭下,而子为士于堂上与其燕饮者,翕然大变。
河阳亦然。
而谤之者曰:「以讲教为名,而实取其赍货也」。
郑公惑焉,召以告之,俾罢县学。
公对之曰:「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不恤不罢,终化其俗为邹鲁。
邑居隘陋,盛暑公出,家人间或垂帘纳凉于厅事,既而其椟失官缗钱二万,守者以为辞,公不辨,出己俸偿之。
物议喧腾,公亦以为信。
未几,获盗于他邑,乃守椟者为之。
其厚重多类此。
河阳里胥运置酒材,破荡产业者,世以为病。
公命浙东从之学者张公谔以百金僦田两夫,募农师引沃水灌为稻畦,种以糯谷。
比其耕插耘耨收穫也,必躬涖之,而其往来皆用盛乐,招集其民,但观稼穑之法。
酒材既足,民胥效之,瘠卤之地遂为膏腴,温造故迹,复生粳稻矣,迨今仰焉。
常州运渠横遏,震泽积水不得北入于江,以为常苏数邑民田之害者累世矣。
公以渠之丈尺对民田之步亩,分授以浚,深广有制,不月而成。
遂削望亭古堰,而震泽积水乃克北流,民害以除,而田旱有溉,农穰岁享矣。
杭州滨海,其地咸卤,水不可食,居民数十万家,皆市山泉以给日用。
公按李长源旧迹,砌石为函,接竹引西湖之水以注六井,散在闾里,一城汲用有馀润也,民其惠焉。
生平讲求万民利害,虽非其职,必录于篇,会其部使可以立事者,则以授之,利及四方者,又不知其数焉。
凡于朝廷治体、州县养民之事,必求其术之可以为法。
鳏寡孤独、遗弃幼子、灾伤水旱、凶札疾疫、恤穷安富、养老劝农、治兵牧马、练将守边、积谷生财、差役漕运之事,莫不夙夜图营精密曲尽之术。
而又以询于贤者、明者、能者,不惮谦逊,屡求广咨博访。
既得一善,则又称其得之所自,而推以授人。
此其平生存心,凡四十年而弗懈也。
既亡,彝检其手书,议及民政,讲求治道,或以相授,或以相咨,凡馀百本,或累十幅,盈纸细书,讲论得失,则其以天下为己忧也又如此,使之大用,岂可量哉!
其行艺及三代,既请公卿为之志铭,彝惜其贤而志有不得发者,既知其详,不忍默而无传。
呜乎,观于是,则知吾哭之哀,为不徒然矣。
其既亡,厥子与弟皆以书来告予,曰:公之将亡,数日默而无言,恬愉自若。
妻子泣而环之,求其诲谕之言,乃命纸笔,惟作「先圣先师」四字,授笔而终。
呜呼!
诔曰:
皇极有本兮性情为先,千载一获兮几绝又传。
躬遇主圣兮灼知其贤,弗用而殒兮乃命在天。
泰者若是兮茅茹其连,呜呼兮冥冥弗宣。
志在先圣兮死亦罔迁,笔以传圣兮忠仁则坚(《古灵集》附录,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又见道光《重纂福建通志》卷二○。以上罗国威校点)
慈竹 北宋 · 陈襄
五言律诗 押文韵
天生尔慈竹,恩义不相分。
直节虽然劲,虚心所以群。
儿孙同约束,霜雪共辛勤。
我愿坐中客,结交同此君(以上《古灵先生文集》卷四)
钟离郎中婺州 北宋 · 陈襄
七言律诗 押文韵
皓首潘郎少似君,一麾新得浙江濆。
神仙窟宅金华近,吴越封疆宝婺分。
沈约来题八咏,张颠醉后扫千文。
才高政美应无事,莫厌双溪卧白云(以上《古灵先生文集》卷五)
瀑布 北宋 · 陈襄
七言绝句 押药韵
灵源寂寂何杳寞,先天后天谁疏凿。
疑是娲皇功未全,漏泄银河斜界落(以上《古灵先生文集》卷三)
次韵柯弟太博见示超化牡丹 其二 北宋 · 陈襄
七言绝句 押元韵
一朵鞓红折寺园,忽惊寒律动春暄。
非关花好难栽接,自是天时变木根(以上《古灵先生文集》卷六)
熙宁经筵论荐司马光等三十三人章藁1076年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端明殿学士右谏议大夫集贤院修撰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司马光,素有行实,忠亮正直,以道自任,博通书史之学。
可备顾问。
端明殿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尚书吏部郎中、知许州韩维,器质方重,学亦醇正。
知尽心性理之说,得道于内,则可以应物于外矣。
翰林侍读学士宝文阁学士尚书户部侍郎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吕公著,道德醇明,学有原本,事君以进贤汲善为己任,可谓知务矣。
三人者,皆股肱心膂之臣,不当久外,乞诏还词苑,或居经帏,日侍燕闲,论思献纳。
学士有博学通典故者:秘书监集贤院学士、知杭州苏颂,记问博洽,长于史学,国朝典故,多所练达。
