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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殿劄子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五、《皇朝文鉴》卷五三、《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一
臣伏谓君道之大,在乎稽古正学,明善恶之归,辨忠邪之分,晓然趋道之正,故在乎君志先定,君志定而天下之治成矣。
所谓定志者,一心诚意,择善而固执之也。
夫义理不先尽,则多听而易惑;
志意不先定,则守善而或移。
惟在以圣人之训为必当从,先王之治为必可法,不为后世駮杂之政所牵制,不为流俗因循之论所迁惑,自知极于明,信道极于笃,任贤勿贰,去邪勿疑,必期致世如三代之隆而后已也。
然天下之事,患常生于忽微,而志亦戒乎渐习。
是故古之人君,虽出入从容閒燕,必有诵训箴谏之臣,左右前后无非正人,所以成其德业。
伏愿陛下礼命老成贤儒,不必劳以职事,俾日亲便座,讲论道义,以辅养圣德;
又择天下贤俊,使得陪侍法从,朝夕延见,开陈善道,讲磨治体,以广闻听。
如是,则圣智益明,王猷允塞矣。
今四海靡靡,日入偷薄,末俗哓哓,无复廉耻,盖亦朝廷尊德乐道之风未孚,而笃诚忠厚之教尚郁也。
惟陛下稽圣人之训,法先王之治,一心诚意,体乾刚健而力行之,则天下幸甚!
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劄子熙宁元年1069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七八、《古文集成》卷二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谓治天下以正风俗、得贤才为本。
宋兴百馀年,而教化未大醇,人情未尽美,士人微谦退之节,乡闾无廉耻之行,刑虽繁而奸不止,官虽冗而材不足者,此盖学校之不修,师儒之不尊,无以风劝养励之使然耳。
窃以去圣久远,师道不立,儒者之学几于废熄,惟朝廷崇尚教育之,则不日而复。
古者一道德以同俗,茍师学不正,则道德何从而一?
方今人执私见,家为异说,支离经训,无复统一,道之不明不行,乃在于此。
臣谓宜先礼命近侍贤儒,各以类举,及百执事方岳州县之吏,悉心推访,凡有明先王之道,德业充备,足为师表者,其次有笃志好学、材良行修者,皆以名闻。
其高蹈之士,朝廷当厚礼延聘,其馀命州县敦遣,萃于京师,馆之宽闲之宇,丰其廪饩,恤其家之有无,以大臣之贤典领其事,俾群儒朝夕相与讲明正学。
其道必本于人伦,明乎物理;
其教自小学洒扫应对以往,修其孝悌忠信,周旋礼乐;
其所以诱掖激厉渐摩成就之道,皆有节序,其要在于择善修身,至于化成天下,自乡人而可至于圣人之道。
其学行皆中于是者为成德。
又其次取材识明达、可进于善者,使日受其业,稍久则举其贤杰以备高任。
择其学业大明、德义可尊者,为太学之师,次以分教天下之学,始自藩府,至于列郡。
择士之愿学、民之俊秀者入学,皆优其廪给而蠲其身役。
凡其有父母骨肉之养者,亦通其优游往来,以察其行。
其大不率教者,斥之从役。
渐自太学及州郡之学,择其道业之成、可为人师者,使教于县之学,如州郡之制。
异日则十室之乡达于党遂,皆当修其庠序之制,为之立师,学者以次而察焉。
县令每岁与学之师以乡饮之礼会其乡老,学者众推经明行修、材能可任之士,升于州之学,以观其实。
学荒行亏者罢归而罪其吏与师,其升于州而当者,复其家之役。
郡守又岁与学之师,行乡饮酒之礼,大会郡士,以经义、性行、材能三物宾兴其士于太学太学又聚而教之;
其学不明、行不修与材之下者罢归,以为郡守学师之罪。
升于太学者,亦听其以时还乡里,复来于学。
太学岁论其贤者能者于朝,谓之选士。
朝廷问之经以考其言,试之职以观其材,然后辨论其等差而命之秩。
凡处郡县之学与太学者,皆满三岁,然后得充荐。
其自州郡升于太学者,一岁而后荐。
其有学行超卓、众所信服者,虽不处于学,或处学而未久,亦得备数论荐。
凡选士之法,皆以性行端洁,居家孝悌,有廉耻礼逊,通明学业,晓达治道者
在州县之学,则先使其乡里长老,次及学众推之。
在太学者,先使其同党,次及博士推之。
其学之师与州县之长,无或专其私。
茍不以实,其怀奸罔上者,师长皆除其仕籍,终身不齿。
失者亦夺官二等,勿以赦及去职论。
州县之长,莅事未满半岁者,皆不荐士,师皆取学者成否之分数为之赏罚。
凡公卿大夫之子弟皆入学,在京师者入太学,在外者各入其所在州之学,谓之国子。
其有当补荫者,并如旧制,惟不选于学者,不授以职。
每岁,诸路别言一路国子之秀者升于太学,其升而不当者,罪其监司与州郡之师。
太学岁论国子之有学行材能者于朝,其在学宾兴考试之法,皆如选士。
国子自入学,中外通及七年,或太学五年,年及三十以上,所学不成者,辨而为二等。
上者听授以筦库之任,自非其后学业修进,中于论选,则不复使亲民政。
其下者罢归之。
虽岁满愿留学者,亦听。
