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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安宅南宋 1099 — 1181
乞不纳租税及影占田产之人许按劾以闻奏绍兴三十一年二月十七日 南宋 · 林安宅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九、《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四九(第七册六三九五页)
近巡历郡县,多有形势之家,凭恃强横,全不输纳。
苟有追呼,小则击逐户长,大则胁制官吏。
于是县令懦者低首容忍,彊者反挤排而去。
又有阴为民户,影占田产,规避税役,习以成风,略无忌惮。
欲望详酌,乞行下各路州县,如有形势不纳租税及为民户影占田亩之人,许令县官具实迹申监司按劾以闻。
乞除免昆山县被水灾伤人户苗米奏绍兴三十一年七月七日 南宋 · 林安宅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九、《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八(第七册第五九九五页)
平江府昆山县民田被水灾伤人户诉本府检放不尽,寻拖照省限外,有未纳苗米一万五千馀石。
及委吴江县主簿吴博古体究。
据申本县以街巷之间,械系乞丐者十数人。
为郡皆是被水,见监纳苗米之人,弱者日被箠楚囚系,以至饥饿无告,而强者诉上司。
问其被水之年,其所从来甚久。
参照累年多寡之数,更合放苗米一万二百四十六石四斗七升八合。
契勘知县汤松年贪谬不职,罔恤民事,已行对移。
伏望特许除免。
乞特赐指挥承买抱办邻坊酒课息奏绍兴三十一年七月十日 南宋 · 林安宅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九、《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一之一五(第六册第五一五一页)
本司婺州兰溪酒坊所收课息,每年抱纳常名课等钱一万四十馀贯外,又趁办户部息钱二万,本司更无所入。
近缘本坊辞纳上件官钱迟缓,积滞月日,不行起发,遂委使臣承信郎王宾前去兰溪县,询本坊课利,究亏欠。
盖因本坊接界相去数里,有板桥坊,败阙二十馀年,无人承买。
前后官司循例,令本界内食利人户一百馀家抱认课额。
内一半贫乏下户元不曾卖酒,亦令抱纳,无从所出。
一半系富豪之家,恣行造酒,侵越界分,般贩沽卖。
是致兰溪酒坊沽卖不行,官课拖欠,渐至败坏,趁办省司课息不前。
今来板桥坊系与兰溪酒坊为邻,正依得上件条法。
伏朝廷特赐指挥,行下本司,依条承买抱办,非唯革绝侵越贩卖之弊,亦可以趁办官课,及免贫乏之家虚认官钱。
更合取自朝廷指挥
乞别给会子付淮南州军行使奏乾道元年 南宋 · 林安宅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九、《文献通考》卷九
督府妄费,印给会子太多,而本钱不足,遂致有弊。
乞别给会子二十万,背印付淮南州军行使,不得越过他路。
乞依条指射内外坊监或厢军将校出职奏乾道二年三月十四日 南宋 · 林安宅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五三(第三册第三○三二页)
大理寺参详引例弊事,内有骑御马直人兵,依元丰令,自长行排连至十将补内外院坊监或厢军将校者听。
缘自渡江以来,不曾排连,迁补皆系泛恩,补授十将人已立定年限出职。
押官承局虞候并援例,乞依条指射内外坊监或厢军将校出职。
照得前项引例旨挥,虽系一时申请,日后似此陈乞之人,合要照使,理难修为成法,止合作申明存留照用。
乞下兵部施行。
乞蠲免本路今年夏秋二税及应付大兵钱粮奏乾道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南宋 · 林安宅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九、《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二四(第七册第五九九八页)、《文献通考》卷二七
近者湖东凶寇奔冲本路,北江则围英州,而韶、连、南雄管下皆遭蹂践,西江则围封州德庆府,而肇庆之四会广州怀集、清远,亦被焚荡。
其有经由残破去处,乞依广西例,予免今年夏秋二税。
所有诸州合应付转运司供赡荆南及本路大兵钱粮,特予蠲免。
新昌县建学记绍兴十四年十月 南宋 · 林安宅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九、《越中金石记》卷四、万历《新昌县志》卷七
新昌旧学在县之东,与县廨连墙,基址湫隘。
宣和辛丑,经魔寇,不复修建,春秋释奠,寓于县听。
后十有五年,得县西武尉营屋,权葺一堂,以备祭祀,而殿宇与生徒肄业之斋所未遑也。
又八年,予到官,询访民情利病,皆以县未有学,而旧址风水不聚为辞。
乃即县之东南,别卜吉地,诛茅薙莽,鸠工度材,得宝相、九峰二刹献其寺山之木共四百株,慧云广福之竹箭共八百束,所用竹木,不縻一钱,而采斫之工二千,津运之工四千九百有奇,以至诸匠杂役、瓦石钉灰种种之费,县悉任之,分豪无歛于民。
前门后堂,斋列东西,殿处其中。
五月兴工,十月落成。
予于是揖诸生而进之,曰:「为治有速效之术,傥不求其要,而敝精神于簿书期会,则法出奸生,令下诈起,未见其能化民成俗者也。
惟教人以学,则师儒之训导,经史之阅习,由县而推之乡,由乡而达之里,由里而遍之比屋。
父诏其子,兄教其弟,朋友切瑳,其朋友弦诵之声,洋洋盈耳。
谈仁义而传圣法,先器识而后文艺。
人知君臣、父子之纲,家知违邪归正之路,廉耻日兴,狱讼衰息。
然后邑令得以鸣弦而乐,飞凫为戏。
所谓速效之术,盖本是矣。
予视事之初,恩信未及于民,而首以兴学为急,诸公以为令尹勤勤于是者,其亦隆尚虚名然邪,抑亦诚心于邑之学者而欲以丕变其俗邪」?
