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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院孔子从先进论1065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四五、《苏文忠公全集》卷二、《皇朝文鉴》卷九八、《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二、《历代名贤确论》卷二四、《古文渊鉴》卷五○、《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二七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君子之欲有为于天下,莫重乎其始进也。
始进以正,犹且以不正继之,况以不正进者乎!
古之人有欲以其君王者也,有欲以其君霸者也,有欲以强其国者也,是三者其志不同,故其术有浅深,而其成功有巨细。
虽其终身之所为,不可逆知,而其大节必见于其始进之日。
何者?
其中素定也。
未有进以强国而能霸者也,未有进以霸而能王者也。
伊尹之耕于有莘之野也,其心固曰使吾君为尧舜之君,而吾民为尧舜之民也。
伊尹为以滋味说汤者,此战国之策士,以己度伊尹也,君子疾之。
管仲桓公于累囚之中,其所言者,固欲合诸侯攘夷狄也。
管仲桓公足以霸,度其身足以为霸者之佐,是故上无侈说,下无卑论。
古之人其自知明也如此。
商鞅之见孝公也,三说而后合。
甚矣,之怀诈挟术以欺其君也。
彼岂不自知其不足以帝且王哉?
顾其刑名惨刻之学,恐孝公之不能从,是故设为高论以衒之。
君既不能是矣,则举其国惟吾之所欲为。
不然,岂其负帝王之略,而每见辄变以徇人乎?
商鞅之不终于秦也,是其进之不正也。
圣人则不然,其志愈大,故其道愈高,其道愈高,故其合愈难。
圣人视天下之不治,如赤子之在水火也。
其欲得君以行道,可谓急矣。
然未尝以难合之故而少贬焉者,知其始于少贬,而其渐必至陵迟而大坏也。
故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
后进于礼乐,君子也。
如用之,则吾从先进」。
孔子之世,其诸侯卿大夫,视先王之礼乐,犹方圆冰炭之不相入也。
进而先之以礼乐,其不合必矣。
是人也,以道言之,则圣人也。
以世言之,则野人也。
若夫君子之急于有功者则不然,其未合也,先之以世俗之所好,而其既合也,则继以先王之礼乐。
其心则然,然其进不正,未有能继以正者也。
孔子不从。
孟子亦曰:「枉尺直寻者,以利言也。
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欤」?
君子之得其君也,既度其君,又度其身。
君能之而我不能,不敢进也;
我能之而君不能,不可为也。
不敢进而进,是易其君;
不可为而为,是轻其身。
是二人者,皆有罪焉。
故君子之始进也,曰:「君茍用我矣,我且为是,君曰能之,则安受而不辞,君曰不能,天下其独无人乎」!
至于人君亦然,将用是人也,则告之以己所欲为,要其能否而责成焉。
其曰「姑用之而试观之者」,皆过也。
后之君子,其进也无所不至,惟恐其不合也,曰:「我将权以济道」。
既而道卒不行焉,则曰:「吾君不足以尽我也」。
始不正其身,终以谤其君。
是人也,自以为君子,而孟子之所谓贼其君者也。
道济(嘉庆本作济道 北宋 · 彭汝砺
七言律诗 押东韵
吾材未及明时用,来傍师门静养蒙。
多病因知妨力学,潜思犹是觊成功。
松心并老凝寒后,玉色相看烈火中。
天意欲令更患难,诗辞何必议穷通。
坦履桥记 北宋 · 黄裳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四、《演山集》卷一六
县令知其所以为政,邑人知其所以为善,二者相遇于邂逅,则是邦也常有惠民之最,利物之功,可以书焉。
元丰三年,予访尤川诸子,饮予于桥上。
诸子为物为德,为身为义,皆善士也,故于一乡常能以惠利相其大夫
此桥之作,自乙巳壬申,二十有八载,土木之工,风撼而浪击,坏固无足怪者。
济道适来为是邦,则桥安能独弊哉?
济道乃与诸子经营而言曰:「昔日之制,对峙三十六柱,上负如鳌山,下与惊湍怒涛争强弱之力,夺安危之势,如之何持久?
故历十有六载而坏。
为今之计,易柱以叠石,飞梁而过,秋夏之涨,暴集继至,自由龙门而下,无与竞者,庶乎其无患也」。
数子谨如命,不日而桥成,属予记。
予感而言曰:昔者诸子会予于桥上,是时暑气方蒸,水风泠然过之,一洗其烦襟。
酒数行,言笑相续,则予之于坦履也盖已有分耳,岂特诸子哉?
舍此而西上,偶与济道联名于籍中。
及去为宰,幸在诸子之县乡。
兴安济之功,除病涉之害,复为坦履而作,是予之记,果应其会欤?
