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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均北宋 1038 — 1115
程给事越州 北宋 · 上官均
七言律诗 押删韵
远民谁布上恩宽,一纸除书辍近班。
候骑百城瞻使节,壶浆十里过乡关。
云山缭绕讴吟外,铃阁从容指顾间。
密诏未从疏傅请,追锋行看日边还宋黄康弼《续会稽掇英集》卷五)
耿氏温凊堂 北宋 · 上官均
七言律诗 押微韵
远山终日自清辉,缥渺乔林野气微。
秋菊已开陶令径,春风好舞老莱
溪头钓艇资閒兴,松下归禽伴息机。
吟倚醉登堪自慰,不须怅望白云飞(清卢思诚光绪《江阴县志》卷二七)
叶祖洽墓铭政和九年正月 北宋 · 上官均
四言诗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六、《景定建康志》卷四三
惟士狃常,文弱而弊。
纂组葩华,寖失根柢。
神宗独运,以古为制。
章明六经,策以经济。
惟公裒然,眇视侪类。
放词汪洋,克当帝意。
声名伟如,多士嗟喟。
峻陟蓬山,炳焕即位。
出殿侯方,入联近侍。
天官之宗,权衡百吏。
帝咨其人,惟公之试。
有谋必陈,有作必遂。
峙立孤骞,弗倾弗倚。
俗方喜同,公则弗随。
众为逊恭,公以简持。
安于誉诽,自信不疑。
投閒缀书,研道之微。
尚期奋飞,为国之毗。
孰云其亡,士友嗟欷。
年岂不多,大位克跻。
有郁其中,不究其施。
勒铭幽宫,以永其垂。
章惇雷州司户建中靖国元年二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宋宰辅编年录》卷一一
宰辅之政,当以安社稷为心。
属时艰难,而包藏奸谋。
规挠大计,公肆横议,无所忌惮。
蒐慝殄行,作孽自己,虽务矜贷,义何可容!
责授武昌军节度副使潭州安置章惇天资险肤,果于凶德。
绍圣之初,擢登宰辅。
不能以义自克,酬称恩遇。
依势作威,窃弄权柄。
挤仇报德,渎乱典刑。
人神怨恫,达于夷裔。
方先帝奄弃天下,中外震惊。
乃复于定策之际,阴怀异志,独倡奸言。
赖母后圣明,睿意先定。
克正名分,神器有归。
肆朕纂服之初,言章沓至。
含容掩覆,抑而不扬。
舆论沸腾,囊封继上。
佥以彰善瘅恶,出于公义。
上承天心,非朕可私。
处以常刑,宜在显戮。
投寘南峤,实为宽恩。
相州狱奏元丰元年四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九
比奉朝旨,鞫相州狱。
法司潘开等所赍钱物别无行赇处外,有详断官窦苹等初议法不一,后却依相州所断;
及据虽称判大理寺朱温其方议法次,尝称乐咸是故人,虽有理,却不解说。
又言陈安民李待制亲,谁敢妄定,翻它文字。
语似涉私,然推究等本意,正是疑惑刑名,反覆议论,即非主张乐咸、陈安民始改断。
前月十九日邓润甫、蔡确欲先具情节奏御,前一日,润甫与臣恐等所通款状,或有异同,即与勘官聚厅引问。
口说,与元状不同,并称绷缚五十馀日,止有出入息,便有死罪,亦须通说。
又据十七日元签书陈安民称,尝托外甥、大理评事文及甫说与宰相吴充,告照管,亦垂意。
润甫与臣以事连执政,未追到及甫照證,及据所说与元状不同,不敢卤莽进呈。
已具奏闻,蒙差知谏院黄履勾当御药院李舜举台案验。
等与众官聚厅,逐一引问见禁官吏、百姓,对定款状。
潘开等三十馀人无翻异外,有窦苹称元供状内十有八事皆虚,及详断官杜子民亦称元状尝说陈安民见在政府上下经营一节亦不实。
臣看详等初不曾受赇枉法,今勘劾,止缘议法有前语言,其间虽似涉私,亦无实状,致前后翻异不一。
兼据窦苹累于勘所声冤,缘臣与润甫初恐同勘官蔡确疑本台私蔽官吏,不欲面引问,止据款状签押。
蔡确日至台,止是呼召元辟同勘官刘仲熊及亲信府吏杨昌等传授指意,日夜穷治。
及据推直官虞肇等称,初无指挥绷缚窦苹,必是刘仲熊、杨昌等擅绷缚。
蔡确取前月十九日润甫具情节进呈,并不引官吏面讯虚实,及亲改奏检,多漏逸情节,欲以款状上惑圣听。
臣与润甫久欲论辨,缘所勘官吏语言多连及权要,迹涉阿蔽,亦恐蔡确藉此为说,臣虽有区区之诚,无由获信。
然反覆思虑,职在风宪,义当弹举,避嫌不言,退为身谋,则是臣不忠不直,上负朝廷设官任使之意。
臣欲乞除潘开等对验已定、止就本台结绝外,其法官窦苹等干连命官,乞别差官移司尽公根勘,所贵推见情实,不致冤滥。
相州狱劾蔡确元丰元年四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九、《宋会要辑稿》刑法三之六六(第七册第六六一○页)
臣自与蔡确同鞫相州狱逾两月,观其持法刻深,言不及仁,穷治诘问,不考情实,以必得奸弊为事。
其所辟勘官刘仲熊天性险薄,凭恃势,凌轹推直,不容讯问。
臣昨日尝于延和殿粗陈梗概,不知陛下以臣言为信否。
大理审刑,法令所系,所以持天下之平。
若官司挟情,轻重其手,此固人臣之所同嫉,朝廷之所宜深治也。
况臣职在风宪,义当弹举,安敢覆蔽有罪,曲为游说?
