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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历法典

 第一百二十卷目录

 算法部汇考十二
 算法统宗八〈少广章第四下 商功章第五 均轮章第六〉

历法典第一百二十卷

算法部汇考十二

《算法统宗八》少广章第四下

分田截积法下

原有直田一丘。今从东北角截句股形,积三十八步七分二釐,其股数与句数相同。问:该田若干。
答曰:东北角各八步八分。
法曰:置截积三十八步七分二釐,倍得七十七步四分四釐为实。以开平方法除之,得截东北角各八步八分,合问。若还原,以句股自乘,折半即得。
梯田截积歌

梯田截积细端详,倍积阔差乘最良。却用原长为法则,归除乘数实之行。若截大头田积步,大阔自乘减实当。若截小头田积步,小阔自乘并实傍。俱用开方为截阔,两广并来折半强。折半数来为法则,法除截积便知长。
今有梯田长九十步,西广二十步,北广三十八步,今
梯截小头图

自南边小头截积八百二十二步五分。问:截长阔各若干。答曰:截上长三十五步,截中阔二十七步。

法曰:置截积八百二十二步五分,倍之得一千六百四十五步,以二广相减,馀一十八步为阔差。以乘倍积得二万九千六百一十步。以原长九十步除之,得三百二十九步。另以小头自乘,得四百步。并入三百二十九步,共七百二十九步为实。以开平方法除之,得截阔二十七步。就以截阔二十七步并小头原阔二十步,共四十七步,折半得二十三步五分为法,以除截积八百二十二步五分,得截长三十五步。合问。今有梯田长九十步,小头阔二十步,大头阔三十八
梯截大头图

步。今自大头截积一千七百八十七步五分。问:截长阔各若干。答曰:截下长五十五步,截中阔二十七步。

法曰:置截积倍之,得三千五百七十五步。以大小二阔相减,馀一十八步为阔差。以乘倍积得六万四千三百五十步。以原长九十步除之,得七百一十五步。另以大阔三十八步自乘,得一千四百四十四步。减去七百一十五步,馀七百二十九步为实。以开平方法除之,得二十七步为截中阔。就以此阔二十七步并大头原阔三十八步,共得六十五步。折半得三十二步五分为法。以除截积一千七百八十七步五分,得截长五十五步。合问。若作三段分者,先截大小二头,长并中阔,馀长即是中段数也。或又作四五段分者,亦先截去大小二头长阔。再将原长内减截去二头长数,馀长步数,并截二段中广。复作梯法截之是也。其斜形截法与梯形同理。如截东西两旁积,具载难题少广章中。
环田截积歌

环田要截外周积,倍积二周差步乘。原径为法除见数,另以外周周自乘。以少减多馀作实,开方便得内周成。二周相减馀零数,六而取一径分明。
今有环田外周七十二步,内周二十四步,径八步。今
环截外圆图

自外周截积二百八十五步。问:截中周并径若干。
答曰:中周四十二步,截径五步。法曰:置截积二百八十五步,倍之得

五百七十步。却以外周减内周二十四步,馀四十八步为差步。以乘倍积五百七十步,得二万七千三百六十步。以原径八步除之,得三千四百二十步。又置外周七十二步,自乘得五千一百八十四步。以少减多,馀一千七百六十四步为实。以开平方法除之,得中周四十二步。以减外周七十二步,馀三十步。以六除之,得径五步。合问。
今有环田外周七十二步,内周二十四步,径八步。欲
环截内周图

从内周截积九十九步。问:截中周并径若干。
答曰:中周四十二步,径三步。法曰:先将内外二周并之、折半,以径

乘之,得总积三百八十四步。内减今截内积九十九步,馀二百八十五步,即是前截外周积也。
圆田截积

今有圆田中径一十三步,今从边截积三十二步。问:
圆田截积图

所截弦矢各若干。
答曰:弦一十二步,矢四步。
法曰:倍积得六十四步,自乘得四千零九十六步为实。另以四因积三十

二步,得一百二十八步为上廉。又以四因径一十三步,得五十二步为下廉。以五为负隅,用开三乘方法除之,商四步于左上为法。以乘上廉得五百一十二步。就以商四乘隅五,得二十。以减下廉五十二步,馀三十二。另以商四自乘,得一十六。以乘下廉三十二,得五百一十二。并上廉五百一十二,共一千零二十四。为下法除实,得矢四步。另置积倍之,得六十四步。以矢除之,得一十六步。减矢四步,馀得弦一十二步。合问。
今有圆田径二十六步。今从旁截一弧矢,积一百二十八步。问:截弦矢各若干。
答曰:矢八步,弦二十四步。
法曰:倍积自乘,得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步为实。另以四因积,得五百一十二步为上廉。又以四因径,得一百零四步为下廉。又以五为负隅法商,得八于左上为法。以乘上廉,得四千零九十六步。又以商八乘隅五,得四十。以减下廉,馀六十四步。另以商八步自乘,得六十四步。以乘馀下廉,得四千零九十六步。并上廉共八千一百九十二步为下法。除实得矢八步也。若问求弦法,曰:置积倍之,得二百五十六步。以矢八除之,得三十二。于内减矢八步,馀得弦二十四步。合问。
弧矢法
圆径与截矢求截弦歌

圆径与矢求弧弦,半径自乘立一边。另以半径减去矢,馀亦自乘减却前。又馀平方开见数,倍之名即是弧弦。
假如有圆径十寸,弧矢阔一寸。问:截弦若干。
答曰:弦六寸。
弧矢内股弦求句图

法曰:置半径五寸为弦,自乘得二十五寸。另以半径五寸,减矢一寸,馀四寸为股。自乘得一十六寸。相减,馀九寸。平方开之,得三寸为句。倍之得六寸为截弧弦,即是二句相并为弦。馀皆仿此。
又法:以圆径自乘,得一百

