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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错西汉 前200 — 前154
贤良文学对策 西汉 · 晁错
 出处:全汉文 卷十八
平阳侯臣窋、汝阴侯臣灶、颍阴侯臣何、廷尉宜昌陇西守臣昆邪,所选贤良太子家令臣错,昧死再拜言:臣窃闻古之贤主,莫不求贤以为辅翼,故黄帝力牧而为五帝先,大禹咎繇而为三王祖,齐桓得管子而为五伯长。
今陛下讲于大禹高皇帝之建豪英也,退托于不明,以求贤良,让之至也。
臣窃观上世之传,若高皇帝之建功业,陛下之德厚而得贤佐,皆有司之所览,刻于玉版,藏于金匮,历之春秋,纪之后世,为帝者祖宗,与天地相终。
今臣窋等乃以臣错充赋,甚不称明诏求贤之意。
臣错草茅臣,亡识知,昧死上愚对,曰:
诏策曰「明于国家大体」,愚臣窃以古之五帝明之。
臣闻五帝神圣,其臣莫能及,故自亲事,处于法宫之中,明堂之上;
动静上配天,下顺地,中得人。
故众生之类,亡不覆也;
根著之徒,亡不载也;
烛以光明,亡偏异也;
德上及飞鸟,下至水虫,草木诸产,皆被其泽。
然后阴阳调,四时节,日月光,风雨时,膏露降,五谷孰,祅孽灭,贼气息,民不疾疫,河出图,洛出书,神龙至,凤鸟翔,德泽满天下,灵光施四海。
此谓配天地,治国大体之功也。
诏策曰「通于人事终始」,愚臣窃以古之三王明之。
臣闻三王臣主俱贤,故合谋相辅,计安天下,莫不本于人情。
人情莫不欲寿,三王生而不伤也;
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而不困也;
人情莫不欲安,三王扶而不危也;
人情莫不欲逸,三王节其力而不尽也。
其为法令也,合于人情而后行之;
其动众使民也,本于人事然后为之。
取人以已,内恕及人。
情之所恶,不以强人;
情之所欲,不以禁民。
是以天下乐其政,归其德,望之若父母,从之若流水;
百姓和亲,国家安宁,名位不失,施及后世。
此明于人情终始之功也。
诏策曰「直言极谏」,愚臣窃以五伯之臣明之。
臣闻五伯不及其臣,故属之以国,任之以事。
五伯之佐之为人臣也,察身而不敢诬,奉法令不容私,尽心力不敢矜,遭患难不避死,见贤不居其上,受禄不过其量,不以亡能居尊显之位。
自行若此,可谓方正之士矣。
其立法也,非以苦民伤众而为之机陷也,以之兴利除害,尊主安民而救暴乱也。
其行赏也,非虚取民财,妄予人也,以劝天下之忠孝而明其功也。
故功多者赏厚,功少者赏薄。
如此,敛民财以顾其功,而民不恨者,知与而安己也。
其行罚也,非以忿怒妄诛而从暴心也,以禁天下不忠不孝而害国者也。
故罪大者罚重,罪小者罚轻。
如此,民虽伏罪至死而不怨者,知罪罚之至,自取之也。
立法若此,可谓平正之吏矣。
法之逆者,请而更之,不以伤民;
主行之暴者,逆而复之,不以伤国。
救主之失,补主之过,扬主之美,明主之功,使主内亡邪辟之行,外亡骞污之名。
事君若此,可谓直言极谏之士矣。
此五伯之所以德匡天下,威正诸侯,功业甚美,名声章明。
举天下之贤主,五伯与焉,此身不及其臣而使得直言极谏,补其不逮之功也。
今陛下人民之众,威武之重,德惠之厚,令行禁止之势,万万于五伯,而赐愚臣策曰「匡朕之不逮」,愚臣何足以识陛下之高明而奉承之!
诏策曰「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宁」,愚臣窃以秦事明之。
臣闻秦始并天下之时,其主不及三王,而臣不及其佐,然功力不迟者,何也?
