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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庙试策五道 其五 第五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河南程氏文集》卷二、《永乐大典》卷一一六一六、《宋元学案补遗》卷一四
问:子曰:「茍有用我者,三年有成」,何其效之疾欤?
又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何其效之迟欤?
又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必世云者,较诸善人则已疾,合诸圣人则已迟。
三者之效,不能齐一
然则何道而疾?
何术而迟?
王何务而必世
以前已然之迹,质于此三者。
对:圣人之道,无所而已矣。
圣人之才,施于天下,其易矣,犹必曰三年有成也。
然方之善人之效,则圣人之治,其疾也远矣。
仲尼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
善人者,所谓「不践迹不入于室」者也。
既不循前人之弊而守之,又不得圣人之道而行之,宜其缓且久也
有人焉,相继而往则百而后至治矣。
所谓王者必世而后仁」,则蒙谓作礼乐之时尔。
夫民之情,不可暴而使也,不可猝而化也,三年而成,大法定矣。
渐之仁,摩之义,浃于肌肤,沦于骨髓然后礼乐可得而兴也。
礼乐者,虽上之所以教民也,然其原则本于民,而成于上尔。
圣人之效所以疾,善人之效所以迟,与夫王者之仁,其道可见矣。
复请以前已然之迹而明之。
孟子曰:「小国七年大国五年,可为政于天下」,此圣人之效也。
仲由三年使知方伯禽三年报政,虽不能圣人之道醇且具也,然亦承圣师之教,奉周公之训,其庶乎其次也。
若汉之业创乎高祖,循乎吕、惠,文帝守之以淳俭孝景绍之以恭默
当时汉之兴,几百年矣,其风俗宽厚,几致措刑,亦胜残去杀之效乎!
周承文王之业,历武王之治,至成王之世,而周公作礼乐焉,此必世后仁之效乎。
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