寸为弦幂。另以圆径减倍矢二寸,馀八寸。自乘得六十四寸为股幂。相减馀三十六寸为句幂。平方开之,得全弦六寸。
圆径与截弦求截矢歌

圆径与弦求截矢,半径为弦自乘是。弧弦折半名为句,亦自乘之相减矣。馀用开方得股数,半径减股馀者矢。
假如有圆径十寸,弧弦长八寸。问截矢若干。
答曰:矢二寸。
弧矢内句弦求股图

法曰:以半俓五寸为句股之弦。另以弧弦八寸折半,得四为句。各自乘、相减,馀九寸。平方开之,得股三寸。以减半径五寸,馀二寸即矢。圆径与截矢求截弧、背其截弦求弧背,同。术曰:先求出弦径,除矢幂,得半弦背差。
解曰:圆之大小本于弧背之长短,系于圆之大小与矢之多寡。假如平圆十寸,平分一半,则矢长五寸。自乘得二十五寸。以径除之,得二寸五分为半弦背。差倍之,得五寸。加入圆径,得一十五寸为半圆周。故不论圆之大小、矢之多寡,皆准也。
弧矢求积、积求弦矢〈调寄西江月〉

一段田禾之外东边近有荒丘,离边五步系头牛。只为绳长游走,践迹五分八步,如同弧矢弦。畴索长多少。是根由演立天源穷究。
原在难题少广章中,无图。今共图之于此,以便检阅并具法于后。

假如今有弧矢田积一百二十八步,离径五步。问:矢阔、弦长各若干。
答曰:索长一十三步,弧周二十八步有零,矢阔八步,离径五步,弧弦二十四步,圆径二十六
步。
法曰:置积一百二十八步为实。另以此数倍之,得二百五十六步。以开平方法除之,得一十六步为法。除
弧矢求积积求弦矢图

实得矢八步。加法十六共二十四步是弦长。折半得一十二步。自乘,得一百四十四步为实。以矢八步为法,除之,得一十八步。加矢八步,共得圆径二十六步。若问索长,以矢八步,加离边五步,乃是索长一十三步。合问。
弧矢求积歌

弧矢求积弧矢形,丈量之法注分明。弧矢弦长并矢步,半之又用矢相乘。
法曰:置弦二十四步,并矢八步,共三十二步。折半得一十六步。以矢八步乘之,得积一百二十八步。
积求弧弦歌

弧矢之积求弧弦,倍积以矢除为先。除来之数减去矢,馀存此即是弧弦。
法曰:置积一百二十八步,倍之,得二百五十六步为实。以矢八步为法,除之,得三十二步。减矢八步,馀得弧弦二十四步。
积求矢阔歌

积求矢阔倍为实,弦为纵方莫教迟。商于左位右并纵,前后呼除矢得宜。
法曰:置积一百二十八步,倍得二百五十六步为实。以弦二十四步于右为纵方。约初商八步于左。亦置商八步于右。纵方二十之下共三十二步,皆与上商八相呼。三八除实二百四十二,八除实一十六步,恰尽得矢八步。
弦矢求圆径并离径歌

弦矢求圆径可推,半弦自乘矢除之。再加矢阔为圆径,半之减矢离无疑。
法曰:置弦二十四步,折半,得一十二步。自乘,得一百四十四步为实。以矢八步为法除之,得一十八步。再加矢阔八步,得圆径二十六步。复折半,得一十三步。减矢八步,馀为离径五步。
圆径及弧径求离径并矢阔歌

径弦求离径矢阔,圆径弧弦各折半。各自乘减馀开方,离径圆径弧矢辨。
法曰:置圆径二十六步,折半,得一十三步。自乘,得一百六十九步。另以弧弦二十四步,折半,得一十二步。自乘,得一百四十四步。二数相减,馀二十五步。以开平方法除之,得离径五步。另以圆径二十六步折半,得一十三步。减离径五步,馀为矢八步。
圆径及矢阔求弧弦歌

圆径矢阔求弧弦,圆径矢阔减馀存。复以矢阔乘为实,开方倍之得弧弦。
法曰:置圆二十六步,减矢八步,馀一十八步。以矢八步乘之,得一百四十四步。以开平方法除之,得一十二步。倍之得弧弦二十四步。
弧弦及离径求圆径歌

弧弦离径求圆径,弧弦折半自相乘。离径自乘并为实,开方倍数为圆径。
法曰:置弦二十四步,折半,得一十二步。自乘,得一百四十四步。以离径五步,自乘,得二十五步。相并,得一百六十九步为实。以开平方法除之,得一十三步。倍之,得二十六步为圆径。
圆径及离径求弧弦歌

圆径离径求弧弦,圆径折半自相乘。离径自乘减馀实,开方倍得弧弦成。
法曰:置圆径二十六步,折半,得一十三步。自乘,得一百六十九步。以离径五步自乘,得二十五步。相减,馀一百四十四步为实。以开平方法除之,得一十二步。倍之,得弧弦二十四步。
解曰:弧矢状类句股。句股得直方之半。故倍其积以股除之,即得句弧背。曲倍积则长一弦而又一矢。以矢乘积、倍之,恰得一弦。一矢之数因未知矢,故以积自乘为实。约矢一度乘积,以为上廉;两度乘径以为下廉。并之为法,而后可以得矢。用三乘者,何也。积本平方。以积乘积是两度平方矣。故用三乘方法开之。上廉下廉俱用四因者,何也。倍积则乘出之数为积者四,故上下廉俱四以就之。减径者,何也。径乃圆之全径,矢乃截处之句。矢本减径而得,故亦减径以求矢。五为负隅者,何也。凡平圆之积得平方,四分之三在内者,七五在外者。二五不拘圆之大小,每方一尺。该虚隅二寸五分,其矢得四,其虚隅得一,合而为五,亦升实就法之意也。如不倍积,廉不用四,因以一二五为隅法,亦通。或不减径作添,积三乘方法,亦通。

