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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推之。獐鳆之馈。姑处以三辞之义故耶。此非相对授受。既遣还。无再至之理则未知如何。伊川家葬礼客欲酒。 周恭叔
以告则曰勿陷人于恶。朱子已采之近思录。而远讳待宾如此。此则丧与祭有别也。先生不从者。一日之内。既以丧 (第 295L 页)
 

乡俗葬时。以题主奠酒馔。大供来客。因为成风。是则大害于礼矣。然以若干饼果疗饥以送。无妨耶。
葬时酒馔。大坏礼防。虽曰若干疗饥。岂不同归一套。恐只当以程子告 周恭叔
者为法。
答尹仁甫(得心○丁巳)
令子三加日近。嘉悦可知。冠者之字。有宾在。安敢代庖。然有问亦不能不 (第 426H 页)
谓有志者乃尔耶。程夫子之责 周恭叔
者。极其严截。岂未之见耶。(九月。)
 咏歌舞蹈。岂不是古道。而今之歌舞与古异。若与妓物辈互歌迭舞。 (第 359H 页)
  一。丧葬练祥。是主人哀号罔涯之日。而俗人多以祭馀待客。客亦饮酒食肉于侧而不之愧。反以饮食之多寡。为接人亲疏厚薄之别。而毁誉随之。俗习之陋恶至此。可胜叹哉。昔伊川先生葬母时。 周恭叔
主客。客有恶寒者。 (第 107L 页)
恭叔
请馈酒。先生曰。子无陷人于不义。夫当寒饮酒。犹以为不义。况无端醉饮于丧家而佐以殽炙乎。
  一。下人 (第 107L 页)
文。而博览多积。发为诗文。词理精到。尝为吴学士瑗所称赏。吴即公戚属之亲切者也。公持身严整。幼读程子责 周恭叔
禽兽不若之语。而终身佩服。无房外之色。脩饬如处子焉。其清高绝俗之操。宽和慈良之心。虽天禀使然。而率皆 …… (第 230H 页)
难之。其接人。恭谦和易。扬人之善而不言其过。急人之困而惟恐不及。人皆欣慕焉。朴上舍长汉曰。天品甚高。 行己
有方。金上舍镔曰。今世之董邵南。金斯文源嵩曰。谦谦自牧。闇然日章之君子。三人者。士林之望而习于公者也 (第 233L 页)
多积。发为诗文。词理精到。尝为吴学士瑗所称赏。吴即公戚属之亲切者也。公笃于人伦。持身严整。幼读程子责 周恭叔
禽兽不若之语。而终身佩服。无房外之色。修饬如处子焉。其清 (第 320H 页)
遇迅雷作。辄彻不食曰。上天赫怒。安敢安于饮啖。
凡居丧忌祭。不饮酒。不食肉。不茹荤礼也。昔程子葬父。 周恭叔
主客。客欲酒 (第 225L 页)
恭叔
以告。先生曰 (第 225L 页)
 张天帺所谓自上着床。更不得思量事者。上着床。谓上床静坐也。更不得思量。谓使自家心绝不得思量也。才不思量以下。谓才有思量。则便须强把捉这心。如缚得一个物。寄寓在一处。使不得动作也云尔。盖人心是活物。可以思则思。无可思则不思者。乃平顺底道理。张公用工之过。静坐而绝不思量。如或有思量。则又用力把持。如缚物而俾不得动作㨾云。故程子谓非自然云耶。
 