其在外学七岁而不中升选者,皆论致太学而考察之,为二等之法。
国子之大不率教者,亦斥罢之。
凡有职任之人,其学业材行应荐者,诸路及近侍以闻,处之太学,其论试亦如选士之法,取其贤能而进用之。
凡国子之有官者,中选则增其秩。
臣谓既一以道德仁义教养之,又专以行实材学升进,去其声律小碎、糊名誊录、一切无义理之弊,不数年间,学者靡然丕变矣。
岂惟得士浸广,天下风俗将日入醇正,王化之本也。
臣谓帝王之道,莫尚于此,愿陛下特留宸意,为万世行之。
论王霸劄子熙宁二年1069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二、《皇朝文鉴》卷五三、《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谓得天理之正,极人伦之至者,尧、舜之道也;
用其私心,依仁义之偏者,霸者之事也。
王道如砥,本乎人情,出乎礼义,若履大路而行,无复回曲。
霸者崎岖反侧于曲径之中,而卒不可与入尧、舜之道。
故诚心而王则王矣,假之而霸则霸矣,二者其道不同,在审其初而已。
《易》所谓「差若毫釐,缪以千里」者,其初不可不审也。
故治天下者,必先立其志,正志先立,则邪说不能移,异端不能惑,故力进于道而莫之禦也。
茍以霸者之心而求王道之成,是衒石以为玉也。
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而曾西耻比管仲者,义所不由也,况下于霸者哉?
陛下躬尧、舜之资,处尧、舜之位,必以尧、舜之心自任,然后为能充其道。
汉、唐之君,有可称者,论其人则非先王之学,考其时则皆駮杂之政,乃以一曲之见,幸致小康。
其创法垂统,非可继于后世者,皆不足为也。
然欲行仁政而不素讲其具,使其道大明而后行,则或出或入,终莫有所至也。
夫事有大小,有先后。
察其小,忽其大,先其所后,后其所先,皆不可以适治。
且志不可慢,时不可失。
惟陛下稽先圣之言,察人事之理,知尧、舜之道备于己,反身而诚之,推之以及四海,择同心一德之臣,与之共成天下之务。
《书》所谓「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又曰「一哉王心」,言致一而后可以有为也。
古者三公不必备,惟其人,诚以谓不得其人而居之,则不若阙之之愈也。
盖小人之事,君子所不能同;
岂圣贤之事,而庸人可参之哉?
欲为圣贤之事,而使庸人参之,则其命乱矣。
既任君子之谋,而又入小人之议,则聪明不专而志意惑矣。
今将救千古深锢之弊,为生民长久之计,非夫极听览之明,尽正邪之辨,致一而不二,其能胜之乎?
或谓人君举动,不可不慎,易于更张,则为害大矣。
臣独以为不然。
所谓更张者,顾理所当耳。
其动皆稽古质义而行,则为慎莫大焉,岂若因循茍简,卒致败乱者哉?
自古以来,何尝有师圣人之言,法先王之治,将大有为而返成祸患者乎?
愿陛下奋天锡之勇智,体乾刚而独断,霈然不疑,则万世幸甚!
论十事劄子(师傅 六官 经界 乡党 贡士 兵役 民食 四民 山泽 分数)1069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九、《皇朝文鉴》卷五三、《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六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窃谓圣人创法,皆本诸人情,极乎物理,虽二帝、三王,不无随时因革,踵事增损之制。
然至乎为治之大原,牧民之要道,则前圣后圣,岂不同条而共贯哉?
盖无古今,无治乱,如生民之理有穷,则圣王之法可改。
后世能尽其道则大治,或用其偏则小康,此历代彰灼著明之效也。
茍或徒知泥古,而不能施之于今,姑欲循名而遂废其实,此则陋儒之见,何足以论治道哉!
然傥谓今人之情皆已异于古,先王之迹不可复于今,趣便目前,不务高远,则亦恐非大有为之论,而未足以济当今之极弊也。
谓如衣服饮食宫室器用之类,茍便于今而有法度者,岂亦遽当改革哉?
惟其天理之不可易,人所赖以生,非有古今之异,圣人之所必为者,固可概举。
然行之有先后,用之有缓速,若夫裁成运动,周旋曲当,则在朝廷讲求设施如何耳。
古者自天子达于庶人,必须师友以成就其德业,故舜、禹、文、武之圣,亦皆有所从学。
今师傅之职不修,友臣之义未著,所以尊德乐善之风未成于天下,此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王者必奉天建官,故天地四时之职,历二帝、三王未之或改,所以百度修而万化理也。
至唐,犹仅存其略。
当其治时,尚有纲纪小正。
今官秩淆乱,职业废弛,太平之治所以未至,此亦非有古今之异也。
天生蒸民,立之君使司牧之,必制其恒产,使之厚生,则经界不可不正,井地不可不均,此为治之大本也。
唐尚能有口分授田之制,今则荡然无法,富者跨州县而莫之止,贫者流离饿殍而莫之恤。
幸民虽多,而衣食不足者,盖无纪极。
生齿日益繁,而不为之制,则衣食日蹙,转死日多,此乃治乱之机也,岂可不渐图其制之之道哉?
