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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制论 南宋 · 廖行之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九、《省斋集》卷四
秦开阡陌,坏井田,于是兼并纵横而贫富相绝,上无制民产之法,而趋末者益众。
汉兴,未能复古。
高祖五年之诏,令民各归其县,复故田宅与从军高爵,先与田宅,初不为天下画一定制。
观其言曰:「夫有功劳者田未能如法,而小吏顾多满」,此无制之弊也。
其后徙齐、楚大族关中,亦与利田宅而已。
惠帝高后之际,颇知务农,举力田者复其身,置力田秩二千石
至于文帝,尤加意焉,诏为农而下者岁相继也。
以为农天下之大本,既耤田,亲耕以率之,又时赐田者半租,以户口置力田常员,其后遂除田之租税。
古人注意田农无以过此。
以岁比不登,而曰度田非益寡而食之不足,帝胡不思其故,端由贫富之不等耶?
一时议臣如贾谊,以趋末众而亡蓄积,则欲驱民归农而著之本,使天下各食其力;
晁错以地有遗利,民有遗力,生谷之地未尽垦,游食之民未尽归农,则欲务农而贵粟,皆可谓知本务矣。
惜其田制不立,而无田之民竟亦未能均被其泽,兼并豪党役财骄溢,而穷贫无田者犹故也。
武帝慨慕治古,多所改作,独于田农未有良法。
方且内兴功利,役费并兴,而民益去本。
董仲舒思救其弊,建言:「自秦除井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又加屯戍力役一岁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以为「井田法理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赡不足」。
仲舒之意亦可谓善于复古,渐而不遽。
然而施行之略,当时莫之讲也。
末年仅知征伐之悔,以力农为务,赵过代田之法,平都令光挽犁之制,特田农之一助耳。
哀帝之世,师丹仲舒之说建议名田,谓豪富吏民訾数钜万,而贫弱愈困,宜略为限。
天子下其议,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条奏其制:王、列侯得名田国中。
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三十顷。
贾人不得名田,犯者以律论,诸名田品皆没入县官
夫三十顷,古三十夫之田也。
一家而兼三十夫之田,制亦宽矣。
丁、傅用事,董贤隆贵,犹不便之,诏书颁后,卒寝不行。
汉家田制大抵若此,惜其去古未远而不能少复古制,诚可恨也。
王莽一旦得志,乃一切纯以古法,更名天下田曰王田,不得卖买,男口八而田过一井者,分馀与九族乡党,犯令至死。
之乱亡非由井田之复,其他政悖乱,虽有良法,不足恃也。
况复制度不定,吏缘为奸,正以益乱尔。
它日虽曰令得卖买,勿拘以法,卒亦无救于祸。
以是知之乱亡果非复井田之所致。
虽然,汉固无田制,而其盛时,海内富庶,衣食滋殖,至兴礼义,而公上之积陈陈相因,是果何术哉?
