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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司檄劝稼望见资州王褒李鼎祚 其一 南宋 · 度正
七言绝句 押支韵
文王既没易中没,孔子重明汉又衰。
可惜李生真力学,但求象数不求词(自注:右李鼎祚。)
漕司檄劝稼望见资州王褒李鼎祚 其二 南宋 · 度正
七言绝句 押真韵
秦接衰周汉接秦,汉儒议论尽真醇。
如何独著贤臣颂,直使波流到圣臣(自注;右王褒。近世资人有著《圣臣论》谀秦桧者。)
易象义序 宋末元初 · 丁易东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四、《爱日精庐藏书志》卷一、《皕宋楼藏书志》卷三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象、辞、变、占而已矣。
予少而学《易》,得王辅嗣之注焉,得子程子之《传》焉,得子朱子之《本义》焉。
王氏、程子明于辞者也,子朱子明于变与占者也,独于象无所适从焉。
逮壮游四方,旁搜传注,殆且百家,其间言理者不可缕数,若以象言,则得李鼎祚所集汉魏诸儒之说焉,朱子发所集古今诸儒之说焉,冯仪之所集近世诸儒之说焉。
间言象者,则有康节邵氏之说焉,观物张氏之说焉,少郑氏之说焉,吴兴沈氏之说焉,京口都氏之说焉,长乐林氏之说焉,恕斋赵氏之说焉,平庵项氏之说焉,节斋蔡氏之说焉,山斋易氏之说焉,朴卿吕氏之说焉,古为徐氏之说焉。
是数家者非不可观也,而邵氏、张氏则明《易》之数,本自著书,非专为卦爻设也;
沈氏、都氏则明卦之变,赵氏、项氏、易氏、冯氏、徐氏则明卦之情,蔡氏、徐氏祖述本义,皆非专为观象设也。
林氏之说则反覆八卦,既为朱子所排;
郑氏之说又别成一家,无所本祖。
其专以说卦言象者,不过李氏鼎祚朱氏子发耳。
朱氏之说原于李氏者也,李氏之说原于汉儒者也。
李氏所主者康成之学,于虞翻、荀爽所取为多,其源流有自来矣。
然汉儒之说于象虽详,不能不流于阴阳术数之陋。
朱氏虽兼明乎义,而于象变纷然杂出,考之凡例,不知其几焉,良以统之无其宗,会之无其源也。
予病此久矣,山林无事,即众说而折衷之。
大抵《易》之取象虽多,不过三体,所谓本体、互体、伏体是也。
然其为体也,有正有变,故有正中之本体,有正中之互体,有正中之伏体焉;
有变中之本体,有变中之互体,有变中之伏体焉(正非中正之正,但谓其卦中未变之体耳。案以上诸体皆汉儒及唐李氏、近世汉上朱氏,非予之臆说也,但其中卦爻,先儒取象有未尽者,亦以其例推而补之。)
其馀凡例固非一途,要所从来,皆由此三体推之耳。
盖以正体取象者不待变而其象具者也,以变体取象者必待变而其象始形者也。
故自其以正体示人者观之,正而吉而无咎者,变则凶则悔吝也;
正而凶而悔吝者,变则吉则无咎也。
自其以变体示人者观之,变而吉而无咎者,不变则凶则悔吝也;
变而凶而悔吝者,不变则吉则无咎也。
兼正变而取象者,可以变,可以无变,惟时义所在也。
是可但论其正不论其变乎?