所学,宋敏求之比。
宜编撰检讨之任。
馆职有学行器识可备侍从者:右司谏直集贤院孙觉,素有乡行,明经术义理之学,端良信厚,可以镇浮厉世。
尚书祠部员外郎秘阁校理、知齐州李常,性行醇正,兼治经术,久补外官,有循良之政,可比于
尚书兵部员外郎直集贤院、知和州范纯仁,器识通明,忠义骨鲠,其才足以济大事。
三人者皆可充近侍耳目之官。
馆职文学可为词臣者:尚书祠部员外郎直史馆、权知河中府苏轼,豪俊端方,所学虽不长于经术,然子史百氏之书,无所不览。
文词美丽,擅于一时。
居官敏恕,尤通政事。
尚书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权知洪州曾巩,以文学名于时,人皆称其有才,然其文词近典雅,与之文各为一体。
二人者皆词人之杰,可备文翰之职。
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孙洙,博学能文,才识通敏,所守亦端,可充文翰史臣之选。
兼明世务,通晓民政。
近蒙进擢修注,深厌士论。
馆职有学行端正可以擢居清要者:秘书丞集贤校理王存,学行素著,方重有守,不为势利所迁。
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判武学顾临,才豪而气刚,兼有识略,乐义尚贤,喜于闻过,可属以危难之事。
秘书省著作佐郎集贤校理林希,少有文行,明敏劲正,学亦该博,长于记问,可与编撰检讨之职。
谪官未复职者:尚书右司郎中分司南京李师中,人多称其有才,可当边帅之任。
往岁近臣尝有论荐,其才它日为名臣。
向因言事分务,若遂蠲洗,不惟责其后效,抑足以开言路也。
尚书兵部员外郎傅尧俞,言事官以义去就,有古诤臣之风,不幸坐累褫职,未蒙牵复。
太常博士、新差河东路提点刑狱公事胡宗愈,文醇行循,兼明经术,东南人士,多所师服
向以言事被谪,累经恩宥,未蒙复职。
秘书省著作佐郎王安国,材器磊落,文亦豪迈,可充词翰之职。
向居罪废间,不忘进学,亦奇伟之才也。
京朝官、选人有学行才器可进擢台阁者:太子中允馆阁校勘签书应天府判官厅公事刘挚,性行端淳,词学渊远,若置之文馆,优游长育,必为远器。
太常博士崇文院校书勾当宗正丞公事虞太熙,治经有行,端方自守,不茍于进,可充台阁之选。
太子中允、监西京洛河竹木务程颢,性行端醇,明于义理,可备风宪职司之任。
太子中允权发遣淮南西路转运判官公事刘载,少治经术,兼有文行,可备台阁之选。
殿中丞、新差充秦凤熙河路措置边事勾当公事兼催督军须薛昌朝,才质俱美,持守端直,当置台阁,以养其才。
久从机宜之辟,非所以处之也。
秘书省著作佐郎崇文院校书张载,学行修明,养心事道,不茍仕进。
西方学者,如载一人而已。
若稍加优宠,所劝大矣。
兴国军节度掌书记苏辙,其学与文,若不逮轼,而静厚过之。
自登第及中制科,凡二十年,尚在选调,未蒙褒擢。
台州司户参军召试馆阁孔文仲,性醇行粹,如不能言,发为文章,温厚正直,稍加长育,必为瑰硕之器。
新差歙州军事推官吴贲,端良质实,少以孝行闻于州乡。
治《易》、《春秋》之学,而文亦淳雅。
尤尽心于民政,所至以惠爱称。
润州延陵县令吴恕,器识淳深,学通义理,若置之文馆,长育而成就之,可以与有为也。
常僚中才行器识可升擢任使者尚书屯田郎中知开封府太康县林英,有才与行,安静详明,和而不随,直而无挠。
尚书都官员外郎、监泗州河南转般仓孙奕,士行著于乡闾,节义信于朋友。
外虽朴淳,而中实强敏。
所至,皆以善政闻,可谓循良之吏。
使当一路,则可以厚风俗而安民矣。
秘书省著作佐郎监扬州粮料院林旦,才力强明,通晓民政,兼有持守,可责任以事。
太常博士、新差监衡州在城盐仓邹何,操履端方,吏材通敏,久居务局,士论惜之。
小臣言事黜废有可矜者:太子中允降授大理评事唐坰,性虽轻脱,然才干明敏。
向以言事被窜,两经赦宥,初监广州军资库,次移监吉州太和县盐酒税,又次移监杭州龙山税。
流落远方,已是数年,愿特与亲民差遣,以来敢言之士。
光州司法参军、监安上门、英州安置勒停郑侠,向以狂言得罪,窜废海隅瘴疠之地,朝不保夕。
小臣愚直敢言如此,是亦发于忠义,非陛下矜怜其志,而使得生还,谁复为言者(《古灵先生文集》卷一。)
正文前有司马光韩维等三十三人姓名,今略。
赴召修注上殿劄子1069年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为人君者在知至道,其次务得贤,其次务修法度。
知斯三者,则知所以治天下矣。