此独文、景之君崇本务农,民从其化,其效乃尔。
向使井田之法未废,当与比隆可也。
然则田制既废之后,人君之务农者如文、景可也。
赋法论 南宋 · 廖行之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九、《省斋集》卷四
秦人收大半之赋不足以赡其欲,民怨而溃,兵乱相乘,人失作业。
汉兴,根本蜀汉,军旅粮费仰给于此。
萧何留巴蜀收租以给饟,已而得敖仓之积。
间亦复蜀汉二岁勿租税,然算赋之起,则汉四年八月也。
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人岁赋钱一算,算为钱百二十,以治库兵马,而山川园池市肆往往皆有租税,至田租所出,什五而税一,盖田税轻于古而杂赋则非古矣。
其后十一年,以吏、诸侯王多赋为献而未有程,乃下省赋之诏。
然则自县官租赋之外,盖又有增多者。
至是乃以口数率钱,人岁六十三,以给献费。
此外又有更赋,说者以为秦法,汉初因而行之,曰卒更。
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践更则顾贫者为之。
皆月为钱二千,居更县中,至五月乃更。
其后岁率一月而过更,则凡天下人皆戍边,岁三日,虽丞相子亦与戍边之调。
其不行者日为钱百以给戍者,其后有谪乃戍。
此汉家租税之始也。
田租虽轻于古,自高祖时已辄中废。
惠帝立,乃复减而从初。
文帝之时,再赐民田半租,其后遂除田租税。
其意以谓农廑身从事而有租税,则本末者无以异。
盖汉法,天下均有算赋献费,而农且出田租,则比末作者增矣。
文帝殆有见于此也。
景帝初,田半租,则三十而税一,视古亦十省六七。
大略汉法算赋之属数十倍于古,以是共车马兵甲士徒之役、府库赐予之用,而田租山泽之税独给祭祀及天子共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
此文、景之君事从俭约,则田租宜可减而除也。
武帝奢广自肆,内有宫室之营,外事征伐之举,租赋不足以给,于是言利者始得志。
元光末,初算商车,则商贾诸物、车船之属,甚者率为缗钱二千而算一,轺车一而算二,船积五丈亦算一,而其轻者亦四千一算,轺车一算。
至元狩中,缗钱亦有算矣,缗钱千则为算二十。
其后复下告缗之令,增口赋之钱,有马口之敛,而租亦有取于律外。
汉家赋法繁重,莫此时为甚。
昭帝始元六年,乃令民得以律占租。
其后或诏毋敛马口钱,毋收口赋,勿收逋更赋,又时得以菽粟当赋,最后减口赋钱什三。
武帝虚耗之馀,未几百姓充实,岂非轻徭薄赋之效欤?
宣、元、成、哀之时,或以郡国灾害诏蠲租赋,它亦无大更革。
宣帝耿寿昌之请,增海租三倍,而甘露中因祥瑞赦天下,减民算三十。
元帝初元中,用贡禹之议,令民产子七岁乃出口钱。
成帝建始中,因初祀南郊,减天下赋钱算四十。
大略汉租赋之法,有田租,有山海川泽市肆之租,有算赋,有更赋,有马口钱,出于田者一而出于它者盖十数,而田租为特轻。
此盖高祖惩秦之弊,特优农民,而文、景又加意焉。
虽以武帝赋敛繁重,而田租亦未见增多,然他税悉倍矣,农田亦安独裕耶!
此汉氏赋法之大略也。
省斋 南宋 · 廖行之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九、《省斋集》卷四
廖子天民始命所居之室曰「坦斋」有日矣,他日读曾子「吾日三省吾身」之言,恶其取名之浮于实,无自克之规也,则去「坦」而易以「省」焉。
客有过余而问曰:「吾子之命名,何其向也倨肆,而今也抑畏,向也高自标置,而今也兢兢如不及耶?
吾未达也」。
余曰:「子独不见津人之操舟乎?
余尝观二舟航于大川,始也风寝而涛平。
其一狎焉,弛楫而不戒,怡然自以为无所迕也;
其一惴惴然理楫四顾,若覆溺之寻至,彼且笑其私忧过计也。
俄而风涛倏兴,裂岸毁埽,向之狎者沉流莫支,津人仅以身免,理楫者翩然而济,固自若也。
他日复过之,则丧舟之津人犹存,方且溯洪涛而独航,了无不给之患。
余问焉以昔者与今之所以异,则曰:非水之时有险易也,操舟之戒与不戒耳。
向者舟覆,吾幸脱焉。
退而省其过,日存乎心,故能反前日之失为今日之得。
余闻其说而有感焉。
余向也自知之不明而喜于懈,以为坦也,故遇事而多悔,犹舟之狎于水也。
今焉困于心,衡于虑,凡前日之失皆庶几知省焉。
由今日之省以应他日之事,操舟之说犹可验也。
昔者重耳之霸心生于曹,勾践之霸心生于会稽,知此理耳。
余其敢谓余之不肖而曾不足为操舟者之所为耶,吾子果何以教之」?
客曰:「子之志尚矣,吾其何言?