夫易,变易也,先儒言理者皆知之矣。
至于言象乃止许以正体言,不许以变体言,凡以变言象,率疑其凿,是以易为不易之易,不知其为变易之易也。
既不通之以变易之易,则毋怪以象为可忘之筌蹄也,既以象为可忘之筌蹄,毋怪以象变之说率归于凿也。
故善言《易》者必错之以三体而综之以正变,则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易》之象可得而观矣。
予于是窃有志焉。
是编之述,因象以推义,即义以明象,固错之以三体,综之以正变,而必以正中之本体为先,而其馀诸体则标于其后,又以示主宾之分也。
至于言数,虽非专主,而间亦及之焉。
盖将拾先儒之遗,补先儒之阙云耳。
虽因辞明理不如程子之详,言变与占不如朱子之约,至尚论其象,自谓颇不失汉儒之旧,于李氏鼎祚、朱氏子发未敢多逊焉。
后之言象者不易吾言矣。
于是而玩索焉,上可以溯汉儒之传,亦可以免汉儒之凿,庶几君子居观之一助云。
作《周易象义》,柔兆阉茂蕤宾甲午武陵丁易东序。
按:《易象义》卷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
周易集解序 唐 · 李鼎祚
 出处:全唐文卷二百二
元气絪缊。
三才成象。
神功浃洽。
八索成形。
在天则日月运行。
润之以风雨。
在地则山泽通气。
鼓之以雷霆。
至若近取诸身。
四支百体合其度。
远取诸物。
森罗万象备其工。
阴阳不测之谓神。
一阴一阳之谓道。
范围天地而不过。
曲成万物而不遗。
仁者见之以为仁。
知者见之以为知。
百姓日用而不知。
君子之道鲜矣。
斯乃显诸仁而藏诸用。
神无方而易无体。
巍巍荡荡。
难可名焉
逮乎天尊地卑。
君臣位列。
五运相继。
父子道彰。
震巽索而男女分。
咸恒设而夫妇睦。
人伦之义既阐。
家国之教郁兴。
故系辞云。
古者庖牺氏王天下也。
始画八卦。
以通神明之德。
以类万物之情。
作结绳而为网罟。
以佃以渔。
盖取诸离。
庖牺氏没。
神农氏作。
斲木为耜。
揉木为耒。
耒耨之利。
以教天下。
盖取诸益。
日中为市。
致天下之人。
聚天下之货。
交易而退。
盖取诸噬嗑。
神农氏没。
黄帝尧舜氏作。
通其变使人不倦。
神其化使人宜之。
刳木为舟。
剡木为楫。
舟楫之利。
以济不通。
盖取诸涣。
服牛乘马。
引重致远。
盖取诸随。
古者穴居而野处。
后代圣人易之以宫室。
盖取诸大壮。
弦木为弧。
剡木为矢。
弧矢之利。
以威天下。
盖取诸暌。
上古结绳为政。
后代易之书契。
百官以理。
万人以察。
盖取诸夬。
故圣人见天下之赜。
而拟诸形容。
象其物宜。
而观其会通。
以行其典礼。
触类而长之。
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
天下之能事毕矣。
旨远
其辞文。
其言曲而中。
其事肆而隐。
若夫杂物撰德。
辩是与非。
终日乾乾。
夕惕若厉。
无有师保。
如临父母。
自天祐之。
吉无不利者也。
至于损以远害。
说以先之。
定其交而后求。
安其身而后动。
履和而致。
谦尊而光。
能说诸心。
能研诸虑。
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
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
德圆而神。
卦之德方以智。
探赜索隐。
钩深致远。
定天下之吉凶。
成天下之亹亹。
莫善乎蓍龟。
神以知来。
智以藏往。
将有为也。
问之以言。
其受命也。
应之如响。
无有远迩幽深。
遂知来物。
故能穷理尽性。
利用安身。
圣人以此洗心。
退藏于密。
自然虚室生白。
吉祥至止。
坐忘遗照
精义入神。
口僻焉不能言。
心困焉不能知。
微妙元通。
深不可识。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
斯之谓矣。
原夫权舆三教。
钤键九流。
实开国承家修身之正术也。
自卜商入室。
亲授微言。
传注百家。
绵历千古。
虽竞有穿凿。
犹未测渊深。
唯王郑相沿。
颇行于代。
郑则多参天象。
王乃全释人事。
且易之为道。
岂偏滞于天人者哉。
致使后学之徒。
纷然淆乱。
各修局见。
莫辨源流。
天象远而难寻。