至道之要,求之不远,在乎养心治性,择乎中庸而已。
天之所命之谓性,性之未变之谓中,中者天下之大本也。
而有五善,其端也,若甚微而不可明,及其至也,塞乎天地矣。
感物而动之谓情,情者天下之大欲也,而有邪有正。
率善而行之谓正,率不善而行之谓邪。
故正者天之道也,邪者人之伪也。
苟得其正,则彼之所谓情者,喜也,怒也,哀也,乐也,无所处而不为中矣。
即《易》之《乾》曰:「利贞者,性情是也」。
苟失之邪,则吾之所谓善者,仁也,义也,礼也,智也,信也,无所往而不为伪矣。
孟轲所谓「物交物,则引之而已」是也。
得之天,故曰「性之也」;
治之人,故曰「身之也」,正矣;
五霸失之伪,故曰「假之也」,邪矣。
是王霸之辨,而君子之所以慎择者也。
其始也,在于博学以尽其心,尽心以明其善,明善以持其志,持志以养其气,养气以充其体。
诚至于高明博厚而不息也,然后能定;
明至于广大精微而不惑也,然后能应。
能定能应,则七情者不能伪,而五事者无所不至矣。
喜非吾喜也,而未尝不喜;
怒非吾怒也,而未尝不怒;
哀乐非吾哀乐也,而未尝无哀乐。
莫不与天下公共之也。
其为貌也,必正礼而无所不庄;
其为言也,必正辞而无所不治;
其为视也,必正色而无所不辨;
其为听也,必正音而无所不谋;
其为思也,必正道而无所不达。
故其应务也,举天下之变,不得以困其心;
其任人也,举天下之才,不得以罔吾道;
其治民也,举天下之政,不得以盭吾仁;
其行法也,举天下之情,不得以易吾义。
迩之则虚一而静,远之则通乎伦类而知,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
斯道也,百王之所相传而不易者也。
君得之传之臣,臣得之致之君。
大者以为圣,小者以为贤。
或并世而其身传,或异世而其言示。
尧之于舜、禹、皋陶,则以身传之也,彼则见而知之;
于汤、文王,则以言示之也,彼则闻而知之。
文王之于武王周公太公,则以身传之也,彼则见而知之;
孔子孟轲,则以言而示之也,彼则闻而知之。
伊尹之于太甲也,甘盘之于高宗也,周公之于成王也,尝致之矣,而天下平。
孔子孟轲不得其君而致之也,而天下乱。
行乎百世之上,言乎百世之下,而若合符节。
其用舍则殊,其所以传之者一也。
为人君者,有其道,则聪明不足以自任也,可以取而取之;
有其位,则权势不足以自私也,可以与而与之。
故其心公焉。
居天下之广居,揽天下之多务,而不敢独为之也,必求天下之贤者而任之,相与共济焉。
尧非不圣也,方其洪水之时,中国犹未乂,尧思天下之贤者宜莫如舜,举而敷治焉。
舜思天下之贤者宜莫如禹,又以命禹洎诸臣,水土既平,益火山泽,禽兽之害人者去之。
稷教耕稼,民得安居而食。
又惧夫无教而乱也,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而皋陶以刑辅之,而天下以宁。
孔子曰:「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
孟轲曰:「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
知其所以为大也,得其小者以失其大者,乌足以为哉!
隋文帝每一临朝,或至日昃,宿卫之士传餐而食;
唐文宗议政延英,每对宰臣,率漏下十数刻。
此二主者,非不用心勤劳,然终无益于治者,由亲细务而闇大体,不知其术然也。
皋陶曰:「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隳哉」。
此可知矣。
夫法度者,人情之防范也。
为国而不修先王之法度,是犹输之不以规矩正方圆,旷之不以六律治五音也。
古者,先王建国,一事一政,无非法者,将以定民之志,而立民之极。
虽其迹之不必同,然其制作之意,不可一日而忘也。
故其车服宫室皆有度数,人徒械用皆有等宜,贡赋必有节,师田学射皆有法,冠昏丧祭皆有礼。
奸声奸色者举废,乱名乱政者举杀,器服不中度者举毁,禽兽不中杀者举禁。
是以国家优裕,风俗淳一,而物无疵疠矣。
周衰,礼乐坏,王道陵夷,上无圣贤之君,下无法度之臣,天下荡然无纲纪制度。
汉兴,有仲舒者,可谓法度之臣矣,而无可致之君。
唐太宗有为之主也,而房、杜之徒,不足以言礼乐,此其所以不王也。
伏惟陛下享国以来,孜孜庶政,二帝三王之事,必欲举而行之。
臣居斯时,不以之道陈于陛下之前,则不恭之罪莫大焉。
昔者孟轲滕文公,言必称
文公,中才之主也,犹以此待之。
况陛下天资圣德、聪明智勇之若此,臣敢隐默而不言哉?