法官窦苹等非臣亲故,所以拳拳不忘、继进狂瞽者,诚以语言之间,尤为难考,必在参验彼此,以察其诚;
虚心审听,以考其意。
诚、意所之,真伪斯得。
若逆其疑似而不究其情,案其单辞而不参證左,则所疑者未必非真,所治者未必有罪也。
臣昨日亲奉诏,以窦苹舞文变法,须追逮證左,参考情实,仰见陛下宽仁钦恤重刑之意。
《书》曰:「非佞折狱,惟良折狱」。
臣欲乞别差端厚明良之臣,移司勘劾,庶几推见本末,义不纵奸,仁不滥罚,有以副朝廷用刑之意。
如陛下必欲令蔡确兼领狱事,亦乞止就本台与臣等参治。
臣于蔡确虽无雅素,然臣备官御史,缘论荐,不为无恩。
臣所以恳恳疏辨,愚不量力,诚以其为人峭深,性寡忠厚。
若使独领勘鞫,而附以险薄小吏,窃恐逼胁穷治,不尽情款,或及无罪。
伏望陛下揆之圣心,参以朝论。
所存不如其言,臣当伏妄言之诛,以厉中外。
不可以诗赋取士奏元祐元年四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四
经术以理为主,诗赋以文为工。
以理者于言为实,而所根者本;
以文者于言为华,而所逐者末。
先帝去数百年之弊,不为不艰,而议者不计本末,乃欲袭前日诗赋之弊,未见其为得也。
源深流长,事大体重,张官治吏之原,安危理乱之本,愿陛下详听而谨行之。
乞仍以经术取士奏元祐元年四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四
方陛下临御之初,士之趣操未定,方引颈拭目,以听教令、观好尚,正宜奖经术以厉学者之志,进行谊以励士大夫之操。
今遽厌薄经术,崇奖诗赋,有司以文辞取士,学者以文辞应于有司,及其久也,逐华而遗实,徇末而弃本,固非细累。
请令学者各占三经,杂以《论语》、《孟子》,不必专用新义。
试策以二,一问历代,一访时务。
禁用释典,不得专援庄、老。
比于参用诗赋,使学者敝精神于无用之文,得失固相远矣。
定州县考课之法奏元祐元年四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七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二
臣闻治天下之术,莫重于牧民;
牧民之任,莫亲于守令。
守令不贤,人君虽有良法美意,不能布宣,而朝廷之德泽,终不能被于天下。
然人之才气,用之则奋,赏之则劝,抑之则沮。
两汉而下,守令之效班班尤著者,莫盛于汉宣之时。
岂其人材独贤于后世?
诚由综覈有法,奖厉有术故也。
故其小者增秩赐金,其大者入为公卿。
当是之时,人人自奋,唯恐居后,此所以竭智尽谋,以成中兴之治也。
比年以来,外台以财利督郡县,不责守令以治民之效。
郡县以财利责民,不暇及抚循安养之术。
其甚者笞榜刻剥,穷耗财力,以免一时之责。
朝廷虽有守令考课之法,文具而无实,未闻擢一良守、进一贤令以耸劝群吏,此士之才气所以委靡沮丧而不振也。
故狱讼繁多,盗贼充斥,田里有愁叹之声,四方嗷嗷,不被朝廷之德泽者,良以此也。
自陛下临御,罢吏局,宽民力,释逋责,黜暴吏,斯民欣然有更生之意。
且及此时,定州县考课之法以劝守令,庶几有以宣布朝廷爱民之泽。
今以一路言之,其为郡,少者不下七八,为县不下数十,岂无一二循吏可以褒进?