人事近而易习。
则折扬皇荂。
嗑然而笑。
方以类聚。
其在兹乎。
臣少慕元风。
游心坟籍。
历观炎汉。
迄今巨唐。
采偫贤之遗言。
议三圣之幽赜。
虞翻荀爽三十馀家。
辅嗣野文
康成之逸象。
各列名义。
共契元宗
先儒有所未详。
然后辄加添削。
每至章句。
佥例发挥。
俾童蒙之流。
一览而悟。
达观之士。
得意忘言。
当仁既不让于师。
论道岂惭于前哲。
至如卦爻彖象。
理涉重元。
经注文言。
书之不尽。
别撰索隐。
错综根萌。
义音两存。
详之明矣。
其王氏略例。
得失相参。
采葑采菲。
无以下体。
仍附经末。
式广未闻。
凡成一十八卷。
以贻同好。
冀将来君子。
无所疑焉。
秘书省著作郎李鼎祚序。
周易窥馀序1152年1月1日 宋 · 郑刚中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五、《北山文集》卷二五、《周易窥馀》卷二、《经义考》卷二四、《宋元学案补遗》卷二五、《皕宋楼藏书志》卷一 创作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
《窥馀》,窥窃《易》家馀意,缀缉而成也。
老来心志凋落健忘,自觉所学渐次遗失。
恐他时儿童辈有问,寖就荒唐无以对,故取平时所诵今昔《易》学与意会者,辄次第编录,时自省览。
此《窥馀》之所为作、所为名、序之所为缕缕也。
伏羲氏画八卦,古无异论,至重卦则指名不一。
郑康成辈谓神农,孙盛大禹,史迁、扬雄谓文王
攻为神农之说者曰:「耒耨之利,日中之市,固已取诸《益》、取诸《噬嗑》,岂应后来方重卦」?
神农之说破,则以下自当无语矣。
孔颖达、王弼又谓伏羲氏始用,十有八变而成卦。
观变之数,则用犹在六爻之后,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治,而书契之作,取诸《益》,重卦者非伏羲乎?
伏羲氏画卦,又为重卦;
文王为卦下之辞,又分上下经;
孔子为十翼;
周公为爻辞。
此《易纬》所谓三圣人,而周公不与者,周公本文考之志而为之,举文王则知周公之圣也。
颖达既坚守弼论不移,后之立异相可否者犹未已。
要是指擿相胜,无明白證据,当以王、孔为允。
复有疑者曰:爻辞亦文王所作,非周公也。
此盖不考《明夷》尔。
文在羑里,无自谓文王之理,亦不得先谓箕子为《明夷》。
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云「吾乃知周公之德」,则公作爻辞何疑?
马融、陆绩皆知此意也。
《系辞》曰:「知者观《彖辞》,则思过半矣」。
又曰:「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
遂又疑夫子不应自赞如此,《彖》、《系》必文王所为也。
曾不知卦下之辞,乃文王所系,其所系辞亦可谓之《彖》。
夫子于上下《系》特赞序之,与夫子所为《彖辞》自不相碍。
范谔误疑《乾·彖》与《文言》重复,而谓文王为《彖》者,亦此类也。
至于十翼之目,亦复纷纷。
以《彖》、《象》、《系辞》三者各分上下,而与《文言》、《序卦》、《说卦》、《杂卦》四篇号为十者颖达主之;
以《彖》也,大小《象》也,上下《系辞》也,乾、坤《文言》也,而与《序卦》、《说卦》、《杂卦》三篇号为十者胡旦主之。
以《象》分大小,而不以《彖》分上下,说为胜;
以《文言》分乾、坤,似未安。
去古远矣,学者要当以意所安者为是,故两存之,以俟来哲。
通乎此,然后可以读《易》。
或问曰:「子为书,始《屯》、《蒙》,何也」?
曰:「予于《乾》、《坤》,不敢谈也。
《易》者,天地万物之奥,《乾》、《坤》则又《易》之奥。
圣人妙《易》书之神而藏之《乾》、《坤》,其所示人者,犹委曲载之《文言》,孰谓学者可以一言定乎?
尊《乾》、《坤》而不敢论,自《屯》、《蒙》而往,以象求爻,因爻识卦,万有一见其彷佛,则随子索母,沿流寻源,《乾》《坤》之微,或可得而探也。
今固未敢妄有窥焉」。
又问:「《易》曰商瞿子木亲受业夫子,下抵汉魏,专门名家者不胜计,虽互有得失之论,大槩不过象、义二者。
就其意趣不合最甚者,惟李鼎祚、王弼。
其专用象变三十馀家,而不足义者,鼎祚也;
尽扫象变,不用古注,而专以意训者,弼也。
子为书,为象乎?
