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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毓
贺封诸侯王表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臣闻轩辕二十五宗,黄祚以繁;
姬姓建国七十,周过其历:故御侮莫如同德
伏唯陛下圣哲钦明,稽乾作则,超五越三,与灵协契,天祚明德,克昌祚胤。
秦王楚王淮南王光济硕美,冠于群后,改建大国,分镇方岳;
皇太子皇孙并启土宇,培敦潼索,制弘往代,内输皇畿,外蕃九服。
群生仰德,向风怀义,率土臣妾,莫不称庆(《艺文类聚》五十一)
庙制议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考工记》:「左祖右社」。
孔子曰:「周人敬鬼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
礼,诸侯三门,立庙宜在中门外之左。
宗庙之制,外为都宫,内各有寝庙,别有门垣。
太祖在北,左昭右穆,次而南。
今宜为殿,皆如古典(《通典》四十七。)
文献皇后谥议泰始四年,文明王皇后崩,谥曰文献不用。)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大名必加茂实,美号必附丰功,臣以为宜谥曰文献皇后
诸侯庙议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案礼,诸侯五庙,二昭二穆及太祖也。
今之诸王,实古之诸侯也。
诸侯不得祖天子,当以始封之君为太祖,百代不迁,或谓之祧。
其非始封,亲尽则迁,其冲幼绍位未逾年而薨者,依汉旧制不列于宗庙,四时祭祀于寝而已(《通典》四十八)
燕国迁庙主之国议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礼,凡告事以特牲。
又礼,盛主以箪笥,载以斋车,即古之金辂也。
每舍奠焉。
又礼,庙事考妣,同席共馔,一尸而祭,以神合为一也。
今王之国,迎庙主而行,宜以发日,夙兴,告庙迎主。
今无斋车,当以犊车,二主同车共祠,合于古。
宗祀国迁,掌奉主┙,当侍从
主车在王卤簿前,设导从。
每顿止,传主车于中门外,左,设脯醢醴酒之奠,而后即安之(《通典》四十八。咸宁三年燕国迁庙主当之国,时博士孙繁案云云。「繁」疑「」之误。)
告庙册议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太常问:「今封建诸王,为告庙不?
若告,庙册与告诸王同异?
祝文同不?
当以竹册白简?
隶书篆书也」?
博士孙毓议:「案《尚书·洛诰》『王命作册,逸祝册,唯告周公其后』。
成王已冠,命立周公后,作为册书《逸诰》以告伯禽也。
周公请命于三王,乃纳册于金滕匮中。
封建诸王,裂土树蕃,为册告庙。
篆书竹册,执册以祝,讫,藏于庙。
封王之日,又以册告所封之王。
册文不同。
前以言告庙祝文,当竹册篆书,以为告庙删,册之文即祝词也。
旧告封王、告改年号,故事,事讫皆当藏于庙,以皆为册书。
四时享祀祝文,事讫不藏,故但礼称祝文尺一,白简隶书而已(《通典》五十五)
群臣为太子起坐议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礼曰:「父在斯为子,君在斯为臣」。
「侍坐于所尊,见同等不起」。
皆以为尊无二上,故有所厌之义也。
卫绾不应汉景之召,释之正公门之法,明太子事同于群臣,群臣亦统一于所事,应依同等不起之礼(《通典》六十七。晋制,皇帝会公卿,座位定,太子后至,孙毓以为群臣不应起云云。)
嫡子监国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案《周礼·典命职》:「凡诸侯之嫡子,誓于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一等」。
谓公之子如侯伯而执圭,侯伯之子如子男而执璧。