商功章第五

商度也,商量用力之法也。此章以坚壤之率,求穿地之实。以广、阔、高、深,求城堑沟渠之积。以车担往来,求程途负载之功。
商功歌〈即修筑〉

商功须要问工程,长阔相乘深又乘。乘此数来以为实,每日工程为法行。惟以筑城别一样,上下将来折半平。高以乘之长又续〈又以长乘之也〉,以为城积甚分明。五因其积三而一,此是坚求壤法行。穿地四因为壤积,法中仍用五归成。
穿地四尺,为壤五尺。为坚三尺〈壤是虚土也。坚是实土也〉。穿地 求壤〈五因〉 求坚〈三因〉 皆四归之。
壤地 求穿〈四因〉 求坚〈三因〉 皆五归之。
坚地 求穿〈四因〉 求壤〈五因〉 皆三归之。
城垣堤沟求积。并上下广折半。以高深乘之。又以长乘之,得积。
方台求积。上方自乘,下方自乘。另以上下方相乘并之。又以高乘。再以三归之。如方窖刍童者,倍上长,加下长,以上广乘之。又倍下长,加上长,以下广乘之。并二数以高乘又,以六归之。
圆台求积。上周自乘,下周自乘。上下周相乘,并之。又以高乘。再用三十六除之。如圆窖圆锥者,下周自乘。又以高乘。再用三十六除之,如尖堆。
方锥求积。下方自乘,以高乘之,又三归之,如圭形〈下方上尖〉
方堡壔求积。以方自乘,又以高乘之,如方仓方柱也。圆堡壔求积。以周自乘,又以高乘之,再用十二除之,如圆仓圆柱也。
刍荛倍下长,加上长。以广乘之。又以高乘。用六归之,一如屋脊上斜下平。
羡除并三广,以深乘之,用六归之〈上平下尖,或倍上长加下长〉。假如今有坚地,积七千五百尺。问:穿地壤土各该若干。
答曰:穿地一万尺,壤土一万二千五百尺。
法曰:置坚地积,以五因三归之。为壤土积,另置壤积以四因五归之,得穿地积。合问。
今有开河长七千五百五十尺,上广五十四尺,下广四十尺,深一十二尺。每日一工开三百尺。问:用工若干。
答曰:一万四千一百九十四工。
法曰:并上下二广、折半,得四十七尺。以深一十二尺乘之,得五百六十四尺。又以长乘之,得积四百二十五万八千二百尺为实。以每工三百尺为法除之,即得。
今有穿渠上广二丈四尺,下广二丈一尺,深九尺,长三百八十四尺。每用人夫一十二名,日开积六百尺。问:该人夫几何。
答曰:一万五千五百五十二名。
法曰:并两广共得四十五尺。折半得二十二尺五寸。以深九尺乘之,得二百零二尺五寸。又以长乘之,得七万七千七百六十尺为积。又以人夫一十二名乘之,得九十三万三千一百二十尺为实。却以六百尺为法除之。
今有开濠上广七尺,下广九尺,深四尺,长一千八百尺。每人日穿一百四十四尺,今用人夫二百名。问:几日开毕。
答曰:二日开毕。
法曰:并上下广,折半,得八尺。以深四尺乘之,得三十二尺。又以长乘之,得五万七千六百尺为实。另置二百人,以每人一百四十四尺乘之,得二万八千八百尺,为法除之。合问。
筑台歌

筑台丈尺要推详,上长倍之加下长。上广乘之别列位,另倍下长加上长。仍以下广乘见数,二数共并积相当。原高乘并积为实,六归实数积如常。
今有筑直台一所。上广八尺,长二丈,下广一丈八尺,长三丈,高一丈八尺。问:积若干。
答曰:六千尺。
法曰:倍上长,得四十尺。加下长共七十尺。以上广八尺乘之,得五百六十尺。另倍下长,得六十尺。加上长二十尺,共八十尺。以下广一十八尺乘之,得一千四百四十尺。并二数,共二千尺。以高一十八尺乘之,得三万六千尺。以六归之。合问。
今有筑方台,上方六尺,下方八尺,高一十二尺。问:积若干。
答曰:五千九百二十尺。
法曰:依方窖法,以上方六尺自乘,得三十六尺。下方八尺自乘,得六十四尺。又以上方乘下方,得四十八尺。并三数共一百四十八尺。以高一十二尺乘之,得一千七百七十六尺。以三归之。合问。
一法依筑台歌,倍上方,加下方,共二十尺。以上方乘之,得一百二十尺。另倍下方,加上方,共二十二尺。以下方乘之,得一百七十六尺。并二数共二百九十六尺。以高一十二尺乘之,得三千五百五十二尺。以六归之,亦得。
今有圆台,上周一十八尺,下周二十四尺,高一十二尺。问:积若干。
答曰:四百四十四尺。
法曰:置上周自乘,得三百二十四尺。以下周自乘,得五百七十六尺。又以上下二周相乘,得四百三十二尺。并三数共一千三百三十二尺。以高一十二尺乘之,得一万五千九百八十四尺为实。以圆率三十六除之。合问。此如圆窖。
今有立锥,高三十二尺,下方二十四尺。问:积若干。答曰:六千一百四十四尺。
法曰:置下方自乘,得五百七十六尺。以高乘之,得一万八千四百三十二尺为实。以三归之。合问。
今有圆锥,高三十二尺,下周七十二尺。问:积若干。答曰:四千六百零八尺。
法曰:置下周自乘,得五千一百八十四尺。再以高三十二尺乘之,得一十六万五千八百八十八尺为实。以圆率三十六尺除之,得积。合问。
筑墙截高问今上广歌