地形便,山川利,财用足,民利战。
其所与并者六国,六国者,臣主皆不肖,谋不辑,民不用,故当此之时,秦最富强。
夫国富强而邻国乱者,帝王之资也,故秦能兼六国,立为天子。
当此之时,三王之功,不能进焉。
及其末涂之衰也,任不肖而信谗贼;
宫室过度,耆欲亡极,民力罢尽,赋敛不节;
矜奋自贤,群臣恐谀,骄溢纵恣,不顾患祸;
妄赏以随喜意,妄诛以快怒心,法令烦憯,刑罚暴酷,轻绝人命,身自射杀;
天下寒心,莫安其处。
奸邪之吏,乘其乱法,以成其威,狱官主断,生杀自恣。
上下瓦解,各自为制。
秦始乱之时,吏之所先侵者,贫人贱民也;
至其中节,所侵者富人吏家也;
及其末涂,所侵者宗室大臣也。
是故亲疏皆危,外内咸怨,离散逋逃,人有走心
陈胜先倡,天下大溃,绝祀亡世,为异姓福
此吏不平,政不宣,民不宁之祸也。
今陛下配天象地,覆露万民,绝秦之迹,除其乱法;
躬亲本事,废去淫末
除苛解娆,宽大爱人;
肉刑不用,罪人亡帑;
非谤不治,铸钱者除;
通关去塞,不孽诸侯;
宾礼长老,爱恤少孤;
罪人有期,后宫出嫁;
尊赐孝悌,农民不租;
明诏军师,爱士大夫;
求进方正,废退奸邪;
除去阴刑,害民者诛;
忧劳百姓,列侯就都
亲耕节用,视民不奢。
所为天下兴利除害,变法易故,以安海内者,大功数十,皆上世之所难及,陛下行之,道纯德厚,元元之民幸矣。
诏策曰「永惟朕之不德」,愚臣不足以当之。
诏策曰「悉陈其志,幸毋有所隐」,愚臣窃以五帝之贤臣明之。
臣闻五帝其臣莫能及,则自亲之;
三王臣主俱贤,则共忧之;
五伯不及其臣,则任使之。
此所以神明不遗,而圣贤不废也,故各当其世而立功德焉。
传曰「往者不可及,来者犹可待,能明其世者,谓之天子」,此之谓也。
窃闻战不胜者易其地,民贫穷者变其业。
今以陛下神明德厚,资财不下五帝,临制天下,至今十有六年,民不益富,盗贼不衰,边竟未安,其所以然,意者陛下未之躬亲,而待群臣也。
执事之臣,皆天下之选已,然莫能望陛下清光,譬之犹五帝之佐也。
陛下不自躬亲,而待不望清光之臣,臣窃恐神明之遗也。
日损一日,岁亡一岁,日月益暮,盛德不及究于天下,以传万世,愚臣不自度量,窃为陛下惜之。
昧死上狂惑草茅之愚,臣言唯陛下财择(《汉书·晁错传》)
上书言皇太子宜知术数 西汉 · 晁错
 出处:全汉文 卷十八
人主所以尊显功名扬于万世之后者,以知术数也。
故人主知所以临制臣下而治其众,则群臣畏服矣;
知所以听言受事,则不欺蔽矣;
知所以安利万民,则海内必从矣;
知所以忠孝事上,则臣子之行备矣:此四者,臣窃为皇太子急之。
人臣之议或曰:皇太子亡以知事为也。
臣之愚,诚以为不然。
窃观上世之君,不能奉其宗庙,而劫杀于其臣者,皆不知术数者也。
皇太子所读书多矣,而未深知术数者,不问书说也。
夫多诵而不知其说,所谓劳若而不为功。
臣窃观皇太子材智高奇,驭射伎艺,过人绝远,然于术数未有所守者,以陛下为心也。
窃愿陛下幸择圣人之术可用今世者,以赐皇太子,因时使太子陈明于前。
唯陛下裁察(《汉书·晁错传》)」。
上书言兵事 西汉 · 晁错
 出处:全汉文 卷十八
臣闻汉兴以来,胡虏数入边地,小入则小利,大入则大利;
高后时再入陇西,攻城屠邑,驱略畜产;
其后复入陇西,杀吏卒,大寇盗。
窃闻战胜之威,民气百倍;
败兵之卒,没世不复。
高后以来,陇西三困于匈奴矣,民气破伤,亡有胜意。
今兹陇西之吏,赖社稷之神灵,奉陛下之明诏,和辑士卒,底厉其节,起破伤之民,以当乘胜之匈奴,用少击众,杀一王,败其众,而法曰大有利。
陇西之民有勇怯,乃将吏之制巧拙异也。
故兵法曰:「有必胜之将,无必胜之民」。
繇此观之,安边境,立功名,在于良将,不可不择也。
臣又闻用兵,临战合刃之急者三:一曰得地形,二曰卒服习,三曰器用利。
