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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言下(此下篇名并缺) 其五十四 东汉 · 仲长统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八十九
奸慝既弭。警跸清夷(《文选·颜延年曲水诗序》注,又《元长曲水诗序》注。)
蔡京断狱失谬宜重行黜降奏元祐元年闰二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六、《宋代蜀文辑存》卷一六
臣伏以都城之广,万众所聚,奸伪百出,刑讼实繁,推劾听断,尤宜详审,朝廷钦恤之意,防禁最密。
开封府大辟狱具,本处既已录问,则申刑部请覆其实。
刑部关吏部差官同虑,谓之审问。
囚无翻异,则论决如律;
事有可疑,则移治他司。
盖所以察冤滥而重人命也,安可徇一己之私见,而欲他人之必死乎?
臣伏见开封府勘小阿贾杀人公事,吏部刘斐审问,看详案卷,称是情节可疑,遂疏述不圆七事,申刑部乞行会问。
续据本府回报,三事并是误供。
又据刘斐续条陈案节不圆一十二项。
刑部既见刘斐所申如此,亦虑小阿贾之情或涉冤枉,遂付大理再推,庶得其实,即于格法,未见违戾。
知府蔡京有辄论奏,谓阿贾大情已正,便当处死,刘斐不合疏駮,刑部不当移推,皆宜论罪。
其徇情好胜,逞威犯分,不顾义理,一至于此。
且人命最重,死不复生,小节既是未圆,大情容有不实。
若便将阿贾处死,则是大辟罪人,不须再行审问,三木之下,枉杀必多。
况朝廷立法,极从仁爱,天下死罪,稍涉疑虑可悯,并须奏听敕裁,多蒙宽贷,岂有不容问难,便欲行刑?
又缘录问条制令移司勘逐者,指定不圆事节回牒本处。
刘斐既述一十九事,皆是不圆,刑部须至重勘。
若阿贾不行凶,则显有残忍锻鍊失入之罪;
或阿贾委是正贼,则犹有卤莽判押不职之愆。
生杀之端,皆无过。
若万一朝廷听其妄奏,加罪于,则向去审问之官,率皆畏避,不敢伸陈;
被刑之人,多负抑屈,无所赴愬。
尚书刑部主天下狱讼,兼纠察在京刑狱之职,可以统辖开封,按劾其罪。
今既举职事,反为开封所劾,则上下之分,颠倒错乱,非所以尊朝廷、风四方之意。
又缘知府以来,殊无治迹,听狱断罪,失谬极多。
段继隆之事则亲书涂抹,放纵冒法卖官之人;
于僧惠信之事则遂非妄奏,曲庇重禄受财之吏。
方当至公之朝,宜检举前后过恶,重行黜降。
今既未正其罪,又差知真定府安抚使,考之公论,殊未为允。
伏请寝罢新命,候大理结正小阿贾等公事三件了日,别取朝廷指挥
真定刘瑾苛政之后,疲民殊未宁居,宜择厚重知治体者以惠养绥怀之,如轻易徇情,岂可帅领一道,深虑因而生事。
荒唐浮薄,士论所鄙,缘其弟卞为王安石婿,牵挽忝冒,得至徙官。
既与王安石为婚姻之家,又与蔡确有宗族之契,凭恃势力,习惯恣横,岂可更领边帅之任?
伏乞追改施行。
乞罢韩缜元祐元年三月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七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一
窃以辅相之任,承君代天。
上以理三光而调四时,下以镇百姓而遂万物。
身有德义乃可以尊朝廷,心秉公忠乃可以服天下。
人而非此,邦其殆哉!
伏见宰臣韩缜才鄙望轻,不学无术。
多利欲而好富贵,习浅陋而无廉隅。
前者谄附张诚一,夤缘进用,备位枢庭
近者以王圭死亡,次第推移,遂至宰席
无一言一事有补于国,无一长一善见称于人。
至于平生之贪残,所至之丑污,前后台谏已有奏论,不假臣言再烦天听。
然臣伏见近日每有差除,多不协人情,大招物论,皆谓侵夺吏部员缺,恣为中书堂除,非亲旧者不差,非朋比者不录,少循公道,多立私恩。
故有才至京阙而便受,经涉岁序而不得调,挟邪者或侥倖,有才者或滞淹。
夫身为大臣,手持政柄,致此诽议,不无因依,乃是负国以为奸,非独素飧而尸禄。
方皇帝陛下收延众正以绍承祖宗之志,而太皇太后陛下因革庶事以深图社稷之安。
方此之时,如何补?
伏望圣慈降臣此言并臣僚论章疏付之于外,罢政事。
以清朝路,以厌群臣。
〔贴黄〕如李南公河北残虐累年,措事乖当。
臣曾两次弹奏,而近日却移河东闰二月二十六日
郭茂恂在西路丑行狼藉,以不职罢,到阙便除省郎二月六日
寻又选差按行牧地二月二十六日
王说以谄奉吴居厚徐州之害,亦用言者罢其省职。
即日闰二月四日除知密州
蔡京开封不法,见有段继隆并僧惠信公事在大理寺根勘,已见观望权要,任情曲法。
臣僚弹奏,都不施行,乃除真定二月十二日,使之帅领一路,乃物论之尤不平者,皆出于也。
〔附录〕日记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八三
元祐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以孟秋享致斋本省。
是日早,延和奏事毕,留身请补外。
谕以不可,哀祈切至,再拜而退,投表于通进司
随有旨东府,不许般出。
明日,从上自景灵宫还,至端门即入,即返辔而南,寓泊曹民园听命。
八月一日癸巳再表,批不允。
近当阎安自曹园押入,随班奏事毕,少留再恳,谕劳再三,未有可旨。
退再入劄子上焉。
是日有旨,诸处毋接外章奏。
五日五鼓封还所奏,陈衍押入,见于本省后堂,见奏垂拱。
六日奏事已,少留面对(《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六小注引。)
/元祐五年八月戊戌吾之求去也,岂苟然耶?
吾出于寒远,被擢四年矣,实过其分。
于国既无显劳,而妨贤路,宜知止。
此一可去也。
元祐政事,更首尾者零落无几。
独吾与微仲在,馀者后至,远者才一年尔。
虽不见其大异,然不得谓之趣向同也。
或漠然两可,或深藏其意为不可测,或以异意阴入其害,公肆诋諆。
挚近因中司一章论政有云:「愿戒大臣共敦此义,勿谓不预改更之事,遂怀同异之心」。
于是所后至者皆不乐,不乐则意不得不生矣。
故政论不一,阴相向背为朋,而吕相亦自都司吏额事后于吾有疑心。
夫共政事者六人而有异志,同利害者才二人而有疑心,则岂独孤立之不易,实国事之有病也!
古人有安国之志、全身之智者多引避之。
此可去二也。
去年六月范尧夫罢后,至此阙右揆
安厚卿丁忧,近又孙和父薧,吾位遂在众人上。
议者或以递见及,势岂得
此三可去也。
闻外籍籍以吾于庙议有不合而去,又谓见微比数留身,有所惧而去,皆非也。
又以谓久阙不补,恚而求去,此无知之言也。
士大夫喜吾此举者亦不一云(《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六。)
/元祐五年九月癸未先是,中旨召(裴)纶及(胡)竞为言事官,辅臣面奏候召到审察。
纶至一诣都堂,其人亦清修之士,惟苏颂略识之,遂以纶为监察。
既而言者交章论列,以谓人主用人善,但此二人何缘达于上听?
恐歧径一开,不胜其弊。
乞明降荐者章奏,以公选授。
而纶亦恳辞,故罢之。
终不谕以荐者。
竞尝为瀛州学士,罪恶有状,因并谕曰:「竞到别与差遣」。
外议推求其论,为说不一。
或曰纶前通判蔡州有子在其部,犯法将败,纶力庇全之,故密荐。
又曰纶居许,与诸韩善近,宗师多延誉于士大夫,而致之于傅尧俞,故尧俞密启。
或又云维所荐也。
竞则多谓陈衍荐之,盖尝承受高阳,与竞同时,又雅相厚也。
初云韩忠彦刘安世所荐,皆高阳同官尔。
问二人皆不然(《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八。)
/元祐五年十月丁酉右司员外郎王古秘阁校理太府少卿太府卿李杲卿卫尉卿卫尉卿刘忱太府卿太府少卿程博闻为司农少卿司农少卿廉正臣滑州
吕大防刘挚杲卿老而怠于事,素赖博闻,既非强明,又不勤敏,而太府刘忱虽老犹精审,故易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
/元祐五年十月乙卯初,命元发王安礼对易,韩川封还元发词头,以为病不可为帅。
过都门二十日不敢求觐,其病无疑。
元发磊落有气节,往往不为在事者所喜,故挤逐流落几二十年,方稍被眷奖,有所任之。
而老矣,苦脚疾,他无甚病,然其志未能无所望。
既摧颓不能支,又为后生辈指点,议者疑其邑邑以死也,亦可哀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小注引。)
/元祐五年十月乙未韩宗道刑部侍郎宝文阁待制吕大防实主之。
初莫晓其故,昨撰除目后疑其然,因博询,乃知宗道有求于傅尧俞,小封干大防,故忽发,谓众人猝猝不能可否也。
苏颂亦韩姻,为此委屈者,独谩挚及许将耳。
宗道正侍郎才三月,挚因晚集,以宗道事问大防曰:「何故除外任」?
