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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学士公事并归中书舍人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六典云。
中书舍人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
凡诏旨制敕。
玺书策命。
皆案故事。
起草进画。
既下则署而行之。
其禁有四。
一曰漏泄。
二曰稽缓。
三曰违失。
四曰忘误。
所以重王命也。
古昔巳来。
典实斯在。
爰从近代。
别创新名。
今运属兴王。
事从师古。
俾仍旧贯。
以耀前规。
翰林学士院公事。
宜并归中书舍人
岳牧善政委倅贰官条奏诏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王者行考绩之文。重为政之本。
若存功课。自有旌酬。
或仗钺守方。著安民之术。
或剖符刺部。彰恤物之仁。
凡著政声。悉闻朝听。
迩者数州百姓。举留本部长官
遂涉道途。径趋京阙。
皆陈善治。并述公清。
或指使而方来。或感激而自至。
劳烦行役。妨废耕耘。
言念苦辛。倍深轸悯。
今后岳牧善政。委倅贰官条件奏陈。
必当旌别勤劳。审详课最。
如不愆于名实。固无吝于渥恩。
决滞狱诏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政刑所切。
狱讼惟先。
推穷须察于事情。
断遣必遵于条法。
用宏钦恤。
以致和平。
应三京邺都及诸道州府县见禁诸色人等。
宜令逐处长吏常切提撕。
疾速决遣。
每务公当。
勿使滞淹。
狄仁杰太师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唐室中圮。贤臣挺生。
凛然英风。迥冠千古。
不有典册。曷旌忠良。
唐梁国公狄仁杰。禀五行正气。
耸九谏直操。鼎祚危而复安。
黔庶否而获泰。惠流河北
名振寰中。惟尔事君。
无愧臣节。用光遗像。
式示明恩。论道经邦。
著周官之贵位。贞魂毅魄。
焕魏土之灵祠。昭是宠嘉。
永光缇素。可追赠太师
仍令所司择日。备礼册命。
除放积欠诏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朕自临天下。每念民閒。
御一衣思蚕绩之劳。对一食想耕耘之苦。
而况职官俸禄。师旅资粮。
凡所赡供。悉因黔庶。
得不救其疾苦。悯彼灾伤。
徵宿欠。虑流离者不归。
均残租。恐贫饥者渐困。
今春膏雨继降。农作方兴。
宜示渥恩。俾苏疲瘵。
天福二年四年夏秋租税。一切除放。
令沿河使尹兼河堤使名诏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近年以来。大河频决。
漂荡人户。妨废农桑。
言念蒸黎。因兹凋敝。
凡居牧守。皆委山河。
既巳在封巡。所宜专切。
起今后宜令沿河广晋开封府逐处观察防禦使刺史等并兼河堤使名额。任便差选职员。
分擘勾当。有堤堰薄怯水势冲注处。
豫先计度。不得临时失于防护。
张彦泽官阶诏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张彦泽刳剔宾从。
诛剥生聚。
冤声秽迹。
流闻四方。
章表继来。
指陈甚切。
尚以曾施微功。
特示宽恩。
深怀曲法之惭。
贵循议劳之典。
张彦泽宜削一阶。
仍降爵一级。
张式宜赠官。
张式父铎弟守贞男希范并与除官。
仍于泾州赐钱十万。
差人津置张式灵柩。
并骨肉归乡。
所有先收纳却张式家财物蓄。
并令却还。
泾州新归业户。
量与蠲减税赋。
安重荣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尔身为大臣。家有老母。
忿不思难。弃君与亲。
吾因契丹而兴基业。尔因吾而致富贵。
吾不敢忘。尔可忘耶。
且前代和亲。只为安边。
今吾以天下臣之。尔欲以一镇抗之。
大小不等。无自辱焉。
朝臣除外任准同在朝例升进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外官内官。陈力实关于共理。
或出或处。藉才难执于常规。
近睹朝臣。偶除外任。
三年替罢之后。再来拟官之时。
不计新职之勤劳。唯循旧官之资历。
比藉干济。翻成滞淹。
宜别立于规绳。贵各期于激励。
宜今后应朝臣中有藉材特除外任者。秩满无遗阙。
将来拟官之时。在外一任。
同在朝一任升进。其就便自求外职。
及不是特达选任者。不在此限。
封唐后备三恪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周以杞宋封夏殷之后为二王后。兼封舜之后为三恪。
唐以周隋之后封公。又封魏之后为三恪。
夫应天开国。恭已临人。
宜覃继绝之恩。以广延洪之道。
宜于唐朝宗属中取一人封公世袭。兼隋之酅公为二王后。
以周后介国公备三恪。其主祀及赴大朝会。
委所司具典礼申奏。其唐朝宗属中。
旧在朝及诸道为官者。各据资历。
考限满日。循品秩序迁。
巳有出身。任令参选。
招抚流亡官健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敕。
闻访诸道州府等。
昨以朝廷近有指挥
搜罗官健。
震惊户口。
骚动乡原。
致彼编氓。
不思乐业。
结聚徒伴。
藏避山林。
其间亦有接便为非。
率意行劫。
事不获已。
想非故心。
今既国步晏宁。
春事兴作。
宜行告谕。
各便归还。
但务耕农。
况无徭役。
切虑有无知之辈。
惧罪不归。
须示条流。
安静。
限敕到后与量地里远近与限。