为义乎」?
曰:「有象则有义,以义训者,不可以遗象也;
义不由象出,是犹终日论影,而不知形之所在。
偏于一而废其一,学者所以难,予《窥馀》所不然也。
近世程颐正叔尝为《易传》,朱震子发又为《集传》。
二书颇相弥缝于象义之间,其于发古今之奥为有功焉。
但《易》之道广大变通,诸家不能以一辞尽。
有可窥之馀,吾则兼而取之。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载晋太康元年汲县发旧冢,大得古书,皆科斗文字,不可训知,独《周易》及《纪年》,最为分了。
《周易》上下篇,与今正同,而无《彖》、《象》、《文言》、《系辞》。
疑于时仲尼造之于鲁,尚未播之远国,而《汉艺文志》「《易经》十二篇」,谓上下经及十翼也。
以是考之,汉之《易》已十二篇,但经与十翼自为篇秩,非若今《易》之各附卦爻。
先儒谓费直专以《彖》、《象》、《文言》参解《易》爻,谓王辅嗣《象》本释经,欲相附近,故辞与《象》,各附于当爻。
要之取古本辄相分合,二子不容无过,然圣人之旨未大悖也。
并见于序之末。
绍兴壬申正月旦观如居士山斋书。
李氏易传跋嘉定五年三月 南宋 · 鲜于申之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三九、《皕宋楼藏书志》卷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九七
乾道元二,先君子假守资中,公退,惟读书不暂辍,盖亦晚而好《易》。
李鼎祚资人也,取其《集解》命刊之。
学官病其舛脱,则假善本于东漕巽岩先生,然亦犹是也,姑传疑焉,惟不敢臆以是正之。
兹四十有七年矣,板复荒老,且字小不便于览者。
不肖嗣申之误兹将□□□□□指敬大字,刻之漕司,尚广其传,庶几此学不遂泯云。
嘉定壬申三月甲子申之谨书。
按:《周易集解》卷末,明嘉靖刻本。
嵩山晁氏卦爻彖象说1182年6月1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三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汉·艺文志》:《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
颜师古曰:「上、下经及《十翼》,故十二篇」。
是则《彖》、《象》、《文言》、《系辞》始附卦、爻而传于汉欤。
先儒谓费直专以《彖》、《象》、《文言》参解《易》爻,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
其初费氏不列学官,惟行民间。
至汉末,陈元、郑康成之徒学费氏,古十二篇之《易》遂亡。
孔颖达又谓辅嗣之意,《象》本释经,宜相附近,分爻之《象辞》各附当爻,则费氏初变乱古制时,犹若今《乾》卦《彖》、《象》系卦之末欤。
古经始变于费氏而卒大乱于王弼,惜哉(熹按《正义》曰,夫子所作《象辞》元在六爻经辞之后,以自卑退,不敢干乱先圣正经之辞。及王辅嗣之意,以为《象》者本释经文,宜相附近,其义易了,故分爻之《象辞》各附其当爻下言之。此晁氏所引以證王弼分合经传者。然其言夫子作《象辞》,元在六爻经辞之后,则孔氏亦初不见十二篇之《易》矣。又不于《彖》及《大象》发之,似亦有所未尽。)
奈何后之儒生尤而效之,杜预分《左氏传》于经,宋衷、范望辈散《太玄》《赞》与《测》于八十一首之下,是其明比也。
揆观其初,乃如古文《尚书》司马迁、班固序传,扬雄《法言》序篇云尔。
今民间《法言》列序篇于其篇首,与学官书不同,概可见也。
唐李鼎祚又取《序卦》冠之卦首,则又效小王之过也。
刘牧云,《小象》独《乾》不系于爻辞,尊君也。
石守道亦曰,孔子作《彖》、《象》于六爻之前,《小象》系逐爻之下,惟《乾》悉属之于后者,让也。