大防曰:「外面难得可移之人,宗道已多时」。
挚曰:「宗道虽久,乃是权侍郎,改为正侍郎及今方百馀日」。
大防愕曰:「是,是,然终须作待制,只是差早尔」。
挚曰:「不然,只凭观之不为过,若比众人则太优。
陆佃正侍郎五年,才得待制颍州
梁焘两为谏议大夫,又为中丞,又为权尚书,请郡,止得待制郑州
天下公议亦可畏,不知外人如何说此差除也」!
大防默然久之。
逾月,宗道仍旧故官。
大防畏公议,因事改前过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
/元祐五年十一月甲子先是,许将以台章居家待罪,内降自辨劄子云:「臣初与众议不合,进呈日亦言不可,退而进拟,亦不敢签书,即非变本议。
今既招人言,乞行罢黜」。
是月初四日甲子进呈台章及劄子。
吕大防叙差除利一事云:「许将元无论,止曾言恐超资,密院再检有例,遂上。
若一人未同,岂可以进呈?
止是迎合反覆,临时观望,却非有倾夺之意」。
谕曰:「记得上来时将曾言不可,料亦无他」。
大防又言:「臣等疏拙,承人乏而已,其为无补,实皆知罪。
然亦不至作奸,众人议论不同,乃是相济」。
刘挚因曰:「古人以为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
若人人相顺从,却不是好事。
但得各有公心,虽小有不同,而公言之,是乃同归于善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引。)」。
渠阳奏捷(《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引。)
/元祐五年十一月戊子二十八日,辅臣晚集,议陈安民事。
是日早,中书出一奏状,欲差安民河北东西府界沿河与州县同括民间冒佃河滩地土,使出租。
众已签圆,刘挚留状白众曰:「此一事大扰,须三二年未可竟,徒为州乡耆河埽因缘之利,数十州百姓有惊骚出钱之患」。
吕大防曰:「此顷年亦曾为之。
漕司今以两河岁计不足,须当取此,以助其费」。
曰:「括田取租,固未敢言不可,但恐遣使不便。
不若下转运司令州县先出榜,令河旁之民凡冒佃河田者,使具数自首,释其罪,据顷亩自令起租,严立限罚。
若限满即差官同河埽司检按,重立骚民受贿条法。
如此亦须年岁可见次第。
今朝廷专遣使临之,其弊不可胜言」。
大防曰:「甚好!
待别议行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
/元祐五年十二月乙未高丽旧通朝贡,真宗初尝遣使来,自言苦于北寇诛求,愿臣属天朝,绝辽好,请王师援助。
于是,朝廷方与辽和,不受其语。
遂去,自是不至。
熙宁初罗拯将漕福建,因贾舶寄意招来之。
于是时,神宗有鞭挞戎狄之志,喜其说。
即以制置副使,经理其事。
已而入朝奉贡,朝廷待遇之礼、赐予之数皆非常等,恩旨亲渥,至于次韵和其诗。
在馆问劳无虚日,多出禁苑珍异赐之,沿路供顿极于华盛,两浙淮南州郡为之骚然。
每至州县或镇砦,皆豫差诸色行户,各以其物赍负迎于界首,日随之,以待其所卖买,出境乃已。
及鞍马什物等皆用鲜美者,被科之家旋作绣画,或求于四方。
人多失业,至于逃遁,或有就死者。
盖朝旨严切而引伴皆用中人,是以如此。
元丰八年使者回,到今复至。
朝廷用知杭州苏轼御史中丞苏辙之请,痛加裁省,及定其程限,自入界不两日到阙下。
问引伴官向縡、赵希鲁,沿路扰费十去六七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二。)
/元祐五年十二月甲辰初,台谏之击许将也,均独以谓不可用细故退大臣,乞明正是非。
罢,均言益不已。
于是苏辙孙升岑象求等皆劾均以为朋奸。
第一章言均三事:一谓范育不可罢,二留刘挚,三救许将
既而章继不止,然其后章止论救将事,不及其他。
均亦连章劾不为朝廷辨事之是非,补人主聪明,专以私意阴受大臣密谕,结为朋党,表里排陷,乞正其罪。
会兴龙节假放,两曹得以从容各罄所言以相诋,章皆下三省。
均以目录前后章申都,至是进呈。
宸意閒暇,两无所向。
吕大防禀测之。
谕曰:「均难重任」。
大防曰:「自来言官以事去有三四等。
知州知军通判,已甚得监当」。
谕曰:「与合入差遣,不要亏他」。
馀并无言,遂可广德之拟。
因出笏奏曰:「臣昨八月中请外任者,本以窃禄岁久,无补朝廷,心不自安,故乞一郡。
殊不闻均奏留臣也。
臣等进退,料必出于宸衷,岂由臣下议论。
兼台谏留执政,亦合避嫌,疑诚不知体。
又均福建人,臣与之非故旧,亦非乡里,止曾于台中同官。
昨均留臣,臣实不得而知,更望照察」。
笑谕曰:「侍郎有何事要去?
昨是太皇官家留住侍郎,均亦不曾有文字」。
大防曰:「刘挚昨求去,并无事。
今为苏辙上官均文字内说及曾留刘挚,要奏知也」。
为王氏学,有文采,性介洁,守道甚笃。
元丰八年在台,爱其前为御史相州狱,守节得罪,故复举之。
后以张舜民事罢,今年六月复为殿中,至今三黜,皆与义无嫌。
傥止论大臣去留,宜明辨是非,不可轻以人言进退,以厉臣节、塞朋党,如此则为有补。
不然当指邪恶事状,直言而去,为是惜也。
区区以留将为言,故理不胜矣。
大抵将之去,外论半是半非,虽各系其党,盖不无由来也。
又尝语大防,以将为人有可取者:博记问,气劲,见不平必开口,不畏强禦,亦其所长。
大防谓潜心怀二,立党偏见,亦可恶者不少也。
孤立于盛党间,可怜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二引。)
/元祐五年十二月辛卯朔,中大夫尚书右丞许将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定州
先是,十一月丙子殿中侍御史上官均监察御史徐君平进对,挚谓韩忠彦曰:「闻君平有章,皆为许将声冤,谓中司不当摇大臣」。
忠彦曰:「自言亦若此,然止称,不及君平」。
挚曰:「前此闻杨康国刘唐老傅尧俞辨诉,台谏官与大臣为地,前未之有。
殆出于近世,非公道也。
党与根株,其奈何」?
挚自谓于用言未尝不恳恳于诸公,天实知之。
既而吕大防亦为挚言声冤事,如挚所闻。
又曰:「常疑人分别南北似非理。
今观之,岂不可骇」!
君平江南人
尝从王安石学,苏辙举为御史
昨闻语于人,颇愠寻常多召君平岑象求议事,彼不知君平异趣,故不疑尔。
今日之对,必有异论。
盖自邓温伯来,梁焘等去,近又召彭汝砺,至今言路复有君平辈。
挚每以告大防,而大防顾疑挚分别南北,此深可虑也。
秦观准敕书御史台碑,适自彼来,为挚言:闻均等对,以许将细故不可动。
又言君平无异志,虽与同对,必不助其语。
又言孙升前对,谕语甚温,但颇然许将争利一事。
云若非言,几误此事也。
及是踰半月矣,乃有内降付三省,云许将近累上表,乞除外任。
资政殿转官知定州
翼日十二月二日以内降进呈。
谕曰:「许将自昨来事后,言者章疏攻弹不已,今令补外,然别无事」。
吕大防奏曰:「近时外补少迁官者,今转官拜职,又得帅府重地,圣恩优厚,臣子之幸」。
又谕曰:「昨来韩枢密傅侍郎事过后便定夺,更无人言。
独有右丞被言文字甚多,不可如此也」。
挚私谓所争利一事诚细故,未足以为去留。
自初入以来,人望不快,昨宣押之后,论者不可止。
上既以利一事为将之是,故言者置其事,止以人物不可在政路为说。
是以天意,顾公议不能主之也。
人不素修,欲信于士大夫,其可得哉!
性敏惠,明见事理,而所趋甚异。
喜圆机,薄节行,持「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之论。
好「宁我负人、无人负我」之事。
此其大失也。
措之于政事,岂非为害?