兵法曰:丈五之沟,渐车之水,山林积石,经川丘阜,草木所在,此步兵之地也,车骑二不当一。
土山丘陵,曼衍相属,平原广野,此车骑之地,步兵不当一。
平陵相远,川谷居间,仰高临下,此弓弩之地也,短兵百不当一。
两陈相近,平地浅草,可前可后,此长戟之地也,剑盾三不当一。
萑苇竹萧,草木蒙茏,支叶茂接,此矛铤之地也,长戟二不当一。
曲道相伏,险厄相薄,此剑盾之地也,弓弩三不当一。
士不选练,卒不服习起居不精,动静不集,趋利弗及,避难不毕,前击后解,与金鼓之指相失,此不习勒卒之过也,百不当十。
兵不完利,与空手同;
甲不坚密,与袒裼同;
弩不可以及远,与短兵同;
射不能中,与亡矢同;
中不能入,与亡镞同:此将不省兵之祸也,五不当一。
故兵法曰:器械不利,以其卒予敌也;
卒不可用,以其将予敌也;
将不知兵,以其主予敌也;
君不择将,以其国予敌也。
四者,兵之至要也。
臣又闻小大异形,强弱异势,险易异备。
夫卑身以事强,小国之形也;
合小以攻大,敌国之形也;
以蛮夷攻蛮夷,中国之形也。
匈奴地形技艺,与中国异。
上下山阪,出入溪涧,中国之马弗与也;
险道倾仄,且驰且射,中国之骑弗与也;
风雨罢劳,饥渴不困,中国之人弗与也:此匈奴之长技也。
若夫平原易地,轻车突骑,则匈奴之众易挠乱也;
劲弩长戟,射疏及远,则匈奴之弓弗能格也;
坚甲利刃,长短相杂,游弩往来,什伍俱前,则匈奴之兵弗能当也;
材官驺发,矢道同的,则匈奴革笥木荐弗能支也;
下马地斗,剑戟相接,去就相薄,则匈奴之足弗能给也:此中国之长技也。
以此观之,匈奴之长技三,中国之长技五。
陛下又兴数十万之众,以诛数万之匈奴,众寡之计,以一击十之术也。
虽然,兵,凶器;
战,危事也。
以大为小,以强为弱,在俯仰之间耳。
夫以人之死争胜,跌而不振,则悔之亡及也。
帝王之道,出于万全。
今降胡义渠蛮夷之属来归谊者,其众数千,饮食长技,与匈奴同,可赐之坚甲絮衣,劲弓利矢,益以边郡之良骑。
令明将能知其习俗和辑其心者,以陛下之明约将之。
即有险阻,以此当之;
平地通道,则以轻车材官制之。
两军相为表里,各用其长技,衡加之以众,此万全之术也。
传曰:「狂夫之言,而明主择焉」。
臣错愚陋,昧死上狂言,唯陛下财择(《汉书·晁错传》)
言守边备塞务农力本当世急务二事 西汉 · 晁错
 出处:全汉文 卷十八
臣闻秦时北攻胡貉,筑塞河上,南攻杨粤,置戍卒焉。
其起兵而攻胡、粤者,非以卫边地而救民死也,贪戾而欲广大也,故功未立而天下乱。
且夫起兵而不知其势,战则为人禽,屯则卒积死。
夫胡貉之地,积阴之处也,木皮三寸,冰厚六尺,食肉而饮酪,其人密理,鸟兽毳毛,其性能寒。
杨粤之地,少阴多阳,其人疏理,鸟兽希毛,其性能暑。
秦之戍卒,不能其水土,戍者死于边,输者偾于道。
秦民见行,如往弃市,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
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又后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后入闾,取其左。
发之不顺,行者深怨,有背畔之心。
凡民守战,至死而不降北者,以计为之也。
故战胜守固,则有拜爵之赏,攻城屠邑,则得其财卤以富家室,故能使其众蒙矢石,赴汤火,视死如生。
今秦之发卒也,有万死之害,而亡铢两之报,死事之后,不得一算之复,天下明知祸烈及己也。
陈胜行戍,至于大泽,为天下先倡,天下从之如流水者,秦以威劫而行之之敝也。
胡人衣食之业,不著于地,其势易以扰乱边竟。
何以明之?