此亦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古者政教始乎乡里,其法起于比闾族党、州乡酂遂,以相联属统治,故民相安而亲睦,刑法鲜犯,廉耻易格,此亦人情之所自然,行之则效,亦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庠序之教,先王所以明人伦,化成天下。
今师学废而道德不一,乡射亡而礼义不兴,贡士不本于乡里而行实不修,秀民不养于学校而人材多废,此较然之事,亦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古者府史胥徒受禄公上,而兵农未始判也。
今骄兵耗匮,国力亦已极矣。
臣谓禁卫之外,不渐归之于农,则将贻深虑;
府史胥徒之役,毒遍天下,不更其制,则未免大患。
此亦至明之理,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古者民必有九年之食,无三年之食者,以为国非其国。
臣观天下耕之者少,食之者众,地力不尽,人功不勤,虽富室强宗,鲜有馀积,况其贫弱者乎?
或一州一县有年岁之凶,即盗贼纵横,饥羸满路。
如不幸有方三二千里之灾,或连年之歉,则未知朝廷以何道处之,则其患不可胜言矣。
岂可曰昔何久不至是,因以幸为可恃也哉?
固宜渐从古制,均田务农,公私交为储之法,以为之备。
此亦无古今之异者也。
古者四民各有常职,而农者十居八九,故衣食易给,而民无所苦困。
京师浮民,数逾百万,游手不可赀度。
观其穷蹙辛苦,孤贫疾病,变诈巧伪,以自求生,而常不足以生,日益岁滋,久将若何!
事已穷极,非圣人能变而通之,则无以免患。
岂可谓无可奈何而已哉?
此在酌古变今,均多恤寡,渐为之业,以救之耳。
此亦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圣人奉天理物之道,在乎六府;
六府之任,治于五官。
山虞泽衡,各有常禁,故万物阜丰,而财用不乏。
今五官不修,六府不治,用之无节,取之不时。
岂惟物失其性,材木所资,天下皆已童赭,斧斤焚荡,尚且侵寻不禁,而川泽渔猎之繁,暴殄天物,亦已耗竭,则将若之何!
此乃穷弊之极矣。
惟修虞衡之职,使将养之,则有变通长久之势。
此亦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古者冠婚丧祭,车服器用,等差分别,莫敢踰僭,故财用易给,而民有恒心。
今礼制未修,奢靡相尚,卿大夫之家莫能中礼,而商贩之类或踰王公,礼制不足以检饬人情,名数不足以旌别贵贱,既无定分,则奸诈攘夺,人人求厌其欲而后已,岂有止息者哉?
此争乱之道也。
则先王之法,岂得不讲求而损益之哉?
此亦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此十者特其端绪耳,臣特论其大端,以为三代之法有必可施行之验。
如其纲条度数、施为注措之道,则审行之,必有稽之经训而合,施之人情而宜,此晓然之定理,岂徒若迂疏无用之说哉?
惟圣明裁择!
论养贤劄子1069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圣宋遵尧录》卷七、《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一、《右编》卷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窃以议当代者,皆知得贤则天下治,而未知所以致贤之道也。
是虽众论纷然,未极其要,朝廷亦以行之为艰而不为也。
三代养贤,必本于学,而德化行焉,治道出焉。
本朝踵循唐旧,而馆阁清选,止为文字之职,名实未正,欲招贤养材以辅时赞化,将何从而致之也?
臣历观古先哲王所以虚己求治,何尝不尽天下之才以成己之德也。
故曰:「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乐取于人以为善」。
今天下之大,岂为乏贤?
而朝廷无养贤之地,以容徐察其器识高下而进退之也。
臣今欲乞朝廷设延英院以待四方之贤,凡公论推荐及岩穴之贤,必招致优礼,视品给俸,而不可遽进以官,止以应诏命名。
凡有政治则委之详定,凡有典礼则委之讨论,经画得以奏陈而治乱得以讲究也。
俾群居切磨,日尽其材,行其志,使政府及近侍之臣,互与相接,陛下时赐召对,诏以治道,可观其材识器能也。
察以累岁,人品益分,然后使贤者就位,能者任职,或委付郡县,或师表士儒。
其德业尤异,渐进以帅臣职司之任,为辅弼,为公卿,无施之不称也。
若是,则引汇并进,野无遗贤,陛下尊贤待士之心,可谓无负于天下矣。
取进止。
乞留张载熙宁二年闰十一月1069年闰11月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五、《右编》卷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闻差著作佐郎张载明州推勘苗振公事。
窃谓经术德义,久为士人师法,近侍之臣以其学行论荐,故得召对。
蒙陛下亲加延问,屡形天奖,中外翕然知陛下崇尚儒学,优礼贤俊,为善之人,孰不知劝?