此人情所以欲去之尔。
前日陈衍至大府第,必以此询决之。
忤物不一,孤立亦可怜。
是日范纯礼都堂,谓挚曰:「继者当用邓温伯」。
又曰八座当用范百禄,补鳌当用范祖禹,补掖当用彭汝砺
又谓将之去非是。
挚与纯礼雅善,故于挚无隐。
然昔者议论不如是之私,今听其言,不敢以为当。
傅尧俞多为其所惑,皆类此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二。)
/元祐五年十二月戊申校书郎晁补之通判扬州
初议除目,吕大防欲以杜纯侍御史孙升起居郎
刘挚曰:「向以无科第及朋事诸韩,自南床中司所劾,罢去为相州
今如何复除此官?
兄弟与今中司兄弟不相与,恐成纷纷。
孙升,不知彼文学何如」?
大防曰:「然以其久于此矣!
自与公同时在台,当少迁。
若以文行,则谁不为之?
待更熟论」。
大防欲用者,盖范纯礼所属。
者,自许将之去,傅尧俞纯礼之党数数延誉邓温伯,冀引补其阙,患升之在言路,故先欲动以待之。
前与梁焘辈力论温伯,故朋党架造如此。
已而纯礼都堂,语王汾不当直为真侍郎彭汝砺尝为中书舍人,反为权摄。
告以王尝除谏大夫馆阁二三十年矣。
彭谪籍,新复集撰,两月即召来,料须有渐也。
又云杜常粗俗,不宜典礼乐。
王钦臣不乐为大蓬,是欲他日除真侍郎尔。
故先以立例也。
纯礼平日恬默,不意其开口如此。
有所偏系故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三。)
/元祐五年十二月甲寅是日,诏以向宗良邢州
初,密院拟差高士敦。
士敦益路钤辖罢,合入此差遣
告命已至,进邸累日。
宗良二十二日入表陈乞此州。
昨日降出,今进呈,太皇太后谕曰:「依宗良所乞」。
即奏曰:「已差人多日」。
又谕曰:「差下甚人」?
奏以实。
谕曰:「为太后曾言,且与」。
宗良复表曰:「自来已差人,无陈乞冲替之例。
欲与宗良别选一州与邢相若者」。
谕曰:「邢只谕宗良,却别寻一州差与士敦,兼士敦不须忙也」。
退依宣谕,以士敦知泾州
圣意深远,刻己避嫌多类此。
宗良孱騃,不足当此任。
宰执所以屡执不与者,恐其害民也。
成就上德,始遂其请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三引。)
/元祐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渠阳旧属溪猺。
熙宁元丰间取其地,自是蛮酋岁出侵扰。
元祐三年,议者争言欲弃其地。
朝廷重其事,故废诚州为军,馀岁废有差。
而侵齧出没犹不已,乃以知荆南唐义问转运使,专措置之,驻于黔阳县
选人余卞,前为澧州推官,上书请废其地与蛮,以息边患。
至是义问辟以为勾当官
二人意主于弃地,朝廷固亦久以是为议,但今方其跳梁为患,宜先有所痛惩艾,然后许之。
于是发京西将兵并土兵殆万众,益以黔南兵丁,给钱二十万缗,责以讨扑。
自十月后兵数进,焚荡庐屋禾仓等,夺其兵械甚多。
但以溪洞地险,有林箐岩穴之阻,官军不可以深入,多隔溪水林薄相射,其杀伤甚众,而不能得其级。
故八战皆胜,级才得二百馀。
朝廷不欲专责以级,盖数级以为功,惧其反害平民。
从来将兵者欲多级者,数杀良民老小,或运粮人夫,斩其首。
议者所痛叹久矣!
义问奏捷亦略足以申威灵。
其酋曰杨晟秀既逃遁,藏于飞山
故近日官军围其巢,今穷迫,与其族数十人作状请命。
义问连上之,朝廷遂欲息民竟其事,故议如义问所画如此。
其间奏请,疑不能无小谩,然包之以就大计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三。)
/元祐六年正月己巳,命翰林学士兼侍读范百禄权知贡举天章阁待制吏部侍郎侍读顾临国子司业兼侍讲孔武仲权知贡举
执政聚议,始欲用侍御史孙升同知
挚谓无旧比,乃止。
挚意谓邓温伯必进补许将阙,其党疑必论列,故谋以此五十日拘之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正月甲申是日,吕大防移疾。
太皇太后陈衍尚书省,问刘挚人材可进用者,具以六七人对,苏辙王岩叟在焉。
又询大防第,不知大防所对为何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正月丙戌龙图阁学士、知杭州苏轼吏部尚书
先是,太皇太后两谕执政,令除此官。
时以初入台,又杭方灾伤,故徐徐至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正月丁亥,诏安礼资政殿学士,仍知舒州。)安礼非纯正之士,然忼慷有大节。
在神宗朝为左丞,数数敢论事,不小屈于王、蔡,一时翕然推重。
但其人治己不肃,性淫侈,又喜宠小人,此其不至者。
其才高甚,世之悠悠者未可轻议也。
或云傅尧愈惑于范纯礼辈所教,锐欲痛黜之。
苏颂韩忠彦不知,又佐其说。
吕大防无他意,处心稍平,故止降小郡,不置劾。
或谓曰:「不知了得否」?
意欲扬此声以掩纷纷。
竞坐唐老康国言,再落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二月庚寅是日经筵吴安诗侍讲冯京初赴侍读
宰臣执政读官毕,起诣御前奏事,申叙所讲所读之事有未尽或可以因古讽今者,从所请也。
前此尝已面奏欲如此,盖执政数年间未尝闻上德音。
上渊嘿谦靖,同听之间未肯出语可否。
唯于经筵可以讲学问之事,庶有闻也。
今日所申论,乃仁宗宰执以内降事,令中书密院执政守条诏,明有法者不得更取旨。
讲官讲《孟子》不为管、晏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五。)
/元祐六年正月辛卯前月二十四日有所问,挚对以元祐以来政事虽有更张,臣僚虽有进退,皆天下公议、顺人心者。
若异时之是与非固不能保,然自有公论也。
今不若引用正人,布在近列,以辅佐主上,维持善政,如此而已。
若用小人在左右,则异同纷纷,何待后日也?
因以数人可保者附奏。
而辙、岩叟与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五小注引。)
/元祐六年二月丁巳是日,辅臣对于延和殿,同问两宫圣安。
候奏事已,密院退,苏辙面奏云:「臣闻谏官论臣不已,昨日又闻备录奏状申三省。
臣望轻德薄,不可以任执政
臣欲乞一外任」。
谕曰:「言官之言皆不当。
切勿轻入文字」。
并进呈徐君平状云:「言事无状,乞赐黜逐」。
谕曰:「与一外任。
杨康国亦与外任」。
再奏言决不敢贪恋恩赐,取辱天下,今日更不入省。
退留身论事。
挚先与大防议同留及节议康国所备录事六状,大要与初状同意,谓刚很自任,曾论众执政,不可使之共政,恐怀疑相倾。
傅尧俞韩忠彦办理断案事,尧俞不直,而劾二人,有二章,又因及挚辈。
此盖言者常事,遂以为雠,非也。
又言曾受张方平赠遗,今乃举王巩,报其私恩。
又言不合弹王觌朱光庭
不合乞弃智固、胜如二堡,欲表里赵卨
又云辙他日必为王安石之乱法度、引奸邪。
又云决去留,不可谋于宰执
盖其间恐有曾误陛下谓可任者,有以嫌疑自处者,有怀利心不肯忤陛下用之意者,今须出于宸断。
大概如此。
内论二堡及王、朱事,众议以为得之,他皆无理。
困于流离,方平爱其才,有所资助,此天下之义也。
岂可以为货取也?
之所取,非若方平者,亦不可受也。
此论鄙哉!