然黜陟不明,能否难任,贤者低回俦众,无以自表;
庸者龌龊无大过,不失叙迁,此能吏所以不劝、治效之所以不著也。
臣愿敕有司明定考课之法。
太守考校县令,第其优劣之著者各一人,岁终以上外台
转运使诸邑之课,又择其一路之尤者,令之优劣各二人、守之优劣各一人,以上于朝廷。
其守、令至官未成考者,不预殿最。
然后委本台会议,参考名实,其优劣尤著者,显行黜陟。
转运使挟私昧识,考次不实者,亦加责罚。
如是则每路守、令黜不过一二人,而天下之吏已肃然耸动矣。
臣又见诸剧县不过数十,民顽讼多,或十倍它邑,心劳责重,为令者多不乐。
不过部,以阙官日久,须至硬注。
被差者黾勉就任,未必得人。
至于计日待替,茍免畏避,事愈不治。
臣以为剧县有阙,乞令两制以上举官。
满秩无大过者,与堂除优便之地,在本等之上。
其治效优异者,别加赏拔。
如此则才者乐于奖用,不惮烦劳,剧邑又且得人,无前日之弊。
臣窃观陛下临御以来,发诏布政,未尝不以爱养元元为意。
而守牧民之任,未有黜陟之法,其贪邪大吏、中外所嫉者,虽加弃逐,犹不失为郡,窃意朝廷未以郡守为重也。
陛下虽有爱民之心,而为之牧养者,恐不足以副朝廷布德行惠之意。
愿陛下斟酌愚言,留神而详择焉。
乞罢青苗法奏元祐元年五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八、《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二○九页、《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二、《续资治通鉴》卷七九
臣闻事有利于目前而为终岁之患者,有便于一时而为终身之害者。
无知之民暗于利害,不能自计,往往就近利而忘远患。
惟在上之人与之长虑熟计,谋始要终,故不独为目前之计而有终岁之便,不独为终岁之便且有终身之利。
故天下之民受实利于上,而无憔悴困穷之后患矣。
夫有惠民之名而无惠民之实,有目前之利而为终岁之患者,青苗是也。
自熙宁以来,始行青苗之法,散敛之息不过二分,而民间之私贷,其利常至于五六,或至倍蓰,其法疑若便民矣。
然自行法以来,钱币日寡,民用日困,天下之民不以为惠,往往偶语,以为在上之人取赢于下耳。
何则?
民间私贷,其利虽厚,然贷于者,未必偿,就使偿之,未必充数。
又缓急、多少,得以自便。
其贷于县邑也则不然,其出有日,其纳有期,有追呼督催之烦,有道途往来之费。
方其散也,往往利于目前之得,或轻用而妄费。
及其敛也,迫于期会,必至于贱卖谷帛而茍免刑责。
县邑收息虽止于二分,及计民之费用,贱售谷帛,耗失常至于五六,其甚者破荡赀产,终身不复自振。
此臣所谓有目前之利而为终岁之害,有惠民之名而无惠民之实是也。
今之议者必以为往时之散青苗出于抑配,故有前日之弊。
今日募民之愿取者,然后与之,而有司又不以多散为功,则民必以为便。
臣以为不然。
今天下之民,十室之中,赀用匮乏者十之六七,诱之以青苗之利,无知之民不暇远计,必利一时之得,纷然趋赴。
虽曰不强抑配,然以散敛追呼督促之烦,道涂往来之费,轻用妄费、贱售谷帛之患,未免如前日也。
则是诱之以目前之利,而陷于终岁之害,甚者贻其终身之患。
此非法之善者也。
或者以为今罢青苗之散,则贫者必取于豪右之家,而有倍蓰之息。
臣以为青苗之息轻,则民愿就而自陷于后患;
私贷之息重,则民惮取而无异日之害。
使其不得已而取之于豪右之家,则偿之早晚、缓急、多少得以自便,非有追呼督促、道途往来之烦费、贱售谷帛之弊也。
此利害得失较然可见矣。
西门豹为邺令,发民凿渠引河灌田,人以为病。
曰:「百岁后期,令父老子孙思我」。
其后皆得水利,民以给足。
西门豹区区为一县令耳,犹思为后世之利,况圣明在上,绥辑四海,固宜长策远虑,为万世计,岂当使斯民悦目前之利而陷终岁之害哉!