今朝廷必欲究观其学业,详试其器能,则事固有系教化之本原于政治之大体者,傥使之讲求议论,则足以尽其所至。
夫推按诏狱,非谓儒者之不当为,臣今所论者,朝廷待士之道尔。
盖试之以治狱,虽足以见其钩深鍊覈之能,攻摘断击之用,正可试诸能吏,非所以尽儒者之事业。
徒使四方之人谓朝廷以儒术贤业进之,而以狱吏之事试之,则抱道修洁之士,益难自进矣。
于朝廷尊贤取士之体,将有所失。
苗振罪犯明白,情状已具,得一公平干敏之人,便足了事。
伏乞朝廷别赐选差,贵全事体,谨具状奏闻。
谏新法疏熙宁三年三月四日1070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之三(第五册第四八六二页)、《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累上言,乞罢预俵青苗钱利息及汰去提举官事,朝夕以觊,未蒙施行。
臣窃谓明者见于未形,智者防于未乱。
况今日事理显白易知,若不因机亟决,持之愈坚,必贻后悔。
悔而后改,则为害已多。
盖安危之本在乎人情,治乱之机系乎事始,众心睽乖则有言不信,万邦协和则所为必成,固不可以威力取强,言语必胜。
而近日所闻,尤为未便。
伏见制置条例司疏駮大臣之奏,举劾不奉行之官,徒使中外物情,愈致惊骇,是乃举一偏而尽沮公议,因小事而先失众心。
权其轻重,未见其可。
臣窃谓陛下固已烛见事体,究知是非,在圣心非吝改张,由柄臣尚持固必,是致舆情大郁,众论益欢,若欲遂行,必难终济。
伏望陛下奋神明之威断,审成败之先机。
与其遂一失而废百为,孰若沛大恩而新众志?
外汰使人之扰,亟推去息之仁。
况粜籴之法兼行,则储蓄之资自广,在朝廷未失于举措,使议论何名而沸腾?
伏乞检会臣所上言,早赐施行,则天下幸甚!
谏新法再上疏熙宁三年四月十七日1070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天下之理,本诸简易,而行之以顺道,则事无不成。
故曰:「智者若禹之行水,行其所无事也」。
舍而至于险阻,则不足以言智矣。
盖自古兴治,虽有专任独决,能就事功者,未闻辅弼大臣人各有心,睽戾不一致,国政异出,名分不正,中外人情交谓不可,而能有为者也。
况于措置失宜,沮废公议,一二小臣实与大计,用贱陵贵,以邪妨正者乎?
凡此皆天下之理不宜有成,而智者之所不行也。
设令由此侥倖,事小有成,而兴利之臣日进,尚德之风浸衰,尤非朝廷之福。
矧复天时未顺,地震连年,四方人心日益摇动,此皆陛下所当仰测天意,俯察人事者也。
奉职不肖,议论无补,望允前奏,早赐降责。
京西提刑奏状熙宁三年四月1070年4月19日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四、《宋元通鉴》卷三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蒙圣恩,差权发遣京西路提点刑狱
已沥恳诚,不敢祗受,愿从窜谪,日冀允俞。
不避烦渎,辄再陈请。
臣出自冗散,过蒙陛下拔擢,寘在言责。
伏自供职已来,每有论列,惟知以忧国爱君为心,不敢以扬己矜众为事。
陛下亮其愚直,每加优容,故常指陈安危,辨析邪正。
知人主不当自圣,则未尝为谄谀之言;
知人臣义无私交,则不忍为阿党之计。
明则陛下,幽则鬼神,臣之微诚,实仰临照。
然臣学术寡陋,智识阔疏,徒有捧土之心,曾微回天之力。
近以力陈时政之失,并论大臣之非,不能裨补圣明,是臣隳废职业。
既已抗章自劾,屏居俟命,岂意刑书未正,而恩典过颁。
使臣粗知廉隅,必不敢蒙耻顾就。
如其见利忘义,腼面受之,陛下有臣如此,亦将安用?
况台谏之任,朝廷纲纪所凭,使不以言之是非,皆得进职而去,臣恐纲纪自此弛废。
臣虽无状,敢以死请。
伏望陛下开白日之照,厉严霜之刑,投谪荒陬,实所甘分。
臣无任沥血祈天之至!
澶州签判1070年4月23日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皇朝文鉴》卷六七、《程子年谱》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濮阳市
论议无补,职业不修;
国有典刑,罪在诛戮;
曲蒙弘贷,仰荷鸿私;
期于糜捐,莫可报谢中谢。)
臣性质朴鲁,学术空虚,志意粗修,智识无取;
陛下讲图大政,博谋群材,过听侍臣之言,猥加风宪之任。
臣既遭遇明圣,亦思誓竭疲驽,惟知直道以事君,岂忍曲学而阿世!