具以其事奏之,喻以为然。
挚又奏:「果曾言及臣等,今便以为雠,臣等虽浅陋,未至如此。
王安石,此则事不相类。
康国云恐众执政畏避强,相引而去,天下之事,又不可知。
亦无此理」。
谕曰:「与一平平外任」。
再奏曰:「康国之论虽过,而其心亦忠谅。
愿少宽容,只与一在京差遣
徐君平亦待移动,皆罢言路也」。
俞之
因从容论议人物,愿常以邪正为心,辨察其心。
又因辅导圣志,叩以宫中进学如何。
皇帝答曰:「见读《孟子》、《论语」》。
又说及《稽古录》,再曰:「已降出」。
从来未尝闻上德音,今闻是三语也。
太皇太后又说魏徵长孙无忌事。
久之,乃退。
密院上殿,挚谕王岩叟使略谢上保全之意。
盖已许罢君平
隔门上马,众勉之曰:「且只入文字,不须居家」。
否曰:「适已奏知」。
遂出。
先是,挚过都省左仆射吕大防不至,大防为挚言欲间日入,就当笔日故也。
挚以为若如此,则两揆于都省遂无聚议,恐未安。
兼门下事简,三日一留亦无害,况旧例已如此。
是日挚过都省大防亦至,盖觉前所云就当笔日始入为未安也。
大抵都省不可阙宰相,又不可不集也。
行官制后,左相日日入省,以门下无事耳。
右揆间日留,中书自有法,以中书事繁也。
元祐元年司马光作相,画旨小事听左右丞批判,并词状亦归二厅,宰相可以精意于大事。
至三年四月大防范纯仁拜相,遂以光之请为一时指挥,事无巨细,并讼诉一归左右仆射
收权则可,谓之是,则挚不知也。
今自上马,伏几案纷纷落笔,惟虞不能毕,至五六鼓已逼,上厅览词状,遂聚厅矣。
中书密院不如此也。
徐当议复光之制(《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五。)
/元祐六年三月辛酉是日,尚书右丞苏辙押入随班奏事已,留身久之,又遣中使阎安押入省。
杨康国刘唐老皆罢言职为尚书郎
论者皆欲分别是非,以正黜陟。
此诚为国之要务,所以服天下。
然有不可为者,以朝廷进退大臣不当用一二人言罢。
若遂谓言者不当而黜之乎?
则二人之言非尽为失。
外议一词,率以二人为是矣。
以二人为是遂罢大臣乎?
则所指之事未足以为大臣重轻,而于国体未便。
兼亦可否在宸衷,开陈之际,不能无嫌,故止于两平。
既以全上恩进任大臣之礼,又以保二人养忠直之气。
难哉!
难哉!
中书舍人郑雍申三省,禀康国当作何词?
吕大防批云:「作平词」。
挚谓大防曰:「东台又何如」?
朱光庭也。
大防曰:「已有嫌迹,恐不敢作」。
光庭昨为辙所弹,故云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四日,忌前假。
假日班朝延和,不奏事,以今日进呈《神宗实录》。
进《神宗实录》,再坐,宰执同观。
先立班宣名,奏万福。
宰执面东少立,俟修撰、编修官、起居谢毕,同升殿。
三省、密院右阶,修撰官赵元考范纯夫黄鲁直右阶升立定。
取第一册置帘前案上,左相读数行,两殿举哭。
上勉太母曰:「天寒恐饮冷气,且止哭听读」。
读四板,宣谕曰:「可止,只进入」。
众下殿,提举以下告谢,移班,礼毕退立。
挚同馀执政别班告谢曰:「伏蒙圣慈以编修院进《神宗实录》,先召臣等,使观览,不任云云。
移班如之。
宣赐,挚独升右阶毕退,右相独奏事。
再升,不久下,自再坐,立班前行。
仆射左右自皆分立如故,后行间班,然止移右省侍郎为左班首。
密院不过,何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小注引。)
/元祐六年三月丙子太中大夫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大防特授正议大夫
《实录》成,大防当迁通议大夫,其祖讳通执政同进呈,请超迁之。
大防固辞,不许。
先是一日,延和奏事毕,大防面奏:「近臣有劄子乞罢《实录》提举官推恩,决望允从。
窃闻有旨中书具推恩例,伏乞用近例许免」。
奏讫先退。
右仆射刘挚两省以例进呈:《真宗实录》并正史成,提举并转官。
后来《仁宗》、《英宗实录》并两朝正史成,提举韩琦曾公亮王圭并辞之,但赐器币有差。
又增一子六品服。
谕以大防官尚卑,可勿听辞。
今晚可锁院
奏:「兼《神宗实录》功绩甚大,实宜增秩。
大防当迁通议大夫,通字犯其祖讳,理当避。
官制以前祖宗比例,首相多是超转。
今可改两官,为左正议大夫,不可过」。
又谕曰:「避讳自来如何」?
对曰:「若百执事则寄理官资,候再磨勘日转两官。
大防首相,恐难用此」。
谕曰:「甚善」。
又奏宰臣转官须宣召学士面授旨,难拟熟状,容中书具转官及加恩等事奏入,乞留中,作中旨施行。
可之。
退如所奏具状进入。
草制者,中书舍人直学士院韩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丁丑中书舍人韩川言:「新除陆佃龙图阁直学士
为人污下,无以慰天下之望」。
诏命词行下。
先是,黄庭坚除命下中书并封还。
是日,吕大防不入,都省禀议,刘挚谕以侍从十馀年,昨乞外任,自当加职。
是时,方以言者有所及,故降旨候《实录》成不转官,加职。
今书成,行前旨尔。
言者所指,后制狱根究,无罪也。
晓然而去。
庭坚方议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壬午,御集英殿,赐进士诸科马涓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假承务郎文学总六百有二人。
阆中人也。
宗室八人,子漪自第四甲升第二甲,馀递升一甲。
宗室自英宗增置教官及讲课之法,神宗又广出官之制,人竞为学,今遂与寒畯群校进退。
苏颂有孙象,先在三甲,王岩叟有子摭,在四甲,二人并诸宗室,皆下殿谢。
故事,两制以上方谢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乙酉是日,辅臣奏事,太皇太后谕以贾易能言事,可除侍御史
佥谓圣明知臣每如此,可喜也。
杨康国初除磁州,既而韩忠彦吕大防曰:「康国磁州太甚,比唐老绛州殊不类」。
挚本亦谓康国此除不平,然唐老有主之者,故挚不欲摘之。
今早漏舍,但略云:「磁州动著见任并已除,共两人」。
大防曰:「不奈何」。
挚即默默。
盖深惜事体,不欲有异。
至是因忠彦语,即好言曰:「诚是。
诚是。
康国久在言路,今自左司谏吏部郎中磁州,比唐老右正言半年改兵部员外郎即得绛州差不同。
莫改一州与绛比者足矣」。
大防欣然曰:「甚好」。
遂改卫州
康国自言:「昔官于卫,死亡者五。
愿换相或怀」。
因以相授之。
挚谓康国辞卫可也,惜乎其指名以有求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四月四日除目,密院王崇拯管军,同进画可。
密院又以曹诵雄州李谅代州邢佐臣保州
既集都堂,得批旨,四除并未得行。
别进呈,崇拯习熟人事,善奉过往,以得名誉。
佐臣有将才,然耋衰已甚。
出入潞公、魏公鲁公门下甚熟,年七十馀。
端愿,予昔曾谕以险薄。
四月六日进除目,密院以前日批旨并具可以管军人姓名脚色敷奏,皆不若崇拯
谕曰:「崇拯有何劳能?
闻说止是熟事,且须选有功劳之人」。
密院请用曹诵
谕曰:「不可!
何不止召刘舜卿入来供职」?
左相微仲同对曰:「难得人为代。
泾原边面最重,恐未可辍舜卿」。
谕曰:「向来范纯粹庆州任满,皆言辍郡不得。
今召为侍郎,何故却便那得?
舜卿若来,可除范子奇代之」。
众愕曰:「此人虽有功,然边帅恐不更历。
万一误事」!
谕曰:「太皇自用此人,不累卿等」。
又曰:「邢佐臣衰老无能,只见提辍差遣,会个甚事?
只是能取奉人说话。
为甚不与致仕」?
师朴曰:「见亦有文字乞致仕,今来难为因除差遣却令致仕」。
谕曰:「教他致仕」。
挚曰:「候见本人状,别进呈」。
左相曰:「管军事亦候初入日再取旨也」。
崇拯佐臣,挚皆不识。
以所闻考之,皆如宣谕。
近日见密院数拟佐臣及杜师益差遣
佐臣无故换横行为大名路,方辞免未受,又除保州
杜师益自京东将官州钤,又改路钤,又除邢州
所至无半年者,外人亦颇云云,乃知所谕必有闻也。
《诗》曰:「高高在上」,「日监在兹」,可不敬惧乎!
自向日许冲元事时,挚累谓诸公以舜卿可召还宿卫,选一儒将帅平凉
左相不谓然。
今见宣谕,虽心知其是,犹退曰:「舜卿恐不可辍也」。
范五之召,后来闻出于小凤,及范三之祝,众人不知之。
四月七日都堂微仲议欲寝舜卿之召,则一切俱不动矣。
军职亦未阙事。
挚曰:「上或问以军职不阙,则前日何故拟崇拯
如此则是见有子奇之举而寝。
恐未安也」!
微仲曰:「且如此耳!
若不可,则以章楶帅渭,子奇帅庆」。
师朴曰:「之除庆,人犹以为不胜任。
渭则可乎」?
挚曰:「蔡京、蒋子奇皆可帅渭。
谢二亦可」。
微仲彦霖子由皆曰:「恐招言语。
子奇皆不可以代三人」。
挚曰:「然则竞如何」?
微仲曰:「不得已,则子奇径帅渭耳」。
挚曰:「其如公望何」?
四月八日延和奏事,得寝舜卿之召。
谕曰:「子奇可作帅否」?
对曰:「可!