臣愿陛下节邦用,薄租税,省力役,清刑罚,禁盗贼,爱而不伤,安而不扰,则天下之民耕田凿井,晏然自裕于太平之泽,不必待青苗之散而后可以富足也。
故臣愿行闰二月八日诏书,罢去青苗,复常平昔年平籴之法,资万世之通利也。
愿陛下明诏左右大臣,详计而审行之。
乞开言路劄子元祐元年六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一、《古文集成》卷二四、《文章类选》卷三四
臣窃闻陛下诏书慰安中外大臣,以前日宿奸旧恶一切置而不问,台谏仍不得弹治。
臣始闻之,疑惑不信,数日以来,󲦤绅人士传者愈众,以为信然。
臣以不肖备位风宪,闻而不陈则为隐情,疑而不论则为旷职,仰负陛下任使之意。
臣窃惟诏旨必以谓前日黜去一二大吏,奸谀刻深、掊敛罔上之臣,恐党与反侧,无自全之意,故为此诏以慰安之。
臣以谓赏罚者人主之大柄,所以示天下之公议,使为善者劝,为恶者戒,要在处以至当,断以必行而已。
若惩一二奸臣而以同类恐惧为疑,又为善辞以慰劳之,则是行姑息之政,非所以信赏罚而示天下之公议也。
不知陛下以前日斥去一二奸谀险诐之臣为是耶?
为非耶?
以为非耶,则命出之日,天下之士莫不心悦而诚服,皆以为陛下聪明睿智,洞照枉直,不当疑其非也。
以为是耶,去邪勿疑,不当惑而中止,为姑息之政也。
谏官、御史以言为职,至于政事之得失,人臣之邪正,凡系天下之利病理乱者皆得上闻,所以广朝廷之耳目,而通天下之情也。
自古求治之君导之使言,戒其钳默者有矣,未闻预诏曰某事不当言。
如天下之事必待诏许而后得言,则御史为徒设,天下之事朝廷有所不得闻矣。
陛下临御之初,诏四方士民,下及刍荛之贱,皆得上议朝政,下言利病。
是时天下之人莫不欢欣鼓舞,罄竭所闻,以裨日月之明,而又歌颂咏叹,以为陛下有宽明从谏之实。
今日之诏,乃戒言职不得有所弹治,傥或有之,实恐上累陛下纳谏之美,异乎前日开辟言路之意也。
方今法度未为备具,生民未为富实,内有未举之政事,外有未宾之蛮夷,实朝廷庙堂孜孜夙夜讲求利害,博采众言之时。
若使谏官、御史上观朝廷之旨,次窥大臣之意,中心宛结,所怀者不得论列,天下之事不得上达,恐非朝廷之福也。
若陛下之意以为宿愆旧恶务为覆盖,许以洗心自新,则言者有发摘细故,不足深治者,陛下置其言而勿用可也。
诚恐不当预戒以不得弹治,仰累陛下从谏纳善之美。
臣愚区区欲乞追寝诏书,以副前日开辟言路之意。
伏愿陛下留神详察,天下幸甚。
乞罢黜崔台符等奏元祐元年六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一
臣闻《书》曰:「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
盖死者不可复生,断者不可复续,先王所以明谨用刑,而司刑决狱之官所审于听断也。
臣窃见刑部侍郎崔台符宝文阁待制、知庐州杨汲大理卿王孝先,自元丰以来相继为大理卿,每有内降公事,不能悉心持平,推考情实,专务刻深,高下其意。
虽知所告不实,事或微末,不度是非,一切徇报者之语,委成狱吏,不复亲听。
而报者所闻,往往得于雠怨之人,巧谮诬陷,无所不至。
一入犴狱,如落槛阱,锻炼罗织,必致以罪,三木所加,何求不得。
又于元报事状外,曲行推究,至有罪薄罚轻,又妄为论奏,乞行编配,隐害善良,不可胜计。
至于觇夫察隶,遍满京邑,报逮纷纭,填满牢狴,都人惴慄,不敢偶语,兢兢朝夕,莫能自保,皆台符辈观望傅会,相为表里,以至如此。
圣朝明烛万里,而台符辈治狱都城,密近辇毂,辄敢肆为诞谩,残虐无罪,中外侧目,共怀愤疾。
日者朝廷灼见冤滥,立司辨理,而台符辈或尚居侍从,典领藩郡,列卿棘寺,晏然自若,曾不愧惮。
夫邪虐不斥,无以戒暴吏;
侍从不清,无以正纪纲;
刑官非其人,无以安善良。
愿陛下因臣之言,察中外之议,特行黜罢,以允公论。