屡进阔疏之论,愧非击搏之才,徒尝刳沥肺肝,曾无裨补毫发。
既不能绳愆纠缪,固不愿沽直买名。
岂敢冒宠以居?
惟是奉身而退。
自劾之章继上,阖门之请罙坚。
天意未回,宪章尚屈,更奉发中之诏,俾分提宪之权。
不惟沮诤论之风,亦惧废赏刑之实;
力形奏述,恭俟诛夷。
此盖伏遇皇帝陛下极天清明,普日临照,洞正邪之心迹,辨真伪于幽微,察臣忠诚,恕臣狂直,不忍寘诸重辟,投之远荒,解其察视之官,处以便安之地。
生成之赐,义固等于乾坤;
涵容之恩,重益逾于山岳。
臣敢不日新素学,力蹈所知,秉心不回,信道愈笃?
愿徇小夫之志,不为儒者之羞;
或能自进于寻常,庶可仰酬于万一!
南庙试策五道 其一 第一道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
问:《礼》曰:「凡养老,五帝宪,三王有乞言」。
厚人伦之义也。
是以鳏寡孤独皆有养。
后世则不然,教化之不明,衣食之不足,黎民老而不得其养,饥寒转死于沟壑者,往往而是。
今将考古养老之礼而行之,惟帝尧而上,不可闻已,虞、夏、商、周之时,其所养何老?
所处何学?
所衣何服?
所食何礼?
一岁凡几行之?
宜诵所闻,悉著于篇。
对:王者高拱于穆清之上,而化行于裨海之外,何修何饰而致哉?
以纯王之心,行纯王之政尔。
纯王之心,纯王之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此纯王之心也。
使老者得其养,幼者得其所,此纯王之政也。
尚虑其未也,则又尊国老而躬事之,优庶老而时养之。
风行海流,民陶其化,孰有怠于亲而慢于长者哉?
虞、夏、商、周盛王,由是道也。
人伦以正,风俗以厚,鳏寡孤独无不得其养焉。
后世礼废法坏,教化不明,播弃其老,饥寒转死者往往而是。
呜呼!
率是而行,而欲王道之成,犹却行而求及前,抑有甚焉尔。
今朝廷清明,政教修举,方欲稽讲坠典,以风天下。
执事欲将明上意,故访诸生以古之道,俾讲求其说,敢不道其所闻,以裨一二哉?
盖古者择三公之有年德者,天子以父事之,谓之三老;
孤卿之有年德者,天子以兄事之,谓之五更;
皆一人尔。
大夫士之以年致仕者,亦皆养之于其乡里之庠序焉。
所处:则有虞氏国老养于上庠,庶老养于下庠;
夏后氏国老养于东序,庶老养于西序;
商人,国老养于右学,庶老养于左学;
周人,国老养于东胶,庶老养于虞庠是也。
所服:则深燕缟玄之衣,四代所服也。
所食:则飨燕食之礼,三代之制也,周人修而兼用之。
一岁所行之数:则《礼》所谓春飨孤子,秋飨耆老,与夫释菜释奠之礼,亦其时乎!
此古之略也。
若夫润饰之,则在乎时矣。
谨对。
其二 第二道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
问:昔者孔子伤时王之无政而作《春秋》,所以褒善贬恶,为后王法也。
自去圣既远,诸儒异论,圣人之法得之者寡。
唐陆淳学于啖、赵,号为达者,其存书有《纂例》、《微旨》、《义统》,今之学者莫不观焉。
若夫诸儒之所失,与陆氏之所得,学者必有所取舍也。
试为条其大要,庶以其是非。
对:《春秋》何为而作哉?
其王道之不行乎!
孟子有言曰「《春秋》,天子之事」是也。
去圣既远,诸儒纷纭,家执异论,人为殊说,互相弹射,甚于仇雠。
开元秘书言《春秋》者,盖七百馀家矣。
然圣人之法,得者至寡,至于弃经任传,杂以符纬,胶固不通,使圣人之心郁而不显。
吁!
可痛也。
唐陆淳得啖先生、赵夫子而师之,讲求其学,积三十年,始大光莹,绝出于诸家外。
虽未能尽圣作之蕴,然其攘异端,开正途,功亦大矣。
惜夫其书之粹者,在乎《集传》,而世微其传矣。
今所存者,请概言其一二,亦可以观其道之所至焉。
《春秋》之法,大者在乎侵伐战取,围入执杀,盟会如聘,禘郊蒸尝,归复入纳,灾异赋役焉。
然诸家之论,前矛后盾,未见其能一也。
其閒书侵者三十七,伐者二百四十三;
书围者四十四,入者二十七。
圣人之意,其详且备也如是。
岂苟然哉?
盖诛其祸乱之道耳。
彼岂有是哉?
先儒徒随事而传之,《三传》往往从而美之者有矣,未有一言发明圣人诛之之心者也。
独陆君用啖氏之说曰:《春秋》纪师,何无曲直之辞?