候有阙取旨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七。)」。
/元祐六年五月二日吕惠卿分司,自副使中散大夫光禄卿分司南京,许在外任便居住。
惠卿元祐元年九月谪官,明年中书一期检举法除分司,而言者不已,遂寝。
明年止移宣州居住。
及今又三年,通仅五期矣。
刑部检举法散官用三期叙,本部欲自量移后理期,此非也。
故将上初,帘中也疑之,故起议论。
既许奏之,遂可。
已而晚得内降,舍人孙升奏封还之。
具坐元责词谓大奸,当废不当牵复。
若不欲终废,犹须依沈括例,七年后可议稍复。
四月吕惠卿刑部宣州后理三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八注文引。)
/元祐六年五月庚午,断任永焘狱。)永焘此狱淹延一年,永焘晓文法,于事精明。
向在吏额房得罪出省,继有讼其私事者,制狱并开封两处勘劾,经恩降外,有冒请食计钱绢八匹,以案问,得杖一百。
刑部检刺配例,既上,都省刑房问难,谓不问从案问本寺,遂改不作按问,从徒一年。
中书疑其前后不同,送刑部刑部如前断。
复上中书
三省聚议,以永焘固无足恤者,但前日吏额事,朝廷选委使主裁。
今缘众怨群挤欲杀之,意如前日伪书之事,而朝廷遂重其罪,正快群仇之私耳,有害政体。
为面陈其详,永焘从法寺元断,又恐无以平众情,则加以千里编管,馀皆未减,经恩者更不降特旨。
众议颇以为酌中。
永焘尝招权作威福,所裁者皆百司吏史,故取怨如此。
给事中留之一夕,明日遂行。
后六日内降御史安鼎言刑赏,乞改正赵思复回授恩泽与其子及任永焘徒罪。
批云:「宜依所奏」。
外封仍印「急速」等字。
挚寻具奏二事,内有合面禀节目
今去垂帘日远,俟二十二日进呈,谨先奏知。
右丞苏辙初不欲奏,便要别议,缘永焘十三日已决讫押行,难改正,须索面奏其详。
以简白,乃签书入。
及垂帘日进呈,焘改作徒刑,依律敕折杖法,小杖决馀罪十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八。)
/元祐六年六月七日除目,以范纯粹延安
吾尝白众:纯粹母老,方自外来,恐难便遣。
微仲彦霖皆谓边事熟,无若此人者。
及进呈,又以其亲老而病。
彦霖曰:「国事重,私计轻」。
众和曰:「然」。
遂可。
十二日范刑侍纯粹事来。
十七日集都堂纯粹至,范既以亲老而病,人子之心,安委以去?
辞帅甚哀。
昨日上前吾亦略为言其故,而吕相决欲其去。
吕相非有他意,特以右府主之固,右府亦特以王彦霖确不肯移,然大抵皆以纯粹习边事详且久耳。
此固国事也,不当以私议免。
然吾尝白二三公,以谓急难之事则可以一切断之,今幸平居无事,亦可以少伸臣子之情。
范母七十,风病八年,卧于床,止有一子,从来饮食起居赖以为命。
今使之离去,似非人情。
吕相曰:「适以鄜延要地,有边机之事未了,故须其人」。
吾曰:「所谓边事,是地界也。
地界之辨于本路者已了当,自来只有熙河地界,未必在延安
适议近已有指挥,今夏人遣使自诣熙河说话,则延安无所事矣」。
又曰:「陕西门户在延安,不独熙地界也」。
吾曰:「使纯粹死,则延安遂不差人乎」?
韩师朴亦曰:「诚是!
诚是!
使其丁忧,则又何如」?
吕相曰:「事至如此,则须别论也」。
吾于上前虽开陈其端,而不欲极力论之。
盖吾所主者,纯粹之私计;
彼所主者,为王事择人。
上之听其难易也。
吕相因请曰:「臣昔为陕西经略判官,而先臣病于家,蒙先帝遣中使按问。
今乞遣人问劳范母以遣其子之意,边事了即召归矣」。
帘中可之。
今日范至都堂,具道昨日宣谕之说。
吕相语之曰:「便归矣!
莫且勉为朝廷行」!
范恳甚切至。
既去,吕相曰:「莫须别商量」。
师朴欲以韩玉汝苏子由欲以范尧夫,吕相欲以苗授,又欲以刘舜卿
吾以班簿示吕相曰:「请于学士待制或前执政内选人」。
皆不可。
吾曰:「从官内外如林,岂无一人可帅者乎?
子奇钱协皆在陕西久,可择一人」。
吕相曰:「皆难保」。
彦霖曰:「纯粹遣不行,则他人若再辞,岂当强之」?
师朴曰:「不若且令纯粹去,严典一指挥」。
吕相曰:「范若免,须与宫观」。
师朴曰:「请谕如此。
来日且再遣之,更看上面如何」。
议事之难,大约如此。
十八日延和谕曰:「昨日遣人谕范母,至其家,果病不虚」。
二三公执前议,仍云:若坚辞,须当行遣,与一閒慢差遣
吾曰:「彼以亲疾面辞,亦须甘心」。
遂不允其乞,仍限五日朝辞。
都省微仲留门下,范纯粹来云:「见吕相已有回意,将诣右府(《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注文引。)」。
/元祐六年六月丙申以钱五万赙黄氏庭坚丁母忧
庭坚以《实录》成,当进秩。
请回授其一郡太郡,勘当久之。
卧病累年,庭坚侍药极诚孝。
近闻增甚,吾为趣其所请状,又为择美名与之曰安康郡太君,冀以迎禧却咎。
八日敕下,是夜不起矣,实李公择之姊也。
可为叹恻!
将归葬于洪州分宁,家贫甚,夫人钟爱一女,嫁用三千缗,庭坚一切无违,坐是窭乏(《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注文引。)
元祐六年六月丙申)。(马)(朱)、绂、(张)庭坚太学高第。
涓状寝不及二子,庭坚尤有操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注文引。)
/元祐六年六月丙申巩奇俊有文词,然不就规检,喜立事功,往往犯分,躁于进取。
苏辙兄弟奖引之甚力,然好作论议夸诞,轻易臧否人物,其已可畏。
所喜所不喜别白轻重,无所顾忌,以是颇不容于人。
昔坐事窜南荒三年,安患难,一不戚于怀。
归来颜色和豫,气益刚实,此其过人甚远,不得谓无得于道也。
元祐初司马光甚悦之,以为宗正寺丞
意欲立功名,不免时复上书,又有犯分之举,公议恶之。
通判扬州,在任皎皎当事,府赖以治。
谢景温王安礼二守,皆相欢喜。
于是有少年之过,代还。
除知海州,不满意,有所干请。
吕大防爱其才,怜其有志,改与密州
言者交攻,乃下淮南考按。
转运使张修言有状,然不指其实迹,乃罢密州
时到官数月矣!
还京索寞,久之,用恩例乞得太平观
见议者既息,而巩意复有所萌,乃谋得中司特荐,又遍以干求,复除宿州
言者交攻之,再下本路考按。
林积意以为无事,而其言媕娿不坚决,劾者罔上,请再体量。
于是中书具坐谏官郑雍姚勔章疏,下淮东提点刑狱王桓按实。
巩曰是必欲取其有罪而后已,不可留矣。
乃去南京待官期。
挚与巩实连姻,言者攻巩不释,意有在也。
不然,此何等事,而至于如此哉!
元祐以来,以不谨被劾者前后非一,皆不体量,独巩如是,事可知矣!
宿州固未可保也,巩去未几,郑雍姚勔安鼎并乞罢巩宿州,三省议以为然。
苏辙欲候体量。
既进呈,吕大防曰:「已按其事,欲待其来,而言者又如此,更听圣裁」。
挚因进曰:「此一事首尾二年,而言者纷纷不已。
事至寻常,独以巩与臣连姻,所以外言疑臣主之。
然臣从来不曾与议,今莫若罢巩,以慰言者。
俟按见无罪,却还巩一郡,如此亦所以安巩也」。
从之。
挚季子迹实娶巩女云(《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
/元祐六年六月丙辰彦若有长子仁恕为许之阳翟,贪虐不法有状,提刑钟浚按发之,势甚暴。
彦若上书言:「臣往为谏官,尝劾王安礼
,实安礼党。
恐挟此报怨,狱有不平,愿移狱改推」。
内批「依奏」。
遂于邻路淮南差官,止于许州制勘。
狱成,录问官駮以为失重罪,法当再勘。
去年十月始制狱,于是已半年馀矣。
许州韩维奏曰:「此狱连逮三百数十人,今前勘可断者已决四十二人,馀人尚多。
方此盛暑,若依朝旨移于亳州置狱,即地远冒暑,淹系可矜!
