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王权奏请禁贡献奢侈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王权素推华族。方处重官。睹四海之贡输。虚陈巧丽。察五兵之器用。枉饰珍奇。不惟耗彼生灵。实且伤于淳素。爰陈章疏。将召和平。宜允敷扬。明示诫约。自今后臣寮贡奉。不得务其淫巧。衣甲器械。不得饰以金银。或委遵行。勿得踰越。仍付所司。
令立妃及拜免三公等并降制命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九五之尊。亿兆所赖。法天敷化。师古宣风。宜循历代之规。以补前王之阙。今据翰林志。言立后不言立妃。言储君不言亲王公主。兼三师位在三公之上。亦不在其閒。起今后立妃及拜免三公宰相。及命将封亲王公主。宜令并降制命。馀从令式处分。
更定铨选章程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应诸道前资州县令官等。明庭选士。历代通规。各系职司。共将抡拟。显有去留之式。明分真滥之源。今者州县前资官员。悉于中书陈状。来事却虑。虚陈铨管。永无常调之人。并在鼎司。难遏躁求之习。去岁以国朝创业。州县阙官。思广渥恩。是从优异。今则彝伦攸叙。庶政咸修。宜举规程。俾无侵越。其今日巳前在中书陈状诸色人等。见点简引验。如不欠少出身历任文书。及无踰滥者。旋具奏拟。宜令今日后诸道前资州县官等。若是资考巳出选门。及一任除官。未入选门。并一考前丁忧。及活得冤狱者。准元敕年限满日。许经中书陈状。当与勘事理施行。此外须令并依前后敕格程限。赴吏部参选。或有公材出众政绩异常者。临时超擢。不在此限。
听以见居官品封赠三代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自家刑国。历代明规。祖德宗功。前王至训。在君臣之尊则异。在臣下之孝皆同。凡有公田。并立私庙。自经多难。不举旧章。今以应运开基。体元布化。不思奉巳。专务安人。高低推念祖之诚。内外保贻孙之庆。其内外官等。准敕合与三代巳下封赠者。并以见居官品数比拟。冀使人臣之列。不轻王父之尊。永载编。普示孝理。
谕盐铁度支户部等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盐铁度支户部应监临主持场院仓库官吏等。制置场务。总榷课程。将期共济于军流。免使偏竭于民力。向者所差官吏。鲜有专勤。省司录任之时。尽言冰檗。及郡府主持之后。例纵轻肥。莫济公家。但营私室。所以处处多闻其逋欠。年年空系其徵催。固执迁延。坐期蠲放。每惟此辈。并合严诛。又以开创之初。含宏是切。既往者巳关恩制。今后者别立严规。或蹑前非。必难轻恕。岂是愿行峻法。欲致丰财。盖帑藏犹虚。师徒甚众。俟期充济。难纵隐欺。宜悬画一之文。兼举必行之令。
量宽文书駮放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参选之日。考验之閒。稍容易则必长奸欺。若艰难则或成淹滞。今后宜令所司点文书。如有粟错。详酌事理。非藏奸隐倖者。不要駮放。
流高信等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高信曾剖郡符。继宏方参禁职。凡于语默。合晓规仪。岂得辄于内廷。恣行私忿。肆喧哗而颇甚。侮宪法以若无。既骇物情。尤伤事体。苟无惩沮。何戒踰违。尚示含容。止从谴逐。高信宜送复州收管。王继宏勒停。送义州衙门前。仍常知所在。
减放洛京魏府夏税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朕自临御寰瀛。躬亲庶政。静惟师古。动欲便民。虽物力方虚。每牵经费。而田畴微损。亦欲矜蠲。朕见洛京内麦苗。今春稍似旱损。寻睹魏府奏报。境内亦有微伤。须聊示于优饶。冀克谐于通济。比欲差官就检。又恐生事扰人。其洛京魏府管内。所有旱损夏苗县分。特于五分中减放一分苗子。其馀四分。仍许将诸色斛。依仓式例与折纳。所期渥泽。以及众多。报告人户。各令悉知。
许罪人收葬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王业肇兴。德音屡降。念兹既往。属我维新。宜宏掩骼之仁。以广烛幽之德。其太社内应收掌唐朝罪人首级。并许骨肉或亲旧寮属收葬。其丧葬仪注。聊备饰终。不得过制。仍付所司。
久任长吏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今后正官满日。宜令逐处长吏准元敕预前奏闻。必在审择能官。不得朝差暮替。如显有过犯。不在此限。仍令晓示诸道。