上下原广数相减,馀用今高数相乘。原高为法除为积,积减下广上广存。
假如原筑墙上广一尺,下广三尺,高一十二尺,今已筑高九尺。问:上广若干。
答曰:一尺五寸。
法曰:将原下广三尺减原上广一尺,馀二尺。以今筑高九尺乘之,得一十八尺为实。以原高一十二尺为法除之,得一尺五十。却于原下广三尺减去一尺五寸,馀得今筑上广。合问。
一法将原下广三尺减原上广一尺,馀二尺。另以原高一十二尺内减今高九尺,馀三尺。以乘二尺,得六尺为实。以原高一十二尺为法除之,得五寸。加原上广一尺,共一尺五寸。亦得。
原筑墙上广一尺,下广三尺,高一丈二尺。今欲筑高一丈五尺。问:上广若干。
答曰:上广五寸。
法曰:置原下广三尺减原上广一尺,馀二尺。另以原高一丈二尺减今高一丈五尺,馀三尺。以乘二六尺为实。以原高一丈二尺为法除之,得五寸。以减原上广一尺,馀五寸为今上广。合问。
筑墙截下广问今高歌〈即是截今下节〉

原今下广数相减,馀以原高乘为实。原下广减原上广,馀为法除高数是。
原筑墙上广一尺,下广四尺,高一十二尺。今只筑下广二尺一寸。问:今高若干。
答曰:七尺六寸。
法曰:置原下广四尺减今筑下广二尺一寸,馀一尺九寸。以原高一十二尺乘之,得二十二尺八寸为实。另以原下广四尺减原上广一尺,馀三尺。为法除之。合问。
原筑墙上广二尺,下广六尺,高二丈。今已筑上广三尺六寸。问:今筑高若干。
答曰:一丈二尺。
法曰:置原下广六尺内减去今筑上广三尺六寸,馀二尺四寸。以原高二十尺乘之,得四十八尺为实。另以原下广六尺减原上广二尺,馀四尺。为法除之,得今高。合问。
原筑墙上广十尺,下广三十尺,高四十尺。今欲筑上广九尺。问:接高若干。
答曰:二尺。
法曰:置原高四十尺为实。另以原上广十尺减原下广三十尺。馀二十尺。除之,得二尺,又为实。以今欲筑上广九尺,减原上广十尺,馀一尺。为法除之,得接高二尺。合问。
筑方锥丈尺今改作方台歌

今上方与原高乘,便为实积数分明。原下方数宜为法,法除实积截高成。
原筑方锥下方二十四尺,高三十二尺,今改作方台只用上方六尺。问:截去高若干。
答曰:截去高八尺。
法曰:置原高三十二尺,以今只用上方六尺乘之,得一百九十二尺为实。以下方二十四尺为法除之,得截去高八尺。合问。
原有方锥下方二十四尺,高三十二尺。今改作方台。已筑高二十四尺。问:今上方若干。
答曰:六尺。
法曰:置原高内减今高二十四尺,馀截去八尺。以乘下方二十四尺,得一百九十二尺为实。以原高为法除之,得上方。合问。
原有方锥下方二十四尺,高三十二尺,今改作方台。只用上方六尺。问:今高若干。
答曰:二丈四尺。法曰:置原下方二十四尺内减今上方六尺,馀一十八尺。以原高三十二尺乘之,得五百七十六尺为实。以原下方二十四尺为法除之,得今高二十四尺。合问。
筑方台丈尺今改作方锥问接高歌

上方与高乘为实,下方内减上方积。馀积为法除实数,便见接高今丈尺。
原方台上方六尺,下方二十四尺,高二十四尺。今改作方锥。问:接高若干。
答曰:接高八尺。
法曰:置原高二十四尺乘原上方六尺,得一百四十四尺为实。另以原下方二十四尺内减原上方六尺,馀一十八尺。为法除之,得接高八尺。合问。
原有圆锥下周七十二尺,高三十二尺。今改作圆台,只用上周一十八尺。问:今筑高若干。
答曰:二十四尺。
法曰:置原下周七十二尺,内减今用上周一十八尺,馀五十四尺。以原高三十二尺乘之,得一千七百二十八尺为实。以原下周七十二尺为法除之,得今高二十四尺。合问。
原有圆锥下周七十二尺,高三十二尺。今改作圆台。已筑高二十四尺。问:今上周若干。
答曰:一十八尺。
法曰:置原高三十二尺减今高二十四尺,馀八尺。以乘原下周七十二尺,得五百七十六尺。以原高为法除之。合问。
筑堤歌