仁恕之妻子已病危笃,士人家尚尔,细民可知。
愿止就本州别推」。
吕大防与二三公议曰:「仁恕案内自盗赃无所駮,止可约此重断足矣」。
法寺刑部约法于都省
时六月三日也。
明日将上仁恕赃,至追两官,除名勒停,更不再勘。
敕下,言者交章,或谓仁恕断轻,失其大罪。
或谓前勘未经伏辨,异时可诉,须当再推。
或谓如不欲再兴狱,而押仁恕赴台取一审状。
其意大抵以挚与彦若婚姻家,事在嫌疑,故力论不已。
又皆通诋彦若为前不合妄乞移狱,是上书不实。
又云谓报雠是诬告,乞重行责。
挚闻诸公于上前说彦若以从官诚不宜辄上言,子有罪,听官司治之可也。
彦若父子之情迫切,而言止乞移推尔,谓为不实诬告,非也。
言者既不止,遂增仁恕以陈州编管。
彦若三不允,而请宫观不已,至是乃有此命。
言者惟贾易杨畏安鼎,皆言仁恕恃亲党作过,意谓挚也。
此事挚首曾面奏,以亲嫌,恐招言者指,且文字不敢与闻,故终始不知其议。
每奏及此,先下殿(《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注文引。)
/元祐六年七月辛酉彦若四奏乞外祠,今得在京,疑其未敢安也。
是日内降□章,其间安鼎杨畏皆言彦若贾易乃别论常事。
前日易与对后,章不即下,人籍籍谓彦若因及挚。
今日方降出,则无所及挚。
又谓彦若笃学有纯德,若不能言,而中甚刚,然暗于世故,一切不治人事,与人少意,长厚君子人也。
救仁恕事虽出于一时迫切妄作,要是父子之爱,难深责之。
而言者急攻不释,独以挚故耳。
作责词者极口诋之,殊非正言,无一人辨之者。
六月二十八日彦若先罢侍读,今又罢学士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一注文引。
宋故玉山县君施氏墓志铭元丰二年三月 北宋 · 沈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九六、《长兴集》卷二九
君姓施氏,兵部郎中元长之子。
母曰庐江君何氏。
太子太师晋陵文恭胡公之仲妇。
其君子名宗质,今为比部员外郎
君幼警了,多艺能,不为翾矜之行。
庐江君卒,君事继母,而爱之如其子。
事舅姑以为有礼。
其君子则曰:「是宜吾家」。
至客里姻家,莫不善亲而高君之义。
邻之人有道死京师者,天暑,贫无以为槥。
君为脱缨珥、发囊衣以恤之,而又赒其行,使得以丧还。
其君子从父之妹卒,归其孤于外郎
君为之子养,配以嫁之者三人。
文恭嘉祐中枢密副使,君从其姑南康夫人入见柔仪殿。
中宫南康,问从者为谁,即以君对。
又问其门世,乃曰:「胡氏令妇,吾久以得之所闻」。
从钿服以赐,慰劳加等。
文恭在朝廷,君夫妇留养于京师者踰二十年。
文恭薨,而兵部君相继即世,君缞裳恶食逮于丧除。
久之,从外郎之官,独眷眷以去南康之养为不忍。
已而南康讣至,号恸不食数日,遂蒙之。
熙宁九年七月甲子不幸,年五十有四。
元丰二年三月甲子即丘常州无锡旌贤乡庐江原
子簿修,秀州嘉兴
安修、益修、栾修,守将作监主簿
二女子,其一已有嫁,某友人陈留远之仪,其婿也。
其斗是行以来求铭。
铭曰:
死者生之归,匪归之怼唯久慈。
追炳炳之既然,要绵绵之无期。
鹿人觉梦迷是非,镌此刚昭原岯。
上钦圣皇后乞戒饬外家奏元符三年九月 北宋 · 丰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六四、《国朝诸臣奏议》卷三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九
臣窃观自古母后临朝,危社稷、乱天下,载在史册,可考而知。
手书还政,未有如圣母,退抑谦逊之盛德可为万世法。
谏官陈瓘何从而知尚与政事?
臣尝具奏,非宫省亲近之臣,即外戚招权者妄传于外。
臣今外则唯闻向宗回宗良藉势妄作,欺惑于人;
内则唯闻张琳、裴彦臣等凶谄焰炽,翰林学士承旨蔡京交通其间。
宫禁预政之言,中外喧传,人谁不知。
谏官陈瓘不胜哀愤,独先抗章,冀开寤二圣之心。
臣愚欲乞戒饬外家,窜逐等,黜于外。
圣母燕处宫闱,清心养性,小大之事,不关睿虑,安享圣子晨昏之奉,四海之养,恬澹无为,以永万寿。
两宫和乐,朝廷清明,非特援立功德、辉映古今,抑亦合《易》之《谦卦》「天道亏盈益谦,鬼神害盈福谦」之义。
坐致五福,流令问于无穷,岂不至善至美乎?
臣自疏远,伏遇垂帘,拔擢至此,不敢缄默,孤负明恩。
惓惓愚诚,伏乞俯垂听察。
蔡京蔡卞奸邪疏元符三年九月 北宋 · 丰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六四、《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六、丰清敏公奏疏辑存、《宣和遗事》前集、《续资治通鉴》卷八六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资政殿学士知江宁府蔡卞兄弟同恶,迷国误朝。
虽去位,尚窃峻职,玷名邦。
偃然在职,日夜交结内侍戚里,以冀大用。
好大喜功,锐于改作,若果大用,天下治乱自此分矣,祖宗基业自此隳矣。
陛下去不早,既去又不能正典刑以明罪恶,以此窥陛下,故敢愚弄朝廷,玩侮国章。
臣恐天下有识之人、豪杰之士皆解体矣。
按:《宝庆四明志》卷八,四库本。
章惇蔡卞登对元符三年九月 北宋 · 丰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六四、《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六、《续资治通鉴》卷八六、《丰清敏公奏疏辑存》(四明丛书本)
陛下持万乘威权,何惮一蔡京不能去,无乃为圣母主张乎?
绍圣元符间章惇蔡卞窃弄戚权,陷哲宗于有过之地,废元祐皇后于瑶华宫,皆与有力焉。
之恶,赖陛下神断,投之外服,而犹泰然在朝,有自得之色。
忠臣寒心,良士痛骨。
非自爱而忧之,盖为陛下忧,为宗庙忧,为天下贤人君子忧也。
传易之家 宋 · 金君卿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二六、《金氏文集》卷下
商瞿受《易》于仲尼
仲尼卒,商瞿授楚馯臂子弓(一云子弘。)
子弓江东桥子庸(一云鲁桥庇子庸。)子庸授燕周竖子家(一云周丑子家。)子家淳于光羽子乘(一云东武孙虞子乘。)子乘授齐田何子庄
秦焚书,以《易》为卜筮之书,独得不焚,故传授不绝。
汉兴田何东武王同子中(读曰仲。)洛阳周王孙丁宽子襄、齐服光四人焉,皆著《易传丁宽作《易说》八篇,三万言,训诂举大义而已。王、、服皆作《易传》二篇。)》。
周王孙蔡公蔡公《易传》二篇。)王同授齐即墨成广川孟但鲁周霸衡胡临淄主父偃菑川杨何叔元叔元《易传》二篇。
叔元燕韩婴河内司马谈太中大夫京房(非焦延寿弟子京房也。)
丁宽复从周王孙受古义,号《周氏传》,然周王孙师田何之学也。
田王孙王孙沛施雠子卿(一云长卿。)兰陵孟喜长卿琅琊梁丘贺长翁
繇是有施、孟、梁之学焉(施、孟、梁氏章句各二篇。)
施氏授河内张禹子文琅琊鲁伯
淮阳彭宣、沛戴崇子平
鲁伯泰山毛莫如少路琅琊邴丹曼容
繇是施家有张、彭之学。
孟氏则改师法,以候阴阳灾变书,诈言得自师田生,而同门梁丘贺證明之,且非田生之法也。
白光少子沛翟牧子况,由是孟家有瞿白生之学。
氏者,始受大中大夫京房《易》,出为齐郡太守,后更事田王孙
然则京房田王孙,皆田何家法也。
汉宣帝时,闻京房为《易》明,求其门人,得
年老,授于子临。
临始从父学,亦尝事施雠,后卒行京房法。
五鹿充宗君孟君孟《略说》三篇。)君孟平陵士孙张仲方沛郡邓彭祖子夏、齐衡咸长宾,繇是梁家有士孙、邓、衡之学。
今《子夏传》即邓子夏,盖出于梁家也。
其后有京房《易字君明东郡顿丘人,非太中大夫京房也。)》。