请与子歌之,以无忘今日之志」。
乃歌曰:「省之斋兮思悔而命名,省之义兮见过而自箴。
而将朝夕居是室兮,勿忘乎取名之经;
而将造次服其义兮,罔废乎改过之诚。
自今至于后日兮,其无以穷达而二其心。
则何求而不得兮,亦胡为而弗成。
伊操舟之有取兮,吾又何言乎天民」。
客退,命管城子叙其始末,并与客言而志之,盖庚辰夏四月戊午也。
尤运使袤延之五首 其四 南宋 · 赵蕃
 押词韵第四部
翰墨有先达,知己仅三数。
省斋怜其贫,晦庵过其誉。
怀哉介庵老,先我骑鲸去。
公如幸教之,岂叹岁不与。
宋故宁乡主簿廖公修职墓志铭 南宋 · 田奇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三三、《省斋集》附录
公讳行之,字天民,其先剑津人,五季之乱徙家衡阳,世有隐德。
元丰乙丑,曾大父世修始以儒学擢乙科,仕至左朝请大夫
大夫生师锡,任右迪功郎
迪功生知彰,任右朝散郎通判荆南府,位不满,罢以殁。
荆南生二子,天民其季也。
大夫起家垂百年、而天民复践世科。
又三年而天民之子谦继踵联荣,入拜堂下,于是父子挺然以文艺振大厥宗,乡里荣之。
衡之言世家者,著姓莫先焉。
淳熙己酉三月甲寅天民得病,一夕卒。
既窀穸,谦以书来告曰:「谦罪大,幸得一官,未及养而巨衅临之。
不即死者,先君墓隧之铭未刻,死且不瞑。
知先君莫如子,敢以请」。
呜呼,予顷铭荆南,今又铭天民,尚忍言哉!
天民少颖异,锐于学,与兄长民侍父官沅陵,尝从郡文学括苍田谓肄业,尽得其阃奥关键。
益酣思经史,涉流溯源,厚培其基,每议论,旁引曲取,若务为浩博,不可穷诘。
至其旨归,必极根柢,听者人人意得而去。
淳熙甲辰第,拜迪功郎岳州巴陵县
尤喜论天下事,不肯为书生空言。
湖北蹂于敌,创残尤甚。
兵休,方诱民复于农,经界法未及讲,税籍漫漶,不可訾省。
豪宗大姓,跨有阡陌,岁久弊益积,疆理肴乱,争讼纷起,吏多不能决。
公曰:「徒知咎往而无以止来者,百年犹今日也。
若定丘计亩度之法,因其来佃者而簿正之,讼田之家准是取则,少须数月,税可补,役可均,讼可省矣」。
众多其议。
乾道间民有诉田不实而没入其谷者,县俾里民运贮尉司以给纲马、其后岁仍责其入,公曰:「纲马所费,岁不过用谷七十斛,留马刍之征五万可办,何至扰民如此」?
力请于主计者从之。
故事,部使者行县,守令到罢,与凡劝耕出郊,次舍供张,悉倚办巡尉,裒取耆保,旁缘百出,人尤厌苦。
公皆白罢之,人情翕然。
尉故无公廨,公割俸市官閒屋为之,众欢趋,争出力相其成,由是当路者浸知公可用。
到官才数月,会太夫人来就养,半道感疾,公趋迎叹曰:「亲年已高,可恋微官时乎」?