曰一之也。
不一则祸乱之门辟矣。
若夫其差者甚者,则在乎其文矣。
此则见圣人绝恶之源,原情之法,此表里之论也。
其馀若盟若会,其法皆用是也。
禘郊之议,诡谲殊状:左氏之文,略而不解;
公、谷之论,泥而失真;
何、杜之流,汎汎其閒耳。
陆氏之学,独能斥先郑之失,明诸侯之僭,谓禘为王者之祭,明郊非周公之志,皆足以见其所存之博大,得圣师救乱明上下之心也。
馀若书郑伯之克,谓克下之辞,明君臣之义,异乎所谓「如二君」与「能杀者」屑屑之论矣。
书次于郎,则言非有俟而次,则己将为贼尔,防兵乱之源,殊乎所谓过信次止者区区之谈矣。
发言侵言伐之例,则曰无名行师与称罪致讨之异,远乎阔略之言,贼害之语矣。
且取邑之条,则云力得之,不是其专夺,异乎不用师徒,不宜取之浅矣。
其馀称将称师,纪名纪氏之类,亦皆度越于诸家远甚。
旨义之众,莫可历数。
要其归,以圣人之道公,不以己得他见而立异,故其所造也远,而所得也深。
噫!
圣门之学,吾不得而见焉,幸得见其几者矣。
子厚之愿扫其门,宜乎!
对问之下,不能详悉,故献其略。
谨对。
其三 第三道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
问:官之有属,犹身之有臂,臂之有指也。
自建官以来,未有无属焉者也。
举今之官,则治其小者有属,治其大者无属。
外郡县,内群有司,此治其小者。
内公府,外刺部,此治其大者。
治其小,且有属;
治其大,乃无属;
何其重轻劳佚之不侔哉?
岂因其故常而恬莫之举欤?
抑举之未见其益欤?
刺部之属,向尝增之,直与其长等尔,非所谓属也。
公府之属,今或存之,直他官而已,非所谓属也。
请悉陈前古治大有属之法,可施于今者,皆何名?
何选?
何职?
古何以有,而今何以无?
古何以可,而今何以不可?
详之于说,以究当今之便。
对:窃观治天下之道,如构室焉,其大者栋也,梁也。
栋梁岂能独立哉?
其所与相助而承上者,榱桷也。
置官亦如是矣。
古之三公之府,诸侯郡国各有其属,以成其政,后世改易不常。
今则外之一郡一邑,内之一官一局,各有属焉。
至于公府机务之烦,外台刺举之重,则反无之。
此诚小大重轻之贸焉,非必谓无益而莫之为也,直因循故常未之更尔。
向者漕计之司,尝为之置副矣,副则职亚其长者也。
其下亦尝创宾从之名者矣,是亦其属也,第旋去之耳。
近世宰相之官,兼门下之目,则府以其省名矣。
今其属者,乃省官尔,非丞相之属。
策谓前古治大有属之法可施于今者,则周冢宰之职有小宰焉,小宰之下皆其属也。
其馀五官亦各有属焉,然其爵位有尊卑之差矣
外则牧伯之国,今刺举之任也,其属则其臣尔。
汉之三公,府则有长史司直焉,东曹西曹之掾焉;
内则御史,外则刺部,亦各自用其吏为掾属。
其选之之道,则周六官以下,其属皆命于天子;
牧伯之臣,则其卿而下,其君选于其国尔。
汉之三公开府辟召;
唐之藩镇,亦自荐延。
其位其职,则系其长之所任而分治之耳。
今公府任其小事者非无也,直无若三公之孤,六卿之丞,共其事者尔。
其治文书、掌劳役者备矣,其职亦几矣。
茍欲慎其选,清其流,而易其官之名,则可矣。
若欲夫预闻政事,则贤明之佐,谟谋于庙堂之上,又何细吏之閒焉?
若夫刺举之属,则在选任之尔。
谨对。
其四 第四道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
问:今天下费益广,财益匮,食加冗,农加困,货愈笼,文愈密,而旱乾水溢,无岁无之,又未尝得清源端本之术,少纾其弊。
虽有智者,或任非其责,噤不出一语。
呜呼!
忍而视斯民之残也!
今欲使财无匮,农无困,文无密,以拯斯民之残,敢问何策之为先?
何脩而后可?
勿疏勿泛,以直所论。
对:天下大器,群生重畜,惟君上所制养焉。
今土地之广,人民之众,较之近代,未为甚盛也。
然近岁费益广,财益匮,食加冗,农加困,货愈笼,文愈密者,何也?
殆基本似有所未立,法度似有所未举尔。
三代之制,今不能收功于旦夕也。
试取其切近于体务者言之。
今财之匮,食之冗,农之困,货愈笼,文愈密者,弊虽烦,而其原一而已,其始在费益广也。
费益广,则取于民者众,实于府者鲜,财不得不匮,农不得不困矣。
彼食冗者,亦费之一端尔。
费既广,财既匮,农既困,则货不得不笼。
货之笼,则文不得不密矣。
所谓费益广者,不曰待哺之兵众乎?