呜呼,他人尚何责哉(熹按《诗》疏云,汉初为传训者皆与经别行,三传之文不与经连,故石经书《公羊传》皆无经文,而《艺文志》所载《毛诗故训传》亦与经别。及马融为《周礼》注,乃云欲省学者两读,故具载本文而就经为注。据此,则古之经传本皆自为一书。故高贵乡公所谓《彖》、《象》不连经文者,十二卷之古经传也。所谓注连之者,郑氏之注具载本经而附以《彖》、《象》,如马融之《周礼》也。晁氏于此固不如吕氏之有据,然吕氏于《乾》卦经传之次第所以与他卦不同者,则无说焉。愚恐晁氏所谓初乱古制时犹若今之《乾》卦而卒大乱于一王弼者,似亦未可尽废也。因窃记于此云云。《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六。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六○。)
李氏易传跋乾道二年四月 南宋 · 鲜于侃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九七、《皕宋楼藏书志》卷一、《宋代蜀文辑存》卷六七、《周易集解》附(毛氏汲古阁刻津逮秘书本)
李鼎祚以《易》学显名于唐,方其进《平胡论》,预察胡人叛亡日时,无毫釐差,象数精深盖如此。
而所注《周易》全经,世罕传焉。
鼎祚,资人也。
为其州,因斥学粮之馀,镂板藏之学官,俾后之士因以知前贤通经学古,其用力盖非苟而已。
学录贡进士谢诲、学正新郪县尉侯天麟校雠,教授眉山史似董其事。
乾道二年四月甲午郡守唐安鲜于侃书。
古周易1101年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五、《嵩山文集》卷一八、《古周易》附录、《经义考》卷二○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周易》卦爻一,《彖》二,《象》三,《文言》四,《系辞》五,《说卦》六,《序卦》七,《杂卦》八,缮写谨第如上。
晋太康初,发汲县旧冢,得古简编蝌蚪文字,散乱不可训知,独《周易》最为明了,上下篇与今正同。
有阴阳说而无《彖》、《象》、《文言》、《系辞》,杜预疑于时仲尼造之于鲁,尚未播之远国,而《汉艺文志》《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三家,颜师古曰:「上下经及十翼,故十二篇」。
是则《彖》、《象》、《文言》、《系辞》始附卦爻而传于汉欤。
先儒谓费直专以《彖》、《象》、《文言》参解《易》爻,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
其初费氏不列学官,唯行民间,至汉末陈元方、郑康成之徒皆学费氏,古十二篇之《易》遂亡。
孔颖达又谓辅嗣之意,《象》本释经,宜相附近,分爻之《象》辞各附当爻,则费氏初变乱古制时,犹若今《乾卦》,《彖》、《象》系卦之末欤!
古经始变于费氏,而卒大乱于王弼,惜哉!
奈何后之儒生尤而效之,杜预分《左氏传》于经,宋衷、范望辈散《太玄》、《赞》与《测》于八十一首,是其明比也。
揆观厥初,乃如古文《尚书》,司马迁、班固《序传》,扬雄《法言·序篇》云尔。
今民间《法言》列《序篇》于其篇首,与学官书不同,概可见也。
唐李鼎祚又取《序卦》冠之卦首,则又效小王之过也。
今悉还其初,庶几学者不执《彖》以徇卦,不执《象》以徇爻云。
韩宣子适鲁见《易》象,是古人以卦爻统名之曰象也。
故曰《易》之象也,其意深矣。
岂若后之人卦必以象明,象必以辞显,纷纷多岐哉!
呜呼,学者曾未之知也。
刘牧云:「小《象》独《乾》不系于爻辞,尊君也」。
石守道亦曰:「孔子作《彖》、《象》于六爻之前,小《象》系逐爻之下,惟《乾》悉属之于后者,让也」。
呜呼,他人尚何责哉!
若夫文字之传,始有齐楚之异音,卒有科斗篆隶书之四变,因而讹谬者多矣。
刘向尝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至蜀李撰又尝著《古文易》,则今之所传者皆非古文也,安得睹夫刘、李之书乎?
其幸而诸儒之传,今有所稽考者,具列其异同舛讹于字下,亦庶几乎同复于古也。
或曰:子能古文,何不古文写之?
曰:有改于华而无变于实者,予不为也。
如古者简重大,以经为二篇,今又何必以二篇成帙哉?