援笔而书曰:惠不与力计利,故无穷;
桥不与水争力,故可久。
然则县令之知为政,邑人之知为善,宜载而告于后云。
崇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记。
秋感(此诗于于连横台湾诗乘》。) 其二 清 · 黄家鼎
七言律诗 押微韵 出处:此诗收于连横《台湾诗乘》,又载赖子清《台湾诗海》、许成章《高雄市古今诗词选》。
扬镳击楫各言归(作者注:「台北四月下浣奉割让明文并遵议内渡之命,同时卸篆者为署藩司顾肇熙、署巡道陈文騄、署台湾知府孙传衮及各厅县会办军务福建水师提督杨岐珍台湾镇总兵万国本等。」),道有纶音不敢违。
去卫袍存由也缊,适齐马媲赤之肥。
钓屠韬略传今是,棘霸军容叹昨非。
烂额焦头多后至,亏他辛苦出重围(作者注:「既改民主国,唐公同知景嵩台湾知府、俞鸿为台北知府、代理安平知县忠满兼护台南道府印、温培华为埔里社通判、史济道台湾知县等,惟台东直隶州胡传、南雅同知宋维钊仍旧,诸君多失地后始去,其心亦良苦矣。」)。(施懿琳编校)
石笋上行记建中靖国元年三月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六、《全蜀艺文志》卷六四
江通济道、吕珣东玉、黄庭坚鲁直同来。建中靖国元年三月
道论 北宋 · 华镇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四九、《云溪居士集》卷一四
人主不能成王道,不足以绍周后;
德愧二帝,法惭文武,不足以成王道。
成王道者有六易:曰仁、曰材、曰志、曰识、曰勤、曰粹。
六者,成王道之易者也。
六易不明,则有六难:曰薄、曰弱、曰卑、曰蔽、曰怠、曰驳。
六者,成王道之难者也。
仁以存厚,厚以博爱,爱以恤民;
有恤民之心,然后有致道之质。
材以达心,心以趋善,善以成德
有成德之资,然后有济道之具。
志以立诚,诚以致远,远以图大;
有图大之谋,然后有向道之虑。
识以通理,理以辨物,物以知方;
有知方之明,然后有见道之得。
勤以从实,粹以尽美,美以致一,一以为精;
有精一之功,然后有备道之善。
由是六者而图王,易矣。
薄者,仁之反也,薄而趋恶,忠厚忘矣。
弱者,材之反也,弱而不武,善难济矣。
卑者,尊之反也,志不及大,远业晦矣。
蔽者,识之反也,明以蔽蒙,是非瞀矣。
怠者,勤之反也,为之弗敏,实斯远矣。
驳者,粹之反也,驳杂之政,纯德丧矣。
由是六者而图王,则难矣。
孝文帝恭俭自克,德厚与人,轻租除刑,息兵慎罚,使天下饮德,生民允怀,四百年间,讴吟称汉,可谓有其仁矣。
中宗赏罚必信,循名责实,吏称其职,民安其业,武、昭之后,微而复隆,可谓有其材矣。
世宗表章六经,钦崇道术,兴学养士,设科选贤,改正朔,定历数,讲修礼物,百度咸举,号令文章,焕焉可述,可谓有其志而勤于从事矣。
使太宗抗高明之志,临功名而有勇;
孝武守绝世之业,见侈大而不惑;
孝宣帝霸王之政,脱习俗而无蔽,则二帝之绝德,文武之典章,尽在是矣。
惜乎卑以自弃,杂而败猷,蔽于因循,莫尽其美。
故文协成康,武资雄大,宣侔武丁,皆三代令王之比;
然而汉之声猷不足以争骛商周齐光虞夏,亦三主之过已。
前史知叹息恭俭于武帝,而不知论谦揖杂霸于文宣,其于言,殆亦有所缺欤。
书急就篇后 南宋 · 罗愿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四、《罗鄂州小集》卷四、《急就篇》附、《潨川足徵录》题跋七、《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三○七、《皕宋楼藏书志》卷一三
右《急就篇》,汉黄门令史游作,唐秘书监颜师古为之训解。
此篇旧分三十二章,前代能书者多以草书写之。
今唯有一本相传,是吴皇象写,比颜解本,无「焦灭胡」以下六十三字,裁三十一章而已。
国朝太宗皇帝尝亲书此篇,又于颜本外多「齐国」、「山阳」两章,凡为章三十有四。
此两章盖起于东汉
案《急就篇》末说「长安中泾渭街术」,故此篇亦言洛阳人物之盛以相当。
鄗县世祖即位之地,升其名为高邑,与先汉所改真定常山并列,此为后汉人所续不疑。
豫章黄太史手校本出于太和人家,亦有此两章。
黄于篇中时小小笺释,而颜解本亦自有详略不同。
户部郎中、总六道赋、天水赵公欲是正传广之,乃用礼部侍郎眉山李公所藏颜本,校鄂州通守临江刘子澄本,兼考诸本正文同异,及附黄太史所笺于其下。
见今颜本不分章,则从而因之。
升注为大字,用便观览。
而列两章于篇外,可传后。
古者学童六岁至十岁教之数与方名及朔望六甲书计之事,盖循末以穷本,因艺以济道,滥觞乎小学之源,而涵泳乎大学之海,终其身不厌。
至秦不然,弃其道本而志其艺末,丞相李斯等虽颇作《苍颉》、《爰历》、《博学篇》,然天下方专学法令,以吏为师,《诗》《书》六艺之言弃不习。
学者进无所依,退无可玩,自童幼鄙之,以为书足记姓名而已。
又其篇虽名祖《苍颉》,而实异《史籀》。
时益多事,而徒隶之字方起。
汉兴,稍开书禁,兼崇字学,吏民上书颇劾其不正者。
然古来用字约少,板策所书,多者裁百名以上。
汉代试为史者,一童所记至九千字,乌睹古所谓正哉?