筑堤之法最蹊跷,东高倍之加西高。上下广并乘折半,西高另倍加东高。上下广并仍乘折,一折数并共相交。却用原长乘为实,五归其实积无饶。
今筑堤一所。东头上广八尺,下广一十四尺,高九尺。西头上广二十尺,下广二十二尺,高二十一尺。东至西长九十六尺。问:积若干。
答曰:二万八千八百尺。
法曰:倍东高九尺为一十八尺。加西高二十一尺共三十九尺。却以东头上下广相并,为二十二尺。乘之得八百五十八尺。折半得四百二十九尺。另倍西高加东高共五十一尺。却以西头上下广相并,为四十二尺。乘之得二千一百四十二。折半得一千零七十一。二数相并共一千五百尺。再以长九十六尺乘之,得一十四万四千尺为实。以五归之,得积。合问。今有甲乙二人开渠。甲日开积四百尺,乙日开积三百五十尺。先甲开七十日后令乙开。问:几日与甲同。答曰:八十日。
法曰:置甲开七十日。以每日四百尺乘,得二万八千尺为实。却以乙日开三百五十尺为法除之,得八十日,才与甲同数。
今有人快行者,日行九十五里。慢行者,日行七十五里。今令慢行者先行八日。问:快行者几日赶至追及之。行路程各若干。
答曰:快行者三十日,慢行者多八日,路程二千八百五十里。
法曰:置慢行者日行七十五里,以八日乘之,得六百里为实。以慢行减快行,馀二十里。为法除之即得。今有慢行者已去七日,后令快行者赶去。六日追至中途。及之其路程已行一千一百七十里。问:快慢每日各行若干。
答曰:快者日行一百九十五里,慢者日行九十里。法曰:置已行路程一千一百七十里为实,以六日为法除之,得快者日行一百九十五里。另将先行七日并后赶六日共一十三日,为法除总一千一百七十里,得慢行里数。合问。
今有甲乙二人行步不等。甲日行八十里,乙日行四十八里。令乙先行二百四十里,甲才发步追之。问:几里可及。
答曰:六百里。甲七日半,乙十二日半。
法曰:置先行二百四十里以甲日行八十里乘之,得一万九千二百里为实。却以甲乙日行里数相减,馀三十二里,为法除之。合问。
今有人盗马乘去,已去三十七里,马主方觉。追去一百四十五里不及二十三里,仍复追之。问:几里可及。答曰:二百三十八里又一十四分里之三。
法曰:置不及二十三里以马主追去一百四十五里乘之,得三千三百三十五里为实。另置已行三十七里减去不及二十三里,馀一十四里,为法除实二百三十八里不尽三,以法约之。
今有大都路至杭州四千二百七十五里。马从大都往南日行一百二十里。船从杭州往北日行七十里。问:船马几日相会,各行若干。
答曰:二十二日半。马行二千七百里,船行一千五百七十五里。法曰:置四千二百七十五里为实。却并船马日行共一百九十里,为法除之,得二十二日半又为实。各以原行里数乘之,得各行里数。
原有一夫日耘田七亩,一夫日耕三亩,一夫日种五亩。今令一夫自耘自耕自种。问:治田若干。
答曰:一亩四分七釐又七十一分之六十三。
法曰:以田为分母,夫为分子。以母互乘之,列分母分子之位〈七亩一夫 三亩一夫 五亩一夫〉。先以七亩乘三亩得二十一亩又以五亩,乘之得一百零五亩为实又以七亩,乘三亩得二十一亩。又以三亩乘五亩得一十五亩。又以五亩乘七亩得三十五亩。并之得七十一亩。为法除实得一亩四分七釐不尽六十三,以法命之。原有三女各纳锦一方。长女五日完,中女七日完,小女九日完。今令三女共纳锦一方。何日可毕。
答曰:二日又一百四十三分日之二十九。
法曰:以日为分母,方为分子。以三母相乘。先以五日乘七日得三十五日,又以九日乘之得三百一十五日为实。以母互乘子法〈五日长女 七日中女 九日小女〉。先以五日乘七日得三十五日,又以七日乘九日得六十三次,以九日乘五日得四十五。并之得一百四十三日。为法除实得二日不尽二十九,以法命之。
堆垛歌

缶瓶堆垛要推详,底脚先将阔减长。馀数折来添半个,并入长内阔乘良。再将阔搭一乘实,以三除之数相当。一面尖堆只添一,乘来折半积如常。三角果垛亦堪知,脚底先求个数齐。一二添来乘两遍,六而取一不差池。要知四角盘中果,添半仍添一个随。乘此数来以为实,如三而一法求之。
今有酒瓶一垛。底脚阔八个,长一十三个。问:该积若干。
答曰:三百八十四个。
法曰:置长内减阔,馀五个。折半得二个半。添半个作三个,并入长,共一十六个。以底脚八个因之,得一百二十八个。另以阔八个添一个作九个,乘之,得一千一百五十二个,以三除之。合问。
今有物靠壁,一面尖堆,底脚阔一十八个。问:积若干。答曰:一百七十一个。
法曰:置阔一十八个为实。另以一十八个加顶一个,共一十九个。为法乘之得三百四十二个。折半即得。今有物一面平堆,底脚阔七个,上阔三个。问:积若干。答曰:二十五个。
法曰:置底脚七个减去上阔三个,馀四个。加一个,共五个。为法乃是五层也。另并上下阔,共得十个为实。以法五乘之,得五十个。折半得二十五个。合问。堆垛图式具左。
一面尖堆图


右二图用法权变,便人易晓。故立此以仿其馀。右二图用法权变,便人易晓。故立此以仿其馀。

今有三角果一垛。底阔,每面七个。问:该若干。
答曰:八十四个。
法曰:置底阔七个,另以七个添一个,共八个,相乘得五十六个。又以七个添二个共九个,乘五十六个,得五百零四个为实。以六归之。合问。
今有三角半堆果一垛。每面上阔五,个底阔一十二个。问:该若干。
答曰:三百四十四个。
法曰:亦用三角法。先以底阔一十二个求出全积三百六十四。另以上尖虚底阔四个,求出虚积二十。以减全积,馀半堆,积三百四十四个。
一法上阔五个自乘得二十五。下法十二自乘得一百四十四。上阔五乘下阔十二,得六十。又倍下阔,得二十四。加上阔五得二十九。并四数共二百五十八为实。另以下阔十二减上阔五,馀七加一得高八。为法乘实得二千零六十四。以六除之。合问。
今有物,四面尖堆。底阔一十二个。问:该若干。
答曰:六百五十个。
法曰:置底阔一十二个,另以十二加一个共一十三个,乘之得一百五十六个。又以十二加半个共一十二个半,乘一百五十六个,得一千九百五十个。以三归之。即得。
今有物一堆。横面下阔十个,上阔一个,正面下阔一十二个,上阔三个。问:该若干。
答曰:四百九十五个。
法曰:置正面下阔一十二个,倍之得二十四,加上广三,共二十七。以横面下广一十乘之,得二百七十。另置二百七十以横下广一十乘之,得二千七百。并入二百七十,共得二千九百七十。以六除之,即得。
半堆歌