谨录而藏诸,以俟博古君子。
建中靖国元年辛巳五月二十四日嵩山晁说之题。
京房易传后1115年5月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五、《嵩山文集》卷一八 创作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汉艺文志》:《易》,京氏凡三种八十九篇。
《隋·经籍志》有京《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种七十三卷,《唐艺文志》有京《章句》十卷,而占候存者五种二十三卷。
其《章句》亡矣,乃略见于僧一行李鼎祚之书,而其传者曰《易传》三卷,《积算杂占条例法》一卷,或共题《易传》四卷,而名皆与古不同。
今所谓《京氏易传》者或题曰《京氏积算易传》,疑《隋》、《唐志》之《错卦》是也,《错卦》在隋七卷,唐八卷。
所谓《积算杂占条例法》者,疑隋《逆刺占灾异》十二卷是也。
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九卷。
元祐八年高丽进书,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志》《周易占》十二卷是也。
自古《易》家有书而无师者多矣,京氏之书幸而与存者,才十之一,尚何谁之师哉!
说之元丰壬戌偶脱去举子事业,便有意学《易》,而辄不好王氏,妄以谓弼之外当自有名家者。
果得《京氏传》,而文字颠倒舛讹,不可训知。
逮其服习既久,渐有所窥,今三十有四年矣。
乃能以其象数辨正文字之谬于边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识之曰:是书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卦凡八变而六十有四,于其往来升降之际,以观消息盈虚于天地之元,而酬酢乎万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运五行,正四时,谨二十四气,悉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
其进退以几而为一卦之主者,谓之「世」。
奇偶相与,据一以超二,而为主之相者,谓之「应」。
世之所位而阴阳肇乎所配(《乾》与《坤》、《震》与《巽》、《坎》与《离》、《艮》与《兑》。),而终不脱乎本(以飞某卦之位,乃伏某宫之位。),以隐赜佐神明者,谓之「伏」。
起乎世而合内外,参乎本数以纪月者谓之「建」。
终终始始极乎数而不可穷以纪日者,谓之「积」。
含于中而以四为用,一卦备四卦者,谓之「互」。
乾建甲子于初,坤建甲午于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为游魂之世,五世之初乃为归魂之世,而归魂之初乃生后卦之初,其建刚日则节气,柔日则中气。
其数虚则二十有八,盈则三十有六。
盖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遗乎意,意遗乎言,则错总其用,唯变所适。
或两相配而论内外二象,若世与内(《革》水火配位,内《离》火四世水。),若世与外(《困》金木交争,外《兑》金初世木。),或不论内外二象而论其内外之位(《萃》土水入《艮》、《兑》,初土四水。),或三相参而论内外与飞(《贲》土火木分阴阳,《艮》土《离》火飞木。),若伏(《旅》火土木入《离》《艮》,《离》火《艮》土伏木。),或相参而论内外世应建伏(《观》金土火木互为体,建金世,应内土,伏火外木。),不论内外而论世建与飞伏(《益》金土入《震》《巽》,世与飞土,建与伏金。),或兼论世应飞伏(《复》水土见候,世应水土,飞伏水土;《屯》土木应象,世应土木,飞伏土木。),或专论世应(《夬》金木合乾兑,入坤象,世金应木;《蛊》金木入艮巽,世金应木。),或论世之所忌(《履》金火入,初九火、九四火克九五世金及乾之金。),或论世之所生(《巽》火木与巽同宫,世水巽木建火。),于其所起见其所灭(《大壮》起于子,灭于亥。),于其所刑见其所生(《随》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兑》金《巽》木。),故曰死于位,生于时,死于时,生于位。
苟非彰往而察来,微显而阐幽者,曷足以与此?
前是焦小黄变四千九十有六卦,后有管辂定《乾》之轨七百六十有八,《坤》之轨六百七十有二。
其知之者将可以语邵康节之《易》矣。
彼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辞耳。
其谓斯何?
昔鲁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传而至汉田何子装洛阳丁宽授砀田王孙王孙东海孟喜授梁焦赣延寿延寿授房,房授东海殷嘉河东姚平河南乘弘、繇是《易》有京氏之学而传盛矣。
白生者,不肯京氏,曰:「京非孟氏学也」。
刘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当时为何说也。
今以当时之书验之,盖有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与夫京氏、殷十二篇,同为一家之学,则其源委孰可诬哉!