方今天下之患者,皆谓黎民未乂,戎狄未恭,政令未明,财用不足。
以臣思之,不足为患。
所以过虑者,在陛下中庸之未择,性理之未充,贤才之未多,法度之未立也。
伏望陛下略机务之繁,进诚明之学,稽经信道,颐养神明,慎选缙绅有道之臣,旁求岩穴笃行之士,日与讲求性命之理、道德之源,养而充之,以至神固,斯可以不言而化矣。
然后建学校,隆师儒,首自京师,达于州邑
群百辟之才以长育之,隆三物之教以统一之,则贤人众多,足以任使矣。
求一德以居论道之司,择庶尹以付任官之责,间用儒臣以分按察之权,均布循吏以膺守宰之寄,自然百司群吏莫不任职,政令自均而黎元安矣。
奉常,以礼学之士修五礼于朝;
大农,以制置之司节百用于国,则浮费自省,而财用有馀矣。
陛下身先恭俭,以训于上;
小大之臣,畏法遵绳,以守于下,民以是化,政以是淳,国富兵强,可以制挺以挞戎狄之兵矣。
凡有司之事,一切付之,陛下但优游岩廊,以神道设教,此之举也。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惟陛下不以臣言为迂阔,少赐留意,则天下幸甚。
取进止(《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五。又见《国朝诸臣奏议》卷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五。)
彼:原无,据库本补。
三司条例乞行均输法劄子1069年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睹中书劄子、制置三司条例司状奏,乞行均输之法,朝廷遂除司勋郎中向充江淮制置发运使,以领其事,又出内帑之钱数百万贯,使之笼货取息,以助县官之经费。
臣窃以为兴利之道,非当今之所宜行。
陛下圣德文明,超越前古,即位之初,天下皆谓二帝三王之政必行于今日,岂宜先利以示四方?
臣为谏官,姑息而不言,致陛下于有过之地,是不以之道期于陛下,臣实耻之。
自先皇顾命已来,当国家多难之际,天文谪见于上,地道震动于下,水潦民饥之灾遍于中国,此天意有以警动陛下,欲其恐惧修德,而保其全安也。
而陛下首当修明五事,钦慎万几,务一德以享天心,思一言以和天下,曾未及此,乃欲徇有司之议,行桑弘羊榷利之术,臣不知其可也。
汉武帝承文、景恭俭之后,国用富饶,侈心一生,遂有轻事四夷之志。
中道劳费,帑庾空竭,乃以弘羊大司农中丞,置均输平准之法,笼天下之货物,买贱卖贵,以资一时之急,卒敛怨于天下,贻讥于后世,是岂仁术哉?
陛下若以国用空虚,调度滋广,不榷利无以继公上之给,臣窃以为不然。
陛下尊为天子,富有方夏,四海九州之赋入,不为不多,第以承平百年,因循奢靡,而制用无节,此今日不足之患也。
近者,朝廷深鉴其失,亲命近臣辟选官属制置三司条例固已救其深弊矣。
但令所司取天下会计之籍,度县官供给之数,百度为之均节,而归之艺极,至于无名之费,不急之务,一切禁之而不得行。
诸路财赋之有无,令有司得以便宜移用,与凡籴买上供之物,皆得以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使无害于公私,而止于备用可也。
而后陛下身先恭俭,节用爱人而率之于上,小大之臣畏法遵绳而守之于下,如此则浮费自省,而财物不可胜用矣。
又何必收轻重敛散归之公上,与民争锥刀之利,而失王政之体乎?
孟子梁惠王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未有仁而遗其亲,未有义而后其君」。
子贡曰:「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
夫道,亦在择之而已矣。
所有贷钱贾贩之事,如以臣言为可采,特赐寝而不行,则天下幸甚。
取进止(《古灵先生文集》卷一八。又见《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六。)
「即位」前原有「作其」二字,据库本删。
详定礼文一 其二十一 先宿太庙次宿北郊次宿南郊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二、合入《南郊式》、《太常礼院太常寺敕》
臣某等恭惟本朝冬至祀天南郊,夏至祭地北郊,每岁行之,皆合于古。
犹以有司摄事,为未足以尽志,于是三年一郊而亲行之。
夫三年一郊而亲行之,盖所谓因时制宜者也,施之于今诚不可易,惟合祭之礼在所当正。
《礼》曰:「鲁人将有事于上帝,必先有事于泮宫」。
所以然者,告祖为配之谓也。
又曰:「晋人将有事于河,必先有事于恶池。
齐人将有事于泰山,必先有事于配林」。
所以然者,先卑后尊之谓也。
臣等推古以知今,推诸侯以知天子,欲乞每遇亲郊,七日戒之后,三日宿之时,宿太庙以告,宿北郊以祭,宿南郊以祀。
所以先太庙者,告祖为配也。
所以先北郊者,先卑后尊也。
虽然,自北郊至南郊相去为远,则中道不可以无舍,请为帷宫,止而后进。
如允所奏,乞下有司施行(按,后汉因祠南郊即祠北郊、明堂、世祖世庙及太庙,谓之五。汉唐因祠南郊即祠太清宫及太庙,谓之三大礼。本朝三岁郊祠,必先景灵宫及太庙,盖因前制。然每岁夏至于北郊自有常祠祀,兼常岁有司摄事于南郊,亦不合祭天地,其合祭之意,止缘亲祠欲遍及尔。若以亲祠欲遍及之,则因于南郊同时告祭北郊,自因旧仪,亦不背违礼意,近于可行,伏乞更赐参酌。 《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九。又见《文献通考》卷七一。)
详定郊庙奉祀礼文臣陈某奏:臣昨具劄奏亚、终献及公卿升降由阼阶,亲祠亚、终献饮福,有司摄事太尉饮福受胙,瘗埋、燔柴。
中书批:「四状七月五日进呈,奉圣旨:『并送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再参详闻奏。』」今具再参详到下项,取进止。
详定礼文一 其二十七 先升烟瘗血后燔牲币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二
臣等再详礼经,燔燎升烟,所以报阳,阴祀自血起,故熊氏云:「凡大祭并有三始。
祭天以烟,为歆神始。