夷狄之遗重乎?
游食之徒烦乎?
无用之供厚乎?
为今之计,兵之众,岂能遽去之哉?
在汰其冗而择其精。
戎狄之遗,岂能遽绝之哉?
在备于我而图其后。
游食之徒烦,则在禁其末而驱之农。
无用之供厚,则在绝其源而损其数。
然其所以制之者,有其道也。
夫水利之兴,屯田之制,府兵之复,义仓之设,皆济时之大利,顾󲦤绅议之熟矣。
惟不以为旧说之迂而忽之,则财以丰,食以足,货利可宽,文法可损矣。
虽旱乾水溢之变,系乎岁数之常,亦吾有备焉尔。
谨对。
其五 第五道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河南程氏文集》卷二、《永乐大典》卷一一六一六、《宋元学案补遗》卷一四
问:子曰:「茍有用我者,三年有成」,何其效之疾欤?
又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何其效之迟欤?
又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必世云者,较诸善人则已疾,合诸圣人则已迟。
三者之效,不能齐一。
然则圣何道而疾?
善何术而迟?
王何务而必世?
愿以前代已然之迹,质于此三者。
对:圣人之道,无所茍而已矣。
以圣人之才,施于天下,其易矣,犹必曰三年而有成也。
然方之善人之效,则圣人之治,其疾也远矣。
仲尼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
夫善人者,所谓「不践迹亦不入于室」者也。
既不循前人之弊而守之,又不得圣人之道而行之,宜其缓且久也。
有人焉,相继而往,则百年而后可至治矣。
所谓「王者必世而后仁」,则蒙谓作礼乐之时尔。
夫民之情,不可暴而使也,不可猝而化也,三年而成,大法定矣。
渐之仁,摩之义,浃于肌肤,沦于骨髓,然后礼乐可得而兴也。
盖礼乐者,虽上之所以教民也,然其原则本于民,而成于上尔。
则圣人之效所以疾,善人之效所以迟,与夫王者之仁,其道可见矣。
复请以前代已然之迹而明之。
孟子曰:「小国七年,大国五年,可为政于天下」,此圣人之效也。
仲由谓三年使知方,伯禽之三年报政,虽不能若圣人之道醇且具也,然亦承圣师之教,奉周公之训,其庶乎其次也。
若汉之业创乎高祖,循乎吕、惠,文帝守之以淳俭,孝景绍之以恭默。
当时汉之兴,几百年矣,其风俗宽厚,几致措刑,亦胜残去杀之效乎!
周承文王之业,历武王之治,至成王之世,而周公作礼乐焉,此必世后仁之效乎。
谨对。
京东转运司熙宁三年正月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八之一(第六册第五四六七页)、《宋史》卷一七五《食货志》上三
京东转运司去岁因和买䌷绢,多拖数目,于人户上配散,每钱一千买绢一匹。
后来却令买绢并税绢每匹令输钱一千五百文,又配上等户俵豆钱。
答横渠张子厚先生1058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河南程氏文集》卷二、《皇朝文鉴》卷一一九、《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八、《古文集成》卷二一、《太极图通书发明》卷一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户县
承教,谕以定性未能不动,犹累于外物,此贤者虑之熟矣,尚何俟小子之言!
然尝思之矣,敢贡其说于左右。
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
茍以外物为外,牵己而从之,是以己性为有内外也。
且以性为随物于外,则当其在外时,何者为在内?
是有意于绝外诱,而不知性之无内外也。
既以内外为二本,则又乌可遽语定哉?
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
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
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
《易》曰:「贞吉悔亡。
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茍规规于外诱之除,将见灭于东而生于西也。
非惟日之不足,顾其端无穷,不可得而除也。
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适道,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
自私则不能以有为为应迹,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
今以恶外物之心,而求照无物之地,是反鉴而索照也。
《易》曰:「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
孟氏亦曰:「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
与其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两忘也。
两忘则澄然无事矣。
无事则定,定则明,明则尚何应物之为累哉?
圣人之喜,以物之当喜;
圣人之怒,以物之当怒。
是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
是则圣人岂不应于物哉?
乌得以从外者为非,而更求在内者为是也?
今以自私用智之喜怒,而视圣人喜怒之正为如何哉?
夫人之情,易发而难制者,惟怒为甚。
第能于怒时遽忘其怒,而观理之是非,亦可见外诱之不足恶,而于道亦思过半矣。
心之精微,口不能宣;
加之素拙于文辞,又吏事匆匆,未能精虑,当否伫报。
然举大要,亦当近之矣。
道近求远,古人所非,惟聪明裁之!