授张休官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进策官前摄郑州防禦巡官前乡贡明经张休。以廉科擢第。义府游心。既坚拾芥之勤。果契然薪之志。而能救斯时病。来贡封章。览其所陈。甚为济要。旌诸忧国。示以宠章。王畿式解于褐衣。县簿仍超于常品。可将仕郎守河南府伊阳县主簿。
赠石奋太傅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汉大中大夫石奋。德盛轩裳。道光素。享万石休明之禄。成一门忠孝之名。彰茂实于前修。契兴隆于景运。宗正卿石光赞特上章疏。欲示封崇。冀表深原。式昭丰祚。宜赠太傅。
允梁文矩致仕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昔魏舒人之领袖。以二揆而解官。刘实邦之宗模。自三公而逊位。所以审去就之常分。保始终之令图。成功退身。尽善尽美。太子少保梁文矩。为仁由巳。以道事君。烈士徇名。久输忠于象阙。达人知足。坚请老于菟裘。东路角巾。南窗羽扇。尔思高致。朕实嘉之。进登保傅之班。永显君臣之义。可太子太保致仕。
授李晟五代孙官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朕闻王者怀于有仁。所以享灵长之运。赏延于世。所以劝忠烈之臣。唐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尉兼中书令西平王上柱国岐国公食邑三千户食实封一千五百户赠太师谥曰忠武李晟五代孙职。以尔上祖西平王。昔在德宗皇帝幸梁洋之岁。而有保定大功中兴返正扶持社稷之力。载诸史氏。予嘉乃德。曰笃不忘。宜升五代之孙。俾陟六联之位。光乃前烈。焕乎后昆。可将仕郎耀州司户参军。
招抚尹晖娄继英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昨者魏府帅臣。忽兴狂悖。河阳兵士。小有惊骚。巳各命于讨除。伫尽平于巢窟。军兴之际。贼计多奸。时发细人。潜赍蜡弹。意在离閒上下。点污忠良。朕固无疑。人何怀惧。近闻尹晖忽然出外。不赴朝参。又娄继英误有传闻。亦兹潜匿。且尹晖娄继英位居班列。事合审详。不谓此时。偶乖斟酌。朕情深轸悯。恩在矜宽。专遣招携。时议释放。各委家人诸处招唤。出来却令如旧。一切不问。此后诸处收捉到奸细文字等。其捉事人依旧支给优赏。其细人画时处斩。文字当处焚烧。冀表推诚。免令惑众。布告中外。咸使闻知。仍付所司。
恤囚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方枉狴牢。又萦疾疹。在典刑之自别。顾医药以何妨。实可施行。足彰仁悯。宜下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及三京诸道州府。或有系囚染患者。并令逐处医博士及军医看。于公廨钱内量支药价。或事轻者。仍许家人看。所有罪犯合据杖责。仍痊损日科决。
停差县令检巡河堤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修葺河岸。深护田农。每岁差堤长检巡。深为济要。逐旬遣县令行看。稍恐烦劳。堤长可差。县令宜止。
禁丧葬举乐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丧葬有期。哀情惨极。其或举乐。可谓乖仪。始因伎艺苟求。遂致浇讹渐起。所陈章疏。颇正时风。宜下有司。永令止绝。
加恩追尊四庙行事官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应追尊四庙行事官等。追尊四庙。式展盛仪。行事庶官。合颁溥泽。贵承光宠。共赞孝思。宜令铨司准元敕磨勘。如守选年深过格。及巳合格指授赴任。不得并次一选两选者。先与注官。加欠三选四选。月限不满。冲替下许非时注拟者。即相次注官。仍须各依资序。如不依元敕指挥。欠选数多者。即仰都省奏闻。
答殷鹏请加恩叙封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人子之道。禄贵在于及亲。王者之恩。事必从于尊本。应内外文武臣寮。父母在。如子品秩及格与加恩。在朝行者。父与致仕官。母与叙封郡邑号。其外四品巳上。节度团练防禦使刺史。父与致仕官。其馀与同正官。母与叙封郡邑号。如内外官。父巳有致仕及同正官。母巳曾叙封。子品高者。更与加进半俸。续议指挥。如父有职官。不在此限。馀并准格文处分。仍编令式。永著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