仍乞精选儒臣通明端厚之士典领刑狱,庶几刑不失中,狱无滥及,以副陛下宽仁好生之意。
再乞黜罢崔台符等奏元祐元年六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一
尝具奏论列刑部侍郎崔台符宝文阁待制、知庐州杨汲大理卿王孝先等,元丰以后相继为大理卿,承勘内探公事,不能悉心持平,推考情实,专为观望傅会,欺罔圣明,陷害善良,不可胜计,乞特行黜罢,至今已及月馀,未蒙施行。
臣以为有德者进,则朝廷尊;
去邪勿疑,则小人惧。
台符等奸憸深刻,迹状明白,天下之人,孰不闻知。
今尚为侍从,列居九卿,是疑于去邪,非所以进有德也。
窃以陛下以昨来探报公事率多冤滥,故临御之初,即罢探卒。
寻又置司理诉,辨明幽枉,黜降中官石得一使居閒地,下至探卒郭鲸等二人继行斥逐,中外之人莫不欣快,皆以为陛下聪明睿断,与众弃恶,以励奸党。
窃缘探报公事虽造端于石得一,然锻炼傅会、笞掠穷治,陷于深文以成就石得一之志者,实由台符等。
台符等平心推治,别白枉直,有罪者绳之,见诬者释之,则石得一将内怀愧惧,不敢复纵探卒,妄告细故,陷罔无罪,足以全先朝广览之至明,好生之大德。
廷尉,天下之平,端意操法,虽人主之喜怒所不敢听,又况观望中人风旨,以为高下出人耶?
推原台符等之罪虽非造端,然同恶相济,终始相成,为朝廷敛怨于下,不当置而不治也。
不独置而不治,又使之偃然居侍从九卿之列,󲦤绅恶薄,耻与为伍,中外之人实所未喻,皆以为陛下至公至明,好贤嫉恶,洞达旁照,独台符等未行斥罢,必有左右之臣为之游说,以掩覆其恶,以面谩陛下者。
愿陛下参稽中外之论,兼听而熟察之,则台符等不得为释然无罪也。
唐太宗诏百官议张亮罪,皆以为当诛,独李道裕以为不可。
太宗嘉其直,擢为刑部侍郎
又尝缺大理少卿太宗以为大理,人命所系,以戴胄清直,遂以任之。
刑部大理鞫狱议刑,所系甚重,死生轻重,皆出其意,宜得端良明恕之士,以称其任。
台符等刻薄诐险,迹状明白,久居省寺,窃恐舞交巧诋,任意出入,将使无辜之人陷于刑狱,上负陛下宽仁之德,为害非小。
伏乞断自宸衷,早行黜罢,以允众论。
论八路差官七弊奏元祐元年六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宋史》卷一五九《选举志》五
臣窃见吏部昨因大名府助教邓无方等陈状言八路指射劳逸不均事,朝廷依本部相度,将八路季阙,吏部转运司互使。
窃缘昨自熙宁三年降八路差官敕,推行已十五年,大概其弊有七:诸路选人得替赴部,须候春秋试法,预选者方得差遣
八路则不须试法,随意指射,此不均之弊一也。
诸路赴部待试,中否须经一年,既差遣,又须三年待阙,必经七年,方成一任。
八路则在任去替一年,便许指射川、峡、广南,七年之间,遂历三任,此不均之弊二也。
又八路在任犯罪停替或体量罢任,并许再指射差遣
而见在吏部待次之人,至有历任无过,尚须试法,候及一年,方有注拟。
此不均之弊三也。
选人俸给,替则随罢,待次一年方得差遣,待阙三年方得赴任,是四年之外,方受廪禄。
其八路士人虽有待次,亦许权摄差遣,禄无虚日。
此不均之弊四也。
八路本土系特奏名得官人,既免试法,又就家便,多只于本路指射,大率多年六十以上,学术凋疏,精力疲耗,又无人荐举,不复有向进意,往往贪冒营私,职事不举,民受其病。
其弊五也。
八路仕宦之人,远者十馀年,近者六七年,居住既久,知识渐多。
又本土之人就本路指射,邻州比县,不无亲故,任情嘱托,变移曲直,监司耳目岂能尽察。
其弊六也。
路监司远于京师,傲睨一路,无敢忤者。
逐路官员虽例许指射,然运司往往任情差定,不复计功过先后之次。
逐官既就本路仕宦,岂敢更自辨直,以触恚怒,故以曲佞希合,稍有权势者多得先次优便差遣,而孤寒忤意之人坐引岁月,不得注授。
其弊七也。
臣窃惟熙宁三年八路差官之意,本因选人守任远方,有往来迓送之劳,故立此法,又省赴任选还雇钱之费。