径投檄丐侍养归。
以庆寿覃恩,迁修职郎,告满,愿就祠禄便养。
曹格以法,乃注潭州宁乡主簿,非公意也。
荆南亡恙时,持家法素严,岁时享燕,子侄甥婿拱立侍侧,奉匜洗爵,訚訚无怠容。
荆南殁,公兄弟守业,不敢少坠,事太夫人承候颜色,益加孝谨,时其燥湿喜怒而致曲顺适之,有不怿,虽甚遽不敢去左右。
兄殁,太夫人悲伤甚,公奉寡嫂,拊诸孤,尤尽其情,惟恐一毫伤太夫人意。
联睦姻族,无疏戚大小,皆极其恻怛忠爱。
再从弟生数岁而孤,公与伯氏教育成就,终始不惓。
母舅调官,卒于逆旅,子幼弱不能举丧,公亟办资请行归葬,又经纪其家事。
晚于学问抑浮就实,沉浸醲郁。
涖官居家,皆有可纪。
虽其天资开敏,琢磨之功至矣。
郡守刘公清之少推可,闻公文行称于乡里,与寓客王镇刘德老俱荐于朝。
朝论欲以郡博士处公,会朝堂无识公者,议遂寝,然公声名益著。
清之欲补图志之阙,公首为规创凡例,网罗遗佚,上下千载,纠剔妄谬,参覈异同,厥功为多。
书甫就而公殁,享年五十有三。
公仪观轩豁,抵掌谭笑,一坐尽倾。
而区理细务,曲折精密。
上官抗颜论事,不肯少屈;
至处亲党间,孝友循循,色夷词顺。
病革,戒其子以善事尊长,处事宜和缓,犹惧其亲闻之。
其于强学力行,骎骎向于成,而天不予年,呜呼可悲也已。
娶蒋氏,有贤行,先九年卒。
子男二人:谦,迪功郎全州清湘县主簿
次随,甫三岁。
女五人,邯郸刘令、开封王焕卿、庐陵刘瓒河内向公顗,其婿也,幼在室。
孙男二人:麟孙、酉孙。
以是岁十月甲辰葬于耒阳县鳌山金谷乡明月峰之原,盖用公治命云。
铭曰:
殖之勤勤,自㭖而楹。
既坚既良,而毁其成。
弃仕归养,以求其志。
胡宁忍予,志亦不遂。
或予或抑,繄孰使之。
廑身丰后,尔嗣尔贻。
耒江之滨,明月之岭,百世同藏,式永厥庆。
诚斋 其一 1190年 南宋 · 刘过
七言绝句 押词韵第五部 创作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省斋去国艮斋老,不独宣尼叹乏才。
试数诸公有名者,庐陵那得两诚斋
省斋集跋绍熙五年正月 南宋 · 郭应祥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七七、《省斋集》附录
淳熙辛丑春,余待试南宫,始识廖天民临安客舍。
后五年,余为巴陵簿,天民实领尉曹,簿与尉官相近,寅夕相与商确。
职事之馀,觞咏追随之乐殆月无虚旬也。
久之,天民以侍养弃其官,余尝三致书道挽留之意,天民勇于归,余怅然自失。
后二年,天民有子登进士第,与舍弟应龙为同年生,亦尝寓书交相贺也。
后二年,余外移衡阳丞,心独喜,自念他日造官下,天民傥犹里居,当追讲旧游也。
辛亥之秋,余就薄宦期,拿舟至蒸江,则天民之亡既除丧矣。
访旧惊呼之,念实切于余心,犹幸其子之贤,崇笃世契,交情久弥厚也。
天民自少力学,五举而后收科。
于书无所不通,而尤邃于义理之奥;
于文无所不工,而尤长于吟咏之适。
今所谓《省斋文集》者,盖天民既殁之后,其子所裒次者如此。
若其平生弃藁散漫不存者,又不知其几也。
余与天民厚,不待诵其书而已熟其为人,未识天民者,傥开是编,亦可以想象其风采矣。
甲寅孟春,因假其集至官舍,庄诵数过,敬书此以归之。
是月晦临江郭应祥书。
省斋集跋庆元元年 南宋 · 孙次康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九八、《省斋集》卷末
天民廖氏,为衡士之望。
蚤岁以文称,谓功名可期许。
比收一第,已恨其晚,官不满能,竟抱志以没。
噫,积者多,施者不遐,自古文人志士,局于命而不获骋者类如此,余于天民盖重叹也。
余初未识天民,往岁均父官潭益阳天民伯氏实同僚友,相得驩甚,别去,音驿数相闻也。
余家临川,当湖广冲道,天民伯仲间岁游上都,以余弟之素也,约赍寄径,必过吾庐,因得满慰畴昔。
及是羁官于衡,天民已隔世。
访旧悼亡,不可为怀。
乃今于其子益仲得遗文而读之,又为之衋然以悲。
益仲以文字发身,能世其科,方发轫乎荣涂,朝天津,暮西极,盖未易量也。
所谓不在其身,必在其子孙乎。
敬书数语,疥于卷末。
庆元初立夏临川孙次康书。
省斋集跋 南宋 · 王𨗨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六三、《省齐集》附录
迈尝曰:以仕宦世其家易,以文章世其家难。
貂蝉七叶,盈床象笏,此世禄之尤盛者,而天下未尝无其人。
至于诗书事业,克守其绪,使先人之遗风不坠于数十百年之后者,盖绝无而仅有也。
嗟夫,彼何为乎易,此何为乎难耶?
