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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金帛丝绵依条变转诏元丰元年十月庚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八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三、《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六之一一(第三册第二九二五页)
令诸路提举司,应常平金帛丝绵,促令依条变转,如市价贱,即以本州逐色元价以贵贱滚同纽计,所亏不及一分,并许出卖,不得抑配。
如出卖不售,即具如何经画申寺相度,或兑充上供钱数。
其馀物准此。
校试诸军武艺赏格诏元丰元年十月庚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八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三
在京校试诸军武艺,马步军弓弩以加斗石为三等,步射,弓马射,骤马直射、背射、步军弩射以箭中多少为三等,床子弩炮以中多少为三等,赏银碗楪有差。
枪、刀、摽排手以胜人多少为三等,赏银楪有差。
不合格者降等赏,无等可降者不赏,累中等者听累赏。
侍禁仵全与贼斗死录其家御批元丰元年十月庚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八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三
全虽失于寡谋败事,然贼势因全杀伤,亦为小沮,其忠勇身先,深可矜恻,宜比死事使臣优赐,录其家。
孙颀以已获贼分定三等刑名断讫奏闻诏元丰元年十月庚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八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三
孙颀以逐处已获贼徒,量轻重依今分定三等刑名断讫奏闻。
其持仗助贼同劫略,不以有无赃,并斩。
初见逼胁,因而与贼为用,手伤变主及捕盗人等,或迎接贼势掠取财物,借助兵仗窝藏之类,并决脊杖,量情刺配,本罪重者自从重。
或为贼驱迫,赍持人口财物,受贼赃不以告官之类并决,情重者送五百里编管。
刘昌祚姚麟统兵与李宪兵会合诏元丰四年十月壬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七、《宋会要辑稿》兵八之二五(第七册第六八九九页)
李宪总兵东行,泾原总管刘昌祚副总管姚麟见统兵出界。
如前路相去不远,即与李宪兵会合,结为一大阵,听李宪节制。
宗惠免太庙祠事诏元丰六年十月辛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一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宋会要辑稿》帝系五之五(第一册第一一四页)
江夏郡知大宗正宗惠年高,艰于拜趋,应太庙祠事宜并免。
济阳郡王曹佾,将来大礼上二帝徽号,止令赴宿卫
刘昌祚元丰七年十月乙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二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九
西贼大兵已寇熙河路,其鄜延路守禦保甲,速详度放散以闻。
十月九日初谒卫真太清宫二首 其一 1095年10月9日 北宋 · 晁补之
七言绝句 押庚韵 创作地点:安徽省亳州市
虚庭下拜初形肃,秘殿瞻容更魄惊。
何必囊函窥至妙,始知尘垢负平生。
十月九日初谒卫真太清宫二首 其二 1095年10月9日 北宋 · 晁补之
七言绝句 押青韵 创作地点:安徽省亳州市
帷间角麈千年白,庭下髯羱一点青。
当日乘云无马迹,只今遗木尽龙形。
崇宁景钟铭(并序 崇宁三年十月九日 北宋 · 张康国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七六
皇帝践位之五年,崇宁甲申,考协钟律,保合太和,以成一代之乐。
魏汉津者,年过九十,诵其师说,以谓今之所作,乃宋乐也,不当稽用前王之法,宜以皇帝身为度,自度而为权量,以数乘之,则声谐而乐成,无所沿袭。
其法始于鼎,以量容九斛为鼎之大,取斛之八加斗之一,则鼎变而为景钟。
景,大也,九九之数兆于此,有万不同之所宗也。
度高九尺,植以龙虡,其声则为黄钟之正,而律吕由是以生焉。
大祭祀,大朝会,大享燕,惟天子亲御则用之,以肃群臣。
其下则宝钟子以承继也,其周则四清之钟磬,奠方隅以拱卫也。
平时弗考,风至则呜,贵天籁而本自然也。