然行之十有五年,事久奸生,弊多利少。
八路阙多而待阙之人少,吏部阙少而待阙之人多。
见今选人到部,该参选者七百馀人,就残零阙者共四百八十馀人,员多阙少,至有候一年以上方得差遣
既得差遣,待阙须近三年,七年之间,方成一任,居閒之日多而禄仕之日少,贫匮难进,诚可嗟悯。
以八路方之,实为侥倖。
虽曰惠远官之人,而诸路之仕者实为不便,则是惠者少而病者多,其法不得不改也。
今有司立法,八路季阙,吏部运司互使,是前日不均之弊其半尚存,自馀弊事,如臣之所陈,未能去也。
窃闻按送雇钱以每岁通计数不甚多,自可以坊场、河渡钱支给,不至阙事。
臣欲乞将八路选人依昨来指挥,京、朝官大小使臣员阙,并归吏部,庶使天下仕者厚薄均一,吏部差注不至壅并,选人待阙不至留滞,深为利便。
再乞罢青苗法奏元祐元年六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一
臣昨于五月二十九日尝具奏论列青苗有惠民之名而无惠民之实,有目前之利而为终岁之害,乞行今年闰二月八日圣旨,罢散青苗事,经今一月,未蒙施行。
夫知而不言,则为不忠;
讲之不熟,则为妄言。
青苗本末,臣愚非敢臆说,考前日已然之利害,参󲦤绅庶民之议论,颇为详熟,臣敢罄惓惓之愚,重浼天听。
臣窃原青苗之法,其说出于《周礼·泉府》:「凡民之贷者,以国服为之息」。
残文缺简,措置法令之详不可得而推考。
三代而下,天下富足,号为至治
西汉之文、景、孝宣,东京光武、明、章,唐之太宗、明皇,其治民之具,班班见于史册,不闻其用青苗敛散之法也。
王莽变更政令,务师古,始援《周礼》「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日」之文,民或乏绝,欲贷以治产业者均授之,除其费计所得,受息岁过什一,其馀法度,纷纷数易,民愁盗起,以至于败。
自熙宁以来,议臣建青苗之法,行之天下十有馀年,国帑日丰,民用日蹙,今犹未艾也。
考之汉唐之事则如彼,验之近年之效则如此,其利害较然,不待详说而可知也。
议者惑有司昔日之散青苗,主于为利,故强民多贷,今日之散主于利民,必无强抑之弊。
又民财方窘,资之以为利,势未可罢。
臣以为不然。
以为利民耶,则臣前日所谓有惠民之名而无惠民之实,有目前之利而为终岁之患是也。
以为利国耶,则国以民为本,移患于民而为国之利,非朝廷爱民之意也。
以为不欲遽变先朝之法度耶,则政有因革,各适其时。
前日罢京东之铁冶,减南方之盐课,省京师财用之局,罢民间之役钱,更法便民者非一,何特疑于青苗耶?
臣以为举天下之民,空乏不足者十之六七,粗足者既不就贷,空乏者愿给而病于难偿,宽之则逾期不输,而令佐有亏失之责;
急之则追呼督责,缧绁鞭笞,无所不至。
昔之为惠,适所以虐之而已。
抑而不散,则非立法惠民之意;
散而敛之,则不免于督责劳扰之弊,委曲计之,无一可者。
况无知之民恃青苗之散,诱一时之利,往往侈用妄费,不图难偿之后患。
迫而敛之,贱卖谷帛,破产失业者固非一二,前日之弊是也。
臣所谓有惠民之名而无惠民之实,有目前之利而为终岁之害,甚者为终身之患为此也。
今若罢而不散,则无知之民无所引诱,将不敢侈用而妄费。
其有吉凶缓急费用之不得已者,可以贷于豪右之家,其息虽倍于青苗,然偿之早晚、多少得以自便,非如青苗有追呼督责、道途往来之烦费,贱售谷帛之弊也。
又况举天下之县令,宽厚通明、严于驭吏、勤于恤民者固不易得,制驭少缓,敛散之际,滞留追呼,乞取侵尅之弊,搔扰百出,异时掊敛好利之臣又继之以强抑多散,袭前日之患,遐方穷壤,无所控告。
今日青苗之累,非小失也。
臣窃意论议之臣以为青苗不可罢者,不出于臣之说。
臣窃以为未究事之终始,利害之远近,茍持一端之论,以动圣听。
臣欲乞检会臣前章,付大臣熟讲而详计之,庶使四方之民蒙被实惠,无后日之患,天下幸甚!