孝元时,去等已远,独能取其篇中正字类而韵之,以为此书,使操觚小童不随俗迷误。
是时元帝善史书,而为此篇,皆稍近古。
传称勤心纳忠,有所补益,岂此类耶?
东汉杜度张芝善稿法,始用以写此章,号章草
说者因谓草书起于,盖不察作此书之意。
今篇中所摭《苍颉正字,其体虽不存,而其读具在,因可以见汉世官府市里之名物。
又得颜氏解训而益明,可用虞览。
然颜以慈姓为祖于宣慈惠和之才子,审姓为出于审曲面势者,名忠敬与爱君而必以为慕赵盾鬻拳,解距虚即蛩蛩,以槛车胶人之目,谓老复丁为蠲其子孙之役,亦不皆是。
顾作者以录古文,而解者以著汉事。
虽非《诗》《书》论世之学,要主于好古存旧。
且其语亦微有劝,不若后世俗师俚童,相教以嚚讼之书。
故因定著之,以为前世小书其偶存者犹如此,学者因亦有启焉。
淳熙十年十月望日,歙罗愿
十家注孙子遗说并序 北宋 · 郑友贤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一二
求之而益深者,天下之备法也;
叩之而不穷者,天下之能言也。
为法立言至于益深不穷,而后可以垂教于当时而传诸后世矣。
儒家者流惟苦《易》之为书,其道深远而不可穷;
学兵之士尝患武之为说,微妙而不可究,则亦儒者之《易》乎?
盖《易》之为言也,兼三才,备万物,以阴阳不测为神,是以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百姓日用而不知。
武之为法也,包四种,笼百家,以奇正相生为变,是以谋者见之谓之谋,巧者见之谓之巧,三军由之而莫能知之。
迨夫九师百氏之说兴,而见大《易》之义,如日月星辰之神,徒推步其辉光之迹,而不能考其所以为神之深。
十家之注出,而愈见十三篇之法如五声五色之变,惟详其耳目之所闻见,而不能悉其所以为变之妙。
是则武之意不得谓尽于十家之注也,然而学兵之徒非十家之说亦不能窥武之藩篱,寻流而之源,由径而入户,于武之法不可谓无功矣。
顷因馀暇,摭武之微旨而出于十家之不解者,略有数十事,托或者之问,具其应答之义,名曰《十注遗说》。
学者见其说之有遗,则始信益深之法、不穷之言,庶几大《易》不测之神矣。
或问:「死生之地,何以先存亡之道」?
曰:武意以兵事之大在将得其人。
将能则兵胜而生,兵生于外则国存于内;
将不能则兵败而死,兵死于外则国亡于内。
是外之生死系内之存亡也。
是故兵败长平而赵亡,师丧辽水而隋灭。
太公曰:「无智略大谋,彊勇轻战,败军散众以危社稷,王者慎勿使为将」。
此其先后之次也。
故曰「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
或问:「得算之多,得算之少,况于无算,何以是多少无之义」?
曰:武之文固不汗漫而无据也。
盖经之以五事,校之以七计,彼我之算尽于此矣。
五事之得三四者为多,得一二者为少。
七计之校得四五者为多,得二三者为少。
五七俱得者为全胜,不得者为无算。
所谓冥冥而决事,先战而求胜,图乾没之利,出浪战之师者也。
或问:「计利之外,所佐者何势」?
曰:兵法之传有常,而其用之也有变。
常者法也,变者势也。
书者可以尽常之言,而言不能尽变之意。
五事七计者,常法之利也;
诡道不可先传者,权势之变也。
守常而求胜,如胶柱鼓瑟,以书御马。
赵括所以能书而不能战,易言而不知变也。
盖法在书之传,而势在人之用。
武之意初求用于吴,恐吴王得书听计而弃己也,故以此辞动之,乃谓书之外尚有因利制权之势,在我能用耳。
或问:「因粮于敌者,无远输之费也,取用必于国者,何也」?
曰:兵械之用不可假人,亦不可假于人。
器之于人固在积习便熟而适其短长重轻之宜,与夫手足不相锄铻而后可以济用而害敌矣。
吾之器敌不便于用,敌之器吾不习其利,非国中自备而习惯于三军,则安可一旦仓卒假人之兵而给己之用哉!
《易》曰:「萃,除戎器,以戒不虞」。
太公曰:「虑不先设,器械不备」。
此皆言取用于国,不可因于人也。
或问:「兵以伐谋为上者,以其有屈人之易而无血刃之难,伐兵攻城为之次下明矣。
伐交之智何异于伐谋之工,而又次之」?
曰:破谋者不费而胜,破交者未胜而费,帷幄樽俎之间而揣摩折冲,心战计胜其未形,已成之策不烦毫釐之费,而彼奔北降服之不暇者,伐谋之义也。
或遣使介,约车乘,聘币之奉;
或使间谍,出土地,金玉之资。
张仪散六国之从,阴厚者数年;
尉缭子破诸侯之援,出金三十万。
如此之类,费已广而敌未服,非加以征伐之劳,则未见全胜之功,宜乎次于晏婴子房寇恂荀彧也。
或问:「武之书皆法也,独曰『此谋攻之法也』,『此军争之法也」』?
曰:馀法概论兵家之术,惟二篇之说及于用,诫其易用而称其所难。
夫告人以所难而不济之以成法,则不足为完书。
盖谋攻之法以全为上,以破次之,得其法则兵不钝而利可全,非其法则有杀士三分之灾。
军争之法以迂为直,以患为利,得其法则后发而先至,非其法则至于擒三将军。
此二者岂用兵之易哉!