祭地以埋,为歆神始」。
然则升烟、瘗血以致神祇,不可不在先也。
虽然,致神祇矣,方有事焉,至于礼毕,则以牲币之属而燔瘗之,然后为礼之终。
故《仪礼》:「祭天燔柴,祭地瘗血」。
而郑氏以为祭礼终矣。
《周官·司巫》:「凡祭事守瘗」。
而郑氏亦以为祭礼终矣,备矣。
「守之者以祭礼未毕,若有事然。
祭礼毕则去之」。
此说为得。
而先儒有谓于燔瘗之始,即用牲币之属,既不经见,而又未及荐神,遽以燔瘗之,则是备于先而阙于后也。
至后世知燔瘗牲币于祭末,而不知致神于其始,则是备于后而阙于先也。
欲请祀南北郊,先行升烟、瘗血之礼,至荐奠礼毕,依旧于坛次燔瘗牲币之属,则始终之礼备矣(《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九。)
详定郊庙奉祀礼文臣陈某等劄子又奏,详定到下项事件:
详定礼文二 其一 告朔谓之月祭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
玉藻》曰:诸侯「皮弁,以听朔于太庙」。
《注》:「皮弁,下天子也」。
《正义》曰:「郑必知告朔与朝庙异者」。
按,天子告朔于明堂,其朝享从祖庙下至考庙。
故《祭法》一曰考庙,曰王考庙,皆月祭之是也。
又诸侯告朔在太庙,而朝享自皇考至考。
故《祭法》云:诸侯自皇考以下,皆月祭之。
听朔又谓之视朔,文十六年「公四不视朔」是也。
告朔又谓之告月,文六年闰月「不告月」是也。
行此礼,天子于明堂,诸侯于太祖,讫,然后祭于诸庙,谓之朝享,《司尊彝》云「朝享」是也。
又谓之朝庙,文六年「不告月,犹朝于庙」是也。
又谓之月祭,《祭法》云「皆月祭之」是也。
《论语》「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注,郑曰:「牲生曰饩。
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
有祭谓之朝享。
鲁自文公始不视朔,子贡见其礼废,故欲去其羊」。
《正义》曰:「礼,每月告朔于庙,有祭谓之朝享者,按《周礼·大史》:『颁告朔于邦国』。
郑玄云:『天子颁朔于诸侯,诸侯藏之祖庙,至朔朝于庙,告而受行之』。
此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是用生羊告于庙,谓之告朔。
人君即以此日听视此朔之政,谓之视朔,文十六年『公四不视朔』、僖五年《传》曰『公既视朔』是也。
视朔者,听治此月之政,亦谓之听朔,《玉藻》云『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是也。
其日又以礼祭于宗庙,谓之朝庙,《周礼》谓之朝享,《司尊彝》云『追享、朝享』是也。
其岁首为之,则谓之朝正,襄二十九年正月『公在楚』《传》曰『释不朝正于庙』是也。
告朔、视朔、听朔、朝庙、朝正、朝享,二《礼》各有三名,同日而为之也」。
「然则朝庙、朝正、告朔、视朔,皆同日之事,所从言异耳,是言听朔,朝庙之义也」。
「朝享即月祭是也。
《祭法》云:『王立七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皆月祭之。
二祧享尝乃止』。
『诸侯立五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皆月祭之。
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
然则天子告朔于明堂,朝享于五庙;
诸侯告朔于太庙,朝享自皇考以下三庙耳。
皆先告朔后朝庙,朝庙小于告朔」。
《国语》:日祭(日祭,祭于祖考,谓上食也。近汉亦然。月祀。月祀于曾、高。 《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九。)
朝庙:原脱「庙」字,据《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卷三补。
详定礼文二 其二 仪礼月半奠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
《仪礼》:「朔月,奠用特豚、鱼腊,陈三鼎如初。
东方之馔亦如之」。
《注》:「朔月,月朔日也。
大夫以上月半又奠」。
又曰:「无笾,有黍稷,用瓦𤭞有盖,当笾位」。
《注》:「黍稷并于甒北也,于是始有黍稷。
死者之于朔月月半,犹平常之朝夕。
大祥之后则四时祭焉」。
《疏》曰:「『大夫以上月半又奠』者,下经云『月半不殷奠』,士不者,大夫以上则有之」。
「云『于是始有黍稷』者,始死以来奠,不言黍稷,至此乃言之。
故云『于是始有黍稷』也。
云『死者之于朔月月半,犹平常之朝夕者』,谓犹生时朝夕之常食也」。
又曰:「月半不殷奠」。
《注》:「殷,盛也。
月半不复如朔盛奠,下尊者」。
又曰:「有荐新,如朔奠」。
《注》:「荐五谷若时,果物新出者(《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九。)」。
者:底本不清,库本作「所」,误。
此据钞宋本及《仪礼注疏》卷三七补。
详定礼文二 其五 议罢朔望上食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三十四、全宋文卷一○八三
《旧唐书》:太常丞王泾上疏,请去太庙朔望上食,诏百官议。
议者以《开元礼》太庙每岁礿、祠、烝、尝、腊,凡五享。
天宝玄宗尚食每月朔望具馔,令宫闱令上食于太庙,后遂为常。
由是朔望不视朝,比之大祠。
李翱奏议曰:「《国语》曰『王者日祭』,《礼记》曰『王立七庙,皆月祭之』。
《周礼》不祭礿、祠、烝、尝。
汉朝皆杂而用之,盖遭秦火,诗书礼经烬灭,编残简缺,汉乃求之,先儒穿凿,各伸己见,皆托古圣贤之名,以信其语,故所记各不同也。
古者庙有寝而不墓祭,秦汉始建寝庙于园陵而上食焉。
国家因之而不改,《贞观》、《开元礼》并无宗庙日祭月祭之礼,盖以日祭月祭既已行于陵寝矣。
故大庙之中,每岁五飨六告而已。
不然者,房玄龄魏徵辈,皆一代名臣,穷极经史,岂不见《国语》、《礼记》有日祭月祭之辞乎?