宰相不当关决细务奏元祐元年七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国朝诸臣奏议》卷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九、《右编》卷八
臣闻朝廷设官分职,所以治事。
位有高卑,则事有烦简;
事有烦简,则心有劳逸。
位尊者宜逸,不逸则不足以谋天下之大务;
位卑者宜劳,不劳则不足以理天下之庶事。
宰相之职,弼谐人主,运旋枢极,其视百官,位尊任重,天下之事,无所不总。
然而所该者众,则力有不逮;
致详于小,则大有不及。
此势之必然也。
汉陈平丞相文帝问以决狱、钱谷之数,陈平以为当责廷尉内史
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其职,此可谓知宰相职任矣。
唐太宗尝谓房乔曰:「公为仆射,助朕广耳目、访贤才。
比闻阅视讼牒日数百,岂暇求人哉」?
乃敕细务属左右丞,大事关仆射
言宰相不当亲细务也。
臣窃见比年左右仆射每至都省阅视诉牒,多及百馀,少不下三五十,又省吏呈禀文书与夫常行细事,不知其几。
方陛下临御之初,讲修百度,左右大臣所宜虚心尽谋,董正纲纪,以副陛下求治之意。
今则视听分于诉牒,智虑劳于细务,臣窃恐政教之大要、生民之大利病、人才之能否、禦戎之操术,系天下之安危治乱者,有不暇深思而详讲,将有偏弊不举之处。
臣窃为陛下惜之。
今之左右二丞与夫六曹尚书,其于谋主体,断国论,分领列部,委寄选任,不为不重。
臣欲乞以省中事务类分轻重,某事为关尚书,某事为关二丞,某事为关仆射
尚书可以览决者,不必关二丞
二丞可以决者,不必关仆射
如是则位愈高者任愈大,任愈大者事愈简,事愈简者心愈逸。
事简心逸,则天下之大务得以熟虑而详究,长策远驭,建万世之基业。
较省览诉牒、劳心细务,利之小大,固相远矣。
乞博采众议慎立役法奏元祐元年七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三
臣窃见自陛下临御以来,讲修政事,兴利去弊,大概已举,惟差役一法,见今详定,尚未成就。
窃缘当今政事,所该最广、所系最重者,莫如差役。
又四方人情、事体轻重参差不等,尤在审行裁度,立定逐路条法,庶几民力宽裕,可以经久无弊。
臣窃见昨来役局所立条约,行下州郡,前后不同,是致郡县官吏视听荧惑,无所遵守。
盖缘当时讲究不熟,施行太遽所致。
又况役事所该最广,所系最重,其役局官吏往往只候诸路文字齐足,便行立定。
其诸路转运司多不用心亲访州县事体,至有遣人到京听探役局官吏意旨,窃恐所上役书不能周尽民间利害。
只如当时役局所辟属官,既缘才选,必能深知役事,自合候役书成日,方别与差遣
如属官张璹,到局未数月,便除京东转运判官,臣窃恐役局官属只籍此历涉为进用阶,渐无意熟究利害,成经久大法,不足以上副陛下恤民之意。
臣闻治天下之术在得民心,而民之所重在财与力。
财力有馀,则给足而知德上之赐;
财力急迫,则穷乏而有乖怨之心。
今日差役,实天下财力之所系,民心恩怨之所聚,立法不可不谨也。
朝廷昨来所以罢役钱而复差役者,以前日之法为未便也。
则今日制法,尤须委曲讲究,使民间所出财力宽裕于往时,而使天下之民耕田凿井,佚居饱食,仰戴陛下之德泽,实万世亡穷之利,岂特一时之便哉。
臣窃闻熙宁中王安石秉政,当时所议法令,不务详讲利害,惟以速成自任,偏说为意。
官吏稍有议论,指为沮毁新法。
行之才二十年,民间以为非便。
陛下临御,废罢前日之法十已八九,臣以为制天下之法者,当因天下之心;
因天下之心者,当收天下之论议,然后利害详悉,无偏蔽迂泥之患。
臣欲乞候役书成日,且送侍从官、尚书侍郎台谏官以上各限一月看详。
如有所见不同,即具本末申都省
三省参定可否奏上,然后颁行。
所贵曲尽利害,永远可行。
若只据役局官吏详定,便以行下,窃恐讲究不尽,难以持久。
法行之后,虽许内外臣僚旋行申明,又复冲改,纷纭岁月,未可遽定,非所以重朝廷法令之意。
事体至重,诚当今之急务,惟陛下为天下计,留意而加察焉。
