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庙试策五道 其五 第五道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河南程氏文集》卷二、《永乐大典》卷一一六一六、《宋元学案补遗》卷一四
问:子曰:「茍有用我者,三年有成」,何其效之疾欤?又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何其效之迟欤?又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必世云者,较诸善人则已疾,合诸圣人则已迟。三者之效,不能齐一。然则圣何道而疾?善何术而迟?王何务而必世?愿以前代已然之迹,质于此三者。
对:圣人之道,无所茍而已矣。以圣人之才,施于天下,其易矣,犹必曰三年而有成也。然方之善人之效,则圣人之治,其疾也远矣。仲尼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夫善人者,所谓「不践迹亦不入于室」者也。既不循前人之弊而守之,又不得圣人之道而行之,宜其缓且久也。有人焉,相继而往,则百年而后可至治矣。所谓「王者必世而后仁」,则蒙谓作礼乐之时尔。夫民之情,不可暴而使也,不可猝而化也,三年而成,大法定矣。渐之仁,摩之义,浃于肌肤,沦于骨髓,然后礼乐可得而兴也。盖礼乐者,虽上之所以教民也,然其原则本于民,而成于上尔。则圣人之效所以疾,善人之效所以迟,与夫王者之仁,其道可见矣。复请以前代已然之迹而明之。孟子曰:「小国七年,大国五年,可为政于天下」,此圣人之效也。若仲由谓三年使知方,伯禽之三年报政,虽不能若圣人之道醇且具也,然亦承圣师之教,奉周公之训,其庶乎其次也。若汉之业创乎高祖,循乎吕、惠,文帝守之以淳俭,孝景绍之以恭默。当时汉之兴,几百年矣,其风俗宽厚,几致措刑,亦胜残去杀之效乎!周承文王之业,历武王之治,至成王之世,而周公作礼乐焉,此必世后仁之效乎。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