对曰:「先生未建学之先,率邑士相与为学,不以簿书汩没,而亲为课题,日与讲贯。
及其既建学也,一椽一木,一高一下,栉风沐雨,躬自督役,烈日酷暑,亦所不惮。
今学之既成也,远近之士,欲作文以颂德者,一切辞而弗纳焉。
以是知公之兴学,其中心至诚,欲以激励吾邑之士,盖非隆尚虚名者也」。
然则令尹以诚待士,士之来游斯学也,其慕虚名而来,且一出焉一入焉于斯邪,其亦诚心为学,立身扬名,以酬父兄之责望者邪?
吾闻十室之邑,必有忠信;
三人之行,必有我师。
虽割鸡不当用牛刀,而学校固不可一日废。
今肄业有斋,赡学有田,讲习有师友,出入有规矩。
诸生业患不能精,无患有司之不明;
行患不能成,无患有司之不公。
率斯以往,它日南明盛称儒术之富,与闽蜀等。
令尹之志也,其勉之哉!
绍兴十四年十月十八日左承议郎、知绍兴府新昌县主管学事林安宅记。
潮惠下路修驿植木记绍兴二十九年八月 南宋 · 林安宅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九、《永乐大典》卷五三四五
绍兴戊寅,予蒙恩将漕东广,至潮问途,趋番禺
父老谓予曰:「直北而西,由及循,谓之上路;
南自潮阳,历惠之海丰,谓之下路。
绵亘俱八百馀里。
上路重冈复岭,峻险难登,林木蓊翳,瘴疠袭人,行者惮焉。
下路坦夷,烟岚稀远,行人多喜由之。
然犹有不便者四。
自有下路以来,役保甲为亭驿子,亭驿距保甲之家且远。
客至,则扶老携幼,具荐席,给薪水,朝夕执役,如公家之吏,不敢须臾离焉,俟其行乃去。
客未至,则尉之弓手、巡检之土兵,预以符来,需求百出。
客或他之,则计薪刍,尽锱铢,取资直而去,民以为苦。
此其不便一也。
官兵啇午,鱼肉百姓,编氓远徙,不敢作舍道傍。
行人无所叩阍以求水火,长堤旷野,绝无荫樾,炎天烈日,顶踵如焚,莫可休息,渴则饮恶溪之水,其不病者鲜。
此其不便二也。
驿可宿,亭不可宿,日行止于三四十里,过是则投夜无所。
桥道颓毁,积水不泄,春霖秋潦,横流暴涨,行人病涉,往往多露宿,以待涸而后进。
此其不便三也。
沙汀弥望,杳无人烟,盗贼乘之,白昼剽劫,呼号莫闻,受禦者不一,而州县莫之知。
此其不便四也」。
予闻之,不觉先声叹息之不已,乃移檄州县官:「既同王事,安可坐视」?
而潮惠之守令,皆欣然相从,与其佐同心协力,创盖铺驿,增培水窟,夹道植木,跨河为梁,诱劝乡民,移居边道。
海丰陈光,又唱增置铺兵之说于予,而潮惠二守,深以为然。
每亭驿各差兵士以供执役之劳,而百姓之为亭驿子者,率皆罢去,俾得仰事俯育,不复有追呼之扰。
予又刷上路驿铺之冗兵,以益下路,依闽中温陵上下路各置铺例,闻于朝廷。
于是铺兵与居民相为依倚,道傍列肆,为酒食以待行人,来者如归,略无前日之患。
夫世事未有不忽于因循,而成于勉强;
人情未有不悦于须臾,而厌于持久。
是役之兴也,人莫不难之。
今不费于公,不劳于民,幸迄于成矣。
予以为不难于始而难于终,使所种之木,勿剪勿伐,因其枯瘁者复艺之,所创之舍,勿折勿毁,因其摧圮者复新之。
傥历百年如一日焉,虽经数政如一人焉,夫又何患?
此予所以深有望于来者,故书其岁月以贻之。
时绍兴二十九年八月一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