半堆瓶法另推详,上长倍之加下长。却用上阔乘见数,下长仍倍加上长。别以下阔乘见积,下长另减上头长。馀存三位同相并,再以高乘为实良。要知其积从何见,六而取一积该当。
今有半堆酒瓶一栈。上长二十五个,阔一十二个,下长三十个,阔一十七个,高六个。问:积若干。
答曰:积二千四百一十个。
法曰:倍上长加下长,以上阔乘之,得九百六十。又倍下长加上长,以下阔乘之,得一千四百四十五。并之得二千四百零五。又以下长减去上长,馀五。并入共得二千四百一十。以高乘之,得一万四千四百六十为实。以六为法除之,即得。
今有砖一堆。长三丈,高九尺,入深四尺。每块长一尺,阔五寸,厚二寸。问:共该若干。
答曰:一万零八百块。
法曰:置长三丈为实。以每块二寸为法归之,得一百五十块。另以高九尺,以每块阔五寸归之,得一十八块。乘之,得二千七百块。又以入深四尺乘之。合问。
挑土计方歌〈每一方长阔各一丈,高一尺,开塘法同〉

东西并折半,南北亦如斯。互乘为实位,深数再乘之。今有田内开土、挑泥、填基。东六丈五尺,西七丈五尺,南八丈,北九丈,深二尺。问:取泥该方数若干。
答曰:一百一十九方。
法曰:置东六丈五尺并西七丈五尺,共一十四丈。折半得七丈。又以南八丈并北九丈,共一十七丈。折半得八丈五尺。相乘得五十九丈五尺。又以深二尺乘之,得一百一十九方。合问。
量木梱〈调寄西江月〉

梱有封书模样,
梱法不一。一名一封书,一名方梱。

深阔各倍相乘。
如阔若干,深若干,俱各加倍,以五寸为一根,即是为倍法也。

丈五除长再乘行,
如长若干,以每根长一丈五尺除之,馀数再乘。

书梱加深为定。
如一封书梱,深阔长俱乘讫。又照原深若干加之是也。

方梱须知加阔,
如方梱深阔长俱乘讫,又照原阔若干加之是也。

荒深三折倍成。
又名荒排者,异前二形,即以深三归而一方可倍之,即一尺二根也。

阔长皆是照前因,
虽荒排阔,亦倍之。与三归深者相乘,长亦照前丈五除者相乘。

三折一加有准。
但荒排阔深长俱乘讫。亦照深三归而一加之。

今有一封书梱。深七尺五寸,阔四丈七尺,长九丈。问:木若干。
答曰:一万四千八百零五根。
法曰:置深七尺五寸,以每尺二根计之,得一十五根,即倍法也。又以阔四丈七尺倍作九十四根,相乘得一千四百一十根为实。另置长九丈以每根长一丈五尺除之,得六根。为法乘实得八百四十六根。又以深七尺五寸加之,或用一七五乘亦可。合问。
今有方梱深七尺,阔五丈,长六丈。问:木若干。
答曰:八千四百根。
法曰:置深七尺倍作一十四根。又以阔五丈亦倍作一百根。相乘得一千四百根为实。另置长六丈以一丈五尺除之,得四根。为法乘实得五千六百根。又以阔五丈加之。合问。
今有荒排深二丈一尺,阔四丈四尺,长六丈。问:木若干。
答曰:八千三百七十七根六分。
法曰:置深二丈一尺,以三归,得七尺。倍作一十四根。又以阔四丈四尺倍作八十八根。相乘得一千二百三十二根为实。另以长六丈以一丈五尺除之,得四根。为法乘之,得四千九百二十八根。又以深二丈一尺用三归,得七尺,加之。合问。若量方圆束木法,已见前少广章中。
右梱法虽设则,厂弊客弊或差免。但一封书并荒排法无异。其方梱所加,或阔深长不一,法难必矣。
均输章第六
均,平也。输,送也。此章以户数多寡、道里远近,而求车数粟数。以粟数高下而求僦直。以钱数多少而求佣钱。
歌曰

均输只要一般般,不许亏民及损官。劳费程途知远近,分毫依法要详端。行道驾船皆一体,负挑车载重轻看。
今有银二十二两八钱,买黄白蜡。各要均平,其黄蜡每三斤价银四钱,白蜡每斤价银五钱。问:黄白蜡各若干。
答曰:各三十六斤。黄该银四两八钱,白该银一十八两。
法曰:置总银以黄蜡三斤乘之,得六百八十四斤为实。另置黄蜡三斤以白蜡价五钱乘之,并黄蜡价四钱,共得一两九钱。为法除之,得黄白各三十六斤。就以白蜡三十六斤以每斤五钱乘之,得价一十八两。再置黄蜡三十六斤以价四钱乘之,得一十四两四钱。又以蜡三斤为法除之,得价四两八钱。合问。今有银三十七两八钱,籴米、麦、豆,三色各要均平。每石米价八钱,麦价六钱,豆价四钱。问:各若干。
答曰:米、麦、豆,各二十一石。
法曰:置总银为实并米、麦、豆价共一两八钱,为法除之,得每色二十一石之数。各以价乘之。合问。
右法不拘四色五色者,仿此推之。