论家道。 周恭叔
主客。客欲酒。 (第 181H 页)
恭叔
以告。程子曰。勿陷人于恶。此人字指自己而言耶。是指客人而言耶。
 治人论治体。程子曰。古之时公卿大夫 (第 181H 页)
又被促。不得录出。只以渼湖集答人书录送。此或贤者所已见者耶。练祥日酒肉待客之非。先贤说。皆以程子所告 周恭叔。
勿陷人于恶一段语。为正论。故朱子亦曰。丧葬之时。只当以 (第 275L 页)
之非。已有先儒明训矣。虽有时俗谤言。恐不可违礼也。小祥后设馔待客。亦谓不可。则况于练祥前日耶。程子告 周恭叔
之言。见于近思录。(六卷十五条。)是为吾辈法此。则无容多疑。练日受吊。曾见梅山先师。议于老洲先师而行 (第 356L 页)
累。其淫荒昏乱。游荡无度。往往有破义而犯礼者。未可以小德出入言也。以故尼尹戒其甥定斋书。亦云程子之责 周恭叔。
不啻严切。律己者不宜苟且放过。而公家视为小廉曲谨。不甚加意。其纵欲无检。为其姻亲所忧者如此。此可以见 (第 233L 页)
书所载者秖名精义。与集义一书而二名也。集义序举九家而不及周氏。精义亦然。而论语或问兼举周氏。周氏似是 周恭叔。
而其说无从可见也。按年谱精义成于壬辰。而九家说犹有遗脱。既加补塞。又得毗陵周氏说。附于本章。仍改称精 (第 528L 页)
。家遇盗。后数日人踪得盗处。公曰物既失。焉用更觅。终不问。尝会邻人之葬。主人馈以酒。公不饮。以伊川答 周恭叔
语语之。是以乡里皆悦而化之。 肃庙己亥卒。寿五十六。葬于康津离马村案山负亥之原。从先兆也。配延日郑氏 (第 296H 页)
哀省为主。只如朔望奠。一献无祝。下段说亦可从。
丧中杂记
丧次之设。酒食待客。大不可。程子葬父时。使 周恭叔
主客。客欲酒。 (第 5L 页)
恭叔
以告先生。先生曰。勿陷人于恶。朱子曰。丧葬之时。只当以素食待客。退溪先生曰。世俗例于葬送祥祭之日。必 (第 5L 页)
  别纸
幼稚约婚之非。示谕得之矣。但业已约婚之后。婿妇之材所欠。在于形体。则约信重而利害轻。只当成亲而立信。不可背婚而负信也。观 周恭叔
娶于双瞽以立信。而程子称善。可见矣。所欠若在于道理。则古礼有七出之义。 国典有离异之法。成亲之后。尚 (第 537L 页)
 既曰无间贵贱。而男女上下杂处无别。则如家焕之家奴仆。出入内室矣。
男女上下杂处而无别。则岂止于奴仆出入内室而已哉。将使天下无生类。乃已矣。何则。男女杂处则通色矣。易曰。夫夫妇妇而家道正。诗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言挚而有别。夫妇之道也。孔子删诗。存郑卫淫词者。恶其无别无义无定偶无人伦。以示戒于天下万世也。孟子甚言踰墙钻穴之可恶。而谓夫妇有别。然后免于禽兽。礼曰。七岁男女不同席。又曰。外内不共井。不通乞假。又曰。寡妇之子。非有见焉。不与为友。 周恭叔
酒席。才有所属意。则程子斥之曰。是禽兽之不若也。此类不一而足。圣贤之别嫌明微。防患已乱。可谓至深切谨 (第 557H 页)
失节则语宽而意到矣。○娶而为妻。固不可。蓄而为妾。却不害理否。曰。乌得不害理。贵贱虽异。配身则同。故 周恭叔。
欲蓄娼女。程子恶之曰。是禽兽之不若也。以父母遗体。配贱娼可乎。栗谷,沙溪二先生。论及于此。堤防亦严。 (第 594L 页)
之详矣。
答朴兰绪(乙卯)
任昉,刘协,卢格,毛奇龄诸人。皆训攻为击。张子,吕蓝田,谢上蔡,杨龟山, 周恭叔。
亦皆然。而朱子并不取。(或问详言之。语类亦然。)但以攻为专治。盖指惑于其术。喜新厌常。专治欲精。内而 (第 66H 页)
宾。有行辄相拜。教子孙以义方。御家众有法度。闺门斩斩。无亵嬉失仪者也。尝定曾孙婚。而人有毁闺节。公举 周恭叔
娶𥌒事曰。妇人以德不以貌。竟使聘焉。每遇潭翁丧馀。斋洁食素。终身不废。待亲戚。接乡党。各尽其道。惟 (第 401H 页)
 一。闻邑俗于亲旧家丧练祥禫之日。各持赙米以进丧家。略设酒食以供之。致客多者。不免前期备办。至借盘器筵席于亲友之家。有如置酒请客之为者。是日。众宾列坐。以次酬酢。因为乡会于其坐。甚者必待毕至。然后行

祭。客或晚至则祭从而晚。或有不待毕至而行之。则诮责随之云。所闻虚实。不可尽信。万一有之。则极为骇怪。夫丧主乎哀。祭主乎敬。彼为主者。固为风教之罪人。本不足言。为客者临丧不哀。恶得无罪。昔伊川先生葬母夫人。时 周恭叔
主客。客有畏寒者。 (第 263L 页)
恭叔
请馈酒。先生曰。子毋陷人于不义。夫当寒而饮。犹以为不义。则无端饮酒于丧家。至为公会。其不义为如何也。 (第 263L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