毋亦利禄者众人之所乐趋,而文章者世胄之所不暇为乎?
省斋先生以诗文知名湖南,而其子益仲复能辛苦卓立,以承其志。
益仲与迈游久矣,常时一觞一咏,见其纯深典雅,宛然省斋之遗绪,可谓能以文章世其家者。
而今而后,吾知省斋之名益不泯矣,故喜书之。
王迈浩翁跋。
省斋集序绍熙二年九月 南宋 · 戴溪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三○
衡阳廖氏为其州之望族,世登儒科。
天民讳行之,为淳熙十一年进士
始调岳州巴陵县,既数月,弃官以便亲养。
再调潭州宁乡县主簿,未上而卒。
余官于衡,识天民
其为人博学多闻,孝友急义,州有大事,率赖公为谋。
清江刘清之子澄为守,以其名荐于朝,不报。
廖氏世有力于学校,学者咸遵之。
石鼓书院成,天民与有力。
子谦初试入为首选,明年遂继乃翁登科,衡人以为盛。
余分教霅川,得谦书云:「先君不幸,日月易失,谦既服阕矣,裒平生遗文,得拾卷。
不肖之孤,惧湮没不传,愿有以序次之」。
余序石鼓书院,累置田近三十顷,尝欲以其事记之石鼓,文难其人,访诸学者,咸曰:「主簿公能文学者,素所尊信,傥得公文记之,庶几不朽」。
今集中所载《田记》是也。
余观公为文,率典实,有教化,不为浮辞虚说,非求以文字著名者,随事应用,时见其一二尔。
惜也年不及中,志所欲为,千百不一施,此尤可恨也。
绍熙二年秋九月永嘉戴溪序。
按:《省斋集》卷首,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廖行之省斋集跋 南宋 · 黄瀚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六二、《省斋集》卷末
余尝谓意到成诗,理到成文。
省斋廖君之诗之文,乃所谓意理到而成者,非无用之空言也。
前年冬假守于兹,讲闻廖君文行之高,为前太守刘子澄所知,荐之于朝,而人已亡有年矣。
一日其令子谦益仲出示文集一编,退食之暇,玩味之馀,如见其人。
天不假之年,不见之用,惜哉!
邵武黄瀚书于蒸湘郡斋。
感事怀人送春病酒晓起五首(四库本作次叔通见寄近作五首) 其三 送春 宋 · 刘学箕
七言律诗 押阳韵
煮酝青梅且共尝,游蜂飞蝶为谁忙。
鞦韆䌽索迷青草,车马红桥锁绿杨。
春事战回蒲剑老,诗肠结尽柳丝长。
韶光赋别休匆遽,凝伫东风更一觞。
按:一作廖行之诗,题作《送春》。
同郡张参伯招饮省斋 明 · 张元凯
七言律诗 押微韵
坐拥熊轓已赐绯省斋犹着遂初衣。
昔时卿月悬青琐,今日王春散紫微。
吏隐清尊消案牍,讼閒好鸟报芳菲。
材官自尔成疏慢,入幕应惭国士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