今有甲、乙、丙三人以田多寡应当一年差役。甲田三十五亩,乙田二十五亩,丙田二十亩。问:各该值月若干。
答曰:甲该五个月零七日半,乙该三个月二十二日半,丙该三个月。
法曰:置甲、乙、丙三人田共并得八十亩为法。另置甲田以十二月乘之,得四百二十为实。以法八除之,得五个月零二五。却以三十日乘二五,得七日半。又置乙田以十二月乘之,得三百为实。以法八除之,得三个月零七五。却以三十日乘七五,得二十二日半。又置丙田以十二月乘之,得二百四十为实。以法八除之,得三个月。合问。
又法:置一年计三百六十日为实,并甲、乙、丙三人田共八十亩,为法除之每亩得值月四十五日。以乘各人田数,亦得。
今有甲、乙二人往县应役。甲该十二日一往,乙该十五日一往。问:一人何日同会。
答曰:六十日会。
法曰:置甲十二日以乙十五日乘之,得一百八十日为实。却以乙十五日减甲十二日,馀三日,为法除之。合问。
今有官派粮八百四十石。令四县照依田地多寡纳之。甲县田五十六亩,乙县四十四亩,丙县三十二亩,丁县二十八亩。问:各该纳若干。
答曰:甲三百九十四石,乙二百三十一石,丙一百六十八石,丁一百四十七石。
法曰:置列甲、乙、丙、丁四县田数,各以官派粮八百四十乘之,各列为实。另以四县田并之,得一百六十亩。为法以除各县乘数即得各县该纳之数。合问。又法:置总粮为实,并四县田为法除之,以乘各田数。亦得。
今有五县输粟二万石。照人户多少、道里远近、价值上下而均输之。每车载二十五石,行道一里与僦里钞一钱。甲县二万零五百二十户,粟石价二两。乙县一万二千三百一十二户,粟石价一两,远输所二百里。丙县七千一百八十二户,粟石价一两二钱,远输所一百五十里。丁县一万三千三百三十八户,粟石价一两七钱,远输所一百五十里。戊县五千一百三十户,粟价一两三钱,远输所一百五十里。问:各输粟若干。
答曰:甲七千一百四十二石三斗五升九合九勺。乙四千七百六十一石五斗七升三合二勺,该僦里钞二十两。丙二千七百七十七石五斗八升四合,该僦里钞一十五两。丁三千四百三十八石九斗一升四合,该僦里钞二十五两。戊一千八百七十九石五斗六升八合三勺,该僦里钞一十五两。
解曰:甲县乃自输本县而无僦里,惟乙、丙、丁、戊四邑有之。各昭里数远近以僦钞一钱,因之各得僦里钞也。

法曰:置甲县户数为实,以粟价二两为法除之,得一千零二十六衰。乙县行道二百里以每车载二十五石除之,得八钱,并粟价一两共一两八钱,除户数得六百八十四衰。丙县行道一百五十里以每载二十五石除之,得六钱并粟价共一两八钱,除户得三百九十九衰。丁县行道二百五十里亦以二十五石除之,得一两并粟价共二两七钱,除户得四百九十四衰。戊县行道一百五十里亦以二十五石除之,得六钱并粟价共一两九钱,除户得二百七十衰。就以五衰列置五县,再并五衰共二千八百七十三衰为法。另以赋粟二万石以乘五县各衰为实,以法除之。合问。
原有绫每疋价四两一钱,绢每疋价二两一钱。今欲将绫换绢。问:多少可均。
答曰:绫二疋一,绢四疋一。
法曰:以绫绢价相乘,得八两六钱一分为实。以绢疋价除之,得绢数。以绫价除之,得绫数。合问。
其疋下有零者,照疋长若干加之,是也。

今有麻每石价九钱,米每石价八钱,豆每石价七钱。今三主只以价均扣算麻、米、豆数及价。问:各若干。答曰:各该价五钱零四釐,麻五斗六升,米六斗三升,豆七斗二升。
法曰:先置麻、豆价相乘,得六斗三升,退位为米数。又以米、豆价相乘,得五斗六升,退位为麻数。再以麻、米价乘之,得七斗二升,退位为豆数。各以价乘之。合问。
但相乘数多者,为贱;少者,为贵。可以辨之。