罗善同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
人之所以为君子,在不失其本心。
要常自检点,勿使一毫私意间之,斯可到圣贤地位矣。
按:《宋史列传补遗稿》卷一六,清抄本。
鄠县山诗序1060年2月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河南程氏文集》卷三、《程子年谱》卷一、乾隆《西安府志》卷七一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户县
仆自幼时,已闻秦山多奇占,有扈者尤复秀出,常恨游赏无便。
嘉祐二年,始应举得官,遂请于天官氏,愿主簿书于是邑,谓厌饫云山,以偿素志。
今到官几二年矣,中閒被符移奔走外干者三居其二,其一则簿书期会,仓廥出入,固无暇息。
惟白云特在山面,最为近邑,常乘閒两至,其馀佳处,都未得往,变化初心,辜负泉石。
五年二月初吉,闻贰车晁公来游诸山。
先是,晁公见约同往,会探吏失期。
二日早,晁公以书见命,始知车骑已留草堂,走白邑大夫张君。
时民产有在山麓者,以罪没官,府符方命量其租入之数,因请以往。
鞭马至山,而晁公已由高观登紫阁,还憩下院,见待已久。
遂奉陪西游,经李氏五花庄,息驾池上,夜宿白云精舍。
诘旦,晁公西首,仆复并山,东游紫阁,登南山,望仙掌,回抵高观谷,探石穴,窥石潭,因周视所定田,徜徉于花林水竹閒,夜止草堂。
是晚,雨气自西山来,始虑不得遍诣诸境,一霎遂霁。
明旦,入太平谷,憩息于重云下院。
自入太平谷,山水益奇绝,殆非人境。
石道甚巇,下视可悸,往往步乱石閒。
入长啸洞,过虎溪西南,下至重云,转西阁,访凤池,观云顶凌霄、罗汉三峰;
登东岭,望大顶积雪;
复东北来云际,下深涧,白石磷磷于水閒,水声清泠可爱,坐石掬水,恋恋不能去者久之,遂宿大定寺
凌晨,登上方,候日初上,西望药山,北眺大顶,千峰万峦,目极无际。
下山缘东涧,渡横桥,复憩于重云下院。
出谷,游太平宫故基而归。
马上率尔口语,往往成诗章。
自入山至归,凡四日,得长短咏共十二篇,姑存之,以志游览之次第云。
南庙试九叙惟歌论1057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河南程氏文集》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论曰:民受天地之中而生者也。
水火金木土谷,民所赖而生者也。
树之君,使修举其所赖而养之者也。
修之有道,行之有节;
上焉天顺之,下焉民乐之,正德焉,利用焉,厚生焉,此其所以秉统持正而制天下之命者也。
在《书》禹之《谟》曰:「九功惟叙,九叙惟歌」,其指言乎是也。
舜、禹明其道,圣也,后世不及焉;
功也,万世所利焉。
宜其事有次叙,而民歌乐之也。
噫!
舜之君,禹之臣,其歌之之民,日闻其道,日被其泽,其见而知之,或言或歌可矣。
今去圣久远,踰数千祀,然可覆而举之者,何也?
得非一于道乎?
道之大原在于经,经为道,其发明天地之秘,形容圣人之心,一也。
然当推本夫明其次,著其迹者言之。
在《洪范》之九章,一曰五行,次二曰五事,统之以大中,终之以福极,圣人之道,其见于是乎!
盖五行者天之道也,五事者人之道也。
修人事而致天道,此王者所以治也。
五事修,五行叙,则其生材也美焉,阜焉,民居其中,享其利而安焉,岂非皇极之道用而致乎?
五材之生,天也,非人也。
五事之修,人也,非天也。
虽然,五事正,则五材自然得其性矣。
是则天之道,亦王者之所为也。
王者既修五事而致五材,则又举正德之教而率之,明利用之源而阜之,开厚生之道而养之,五行协于上,六府利于下,三事举于中。
修焉,其功之叙也;
和焉,其德之行也。
如是,则民浩浩然,于于然,驩娱于下而歌颂其政矣。
或曰:子之言五行然矣,然六府之兼乎谷,何也?
答曰:五行,气也;
五材,形也。
君之所致者气也,民之所用者形也。
五气既叙,五材既丰,民并用焉。
然谷者,民之所生也,不可一日无之,此六府所以兼谷也。
要其本,则五气之生而已,夫何惑焉?
窃原《春秋》之文,求圣人之志,火之书者十一,大水之书者七,不雨之书者九,大旱之书者二,无麦苗、大无麦禾之书者各一。
盖言五行失其序,则六府失其宜。
物失其宜,则尚何次叙之有乎?
民失其所,则尚何歌咏之有乎?
可以见圣人之心,重时政而谨民事,勤勤乎如是也。
由是言之,则舜之德其至也。
地平天成矣,万世永赖矣,其民陶其教,遂其生,九功之德皆歌之矣。
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俾勿坏,其终之之道也,道是而已矣。
或问行于后者当何如?
曰:五事本也,谨而明之;
六府外也,时而治之。
教之以德,节之以政。
古之五正各司其方,可复也。
周之六官各主其事,可用也。
此其略也,其道则具于经矣。
推而明之,勤而修之,是亦舜之政也,夫何远哉?
顾力行何如尔。
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