乃云「必以全争于天下」,又云「莫难于军争」,难之之辞也。
欲济其所难者必详其法。
凡所谓屈人非战、拔城非攻、毁国非久者,乃谋攻之法也;
凡所谓十一而至、先知迂直之计者,乃军争之法也。
见其法而知其难于馀篇矣。
或问:「将能而君不御者胜。
后魏太武命将出师,从命者无不制胜,违教者率多败失;
齐神武任用将帅出讨,奉行方略罔不克捷,违失指教多致奔亡。
二者不几于御之而后胜哉」?
曰:知此而后可以起武之意。
既曰「将能而君不御者胜」,则其意固谓将不能而君御之则胜也。
将帅之列,才不一概,智愚勇怯,随器而任。
能者付之以阃寄,不能者授之以成算,亦犹后世责曹公使诸将以《新书》从事,殊不识公之御将因其才之小大而纵抑之。
张辽乐进,守斗之偏才也,合淝之战,封以函书,节宣其用。
夏侯惇兄弟有大帅之略,假以节度便宜从事,不拘科制,何尝一概而御之邪?
《传》曰:「将能而君御之,则为縻军;
将不能而君委之,则为覆军」。
惟公得武法之深。
而后太武、神武,庶几公之英略耳,非司马宣王安能发武之蕴哉!
或问:「胜可知而不可为者,以其在彼者也。
佚而劳之,亲而离之。
佚与亲在敌而吾能劳且离之,岂非可为欤」?
曰:《传》称「用师观衅而动,敌有衅不可失」,盖吾观敌人无可乘之衅,不能彊使为吾可胜之资者,不可为之义也。
敌人既有可乘之隙,吾能置术于其间而不失,敌之败者可知之义也。
使敌人主明而贤,将智而忠,不信小说而疑,不见小利而动,其佚也安能劳之,其亲也安能离之?
有楚子之暗与囊瓦之贪,而后吴人亟肄以疲之;
项王之暴与范增之隘,而后陈平以反间疏之。
夫衅隙之端隐于佚亲之前,劳离之策发于衅隙之后者,乃所谓可知也,则惟无衅隙者,乃不可为也。
或问:「守则不足,攻则有馀,其义安在」?
曰:谓吾所以守者力不足,吾所以攻者力有馀者,曹公也。
谓力不足者可以守,力有馀者可以攻者,李筌也。
谓非彊弱为辞者,卫公也。
谓守之法要在示敌以不足,攻之法要在示敌以有馀者,太宗也。
夫攻守之法,固非己实彊弱,亦非虚形视敌也,盖正用其有馀不足之形势,以固己胜敌。
夫所谓不足者,吾隐形于微而敌不能窥也。
有馀者,吾乘势于盛而敌不能支也。
不足者,微之称也。
当吾之守也,灭迹于不可见,韬声于不可闻,藏形于微妙不足之际,而使敌不知其所攻矣。
所谓藏于九地之下者是也。
有馀者,盛之称也。
当吾之攻也,若迅雷惊电,坏山决塘,作势于盛彊有馀之极,而使敌不知其所守矣。
所谓动于九天之上者是也。
此有馀不足之义也。
或问:「三军之众,可使必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
受敌、无败,二义也,其于奇正有所主乎」?
曰:武论分数、形名、奇正、虚实四者,独于奇正云云者,知其法之深,而二义所主未白也
复曰:「凡战以正合,以奇胜」。
正合者,正主于受敌也;
奇胜者,奇主于无败也。
以合为受敌,以胜为无败,不其明哉!
或问:「武论奇正之变,二者相依而生,何独曰善出奇者」?
曰:阙文也。
凡所谓如天地、江河、日月、四时、五色、五味,皆取无穷无竭、相生相变之义。
故首论以正合、奇胜,终之以奇正之变,不可胜穷。
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岂以一奇而能生变,交相无已哉!
宜曰:善出奇正者,无穷如天地也。
或问:「其势险者其义易明,其节短者其旨安在」?
曰:力虽甚劲者,非节量短近而适其宜,则不能害物。
鲁缟之脆也,彊弩之末不能穿;
毫末之轻也,冲风之衰不能起。
鸷鸟虽疾也,高下而远来,至于竭,羽翼之力安能击搏而毁折哉!
尝以远形为难战者,此也。
是故曲义公孙瓒也,发伏于数十步之内;
周访杜曾也,奔赴于三十步之外,得节短之也。
或问:「十三篇之法各本于篇名乎」?