《春秋》「曹伯使其太子射姑来朝」,行国君之礼。
践土之盟;
卫成公使其母弟武如会,经书曰卫武、蔡,甲午,序于诸侯。
又《左传》:「冢子,君行则守,有守则从。
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古之制也。
夫帅师,专行谋,誓军旅,君与国政之所图,非太子之事也」。
周制,诸侯以功德入为王卿士,则上卿理其国事。
诸王公侯受任天朝,而嫡子摄其君事,车服礼数,国封大小,领兵军数,自当如本制,而王公侯遣上卿军将掌其事,合于古议。
今之车服,与古礼不同,依礼应下其君一等。
其嫡子皆以有爵命、印绶冠服、佩玉之制,宜如本令。
而嫡子但知其政,不干其位。
君不可二,尊无二上。
国相以下见嫡子,宜如臣而不称臣。
又礼,非其臣则答拜。
国之命士上达于其君者,嫡子宜答拜。
其文书称嗣子,宜曰王嗣子,其公侯嗣子,系于父爵,明不专国也。
其燕见则称第,下文书表疏,皆臣礼而不称臣。
今之监司上官文书皆为记告;
嫡子监国,其下群臣官文书宜称告,不言命称教(《通典》七十一。博士孙敏等议。案:孙敏不见于史,据《书钞》引孙毓《七诱》,知「敏」乃「」之误。)
诸王公城国宫室章服车旗议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周礼》:「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九为节;
侯伯七命,以七为节;
子男五命,以五为节」。
公之城盖方九里,宫方九百步;
侯伯之城方七里,宫方七百步;
子男之城方五里,宫方五百步。
又曰:「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
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
又如礼,诸侯之城隅高七丈,门阿皆五丈。
又礼,诸侯以为殷屋。
诸王封国,虽有大小,而所理旧城,不如古制,皆宜仍旧。
其造立宫室,当有大小之差。
然周典奢大,异于今仪,步数之限,宜随时制。
又诸侯三重门,内曰路门,中门曰雉门,外门曰库门。
雉门之外设罕宪,高五丈。
其正寝与庙同制,皆殷屋四阿,堂崇三尺。
此其旧典,略可依也。
馀皆称事取供而已。
旌旗斿数,繁缨贰车,各以其命之等。
又曰:「金辂建大旗,同姓以封;
象辂建大赤,异姓以封」。
今制从简除之馀,诸王从公者出就封,朝祀之事,宜路车驷马,建大旗九斿,画蛟龙。
礼,公之服,自衮冕而下,侯伯自鷩冕而下,皆如王之服。
祭服宜玄冕朱里,玳玉三采九旒,缫三色九就,丹组缨,玄衣纁裳,画九章,以事宗庙。
其祀社稷山川,及其群臣助祭者,皆长冠玄衣。
其位不从公者,皆以七为节,其他则同诸王
朝服依汉魏故事,皆远游冠,五时服,佩山玄玉,不复以国大小为差。
其群臣侍从冠服,皆宜如服制令也。
诸王公应助祭。
案《司服》之职:「王祀昊天上帝,则大裘同冕;
先生则衮冕。
先公则鷩冕,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
侯伯之服。
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
《礼记·王制》曰:「制,三公一命衮」。
三公八命,复加一命,则服衮龙,与王者之后同。
然则九命及二王之后,乃服衮衣无升龙,三公之服,当从鷩冕而下。
太尉三公助祭,宜服鷩冕七章,冕缫九旒,赤舄。
三公助导从外官不与齐祭者,自可如旧(《通典》七十一)
王侯兄弟继统服议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咸宁二年安平穆王薨,无嗣,以母弟敦上继献王后,移太常问应何服。
博士张靖答:「宜依鲁僖服闵三年例」。
尚书符诘曰:「穆王不臣敦,敦不继穆,与闵僖不同」。
孙毓、宋昌议,以穆王不之国,敦不仕诸侯,不应三年。
以义处之,敦宜服本服,一周而除,主穆王丧祭三年毕,乃吉祭献王
云:「《礼》,君之子孙所以臣诸兄者,以临国故也。
《礼》又与诸侯为兄弟服斩,谓邻国之臣于邻国之君,有犹君之义故也。