乞罢集逐路枪仗手奏元祐元年七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二、《文献通考》卷一五六、《宋史》卷一九一《兵志》五
臣闻天下之事,小大覈实,则为而有成,作而有功,无劳民费财之害。
臣窃见福建路往年因廖恩为寇,逐处召募义勇有武技者,使之追捕。
彼皆乡闾无赖之民,素无约束,所至村落,往往恃众攘夺强买,未经斗敌,已有骚扰之病。
其后逐县籍向来召募之人,号为枪仗手,多至数百人,少不下一二百人。
每岁监司亲至按试,支散钱米及银碟之类。
元丰元年知邵武军光泽县,因监司按试,召集枪仗手。
比至阅视,其老弱不闲武技者十之七八。
访闻得皆出于当时保正及同类任情纠举,实非素习趫勇之民。
询之他邑,亦多此类。
其枪仗手所居,距县远处或一二百里,监司所至,多先期呼集。
既至,往往代名充数,冒受支赏,徒有呼集之劳,而无校试之实。
朝廷比来颇知扰民之害,只令逐县知县令每年就近集试。
然呼集之劳、费财妨业之弊犹如前日。
臣窃计福建一路,枪仗手不减数千人,率多无赖之民,教习无素。
一旦有警,驱之捕盗,往往溃散,挫弱军气。
无事之际,呼集教试,在上有费财之患,在下有妨业之弊,其实无补。
不若罢集,俾闾井之民安居乐业,公私两便。
如朝廷未欲悉行罢去,亦乞下本路,令逐县重行考覈,不必充满旧数。
庶几得实,免致虚有劳费。
乞十科外增拨烦一科奏元祐元年七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三、《国朝诸臣奏议》卷六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七
臣窃见前日敕令太中大夫谏议待制以上每岁以十科荐士,兹见陛下博收群才、因能任官之意。
自三代以来,设官分职,虽多寡不同,然取人大要,不过或以德进,或以事举,或以言扬。
仲尼之门,论其所长,亦曰德行、言语、政事、文学而已。
今以十科取人,其于德行、言语、政事、文学之选,固已兼取,然论政事止于治财赋、听狱讼、断请谳三事而已,窃恐政事之目有所未尽。
何则?
能治财赋者,未必长于听狱;
能听狱者,未必长于断谳;
能此三者,未必宽信敏惠、足以长人。
今之所谓长人之官者,守令是也。
今之守令,虽有累岁月、用荐举关升之法,然至于剧邦大邑,若止循资序,不加选择,恐未必得人,有美锦学制之弊。
不独如是,自比年以来,郡县考课之法文具而不行,未闻擢一良守、进一贤令以劝天下。
故郡县之吏亦务为碌碌细故、谨守绳墨,治簿书、督租税而已,未闻谆谆慈良以治人为意。
盖自非豪杰自信之士,未有不待赏而后劝也。
若褒赏不加,荐举不及,天下守令长于理剧者岂复有亹亹乐进之心哉!
臣欲乞于十科外,更益以才堪治人、能拨烦者别为一科,剧郡大邑有阙,因以除授。
如此则人无遗才,而天下之守令莫不劝矣。
守令劝则郡县之政理,天下之民被朝廷之德泽,而太平之功立矣。
乞罢王振大理少卿元祐元年八月 北宋 · 上官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六
臣窃以刑部大理之官,听讼折狱,死生轻重之所系,所以为天下之平。
为之长贰者,尤在谨择刚明端良之士,以充其选,则刑罚当其罪,而天下无冤民矣。
臣窃见朝廷以昨来大理卿、贰崔台符、杨汲、王孝先等元丰以来承勘内降公事,深刻锻鍊,多陷无罪,皆夺官褫职,出补外郡;
擢前吏部侍郎苏颂刑部尚书,又除太常少卿鲜于侁大理卿
命出之日,人心厌服,兹见朝廷恤刑任人之意。
鲜于侁既遂辞免,前日乃闻除刑部郎官王振大理少卿,中外之论,深所未喻。
臣窃闻王振人品猥冗,天资刻薄,往年用崔台符、杨汲荐引为大理丞,勘鞫内降公事,相为左右,枉陷无辜,不可胜数。
原心论罪,数人之恶,未知轻重。
台符既已夺官罢职,而王振自外召为省官,今既含容,未正其罪,复于数月之间骤加进擢,不惟赏罚不明,不足以厌服众心,而王振天性刻深,恐终不革舞法滥刑,上负陛下宽恤之意。
欲乞寝罢除命,别加选择刚明端良之士,以协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