曰:其各主于题篇之名,未尝泛滥而为言也。
如《虚实》者,一篇之,首尾次序皆不离虚实之用,但文辞差异耳。
其意所主非实即虚,非虚即实,非我实而彼虚,则我虚而彼实。
不然,则虚实在于彼此。
而善者变实而为虚,变虚而为实也,虽周流万变而其要不出此二端而已。
凡所谓待敌者佚者力实也,趋战者劳者力虚也。
致人者,虚在彼也;
不致于人者,实在我也。
利之也者,役彼于虚也;
害之也者,养我之实也。
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者,佚、饱、安实也,劳、饥、动虚也。
而我能虚之也,行于无人之地者,趋彼之虚而资我之也。
攻其所不守者,避而击虚也;
守其所不攻者,措而备虚也。
敌不知所守者,斗敌之虚也;
敌不知所攻者,犯我之也。
无形无声者,虚实之极而入神微也。
不可禦者,乘敌备之虚也;
不可追者,畜我力之也。
攻所必救者,乘虚则者虚也;
乖其所之者,能实则虚者也。
形人而敌分者,见彼虚实之审也;
无形而我专者,示吾虚实之妙也。
所与战约者,彼虚无以当吾之也。
寡而备人者,不识虚实之形也;
众而备己者,能料虚实之情也。
千里会战者,预见虚实也;
左右不能救者,信人之虚实也。
越人无益于胜败者,越将不识吴之虚实也。
策之候之形之角之者,辨虚实之术也。
得也动也生也有馀也者,也;
失也静也死也不足也者,虚也。
不能窥谋者,外以虚实之变惑敌人也;
莫知吾制胜之形者,内以虚实之法愚士众也。
水因地制流、兵因敌制胜者,以水之高下喻吾虚实变化不常之神也。
五行胜者也,囚者虚也;
四时来者也,往者虚也。
长者也,短者虚也;
月生者也,死者虚也。
皆虚实之类,不可拘也。
以此推之,馀十二篇之,皆仿于此,但说者不能详之耳。
或问:「军争为利,众争为危。
军之与众也,利之与危也,义果异乎」?
曰:武之辞未尝妄发而无谓也。
军争为利者,下所谓军争之法也。
夫惟所争而得此军争之法,然后获胜敌之利矣。
众争为危者,下所谓举军而争利也。
夫惟全举三军之众而争,则不及于利而反受其危矣。
盖军争者,案法而争也;
众争者,军而趋也。
为利者后发而先至也,为危者擒三将军也。
或问:「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
立也动也变也,三者先后而用乎」?
曰:先王之道,兵家者流所用皆有本末先后之次,而所尚不同耳。
盖先王之道尚仁义,而济之以权,兵家者流贵诈利而终之以变。
司马法以仁为本,孙武以诈立;
司马法以义治之,孙武以利动;
司马法以正不获意则权,孙武以分合为变。
盖本仁者治必为义,立诈者动必为利,在圣人谓之权,在兵家名曰变。
非本与立无以自修,非治与动无以趋时,非权与变无以胜敌。
本立而后能治动,能治动而后可以权变。
权变所以济治动,治动所以辅本立
此本末先后之次略同耳。
或问:「所论举军动众皆法也,独称此用众之法者,何也」?
曰:武之法,奇正贵乎相生,节制、权变两用而无穷。
既以正兵节制,自治其军,未尝不以奇兵权变而胜敌。
其于论势也,以分数形名居前者,自治之节制也;
奇正虚实居后者,胜敌之权变也。
是先节制而后权变也。
凡所谓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修道而保法、自保而全胜者,皆相生两用先后之术也。
盖鼓铎旌旗,所以一人之耳目,「人既专一,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
此何法也?
是节制自治之正法也,止能用吾三军之众而已,其法也固未尝及于胜人之奇也。
谈兵之流,往往至此而止矣。
则不然,曰:「此用吾众之法也」。
凡所谓变人之耳目而夺敌之心气,是权谋胜敌之奇法也。
或问:「夺气者,必曰三军,夺心者,必曰将军,何也」?
曰:三军主于斗,将军主于谋。
斗者乘于气,谋者运于心。
夫鼓作斗争、不顾万死者,气使之也;
深思远虑,以应万变者,心主之也。
气夺则怯于斗,心夺则乱于谋。
下者不能斗,上者不能谋,敌人上下怯乱,则吾一举而乘之矣。
《传》曰「一鼓作气,三而竭」者,夺斗气也。
先人有夺人之心者,夺谋心也,三军、将军之事异矣。
或问:「自计及间上下之法,皆要妙也,独云此用兵之法妙者,何也」?
曰:夫事至于可疑,而后知不疑者为明;
机至于难决,而后知能决者为智。
用兵之法,出于众人之所不可必者,而吾之明智了然不至于犹豫者,其所得固过于众人,而通于法之至妙也。
所谓高陵勿向,背丘勿逆,盖亦有可向可逆之机,佯北勿从,锐卒勿攻,亦有可从可攻之利。
饵兵勿食,归兵勿遏,亦有可食可遏之理。
围师必阙,穷寇勿追,亦有不阙可追之胜。
此兵家常法之外,尚有反复微妙之术,智者不疑而能决,所谓用兵之法妙也。
或问:「九变之法,所陈五事者何」?
曰:九变者,九地之变也。
散、轻、争、交、衢、重、圮、围、死,此九地之名也。
一其志,使之属,趋其后,谨其守,固其结,继其食,进其涂,塞其阙,示不活,此九地之变也。
九而言五者,阙而失次也。
下文曰:「将通于九变之地利者,知用兵矣;
将不通九变之利者,虽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
是九变主于九地明矣。
故特于《九地篇》曰:「九地之变,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
然则既有九地,何用九变之文乎?