各令复业。
巳前为非。
一切不问。
如限内不来者。
其物业许邻近人请射承佃。
或有不听招携。
尚行偷劫者。
一听居停及邻人密来陈告。
便许占射贼人物业充赏。
如贼无物业。
即与逐处指挥
每告一人。
即与赏钱二十贯文。
如至十人巳上。
更赐银鞍辔马一匹。
此外并依所告得人数。
支与赏钱。
仍据所愿稳便处。
与补职安排。
委逐处长吏遍下管内。
令于山谷道口津渡。
如法粉壁晓谕。
仍不任差人四向专切招携。
如是不能悛改。
尚务结集者。
委逐处差兵掩杀。
得替官限家居一年方得赴阙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应诸道前任行军副使等。例从替罢。
久住京师。每念滞淹。
尝怀恻悯。极欲疾速发遣。
稳便安排。但以拟除一人。
须俟一阙。授命者才去。
得替者便来。到阙既专望渥恩。
在任又须终月限。循环不巳。
积滞转多。而况在京。
所费亦倍。必想在外一年事力。
才充在京数月支持。比阙员。
多称委困。当别行于条贯。
期各守于规程。起今前件官员等。
如得替后。且就家私。
稳便安居。限一年后。
方得赴阙。朝廷当据职资。
便与比拟。或非时有阙。
与就便安排。自然公私得济。
出处合宜。有员阙以安排。
无岁时之停滞。事关悠久。
情在优矜。各委遵承。
勿得踰越。其先得替在京者。
宜令中书据见有员阙处。量才安排。
仍降敕诸道。各令知委。
禁荐人藩镇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州县之官。俾其戢理。
钱谷之职。委以秉持。
须选廉勤。岂容荐托。
一时苟从于私徇。久远必紊于公方。
顷在唐朝。曾有敕命。
贵杜侥倖之渐。明悬诫约之条。
时异理同。再宜申举。
自今后中外臣寮。或因差使出入。
并不得荐嘱人于藩镇希求事任。如有犯者。
并准唐朝长兴二年敕条处分。仍付所司。
严约军法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古之用兵。必先立法。
等第既分于将领。高卑自有于规绳。
或闻近年。多踰此制。
至于行閒士卒。罔遵都内指挥
既侮国章。且乖师律。
适当开创。要整纪纲。
宜示条流。免干法制。
应在京及诸道马步诸军将领节级行等。今后仰并依阶次第。
凡事制禦区分。如是长行或有违犯。
副将便可据罪处理。如是副将十将违犯。
即便勒本指挥使据罪科处。指挥使违犯。
不出军时。即委都指挥使录事繇腾奏。
当行勘断。如是行营在外。
即便委行营统领依军法施行。其馀诸道军都见在本处者。
或有违犯。便委本处节级防禦团练使刺史据罪科处。
事要整齐。法宜遵守。
分明告谕。咸使闻知。
奖于鹏忠谏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于鹏官居谏诤。
志在辅裨。
所阅贡陈。
咸关政化。
备详端尽。
良切叹嘉。
宜陟阶资。
以申酬奖。
其于鹏加朝散大夫
予文武百寮先代封赠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朕以爰膺宝历。
方启金行。
既风教之诞敷。
谅寰区之渐泰。
而繇股肱元辅
藩郡重臣。
咸著大功。
同为至治。
虽列地显爵。
尽布新恩。
而追远奉先
犹亏旧典。
宜示褒功之宠。
俾袪风树之悲。
自在朝文武百寮至见任刺史
先代未封赠者。
据品秩与封赠。
巳封赠三代者。
与加封赠。
予臣寮母妻叙封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朕以削平祸乱。
开创基扃。
渐成销偃之期。
永协兴隆之运。
亦繇左右元辅
中外勋臣。
弼予一人。
宅是四海。
茂绩虽彰于王室。
覃恩未及于私门。
德盛母仪。
贵而因子。
礼优妇道。
荣必从夫。
宜加涣汗之恩。
显示封崇之典。
其未叙封者。
据品秩与叙封。
巳叙封国号者与进封。
杜簉请开种荒田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辟彼污莱。期于富庶。
方当开创。正切施行。
往日虽曾指挥。渐恐废堕。
当再申于劝诱。期共乐于丰穰。
宜令逐处长吏遍下管内。应是荒田有主者。
一任本主开耕。无主者。
一任百姓请射佃莳。三年内并不在收税之限。
汴州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王者省方设教。
靡惮于勤劳。
养士抚民。
必从于宜便。
顾惟凉德。
肇启丕图。
常务去乎烦苛。
冀渐臻于富庶。
而念京城俶扰之后。
舟船焚之馀。
馈饷有亏。
支费殊阙。
将别谋于飞挽。
虑转困于生灵。
以此疚心。
未尝安席。
今以夷门重地。
梁苑雄藩。
水陆交通。
舟车必集。
爰资经度。
须议按巡。
宁免暂劳。
所期克济。
宜取今月二十七日巡幸汴州
道州府节度防禦团练使刺史
不计远近。
并不得辄离州城
来赴朝觐。
文武两班
宰臣酌量。
逐司量差官员。
随所应奉公事外。
馀并留守司
所在行宫。
一听仍旧。
不得修葺。
经过量事通得车马外。
方当农时。
不得劳役人户修治。
沿路食顿。
并委所司破省钱物。
预前排备。
所在州县。
并不得辄有科敛。
布告中外。
咸使闻知。
凡百臣寮。
宜体朕旨。
法司改正法书文字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五
李遐改官。郑观去世。
差遣。转虑稽延。
宜令大理寺。其合改正国号庙讳等文字。
如是不动格条。不碍理义。
便可集本寺官员。检寻改正。
如或显系重轻。须要商议。
别具奏闻。其御史台刑部所有法书。
合改正文字者。亦宜准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