原有人挑茶九十斤行道,五百里脚银九钱。今挑一百二十斤,行道三百里。问:该银若干。
答曰:七钱二分。
法曰:以今挑茶一百二十斤乘今行三百里,得三百六十。又以脚银九钱乘之,得三两二钱四分为实。另以九十斤乘原行五百里,得四百五十里,为法除之。合问。
原雇车一辆议行道一千里,载重一千二百斤与银七两五钱。今重一千五百斤,行一千三百里。问:该银若干。
各曰:一十二两一钱八分七釐五毫。
法曰:置今重一千五百斤以,今行一千三百里乘之,得一千九百五十里。又以银七两五钱乘之,得一十四两六钱二分五釐为实。以原重一千二百斤乘原行一千里为法除之。合问。
今有货重一千六百斤,先付车主银六两,照前议行道一千里载重一千二百斤,价七两五钱。问:该行道若干。
答曰:六百里。
法曰:置今付车主银六两以原行道一千里乘之,得六千里。又以原重一千二百斤乘之,得七千二百里为实。另以今重一千六百斤以原价七两五钱乘之,得一十二两,为法除之。合问。
今有道一千七百里,车主已支去银七两六钱五分,照前议每一千里载重一千二百斤,价七两五钱。问:该载重若干。
答曰:七百二十斤。
法曰:置原重以原行道乘之,仍得一千二百里。又以今去银七两六钱五分乘之,得九两一钱八分为实。另置今行道以原与银七两五钱乘之,得一十二两七钱五分。为法除之,即得。
原有人担物一百五十斤行道,一百三十里与脚银二钱。今担一百八十斤行道九十里。问:该银若干。答曰:一钱六分六釐一毫五丝。
法曰:置今重一百八十斤乘今行道九十里,得一百六十二里。又以原脚银二钱乘之,得三钱二分四釐为实。另以原担重一百五十斤乘原行道一百三十里,得一百九十五斤。为法除之,即得。
今有空车日行七十里,重车日行五十里。今载谷至仓五日三返。问:路远若干。
答曰:四十八里又三十六分之二十二。
法曰:置空车、重车日行里数相乘,得三百五十里。又以五日乘之,得一千七百五十里为实。另并空车、重车日行里数。以三返乘之,得三百六十,为法除之不尽二十二,以法命之。
原有人负米一石一斗二升,行三十步,日五十返。今负米一石二斗,行四十步。问:日几返。
答曰:三十五返。
法曰:置负米一石一斗二升以行三十步乘之,得三百三十六。又以五十返乘之,得一千六百八十为实。另以今负米一石二斗以行四十步乘,得四百八十,为法除之。合问。
今有众兄弟辈出钱买物。长兄出钱八文,次兄以下各加一文,顺至小弟出钱六十文。问:兄弟辈及共钱各若干。
答曰:五十三人,共钱一千八百零二文。
法曰:以八文并入六十文共得六十八文。另置六十文于内,减去八文,馀五十二文,再加长兄一人共得五十三人。另以六十八文乘五十三人,得三千六百零四文。折半,即得。
今有中式举人一百名。第一名官给银一百两。自第二名以下挨次各减五钱。问:该银若干。
答曰:七千五百二十五两。
法曰:置一百名减去第一名,馀九十九名。以五钱乘之,得四十九两五钱。以减一百两馀,五十两零五钱,为第一百未名之数。并入第一名给一百两,共一百五十两零五钱。以乘一百名,得一万五千零五十两,折半。合问。
今有钱一文,日增一倍,倍至三十日。问:该若干。答曰:十亿零七千三百七十四万一千八百二十四文。
法曰:置钱一文以十度八因即得〈一度八因乃三日倍数,十度八因乃三十日数〉
一法:以五度六十四乘亦得〈一度六十四乘,乃六日倍数。五度六十四乘,是三十日数〉
一法:以三度三十二乘得数,自乘亦得〈三度三十二乘乃,十五日数,自乘即三十日也〉
解曰:十度者,以八因十次也。五度者,以六十四乘五次也。馀仿此。

今有天干十位,地支十二位。问:干支相配若干。答曰:六十甲子。
法曰:置天干十位,以地支十二乘之,得一百二十为实。却以天干十位减地支十二,馀二。为法除之即得。今有车一轮。轮高六尺,推行二十里。问:输转若干。答曰:输转二千次。
法曰:置二十里以里率一千八百尺乘之,得三万六千尺为实。另以轮高六尺三,因得周一十八尺为法除之。合问。
今有人车,不知其数。凡三人共车,二车空;二人共车,九人步行。问:人车各若干。
答曰:一十五车,三十九人。
法曰:置二人以三人乘之,得六。加九人得车一十五。又以:二人乘车十五,得三十。加九人得人数。
今斋僧不知人数。初日每五人米八斗,次日每九人米七斗。凡二日共米三十二石一斗。问:僧并米各该若干。
答曰:一百三十五人,初日米二十一石六斗,次日米一十石零五斗。
法曰:置列〈五人 九人〉〈八斗 七斗〉,另以九人乘八斗,得七十二。又以五人乘七斗,得三十五。并之得一百零七为法。另以九人五人相乘,得四十五。复乘共米三十二石一斗,得一千四百四十四石五斗为实。以法除之。合问。
今有围兵二万三千四百人,以布围之,各相去五步。今围内缩除一十六里九十步而止。问:围兵各相去若干。
答曰:四步七分五釐。
法曰:置兵数以五步乘之,得一十一万七千步。另以一十六里以三百六十步通之,得五千七百六十步。加零九十步,共五千八百五十步。以减上数馀一十一万一千一百五十步,以围兵二万三千四百,为法除之,即得。
今有粮三千六百石。只云每石则例令三处仓上纳。东仓二斗三升四合,西仓三斗四升五合,南仓四斗二升一合,依则均开。问:各仓该米若干。
答曰:东仓八百四十二石四斗,西仓一千二百四十二石,南仓一千五百一十五石六斗。
法曰:置总粮为实,以各仓则例数乘之,合问。
今有夏税麦二百七十四石。三限催徵。初限五分六月完,中限三分半七月完,末限一分半八月完。问:各限该徵若干。
答曰:初限一百三十七石,中限九十五百九斗,末限四十一石一斗。
法曰:列置麦数三位。一位以五分乘为初限数。二位以三分半乘为中限数。三位以一分半乘为末限数。合问。
今有鸡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鸡兔各若干。
答曰:鸡二十三只,兔一十二只。
法曰:置总头倍之,得七十。于总足内减七十馀二十。四折半得一十二,是兔。以四足乘之,得四十八足,于总足减之,馀四十六足,为鸡足。折半得二十三只。合问。
一法:以四因总头,减去总足,馀折半得鸡。另以二因四归总足,减总头,馀得兔。
倍头减足折半是兔。
不分鸡兔,以鸡二足乘头数,于共足内减之,所馀者是一兔。剩二足,故折半为兔也。

四头减足折半是鸡。
不分鸡兔,以兔四足乘头数,以共足减之,所馀者,鸡足也。故折半为鸡。
此法名二率分身,即贵贱差分也。

今有狐狸一头,九尾、鹏鸟一尾,九头。只云前有七十二头,后有八十八尾。问:二禽兽各若干。
答曰:狐狸九个,鹏鸟七只。
法曰:置总头七十二以减总尾八十八,馀一十六,是二禽兽共数。以尾九因之,得一百四十四,内减总尾八十八,馀五十六,为实。另以尾九内减一头,馀八,为法除实,得鹏鸟七只。以减共数,馀得狐九个。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