斯足以明矣。
伏以太庙之飨,笾豆牲牢,三代之通礼,是贵诚之义也。
园陵之奠改用常馔,秦汉之权制,乃食味之道也。
今朔望上食于太庙,岂非用常亵味而贵多品乎?
且非《礼》所谓『至敬不享味,而贵气臭』之义也。
传称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曰:『祭我必以芰』。
及祭,荐芰。
其子违命,去芰而用羊,馈笾豆脯醢。
君子是之,言事祖考之义,当以义为重,不以其生存所嗜为献,盖明非食味也。
然则荐常馔于太庙,无乃与芰为比乎?
且非三代圣王之所行也。
况祭器不陈俎豆,祭官不命三公执事者惟宫闱令宗正卿而已。
谓之上食也,安得以为祭乎?
且时享于太庙,有司摄事,祝文曰:『孝曾孙皇帝臣某,谨遣太尉臣名,敢昭告于高祖神尧皇帝、祖妣太穆皇后窦氏:时惟孟春,永怀罔极。
谨以一元大武、柔毛、刚鬣、明粢、芗萁、嘉蔬、醴齐,敬修嘉荐时享,以伸追慕』。
此祝辞也。
前享七日,质明,太尉誓百官于尚书省曰:『某月某日时享于太庙,各扬其职。
不供其事,国有常刑』。
凡陪享之官,散斋四日,致斋三日,然后可以为祭也。
宗庙之礼,非敢擅议,虽有知者,其谁敢言?
故六十馀年,行之不废。
今圣朝以弓矢既櫜,礼乐为大,故下百僚,可得详议。
臣等以为《贞观》、《开元礼》并无太庙上食之文,以礼断情,罢之可也。
至若陵寝上食,采《国语》、《礼记》日祭月祭之祠,因秦汉之制,修而存之,以广孝道可也。
如此则经义可据,故事不遗,大礼既定,永息异论,可以继二帝三王而为万代法。
与其渎礼越古,贵因循而惮改作,犹天地之相远也」。
臣等看详:古者宗庙有时享月祭,而无月半祭,月半有祭者,非古礼也。
《记》曰:「春祠、夏礿、秋尝、冬烝」。
又曰:「远庙为祧,享尝乃止」。
此所谓时享也。
又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
又曰:「诸侯皮弁,听朔于太庙」。
而《左传》亦曰:「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
此所谓月祭也。
至于《仪礼》「月半奠,大夫以上则有之」,此所谓非古礼也。
然而五庙皆月祭,而祧止享尝者何也?
曰仁之行有亲疏,礼之施有隆杀,其义然也。
其止享尝而不与乎烝,则又加杀矣。
自秦汉以来,始建陵寝,而朔望上食已非古礼,唐天宝末因而举行于太庙,非礼甚矣!
本朝沿唐故,未暇釐正。
伏请翼祖宣祖时享止于秋尝,僖祖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时享外仍行朔祭,庙各一献,牲用特羊,以宗正丞行事。
其月半上食,伏请罢之(《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九。)
嘉荐:原在「醴齐」前,据〔一〕引李翱文移。
福建运使安度支(任建州浦城主簿日作)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
某比者伏见朝廷命执事以不世之才按抚闽越,生民欢戴。
某得为属吏,辄不自揆度,以所见闻,一进露于右,伏惟执事宽其诛戮,少赐观览,某诚惶诚恐,幸甚幸甚。
某尝闻古者天子五载一巡狩,至于方岳,朝诸侯,考制度,陈诗礼,观民风俗,亲见百姓,面问疾苦;
春耕秋敛,以赈发补不足;
三载考绩庶官,黜陟幽明。
三王,垂拱而治,天下无事。
后王薄德,不能远鉴古先,申画天下疆土,离为郡县,非如古诸侯制。
天子不巡狩,行人不采诗,元老不登席,诸侯不考绩,天下制度荡然无纪。
我朝因唐、汉故事,袭其疆封,虽在闽、禺、川、广万里,咸暨声教。
圣人知其未可卒变也,故诸道州县,各有师长,承以百司御事,又置转运使安抚使,以统其属,以临其民,以助天子布宣恩德于民,一如巡狩之事,礼乐、刑政、钱币、谷粟、兵农之务,皆系焉。
当职者莫非朝廷老臣,天子倚注以为腹心,生民望之以为父母,得则一方之民安,茍非其人,莫不受其害。
转运使之权与职,如何轻重哉!