曰:武所论「将不通九变之利」,又曰「治兵不知九变之术」,盖九地者,陈变之利,故曰不知变不得地之利。
九变者,言术之用,故曰不知术不得人之用。
是故六地有形,九地有名,九名有变,九变有术。
知形而不知名,决事于冥冥;
知名而不知变,驱众而浪战;
知变而不知术,临用而事屈。
此所以《六地》、《九地》、《九变》皆论地利,而为篇异也。
李筌以「涂有所不由」而下五利兼之为十变者,误也。
复指下文为五利,何尝有五利之义也?
「绝地无留」,当作「轻地」,盖「轻」有无止之辞。
或问:「凡军好高而恶下。
太公曰『凡三军处山之高,则为敌所栖』,岂好高之义乎」?
曰:武之高,非太公之高也。
公所论天下之绝险也。
高山盘石,其上亭亭,无有草木,四面受敌。
盖无草木则乏刍牧樵采之利,四面受敌则绝出入运馈之路,可上而不可下,可死而不可久。
此固有栖之之害也。
武之所论,假势利之便也。
处隆高丘陵之地,使敌人来战则有登隆、向陵、逆丘之害,而我得因高乘下、建瓴走丸、转石决水之势,加以养生处实,先利粮道,战则有乘势之便,守则有处实之固,居则有养生足食之利,去则有便道向生之路,虽有百万之敌,安能栖我于高哉?
太武姚兴于天渡,李先计令遣奇兵邀伏,绝柴壁之粮道,此兴犯处高之忌,而先得栖敌之法明矣。
孙武者深明好高之论,而不悟处于太公之绝险。
知其势利之便者,后可与议其书矣。
或问:「六地者,地形也,复论将有六败者何」?
曰:恐后世学兵者泥胜负之理于地形也,故曰地形者兵之助,非上将之道也。
太公论主帅之道,择善地利者三人而委之,则地形固非将军之事也。
所谓料敌制胜者,上将之道也。
知此为将之道者,战则必胜;
不知此为将之道者,战则必败。
凡所言曰走曰弛曰崩曰陷曰乱曰北者,此六者败之道,将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是胜败之理不可泥于地形,而系于将之工拙也。
至于《九地》亦然,曰「刚柔皆得地之理也」、「将军之事,静以幽,正以治」、「驱三军之众,如群羊往来、不知其所之」者,将军之事也。
特垂诫于《六地》、《九地》者,孙武之深旨也。
或问:「『死焉不得,士人尽力』。
诸家释为二句者何」?
曰:夫人之情,就其甚难者,不顾其甚易,舍其至大者,不吝其至微。
死难于生也,甘其万死之难,则况出于生之甚易者哉!
身大于力也,弃其一身之大,则况用于力之至微者哉!
意以谓三军之士,投之无所往,则白刃在前,有所不避也。
死且不避,况于生乎?
身犹不虑,况于力乎?
故曰死且不北。
夫三军之士不畏死之难者,安得不人人尽其力乎?
「死焉不得,士人尽力」,诸家断为二句者,非武之本意也。
或曰:「『方马埋轮』,诸家释方为缚。
或谓缚马为方陈者,何也」?
曰:解「方」为缚者,义不经据。
缚而方之者,非本辞。
盖「方」当作「放」字。
武之说本乎人心离散,则虽彊为固止,而不足恃也。
固止之法,莫过于柅其所行。
古者用兵,人乘车而战,车驾马而行,今欲使人固止而不散,不得齐勇之政,虽放去其马而牧之,陷轮于地而埋之,亦不足恃之为不散也。
噫!
车中之士,辕不得马而驾,轮不得辙而驰,尚且奔走散乱而不一,则固在以政而齐其心也。
或问:「兵情主速,又曰为兵之事,夫情与事义果异乎」?
曰:不可探测而蕴于中者,情也;
见于施为而成乎其外者,事也。
情隐于事之前,而事显于情之后,此用兵之法,隐显先后之不同也。
所谓兵之情主速者,盖吾之所由所攻欲出于敌人之不虞不诫也。
夫以神速之兵出于人之所不能虞度而诫备者,固在中情秘密而不露,虽智者深閒不能前谋先窥也。
所谓为兵之事者,盖敌意既顺而可详,敌衅已形而可乘,一向并敌之势,千里杀敌之将,使陈不暇战而城不及守者,彼败事已显,而吾兵业已成于外也。
故曰所谓巧能成事者此也。
是则情事之异,隐显先后也。
或曰:「九地之中,复有绝地者何也」?
曰:兴师动众,去吾之国中,越吾之境土而初入敌人之地,疆埸之限,所过关梁津要,使吾踵军在后告毕书绝者,所以禁人内顾之情而止其还遁之心也。
《司马法》曰:「书亲绝是谓绝顾壹虑」。
尉缭子踵军令曰:「遇有还者诛之」。
此绝地之谓也。
然而不预九地者何?
九地之法皆有变,而绝地无变,故论于九地之中而不得列其数也。
或以越境为越人之国,如秦越晋伐郑者,凿也。
或问:「不知诸侯之谋,不能预交;
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不能行军;
不用乡导,不能得地利。
重言于《军争》、《九地》二篇者何也」?
曰:此三法者,皆行师争利、出没往来、迟速先后之术也。
盖军争之法,方变迂为直,后发先至之为急也。
九地之利,盛言为客深入利害之为大也。
非此三法,安能举哉?
噫!