胡人食肉饮酪,衣皮毛,非有城郭田宅之归居,如飞鸟走兽于广野,美草甘水则止,草尽水竭则移。
以是观之,往来转徙,时至时去,此胡人之生业,而中国之所以离南亩也。
今使胡人数处转牧行猎于塞下,或当燕、代,或当上郡北地陇西,以候备塞之卒,卒少则入。
陛下不救,则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
救之,少发,则不足,多发,远县才至,则胡又已去。
聚而不罢,为费甚大;
罢之,则胡复入。
如此连年,则中国贫苦而民不安矣。
陛下幸忧边境,遣将吏发卒以治塞,甚大惠也。
然令远方之卒守塞,一岁而更,不知胡人之能,不如选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备之。
以便为之高城深堑,具蔺石,布渠答,复为一城其内,城间百五十步。
要害之处,通川之道,调立城邑,毋下千家,为中周虎落
先为室屋,具田器,乃募罪人及免徒复作令居之;
不足,募以丁奴婢赎罪,及输奴婢欲以拜爵者;
不足,乃募民之欲往者。
皆赐高爵,复其家。
予冬夏衣,廪食,能自给而止。
郡县之民,得买其爵,以自增至卿。
其亡夫若妻者,县官买予之。
人情非有匹敌,不能久安其处。
塞下之民,禄利不厚,不可使久居危难之地。
胡人入驱,而能止其所驱者,以其半予之,县官为赎其民。
如是,则邑里相救助,赴胡不避死。
非以德上也,欲全亲戚而利其财也。
此与东方之戍卒,不习地势而心畏胡者,功相万也。
以陛下之时,徙民实边,使远方亡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亡系虏之患,利施后世,名称圣明,其与秦之行怨民,相去远矣(《汉书·晁错传》)
复言募民徙塞下 西汉 · 晁错
 出处:全汉文 卷十八
陛下幸募民相徙,以实塞下,使屯戍之事益省,输将之费益寡,甚大惠也。
下吏诚能称厚惠,奉明法,存恤所徙之老弱,善遇其壮士,和辑其心而勿侵刻,使先至者安乐而不思故乡,则贫民相募而劝往矣。
臣闻古之徙远方以实广虚也,相其阴阳之和,尝其水泉之味,审其土地之宜,观其草木之饶,然后营邑立城,制里割宅,通田作之道,正阡陌之界,先为筑室,家有一堂二内,门户之闭,置器物焉,民至有所居,作有所用,此民所以轻去故乡,而劝之新邑也。
为置医巫,以救疾病,以修祭祀,男女有昏,生死相恤,坟墓相从,种树畜长,室屋完安,此所以使民乐其处,而有长居之心也。
臣又闻古之制边县以备敌也,使五家为伍,伍有长;
十长一里,里有假士
四里一连,连有假五百
十连一邑,邑有假候:皆择其邑之贤材有护,习地形知民心者,居则习民于射法,出则教民于应敌。
故卒伍成于内,则军正定于外。
服习以成,勿令迁徙,幼则同游,长则共事
夜战声相知,则足以相救;
昼战日相见,则足以相识;
欢爱之心,足以相死。
如此而劝以厚赏,威以重罚,则前死不还踵矣。
所徙之民,非壮有材力,但费衣粮,不可用也;
虽有材力,不得良吏,犹亡功也。
陛下绝匈奴不与和亲,臣窃意其冬来南也,壹大治,则终身创矣。
欲立威者,始于折胶,来而不能困,使得气去,后未易服也。
愚臣亡识,唯陛下财察(《汉书·晁错传》)
说文帝令民入粟受爵 西汉 · 晁错
 出处:全汉文 卷十八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
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
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
地有遗利,民有馀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民贫则奸邪生。
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
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
饥之于食,不待甘旨
饥寒至身,不顾廉耻。
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
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
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趋利如水走下,四方亡择也。
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
其为物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亡饥寒之患。
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
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
数石之重,中人勿胜,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
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
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繇役;
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
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
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
当其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尝责者矣。
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
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
亡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
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
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
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
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
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
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
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
欲民务农,在于贵粟
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为赏罚。
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
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有所渫。
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馀者也;
取于有馀,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馀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
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
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
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
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弗能守也」。
以是观之,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
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
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亡穷;
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
夫得高爵与免罪,人之所甚欲也。
使天下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必多矣(《汉书·食货志》)
利民欲者,莫如用爵致粟矣。
能以拜爵者,皆民之有馀者也。
取有馀以给塞下之食,则富人有爵,而贫民损益于征赋矣。
此以有馀补不足,而贫富之民,各得其愿也(《艺文类聚》八十五。案:此与《食货志》小异,故录附于后。)
复奏勿收农民租 西汉 · 晁错
 出处:全汉文 卷十八
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
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
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
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
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俞劝农。
时有军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宁;
岁孰且美,则民大富乐矣(《汉书·食货志》)
景帝削吴 西汉 · 晁错
 出处:全汉文 卷十八
高帝初定天下,昆弟少,诸子弱,大封同姓,故孽子悼惠王王齐七十二城,庶弟元王王楚四十城,兄子王吴五十馀城,封三庶孽,分天下半。
吴王前有太子之隙,诈称病不朝,于古法当诛。
文帝不忍,因赐几杖,德至厚也。
不改过自新,乃益骄恣,公即山铸钱,煮海为盐,诱天下亡人谋作乱逆。
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
削之,其反亟,祸小;
不削之,其反迟,祸大(《汉书·吴王濞传》)
请诛楚王 西汉 · 晁错
 出处:全汉文 卷十八
楚王戊,往年为薄太后服,私奸服舍,请诛之(《汉书·吴王濞传》:三年冬楚王来朝,错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