不得不深念也。
至如福建,二军、六州、四十有五县,属官百有八十,每岁刑狱数千,山海陆产之货,业盐售酒之利,岁计以亿万数,其间民情风俗、好恶利病,至纤至悉,丛于一身。
虽然,某窃敢谓执事:欲行一言,莫若慎出弗反。
欲施一事,莫若独断不谋。
欲高明不亏,莫若近正士。
欲视听不惑,莫若远小人。
欲任官贤材,莫若赏罚善恶。
欲考吏治,莫若询诸民言。
欲刑罚不失其情,莫若审克故失。
欲赋与不伤于惠,莫若均节有无。
欲徵税时入,莫若宽其行商。
欲场务登赢,莫若罪其监守。
十者,今日之要务也。
某请条而言之。
一曰:欲行一言,莫若慎出弗反。
某伏见使司行下文字,多是未经筹策,朝出暮改,至为寻常,不知摇动居民,兼又为害。
请略举一焉。
近岁出卖官庄屯田,事体不细,诸处各选官吏,往覆检估,凡历州县,动逾岁月。
其间民有穷富,土有肥硗,其势与利不必均也。
百姓小民争相扇炽,交搆狱讼,有辞盈庭,公私两劳,既极于病,今又罢而不行,此诚过在有司不深筹而慎发也。
乞今后朝廷所降敕宣,命使司经度事宜,必须明召庶官,考议可否,以为不可改易。
然后行之。
二曰:欲施一事,莫若独断不谋。
某盖谓施政神明,不可谋于左右,窃恐助群小之声势,损大人之聪明。
权势者,在上之操柄,君子藏之在身,不可轻以属人。
大凡位至大官,身享富贵,席天子之宠命以临其民,无不欲去奸弊之多门,一政刑之与夺,然而不能者,是未尽窒塞其源耳。
夫大人其行己也尊,其待事也廉,其秉权也重,则其与物也博。
廉故事有所不知,博故物有所不详。
欲询一才,必浸渍于毁誉;
欲议一狱,必因循于请求。
执事但渊然崇深,一出于己断,则自然上之聪明不夺,下之声势必摧矣。
三曰:欲高明不亏,莫若近正士。
某生长闽越,所见公卿大臣出按方部,未尝有好正人端士居左右以补高明者。
昔者虞舜善与人同,乐取于人以为善。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
孔子犹然,自非天赋圣人之材,其次学而知之者,未必高明
故因人之高以益其所不高,因人之明以益其所不明。
《诗》曰:「不明尔德,时无背无侧。
尔德不明,以无陪无卿」。
左右前后无正人,未有能高明者也。
四曰:欲视听不惑,莫若远小人。
某伏见州县胥吏,小人之尤也。
主持官中文书,日务咎恶,以变乱大人之聪明,行威福于州县,况百姓小民乎。
夫尊官大臣,德厚而位重,人又怖其威严,虽有疾恶之心,不敢辄明白于左右。
逊接之不以礼,茍求之不以财,则毁訾于上矣。
不然,或检较刑狱案牍,以求人之瑕疵,往往正直不阿之人,有中其螫者。
若是,从事无贤不肖,莫不畏之,畏者得常安,不畏者得常危。
执事固当察焉,不可信以威福也。
耳目于人,目司视,耳司听。
视非正色,谓之不明;
听非正言,谓之不聪。
故君子所近必正人,所习必正师,所观必正道,所听必正言
不以耳目近小人,不以小人乱视听也。
五曰:欲任官贤材,莫若赏罚善恶。
某伏见文武官僚中,贪邪秽罪为祸灾者,衮衮皆是。
其他有能洁一身,卓然自树立,不为世俗之行,百无数人焉。
若是人不可多得,今方州连邑,若得一二者焉,以其贤率其所不贤,以其善劝其所不善,然则执事又当别白之。
大凡君子与小人同居,必有祸害,其势固然尔。
在上位者,茍不察其人之贤与否,一概而视之,以是小人肆而常安,君子戚而常危,虽有志义之士,不可以有为也。
贤者虽有大罪必赦,故志得伸;
不肖者虽有小过必惩,故不敢为恶。
此沮劝之道尽矣。
六曰:欲考吏治,莫若询诸民言。
某伏见今之取吏拔才,多不得其实者。
窃以名声取人,盖有数路,夫名或得之于宾客僚友,或得之于贤人君子,或得之于吏,或得之于民。
夫巧言语以窃人之意气,令颜色以窥人之容貌,修鞭版以伺候其起居,饰厨传以恩勤其往来,若是终身行之惟恐不及,此得之于僚友宾客也。
文学治政事,以正己民师,不离经而用权,不先利而后义,其才德可以干大事,其公方可以格至神,此得之于贤人君子也。
终始以觊其利,茍且以求其安,处心不至于公,临事不极于察,文法舞于前而不运手足,货赂行于下而不加聪明,此得之于吏也。
不茍作一事,不轻役一功,不掊克而伤财,不苛暴而伤政,施一刑必当罪,决一狱必当情,抑豪夺而抚孤民,锄奸雄而长善士,此得之于民也。
以得之僚友宾客,孰若得之于贤人君子?
以得之于吏,孰若得之于民?
执事所属州县幕职官凡有百数,其间欲举一贤,黜一不肖,执事从何而听之?