此亦学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
盖自京氏为王学有馀力,而王学之适京氏则无繇矣。
或传是书而文字舛谬,得以予言而考诸。
今有不可就正者,阙以待来哲。
《积算杂占条例法》具如别录。
政和五年乙未五月庚辰嵩山晁说之记。
李氏易传序 南宋 · 李焘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六三、《宋代蜀文辑存》卷五三
按《唐艺文志》称李鼎祚集注《周易》十七卷,据鼎祚自序,止云十卷,又首尾俱全,初无亡失,不知唐史何所据而云十七卷也。
《崇文总目》及《邯郸图书》遂称七篇逸,盖承唐史之误。
鼎祚资州人,今州城东十里读书台尚存云。
陇西李焘书。
周易郑氏注后序 南宋 · 王应麟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深宁先生文抄摭馀编》卷二、《周易郑康成注》卷七、乾隆《鄞县志》卷二一
康成注《易》九卷,多论互体,江左王辅嗣学并立,荀崧谓其书根源。
颜延之祭酒,黜郑置王。
齐陆澄王俭书云:「《易》自商瞿之后,虽有异家之学,同以象数为宗,数百年后乃有王弼之说。
王济云:『弼所误者多,何必能顿废前儒』」?
河北诸儒专主郑氏。
隋兴,学者慕弼之学,遂为中原之师。
唐因之。
今《郑注》不传,此景迂晁氏所慨叹也。
李鼎祚云:「郑多参天象,王全释人事,《易》道岂偏滞于天人者哉」!
合《彖》《象》于经,盖自康成始,其说间见于鼎祚《集解》及《释文》、《易》、《诗》、三《礼》、《春秋》义疏、《后汉书》、《文选》注。
应麟读《易》之暇,辑为此编,庶几先儒象数之学犹有考焉。
癸酉季夏哉生明,汲古堂书。
易康成注序 南宋 · 王应麟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九九、《深宁先生文抄摭馀编》卷一、《经义考》卷三五、《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六四、《皕宋楼藏书志》卷一、《万卷精华楼藏书记》卷一
郑康成学《费氏易》,为注九卷,多论互体。
以互体求《易》,左氏以来有之。
凡卦爻二至四,三至五,两体交互,各成一卦,是谓一卦含四卦。
《系辞》谓之「中爻」,所谓「八卦相荡」,「六爻相杂,惟其时物」,「杂物撰德」是也。
惟《乾》《坤》无互体,盖纯乎阳,纯乎阴也,馀六子之卦皆有互体。
《坎》之六画,其互体含《艮》、《震》,而《艮》、《震》之互体亦含《坎》。
《离》之六画,其互体含《兑》、《巽》,而《兑》、《巽》之互体亦含《离》。
三阳卦之体互自相含,三阴卦之体亦互自相含也。
王弼尚名理,讥互体,然注《睽》六二曰:「始虽受困,终获刚助」。
《睽》自初至五成《困》。
此用互体也。
注《比》六四之类,或用康成之说。
钟会著论力排互体,而荀顗难之。
江左郑学与王学并立,荀崧康成书根源□□。
颜延之祭酒,黜郑置王。
齐陆澄《诒王俭书》云:「《易》自商瞿之后,虽有异家之学,同以象数为宗,数年后乃有王弼之说」。
王济云:「弼所误者多,何必能顿废先儒?
今若宏儒,郑注不可废」。
河北诸儒专主郑氏。
隋兴,学者慕弼之学,遂为中原之师,此景迂晁氏所慨叹也。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理义之学以其辞耳,变象占其可阙乎?
李鼎祚云:「郑多参天象,王全释人事,《易》道岂偏滞于天人哉」!
今《郑注》不传,其说间见于鼎祚《集解》及《释文》、《诗》三《礼》《春秋义疏》、《后汉书》《文选》注,因缀而录之。
先儒象数之学,于此犹有考云。
康成笺《诗》多改字,注《易》亦然,如「包蒙」为「彪」,「豮豕之牙」为「互」,「包荒」读为「康」,「锡马蕃庶」读为「蕃遮」,「皆甲宅」之「皆」读为「解」,「一握为笑」之「握」读为「屋」。
其说近乎凿,学者盍谨择焉。
厌常喜新,其不为荄兹者几希。
浚仪王应麟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