与人争迂直之变,趋险阻之地,践敌人之生地,求不识之迷涂,若非和邻国之援为之引军,明山川、林麓、险难、阻阨、沮洳、濡泽之形而为之标表,求乡人之习熟者为之前导,则动而必迷,举而必穷,何异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不行其野,彊违其马,欲争迂直之胜,图深入之利,安能得其便乎?
称之二篇,不其旨哉!
或问:「何谓无法之赏,无政之令」?
曰:治军御众,行赏之法,施令之政,盖有常理。
今欲犯三军之众,使不知其利害,多方误敌,而因利制权,故赏不可以拘常法,令不可以执常政。
噫,常法之赏不足以愚众,常政之令不足以惑人,则赏有时而不拘,令有时而不执者,将军之权也。
夫进有重赏,有功必赏,赏法之常也。
吴子相敌,北者有赏,马隆募士,未战先赏,此无法之赏也。
先庚后甲,三令五申,政令之常也。
武曰「若驱群羊」,往来「莫知所之」。
李愬元济,初出,众请所向。
曰:「东六十里止」。
至张柴,诸将请所止,复曰:「入蔡州」。
此无政之令也。
或问:「用间使间,圣智仁义其旨安在」?
曰:用间者,用间之道也。
或以事,或以权,不必人也。
圣者无所不通,智者深思远虑,非此圣智之明,安能坐以事权间敌哉?
使间者,使人为间也。
吾之与间,彼此有可疑之势。
吾疑间有覆舟之祸,间疑我有害己之计。
非仁恩不足以结间之心,非义断不足以决己之惑。
主无疑于客,客无猜于主,而后可以出入于万死之地而图功矣。
秦王使张仪相魏,数年无效,而阴厚之者,恩结间之心也。
高祖使陈平用金数十万离楚君臣。
,楚之亡虏也,吾无问其出入者,义决己之惑也。
或问:「伊挚吕牙,古之圣人也,岂尝为商周之间邪?
武之所称,岂非尊间之术而重之哉」?
曰:古之人立大事、就大业,未尝不守于正,正不获意,则未尝不假权以济道
夫事业至于用权,则何所不为哉!
但处之有道而卒反于正,则权无害于圣人之德也。
盖尽在兵家名曰间,在圣人谓之权。
汤不得伊挚不能悉夏政之恶,伊挚不在夏不能成汤之美;
武不得吕牙不能审商王之罪,吕牙不在商不能就武之德。
非此二人者不能立顺天应人、伐罪吊民之仁义,则非为间于夏、商而何?
惟其处之有道而终归于正,故名曰权。
兵家之间流而不反,不能合道而入于诡诈之域,故名曰间。
所谓以上智成大功者,真伊、吕之权也。
权与间,实同而名异。
或问:「间何以终于篇之末」?
曰:用兵之法,惟间为深微神妙而不可易言也。
所谓非圣智不能用间,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者,难之之辞也。
武始以十三篇干吴者,亦欲以其书之法教阖闾之知兵也。
教人之初,蒙昧之际,要在从易而入难,先明而后幽,本末次序而导之,使不惑也。
是故始教以计量、校算之法,而次及于战攻、形势、虚实、军争之术,渐至于行军、九变、地形、地名、火攻之备,诸法皆通而后可以论间道之深矣。
噫!
教人之始者,明白易晓,而遽期之以圣智微妙之所难,则求之愈劳而索之愈迷矣,何异王通谓不可骤而语《易》者哉!
或曰:「庙堂多算,非不难也,何不列之终篇也」?
曰:计之难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七计,而索其情也。
夫敌人之情最为难知,不可取于鬼神,不可求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先知者必在于间。
盖计待情而后校,情因间而后知,宜乎以间为深,而以计为浅也。
孙武之蕴至于此,而后知十家之说不能尽矣。
按:《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卷末,《中国兵书集成》影印宋刻本(一九九二年解放军出版社、辽沈书社联合出版)。
大父行状淳熙九年 南宋 · 蔡戡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五八、《定斋集》卷一四
公讳伸,字申道兴化军仙游人
曾祖琇,赠刑部侍郎,隐德不耀。
祖襄,端明殿学士,赠吏部侍郎谥忠惠
端明以忠言直道,受知仁宗,与欧阳公修同知谏院,时号「四谏」。
修起居注,掌内外制,历省府,出为福建路转运使,知泉、福、杭州
其惠政在民,其遗事在国史。
皇考旻,终宣义郎开封府工曹,累赠少傅
先娶吴国夫人贾氏,御史中丞黯之女,生直龙图阁佃、徽猷阁待制胄。
继室越国夫人文氏,太师潞国公彦博之女,生公
少傅早世,公三岁,鞠于外氏。
少长,与待制俱受业于龙图,及从元祐诸公游,议论文章有家法,不肯追逐时好。
兄弟相继蜚声太学,多中异等,时号「三蔡」。
族相京初用事,耻于附丽,未尝一踵其门。
龙图崇宁二年进士第一,族相故抑之,降第二人。