听于民而已。
七曰:欲刑狱不失其情,莫若审克故失。
某伏见天下所授刑法狱官,皆不择材,至有庸常之人,素非习学经义,手持刑书,懵然无适。
从设有能者,盖不过拘挛文字,一执于法,岂有知助顺天意、推原人情者乎?
古人之学古入官,议事以制,子产铸刑书于鼎,叔向非之,盖谓不为刑也。
《书》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
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
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法原人情,无一定之论。
君子过失虽大,或不刑;
小人怙终虽细,或不宥。
仲尼鲁司寇,诛少正卯于两观,国人大服。
少正卯其罪无状,而孔子诛之。
善用刑者诛其心,不戮其迹,宁失于不经,不可失于情,圣人尚重其事。
今者,天下刑狱,皆为舞文巧诋之吏衣食于其间,欲望道涂无冤民,刑狱措诸地,未可见也。
执事茍能修礼以明律,通经而会权,有司不牵制于文,奸吏不容舞于法,要囚必得其罪,狱货不行于公,然后可以保安民情,清简庶狱矣。
八曰:欲赋与不伤于惠,莫若均节有无。
某伏见今之为政者,当国家多难时,无安邦固本之意,惟知在位掊克以伤于民。
某略以近事言之。
乃者,驱磨契书,自宝元之后,遂至二三十年,一概抽罚牙税。
大凡去井里、鬻田宅者,莫非穷民也。
愁忧无聊,父母妻子终年不免于饥冻。
今使输钱数千,舆隶鞭箠于前,文书督责于后,顾犹未死耳。
夫富家大户,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不可取者而复取盈焉,此徒欲穷饿人之肌肤,鬻人之妻子,以为益国也。
孟子曰:「今之事君者曰:『我能为君辟土地,充府库』。
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
《记》曰:「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
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
季氏富于周公冉求聚敛而附益之,孔子曰:「也,非吾徒也」。
若是事,吾徒矧肯为乎?
若曰:近年西鄙寇边,军国用广,仓廪无馀,府廪无馀财,不得已而敢之,盖亦有道矣。
窃取近谕,如浦城县,户产六千三百有馀贯簿书凡五等,如欲取之,令计产而出钱,则可以获六千三百有馀贯矣。
而且有无贫富均给得所,官虽有补,私亦不伤。
至于科调之时,专委清彊之吏,民无私敛,输纳不艰,道涂无愁苦之声,仓廪有盈馀之蓄矣。
九曰:欲徵税时入,莫若宽其行商。
某伏见近年商旅不行,税课亏折,由上好暴徵也。
大凡商贾之人,多是富户,不窘于衣食,茍无百倍利,必不肯乐为。
况岁时羁旅,暴露风日,险阻万里,割亲戚之爱,以至老死于道涂,诚在乎利也。
今所历州县凡几处所,有司又尽笼其货,以夺其利,不惟无益,而又害之。
人知如此,孰若平居无事,衣食于家,何急以身自取其困?
上征之,不见其入,故其取愈多;
下利之,不见其赢,故其行愈寡。
今后如商人过客,可且一切宽之,往往岁取馀赢,必过数倍矣。
十曰:欲场务登赢,莫若罪其监守。
某伏见诸处,每令僧道色役人请买茶盐,或置簿拘管等夷人户,此大不可也。
夫场务课利,岁时有不登者,此诚监主者之罪也,不可移之于民也。
国家所禁榷茶盐酒条贯,罪狱非不严紧,今百姓身为盗贼,首冒白刃,争相窃贩,至死不辞。
官有巨积,过者不顾,何哉?
公私之利不侔也。
窃见天下主守官物,并是优差。
人吏持携数口,衣食其间。
当职者,茍非其人,又懵然耳,不顾利害,以此奸弊百出,寇攘官私,惟恐一日不获其利,肯有遗利于百姓乎?
某欲乞执事亲访官吏士民,建谋画策,有可以兴利百姓,改除故奸,宜令诸处场务一准其法,每岁课程,专责于监司,至于妄有申请,一切不行,自然场务澄清,课利日办也。
君子至于是邦,其故风遗俗,民情事变,不可不度知也。
故礼其大夫之贤者,询诸故老之成德者,然后惟其所施焉。
昔《皇皇者华》诗言:使臣虽在驰驱,常咨诹于忠信,故远而有光华也。
《干旄》美卫文公臣子多好善,贤者乐告以善道,思无以与之也。
执事干旄在郊,方当按行风俗,询访耆老,以助天子布宣恩德,未必不如古使臣之华、卫之臣子乐于好善。
某故不敢不吐私诚,惟恐其言之不足以告执事之左右,以副执事咨谋询度焉。
执事言足以取信于民,智不可以不谋于众,不私高明以侮正士,不役耳目以亲小人,以赏罚辨官材,以士民讯吏治,审刑狱以故失,节舆赋以有无,宽商旅以讥征,一场务以体制,其馀米盐之政,则有司存,执事但总持权纲,以观刑政大体。
若然,则闽越自宋七八十年以来,转运使之得人,独说执事也。
庶以涓埃之微,补益山海,伏望执事信而用之。
干浼尊严,无任惶恐战汗之至(《古灵先生文集》卷七。又见《宋元学案》卷五。)
声势:原无「声」,然下文有「下之声势必摧」句,故当以有「声」为是。
今据库本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