始授业梁焦赣延寿
云常从孟喜问《易》,会喜卒,延寿《易》即孟氏学,时孟氏门人翟牧白生皆曰非孟氏法也。
房后以灾异得幸。
东海殷嘉河东姚平河南乘弘,皆为博士,由是有京氏之学焉。
又其后有东莱费氏《易名直字长翁。)》,其学无章句,本以古字,号古文《易》。
以《彖》、《象》、《系辞》、《文言》解说上下经。
琅琊王平仲,由是世传费氏之学。
又沛人高相,与费公同时,亦无章句,自言出于丁将军传授子康兰陵毋将永,由是有高氏之学焉。
汉宣帝时,孟、梁皆立博士
至元帝世,立京氏《易》。
惟费、高二家,未得列于学官
成帝时刘向校书,考《易》说,以诸《易》家说皆祖田何杨叔元丁将军,大意略同,惟京氏为异。
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惟费氏经与古文,然受其学者,未盛于世。
梁丘贺以卜筮得幸宣帝,及至显官,故学者宗焉。
其后五鹿充宗贵幸,善梁《易》,元帝好之,欲考其异同,令充宗与诸《易》家论。
充宗乘贵辨口,诸儒莫能与抗,皆称疾不敢会。
施雠之门人张禹以经术为成帝师,位丞相,封侯,成就弟子尤著者彭宣戴崇,皆至公卿。
故施氏、梁之学尤盛于当世。
以至孟氏、京氏弟子俱为博士,故二家之学亦行焉。
高相子康王莽所杀,故学者衰废,而费氏独行古文《易》,然而未得立者,盖亦不幸者矣。
其后东汉诸儒,习施氏者,则有沛戴崇子宾陈留刘昆威公洎子轶君文
习孟氏者,则有南阳洼(音圭)丹子玉中山阳鸿孟孙(鲑,佳反,又苦圭反。一作鲑,瓦反者,非。)广汉任安定祖
习梁氏者,则代郡范升辨卿,京兆杨政子行(一云范升杨政皆传孟氏《易》者,非。)颍川张兴君上洎子鲂;
张兴最知名,为梁家宗,弟子自远方至者,著录且万人焉。
习京氏者,则汝南戴凭次仲南阳魏满叔牙济阴孙期中彧惟高氏之学无传焉。
建武中,陈元长孙、郑众仲师皆传费氏《易》,其后马融荀爽亦为之传,自是费氏而诸家之学衰矣。
陈、荀、马皆当世大儒,故费氏之学益盛,今辅嗣之学盖出于费氏古文《易》也。
再原汉之言《易》者,一出于田何
其传者,若周王孙王同杨何大中大夫京房丁宽田王孙,皆本师法。
然当高、惠、文、景之时,学其未也。
、元间,施、孟、梁氏四家及高相之学,多以阴阳灾异为说。
惟费氏本以古字,号古文《易》,以《彖》、《象》、《文言》讲说上下经,为有本末;
又校之诸家,独与中古文《易》同。
流及马、郑等家,其学遂盛。
辅嗣,天启其衷,而入圣门之奥。
考其渊源,虽本于马、郑之学,然其流溥博,出于诸家远矣。
噫!
《易》之大原,皎若白日,函光于牺,旭于文,迄我圣师,而后正中焉。
昳于秦,薄蚀于汉,诸家之说棼焉,而圣道微矣。
辅嗣特起,斥去异端,天人之道,俄然而明。
然犹时若氛翳,未能廓然,若将有以待焉尔。
在其贤者,心圣人之心,犹得观望其光景者哉!
开具蔡确王安石亲党姓名奏元祐二年 北宋 · 梁焘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四、《宋宰辅编年录》卷九、赵宋五太后临朝事略、《续资治通鉴》卷八一
臣等窃谓本出王安石之门,相继秉政,垂二十年。
奸邪群小,交结趋附,深根固蒂,牢不可破。
谨以王安石蔡确两人亲党开具于后。
蔡确亲党:安焘章惇蒲宗孟曾布曾肇蔡京蔡卞黄履吴居厚舒亶王觌邢恕等四十七人。
王安石亲党:蔡确章惇吕惠卿张璪安焘蒲宗孟王安礼曾布曾肇彭汝砺陆佃谢景温黄履吕嘉问沈括舒亶叶祖洽赵挺之张商英等三十人。
言不当以蔡京知成都府元祐四年六月 北宋 · 梁焘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九
窃以之纯谨厚岂弟,详练政事,前将使指,在八年,继任帅事,忠厚镇静,民益安悦。
骤以轻薄少年代之,远方之民,必不被朝廷惠泽。
污秽无耻,奢纵无惮,东平恶政,臣等方欲论列,今任之远镇,何以表厉风俗?
蔡确党中,最号凶健阴憸,利诱群小,助为虚声,心怀奸罔,勇为非义,至则必徼才能之名以盖前辈,妄作聪明,必不肯以持循安静为意也。
蜀民一为动摇,恐别致生事,为异日之忧。
伏望圣慈,特赐指挥,选老成忠良厚德之士,以绥宁远人
或优诏之纯再任,使远方之民,知宸衷加惠忧恤之意。
乞根究施珣奏绍圣二年八月 北宋 · 章惇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九六、《宝真斋法书赞》卷一七
臣向闻开封府勘盖渐公事,户曹施珣初言干涉臣子弟。
缘臣旧曾荐举,欲乞回避。
兼士曹王谨术尝与人言,府官本意欲从盖渐及僧奉召求张商英之罪,复从此数人推及臣与蔡京
司录陈厚亦言「蔡京受渐钱百千」,并言「事连贵要近臣,不可不治」。
乃至称说王震亲得圣语,传言吏人郦宝,使人穷究。
物论腾播,骇于众闻。
今来盖渐等案内,并不见有上件事节,未晓所以。
若臣之子弟果于渐事有所干预,则法自贵者始,所当先治,岂以臣故为之隐讳挠法?
审或无之,未委施珣何故辄欲回避?
恐出于陈厚等。
陈厚初时胁致囚语,有中伤臣之心。
臣备位宰臣,而为群小结架如此,若不根治,恐小人阴相交通,愈肆奸险,倾摇国事,无所不至。
欲望特赐选官,依公尽理,根究施行。
论选人及役法劄子绍圣二年正月 北宋 · 曾布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五、《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四
毁废先朝法度之人,既已黜逐,则前日之良法善政,当次第讲求,增损施行,而国论未尝及。
政事非得人不能举,若但以私爱憎喜怒为意,则人才必难进。
今既不能公选人才,则政事何从而举?
若不稍复可行之法度,则是先朝政事不可行;
若不可行,则毁废之人,何以得罪?
今使役法已行,然成书方上,而议论无所折衷。
蔡京、王右忠,侍从之选,然两人所见,多不同执政,又未通晓其下官属
日相纷争众议,施行恐未易了。
昨初降役法,但云依元丰八年见行条约行,则已曲尽。
章惇欲立异,本令去年秋科纳钱,遂展至今年五月,役人多已替放;
又郡令候今年放罢,只失此两科役钱,仅八百馀万。
今臣书既上,议论不一,将来施行,必有不便于人情者。
元祐所行,止谓于人情不便,今若不便于人情,又何以异?
蔡京元祐元年闰二月庚戌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九
近因段继隆卖官事,论列开封府蔡京恃与宰相同宗,不奉朝廷法令,任情便己,放纵奸强,若不明言典宪,何以风动四方?
伏望特出睿断,蚤赐罢黜,以警中外。
蒙朝旨送大理寺依法施行。
大理寺推治继隆卖官,事状已明,开封府吏人已对定讫,昨曾该疏决德音。
朝旨若令依法,即是蔡京更无罢黜之理。
伏缘蔡京素无行能,致身侍从,当陛下统御之初,不思竭忠奉公,少补图报,而弃法自用,怙势挟私,肆为奸欺,曾不顾畏,将何以尹正京邑,表率郡县?
又近降朝旨送大理寺依法施行,无取勘闻奏指挥,即是大臣意欲引疏决放免。
伏乞特赐检会前奏,将蔡京早赐罢黜。
再劾蔡京元祐元年闰二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九
臣愚不肖,误蒙陛下拔擢,备数御史,为陛下耳目之官,任朝廷察刑之责,职当执法,要在绳奸。
言而未效,既不自劾引去,岂可徇默茍容而已也?
臣谨案蔡京明知段继隆内外亲族,出入三省,继隆冒法卖官,而亲书涂抹,任情放纵,不奉朝廷法令,而与夺一出于己,此其一也。
又如僧惠信所诉僧录司受金钱,违法差僧入内道场事。
且僧录司在号为脂膏之地,交接贵近,货赂公行。
蔡京府尹,以发奸摘伏为职,知所部犯法,自当举劾。
又况其间有讦告之事,更不审行推治,直以不干己事,断惠信臀杖二十,以杜人言。
其后臣僚屡奏,送大理寺推治,僧录司赃状已明。
若非阴受请托,何故如此?