待制以上舍中大观三年丙科。
政和五年,公复以上舍及第。
其后族相鼎盛,气燄倾一时,士游其门者,无疏戚立致通显。
公兄弟少负隽名,族相雅爱重,百计罗络,竟莫能屈。
会星异,龙图上疏极论宰相非其人,宜举汉故事黜之,以应天变。
责监温州酒税。
公自释褐,为辟雍正,改太学,迁两学博士,凡四任,皆以例授。
用举者改秩,复不堂白,径就吏铨,知潍州北海县。
京东学司属官。
秩满,通判徐州
郡守不治,事多取决于公,裁剖无留。
会营卒谋以中夜举火为变,或告公,公密遣谕他营,仍戒缓击三鼓,至五鼓则趣之。
营卒举火,无应者,闻五鼓急,计穷奔窜。
公勒诸部军校亲往追捕,尽获之,一郡赖以无虞。
未几,金人大入,京城失守,太上皇帝康王大元帅幕府
公间道谒军门,王一见,留幕下,同议军事。
王即皇帝位,车驾南渡,方仓皇中,道路艰梗,公为顿递官,所至无阙需,上每称其能。
寻为神武右军参赞官
戚方张守忠跳梁江浙间,公以尺书招之。
二人素服公威名,即解甲就降。
楚州赵立徐州军校,公旧部曲也,自以武夫不娴民事,乞公为守,而己专总戎。
朝廷以守禦之功,重于易置,乃命公贰之。
力辞不就,除通判真州
大寒,郡火延千馀家,民露处,而继以雪,老幼号呼满道
公乃辟寺宇官廨分处之,发常平帑廪赈给之。
守不可,公曰:「此国家所以备非常也,必得咎,请独当」。
事已,自劾,朝廷贤而释之。
移知滁州
去之日,郡人拥遏不得前,有横卧道上以当车辙者,曰:「公,吾父也,微公,吾死久矣」。
在滁几年,秦丞相当国,公与赵丞相鼎王副枢庶有旧,疑以为党,乃罢郡得祠。
绍兴己未,金人归我河南地,其情叵测,即以公直秘阁、知徐州、兼管内安抚。
公受命遽行。
及淮,闻金人再陷中原,有诏止公,改知德安府,又改知和州
初,公与秦丞相上庠同舍,甚厚,又同年登进士第
公一时声名出右,秦颇忌之,且以细故忤秦意,继又指为赵党。
公不自安,因丐祠去。
久之,秦丞相访公出处于同舍生,慨然有念旧语,同舍以告公,但一通问,不及其他,秦竟不乐。
及除浙东安抚参谋官,秩满又奉祠
秦薨,公亦属疾。
侍郎荣公薿尹应天府,陛对从容。
上历数潜邸旧人,问公安在,荣以疾对,上叹息良久。
是岁卒于毗陵时绍兴丙子十月二十二日也,享年六十有九。
公倜傥有大志,少以文名。
壮岁从军,洞贯韬略,长于骑射,力挽二石弓,武夫悍将自以为莫及。
屡抚剧贼,亲造其垒,示以恩信,出奇应变,智略纵横。
张循王俊战功,多公筹画。
为政严明,吏惮而民亲,所去见思。
晚岁四奉祠,浮湛里社几二十年,不以穷通介意。
胸次豁达,开心见诚,无少长贵贱,尽得其驩心。
尤重信义,不汲汲于财利,随有辄散,亲旧之贫者,悉力赒给。
久閒益落莫,居之晏如。
捐舍之日,囊无馀赀,鬻田以葬。
字画遒正,得端明用笔意。
喜为诗词,通音律,遇酒慷慷浩歌长啸,时以自娱。
议者以公抱负文武才,有经世志,使入掌枢机,出典方面,折冲禦侮于樽俎,固其宜也。
乃不得志于当路,用不尽其才。
每寓意于歌酒。
不知公所蕴蓄,与世殊调。
政和以来,至绍兴末,四五十年之间,士大夫朝辞穷阎,暮登禁地,非蔡党,即秦客。
公前以通谱之亲,后以同舍之旧,少贬以济道,其谁不然?
公独抱节,穷而益坚,老而弥壮,卒以不偶。
自今视之,其一时附丽之徒烟灭灰冷,视公何如也!
官至左中大夫,赐三品服,爵建宁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
以仲子贵,累赠特进
娶商氏,刑部侍郎守拙之女,赠济南郡夫人
四子:长曰湍,承事郎通判镇江府,后公二十年卒。
次曰洸,中法科,历户部侍郎户部吏部尚书,出为徽猷阁学士中大夫提举隆兴府玉隆万寿宫,又后四年薨。
次曰流,从事郎、监潭州南岳庙
幼子潩,通仕郎
长孙戡,登进士甲科,历馆职,今为朝奉郎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公事。
曰戬,宣教郎、知婺州浦江县
曰几,从事郎、严州桐庐县主簿
曰武,未命。
曰蒇,将仕郎,早卒。
曰蒧、曰戢,皆承务郎
曰𢧳、曰戎,尚幼。
女六人:长适武翼郎、知楚州辛坚之
次适通直郎、知明州奉化县向士迈;
次适朝奉大夫、知潮州渊明
次适文林郎筠州推官张克成;
次适刘澄
曾孙五人。
公自正郎,七经郊恩,及致仕遗泽,任子孙七人。
又官龙图孙载、咸,以报儿时教育之德,其笃于友爱如此。
公以丁丑正月二十日,葬于常州武进县怀德南乡谭墅,距今二十五年矣。
铭志未,何以昭先功、诏后裔?
公勋名事业,见于蚤岁,一时辈行,凋○殆尽,门生故吏,亦无一存者。
公之行事,莫得其详,某大惧岁久湮没,无以传远,谨摭所闻一二,以告名世之士,求为之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