穆王既不之国,不臣兄弟,敦不仕诸侯,无邻臣之义,异于闵僖,如符旨也。
但丧无主,敦既奉诏绍国,受重主丧,典其祭祀。
《记》云:『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
郑氏注云:『谓死者从父昆弟来为丧主也。
有三年者,谓妻若子幼少也。
再祭,谓大小祥也』。
穆妃及国臣,于礼皆当三年,此为有三年者,敦当为之主大小两祥祭也。
且哀乐不相杂,吉凶不相干,凶服在宫,哭泣未绝,敦遽主穆王之丧,而国制未除,则不得以本亲服除而吉祭献王(《通典》九十三)
七庙讳字议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乙丑诏书班下尊讳,唯从宣皇帝以来;
京兆府以上,皆不别著。
案《礼》,士立二庙,则讳王父以下,天子诸侯皆讳群祖,亲尽庙迁,乃舍故而讳新。
尊者统远,卑者统近,贵者得申,贱者转降,盖所以殊名位之数,礼上下之序也。
先代创业之主,唯周追王,夏殷以前,未有闻焉。
显考以下谓之亲庙,亲庙月祭,属近礼崇。
周武王时,诸盩为显考庙。
周人以讳事神,固不以追王所不及而阙正庙之讳也。
《礼》,大夫所有公讳。
又曰「子与父同讳」。
明君父之讳,臣子不可以不讳也。
范献子聘于鲁,问具敖之山,鲁人以其乡对,曰「先君献武之讳也」。
此时献武已为远祖,邻国大夫犹以犯讳为失,归而作戒,箸于《春秋》。
大晋龙兴,弘崇远制,损益因改,思臻其极。
以为京兆府以上,虽不追王列在正庙,臣下应讳,礼有明义
宜班下讳字,使咸知所避,上崇寅严之典,下防僭同之缪(《通典》一百四)
东宫鼓吹议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鼓吹者,盖古之军声,振旅献捷之乐也。
施于时事不当,后因以为制,用之期会,用之道路焉。
所以显德明功,振武和众,求使后世无亡其章,率而合者也。
闻其音而德和,省其诗而志正;
威仪足以化民俗,制度足以和神人。
礼乐之教,义有所指,给鼓吹以备典章,出入陈作,因以移风易俗。
卞㩁武帝丧礼议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尚书·顾命》,成王新崩,传遗命,文物权用吉礼。
又礼,卜家占宅朝服。
推此无不吉服也。
巾车饰遣车,及葬,执盖从,方相玄衣朱裳,此卤簿所依出也。
今之吉驾,亦象生之义,凶服可除,鼓吹吉服,可设而不作(《通典》七十九)
五礼驳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魏氏天子一加,三加嫌同诸侯。
案,《玉藻记》曰:「玄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缁布冠缋緌,诸侯之冠也」。
其说谓皆始冠,则是有次加之辞,此二冠皆卑服质古,势不一加,必重加朝祭之服,以崇弥尊。
圣人制礼,所以一时历加众服者。
今始成人,卜择令日而遍加之,所以重始也。
若冠日有不加者,后必不择吉而服,非重始也。
又《礼器》有以少为贵者,冠不在焉。
《记》有弥尊喻志之言,盖以服从卑始,象德日新,不可先服尊服,转而即卑。
今嫌士礼喻志之文,因从魏氏一加之制,考之玉藻,似非古典。
今三加者,先冠皮弁,次冠长冠,后冠进贤冠,以为弥尊,于意又疑(《通典》五十六)
七诱 其一 晋 · 孙毓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进赵女,延丽人,□金华之干,珥明月之珍(《书钞》一百三十五作孙敏,据下条知「」之误。)
其二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镂蓝画丹,实以馀梁,鲜若朝雪,流曜飞芳(《书钞》一百四十四)
其三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七
枉水之□鼋,脍天流之潜鲂(《书钞》一百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