此其二也。
又尝违法差开封府判官王得臣、当直散从官替名人李福,于河阴县追欠百姓私债。
张岷及阿苏等至开封,纵李福乞取张岷得金钱。
及本台牒取公案,始将李福奏断,此其三也。
三事乃臣所闻、本台所案察者;
用此推之,则臣所不闻、违法徇情之事,不少矣。
臣伏以先王为政之道,治外必由于内,正远必自乎近。
开封府咫尺朝廷,乃敢作奸犯科如此,陛下不正典刑,何以使天下州县奉法循理,推行诏令乎?
蔡京宰相之势,擅京尹之权,人莫不望风畏之。
而臣区区,累冒圣听者,盖恃朝廷开大公至正之路。
臣窃不自量,欲慕古人明目张胆,行御史触邪之职,不然,臣之孤微,何敢出此?
伏望察臣前后奏论,蚤降指挥,以警中外。
蔡京真定尤不当奏元祐元年闰二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九
三路帅臣,实总军政,尤非所当任。
乞加黜责,以为天下州郡弃法徇私之戒。
乞罢蔡京开封府元祐元年闰二月二日1086年闰2月2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二、《栾城集》卷三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近奏:「乞取问开封府官吏,明知熙宁以前旧法役人数目显有冗长,并不依近降指挥相度申请,便尽数差拨;
及朝旨本无日限,辄敢差人监勒,于数日内蹙迫了当,故意扰民,以坏成法;
乞赐行遣,以戒天下挟邪坏法之人」。
至今未蒙施行。
谨按权知开封府蔡京职在近侍,身为民害。
若不知旧法人数之冗,是不才;
若知而不请,是不忠。
新进小生,学行无闻,徒以王安石姻戚、蔡确族从,因缘幸会,以至于此。
近者段继隆公事,道路皆知其私徇。
继隆出于胥吏,兄弟数人布列三省,尝为检正官,与此辈狎昵。
继隆赃污显露,理在不疑,而大理寺官吏畏避观望,数月不决。
今者方欲推行差役旧法,王畿之政为天下表仪,而使怀私之人窃据首善之地,四方瞻望,何所取法?
乞赐指挥,先罢京开封府仍敕大理寺疾速结绝前件公事。
所贵官吏不至观望首鼠,以长奸私。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再乞责降蔡京元祐元年闰二月1086年闰2月18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三、《栾城集》卷三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近奏言:「知开封府蔡京施行差役事,故意扰民,以败成法,及曲法庇盖段继隆赃污公事,乞先罢差遣,及催督大理寺结绝断遣」。
至今多日,并不蒙施行。
文学政事,一无所长,人品至微,士论不与。
若不因缘蔡卞王安石亲戚,无缘兄弟并窃美官。
已自迫于公议求退,而独昂然久据要地,众所不平。
臣窃见左正言朱光庭言御史中丞黄履言事不称职,乞罢侍读
即时罢免,曾不旋踵。
臣窃惟臣与朱光庭并系谏官,论奏群臣得失,皆是本职。
蔡京罪犯明著,甚于黄履
陛下明圣,以至公御下,而谏官之言皆击其罪,或行或否,众所不喻。
皆谓韩缜初除右仆射日,黄履过恶,不任宰相
蔡京不曾牾,是致行遣有此同异。
伏惟朝廷本设谏官以稽察奸恶,为人主耳目之用。
今臣等所言之人,韩缜欲行即行,欲止即止,则是谏官之职,乃所以为缜公报私怨,非复陛下耳目之官也。
伏乞陛下检臣累奏,早赐降黜韩缜,仍先罢免蔡京差遣,及催大理寺结绝段继隆公事。
无使谏官失职,宰相恣横,为吏民所共非笑。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访闻近日诸路监司州郡,多以二月六日所降差役指挥有不便事节,未敢便行,各具利害奏闻。
显见事理明白,人情不远。
茍无挟邪坏法之意,谁不论列?
蔡京侍从之臣,居首善之地,更无一言,只于数日之内催迫了当,用意不臧,深可忿疾。
段继隆事不公外,又曲庇僧录司公事。
窃闻台谏官并已曾劾奏。
似此专务私徇,岂可复任京尹
乞罢蔡京真定府元祐元年闰二月二十六日1086年闰2月26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三、《栾城集》卷三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九、《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近奏论「蔡京施行差役事,督迫诸县于数日了当,不依朝旨申请妨碍事件,挟邪坏法,用意切害。
及治段继隆、僧录司等公事,私徇不公,乞先罢知开封府」,访闻台谏亦并有劾奏。
因此奏乞外任,而宰相曲加庇盖,臣等所言皆不施行,独行陈乞文字,除真定府
窃缘真定天下重镇,旧来多择久历边任,晓练军政之人,然后除授。
资任至浅,才力无闻,见有私徇公事,未经结绝,台谏交章,至今未已。
宰相特加奖助,授以名藩,意欲以此凌压言事之官,使之不敢复言。
臣窃见前者台官论朱服不孝事迹,服因此乞外官,宰相除服直龙图阁润州
又论王说党附吴居厚亦因此乞外官,宰相除说知密州
直龙图,要职也;
润、密,名郡也
服、皆因人言乃获美命。
宰相上欺朝廷,下困台谏,习用此术,久已成例,不可不察。
臣等若言不当,自当显被黜责;
若所言稍当,则宰相岂得公然恣横,略无顾惮?
伏乞圣明,稍加详察,追罢新命,使以本官听候大理寺断遣,以弭中外疑惑。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蔡京知开封府不公事第五状元祐元年五月十一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四、《栾城集》卷三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七、《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前四上章,言蔡京知开封府推行役法,明知旧法人数冗长,近降圣许州县相度有无妨碍,至于揭簿定差亦无日限。
违此指挥,差人监勒开、祥两县,一依旧法人数,于数日之内差拨了当。
意欲扰民,以沮成法。
曲法庇盖段继隆赃污公事,乞先罢差遣,催督大理寺结绝断遣,不蒙朝廷施行。
寻因陈乞外任,特除知真定府
臣复上言,真定大藩,不当付新进有罪未决之人,朝廷并不省录。
今臣窃见成都路转运判官蔡朦施行役法,不曾相度有无妨碍,督迫州县差拨衙前
定详役法官韩维等言其害人,即日降知广济军
臣窃详蔡京蔡朦均是奉行役法用意刻薄,欲以搔扰百姓,败坏良法。
而京官在侍从,朝有党人,擢为藩帅。
以官卑无党,黜为知军
同罪异罚,公议不厌。
臣又见大理寺勘得李雍经开封府论段处约将父知济州段继隆进奉空名状,召人承买,要钱三千贯,奏邢州张家假作外甥事。
臣看详李雍所告,段继隆罪名不轻,若不得实,即李雍无缘不坐诬告之罪。
此乃官私行遣之常,蔡京无缘不知。
今既以段继隆为无罪,又却判放李雍,自相违背,有同儿戏。
则其受情反覆,不待勘劾而明。
大理寺乃敢公然用情,恣妄乱分析,更不勘出情弊。
臣今访闻得案内本寺容纵等,不依公尽理根勘事节,谨具画一如后:
一、李雍初下状论段处约等,为处约是尚书都省主事,有官,合申省勾追,即判申字。
既而又言处约恐未是主事,抹却申字,判勾馀人,勒段处约分析诣实申。
此一节,显是情弊。
段处约若系主事,即合申勾;
若不系主事,即合直勾。
岂有抹却申字,便不勾追之理?
显见段家关节未到,即依公申勾,处约关节既到,更免勾追。
一、李雍论处约卖奏荐恩泽,已有钱数实状及买卖主名,自合将下状及被论人并一行證左送所司根勘。
今但勾到證左,信令虚妄供状,称不是召人承买手分
王士安乞送所司,执不肯,只以所供虚妄状词为凭,显是情弊。
一、既不肯根勘诣实,却更分外为处约巧作方便,会问进奏官奏了何人,要符合处约分析。
臣未尝见官司根勘罪人,不令两词自相对辨,却为罪人外求證左,便为了当。
一、既凭众人虚词,执李雍元状为诬告,已判一勘字,即是欲勘李雍诬告之罪。
后来又却抹却勘字,判一放字。
显是心知李雍不是诬告,不致勘问。
大理寺却纵令等妄称李雍系自首,故判放字。
臣看详李雍只是自首同情卖官之罪,即不曾自首诬告段处约之罪,何缘以自首判放?
信意虚妄,如欺小儿,大理寺官吏无缘不觉,显是用情庇盖。
右,乞朝廷详酌上件四事。
之受倖曲庇段处约等,上书诈不实,徒以二年私罪及卖官三千馀贯未入己赃罪,纵无情弊,其昏缪不职,已当责降。
况有上件四事,情状甚明,兼有前来差役不当,与蔡朦同罪。
积此奸弊,合行重责。
大理寺官吏辄敢观望权要用情,故出蔡京情罪,亦乞重行责降。
如朝廷未以臣言为信,乞送御史台重行根勘,即见实情。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