天造我宋,于穆不已。
四方来和,十有二纪。
乐象厥成,维其时矣。
迪维有夏,度自禹起。
我龙受之,天地一指。
于论景钟,中声所止。
有作于斯,无袭于彼。
九九以生,律吕根柢。
维此景钟,非弇非侈。
在宋之庭,屹然特峙。
天子万年,既多受祉。
维此景钟,上帝命尔。
其承伊何,以燕翼子。
永言宝之,宋乐之始。
按:《宋会要辑稿》乐三之二五(第一册第三一九页)。又见同书乐五之一九(第一册第三四二页),《玉海》卷一○九,《文献通考》卷一三四,《宋史》卷一二八《乐志》三,《渊鉴类函》卷一九一。
兄长舟次会稽十月九日发书清江亲故以此日遣使仍以十一月十二日同到去岁会稽清江人亦同日到尝有诗记其事 宋 · 孔平仲
清江在何处,限以龙王大孤彭浪之险阻,鄱阳彭蠡淮海之波涛。
会稽在何处,钱塘江边风浪恶,金山寺下鼋鼍骄。
大冬雪霜道路塞,饥年往往多盗贼。
如何两处发书日月同,至此亦不差顷刻。
开缄读讫更反复,两处久不通消息。
丁宁劳问若相见,满堂欢喜动颜色。
枝间鹊噪今几日,总报平安岂非吉。
年年岁晏享异味,牛狸黄雀并金橘
从容进仆问乡闾,归心倏起成萧瑟。
明堂大礼加赐银绢诏绍圣二年十月九日 北宋 · 宋哲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四八、《宋会要辑稿》礼二五之一七(第二册第九六三页)
诸司使以下差新旧城里都同巡检、南郊宿卫,依大礼令,内管勾事加赐银绢。
御厨、翰林仪鸾司、应奉官武臣诸司使、文臣朝奉郎以上,诸司副使通直郎以上、内殿承制以下,并小使臣宣德郎承务郎,银绢有差。
十月九日霁色可喜三首 其一 北宋末 · 周紫芝
七言绝句 押庚韵
屋角梅花欲弄晴,耐寒庭草尚晶莹。
护霜云重知何事,留得芭蕉作雨声。
十月九日霁色可喜三首 其二 北宋末 · 周紫芝
七言绝句 押歌韵
朱门深闭得香多,晓日烘帘气自和。
此地有窗无一席,固应宜著维摩
十月九日霁色可喜三首 其三 北宋末 · 周紫芝
七言绝句 押先韵
江上南枝暖欲妍,小春时节又经年。
谁知一点还乡梦,直到梅花树子边
修盖崇宁寺观诏崇宁二年十月九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五、《宋会要辑稿》礼五之一五(第一册第四七二页)
崇宁寺观并依十方住持,其披剃并紫衣自崇宁二年天宁节为始。
如未有童行,即仰所差主管僧道保明手下童行披剃。
崇宁三年以后,即依此施行。
所修寺观不拘州城县郭及名山福地,除系禁山林并禁地外,如有官地,不以有无拘碍,并许申监司指射拨充讫奏。
应有无名额寺观可以增广就充,或可移并,并许本州一面施行。
或旧系甲乙住持大寺观、僧道只有三五人可以拨充者,亦仰申尚书省,许诸色人缘化并州军擘画修建,即不得接便搔扰。
应修建竹木物料,所在州军给文凭前去计置,与免缘路收税。
皇太后正徽号礼仪恩数乞依陈祁王体例奏绍兴十一年十月九日 宋 · 韦渊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一四、《宋会要辑稿》后妃二之七(第一册第二三六页)
皇太后既上册宝,正徽号,所有礼仪体例,欲望依陈祁王宅比类开具。
今来皇太后父已累封鲁王,母秦、越国夫人,外曾祖并乞追封王爵
高祖以下父亲属恩数,并田宅、影堂、月钱、酒库、功德院、使臣兵级,数乞依陈祁王体例。
诸路屯驻军官支给钱米事诏绍兴元年十月九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六三、《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七之六七(第四册第三六八五页)
诸路州军见屯驻官兵,其所支钱米内有官员,仰帅司照帐内姓名径下本军取索付身照验。
如系正授朝廷付身充本军差遣,及专降指挥许差之人,即行下本州随见今职名依旧放行;
若系官司一面补授,或本处自行差委,即是不得批勘。
统领军马官不得陵犯知通县绍兴二年十月九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七一、《庆元条法事类》卷七、《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九
差发兵马统领将佐使臣、将校尉、兵级于经由及屯驻处陵犯知、通、县,或以请受之类为名陵犯见任命官者,统领将佐使臣流三千里,仍奏裁;
将校、兵级依违犯阶级法。
以上所为重者,自从重。
令州县、监司觉察举劾。
知而不举,减罪人罪三等。
州县每季检举晓谕。
按发官吏事诏绍兴五年十月九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九一、《庆元条法事类》卷七
敕:州军按发属吏申监司,如有陈诉,监司不作妨碍。
监司按发官吏,除初按发一司外,馀司并不作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